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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天动地

  • 很爱你,但不代表永远等你

     他又带着一身的酒味来按她家的门铃。这不知是他和她分手后,第几次的失恋。他总像只受了伤的狮子,站在她家门口,用最后仅有的一丝清醒说:“收留我,好吗?”然后,就倒在她身上,不醒人事了。她必须拖着他沉重的身躯到她的房间,再将他抬上床,帮他褪去身上的衣裤,拿着热毛巾,擦拭满身酒味的他,帮他穿上为他预留的睡衣。有时,还要应付他吐了一地的秽物。等一切都清洗、整理好了,她就躺在他的身边,静静地看着睡得正沉的他,只有这个时候,她才能感觉到,他是属于她的。和他在一起两年,他始终不曾好好安定下来,被她遇见、听到的就有五六次,更别说那些数也数不清的女人。刚开始,她自然是又哭又闹,甚至还分手过一两次,但他总信誓旦旦地说不会再犯,然后又连哄带骗地求她回到他身边。所以,她说服自己,他是爱她的,只不过爱玩一点罢了,因此又回到他身边,做他身后那个默默的女人。维持两个礼拜后,他又犯了。日子久了,她也麻痹了,她自欺欺人地想,反正最后他都会回到她的身边,他还是爱她的,他不能没有她。但是有一次,真的是太过分了,他居然把那个女人带回家,女人在她面前耀武扬威地,甚至于喧宾夺主地要将她赶出去,看着在一旁默不作声的他,她彻底绝望,将东西收拾好,就搬出他家,这次她是真的死心了。两个月后,他又一样地来求她,她说什么也不再妥协,虽然有几次差点心软地答应,但到最后,她都咬着牙,拒绝了他。她真的忍心拒绝吗?不!只是她觉得,他应该得到一点小小的惩罚,证明她在他心中的重要。他第一次在三更半夜喝醉来找她时,她心疼不已,边帮他换衣服边流泪。隔天醒来,他帮她盖了被子,径自换好衣服,就悄悄地出门去了。此后,她再见到他的时间,总是每隔两三个月的三更半夜,不知又是他甩了别人,还是别人甩了他,总之,她没再见过他清醒时的样子。有一次,她拨弄着他的头发,试探性地问半醉半醒的他:“今天……有人向我求婚了。你说……我该不该答应?”他没有响应,只是“嗯”了一声,一把将她抱进怀里。她叹了口气,流下了两行委屈的泪。她又熟练地将一切打理好,躺在他身边,拨弄着他的头发,看着手上的戒指。她答应了那个苦苦等了她一年的男人的求婚,再过一年,她就要迈入30岁了,她实在不能再给他机会,再给自己任何借口等他的承诺,他根本不懂得爱。她看着他,这是最后一次,帮他换上睡衣,擦拭满身的酒味,清理地板上吐了一地的东西,也是最后一次,她在他怀中,流着泪睡着。“以后我不在你身边,要好好照顾自己,知道吗?”她轻声说,已泣不成声,虽然她知道,他睡得正熟,根本听不到。隔天他醒来,惊觉到床的另一边是空的,只留下一封信。“很爱很爱你,所以始终默默守候着你,沉默地纵容你在我身边自由来去;很爱很爱你,所以让别人笑我傻,我也不埋怨,就算没有‘娶我’的那句承诺,我也能一直这样照顾你。只是,你始终不懂得该成熟一点,而是不断依赖我的爱。我退还了戒指,捥拒了他的求婚,但我想找回自己的生活,让你学会珍惜、懂得爱。因为我爱你,已根深蒂固,已无可救药……”他捏着信倒在床上,这次,他是真的哭了,而她是真的走了。

    2012-10-08 18:50:23 作者:文摘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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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有一句诺言是真的

     她才25岁,却早已心如止水波澜不惊,此前那几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每一场她都十二分地投入,最后的结局别无二致,口口声声说要爱她一辈子要娶她做新娘的男人不是移情别恋,就是做了别人的新郎。折腾了这么多年,她终于明白,所有的诺言在出口的那一瞬间绝对是真实的,但是诺言是有生命的,终会在时间的侵蚀下渐渐地风化死亡。这个世界连被人称为永恒的爱情都不足以相信了,那还有什么值得信赖?下班之后,脱下一身职业套装,她上网,和一个比她小4岁未曾谋面的写手聊天。她说真话,当所有的人都在网上说假话的时候,即便说真话,也不会有人相信的。她喜欢看他的文章,常常沉湎在这个小网友编造的纯真的爱情故事里。许多时候,站在生活外,看文字里的故事,隐隐看得到自己的影子。他的心细,会体贴人。他用一些小小的笑话陪她度过一个又一个无聊的夜晚,常用一些永远一辈子爱你之类的话来哄她。她只是淡淡地一笑置之,心里暗想:傻孩子,这个世界哪来的永远!国庆节学校放假,他不远千里从学校赶过来看她。一身毕挺的军装,样子长得挺可爱。他们手牵手地去爬白泥山,一起蹲在路边吃五毛钱一串的羊肉串,一起买菜做饭,日子过得快乐而简单。他不止一次想要说永远爱她的诺言,却被聪明的她用手或一个热吻堵住了他的嘴。假期结束,她去送他,他临上车,回身塞给她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等我,三年之后授衔完毕我就回来娶你,永远地爱你疼你。她回到家里,把他的QQ拖进了黑名单里,从此成为陌路。至少在她的心里,可以让这份诺言的生命力长久一些,而不是N年后的某一天,他突然告诉她他有了新的女朋友,或是结婚了,让她的心再次疼痛。女人的青春是经不起等待的,她找了一个合适的男人嫁了,后来又因为一些原因离婚,远走北方。转眼四五年的光阴已如流水般划过,她孑然一身地漂着。一日,在书店里无意中看到了一本书,书名就是她的名字,作者正是那个男孩。几年不见,他已经成长为一名军旅作家,扉页上是他的照片,显示他已经是个成熟的男人了。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几年前留给她的那张字条,那些不负责任的诺言。她把书买了回去,缩在小屋里一口气读完。那些深情款款的文字让她泪流满面,书本的最后一句话更让她触目惊心。原来,男孩子写着:我将用我一生的时间,来寻找我的爱情;也将用我一生的时间,来实现21岁的诺言。找不到她,我将永不再娶。她思考了许久,最终按照书后作者的电子邮件,给他发了一封简短的信,告诉他她现在在哪儿!邮件发出之后她便开始后悔,他或许成家了,有一个温柔的妻子,或许还有可爱的儿女了,自己现在去打扰他,或许是一种罪过。11个小时后,有人敲门,拉开门一看,他在门外瑟瑟发抖,身上仅有一件单薄的衬衣。原来,他在南方,接到了她的电子邮件,便急匆匆地赶往机场,而这个时候,北方已经开始飘雪了。为了一句年轻时的诺言,他整整寻觅了8年。第二天,她便做了他的新娘,她站在雪花里浅浅地笑着,幸福溢在脸上。纵使有一千句诺言是假的,这个世界欺骗了你一千次,我们仍有理由去期待,第一千零一句诺言,一定是真的!

