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女性意识的觉醒与女性联盟对悲剧命运的反抗童年的阴影和伤害,拉希德的压迫和残暴,使本已软弱的玛丽雅姆转向容忍,她“已经学会了横下一条心,忍受他的轻蔑和责骂,他是嘲弄和斥责”,甚至得出这样的教训:“爱是使人遍体鳞伤的错误,而它的帮凶,希望,则是令人悔恨莫及的幻想。无论什么时候,若这一对剧毒的两生花开始在那片干涸的土地上生长出来,玛丽雅姆就会将它们连根拔除。她把它们拔起来,还没拿稳就赶紧将其掩埋。”因为爱和希望曾经给她造成莫大的伤害,她不再相信它们,甚至主动拒绝它们,没有了爱和希望,她的心早已经麻木枯萎,成了一片凄凉绝望的荒原。莱拉和阿兹莎的出现,犹如一声惊雷,唤醒了她沉睡已久的心灵。虽然她们起初有些矛盾,甚至“真的打起架来”。莱拉生女儿遭拉希德训斥,她还“冷眼旁观”、“幸灾乐祸”,然而作为母亲的莱拉却又让她“羡慕”,同样的遭遇使她对莱拉“生出了怜悯”,莱拉还劝阻了拉希德对她的毒打,让她免受皮肉之苦,尤其是阿兹莎“如此需要她”、“如此天真地、如此毫无保留地对她表达爱意”,唤醒了她因为自己孩子的流产而压抑已久的母性,是她的“眼睛之光”、“心灵之王”,“变成她生命的一部分”,让她“找到了人世间的真情”,让爱和希望这“两朵新的花朵始料未及地在她的生命中生长出来”,让她重新获得了自我和人性,获得了女性意识的回归。她们从此在生活中互相关心和照顾,联合反抗家庭暴力,共同的命运,让她们产生起了深厚的姐妹(母女)情谊,建立起了患难与共的女性联盟。她们一起策划出逃,虽未成功,却巩固了“革命情谊”。后来,当拉希德得知莱拉和塔里克重逢时,他仿佛是一头被激怒的公牛,“双眼放出凶光”、“露出恶毒的狞笑”,想杀她们两个。玛丽雅姆从他“震惊、愤怒”的眼神发觉到了自己曾经的温顺和服从“是多么愚蠢”,换来的只是他的得寸进尺,她进行了深刻反思,终于彻底地觉醒了过来,觉醒的力量是强大的,她走向坚决的反抗:“第一次决定自己生活的轨迹”,举起铁锹“使尽了浑身的力气”砸死拉希德。如果说,她上次离家出逃是在莱拉的建议和怂恿下半推半就的事情,那么这一次她身上的女性意识和反抗意识彻底觉醒了,她完全自主地决定了自己的人生道路。为了让莱拉和孩子们过上幸福生活,她主动承担杀夫罪名,刑场上,她“双腿没有变软”、“手臂没有挥舞”、“无需被人拖下车”,在最后一刻,甚至“燃起了这么多希望”,“心中再也没有懊悔,而是充满了一阵安宁的感觉”,是一个“付出了爱也得到了爱的女人”,以“朋友、同伴、监护人、母亲”的身份离开这个世界,“终究成了别人眼中的重要人物”。她死了,但死得其所!她与真主同在!与玛丽雅姆一味的消极容忍不同,莱拉早就做好了出逃的准备,并一直在偷拉希德的钱,积极投入准备和策划中,然而孩子的拖累、社会环境的凶险、法律的严酷(妇女出门要有男性亲戚的陪同,妇女逃跑是犯罪行为,可以关进监狱)、陌生男子的出卖,她终究没能逃离魔窟。如果不是塔里克的重新出现,说不定她会像先前的玛丽雅姆一样忍耐下去。然而,正是塔里克奇迹般的出现,让她深深震惊,对幸福和爱情的追求,往昔温馨生活的点滴,唤醒了她沉睡的女性意识和泼辣的个性,让她心中“升起一丝渴望,一丝不计后果的希冀”。可以想象,就算拉希德没有被打死,她也会想方设法与塔里克在一起。总之,玛丽雅姆和莱拉在父权暴力面前,选择了团结,建立起女性联盟,从对暴力的忍耐和麻木的迷失中走向觉醒和反抗,改变了她们母亲一辈逆来顺受的思想和做法,大胆地追求自由、幸福和爱情。可以说,正是因为她们尤其是玛丽雅姆的觉醒和反抗,让她们摆脱了继续寄人篱下、任人宰割的悲惨命运,重新获得了自由、幸福和爱情。虽然玛丽雅姆以死作为代价似乎太惨重了,但是她的死让莱拉和孩子们过上了幸福生活,她又是幸福的,因为她从他们身上重新获得了爱和希望,她的生命和幸福在他们身上得到了体现和延续。她的身体死了,但灵魂依然活着,并成为一股精神力量,充斥环宇:“她就在这儿,在这些他们重新粉刷过的墙壁之中,在他们种下的那些树苗之中,在那些孩子保暖的毛毯之中,在那些枕头、书本和铅笔之中。她就在孩子们的笑声之中。她就在阿兹莎背诵诗句和她朝西方鞠躬时念出的经文之中。但是,最重要的是,玛丽雅姆就在莱拉自己心中,在那儿,她发出一千个太阳般灿烂的光芒。”玛丽雅姆和莱拉在这不可宽恕的时代,以看似不可能的友谊,写下不可毁灭的爱,赢取了最终的胜利,谱写了一曲从迷失走向觉醒和反抗的女性赞歌! 三、希望的曙光和伟大的突破纵观整部小说,太多的痛苦和离别、暴力和流血、痛苦和灾难让人久久不能释怀,给人一种压抑甚至窒息的感觉,尤其是玛丽雅姆被枪决,更是给人一种悲切甚至悲壮的感觉。然而,它同样也给了我们希望:战争结束了,和平重新降临这个国度;干旱结束了,大雪昭示着绿色和丰收。医院里女大夫偷偷脱下布卡做手术,孤儿院里院长暗地里教授女童知识,行刑路上“小兄弟”安慰玛丽雅姆不要害怕,更主要的是以莱拉为代表的阿富汗人开始返回家乡重建家园:种树苗、粉刷旧房子、搬砖头盖新房子、挖掘排水沟、打水井……莱拉回到女儿曾待过的孤儿院,带着玛丽雅姆来不及发扬光大的“爱”拾起教鞭,教育着失学多年的孩童,夫妻俩以爱滋润千疮百孔的家园,以行动加入国家重建行列。战后的阳光,洒在她的脸颊,犹如灿烂千阳般光彩夺目!爱和希望重新降临这片饱受了30年灾难的土地。阿富汗懂得了忏悔和赎罪,虽然这来得太迟了,但这终将把他们挽救,让他们得到真主安拉的救赎。逃脱了拉希德的魔爪、塔利班政权被推翻、民主政府上台、与塔里克结婚,在各方面力量的作用下,莱拉重新获得了自由和幸福,恢复了自我和本性。诚如鲁枢元所说:“女性的真正解放,在于恢复女性长久以来被压抑、被扭曲的天性,发扬女性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的独特优势。这表现为:大地崇拜的女性精神,护佑万物的女性伦理,充满感性与温情的女性思维。”女性只有首先确立自己作为“大写的人”的地位,保持女性自我人格尊严和个性的完整与独立,获得独立自主的经济地位,拥有独立的自由和生活空间,找到爱情以外的其他感情和生活的意义,才能在这个基础上争取与男人的平等地位,从根本上建立起男女平等的世界,摆脱沦为“符号妇女”的悲惨命运。女性解放的道路虽然曲折,但最终在莱拉和阿兹莎的身上得到了完美的实现,由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阿富汗妇女一定能够实现与男子地位的平等,一定会在阿富汗的重建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长久以来,一些女性主义者为了争取女性的独立地位和自我解放,走上了一条绝对反抗男性的道路,在她们看来,女性的所有不幸、悲哀、痛苦和灾难,都是由男性一手造成的,似乎只有完全打倒乃至瓦解男性,才能报仇雪恨,才能彰显女性存在的意义,才能彻底获得解放。这固然在某种意义上揭示了女性悲剧命运的原因,也是女性自我解放的一种途径,而且事实上也获得了一定的成功;然而,从长远来看,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是片面的不可取的。诚然,男性曾经对女性犯下了极大的罪过,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应该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但是,过犹不及,世界是由男性和女性共同组成的,彼此都不能离开了对方而孤立存在,只有男女和睦共处,人类的未来才有希望。胡塞尼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此,他走出了狭隘的女性主义的藩篱,建构了和谐完美男女关系模式。莱拉与塔里克最终走到了一起,“赖里和玛姬浓”自幼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他们的恋爱出于真正的爱恋,是建立在双方完全平等基础上的相互吸引,完全没有任何强迫的意味。只是好事多磨,由于各种原因,他们经历了十几年的分离,但他们的爱依然为对方存在着,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男人和女人,各自都是一个流动的生命。如果没有哪一方,我们都无法流淌,就如同没有岸的河流不是河流一样。我生命之河的一条岸是女人,另一条岸是世界。没了这两条岸,我的生命就会是一片沼泽,与女人及男人的关系使我成为一条生命之河。”劳伦斯的这一论断多么富有哲理啊,男女之间的关系犹如河和岸的关系,没有河就没有岸,没有岸成不了河,河和岸是须臾不可分离的,各自不能互相离开而存在。因此,娜拉们不应该出走,因为“但从事理上推想起来,娜拉或者也实在只有两条路:不是堕落,就是回来”,而是要以玛丽雅姆和莱拉为榜样,进行女性解放和斗争,拥有独立的经济地位,建立起独立完整的人格和个性,与男人们建立起平等、和谐、互助、合作的关系,惟其如此,人类社会才能健康持续地发展,人类才能像其他生物一样在地球上快乐、诗意地栖居着,人类和睦相处的美好构想才能最终实现。胡赛尼的伟大之处还在于,他所追求的女性解放,不是停留在女性摆脱男性的束缚和压迫、取得自我主体独立地位、男女平等和谐相处的目标上,而是进一步把女性的解放与国家的解放、民族的独立结合起来,这样,女性解放就不再轻飘飘地显得单薄无依,而是获得了丰富的内涵,拥有宽阔的视阈,得到了质的升华,获得了时代的广度和历史的深度。莱拉没有留恋在巴基斯坦的幸福生活,而是毅然决然地回到几乎沦为废墟的阿富汗,肩负起重建家园的重任,因为那里才是她的根。在阿富汗面临内忧外患的特殊形势下,作为国民的一份子,女性解放只有与民族国家的构建相结合才能有所附丽,诚如董丽敏所说:“‘身体’的解放与作为‘国民’的觉醒,就并不是矛盾对峙的,恰恰相反,两者却可以是互为因果的:解放‘身体’必须依赖于民族国家的建立,依赖于一个同束缚/压抑‘身体’的传统帝国相异而又能抵御西方列强入侵的新国度的出现;而作为健全的现代‘国民’,‘身体’的解放也是基本的前提。”正是在此意义上,胡赛尼跳出了狭隘的女性主义窠臼,取得了伟大的突破,他的女性思想才有了深度和厚度。 (本文发表于华南师范大学《桃源》2010年第2期)
