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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介绍

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个人作品列表

  • 大一的生活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08级曾剑明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师范大学海碰子文学社推荐轻轻落脚于华师,像雄鹰般踏上新的征程。精彩世界就此焕发缤纷色彩,美好的大学生活启航了。树叶悠闲地飘落,清风顺着脸颊柔柔地擦过。眼神的安定,微笑的灿烂,昭示着大一生活的自由与幸福。但自由不代表放任,若是大大咧咧地走过,留下的必定是悔恨的脚印;若是勤勤恳恳地耕耘,收获的将是金黄的稻谷。纯洁的心灵,似澄清的湖水,蓝蔚的天空,朗朗的明月;不沾附一点尘埃,不漂浮一丝乌云,不闪现一个黑影。大一的生活就像一张画纸,纯洁的心灵就是最好的画师。

    2009-02-06 作者:海碰子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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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迷望

    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中文系06级1班林宗衡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师范大学海碰子文学社推荐我可以用一个漫长的夜晚为你写一首简短的诗却不能用弹指的一瞬整理我凌乱不堪的思绪我是在阳台上无意看见了你拐进那条幽深的小径你偶然的回头一瞥恰如一束辐射线从此我的心摆脱不了朦胧的感觉下雨的夜行走在雨中撑着伞不敢喊你回首不是没有勇气是因为我对你陌生你的长发是一首下雨的长诗我将以雨的姿态敲遍你所有的窗棂将为你准备的信封打开我要放进我所有的赌注如果你烧毁我所有的承诺就让属于你的灵魂坠入夕阳的云中我将用一生在迷望晚霞下了班你如期入梦一生是多么的遥远生命的意义只在这一瞬呈现我耐心地等待一个童话变为现实你却小心逃离关于情感的东西我只好在每个夜晚用温柔来伤害自己看瘦了一个春天又一个春天没有一个充分的理由让我忘你不会牵强心中滑落的泪水泄露了我的悲伤沿寻那个梦你的幽深小径回去我忧郁的眼神永远梳理你不变的容颜

    2009-02-06 作者:海碰子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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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是一个懦怯的世界》中的“动”

    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中文系06级1班林宗衡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师范大学海碰子文学社推荐这是一个懦怯的世界:容不得恋爱,容不得恋爱!披散你的满头发,赤露你的一双脚;跟着我来,我的恋爱,抛弃这个世界殉我们的恋爱!我拉着你的手,爱,你跟着我走;听凭荆棘把我们的脚心刺透,听凭冰雹劈破我们的头,你跟着我走,我拉着你的手,逃出了牢笼,恢复我们的自由!跟着我来,我的恋爱!人间已经掉落在我们的后背,——看呀,这不是白茫茫的大海?白茫茫的大海,白茫茫的大海,无边的自由,我与你与恋爱!顺著我的指头看,那天边一小星的蓝——那是一座岛,岛上有青草,鲜花,美丽的走兽与飞鸟;快上这轻快的小艇,去到那理想的天庭——恋爱,欢欣,自由——辞别了人间,永远!