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在不停地下,而我们却走在山间的小路上。提着雨伞,担着一摞摞的东西,算是很沉重的负担。我不禁地埋怨,为什么这么大的雨还来拜山?还要带上那么多的鞭炮,纸钱,香烛之类的,更可恨的是还要走上很长很长的一段上路。其实何必那么守旧呢?一切不过是个形式罢了。可我还是不得不走。山路是那样的泥泞,每走一步都是惊险万分,我们都是提着大包小包的,更何况父亲身上还肩负两箩的东西,手里还要提着伞,那是一摇一晃地踏上去的呀,我的心也是在一晃一晃地荡漾着。行路难呀,更何况这雨一点也不给面子。回想小时候,我是多么喜欢拜山呀,总是觉得家乡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有朋友,有兄弟,更有亲戚的关怀。那时候,连堂兄堂妹都是一起上山的,十几人的场面真够热闹,更是欢乐。我们不仅把财富带给了祖先,更把团团圆圆的欢乐带给了他们。可是现在,我是一边走,一边地垂头。如今只有5个人上山了,怕苦受累地都不敢来了。这几年,拜山是如此地寂寞,令人孤独。有些人为了钱财不断地奔波,有些人为了安逸一直在退缩,这一切都好像静了下来,而且静得可怕。总算体会都物是人非的感觉了,而这比不是我所盼望的。可是父亲还是可以一如既往的,尽管雨很大,所以我愿意跟随着他的脚步。一直走着到半山腰,天空已经格外的黑沉,一阵阵狂风刮来,我们不得不了。是的,一场更大的暴风雨即将来临。那是多大的雨呀,只恨自己没有带更大的伞过来。我们围在一起,用伞互相遮蔽着,可还是被打的一片通湿,雷声也是哄哄作响,我是如此的彷徨。眼前只是一片迷蒙,我们动都动不得,也不知道要下到什么时候呢?即使是这样的状况,父亲和表哥还是能够谈笑风生,眼前的大雨似乎根本就不算是什么。是呀,暴风雨后就会是一片晴天了,这是祖先对我们的考验呀,我们岂能退缩。难道不是吗?暴风雨就像一个筛子,把那些胆小怕事的人都筛了出去。我不能有任何退缩的念头呀,尽管步步为艰。我们几乎是蹲了半个小时,雨才小了,于是又扬伞启程。一片片雾气把山与天都连在了一起,我仿佛间觉得自己进入了仙境,是呀,这一切是多美呀。有清泉敲打着石头的声音,有清新靓丽的大树,更有城市里没有的清新空气,脚下还有一片泥土的芳香,掺和着树叶与花的灵气。我们走着,观赏着,畅聊着。我忽然觉得城市里的一切都不再适合我了,真希望能像陶渊明一样归隐山林,与山与水与万物同乐。我们平时熙熙攘攘地追逐着,又怎么能抵得上这一刻的宁静呢?天明了,我们也到了,此时的我又是怀着多么的敬畏的心情呀。祖先是有灵的,山也是有灵的,不知不觉我们便会在它们的考验下有所收获。我们的炮声响的格外洪亮,也只有我们的声音了。每一次拜山都是一番体验,都有一种与众不同的心情。我希冀着,尽管马上又要离开故乡了.......
还不懂事的时候,玩就是我的天性。乡村的每一处景致都是格外吸引着我,无论是天上飞的,地下爬的,我都十分感兴趣。而那时亲情仿若是玩的工具。爷爷在世的时候,常常被我叫着玩。爷爷是慈祥的,常挂着一弯月钩在嘴上,却是不见牙齿。被岁月的无情刮花了老人的脸孔,那样的沧桑,但是爷爷依然微笑着,无论对谁,对任何事,都是如此。没长大就是长大,童稚的我随时随地都拖着爷爷的后腿,拉去这,拉去那,不时停地折磨着步履蹒跚的老人。爱生气就生气,爱开心就开心,完全把爷爷的感受抛到一边去,那是也确实是太幼稚了吧。我要求爷爷做风筝,爷爷当即做了;我叫爷爷捉蟋蟀,爷爷也答应了;我叫爷爷背着玩,爷爷还是答应了。却不知爷爷弯弯欲碎的身躯顶着多大的压力。啊,有一天,下着倾盘大雨,如豆子般打在瓦屋上,奏起了一曲曲极富旋律而又幽幽的调子。我乐了,又是跳又是蹦,下雨的乐趣竟然还会让我如此痴迷,真是不可想象。而遭殃的是爷爷。爷爷像是在闭目神思着,我打破了爷爷的闲静。我嚷着,像烦人的苍蝇不停的转,我拖着爷爷要出去玩。爷爷很是困惑,看了看天,笑着说:“这雨太大了,打湿你就不好了。”我却认为越大越好玩,硬拖着爷爷走。无奈之下,爷爷便提着伞准备启程了。