中文摘要:胡赛尼的小说《灿烂千阳》从女性视角诠释了玛丽雅姆与莱拉、阿兹莎由敌对走向友好的生死情谊,是阿富汗女性主义文学的经典文本,也是21世纪以来世界女性主义文学的经典文本。强大父权在家庭和社会暴力方面挤压了女性的生存空间,造成她们自我和人性的矮化,处于远离父权话语中心的边缘,成为男性的附属物和私有财产,迷失在父权道德观念设置的陷阱里。但她们的女性意识在反思中觉醒了过来,产生姐妹(母女)情谊,结成女性联盟,作出了顽强决绝的反抗,终于赢得了女性自我和人性的复归,谱写了一曲从迷失走向觉醒和反抗的女性赞歌。胡赛尼构建了和谐完美的男女关系模式,并把女性解放与民族解放国家独立结合起来,获得了丰富的内涵和宽阔的视阈。 关键词:女性;父权制;迷失;觉醒;反抗 2003年,阿富汗裔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出版了处女作《追风筝的人》(The Kite Runner),小说凭借精巧玄妙的叙事结构、鲜活生动的人物形象、震撼感人的故事情节,深深地触动了读者的心灵,获得好评如潮,夺得一系列文学大奖。时隔4年,他的新作《灿烂千阳》(A Thousand Splendid Suns)一经出版就受到美国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出版商周刊》、《华盛顿邮报》等纷纷发表书评,认为它是“通俗小说的精品,是一部有关勇敢、荣誉与宽容的书”,是“阿富汗30年历史的揪心记录”,讲述了一个“关于家庭、友谊、信念和因爱得救的极其动人的故事”。如果说《追风筝的人》从男性的视角,探讨了男性世界中阿米尔父子、拉辛汗、哈桑、索拉博之间的默默温情,表达了忏悔和救赎的主题,展现出人性的温情和美好,那么《灿烂千阳》则从女性的视角,诠释了女性世界中玛丽雅姆和莱拉、阿兹莎之间由敌对仇恨走向友好相处的生死情谊。小说以20世纪70年代到21世纪初30多年来阿富汗重大社会政治事件如苏联入侵、军阀混战、塔利班专制为背景,讲述了阿富汗妇女凄婉动人的从女性自我和主体的迷失走向觉醒和抗争的故事,一个“关于不可宽恕的时代,不可能的友谊以及不可毁灭的爱”的感人故事,可以当之无愧地说是阿富汗文学史上女性主义文学的经典文本,也是21世纪以来世界文学史上女性主义文学的经典文本。毋庸置疑,胡赛尼对于女性的描写是非常出色和成功的,他对于女性的情感经历、心理起伏有着如此深刻全面的理解和透视,成功塑造了几个栩栩如生、有血有肉的女性形象,而这一切竟然出于男性之手,不能不让人在惊讶的同时深为叹服。那么,身为男性的他,究竟表达了怎样的女性思想?有什么独到之处? 一、家庭与社会暴力双重父权压迫下女性自我和人性的迷失美国著名女性主义者阿德里安•里奇认为女性处处都处于父权制的控制之下:“父权制指一种家庭——社会的、意识形态的和政治的体系,在此体系中,男人通过强力和直接的压迫,或通过仪式、传统、法律、语言、习俗、礼仪、教育和劳动分工来决定妇女应起什么作用,同时把女性处置于男性的统辖之下……”概言之,父权制是通过家庭和社会(包括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双重架构来运转的。通观整部小说可知,几乎所有的灾难和不幸都是直接或间接地由父权制造成的:无论是娜娜、玛丽莱姆还是莱拉、阿兹莎,乃至男人,他们的悲剧人生和悲惨遭遇都是由家庭里的父亲、丈夫的蛮横暴力和代表男性意志的政府和军阀贪污腐化、争权夺利而导致的。父权制的力量是强大的,尤其是在阿富汗这样一个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它的影响更是幽灵般如影随形地伴随着每个女性的一生,不招即来挥之不去,无时无处不在。《灿烂千阳》中,女主人公玛丽雅姆和莱拉,正是在强大的父权制从家庭和社会暴力双重压迫和渗透下一步步迷失了自我和人性,丧失了人格的主体性和完整性。家庭暴力:西蒙•波娃在被称为“女权主义的宝典”的《第二性——女人》中认为:“婚姻,是传统社会指派给女性的命运。”她反对妻子作为“满足男人的性欲并照顾他的家务”的家庭意义。如果在某种意义上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么家庭则是造成女性苦难的无底深渊。一般而言,人生下来便生活在一定形式的家庭中,这似乎是不可逃脱的宿命。对于玛丽雅姆来说,她的出生似乎就意味着厄运的开端:作为扎里勒与仆人娜娜的私生子,被扎里勒堂而皇之地赶出家门。虽然扎里勒经常给她带些玩具和礼物,带来兴奋和期待,是她“最最最想见到的人”。然而在她去找他时,他撒谎说不在家,让她露宿街头,当真相大白时,她流下了“悲哀的”、“愤怒的”、“梦想破灭的”眼泪,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伤害,梦想碎了一地。祸不单行,回家后,她发现了娜娜的死,更感到震惊和深深的自责。这些犹如一个重磅炸弹,振聋发聩,“爱和希望”破灭了,她幡然醒悟,认识到娜娜的话的深刻性:“就像指南针总是指向北方一样,男人怪罪的手指总是指向女人。”“男人的心是一种狠毒的东西,它不像母亲的子宫。它不会流血,它不会为了给你多点空间而扩张。”童年的伤害和阴影,哈拉米(私生子)的羞辱身份,“爱和希望”的破灭,娜娜的尊尊教诲和忍辱负重、不敢反抗的行为,在她幼小的心里播种下了忍耐的种子,扭曲了她的价值观念,并刻骨铭心地烙印在了她的心灵深处。扎里勒在妻子们的纠缠下,半推半就地逼迫15岁的她嫁给了40多岁的拉希德,仿佛这是一次物品交易,而她只是一件待处理商品,“是她们的耻辱的一个会走路、会呼吸的体现”。正是由于这一纸婚约,让玛丽雅姆和拉希德组成一个家庭,表面上她从父亲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实际上却走向另一个更为黑暗的深渊,一个痛苦绝望的无底洞。1848年美国首届女权大会认为,婚姻是女性自由的坟墓:“他把她的个人权利剥削殆尽,他夺去了她所有的财产权……她在婚姻这个契约的约束下,被迫服从于她的丈夫。她的丈夫实际上成了她的主人——法律赋予他剥夺她的自由、对她惩罚的权利……他窃取了耶和华的特权,宣称限制她的活动范围是他的权利,而这权利本来应当属于她的良知和她的上帝。他竭尽努力去摧毁她对自己能力的信念,去削弱她的自尊,迫使她心甘情愿地过那种依附于人的悲惨生活。”正是在这一纸代表男性权利和意志的婚约的约束下,玛丽雅姆的苦难开始了。拉希德作为家长,有稳定体面的工作,是家庭唯一的经济来源,而她则在家里做家务。“就两性的活动而言,性的角色决定由女人从事家务和照料孩子,而人类的其他业绩、事业和抱负却是男性的份内事。分配给女性的有限的角色趋向于让她们停留在生物体验的水准上。结果是,几乎所有能够被描述为真正的人而非动物的活动(因为动物也以它特有的方式在生育和照料幼仔)都保留给了男性。”正是因为夫妻双方这种不同的分工形式,决定了拉希德作为家长的地位,而玛丽雅姆只是附属物,他可以无偿占有她的劳动(不必像资本家对工人支付工资)和身体,把她当做自己的私有财产,作为性欲对象和生育工具。拉希德对玛丽雅姆是比较严厉的,刚嫁过去就约法三章不能哭、不能会见客人、外出要穿布卡(这在女性主义者看来是“残酷行为和野蛮行径”)。尤其是在她流产后,他渴望得到儿子的希望落空了,便经常对她发火、挑剔、指责、嘲弄,甚至辱骂、毒打,她不仅要承受失去孩子的痛楚,还要忍受身体和精神上的暴力,这让她“心怀恐惧”、“提心吊胆”、“战战兢兢”,对自己“毫无信心”,一味地转向妥协与容忍,“自认命苦、忍辱负重、隐藏着无尽悲哀”,娜娜遗传给她的忍耐的“魔鬼”发作了。尤其是七次流产,让她毫无立足之地,她拼命屈就自己去讨他的欢心,却得不到满心渴望得到儿子的拉希德的认同,反而遭到嚼小石头的兽性的惩罚。总之,正是在童年阴影和家庭暴力两个方面的父权制的强大攻势面前,玛丽雅姆被“禁锢”在家里,没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地位,只有依靠讨好他才能生存下去,从而沦为他的附属物和私有财产,她的自我和人性遭到驱逐、挤压甚至粗暴的蹂躏践踏,一步步走向萎缩和干瘪,最后只剩下一具形容枯槁的干躯,成了父权制的牺牲品。灵魂深处沉积的陈腐的“忍耐”观念压得她透不过气来,让她迷失在父权道德观念设置的陷阱里。如果说,玛丽雅姆自我和人性的迷失更多的是来自内心深处的忍耐和妥协,那么对出生书香门第、接受过良好教育的莱拉而言,则更多的是来自外在社会的压迫和暴力。与玛丽雅姆的相貌平平、卑微和贫寒形成强烈对比的是,莱拉是一个“美女”、“风华绝代”、“倾国倾城”,家境比较殷实,父亲很开明,提倡男女平等,“除了她的安全之外,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就是她的教育”,不仅送她去上学,还通过带她参观巴米扬大佛和日常生活中的言传身教,传授民族观、国家观、妇女观;加上家里妈妈比较强势,经常“欺负”爸爸,自己从小与塔里克青梅竹马,情投意合,即便是遭到男生欺负,也有塔里克代为摆平,这些都为莱拉形成正确的男女观、人生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应该说,她的人生词典里是没有“不平等”、“压迫”之类的概念的。然而,混乱的政治局势却扰乱了他们平静的生活,战争先后带走了她两个哥哥和父母的生命,剩下她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因为怀着塔里克的孩子,环境又很危险——“到处都有子弹和火箭弹在飞来飞去。她可能被拐卖、强奸,或者被人割开喉咙,扔进路边的臭水沟”,更主要的是被拉希德施计蒙骗以为塔里克已经死去,她才无奈屈就自己嫁给了拉希德,为他牺牲“品德”和身体。或许是因为莱拉的美丽,拉希德尽量投其所好、威逼利诱,甚至不惜让玛丽雅姆做她的下人,极尽讨好巴结之能事。