此诗风格与徐诗风格不大相符,假若不是署名“徐志摩”,真想不到是徐志摩所写。这首诗算不得徐志摩的上乘之作,可能也算不得一首好诗,但它给我一种很深的感触:动。徐志摩曾在《自剖》一文中说:“我是个好动的人;每回我身体行动的时候,我的思想也仿佛就跟着跳荡。我做的诗,不论它们是怎样的‘无聊’,有不少是在行旅中想起的。我爱动,爱看动的事物,爱活泼的人,爱水,爱空中的飞鸟,爱车窗外掣过的田野山水。……是动,不论是什么性质,就是我的兴趣,我的灵感。是动就会催快我的呼吸,加添我的生命。”徐志摩这般话不难看出他对“动”的钟爱,是“动”催生了他的灵感,是“动”孕育了他的诗歌,而“动”也是他的诗风之一。但《这是一个懦怯的世界》不同于《雪花的快乐》的飘逸灵动,也不同于《赠日本女郎》柔和得令人心碎的柔动,它是一种激动。读着这首诗就像看到一直文质彬彬,举手投足之间都洋溢着绅士风度的徐志摩,突然有一天疯了似的,站在珠穆朗玛峰上拿着大声波对着人类对着天地高吼:“为了恋爱,冲啊!”如果把前者之动比作物体内部分子的微观之动,那么后者之动则是火山爆发的宏观之动。词语之动。在这首诗里,徐志摩用了许多动词,单从词汇角度看,整首诗已都充满了动感。第一段中,除了第一句,后六句都是以动词开头,“容不得”“披散”“赤露”“跟着”“抛弃”“殉”。如此连续不断地用动词,而且都置于句首,这种情况别说在徐志摩的诗中难见踪迹,就是在那些喜欢暴力语句的诗人作品中也少见得很。第二段中的动词并不比第一段少,而且令人感觉到有一股刺骨的寒风,有一种暴力的快感。像“刺透”“劈破”这些动词都有点血腥味儿,感觉诗人有点失态了。第三、第四段用词渐趋缓和,又回到原来的徐志摩了。这首诗的动词以及动词所表示的动作大都是感性的,即动作在一种感性的驱动与支配下完成的。它没有《断章》哲思般的动感,《断章》中仅有的三个动词:站、看、装饰,像三个支点,把整幅画面都支撑起来,让我们在耽于美感的观照之余,也揭示了事物的本质与普遍的真理;也没有《偶然》张力般的动感,《偶然》中的“投”“诧异”“欢喜”“相逢”“有”“记得”“忘掉”等动词造成了许多意象的二元对立,使意象之间充满了张力;而《这是一个懦怯的世界》只是一种感性之动。结构之动。新月派写的一些“豆腐块”一直以来都受到人们的诟病,这些“豆腐块”把一切都包扎得停停当当,结果太紧的地方透不过气来,而为了保持句子等长,太松处又要填词凑字,为了逢双押韵,又往往扭曲文法,颠倒词汇,终于沦入千篇一律的困境。当然,徐志摩也不乏失败的“豆腐块”。从整体的外观看,《这是一个懦怯的世界》还是比较整齐的,但比“豆腐块”好看多了,行数,行排列也有一些灵活变化,如前三段每段有七行,最后一段却有八行,第一段是第二句开始空一格,而后三段是第三句才开始空。看这首诗的排列形状,有种水的流动之感,这些文字仿佛被盛在瓶子里的水,但没装满,摇来晃去地左右摆动,而始终无法溢出。从一行诗的节奏来看,这首诗多以二字尺、三字尺为单位相交替应用,读之有波浪起伏状,虽失之单调难达高度的弹性,但还是可追古典诗的圆融简洁。徐志摩在《序》中说:“我想我们几个写诗的朋友多少都受到《死水》的作者的影响。我的笔本来是最不受羁勒的一匹野马,看到了一多的谨严的作品我方才憬悟到我自己的野性;但我素性的落拓始终不容我追随一多他们在诗的理论方面下过任何细密的功夫。”虽然这句话说得与事实不大相符,但至少可以说明徐志摩能从格律束缚中挣脱出来,能在不动中求动,不变中求变。诗的格律画地为牢,原是给庸才服从,给天才反抗的。格律要束缚,诗人要反抗,两个相反的力量便形成了张力,有了张力才有动的可能。场景之动。四段诗是四幅动感的画面,四幅画面浑然一体而又各自独立。第一段中,首先看到诗人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发疯似的重复狂叫“容不得恋爱,容不得恋爱”,然后看到一个痴情的女子披肩散发,迎着寒风,赤露着双脚,拼命地跟着诗人往这个世界对立的方向狂跑,世界似乎渐渐地被抛在身后,但其实他们的身前仍然还是这个世界,他们无论怎么跑都无法逃离这个牢笼。