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八)抱起她时,许七夜感到出奇地轻,似乎所有的伤害与忧郁一点点地蚕食了她的体重。肖濛的头往里靠着。他清晰得看到她皮肤上的毛细血管。他还记得在高中时,每逢假期不上课,他总花一下午的时间待在音乐室弹钢琴。钢琴室外面很幽静,有棵很高很高的树。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发现有个女孩坐在树下。许七夜从未发现这棵树很大,或许是女孩的身子太弱小。一到夏日,树木长得郁郁葱葱,在那庞大的树荫下,那个女孩就那样安静地坐着,大大的本子就摊在双膝上,一直在写着画着。不久,他认出那个女孩就是同班的肖濛。在外貌上,肖濛真的不出众,一个既不妩媚也不娴雅的女孩,如此沉默无闻的女孩,许七夜只是奇怪为什么自己无法忽视她的存在。“或许她的存在本身就是个特殊。”许七夜这样对自己说。肖濛当然不知道那时段常常听到的钢琴曲是出自许七夜的手。她很喜欢待在那棵大树下,因为走到校园深处的人很少,这里成为她藏起自己的好地方。肖濛自认不懂音乐,但不知道从何时,只要听到那优美动人的钢琴曲,她发现她置身的这片树荫似乎在霎时成为一片变幻着色彩开满各色各异花朵的湖面,随着午后的旋律一张一合,像浪潮一样一卷一舒。在许七夜看来,肖濛身上似乎有种静止的傻。她和班上江少游的关系似乎很好。江少游是个很爱玩很好动的人,女生缘超好。他爱捉弄肖濛。肖濛不像有些被捉弄的女孩那样和江少游吵着闹着。她就那样抿着嘴坐着不说话。有时江少游玩笑开太大了,肖濛也就不理他,坐在教室里看她的书,反倒是她的同桌看不下去,捶着江少游的桌子吵着要江少游向肖濛道歉。江少游有时总和两三个女生同时一块说笑,但对着肖濛,哪怕四周还有谁在,他都只和肖濛一个人说话。许七夜经常看到江少游放学离开教室时,如果发现肖濛还没走,就会走到她身边:“喂,我走了。”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有一次放学后,肖濛还在和班上的同学围在一起谈论着什么,原本踏出教室的江少游折了回来,走到肖濛边,将头凑近肖濛耳边:“我走了。”说完转身走了。肖濛转过脸,天真地看着江少游的背景,觉得有些异样,叫住他。“干吗?”江少游不耐烦地问着,但脚却立即站住了。“站住别动。”肖濛跑上去帮他把书包的拉链拉好,江少游一动不动的。“好了,再见!”说完,肖濛跑回人群中。江少游也不回头地了离开。但只有许七夜看到,江少游走出教室的神情有些复杂的。许七夜不喜欢江少游那样的男生,但他无法否认他羡慕江少游和肖濛之间的感情,给他一种坦荡和清澈的感觉。对他来说最美的一幅图应该是那次放学后,对了,就是那样柔和的金色阳光散落在教室里。江少游那一整天的脸色很不好看。许七夜相信肖濛是察觉得到的,但肖濛好像并没有去过问,也没和他说过话。江少游那天放学后也奇迹般地没立马离开教室,像在等待着什么,又像什么都没在等。两人就这样,前后排安静地坐着。肖濛戴着耳机听着音乐,在翻阅着桌面上的一本书。好久,江少游起身收拾书包,背上书包,正要转身,肖濛转过头,朝他点头示意,江少游像往常那样探过身,手肘撑着着桌面,而肖濛也往后靠着书桌,将书捧起来,指着书上的什么给江少游看,脸上满是期待的神色。江少游看后,笑了,起身朝肖濛摆摆手离开。肖濛脸上露出很纯真的笑容,然后点头,转身,继续看书。就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许七夜一直不清楚,肖濛究竟给江少游看了什么,像是魔咒一样让江少游的心情在一瞬间起了变化。两个人的关系变僵似乎是在高一后半期。似乎没什么征兆。后来许七夜细细地想,可能与那件事多少有点关系。那天肖濛下午放学后没来舞蹈室画画,他估计她临时有事。所以弹完琴准备叫上四维一块回家。下楼时听见声响,奇怪,艺术楼这边很少有人出入的。快到在楼梯口时,他听见了江少游和伊诺的声音。他停住脚步,伊诺似乎在请求着什么,江少游只是拒绝。许七夜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听见江少游用如此冷的语气在说话:“我是来找肖濛的。”说完很坚决地走了。只剩下伊诺站住那里,全身禁不住轻颤着。隔天班上开始关于江少游和肖濛的谣言。其实之前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只是两人都像不知道一样没反应,但这次感觉不一样,许七夜分明感受到一种沉沉的黑暗压了下来。江少游和肖濛开始避着对方。江少游也不再开肖濛的玩笑。肖濛要不一下课就不在教室里,要不就趴在桌面上,看情形她既像在睡,又像在哭,或许更恰当地说,她像死了。