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故事·奇幻
假若有七缕阳光
1我发了一条微博,共101个字——听说,阳光中可以窥见七种颜色:赤,橙,黄,绿,青,蓝,紫。听说,当把这七种颜色集齐,便可以实现一个愿望。我,从来不相信这种荒诞的事情,却在每天醒来后打开窗帘,渴望见到一道七色的彩虹。我叫方晴,也有一个小愿望。与小米路过楼下的西饼屋,并没有见到邂雨。踏着散落在路上的梧桐叶,心里不禁几分失落。阳光透过窗子照了进去,而餐桌上只有光亮的用餐道具与一束用作装饰的鲜花。记得他转来艺校那天刚好下大雨,他匆匆忙忙拖着行李钻进了我撑开的小雨伞内。他说:“想不想上男生宿舍看看。”“不。”我的语气出奇的肯定。望着他在雨中踟蹰而行的身影,他显得有点瘦弱和无助。地球人都知道,漂亮的女生都是心太软。最后,我还是傻傻地撑着伞送一个陌生的男生回宿舍。我讨厌突如其来的大雨天,也讨厌下雨不带伞的男生。路上,他把行李隔在我们中间,由于伞太小,雨水淋湿了他的右半身。我窥望着他略显俊俏的脸庞,心里异常地紧张,“砰,砰,砰”的心脏跳动,我第一次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不知为何,他的脸显得太苍白了,没有一丝的血色。到了宿舍门口,他走得匆匆忙忙,拖着行李迅速往楼上跑。大概他跑到了七楼,如果我没有看错,那是最高的一层了,他向我喊了一句:“谢谢你的伞,有机会我送你一个礼物。”谢谢我的伞?有机会再送?分明就是不想谢我,更不用说是给我送礼物了。我也忘记自己在宿舍门口站了多久才离开,伤不起。"天上飘来一艘飞奔的白马车,地上有一个美丽的女生笑着仰头凝望。从马车走出来的王子伸出手,跪在地上说:“美丽的方晴公主,从今日起,不论祸福,贵贱,疾病还是健康,我都爱你,珍视你,直至死亡,你愿意嫁给我么?”“我愿……”同桌小米推醒我说:“方晴,有新同学。”我的美梦就这样消失了,我委屈地瞪着睡眼说:“我,我愿意。”小米疑惑地摸了一下我的头说:“你没发烧吧,你在说什么呐,看,班里来了男同学。”“大家好,我叫邂雨。”他在讲台上的自我介绍短得不能再短了,我仅仅只能知道,他叫邂雨。“太帅了,连自我介绍都那么潇洒。”小米一副花痴样,就差没有当班喊出来。邂雨,我在课间写了小一张纸条去问他名字的含义。坐在班最后的他用草书回了一句:我要与雨天约会,我相信与彩虹会有一个美丽的邂逅。我和小米并没有看明白,不过,从那天开始,我只好有点单纯地认为“邂雨”应该是世界上最浪漫的名字。对,他还没有亲口对我说“谢谢”,也没有送我一份礼物。我在微博上@了他很多次,大概内容都是暗示他买礼物来道谢之类的文字,但都不见他回复。我讨厌懒惰的男生,竟然敢对我不理不睬。又是一年难得的暑假,他并没有像往日一样安静地坐在面包屋里面吃早餐。他竟然失约了,简直莫名其妙,不可理喻。我想,我很讨厌失约的男生。我生气了,后果比2012年世界末日的来临更加可怕。西饼屋内,吃早餐的人不少,但都没有挑到这个最靠近窗门的位置。小米从里面买了两个麦烤面包,她意犹未尽地说:“店庆搞活动,学生暑期半价!”2方晴,她可好吗?本来想在这个夏天给她买一条绣花裙子,记得她喜欢的是专柜里蓝色的那一款。我想,我又要失约了。早上起来,妈妈给我看了最新的血液检验报告,血小板持续减少,我的病情并不理想。妈妈一大清早便为我买回了早餐,是猪肝瘦肉粥。离婚之前,她并没有早起的习惯。她告诉我,吃这样的早餐有利于我的病情休养。我本想下楼去见见方晴,但妈妈哭红的眼睛让我明白,我必须顾及她担忧儿子出事的心情,我不能太自私。连我家的大黄狗都知道,我除了有点帅,还有一点便是心太软。可恶的白血病,我并不喜欢你。甚至,我要把你PK掉。我喜欢的早餐是麦烤屋里面的面包,蛋黄包是我最常吃的一种。我虽然生病了,但是我并没有懒惰,我在微博里回复了方晴,@后面的内容一共84个字:我会坐在麦考面包房等你,对你说一句真心话,送你一份礼物,还有,我会和你一起吃一早餐,当然是点蛋黄包,最后,你要告诉我一个心中的愿望,我——由欠你礼物的邂雨来帮你实现。记得我转来艺校的第一天,她传给我的第一张小纸条,问的竟然是我名字的含义,当时,我也为第一次收到女生的小纸条而紧张不已,她当时根本就没有发现我脸红吧,也许,我的脸色真的缺乏血色,太苍白了。迫于这种特殊的情感,就连我玩魔兽这种小游戏的时候,我也喜欢选择刺眼的红色队伍。微博上,我上传了一张最新的照片,是我今天醒来后对着窗户胡乱拍的,虽然窗帘是被拉开的,但我除了拍到一些黄白色的阳光,什么也没拍好。相比那一年,我偷看她上课的样子时发现,阳光带着树影照进教室,温柔地洒在她蓝色的绣花裙上,我很想靠近,这样我就可以顺着她的目光望见窗外的风景。嗯,当年,绣花裙子上的蓝色是阳光中最诱我去窥见的一种色彩。