    2012-10-08 18:41:40 作者:文摘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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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别用QQ跟我谈恋爱

     爱情应该是真心的付出,虚拟的情调不堪一击。一和广告公司的“高天星辰”在QQ上聊了半年之后,我有点接受这个真名叫李佳伟的男孩子了。2005年5月1日,我们约定在武汉最有名的“恋爱圣地”之一——江滩公园见面!那天去之前,我突然惴惴不安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和网友见面,谁知道他是不是坏人?自己会不会有什么危险,或是不小心中了他的圈套?最后我铁了心:只和李佳伟在人多的地方呆一会,如果他胆敢有什么不轨行为,我就报警!为了防止他在饮料里做什么手脚,我在临出门的时候还特意在手提袋里装了一瓶雪碧……下午3点,我准时到达江滩公园。没想到,十几分钟后才接到李佳伟的电话:“江枫吗?你到了没有?我怎么没有看到你?”我很意外,因为来之前我曾告诉过他,自己穿粉红色连衣裙,他怎么会找不到我呢?等我按他所说的位置找到他时,他红着脸解释说:“刚才一个穿粉红色连衣裙的女孩子站在这里,我还以为就是你呢,谁知道等了将近半个钟头,她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刚才,她被一个男孩子接走了,我才知道不是你……”我顿时哭笑不得:“你怎么不去问问她?如果她不走开,你是不是要一直等下去?”李佳伟的脸上更加尴尬了:“我是想再等一下就问她的,但我害怕万一她不是,会骂我骚扰她,那多没面子呀……”我一想也有道理,一次我在公交车站等车,就有一个男的没话找话地找我搭讪,结果被我臭骂了一顿。李佳伟可能也是怕遇到这样的情况吧!想到这里,等了十几分钟的不快消失得无影无踪。在QQ上,我和李佳伟已经很熟了。可是真的见了面,我们却都有点拘束起来。让我感觉欣慰的是,李佳伟并没有像我担心的那样领着我往无人处走,就连我最担心的饮料也没有拿出来。我在为自己来时的担心感觉汗颜的同时,更为自己没有遇到“坏人”而庆幸!江滩公园人流如织,我们刚走出不到一百米,李佳伟就被一个卖花的小女孩缠上了:“大哥哥,你看你的女朋友这么漂亮,买束花送给她吧!”我对这些卖花的小女孩是避之不及的,因为我早有耳闻,她们软磨硬泡,非要你花钱买她的花不可。但是,我正想拉李佳伟走开时,他却已经掏出了钱包,掏出十元钱给了小女孩。我从小女孩手里接过玫瑰花,嘴里却忍不住埋怨起来:“这些小孩子就会瞎说,你干嘛要买?”李佳伟回答:“其实她们挺不容易的,报纸上说了,她们是受了大人的控制,每天完不成规定的卖花任务,就吃不到饭,还要受罚。我们权当是做好事吧!”听了这话我感觉李佳伟还是蛮有爱心的嘛!和李佳伟在江滩呆了一个下午,我一个人坐公交车回到出租屋之后,把那束玫瑰花插在花瓶里,就打开电脑上网。没想到,QQ上已经有了一大串李佳伟的留言:“江枫,做我的女朋友好吗?”、“娇艳的玫瑰花送给我最爱的人——江枫,你能接受我吗?”、“你回到家了吗?我很担心你……”天哪,我晕!这个家伙,这些话为什么不当面说呢?!我打出一个流汗的表情,问:“那你为什么不送我回来?”半天他才打了一行字回来:“我怕你拒绝……”我倒!这是网上被我无数次笑骂“厚脸皮”的李佳伟吗?我回复道:“看过小马过河吗?不尝试,就永远不知道河水的深浅!你不说送我,难道要我先提出来不成?算了,我要休息了,改天聊!”二从那以后,李佳伟在QQ上和我聊天时变得随意起来。他一会儿称呼我“亲爱的”,一会儿厚着脸皮叫我“老婆”。每当这时,我都在QQ上发送“发怒”的表情,用一把锤子狠敲他的头,可谁能知道我心里的甜蜜呢?在这个大得不着边际的都市里,我已经告别了没有爱情相伴的孤单。然而,令我不解的是,尽管李佳伟在QQ上谈吐风趣,脸皮也明显够“厚”了,可每次和他在一起,他却像个胆怯的小学生,不仅话少得可怜,甚至连我的手都很少拉。一次,我和他在群光广场闲逛,他突然放开了我的手,紧张地对我说:“我有几个同事也在这里,你等一下,我和他们打个招呼。”说完,竟自顾自地和同事们聊起了天,把我晾在了一旁。天哪!我长得很丑吗?本姑娘自问,站在街上,不说回头率100%,至少不会影响市容啊!他为什么不敢向同事们介绍我?莫非,他除了我,还在和别的女孩子谈恋爱?这个疑问在我心头陡然升起,和李佳伟不欢而散。当天晚上,我正在生闷气,李佳伟的电话打来了:“江枫,你不在网上吗?我在QQ上等你呢……”我没好气地说:“我不想上网,你有什么事,就在电话里说好了!”见他执意不说,我一气之下挂断了电话。但气归气,我还是隐身登陆了QQ。刚一上线,几十条信息扑面而来。李佳伟已经向我道歉五十多次,他在留言里反复声明:不是故意惹我生气,而是他在公司里并不出众,担心同事们笑话我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天哪,这是什么话?!难道漂亮的女孩子,就一定要找事业有成的男人才算般配不成?我开始偷偷调查李佳伟是不是背着我还和别的女孩子“有染”,甚至都做了最坏的打算:难道这家伙是有妻室的人!但出乎意料的是,我悄悄跟踪了他半个月,李佳伟每天下了班就回宿舍,除了上网还是上网。我还打了他们公司的电话,假装是李佳伟的表姐,问他同事我“表弟”有没有在谈恋爱?他们一概回答:“没有听说他和女孩子来往啊!你表弟岁数也不小了,你这个表姐要多关心他呀!”这就更让我纳闷了:既然李佳伟没有和别的女孩子谈恋爱,为什么就不敢把我介绍给他的同事认识呢?李佳伟又在QQ上多次给我留言,发誓保证没有下次,我才稍稍原谅了他,但这个疑问在我心头还是挥之不去。8月13日是我的生日,那天正好是周六。