无边无际的天地间,无穷无尽的时间里,有两个渺小的人,甚至可以说是两个渺小得不能再渺小的点,在这没有尽头的时空中拼命地奔跑,这种巨大的反差让我触目惊心!第二段中,诗人拉着爱人的手,不知跑了多远,也不知跑了多久,荆棘堵住了他们的去路,但为了爱,他们竟然赤着双脚忍着锥心的痛闯了过去!地有荆棘,天有冰雹,仿佛天地都与他们为仇,但有何法呢?为了“逃出牢笼”恢复他们的自由,只能任凭冰雹暴劈!第一第二段的动感画面充满了悲剧的色彩,这悲壮的场面也只有诗人那颗诗心可以承受了。但可惜的是,诗人是用对第二人称说话的口吻写出来的,这大大削弱了场景的真实度与震撼力,如果换一种直接的场景叙述方式,或许更能让读者感到场景的真实存在,也就更具感染力了。诗人拉着爱人不断地跑,人间终于掉落在后背,前面就是白茫茫的大海,就是无边的自由。但白茫茫的大海就是自由吗?它至多只是一种理想,其实它还是人间。不管怎样,我们还是可以感受到了这白茫茫大海的动,只“白茫茫”三字已经足以把海的动感展示得淋漓尽致。第四段中,我们顺着诗人的指头移动的方向,看到了海中的一座长着青草,有着鲜花,鸟在飞兽在走的小岛。诗人迫不及待地想上这“轻快的小艇”,到达那“理想的天庭”,诗人是多么的兴奋呵,但当他们踏上小艇的那一刻起,不是人间的结束,而是人间的另一种开始。情感之动。诗人一开篇就来一次情感的爆发:“这是一个懦怯的世界!”这句情感爆发式的开篇奠定了第一第二段的感情基调。这种开篇法颇似闻一多在《发现》中一来就狂呼“我来了”,把感情酝酿、发展过程全部省略掉,先声夺人地把悲愤的情感聚焦于一点,爆发式地喷射在读者面前,充满灼人的美。新月派诗人一般主张“理性节制情感”的理论原则,一开篇就爆发情感直抒胸臆的现象是极少见的。尤其徐志摩,他众多诗篇中情感都经过层层铺叙,节制得很,像《我来扬子江边买一把莲蓬》,诗人以“莲蓬”作为楔子,情感表现层次分明,层层铺叙,转接自然,从剥莲想到远方的情人,从尝莲瓤想到昔日的温存,从尝莲心想到爱情痛苦的煎熬,情感起伏变化,渐趋强烈,很自然地过渡到最后一段的抒情。而在《这是一个懦怯的世界》中,情感之动却刚好相反,不是从弱到强,而是从强到弱。诗人不似往常,站在抒情对象前慢条斯理地抒情,而是先不顾一切地站在情感巅峰上狂喊,喊累了,喊够了,喊得心里平静了,再从巅峰上下来,然后坐在树阴下边喘气边看白茫茫的大海,眺望海中孤岛,凝眸于天上的云卷云舒。《毛诗大序》曰:“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抒情言志的过程,始于诉说而终于歌唱,更继以舞蹈,古人如何由诗而歌、由歌而舞,我们无缘目睹,我们只看到在《这是一个懦怯的世界》里,诗人徐志摩是如何由舞而歌,由歌而诗。一般诗人的艺术历程是静态的,无所谓时序;而优秀的诗人的艺术生命却是动态的,恒予人一种流动之感,飞越之势。同理,一篇优秀的诗篇也应该具备动态的美学价值,从言到象,从象到意,都能给人动的触动,动的审美。我不敢说《这是一个懦怯的世界》是一篇优秀的作品,但它从表到里的“动”至少让我的心“动”过,心动过才能共鸣,共鸣才能产生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2009-02-06 作者:海碰子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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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愿意做一只猫