坐在飞机上,外面的云层翻滚着,像浪潮一般。许七夜不由得想起那多少个充满魔法的午后:树荫下光斑点点,就像泛着小小涟漪的湖面,开满奇幻的花朵,风一吹,光线变动,那些花瓣变得如同玻璃一般透明而脆弱。宛似大教堂中罗可可式的彩绘玻璃,肖濛就像坐在湖面上,白皙的脸被湖光勾勒得忽明忽暗,但不变的是那双平和的眼睛。肖濛就像玻璃那般易碎,可是那双眼睛中的静默和平让他出奇地感到心灵平静,似乎十多年来能给他这种平静的只有肖濛了。“只要能远远看着你就好……”(九)来到大学城,抬头望天。肖濛一片茫然,分不清是什么时候。肖濛宛如一只柔弱的蝴蝶,突然闯入异乡的世界,分不清气味,迷失方向。肖濛觉得内心像出现一条裂缝。汩汩而流的血染红了胸前纯白的玫瑰。只能剜肉补疮般地以往事来填补心灵精神上的空虚。但没想到,愈补伤痕裂得愈大,愈扩大愈要自欺欺人地用往事填补,似乎稍微放慢步骤就会逼得自己发疯,殊不知自己早就发疯了。她心里很明白和江少游的友情裂缝是永远弥补不了。“卸下军装等于卸下重负,但我却背上对您淡淡的思念。你现在在哪呢?”肖濛自言自语。如果心也有厚度,那么堆积到现在的思念想必已经高耸云端了,只是如此的高度会蒙受缺氧窒息的折磨。几天后,肖濛接到一个电话,是沈四维打来的。肖濛有些吃惊,这位高材生从未与她有任何交情。沈四维的嗓音很沉,他说先不要问他是怎样得知她宿舍的号码,此刻,他有极重要的东西要交给她。肖濛依约来到沈四维所说的Z大。沈四维推了一下眼镜架,把一封信递给肖濛:“阿七叫我给你的。”肖濛打开信,发现许七夜的字刚劲有力。肖濛:认识你的日子不算长。但回想起来却如三月的春雨那般绵长。曾经有种错觉,觉得你是我茫茫的人生行路上一方清新的水泽。几次想忘世,却又在山穷水尽处悄然相遇,其实仅是错觉。算来只是一种不舍。我知道,这方水泽是不会伴我同行的,上帝曾经将我的手置于你的手中,可是我从来都不是你最大的分享者,不,从来都不是分享者。你内心中丰溢的一切从未倾倒入我的杯中。除了四维,只有你看我的眼神是真诚的。我很想成为你的朋友,可你却从未发现我。是啊,又有谁会愿意和人们所说的不良少年交朋友。可我并没有做什么坏事。我怕你不能像四维那样承受舆论的压力。肖濛,你知道什么是爱吗?很有趣,汉语中说爱“上”了一个人,英语中却说“fall”inlovewith。一个是“上升”,一个是“坠落”。爱究竟是“上升”还是“坠落”?但认识你我坚信是“上升”。愿快乐!许七夜留字“还有这个。”沈四维从挎包里掏出一样东西来,“阿七他家老头子要阿七到国外去读书,他这次专跑来大学城是想和你告别。”东西是用一块白色的手绢包着的。肖濛伸出双手接住,是她当年的那块手绢,接过手,她触到一片冰冷。“我和他从小认识,他只是曾经为了救一个女生和那群混混惹上了,就被人传坏话。他和他家老头子关系不好,索性就借这件事装坏到底。”肖濛哆嗦着手打开手帕,是一把做工极为精细的银色口琴。沈四维笑得很难看,像是在哭:“他竟然舍得把这个送你。好好珍惜,他吹得很好听,当年他一直在音乐室里吹给你听,还和我一路偷偷护送你回家……他不回来了。你是唯一能让他下决心戒烟并记得那么久的女孩。”泪水悄无声息地滑落,肖濛哭泣得像个孩子。原来许七夜和她都像孩子一样渴望着温存。她渴望着江少游的温暖,而七夜渴望着她的温暖。他们各自窖藏了多年的情感如酒,不敢轻易开启,不是吝啬,而是怕品酒的人不懂,不懂酒的香、不懂酒的醇、不懂酒的味、不懂酒的醉。怕品酒者无法从自己的眼波中那一抹朦胧中看出令人心痛的清醒,无法从醉酒者香甜的双唇中舔到那一丝难言的苦涩和忧郁。大群大群的白色云层急速地掠过这个城市孤独的上空。肖濛霎时觉得天旋地转,过去不同的镜头被打碎了,不同的时间碎片好像都在这里遇到瓶颈,怎么也流不过去。那么多破碎的时光感情一下子涌塞住,被埋藏在一起不停地发酵……原来,一叶浮萍不是她可以停泊的地方,忧郁的海水也终将会流过心头,只是这陪伴了她多年的夜晚,是不是也被她错过了?“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0809孙燕琴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师范大学海碰子文学社推荐2008年10月17日是个难忘的日子。在这个日子在华师的5栋201,我观看了一场精彩无比的辩论赛.别样的面孔,别样的激情;别样的口才,别样的见解;别样的深刻.自从通过面试,走进口才协会,踏入这个家的大门,我就以成为它的一份子而倍感光荣."校口才协会",多么响当当的名字.在这里,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群英荟萃,尽展辉煌.即使是刚入门的08级的新生也毫不逊色.