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有许多事是难以追究缘由的,就象没有人知道风为什么悄悄地偏离了它的轨迹。 我是一个学理科的人,甚至曾有许多人称我为学者,所以通常我在记述时习惯于中立的立场,显然第一人称并不适合我,然而确实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种种伴随着身心烙刻的印记,使人难以如诉说旁人的遭遇一般轻松。 故事的起点,我概括为回家—— 水边的城市,微凉的早春,我仰起脸,任风肆虐我的长发。这一切都是我所酷爱的亦曾无比熟悉的,然而再度相逢时却带着恍若隔世的生疏。列车行进中的闷响也如擂在我心中的鼓槌,不安的余波层层漾开。青石铺就的街道,低矮的群楼,年少时在此间笑闹的回忆都在,一切却又泛着淡青色的光晕,真实而不可触及。也许我已然离开太久,也许离开本不该用时间来衡量。 混入嚣闹的人流之中,我悄然竖起了衣领,因曾在此间生活三十余年,擦肩而过的多有旧时相识,这并非我不愿相认,但如今我只存在于众人回忆里某个尘封已久的匣中,人们交谈时小心翼翼的避开我的名字,生怕任何程度的沾染会带来不祥。 回忆如同奔涌的潮水,漫过囚禁痛苦的石墙,以至于决堤,一溃千里。 如果人们的记忆能停留在4年之前,一定只以为我是个素来平凡的男子,在人群中偶遇熟人时会友善的拍打他的肩膀,若要说我有什么禀赋的话,应该就是我善于演算各种公式。原本它曾为我谋得待遇颇丰的职位,不料竟也为我制造祸殃。 这座城市的一间化学研究所曾是我工作的地方,因为对公式与生俱来的敏感,破解方程是我的工作。我们为政府工作,平时只是研究一些药品或是涂料的样品,大多是商业间谍从他国窃取的,加以利用为本国牟利,各个国家间这种看似卑鄙的竞争实则早已心照不宣,对我们而言这只是赖以养家糊口的工作,并无不妥之处,更不要说认为其中掩藏着种种罪恶,每一座城市的阴影里都会暗藏凶兆,但习惯于在平静中生活人们并没有忧患意识,后知后觉也亦是人类的通病,不过这是很久以后我才领悟到的。我只是每日往返于小城狭窄的街道,刮风的日子裹紧大衣,下雨的日子走过滴水的屋檐,单身生活,平淡寂寥,没有人了解我也没有我的知音,其实这并不代表我没有朋友,即便是并不交心的友谊也是可以维持并互相带来慰藉的,很安静,很自在,很满足,也许有着些许薄情,但亦是无法指责的不是吗?即使不算真正的幸福,这座城市依然令人很有归属感。 虽然这一切是无以复加的简单平凡,但却是我自己的王国,谁也没有料到这触手可及一切竟可以在瞬间成为泡影。毫无预兆的降临,颠覆,毁灭。 代号XEDBCW-71,这看似只是一个普通的样品,我曾分析过的万千试剂,远比此眩目或是奇特的不胜枚举,有许多更蕴涵着巨大的经济价值,但因为常年从事这样的工作,在我的眼中这些都只是一堆方程式,数字,标识,符号,仅此而已,听来是有些无趣,但这的确是它最终也是最本质的样子。不过这个样品似乎有着非凡的出身,它的结构复杂异常,我的工作,甚至我们这间小小的研究所负责的也仅仅是分析工作的一小部分,当任务交到我的手中,我得到的忠告是不要试着解析更多的内容,样品的来源是中情局而分析的结果将以特A级机密封存,不禁令人对它的真实面目心存疑惑。当天晚上,当我做完了我所负责的工作回到家中,那个神秘未知的复杂方程式又跳入了我的脑海。它究竟有怎样的来历,竟然一家研究所也无法承担这项工作,究竟耗费了科学家多少心血才使它庞大繁复如此,它究竟是什么,是什么国家带着何种不可知的念头制造了它……诡异的方程式如同一座盘旋的迷宫,迷宫的终点是一扇虚掩的门,透出微光,我的目光接受它的召唤。 也许常人都会畏惧这项痛苦的工程,然而于我却有着难以抗拒的诱惑,人们在自己精习的方面遇到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反而会有知难而进的冲动,正因如此,那些看似不可逾越的屏障一次次被人类翻越,同时在这过程中收获巨大的动力以及对自己的敬佩肯定。我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约会,忘记了寝食,为了寻找这个秘密的答案。并非没有阻碍,但确实非常顺利,剖开层层外壳,抛弃种种假象,俨然是披坚执锐的战勇势不可挡的突破敌军的防线,我沉浸在一种狂热又理智的亢奋中。 然而随着工作渐渐接近尾声,我的心不可抑制悸动着,隐隐的不安袭上心头。样品XEDBCW—71,剧毒,神经毒,易溶于水,无色,无味,难以过滤,更令人啧啧称奇的是当它溶于水后成为剧烈的毒药,并且,有效时间只有12个小时,12个小时后它会自动分解。无论投放在任何液体中,它都会立即致人死地,而当你追查时,却又销声匿迹,它是没有脚印的鬼魅,无人可以窥视它凶恶的面容。 我这时有所觉察,为什么它的来自于中情局,又为什么要以特A级机密封存。或许是受了最后一个字母W的影响,“武器”这个词始终萦绕在我的脑海中,BC生化,D危险,E极度,X未知,一个惊心动魄的猜字游戏。这个过于大胆的猜想令我自己不寒而栗,也许只是一个巧合,但愿只是巧合,生活中原本太多巧合,但为什么这种恐惧如此真切,使我对我从未经历过的危险灾难发挥出最大的想象力。于是这天凌晨,经过整夜的工作我赶制出一份报告,详细的列出了我的分析结果,并阐明我的推测,并不避讳的提到了“武器”“战争”“死亡”“灾难”等等危险的字眼,丝毫没有察觉到我明显的越过了我的权限,以及此次顾主的身份。当我在电脑上完成报告,然后心满意足的投入睡眠的拥抱时,潘多拉的魔盒正乘着夜色微微开启一角。 十二月一日,就是我破解方程的那夜,一天之间,500余人死亡,2000人中毒,原因——水中毒,毒性剧烈,并且所有的毒法都是在12小时之内,之后污染源竟消失的无影无踪。此事牵连过于广泛,后果根本无法用语言或是数据描述,它掀起轩然大波,直至4年之后的今日依然难以平息,而此事的前因后果尽管当局再三声明但是依然有未解的疑团,难以令所有人信服。和平的年代发生这等惨剧,人们不禁把它和9.11或是切而诺贝力相提并论,甚至有人提议将这天称做国难日。但这都是后话,那夜死神的幔帐静静的拂过这个小城,我猜它也曾在我的窗前踱步,突然瞥见我的桌上竟放着他的帐本,不免吃惊一番。我没有死去,但500余多条生命却被抽离了他们的躯壳,灰飞烟灭,其中甚至有我熟识的面庞,这是命运的玩笑,象海浪掀翻孩子垒起的沙堡一样轻易,一样无情。 第二天的清晨,当我走进研究所的时候,这里已被黑衣的特工占领,当我了解到这突如其来的惨剧不禁瞠目结舌,此时我显然与其他人一样被事态的严峻所震慑,整座城市瘫痪了,人们沉浸在惊惧和恐慌之中,亲眼见证到生命的脆弱令人无比绝望,有人高喊着“世界末日”从小城的第一高楼跳下,分崩离析,绽开出妖艳的诡异花朵。据说这个厌世者的尸体上没有手掌,两只手掌是后来在附近楼宇的阳台上发现的,扯断的手掌紧紧抓着栏杆,不知在他最后的意识中,究竟希望紧握什么。我和我的同事被关在研究所里接受盘查,问题名目繁多到了琐碎的程度同时又似乎可以隐藏着什么,而研究所的档案也被一一审查,甚至每个人的笔记本电脑以及工作记录都在调查之列,全然不象例行公事,同事之间不禁有了议论,莫非此事与研究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说到这个时,惊觉一阵寒风掠过后颈,紧紧衣领,闭口缄言,任谁都不希望与这事有丝毫牵连。 虽然我略微的触及,但实质里真相还非常遥远。直到我被两个特工架入一间审讯室,种种秘密才被揭开。我被不由分说地铐在一张钢椅上,一抬头,一双如鹰隼般的冰蓝眼眸正逼视着我,目光穿透被注视者的眼眸直指内心,我习惯性地躲闪,不敢与他的目光相遇。许多导线接到我的身上,毒蛇般的缠上手臂,勃颈,另一端接入一台方正的仪器,血红的数字诡异不安地跳动着。“先生,首先我想请你看一样东西。”他掀开一台笔记本电脑,白晃晃的屏幕发出冰冷的光,上面密密麻麻地闪烁着无数方程式。“显然,你已经发现这是你的笔记本电脑,这些方程式是哪里来的?”“这……这是我破解的。”“你?”仿佛是在说破一个拙劣的谎话,“不过据我所知,全国十数个研究院尚没有一个完成其中一小部分的破译,何谈完全破解。”话语中带着不可质疑的威严,我一时语塞。“十二月一日的晚上,你在哪里?”“我在家。”“在做什么?”“在工作。”“到几点?”“到凌晨。”“先生,听清楚我所说的话,因为我只说一次,如果你想说实话,现在是最后的机会,接下来每一点欺骗都可能要了你的命。”他的话不紧不慢,每个字都从牙根里迸出。“那天晚上,你究竟在哪里?”“在家。”“你说谎!那天晚上你潜入实验室拿走了XEDBCW—71样本,然后把它投入水源!”“不,我没有!”“你有,全国上下没有一人知道这种药品的毒性,包括中情局,然而我们却在你的电脑中发现了最详尽的记载。我不妨为你朗诵几句,这种药品极度危险,瞬间可使人殒命,且药效短暂,难以追查毒源,宜暗杀,宜切断水源,宜制造骚乱,宜大规模杀伤敌军,其军事价值不管在战争中还是在国际间的隐秘的竞争中皆可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他抬起眼,骤然将笔记本重重地合上,“抵赖是徒劳的,诡辩在事实面前终会低头,说,这一切你从何得知,你又为何杀人?” 冷汗从我的额头不断渗出,沿着双颊不住地流下,我被当作了凶手,我竟然没有一点可以为自己反驳的证据,被汗水浸透的衣衫紧紧地贴住后背,刺骨的凉意侵袭周身,万千的情绪纠结,却无法理一点头绪,只能口中喃喃道:“我没有……” “没有?我不知你这话如何能说的出口,一夜之间,500多条生命灰飞烟灭,多少嫠妇孤儿的血泪终日流淌,一切都是你的罪孽。你看着我的眼睛,我要看看你是怎样的恶魔。”他的话语中突然充满了盛怒,冰蓝的眸中刮过阵阵风暴。我的下颚突然遭到重击,然后是面颊,天旋地转,连人带椅仰面倒下,身上的导线缠着那台黑色的仪器一起轰然坠地,然而特工们却全然不顾,我的衣领又被粗暴的揪住,“如果你去医院,去墓地,去教堂,看看那里背恫的人们就会知道你是怎样一个狗杂种,每个人能够身披着淡薄但看似温情的外衣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你还要冷血地撕破它,难道你想看到那淋漓的血肉吗?”暴怒的特工拔出手枪“咔嚓”拉开枪栓抵住我的额头,“说,为什么?为什么你没有丝毫怜悯之心?不说的话,我就一枪打碎你的头。”枪口紧紧地压在我的前额,我可以感到他的手指,肌肉紧张并微微的弹跳着,随时都会触动扳机,“说!”叫哮的声音撕扯着他的声带,巨大的威慑力压迫着我的胸腔,哽住呼吸,血从鼻腔倒流到嘴中,我感到自己命悬一线,可能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境,我竟然忘记了做平常人都会做的事,就是在强权的胁迫下妥协,从而脱身不用遭受更多的折磨。可是我直到那是嘴里还在不停的说“我没有,我是冤枉的。”亦没有求饶。我原以为片刻之后,我便会命丧,然而事实又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枪从我的额头拿开,我被扶了起来,刚才还在盛怒之下的特工此时正襟坐于我的面前,所有的怒色都已烟消云散,仿佛是撤下的面具。 “把仪器撤走吧,看来对于你来说是多余的,间谍先生。”他的脸象是希腊的雕塑一般严峻冷酷,“我们可以做一次平等的谈话。” “先生,你的训练有素和良好的职业操守足以使我们将你看做值得尊重的对手,我们显然知道在研究所中有内鬼潜伏,在这整件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盘查这么久的时间里我们从没有对你怀疑过,并且你诡秘的行事使你们的计划非常顺利令我方损失不小,我们都是为各自的雇国服务履行自己使命的人,在某种意义上,我们是同类,然而我要说的是,你们在本国的计划是成功的,但是对于你们个人而言,则是失败的,你的战友已被我方俘获,你们留在敌方的国家里承担下所有的风险,在下对于你们的勇气非常敬佩,然而你们将在本国接受审判的事实在下也无能为力,只得深表遗憾。”如此短短的时间,他竟然判若两人,话锋转到另处,又如此开门见山,似乎胜券在握,这多半与超人的自信有关,“也许你不相信,请看。”他将一个黑白的屏幕推到我的面前:“显然阁下已经知道屏幕中此人是谁了,血衣,你们的骨干已在我方的囚禁之下,很快你将与他一起以叛国罪遭到本国最严厉的刑罚,虽然我们并不知道你们真正的国籍,但名义上你们曾是本国的公民,一个国家要毁灭一个人是非常容易的事,想来阁下必定十分清楚。然而……要保护一个人也是同样容易,你们为原来雇国的完成了使命,现在你们该为你们的后半生打算一下,只要你们答应在下一个条件,我们可以既往不咎,你们将得到本国的保护,以任何身份留在本国之内,无须承担任何义务,而获得崭新的生活,国家的俸禄,隐匿于人群中与危险的旅程说再见。你们需要做的是仅供认出你们的领导者,在本国国境之内,谁是你们由谁直接统率,也许你认为这是出卖,但是在下认为这是最明智的决断,罪恶是存在于权力机构之间,而不因由个人背负的,忠诚或是信仰都只是幌子,欺骗人放弃自己最应享有的权力,人最大的权力莫过于为自己谋取幸福,如果您真的要扣问心灵的话,我想您该想想那些在这些争斗中丧失生命的无辜大众,他们的生命只是国家间利益要挟的筹码,其实你我同样是无辜的,我们的肩膀根本不足以担负这些宿命的罪责,莫非您真想陷自己于万劫不复的境地。我希望你能够郑重考虑在下所言,在下作为你的同行,所说句句中肯。敬请三思。”语毕,他轻巧的摆摆手,我便被从后颈处击晕。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仿佛处在昏睡之中,我不能确定是否是真的很长,在半梦半醒之间,我隐隐的感到,双臂被紧紧地挟持着,脚却拖拽在身后,拖过没有尽头的回廊,在楼梯的边缘上磕绊,刺眼的白光一阵一阵闪过,当一切都沉寂下来,我已身处一间囚室,囚室里还有一个,与我一样被双手反剪,拷在冰冷的金属椅子上,但与我不同的是,他的眼里不象我一样充满惊惧,反而气定神闲,正用一种坦然的目光打量着我,哪里象是囚徒,俨然这座小屋的主宰,此时的我显然没有闲心去关注与我同处一囚的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还没有从后脑重击留下的晕眩中恢复过来,我极力搜寻记忆的碎片,但还是无法完整地拼凑出整件事的真相,只是隐隐记得审讯窒中天旋地转的一瞬,吊灯的强光在眼底留下灼伤的痕迹。显然我被当作敌国的间谍被拘捕了,而他们才是惨案的真凶,我感到被极大地误解了,我感到深重的委屈,并思考着我是应该去申诉的,一定有办法澄清一切,回到我过去的生活,今天这一日之间的变数只是一场梦魇,我安慰自己,这会象一场风暴,来势汹汹,遮天闭日,但阴霾终究很快就会散尽。于是我又沉沉的睡去了,梦中人仿佛长出了翅膀,虽然是瘦弱的,嶙峋的但依然要飞翔,身体变的很轻,很轻,似乎是在暴风中翻卷落叶,那样无力,我企图在虚空中寻找一个可以把握的东西,哪怕是另一片落叶,然而我挥舞双臂,只有风从我的指间漏过,蓦然,巨大的爆破音我从梦中惊醒,发觉我竟然身在半空之中,一股灼热的气浪将我抛起,然后重重的甩向囚室的地面,这强烈的撞击伤及内脏,一瞬间我感到浓重的血腥涌入口中,我的面颊贴着冰冷的金属地面,有血从嘴角渗出,我想要直起身来,然而却动弹不得,我无法看清周围所发生的全部,但是我此时无比清醒,密集的枪声在我的四周响起,这间狭窄的囚室成为了战场,滚烫的气流翻腾着袭面而来,子弹呼啸着从我的脑后掠过,瞄准计上的红色激光在我的身上交错成蛛网,哀号与咒骂声响起,显然有人负伤,死亡的气息开始弥漫,温热粘稠的液体覆盖了小屋的地面,渗透了我的衣衫,沾染了我的眼睛,从此我的眼里就有了洗不尽的血色,从前我还是孩子的时候不知多少次想象自己也如一个战士般穿梭于战场,然而今天我负着双手静静地躺在战场的中央,聆听这生死相搏的惊心动魄。交战继续着,特工的伤亡惨重,一个又一个缁衣的身影沉重的倒下,当他们活着时,是多么强壮有力,多么器宇轩昂,不可一世,在他们面前我始终只能有躲闪的仰视目光。然而他们一个个凌乱地死在枪火之下,是何等狼狈不堪,生命有时只是一个面具,活着即等于终日戴着这虚伪的假面,只有死亡还他们真正的容颜,在离我最近的地方是一双还未闭合的冰蓝色眼眸,是他,肯定是他,他的嘴唇微微扇动着似乎要与我临别的箴言,但旋即眉心处血淋漓地绽开,灵魂也随即抽离了他原本如鹰隼般的眼睛。似乎所有的特工都已阵亡,一切重又归于死寂,一队蒙面的男子鱼贯而入,在显然已死绝的尸体队中翻检,在每一具尸体要害补上数枪,最后他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到我的身上,红色的定位激光如蛇的毒信般在我的身上寸寸地扫过,散发着阵阵寒气的枪口贴上我的后颈,我感到这是一只稳健的手,没有因为杀生而有丝毫颤栗,终于轮到我了,枪栓缓缓地拉响,枪口沿着我的脊椎向下游走,我没有反抗,挣扎,哀求或是悲呼,我一向平顺地接受生活的赐予和掠夺,并觉得没有什么不妥,即便是再突兀,再难以面对的事,在静想之后终会释然,人们常在欲念的执拗推动下太多贪恋不甘,萦怀不忘,实则都是虚妄的。既然死亡已经如此靠近,那就干脆让它来临吧。我索性闭起眼睛,等待着我一生的谢幕。 枪声在我身后炸响,绷直的神经仿佛超越了极限,在那一瞬,断裂了,整个人瘫软下来,然而却没有丝毫痛苦,我的理性思维已被当场击杀,但一个念头不可抑制地跃入脑海,我,还活着,生命的种种迹象又在我身上复苏,心脏跳跃的震动,血脉奔流的声音,肌肉紧张的抽搐,胸腔起伏的喘息,我第一次如此真切地感到我还活着。活着竟是如此不易的事。我的手慢慢地垂到了身体的两侧,手铐断了,双臂的束缚解除了,他们并没有对我下毒手,这是为什么?所有的特工都在他们手下殒命,甚至夺走那500条人命都毫不犹豫,为什么他们不也杀了我?莫非我还有什么利用价值,我意欲用目光追问这一切,但却见他们的背影消失在一堵断墙之后,我支撑着艰难站起,全身上下被弹片擦伤了几处,血无声无息渗出,寒冷与疼痛弥散周身,特工全都被杀死了,而我却依然活着,我又如何解释这一点,世人又如何相信我?我已经被认为是凶手中的一员,留在这里只会百口莫辩,我隐隐察觉我被留下只是充做他们的挡箭牌。不行,既然厄运暂时稍稍远离了我,就没有理由让它再靠近,我环顾四周,那个爆破留下的缺口给了我方向,对于我来说它的意义就如冰海上的一条救生艇,明知希望渺茫,却依然只能依赖它的力量去追寻狂浪中明明灭灭的灯塔。 逃亡,日夜兼程,失没归途,没有方向,一个人,拖着疲惫的双腿在月下蹒跚而行,疲惫的影子也拖得很长很长……我在逃亡的第二天早上便被全国通缉,悬赏数万,真正的凶手只有一个留下了代号血衣,其他的根本不知姓谁名他,于是杀人狂,罪魁祸首,无数的罪名都悉数加于我的头上,我的名字成了灾难的象征,魔鬼的别称,其实当局没有真正地找寻我,因为在他们的想法中,我显然已逍遥海外,没有想到我竟也被他们遗弃了,如果真的要追捕的话,我一个无依无靠之人,又怎能在全国布下的天罗地网中逃出生天呢。最后我在一座南方的城市落脚,一座与我的小城全然不同的城市,一座无夜的城市,一座无冬的城市,一座无雨的城市,一座无风的城市,一座没有过去的城市,建立在人类欲望上的华丽废墟,纸醉金迷,夜夜笙歌。很多人都是这座城市的过客,很多人来这里只是为了逃亡。