李佳伟早在一个星期前就在QQ上告诉我:“到时候,我要送你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这句话让我惊喜:“那得多少钱呀,你还是实际点,送十一朵好了,代表一生一世!”8月13日一大早,李佳伟在赶往我出租屋的路上发了个手机短信:“请登陆QQ。”我急忙打开电脑,发现QQ上竟然有一百多条信息。第一条是:“祝亲爱的老婆江枫生日快乐,越长越漂亮!”接下来,竟然是一大片“玫瑰花”的表情,一朵连着一朵。最后一条留言是:“每条信息有玫瑰花99朵,代表我们的爱情天长地久;总共100条信息,代表我对你的爱100%真诚!”望着这些,我的心里掠过了从未有过的感动,不禁憧憬着相见时的动人场景……门响了。我打开门,却意外地发现,李佳伟两手空空!我惊讶地问:“你说送我玫瑰花,就是网上那些吗?”李佳伟搓着手回答道:“我本来想买一束给你的,但我觉得一个大老爷们,捧着花走在大街上,有点怪怪的。不如我们一起下楼,到花店去买如何?”天哪!有这样给女孩子送花的吗?我气不打一处来!大声喊道:“你怎么连捧一束花走在大街上的勇气都没有?电脑复制粘贴谁不会?对一个女孩子来说,用电脑复制一万朵玫瑰,也比不得真实的一朵!”三事后,我为这件事情考虑了很久,到底李佳伟怎么会和网上截然相反?怎么竟然连送花的勇气都没有呢?到底他对我的感情是真还是假?直到有一天,我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才若有所悟。这则新闻是说一个大学生毕业后工作一直不顺利自杀了,被抢救过来后确诊为“社交恐惧症”。这种“病”最典型的一种表现就是:用文字能很好与对方沟通,但就是用语言不敢、或者不能正确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以至于变得越来越自闭,不能融入社会。难道李佳伟也是这种人?于是,我在QQ上问李佳伟:“你是不是得了社交恐惧症呀?如果我被人欺负了,你是不是也只敢在网上和别人理论?”李佳伟很快回答:“哪能呢?如果你被别人欺负了,我肯定找他拼命!谁敢欺负我亲爱的老婆?”这句话让我感动不已,从内心里相信了李佳伟真的会为我付出一切。然而不久后的一件事,却让我彻底改变了自己的这个看法。9月底的一个周末,我和李佳伟走在大街上,过马路时我被左边一辆疾驰而来的摩托车撞倒在地。就在我躺在地上大声呻吟的时候,李佳伟已经冲着摩托车司机喊了起来:“你、你是怎么开车的?”然而,摩托车司机却根本不买账:“什么叫我是怎么开车的?我是红灯之前过的对面停车线,又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倒是你们,是怎么走路的?都不看着点车!”李佳伟竟然无言了……摩托车主跃上车,李佳伟“哎!哎!”了两声,竟然眼睁睁看着他绝尘而去!我的天啊,就算他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但是我们也是在绿灯信号之后才通行的呀!难道没有闯红灯,就能对撞人不负责任了吗?我躺在地上流下泪来,却不只是身体的疼痛……从医院包扎完回来的那个深夜,我把李佳伟的QQ号从“我的好友”拉到了黑名单中。在这之前,我给他留了言:“别用QQ和我谈恋爱!”

    2012-10-08 18:39:05 作者:文摘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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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闲置网上的爱情

     她认识他,是在那个转闲置的网站。广告打得铺天盖地,你有不再需要的东西吗?你家的衣柜需要清空,放下新的漂亮衣服吗?你还在为储藏室无立锥之地苦恼吗?亲,来转闲置的网站吧,这儿能解决你所有的问题。她便去了,她有太多不需要的东西,一路走,一路丢,不如放到转闲置的网站去。当他给她发短信,问转的那套书多少本的时候,她正在网上看八卦,问,你也喜欢这套书啊,就聊起来了。他说是啊,这个版本,从前自己也有一套的,不过被朋友弄丢了,这些年一直很遗憾,这次在网上看到,惊喜得不得了。他也问她,这么好的版本,你怎么舍得转呢,要是我,会一直珍藏,珍藏一辈子。他的话震撼到她了,这个大家都匆忙,餐具筷子面巾纸都是一次性的时代,谁还会轻易提到一辈子呢?见面交易的时候,她对他好感倍增,他是自己喜欢的样子,白衬衫,短头发,高个子,手指骨节均匀干净,说话的声音也好听,她说不要钱了,这套书送给你。“这怎么行,我请你吃饭吧。”就这样认识了。他的屋子里,有很多他珍藏的东西,井井有条,其实都用不上了,但是他也不愿意学她转出去,他说,东西都是有灵魂的,曾经属于某个人,怎么能轻易易主呢?跟过自己的东西,就要跟一辈子。他追她的时候,她接受了,心欢喜到埋得很低很低,想他连物品都那么珍惜,一定会珍惜爱情。但他对她,却不是那么珍惜。分手是在恋爱3个月的时候,为他打扫房间的时候,她弄丢了一支钢笔,那支钢笔很久不用,闲置而已。告诉他的时候,他暴跳如雷。她曾经以为,自己和他恋爱这么久,为了他辞掉城西的工作,为他搬了家,只为到他这儿方便一些,自己怎么会比不上一支钢笔?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啊,能聊天,能笑,能照顾他,对他好,甚至,还会和他结婚,过一辈子,她怎么就比不上一支钢笔呢?钢笔在沙发下面找到的时候,他们分手了。她难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到底向前走了。不再在网上转闲置了,因为转闲置的时候总会想起他,就不上那个网站了。两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有一天,在商场,她遇到他了。她和自己的男朋友在一起,他不是,他一个人。看到她,他走过来,和她打招呼。