有点遗憾,自己未能参与这次的辩论赛.然而,"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作为观众的我全神贯注的观看了整个赛事.细细地聆听各个辩手的发言.我的思维活跃着,跟着赛程一起流动.虽然没有成为辩手,单我已经把自己的心、自己的思维完全荣融入了辩论赛中。它也是属于我我的辩论赛,我对“我的辩论赛”感触颇深.通过"我的辩论赛",我才清楚明白,"辩论"并不是简单的"辩"与"论",尤其在赛场上,它必须以实力为根基,以准备为前提,以技巧为手段.我深深地了解到"辩论"里存在着如此大的学问.从感性方面上说,它更凸显了团结合作与细节的不可或缺。辩论赛场上有8名辩手,分别是正反方一、二、三、四辩。待比赛结束后,评委评论道:此次辩论赛非常精彩,但美中不足,双方的辩手都没有凸显出自己的辩位。在我看来,那些同学都很有次序、很有条理地发言,怎么冒出个“辨位”的概念呢?经过评委的解答后,我才明白“辨位”在赛场上是非常讲究的。辩手们必须要非常了解自己,并慎重地把自己安排到一个适合的辨位,从而更好地发挥自己,突出各个辨位的作用,让自己的团队在比赛中表现得更出色。在辩论赛中,一、四辩的主要任务是统筹全局,把握局面,打开本方的辩论思维。这两个辨位应该由具有较好统筹协调能力的同学担任,其中对一辩的要求必须要善于察言观色,分析赛场形势。而二、三辩的主要任务是在细节上作文章,在第一时间挖掘出对方观点的漏洞,并对其进行反驳。此外,他们在自由辩论环节上起着关键性作用。这两个辨位适合于具有较快应变能力,细心果断,综合能力较强的同学担任。这一切都是非常有规律、有学问的。握恍然大悟,回顾刚刚的辩论赛,确实出现了辨位混乱的问题。有些一辩的同学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任务,致使整个局面落入对方的掌控之中,自己所在的一方只能被“牵着鼻子走”,最终输掉比赛。另外,有二辩的同学没有抓住细节,在发言中不断重复本方的观点,表现得啰嗦、思辨不突出,因此浪费了时间,让对方有机可乘,也对自己的团队造成不利的影响。部分和整体,细节和大局都是不可分割的。从哲学的角度,这已经是一个众晓周知的真理。而在辩论赛中,这一真理更显的无可置疑。上个世纪的马克思先生探究出了部分与整体相互关系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而处在当今现代化社会的我们正在践行着,一次又一次证明了它的正确性。正如蝴蝶效应,一个细致的、令人毫无察觉的动作就引起了狂风暴雨;正如木桶原理,一块最不起眼的短木板就决定了整个木桶的容量;正如“三个和尚没水喝”的故事,内部的不协调就使整体处于瘫痪的状态。这次由学术部与我们辩论队举行的“我的辩论赛”让我刻骨铭心。不仅见识了来自不同班级同学的风采与才华,而且令我更深层地了解“辩论”。让我更明白无论做什么,都不能忽略细节。有时细节可能决定了最终的胜与负——譬如在“我的辩论赛”中。“从细节出发,从点滴入手”,确实是一个真理。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中文系06级1班林宗衡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师范大学海碰子文学社推荐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山坡上发现一只死猫。死猫只剩下了一个干瘪的头颅和尾巴,尸体大部分已经和尘土融为一体,像个猫型的小土堆。这之前它必是虫豸的美餐和苍蝇的舞台,是周围空气的恶魔。现在,它反而有点美,像大自然一件精心雕琢的艺术品,让人百看不厌,遐想连篇。一个星期后,我在山坡上读《庄子》时,正陷进庄子虚无思想的苦闷中,忽然看见一只活猫在闲逛,于是又记起那只死猫。当再次走近它时,眼前的景象让我大吃一惊。猫型的土堆上已经长了几株嫩绿的小草,一个星期前的猫头和尾巴也已经融进了尘埃。我眼前又晃现出刚才的那只活猫,不禁感慨,它们活着的时候或捕鼠守家或逍遥惬意,死后亦不忘肥沃土壤,孕育小草,生命的价值没有随着生命的结束而终止,而是化成尘埃继续延续。对庄子关于生命的虚无看法,我开始怀疑。我曾参观过医学院的尸体房。尸体一排排地陈列在装满福尔马林的透明容器里,还有各种各样的人体器官遍布房间。福尔马林的味道弥漫在阴森森的氛围里,置身其中,不免有些胆颤。不时进来一拨拨的医学生,他们或在仔细观察人体构造,或在认真地听教授讲解,或低头若有所思。在他们面前,尸体已经不是尸体,而是学习的器具。捐赠尸体的人是伟大的,此行为已远远超越爱心的本身而直达对生命价值及自我价值的肯定。