当时刚刚大学毕业的班主任每周都会给我们开“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主题班会,同学们并不喜欢这个主题。课堂上,方晴还是喜欢望着窗外的风景,也许,她本来就是属于外面的,像窗外的阳光。当时,我也试着往窗外望去,由于角度的不同,我只看到出租楼下的那间西饼屋。我告诉自己一定要笑着去道谢她,谢谢她的小雨伞,虽然我的身子最后依然是被淋湿了一半,我还是要送她一个礼物。这个承诺只是藏在我心里的小秘密,我没有告诉同桌她,却悄悄微薄写了很多次:我怀念那一个雨天,想握一握那一把小雨伞,她是我经常会想起的那一个人,但我清楚,这并不是想念。3邂雨在发微薄,内容已经更新了——拍照的水平也太逊了,竟然拍了一个窗台,虽然窗帘是被拉开的,但我只能看到他拍到一些黄白色的阳光。这段日子,我们都在刷微薄,我相信这就是我和他的默契。可我@了他很多次,都没有见他回复。这段时间,我们选择在门口的木椅子上等候邂雨,如此可以让他第一时间可以找到我。小米习惯在我身边睡着,很多次我都悄悄摸了一下她的脸,她是那么不经意地撇撇嘴唇换了个姿势,然后继续从容地睡去。西饼屋门前,梧桐树长得特别茂盛,只有几缕阳光照射在地上。我伸出手感受这股温暖的同时,也在寻找它们的颜色:赤,橙,黄,绿,青,蓝,紫。后来我才发现,单纯用肉眼根本就无法分辨阳光的颜色。我只能默默地数数:一,二,三,四,五,六,七。一直循环。上一年夏天,雨季有点长,我雨伞一直没收起来,几乎天天外出都得带上它。记得是小米带来VITAS的中国巡演广州站演唱会门票。她告诉我,VITAS是集爱与美的天使,是她的梦中情人。那天我请她喝加多宝凉茶,她一口都没有动,因为她怕看演唱会时会频繁跑厕所。我见到了VITAS,但由于是后排的座位,他的“海豚音”比他的样子更加吸引我,而小米早就挤上前去索要签名了。我登录了微博账号,发现了邂雨一分钟前已经发了微博,内容只有一句话,共11个字:VITAS如一道阳光!我在内容下方@了他一道七色彩虹的图片。他回复了我:外面下雨了,他在体育馆的门口等着一把伞。看见了他的回复,我提前跑离演唱会现场,匆匆忙忙赶到了体育馆门口。只是,霓虹灯太微弱,我只能羞怯地窥见他模糊的样子,他比以往更加瘦,脸上没有一丝血色,他的脸色太苍白了。那一刻,我想告诉他阳光中有七种颜色:赤,橙,黄,绿,青,蓝,紫,当见到一道彩虹,便可以许下心中的愿望了。他说:“想不想到男生宿舍看看。”“不。”我的语气出奇的肯定,我开始害怕自己的伞太小了。地球人都知道,我还是心太软。一路上,我心里再一次异常地紧张,“砰,砰,砰”的心脏跳动,我第二次听到自己的心跳声。那晚雨下个不停,我只好留在了他家。可能是恋床的缘故,我第二天很早便醒来。我轻轻推开他的手臂,悄悄起了床。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自己不再讨厌他了,是我心太软吗?我享受从窗外探射进来的阳光,温暖而美丽。阳光中的七种颜色,单凭人的肉眼是分辨不出来的。从那刻起,我便想知道——天气如此晴朗,我会看见彩虹吗?如今,还是多雨的季节,我慢慢发现,我极度讨厌下雨不带伞的男生,特别是他。邂雨,他的微博发了一张没有丝毫审美价值的照片——他拍了一个窗台,虽然窗帘是被拉开的,但我只能看到他拍到一些黄白色的阳光。这算是他对生活的最大感悟吗?西饼屋门前,梧桐的落叶早被清洁工扫光了,地上只能窥见阳光照射下来的树影。我推醒了小米,她委屈地瞪着睡眼说:“王子……我……我愿意。”我立刻笑着醒悟,原来小米在做白日梦。4早上醒来,阳光带着树影照射进来。对着镜子,我发现口腔、鼻腔和和牙龈都有出血的迹象,我发现自己的脸没有一丝血色,脸色比以往任何一天都苍白。这是离死亡更接近了吗?奇怪,我并不害怕,对着镜子保持微笑的动作很久,我发誓我要变得很勇敢,我要像VITAS一样,如一道灿烂温暖的阳光。甚至,我的记忆力也下降得特别厉害,我快要忘记我曾经约过方晴。透过窗帘,我望到楼下的西饼屋。她们坐在门前的木椅子上,从她们疲倦的神情上断定,她们已经等了我很久。方晴穿的是蓝色的绣花裙子,那条裙子的色彩格外鲜艳,但尺寸已经略显偏小了。对,我还欠她一份礼物——送她一条蓝色的裙子,希望她会喜欢。妈妈已经收拾好了行李,并不多,只有两个行李箱,飞往伦敦的机票是昨晚网上订好的。伯父从英国打长途电话催了我们一段时间,帮我预约了德深医师。我不知道他是否能把我的白血病治好,但伦敦莎士比亚歌剧院会有VITAS的世界巡演演唱会,具体的演出时间尚未确定,但我坚信在我死去之前,因为我会勇敢地活着,并且会窥见阳光中的七种颜色:赤,橙,黄,绿,青,蓝,紫。记得第一次和她看VITAS演唱会,方晴撑着那把小雨伞,回到家里,我的右半身已经湿透了。