尽管莱拉一度是“拉希德宫殿中的皇后”,但仍然避免不了沦为泄欲和生育工具的厄运——莱拉生下女儿阿兹莎,拉希德的儿子梦再一次泡汤,她“失宠”了,较之玛丽雅姆不能生育,这“更加不能得到他的饶恕”,她的苦难由此开始了。虽然玛丽雅姆和莱拉一开始关系有点紧张和不快,但是共同的命运,让她们摈弃前嫌,联合起来,并肩战斗,甚至共同谋划出逃。然而她们遭到了陌生男子的出卖,被政府强制带回拉希德家里,暴跳如雷的拉希德二话没说就是一顿暴打,把莱拉母女囚禁在炎热的房间里,两天两夜不给食物和水,玛丽雅姆也被打得遍体鳞伤。残酷的家庭暴力、孩子的负累、社会环境的危险、意中人已死的错误认识,让本来性格倔强泼辣的莱拉“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正如米利特所说:“就像任何寄生于其统治者的群体一样,妇女是一个靠剩余物存活的附属阶级。由于她们生活于边缘,这常常使她们趋于保守。因为,就像所有处在她们那样境遇(一个经典例证是奴隶)的人一样,她们将自己的生存与养活她们的人的昌盛联系起来。”在遭遇战乱和干旱双重灾害的日子里,一家5口人的生活完全靠拉希德工作来艰难维持,而无情的火灾烧毁了拉希德的鞋店,他们的生活完全陷入困境,最后莱拉不得不忍痛割爱把阿兹莎送到孤儿院抚养。正是在父权制强大的势力面前,在残暴的政治统治和严酷的家庭暴力双重压迫下,女性成了男人的卫星,成为傀儡和玩偶,被迫围绕着男人转,失去了个人的主体性,也失去了自我,跌入了自我和人性迷失的深渊,成为了任人宰割的“沉默的羔羊”。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男权制的主要定制是家庭,它反映和联系着那个大社会:它是男权制大社会中的男权制小单元。通过在个人和社会之间进行斡旋,家庭在政治和其他权威不充分的场所促成顺应和实施统治。……男权制通过各位家长对公民实施统治时,家庭还让自己作为这一统治的一个单位发挥作用。”米利特的这一认识非常具有洞见性:当玛丽雅姆和莱拉带着阿兹莎出逃未遂时,政府把并没有对她们进行惩罚,而是以“不干涉家庭私事”为由,把她们送回家里,由拉希德实施惩罚,这表面上可以看作是拉希德在处理家庭私事,对“犯了错误”的妻子进行处罚,事实上,政府是把处罚的权利交给作为家长的拉希德,他实际上是政府的帮凶、爪牙,充当了政府严刑酷法的执行人的角色。“这个见鬼的国家没有一个法院会为我所做的事情判我的罪”更让他有恃无恐,这一针见血地暴露了父权制下政府和家庭互相勾结的阴险勾当,政治压迫和家庭暴力双管齐下,狼狈为奸,共同戕害着阿富汗广大妇女的身体和灵魂。社会暴力:父权压迫不仅体现在家庭暴力上,更体现在无所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包括政治、意识形态和宗教等)暴力中,这正如人是通过两条腿平衡着行走的。如果说,拉希德的家庭暴力从微观的层面上造成了两个妇女的悲惨命运,那么代表着父权意志的社会(包括政治、意识形态和宗教等)则是在宏观层面上造成阿富汗妇女儿童乃至包括男人在内的所有悲剧的根源。外族入侵让阿富汗损失惨重:苏联军队杀了一百万人,数字之大令人触目惊心。反击苏联胜利后,圣战组织也变了质,为了争权夺利不惜重燃战火,成为杀人机器,在四年时间里仅在喀布尔就杀了一万五千人,让阿富汗重新陷入苦难的深渊。政治方面,政府贪污腐化,实行高压统治:“腐败的、贪得无厌的圣战组织将领,武装到牙齿,靠海洛因发财,彼此宣战,滥杀无辜”,“各个派别犯下了滔天的罪行——谋杀、抢劫、强奸、严刑拷打、处决、轰炸、彼此发射成千上万的火箭弹、难以计数的平民百姓在他们的交火中死于非命”;塔利班上台后更是颁布了严刑酷法,实施高压统治,制造白色恐怖。社会方面,秩序极度混乱,民不聊生,生灵涂炭:“火箭弹如雨水般降落在喀布尔”、“强奸被用来惩罚市民和奖励士兵”、“每个拐角都有军犬和强盗”、“几个总统在喀布尔上任又被谋杀”,总统权贵尚且难以保命,遑论黎民百姓?对妇女更是采取严厉的宗教和意识形态控制:禁止工作,要求蒙面不能露出面孔,严禁在没有男性亲戚的陪同下出远门,以石刑严惩通奸,妇女医院经费被贪污或者挪用到男子医院,导致设备极为简陋……阿富汗仿佛已经沦为杀人的屠宰场,沦为恐怖的埋葬场,沦为万劫不复的人间地狱,几乎“每个人的故事都充满了死亡、失去和无法想象的悲哀”。“一个女人之为女人,与其说是‘天生’的,不如说是‘形成’的。没有任何生理上、心理上或经济上的定命能决定女人在社会中的地位,而是人类文化之整体,产生出这居间于男性与无性中的所谓‘女性’。”西蒙•波娃的这一论断可谓独到与深刻,在父权压迫下,不仅“形成”了“女性”,更带来了女性的灾难。通观玛丽雅姆和莱拉的悲惨人生和命运,不难发现,所有的痛苦和灾难都是在父权意志下的童年阴影、家庭暴力、社会恐怖、战火纷飞、政治高压、性别歧视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造成的。“这个世界是男人的世界,法律是男人的法律,政府是男人的政府,国家是男人的国家”,而女性完全沦为男性统治的对象,她们生活在男性的阴影和淫威之下,地位被父权制度所歪曲,处于远离父权文化和话语中心的边缘地位,成为男性的附属物和私有财产,从而使她们的存在仅仅是“作为符号的妇女”,而非女性自我与人性的存在。她们也曾经试图反抗,可是“在男权制下,孩子和母亲的地位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依附于男人的地位。并且,由于男人的这一重要性不仅仅是社会性的,还涉及她的依附者赖以生存的经济权力,男性在家庭内部(和外部)的地位,无论在物质或意识形态上,都是十分稳固的”,这些反抗分散地微乎其微,丝毫不足为虑。没有社会经济地位、家庭的残酷暴力、法律道德和意识形态的压迫、社会战乱动荡不安……这完全是一个“男人的社会,法律是男人写的,起诉人和法官都是男人,他们从男人的立场出发判断女人的行为方式,在这样的社会里,一个女人不可能忠实于自己”,强大而稳固的父权制让作为个体的妇女无法也无力抵抗,最终陷于女性自我和本性迷失的泥淖之中不能自拔。玛丽雅姆和莱拉的痛苦遭遇折射出阿富汗万千妇女的悲惨命运,也是阿富汗所有苦难的一个缩影。(未完待续)
华南农业大学 黄志平 1. 七月,骄阳肆虐,暑气逼人。 林平之扬起手,向开小四轮的师傅招手。“是到十二排的吗?”看了下安躺在车前的牌子“十二排”。师傅憨笑殷勤地说道:“是的。”“那得多少钱啊?”刚问完,就扭头四处张望——林平之很讨厌问这种问题,可无奈,口袋羞涩得紧呢。师傅一口叫价:“八块。”觉得还可以接受,林平之拉开车门,由于牛仔裤显得有点紧实,所以只得曲着腿爬了上车。 车的后排已经坐着两人了,一男一女,前排是个男的。后排的男子看样子是个混迹于深圳、广州的务工人员,刘海染得绯红,胸前腰后都是包,手里脖子还不忘提着、挂着。可能考虑到安全性的问题,死都不肯将一些旅行包放在小四轮的后边。当然,包一多,自然就挤了,挤得坐在边角的女学生缩成一团,人也得往前倾斜,手却不空闲,将手机键盘按得啪啪响。 林平之扫了眼着校服的女学生,没看清模样,可瞧也没瞧前排的男子,便低头刷着微博的界面。恰好,出现了一条新微博,是“宋代的艺术很流畅”的。她写道,拿到录取通知书,正在去见某个人的路上——惊喜吗?林平之会心一笑,考虑着如何回复亲爱的她。——她可不就是自己魂牵梦萦的黑丝女郎嘛。林平之想了一会,回复道,一路顺风,旅途愉快!等着看你的红本本。 突然,女学生微笑一声,也不知道她在干嘛。林平之还是不停地刷着微博的页面,头也没抬起过。过了会,便收到了她的回复,旅途寂寞啊,不过还是谢谢亲爱的!我来了! 一时之间,林平之被这条亲昵的评论给吓蒙了——亲爱的,那么我不就是她的……心底不禁一阵狂喜。回家的路途很短,很快就看到了十二排的路标。这时女学生叫了声,“师傅,麻烦停下车!”师傅很小心地停车于岔路口的边上。还沉浸在甜蜜之中的林平之很不情愿地给女学生开门下车,不过这种不悦很快就消失了。待女学生付钱,小四轮开动后,林平之收到了一条“宋代的艺术很流畅”的评论——我遇到了你,你却不搭理我。林平之直愣愣地看着,这也太快了吧?不是约好明天见面的吗?今天来了?怎么联想法都用上了呢?左思右想,得出结论,看来还是咱的魅力大啊! 与此同时,一辆顺岔路口而来的货车直冲而来,撞向女学生。女学生没有躲开,当场倒地身亡! 林平之还在甜蜜地憧憬着自己和宋艺畅的美好未来呢,哪会去理会背后所发生的事。2. “看!我们看到正相塔了!我可是第一次来呢。”一群人中唯一的女孩叫嚷道。女孩身旁的男孩点着头:“对啊!我也看到了,我也是啊!我很好奇究竟是怎样的塔。”其他的男孩都投射羡慕嫉妒恨的眼光,恨不得抢过女孩,再来个占为己有。 为头的一个既高且瘦的男孩,大家管他叫musle,也有的会称呼他舍长。却见他一甩稀疏、发黄的长发:“我们先去正相寺看看。”正相寺就在正相塔的下边,所以他们拾级而上,不一会就到了寺门口。林平之踟躇在寺门口,不太愿意进去——他以前去过了,自觉得无趣,不时还要听那些假和尚叨唠姻缘学业等封建糟粕呢。 “就进去瞧瞧吧!”长得短小精悍的国华开口说,手掂了下眼镜。林平之又迟疑下,才不情愿地跟了进去。进门之际,还不忘看看门前的对联有没有贴错——还好!没有。自从林平之今年钻研了下对联的正确贴法后,他发现——现在大概会有百分之四十左右的人会贴错对联。自打那以后,林平之就养成了个怪癖,都会瞧瞧他人门前的对联,错者则嬉笑一番,对者则就赞扬一遍。 中国的寺庙大抵都是一个样,先是个大大的祭坛,然后是一尊尊形态各异的神仙尊像。与其说那是神仙,倒不如说是个个神情不一的妖怪。就拿西游来说,除了玉皇大帝、唐僧看起像个人外,其他还不都是妖怪的模样。林平之瞧了眼龇牙咧嘴的菩萨,便没了兴趣,却对菩萨前的祭坛充满了兴趣。 却见祭坛上刻满蝇头大小的人名,真的是恨不得将人名也刻在它的镂空处,甚至其周边的空气里。它的里边盛满了香灰,中间还有几支未曾烧完的。林平之歪下头,看着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暗想道,这样子被善男信女供奉着,哪能消受得起啊?如果顺着玄幻小说手法的话,可不就能直入仙班了。 这时,musle正与神婆说着些什么。