雨还是那么大,却有一位老人,背上带着一个欢呼的小孩,提着伞,在雨中,一摇一摆地前行着,朦胧中,仿佛在弹若才雨林中艰守着,一旁的树摇晃着,弯着身躯,唱着悲伤的歌儿。我却乐极了,一会儿叫爷爷到这,一会儿去那。拖着疲惫的身躯,爷爷却依然微笑着。而我却在催促着。好像是骑着马,竟不知爷爷一把岁数了,骨头已没有韧劲了。雨呀,滴着,哗叫着,打在耶耶耶苍老的脸上,然后犹如一滴滴泪水流畅而下。不知道多长时间了,回到了家里,我的兴致似乎还未用尽,爷爷弯着腰,还没来得及把我放下,我就从背上一跃而下,乐滋滋玩去了。爷爷还是玩笑着,但那老腰似乎弯不过来了,爷爷时不时用手捶打着。呀,爷爷的鞋底满是淤泥,印着一个个深层的脚印。爷爷的衣裳,已湿透的半边,莫不是雨中把伞倾到一边!瞧我的衣服还是干得离谱呢。不知什么时候,爷爷不在了。我仿佛缺少了什么,心里很空虚,很彷徨。每次下起雨来,看着朦胧的人影,仿佛看到了一位老人、一个小孩、一把伞,刹那间我的眼睛也便朦胧了……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样的一本诗集,短短的几句话,却把生活与人生练成了一线。尽管没有华丽的词藻,它却成了一首首人人称颂的诗歌。《飞鸟集》是我见过最大胆而有新意的诗集,就像天空中的飞鸟一样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短小而精悍,朴素而实在,与其看作一本诗集,不如说是泰戈尔的内心世界。他是那样地热爱生活,在情感,意志,智慧的诗歌一般的语言中,我能看到生活的影子。我喜欢他的诗,它是生活的,而又高于了生活。“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是那样的自然,原来生死也可以如此潇洒,所谓生的痛苦,死的恐惧在这一瞬间也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黑夜呀,我感觉得到你的美了,你的美如一个可爱的妇人,当她把灯灭了的时候”,原来黑暗也能像爱情一样来的甜蜜。有些人总是想着功成名就而惧怕死亡,总是想要得到长生不老药,却不知道死也是一种静美。有些人总是害怕失败,当厄运来临的时候,他们便不知所措,最终的结果还是走向了死亡,而这种死亡,不能说是静美,而是一种恐惧。泰戈尔以花叶譬喻,阐述了生与死之道,这便是诗一般的魅力,这样的自然之美,生活之美,令人如此神往。我喜欢他它的词,它是心灵的告慰,精神的抚摸,灵魂的洗涤。“世界以它的痛苦同我接吻,而要求歌声做报酬”。本是痛苦的遭遇,却成了温馨的接吻。纵使精神受挫,也能一崛而起。常常,我们都把痛苦看作是恶魔,是死神,只能以哭泣面对。泰戈尔却积极地面对了它,确实,哭也是要面对,笑也是要面对,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一路笑下去呢?我感觉得到泰戈尔内心的强大,纵使生活再多苦难,也能微笑面对。我深深地体会到一种力量——精神的力量,在痛苦面前,我能想到这样的一句话,那是多么开心的一件事呢。我喜欢他的诗词,有的人,善于堆砌华丽的辞藻,营造虚幻飘渺的意境,内容却空洞苍白,无病呻吟;有的人,善于长篇大论,洋洋洒洒数千字,读起来却晦涩枯燥,毫无文字之美感。我情愿追随着泰戈尔的心灵,去发现了生活之美,自然之美,不美之美。生活如此多姿,让人无不向往。有时候也应该在无所束缚的情况下潇潇洒洒地挥动着自己的笔墨,就像鸟儿一样自由,这不也是一种生活的享受? 走进自然,融于自然,一花一草一木,不都是生命的真谛吗?难道在电脑屏幕前,我们就能体验百态生活了吗?难道在小小一个课室里,我们就能看清人情世故了吗?我情愿做一只飞鸟,尽管天空不留下我的痕迹,我无悔,因为我已飞过。