我在其间生活了4年,好好地经营着新的身份,陌生的名字,庸碌地劳作,蓄起长发,改变衣着,机敏老练地生活着,这一切都很好,对逃亡者来说很完美,然而时间一久便深切地感到一种缺失,这里摩天大厦鳞次栉比遮天闭日,压抑得叫人发狂,这里人们四季如一地奔忙不息,疲倦得叫人发狂,这里没有一点风丝雪片,焦躁得叫人发狂,这里的人似乎从不需要他人的慰藉,寂寞得叫人发狂,这里太不似,不似我水边的小城,我想要在滴水的屋檐下行走,我想在安静的夜里踩过青石铺就的街道,我想任风肆虐我的长发,我想追寻我曾轻易拥有的一切。 回家,沿着三连星指引的方向。一路上看到有我头像的通缉令,在风中剥落,人们的言谈中不再提及4年之前的旧事,让我稍稍地心安,也许所有人都以为我早已远走高飞在外国享乐,而不是就在他们身边踟躇而行。终于回到了家乡,死者已为旧迹,伤痕渐渐淡去,新的名字,新的住址,新的工作,一切似乎都可以重新开始,在清冽的风中我得以喘息之机,但我终究只是这座城市的潜伏者,只能在黑夜里缁衣而行,做夜班的工作,白天留在家中辗转难免,我觉得自己就象一株苔藓,只能生长在城市的角落,在光与暗的交界点上,我带着无比的恐惧不敢迈出一步,生怕只这一步,我就会被阳光融化。当我走进人群之中,会穿警觉的衣领,这或许可以遮蔽人们的目光,但是冥冥之中有双诡异的瞳仁在窥视着你的一举一动,就在暗处,在你背后,侧畔,头顶,人群中,无法逃避,躲闪,遮掩,摆脱亦无法直面。 这样一个梦境,我不止一次见到,就算醒来后依然清晰,让我怀疑是否是某种命运的暗示,在交错的梦的片段里,在小城狭窄的街市里,我与旧时相识一一重逢,他们与我擦身而过,木然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原本对逃亡者来说这是求之不得的,但是我不甘心,在他们身后,我高喊我的名字,希望唤起他们的回忆,突然,他们急剧地转身,脸上尽是怨毒的神色,莫非这个名字带给他们的只有羞耻,凶恶的眼神如同狠毒的诅咒,令我毛骨悚然,之后的梦境就变的影影憧憧,不可捉摸。这是无法摆脱的梦魇,附身的恶魔将我和平顺的生活无情地剥离,让我无法寻到那种归属感,这座城市已与我决裂了。 一日,我在街道的拐角,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曾是我朋友,我将他看做敬重的兄长,他是这座城市的警长,在6,7年前,我在阴森的巷尾遭遇越狱的逃犯,他手持利刃向我袭来,在我绝望的当口,魁伟的警长似从天而降,开枪击倒凶徒,自此我感到警长是最值得信赖仰仗的人,并对自己说,在危难的关头,只有警长才帮得了我,他见过我软弱时的样子,一定不会相信这一切是我做的。我突然萌生了拜访一下警长的念头。警长显然已经成家了,买了两层的小楼用来安置家小,敲门而入,此时并不适合我,怕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我绕到屋子的后面从落水管爬上了二楼,推窗而入,回过身,就与警长的目光相遇了。警长走近我,我撩起遮住面颊的长发,却见警长瞳孔突然急剧的收缩,人连连撤开几步,差点撞倒身后的茶几。我想说“小心”,但却不能开口,因为警长的枪口已经笔直的对准了我,我惟有沉默,其实我早该料到的,我被冤枉的太久了,竟期许着有一个人能帮我,能理解我。除了沉默我还能怎样,或者就让你一枪杀了我。警长的枪直指着我的前额,脸色铁青,这种僵持不知维持了多久,突然被一个稚嫩的童声打破了,一个孩子闯入了这肃杀的气氛中,孩子的出现使警长开始不安起来,他的枪依然直指着我,但身子已慢慢的向孩子靠去,最后一只手将孩子紧紧的搂在怀里,孩子此时还不明所以,在父亲的怀中怯生生的打量着我,然后又望向他的父亲,我想该说些话来调和这尴尬的僵局,“我想,我的到来是很冒……”未及等我说完一句,就见到警长的枪口火光迸现,这一瞬,时间凝滞了,仿佛被原野上皎白的闪电击中,致密的风被子弹划破留下浅浅的伤痕,枪口的薄烟还未及散尽,弹跳而出的弹壳,在空中翻转,孩子在下一秒就将哭泣,眉间有微红的光,静静的弥散,最后变成浓的化不开的红雾,然后有什么从心底缓缓的升起,很轻,很透明,很象风。 世间有许多事是难以追究缘由的,就象没有人知道风为什么悄悄地偏离了它的轨迹。
一 在大多数人看来,我只能算是个差强人意的人,运气却总也不坏。从小到大,读的书不多,却磕磕碰碰地进了一间南方颇有名气的大学,混了一个在一般老百姓看来极有文化底蕴的学系。虽然这大部分只能算是家里的意思,但前途基本上却算是定了,做一个穷不死富不了的中学语文教师,或者,我只是说或者,因为这并未经过家里的同意,去报社当一个表面上风风火火的记者;要不就是一受气的秘书,如果你是个男的,在很多场合你就是没有太多炫耀的资本的,如果是个女的,你就得忍受着每天都在你身上游离的眼光。这是我未来这间学校前的想象,甚至在来这里时的火车上我也是一直这么想的,来了之后,这间学校又在很多的方面或加深或否定着我的想象。我在这里不止一次地提到了家里,所以,在这里,我有必要说一下我的家人,就像待会我会说到我的大学一样。我是家里的独女,与很多独生女不同,我特别怕我的母亲,这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可思义的。母亲每次在说我的时候都总能显得那么理直气壮,在很多时候,母亲就是家里的权威。所以每次撒娇,我总是挑妈不在的时候,因为父亲很不习惯对我说不,他也总能为我保守秘密。父亲很爱母亲,事无巨细都能让着母亲,这在很多方面都助长母亲的权威。但母亲似乎并没有好好地享受这个权利,只要她在家,我们父女是很少有做家务的份,虽然这与我们苯手苯脚有很大关系。我不止一次地想,如果母亲对我不是老从“狭隘”的自我出发的话,她该会是一位很好母亲。我父母都是在职教师,母亲是滨城中学的校长,父亲在她手下工作,一如在家里一样。我也是这间中学的毕业生,但不是优秀的,优秀的学生都喜欢跑到北方的大学去。算起来,我家也算是书香门第了,我爷爷也是滨城里一位颇受人尊重的老师,现在退休在家,但并不和我们住一块。所以,在我高三填报志愿时,家里不约而同地达到了惊人的一致,于是我就来到了这所学校,一所以培养未来的教师而出名的师范院校。我倒无所谓,这并不是说我没主见,只能说明我对这样的“安排”还算满意。一直以来家里都爱为我安排着一切,但如果我不愿意,有时也能有自己的想法,只要在家里的眼中不是离经叛道的就行。但究竟怎样才算不是离经叛道,这的确让人很难把握,所以我一直都觉得与父母是存在代沟的,对此,父亲也承认,他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妞儿,有时我真不明白你在想什么。母亲却不这样认为,她会说,妈忙,陪你的时间少,但有事得一定要跟妈说,可别憋着啊。我总是笑着点头,可每次我都不知该说什么。母亲对我的表现还算满意,也许是她真的太忙了。事实上,我也从没把事憋在心里,但有事我更愿意跟父亲商量,有时候我觉得父亲更像是我的朋友,我们总能进行平等的对话,他从不会像母亲那样,爱说你要这样;他只会说,我觉得你或许可以这样。这就给了我很大的回旋余地,让我可以思考怎样才不算离经叛道。在填报志愿这件事上,我是听从了父亲的意见之后,才接受了妈妈的建议,或者耳濡目染的原因吧,教书育人的观念在我身上有点根深蒂固。我不讨厌中文,偶尔还能在一些中学生性质的报纸上发几篇豆腐块文章,这大概是受了我爷的影响,他是一位不错的中文教师,文化素养极深。于是我就填了这间学校的文学院,估计我也只能考到这个分数。这样一来,母亲更会觉得我们母女俩没有代沟了。她一直想的就是我女承母业。最终的结果也皆大欢喜。还有一个月,我就得离开这个从没离开过的家,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呆上四年。就像往常一样,母亲总是跑出跑外的为我张罗着一切,我倒落了个清闲,每天有事没事就往父亲的书房跑,美其名曰为我的大学作准备,母亲也愿意看到我这样,这样会让她觉得自己没白忙。有时候我就会想,如果以后四年里少了母亲的唠叨,我会习惯吗,这让人不好回答,或者我会怀念。本来母亲是坚决要父亲陪我去学校的,但被我同样坚决地拒绝了,我的理由显得冠冕堂皇,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我会照顾自己。当然,我是事先说服了父亲的,并且在跟母亲展开论战的时候,我不断地向父亲打着眼色,父亲果然说了句“公道”话,孩子他妈,孩子大了。在这一次,我和父亲再一次达成了默契。自然,事后还得靠父亲做一大通的说服工作,这一次,父亲表现得相当仗义。他对我挺放心的,或许与我经常跟他们的老师团队出游有关吧。也或许是别的原因,我只记得那时父亲笑得有点意味深长,而母亲最终也没有反对。就这样,我一个人搭上了南下的火车,第一次这么长久地离开了这个家。 二 当我一个人背着大包小袋,出现在这个城市的火车站的时候,看着四处分流的人群,只觉得眼前一片眩目,不知该往哪找学校的接待处。但事实很快就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我很快就从大大小小的接待牌中看到了我的学校,行李还是一位师兄帮我装的车,这让我颇有点受宠若惊,我反而手忙脚乱地在一旁不知所措,车还未开,刚才的师兄在我辞不达意的谢谢中又跑到了另一边帮忙,我一时闲着无事,就坐在自己的位上,看着车外的人流发呆,我想起了送车时母亲一脸的焦急,忽然很想给家里打个电话。 我跟小轩就是在那时认识的,当时我还在望着车外发呆,并没有注意到她们一家的上来,小轩一上来就做到了我旁边的空位上:“你好,我叫小轩,02汉语言文学的,这是我爸和我妈。”指着坐我们对面的一对中年夫妇,一脸的兴奋。能这样碰上未来的同班同学,我有点吃惊,也一下兴奋了起来,惆怅也没有了,在礼节性地问候了小轩的父母后,我有点迫不及待地对小轩说:“原来我们是一个系的,叫我阿雯,很高兴认识你。”“啊!你是我的第一个大学朋友。”小轩脸涨得通红,我也使劲地点头。我们很快就像认识了好久的朋友那样无话不谈,小轩告诉我,她这是第一次出远门,父母执意要一块过来,她心里对一个人南下也没谱,说着她看了父母一眼,显得很陶醉。她父母一直没说话,只是笑着看着我们。这时我居然有点妒忌,小轩很是佩服我一个人的潇洒,我什么也没说,又开始想家了。 在那位师兄的帮助下,我们很快就办好了入学的一切的手续,我们打心里感谢这位师兄,如果不是他,带着新生特有的矜持,我们也许兜来转去也转不出个所以然来。总之这间学校给我的第一印象很不错。我和小轩住在同一个宿舍,这让我俩兴奋不已,当我们兴奋地跋涉到宿舍时,发现已有人比我们先到了,是一个叫乐宜的女孩子,她告诉我们她已来了两天,闲着没事,就把宿舍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这让我们颇为感动。小倩的父母一上来就忙着帮小轩收拾床铺,这让我想起了我的母亲,如果她跟我一块来了,想必也像现在小轩的父母那样忙得不亦乐乎,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没那么想家了。 我的大学就这样开始了,一切都好象很好,就像想象中的大学一样,学校,宿舍,舍友,一切都显出那样美好,一切也那么新鲜。在我们来的第二天,我们宿舍的另一位成员也来了--梁倩,用小轩的话说我们的家终于完整了,小轩的父母在第三天就走了,我和小轩一块去送的,小轩有点不舍,眼红红的,但没有流泪,后来小轩对我说,不能让父母看到她流泪,她要告诉父母,自己已经长大了,不是以前哪个爱哭的小女孩了,这让我颇为感慨,或许只有什么事都只能由自己一个人面对的时候,人才会真正地学会坚强。自己何尝又不是这样,摆在我眼前的是一个崭新的生活,我会手忙脚乱吗? 生活正在招手,我们准备好了吗?! 三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就大半个学期过去了,生活脱下了它新鲜的外衣,我们显得那样有条不紊,每天过着有规律的生活,每天都按时上课,下课,吃饭。只是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大家才恍然大悟,一天就又要过去了,到了这时,大家才觉得有必要挽留一下这一天,推迟下一天的到来,所以卧谈会就成了最好的方式。每个晚上大家都好像有说不完的话题,也只有在这时,大家才显得特别的推心置腹,就是平时话最少的乐宜,在这个时候也能滔滔不绝的。我们的话题离不开这个校园,离不开我们的专业和文学院的种种传说,甚至看到总是行色匆匆的大四的师兄师姐也能引起我们的无限遐想,当然感概是说不上的,因为我们的大学还没有满月,我们才刚刚开始懵懂地注视这个陌生的世界,在这半个多学期里,生活的眩耀使我们往往无遐顾及他人,我们只能使自己迎合着一切的种种,在不经意间改变着自己,因为我中学时在文学方面的一些经历,使我理所当然地进了文学社,这或许我天生不喜欢种种的繁杂,在铺天盖地的社团招聘和形形色色的学校和文学院的官方选举中,我保持了我的沉默,这在某个时候却令我诧异不已,我不否认我不是一个没有热情的人,我对大学最初的认识主要是来源于我父母的学生,每年春节,总会有源源不绝的学生来我家拜年,我对大学最初懵懂地开化,就是来源于他们或情绪激昂,或语调平和的解说。所以在开学里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切合着他们的种种传说,我都保持着我的缄默,我想我需要一个时间来适应。我要印证我面前真实的大学,我不知繁复的校园活动是否适合我,所以对此我总是保持着若远若近的距离,而我加入文学社,仅仅是因为我喜欢文学,仅此而已。或许什么事情的开始都需要有一个过程,也需要一个恰如其分的借口。 宿舍的人都很好,也终日忙碌着,上课下课,早出晚归,各式各样的活动,恋爱,但这只限于小轩,她是我们宿舍最早恋爱的,在开学两个月后,和文学院同年级的金哲好上了,看着自己的朋友每天都沉浸在不断的电话和甜美的约会当中,作为我在大学迄今为止最要好的朋友,我对小轩的快乐是衷心地感到高兴的,看得出,小轩是很享受这种甜蜜的,记得刚开学的当初,我们俩几乎每天一起去上课下课,一起去饭堂吃饭,形影不离,无话不谈,有一次,我用开玩笑的口吻说,迟早有一天我们俩有一个是要先走出去的。小轩笑了一下,不置可否。同性朋友密切的交往随着有一方的恋爱而次数减少,这在大学校园似乎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小轩在次数日渐减少的与我的交谈当中,谈的最多的就是森。事实上,我对文学院的这个男生并不喜欢,尽管他也算得上是文学院在长相方面最引人注目的男生之一,在为数不多的几次见面中,感觉他的油腔滑调总是善于讨一些女孩子的欢心,我觉得他不是那种塌实的男生。但愿这只是我的错觉,我只是不想自己的好朋友受到伤害。虽然我跟小轩的来往不象开学初那么密切,但我一直都把她当成了大学中不可缺少的密友,小轩想的应该也是一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也有自己的选择,作为第三者,我们是不应该干涉的。这似乎是我们社会上墨守成规的规则,但作为朋友,我觉得有必要对小轩提出适当的关注的,因为我们是亲密的朋友,这是我们与社会上其他人唯一的不同。 我也日渐忙碌了,文学社新一期的社刊又在密锣紧鼓地筹备当中,作为文学院最大的民间刊物,文学社有着一切民间刊物的羞涩,经费严重的不足,仅仅是靠着办者的爱好苦苦支撑,文学社的生存的确是举步惟艰,作为对文学院文学的支持,文学院愿意出一部分的经费,但大部分的出版经费我们只能自己筹措,最近的一次,我们为一个眼睛公司在本市最大的广场地段派发传单,一共两天,以配合他们的宣传,公司承诺每人每天给我们五十块,我们社委一共是二十人,加上招募的六人,今期社刊应该就问题不大了,事实上我们在一个星期就出了海报,文学社的社员都可以参加这次兼职,但必须把每天所得的交十快钱给文学社,能交十块我们也觉得有点苛刻,因为公司并不提供我们的吃喝,每天从早上七点到到晚上九点,很辛苦,所以有能有六个过来,我们差一点就没感激涕零了。这次是我的第一次兼职活动,所以从一开始我就是热情高涨的,用社长的话,我是具备了一切大学生美好的本质。 事实上我是低估了这次户外活动的艰苦度的,每次出街,看着林林种种的促销活动,看着形形色色的派单员,大多情况下自己是爱理不理的,并且对自己这样的行为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但这一次,看着往往拂袖而去的熟识的陌生人,我第一次有了无地自容的感觉,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不易。一个人在重压与难堪之下最容易原形毕露,在开始的好奇荡然无存之后,我被一种深深的,叫做渴望的东西所取代,我只想这一天快快地结束,我甚至想到了晚上躺在床上的惬意,我发现自己对时间流逝的祈祷从没有像今天这样的虔诚,只有想到接下来的社刊将能如愿面世,我的心里才能得到一点的平衡,在耀眼的日光下,我仿佛看到了白色的社刊页面在眼前晃动,这或许是唯一支持我,继续在烈日底下遭受别人离子般的游离的目光的动力了,看着周围还在口干舌燥的社友,诺大的广场,我们是这样的单薄。事实上,这次我们的兼职自己并没有得到一分的收益,大家也只是因为爱好,才走到了一块,因为爱好,大家才会做的这样的义无返顾。我记得我刚进社里的时候,有一次跟社长聊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位高瘦的大三师兄说到,进了文学社,最大的幸福就是去印刷厂把喷着墨香的社刊取出来,而之前林林种种的活动就是这幸福的根源。当时我还不能很好地理解这句话,只是觉得有点诧异,是不是因为爱好文学的人都比较敏感,师兄才会有这样的感觉。我记得中学的时候,每个学期一次的文学社社刊的出版都是那样的有条不紊,于我而言并没有特别的感觉,虽然我也是编委的成员,但很多时候文学社的工作都会有指导老师去安排,我们也愿意听从老师的指导,这在当时看来是最正常不过的,社刊出版后,去学校印刷厂领回之后,拿到校长办公室,接受校长的指导,然后各个班级的学习委员再到教务处把社刊领到班里,人手一本,一切显得那样的井然有序。所以来到大学后,进了文学社之后,我反而有了一种陌生的熟悉感,从组稿到出版,不再有了老师的叮咛,更多的是一种独立的工作过程,这在很多方面都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这或许就是我从一开始就那么投入的缘故吧。 全新的生活,厚重的陌生感往往会把人压得艰难地呼吸,但即使是最艰难的呼吸,也不应该成为不呼吸的借口。 我大口呼着气,感到了从来未有的畅快。 四 邵静杰是我进文学社之后认识的文学院的大三的师兄,文学社社长,学校的风云人物。开学不久,在宿舍的一次卧谈会上,梁倩就重点推介了他,把他称之为文学院第一文胆,梁倩是我们宿舍的时事百灵,对收集闲人逸事有着近乎疯狂的敏锐,这得益与他哥先前入校就读的一个同学,文学院的一大三师兄,刚开学那阵,有事没事总爱来找梁倩,并美其名曰受倩哥哥所托,在文学院承当起照顾梁倩的重任,要尽一个兄长的责任,自是一刻也懈怠不得的。该仁兄是一神侃高手,称之为文学院第一侃王绝不过分,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中通院内外。于是文学院的种种野史、风流人物乃至整个学校的里的一草一木,在侃王绘声绘色的描绘中,通过梁倩的伶齿利嘴源源不断地出现在我们的卧谈会中。这为我们刚开学时单调与新鲜交辉相印的学习生活增添了不少的乐趣,也在内容与形式上都全副武装了我们的卧谈会,给人一种鸟枪换炮的快感。 