他说他过去不是不爱她,他也想和她在一起,也想让她开心,但是在一起的时候,偏偏又表现冷淡,其实他根本不知道该怎样和她相处,怎样让她开心。如今他隐隐觉得,是自己的问题,如果那时伤害了她,对不起。她晚上回家,上闲置网站。网站的论坛上,很多人在讨论不愿意转闲置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结论是:不愿意转闲置的人,并不一定对什么都珍惜。有的人惜物,却不会惜人。有时候恰好是那种特别爱惜物品的人,困为缺乏安全感,对物反而比对人有感情,因为物品不会背叛他们,人会。她想起他曾经说起,他小时候颠沛流离,父母并不爱他。从小,他就是没有接受过别人的爱,在情感方面缺乏安全感的人。看着电脑屏幕,她眼里渐渐凝出泪水。她突然明白,转闲置和珍藏闲置的,是两种人。一种认为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一种死死守着拥有的,不肯放手。其实是两种人生。转闲置的人更注重接纳新事物,将沟通融洽和交流视为必须;守闲置的人缺乏安全感,更愿意封闭自己。她和他,恰好是两种不同的人生观,两种不同的人生。如果早一些明白这一点,她会不会对他更耐心,更宽容;他会不会更愿意和她交流,让彼此真正走进对方的内心。她把这些感悟发到他的信箱里。一段时间后,在转闲置的网站上,她看到他的帖子,他说自己有很多闲置,愿意转一些出去。那一刻,她笑了。她知道,尽管他们的爱情失败了,但是,这段闲置网上的爱情,并不是没有意义。她是真的爱过他,他也是。他们是两种不同的人,也是对方生命里温暖的星星。

    2012-10-08 18:34:45 作者:文摘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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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约定的约定是没有约定

     我和曲奇有个约定,我和染博有个约定,可是曲奇和染博有约定吗?我不知道。曲奇说他从来没和我有过约定,也从来没和染博有过什么约定。染博说,他认为的约定是再和我见面的时候抱抱我,可是我却失约了。最后,约定的约定是没有约定。 ——壹—— 曲奇双手一甩,所有的水滴集聚向我的脸飞来,我刚刚擦上的粉底立即变成了深一块儿浅一块儿的,顺着水珠带下些许的粉渣,他夺过我手中的粉底仔细的看了一番,瞥瞥嘴儿,“呦,我的宝贝儿,染博对你那么好,怎么连粉底都让你用劣质的啊!”曲奇不怀好意的拨弄着我的耳垂儿,我打掉他的手,“你能不能不总和他斤斤计较啊!如果你嫌我用的不是好牌子的,那你就给我买。”然后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进洗手间,手一抹,把刚刚画的妆全都冲花了,眼圈顿时被黑乎乎的眼线糊成了圈圈,成了熊猫眼。什么时候,曲奇走到我的跟前,“你这是何苦呢?”他有些怜惜的看着我,我从镜子里看看他,顿时心底有说不出的滋味,他手摩挲着我的脸蛋,“宝贝,我心疼你。” ——贰—— 曲奇啪的一声把CD的粉底放在我的桌子上,“以后对自己好点儿。”头也不回的走掉。我眼睛直直的看着他的背影无言。 染博从我的身后跨过来,“为什么要他买啊?你什么时候开始化妆的?也不让我知道。“我回头看看满脸认真的染博,噗嗤一下子就乐了。“你笑P,我讨厌这样的你。”他拿起CD粉底急匆匆的往门外走。我也追了出去,看见他揪住曲奇的衣服,把粉底还给了他。“我的女朋友她需要什么我给她买,用不着你的资助。”曲奇无力的笑笑,看到不远处的我又收回了目光,收起粉底继续往外走。染博回手搂住我的肩膀,“以后缺啥和我说。” ——叁—— 我下班寻思去找曲奇约会,不料正遇见染博和曲奇在一块儿,我就知道他俩在一起准没什么好事。“我说过了,你少碰我的女人,你那么做算什么?”染博红着脖子冲曲奇说话,曲奇则不紧不慢的摆弄着自己手中的咖啡杯。“如果你爱她,就要照顾好她,不要让她用劣质的粉底,不知道对皮肤有伤害吗?”曲奇一针见血的说中要害,让染博很是下不来台。然后他斜睨了一下站在门口的我,“你看,她来找我了。”我顿时惊慌失措,可是已经来不及躲开,曲奇上前,拦住我的小蛮腰就走,“你……”染博指着曲奇,憋的脸都快成了紫色。我心底莫名的升起一丝心疼。 可这是我向往的感觉,继而就忘记了染博的存在。我渴望的,我需要的,曲奇统统的都可以给我,对,就是那种感觉,在他的身边都会心跳,会得到慰藉。 ——肆—— 到底是谁在和谁较劲呢?一连两日没有了染博的消息,我去他工作的地方一探究竟,才知道他因为身体不适而休了假,于是我买了好多的食品直奔他的住所。他拖着疲惫的身子来迎接我,表情上可以看出我的到来让他有些出乎意外,“你怎么来了?和他在一起不是很好吗?”就知道他会在意,我半推半搡的把他按倒在客厅的沙发上,向着他的唇就啃了过去,他似乎用了浑身的力气,“你走开,我不认识你,我认识的洛子是高峰之巅的纯洁花。”我傻傻的坐在地板上整整想了五分钟,他也坐在沙发上没动地方。转之扔下一打钱,“照顾好自己,别一天抠抠搜搜的,你以为你这样就了不起了?”“你给我出去。”然后把那打钱朝我扔来,钱洋洋洒洒铺盖了满客厅的地板。踏出门的时候眼泪就再也止不住。不知何时,曲奇从一棵树后面窜了出来,“怎么,和男朋友吵架了?”我勉强的动了动嘴,再也克制不住自己,在曲奇的怀里嚎啕大哭。曲奇扬起头朝上面的窗子望去……  ——伍—— 好一段时间里,我和曲奇都是成双的出现,大家都以为我义无反顾的爱上了曲奇,而背叛了染博,其实我也不知道,如果你真的想要问我的话,我也给不出明确的答案。染博红着眼睛拦住了我回家的路,“洛傻,我们别再这样了好不好?上次我做出那些后,感觉心好疼,我们还是像原来一样吧。”我说好,然后我又名义上的成为了染博的女朋友。他拉着我的手踏过繁华的街道,“洛傻,我知道你挣钱不容易,所以不想让你贡献出那么多,你那样真的有想让我死的心了。”