那天晚上,床上的她说了很久梦话,她重复说着一句:“我愿意……我愿意……”我不知道她梦里的世界是什么样的,我猜,一定出现了灿烂的阳光:赤,橙,黄,绿,青,蓝,紫。可是,她有梦到彩虹吗?前往伦敦之前,我最后一次发了条微薄,本想说很多话,但是,一条微博最多只能发140个字,于是,我干脆把内容发到最简洁,只有7个字:赤,橙,黄,绿,青,蓝,紫。5这个暑假的第N个雨天。上了微博,看到大家的心情大多都是关于下雨的,而邂雨最后的一条微博只有7个字:赤,橙,黄,绿,青,蓝,紫。他越来越懒惰了,连心情也不再更新。地球人都知道,我讨厌懒惰和失约的人。我生气了,后果比2012年世界末日的来临更加可怕。听大家都在说伦敦的奥运会很精彩,于是,我躲在房间里看直播。雨停后,我打开窗帘,忍不住望向楼下的面包屋——邂雨并没出现,他欠我的礼物与道谢,我一直没有收到。天边挂着一道彩虹,色彩明艳:赤,橙,黄,绿,青,蓝,紫,我比划着手指数着这七种颜色:一,二,三,四,五,六,七。记得那天,突如其来的雨让我躲进了麦烤面包屋,见到了躲在最里面位置的他,桌子上放着一个蛋黄包。最靠窗子的那个地方,餐桌上只有光亮的用餐道具与一束用作装饰的鲜花。我和小米选择了这个靠窗的位置,也是和邂雨一样,点了两份蛋黄包。邂雨的脸色没有一丝血色,已经苍白得不能再苍白了。他只是安静地坐在位置上,不知道有没有吃完那个蛋黄包。临起行前,伯母递给我一张小纸条,是我第一次写给邂雨的那张。这一次,他依然是用草书在纸条右下角写上了几行字:我要与雨天约会,我相信与彩虹会有一个美丽的邂逅。小米和我还是读不懂这几行字,见到他孤瘦的神情,我差点流出眼泪,地球人都知道我心太软。伯母告诉我,邂雨去伦敦的日期已经不能再拖,他的病情比想象中更加严重。伯母带着他提前离开了餐厅,我望了一下碟子上的蛋黄包,只被他轻轻咬了一口。我来不及回张纸条告诉他,其实,雨停之后没多久,窗外已经挂了一道七色彩虹。幸亏他没舍得回过头来,要不然他便立刻可以看见我仰头哭泣的样子是多么的肉酸。谁也不许笑话我,我彻底为邂雨哭了一次,别说是地球人了,就连外星人都知道我心太软。最后,我不知道他是否望见了天边的那道彩虹。在万米的高空上,他也许会透过飞机窗口窥见那七缕阳光:赤,橙,黄,绿,青,蓝,紫。我想,闭着眼睛拥抱彩虹的感觉是微妙的吧。而他,终究要离开,飞向很远的地方。已经是他到伦敦的第N天了,我每逢听见飞机声都会觉得耳膜震痛,我常常会因为等待一个人而产生梦觉:天上飘来一艘飞奔的白马车,地上有一个美丽的女生笑着仰头凝望。从马车走出来的王子伸出手,跪在地上说:“美丽的方晴公主,从今日起,不论祸福,贵贱,疾病还是健康,我都爱你,珍视你,直至死亡,你愿意嫁给我么?”可笑,这时候的天空却变得如此安静,安静到没有一架飞机飞过,没有任何一句回声。窗外的树枝变得日渐浓密,我醒来望见的是一个窗台,虽然窗帘是被拉开的,但我只能看到一些黄白色的阳光。于是,我许了一个小愿望,写了一条最长的微博,共140字:假若这个世界有七缕阳光,我要感谢上天,早起能看到你阳光般的俊脸;感谢上天呵,你午后保持了一种阳光的心情;感谢上天呵,临睡前收到你Set过来的“晚安”;感谢上天呵,直到有一天,你送给我一个礼物盒,我一定会动情地张开手心。假若真的有七缕阳光,它们的颜色是:赤,橙,黄,绿,青,蓝,紫。6她叫方晴,她有一个小愿望。假若世上有七缕阳光,邂雨便是王子。我愿意化作一道七色彩虹,我叫小米。
2012-08-07 10:52:04 作者:李维师 9582 0
秋止符
那一个秋天,我认识了你——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如春天盛开的紫罗兰让我丝毫不觉秋的凉意,秋的孤寂。曾记得你第一次看见我的时候,是在一片绿油油的麦田里,然而你没有跟我说过一句话,只是轻轻地点了一下头,像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于是,我每天清晨都静静地守候在那麦田的中央,一直等,等到余晖从身后掠过。我知道,你会来的,因为你说过从不会忘记那个倚立在稻草旁的矫健身影。又是一个清晨,太阳没有了往日的雄烈,只是淡淡地萦绕在我的脸庞。那天我出奇的感到意外,因为你比我早到了,也或许是我来迟了。走在乡间的小路,我才依稀发觉为何古代人作诗的时候喜欢到农村间道获取意境。悠闲、无虑自然而然成了他们的胸中之臆。当然,我也喜欢这样的乡道,喜欢有鸟叫,喜欢有恋蝶,更喜欢有你的陪同,有你的笑语。如果时间可以停留的话,我愿意陪你守候每一天的晨曦与落日,我愿意化作麦田里的稻草人,静静地守候着,或许神情有点呆板但我甘愿被你说我是傻瓜,笨蛋。真的,真的,我好想你再这样叫我,一声就够了。