那一年,星苹果还没有停业。那一年,你还在我身边。那一年,流行一首歌叫《亲爱的那不是爱情》。我打电话给你:“我找到寒假工了。”“真的吗?在哪儿?工资怎么样?累不累的呀?”电话那头,你显得很激动,这让我打心里觉得舒服。我用彩色笔在墙纸上画了一只猫,还有一只老鼠。你也爱听猫和老鼠的故事。可是你知道为什么猫总是逮不着老鼠吗?不是老鼠机灵,也不是猫太笨。只因为猫喜欢这样的游戏,喜欢一直这么逗着老鼠玩儿。 我开始进入星苹果当服务员。那是08年的最后一个月,你还留在学校补习。打工的日子很艰辛,却也不无聊。老板娘是个温柔感性的女子,她喜欢用那酥软人心的声音唤我“阿思”。没有客人的时候,她就会走过来陪我嗑叨。老板娘给我讲她的初恋情人,讲她在课堂上偷偷写情书的经历。我很喜欢她那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有时也会想,如果我是男生,我一定要把她娶回家。温柔漂亮的女生总是很讨人爱的,对吧?你有时下自修了也会来店里,但那个时候我通常都很忙。你只好点上一杯奶茶,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玩手机。我曾经责怪你浪费资源,一个人霸占那么大一张餐桌,让别的客人都没地儿用餐了。你却理直气壮地反驳我:“我这是在为你们清理门户。瞧瞧这都成什么样了?好好的学生娃,不认真读书,还敢跑到餐厅里来约会。”你说这话时,我特别想笑:“你这书呆子,顽固不化的臭金牛,别人拍拖竟也碍着你了。”你没再争辩,只是摸着那杯已经冻掉了的奶茶问我:“你冷不冷?” 我的工作到凌晨一点才结束,而你总是坚持要等我下了班才肯离开。那段时间我很着急,怕你睡眠不足影响第二天上课,于是我再三强调,非休息日不许你来找我。可是你很执拗,几乎每隔两天都会过来,而且还要送我回到宿舍才罢休。偶尔生意不好,老板也会提前让我下班。然后我就站在店门口给你打电话。那时候大街上很热闹,虽然正值寒冬,可总会有许许多多的女孩子穿着各种短裙、丝袜从我身边走过。我从来都不去羡慕她们,因为你说过你更喜欢穿运动装的女生。但是在看到她们与恋人手牵手,甜蜜得好似掉进糖罐里时,我心里还是会有一丝丝嫉妒。我用左手拍打右手,再用右手使劲拍左手,那是你教我的方法,你说那样子身体会暖和许多。我试了好几回,却没有发现你所说的结论。风有些大,我身体在颤抖。老板娘要我到店里面去等你,我不答应。我双眼紧盯着街头的那个路口,你21点45分下课,基本上,22点整你的身影便会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一直好奇你是怎么做到用15分钟从咱们学校骑车来到星苹果的,这个答案, 至今你都没有给我。你说红豆街是你最喜欢的商业区,所以每次我都会安安静静跟着你在街上闲逛。那年张韶涵出了张新专辑,其中有首《亲爱的那不是爱情》红透了整个M市。每晚出去,大街上飘荡着的总是她那激昂而又尖锐的歌声:“你说过牵了手就算约定,但亲爱的那并不是爱情······”有时我也会开心地跟着哼上几句,但你说我更适合唱张惠妹的歌。红豆街有家哎丫丫,我喜欢那里面的小饰物。而你更钟情于稻草人。有一次,你在稻草人看到一条手链,你说拿来送女朋友再适合不过了。我当时就站在你旁边,我以为你会买下它的,可是你没有。你拉我去街尾的那家米粉店,叫了两碗辣鸡砂锅粉。“你冷不冷?”你似乎很爱问这句话。“不冷,我不冷。”我似乎也很爱这样回答。真的,我不冷。12月27日,你放假了。那天你兴冲冲地跑来向我告别。我只是敷衍着给你一个微笑,然后继续我的工作。你十分无奈地望着我,我知道你想要说些什么。你一直都觉得我很任性,很爱莫名其妙地发脾气,不是吗?可是你何曾见我对其他人无理过?我自认不是个坏脾气的小女生,只是面对着你,我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也许是你所给的与我所期盼的太不一致,所以我才会失望,才会蛮不讲理跟你闹别扭。“我知道,春节留在这儿上班会很孤寂。我答应你,年初一我上来看你好不好?”我冷冷地盯着你,没有说话。“乖啦,我再给你个大红包,给你买个抱抱熊当新年礼物哈!”你用双手比划着玩具熊的样子,我终于忍不住笑出声音。知不知道,你的动作很笨拙呢。年初一来得很快,那天不用上班,可是一大早就下起了雨。早上醒来,我发现自己头痛得厉害。老板娘打电话来叫去吃饭,我因为没胃口,拒绝了。