    文:洒洒广州市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中文0604蔡丹琦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师范大学海碰子文学社推荐我想我还是更愿意做一只猫。整晚不眠,从这个城市的这头攀爬到另一边缘,多好。那样的话,可以站得高高,在冰般的晚风中冷视城市的疲倦,我不怕冷,身上长满的是茸茸的毛。(一)钊很多人说我长得像猫。时间应该是大二,那天天很冷,我站在学校的某个角落舔着冰淇淋,凉凉的感觉直通胃部。身边突然幽灵般走过一男的,寒气逼得他直往外套里缩,猥琐的样子我看不惯。看不惯的时候,我习惯将眼睛挤成一条缝往两点钟的方向瞄去。萎缩的外套连带人居然因此而停住。然后,我就这样认识了一个人,他叫钊。当时他躲在外套里叽里呱啦就是一大堆,早忘得一干二净,唯一记清的,就是第一句。钊说:“你长得真像猫。”是吗?那就好了。如果这样的话,我就可以白天熟睡夜晚攀爬,躲开这城市的低俗。钊长得干净明朗,像冬天的阳光;话却异常地多,叽里呱啦让我心烦。可呆一起时,我可以猫似地活着,吮着他喂养的冰淇淋,一声不发地听着他的长篇大论,偶尔情绪发作,也可以暂时远离到他找不到的地方,然后又在他眼前出现。“梦里我的意中人是个绝色大美人,有一天她骑着坐骑来到我身边,然后我们幸福快乐地生活。”这次钊居然有了停顿,他扭转过头来看我,轻轻擦走来不及吮滴在手背的冰淇淋水,眼里是望不穿的期待,抑或,感伤。那是第一次钊在我眼前显露悲哀。如果说他是我身边唯一的人,只因我也好他也罢,仅把我当成一只读不懂人类言语的猫。我在钊生活的领域见到过他,知道他在其他人面前并非如此多话,懒得去猜想,也知道其实他的明媚底下有种类似于我的独孤,只是,他孤独得寂寞,而我孤独得自在。钊之前也有过一只猫,名贵的品种,但我不知道它的结局,钊没说,我没问。一直就这样一喧一静地相处,似乎都已是彼此生命孤独的习惯。两年后的一个夏天,我在火辣的水泥道上邂逅了旁边树荫底下笑眯眯的钊,还有依偎在他肩臂上的女孩儿。我径直走过,我想钊不会喜欢我在这时候遇到他。可是,他却在我路过时站起身来,我出于惯性地止步,停下来时,那女孩儿开口了,展颜有如春风,“你就是那长得很像猫的女孩儿吧?神似啊!真高兴认识你,钊时常提起你,他跟我说了很多你们之间的事情,我可真的羡慕~有空吗?一起去吃冰淇淋?我请客哈!”她跟钊一样,话真多。一个好比冬季的阳光,一个酷似春天的暖风,钊真的在幸福快乐地生活了。幸福快乐,离我太遥远。而我不断的孤独,也再与钊无牵连。我径直远离。火热的阳光烤得脑袋难受,突然想起吃冰淇淋的次数越发地少。该去买了,没了猫食的日子,猫怎么能过活。(二)朵米忘记那天是那天,总之,又是迟到导致逃课的一天。这次不只是梦,还有朵米。陌生的一男一女彼此咒骂着远离,华丽的房间玻璃碎片洒满一地。浑浊的眼眸,仓惶地逃离。咒骂声,玻璃破裂声,米朵的嘶喊声,这里那里四面八方地割断我的思维。亮光迸进来,我知道我梦魇了,沉重的手压在胸口,有如生命的重量在拷问人生,呼吸困难,大汗淋漓。有什么关系,梦魇而已,人生都不怕了,还怕这样一场熟悉的噩梦。拭去汗水,拉开被单,撩起蚊帐,我看到精美的窗纱外,蜷缩着一小猫。那是?!猛地凑近,打开窗户,可怜的小家伙,在冷风里瑟瑟地抖,碰触到我微颤的眼神时,娇声地发出了一丝“喵呜”。我捧起它,好瘦。一色雪白的身躯仅剩额头一朵褐色的花,绽放如同天际善变的流云。真的好像,虽然,我却可以立马否认,不是米朵,不是我抱着长大抱着做梦、却在家庭破碎那晚离我远去的米朵。米朵呵米朵,怕冷的小家伙能否孤单地走过这么多个无情的冬?可是,我还是收留了它。我想,就叫它朵米。反正那男女留下的够我富贵一生,匀出一小点给朵米也无不可,我给自己找足借口。自此,空荡孤独的别墅开始有了一丝一丝“喵呜”的声响,始终没有承认,可还是习惯了朵米这底气不足的叫喊,看书烦了发呆停了听不见这叫喊便止不住地着急。曾以为,我再不会信任,人也好猫也罢。但朵米明明在这里,在我的床边呼呼睡。(三)猫界上大学最大的发现,是用四年的时间去逃课,居然光阴也会稍纵即逝。毕业后日子依旧是无所事事的发呆,直到某天《米朵和朵米》发表在一本杂志上,我开始找到一点事情来分派无聊的岁月。记不清是第几本,但我的书还是发行了,照例指责的声音不少,照例也卖得很好。书中总也离不开猫,黑色白色,用评论家的话说,孤独得太低。但或许这样的低姿态很符合当代人的眼界,指端敲打出的文字总能谋来许多可有可无的钱。毕业后不久,胃痛便开始了,医生说它再受不起生寒的食物。为了平衡心理,我将买冰淇淋的钱投资在朵米高档次的伙食。那年开春的时候,我发现朵米竟然肥了起来,毛发茸茸的愈显胖墩,但底气不足的那丝“喵呜”依旧不改,这很符合我的审美观。