那天晚上,在梁倩的天花乱坠的之中,我记住了邵静杰的名字,同很多新生一样,对自己学科内的前辈师兄都有一种或深或浅的憧憬式的景仰,这很正常,当自己刚涉及的一个陌生的领域,看着周围若即若离的陌生人,一种高屋建瓴式的距离感便会油然而生,而只有不断地接触,这种心里的距离才会慢慢消失。 文学社的新社刊就要出了,稿件也组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就是审稿,编辑部的负责师姐将大部分的稿件分给了我们这几个新人,用师姐的话说就是年轻人吃多点苦是应该的,还苦口婆心地开导我们,当年她们也是这样走过来的。我没说什么,另两个也是没吱一声的就接过了稿件,不满当然是不能表露在脸上的,不满什么时候都只是在心里表示的,但我们倒也能想得开,刚开始,谁不是这样呢,突然间我有点理解为什么我宿舍的人经常都会这么忙了,到了明年我们掌权的时候,手下有了几个可供吆喝的人,我们还不是照样把事情安排得“井井有条”,然后谁该干嘛就干嘛。 因为社刊的事我去找了几次邵静杰,每次想找他都不容易,打电话到他宿舍,基本都是不在的,电话打多了,反而他们宿舍的人我倒混了个耳熟,他们每次接电话都不问我找的是谁了,直接说在或不在,然后我们倒聊上了,人没找到,电话费倒花了不少。以至我每次都向邵静杰抱怨,让他买一张文学社的电话卡,文学社找人专用。他不置可否,笑着说,你还想多跑几次广场,在烈日之下出卖表情吗?年轻人难得有志气,我们这些老骨头可是动不了了。一句话把我噎得无话可说。“如果不是我的手机哪天在公交车上光荣地扶了贫,你一下子就可以找到我了,放心好了,我很快就会再装一台,不过要等到稿费家教的工钱来了之后。”邵静杰慢悠悠地说到,“我每天晚上十一点半之后会在宿舍,你在那个时候打电话过来,一定找得着我,要不以后有什么事,我找你得了”我问道:“你们都那么忙吗?”这是一直困在我心里的问题,每次看到那些大三的师兄师姐,他们都是行色匆匆的,认识的也只是匆匆地打个照面,然后又匆匆地檫肩而过。 邵静杰轻轻地笑了一下:“考研的考研,兼职的兼职,没过英语四级的继续咬牙苦拼,过了的还想过六级,考了这证的还要考那证,不像你们大一,谁都没有绝对的空闲。” “那你属于那一类呢。”我饶有兴趣地问道。 邵静杰沉默了一会:“我想考研,但我天生对英语不感冒,而家里想让我早点出来工作,我还不想那么早进入社会。” “挺矛盾的,”我叹道,“那你想好了吗?”“还没,眼下先把四级给过了,过了四级之后我想我得重新审视一下自己,考虑一下下一步该如何走。” “这次有机会吗?” “不知道,但我一直都在努力。”邵静杰说得有点英雄气短的样子。 “我们学校不过四级是没有学位的,师兄,我支持你,今次就把它过了,”我由衷地说:“并且你在其他方面也不差,过了四级在很大程度上就有如获得了一块敲门砖。” 邵静杰苦笑了一下:“谢谢你,我会努力的。”他顿了顿,又说到:“你也得努力,你们大一最好了,学习不会太紧,活动是要参加一些的,我们学中文的,广泛的阅读也是很重要的。我这里有不少的书,你喜欢的话可以挑一些回去看。”这个时候,我才有时间去认真打量一下他放在床上的书架,书架上放了不少“五四”时期那批作家的作品,还有外国一些作家,如:卡夫卡,米兰·昆德拉的作品。一时我竟不知挑什么好。 “有做家教吗?”邵静杰突然问道。 “没有,有时很想去找一份,但想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也好,不做的话可以有更多的私人时间,但做的话,就可以有一笔可以供个人支配的资金了,这也是一个很大的诱惑。” “是啊,”我说,“家教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可以说是最轻松的兼职了,我下学期可能就会去找,我也想转攒点钱去旅游” “去旅游,这是一个很好的想法,可惜我没时间了,大一大二我去了不少的地方,现在要发奋了,为过去还债。” 跟邵静杰聊天,感觉他一直都为自己没考过英语四级而耿耿于怀,有时带着一种“无计可消除”的无奈。他说自己花在四级的时间并不亚于专业课的时间,而自己身边也有不少这样的同学,或许,四级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在大学里最大的一道坎,一边是康庄大道,一边是泥泞小路,很多时候,除了继续走下去,我们没有得选择。 五 大学第一个学期就这样无声无息地过去了,直到放假,我还一直盘算着我今个学期自己到底是怎么过来的,太匆匆了,不留痕迹的就这样过来了。 第二个学期开始,一切都在悄悄地发生变化,包括我自己。开学不久,我经学校家教中心介绍,在城东找到了一份家教,一个星期工作三晚,于是我就在单数日的下午提前吃好了晚饭,便匆匆地挤上了开往城东的公交车,车上都是下班的人们,只有我一个又要准备上班的。每个星期皆然。虽然忙了很多,但觉着很充实,空闲的时间少了,但我却觉得自己看书的时候多了。或许当时间逼近,一个人才会觉得流逝的压力。 其他的生活依然没怎么变,依旧是三点一线,从宿舍到课室到饭堂,有时我会跑到邵静杰的宿舍借几本书看,男生宿舍门口虽然也写着“女生止步”的告示,但大多时候并不起作用,很多人对之视若无物,照样登堂入室。这不同于女生宿舍楼,门前也是立着“男生止步”的告示牌,一楼住着位老大妈,有事没事总爱在门外晒太阳,男生轻易是不敢越雷池半步的。于是种种借口便油然而生,层出不穷。不少人因此成为了电脑高手,而不少人也因此有了电脑,整一层楼,没电脑的倒没几个了,给人的感觉是一下子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大家早已共同富裕。女生在这个时候往往也会出来帮腔,对老大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诱之以利”。男生则极尽拍马溜屁之能事,把大妈哄得昏昏然的,最终也得以登堂入室,但也是筋疲力尽,汗流浃背的。所以我们总会看到女生宿舍楼门外立着一大群茕茕孑立的男生,却从没见过有女生在男生宿舍楼外望穿秋水的。 静杰依然没能考过四级,他并不显得十分的悲伤,用他的话说,就是大不了是再奋斗一个学期。说这话时大有给人一种“十六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的悲壮。他们宿舍六个人,还有三个还在四级六十分的生死线上挣扎,其中包括我上次去静杰宿舍时,一直在玩游戏的师兄。 “这似乎成了文科生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文科男生第一次过了四级的不会很多。” “是因为男生贪玩得多,自制力都不如女生吗?”我问道。 “是,也不全是,一部分是因为基础较差的。” “那你还继续考吗?”我发现自己的问题很白痴。 “考,只要一天还在大学,一天没考过,一天都得考下去。说不考那是气话,最终还不是乖乖地重新拿起书本,再次啃下去。在工作面前,谁也潇洒不起来” “你现在不是在我们市里的晚报实习吗,以后有机会留在那里吗?” “难说,那里的关系太复杂了,我不是很喜欢那里,以后我想我还会选择做记者,虽然我念的是师范类专业,但我不是很喜欢做老师。”他停了一下,又说,“今个学期我不再去报社实习了,文学社也辞了,是应该给自己留多点时间在专业上了。” 听到他说要辞去社长一职,我有点吃惊,这在大家的心理上或许一下子比较难以接受。毕竟我们文学社正是在他们一批人的努力之下,才有了今天的成绩的,成为了南方高校中颇有影响的校园文学社团,并一再在一系列的高校文学创作大赛中频频获奖。 我有点激动地说:“这样就辞了,不觉得可惜吗?” 邵静杰平静地说:“没什么可惜不可惜的,付出过,也收获过,并且你们现在也做得挺好的,可以接上来了,就是以后拉赞助时抓紧点就是了” 在不久一次文学社的会议上,邵静杰他们这批一起进文学社的师兄师姐都退出了社团。事实上,邵静杰他们几个是最晚退出的一批,早的有的在大二第二学期就退了。是的,大三了,很多人都不得不重新对自己审视一番,想想自己到底应该何去何从了,很多人都是从这个时候连接上了社会的转折点上的,走上了一条全新的道路。考研、出国、考证、要考虑的事情接踵而来,有的人甚至开始为自己日后的工作盘算了,把数得着的关系都搔着头好好地数了一遍。 而我的大学才进了第二个学期,一切事情好象离我遥远而又模糊,虽然也接触了一些师兄师姐,在他们的耳濡目染,言传身教之下,我的脑袋却没开多少窍,对工作、考研等事总觉得有点遥不可及,做老师,母亲或许早已帮我安排好了,而做记者,之前我并不十分喜欢,但与邵静杰接触多了,我觉得这也是一个不错的职业,做的好还能往编辑方向发展,或许编辑才是我最理想的职业;至于考研,则还未想过;而出国,我想这更加不是我要考虑的事情,我一个中文学生,出国能学什么呢,除非换专业,这意味着一切要推倒重来,我想我没有这个能耐与信心,而家庭的负担也绝对是一个不小的问题。罢,罢,罢,这么纷繁复杂的问题,不是我一个大一女生的脑袋所能承载的。还是踏踏实实做好现在的事情吧。 梁倩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和“侃王”谈上了恋爱,这也不出奇,他们之前一直就很谈得来,现在也只是水到渠成罢了。这样,梁倩就拥有了一切恋爱中的女生所拥有的幸福:每天早上不用急着起床跑饭堂了,每天起来后可以慢悠悠地对镜梳妆一番,而那个他早已是提着一袋早餐在宿舍楼的大门之外等候了,风雨无阻。每天出入教室,身边总有一个伴读书郎身前身后地拿着书本。我们笑称梁倩是“恋爱中的宝贝”,而“侃王”确是利用了自己的先天优势,利用与倩哥哥的关系,不知倩哥哥知道了会作何感想,是否慨叹自己当初的“引狼入室”,估计不会,“侃王”不是那些“穷凶极恶的奸邪之徒”。 小轩最近与金哲好象出了点问题,总有点愁眉不展的,这跟梁倩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晚上,我回宿舍拿课本,看见小轩一个人躺在床上,电脑里音乐的音量开得很大,这在平时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平时这个时候,小轩不是在自修室就是和金哲在校道上散步,我把音量调小了些,走到小轩的床边,小轩一怔,看着我,“怎么啦,今晚一个人在这里听音乐?”我说。 “我不想出去。” 我看着小轩:“我们还是朋友吗?”小轩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我觉得你最近有点郁郁寡欢的,出什么事了吗?” 小轩不说话,沉默了一会,“我觉得和他合不来。” “他对你不好吗?” “我说不清,有时挺好的”小轩眼盯着天花板 “你们才一个学期,还需要慢慢了解的,无论怎样,我都会支持你,谁叫我们是死党呢?”我朝小轩眨了眨眼,一如开学之初打闹时的方式。 小轩轻轻地笑了笑:“如果我这样分手了,你会觉得可惜吗?” “这需要认真考虑,不是一个容易下的决定,我觉得不可以简单地用“可惜”这个词来形容的。关键是要看你从这段恋情中收获到了什么,无论如何,这都是人生的一段经历。” “有时候我真羡慕你跟乐宜,一个人自由自在,无悠无虑的,想干嘛就干嘛。” “这很像《围城》里的对白哦,呵呵,谁会没有烦恼,有谁能与周围的世界不发生任何关系呢,有联系就会有烦恼,看自己怎么去调节罢了。” 小轩轻叹了一口气:“我觉得自己上学期功课拉下太多了,很多科都只是刚刚及格,今学期再也不能这样了。” “下一学年就要考英语四级了,你的基础不错,应该争取考到口语的资格的。” “我最近老是不能静下心来看书,想得最多的就是过去的事情,说真的,现在我真的有点无适从了。” “我不知道你们现在的关系怎么样,但我觉得你现在过得挺辛苦的。” 小轩没有再说话,我也不知该说些什么,顺势也躺在了小轩的床上,盯着天花板,大家都没有说话。 六 一个学期又这样过去了,梁倩依然和“侃哥”如胶如漆,是我们宿舍最幸福也是唯一的一对。小轩上学期期中的时候选择了和金哲分手。那天晚上,小轩和我去了城中的公园,绕着湖边走了一圈又一圈,最后,小轩伏在我的肩上大哭了一场,我一句话也说不出,这对小轩来说,或许是一种解脱,也或许是全新的开始。 在大三最后一次的四级的考试中,邵静杰终于涉险过关,刚好考了61分,当我向他表示祝贺时,邵静杰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欣喜。他说:“最初知道成绩的那一刻确实很兴奋,感觉心中压抑很久的怨气突然间就释放了,以后再也不会有了。但很快心情就平静下来了,觉得三年来大部分时间都放在了英语上,突然间有一种莫名的悲哀。” “但总算是过了,接下来有什么计划吗?我记得你说过会重新审视一遍自己的。” “还有时间吗,现在是大四的第一个学期了,很快就要实习,然后找工作,考研是不可能的了。” “考研不是唯一的出路,以你的实力,找一间好的学校,或留在报社都不难的。” “也许吧,很快就要走了,或许我会怀念现在的生活的”邵静杰轻轻地笑道。我一直觉得邵静杰有点言而未尽,好象还有点别的意味,是什么,我说不来。 七 我也必须收拾我的心情了,下一个学期就要考四级了,以前总是在堂上看闲书,课倒没听到多少,也是时候“收拾旧山河”了 每天,我和小轩很早就会带着英语课本去图书馆的自修室占座,周六周日就在那里泡上一天,我的家教也辞了,一个学期下来,攒的钱也足够我出去作一番短途的旅行了,我跟小轩约好,等四级过了的那个暑假,我们就一块到湘西的凤凰去,那个中国最美丽的小城,那里山水的灵韵,一直让我们很神往。 邵静杰并没怎么去找工作,而是最终申请去了西藏。大三的一天,我收到邵静杰在日咯则寄来的信,他在信里说,那里的天很蓝,朵朵的白云和他的心贴得很近,他的心随着白云飘得很远很远。这对邵静杰来说,也许是最完美的选择。西部的天,蓝蓝的天,我仿佛看见浩瀚的蓝天下,有一只苍鹰正努力挥着翅膀,消失在云层的末梢。 我开始把大把大把的时间花在了自修室和图书馆,并开始对三点一线的生活乐此不彼了,我选择了考研,邵静杰在他的信中说,大学的时光是人的一生当中最美好的时光,而社会则是一个大染缸。我对后半句持怀疑的态度,虽然出污泥而不染的确很难,但并非清水才能出芙蓉,我一直对此深信不疑。 我选择了考研,虽然有推迟进入社会的想法,但有这么一天,我会昂首挺胸地进去的,理想与现实总会有差距,但有时换一个角度,天空依然是一样的湛蓝。而我们只是需要勇气。
当未晞从床上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石头砌成的房间里。没有英俊的王子,没有古怪精灵的小矮人,没有用南瓜做成的豪华跑车,只有一个丑陋的老太婆坐在她旁边。 房子里很暗,潮湿的空气中荡漾着一股新鲜牛粪的味道,这让未晞觉得浑身无力,而这个老太婆应该在此时拿出一个苹果或是桃子什么的,然后如所有童话中的既定NPC一样,一边慈祥地让她吃下去,一边告诉她是如何在河边或是沙漠被发现的。但她什么也没有拿出来,而是推开门走了出去。随着门重重地合上,墙上的石头纷纷透了一口气,活跃了起来,开始你一言我一语地评论这房间的光线以及气味。这些石头都很有智慧,他们的言辞也都相当犀利。这时候从门缝里挤进了一只小猪,它左右看了看,然后慢慢踱到了房子中央,竖起耳朵倾听石头们的对话。其中一块石头看了看猪,闷声闷气地说:这只猪比那个老东西要好看多。其它石头纷纷附和说是是是,并且开始端详这只猪。 那只猪也看了看石头们,眯起眼睛,歪着头想了一下,然后“嘭”的一声,变回那个丑陋的老太婆。她左手一摆,随着一阵烟雾散尽,那几块多嘴的石头立刻变了颜色,暗黄中透着郁郁葱葱的淡绿,于是屋里弥漫起了一股更为浓郁的新鲜牛粪味。 未晞从床上坐了起来,把眼睛的焦距调整了一下,穿过淡绿的牛粪气去看那个老太婆还会不会再变成猪,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只见老太婆穿过浓浓的牛粪气来到了她的床边,焦黄的头发在头上舞动着,干枯的身体上画满匪夷所思的图腾,两个干瘪的乳房如同细长的茄子挂在胸前,镶嵌进镂空的肋骨缝。她的腰上系了一根细细的蝰蛇,半死不活地吐出毒信和口水,蛇的身上,挂满了一个个奇异的的卷轴。五颜六色随风飘荡。 “替我做事,还是像你父亲一样死去。” 大约这不是一个疑问句,于是未晞想起关于父亲的故事。 未晞家门口是一个池塘,他们村子所有住户门口都有一个池塘,更准确的说,是他们村子只有一个池塘,而每一家的房屋,则都是围着这个池塘建造的。这是一个纯朴的村庄,没有谎言和妓女。男人们上山挖了蒜薹和韭菜,女人们把它们做成黄绿相间的糕点,用奶水泡软,来喂养他们的下一代,使他们长大并重复以上工作。这样可以从小训练孩子,好让他们长大后不至于因为口臭而无法接吻。未晞的父亲是一个熊一样强壮的男人,有着滚圆的肚皮和浓厚的胸毛,所以未晞从小就吃下了很多的蒜薹韭菜,变得无比健康。 村里的孩子们白天会在一起玩,他们没有电脑、PS2或是X-box,所以只能玩一种简单但是很方便消磨时光的游戏: 用一天的时间堆砌一座沙堡,然后交换位置,看谁可以一泡尿就把对方的成果化作一滩烂泥。 在这种游戏持续了一段时间以后,出现了一个很严重问题:那就是整个村子开始氤氲在一股子充满蒜薹韭菜的尿骚气中。于是大人们禁止了这项游戏。此后的一段时间,孩子们都感到相当无聊,直到那个自称维尔卡穆的人出现。 维尔卡穆在村子池塘边架设了一张据说是恐龙胃做的弹簧床,只要付50斤蒜薹或是韭菜,就可以跳上一整天。这顿时成为了孩子们最为向往的活动,于是每天都可以看到他们成群结队地在村口等待收割回来的大人,一拥而上,祈求得到一些蒜薹或是韭菜,如果你拒绝他们,就会立刻沾满一身臭烘烘的唾液鼻涕。小未晞是不会去做这种事情的,虽然才五岁,但她是村里最漂亮的女孩子,有着大大的眼睛和小巧的鼻子。如果用唾液鼻涕去换取那样少的一般等价物,就太破坏她的形象了。于是她决定和父亲一起上山去收割。就这样,她背着小镰刀,跟随父亲穿越了长满荆棘的丛林,爬过了草木不生的岩石,经历了七七四十九天的旅程,九九八十一场磨难。然而未晞从来没有想过放弃,在她的心中,只有在弹簧床上跳跃的快乐和其它孩子嫉妒的目光。有人说过:决定未来的不是你的对错,而是你的信念有多强。于是未晞凭借着对弹簧床无比的渴望,终于和她父亲找到一处适合收割的地方。那是一处悬崖的边缘,到处都是绿油油的蒜薹韭菜,于是未晞就挥舞起一把小小镰刀,朝自己的伟大目标努力了起来。 他们就这样割呀割,割呀割。如果我们用一个摄像机从较高的角度去俯视这个充满了劳动愉悦和家庭温情的场景,我们就会发现,父女俩并排在一人多高的巨型韭菜地里挖出了一条绿油油的通道。本来这种场景非常适合描写出父女俩之间温馨的感情,或者可以歌颂一下劳动人民的伟大,不过当我们发现这条通道的延长线通向了悬崖边缘的时候,事情就不那么乐观了。 我一向不善于叙述悲剧性的场景,因此在一切都如读者预料般发生了以后,我们就只能看见这父女俩如一串螃蟹一般挂在了悬崖边。不同的是未晞的父亲明显是一只熟了的螃蟹,动不动紧紧地扒住了悬崖边,他的胳膊因为要承受自己肥硕的肌肉而被拉的得细长细长,使我们完全可以相信只要有足够的时间,这父女俩一定会如乘升降机般安全垂落在地面上;相比之下挂在父亲脚上的小未晞明显像一只相当活跃的小螃蟹,手抛脚蹬加扭腰。在这种情况僵持了一天时间以后,父亲对她说:闺女啊,你还想不想玩弹簧床啦? 小未晞立刻停止了哭闹,说,想啊想啊想得很啊。 于是30秒钟以后,当父女以每秒超过200迈的速度冲向地面的一瞬间,小未晞如愿以偿地玩到了弹簧床,只可惜脚蹬的不是用恐龙胃做的大垫子,而是她父亲柔软的肚皮。 