中午出去买泡面,就在宿舍区的小路上,我遇见了你。雨下得那么大,我以为你不会上来的,何况早上一直都没有等到你的电话。我们走路过去十七中对面的那家大台北,那是当天唯一正常营业的奶茶店。你一坐下就忙着擦拭身上的水珠,我偷偷瞥了一眼你那瘦瘪瘪的包,心想着你是不是又忽悠了我。“思琪,对不起啦!雨下得太大,我都没有带礼物上来。”我望着那些从你嘴里冒出来的雾气,鼻子酸酸的。这般奔波,你到底是为何而来?“什么礼物不礼物的,你能来看我,我已经很知足了。”“不行,礼物我是必须给你的。要不,过一会咱们去商场再买一份?”你的目光热忱而恳切,平心而论,你是个很称职的朋友。如果我没有说出后来的那句话,可能也不会导致我们今天这样的结果吧?“其实,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最好的礼物莫过于她喜欢的男生忽然对她说‘咱们在一起吧!’”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出那样的话,那么冲动,丝毫不给自己留余地。你瞪大双眼看我,两只手紧张得一直在腿上来回摩擦。“思琪,你是不是误会些什么了?我们只是·······”“我们只是朋友,对不对?”我抢过话,其实答案是早就清楚了的。此刻,我不过是想要句明明白白的话,好让自己心死得更彻底。“对不起,我不想伤害你。”“你没有伤害我,你对我一直都很好的。”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的脸颊,因为过分激动而发烫。可是为什么我的心,是冷冰冰的,是绷直僵硬着的,就像冻僵了的死尸一样。“你是个好女孩,对朋友都很好,我当然也要对你好,这与爱情无关。” ······你后面还说了很多,我都不记得了。在见面的最后,你握住我双手,很洒脱地说:"我们一直这样做好朋友吧。“ 还记得我和你说的那个故事吗?猫喜欢逗老鼠玩儿。我觉得我们也陷入了那样的游戏中。不过,我到底不是那只天真的小老鼠,如果不爱,我会坚决离开。那不是爱情。我不能再有任何奢望。 今天是2015年10月21日,你的生日。我从白云区家教回来,经过校门口那家奶茶店,店里突然传来了久违的歌声:”你说过牵了手就算约定,但亲爱的那并不是爱情······“恍惚间,我仿佛又回到了7年前的那些傍晚,也是这样冰凉的天气,或者更冷一些。你带着我穿梭在人潮熙攘的街道,路过许多小摊,随手抓了很多美食。你说这辈子最大的愿望是吃遍天下所有好吃的。于是我把自己训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吃货。我曾经以为,我可以陪你行走江湖,和你去吃尽世间美食······一切都是那么熟悉,感觉却不太对劲。原来我身边已没有你。原来我们已经7年没见面了。可是此刻,当我站在五山广场,听着小贩们吆喝声此起彼伏,还有那首无数次让我暗自落泪的歌,我还是抑制不住地抽搐,心痛得紧。过去的一幕幕,像电影回放,在脑中翻滚纠缠。到底,我是没能把你忘记。亲爱的,生日快乐!你没有许给我爱情,却教会了我痴心不改的本事。
在这个雨季淅沥的日暮黄昏,我会选择凭窗远眺驻足谛听。 朦胧诗韵的薄纱窗外,滴答滴答的雨声愈发轻微。清新澄净的雨脚们悬挂在那盆吊兰嫩绿细长的叶尖上,晶莹剔透宛如一粒粒饱满透明的珍珠。在落日余晖的轻拂下,折射出熠熠的光彩。雨脚们深情眷恋着吊兰那温情敞开的胸襟,犹如即将作别故土的游子最深情的回眸一瞥,许久许久才从叶尖上一滴滴坠落下去,砸在地上迸出一连串的音符后,周围旋即陷入死一般的沉寂和荒芜。 目光从薄纱窗外迅疾收回,一缕怅然便顿时油然而生。恒子离家出走已有半月有余,直到现在我们还未曾尝试联系对方。早已习惯了一个人的落寞与寂寥,在没有他在身边的这段日子里,我总是驻足窗边谛视窗外,脑海里则是恍如一张净纸。沉寂猗郁的心湖未有丝毫的波澜涟漪,就这样静静地凭窗远眺聆听雨声,死寂的氛围就如同全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伤情女孩。