周末照例是shopping,提款机前一查,不行了,我得想个办法,将这个数字减去一部分。巡视一周,蓝天白云,车水马龙,人的世界均匀得刚刚好。于是有了主意。朵米同我一齐出现在猫界时,我明显地感觉到她的颤抖。我知道银行里的钱不可能塑造出理想中的猫界,但我能做的就这么多。服务小姐无很多热忱,黑猫服、白猫耳,有一条上下左右摇摆的尾巴,服装师设计得不错,就是我不喜欢她们的眼影太浓太闪的色泽,吧里边柔和的灯光里居然还能眩得我头晕。忘了介绍,这是我减去数字换来的,猫界,一间酒吧。刻意地要求所有物品都具有猫的元素,包括心灵。我只是想,有一个角落可以停下来,让那些有猫的心灵在人的俗世里消停消停。或许刻意总不如随意,但我的钱,总得有个去处。猫界如我所料,来往并不火红。我并不常来,朵米也不喜欢。她更喜欢呆在房子的某个角落安静地睡着,等着我找到并把她叫醒,然后发出一丝“喵呜”。朵米似乎老了,我发现屋里脱落的发丝越发地多,我的、它的。(四)庄谐本以为我会一直孤独,像这座空荡的别墅,像愈发显老的朵米。那天下午本来没想去的。可是突然怀念起那杯酒,喝下去凉凉的像冰淇淋,实际却在暖着我脆弱的胃。那是吧里的招牌,还是我起的名字,猫食。没了冰淇淋,总得找到另外一些来替代,没了猫食的日子,我很难过活。去到的时候,居然发现猫界热闹了起来。我选了一个无人的角落,细细品着昂贵的猫食。想不明白,高消费、偏僻,怎么会这么兴旺?累的时候我伏下头,忘了是多久,一双手从背后往前紧扣住我的腰。我挣扎,但没用,是一双男人的手,强健有力。然后是他的头,靠过来停在肩上。一时没了主意,我看到手中的猫食,正举起来,后面的男人却抖了一下,猛地放手。“对不起!对不起!请相信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你是……”然后他抬头看到我。我不屑,将眼睛挤成一条缝往两点钟的方向瞄去。他停住话,直愣愣地呆着。这世界怪胎不少。不习惯被打扰,我径直走开。但居然还死缠,他拉住我的左臂,“请先别走!我确实不是故意的,你听我……”“没关系。可以走了吗?”以为开口了就可以走的了,但他却锁紧了眉,仔细回忆的样子,没有要松开手的样子。怪胎就是怪胎。“可以。但……”终于松开我的手,“你好。请问,你是不是文芽文小姐?”着实吃了一惊,能清晰喊出我名字的,这个世界怕是数不来几个。我懒得一个一个去回忆,只是等待着,直觉跟我说这个怪胎会忙着解释。果然如此。很简单,那怪胎就是我高薪聘请来照管猫界的庄谐,之前并没有照过面,只是通过一两次电话。出版社的人告诉说有这样一只鞋,还不错。看来真的不错。仅凭电话,就能把我从这昏黄的角落里“挖”出来,说出名字;将这样一个酒吧经营得热热闹闹。照理说,他算是我的爪牙,我算是他的支柱,首次见面,应该来点润滑性话题。但完全哽住,三十秒之前,我的爪牙还紧紧地贴住我的背,想到这里,背上凉凉的开始泛汗。之后的润滑性话题我记不住,除了那一句。我说得走了,他松了口气,嘴角有一点笑意。“现在我知道为什么了。为什么是‘猫界’,酿‘猫食’,猫这个猫那个。文小姐不只喜欢猫,长得就很像猫。”我抬头看他。三十出头的样子,到此刻已全无尴尬,反而现出一些坏坏的端倪。想直接走开的,但不合适,才开了口。“谢谢。走了。没事不用联系。”没吃晚饭就爬上了床,肚子虚虚的睡不着。一呼一吸,一吸一呼,腰的部位紧绷绷,手放上去,猛地弹开,脸火辣辣的不好受。一夜无眠,旁边朵米呼呼地睡着。别那么多地联系我。理由?我习惯了孤独。哈,真正的孤独不会因为我而失去。出版社的人说至少得有一部手机,保证非无可奈何不打扰。但庄谐没有这样的保证。也许出版社的原因,我的手机上开始有庄谐的信息。想想都是上司,能理解。渐渐频繁起来,我觉着出些旁的味儿。似乎我的直觉都挺准。那晚刚换上睡衣,松懒懒地坐在阳台吹风。真的更愿意做只猫,可以在这样的夜晚爬上屋顶,高高地俯视这所有。有门铃。太久没响,以至反应时间延长,想去开的时候已经停止。然后电话铃又响,接的时候听出是庄谐。“你在?开门,有重要的事情。”这个男人真不简单。如果说号码是出版社给的,那么地址呢?跟踪我?我找了保安,五分钟后如果还没回电话,就过来一趟。