有位智者说:当你打开快乐的大门时,必须要有一把钥匙,叫痛苦。 这句话虽然庸俗到掉渣,但却很有道理。 一如当小未晞像一只快乐的鹞鹰般冲向天空时,身后是父亲落地后绽放碎裂的躯体。 “替我做事,还是像你父亲一样死去。”丑陋的老太婆再一次问。 小未晞踌躇了一下,犹豫不决起来。周围一切都变得很安静,只有牛粪们依然热情洋溢地散发着体香。当淡绿色的臭气已经快将屋子撑暴的时候,小未晞终于受不住了。 “好吧好吧好得很啊”她叫喊着。 顿时牛粪不见了,臭气不见了,石头墙也不见了。阳光从玻璃天花板洒落下来,照耀出光滑的大理石地板,宽阔的大厅和温暖的壁炉。兰花从周围的花盆里绽放,清香伴随着鸟鸣在屋里蔓延,一束白光从天而降笼罩了小未晞,远处传来教堂悠扬的钟声,白鸽们一边振翅高飞一边唱道:哈里路亚!里路亚!里路亚路亚路亚…… “啊!”老太婆高声喊着,“一个伟大的神就这样诞生了!” “啊?”小未晞高声问着,“一个伟大的神就这样诞生了?” 老太婆没有理会小未晞的问题,而是抽出了腰间的蝰蛇,把它“砰”的摔晕,然后放在地上。她指着蛇身上无数的卷轴说,选择一个吧,它将是你的朋友,你的利器,你的未来。 于是小未晞从蛇身上接下了一个黑色卷轴,递给了她。 “哦,是黑33号。”老太婆打开了卷轴,高声朗读道---- 黑就是黑到底,没有妥协,没有中庸。 黑是属于城市的,但是她反城市。 黑是快节奏,包括走路,包括吃饭,包括人的死去或是活着。 黑是一种放纵,黑是一种放荡,黑还是一种极致。 黑是青年,暴力,毒品,性。 黑是举枪射击,不眨眼睛,死就是倒下死了,不要摇摇晃晃的英雄一翻。 黑是越玩越堕落。 真正的黑色…… 是生活。 我饿了,小未晞说。 为我做事,我会满足你的任何要求,但请记住我的名字。 然后老太婆张开枯槁的口腔,露出了歪歪斜斜的牙齿,说道:我叫梅罗纹奇。 远方的白鸽们继续一边振翅高飞一边唱道:哈里路亚!里路亚!里路亚路亚路亚…… 小未晞就这样住了下来,开始了黑色的生活。她的房间是黑色的,没有一丝光亮;她每天要吃黑色的面包,这些面包有些是菠菜味的,有些是烤乳猪味的,还有些是熏鲑鱼味的;她穿着黑色的长裙,带着黑色的披风,举着黑色的蜡烛在黑色的大厅里如鬼魅般行走。 她问梅罗纹奇说我真的是神么?我怎么觉得自己是个杀手? 神就是杀手。梅罗纹奇答道。 我用什么去杀人呢?用姿色? 用那些黑色的箭,去穿透你的目标吧!梅罗纹奇叫喊着。 然后未晞的头发就如黑色的瀑布般绽放开来,时而将她环绕,时而向周围蔓延。于是未晞开始练习使用她的头发,用它们穿透树上的苹果,水里的游鱼,风中的飞禽。 未晞感到很快乐,快乐到忘记了氤氲着尿气的村子,忘记了村里的弹簧床,甚至忘记了那个在鹞鹰身后四分五裂的男人。但也许是俄狄浦情结在做怪,她时常会想起她的母亲,还有用乳汁搅拌过的蒜薹韭菜糕。她想让梅罗纹奇做出拥有蒜薹韭菜味的黑色面包。 “噢,对不起,我的孩子。”老太婆说道,“我吃过最华丽的大餐,喝过最美味的鱼汤,经历过最精彩的饕餮,但是我不知道什么是蒜薹韭菜。我的孩子,忘掉那种卑贱的食物吧,就像忘掉你的过去一样。” 然后梅罗纹奇送给了未晞一个忠实的仆从:一只体型丰满的乌鸦。 这是一只奇异的乌鸦,她会背诵天下所有的书籍典故,会书写999种语言,还会歪着头深沉的思考。未晞给她起名叫白鹭。白鹭喜欢对着未晞唱Megadeth的那首《Theworldneedsakiller》,喜欢在时钟的整点叫道“阿莱夫、贝思、吉梅尔”,还喜欢对着远处的鸽子们用低沉的声音朗诵“摩西降临”。当然,再怎样一个完美的朋友,如果整天站在你的肩膀上嘀嘀咕咕,也会多少暴露一些缺陷的: 很明显,可爱的白鹭尽管读过无数典籍,却无法分辨其中某些文字出处。 其次,她只能说出会怎样,但说不出该怎样选择。 最后,也是很重要的,她虽然能背诵所有的书籍,但却不能理解里面的文字游戏,比如她完全不能理解《四十晨和四十夜》中那只鹌鹑和我们的教长(或是教皇)有什么关系。 作为一个智者,以上三条是相当重要的。但遗憾的是她不是一个智者,而是一只乌鸦。好在未晞并没有很多问题,她只是喜欢坐在黑色的房间中,夜以继日地练习着如何操纵自己的头发,或是从白鹭的言语中想象着外面的世界。 乌飞兔走,白驹过隙。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终于有一天,未晞从黑暗的房间中走出来,抚摸白鹭漆黑的羽毛,看着这只聪慧的小鸟站在自己肩膀上摆出一副很舒服的样子,随着她的手歪过小巧的头。 我还能见到我的母亲么?未晞问。 白鹭想了一下,说:能的,只要你通过这次考试,就一定能的。 然后未晞呼了一口气,轻轻地向后仰去,“噗”地倒在柔软的草地上。白鹭“咶”的一声飞向了天空,被划碎的阳光零零散散的撒在未晞的身上。她有着发育良好的躯体,氤氲着黑色流莹的长发,晶莹白皙的皮肤和长长的睫毛。 “我一定会通过这个考试的。” 想到这儿,她笑了,像一支黑色的罂粟,在风中肆意地绽放。 一天前,梅罗纹奇也以第二人称的方式说过相同的话,并且交给了她四个肮脏的卷轴。 “你知道么?”那个奇怪的老太太说,“你要前往一个或许并不存在的城市,那里有四个传说中的人,然后把他们的血分别涂这些卷轴在上,然后你就成为了神。” 于是未晞出发了,她在太阳落山后静静地离开。黑色的长裙,肩上的乌鸦,纠缠在夜风中的长发,都随着她化作了黑色夜里黑色的风。远方的教堂传来了弥撒的钟声,成群的鸽子们振翅高飞,齐声唱到: Andwhenevertheuncleanspiritssawher,theyfalldownbeforeherandcriedoutsaying -----YouarethesonoftheGod……oh……thedaughterofGod。 此时此刻,我们的故事已经进入到了大家预想的阶段。我们都知道未晞会来到那座城市,会杀掉那四个人,并且找回她的母亲。然后大功告成,成为一个武功卓越神出鬼没帅得掉渣的一个杀手,而现在的问题是,她如何在那座充满了腐化、愚昧、滥情和死亡的钢筋混凝土水泥集合体中,把那四个目标和那些游荡于纵欲过度的都市街道上的行尸走肉区分开来。我们要解决这个问题,而且还不能把故事引入到“女主角意外的遇到某男,然后一见钟情,委身下嫁,协助老公拍摄一部垃圾片《我的老婆是大佬》,从此过上幸福生活。”的尴尬境地,我们必须要引入一个不能引起大家性幻想的人物,充当向导的角色。很明显,我们不能指望那只连时钟整点报时都用希伯莱文的乌鸦,因为她总是说梅兰西顿和施瓦茨采尔特的著作总是有着许多雷同的观点,而这两个名字其实是属于同一个人。真不知道这位德国宗教改革家在听到这种言论后会抱何想法。 总而言之,我现在是黔驴技穷了,我想不出任何可以吸引读者眼球的人物了。于是当未晞和她的宠物一起意气风发的来到那座城市的时候,迎接她的是一个肮脏的丑陋的乞婆。这位充当武侠RPG中店小二角色的老太婆有这和梅罗纹奇相同的造型(这样我就不必大费周折地描述这位向导的着装品位了。),她匍匐于路口浮靡的尘土中,背后是喧嚣的都市以及在工业废气中摇摇欲坠的朝阳。当她看到那个肩膀上站着乌鸦的女孩迎着桔黄的的光芒朝她走来时,她热泪盈眶地撅起沾满尘土的屁股,呼哧呼哧的爬上前去吻未晞的脚。 “亲爱的,”她说道,“我叫LeVrai,是你的向导,是你的引路人,指引你该把谁送进天堂,该把谁引进地狱。但是你从我这里得到的真理,必须用你身体的一部分来交换。” “为什么呢?为什么要我身体的一部分呢”未晞问道。 “哈哈哈哈”LeVrai笑道,“连魔鬼都知道,能贯通的最高真理,决不能对孩子们直接说明。” 于是,未晞给了她四根头发,用来换取那四个人的消息。 “好吧,让我用你最关心的消息,来回报你的慷慨吧!”LeVrai说。 “第一个人,住在这个城市里离天堂最近的地方; 第二个人,住在这个城市里离地狱最近的地方; 第三个人,住在这个城市里离人类最近的地方; 第四个人,住在这个城市里离你心最近的地方;” 说完这些话,那个肮脏的老太婆就转过身,捧起未晞的四根头发,迎着朝阳一根根地吞了下去。然后她流下了眼泪,泣不成声,混浊的液体在满是灰尘的脸上被冲出了一溜溜土沟。她的身后,那个一裘黑衣的女孩早已离开,风拂长发,裙摆飞扬,远远望去,如一只展翅欲飞的乌鸦,融入到了喧嚣的都市中去。 Episode1 天堂之下 我是一个孩子,居住在这座城市最高的大厦上,喜欢站在平台的边缘,一边听着重金属铿锵的节奏,一边在风中流下眼泪。 我的脚下是流动的人潮,我喜欢看着它流动,盲目而仓促。这一看,就是五百年。 我的头上,就是天堂的大门,可是我却无法进入,因为我忘记了自己的名字。于是我只好静静地等待,站在天堂之下,等待宿名的安排。 五百年来,每天都有人登上这座平台,无论男女老少,只要看到我忧伤的目光,就一定会走过来将我搂在怀中,说:噢,可怜的孩子,请让我带你回家。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用一把金质的匕首刺进那人的心脏,看着鲜血如莲花般在他怀里绽放。 我需要的是名字,不是怜悯。 就这样,我在天堂之下过着绝望的生活,直到遇上了她。 “噢,可怜的孩子,请让我带你回家。” 当我听到她的声音时,我回过了头,如五百年来每一次回头一样,眼中含着泪水与忧伤。 然后我看到了她,黑色的长发,黑色的衣裙,黑色的双眸,还有肩膀上那只黑色的乌鸦。 她把我弱小的身躯搂在怀里,柔声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仰起脸,看着她清秀的面庞,露出了惹人怜爱的笑容。 可是我却无法回答她,因为她的头发,已经穿透了我的心脏。我的脸上还带着忧伤的笑容,手里还握着那把金质的匕首。我躺倒在地,鲜血在身后寂静蔓延。 “我叫未晞”她一边说一边将我的血涂在了一个卷轴上,然后上面慢慢显出了两个字。她看了看那两个字,把卷轴递给我说,“原来你叫这个名字啊。” 我睁开眼,卷轴上写着:慈悲。 原来我追寻了五百年的,就是我每天都能得到的。 Episode2 左手也是刀·右手也是刀 今有一市,名曰:无。市中一塔,名曰:渊。渊三十六层,地上十八,地下十八。其最底层,名曰:无间。无间有物,名为:螶。化作人形,左手持刀,右手亦然。 有女唤作未晞,行至渊,遇螶于无间。 螶两刃向交,其声嚯嚯然,苍穹皆裂,星辰俱损。待声止,其型已逾数倍,三头六臂,目如铜铃,手中巨刃无数,均有开山损地之势。其身后有翅,口喷灼炎,嘶鸣如雷,举手间皆能碎人心智。三十六渊皆为所动,咄咄之声上溢数百里。 晞欺身而上,以发环其颈,遂断其首。 螶血浸于图,得一字,方知螶本非螶,其名‘惧’也。 Episode3 朱红色的记忆××××年××月××日 大雪 那一天,突然开始下雪。我行走在茫茫雪地中,寻找第三个目标。白鹭问我要听歌么?我点了一首Guns&Rose的Don’tcry。于是她抖了抖羽毛上的雪,开始唱道:Talktomesoftly,there’ssomethinginyoureyes……当她唱到“givemeakissbeforeyou,tellmegoodbye”的时候,一位慈祥的老人拦住了我,他对我说,与乌鸦为伴的孩子,能听我说个故事么?于是我跟随他来到了一间咖啡屋,这里温暖而舒适,充满了温柔的阳光,虽然有那么一点点吵杂,但我依然可以听见那位老人的每一句话。他讲话的时候面带微笑,声音略含磁性,令人无法抗拒。他轻轻啜了一口咖啡,然后开始慢慢说道:“十年前,我在四处流浪,虽然年轻力壮,但却无所事事。有一天,一个奇怪的老太婆找到了我,她对我说她在不远的村子里发现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有着能成为神的资质。可是她现在,还只是个小女孩,拖着鼻涕在村口玩尿泥。这个老太婆给了我很大一块黄金,恳求我帮她两件事:先在一个悬崖边种上大量的韭菜和蒜薹,然后带着一张弹簧床到那个村子里,用孩子们的好奇心换取那两种植物。日子就这样慢慢过去,当我在那个村子里呆到一百天的时候,村民们从外面抬回了一个摔得血肉模糊的男人。然后我离开了,因为每天晚上都会有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站在我的屋门口哭喊:还我丈夫,还我女儿。”讲到这里那个老人停了下来,他的眼里含着泪花,声音颤抖不止。过了好久,他才续道:“我带着那块金子,来到了这座城市,虽然生活富足,但却备受良心的折磨,日渐衰老。直到我遇见你,我的孩子!”说到这尔,他激动的站了起来,喊道:“因为你就是那个被选中成为杀手的女孩。”看着他激动的样子,我微微笑了一下,然后起身付了帐,转身离开了咖啡屋。外面雪很大,冷风灌进了我的衣领。我边走边把发梢上新鲜的血液涂在了第三个卷轴上,看着奇妙的化学反应慢慢发生。“你信他的话么?”白鹭问我。“不。”“为什么?”她歪着小巧的脑袋问。我笑着让她看我手中的卷轴,上面两个氤红的大字:谎言。 我们的身后,两个伙计一边高呼着“救人救人”,一边从咖啡屋里匆匆跑出。 Episode4礼物未晞再一次出现在LeVrai的面前时,她已经累坏了,这座喧闹的城市让她觉得不适。并且她为寻找最后一个人花费了太多的时间。终于,她决定求助于这位向导。当她把第五根头发递给LeVrai的时候,她能感觉到对方的手在颤抖。这个肮脏的老乞婆小心翼翼地托着那根秀发,仔细端详了好久,仿佛世上全部的珍宝都在她手中一样。那时,阳光从东方洒来,笼罩在她和未晞的身上,整个世界都是一片淡淡的桔黄。当她把那根头发吞下的时候,未晞看到两行热泪沿着她龟裂的脸颊滑下,尘土被冲开,露出腮上的筋络,根根纠缠,抽搐在一起。未晞问:“最后那个人是谁?”LeVrai说:“是我。”然后未晞笑了,如沐春风般在阳光中摇曳。突然之间,她止住了笑容,潇洒地打了一个响指。五根头发立刻从LeVari身上破胸而出,回到了未晞的手中。鲜血从这个老乞婆肮脏的胸口流出,冲开污垢与泥土,露出了干瘪的乳房。她的脸上洋溢出的淡淡的柔和,她佝偻的身躯,跌进了尘埃之中。她的生命与最后一个卷轴缓缓地交融,一个字开始逐渐展现。未晞看了看,发现不认得这个字,于是问白鹭:“这是什么字?”白鹭端详了一下,答道:“爱” Last Episode 发之牢 未晞快活地在路上走着,黑色的裙肆意地飞扬。白鹭站在她肩膀上,半张着双翼,用喙梳理着漆黑的羽毛。那座城市在他们身后,越来越远。 白鹭问:“想听故事么?” 未晞快乐地点了点头。于是白鹭耸了耸肩,说道: “从前有一个丢掉了孩子的女人,来找万能的梅罗纹奇,希望能得到帮助。于是梅罗纹奇告诉她,如果她立刻就要领回她的孩子,那么这个小孩将会一事无成,在野蛮的村落里生儿育女,然后平静的死去。但如果她能答应按照梅罗纹奇的吩咐去做,那么她的孩子将具有神的身份,往来于天堂地狱之间,决定着世间凡人的命运。 于是女人妥协了,她来到了一所并不存在城市,化妆成一个肮脏的乞丐,等待着命运的到来。在她等到第十个年头的时候,她那长大成人的女儿来到了她的面前,于是她用梅罗纹奇的指示,换取了亲生女儿的五根头发。她吞掉了它们,来满足自己对女儿的思念。女孩也根据母亲的提示,杀死了‘慈悲’、‘恐惧’和‘谎言’。但是这还不够,女孩还缺少了成为神的最重要的条件――对爱的绝望。 一切的最后,女孩终于杀死自己的母亲,同时杀死了‘爱’。然后她具有了神的身份,带着自己忠诚的侍从,在路上快活地走着。” 故事讲完以后,白鹭感到有些渴了,她展开翅膀飞向了蔚蓝的天空,准备看看附近有没有河流。 而未晞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转过身,朝回走去。那座已经快从她视野中淡出的城市,又开始逐渐清晰起来。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我们可以看见一个神,跪在一具沾满尘土的尸体旁,撕心裂肺地放声大哭。远处传来教堂的钟声,一群鸽子振翅高飞。她们用温润的喉咙唱道:尘归尘,土归土,一切都已结束…… 附录① 关于“未晞”和“白鹭”:这两个名字取自于诗经――《蒹葭》。其实“白鹭”应该为“白露”,但是为了使这个名字更可爱一些,所以进行了小小的改动。② 关于“维尔卡穆”:这个名字其实是英文WillCome的谐音,暗指他在后面还会出现罢了,比较无聊的名字。③ 关于“黑33号卷轴”:其实原句来自于一本评论黑帮电影的书,本以为是《黑到深处》中的话,后来却发现并非如此,但想想看,必定是在图书馆2楼33号书柜看到的,所以叫“黑33号”,由于文章需要,所以对原句做了少量修改。④ 关于“梅罗纹奇”:梅罗纹奇,即Merovingian。是《黑客帝国》中第一任Theone的名字(就是那个喜欢用法语骂人的家伙)。因为我这篇文章只是一个引子,以后在正文中对梅罗纹奇还有叙述,所以这个名字也暗示了一些她的身份,只是在本文中没有表现。⑤ 关于“俄狄浦情结”:是1857年,弗洛伊德,即FreudSigmund,通过艰苦的自我分析,提出的“恋母情结”。⑥ 关于“Megadeth的《Theworldneedsakiller》”:Megadeth是著名的鞭笞金属乐队,乐队名意为“核战后计量死亡人数的单位”,这首歌原名叫《Theworldneedsahero》,在这里做了一点修改。⑦ 关于“鸽子的英文歌”:取自《圣经》马克福音第三章第11节,后半句纯属搞笑。⑧ 关于“梅兰西顿和施瓦茨采尔特”:梅兰西顿(1497-1560)德国学者,宗教改革家,对《圣经》的诠释颇有研究,他原姓“施瓦茨采尔特”,按当时的风气,用了相应的希腊文“梅兰西顿”。⑨ 关于“LeVrai”:法语,意思是“真相”。⑩ 关于“发之牢”:出自《月姬·真月谭》中的一个章节题目,本是用来描述其中一女主角,同样是用头发作武器的女子。