迎面走来一群女孩子围在曲奇的周围,莫名的醋意让我情绪低落,曲奇很友好的冲我招招手,我却再也无心对视上他的双眸。就一天的时间,我拉上了染博的手,曲奇就离开了我,这个又开始让我觉得若隐若现的男人。“怎么办,染博,我好像真的稀罕曲奇了。”染博的手把我的手攥的更紧了,却说:“你要是喜欢他,我不拦着,只要你幸福。”哈哈,我没心没肺的笑了起来,“我说染博啊!你能不能不那么俗?” ——陆—— 一个不明飞行物从我头顶飞过来,啪唧落在了我心爱的笔记本上,一团菠菜,我没好气的放下笔记本就去找肇事人算账,曲奇正得意的朝我使眼色,“我去……你是不是觉得这样很有意思呢?”我很气愤的说,他坏坏一笑,“当然有意思。你看你自己的本子啊!”我这才揭去落在本子上的菠菜团,却是个蝴蝶结的图案,突然间又熄了火,凭什么他就能那么有才!暗送秋菠~~我晕。 他凑到我跟前,贴近我的耳朵,温热的呼吸一下接着一下的传过来,“怎么样,喜欢不喜欢?”他无赖般的挑起眉毛。“曲奇,你好坏。”“洛丫,你很好,就是有点坏。”这话还真是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什么时候就有点坏了呢?但我还真爱听。“要不这样,我来享受你的好,你享受我的坏。”“不,还是一起享受坏吧!”   ——柒—— 染博拿着我的那本会议记录本无心的翻看着,看到那个印在本本上的浅绿色的蝴蝶结,也好奇的停下了手中翻看的动作。“洛傻,这个是怎么弄的?挺有感觉啊!”“嘿!是曲奇扔到我本子上的菠菜弄的图案呢!”染博不再语,跳过了那个本页。“洛傻,走吧,又要开会了。”他看了看手腕上的表,时针已经指向4点,他把本子还给我,去自己的办公桌上取来了会议记录本。“我晕……啥时候换成了和我配对的情侣本了?”他傻呵呵一下。 ——捌—— 我和染博是在一个部门,因为曲奇和我们不在一个部门,所以开会是同一个时间却不是同一个点,倒是早有耳闻说要人员调配,却不成想来的有些太过于突然了,公司派遣曲奇到北京工作,因为工作关系,还会要经常出差。曲奇来告诉他调遣的事情时,我显然还没有做好心里准备,想着自己喜欢的人就要走了,很不是个滋味。 “洛子,你把眼睛闭上。”“做什么?”我以为他要亲我神马的,我就是不肯听他的话。“叫你闭眼睛你就闭眼睛啊!乖……”然后我就闭上了眼睛,不过这闭上眼睛了总还是心里没底,所以就一直紧锁着眉头。慢慢近了的温热呼吸,他在我耳边喃喃低语,“不要总是锁着眉头,开心点好么?”我才慢慢的舒展开。“撞树啦!哈哈。”他一个拳头打在我的脑门上,我睁开眼睛,愤愤的去追他。“哈哈,开心不?你真的好单纯。”他不跑了,“打我一拳吧!这样就以牙还牙了。”我真就狠狠的锤了他的后背。 ——玖—— “你喜欢染博吗?”我想我不知道,所以我似乎给他的答案一直都有些朦胧。我说:“我们的爱是超脱凡俗的。”他说你这话真是让我有点吃醋了。“那你喜欢我吗?”我说喜欢。曲奇说,我知道有些事情你说不在乎,但是你是在乎的,染博说他在乎,可是他却十分在乎。我嫣然一抹,“当然在乎,可是我也知道这些并不是爱,但是我却万分的需要这样的感觉。”“你真是王八蛋,矛盾死了。”我哈哈大笑起来,这是曲奇第一次和我说脏字呢,觉得就那么的可爱到了极点。  ——拾—— 因为已经向上级申请了一同调往北京,所以也一直没把他的离别当成太伤感的事情。我甚至都想好了要怎样说服染博去北京的事情,行李都已经打点完毕,飞机票都买好了,当然这一切的一切曲奇都是不知道的。我打电话和染博道别,本以为他会阻拦我,没有,他只是酸了掉牙的说了一句:“我希望你是幸福的。”我又开始心疼,在电话的这一边保持沉默。“我可能也要回家先休养一段时间了,最近实在太累,身体有些扛不住了。”我除了告诉他好好休息,好好照顾自己,别的就什么也说不出了,因为你不是我,所以你永远也不会理解我的那份感受,复杂而又痛苦。都已经凌晨的时候了,我又接到了染博的一条短信:你都不在了,我还留在这里做什么呢?珍惜吧。我没能回复他,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复他。   ——拾壹—— 我决定追随曲奇到北京的前天晚上,晴子请我去了琉璃场,那是写满我记忆的地方。冰场外围赤裸裸的树干光着身躯在寒风中,我瑟瑟发抖的拉紧了衣服拉链,把脖子深深的陷进了大衣里。这在这里职守几年的树木倒是都没变,屹立在原来的地方,可是感情却不能像树木那样一直坚持着,原因很简单,人是可以走的,树走却太难。  “洛子,你真的决定去北京了吗?”“是的。”晴子停顿了好久说,“去是为了神马呢?”“我喜欢曲奇,更向往他的城市。”我就那样轻描淡写的回答着。“洛子,曲奇已经有自己的女人了!”我的冰刀一下子失去了控制的前行了一小段路,狠狠的撞向了围栏,继而一屁股坐在冰面上,骶尾的疼痛让我已经无法动弹。我对曲奇的爱如同这突如其来的跌倒,原来技术再好也难免不失足。“洛子你没事吧!”晴子过来扶我,我却怎么也起不来了,后来他就打电话给朋友才把我接回了家。没能和曲奇一起走,他一个人登上了开往北京的飞机,登机之前他还给我打电话说:一定要学会照顾自己。我在家休养了好几个月,偶尔能接收到曲奇的问候短信,再无其他。我无聊的整日面对窗子远眺,期待着有一天他会出现,哪怕是告诉我,我不喜欢你。 ——拾贰—— 伴着春芽的萌发,我终于能下地正常行动做事了。我终究没有告诉染博我去了北京,去了他住的地方。敲敲门,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开的门,“请问您找谁?”我挠挠头,还是决定不说出我的身份,赧然的答道:“对不起,我可能找错地方了。”那个女人没再说什么,把门重新关好。 我提着有些沉重的心情下楼,恰巧碰见刚刚拎着卫生巾回家的曲奇,他腾出一只手,激动的抓住了我的胳膊,“洛子。”我看着他微微一笑,眼泪就掉了出来,他措手不及的拿出衣兜里的手帕,居然是那块我在他生日宴会时送的礼物。“你看你,还是长不大的样子。”恰到这时,那个陌生的女人出现了,“你们认识?”我用手帕擦了擦眼泪有还到了他的手中,“不认识。”