又搜了件外套裹住睡衣,打开门。庄谐靠着门外的走廊站着,我闻到酒味。“有事?”“是。”他走过来,拉起我的手就走。“庄先生,这是做什么?有事直接说。要我去哪里也可以,但至少让我锁好门,我的猫走丢了你能负责吗?”很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一直以为自己已经丧失这种能力,但并非如此。开心的是,我的话也还有作用。庄协停下,快速地走回关上门,但很快又拉走了我。没想要喊,多年前那对男女离去的时候,我曾竭力向旁人呼救,却仅喊光这一世的依赖。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但我知道始终逃不了,那就由着他吧。被拉着上车、下车,然后被拉着来到一个小区,进了他的家。他用力关上门,迅速转过身来,推我倒在沙发,尔后凑近,无秩序地亲吻我的脸。男人的嘴唇热辣,有很浓的酒味。我的视线开始模糊。即将流泪的时候,努力睁大眼,会看到世界由清晰到模糊,再到清晰的过程。突然记起,曾有一个男孩这样说过,说时他笑脸灿烂,有如冬日的阳光。男人的手开始剥我紧裹的大衣,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剧烈地颤抖。也许是颤抖得过分了,对方手的动作僵硬起来,最终停止。“为什么,不反抗?”没回答,我别过脸,身体猛烈颤抖,两滴泪于是顺着脸颊淌下。“对不起。我……”“没关系。可以走了吗?”这次是他没回答。沉默、沉默。终于他靠近,拉起我的手。彼此的手都失去力度,在彼此的心里颤抖。我不知道又会发生什么事,但我知道最糟糕的不过如此,那就由着他吧。他带着我,开始攀爬。从他房间的小天梯,到大厦的阁楼顶。挑好一个安全的角落,然后靠着坐下。攀爬的感觉真好。在这样的夜晚躲得高高的,真的好。我尝试忽略庄谐的存在,办不到。至少,那股浓郁的酒味难以摆脱。我以为会这样沉默过一晚,但没有。庄谐给我讲了她的故事。那个背影酷似我的女孩儿。(五)洒女孩儿叫洒,当然长得很美,展颜好比春风。庄谐说,有洒这样的女孩儿陪在身边,幸福快乐唾手可得。一个孤儿如他,幸福快乐?何从定义?他曾以为,有洒,此世已足。那时候还小。在我打工那家店所在的街上,洒在摆路边摊,卖的是花,偶尔有几只小猫。女孩儿美丽似花,娇弱似猫。无暇的笑靥为她招揽来兴隆的生意。累了倦了,很愿意在街上看到这样的笑颜,如沐春风。冬季的凛冽,不减街头洒笑颜的剔透。那天,下班了往回走,看到洒一个劲往路中央跑。第一感觉就是危险,于是跑上前阻止了她。突然出现一个我,她显然被吓到,开不了口。应该是想多看几眼我的,视线却仍往路中心扯去。我看清楚了,那里有一只小猫,在车来车往中惊慌失措。第一幕出演的不是英雄救美,而是打工仔救猫。我以为递过去时会有感激的笑脸,但洒接过猫是立马跑开,追上了前面一对男女。“等等!别看了,就是你们!既然买了,又怎能这么丢下?我的猫不卖给不负责的人。这是你们的钱!”洒将钱塞过去,男女面面相觑,尴尬遮掩不住方爆发的愤怒,于他们而言,猫只是爱情的润色品。女的终于跺着脚走开,男的欲罢不能,举起手中的钱,往洒脸上丢去。是我救了她。我将她藏到我身后,健硕的体格吓走了不吃眼前亏的男人。洒后来告诉我,能这样一直藏我身后就好了。那么,后来呢?我喜欢跟洒在一起。她会煲很好喝的汤,然后笑眯眯地看着我喝光。她是那样喜欢笑,生活的苦累在她的笑容下也别具滋味。她乐观,以至于我常常忽略掉她也是一个孤儿,相似的经历,我不知道一个娇弱的女孩儿,哪里来一次次迎难而上的勇气。有天,洒跑来店里找我,高兴地说她终于考上了,怀中抱着录取通知书。我反应不过来,洒,是什么时候开始准备报考大学的?她简单带过,是想随便考考,过了再给我一个惊喜。是这样?随便就考上。冰雪聪明坚定上进如她,会这样轻率?第一次察觉到距离,但我没说什么,只是恭喜和开心。洒是个毫不含糊的女孩儿。上了大学的她可以继续大方地跟我呆一起,一如既往地给我煲汤,擦辛苦滴下的汗。她无暇的笑脸依旧,我沉浸其中无法自拔,不愿意去想的,可终于那天到来。