爱情以大于3米之遥,稍稍抬头的姿势在对面停留了一会,然后转身离开.看着远走的爱情消失在转角路口,亦就想起姐姐. 其实也不是偶然把姐姐想起.很多时候,他都会想起她.那种自然的感觉,就好像是一种对生命的责任般,什么时候想起,会使你更加清楚自己. 比如想起姐姐,亦就觉得自己有赶快成熟起来的必要.姐姐可以给他说很多书上的大道理,不过从来感悟的都是他.他一直觉得姐姐是一个不懂得怎么好好活着的人. 以前不是这样的.最起码,以前并不懂得用客观的眼光去看待姐姐.在自己小时候,姐姐曾经说了一句书上的句子:上天会知道人在干什么.若幸福未曾到达,只是因为你做的还不够.她以一种很随意的口气说着,却准确地转达了自己的感慨.她趴在沙发上长长地叹一口气,把书扔到一边.那种感觉,就像在检讨着自己的某些错误,借着书本上的语言.200多个日子以后,亦就觉得自己已经很用心地作出某些努力了,但是幸福还没有抵达.他责问姐姐:你说过,只要努力,就可以得到幸福.我的幸福在哪里?不是说老天在看着我吗?姐姐说:我就知道你对这话上心.其实,他不仅仅对那话上心,更是因为那种对姐姐莫名的爱戴.以前姐姐往哪里去他都要跟上,哪怕姐姐用尽所有的办法把自己从身边驱赶开来,亦就也会极卑微地跟着她.乐意帮姐姐做任何事而毫无怨言.好像也有出卖过姐姐的时候.那是一次被姐姐的小学同学拦在路上,连哄带喝让他叫他姐夫.亦就先是死活不肯.后来转念一想,问道:我有什么好处吗?那男生说:请你吃冰棒.亦就又问:不叫呢?男生扬起拳头在亦就的头顶晃了几下.亦就便响亮地叫了一声姐夫.随后被姐姐知道,她捏着亦就的脸,狠狠地把他扯到母亲的身边大声喊道:这是哪门子弟弟?不要也罢.把我当什么东西了?姐姐开始认真看待亦就是从初中开始的.亦就的初中.姐姐的初中,过得比谁都叛逆.亦就有时候难以想象,平常温驯的姐姐怎么就那么疯狂和不可理喻.每每从寄读学校回来,总要和母亲吵架,说出最不顾后果最不堪入耳的话来刺激母亲.就连一向最疼爱她的父亲,也忍不住扬起手掌给了姐姐耳光.那一次,姐姐经受不住父亲的巴掌,重重地跌到在地上.父亲说:你怎么变成这样?以前那个乖巧的你呢?你真的让父母伤透了心!姐姐说:我就是这样的人了.现在才看出来吗?后悔把我生出来了吧?说真的,我也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亦就那时候读六年级.亦就在那一刻说了一句话:爸妈,把她打死了算了.姐姐读初一的时候,全年级第三.姐姐读初二时,已经是班上的后进生.有一次姐姐从寄读学校回来,刚好前一刻姐姐的成绩单夹在报纸里送来.母亲不让姐姐进屋.姐姐狠狠地拍门.母亲对着门外说:你别进来!我没有你这样的女儿.顶着天大的胆子来和我吵架是吗?既然这么有骨气,干吗不拿点成绩来看看?看看你的成绩单,我真感到羞耻!姐姐一面拍门一面大声说:我就喜欢这样怎么着?告诉你,你怎么不高兴我就怎么高兴.父亲大喝一声:陈青你给我住嘴!母亲说,随她说去!看我给她进来不给!姐姐依然在用力拍门.门的撞击声音有竭斯底里的感觉.后来就没有了声音.平静得如死般沉寂可怕.傍晚时候,母亲气才下了一点.亦就开门出来,发现姐姐不在门外.亦就转身回去告诉母亲.母亲说:没有最好!我巴不得从没有这个女儿!父亲说:晚上就回来了.她还能去哪儿.晚上姐姐依然没有回来.亦就见到姐姐,是几天后的事了.那时候她正和一个不良青年模样的男生在士多门前坐着喝汽水.身旁放着一只毛毛熊.看样子姐姐正高兴.亦就想起了那天原来是姐姐生日.亦就把姐姐带回家.一路上姐姐跟在他的背后,沉默不作声.亦就第一次心有悔意地觉得姐姐很可怜,也并不值得自己曾经这么地崇拜.那是初二暑假的事情.姐姐开始变得沉默了.有时候和她说话,她根本没有在意,而是若有所思地发呆.也有时候,姐姐根本想不出该说些什么,于是她就整天“是吗?”“哦,是啊”的来应付别人的交谈.从来不反驳别人的意见,也不去考究别人说话的用意.但是亦就发现,姐姐开始在意他了.亦就初一,姐姐初三.初三姐姐开始发狠读书,虽然再也无法回复以前的水平,但还是考上了一家不错的高中.姐姐每次回家,都会绕道去亦就的学校,约他一起回去.高兴的时候,姐姐硬拉着亦就陪他逛街.亦就知道,姐姐不是真心要逛街,她只是希望他陪她走走.也有要买东西的时候.往往是姐姐看上了一样东西,支支吾吾不敢讨价还价.这时亦就便走上来,三言两语以比较实惠的价钱把它买下来.亦就也奇怪自己怎么就口甜舌滑起来.当着姐姐的面,称呼那40出头的商铺摊主为美女,乘她被突然而来的赞美冲昏头脑的时候,砍价,成交.末了不忘说几句俏皮话,然后拉着姐姐离开.亦就知道自己害怕像姐姐那样.至于姐姐是怎么样,他也迷糊.反正,亦就要借着姐姐的影子改变自己.亦就读初二的时候,迷上了打游戏机.一次陪姐姐逛街的时候,亦就看见路旁有一家机房,便要进去玩游戏.姐姐说什么也不答应.不过亦就知道那时候的姐姐已经不能阻挡他什么了.亦就甚至觉得自己有伤害姐姐的能力,虽然亦就永远不会这么做.亦就进了机房.他让姐姐先坐车回去.姐姐却站在门口等他.人不断从机房的门前进进出出,以异样的目光打量着穿着中学校服的她.姐姐挪出了位置,站到一旁,低着头.一个小男孩问姐姐:你在等你男朋友,对不对?姐姐楞了一下.小男孩又说:他肯定在里边吧?说着往机房里指指.姐姐笑着抚抚小男孩的头.亦就出来的时候,姐姐正和小男孩坐在对面的士多前喝着冷饮.姐姐就有这样的能力.大凡小孩子,天生对她没有免疫能力.只要她笑着拉拉小孩的手,善意地笑着抚摩他们头发.就是最不乖的孩子,表面上还别扭着,但是眼神已经完全接受了姐姐,并好奇地想和她亲近.亦就不然.大凡孩子,一看到亦就没有不哭的.就是不哭,亦就也要瞪大眼睛,或者捏他们的脸,把他们唬哭.亦就有虐待的快感.姐姐会很快厌倦和孩子的相处.因为她觉得孩子永远是孩子,得哄得宠.而她又天生是吝啬于关怀的人.和孩子的相处成了负担.亦就不然.亦就会在和孩子吵吵闹闹的之中找到乐趣.开始用心对待孩子.姐姐会在和别人的相处中失去乐趣.而亦就相反.亦就享受相处的过程.亦就不明白姐姐怎么就关心起他来了.有时候甚至令他厌烦.姐姐高三的时候,亦就被保送到第一中学读书.和姐姐近了.每每放假,她都要过来学校看他,和他在学校附近的小饭店吃饭.一点没有高三学生的样子.亦就说:姐姐,以后不要过来了.姐姐问为什么.亦就说:这样我交不了女朋友.那些对你弟弟心仪的女生,一看到你,就不好意思接近我了.亦就觉得说得不错,很俏皮.也受用了.姐姐捂着嘴笑了半天,说:好,以后就不来了.不妨碍你了.亦就也曾借了同学的自行车去姐姐的学校找她.出去吃饭的时候,亦就让姐姐坐车后座.姐姐迟疑了一会,终于坐上来.姐姐说:我重吧?亦就说:不重.亦就觉得还应该说些什么.于是亦就说:就是姐姐很重我也会撑着的.姐姐哈哈大笑.也许是姐姐忧郁不定的性格练就亦就的幽默感.和姐姐相处久了,亦就发觉,姐姐喜欢别人说机灵聪明而不失幽默感的话.她享受别人的狡猾的话语,像享受轻易得到的快乐一般.每一句她觉得幽默的话,她都也会意的笑容来回报.大概因为姐姐不是快乐的人.既然亦就觉得自己有给姐姐带来快乐的能力,亦就也就不吝啬自己幽默的灵感.姐姐大概就是这样的开始在乎亦就的.其实亦就也明白,姐姐只是离不开快乐.快乐于她,好像难能可贵.自从初中那些叛逆的日子后.那些日子,姐姐的行为像在伤害母亲,其实伤害最深的,是她自己.那是后来亦就才明白的.因为自初中后,姐姐开始写日记.加上锁.放进抽屉深处.再加上锁.经常写.当亦就在一中那烽火之地,遭遇挫折的时候.他发现他开始写很忧郁的日记.那些句子,隐晦艰涩,连自己也不忍心再看多一眼.只是一种宣泄自己心中迷茫和不满的工具而已.亦就领悟的时候,正是一家人聚头吃饭的时候.亦就夺口而出:我知道姐姐写的文章为什么那么悲伤了.亦就接着说:因为你不开心.姐姐听了,有点不知所措地低下头.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母亲的脸上有读不出的表情.好像是忧伤的,也好像是要示意亦就住口的.亦就知道自己说错了,赶忙住口.大家都记得姐姐初中那段叛逆的日子.大家都曾经受伤害.姐姐是一个不快乐的人.正因为如此,姐姐羞于承认自己不快乐.也不是一次听父亲教训姐姐:你怎么老是不开心的样子?学学谁谁,多开朗!多热情!母亲是从来不说这话的.母亲像姐姐一样畏忌说姐姐不快乐.亦就高三的时候,喜欢上班上一个女生.女生爱笑,活泼,个子小小的,皮肤白白的,很是可爱.亦就累了的时候,停下手中的笔,远远地看着她呵呵地笑着,说着,觉得很是舒心.他就喜欢个子小小的,活泼的女生.这也许是因为姐姐的缘故.姐姐从来都是高高的,不爱笑,活泼于她是沾不上边的.亦就不是不喜欢姐姐,但是他希望他喜欢的女生不是姐弟这回事.有一天,那个活泼的女生对亦就说,你长得怎么有点像混血儿呢.亦就说,你长得像混血儿的女朋友.女生呵呵地笑.后来那个女生成为他的女朋友.亦就恋爱的时候,姐姐还是孤单一人在一个遥远的城市读大学,头顶着一片陌生的天空,对爱情充满复杂的憧憬.姐姐不断地自她的学校打来电话.知道亦就恋爱她比谁都关心.坚持要见他的女朋友.高三的寒假,姐姐站在饭店门前,打量着亦就和亦就的女朋友.那一刻,姐姐的眼睛特别明亮,闪烁着光彩.她说,亦就再也不属于我了.亦就听了,好一阵心痛.紧跟着姐姐又说,姐姐也不再只属于亦就了.姐姐也恋爱了.亦就连忙问,是谁?姐姐的男朋友是谁?姐姐的身后,魔术一般出现一个男人.高高的,一脸漫不经心的笑.从高高的楼角处投下来的午后阳光,不偏不歪落在男人的脸上.亦就有种莫名的妒忌.亦就记得姐姐说过,在我还有资本时,我会找一个自己爱的人;以后,我会找一个爱自己的人.很明显,姐姐爱这个男人.亦就伸出自己的手.那时亦就觉得自己的手,像所有有能力的男人的手一样,宽大、温暖、自信.亦就说,想不到姐姐喜欢的男生是这样的.男人的手停在半空.亦就主动握住他的手.在寒冷的空气中浸得冰凉的手.亦就说,我希望你能带给姐姐幸福. 只是亦就明白,自己肯定比姐姐幸福.亦就懂得掌握自己的爱情.他的爱情所走的每一步,就像他棋盘中的每一步棋路,进行得自然且全在意料之中.姐姐在亦就计划自己爱情的时候,忘情地唱着玛丽莲·梦露的歌:“WhenIgivemyheartItwillbecompletelyOrIwillnevergivemyheart”这是姐姐信奉的爱情.亦就永远不像姐姐.姐姐由着感觉放纵爱情.亦就不喜欢这样的感觉.亦就宁可操纵一切,也不愿爱情凌驾一切.有一天,姐姐打电话给亦就.那时候亦就在一所比较闻名的大学读理科.他的女朋友,在他学校附近的一所大专读书.姐姐在电话里泣不成声.姐姐说,他说要分手,我们完了,但是我离不开他.亦就却有意料之中的感觉.亦就说,没关系,就和他分手.你要比他更干净利落.姐姐说,不可以.亦就问为什么.姐姐说,因为我的心掏空了.亦就想这个时候应该幽默幽默.亦就便说,那让弟弟来出马,把他干掉.把心重掏回来给你.姐姐笑了,有点恣意.她说,那倒用不着弟弟动手,姐姐亲自出马就好了. 后来的事情似乎始料不及.姐姐听信了亦就的玩笑,在男人的心脏上捅了三刀. 自心脏流出来的血,像蝴蝶身上美丽的斑,粘了姐姐一身.姐姐赶到亦就面前时,那美丽的斑却已凝成残暴的黑色固体.姐姐站在他跟前,安详地笑着. 亦就第一次感到,南国的初秋,原来是这么寒冷. 冬,亦就自女子监狱探望姐姐回来,看到路上一双双相依相偎的情侣,想起了一年前那个幸福的姐姐.想起了自己的女朋友.那是头一次,亦就真切的感觉到自己还有一个女朋友,自姐姐杀了人以后. 亦就有点激动地拨响女朋友的电话号码,约了她在她与姐姐头一回见面的饭店前碰面. 女朋友说,我们分手吧? 亦就一怔. 和你一起,你把一切都安排得太好了. 亦就说,那不好吗? 你也把我忽略得太彻底了.有时候,我不清楚自己是你的女朋友还是随你摆布的娃娃. 亦就说,是这样的吗? 是的,你是的.你总是在有意无意间,把我和你姐姐比较,我的压力太大了. 亦就说,姐姐不好吗? 她是她,我是我.而且,而且,你姐姐杀人了.亦就说,那好吧,我们分手吧.亦就记得姐姐说过,如果爱情执意要离你而去,那你就放手吧.何必苦缠一段背叛自己的爱情.为什么呢?为什么道理永远是姐姐的对.做的,却永远是亦就的对.
一切来得不可思议,一切好像梦幻一般, 落泪天使,一个来自天堂的女孩,一个打着灯 笼亦难找的优秀女孩,一个令无数男生胡思乱 想而又无可奈何的女孩,出人意料地成为我的 女朋友 作于2004年10月 谨以本文献给我生命中的重要女孩——文! ——题记 2004年3月,第一周,周六晚,八点整,羊城广州,朦胧小雨。 (图片来源:网络) 窗外的夜色好浓,正纷纷扬扬地飘着雨,我的心禁不住颤动一下,忆起许许多多的伤心。终于承认,自己固执认为可以坦然面对的点点滴滴,其实一直在我内心的某个角落隐藏着,在不经意间,又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地跃入我的脑海。我就在这样一个下着雨的夜晚,有点失魂落魄心猿意马地开始我的QQ之旅。我申请了一个昵称为“英雄无泪”,省份为“地狱”的QQ号码,便开始认认真真满心期待地搜罗我人生路上的第一个QQ网友。最终,我把目标锁定一个女孩。我钟情于她的昵称“落泪天使”,还有她来自“天堂”的小档案。来自天堂的落泪天使,不正是出身地狱的英雄无泪苦苦寻觅的最佳网友吗?我默念道。 “我一直固执认为,天堂应该是人类智慧能触及的最最美满的地方,到处是欢乐的海洋,幸福的春天……却未曾料到,天堂降临的天使,也有落泪的季节。然而,窗外的朦胧雨花,是天使感伤于人间的冷漠,还是痛心于人类的无知?”我给远方的天使发出第一声问候。“男儿有泪不轻弹,女人心悲泪满襟。一脸忧愁,两份牵挂,三分幸福,天使焉能无泪?”天使火速回复道。“情由心生,人为情困。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长言愁呢?实不相瞒,尊驾是我今生第一个网友。希望我们可以成为知心朋友,携手笑傲漫漫人生路,万分荣幸。”“人生苦短,似水流年,得一知己,夫复何求?其实,阁下也是我首个网友。”“真的吗?那我们真是有缘啦。幸会!幸会!”“荣幸!荣幸!”“介不介意告诉我阁下在哪儿深造?”“暨南大学。你呢?”“原来是老领居啊,哈,我在华南师范大学。”“那我们,真是有缘啦。哈哈!”“凭直觉,你应该念文科,二年级吧?你可不要告诉我人的直觉常常是错误的啦?!哈”“我好想好想告诉你一个不幸的消息,然而,事实令我不得不明明白白地告诉自己,阁下的感觉是正确的,并且我也可感觉出,阁下也是念二年级的文科生,难道不是吗?”“你我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啊,呵呵! 哦,我非常遗憾听到你刚才心情不好,然而,所为何故?介不介意告诉我,让我有幸与你共同分担忧愁?谢。”“能否先问你一个私人问题?”“交友交心。即为朋友,但问无妨。”“不好意思,我知道这个问题非常冒味,但我还是想问一下。你,现在有没有女朋友?”我心一颤,禁不住有点吃惊。一直感觉网络里的世界好虚假好无聊,网络里的女孩肆无忌惮,匪夷所思,莫非果真如此?然而,我最终原谅了天使的直接和大胆,因为,我相信自己的直觉,天使是一个失落的优秀女孩,否则何以称自己是一个落泪天使呢?但是,如何回答这个烫手的问题呢?思来想去,不觉脑筋一转,忙回答道,“这是出现在我一篇文章里,记载我好朋友风雨爱情的一段话,希望能回答你的问题:走在花季雨季里,不管是青春少女还是阳光少男,都常常会被爱情的雨点打中。然而,爱情是神圣而真实的,她需要男女双方携手用真心去播种,用爱心去浇灌,用信心去修剪,用恒心去维护,亦需要缘分来成全。有缘信守承诺,历尽磨难,千里相会;无缘朝暮相对,费尽心机,难博一情。”这段话虽然有点含糊不清,然而里面已经暗示我对爱情的期望好高,我不喜欢玩玩而已随随便便的爱情,我追求的是一个可以相依相伴,值得自己用心爱恋的女孩。“我知道答案啦。难得啊!谢谢!不过,传言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莫非果真属实?”我终于明白天使刚才冒失一问的用意,却不知道出婚姻这话题的缘由,便忙问道:“此言何解?”“唉,我不知是否应该告诉你,只是感觉好失落。你不要耻笑我傻啊。”“你认为我是那种人吗?如果有什么不愉快的事,还是说出来好,这样心里可以轻松点,相信我。”聊到这,心情也舒畅啦。人有时就是这么奇怪,明明心烦意乱,但倘若决意放开心思,虚度一下光阴,就会豁然开朗。“我家里好乱。我根本不想回那个家。父母每天闹离婚,整天吵着我喜欢跟谁生活。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发现自己好没用……我以前一直以为,只要念到大学,自己就可以做好多好多的事,然而……我只是希望能和爸妈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为何?为何?上天连这个小小的要求都不肯施舍给我?——抱歉,也许我不应该向素不相识的你讲这些,但我真的感觉心好乱,好乱!”原来如此!难怪女孩偏要在明明给人阳光快感的“天使”前面添上“落泪”啦。“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非常抱歉,提起你的伤心事。不过我觉得,其实你可以争取的,争取父母的重恋,争取温馨的家庭,争取属于你的幸福……”“争取?有用吗?我可以吗?”“如果你只是一味坐着空悲切,那肯定是无济于事的;然而,倘若你肯用心用情去争取,那至少有希望,有成功的可能……我们为人子为人女者,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选择自己的家庭,却可以争取自己想要的幸福……你可以把你的心思告诉他们,把你的希望告诉他们,甚至你可以撒娇,可以抗议,可以……我想,你一直认为你不可以那是因为你从没想过。相信自己,相信我,你一定行的。我祝福你!”“真的?我真的可以吗?”“当然。虽然你我素未谋面,但我非常清晰地感觉出,你是一个优秀的女孩,你一定可以如愿以偿的——我不是一个预言家,但我对这个断言相当自信。”这是我的真心话。我自信认为,自己是一个做事有分寸的男人,但我可以为自己的这个预言负责。因为,总感觉有一股莫名的力量催促着我相信这个自称天使女人的真和好!“我知道啦。谢谢你,真的真的真的非常非常非常谢谢你!”“没什么。把我当朋友就不用客气啦。”“我早把你当朋友啦。哦,我要下线啦,你下周末还上线吧?”“是啊,还要等你的好消息嘛!”“那好,就这样定啦,我们下周同一时间再见。”“愿好运与你纠缠不清,愿欢乐跟你相依陪伴,愿吉祥和如意携你同甘共苦,愿温馨和甜蜜同你没完没了……我们下周见,乘着装扮有好消息的那一片云彩!哦,记住,你是一个天使,一个来自天堂的天使!” [NextPage] 2004年3月,第二周,周六晚,八点整,羊城广州,阴雨小晴。 清明时节雨纷纷,羊城三月烟雨楼。白天飘着霏霏细雨,入夜之际,老天爷却出人意料地暂停流泪。好想念天使。想念她的坦诚,想念她的忧愁,想念她的可爱……人真怪,明明毫不相干的一个人,只一次简短的通联,连模样都未曾知晓,却又莫名其妙地令人感到牵肠挂肚,难分难舍。譬如一见钟情,两个完全陌陌生生的人,只见一面,就可以缘定一生,实在令人感到不可思议。历史上这种例子枚不胜举,从纣王戏女娲到后羿弄嫦娥,从贾宝玉首遇林黛玉至罗密欧邂逅朱丽叶,大都第一眼就瞄上,然后就爱得疯疯狂狂死去活来,任凭大家生拉硬扯强拆死分亦一样无怨无悔,善始善终。八点整,英雄无泪和落泪天使如约相聚于网络世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父母和好如初啦。其实这应该得益于一次没有发生的车祸。呵呵!”天使果然不负吾望,带来一个天大的喜讯。“真的吗”,我迅速按着键盘,“乐意分享一下?”“周一上午,父母约好同去办理离婚手续。当他们横过马路时,一辆违章驾驶的汽车像脱缰的野马朝我爸妈飞奔而来,我妈霎时惊得口瞪目呆,愣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我爸用尽全力推开了我妈,把危险留给了自己……”“好险!”我惊出一身冷汗,“然后呢?”“谢天谢地,可能就在汽车要撞倒我父亲那最后一秒钟,汽车终于停了下来——也许就在危险即将发生的一刹那,我父母忽然明白生命的珍贵和彼此的牵挂,竟出人意料地不约而同掉头回家,那天晚上我又乘胜追击,道出我的心愿,终令父母化解前怨,和好如初——一切都来得好突然,好戏剧,然而,不管如何,一直令我心烦意乱的心头大痛终于烟消云散啦——没想到,原来幸福一直没能遗忘我,好开心,好幸福!”谢天谢地!真是吉人自有天相!常常,我们都无法理解,为什么人生好多好多的事都转变得匆匆忙忙匪夷所思,特别是爱情,总会在相爱到无汁无味分道扬镳之际,出现一个决意再爱的简单理由——不是不爱你,只是害怕失去你。“开心了吧?!傻瓜,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幸福的,因为我坚信你一定可以的。不是吗?”“是啊,哈!谢谢你啦,谢谢你的支持和祝福!”“乐意效劳!只要你能幸福就是我最大的幸福!-—虽然这句话听起来你会感觉有点虚,但这是我此时此刻的真实感受。”“谢谢!在千千万万的网虫中,你我能相识相知是我永远的荣幸。”“英雄所见略同。哈哈!”“哦,我现在在家里的卧室里,今天是我父母结婚22周年纪念日,等下我们全家要在家搞一个特别的烛光庆祝活动。哦,我家就在广州海珠区。”“真的吗?