(4)在狗头底下活了过来
其实,这一次回到顺德来工作之前,我在佛山呆了二年多的时间,是我的师父带我进入平面设计这一个行业的。我说的佛山是指大佛山的行政区域禅城区,顺德、南海、三水、高明等区域原来并不在佛山的版图内,后来行政版图进行调整,但顺德人绝对不承认自己属于佛山,顺德人有一种地区主义的优越性,顺德在历史上出了很多名人,口啤也比较响亮,顺德人有一种宁为鸡头不为牛尾的心理,佛山人似乎也不承认顺德,很多大公司的活动,例如中移动的充值优惠,顺德的会注明禅城区除外,佛山的也会注明顺德区除外,两者间有一种对着干的味道,所以我说的佛山一般都是指佛山原来的行政区域,也就是现在的禅城区。我在佛山那里跟我师父学习平面设计,已经是二004年10月的事情了。我9月18日从顺德七海出来后,直接回了家里,在家里呆了大概半个月。我的师父,说白了也就是我表妹的老公,他当时刚跟我表妹结婚,也就是我离开七海的前几天。那一年九月份,我的老妈作为女方代表,她第一次到佛山来,是为了带我师父回去,去我表妹家里接新娘。我老妈到佛山的那天晚上,她给我电话,我当时正在顺德伦教的七海办房里做事。
我当时的上司是我的一个老乡,我当时没有一秒钟不在想怎么样才能把键盘塞进他的输精管里面去,他只是一个高中毕业生,几年前他在广州找工作,钉子碰得头破血流,实在没有办法了,后来不知道是什么狗运,他找到了七海,然后一路的扶摇直上,正所谓小人得志,拽得像鸡巴毛似的,我们都叫他发瘟狗,我在这里的工作就是他给介绍的。发瘟狗的老婆是我妈妈的大姐的那条村的人,听知情人说,他老婆的爸爸,也就是他的外父,在官桥初中教书,他的老婆长得很丑,但是很会打扮,那个人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说,她每天打扮得像做妓的一样,很厚的一层粉,可是我没有见过那么丑的妓,她连做妓的资本也没有,后来我在《丑人多作怪》里面说到这件事情。发瘟狗卖的就是我妈妈她大姐的一个人情,因为他老婆家里欠我妈妈的大姐家里的工程款,他老婆家里做房子,我老妈她大姐的老公去帮忙,他们的工程款到现在还没有付给,于是他就帮我介绍了这份工。我一直对艺术很感兴趣,我在《关于我》这篇文章里面说过这事情。我很多朋友在二001年的时候,以为我出来会找一份在报社的工作,可是到了二004年5月份,我前脚刚从金专里跨了出来,我就发现这辈子靠写作吃饭是不可能的。我受到我在化州那个叔叔的影响,爱好上了平面设计,并且留在家里学习这个软件。不过我觉得我比他们更好一点,最起码我的爱好是很宽广的,我最为简单的理想就是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除睡觉什么都可以露上两手的人,我已经不止在一个文章里面说出这种想法,包括在《鸟枪换大炮》,兵哥从我的文章里看到我的这个想法,他说我不是个人,我也承认这点,人里面哪有我?对我来说,任何职业都是我想去尝试的职业,但并非每一个人都这么幸运,就好像我高三时的赖增伦小朋友,他只喜欢诗歌,但是他家里人和我家里人一样,一心想着他能够在事业机关里面混得一官半职,所以他迫不得已选了政治,可是他在政治方面偏偏不行,毕业后他跑到石家庄学医去了,现在听同学说他时常出入于某一家保险公司,他离自己的爱好越来越远了,还有黄波小朋友,他也同样的喜欢文学,高三时选读物理,2003年同学聚会时他告诉我复读了一年之后已经成为海大数学系的一位学生,我跟他说:文学只是个婊子,不过他比赖增伦小朋友幸运些,他的文学跟数学成绩一样的好,只不过是他更喜欢从事文艺工作,我应该多谢我的家里人,对于我的选择他们只是提出意见,但是并无过多的干涉。我在七海的工作,虽然是发瘟狗介绍的,七海这个名字是七个上海人的简称,是一家染布厂,我原来以为那份工作与设计有关,发瘟狗根本不懂得什么叫设计,当时也说得模棱两可,所以我一进来我就感觉到上当。我跟他们也一样地去叫发瘟狗,整个公司除了香港过来的,全都那么叫他,没有人愿意跟他一起,正所谓面目可憎,就连他的弟弟也这么叫他。