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在她上到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洒脸上化着淡淡的彩妆,妖媚不失纯净,洒真的美。她端给我汤,看我喝完。“看你喝汤,好幸福。”我笑,不管笑窝里的苦涩。我知道她很快要说什么,今天的洒没有笑容。“谐,有个男孩儿,他说他喜欢我……谐,我爱你。可是,我不能。”我说我明白。但洒打断了我,她说我不明白。洒第一次在我面前掉了泪,哭着说她自小就这样,用心去过好每天,一天天地笑过来。可是,上了大学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一个世界。它跟她以前所知道的是那么不同。那里有很多奇妙的东西,她好奇又开心,同时,更多的是悲哀。“谐,我不愿意,有朝一日,我的孩子也要跟我一样,打一出世就被那个世界排斥,还要大冬天的在街头卖花,迎着谁都是一副笑脸……”那之后,洒没再找过我。她认定如果选择的是我,将得不到更重要的幸福。最后一次见面,居然是我打工的店。洒满脸笑容,依着一男孩儿进来,怀中是一大束血红的玫瑰。路过僵直的我,她只是侧过脸,嘴角往上稍微提提。才两个月。“你,淡忘了吗?”“我也不知道。我想忘记的。我不想计较,但骗不了自己。拼命工作,往上爬。文芽,毫无背景,三十二就能到这个位置,我呕了多少心血、踩了多少人,你能想象吗?想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但也只有我才知道这是在泄恨,证明给她看。我恨她。但正因为这样,才证明,我真的在意她。”然后是一大块儿的停顿。彼时夜深得够沉,神经松松懒懒很适合这样的神侃。情节有点土,但庄谐讲得入情入致,我有些融化进去。我当不了安慰的好角色,许久的空白后,还是庄谐先开的口。“很晚了,女人熬不得夜。你在我这边睡吧。保证不怎样你。”(六)集合其实,庄谐应该看开的,毁了一段变质的爱情,换来事业的成功,我觉得很值得。他依旧频繁地联系我。我的孤独排斥不了他,手机电话QQ地址,两年之后,包括心灵。没山盟海誓,没情来爱去。庄谐说他分不清对我的感觉,我也没能分清。不过,这样倒好。朵米!找不到。我找不到朵米了。阳光透过窗帘射进我的眼睛,灼伤了里面的世界。疯狂地满屋子跑,朵米。朵米。可是,不见了。朵米从不会这样考验我的神经。回想过去,也没什么大不妥。昨晚,还在电脑前陪我完成了《猫城》的最后一章。仅只前些天,她会花很多很多时间去睡,但饮食也无异样。朵米毕竟很老了,走丢了吗?这样的城市,朵米孤独在外,能不害怕吗?我开始胡思乱想。不行,我需要一个人出主意。拿起手机,下意识的选择就是庄谐。通了,终于,有人接。“庄谐,朵米不见了。”“找庄谐?他这边有点事,接不了电话。”“是猫界?”“你知道猫界?”“猫界怎么了?我是文芽。”“文小姐!这,您快过来看看吧。庄谐跟一个顾客打起来了。”赶到的时候,庄谐跟那个顾客已被带到警察局。到警察局时,我的手脚居然抖了起来。我的直觉一向都很准的。朵米不见了,如果它要回来,我不会有这样难以调和的浮躁。但事情没那么可怕。警察问了几个问题,说是交点钱,就可以保出去。松了口气,只是手脚依旧颤抖。见到庄谐了,他的脸有青有紫,怒气仍不止。走吧,先回去。刚走出警察局,我看到了钊,那个冬阳般的大男孩。早出落成大男人,冬季的阳光多了一味不羁与沧桑。想想都很久了,居然还能一眼就认出彼此。那时,我还死劲儿地执着于冰淇淋,钊也乐意给我买最爱的口味,然后滔滔不绝地讲一大堆,间或还暂停替我拭去滴下的冰淇淋水。我由是以为事情真的不可怕。可我错了。钊,就是跟庄谐打架的顾客。一团混乱,钊跟庄谐?为的是?我想不管吧。反正回去了,一切皆不在我的范围内。但又错了。刚准备走,洒出现了。果然国色天香,忍不住猜想她的笑靥,该多美。洒的眼光在我身上停留了一阵,不久,却是刻意的。也是,我们真长得有几分相似。旧情人出现,旁边的庄谐用力地抖了一下。洒没理太多我们,走过去扶钊。“等等。你不该给我解释一下,到底是怎样的吗?”钊摆脱了洒的搀扶,问她。“有事情回去再说,不好吗?”洒泪眼盈盈,近似哀求。“我想现在知道。”这唱的是哪一出?世俗,我不屑。忍不住将眼睛挤成一条缝往两点钟的方向瞄去。