“要不我们一人一支香,拜拜这些神仙。”林平之插话道。神婆一听,直摇头:“你这个年轻人可不懂规矩啊!”顿了顿又道:“这菩萨拜了而另一个没拜,还不如不拜呢!菩萨可不能得罪的哩!”林平之不以为然地听着神婆唠叨,其他人也对他瞪着冷眼。许久,林平之只好自打圆场:“阿婆,你说得很对!就当后生小辈胡说咯。”神婆这才进里边去了。 “要不我代表所有的人?”骆导提议,“我顺便求下学业!”众人诺诺点头。骆导拿好香,依照“仙家”的指引,乖乖地掏钱买香拜佛。见一佛鞠躬三次,再插上香三支,才算给这路神仙打了个照面。 林平之无意于此,不时地盯着骆导插香的数目——在林平之的字典里,只能是单数,要不得双!最后在祭坛,骆导将剩下的六支香稳稳当当地插在正中!林平之凑近前去瞧,细数了下,确实是六支。林平之犹豫了下,正想开口,却听有一个女孩窃窃私语:“那明明是六支,哪能插啊?”声音虽小,但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骆导一脸无奈地看向神婆。“哪有这讲究?哪有啊?香烧得越多,可不就是越好吗?你一个女孩子家知道些什么!”神婆怒目圆瞪,“一年前,我们这里就有个人……就是不听我的话……现在还……” 林平之倒是没太在意神婆说些什么,却细心地听着祭坛旁低声细语的女孩说些什么。“那神棍说些什么?畅畅。姻缘可好吗?”“大师说了,今年不宜恋爱啊!否则可能血光之灾哩!”“不会吧?不过神棍就是神棍,说的倒真不是人话!”“倒像是神棍说的话哩!” 林平之瞥了眼,想看看女孩的尊容,可两女孩挽着手离开了正相寺。与此同时,骆导一脸沉重地走了出来。musle立即问道:“难道学业坎坷?考研之路还在施工?还是祖坟冒青烟,接着鸡犬升天?”骆导摇摇头:“可是上上签!可大师解读得太好,好得难以置信!”罢了,却也心甘情愿地塞了五十大洋进去。 “小欢,不带女友去求求?”musle大大咧咧地说。小欢苦笑了下,无奈地看着女友,可她很忸怩地低着头。“还是算了,至少用博弈论的理论来说,可能会破坏你们的均衡哦,还是不要冒这个险的好。不是吗?”林平之涎着脸。众人逗留了下,就出去了。 走完满是杂草的石梯,就到了正相塔。塔高七层,四周都无防护栏,当然就显得很危险。因为之前林平之也爬过,可只爬到三层就不敢再上,所以正想好好地瘫坐在草堆,可一想上面可能会遇到刚才与自己“心有灵犀”的女孩,顿时一扫记忆犹新的恐惧感,毅然地决定要爬到顶!“平之,快点啊!”峰子在催促,就好像上次一样——他笃定林平之不敢上去!林平之一咬牙,“好!”在大家的吃惊中,率先爬了上去。 一层二层还好,可上到三层,林平之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腿脚颤颤抖抖,手也止不住地哆嗦起来,最可恶的还是再也不敢睁开双眼。“看来恐高症可闹得不浅啊!”林平之眯着眼,看到了一个向内镂空的地方,小心翼翼地钻了进去,就再也不敢妄加移动。正好,小欢和她的女友也到了第三层。小欢笑眯眯地看着林平之:“不会真的恐高吧?”他女友也不忘添油加醋地调侃:“我们女生可不喜欢胆小恐高的男生哦!”说完,两人携手前进。 林平之摸摸小心肝,还是不住地噗噗狂跳,嘴里也呼哧呼哧地大口喘气。想道离塔顶还有四层的距离,心都凉了一大半;可念及“心有灵犀”的那个人就在塔顶,信心顿时大增。想罢,腿脚也不抖了,手也恢复了平常的孔武有力,人也精神百倍,步伐也一改之前的挪移——大跨步上爬! 顺利登顶!——也许这就是信念的作用。到第五层的时候,小欢和他女友悻悻而下——她可顶不住。还在下面的musle、峰子还在为登顶事业努力前行着。骆导上次爬过了,不愿意再去冒次险,所以就在塔底等待。 塔顶的空间不大,仅容数人挪移。四周虽有镂空休息的地方,可小得可怜。林平之四处都细看了下,才艰难地得出个结论——她根本就不在这里!一切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那么一切都会回归原来的样子,腿脚会打颤,手也不利索,脑子满是因恐惧而产生的疲倦……突然,林平之好像陷入了无尽的黑暗,然后那无边无际的黑暗慢慢地吞噬着他,让他慢慢地成为黑暗的一部分。“小心!”一个来自心底的呼唤,是她的声音!黑丝黑框,长发飘飘,苗条窈窕,面貌娇人——林平之睁眼的瞬间所看到的一切。大概被林平之看得太久了,女孩赧然道:“你没事吧?”林平之一脸的疑惑:“我怎么了?我怎么会……”这才发现自己的右手紧紧地握着女孩的纤手,愣了下又说:“是你救了我,对吗?我这人有点恐高,刚才站在塔顶,就有种天旋地转的feel,真的很不好意思!”手握得更紧了,心底却在暗暗偷笑——半真半假,那才能真正让人信服呢。“那你可以松开你的手吗?我的可是纤纤细手,可柔若无骨的诶,可禁不起这种折腾。”“何止呢,姑娘不仅纤手如葱,且发如绸缎,脸更是吹弹可破呢。”林平之还象征性地吹了口气,手也松开了些,感受其娇小可人,“可我还是有点害怕。”面貌竟成了女子般楚楚可怜的样子。女孩叹了口气道:“看你样貌老实,却能一反常态表现出如此模样,真的是‘人不可貌相’啊。”被女孩这么一说,林平之脸立即羞成一片,不知如何作答,只好悻悻地放手。“能问下芳名吗?”林平之颤颤巍巍地站起来,问道。两人都坐在正相塔的最高层,放眼望去,佗城的美景都尽收于眼底;倘若站立起来的话,迎着断续而来的山风,便有种乘风而去、御气而游的感觉。“你想干什么?”女孩紧张地看着张开双手,欲乘风而去的林平之。“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这是《逍遥游》的一句话,从林平之的口中娓娓道来。女孩突然心如鹿撞——自己刚才也想到这句话,却被这小子……心底既是窃喜亦是忧愁。女孩站了起来,“我也来试试看。”一副小女生的欣喜。这时,林平之嘿嘿笑着说:“鉴于本人的恐高,不如我们一起乘风而去、御气而游吧?”说话间,已经一把牵着女孩的手了。女孩露出一脸无奈:“晕……这种人……”“诶,你的手怎么有点发冷?难道你们女生都比较冷血?”“……” ……3.“畅畅,怎么在上面呆那么久啊。”穿着羽绒服的女孩瞥了眼林平之,“难道是跟他一起聊天?”“对啊!他蛮有趣的,什么都知道一些。”女孩点头称赞。“谬赞!谬赞!”骆道突然插话,“刚才我在下面看到你在塔上的回眸一笑——回眸一笑百媚生,你真的如同谪地的仙子,不食人间烟火且那么的清尘脱俗,My Goddness !”边说边带微笑,色迷迷的眼睛还不忘盯着女孩的黑色丝袜。“谬赞!谬赞!你不会是神雕看多了吧?我可不是小龙女啊。”女孩不以为然地说。骆导碰了钉子,可是却越挫越勇,仍旧微笑道:“不知这位美女的芳名是?”其他人都在看戏。这时女孩连挖苦也省了,冷声回了一句:“无可奉告。”说完,正想拉着羽绒女孩离开,林平之开口道:“能请两位美女佗城一日游吗?吃喝全包,如果不介意,住宿也是可以解决的哦。”女孩不假思索,对林平之嫣然一笑:“乐意之至。”听完,林平之立即如同沐浴春风,暗暗窃喜,难道今天犯桃花了?在场的骆导、musle、疯子、国华都嫉妒地咬得牙齿咯咯响,小欢不以为意地看着,然后转头看着自己的女友。musle看了下手机,低声低估了一句:“都十一点多了,该吃饭了。”他是东道主,是个土生土长的佗城人,去哪里吃自然由他说了算。“不如去惠来餐馆吧?”musle提建议。这时,一直沉默的林平之开口道:“这家也忒贵的!上次不就是给它宰的?”国华也随声附和:“这种贵地方,咱们可吃不起啊。musle,质朴点就好了,这种也特高级的。”“不知两位女嘉宾有什么建议?”林平之故意学了下孟非的口调,倒听上去像是询问两位漂亮的剩女的意见,“诶,就是这位姑娘了。”说着指了指塔顶所见的黑丝女孩。女孩不知怎么,突然有些嗔怒:“林平之,怪我没告诉你名字吗?”疯子接着问了下:“你是怎么知道他叫林平之的?”口气都是未来接骨医生的口吻,皱皱巴巴的,看似热情如火,却是平淡无情。“对啊!”众人异口同声。女孩撩了下眼前的发丝,“我们不是在塔顶闲聊过嘛。”“哦,原来如此……”又是异口同声。只有林平之暗自纳闷,自己可压根没有说过名字啊。女孩望了眼林平之,“他还告诉过我,他名字的来历呢。他说,林父酷爱金庸的,而最喜欢的人物不是令狐冲,却是林平之。所以在他还没出生之前,他的名字就定型了。”边说边笑,林平之看得有点呆了,那种可爱及其锋芒毕露的劲儿,可心里更是纳罕,自己更是没有说过这个名字典故。“平之,你可没对我们说过哦。”musle挤眉弄眼,嘿嘿地笑,“重色轻友啊。”“平兄这种人,表示深深地理解。”小欢还不忘插科打诨。走了段山路,穿过几屋人家,大家就踏上了田间小道。此时,正值年初八,过年的气氛还在,新对联、红灯笼不时映在眼前,偶尔还会有阵阵的鞭炮声。可寒冬肆虐,田野间也都是片片的荒凉,枯草杂陈,没有一派的生气。不时扑面而来的寒风,更是一种折磨。小欢和女友在窃窃私语,musle等人则在讨论去哪里吃饭,黑丝女孩与同行羽绒女孩则在低声细语。趁此机会,林平之故意放慢步伐,等着后面的女孩们。黑丝女孩刚走到面前,林平之忽然莫名其妙地产生一种熟悉的感觉,既奇怪又微妙。“我想和你谈谈,black stockings 。”骆导一听到“black stockings ”,立即兴奋地走过来,“这个话题,我喜欢。”带有青色络腮的下巴笑得一颤一颤的。女孩瞪了骆导一眼,淡然地说:“灵灵,麻烦你了,跟这位同学详细地聊聊black stockings 。”“说吧,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林平之一脸严肃,迟疑了又迟疑,“这个嘛……这个……就是想问一下你的名字。”“古人有云,事不过三;洋鬼子也道,the third time is lucky。这次才是真诚的,所以我告诉你,我叫宋艺畅。”女孩笑得很灿烂,也很美。“哦,原来是畅儿啊。”“你们两个快点!快到餐馆了。”musle在前面催促。佗城自古以来,都是座古城。自然餐馆位于“城门”的旁边,并毗连着“护城河”,就在城门的不远是个鸡鱼猪鸭市场,所以三者气味相夹杂糅合,时不时会享受到一股人间的至味。“城门”是托2010年恳亲大会建的,而“护城河则是拜佗城人民世世代代的努力了,此时的河水可堪比油墨。 由于他们除musle之外都是第一次来,所以对城墙充满了兴趣。只是一溜烟的工夫,大部分人已经到了城郭上。