发瘟狗的弟弟进来七海是很后的事情,他弟弟之前是我另一个老乡,我们都叫他为海弟。海弟也是发瘟狗介绍过来的,他没过来之前在东莞的一家厂里,和他大哥呆在一起。海弟的大舅带发瘟狗进了染布这一行,这次他大舅出面要求,发瘟狗自然得回他大舅一个面子。海弟未过来之前,发瘟狗跟我们说,不要以为出来找工那么容易,在外面每一个行业都是成群成帮的,没有熟人,你想入那个门很有难度,你们应该好好的工作,珍惜手头上的东西。从这句话里可以看得出来,对于介绍海弟过来工作,发瘟狗并非真心实意。
海弟是很好的一个年青小伙子,跟我差不多年龄,只是他的经验使他看起来显得苍老一点,他也是我妈妈她大姐那条村的人,他只读到初中,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就是初三暑假的时候他去跟人学做蛋糕,学成得归,他找上两个跟他最好的女孩子去河唇鹤地水库里玩,当时有一个女的说那天是她的十七岁生日,他就跑去租了条船,到船上去拍照,谁知道船翻了,两个女的掉了下去,当时是中午时间,水库里没有其他的人员,他马上跳到水里去救,救两个不会水性的女生,这确实很有难度,而且岸上也滑,最后他体力不支,只能救上一个,而死掉的那一个就是当天她生日的那一个,是他相认的妹妹,他一直以来对这件事情都很有疚罪感。在河唇政府录这个口供的时候,那个被救上来的女生说了老实的话,可是到了打官司的时候,她改口了,很明显是她家里人让她那么做,让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反咬了海弟一口,她说是他把她们推下去,还说是海弟想强奸她们,可是她们有两个人,但毕竟这个女生当时只有十多岁,在法庭上撒这么一个谎的时候,法官一试就清楚,最后法官判海弟胜述,初级人民法院是这么判的,原告方不服,他们去上述,中级人院法院也是这么判的,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海弟胜述,原告方不服,再上述,高级法院做出维持原判的最终裁定,之后原告方就想,以法律途经绝对不可能动海弟一根汗毛,于是他们就耍无赖。我跟海弟说:应该救的你没有救,不应该救的反而救了。海弟说好歹也是一条人命。我从海弟口中知道另外一件事,死者家里在法医验尸的时候,提出要检查她的处女膜,因为他们觉得海弟与死者的关系并非朋友这么简单以及纯粹,最后法院检查到死者的处女膜完好无损,也就是说他们之间并没有发生过性行为,就这样死掉了一个处女,我也觉得有点可惜,死者家里的意思就是,死者已矣,但他们无论如何也要先定下海弟的罪。他说这件事的时候,我有一个想法,乡下地方有一个冥婚的说法,也就是娶鬼老婆,乡下人说一个女人死了之后,有主的归主有庙的归庙,没主没庙的就做野鬼,而死者处女膜完好无损,也就是说她没主,她生前没有宗教信仰,也就是没庙,没主又没庙,只能做野鬼了,我想她的家里人并不想让她让个野鬼,所谓早去早投胎,选上一个好人家转世再做人,我对海弟说:你看看能不能以这个封建思想为突破口,解决这个事情,反正你跟死者生前也是两情相悦,总比你整天东闪西躲来的好呀。海弟当时也赞成我这个想法,他说这是没有办法之中的一个办法,但是我又说要这样解决这件事情,现在还不是最好的时机,我这一句话跟没说一样,我们每一天都在说着这种没有建设性的废话。这个死去的女生,她家里的人我认识,她的姐姐是我弟弟的徒弟,是一个很开朗的小女生,她的死对她姐姐的打击最大,她们家里在镇上面开了一个批发店,她两个哥哥都是混蛋,两个以拳头说话的黑社会的混蛋,原来她家里还有一个弟弟,早些年被汽车撞死了,她家里获得十多万的赔偿金,所以才开了这么一家批发店,镇上的人都说她家里是靠死人钱来发家的,因此用钱并不能再次解决这件问题,她家里人的意思就是钱我不要,我就要人,她的两个哥哥说如果让他们看到海弟,他们就会打断海弟的腿,就会把海弟杀掉。