脑海里突兀迸出这样的胡思乱想,倘若全世界就只剩下我一人,那么我将会如何独处?患失语症?喃喃自语?抑或是其它?不管如何,我知道在我众多的亲朋好友,永远不会抛弃我的便是眼前这些花草树木了。 这个滂沱淅沥的雨季是如斯的漫长,仿佛要将整个世界都淋透才肯作罢。有恒子的日子是灿烂明媚的,混合着体香的烟草味充斥着房间里的每个角落,令落寞伤情的我顿感一种难言温馨的诗情。喜欢静静地偎依在他舒暖的怀抱里,静静地品读着他这部经典的诗集,沉醉且贪婪。每当这时他总会目光温柔地凝视着我,眼里充溢着荡人心魄的柔情蜜意。“你犯花痴了啊?!”随后他便怜爱地将我一把揽入怀中。闻着他那飘溢温柔的气息,我渐渐遁入了甜腻的梦乡。恒子不在我身边的日子里,我夜夜搂住他的枕头入睡。他总是笑话我像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要人陪,要人哄,要人疼。我凝眸直瞅着男友恒子,双颊飘过一丝苦笑。 恒子离开我的日子越来越长,公司将调派他去更远的城市,他回来跟我相聚的机会也愈发减少。他打给我的电话也是从以前的每天一次,到现如今的例行公事式的每周一次。敏感诗情的我愈发感到不安,然而面对他时我却不知如何说起。终于在一次我们相聚的星期六,我从他手机里不经意地翻出一张他跟一个漂亮女孩的暧昧合照。女孩长着瓜子脸蛋,身量高挑丰腴,性感樱嘴煞是好看。难道这就是恒子骗我伤我的理由?我的世界顷刻间坍塌了,脑子里则是嗡嗡作响。当我拿着照片就这女孩的来历质问他时,他面露尴尬地向我百般辩解此事,然而却终究掩饰不住内心的愧悔与痛苦。我豁然发觉自己除了写点矫揉造作的诗文外,此刻在面临情感抉择时竟是那般的孤助无望,心被眼前的那个他活生生地撕裂开来。在手机被我猛地摔成粉碎稀烂时,彼此就在这僵持的痛苦中分道扬镳。泪水缓缓滑过我那痉挛苍白的双颊,你我今生的缘分就到此结束了。 打开书柜,里面还静静地平躺着他送给我的《裴多菲文集》,此刻翻阅到一篇《自由与爱情》的传世名篇时,吟声轻颂“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恍如千万道明媚的阳光,驱散了笼罩在我心头的阴霾,心空豁然开朗,一片澄明......
有那么几年,我的青春跟文字谈了一场恋爱,最终还是分了手。那应该是我的初中年代,最疯狂的时候,每个星期都能收到杂志社给我寄来的报纸和样刊。到了高中,我开始参加各种征文比赛,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投了两篇作文,都获得了创新作文大赛广东省特等奖,可以去北京大学参加全国的现场竞赛,那时候老师和同学都认为我将来会成为一名作家,可是父母都来劝拦我,所以,北京没去成,名校保送和自主招生的机会就更不用想了。毫不夸张地说,我除了跟文字谈恋爱,我还脚踏两只船,羽毛球应该算是我的小三,但得到的待遇,毫不逊色于文字。还很青涩的我,凭借着压制对手的高于同龄人的技术,去了哪里就当哪里的队长,代表学校和县区出去打比赛,取得了很不错的成绩。因为沉迷恋爱,高一那段时间,我的学习成绩出现了比较大的波动,但因为恋爱陷得太深,我成了准文学特长生和准体育特长生,似乎我已经跟这两者情定终生了。但文理分科那时,我的脑洞大开,脑子好像进水了,等我将脑子里的水都放出来之后,我很自然地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我以后要当医生,自由地进出手术室,救死扶伤。可当时我的理科成绩实在没有文科成绩体面,我还是犹豫了一下,心里长了一个消不掉的疙瘩,现在还在呢。不过我还是决定了读理科,去实现我的医生梦,不再改了,我就只想跟医学谈恋爱,然后结婚,接着再生子,除非高考失误。我想做医生,绝不像很多人说的医生要收灰色收入,我只是觉得凭我的脑袋和智商,也就高深的医学才配得起。文学完全可以自学,为何要花四年时间去读那些理论,完全没必要浪费时间,毕竟读书是自己的事,而且,对于写文章卖钱,我不是太自信,做语文老师我也不喜欢。而至于体育,以后或许我可能是体育老师,不过那样的生活,会把我闷死的。