当然这些人不包括musle和林平之。musle是喜新厌旧,也是拿相机的主儿,而林平之却是心怀鬼胎——压抑住内心的痒痒,就像想偷拍张宋艺畅的照片。 “舍长,不去拍几张帅照?”林平之笑得有些谄媚,空气也弥漫着一股奸邪,“旁边可是有美女的哦。”musle会意,欢笑地脸容如鼠样,屁颠颠地上城楼去了。“大家都准备好了吗?Post,post!”各人姿态不一,真的是风格迥异:国华一副思考状,似成为罗丹刀下的一尊雕像;musle的下巴上的post动作,只是为了放大脸部的“瘦削”;小欢将其女友搂抱在怀,大秀恩爱;骆导嘴角带着丝丝的淫笑,在眼睛的配合下,倒是一副“穷奢极欲”的老学究样儿;羽绒女孩李灵灵手脚兼用,只是为了显出清纯和可爱之样,可惜下面可是有城墙所阻挡,人却成了半椭圆形。林平之十分着急,差点就叫喊:“畅儿呢?她哪里去了?我的黑丝呢?”相机的镜头在林平之的手上忽左忽右地摆动,只是为了找出宋艺畅,可是没见人影,害得那些翘首期盼的人儿post难成,自然就是窘样百出。“你在找我?林大摄影师。”突然肩头被人狠狠地拍了一下,不是宋艺畅又是谁呢。林平之想也没想,就转身按下快门,将她一瞬间的神情定格下来——不仅玲珑曲线尽现而出,还带着嘴角的得意神情,真的很可爱!“删了那张照片!”宋艺畅一股脑子地冲林平之命令——她害怕自己刚才的囧样被记录下来。林平之十分坚决:“那么好看的,怎么可能删?”“那给我看看。”“偏不,偏不。”林平之只是想勾起她的好奇心罢了。可宋艺畅可不吃这套,作势想过来夺取。“畅儿,难道你想巧取豪夺?”说这句的时候,又拍下了她盛气凌人、气势汹汹的模样。这时,众人从城楼下来,直往这边走来。宋艺畅无可奈何,只得作罢,可又被林平之偷拍了这景象。国华一过来,就扳着林平之的肩膀:“平兄,拍得咋样?”林平之赞不绝口,“那是真的赞啊!”说着,把相机给国华看。国华翻看良久,也只找到一张自己的照片,而且还是处于思想者修炼未成、罗丹缺乏灵感的阶段,自然就不堪入目了,所以快速地删去了此张照片。看罢,国华默默吐道:“平兄,真的很赞!赞啊!”边感叹边欣赏着所拍宋艺畅的照片。大家一听,顿时围了上来,才知国华感叹的原因。“你真shit的龌蹉,竟拍的都是那妞。”骆导一边骂,一边眼不离照片,“拍得还真不错!”“你们在干嘛?”宋艺畅弱弱地问了一句。已知缘由的李灵灵带有怒气地说与她听。听完,宋艺畅不仅怒气也无,却是笑容满满,一副花痴般暗想:“原来他的照相技术是从这时就那么好了。”也许musle为了思索出一个惊天骇地的post,所以这时才过来这边。却见他一身热汗,过来就夺过相机,想看看自己的帅气、霸气,“见证奇迹帅哥的时刻。”咯咯地傻笑,直教人起鸡皮疙瘩。“很负责任地告诉你,musle,这压根就没有你的照片。”musle不信,不断地翻看百来张的照片,真的还有找到属于他自己的瞬间,只有他想与李灵灵合照交涉前的一只手而已。“看来真的很不错!”一记拳头打在林平之的身上,林平之闷哼一声,象征性地倒地不起,很歉意地说:“对不起,我辜负了大家的厚爱。”4.“一看就知道你们是学生哥了,大家上楼坐吧。”刚一进餐馆,老板娘就殷勤满面,迎了上来。musle趁着地理优势,用着佗城话,和老板娘交谈起来。其余人则在服务员的领带下,徐徐上了二楼。服务员十分忙活,沏茶、倒茶,罢了说道:“学生哥喝茶。”说完递上菜单,然后就离开了。大家顺势挑了位置坐下,宋艺畅和李灵灵坐在一块,小欢及其女友自然黏在一起,而国华、疯子、骆导就是基情四射,林平之不知为何,站在窗台远眺。坐定后,骆导的小眼睛透过厚厚的眼镜,乜斜了下,发觉宋艺畅的另一边却无人来坐,就悄悄离座,准备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正准备坐下,就被宋艺畅凌厉的眼光盯着:“这个位置已经有人的了。”骆导想了下,“哦,这是留给舍长的,对,舍长可是‘主人’呢。”失望地回到原来座位。这时,musle匆匆上楼,看见宋艺畅旁的空位,踌躇了下,还是没有坐下,嘿嘿一笑:“这是我们平之的位置,我们哪能抢啊。”也就和一群机油坐在一旁。可林平之没听见,但见他频频地按下快门,不知拍下了什么。拍完后,看只剩下宋艺畅身旁还有个位子,也就坐下了。林平之——脸色严肃,平静异常,毫无言语,也不知他怎么了。宋艺畅只是瞟了一眼,暗想:“看来又要骂人了。”林平之喉头微动,看来似乎有话要说了,可是——“吃什么呢?”musle拿着菜单,正准备瞧瞧。骆导也凑近去瞧,可是菜单上什么也没,就是一张用以装饰的白纸。“什么也没有啊?”骆导疑问道。众人一听,也好奇地围了上来,真的是张空菜单!这时老板娘走了进来。她凭借半老徐娘的面貌,扭动着宽如桶状的腰肢,真的有点瘆人,“想点些什么?你们不用看啦,那菜单什么也没有。”“有什么吃的呢?”众人难得的异口同声,看来在于吃的方面,还是蛮一致对外的。“茄子煲,牛肉酸菜,酿豆腐,酿苦瓜,梅菜扣肉,豆腐圆,白切鸡,盐焗鸡,清蒸鱼,炒猪肠,香信卷春,猪肚煲鸡……”老板娘一口气说了数十种之多,眼光有些诡异,似乎就是要人表现出难以置信的样子。可是林平之霎时就说道:“茄子煲,牛肉酸菜,酿豆腐,酿苦瓜,梅菜扣肉,清蒸鱼,”一下子就说了六种,“大家点点其他的吧?”众人都目瞪口呆,老板娘更是吃惊——这小子,敢和老娘抬杠!骆导吧嗒着嘴:“再来个炒猪肠。”“这个好吃吗?很恶心哩。”李灵灵听后一脸不悦,肥嘟嘟的俏脸嘟得老高。骆导闻言就感到不解:“很好吃啊,配合酸菜、辣椒的味道,简直是人间的至味。”“就是不要这个……不要这个……”“灵灵姑娘可是客家人?”林平之和颜悦色地问道。“当然是了,崖当然是客家人啊。”“那我们客家人是不是得拥护客家特色?”林平之渐现微笑。“赞同,崖是客家的哦。”“那可知‘炒猪肠’是客家菜之一,那我们是不是……”停了下,又说:“相传苏东坡在贬谪途中,经江西赣州(同属客家地区),初尝此菜时就被其独特的风味倾倒。后寓居惠州还念念不忘此菜特有的韵味,每饮必以炒大肠来佐酒,百姓见其如此如痴如醉,常用炒大肠换取其墨宝,有的干脆就称此菜为‘炒东坡’。”这时老板娘插了一句:“那不是和‘东坡肉’齐名,要不来来这个?”笑呵呵地,腰肢也随之而动,更是引起‘凶器’波涛起伏。被老板娘打断后,林平之还想说些什么,正欲开口,却被宋艺畅打了个圆场,“来个炒猪肠,顺便再来个佗城的特产,豆腐圆。”“好嘞。还是这个姑娘低得。”“低得”是客家话,知道、知晓的意思。接着国华他们也点了几个菜和一个汤,也就点完了,老板娘呵呵地领着菜单去了。宋艺畅说道:“这餐也太丰盛了吧?是谁请客么?是林平之?”边说边看林平之。musle见缝插针:“那当然的啦!听说他老人家得了个二等奖学金,这不,这学期刚到手。”“二等奖学金,难道你们是大学生吗?”李灵灵道,“我才高三的呢。”“musle,据说你拿的可是一等的哦!”国华一改沉思状,也加入进来,“两个师妹也是一中的?”“嗯,还有一个学期了,也就要高考了。”李灵灵答道。“本科一定有戏吧?”国华又问。李灵灵侧过身子回答:“不知道啊,不过几次月考显示只能挨上重本的线;艺畅就行的了,老是文科考第一!”林平之暗想:“怪不得嘴皮子耍的那么利呢,看来可是有渊源的。”听完,国华如同遭遇打击——冷水淋身、五雷轰顶——他上的可是2B学校,而他最近的一段失恋便是异地恋。仿佛失去了任何兴致,又回归到了他沉思者的姿势——头仰起45度,双手托着满是络腮胡子的下巴,眼睛尽是迷离——多么迷茫的孩子啊。等了没多久,就上菜来了。一个接一个的菜,使得众人都有些顾此失彼、应接不暇。众人都大快朵颐、风卷残云,不时又是劝酒干杯,一时之间,好不热闹。林平之似乎没有什么太好的心情,一切都敷衍了事,大多时间只是在低头大吃大嚼,也不说话。——宋艺畅瞧得奇怪。“诶,你怎么了,遇到旧情人啦?”宋艺畅低声地调侃道。林平之顿时放下筷子,抬起低沉已久的头,嘴里还满是饭菜,眼里露出凶光,“我说是,你相信么?”宋艺畅的心突然纠紧成一团,难道是她?嘴里却微笑道:“这怎么可能呢?我听他们说你可是大作家,堂堂的林作怎么会呢?”说完,气氛变得格外地冷。宋艺畅夹了把青菜正要送进檀口时,林平之突然低声说:“艺畅啊,我怎么觉得你或多或少对我有点feel的呢?难道我自作多情啦?”宋艺畅一脸讶然,突然手一松,青菜吧嗒一声掉在桌上。“那么看来我们男人的第六感也是蛮准的哦。”林平之得意满满。“我说是的话,你相信么?”宋艺畅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那我就不相信了。不过你虽然对我没feel,但我却是对你有feel。”筷子也放下了,灼灼地看着她,似乎很着急地等待着她怎么回答。宋艺畅很是嗔怒:“原来你是在试探我。”可是怒容还是可爱娇人。“不叫试探,只是想看看你可爱的样子——”“难道我平时就不可爱,要发怒时才……”喃喃细语道。林平之长长地叹了口长气:“看来你真的对我有feel啊,要不可不会这么问的哦。”叹后则是换成一张坏笑的脸。“你……”宋艺畅的小脸都气圆了。“你们两个咕咕唧唧地说些什么哪?”骆导很不悦地冲他们说了句,脸上忽然闪过邪恶的笑容,“musle,不知这里有没有黄酒?老是喝啤酒特无趣。”“应该有的。”立即出去找老板娘去了。一会儿就回来了,musle手里拿着一大罐可乐瓶,走了进来。“老板娘说了,这是刚酿好不久的黄酒,可好喝了。”说罢,依次倒在一次性杯子上。却见黄酒汩汩而出,色泽澄黄,香气馥郁,十分宜人。宋艺畅端起杯子,饶有兴趣地看着杯子里的黄酒。可林平之想也没想,拿起便一饮而尽,还有些意犹未尽,拉过可乐罐儿,就想再倒一杯。“后劲可足的了,你还是少喝点吧。”宋艺畅温柔款款。林平之乜斜一眼:“我借酒消愁还不行么?”嘴上虽这么说,却没再倒酒了,心里也纳闷自己为何会听从她的话。“蒸酒磨豆腐,唔(不)敢逞师傅,”小欢对女友讲道,“想想这可是衡量一个客家女性是否能干的标准。可现在的女孩子哪里会啊?”李灵灵一听这样的言论,立即就反驳:“现在可是男女平等哦,凭什么我们女性就一定要学这个?”就这当儿间,小欢的女友恶狠狠地给了他一拳,大声道:“我也不会,是不是把我休了?”小欢俏皮了句:“我哪敢呢?想想现在中国可是男多女少,我找一个容易么?难不成要我打光棍?”听罢,众人哈哈大笑。“我会啊。”可细若蚊虫的声音被笑声所掩盖,脸容一片冉红,不知是喝了黄酒的缘故还是其他什么。5.