海弟就因为这一件糊涂的事情,搞到想读书不能读,想开蛋糕店不能开,就连自己的身份证也不敢用,整天过着逃命与愧疚的日子。后来不久,他到七海来了还没有一个月,他就跑了。海弟离开七海之前,甚至更准确的,可以说是我没有认真清楚这一件发生在海弟的事情之前,我听我妈妈在家里传来的消息,她说海弟的妈妈每次看到她还会自动上前打声招呼,可是她们知道我和海弟在一起之后,不仅招呼没有了,还一脸的不高兴。因为海弟的妈妈知道我跟海弟在一起工作生活,而我也认识了死者的家里人,于是海弟家里的人认为我会出卖海弟,认为我跟海弟在一起,会对他造成一种威胁。其实他们是不懂得我这个人。海弟跟我说出他家里人的看法的时候,拍着胸口跟我说,就算全世界的人怀疑你,我海弟也不会。后来他走了,他自己并不想走。走之前他还拥了我一下,把他进七海以来写的一本日记塞给了我。他走的很不光彩,他是以他妈妈乳癌,他要赶回去见她最后一面为借口走的。这就是发瘟狗与他家里人商量的结果。因为走得比较紧急,海弟跟他家里人之前的想法是先从发瘟狗身上借出这笔钱,然后让发瘟狗尽量帮他想办法得到这一笔工资,用这一笔工资的钱来还他,可是发瘟狗不愿意,因为他自己也搞不清楚这笔钱能不能套出来。我听内部人说,发瘟狗这个部门以前也有这种事例,就是进来还不够两个月,按正常情况是不能辞工的,以前就有那么一个女人,她在外头找到更好的工作,马上得赴任,她又想拿到工资,后来就说她的妈妈快死了,她要赶回去送她老妈。一般人都会信以为真,至少出于人道上的考虑,也会把工资还给他。但是我觉得,一个人为了钱说自己的老妈死掉了,这未免太残了吧,没有人知道他们的良心到了哪里去,也没有人知道为了钱他们还有什么动作做不出来。我对海弟说:你情愿就那么走吗?海弟说我并不想走,我为什么要走?我已经累了,我也不相信你们会出卖我,可是我不想让家里的人为我而担心。对于海弟这一件事我抱着同情的态度,因为那件事情,他毫无法律责任,但是他不得不逃命,他也很痛苦。他跟我做工友时,我很担心他会自责过度而导致想不开,跳江自杀,他整天都说是自己把她害死,海弟跟他们形成了多么鲜明的一种对比。不过,海弟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脆弱,他只是太痛苦的时候,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面对大江偷偷的流下几滴眼泪。他每天都会把自己弄得很劳累,然后回到宿舍,写完日记,倒床就睡。他进来的半个多月里瘦了十多斤。他当时所写的这本日记,直到现在还被我封存在自己的抽屉里。有时候我看着它,我不知道生与死会有什么样的区别。海弟还有一个值得我去同情的地方就是他在这一件事情上面没有得到哪怕一点的便宜,却为此付出了过大的代价。我知道对于海弟来说,拿到这一笔工资再一次远逃他方显得无比重要,虽然他以自己的妈妈得了乳癌为借口而全身退离,我还是原谅了他。不管怎么说,发瘟狗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至少他的出发点对海弟来说还是好的,只不过他用了错误的方式,他自己做了一个小人,而这确实是因为生活所逼,但是他并不一定要这样的去教唆别人,应该还有更好的方法。海弟走了之后,发瘟狗才找他的弟弟来顶替他,他的弟弟也不想过来,他说:我还不清楚我哥那为人呀,他妈的六亲不认。我到现在都认为他弟弟的这个六亲不认用得很好,他的弟弟说为了钱,教唆别人谎称自己的家里某人死掉了,或者说咒自己的家里人死掉了。这种人,这么残毒都想得出来,不是六亲不认,又是什么?当时我觉得最解恨的事情就是和发瘟狗的弟弟在一起,特别是听他叫他的哥哥为“发瘟狗”的时候,可是我想到他们毕竟也是亲兄弟,为了避免自己死得不清不楚,还是防着他一把。