“洒,是这个人,强暴了你,让你有了身孕,对吗?”钊指着庄谐。我转过去看庄谐,他眼睛瞪得老大,怒火就要燃出眼眶来,直逼向洒。“是这个人,让你觉得自己肮脏,不顾我的反对,坚持把孩子拿掉,不是吗?”钊压抑住的话升升降降,让人生畏。“这个人,我今天在酒吧里看到了,还忍不住打了他,但这个人,你说的这个混蛋,他说我被你骗了。是这样吗?”洒低头不语,愤怒或是别的什么使得她气喘吁吁,我看到她额头上渗出大滴的汗。美人总是惹人怜的,就算是我,对着此时的洒也有不忍之心,一向疼人细致的钊,何至于此?但这世俗,与我无关,我只想无声离开。转身才走了几步,我听到庄谐的声音:“孩子不是被他打掉,而是你故意拿掉的?!”接下去是清脆的“啪”一声,然后庄谐赶上来,拉了我的手就走。“庄谐,你这个混蛋!你以为这样就成功吗?妄想!文芽,我告诉你,他对你好,有居心的!”是洒愤怒的吼声,好不容易我听清楚内容。世俗,我不屑。但世俗这次,不允许我不屑。我回过头,洒捂着肿胀的左脸,两只血红的眼直盯着我,我怀疑,她在尝试用眼神袭击我。“不是这样的……”庄谐扶正我的肩,面对着我一脸愧容。“什么不是这样的,”洒跑过来,怒吼有如泼妇,“不是答应我的吗?才一个月,怎么又不是这样了?庄谐,怎么说,我的初夜给了你,怎么说,我还为你打过孩子。就那么不为我想了?不是说好,骗了这女人的钱,就一起远走高飞吗?”“洒!”钊无奈的声音细微,刺得我心烦。“文芽,是她勾引的我……”话还没说完,一巴掌贴上了庄谐的脸,原本已青紫,又新添加了红。“勾引?这个女人就这么重要,你舍得这样诋毁我?庄谐,我也算看明白你了。”洒打完,又转过来看我,眼眸的杀意有增无减。“洒?我认识你吗?”我心寒。“不,你不认识我,你怎么可能认识我。但我知道你!我们过的是相反的日子。你在天,我在地。你要什么都有,我要什么却都要像牛一样苦干个黑天暗地,你知道冻死饿死是什么概念吗?我却是在这样的担忧中长大;你知道……”“但是!洒,有钱的不只是我。”“对!很对!你做梦也想不到,暗算你的,居然会是你的亲姐姐。”洒停下来恐怖地笑着,“文芽,我恨你!更恨你妈,她凭着钱和权抢走了我爸,我妈病死的那刻他也不出现。像你,这样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又怎可能知道这样的恨是怎样折磨人?我嫉妒你,拼命地嫉妒。凭什么你能大小姐一般,我要去摆路边摊?凭什么你可以大方地姓文,而我连一个像样的名字也没有?!”爸、妈,好遥远的概念,都已反应不过来这组名词的功能。脑袋一片空白。突然记起我为什么要找庄谐,朵米,我的朵米不见了。我抬眼找到了庄谐,他走过来,揽我入怀。我的视线渐渐模糊,努力睁大眼,看到世界由清晰到模糊再到清晰的过程,大二那年,钊曾这样说过。我挣开庄谐的怀抱。“洒,愿意要的话,他们留下来的,我都给你。”“全给我?哄小孩?”洒突而展颜欢笑,真的美,有似春风。我突然记起,其实之前见过,那年夏天,洒依偎着钊说要请我吃冰淇淋。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西风悲画扇?(七)结局确切地说,我并不知道故事的结局。有些东西可有可无,我很轻易就选择放弃;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一不小心就丢失在回忆。所以,搬出别墅进驻另一个城市的我,孤独依旧,经常是写猫,偶尔日子停下来,就发呆着想象自己是自己故事中的某一只猫。只是,某天路过报亭时,不经意看到头版新闻。“富女文洒自杀身亡,家产无遗赠捐猫协”。洒,无婚无子,那笔曾让我心烦的钱填补不了她的孤独,终于在爱猫死后自杀身亡,并将家产全部赠与护猫协会。或许故事的后来,是以四个人的孤独告终。想走的时候,我看到洒的照片旁,附带着她爱猫的图片。一色雪白的身躯仅剩额头一朵褐色的花,绽放如同天际善变的流云。是,朵米。

    2009-02-06 作者:海碰子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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