生老病死,盛衰荣枯,乃自然规律。万物终归黄土,猫如此,人亦是。面对猫型的土堆及其孕育的嫩芽,我们应给予足够的敬意,这是对生命的敬畏;面对尸体房的尸体,我们应给予足够的敬仰,这是对灵魂的敬慕。猫也许是因病暴毙山坡,也许是因偷吃被主人打伤致死,也许是因中毒身亡,但这些死因已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它死后确实肥沃了土壤,孕育了新的生命。不管尸体房里的尸体生前是无恶不作的罪犯,不知廉耻的道德败类,还是维持人间正义的英雄,堪称世人道德楷模的圣人,也都已无所谓,所谓的是他们死后的躯体继续造福于他人;若是前者,则是对生前罪过的救赎,若是后者,则是对生命价值的叠加。脑海浮现出《庄子·列御寇》中所载庄子对死后身体处置的故事:“庄子将死,弟子欲厚葬之。庄子曰:‘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壁,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吾葬具岂不备邪?何以如此!’弟子曰:‘吾恐鸟鸢之食夫子也。’庄子曰:‘在上为鸟鸢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此,何其偏也。’”于庄子看来,死后一切皆空,躯体不管如何处置都一样,不可否认,这是一种旷达的表现,但他否定了自我生命的存在,这种虚无的人生观我已实在不敢恭维。庄妻死时庄子曾“鼓盆而歌”,他认为人在生之前本就是一个“无”,生命因偶然得来,死后又复归于“无”,这很公平。然而,人虽赤裸裸而来,但并非赤裸裸而去,鸟飞过尚且留有痕迹,更何况人呢。人来世间一遭,必真实存在过,这是不可抹杀的事实,即使死后,也不会化为虚无,因为还有尘埃,乃至精神。鲁迅曾就庄子的话针锋相对地指出:“……我却没有这么旷达,假使我的血肉该喂动物,我情愿喂狮虎鹰隼,却一点也不给癞皮狗们吃。”这是对生命的执着肯定,生命是有价值的,即使死后的身体也不能随便处置,因为这关系到生命的尊严和生命的价值意向。生命是一种有限的存在,世间万物都无法跨越生死的大限,这是客观的事实。但我们不能因此取消对生命的终极价值的关注,抹杀生与死的界限,甚至如庄子认为生简直是一种累赘,死倒是一种解脱。生命的张力在于对生的执着,对死的肯定;当生不再可能时,便把生命的价值移植于死后,死后仍生。譬如,死猫不死。2008-10-26
文:洒洒广州市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中文0604蔡丹琦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师范大学海碰子文学社推荐我想我还是更愿意做一只猫。整晚不眠,从这个城市的这头攀爬到另一边缘,多好。那样的话,可以站得高高,在冰般的晚风中冷视城市的疲倦,我不怕冷,身上长满的是茸茸的毛。(一)钊很多人说我长得像猫。时间应该是大二,那天天很冷,我站在学校的某个角落舔着冰淇淋,凉凉的感觉直通胃部。身边突然幽灵般走过一男的,寒气逼得他直往外套里缩,猥琐的样子我看不惯。看不惯的时候,我习惯将眼睛挤成一条缝往两点钟的方向瞄去。萎缩的外套连带人居然因此而停住。然后,我就这样认识了一个人,他叫钊。当时他躲在外套里叽里呱啦就是一大堆,早忘得一干二净,唯一记清的,就是第一句。钊说:“你长得真像猫。”是吗?那就好了。如果这样的话,我就可以白天熟睡夜晚攀爬,躲开这城市的低俗。钊长得干净明朗,像冬天的阳光;话却异常地多,叽里呱啦让我心烦。可呆一起时,我可以猫似地活着,吮着他喂养的冰淇淋,一声不发地听着他的长篇大论,偶尔情绪发作,也可以暂时远离到他找不到的地方,然后又在他眼前出现。“梦里我的意中人是个绝色大美人,有一天她骑着坐骑来到我身边,然后我们幸福快乐地生活。”这次钊居然有了停顿,他扭转过头来看我,轻轻擦走来不及吮滴在手背的冰淇淋水,眼里是望不穿的期待,抑或,感伤。那是第一次钊在我眼前显露悲哀。如果说他是我身边唯一的人,只因我也好他也罢,仅把我当成一只读不懂人类言语的猫。我在钊生活的领域见到过他,知道他在其他人面前并非如此多话,懒得去猜想,也知道其实他的明媚底下有种类似于我的独孤,只是,他孤独得寂寞,而我孤独得自在。钊之前也有过一只猫,名贵的品种,但我不知道它的结局,钊没说,我没问。一直就这样一喧一静地相处,似乎都已是彼此生命孤独的习惯。两年后的一个夏天,我在火辣的水泥道上邂逅了旁边树荫底下笑眯眯的钊,还有依偎在他肩臂上的女孩儿。我径直走过,我想钊不会喜欢我在这时候遇到他。可是,他却在我路过时站起身来,我出于惯性地止步,停下来时,那女孩儿开口了,展颜有如春风,“你就是那长得很像猫的女孩儿吧?