那年秋季,我参加了高考,后来也挺幸运的考上了我梦寐以求的上海的一所重点高校。老爸为了争点面子,于是邀请了全村的人去为我贺喜。但我这一天都没有真正的开心过,脸上强忍着的欢笑,顾自迎合。我不是近视的什么也看不到,我几乎找遍了整个宴会厅也不见你的踪影,你走了吗?为什么不告诉我呢?你不是说要等着我的庆功宴吗?我扔下了手中沾满刺激味的酒杯,跑了出去。周围黑漆漆的一片,我寻不着方向,唯有一直往前跑,跑向我们曾经手牵手路过的那片稻田。我大声的呼喊着你的名字,其实泪珠早已湿润两个脆弱的眼眶,我一直跑,我知道你不会离开我的,因为你曾经在我的手上写过“我等你”。后来,我听到了一声声的泣戾,就这样我静静的呆在你的身旁,我希望我的泪珠能够融化你痛切的心扉。又是一个黎明,我踏上了那辆开往上海的火车。那天走的时候我一一向家人招手,他们总不忍心自己的儿子从广东跑到大老远的上海,除了哭泣还是哭泣,也许这就是中国的母亲,乡土情节。然而,从头到尾,我都没有见你伤心过,我出奇的问你一句为什么,而你的回答则是:“我想让你以后都记住我的这个微笑,好吗?”“好的,这辈子我都会记住的。”大学的生活忙碌而充实着,每天我在睡觉之前我都会翻出你的照片,我在想现在的你过得还好吗?是否还在向我一样傻傻的守在那块麦田里?忽然有一天,我刚放学,朋友则扔给我一张信件,我觉得有一种很不幸的预感。说是母亲的,我便不管那么多了,欣然的将它拆开,恨不得慢慢地读清每一个字。然而,接下来我再也不忍心读下去了。信里说,血癌带走了你。始初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直到读完那贴负在纸张最后端的几个零星的字迹“不要哭,你要记住我留给你的微笑。”你走了,确实走了,没有跟我道一声珍重,没有跟我手握手漫步在那一片稻麦。现在秋天了,你看到了吗?那曾经青青的田野如今已经覆盖了金黄色,只是缺少了往日的欢声笑语,缺少了那对背对背的影子。抬头仰望秋天的夜空,虽然“天上一颗星,地上一个人”有点不切实际。但我情愿继续做那个人,默默地祈祷,继续倚在金黄的稻草里。我相信那个星便是你,你会跟我说话,对我笑……
2012-08-03 20:43:58 作者:李傻人 9585 0
蚂蚁找蜈蚣结婚的原因
有只老蚂蚁关心地问早就过了结婚年龄的雄蚂蚁:“孩子,你为啥迟迟不肯结婚呀?”“因为我的思想很封建、保守,跟不上现在的开放形势,尤其是性的开放我不能接受!”“这与你结婚有何相干呀?”“因为我担心找不到处女呀!你知道不?直到现在,我还是地地道道的处男呢!”“那你总不能打一辈子光棍吧!”“老实告诉你吧,我现在已经有主了,明天就准备结婚。”“不知新娘是谁呢?”“是异类蜈蚣。”“那你为啥要找蜈蚣呢?”“因为我觉得它最干净、最理想!”“那好,我预祝你新婚愉快!”结婚后的第二天,关心它的老蚂蚁特地找到新郎问:“昨晚你一定是如愿以偿了吧?因为你满脸的倦色已经告诉了我。”一脸无奈的雄蚁打着哈欠道:“不怕老哥你笑话,我还没同它圆房呢!”“难道它不是处女?”“我现在还说不清。”“为什么?”“因为它的腿太多,我劈了一晚上的腿,就是找不到它的私处在哪?等找到时,我已经是精疲力竭、动弹不得了!”“蜈蚣被称谓百足之虫,这一点你应该早就想到呀!”“正是因为早就想到了这一点,所以我才同意和它结婚……”
2012-08-02 11:38:02 作者:陈绪生 9583 0
秋止符
那一个秋天,我认识了你——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如春天盛开的紫罗兰让我丝毫不觉秋的凉意,秋的孤寂。曾记得你第一次看见我的时候,是在一片绿油油的麦田里,然而你没有跟我说过一句话,只是轻轻地点了一下头,像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于是,我每天清晨都静静地守候在那麦田的中央,一直等,等到余晖从身后掠过。我知道,你会来的,因为你说过从不会忘记那个倚立在稻草旁的矫健身影。又是一个清晨,太阳没有了往日的雄烈,只是淡淡地萦绕在我的脸庞。那天我出奇的感到意外,因为你比我早到了,也或许是我来迟了。走在乡间的小路,我才依稀发觉为何古代人作诗的时候喜欢到农村间道获取意境。悠闲、无虑自然而然成了他们的胸中之臆。当然,我也喜欢这样的乡道,喜欢有鸟叫,喜欢有恋蝶,更喜欢有你的陪同,有你的笑语。如果时间可以停留的话,我愿意陪你守候每一天的晨曦与落日,我愿意化作麦田里的稻草人,静静地守候着,或许神情有点呆板但我甘愿被你说我是傻瓜,笨蛋。真的,真的,我好想你再这样叫我,一声就够了。那年秋季,我参加了高考,后来也挺幸运的考上了我梦寐以求的上海的一所重点高校。老爸为了争点面子,于是邀请了全村的人去为我贺喜。但我这一天都没有真正的开心过,脸上强忍着的欢笑,顾自迎合。