真羡慕你,我每学期才回一次家呢。”“真的吗?你家在哪?”“一个欠发达但充满生机的城市。”“哪儿?”“客家之都。知道了吧?”“当然啦。让我猜猜,好吗?——哦,它是叶帅故乡,也是现任广东省省长黄华华的家乡,辖梅江区、梅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和平远县等1区6县,代管兴宁市。全市面积约1.6万平方公里,人口近500万,素有文化之乡、华侨之乡、足球之乡等美誉……对不对?呵呵,我学识还算渊博吧?哈!”“算你还有点墨水啦,好像比我这个地地道道的梅州人更梅州啦,哈哈!哦,你先去忙吧,好好准备一下烛光活动,帮帮父母,好不好?”“好啊,那我们下周同一时间再见,好吧?”“朋友,是一生修来的幸福;想念,是一个温馨的历程;希望,是一种甜蜜的寄托,愿你时时刻刻拥抱最最美好的好运,永永远远挂满最最灿烂的笑容——我们,下周见。” [NextPage] 2004年3月,第三周,周六晚,八点整,羊城广州,雨过天晴。 不知是桃运当头,还是苍天戏人?在这一周里,我竟天天都能遇到容貌足以令我感到满意的靓女。其实,倘大的一个华南师范大学,三四万个学生,藏娇卧凤,本在情理之中,实不为奇。然而,这一次却令我感到始料不及,难于抵挡。好想有个女友,成了屡屡侵袭我大脑的一个念头。在这之前,我的情感履历一片空白。我不是一个独身主义者,更非看破红尘不恋人间烟火,只是没有一个人能闯进我的心灵,虽然常有女孩向我射出邱比特之箭。我不喜欢玩玩而已的爱情。在物欲横流和世故圆滑的今天,实在有太多太多的爱情游戏。男人和女人,常常会莫名其妙地走在一起,一味追求浪浪漫漫、精精彩彩,而当爱情之墙出现裂痕,需要一方为爱情牺牲的时候,爱情又常常脆弱得不堪一击。这不能不说是现代文明的一个遗憾。我非常清楚,自己可能要好久好久才能找到合适女孩,但我会一直努力,一直等待……我一直固执地认为,自己会一个人平平静静地演绎大学风雨历程,然而,天使的出现,令我整个心灵毫不犹豫地开始萌动。我始终感觉,我的爱情鸟已经降临并已款款走来。落泪天使,来自天堂的天使,会成为我梦寐以求的爱情鸟吗?我不住地盘问自己。男人成就大业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有充足的信心和过人的勇气。我决心搏一搏。人生苦短,纵观一生又有几回搏呢?一如一瞬的过错也许是一生永远的错过!何况,假如结局令人失望亦尽可提前収线,免得浪费青春。 “有一句话我一直想问你,又担心你顾及女孩的……不肯告诉我真心话。前思后虑了1000年后,在第1001年的第999天,也就是今天,我终于下定决心,排除万难,不怕牺牲,冒昧问你一句:你,这一周来是否日夜牵挂着我?哈哈”女孩获得爱的方式是踏踏实实地潜移默化,然后在平平静静中品尝爱的风花雪月;而男孩获得爱的方式则是勇猛果断的火速出击,在熊熊火焰中拥抱爱的刺激浪漫。一开始,我就毫不客气地将了天使一军。(图片由Leo提供) “别这么夸张好不好呀?小心吓跑我啊?哈!”天使倒还机灵,轻易就避开了我尖锐的开场白。“我猜你不会啦,因为你的话已经出卖你啦,哈!”我也不甘示弱,再下一招。“这么自信?”“当然。有你陪伴左右,我做事肯定相当有信心啦。哈!”“拜托,老兄,别在我面前唱高调啦,这么老土,我可不喜欢甜言蜜语啦。哈!”我大吃一惊,莫非天使已经识破鄙人的爱情陷阱?——应该不会吧?人们不是说恋爱的男人变得聪明,而恋爱的女人则变得愚蠢吗?想到这,不觉窃喜,但为保险起见,还是反将一军,“我也不喜欢花言巧语啊,只是这的的确确是肺腑之言。难道,难道你不喜欢我这样想吗?”“因为……所以……哈哈!”看来我的反将法还真管用,化险为夷,可以继续追击。我暗自思忖。“不过斗胆问一句,介不介意告诉我你有没有男朋友?如不方便,你可以保持沉默。不用谢我,我说过我很绅士的。哈!”“喜欢听真话还是假话?”“两个都要,不要怪我。古人云:人的贪欲是没有穷尽的。哈!”“假话是,我现在有一个非常称心如意的男友;真话则是,那是不可能。呵呵!”天助我也!希望又现实一大步。我心中大喜。“鬼灵精。不过为何?是男生嫌你不够花容月貌,还是你嫌男生没我英俊潇洒呢?哈!”“这么自大?”“应该说胸有成竹啦。^_^不过,好像现在大学生中稍有一点姿色的女孩都名花有主啦。莫非你长得真的非常困难?哈!”女人恋爱的看家本领是撒娇;而男人恋爱的拿手好戏则是撒谎。虽然这个谎言撒得有点过分,但不免为一步好棋。“笨蛋,这是什么谬论?衡量一个女生的美丑,怎么可以看她是否拥有男友呢?”果然是一个漂亮女孩,但我还是乘胜追击,补了一枪:“这下更令我担心啦。一个自称长得非常困难的女孩,常常就是天姿国色;而一个自称沉鱼落雁的你,莫非果真丑陋吓人?”“就算是吧,那又如何?”“你那么丑,傻瓜才会爱上你啦,哈。我也好丑好丑,所以只有你才……哈——算啦,君子有怜香惜玉之德。看你那么可怜,老是嫁不出去,如果你现在真心真意恳求我,我或许会考虑给你一次机会。不用谢我,就算是便宜你啦,哈!”“这么好心啊,真是菩萨心肠,佛祖胸襟——不过我真有这么可怜吗?还要诚心诚意恳求人家来给我一次机会?唉,做人做到我这份上,真是失败,失败啊!我伤心欲绝了……”天使胸襟倒还宽阔,又大方地幽默一下。我喜欢。哈哈。 “早就说不用谢我啦,我这个大丈夫肚里一向都可以撑下十艘航空母舰的。哈!不过,你为何……难道你真的一直傻傻地等待你最最适合的另一半,也就是我,出现?沾满你衣袖的那一片云彩可是思念我的痕迹?”“你认为呢?”“当然是思念我啦,而且非常思念,难道不是吗?唉,你也真是,明明想我又不敢说,如果你说了,我可能会真可怜你,考虑给你一个名正言顺的名分啦,哈!”我连发数炮。兵书上说,战胜敌人的一个秘诀就是毫不客气地解除敌人喘息的机会。“我看你是越来越美啦,白日做梦呢还是言情小说中毒?”“鄙人本来就是一个玉树临风风流倜傥,英俊与智慧并重,侠义和英雄双兼的阳光少男啦!哈!”我不失时机地来了一个星爷式的自我吹捧。“既然阁下是一个天上无地下绝的完美人士,我看自己还是不要有非分之想好。不敢高攀啊,我可是天生奇丑,没人要的垃圾啦。不用担心,我可是好知趣的。哈!”“你多虑啦,我说过我的爱情之门永远向你敞开。男子汉大丈夫,怎会出尔反尔,言而无信啊?!”“你可不要一厢情愿哟,我还没这个准备呢,哈哈!”“那我可以等啊,一周,一月,一年……只要不是一生一世,只要不要等到你人老珠黄而我也风烛残年就行啦。好不好?小情人。哈哈!”“哪个是你的小情人啊?——我什么时候说要做你的……你太过份啦!”“你刚才不是答应了吗?现在又想反悔啊?不过既然不肯做小情人,那就做大情人好啦,好不好?”“你知不知道羞字怎么写呀?” “那还要靠你以后多在我身边陪我念书学字啦。”“你无耻!”天使好像开始生气啦,但我还是继续攻击,反骂一句,“你卑鄙!” “我知道你我在讲笑而已,不过你再这样,我可真不理你啦。”果然有大家风范和巾帼智慧,一句话就搞和了气氛。看来,我的选择不错。哈哈!“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泛其身,行拂乱其所为。这点耻辱都承受不了,何以完美人生?傻瓜,哈!好啦,不要胡吹乱侃啦,你我就此打住吧。不过阁下的胸襟真是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啊,哈!惨啦,我发现自己愈来愈喜欢你啦!我讲出这句话,也许你会感觉好虚伪。可是,难道你不觉得在大学像你胸襟这么天高海宽的女孩屈指可数吗?难道你不认为自己值得我喜欢吗?”“不过你刚才的有些话实在太过分啦。你知不知道,我毕竟是一个女生啊!”“不要生我气啦,算我错啦,不好意思啊,你雍容华贵,貌美如花,谈吐高雅,落落大方,菩萨心肠,胸襟广阔……这样满意没有?”女人的花容月貌,是令男人迅速陷进情网的导火线;而男人的甜言蜜语,则是女人钟情沐浴爱河的催化剂。望着模糊的窗外,我也适时补了一针催情冲剂。“少油嘴滑舌,给我戴高帽啦。不过凭心而论,我自己都不知为何,被你说得那么可怜,居然一点都不生气。惨啊,一个人连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正在做什么,这才是真正的悲哀啦。”原来,落花存心探流水,而流水亦有意恋落花。首战告捷,谢天谢地!“我知道啦,一定是你我彼此……哈哈!”“什么意思?”“你知道的。哈!”“不过,如果你不介意,我们互相交换一下相片,假如大家都满意的话,我们就……好不好?你是我的第一个网友,而我也是你的首个,你不觉得这个缘分非常难得吗?也许这是上天有意成就的一段美丽爱情!”“这个吗?考虑考虑,研究研究……哈!”“就这样定啦,下周六晚八点,你我同时发送相片,然后各自考虑两小时,十点时大家再同时发送答复,好不好?”“…………”“好,就这样。不许反悔啦。下次聊。^_^”我迅速下了线。 [NextPage] 2004年3月,第四周,周六晚,八点整,羊城广州,月朗星稀。 只是一个星期,但感觉好像一年,好像一个从盘古开天辟地到天荒地老的过程。晚上八点整,我依约把自己最喜欢的个人生活照发送过去。几乎就在我发送相片的同时,我接收到天使的相片。心跳好快,我闭上眼睛,长长舒了一口气,再缓缓睁开眼。天啊,原来是她!我在暨南大学念校外选修课的同学!虽然我们仅一室求学四节课,不足六小时,虽然我们从未讲过一句话,但我清楚,她是暨南大学某文科学院的花级人物,左观右察,容貌都可让绅士毫不犹豫地心猿意马;横看竖视,身材均足令须眉无可奈何地叹为观止。更令人羡慕的是,她还常常潇潇洒洒地摘取学院奖学金……好多好多的男生没日没夜围着她大献殷勤,费尽心机,淘尽脑汁,也没能令她芳心萌动——没想到,这么一位可望而难于触及的出色女孩,居然成为我……我不知道应该如何感念上天的恩赐,但我在心里坚定地告诫自己,如果她愿意的话,一定一定要好好珍惜这份缘分。带着天使的爱,拼命造就自己,令自己开出与众不同的鲜花,而每一朵花瓣,则是自己对天使的爱恋和真心…… (图片来源:网络) 弹指一挥,时针指向十点。我准时收到了天使的回复:“原来是你!唉,众里寻君千百度,没想到,君子却在灯火栅澜处。我真是命苦,你一不英俊潇洒,二无渊博学识,三缺万贯家财,四则狂妄自大,五少雄心壮志,六又鼠目寸光,七是没心没肺,八好吊儿郎当,九为枉为人子,实在是十恶不赦。哈哈!不过算啦,小女子倒还略懂良女风范,做我男朋友,不要老是想着变法儿戏弄在下就行啦,呵呵!哦,如果你不愿意,我可不勉强的,反正我都是没人要的啦。^_^”鬼灵精!居然把自己的男友贬得一无是处!我心里骂道,脸上却洋溢着幸福。而我给天使的回复则为:“原来是你!失望!真是失望!没理由这么失望!但真的好失望!你实在是太丑太丑啦,活到今,我才真正理解男人管丑陋女人雅称恐龙的意思。哈哈!不过,我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倒还懂得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道理。算啦,便宜你啦,就当是自己做了一回垃圾收购员吧。不用谢我,我早说我很绅士的。不是吗?哈!不过如果你觉得和我在一起委屈自己,我不会强人所难的。呵呵!”就这样,一切来得不可思议,一切好像梦幻一般,落泪天使,一个来自天堂的女孩,一个打着灯笼亦难找的优秀女孩,一个令无数男生胡思乱想而又无可奈何的女孩,出人意料地成为我的女朋友!
这篇作于2001年12月1-15日的未完成文章,可以说是我高中毕业前人生历程的一次简单回顾,不仅再现了本人当时的心境,还首次公开了大量信件……或许现在看来很多人会觉得我当时的思想太过幼稚,亦或许当事人并不喜欢看到这些文字,还或许……然而,不管如何,我们都在一天天成长,一天天走向成熟!曾经很长很长一段时间,真的很想很想拥有一个妹妹,一个真的跟我像亲兄妹间纯粹和温馨的妹妹,并为此设计了十年远景规划,即到高中毕业前完成久藏的心愿。不过非常可惜,纵使我一直为这个梦想而努力和执着,终究没能在高三毕业前实现,所以才形成一个人生“永远的遗憾”!谨以本文献给我高中毕业前结识的的五位女孩:丹,理,媚,娟,君! —— 汤炎忠 没有妹妹,是今生永远的遗憾。这痛打我蹒跚学步时,就已在童稚的心里生根萌芽,没想到走过春花夏阳,终究没有迎来醉人的金秋…… ——题记 一我是一个喜欢并追求梦想的男孩,也许无数阳光男女在我这个年龄的时候,早已实现了自己的心愿。然而时至今日,我仍生活在梦想泯灭的阴影中,无奈地用辛酸的文字涂抹着昔日的遗憾。没有妹妹,便是今生永远的遗憾。这痛打我蹒跚学步时,就已在童稚的心里生根萌芽,没想到走过春花夏阳,终究没有迎来醉人的金秋……最初祈盼拥有妹妹,源于羡慕同伴兄妹间的温馨和关爱。尽管其中夹杂着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却丝毫掩饰不住我对妹妹的一往情深。当衣暖饭饱时,我便没日没夜地缠绕着母亲要妹妹。每每此时,母亲便是一脸的理解与无奈。幼小的心灵,读不透沉淀在已没有生育能力的母亲脸上的无奈,便天真的认为,吝啬的母亲舍不得施舍给她的幼儿拥有妹妹的欢乐。后来,父母决定为我抱养一个妹妹,却遭到我的断然拒绝。在孩童幼稚的思维中,总以为抱养的妹妹翅膀成熟时便远走高飞,届时我又终将一无所有。漫漫长夜里,我依旧孤孤独独反反复复地廷续着神圣的妹妹梦。念书了,充实了,明理了,我才真正理解了父母的无奈。深思熟虑后,我毅然决定放飞梦想的白鸽,让缘分自由去探胜,寻求属于我的那个魂牵梦挂的妹妹。也许是因为有太多太多的遗憾和太久太久的期盼,也许是因为自己的历程顺利如一首雄壮激昂的交响曲;心中的妹妹,自然地被添加苛刻的前提条件。我总是想,她必须有出色的成绩,倾城的容颜,善良的心灵,清纯的个性。我不稀罕曾经拥有般的任意,我追求的是一生一世;我不满足表面亲情,我祈盼的是情同手足。因此,我设计了十年远景规划,即到高三毕业前完成久藏的心愿。日升日落,冬凉夏炎,我用最真挚的心灵和最美好的祝福谱写着一首漫长的等待…… [NextPage] 二最初走进我的天堂的女孩是被公认为年级三大美女之首且最富才华的丹。她在四年级从乡分校转入我们总校时,就备受男同胞们的青睐。然而,丹的那点滴资本在我眼中犹如海中一针无足轻重。她真正带给我强烈感慨的是其清纯的个性和文静的风范。虽无数才子佳男竞相折腰献殷勤,她却悠然自得横刀立马,颇有“出污泥而不染”的淑女遗风。尽管后来我与丹分处海角与天涯,但我仍留意着丹的风雨历程。然而,当我结束中考准备同丹称兄道妹时,却意外获悉她早已在数月前在男孩糖衣炮弹的强烈轰炸下俯首称臣――也许素来以保守著称的我忽然觉得自己象蒙受了一场奇耻大辱;一气之下,终于净利索地把丹从心中连根拔起。 三第二个成功撞开我的心扉的女孩,是我念镇一中认识的理。理虽不具有丹的俏姿丽容,却拥有绝对优秀的成绩。三年初中,除一个同样叱咤学坛的男孩,也就是我,从没再爆冷出现半匹黑马跟她分庭抗衡,竞领风骚。面对才华横溢的理,我常常感天谢地。可惜,当我毅然试图投石问路时,恰逢中考公榜飘飞。理如愿以偿地荣摘市一中的入门券,而我,却在冲击市一中中以微弱劣势含恨败北——我不明白自己曾感恩戴德的苍天为何忍心让一个在鲜花和掌声中长大的阳光少年在人生的重大转折中销声匿迹,然而我清楚,我和理的缘份定将伴着中考的成败成为永恒。 四 我不是坚强的男孩,因为雷雨纷飞的日子,我常常为中考失意而心苦神伤;夜阑人静时,我会莫名地为生活的无奈独泪到天晓……当我终于读懂严父慈母那饱含希望的眼神,理解亲朋良师那充满信任的举止时;怀着一股强烈的不服之情,收起一颗未愈合的伤痛之心,我,庄重地走进县一中。我想,昨天所有的荣誉都变成遥远的回忆,今日重又走进风雨,虽然我是风是云是过客,但我不愿随波浮沉。为了我挚爱的亲人,再苦再累亦要坚强。心若在,梦就在,年轻的心,定会在拼搏中重织生命的绚烂。我试着搁置所有杂念,全身地谨慎向学。在我精心编织的梦闺里,作为学生魂牵梦挂的理想天堂,作为全县首屈一指的最高学府,一中的班主任当是公正、量才用人的;一中的科任老师当是渊博、一视同仁的;一中的学生当是踏实、乐学向上的……但,现实却是何等令人心灰意冷啊!终于,生活的单调和残酷最终促使我沉默半年后重拾旧梦。 也许一中并不存在我自由搏击的空间。我默默地想。然而,我最终心甘情愿地成为一中的一员。我明白,自己的失误,自己的无能,已经让家人,让良朋益友,让所有关爱我的人心如苦水;我,决不能再用细枝末节融进爱我的人的泪水。不再强求潇洒,不再企盼浪漫。受伤的心,只想拥有一份很纯真很现实的情谊。当她痛苦时,我有关怀和疼爱的客体;当我失落时,她能替我排扰解难,并能同我携手共创学坛辉煌。 [NextPage] 五女孩媚,便是在我最失落时悄无声息地飘来的。尽管媚最初以班花,镇长千金和英语年级首屈一指的身份闪现在我的眼前,但她的综合成绩并不理想,顶多居班中上水平。然而,当我初次目睹她时,便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朦胧。我就知道,自己这一生,该会同媚发生一段刻骨铭心的故事吧。我相信,我俩其实是挺有缘份的。 捕捉一个绝好的机缘,99年5月1日,我终于鼓起勇气第一次给本省女孩写信: 同学:你好!举笔之际,首祝万事胜意。缘份,是一种朦胧而又魂牵的情素。我是一位相信缘份的男孩。上周敝班同学修改贵班作文时,我有幸赏读了你的大作,不禁折服于你的文笔的幽默诙谐和风格的清畅纯朴。值此之际,我冒味给你写下此信。同时亦借一纸之字,给你捎去我最诚挚的问候和最真诚的祝福。 岁月的年轮像那绿色的旋转着的唱片,在我的内心深处,播放着那美丽的旧日情曲。我是一位南乐镇人。我在镇里的一所乡村小学度过了我如诗似梦的小学生涯,后以镇前茅的优异成绩考进镇一中。从小学至初中,我的成绩一直处在级前茅,我也曾因此而荣获市、县、镇等级荣誉称号。生活是完美的,但它并不是尽人如意的。初中升考时,生活给我开了个冰冷的玩笑——一向清高和自信的我以几分之差无情地被市一中拒之门外。无数个不眠之夜痛苦的思虑后,本着“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期待和“天生我才必有用”的自信,我重新扬起希望的风帆,挑战生活,挑战自我,发誓在县一中东山再起,“杀出一条血路”。 但,当我还流浪成那匹瘦马,却不知勤奋是西风古道,还是流水人家。雨季便冲淡了所有的诺言,许多日子从我身旁悄悄而逝。生活亦就注定今生我要再次在中考和期考中失败…… 我曾想找一个堂堂正正的理由去诠释久梦的心事,想……但,一切都会变得释然,往事必定尘封,所有必经历的挫折都会如花凋谢。尘封的往事无法考证,只因许多感觉都已更改。我不敢怨天责地,只怪自己愧对生活,属于好马终究会得到伯乐的发掘。我不敢称自己是“一匹好马”,但我深信自己经过不懈努力,会成为“一匹好马”。“我的未来不是梦。”相信新的一年在学习上,我的天空将会碧空万里……Well,同学,你喜爱文学吗?你空暇常练笔吗?……花落花盛,让我们在文学上成为朋友,携手开辟属于我们的文学天地好吗?心事无从寄,只化作一片幽灵,把这封无聊之信寄给素不相识的你。期盼你的回信! 顺祝 学习进步 天涯浪子 99年5月1日 因我和媚并不相识,所以,虽然我俩分处两隔壁班,但我只好大张旗鼓地将信通过邮局飘向远方…… 六其实,媚这个女孩,我早在刚念高一时就略有所闻,但只局限于耳闻,并未目睹。 那是98年9月2日,即我北下县城念高中的第二天。因闲无所事,我便独自提了书包到教室翻阅新购的杂志。那时中考失利的阴影仍象恶魔般笼罩着我,使我终究无法把心思倾注在书上,便索性侧俯在书桌上呆听文和源高谈阔论。文和源均是我的同桌,一左一右,来自同一个镇。