林平之等人沿街而行,街道两边都是些复古仿古的店面、牌匾,时不时还能看到些祠堂寺庙什么的;据说就佗城一个小镇,就有上百个姓氏,而宗氏祠堂的数量也大抵与之相当。当然街道上最有名的就是学宫啦,考棚啦,还有越王井啦。“musle,有何去处?”国华摸了摸承载过多食物的肚子,一脸愉悦地问,泛着精光的髭须更是乐得一颤一颤的。 musle伸手一指,“当然是去学宫啦,然后再逛考棚、越王井、城隍庙……”“越王井?那不是口盛垃圾嵌玻璃的破井吗?”李灵灵很不客气地说道。“灵灵大姐,可别那么尖酸刻薄了,这不是明摆着会毁掉你好好的大大的‘欲女’形象么?”林平之淡而言之。“玉女?我当然是啦!”“林平之讲的可是欲女初生的‘欲’哩,不过这不正是我最喜欢的片片咯。”骆导两眼发着精光,肆无忌惮地瞧着李灵灵,似将她抽丝剥茧、庖丁解牛般,看得淋漓尽致。一会又分了下神,望向宋艺畅,但见她两靥嫣红未消,含情脉脉地盯着林平之。骆导奇怪顿生,阴阳怪气道:“怎么艺畅看起来像是个丈夫初归的怨妇,看那脉脉含情的样子——”其他人也拧头来看,宋艺畅羞怯地挪开目光,可不一会又聚集到了林平之的身上——直看得林平之感到有点不自在,可又不太好说些什么。佗城街蜿蜒向前,直通到东江的支流。他们走了百米左右,学宫就在眼前。学宫建筑巍峨,黄瓦琉璃,古风依然,不过四周都有围栏,谁叫这也是收费的景点呢;右侧有一树,树上尽是些红色的丝带,不知为何意;树的前边,更是有间电影院,古朴陈旧,黄墙绿壁,壁上贴着些“地道战”“鸡毛信”之类的掉牙影讯,如此一来,如同已久未修的抗战小楼。“舍长,这学宫什么情况?”林平之边走边说。musle不假思索:“你比我还清楚。你小子不是写过有关于它的旅游论吗?”宋艺畅嫣然一笑:“还是我来吧,怎么说我也做过导游呢。——我可是佗城生产的哦!”妩媚说道,只听得骆导两眼发光,暗道,“佗城的妹子可真够俏的,尤其这黑丝……”一时浮想联翩,心情荡漾。musle立即过来套近乎:“原来你也是佗城的啊!”宋艺畅表情漠然,也不作答,直令musle尴尬至极。林平之还沉浸于宋艺畅方才的妩媚娇人之中,“原来这小妞不仅可爱,还能如此奔放如火。”“学宫始建于清康熙七年(1668年),由照壁、长廊、棂星门、泮池、拱桥、东西庑、大成殿、明伦堂、尊经阁等组成。由于年久失修,部分被毁坏。现存大成殿和明伦堂、尊经阁等……据县志记载……”朗朗道来,清脆响亮。他们进入大成殿,却见正中的是“至圣先师”孔子像,两侧分别从祀四配、十二哲。四配,即颜回、曾参、孔伋和孟轲,四配是最受儒家门徒推重的孔子四大传人;十二哲,指闵损、冉耕、冉雍、宰予、端木赐、冉求、仲由、言偃、卜商、颛孙师、有若、朱熹,其中除朱熹外,均为孔子弟子。大成殿内,悬挂有十块匾额,分别是由清代九位皇帝和民国时期一位总统题写的。除十块金字匾外,大成殿柱还有两副对联,靠大门的前柱对联为“觉世牖民诗书易象春秋永垂道法;出类拔萃河海泰山麟凤莫喻圣人”,为乾隆题写;后柱对联为“气备四时与天地鬼神日月合其德;教垂万世继尧舜禹汤文武作之师”,为康熙题写。 康熙题写的这副对联比较特别,手写体的“鬼”字少上面一撇,“神”字右半边少一点,是说孔子信天命不信鬼神;繁体字“师”上面也少一撇,是说孔子是自学成才没有老师。这些也由宋艺畅娓娓道来。林平之瞥了眼孔子像,又看了下宋艺畅,道,“畅儿,不拜下丘大爷么?你今年可是高考呢!”宋艺畅不屑一顾:“这孔夫子应该不会数学的吧?如果会的话,也不知这老头的数学学得怎样?”说得林平之哑口无言。可是宋艺畅却徐徐走到黄色垫子旁,然后跪了下来,双眼闭合,双手合十,口中低声喃喃自语。“2012末日年,许了什么愿?”骆导也许愿完毕,凑上前去问她。宋艺畅欢笑道:“就是希望我的身边少一只苍蝇问东问西。”骆导的脸顿时沉了下去,心中妒火重重——她可是跟林平之低声说了些什么。顺着一条中穿的过廊,就来到了明伦堂。厅堂通亮,桌椅林立,四周都是些对联与字画。“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一女声悠悠传到林平之的耳朵里,不由使他生起无名火。宋艺畅见状,“形如伎者,貌比小仓,卿本佳人,奈何掉袋?”听完林平之暗暗称好。那女生旁边站着一高帅富,张口就骂:“你骂谁呢?——不过我没听明白。”这是最无语的答语。“伎者,女优也;小仓,卖肉悦人者也;掉袋,即酸酸臭臭的掉书袋也,大约也可指勾搭‘三有’青年吧。”骆导解说道。那女生仔细一瞧,尖酸道:“哟,我以为是谁呢?这不是我们大名鼎鼎的林平之吗?一见到你,我就会温习一遍当初甩你是多么的明智!”众人一听,也围上来,尽喳喳地问:“看来平之的情史也是蛮丰富的哦。”“诶,那花枝乱颤的动物是什么来头?”musle好不容易给幽默了句。林平之不理插科打诨的他们,冲着那女生道:“这位就是你男朋友吧?”女生应道:“那还用说,就是我男友,吴帅歌。”高富帅点头示意了下,算是打招呼了。疯子立刻捧腹哈哈大笑,脸部的赘肉挤成一团:“无帅哥,却也是个高富帅呢!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高富帅?”“是又咋的。我老爸可是东江河的地产大鳄,那东江边的所有……”所有的人都选择间接性地失聪,唯有那女生倒是无比崇拜的看着男友,虔诚无比,动作之标准,让人难以置信——难道她训练过?传销洗脑过不成?“之之啊,难道这就是你说的琮叶大姐吗?”宋艺畅很是温柔地含刺回击。林平之暗地又是一惊:“她是怎么知道琮叶的,我可没说过啊?”口中却道:“对,畅畅,她就是琮叶大妈。”那女子气得脸都歪了,哑口无言地嘟着嘴站在那里。“诶,大家看看,帅哥衣服上的‘nike’字样怎么就变成‘nile’?难道最近出了‘尼罗河’这个牌子?”高富帅立即拉衣服来瞧,口中却喃喃自语:“这衣服可花了我不少钱哪,买来的时候可不会的啊。难道洗了一次就褪色?”仔细一看才知上当。众人哈哈笑过,那女子拉着高富帅灰溜溜离去。林平之难得表现出诚恳:“谢谢你,艺畅!”随后又补了一句,“大恩难以回报,看来只能以身相许啦。”得来宋艺畅亲昵的一巴掌,打得林平之“嗷嗷”叫。明伦堂的后边是一直直的青砖小道,两边种植零零落落的桂花,此时桂花大开,芳香扑鼻,沁人心脾。顺着小道,直通入尊经阁。阁门半开,门两边有一副对联,为清代才子纪晓岚题写,联曰:“一阁其中书藏圣哲,八经之外再无奇书。”工整俊秀,潇洒飞扬。却见阁内的正中用小桌子摆放着一过时的电视,除此之外,其他什么都没有,显得有些空荡荡的。宋艺畅一进门,就说:“这里就不用介绍了,除了这年代久远的电视够得瑟外,就没别的了。”说着就去摆弄电视,是否能打开,大概里头是有关学宫的纪录片之类的。“好一个古今结合啊,既显古代的沧桑落魄,也显现代的高贵典雅,简直是完美的融合。”林平之如诗般脱口而出。“何来古今结合?”musle问道。骆导一马当先,得意地说:“舍长,这都不知怎么说你才好?自然是,尊经阁为古,电视为今啦。”“此言差矣。”林平之笑笑摇头。“难道是说电视为古,我为今?”宋艺畅一面摆弄电视,一面说道。“对了——倒过来就对了。”得来的就是宋艺畅的粉拳,打得林平之哇哇叫——这下可是来真的。林平之只得改口:“再倒过来。”众人看着热闹,如观耍猴,抿嘴大笑。6.病房显得有些阴沉,尽是些空洞的白色。一男子曲着身子坐在椅子上,神情憔悴,脸部严肃,手却紧紧地握着病床上的一女子。女子正沉睡着,面部却现出微笑,可全身各处都插着大管小管的,周身附近都是些耀武扬威的大小仪器。“她醒了吗?”这时一妙龄女子推开房门,小声地问道。男子挠了挠累得发紧的头,轻声道:“没有呢。”说着便拉着妙龄女子出去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妙龄女子一出房门,便高声问道,直吓了男子一大跳。那男子温言细语:“琮琮,你不要生气嘛。”“我能不生气吗?好好的家也不回,就是为了陪这个贱女人;我的生日也不来,也是为了陪……”泣涕涟涟,泪水满面,脸也气得歪成一团。“可是畅儿一直呼唤着我的名字,我总不能……”男子的声音近乎是哀求的了。“我可是你女朋友啊,那贱人顶多是小三——她怎么就没死呢?十层楼啊!”妙龄女子恶狠狠地说道。“我们分手吧!”男子沉思了好久才挤出这句话。女子满脸凄凉:“自小学五年级开始认识,初三相恋,到现在大三,几年啦?难道这七年的感情却也比不上不过认识才几个月的贱……女生?”男子默然不语。“为什么?真的是七年之痒?”女子掏出纸巾擦拭,“今天是我母亲的生日,如果你能来,那我就当做什么也没发生过。”“我不能走,医生说,现在畅儿正处于危险期。”这时似乎能隐隐约约能听到病房传来的微弱呼唤声:“平之,你在哪呢?平之——”男子匆匆与女子告辞,走了进去。女子以泪洗脸,绝望离去。此时医院的电子钟上显示:2014年2月7日,正月初八。林平之迫不及待地展开信纸,想知道她究竟写了些什么。记得她出事之前,一直叮嘱林平之不能提前看信中的内容,可是几个月都过去了,——这还怎么能够忍得住?何况她的病情正在恶化当中!Dear pingzhi:见信好!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也许我正在天国遨游呢。我常常感叹,为何造化如此弄人——当我遇到你、喜欢你、爱上你的时候,你却深爱着另一个人——你跟她青梅竹马的吧。也许我本就是一厢情愿吧。几天前,我去了一寺庙,叫什么正相寺。入寺内,古树森森,小径通幽,清新典雅。到了这之后,我顿时感到一阵的澄清宁静,仿佛那瞬间,我心里只有我——失却了想你的痛苦。寺内的道长很好,总是和善地给我引路与叙说寺内的一切。那时我想,如果你我隐居在这样的地方,你愿意吗?当时,我问道长,如果人要想获得解脱的话,什么办法最神圣?道长竟然说道,出家人不打诳语,解脱之道,自然是以浴火重生为上。我又问,浴火重生,又是哪种最佳?道长笑了笑,不语。然后我一再追问,道长才说,贫僧倒是有一方法,可是却不能说。——这实在是太残忍了!我也就不便追问,可是道长摸了摸剃得有点泛光的头,细语道,传说中,凤凰是人世间幸福的使者,每五百年,它就要背负着积累于人世间的所有不快和仇恨恩怨,投身于熊熊烈火中自焚,以生命和美丽的终结换取人世的祥和与幸福。同样在肉体经受了巨大的痛苦和轮回后它们才能以更美好的躯体得以重生。 道长又说,倘若一个人决绝前抱有极强的信念,那么一个人的灵魂将会得到永生!当时我心领神会,打定了主意——一定要试试!