我不是近视的什么也看不到,我几乎找遍了整个宴会厅也不见你的踪影,你走了吗?为什么不告诉我呢?你不是说要等着我的庆功宴吗?我扔下了手中沾满刺激味的酒杯,跑了出去。周围黑漆漆的一片,我寻不着方向,唯有一直往前跑,跑向我们曾经手牵手路过的那片稻田。我大声的呼喊着你的名字,其实泪珠早已湿润两个脆弱的眼眶,我一直跑,我知道你不会离开我的,因为你曾经在我的手上写过“我等你”。后来,我听到了一声声的泣戾,就这样我静静的呆在你的身旁,我希望我的泪珠能够融化你痛切的心扉。又是一个黎明,我踏上了那辆开往上海的火车。那天走的时候我一一向家人招手,他们总不忍心自己的儿子从广东跑到大老远的上海,除了哭泣还是哭泣,也许这就是中国的母亲,乡土情节。然而,从头到尾,我都没有见你伤心过,我出奇的问你一句为什么,而你的回答则是:“我想让你以后都记住我的这个微笑,好吗?”“好的,这辈子我都会记住的。”大学的生活忙碌而充实着,每天我在睡觉之前我都会翻出你的照片,我在想现在的你过得还好吗?是否还在向我一样傻傻的守在那块麦田里?忽然有一天,我刚放学,朋友则扔给我一张信件,我觉得有一种很不幸的预感。说是母亲的,我便不管那么多了,欣然的将它拆开,恨不得慢慢地读清每一个字。然而,接下来我再也不忍心读下去了。信里说,血癌带走了你。始初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直到读完那贴负在纸张最后端的几个零星的字迹“不要哭,你要记住我留给你的微笑。”你走了,确实走了,没有跟我道一声珍重,没有跟我手握手漫步在那一片稻麦。现在秋天了,你看到了吗?那曾经青青的田野如今已经覆盖了金黄色,只是缺少了往日的欢声笑语,缺少了那对背对背的影子。抬头仰望秋天的夜空,虽然“天上一颗星,地上一个人”有点不切实际。但我情愿继续做那个人,默默地祈祷,继续倚在金黄的稻草里。我相信那个星便是你,你会跟我说话,对我笑……
2012-08-01 15:44:06 作者:李剑毅 9565 0
月影
月影覃发业月亮慢慢地从山腰的夹缝中升起,衬着傍晚刚刚退去的霞光,淡淡的月光忽隐忽现。天这边是红霞余辉,天那边是月亮的轻轻柔纱。今天不是十五,蒙蒙的月影显的有些残缺。(一)璐璐所在的村的家禽还在外面游荡着,迟迟不肯回到窝里去,鸭子还熙熙嚷嚷地在河塘的边上,弄洗着身上的碎毛,仿佛一天的凫水都是徒劳,现在赶紧把身上脏的地方洗干净。村里最好斗的他吧,这会还在东一头西一头地跟着孩子们玩耍。窜上窜下的……看起来比孩子们还要高兴。黑夜将至的这个山中村子显得异常热闹。听着伙伴们的笑声,璐璐一个人在家里忙活着家务。璐璐一边手脚麻利井然有序地做着手里的活儿,一边还时不时地侧着耳朵听伙伴们的笑声。璐璐在忙活着烧水,奶奶爷爷老了,手脚不是很麻利,要早点烧水给他们洗,这是璐璐的妈妈常教导的,永远也不要学你爸爸的衰样。打水,倒水,开火……这些活儿在璐璐这个才十几岁的小姑娘身上显得格外的灵巧。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璐璐就是一个很好范儿。“璐璐呀,水好了没?”爷爷在厅堂上带着含糊咳嗽喊着。“爷爷等一下,这就好。”璐璐憋着红红的额头使劲往灶里吹,希望潮湿的柴能燃得更旺些。璐璐一边吹着,一边想起小时候跟爷爷在一起的场景。那时爷爷还身体硬朗,每天带着璐璐去上课。爷爷是个乡村老教师,要说爷爷的教龄,恐怕连爷爷也说不清楚,就知道爷爷是村里村外受人敬佩的老先生。可是从璐璐读书开始,璐璐每次问爷爷问题,爷爷总是不肯回答,有时气得璐璐都哭了,心里暗暗地骂着爷爷的小坏话。想到这里,璐璐忍不住眼泪流了下来,不知是烟熏的,还是让往事勾起了这个心肠温软,跟他爸心肠相反的乡村姑娘流下了热滚滚的泪水。“爷爷水好了,奶奶呢?”“你奶奶与隔壁的三奶奶聊当年文化大革命心惊肉跳的场面了。你爸回来没?都出去多久了,还真舍得扔下这个家吗?哎……儿大不孝,孙女孝。璐璐呀,你不会恨你爸爸吧?”“爷爷快点洗吧……”璐璐低着头把水送到爷爷的脚下,“不恨!不恨……”此时泪水已经爬满了璐璐那张不是很大的脸蛋上了。“我的好孙女……我的好孙女……”璐璐抹着一脸的泪水冲出了门去。伙伴们已经回家去了,只剩下他吧孤零零地在屋角处自娱,他吧是前年隔壁的三奶奶收养的一条流浪狗,当时他吧已经快不行了,是三奶奶可伶它才收养它的。傍晚的余晖已经散下,刚刚还在山腰的月亮,这会已经爬上了山顶,正吃力地往上爬着。璐璐一个人跑到了村头的榕树下,低声地哭泣着,还时不时地往通往山外面的路看着。狠狠地喊着:“该死的爸爸我恨你……我恨你……恨你……”月影婆娑,夜色笼罩的村子显得格外的静。只有一个声音在不断地徘徊着,似乎要穿透这潮湿的空气。“恨你……爱你……恨你……爱你……”璐璐数着一枝树叶。