神似啊!真高兴认识你,钊时常提起你,他跟我说了很多你们之间的事情,我可真的羡慕~有空吗?一起去吃冰淇淋?我请客哈!”她跟钊一样,话真多。一个好比冬季的阳光,一个酷似春天的暖风,钊真的在幸福快乐地生活了。幸福快乐,离我太遥远。而我不断的孤独,也再与钊无牵连。我径直远离。火热的阳光烤得脑袋难受,突然想起吃冰淇淋的次数越发地少。该去买了,没了猫食的日子,猫怎么能过活。(二)朵米忘记那天是那天,总之,又是迟到导致逃课的一天。这次不只是梦,还有朵米。陌生的一男一女彼此咒骂着远离,华丽的房间玻璃碎片洒满一地。浑浊的眼眸,仓惶地逃离。咒骂声,玻璃破裂声,米朵的嘶喊声,这里那里四面八方地割断我的思维。亮光迸进来,我知道我梦魇了,沉重的手压在胸口,有如生命的重量在拷问人生,呼吸困难,大汗淋漓。有什么关系,梦魇而已,人生都不怕了,还怕这样一场熟悉的噩梦。拭去汗水,拉开被单,撩起蚊帐,我看到精美的窗纱外,蜷缩着一小猫。那是?!猛地凑近,打开窗户,可怜的小家伙,在冷风里瑟瑟地抖,碰触到我微颤的眼神时,娇声地发出了一丝“喵呜”。我捧起它,好瘦。一色雪白的身躯仅剩额头一朵褐色的花,绽放如同天际善变的流云。真的好像,虽然,我却可以立马否认,不是米朵,不是我抱着长大抱着做梦、却在家庭破碎那晚离我远去的米朵。米朵呵米朵,怕冷的小家伙能否孤单地走过这么多个无情的冬?可是,我还是收留了它。我想,就叫它朵米。反正那男女留下的够我富贵一生,匀出一小点给朵米也无不可,我给自己找足借口。自此,空荡孤独的别墅开始有了一丝一丝“喵呜”的声响,始终没有承认,可还是习惯了朵米这底气不足的叫喊,看书烦了发呆停了听不见这叫喊便止不住地着急。曾以为,我再不会信任,人也好猫也罢。但朵米明明在这里,在我的床边呼呼睡。(三)猫界上大学最大的发现,是用四年的时间去逃课,居然光阴也会稍纵即逝。毕业后日子依旧是无所事事的发呆,直到某天《米朵和朵米》发表在一本杂志上,我开始找到一点事情来分派无聊的岁月。记不清是第几本,但我的书还是发行了,照例指责的声音不少,照例也卖得很好。书中总也离不开猫,黑色白色,用评论家的话说,孤独得太低。但或许这样的低姿态很符合当代人的眼界,指端敲打出的文字总能谋来许多可有可无的钱。毕业后不久,胃痛便开始了,医生说它再受不起生寒的食物。为了平衡心理,我将买冰淇淋的钱投资在朵米高档次的伙食。那年开春的时候,我发现朵米竟然肥了起来,毛发茸茸的愈显胖墩,但底气不足的那丝“喵呜”依旧不改,这很符合我的审美观。周末照例是shopping,提款机前一查,不行了,我得想个办法,将这个数字减去一部分。巡视一周,蓝天白云,车水马龙,人的世界均匀得刚刚好。于是有了主意。朵米同我一齐出现在猫界时,我明显地感觉到她的颤抖。我知道银行里的钱不可能塑造出理想中的猫界,但我能做的就这么多。服务小姐无很多热忱,黑猫服、白猫耳,有一条上下左右摇摆的尾巴,服装师设计得不错,就是我不喜欢她们的眼影太浓太闪的色泽,吧里边柔和的灯光里居然还能眩得我头晕。忘了介绍,这是我减去数字换来的,猫界,一间酒吧。刻意地要求所有物品都具有猫的元素,包括心灵。我只是想,有一个角落可以停下来,让那些有猫的心灵在人的俗世里消停消停。或许刻意总不如随意,但我的钱,总得有个去处。猫界如我所料,来往并不火红。我并不常来,朵米也不喜欢。她更喜欢呆在房子的某个角落安静地睡着,等着我找到并把她叫醒,然后发出一丝“喵呜”。朵米似乎老了,我发现屋里脱落的发丝越发地多,我的、它的。(四)庄谐本以为我会一直孤独,像这座空荡的别墅,像愈发显老的朵米。那天下午本来没想去的。可是突然怀念起那杯酒,喝下去凉凉的像冰淇淋,实际却在暖着我脆弱的胃。那是吧里的招牌,还是我起的名字,猫食。没了冰淇淋,总得找到另外一些来替代,没了猫食的日子,我很难过活。去到的时候,居然发现猫界热闹了起来。我选了一个无人的角落,细细品着昂贵的猫食。想不明白,高消费、偏僻,怎么会这么兴旺?累的时候我伏下头,忘了是多久,一双手从背后往前紧扣住我的腰。我挣扎,但没用,是一双男人的手,强健有力。然后是他的头,靠过来停在肩上。一时没了主意,我看到手中的猫食,正举起来,后面的男人却抖了一下,猛地放手。“对不起!对不起!请相信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你是……”然后他抬头看到我。我不屑,将眼睛挤成一条缝往两点钟的方向瞄去。他停住话,直愣愣地呆着。这世界怪胎不少。不习惯被打扰,我径直走开。但居然还死缠,他拉住我的左臂,“请先别走!我确实不是故意的,你听我……”“没关系。可以走了吗?”以为开口了就可以走的了,但他却锁紧了眉,仔细回忆的样子,没有要松开手的样子。怪胎就是怪胎。“可以。但……”终于松开我的手,“你好。