曲奇,为什么,为什么你还对我那么好,是真的心疼我吗? ——拾叁——    凌晨,我直接乘上了直达深圳的列车,本是很郁闷,可一想到要去看染博,我突然就兴奋了起来,这回可真是可以实现我们那个单纯的约定了呢!我拨通了染博的手机,接电话的是一个阿姨,我有些纳闷的问:“难道这不是染博的手机号吗?”对方回答:“染博他在手术台上。”电话突然断掉,传来一阵盲音,我揪紧衣服的手开始潮湿,再打过去就是关机。风顺着车窗吹向面颊,头皮一阵发麻的没了直觉,不是说好再见面的时候要抱抱的吗?怎么就一点消息都不肯告诉我的上了手术台呢?可是我又想到他前一段时间的倦怠,想必真的是身体出了什么问题。 下了车,我急忙再次拨通了染博的手机,通了,不等对方说话,我便问“他现在怎么样?”“还没下台呢!”“在哪儿?”“深圳市人民医院。”我去了手术室外等候室,凭父子相找到了染博的爸爸。然后在静寂的时光敲打的弱音中等候,如同一日三秋。那天他做的那台手术是最大的,很晚很晚才回病室,看着病床上昏昏沉睡他,我的心底防线彻底崩溃。染博,我等你醒来,然后抱着你,不放开。 ——拾肆—— 知道吗?有一种爱叫做超脱凡俗,超脱凡俗的爱不是爱情,却是比爱情还可贵还重要,我和染博的爱是超脱凡俗的爱。我喜欢曲奇,至于曲奇对我的感觉怎样,我不得而知。我们是凡人,可以互相喜欢,互相喜欢也不是爱,那是存在于生命中的依赖和幸福。我想说,我自己拟定的那个和曲奇的约定是能和他在一个城市生活下去,但最后,约定的约定是没有约定。

    2012-10-08 18:25:21 作者:期待四叶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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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洗脚妹的爱情人生

     足浴业,是城市里最容易被人误解的边缘行业。但近年来却发展迅猛,据说在北京,足浴业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已达到四五千家,从业人员近百万人,年营业收入约28亿元。足浴业同时“造就”了一种职业——足浴技师。在这个群体中,尤以女性居多,她们往往被称作“洗脚妹”。洗脚妹,是一个特殊的人群,一个承受着许多辛酸的群体。她们年轻、貌美、肯干、有的能说会道,可她们却从事着许多人并不知道的行当——搓脚丫。消毒水是她们的洗手液,关节肿大是她们的职业病。她们很苦很累,每天都要在阴暗的包房内至少工作12个小时,和各种各样的客人打交道,头上还被“扣”着卑贱的帽子,经常受人歧视,工作强度、心理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在北京到处都是忙碌的事物:高楼大厦,霓虹灯,忙碌的店铺,忙碌的先生与小姐,忙碌的女人橱柜,忙碌的送水工,忙碌的在路边吆喝的小贩,忙碌的电影院。忙碌的夜生活。忙碌的东西方文化碰撞。忙碌的迷茫与求知。忙碌的一家老小。忙碌的背影忙碌的面容,忙碌的麻木。忙碌的洗脚店。忙碌的林珍。忙碌的等待。  林珍是个外乡人,32岁。她的家乡经常闹水灾,常常把人折腾的寻死觅活,曾经有不少人因为连年庄稼欠收而一时想不开投井自杀。林珍越来越对没有钱而害怕,在骨子里形成一个观念,人可以不在乎尊严,但不能口袋里没钱,没钱就等于把人逼上绝路。林珍曾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抗拒做洗脚工,但当快要饿肚子时,面子问题是不存在的,只存在一个问题,如何让自己活下去。林珍被逼上这步,她的丈夫马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马龙对林珍的占有欲非常强,只要林珍与哪个男的搭过话,他就不分青红皂白的打林珍,晚上折磨林珍,林珍的呻吟声在寂静的晚上能够传的很远,像鬼哭狼嚎似的。林珍终于从家乡跑了出来,来到了北京,她觉得自己像是从苦海里跳出来了一般,大城市的霓虹灯在潜移默化中把她曾经的梦想点燃,她就好象是一只蝴蝶从荒园飞到了姹紫嫣红的花园。而什么才是家园?在老家那儿,林珍一直是处在冷暴力和热暴力之中,时常不安,无法睡个安稳觉,梦里时常遇见张牙舞爪的怪物,雌牙裂嘴,想吞没她。林珍有时坐立不安,似乎前方有期待,这恍惚在脑海里。以前没与马龙结婚前,见到马龙一副强壮如牛的样子,心里也喜欢。但马龙的脾气是越来越坏,越来越暴躁了,他几乎每天都沾酒,一沾酒就兽性大发,把林珍折磨个半死。  可怜的林珍象一只迷途的羔羊,不知道路在何方。灯,希望的灯不知道什么时候灭了,或许被马龙的凶暴摧残成一堆灰烬,还是被自己的懦弱,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把希望的灯火破灭,一旦希望之火被破灭,人活着就没激情,没有激情的人生就象一块脏了的抹布一样,被丢弃在角落里,任时光的灰烬一层一层的覆盖上去,归于一片死寂。死寂是什么感觉,什么也抓不住,前面什么也没有,象站在寒风凛冽的路口。在大城市,尤其在北京,什么都是大的,大的火车站,大的人群,大的建筑物,甚至大的歧视。林珍在这个城市的角落里租了一间已经被划分为拆迁的平房里,非常的简陋,一张床,一把椅子,一张桌子,一个煤气灶。日子过的太寂寞了,太想家了,林珍喜欢跑到高楼上眺望远方,想着家乡的稻子应该快熟了,隔壁家的小花应该快要出嫁了,王英的儿子应该快两岁了。站在高楼上,林珍的脚颤抖,她低声的安慰自己,她多么希望有个坚实的胸膛能让她好好休憩。她实在是太累了,需要多多休息,她想只有自己休息好了才会在帮别人洗脚时麻利一点,让人家更舒服一点;别人舒服了,生意才好做;生意好做了,手上才能有点钱;只有有钱了,才能给自己买件象样一点的衣服,或者去高档一点的饭店吃点好吃的,也才能给自己的父母汇点生活费或买一点补品什么的邮寄回去了;只有有钱了,她的心里才能踏实一点,人活着不就是图个踏实吗?  