(二)掐指一算,璐璐的爸爸已经离开家一年零三天加一天了。这一切在璐璐的心理很是清楚。璐璐还记得一年零三天加一天前的那个晚上,爸爸冒着倾盆大雨被爷爷打出家门的那一刻,爸爸哭着一路向村头通往山外的路跑去。在跑出家门的一刹那,回头看看了躲在门角落的璐璐。狠心……跑去……接着璐璐也放声地大哭了起来。“不许哭,你不值得为这样的爸爸哭!”爷爷哭了,奶奶更加不用说,一个人哭得直啰嗦。爸爸在村里的名声一向不是很好,这一直以来就让爷爷觉得揪心,想想自己起码也是一介书生出家的,怎么会生下这样的混账东西来,真是上辈子欠了爸爸的债了。爷爷从不喝酒的,但是自从爸爸走后就学会了喝酒。妈妈对于这件事一直也是只有埋怨的份,她也拿不出什么办法来救救已经坏到边缘的爸爸。爸爸没走之前,家里的活就是妈妈一个人抗下的,现在爸爸走了,肩头的重任更加不用说了。爸爸在村里整天好吃懒做,喜欢玩耍赌博。有时还喝得醉醺醺的,回到家里就开始大骂,乱砸家里的东西,打妈妈已经是家常便饭了。爷爷看不惯,就会上去阻止,可是力大无穷的爸爸根本不把也要放在眼里。“你这老东西……滚……这里没你的事”爸爸带着粗劣的口气对已经是七十有余的爷爷劣声劣气地叫骂着。爷爷无策,只好作罢。手锤胸口,“造孽呀,造孽呀……”璐璐已经学会躲避,每每这个时候,璐璐就会一个人躲在门角落里,看着爸爸打妈妈,听着妈妈的哭声。璐璐心里恨不得要上去帮妈妈打爸爸。可是璐璐自知自己的弱小,几次上去,就被爸爸的手臂一挥,给打了下来。这时的璐璐只好跟着妈妈一起哭。酒徒的爸爸每天喝酒,有时甚至出去喝几天几夜,喝得醉生梦死的。回来时,连他吧闻到他身上的酒气都远远地跑开了,因为不知多少次,他吧已经被爸爸身上散发出的酒气熏醉了过去。村里人知道爸爸的酒量,酒鬼就是村里人给他取的。慢慢地酒鬼这个名字就成了爸爸的外号。爸爸因喝酒出名是次二,爸爸还有一个外号就是赌鬼。有人就开玩笑说,爷爷一生教书出名,可就是教不了他的儿子,但是教出了两个“鬼”酒鬼和赌鬼。说到这里,爷爷的心就像被千把刀穿心而过。爷爷两眼婆娑,激动得差点倒下。可是爷爷对教书的热心却赢得了乡亲们的好评,有时还真觉得爷爷是在为爸爸积阴德一样,似乎要为填补内心的一些空虚而古老残年,依然不倔地在教书育人的阵地上冲锋。爷爷经常拿爸爸作为反面教材。希望他的学生不要像爸爸那样。爸爸沉溺于赌博和喝酒,对家里的事一概不理。即使是年幼的璐璐也很少照看,璐璐就是在这样的情景下,每天跟着爷爷到学校里去,又跟着爷爷回来。家里没有一样是值钱的,最值钱的就是煮饭的那口铁锅了,如果不是奶奶以死相逼,恐怕连铁锅都被爸爸拿去赌了。村里的坏风气一路上升,这就是爸爸的“功劳”。在爸爸眼里什么都可以赌,即使是一枚小小的针,一只野外的蛐蛐虫,爸爸都要把他们搬到赌桌上。有句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在爸爸眼里就是,小时统统赌,大了更加要赌。爸爸的坏名声不用介绍就已经传遍千里了,妈妈每次赶集,总会有很多人用异样的眼光,在妈妈的身上聚焦着,就像一把聚光镜。不用说,那个发光点就是从爸爸的两个响当当的名字发出的。他们感到异样,因为他们无法理解,妈妈是怎样与这样一个罪大恶极的人一起生活的,他们感慨妈妈的伟大同时更多的是给予妈妈的同情。妈妈渐渐地习惯了这样的异光,可是他们又何尝不能体会妈妈心里的苦处呢,多少次妈妈含着泪水走出了家门,可是沉重的脚步就是踏不出去,这里有太多的牵挂,太多的情丝——年迈的爷爷奶奶,还有瘦小年幼的璐璐。如果一走了之,这个家怎么办?太多的不舍牵住了妈妈甘心忍受的痛苦。好胜的爸爸在各种各样的异样眼光下,居然还活得异常的潇洒。对家里的东西不屑一顾,在外面却是油嘴滑舌,满嘴的油腔滑调。生活是一路的春风得意。狗有狗友,这世界有什么样的鸟就会有什么样的鸟人。爸爸硬逼着要爷爷给他每个月薄得不能再薄的工资,而这些工资一到爸爸的手里就像风吹水面一样,连一点痕迹都没有,连个水泡都没有。一个酒馆下来或者一会赌局下来,真是一身轻呀。这时的爸爸已经是身无分文的过路鸟了。真不敢想象,哪一天爸爸没有了家里四面简陋的归宿,他将会过得怎样。璐璐夹在这个颠沛流离的家中间,只能一切听天由命了。越来越无法无天的爸爸,终于在某一天做出了无法容忍的一件事情。由于没有了钱去逍遥,爸爸竟然在某一天冒着大雨,窜到了村里的乡公所偷窃,虽然没有偷成功,可是这个酒鬼赌鬼的名气又加了一个筹码——窃鬼。天不饶人啊。这个一直不敢想也是一直令爷爷值得欣慰的东西,爸爸以前虽然坏,但是从没偷窃过。但是今天这个界限被打破了,爷爷痛不欲绝。当晚就在家里等着爸爸回来,手里拿着一条扁担,要用这条扁担打断爸爸的手。风雨雷加的家里,爷爷用扁担重重地打在了爸爸的头上,这一打,终于补爸爸脑子里的水给打了出来。爸爸扑通地跪在爷爷奶奶和妈妈的面前,发誓要改过自新。妈妈激动得哭成了一团………爸爸发誓要出去打拼,没有改掉他的坏习惯之前,永远也不会踏进家门半步。就这样,冒着倾盆大雨,在一年零三天加一天前的那个晚上离开了这个一穷二白的家,而爸爸出门前的一个回望,也令璐璐在心里给爸爸打了一个小勾勾。(三)不知什么时候,他吧来到了璐璐的身边,和璐璐一起看着月影下通往山外的路。爷爷在叫喊着璐璐,“他吧,咱们回去吧。”月亮已经爬到了半天空,残缺的月轮正在慢慢地变圆。