在七海里面,小小的一个办房才那么五个人,除了发瘟狗,其它职位的员工流动并非一般的频繁,每一个人都是进来混日子,混够了三个月,稍微有点骨气的人都会离开他。我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说过,她觉得跟她的宝贝儿子我交不下朋友的人都不是东西,因为我的脾性生来很好,从来没有对谁红过眼,更没有发过火。当时我老妈上来佛山,她给我打电话,叫我过去,刚好是星期六,于是我对发瘟狗说我这个星期不加班了,我要过佛山。发瘟狗说:你怎么老是乱跑?他的意思是说上一个星期我过了广州不加班,这个星期要加班。我记得当时我前一个星期过去是为了买MP3,买了一台百优特,128M的,299元钱,当时用的就是我人生领的第一次工资,尽管我之前领过不下十笔稿费,可我还是决定用这一笔工资好好的来镐劳自己,那一笔工资和加班费一共956块钱,我用了300块钱买了MP3,用了135块钱买了一双明典跑鞋。他当时说你怎么乱跑呀?上星期过了广州,这个星期又去佛山?就你的事情最多。那只发瘟狗每一个星期都会加班,他并有多少事情可干,加班就是来睡觉,他这一个睡觉可真他妈的值钱,一天一百块钱,比做妓的还要赚。他叫我们加班,并且按排事情给我们做,使得我们无法效仿他去睡觉,他主要是害怕自己一个人,醒来的时候感觉到无聊,是为了一己之私,他安排我们做事,主要还是在总经理面前表现他领导有方,其实他根本就不具备一个管理人员的素质,在他的办公室里,除了布毛最多就是脏话,他只知道踩在员工的背上使劲地往上爬,但是并不懂得要善待自己的员工。星期天加班不是厂里面规定的,是属个人自愿性质,我们想加就加,不想加就拉倒。有一次我们下面的几个人就商量好一起不加班,结果星期一早上回来,被这条发瘟狗训了一顿,训足了三个多小时,训得没有一个主题,我们才听出来了,他是怕一个人无聊。在我们没有明白他的心思之前,我们还会去加班,毕竟每一个月加四五天班,也就是星期天,我们的工资会多120来块钱。可是我们不再遭这种罪了。为了三十来块钱辛苦一天,倒不如轻轻松松的在宿舍里睡一天,我们又不是没有辛苦过,我们也不是劳累的命。我们还不至于会饿死,我们还有不为那三十来块钱折腰的资本。这时,刚好是我进来的第三个月,我自己也不想再呆下去了,所以,他对我说你怎么可以乱跑的时候,我就跟他吵起来,这只不过是一条导火线,他也确实太不像个东西了,人的忍耐是有个限度的。除了海弟天天跟他拍桌子之外,之前并没有人跟他吵过架,他训话的时候,我们当他是在唱歌,其实也不是不敢跟他吵,是觉得吵得没意思。发瘟狗很想把海弟炒掉,可是碍于他师父海弟舅舅的情面,而海弟也有得寸进尺之势,海弟跟发瘟狗吵是因为每天太累了,而发瘟狗不停的公报私怨给他安排工作,还兼海弟的字写得不够好,让人看不清楚,又说海弟无心工作。我觉得海弟跟他吵得太解恨了,发瘟狗简直就是婊子不知嫖客饥,他的工作只是开生产单起办,他不知道一张单带来的工作量有多大,而海弟的作为一个跟单,他的工作量最大也最苦,他要到每一个车间里面去追几十匹布的行程,搞清楚它们的资料,那一段时间海弟通常是早上七点上班,一直到凌晨二点才下班,可是发瘟狗并不管这些东西,他只懂拼命开单,平均一天速度是十来张,那些客户实在是吃饱没事可干,或者是他们的父母在几十年前的那天晚上吃饱了没事可干,他们只是遗传到了这个基因,他们拼了命叫发瘟狗起办,起了办之后再也没有下文了,还有很多同行为的也叫发瘟狗起办,例如已经从顺德搬到三水去的添泰,而且发瘟狗基本不懂得商业秘密这种东西,根本就没有这种意识,还把资料搞得相当清楚的发给他们去复客,在发瘟狗的领导下,七海成为广东省全省染布业所共同拥有的免费办房。而我当时跟他吵,主要有几个方面原因:一,刚进来我就有一种上当的感觉,我整天跟他说感觉不到,做不好工作,他说我无心工作,是过来混日子的,他洞察了我的秘密;二,我认清楚了他这个人的嘴脸,之所以叫他发瘟狗,是因为他真的像狗一样,见人就吠,但是这个称号不能全面的去概括他,发瘟狗很多时候是因为心理不平衡的,他也就一个高中毕业生,走了狗运才混到了今天,可以说是不容易,我一个大学生在他的手底下混,我没有进来之前他就已经发瘟,我进来之后他更加发瘟,看见我就乱吠,简直就是生人勿进,谁让我学历比他的高呀?