一盏黄黄旧旧的灯时间在旁闷不吭声寂寞下手毫无分寸不懂得轻重之分沉默支撑跃过陌生静静看着凌晨黄昏你的身影失去平衡 慢慢下沉黑暗已在空中盘旋该往哪我看不见也许爱在梦的另一端无法存活在真实的空间想回到过去试着抱你在怀里羞怯的脸带有一点稚气想看你看的世界想在你梦的画面只要靠在一起就能感觉甜蜜想回到过去试着让故事继续至少不再让你离我而去分散时间的注意这次会抱得更紧这样挽留不知还来不来得及想回到过去思绪不断阻挡着回忆播放盲目的追寻仍然空空荡荡灰蒙蒙的夜晚睡意又不知躲到哪去一转身孤单已躺在身旁想回到过去试着抱你在怀里羞怯的脸带有一点稚气想看你看的世界想在你梦的画面只要靠在一起就能感觉甜蜜想回到过去试着让故事继续至少不再让你离我而去分散时间的注意这次会抱得更紧这样挽留不知还来不来得及想回到过去沉默支撑跃过陌生静静看着凌晨黄昏失去平衡 慢慢下沉你的身影又回到过去信的最后部分犹有泪痕,可林平之没看懂这部分的含义。这时病房中走出一全身装备的医生。白大褂脱去口罩,冷漠道,先生,刚才病人病情突然发生异常,现在已经离我们去了,请节哀吧。林平之歇斯底地疯了般,冲进病房。此时医院墙上的电子钟定格在:2014年7月28日,农历七月初二。“怎么头发剃得那么短?”林平之见到熟人,很高兴。那人赫然就是骆导。“你说呢?”骆导故弄玄虚,递过的烟也不接,“戒了,什么都戒了。”林平之一脸讶然:“你戒酒、戒烟,连那个也……不会真的是看破世间红尘,遁入佛中成神了吧?”“差不过是这个样子。”骆导嘴角犹带着丝丝淫笑。“上次听你说犯了事,之后就没了你的消息?之后警察还问过我话。”“那可不是吗?一年前,不小心占了几个小姑娘的便宜,然后就遭到全国的通缉。哥现在可是罪犯啊!——也不太敢同你们几个死党联系的。”“上次你跟我说的那个事,怎样啦?你不会真的同你女友分手,然后喜欢上那个黑丝妹?”林平之道:“的确是喜欢她,见她的那一刻起,便有种似曾相识、一见如故的感觉……”“你小子别在跟我肉麻了,我早就听腻了。何况现在我可是佛家弟子,哪会理会这种世间俗事?”“妞也不泡?姐儿不玩?荤腥不碰?我可不信你骆导是这种人!"“别叫我骆导,叫我因导大师!”骆导理直气壮。“因导,哈哈,好一个……YD”“诶,说到妞儿,你喜欢的那个,哪儿去了?”林平之的脸顿时阴沉下来,木讷在那里。骆导见状,打趣道:“跟你说个趣事吧。就半年前吧,一个黑丝的小娘们来到我的寺中。想想兄弟那时几个月都没那个了,所以就去与她搭讪。不料她竟会问起解脱之道,当时我立即就想起你小子经常同我说的,什么凤凰浴火重生的事儿,接着就如法炮制地用在她的身上,那小娘皮好像相信了……就是不知后来怎样了……”林平之的脸色愈加阴沉:“在哪高就?” “咱们那里的正相寺啊。”这时一个熟悉的女声传来:“导导啊,你在和谁说话呢?”赫然是琮叶的声音!随之可听到她哼唱着周杰伦的《回到过去》。
一、老人清晨熹微的阳光穿透繁密的金凤树叶斜斜地照在窗檐上,一丝一缕缓缓地渗进老旧的窗户。老妇人瘫坐在轮椅上,青筋像藤蔓一般爬满了她枯瘦的双臂。她吃力地推着轮子,轮子吱呀吱呀地转动着,像一头老牛驮负着一个沉睡的孩童。她在低矮的窗边徐徐停下,稀薄的晨曦密密匝匝地倾泻在她褶皱的脸庞上,包融了她所有的沧桑与惆怅。老妇人凝望着窗外一成不变的街景,就这样开始了日复一日漫长的守望。暮色四合,老人踩着一辆三轮车,哼着小曲,穿过曲曲折折的巷道晃悠着回家。他将三轮车停靠在老屋门前的金凤树下,跳下车,抽下耷拉在脖子上的汗巾,用力地甩了甩,然后蹲下身去检查轮子与轴承,动作娴熟而老练。末了,他直起身,继续哼着小曲推门走进屋去。老妇人此时正坐在天井下,双眼呆滞地凝视着面前霉迹斑斑的墙壁,身子一动不动,恍如一尊古老的雕像。听见合页转动的吱呀声,她微微侧过脸,双眼在老人身上端详一番,转回头,重又恢复到刚才呆板的姿态。老妇人与老人这样就算是打过招呼了,老人进屋后径直走向厨房,步伐急促而凌乱。逼仄的厨房里没有窗户,也没有灯光,只有一扇窄窄的门,等待阳光馈赠予它稀落的光明。老人在厨房里煮饭,烧菜,洗碗,忙得满头大汗,他要赶在日落之前把这些琐碎的事情做完。开饭的时候,老人照常端上两碗稀粥和两碟菜,一碟芥蓝,一碟肉脯——亘古不变的菜式,他和老妇人就这样吃了几十年。饭后,老人枯坐在木椅上抽着烟,轻轻哼着潮汕民谣,老妇人继续把轮椅推到窗边,弥望着已经漆黑一片的街景。时间一到,他们便各自上床睡觉,天亮之后又重复着昨日所做的事情。这就是老人与老妇人的生活,几十年来一成不变的生活。他们每天的生活如同被复刻在一张固定的雕版上,就这样沿着人生既定的轨道平平淡淡地生活了几十年。他们的人生没有所谓的希望与失望,简简单单,平平安安地生活下去就是他们的人生信条,也是他们生存于世的惟一理由。六月的金凤花开得绚烂,老屋前那棵枝繁叶茂的金凤树像一把遮天蔽日的大伞,覆盖了屋顶黝黑的瓦片,遮蔽了老屋的破落与老旧。殷红的金凤花密密匝匝地装点在致密的碎叶中,远远望去,恍若一幅色彩斑斓的水彩画。老人在傍晚的时候回到家中,他照常将三轮车停靠在金凤树下,当他推开门,踏进屋里的时候,老妇人突然对他说:“老头子,我想吃薄壳米。”老人怔了一下,而后露出喜出望外的笑容:“好……好,我这就去买。”老人返身踱出屋子,跳上三轮车,三轮车像疾风一般在空寂的巷子里穿梭着。老人在菜市场上买来了一袋薄壳米,二十块钱,几乎花光了他今天所挣的钱。可是老人并不心疼,他反而很开心,老妇人难得主动提议吃薄壳米,多花点钱又何妨呢?吃晚饭的时候,老人问老妇人:“老婆子,怎么今天突然想吃薄壳米了?”老妇人沉吟了片刻,抬起头来对老人说:“老头子,你知不知道……他们今天生下了一个孩子,是个男孩!”老人的眼睛因惊讶而变得圆润明亮,脸上掠过一丝意外的欣喜,但旋即陷入了凝重的黯淡。他没有回话,只是点了点头,继续低头喝着粥。“老头子,我们……我们过去看看孩子,就看一眼……好不好?”老妇人支支吾吾地说着,话语里夹带着满满的哀求。老人的脸色变得愈发阴沉,依然埋头喝着粥,没有回话。“老头子,我知道你还很恨他……可是,可是我们只是去看看孩子,就看看孩子而已,他毕竟是我们的孙子啊……”老妇人嗫嚅着,声音因底气不足而变得颤抖起来。“够了!”老人喝住老妇人,“那个孽子,我去他家干什么!他有了儿子又关我们什么事?你倒是心肠好呵,那你就去他家吧,给他当个保姆,照顾他的宝贝儿子,也省得整天和我一块喝粥吃肉脯!”老人越说越激动,几乎吼了起来,像极了一头发怒的狮子,一字一句,像暗针一样无情地扎在老妇人脆弱的心上。老妇人终于哭了起来,积蓄已久的泪水像决堤的河水一般泛滥了她那张满布暗斑的脸。她带着哭腔断断续续地说:“都是……都是我不好,什么都做不了,拖累了你们……废柴至少还可以烧火,可……可我什么都做不了,我就是一个废人,我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你够了没有?尽说这种丧气话!你这样说情况就会变好吗?你这样说那个孽子就会良心发现吗?”老人厉声怒斥着老妇人。老妇人哭得愈发凄厉,婉转哀绝的哭声像延绵不尽的河水一样淅淅沥沥地流淌在昏暗的屋子里。这样的哭声隐藏在世间每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它悲怆而哀绝,控诉着人间的冷漠与绝情。但它又是那么渺小而卑微,低到尘埃,像在墙角挣扎的蚂蚁。在灯红酒绿的市井街道上,根本没人会去理会这种卑渺的哀嚎。老人先前以卖凉茶为生,那间远远看去像纸盒一样的凉茶店是老人生命的延伸,它与老人相契相依了三十几年,已经完完全全融进了老人生命的脉络。老人在四十岁的时候才有了孩子,他与老妇人格外疼爱这个上天赐予的麒麟儿,为他付出任何东西都心甘情愿。六十五岁那年,老人卖掉了凉茶店,转行做起了三轮车夫。那一年,他的儿子结婚,为了筹够钱给儿子购置新房,百般无奈之下,老人忍痛卖掉了悉心经营了三十几年的凉茶店。而那家凉茶店,是老人的父亲留给他的惟一遗产。他永远不会忘记自己在父亲临终前许下的承诺——无论再苦再穷,他都会把这家凉茶店经营下去。因为这家凉茶店是他们的命根,是他们这一家人的精神支柱。可造化弄人,连老人自己也想不到,他最后竟是为了那个孽子而违背了对父亲的承诺。后来,每当老人回想起这件事,他总会恨得咬牙切齿,痛心疾首地说:“妈的,我那时就是个猪脑子,怎么就看不清那畜生的真面目!我就是犯贱,二十五年养出一条白眼狼!” 二、男人男人坐在摇篮旁,表情祥和而平静,仔细地端详着襁褓里那个粉嫩的脸蛋。他的眉毛,他的眼睛,他的嘴巴,他的双颊,怎么看都是那么赏心悦目,隽秀可爱。男人欣慰地笑了,他抬起头,目光在不经意间撞上了桌前那张陈年的照片,他愣了一下,目光立刻游离到其它地方。是的,他在逃避。刚才平和如水的心境,仿佛跌落了一颗突兀的石子,霎时被搅得凌乱不堪。他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不安与恐惧,潮汐一般一阵阵地侵袭着他畏缩的心。他朝四周望了望,灰白的墙壁上倒映着他不堪的影子,房间里光线亮堂,却显得异常荒芜与苍凉,光线所及之处,都绘满了虚空的轮廓。颓圮的墙角,堆放着许多凌乱的杂物,散发着一股幽幽的怀旧气息。他呆呆地望着墙角,空洞的眼神随着视线的延伸变得愈发黯淡,一种沧海桑田的感伤悄然涌上他的心头,肆意袭击着他记忆的软肋。他着实不想再回忆起那段悲伤的往事,但记忆中那个沉痛的片段,却无时不刻在他的脑海里复沓环绕,如同锥子一般刺痛着他薄弱的心脏。桌前那张老照片,已被覆上了一层致密的灰尘,所有关于记忆的感伤,都潜藏在这层絮乱的灰尘之下,无时不刻在男人的内心深处隐隐作痛。那张照片是他们一家人的合照,老人和老妇人端坐在前面,男人和女人仪态端庄地站在他们身后,四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而温馨的笑。右上角的女人在照片中格外显眼,她的微笑宛如早春的晨曦一般明媚而清新,仔细观摩,还能窥见一丝隐秘的娇媚。这张温馨的照片在表面上看来,是那么和睦美满,但细究之下,却暗涌着无数涡流。女人明媚而清新的笑靥下,隐含着的不是善意与真诚,而是无尽的嫌恶与鄙夷。这种嫌恶与鄙夷潜藏在这个危机重重的家庭里的每一个角落,它弥散着一股令人窒息的气味,只要有一丝微渺的火苗,就会引爆这座危机四伏的城池。