2012-07-29 21:38:49 作者:覃发业 9617 0
玫瑰园
爱情是一百年的孤独,直到遇上那个矢志不渝守护着你的人,那一刻,所有枯涩的孤独,都有了归途。——张小娴故事发生在30多年前。至今我仍未向任何人提起,包括此时正靠在我床边,头发中夹着几根白丝,孩子般睡着我可爱的妻子。都说好的故事是需要耐心等待的,然而我一直未曾提起,并非说这是一个值得人期待的好故事,只是因为我真的不知该从何说起。本来可以像张爱玲说的那样“他们只静静地躺在我的血液里,等我死的时候再死一次。”这个故事也可以一直躺在我的记忆里,直至我合上眼的那一刻。可是,近来我却一直不断地重复地做着那个冗长又极具真实的梦。那个玫瑰园,那只鸟总是时不时出现在我的眼前。就像现在一样,它们又开始浮现在我的眼前了。刚开始模模糊糊,继而豁然开朗,等我想靠近那个玫瑰园时,一切又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知这世上是否真的有轮回,我以前是从不相信有“前世今生”之说或是“缘分”这些东西的,可是最近我却斩钉截铁地相信了,大概我是真的老了吧。或者只是因为人之将死(半年前,我已被检查出是癌症晚期),宁愿相信真的有轮回,自己的生命得以延续,不至于悲凉无望地离去,毕竟我还舍不得离开我的妻子。窗外梧桐树轻轻摇曳,树叶偶尔无声地飘落下来。微弱的灯光静静地投射下来,病房里忽然升起一种静谧的味道。夜风从半敞的窗户吹进来,清冷清冷,带着玫瑰花幽幽的香味。30多年前的那个黄昏,空气中就弥漫着这样淡淡的玫瑰花香。那时,我比现在年轻30多岁。有人该笑我了。都说是30多年前了,当然比现在年轻30多岁。你看,我确实是老了,开始喜欢絮絮叨叨。人,或许只有等自己老了的时候才知道年龄的真正意义吧。正因为比现在年轻30多岁,对人生一无所知却自以为全能全知的我,不顾家人的反对,只因儿时“仗剑走四方”的梦,拎起背包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活。我像朵背负着梦想的蒲公英,降落在每一个我向往的角落。云雾缭绕的山顶,一望无际的大海,寸草不生的戈壁滩……我记不清自己到过多少地方,但我却非常肯定自己最喜欢弥漫着泥土芬芳的农庄。我喜欢跟那些裤腿裹满泥巴的农民讲话,他们总会在讲到一半的时候,给我倒上一杯他们独有的茶。而我喜欢那种甘甘,甚至有时近乎于涩的味道。经过玫瑰园的时候,是四月的一个黄昏。那天,夕阳把整个村庄染成绚丽的金色。当时,我正蹲坐在田间看远处袅袅升起的炊烟。忽然一阵奇特的玫瑰花香扑鼻而来,随后传来了一阵悦耳的鸟声。不知怎的,我的心莫名地抽搐了一下。于是,我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泥土,顺着花香和鸟声走了过去。就在那一刻,我见到了世上最为壮丽的景象。成片的玫瑰花,白的淡雅、红的胜火、粉的似霞……一只披着洁白羽衣的鸟,扑打着有力的双翼,穿梭其中。忽然,成片的玫瑰花移动了,“扑簌扑簌”一枝枝向园中靠拢。速度越来越快,花越聚越多,越聚越密,最后形成了一只色彩斑斓的天堂鸟。“嗖”地一声,原先那只鸟划出一条线般冲到空中,俯视着底下的天堂鸟。随着一声尖锐的叫声,那鸟纵身一跃,直直地冲向天堂鸟。瞬间,天空由原来的金色变成了彩虹的颜色。此时,我仿佛看到那只鸟正翩翩地朝我飞来。终于它扑进了我的瞳孔,我的瞳孔被无限地放大,视线越来越遥远,越过玫瑰园,越过高山,越过大海,来到了一片树林中。只见暖阳下,簇簇白花,如青山间片片风帆,散发着诱人的清香。阳光穿过茂密的树林,洒落在柔软的草地上,像金色的小团花又似漫开的野菊。青山环抱中,一位身穿布衣的农夫缓缓地向我走来。顺着他的视线,我看到了一丛艳丽的玫瑰花在风中跳舞。椭圆的绿叶,碧绿带刺的根,鲜红的花瓣。阳光下,慢慢地舒展。“咔嚓”花丛中那颗玻璃球般蓝色的蛋出现了一道裂痕,不一会儿,蛋壳里探出了一个黑色的脑袋。“这就是我。不,准确来说,是上辈子的我。”农夫忽然开口说。“上辈子?”见我一副迷惑不解的样子,农夫将我带到玫瑰丛旁,让我坐下,于是他开始跟我讲起了那个故事——我是一只出生在玫瑰园中的无名鸟,脑袋里充满了无数的幻想。