这两天有个叫刘青山的老总总是来找林珍,这是个又高又大的男人,三十七八岁,很斯文,也很健壮,两只发亮的眼睛总是盯着林珍不放,仿佛林珍是一颗青瓷碗里的柔嫩汤圆,而刘总却像是一只大狮子。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一只雄壮的狮子扑向一颗汤圆,那该是多么地妙趣横生啊。林珍有点怕刘总,腿上的毛又浓又多,而且又喜欢与林珍瞎攀谈,说说生意场,说说各个城市,说说明星,说说喝酒的事儿。林珍不敢与刘总的目光碰撞,只要刘总那火辣辣的目光看过来,她总是躲在一边,或者把头低下去,有时候脸上会泛起红晕。刘总一直来找林珍。林珍逐渐知道了刘总也是来自外乡的农村,考到北京的,大学毕业后,就留在了北京,现在北京做生意,经营着一家外贸公司,虽然过去家境贫寒,但现在却是腰缠千万贯了。不过,林珍对男人的判断已经定型,世界上的男人都靠不住,薄情,寡义,有钱的更是如此。有时候林珍觉得刘总很让人烦,故意推脱几次,这让刘总很伤心,坐在角落里不说话。林珍知道了还挺心疼,就过去和他说说话。说着说着,刘总的目光又开始火辣起来,又用两个大爪子抓住林珍白皙的手,不停的揉捏着。 林珍笑说,我帮你洗脚,你却帮我洗手,我们真是公平交易啊。那个夜晚估计刘总喝了很多酒,一股酒气弥漫在小房间里。月光从外面投射进来,这月光突然间让林珍分外想家,想母亲。刘总突然间把林珍拉到怀里,在林珍的脸上拼命的亲起来,林珍大叫了起来,从刘总的怀里挣脱,并扇了他一记耳光,骂了一句:臭流氓。刘总酒醒了一半,怔怔的坐着发楞,象个做了错事被大人批评的孩子一样。林珍坐在外面走廊的沙发上,她觉得自己刚才的举动有一些过了。她站了起来,在走廊里踱来踱去,想对他说几句安慰话。不过刘总确实是过了,林珍犹豫了一下,对领班说身体不舒服想早点回去。林珍走在回家的路上,心里有些失落,她讲不清楚这失落感为什么特别的强烈,或许应该让刘总好好亲一下,她已经好久没有尝过男人的滋味,尤其是强壮男人的滋味。她回到家后,烧了一壶水,脱光衣服洗澡,朦胧的灯光下,林珍那饱满如麦粒的身体象一副诱人的油画在夜里发着光膨胀着。林珍在镜子里窥看着自己的身体,竟然也喜欢自己丰满的身体,那么白,那么光滑,那么有成熟女人的魅力。刘总好几天没来,林珍有些想念。她总是控制不住自己往门口望一眼,希望能碰到刘总从门口进来,象第一次见到他一样,散发着迷人的微笑。  林珍总觉得刘总的笑是她见过的最能打动人的笑,象个天真的孩子一样,让人觉得无暇、可爱、真诚。此后,林珍在帮人洗脚时常常会开小差,洗着洗着就停了下来。客人就催。林珍才从纷乱的思绪中回归到现实中来,是啊,她是洗脚妹,就该干洗脚的事,就该想洗脚的事,而爱情实在太奢侈,象高高在上的月亮,只有仰望的份,连水中捞月的份都没有。林珍越来越觉得自己命苦,遇上马龙这种脾气暴躁的男人,干着低贱的工作,被人鄙视。林珍越来越想念刘总了,她觉得刘总虽然是有钱人,却从不歧视她这个乡下人,而且还喜欢她。林珍越是想念刘总,内心就越是自责,恨自己扇过他的耳光,把他给吓跑了。林珍突然觉得对任何东西都厌倦了,梦想的梦幻也越来越飘渺遥远,似乎一切都从山颠上直坠入山谷,山谷里堆满骷髅与烂树叶,无一点生机,恍若在一个阴森的地狱,到处是摧腐拉朽的绝望,绝望感肆虐在充斥尘埃的空中。林珍真的不想做洗脚工了,但又能做什么,没有技能等于给自己加上许多绝路。林珍有时还会想起刘总,想他灿烂的笑容,和坦率。马龙来电话了,电话里马龙那个凶啊,那个狠啊,让林珍一想起就落泪。落泪的感觉是刀割的心,心如刀割就是在人间却有着在地狱般的感觉。 马龙告诉她,他也想来北京,想在大城市找一份装修的工作,但林珍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她心里面没有喜悦,只有害怕,害怕马龙在床上虐待自己,害怕自己的身子在马龙眼里就是一堆可以随意蹂躏的烂泥,而不是丰饶的宝藏。如果妻子不是丈夫的宝藏,那这个女人存在的价值就和屋檐上破败的蜘蛛网一样,可以被男人用拖把一下子搞掉。林珍习惯偷偷的抹泪,不知道该如何抗争这份失败的婚姻。林珍又想刘总,那种思念到底出自哪里?是出自自己的内心,还是出自肉体?刘总终于来了,还是以前那样灿烂的笑容和坦率。林珍见了刘总,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红晕,那红晕就象夕阳一样,把刘总的脸映得格外地生机勃勃。林珍一边为刘总搓脚,一边问刘总为什么好久没来了。刘总看着林珍,说,去美国了,生意上有点麻烦,和美国的一家信托公司打官司,拖了很长的时间。林珍便问,官司打赢了吗?刘总说,打赢了,他们赔了我不少钱。刘总握住林儿的手问,你能和我在一起吗?林珍脸一红说,什么叫在一起,我们现在不是在一起嘛。 刘总不说话了,叹了一口气躺了下来。林珍告诉刘总自己的老公叫马龙,脾气暴躁,她的婚姻不幸福。刘总说,不幸福的婚姻就别要了,要有勇气追求幸福。刘总握住了林珍的手,他觉得林儿的手很凉很凉,象一块冰。这次林珍没有任何的躲闪。刘总怜惜林珍,他离不开林珍不仅仅因为被林珍有着楚楚动人的容貌,会让他的身体发生剧烈的反应,还因为,林珍长的像他的前妻,他的前妻数年前因为车祸死了。他不嫌弃林珍,也是因为自己当年读大学时,就是靠同样做洗脚工作的姐姐供养的。他每天想着林珍,夜里更是难熬。他经常来洗脚,目的就是想见到林珍。林珍听完这些之后便流着泪笑了。自从刘总与林珍有过上次交谈后,刘总觉得自己应该努力与林珍在一起。和爱的人在一起就是和鲜花在一起和蜜糖在一起。他让林珍唤他青山。林珍也快乐,有一种晕了的感觉,她也许是被青山的爱情给搞晕了,以至于对马龙要来北京的事儿也被她给忘到九霄云外去了。但是,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残酷,有时候就是不能让人过上好日子,只让人幸福一阵子,不能幸福一辈子。当青山拿着鲜花到林珍工作的店里,正把鲜花递给林珍时,马龙突然出现了。林珍一下子怔在了那里,马龙一见这情景,那还了得,扑上去抓住青山的衣领,怒声说,你敢碰我的女人,你敢碰我的女人! 