我是真的想开发我那丰富的大脑资源,而医生的工作比较辛苦,我就是喜欢这种辛苦的味道。于是,有点找茬的我,在学习上奋起直追,虽没有初中那样几乎次次考试都是第一,但理科成绩也还算体面,最后,加上体育尖子的加分,我刚好被我现在的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重点专业录取。这应该就是所谓的“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吧,我是真的不想浪费自己的大脑,我是真的想要做一名医生,我的这份忠诚的心,最终还是得到了上天的怜惜。大学期间,我才知道,我是真的来找茬的。熬夜看书多了,熊猫眼也就很明显了,不过,因为大体老师,对于什么鬼故事和吓人的谣言,真的觉得不需要害怕了。在大三的时候,本科生必须经过规培才能从医的政策一出,我立马写了《医学生含泪十问》,能吐槽的都吐了,能喷血的也喷了,吐完喷完之后,我也开始变得安静,开始掌握理性,我得“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啊!国家要改变一个重要的政策,一定有它的理由,我是这么理解的:既然要受苦,那就得让想受苦的人多受点苦。哎,我竟然能这样想,我是不是烧坏脑子了?很多人都想拍砖吧,拍完砖,国家的政策也慢慢在完善,规培不是不可以,但规陪的工资待遇问题一定要解决。现在看来,医患关系还是那么紧张,还处于高潮期,还没有潮落的趋势,而医疗体系人才培养也变得越来越严格,很多不打算从医的同学已经做好转行的准备,而我大学的班主任在我们的第一次班会上,就跟我们讲:你们这些想当医生的,一定要考研,不然你们会后悔的。天啊,掐指一算,很多人都被骗了,本以为五年就可以化身为医生,现在是:本科五年,学术型研究生三年,规培三年,专培四年,出来已经奔了好几回“三”了,我的天啊!不过,我还是不后悔自己读医的选择,毕竟,我还可以考专硕,最多不进实验室了,至少免去三年规陪。大四实习之前的我们还是很单纯的,但是跟着带教,也慢慢变得不那么单纯了。在医院见过的事情真的太多了,毕竟医院是一个大杂烩,不仅有生离死别,还有各种离奇古怪的见闻,例如医闹、跳楼、科室的勾心斗角。不过,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想:这不就是人性吗?不过,看透社会、看透人性是一回事,考研还是要认真对待的,甚至是目前供我选择的最好的出路。所以,能逃的实习逃了一些,能利用的夜间时间紧紧抓住,一直保护好考研的这颗决心,无比坚信自己可以考上研,考研前还特意在考场外租了一个月的公寓,可以看得出,我对于成为医生是该有多么的忠诚。尽可能撇开一切负面影响,过了初试,又在复试上过关斩将,我真的被自己心仪的导师录取了,炙热的幸福的眼泪,最终还是流在了心里。只是,觉得很遗憾,自己的力量太绵薄,还改善不了医疗大环境,而且自己是专硕,基本没机会进实验室,也不是名校,但或许这就是命中注定吧。既然选择了,就继续坚持下去,既然要吃苦,那就继续吃苦吧!我真想问自己一句:你是不是味觉倒错了啊?竟然将苦当成了甜?难道你不知道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医生,一定要跑得快、会武功、懂会计,甚至要懂天文地理、阴阳八卦吗?可是,我就是愿意啊,我就是知难而上,而且是迎难而上,我愿意将我的青春献给医学!我的大脑真的好重,里面有好多宝藏,我得继续挖掘。一颗梦想再小,只要坚持到底,总有实现的一天,医途漫漫,戒掉所有浮躁,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你可要继续奔跑,向着自己的目的地不停地奔跑,不要忘了初心哦! 作者简介:张文胜胜,神内研究生,世上本无医,病的人多了,亦医亦患,便成了医。我爱医学,也浅醉于文学,愿与亲一起走过万水千山,征服悬崖峭壁,看花开花落,不忘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