请问,你是不是文芽文小姐?”着实吃了一惊,能清晰喊出我名字的,这个世界怕是数不来几个。我懒得一个一个去回忆,只是等待着,直觉跟我说这个怪胎会忙着解释。果然如此。很简单,那怪胎就是我高薪聘请来照管猫界的庄谐,之前并没有照过面,只是通过一两次电话。出版社的人告诉说有这样一只鞋,还不错。看来真的不错。仅凭电话,就能把我从这昏黄的角落里“挖”出来,说出名字;将这样一个酒吧经营得热热闹闹。照理说,他算是我的爪牙,我算是他的支柱,首次见面,应该来点润滑性话题。但完全哽住,三十秒之前,我的爪牙还紧紧地贴住我的背,想到这里,背上凉凉的开始泛汗。之后的润滑性话题我记不住,除了那一句。我说得走了,他松了口气,嘴角有一点笑意。“现在我知道为什么了。为什么是‘猫界’,酿‘猫食’,猫这个猫那个。文小姐不只喜欢猫,长得就很像猫。”我抬头看他。三十出头的样子,到此刻已全无尴尬,反而现出一些坏坏的端倪。想直接走开的,但不合适,才开了口。“谢谢。走了。没事不用联系。”没吃晚饭就爬上了床,肚子虚虚的睡不着。一呼一吸,一吸一呼,腰的部位紧绷绷,手放上去,猛地弹开,脸火辣辣的不好受。一夜无眠,旁边朵米呼呼地睡着。别那么多地联系我。理由?我习惯了孤独。哈,真正的孤独不会因为我而失去。出版社的人说至少得有一部手机,保证非无可奈何不打扰。但庄谐没有这样的保证。也许出版社的原因,我的手机上开始有庄谐的信息。想想都是上司,能理解。渐渐频繁起来,我觉着出些旁的味儿。似乎我的直觉都挺准。那晚刚换上睡衣,松懒懒地坐在阳台吹风。真的更愿意做只猫,可以在这样的夜晚爬上屋顶,高高地俯视这所有。有门铃。太久没响,以至反应时间延长,想去开的时候已经停止。然后电话铃又响,接的时候听出是庄谐。“你在?开门,有重要的事情。”这个男人真不简单。如果说号码是出版社给的,那么地址呢?跟踪我?我找了保安,五分钟后如果还没回电话,就过来一趟。又搜了件外套裹住睡衣,打开门。庄谐靠着门外的走廊站着,我闻到酒味。“有事?”“是。”他走过来,拉起我的手就走。“庄先生,这是做什么?有事直接说。要我去哪里也可以,但至少让我锁好门,我的猫走丢了你能负责吗?”很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一直以为自己已经丧失这种能力,但并非如此。开心的是,我的话也还有作用。庄协停下,快速地走回关上门,但很快又拉走了我。没想要喊,多年前那对男女离去的时候,我曾竭力向旁人呼救,却仅喊光这一世的依赖。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但我知道始终逃不了,那就由着他吧。被拉着上车、下车,然后被拉着来到一个小区,进了他的家。他用力关上门,迅速转过身来,推我倒在沙发,尔后凑近,无秩序地亲吻我的脸。男人的嘴唇热辣,有很浓的酒味。我的视线开始模糊。即将流泪的时候,努力睁大眼,会看到世界由清晰到模糊,再到清晰的过程。突然记起,曾有一个男孩这样说过,说时他笑脸灿烂,有如冬日的阳光。男人的手开始剥我紧裹的大衣,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剧烈地颤抖。也许是颤抖得过分了,对方手的动作僵硬起来,最终停止。“为什么,不反抗?”没回答,我别过脸,身体猛烈颤抖,两滴泪于是顺着脸颊淌下。“对不起。我……”“没关系。可以走了吗?”这次是他没回答。沉默、沉默。终于他靠近,拉起我的手。彼此的手都失去力度,在彼此的心里颤抖。我不知道又会发生什么事,但我知道最糟糕的不过如此,那就由着他吧。他带着我,开始攀爬。从他房间的小天梯,到大厦的阁楼顶。挑好一个安全的角落,然后靠着坐下。攀爬的感觉真好。在这样的夜晚躲得高高的,真的好。我尝试忽略庄谐的存在,办不到。至少,那股浓郁的酒味难以摆脱。我以为会这样沉默过一晚,但没有。庄谐给我讲了她的故事。那个背影酷似我的女孩儿。(五)洒女孩儿叫洒,当然长得很美,展颜好比春风。庄谐说,有洒这样的女孩儿陪在身边,幸福快乐唾手可得。一个孤儿如他,幸福快乐?何从定义?他曾以为,有洒,此世已足。那时候还小。在我打工那家店所在的街上,洒在摆路边摊,卖的是花,偶尔有几只小猫。女孩儿美丽似花,娇弱似猫。无暇的笑靥为她招揽来兴隆的生意。累了倦了,很愿意在街上看到这样的笑颜,如沐春风。冬季的凛冽,不减街头洒笑颜的剔透。那天,下班了往回走,看到洒一个劲往路中央跑。第一感觉就是危险,于是跑上前阻止了她。突然出现一个我,她显然被吓到,开不了口。应该是想多看几眼我的,视线却仍往路中心扯去。我看清楚了,那里有一只小猫,在车来车往中惊慌失措。第一幕出演的不是英雄救美,而是打工仔救猫。我以为递过去时会有感激的笑脸,但洒接过猫是立马跑开,追上了前面一对男女。