从小除了发展我那无坚不摧的蠢劲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幼年的狂想逐渐破灭后,我发现我除了飞翔的梦想外一无所有,有的只是蠢才的傻劲。世人原来丑小鸭的丑陋,却无法原谅我的愚钝。我的妈妈是这树林里最漂亮的一只鸟。她有着雪花般的羽毛,嫩红的脚掌,玲珑的身躯。在生下我之前,她的美貌是她引以为傲的资本。她一直相信她生出来的孩子一定是可爱漂亮的。然而就在她生下第四个蛋,也就是我的时候,这个梦想彻底破灭了。我的壳不像哥哥姐姐一样是白色的,而是泛着天空般的湛蓝。当我探出我的头时,我的妈妈更是被我吓了一跳。不是白色,而是极其的黑。更要命的是,我连站都不会。一个月后,我的哥哥姐姐早就会飞了。而我却只会走几步。于是,我只能每天躲在巢里,期盼着它们回来告诉我外面的世界。后来我的哥哥姐姐厌倦了,他们不再跟我讲话。那段时间里,我整天嚎叫,撕扯着我那黑色的羽毛。妈妈安慰我说:“没关系!你只要再多试几次就会飞了。”于是,我每天不停地扑打着翅膀。可是后来我的弟弟妹妹都会飞了,我依旧不会飞。一个金色的黄昏,我像往常一样不厌其烦地扑打着翅膀,后来我实在是累了,坐在巢里欣赏起了夕阳。这时,一只奇特的鸟进入了我的视线。她体态轻盈,却有着硕大艳丽的尾翼,腾空飞起时,有如满天彩霞,流光溢彩。她似乎注意到玫瑰丛中的我了。于是,我赶紧低下我那黑乎乎的头,眼睛却依旧不自觉地注视着她。她向我飞过来了,我不由地退后了几步,心却狂乱地跳动着。“你好,我叫极乐,人们叫我天堂鸟。”她收起了五彩斑斓的羽毛,停在枝头上对我说。“你好。”我慢慢地抬起了头,老半天才吐出这句话。那天黄昏,我们没再多说一句话,只是一起默默地看着对面的夕阳。在太阳落下去的那一刻,她忽然转过脸对我说:“我从小就有一个梦想,到世界的各个角落去看夕阳。很高兴今天能遇见你,但是现在我必须走了。我要赶在下一个夕阳落下之前到达大西洋的海岸。希望一年后,我们能在另一个地方一起看夕阳。”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我的心像是被掏空了一样。后来我才知道那时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如果爱情不能使一个平凡无奇的人渴望变得优秀,那么爱情还是爱情吗?从那以后,她的身影总是浮现在我的眼前,每夜我都无法安睡。于是,我每天起早贪黑,不停地练习飞行,我相信有一天,我会在另一个角落与她相遇。或许是我的真诚感动了上天,就在我们相遇后的第364天,我终于飞了起来。就在我飞起来的那一刻,我的妈妈眼里闪出了泪花。我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那一夜,我在妈妈的怀抱中沉沉地睡着了。朦胧中,我仿佛听到了一声尖锐的响声。第二天,天还没亮,我就出发了。离开的那一刻,我转过身看了妈妈一眼。穿过丛林,掠过小溪,翻过高山……我终于见到了哥哥姐姐口中的世界。当我越过那汹涌澎湃的大西洋时,我的心像天边的云朵,悬浮在半空。就在那一刻,我那乌黑的羽毛脱落下来,褪换成雪白的羽衣。我想,我终于可以从容地站立在她的身边了。于是,我拍打着翅膀,疾速前行。可是那一天,我并没能见到她。我发了疯似嚎叫,却始终得不到回应。我飞到很多地方,只为了找她。慢慢地,到不同的地方看夕阳也成了我的梦想。直至有一天黄昏,我回到了玫瑰园,看见了玫瑰花组成的她。她对我说,到世界的各个角落去看夕阳确实是她的梦想。然而就在遇见我的那一刻,她决定折叠她的翅膀,即使她已经领略过最美的风景。其实她每天都躲在树丛中看着我练习飞行,在我飞起来的那一刻,她也哭了。那天夜里,她死在了猎人的枪下。她的精魂洒在了玫瑰花中,只为了再见我一面。此时,我早已泪如雨下。曾经,我愿意为了她张开我梦想的翅膀;曾经,她愿意为了我折叠她的翅膀。而现在我也领略过最美的风景,我愿意为她折叠翅膀,随她到另一个世界去。就在我冲向她的那一刻,我顿时明白了爱情是一百年的孤单平凡,直至遇上那个你愿意为她张开梦想的翅膀,领略过最美的风景后却依旧肯为她折叠下翅膀的人。生命从不是充满玫瑰般的美好温暖,而是一段充满苦难的旅程。上辈子,她愿意为了我,化身为玫瑰;今生,我愿为农夫,矢志不渝地守护在她的身边。那天,等我醒来的时候,农夫已不知去向,玫瑰园、鸟也不复存在。月亮已经悄悄地挂上了柳梢,微风轻拂着,一颗晶莹的水珠打落在我的手心。病房里幽幽的玫瑰花香飘荡着。朦胧中,我感到有人在抚摸我的脸,那手是那么温柔,那么温暖。于是,我紧握了她的手。这时,窗外传来了一阵悦耳的鸟声……
2012-07-29 18:13:38 作者:莹光山色 956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