青山很慌张,鲜花掉落在地上,他猜这个人应该是林珍的老公,他犯错了,错误的时间与错误的地点。马龙把地上的鲜花拼命的跺,鲜花在马龙的淫威里一会儿就变成了一堆残枝败叶。林珍在一边哭。马龙抓住林珍的手就往外面拉,林珍转过头望了一眼青山,青山的眼睛红红的,不知所措。马龙把林珍摔进屋的,使劲的把林珍的衣服剥光,然后,像一头狼一样在林珍的身上蹂躏起来,林珍就是一只狼入虎口的羊,没有办法也没有能力挣脱狼对她的囚禁与折磨,她只能含着眼泪忍受着马龙在她身上的凶暴。马龙不是一个善罢甘休的人,他打听到了青山的办公地址。他召集了几个同乡,一帮小混混,拿着在污水里浸过的拖把,五六个人朝青山冲去。青山的办公室顿时凌乱起来,那脏的拖把把洁白的墙壁弄的斑斑点点。青山被击怒了,拿垃圾桶与他们对打,可是一个人怎么可能打的过五个人,他的同事早就被吓跑了。青山被拖把上的脏水涂成一块人肉抹布。马龙得意的狂叫,叫你搞我老婆,叫你搞我老婆!说完,带一帮人狞笑着扬长而去。青山坐在一片狼籍的办公室里,头低着,脸上的表情非常痛苦。他打电话报警。警察一会就到了。青山一边用毛巾擦着脸一边向警察讲明了原委。警察一一做了笔记。警察问,你与他们有什么仇怨吗? 青山说,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警察问,知道袭击者的居住点吗?青山说,应该知道。马龙被警察审讯,他承认自己袭击了青山,但说青山的品德败坏,玩弄他的老婆,他纯粹是教训他一下而已。警察觉得动机简单,不过马龙已经触犯了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拘留了十五天。青山约林珍出来,在一家咖啡馆里,青山要林珍赶快离婚,马龙是野兽,人怎么能与野兽在一起,那是地狱,求她赶快离开他。林珍哭着说,我早就想离开他,可是他坚决不同意,我是弱女子,叫我怎么办?林珍劝青山赶快想想办法,或者搬个家,如果马龙拘留释放,他一定会更加残酷的报复的。青山说,你如果一直与这个野兽在一起,他就不会离开。他不想看到林珍在马龙的魔爪中鲜血淋漓。林珍又哭了,催促青山说,你快走,不要让马龙找到你,不然你要吃苦头的。青山坚决不同意。马龙在拘留所里,脾气更加暴躁,把一个管教给打了,还把另一个犯人打成了骨折,他为此犯了故意伤害罪,又被判了六个月的有期徒刑。他在牢里越想越气,他恨死青山了,发誓一定要让青山吃大苦。  林珍到了青山住的地方,在晚上,青山动情的舔她,抚摸她,轻轻的进入。林珍在青山进入的那一瞬间,她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青山的脸上格外的喜悦,得到了林珍就是天堂,就能把一切晦气统统倒入地狱,而天堂是如此真实,天堂就是与爱的人在一起上天入地,天堂就是与爱人互相舔黩伤口。夜深了,林珍依偎在青山的怀里,问,我们能一起离开这个鬼地方吗?我不喜欢这个城市,太势力,太无情,太变态。青山幸福的从床上弹起,说,我们还有半年的时间,我处理好生意上的事后,我们就到另外一个城市去,我们完全可以另起炉灶,我们一定可以过上天堂一般的日子。林珍在微笑中入睡了,在梦里她看见了很清很清的湖,很漂亮很漂亮的桃花,很宏伟很宏伟的宫殿,很灿烂很灿烂的星空。林珍从此就不再去做洗脚的工作了,她就在家里帮着青山料理家务。青山一回到家就与林珍缠绵好一阵子,对林珍说,事情快结束了,快了。林珍就笑,但笑中总有一些惊恐的东西。青山知道林珍恐惧什么,他总是劝林珍说,那个人不要想他了,当他死了,他不敢再造次了。林珍有些发抖地说,我知道他的脾气,他会变本加厉报复的,他非常狠非常毒辣。  青山亲了一下林珍说,我们不怕他。青山就把林珍的衣服褪去,青山进入林珍的身体,林珍幸福的呻吟着,她的手牢牢的抱住青山的肩,青山的肩象一座山一样,而她是山上的一侏百合。马龙被释放了,凶神恶煞,他觉得自己的人生被毁在青山的手里。他发毒誓,要把青山的命根子搞断。他不见了林珍,这更让他的怒火如同地狱的炼火一样猛烈。经过几番周折,他知道了青山与林珍已经住在一起,好多因素组合起来,马龙瞬间就从一个凶人转化成残酷的魔鬼。他在白天在夜里都是咬着牙根,仇恨的无法形容。他买了一把尖刀。他想要了青山与林珍两个人的命。他认为自己已经到了末日,而这末日是林珍和青山联手给的。末日就一起末日。青山终于全部料理完了生意上的事,他们决定明日下午就走,机票已经买好。而这个夜晚将是他们在北京的最后一个夜晚。青山与林珍抱着睡。月光在客厅里流淌。清晨,有人敲门,外面人说关于物业费的问题。青山把门打开,一个人穿着一件披风,领子很高,蒙住了脸。突然那人拔出尖刀,狠狠向青山捅去。青山或许是早有预感,一躲闪,刀从腋下穿过。 青山把门推上,那人的刀又从木门里插进来,险些刺中青山。青山大叫林珍起来。林珍也发现了吵闹声。青山抓住林珍的手,想从窗户上跳下去。他们都穿着睡衣,外面实在是天寒地冻,青山拉着林珍跑。那人追了上来,用刀乱砍。林珍认出是马龙,哭喊着向马龙求饶,我对你已经没有感情,你不要这样对待我和可怜的青山。马龙拿着刀一步一步逼进林珍,而青山被划伤了腿躺在地上嚎叫。马龙冷笑着说,你们可怜,还是我可怜,你背叛了我,与这个男人鬼混,还有脸和我这样说。马龙举起了刀,正当马龙向林珍砍下时,青山拼尽全力,跌跌撞撞地从马龙的后面,用一块青砖朝马龙的脑门子劈去,马龙惨叫一声倒了下去。林珍哭着跑过去扶住青山。青山的血把林珍的睡衣染红了。青山报警,一阵警笛声由远而近的来了。林珍与青山抱头痛哭。马龙死了。被青山给劈死的。青山在看守所里呆了很多天。最终因正当防卫而无罪释放。青山被释放的那天,林珍早早的就等在了看守所的门口,青山出来后,一把抱住林珍,两个人久久没有分开…… 

    2012-10-08 18:19:05 作者:期待四叶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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