再则,我没有进来之前,我妈妈的大姐跟我说,发瘟狗是一个很喜欢戴高帽的人,可是我不是一个会给别人套高帽的人,套绿帽我就懂,可是他的老婆那么丑,这丑是我听来的,真的是不是这样我不清楚,他没有资格戴我套给他的高帽,也没有过戴上我套给他的绿帽,在办房其它的同事学历都比发瘟狗的低,而且他们都会给他套高帽,尽管是逢场作戏性质的,也难怪他会此如对我。不过我现在想,这条发瘟的狗应该已经搞清楚,戴高帽并不是什么好事,帽子由来不属于男人的玩物,而且有多大的头才能戴多大的帽子,龟头就是龟头,脑袋就是脑袋,就算戴上了帽子,龟头也不会变成脑袋,你可以把龟头当成脑袋,可是龟头一定不会比脑袋大,这是龟头的潜质问题,他应该会明白这个道理;三,因为我妈妈上到了佛山,她给我的电话说表妹的这位老公,也就是我现在所说的这个师父,他是搞平面设计的,他已经在这一个行业里有了四年的经验,一直是一家公司的设计总监,我老妈的意思就是我过去可以商量跟他学习的事情,我老妈说她相信没有难度。我当时想我能有更好的机会,老子还会为了这800来块钱在受这种鬼气吗??四,是因为发瘟狗管得太宽了,就连公鸡跟母鸭做爱,他似乎也要拿棍去撩一撩,我利用自己的时间去做什么事情与他何关?我最后跟他说,老子我干完这个月不干了。我提出了辞工,他先是不批准,他叫我去找总经理,这并不符合公司的规矩,每一个组织都有它的规矩,这个规矩的主要出发点都是一样的,虽然当时我是第一次出来工作,可是我已经无比的清楚这点。于是接着下来,我故意去触犯一些低级的错误,我说过在一个地方犯一次错误并没有什么,只要改正就好,在同一个地方重犯同一种错误,那就是笨得无可救药,所以我每天都会犯一些新的错误,我有足够的聪明可以让自己每一个天犯上新鲜的错误,每天都犯上十几个小错误,弄得每一天都有人投诉他,说他的员工(就是我)办事情很马大哈(很粗心的意思,广州话)。其实,我就是故意要这样子,既然他不批准我辞职,我就要让他吃不完兜着走,你用屁股也可以想象得到,我是喜欢艺术的人,我将来会从事平面设计和写作,这两种本来就是要求胆大心细点子多的职业,我读了二年多的金融专业,怎么就成了一个马大哈的人呢?我是故意要这样子的,因为海弟已经离开了,在七海我再也没有值得依恋的朋友,更主要是因为我相信自己出来以后,能够找到更加喜欢的并且是更好的工作。发瘟狗每天都遭人投诉,于是他每天都在加强的训我,几乎一天训足八小时,不够这个时间仿佛他就会吃睡不安就会阳痿,不过训也就训吧,死猪不怕开水烫,我已经不在乎已经麻木了,我反而还会自嘲到:就让他尽情的去发泄吧,我们不能就此作废了香港人这一条好狗,他有着那么丑的老婆,而且还不幸患上了“气管炎”,这个世界对他已经很不公平了。他最后批准了我辞工的申请,对于这件事,他是有一点难度的,因为他的部门人员走动的太多,他又全是招自己的老乡进来,所以总经理给他压力,说是人走了之后该职位不准再招入,所有工作同部门的去分担。总经理对他说,我很早之前就叫你不要招自己的老乡进来了,老乡老乡,背后一枪,你就是不够绝情,做大事情哪能不绝情呀?他不让我走,事实上就是不想加重自己的工作量,但是我逼着他无法可想,他说这样下去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我走之前的那一刻,我跟他说:你说得很对,我老子来这里就是为了混日子的。