那个镇同媚的家居镇紧临。那时,他俩正饶有兴致地站在窗口边欣赏楼下来来往往人群中的靓女。那情景令我想起我国著名的音乐家王骆宾先生的一句名言:“女人其实是一道风景,一道专供男人欣赏的风景。如果风景不用来欣赏,那真是再可惜不过了。” “看,那个,是媚。”源忽然兴奋地指着楼下大声叫嚷,犹如发现一个新大陆。“果然是靓女。”文附和道,“不如写信追她吧?!凭咱哥俩数年炼造的本事,我想应该可以摆平她。”“没准。我看不会这么容易。”源说,“据说她初中成绩非常好,可惜在中考中发挥欠佳,没上市一中,就差那么一点点。”“我知道啊,还有,听说她父亲是镇长。”…………这是我第一次闻听媚的琐事,但我没太在意,更未临窗亲眼目睹媚的俏姿丽容,只是在心里默念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然而,通过这件事,我首次知道了世界上有一个叫媚的女孩,知道了她成绩好,知道了她是镇长千金……颇有“先声夺人”之势。 [NextPage] 七 撷一页久启的心扉,用等待雕刻淡淡的忏悔和浓浓的期盼。我以为自己的信会如石沉大海,然而出人意料地,99年5月6日,媚的回信竞如闪电般显现在我眼前。 同学:你好!收到你的信,真我又惊又喜。惊的是你我素未谋面,我竞会获悉你鲜为人知的简况;喜的是你的文学修养竟然炉火纯青,教人敬佩。真巧,那次你的作文是我的同桌修改,因此,我亦有幸欣赏了你的佳作。我们都惊诧于你的想象力的丰富,字词句的流畅。不瞒你说,开始我们还以为作者是我们女同胞呢!没想到错把“须眉”当“巾帼”。你不会不高兴吧?毕竟,情有可原,阁下的字迹太像女生的。刚接到你的信,我还以为是老同学(女的)的呢。Sorry,小女子口无遮拦,乱说一通,希望你“小”人有大量,不与我计较。言归正传,我非常乐意结交你这个“文友”。其实开始时,我着实考虑了很久,也很多。包括我的邮票钱、信纸费。时间倒没计算在里面。我这个人,最花得起的恐怕就是时间。确定利大弊后才决定写下此信。不过,与我交笔友也许挺吃亏哟。你得把你的作品出借给我,让我学习学习,可以吧?还是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的名字你已知道。谈到这里,不得不冒犯一下老祖宗。挑了一个那么繁的姓,害得我在电脑课上,敲了一节课连一个姓也没能敲出来。至于名呢,也挺麻烦的。和高二的一学姐同名。有人叫时,兴高采烈地应一声,才发现是唤彼媚而非此媚也,真是尴尬难堪。下回学乖了,任她喊个喉疼嗓哑也不理。不料,这次却是叫自己的。结果自然被骂得落花流水。我出生在北富镇,初二时随父母迁到新和镇。从小学至中学,我亦一直是父母的乖乖女,老师的好学生,可谓“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不料,却在升考中栽了个大跟斗,以几分之差与市一中失之交臂。幸而,师友们并不因此轻视我,还极力鼓励我。而我呢,秉着是金子到哪里都发光的信念踏进了县一中的大门。 我的性格吗,挺怪。“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句话在我身上得于充分体现。我朋友说,我不说话时是文静的,一开口就不得了(原形毕露嘛!)还说我除了骂人技术高人一筹外,别的就一窍不通。我亦有同感,可以说,我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静如湖水,动似猛浪。我最喜欢的是看电视和小说。因此,在家时,天天同弟弟上演电视争霸赛。结果自然是胜少负多。每败下阵就隐声匿形窝在房里“剁”小说。其实,我并未着重过文学,只是顺其自然。对我来说,是文章本难成,劣手偶得之。不过,潜意识地,我还是挺喜欢它的。今后还请多多指教。凭心而言,我觉得挺别扭的。我俩同校又是隔壁班,却要大费周章地写信寄信,怪麻烦的,但又没办法。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只得如此。成功太显俗套,幸福又太难拥抱,因此只有拼搏现实。祝快乐! 邻班笔友:DXM 99年5月3日 初战告捷!感谢命运,让我首次写信给本省女孩取得战绩;感谢媚,让我有机会走近你的生活! 八 高一时,在全班六十多个同学中,我有两个铁杆好友,他们是勇和宝,都是我在高一时认识的。那时,勇是班长,成绩居班十名左右,人很豪爽,也长得很帅气,被班里女生私下列人班两大帅哥之中。而宝担任团委书记,成绩在班前四名,很随和,也很坦诚,人缘很好。后来,勇、宝,还有我,商议组成一个组合。勇自称“奸王”,宝自任“奸仙”,而我则自封为“奸圣”。我们这个组合就是后来在全校小有名气的黄金组合:老奸三人组。当然,我们并非真的个个“老奸巨滑”“罪大恶极”,而是因为我们都很喜欢“老奸”这个刺激和疯狂的称号。年轻人嘛,哈! [NextPage] 九 那时,勇正和兰认认真真地谈着属于他俩的恋爱。兰就坐在勇的前面。虽成绩不大好,但长得端庄秀丽;皮肤非常好,白皙中尽含红润。因此,其私底下被男生称为“花级名女”,在全校亦小有名气。常在晚修时受高年级的男生在教室外大声喧哗鼓吹肉麻的情话骚扰。每每这时,勇就义无反顾地充当兰的“护花使者”,将其安全送达女生宿舍区。作为铁哥们,宝和我有时也会陪伴他俩走一程。然而,我对兰却并不“感冒”。人各有所好嘛!更为重要的,是我还不想太早恋爱。当然,我亦不会不识时务地混杂在勇和兰之中充当第三者。朋友女友不可欺,这个道理我还是深深懂得的。然而,在宝和媚这两人中间,我却不可避免地成为并不能算作第三者的“第三者”。因为我和媚的交往其实是非常隐蔽的,知情者并不多;但宝暗恋媚却是全班内宿男生中公开的秘密。当然,这只是宝一厢情愿的单相思,媚并不知晓,一直如此。我之所以选择同媚相识,多半是源于自己的第六感觉。凭心而言,我有时对自己的第六感觉深信不疑;因为我曾在小学升初中的考试中准确无误地感觉出自己的各科成绩,并常令人羡慕地感觉出某事的发展趋势。当然,我知道我不是先知,我亦不想做先知。我只想好好地念好我的书,还有就是同媚成为朋友,纯纯的那种。然而,尽管我三番两次苦口婆心郑重声明我和媚只是纯纯的朋友,决不会确立恋爱关系;宝还是一味反对我俩的交往。他的理由非常简单,媚原来是一个风流的女子,不值得我去珍惜……我不知他是否真的对媚失去信心,但是,我依旧在矛盾中执着前行…… 十 后来,我俩便常在周末漫步于草绿花艳的地方,沐浴着温馨的月华,评古论今,纵横中外,指点江山,褒贬时政,谈学习谈文学谈彼此曲折而又美丽的人生历程。媚说,她是一颗金子,她要活出自己的人生,让她光彩夺目;我说,我是一匹良马,我要实现轰烈的梦想,让我飞黄腾达。风雨里,我们携手;柔阳下,我们同行。然而,我们的相识,绝不是无聊之辈谈情说爱的那种关系。因为我和媚是纯洁的。从相识那一刻,我俩就彼此明确承诺今世两人永不确立恋爱关系。作为文学爱好者,我试着用浪漫主义情调挑战世俗的偏见,那就是男孩和女孩在一起,爱情不是唯一。 十一 同媚开始演绎人生历程,颇有点清苦和温馨。媚有同室友频频离校东游西飘的习惯,我就转弯拐角提出善意;媚晚修时常同男生在阳台上谈天论地,我便施计巧妙摆出忠告……那时的我,并不祈求媚的任何回报;我只希望自己的良苦用心能促进一个女孩的飞跃,质的飞跃。媚的确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她的可爱,在于她的聪慧与美丽,更在于她能虚心听取并勇于接纳别人的忠告。因为我发觉,她愈来愈远离败习,愈来愈痴迷勤学……媚的转变,令我感慨万分,同时亦证明金子般女孩的伟大。 十二 记得有一首歌深情唱到:甜蜜的相处以后,要痛苦来医治。我承认,媚的出现,让我体味了拥有知音的温馨;同媚相处,使我找回欢乐的感觉。然而,我不得不想,也许媚不该在我稚气满面时飘来,因为从相识那一刻起,我就面临痛苦的选择,梦想与名誉,温馨与前途。我很清楚,一个喜欢憧憬的追梦男孩和一个正值花季的阳光少女走在一起,纵使彼此不带任何感情色彩,亦会令人产生可怕的误会。我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因为,流言蜚语竟以最快的速度肆无忌惮地满天飘扬……在一声声流言下,在一句句质问中,我痛苦,为何有人闲无所事专干添盐加醋的勾当?为何我的个人生活竟破天荒地遭世人瞩目?然而,我不得不选择放弃。我知道,前面的路很长,很长,我必须对自己的前途和父老乡亲负责。 99年5月30日晚,没有柔月陪伴,媚轻轻地走了,正如她轻轻地来,不带走一片云彩。媚说,她无法对像风一样的流言报以云一样的潇洒,所以她选择逃避。而我,却在风中傻傻地站着……山那边飞来一阵风,凉凉的,如寒冬深夜里一场大雪。那晚,我在梦中看见自己晶莹的泪珠,颗颗诉说着醒后无尽的心酸和长长的遗憾。 [NextPage] 十三99年6月1日,我再次收到媚通过邮局寄来的信: 同学:你好!首祝学习进步,生活愉快!地理会考即将来临,不知阁下准备得怎么样?我猜定是紧锣密鼓地筹备着吧?!值此之际,预祝你能旗开得胜,笑傲考场。至于我,只是马马虎虎,青青菜菜。反正是61分太多,60分恰好。还有,我希望你关于暑假的宏图大计得于实施。届时尊驾就可以像徐霞客那样写游记了。这次写信的主要目的,是想跟你谈件事。我不善言辞,因此言语中若有冒犯之处,还请谅解。人世间,最神圣的是情爱,最伤人的亦是情爱。也许我不够坚强,但我真的很不安。虽说咱俩间只是文友,身正不怕影歪。但流言的口水有时可淹没一切。我无法做到对风一样的流言报以云一样的萧洒。即使我再洒脱,再不拘小节,也无法不顾及别人的想法,也许你会认为我是杞人忧天,但我真的无法潇洒。我并不是怀疑你的为人,我亦深明你绝不是那种人。我只是害怕见到别人猜疑的目光。也无法面对父母信任的颜容。我家基本上是保守的。我怕有一天别人把那种莫须有的罪名强扣在自己头顶,我父母如何忍受?即使我俩再心里坦坦荡荡,也百口难辩……面对铺天盖地的流言,面对室友们辛辣的讥讽,我无能为力,只有选择逃避……风雨中,远方的人,你能理解我的痛苦和原谅我的无奈吗? 念着念着,我的心里禁不住涌上一阵酸痛的感觉! 我对宝说,我和媚终于分开了。宝的脸上浮上一种怪怪的表情,令人琢磨不透!“不用伤心啦!失去一个并不值得珍惜的人,其实是一件值得高兴的好事啊!” 十四媚的飘失和流言狂飞带来深远影响,它促使我的主导思想由具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逐渐向具强烈的悲情主义情调过渡,并直接导致以成绩平稳闻名的我在期考时历史性首次出现大败退——我,就在这种凄凉中结束了我的高一岁月。面对残酷的现实,我痛苦万分而又束手无策,只能无奈地责天怨地……当我忐忑不安地把家庭报告书交给父母时,那一个雨夜,失望的父母竟伤心得彻夜未眠。我震憾了,父亲天天在风雨里奔波,母亲日日在茶饭里刻苦,而我,他们的儿子,却是何等令人失望啊!我知道自己无颜正对严父慈母,故天刚拂晓,我就偷偷背起书包,独自踏上远赴学校的征途。风雨中,我庄重地跪在故乡的山头。我知道,自己只有用文明古国最悠久最隆重的表情方式才能丝丝减轻我满腔的愧疚之情,带给我一点慰藉。我不想再怨天怪地,我只想扪心自问一下,是否自己做到了无怨无悔?是否自己就随波浮沉?没有温馨的祝福,没有鞭鞑的暖言,失落的我,发疯地奔波于学坛,虽然每天我都不得在恶梦中惊醒,又在痛苦中入眠;但我用自已的傲骨和拼搏的激情坚定地唱着一个信念,一份执着,那就是肩负重任的浪子必须实现神圣的复兴,否则我便是千古罪臣。我想,我的梦是绿的,开了花,走过春雨夏阳,它会结果吗?彷徨时,我试着读懂李白的潇洒,秋瑾的悲壮;试着接触王实甫的《西厢记》,惠特曼的《草叶集》;试着走近红楼梦的林黛玉,阿Q正传的阿Q……我理解女主人的无奈,同情男主人的悲惨。然而,普天之下,谁又会理解我的片片伤痛呢?在无力回天而又不言放弃之际,我便信手拈来一片白纸,用心在方格上遣词造句,把心灵的痛,生活的梦用言语表达出来,写逝绩写失落写理想美梦人生。 十五在那漫天风雨的失落季节里,我不知如何定格老奸三人组成员间的关系,但我和勇、宝的友情发生微秒变化并逐渐淡化关系却是不争的事实。我并非责怪勇和宝的冷漠,我知道其实他俩亦过得不尽人如意。勇和兰已于开学初在全班同学茶余饭后的谈资中分了手。我不知道他俩分手的真正原因,亦不想深究。业已伤痕累累的我,惧怕再次卷入这种合合离离聚聚散散飘浮不定的学生爱情恩怨中。然而我知道兰仍爱着勇,勇也依旧牵挂着兰的飞扬短发、粉红脸庞……念着兰的一切好!而宝,虽成绩保持前四名,但眼神中明显多了一份忧愁。每每遇见媚时,舍友们还是会把宝和媚扯在一起谈个天昏地暗——我想,其实勇和宝都在承受着一种伤痛。作为朋友,纵使感情每况愈下,也是应该理解的。然而,普天下又有谁理解我的伤痛呢? [NextPage]十六有人说,上帝是一个公平使者,当创造痛苦时,他亦会创造无尽的欢乐。凄凄冷风中,我迅速在学坛恢复席位,又以绝对优势连创数项佳绩,并轻而易举地于99年12月1日入主由老奸三人组联手创办的飘梦文学社……再一次跻身学海,再一次拥抱荣誉,让我感慨涕零,亦使我重拾旧梦……在文学社里,我不仅同勇、宝和好如初,亦第二次走近媚,走进一个女孩的天空。媚本是以班最具文才的身份闯入文社决策圈的,其职位仅次于我们老奸三人组。然而,这个传奇式的女孩,竟凭努力一路高歌潇潇洒洒地把综合成绩送进班四强,并担任班团委书记……虽然我早已预料媚这颗金子定会铄铄生辉,但她实现历史性跨越的惊人速度仍令我惊诧不已。我说媚啊夕阳好美好美映得你铄铄生辉。媚说云霞很红很红衬得你红红火火。我说媚啊虽然我曾伤害过你,但我真诚地希望你能不计前嫌,以大局为重,同我携手实现文社腾飞梦。媚就腆腆地傻笑,甜甜的,算是同意。 十七“那年的春天/我们都是十七/想飞的日子/总是有风有雨/为何会流泪/谁也说不清/也许只是太年轻……” 也许在常人的思维中,一个喜欢幻想,憧憬诗情画意的青春男孩,面对一个端庄秀丽,才华横溢的花季少女;他应该有一千个理由坠身爱河,沐浴缠绵的情爱。但是,我敢坦言,自始至终,我从未对媚抱任何非分想法;因为我懂得权衡轻重,并早已在孩提时庄重承诺今生永不在念大学前发展男女私情。同媚相处,乃是因为我是一个执着的追梦使者。哲人说,跨出跬步是流浪,走出一步便是天涯。然而,无论我飘泊的足音唱响何方,都摆不脱久藏心中的神圣而凄美的妹妹梦。依然铭记,面对失而重现的云彩,受伤的心,如何小心翼翼地远远叮护,从不敢轻易走近,随意捕捉。媚亦总是云里来,风里去,匆匆地,只留下一道模糊的背影……然而,作为文社两大负责人,我俩亦会走在一起谋划文社发展,评道文坛闯将,探求学海法宝,追求人生真谛…… 十八管理文学社,感觉上是件小菜一碟般容容易易,潇潇洒洒的事,然而,细事碎情堆成的文社负责人职责,常常令我茶饭不思,晕头转向……早读要审阅编委修改的稿件,上午请假东奔西闯跑印刷,中午被文学迷请去修改厚厚的文本,下午需忍声吞气同校方交涉,晚修要召开各项会议……一天下来,我常常仅有可怜巴巴的半小时用以编织心中神圣的学坛美梦。因此,我常情不自禁地感觉自己很孤独、很委屈,亦曾想过退隐江湖。然而,对文学爱得深沉的我,心中是何等的不甘啊!于是,99年12月20日,我再次约见媚。那是一个很美很美的冬夜,皎月当空,数星悬天,静默,深遂。“先公事还是私事?”我客气地问道。“随便。”媚总是一脸随和。“那好。老规矩,就先公事吧。”“嗯!”这是我俩每次约见必然进行的开场白,今晚也不例外。“文社的情况你亦应该明白。说实话,我觉得形势挺严峻的。就贵班而言,投资文社的经费好像有点‘奇怪’,再者同学们的凝聚力、积极性似乎有点问题。当然,我们班也存在许多问题。现在大家以为自己投资大,钱多气盛,整天吵着我们要搞法西斯独裁,要采取强硬措施排挤别班。”媚就笑,灿烂而诡秘。“这些我亦略知一二。其实,我亦挺反感我们班的。班主任没威信,大家压根儿当他是透明;班干部私利主义,各人自扫门前雪;至于同学们,集中有全级大半捣蛋鬼,亦是一盘散沙,成不了什么大气候。”“全级十个班,你们班班风倒数第一,这我知道。”我说,“虽然我们班是大股东,但作为主编,是应统筹全局的。我不知道我在你们班同学们特别是文社成员心中的形象如何,但我可以说,很多时候我更照顾了别班,倒不是我怕别人认为自己偏心,而是我认为文社的发展需要有一股强大的整体概力。希望你能抽空多做一点工作,我需要你的帮助。”…………我和媚坦率而真诚地交换了许多文社意见。当然,公事后我们亦谈了点私事。媚说,告诉你一件有趣的事,不过你得先答应替我保密。媚一脸灿烂;两个甜甜的小酒窝,便棱角分明地闪现在红润的秀脸上,跳跃着,欢唱着……那美!我就打趣道,尊驾金口已开,小生岂有不从之理。路旁的夜来香洒落一地芬香,醉人的,如远处高楼上飘来的一首优雅的小夜曲。我们校几个无聊的高三学子——你猜怎么着?媚转头看了看我,满脸天真的诡秘。他们竟大张旗鼓地通过邮局寄来几束玫瑰花。啊!玫瑰花?!我的心骤然一颤。学校很多对媚垂涎三尺的男孩,这我是知道的。我们班就有几个。打心眼里,在男女方面。我是一个保守主义者。我不喜欢自己交往的任何一位女孩博爱。何况媚是我生命里第一个单独交往的女生。我怒怒嘴。那你就收下呗。不。我把它丢掉了。媚一脸执着和认真。丢了?!我又一惊。和尚们会失望的;不定有悲观者会跑到顶楼做自由落体运动,届时你便有蓄意谋杀的嫌疑,也许还会判吃花生米呢?!那是他们无聊——反正不稀罕那东西。星;闪闪的;风,柔柔的。两颗年轻的心,在夜中颤动。也许在这个美好的夜晚,我不应扫彼此的雅兴。但我觉得确实有同媚谈谈这个严肃的问题的必要。因为在这次见面前,我曾向媚承诺,这次是我们高中阶段的最后一次单独约见;我清楚,媚周围,我和媚之间,存在许多流言蜚语。“能否跟你谈个不愉快的话题?”“什么事?”“我们班几个男生对你的一句评价。”“当然可以。”“你知道,我素来不善言辞,讲话亦不会拐弯抹角。因此,如果有什么不合听的话,你千万不要放在心里。”我虽然是天生直性子,但还是挺谨慎。打心眼里,我不忍心伤害媚。然而我认为,如果让她知道这事,未尝不是好事。 “呵——” 媚犹豫片刻,“你尽可大胆说,我是不会怪你的。”“那——好——吧!”四周没有风,但我感觉树在动,左摆,右摆。“他们以为你有点……有点……”我实在不忍引用那个偏激的词形容一个优秀的女孩,只好打住。“有点什么?!”透过如水月华,我分明感觉媚的紧张。“骚。”我闭了眼,终于狠心吐出这个字,随即补道,“他们说你好像有许多男朋友……”媚顿时目瞪口呆,脸额一片绯红,火辣辣的。“你信吗?”她问。“当然不信。”其实,媚究竟有没有或者有多少个,我亦无底。但我此时此刻,我想自己只能这样回答。“胡闹。”媚挺生气,“假如我爸妈知道这事,一定会被活活气死!”风悠然飘起,冰凉冰凉的。气氛有点缓和。“有个问题不知该不该问?”我说。“问吧。”“你有没有喜欢过人?”“没有。”媚挺爽快,后来又补道,“我从没想过这事,不管你信不信,但这是真的。”我心里挺高兴,但还是装成很吃惊的样子说道:“但有位哲人说,高中生中只有傻瓜和笨蛋才不会想这事啊。”“‘傻瓜’也好,‘笨蛋’也好,反正我是不会想这些。”媚说,“那么你呢?”“也没有。不过曾对一个女孩子有点动心。注意,只是有一点动心。她是我在两个月前游览神仙山时撞见的,但只是相遇而已——唉,不说这些无聊的话题了。”…………那晚,我想了很多很多。平心而论,我很感激媚。毕竟,我们并非亲朋,她能同我分享欢乐和痛苦已是阿弥陀佛了。然而有时候,我也会想,媚可能把我同那些无聊之徒相提并论。因为我发觉,她总是见我就避而远之,并且偶尔还会同男生潇潇洒洒地在阳台上谈天论地;而在我面前,却常信誓旦旦声明再不同任何无聊男生交往。