“等等!别看了,就是你们!既然买了,又怎能这么丢下?我的猫不卖给不负责的人。这是你们的钱!”洒将钱塞过去,男女面面相觑,尴尬遮掩不住方爆发的愤怒,于他们而言,猫只是爱情的润色品。女的终于跺着脚走开,男的欲罢不能,举起手中的钱,往洒脸上丢去。是我救了她。我将她藏到我身后,健硕的体格吓走了不吃眼前亏的男人。洒后来告诉我,能这样一直藏我身后就好了。那么,后来呢?我喜欢跟洒在一起。她会煲很好喝的汤,然后笑眯眯地看着我喝光。她是那样喜欢笑,生活的苦累在她的笑容下也别具滋味。她乐观,以至于我常常忽略掉她也是一个孤儿,相似的经历,我不知道一个娇弱的女孩儿,哪里来一次次迎难而上的勇气。有天,洒跑来店里找我,高兴地说她终于考上了,怀中抱着录取通知书。我反应不过来,洒,是什么时候开始准备报考大学的?她简单带过,是想随便考考,过了再给我一个惊喜。是这样?随便就考上。冰雪聪明坚定上进如她,会这样轻率?第一次察觉到距离,但我没说什么,只是恭喜和开心。洒是个毫不含糊的女孩儿。上了大学的她可以继续大方地跟我呆一起,一如既往地给我煲汤,擦辛苦滴下的汗。她无暇的笑脸依旧,我沉浸其中无法自拔,不愿意去想的,可终于那天到来。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在她上到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洒脸上化着淡淡的彩妆,妖媚不失纯净,洒真的美。她端给我汤,看我喝完。“看你喝汤,好幸福。”我笑,不管笑窝里的苦涩。我知道她很快要说什么,今天的洒没有笑容。“谐,有个男孩儿,他说他喜欢我……谐,我爱你。可是,我不能。”我说我明白。但洒打断了我,她说我不明白。洒第一次在我面前掉了泪,哭着说她自小就这样,用心去过好每天,一天天地笑过来。可是,上了大学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一个世界。它跟她以前所知道的是那么不同。那里有很多奇妙的东西,她好奇又开心,同时,更多的是悲哀。“谐,我不愿意,有朝一日,我的孩子也要跟我一样,打一出世就被那个世界排斥,还要大冬天的在街头卖花,迎着谁都是一副笑脸……”那之后,洒没再找过我。她认定如果选择的是我,将得不到更重要的幸福。最后一次见面,居然是我打工的店。洒满脸笑容,依着一男孩儿进来,怀中是一大束血红的玫瑰。路过僵直的我,她只是侧过脸,嘴角往上稍微提提。才两个月。“你,淡忘了吗?”“我也不知道。我想忘记的。我不想计较,但骗不了自己。拼命工作,往上爬。文芽,毫无背景,三十二就能到这个位置,我呕了多少心血、踩了多少人,你能想象吗?想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但也只有我才知道这是在泄恨,证明给她看。我恨她。但正因为这样,才证明,我真的在意她。”然后是一大块儿的停顿。彼时夜深得够沉,神经松松懒懒很适合这样的神侃。情节有点土,但庄谐讲得入情入致,我有些融化进去。我当不了安慰的好角色,许久的空白后,还是庄谐先开的口。“很晚了,女人熬不得夜。你在我这边睡吧。保证不怎样你。”(六)集合其实,庄谐应该看开的,毁了一段变质的爱情,换来事业的成功,我觉得很值得。他依旧频繁地联系我。我的孤独排斥不了他,手机电话QQ地址,两年之后,包括心灵。没山盟海誓,没情来爱去。庄谐说他分不清对我的感觉,我也没能分清。不过,这样倒好。朵米!找不到。我找不到朵米了。阳光透过窗帘射进我的眼睛,灼伤了里面的世界。疯狂地满屋子跑,朵米。朵米。可是,不见了。朵米从不会这样考验我的神经。回想过去,也没什么大不妥。昨晚,还在电脑前陪我完成了《猫城》的最后一章。仅只前些天,她会花很多很多时间去睡,但饮食也无异样。朵米毕竟很老了,走丢了吗?这样的城市,朵米孤独在外,能不害怕吗?我开始胡思乱想。不行,我需要一个人出主意。拿起手机,下意识的选择就是庄谐。通了,终于,有人接。“庄谐,朵米不见了。”“找庄谐?他这边有点事,接不了电话。”“是猫界?”“你知道猫界?”“猫界怎么了?我是文芽。”“文小姐!这,您快过来看看吧。庄谐跟一个顾客打起来了。”赶到的时候,庄谐跟那个顾客已被带到警察局。到警察局时,我的手脚居然抖了起来。我的直觉一向都很准的。朵米不见了,如果它要回来,我不会有这样难以调和的浮躁。但事情没那么可怕。警察问了几个问题,说是交点钱,就可以保出去。松了口气,只是手脚依旧颤抖。见到庄谐了,他的脸有青有紫,怒气仍不止。走吧,先回去。刚走出警察局,我看到了钊,那个冬阳般的大男孩。早出落成大男人,冬季的阳光多了一味不羁与沧桑。想想都很久了,居然还能一眼就认出彼此。