我在七海混日子的时候,我每天都想离开,只不过是时间上的问题,绝大部分工厂都会压你一个多月的工资,我的试用期是三个月,在试用期内不能辞工,否则就是没有一个多的月工资,带着自己的钱帮他们白干活。我在心里面想,我离开了七海可能会去广州工作。因为我很多朋友都留在了广州这一个地方,广州小资意识太重,环境污染也比较厉害,交通和消费都要考虑,去广州工作的人就是在别人的车窗里寻找自己生活的人,他们很容易就会迷失了自己,我觉得广州并不是工作的好地方,尽管它也像青年人那么充满激情,旅游和购物倒是个不错的选择。事实上我并不是喜欢广州,我只是喜欢每一天都跟自己的朋友在一起。我在学校时认识的老乡,一个在 曾 老师开的中心论坛上叫“浮萍”的女孩子,她说得很对,她说我是一个寂寞的人,我很害怕自己会被别人忘记。而我的徒弟雪子在她的文章里面说过“寂寞的人总是拼命的牵着别人的手,证明自己还有朋友,而我总是喜欢被动”。我跟她不同的是,我不喜欢被动。被什么动,这是个很让人遐想的事情。当时我打过电话给锈,她跟我说 曾 老师叫她组织论坛的前版主回去玩,但是她没有时间,小东并没有跟我说这件事。我当时和海弟在顺德的马路上,下午的六点多钟,我给锈打电话,响过一声她就接听了,她马上叫出了我的名字,好像她一直拿着手机在等我电话一样。小东这个我在学校里以为是最稳定的朋友,但是有活动的时候她忘记了我。我当时很生气,后来才发现这是个误会,并不是 曾 老师组织,而是小东无聊找的一个借口,她组织了这次活动,但是觉得我路途太远。我在《锈还当不当我们是朋友》这个文章里面说过这种事情。我想如果是 曾 老师组织的这次活动,他不可能不找我,因为我当时是中心论坛的中流砥柱,我在《我们是怎么搞上的?》这个文章里面说过,我曾经给他带来了75%的人气,他独自开了一个“原创精华版”给我,而我也成了那个文学社与论坛合作搞全校性征文的开端。距离太远,我也觉得是个问题,他们未必真的忘记了我,只不过是出来之后,可能变得现实一点。所以我没有怪他们,我时刻都想过去跟他们在一起。不过我清楚,跟他们长久的混在一起,必然会影响我的工作,影响到我赚钱和花钱的速度。对广州,我始终有着一种矛盾的心理,我在门外徘徊不入,其实我觉得我也是一个矛盾的人,一方面我很想所有人都不认识我,另外一方面我也很重情,但最终我还是选择远远地看见他们,一心想着他们的开心与忧愁、光荣与梦想,但好像这些都与我无关。因此离开了七海之后,我选择了回家里呆滞了半个月,我就是给自己时间去考虑,该如何的给自己一个人生定位,这相当重要。当时云兄想叫我合作华伦天奴的代理权,他给我电话,叫我在家乡开辟一片市场。他说他已经拿到代理权书,但是好像狗咬乌龟一样无从下手,他说这个世界做什么都难,而我觉得这个并不难,只有淡季的思想,没有淡季的市场,如果找对了方法,街上所走动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你的顾客,但我更多的心思是摆在平面设计方面,我最终并没有等候云兄的佳音,对于这件事,他也不了了之,这倒在我的意料之中,因为我说过任何一个计划放在二十四小时之外都是危险的,事实上并没有计划可以比得上变化的速度。
在那些非原则的情况下,我不是一个小气的男人,别人说记忆力好的人一定很小气,我记忆力很好,而且时间越久我就记得越牢固,2001年我去了我一个亲戚家里时,我把我小时候在她家里寄养的事情跟她说得一清二楚,愣是把所有在场的知情人吓了一跳,我当时好玩水,她家四周是水,她怕我危险,所以吊起来打我,我当时说你打吧,等到我长大了,我要你好看,事过二十多年,她老人家已经九十出头了,白丝满头。我的女朋友戏称我过早的患上老人痴呆症(医学上所谓的柏金逊症)。我现在依然在想:发瘟狗呀,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把自己拉出来的东西重新吃回肚子里面去,怎么拉出来的就怎么吃回去。我把这个想法跟我妈妈说的时候,她说算了吧,好歹他也给你介绍这份工作,我说不能就这样算了,我的心里面没有算了这个词,什么叫算了?算不了,我还恨不得把他以上十八代都挖出来重新操练一遍呢!我妈妈听到我说出这样的话,她反而有点吃惊,摸摸我的额头,她喃喃自道:没有发烧呀!我的意思是说2004年在顺德混的那三个多月里,我是在狗头底下活过来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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