另外,宝仍一如既往地常常规劝我放弃媚,这令我感到惘然。于是,我觉得有跟媚继续谈谈的必要。 [NextPage]十九翌日,我执笔给媚写了封简信。 Hi:Sorry,又要打搅尊驾。原定昨晚交谈一小时,但未料彼此谈了许多心里话,故失信。现还有点事,只好以信代之,请谅。1. 能否告诉我你(包括敝班女生)对我的评价吗?请别误会,我只是希望你能指出我缺点,让我发现毛病从而提高自己。当然,你尽可实话实说。忠言逆耳利于行嘛。我不会责怪你的。2. 你是北片人。镇的发行工作能否由你完成?3. 首期文报即将发行,你需要多少份?4. 主编一职,既易得罪人,又常影响学习,我现在挺矛盾的。不知阁下认为我该不该辞职?5. 因感谢你的“玫瑰花事件”,我亦讲个故事吧:初二时,年级有位成绩优异的女生自作多情。有一次,我借了她的作业本,她竟高兴好几天。不仅如此,她还常争着为我打热水……你说有趣不?——我说这事并无它意。我只是想让你明白,世上自作多情者实在太多,唯有充实自我才是真。希望你珍惜自己,特别是不给无聊之辈以可乘之机。6. 昨晚跟你提的那些流言,你千万不要放在心里。虽然有些同学误会你,认为你有许多异性朋友,但我相信你的为人。在我心中,你永远是一个优秀的人。7. 最后一个可能是我俩间最敏感的话题,就是我究竟有没有喜欢上你。也许我本不应打破你我的沉默讨论这个问题。因为我深明这并不是一个理智的选择;但我仍想真心真意道一声,虽然你是那样的优秀,但我实在不愿在完成象牙塔之梦前陷入男女关系的束缚。因此,我可以郑重声明;从始至终,我都信守自己的承诺,没有欺骗你的真诚和信任。愿天天好心情,夜夜伴美梦! Tang 也许在很多人眼中,这封信的最后一段纯属败笔,批驳我同媚讨论两人间的敏感话题与我保守主义的个性名不符实,颇有搬石头砸自己脚之嫌。然而,我只是想,作为一个直率主义者,就要敝开心怀同朋友交往。因为只有真诚的心心相映,才是朋友间最最弥足珍贵的财富。 二十晚修结束,媚送来回信: Hi:你一下子提这么多问题,我真有点感觉无所适从,不知从何答起。对你的评价,我只能说是蛮好吧。你挺优秀亦很直率,敢于直言我的缺点。还有就是多疑,这是不好的,但你有时确实太多虑,希今日注意。你们班的女生对你倒没啥意见,只是认为你讲话速度太快,如一阵风,来也勿勿,去也匆匆。 我的心骤然一颤。多疑?!我真的多疑?!——我明白媚的矛头指向。但是,媚,你知道吗?假如你没有再跟一个男孩频频交谈,假如同学们不会常在我面前通风报信,我会显得多虑吗? 北富镇的发行工作,我想你还是另请高明吧。我虽然是北片人,但难得逛一次北富。因此,可能我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爱莫能助。还有,第一期报纸,我一份就足够(作留念)。 关于主编之事,我想,如果没有走到山穷水尽的惨景,你最好勇敢地走下去。毕竟,这是你苦心经营的,也是你一直的梦想。假如你现在打退堂鼓,你不遗憾?就如你所说,成绩日后可奋起直赶,但组建文学社却机不再来。不过,我建议你别琐事碎情一人担。若把工作多分担给各部部长,你这个老编不就轻松许多吗?这样也可花多点时间学习。当然,最后选择如何,还是悉随尊便。我记得你英语不太好。如果你不嫌弃,我可以为你尽微薄之力。在这里,我向你推荐一本资料,那就是《高中英语学习辞典》。这本书的知识点很全面(当然,有些地方也欠妥)。而且有相应的练习,值得一读。 有人说,生命里,只要有一双眼睛在你最失落的时候陪你哭泣,就值得你为生命而受苦。虽然我根本没想过自己的男女私情,但我应该感天谢地。因为,风雨中,我不是一个人走;并且顶着狂风暴雨,我坚信自己一定会逐渐走向属于自己的那份炎阳天…… 现在我要跟你澄清一件最重要的事,那就是我并没有把你同那些无聊之辈相提并论,也从未误会过你。你也许不相信,但这是真的。不过,我隐隐约约地知道你班的男生在嘲笑我,以为我跟你……对于这些,我无能为力。只有选择逃避,逃避与你见面,避免在你班范围内作任何停留。因为我知道,你班的男生很不屑于我。昨晚的事,真的非常感谢你,因为从没人向我指出过这些。至于那些流言,我知道无风不起浪。或许我真的错了,错在太掉以轻心。我并不是想说服你相信,但我不得不为自己辩护一下。那些找我的人,全都不是有什么企图的,只是普通朋友(非常难以置信吧?!),跟我聊的也尽是学习上的事。除了我跟你说的那个人,他开始也信誓旦旦地说自己只是想向我请教学习问题,谁知……因此,我以后再也不会理睬那些人。就我自己来说,我从未想过那种事。其实我家挺严的,我爸妈对那些事亦是深恶痛绝;所以我也对那些事也不屑一顾。但未料,别人却硬把自己推入那可恶的漩涡中……再一次谢谢你。祝一切好! DXM 我的心再次一颤,心潮汹涌澎湃起来。媚的淳朴、直率、温柔,又一次强烈震憾着我。痛,痛,还是痛啊!……同是天涯沦落人,相知何必长言语?我明白媚多愁善感的困境,亦理解她痛楚的一步择决。飘雨的日子,我又何尝不是在流言蜚语中艰难度日,又何尝不是在心事重重中徘徊不定?落泪雨季,一个非常清纯的优秀女孩和一个非常保守的阳光少年,彼此绝没有非分之想,却被莫名其妙地误会成……何等悲哀!哲人说,高山上的一汪清泉,是流在地球表面上的一滴眼泪。那么,流言蜚语堆积的痛苦,该是模糊媚视线的眼泪吧?然而,这是一滴怎样的眼泪啊,有媚的痛苦与无奈,也有我的酸楚与遗憾。我一直固执地认为,素来令女孩望风兴叹的我,为一个陌生女孩破天荒地付出精力,名誉……那么,我便可以问心无愧。然而,媚的一句句肺腑之言,一个个伤心之字,终把我刺得体无完肤,也让我看清自己了。原来,自己苦心营造那份梦想,全是浪漫的虚无物;原来,我只会从宏观上幻想付出,却从不会从微观上关心和体贴女孩……假如有一天,自己真的荣幸地拥有妹妹了,我真能呵护她,保护她,给她阳光,给她幸福吗?…………夜,已是夜阑人静。媚,这个优秀女孩,凭着她特有的魄力,终征服了一个清高男孩的心。我知道,自己朝暮期盼的心中的妹妹,已悄无声息地降临在这个美妙的世界,而这个女孩,正是天使般的媚。为了那份缘,我会等待,等待开花,等待阳光,等待收获。夜风中,我双手合十,默默地在心中祈念道:“苍天,请赐给我神圣的力量,助我实现片面复兴吧!”为了亲友,为了妹妹,我会付出自己的血和泪。 [NextPage]二十一翌日,我主持召开飘梦全体成员大会,并果断宣布:“文社暂停运行二周,各成员全力应赴期考。” 二十二有一首深情唱道:我把我的心交给了你,我就是你最重的行襄;你把你的梦交给了我,就是我牵挂的远方。我会枕着你的名字入眠,把最亮的你写在天边。迷茫的远方有多凄凉,让我安抚你的沧桑。…………尽管生活艰难险苦,尽管自己又身不由己地卷入文社事务中;然而,每一天清晨,我都会遥望一次故乡的天;每一天深夜,我都会重温一遍媚的信笺。在感动中开始新的希望,在感动着作别旧的生活。狂风中,怒雨中,我心依旧。 二十三 生命里,你能收获多少,在于你坚定的信念和付出的汗水。千禧年开春,是一个令飘梦人引以为荣的灿烂花期。文社五位负责人,全部成绩稳步回升。其中,我和媚双双以班榜首的喜绩成功成为年级举足轻重的两极。伴随学坛的飞黄腾达,媚的地位空前高涨,成为级最负盛名的才貌双全之女;而我,亦风风火火地蝉联“悲情作家”、“浪漫画家”、“双杠王子”等雅号,成功实现酝酿已久的片面复兴。片面复兴计划的完成,标志着我高中鼎盛期的最终确立。然而,为了这一天,我付出了太多太多的血和泪,经历了太多太多的苦和痛。整个学期,每天我都在睡眠奇缺中艰难度日,从未悠闲地逛过一次街,从未潇洒地看过一场电影……我深深懂得,自己的梦是绿的,走过春雨夏阳,它必须迎来醉人的丰收。山那边飘来一片美丽的云彩,雪白,透明……感念媚,感念良友,感念恩师,感念亲朋,感念苍天! 二十四新学期伊始,文社秩序混乱,数个编辑纷纷请求辞职,媚亦执意退位……飘梦呈现四分五裂的惨况。作为第一把手的我,正力主实行“大换血”,推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便顺水推舟接受编辑的辞呈。然而,媚不同,我觉得应该挽留她。“真的要离开吗?”凭心而论,我非常希望媚能留任助我一臂之力。这既有浑浓厚的个人感情色彩,更有文社飞黄腾达的需要。“唔。”“没有回旋余地?”“应该是吧。”走在月下,媚一脸惆怅。我这个人,最怕正视女孩伤心的情景,因为那样我常会情不自禁感染其中。“如果因为我曾伤害过你,那么请你原谅我的过错。我明白,每件事都有一千个伤心的理由。人际的复杂和人生的无奈,并非片言只语可以理得明明白白。然而,走过的路,无论如芝麻开花,还是似万丈深渊,都已定格在历史扉页中,成为永恒的记忆。我们无须困惑过去。因为我们作别昨天的同时,明天以崭新的丰姿挥引我们去拼搏,去收获。”我抬头望了前方,远远的街灯亮了,一盏,二盏……我知道,每一盏都蕴藏着一个梦,一个希望。“飘梦虽已展蕊吐蕾,但是,她的茁壮成长仍需每个飘梦人洒下阳光雨露,仍需我们共同辛苦耕耘。我真诚地希望你能留任,文学真的不能没有你!”媚没有立刻答话,只是低头小心翼翼地摆弄着路旁的俏花绿草,若有所思。如水的月华映在她那恬静的秀脸上,如同为一株出水芙蓉披上一层蒙蒙胧胧的神秘面纱,教人遐想。我的心,我的梦里有一个故事,偷偷地埋藏在心灵深处。这个女孩,会成为我的妹妹?几颗星星忽闪忽闪的。我俩停了下来。“如果你觉得待遇不好,我可以给你特殊。只要你留任,你可以不受理文社日常事务,可以不参加文社普通会议。OK?““那我不就成挂名者?”媚终于闪现几点笑容,“挂名者,徒有虚名,省力又获誉。”“随你怎么理解。留下来,好吗?”“这样可能不好吧?也许别人会认为你偏心。”“没事。我会处理好的。总有一天他们会理解的。”“那好吧。如果文社的确需要我出力,请说一句,我一定效劳。” 媚最终留了下来。我的心里涌上一股暖流。 二十五也许在别人眼中,我是一片白云,因风飘扬因风停留,不会因谁而改变;也许在媚心中,我是一泓水,暖也瞬间,冷也瞬间,总教人琢磨不透。我承认,自己没有胡编乱造甜言蜜语骗媚芳心,没有费尽心思送物赠品博媚欢笑……然而,打我心定其为妹妹起,媚便成为我欢乐和痛苦的延续与寄托。每每目赏一幕雄伟壮丽的景致,我会触景生情地幻想,可惜没有媚同品欢乐;每每手握一只垂红熟透的苹果,我会情不自禁地思量,可惜没有媚分享甘甜;每每心遇一道精妙绝伦的的习题,我会莫名其妙地联想,可惜没有媚共探奥秘……我想,妹妹梦是一只漂浮不定的风筝,线的那头连着漫无边际的蓝天,而这头,连着我那多愁善感的心……无需潇洒与浪漫,历尽学坛挫折的我,心中的妹妹梦,更真实更突出地表现为携手登上学坛巅峰。那时,三大主科中,我和媚的语文势均力敌,均在班里独占鳌头;媚的最优科英语,横扫千军,雄霸全级,其最弱科是数学;我的最优科数学,班里唯一全学期保持九十分以上(百分制)不败,我最弱科是英语。因此,我总是认为,假如我俩能实现“强强联合”,定可在学坛成为年级呼风唤雨的双霸。为了心中的梦,漫漫征途中,我总是力所能及地替媚创造最佳学习环境,总是力排众议为媚安排最轻事务……也许我做得并不够多并不够好,但在那个雨季,在那个特定的氛围中,我确实已尽心尽力。我常常想,人应该善于理解和接纳别人不同方式的关怀和叮护;如果我和媚真有宿缘的话,她会透过云霞感觉阳光的温暖,理解我的良苦用心。可惜,媚没有。并且,伴随时光飞逝,我愈来愈远离媚。。 [NextPage]二十六当我雄心勃勃地构想飘梦成为山区中学的一支耀眼奇葩时,当我满怀信心地试图捕捉良机向媚袒露心迹时,又一优秀的高一女孩,伴着春花绿草,袅娜地飘来……女孩叫娟,历任班长,系校音乐组骨干,广播站掌门,学生会宣传部长。有着花一样的俏容,诗一样的雅行。静止时如清风柔月,行动处似牡丹飘曳。曾潇潇洒洒地数次荣获市级殊荣,风风光光地数度喜摘县级傲绩,并成功闯入县十大青年歌手之列……骄人的傲绩,让娟成为高一级呼风唤雨的第一名女,并被文社成员全力推荐为下任主编候选人。娟的出现,标志着我步入高中最盛期。我曾无数次赞美造物主,在粗糙的人群中,创造出那些出色的才貌双全之女,使我有机会遇见并品尝她们的优秀。感谢造物主,感谢飘梦。 二十七 无独有偶,其实,娟和媚一样,还未进入我的视线就先声夺人,并有过无不及,先有其事,再有其相。那是99年12月,飘梦业已成立,伴随文社日渐成熟和主要负责人的成绩回升,老奸三人组的名气如日中天。宝在班里的成绩排第三;然而,其在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竞赛时首次击败媚,取得年级第一名,获得代表学校参加复赛的资格。虽然决赛时全校只有媚荣获市赛殊荣,但宝的英语实力开始令人刮目相看。我不知道宝是否依然想念着媚,但凭感觉,我意识到他在感情方面有所放松。因为他告诉我,他和勇有一个新发现,那就是念高一的娟。每周四学校举办的音乐兴趣小组培训活动,他俩均会准时参加。当然,他俩并非迷恋音乐,而是为一睹娟的风采。我不清楚娟究竟有多才华横溢,但我却为她的光彩引人感到吃惊。有机会的话,我倒要见识见识一下这个女中豪杰啦,我心里默念道。这便是这个故事女主角出场前的先声夺人,接着便是毫不犹豫的以貌压人。那是学期末的一个周末,冬天的夜色虽然寒气逼人,倒也明显多了几分明净。我来到同桌好友家做客。酒足饭饱之余,同桌拿了一叠厚厚的相片给我欣赏。当翻到最后一张时,同桌满脸诡辩地指着一个女孩解说道,这个是娟,高一的,认不认识?她初中是我弟弟的同班同学,英才一中的花级名女,成绩一流,多才多艺,担任学生会文体部长和班长等职,好恐怖啊。我顺着好友的手指端详,这一看令人情不自禁地大吃一惊,我好像有种终于找到苦苦寻觅的白雪公主那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就像搞笑巨星星爷经典名作《唐伯虎点秋香》里唐伯虎发出那令人难于忘却的一句感叹时的感觉:“天啊!我终于找到了我的理想,她,就是秋香!!!”然而,我可以用我最最真诚的心意和最最巨大的努力成为唐伯虎,可是娟,会成为我的爱人秋香吗?答案难于定论。那一晚,我整夜难于入眠,我一直在想媚,娟和我三个人的事。我想,假如娟先于媚而出现在我的生命中的话,我可能会选择娟,因为她的的确确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令我有产生找到真爱感觉的人。然而,我的生命里已经有了一个媚,一个虽然不是我的恋人却同我同甘共苦一段时日的女孩。何况娟是否真的适合我绝对依然是一个未知数……深思熟虑一晚,我终于得出一个颇令自己得意的奇怪结论,那就是最美满的结果就是媚和娟都可以成为我的妹妹,实现梦了好久好久的妹妹梦。- 二十八 那年的春天,花季来得特别特别早,我的心中还未准备,五彩缤纷的花就潇潇洒洒地挂在枝头闹春了。含苞的,绽放的;展蕊的,吐蕾的;向阳的,恋地的……朵多风流,片片含情,共同渲染春之梦想与灵性,共同编织春之勃发与辉煌。其实,我并非甘心情愿加盟飘梦。娟说。“为什么?”我心一颤,随即问道,“因为它是民办的?”“这是主因。”娟挺坦率,没转弯拐角兜圈子。前方是花坛。花的海洋,绿的世界。“我承认,飘梦有大量才子佳女的倾情经营,有无数热血男女的鼎立支持,就像日出之阳,含苞之花,充满活力,充满希望……然而它毕竟是学生自主经营的社团。漫漫征途里,也许它会面临艰难险阻;因此,我不希望自己承受太多的压力。我想,有时候放弃亦是一种美丽。当然,你可以认为我懦弱。”娟在我面前毫不掩饰她的自私性和软弱性。然而我却丝毫找不到责怪她的丁点感觉。凭心而言,文社虽已规模经营,并在全县崭露头角,但无法抹杀一个真真切切的事实,那就是它纯粹是一个自筹自办的学生组织。我们必须自行解决运转资金和销售市场等系列问题,而学校仅仅是作壁上观。当然,我们并不寄希望于学校的支持,我们企盼的只是拥有充分的自主权;让我们依法自由地用年轻的心去搏击长空,让我们依法尽心地用青春的激情去编织五彩斑斓的晴空。“我理解你的困惑。”我说,“作为主编,对这个问题我是深有感触的。面对纷繁芜杂的事务,面对排山倒海的压力;我常常迷茫,常常痛苦,同时伴有深沉的失落感……”“可是,据说你对文社事务自始至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和火热的激情。”“这是我最得意亦是最无奈的举措。不瞒你说,打任第一把手起,我学会了掩饰,掩饰伤感掩饰困惑。即使在文社最艰难的时刻,我亦把自己伪装成满怀信心的乐观主义者。因为我深明,自己的一言一语,一举一动无不影响着飘梦的形象与前途。”天上挂着一轮丽日,挺柔和,像五线谱,像风吹杨柳……“那你为何没退出‘江湖’呢?”“相信你听过这句名言,‘上帝在关闭一扇门的同时,又向人敞开另一扇门’——”“因为你发觉,你失去几何,又收获几何,对吗?”“是的。因为飘梦,我丰富了学识,提高了交际能力,并结识了无数志同道合的才子佳女。最重要的,文学是我一直的梦想。为了圆梦,我会洒下汗水和热血。尽管每一步我都走的非常艰难,但我认为,一次风雨就是一次磨炼,经历一次就成熟一次;一次惊涛就是一次纪念,记录下我成长的航线。虽然我们都希望人生旅途一帆风顺,但无法否认,因为风雨,生活才变得多姿多彩。”我注视一下娟;她在静静地聆听。那份乖巧,天真得叫人心醉。“我承认,主管文社是一种费心劳神的苦差;但我坚信,道路是曲折的,而前途是光明的。走过这道坎,飘梦会迎来一个绚烂的艳阳天。”“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Thank you!”娟说,甜美的脸上映着灿烂的笑容。碧云天。秀花地。鸟歌。虫欢。 “如果我真的荣幸地成为文社的一分子,我想,我不会令飘梦人失望的。”“我相信你!”我坚定地说。其实,我能不相信娟?!为了选拔最佳接班者,我没少花心思;不仅亲自深入调查,还深思熟虑数晚。媚曾说我举大措优柔寡断,缺乏快刀斩黄麻的果敢气魄。我未置可否。我明白,假如自己站在别的位置,可以随心所欲胡乱定论;但作为第一把手,我必须谨慎,决不能拿文社前途当儿戏。娟在笑,风在吹。百花竞艳,万木争春。首次同娟倾心相谈,为飘梦迎来短暂春天奠定基础,亦为我俩的瞬间友缘埋下伏笔。 二十九翌日,飘梦召开全会。娟以高票的优势获得通过,成为文学社主编接班人。为成功实现文学社负责人换届工作,大会同时决定推行一对一培养工作,即现任副主编负责培养下任副主编,而作为文社下任第一把手的主编娟,则由我负责培养。 (未完待续) 后记:这篇文章没有完成的部分,主要记述了我人生之路的每况俞下,以及同媚和娟的合合离离,还有君的出现……在这,也顺便提提主要当事人的简况吧:丹,毕业于中山大学,现任职于深圳市宝安区某农业银行;理,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现为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媚,高考以县文科状元和英语单科状元身份考入华南师范大学,现执教于深圳市区某校;娟,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现任职于深圳市政府某部门,公务员编制;君,毕业于韩山师范学院,现供职于深圳市福田区某外贸公司;勇,毕业于五邑大学,现任职于深圳市宝安区政府某部门,公务员编制;宝,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现供职于梅州市梅县县政府某部门,公务员编制;我,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现正在写这篇文章的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