那时,我还死劲儿地执着于冰淇淋,钊也乐意给我买最爱的口味,然后滔滔不绝地讲一大堆,间或还暂停替我拭去滴下的冰淇淋水。我由是以为事情真的不可怕。可我错了。钊,就是跟庄谐打架的顾客。一团混乱,钊跟庄谐?为的是?我想不管吧。反正回去了,一切皆不在我的范围内。但又错了。刚准备走,洒出现了。果然国色天香,忍不住猜想她的笑靥,该多美。洒的眼光在我身上停留了一阵,不久,却是刻意的。也是,我们真长得有几分相似。旧情人出现,旁边的庄谐用力地抖了一下。洒没理太多我们,走过去扶钊。“等等。你不该给我解释一下,到底是怎样的吗?”钊摆脱了洒的搀扶,问她。“有事情回去再说,不好吗?”洒泪眼盈盈,近似哀求。“我想现在知道。”这唱的是哪一出?世俗,我不屑。忍不住将眼睛挤成一条缝往两点钟的方向瞄去。“洒,是这个人,强暴了你,让你有了身孕,对吗?”钊指着庄谐。我转过去看庄谐,他眼睛瞪得老大,怒火就要燃出眼眶来,直逼向洒。“是这个人,让你觉得自己肮脏,不顾我的反对,坚持把孩子拿掉,不是吗?”钊压抑住的话升升降降,让人生畏。“这个人,我今天在酒吧里看到了,还忍不住打了他,但这个人,你说的这个混蛋,他说我被你骗了。是这样吗?”洒低头不语,愤怒或是别的什么使得她气喘吁吁,我看到她额头上渗出大滴的汗。美人总是惹人怜的,就算是我,对着此时的洒也有不忍之心,一向疼人细致的钊,何至于此?但这世俗,与我无关,我只想无声离开。转身才走了几步,我听到庄谐的声音:“孩子不是被他打掉,而是你故意拿掉的?!”接下去是清脆的“啪”一声,然后庄谐赶上来,拉了我的手就走。“庄谐,你这个混蛋!你以为这样就成功吗?妄想!文芽,我告诉你,他对你好,有居心的!”是洒愤怒的吼声,好不容易我听清楚内容。世俗,我不屑。但世俗这次,不允许我不屑。我回过头,洒捂着肿胀的左脸,两只血红的眼直盯着我,我怀疑,她在尝试用眼神袭击我。“不是这样的……”庄谐扶正我的肩,面对着我一脸愧容。“什么不是这样的,”洒跑过来,怒吼有如泼妇,“不是答应我的吗?才一个月,怎么又不是这样了?庄谐,怎么说,我的初夜给了你,怎么说,我还为你打过孩子。就那么不为我想了?不是说好,骗了这女人的钱,就一起远走高飞吗?”“洒!”钊无奈的声音细微,刺得我心烦。“文芽,是她勾引的我……”话还没说完,一巴掌贴上了庄谐的脸,原本已青紫,又新添加了红。“勾引?这个女人就这么重要,你舍得这样诋毁我?庄谐,我也算看明白你了。”洒打完,又转过来看我,眼眸的杀意有增无减。“洒?我认识你吗?”我心寒。“不,你不认识我,你怎么可能认识我。但我知道你!我们过的是相反的日子。你在天,我在地。你要什么都有,我要什么却都要像牛一样苦干个黑天暗地,你知道冻死饿死是什么概念吗?我却是在这样的担忧中长大;你知道……”“但是!洒,有钱的不只是我。”“对!很对!你做梦也想不到,暗算你的,居然会是你的亲姐姐。”洒停下来恐怖地笑着,“文芽,我恨你!更恨你妈,她凭着钱和权抢走了我爸,我妈病死的那刻他也不出现。像你,这样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又怎可能知道这样的恨是怎样折磨人?我嫉妒你,拼命地嫉妒。凭什么你能大小姐一般,我要去摆路边摊?凭什么你可以大方地姓文,而我连一个像样的名字也没有?!”爸、妈,好遥远的概念,都已反应不过来这组名词的功能。脑袋一片空白。突然记起我为什么要找庄谐,朵米,我的朵米不见了。我抬眼找到了庄谐,他走过来,揽我入怀。我的视线渐渐模糊,努力睁大眼,看到世界由清晰到模糊再到清晰的过程,大二那年,钊曾这样说过。我挣开庄谐的怀抱。“洒,愿意要的话,他们留下来的,我都给你。”“全给我?哄小孩?”洒突而展颜欢笑,真的美,有似春风。我突然记起,其实之前见过,那年夏天,洒依偎着钊说要请我吃冰淇淋。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西风悲画扇?(七)结局确切地说,我并不知道故事的结局。有些东西可有可无,我很轻易就选择放弃;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一不小心就丢失在回忆。所以,搬出别墅进驻另一个城市的我,孤独依旧,经常是写猫,偶尔日子停下来,就发呆着想象自己是自己故事中的某一只猫。只是,某天路过报亭时,不经意看到头版新闻。“富女文洒自杀身亡,家产无遗赠捐猫协”。洒,无婚无子,那笔曾让我心烦的钱填补不了她的孤独,终于在爱猫死后自杀身亡,并将家产全部赠与护猫协会。或许故事的后来,是以四个人的孤独告终。想走的时候,我看到洒的照片旁,附带着她爱猫的图片。一色雪白的身躯仅剩额头一朵褐色的花,绽放如同天际善变的流云。是,朵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