嫁给男人之后,女人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往日的娇羞与温柔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骄横与霸道。她开始对家里这个软弱无能的男人颐指气使,男人做任何事情都要听从她的命令,无论是否关乎原则问题。她俨然已经统治了这个家的一切。终于,在结婚后的第二年,女人命令男人将老人和老妇人赶出家,她要独占这幢本不属于她的房子。男人怔住了,他用近乎哀求的口吻对她说:“老婆,我爸妈的年纪这么大了,老厝那边的环境又那么潮湿,你让他们回去,他们肯定住不惯的……要不,要不我们攒钱买套新房子,我们自个儿搬过去住……只要你别把我爸妈赶出去,什么事情都可以商量,好吗?”“你个废物!!!”女人用极其尖锐刺耳的声音对男人劈头盖脸地骂道,“你要是买得起房,我还用得着住在这个破地方?我爸妈不也是住在自己的老厝里,凭什么你爸妈就要和我们挤一块?难道他们的命就比我爸妈高贵?笑话!也不看看他们是个什么东西!”“可是……”男人用微弱的声音抗议道。“有什么好可是的?难道我爸妈就是天生的贱种吗?有本事你给他们买一套房子啊!你爸妈倒好,整天窝在我们家里享清福,那两个老不死除了吃喝拉撒外还会做什么?”女人粗暴地打断了男人的话,尖刻地嚷着。男人争不过女人,懦弱的他终究还是屈服了。在那个棉絮漫天飞舞的午后,他将两个装满老人和老妇人衣物的行李箱扔上搬运车的后座,与车夫交代了几句话后,他决绝地转过身,鼠窜一般躲进了那间阴冷幽闭的房屋。老人脸色阴沉,他向旁边重重地啐了一口痰,嘴里骂了两句脏话,然后骑上三轮车,载着哭得歇斯底里的老妇人离开了那幢冰冷的建筑。车轮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艰难地滚动着,发出阵阵沉重的悲鸣。三轮车与搬运车一前一后缓缓地行进着,两个惨淡的身影在茫茫人海中慢慢归于寂灭。女人在一年之后诞下了一个男婴,男人闻此消息后高兴得忘乎所以,那一刻,他简直认为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那个人。但世事难料,悲喜无常。同在那一年,男人之前蒸蒸日上的生意遭遇了惨痛的滑铁卢。原本还在打算如何扩张店面的男人,如今却连自己的本店都保不住,最后他只能悲痛地接受关门倒闭的事实。女人在不久后与男人离婚。她向男人提出离婚要求的时候,语气是那么冰冷决绝,丝毫没有回旋的余地。她信仰金钱,崇尚物质,她的世界里永远只存在这两样至高无上的东西,除此之外,任何事物在她的心目中都一文不值。男人这一次却表现出了罕见的强硬,他告诫女人,想走可以,但别想拿走一分钱,更别想带走他的儿子。女人当然不能接受。这件事最后闹上了法庭,女人得到了十几万的补偿金,要男人分三年还清,而男人则成功地留下了那个年幼孤苦的孩子。接二连三的打击让男人变得萎靡不振。他瘫坐在摇篮旁,面如灰土,呆滞的双眼直直地盯着襁褓里那个粉嫩的婴孩,一种沉重的悲戚肆无忌惮地涌上他的心头,顷刻间席卷淹没了他。这个孩子的命运为何如此悲苦,在他还未降生前,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便经受了一次亲情的决裂,而在他不到一岁时,他的母亲便决绝无情地弃他们而去。男人紧紧地攥着拳头,棱角分明的拳头因用力过度而不停颤抖,他的表情突然变得笃定起来,驱散了原先所有的颓靡与沮丧。他知道自己不能再继续颓废下去了,他决心要为眼前这个苦命的孩子创造一个温良的生活环境,他所犯下的种种过错与罪孽,决不能让这个无辜的孩子来承担。他决计重新找工作,他要养活这个孩子,他要东山再起。两年之后,男人果然东山再起了。凭借着他精明的经商头脑,他很快建立起了另一家店铺,他卖的是五金,批发给各大公司。有了两年前那次惨痛的教训,如今的他在商品交易上显得更加谨小慎微,也正是有了之前的经验,如今的他在生意运营上显得更加精明老练。如今他已经有了三家连锁店,规模远远超过了原先的店铺。在人生得意,事业丰收之际,他邂逅了另外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比原先那个更加妩媚动人,巧笑倩兮,顾盼生姿。而最令男人着迷的是,她的身上有着男人所不具备的罗曼蒂克情怀,她的一言一行总是那么优雅绰约,举手投足之间,宛若一个从诗画里走出来的仙女。这一年,他和女人成婚,过上了他们梦寐以求的小资生活。那年初夏的金凤花开得寥落,舒卷的花瓣依旧那么娇滴嫣红,只是遗失了原有的光泽与艳丽。那方逼仄的天井下方,横躺着一个枯瘦如柴的身体,他手上的花洒倾倒在地上,摊开的水浸透了他单薄的背心。老人死了,死于脑血栓突发。老妇人说,老人死得很突然,那天他在天井下浇花的时候突然倒在地上,毫无征兆地,就这样撒手人寰。老人至死都没有再见男人一面,从被赶出家门的那一刻起,倔强的他就决心要断绝与男人的一切联系。即便得知自己有了孙子,他也不愿意到男人家去看他一眼。男人是在吃饭的时候得知这一噩耗的。他僵坐在椅子上,手机紧紧地贴在耳边,母亲肝肠寸断的哭声从听筒里一阵一阵地弥散出来,绞痛着他愧疚不安的心。他的脸从暗黄渐变成土黑,双瞳渐失了原有的光亮,那片颓唐的皮肉,有气无力地耷拉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仿佛失去了所有生的气息。女人惊愕地看着面目犁黑的男人,却不敢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最后还是男人自己向女人说明了情况。女人听后沉默了一会,“哦”的一声离开了饭桌。男人终究没有回去奔丧,他只是拿了些钱托人送去给老人办丧事。他不敢面对老人的遗照,老人凌锐的目光像利剑一样,狠狠地刺痛着他那早已崩溃的内心。或许是因为愧疚,抑或是出于同情,男人在老人做完“七七”之后,自作主张把老妇人接回家,这件事,他并没有跟女人商量过。那天女人下班回家后,进门看到坐在沙发上的老妇人,怀里抱着酣睡如泥的小孙子,表情恬淡而慈祥。她似乎顿时明白了什么,立刻掉头走出了大门,淡漠的背影消弭在淡黄色的光线尽头。“有她没我,有我没她!”这是女人当天晚上发给男人的短信。简简单单八个字,却像一条巨大的蜈蚣,无情地咬噬着男人那早已支离破碎的心。“无论怎样,我都要把她留下来,她毕竟是我妈!”男人回复了女人,态度强硬而坚决。此后几天,女人都没有回家,也没有任何音信。在那个夕晖斜照的傍晚,女人突然回到家,身后跟着五个彪壮的大汉。她指着老妇人对男人蛮横地嚷道:“是要她自己走,还是要我来帮她?”男人恶狠狠地瞪着女人,气得浑身直发抖,却又无可奈何。老妇人用枯瘦的双手支撑着孱弱的身子颤颤巍巍地站起来,褶皱的脸上浸满了悲怆的泪水:“我自己走,我自己走……只要,只要你们别伤害我儿子……还有孙子。”男人被三个大汉紧紧地押着,眼睁睁地看着老妇人被两个大汉搀着走下楼,坐上了那辆早已为她准备好的三轮车,颠簸着离开了这幢冰冷的建筑。女人站在窗边,得意地观摩着眼前这一切,她转过头笑着对男人说:“我们又可以重回二人世界了。”男人怔怔地看着女人,空洞的眼神里流泻着无尽的悲哀与无奈。万籁俱静的深夜,清冷的晚风丝丝缕缕地飘进窗户,撩动着席地的雕花窗帘。窸窸窣窣的蝉鸣离散在幽寂的空气中,氤氲出一片哀婉的荒凉。男人坐在床上,黯淡的目光穿过半开的铝合金窗一直延伸到飘渺的天际尽头,冷峻的夜空在他长久的凝望中变得越来越幽深空洞,像一道深不见底的深渊,而他是那颗渺小的石子,慢慢地,慢慢地陷落下去。这些年来,他到底做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事业成功了?爱情丰收了?在外人看来,的确是,可对他来说呢?他的店铺是做大了,可能否继续维持现在的规模,还要看投资方的脸色。他的爱情是丰收了,可是他的老婆——那两个女人,为什么在结婚前都是那么温柔贤惠,但婚后却都变得那么冷酷无情,眼里丝毫容不进他那对年迈的父母呢?人心,果然如此难以捉摸,果然如此狰狞险恶么?这么些年来,他像一个木偶一样被两个强势的女人操控着,他根本无法左右自己的人生,懦弱的他竟然连自己的父母都保护不了。这么些年来,他每天都生活在焦虑不安与良心谴责之中,他不敢,也没脸再见自己的父母。从老人和老妇人被赶出家门的那一刻起,他就注定要背负着“孽子”的罪名度过此生。生活在这个纷扰的世上,他好像得到了一切,又好像失去了一切。他连自己的命运都无法掌控,连自己的父母都无法保护,他的人生究竟有什么意义?他只是可怜那个年幼的孩子,在未涉人世时便要经受家庭的崩塌,人情的破裂。他冥想了许久,摸了摸眼角冰凉的眼泪,长长地叹了一声。他拿出藏在枕头下的那瓶手指大小的氰化钾,在眼前晃荡了两下,冷笑一声,仰头喝了下去,空洞的眼神消逝在冷峻的黑夜里。 三、男孩男人死后,女人把孩子送去了孤儿院。她嫌恶这个孩子,她要再嫁,这个本不属于她的孩子是她所向往的罗曼蒂克生活最大的绊脚石,她自然要想办法摆脱掉他。老妇人听闻此事,急急忙忙地推着轮椅到孤儿院将孩子领了回来。她将孩子抱在怀里,微笑地看着那张粉嫩洁净的脸蛋,是那样纯洁无瑕,丝毫不受尘世的污染。老妇人哭了,捎带着体温的泪水顺着沟壑纵横的脸颊盘曲滑落,一滴滴打在孩子纤素的衣服上。她的哭声变得愈发哀婉凄厉,孤儿院前的行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头来奇怪地看着她,而后又带着莫名其妙的表情匆匆离去。这样的哀嚎隐藏在世间的每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像孩童的哭声一般,不含任何做作的成分,只有单纯的悲哀与凄楚,深于人世间的一切嘲讽,一切咥笑。四年前,老妇人被男人赶出家门,与老人一起回到了这间尘封多年的老厝。这间老厝位于一条逼仄的巷子里,多雨的天气与低洼的地势使得这个地方常年处于阴潮与沆瀣之中。老妇人在这里住了不到一年就患上了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每逢阴雨天气,膝关节上那种锥刺刀绞一般的痛楚总会让她疼得死去活来。身体本就孱弱的老妇人经受了无数次受刑一般的痛苦折磨之后,身体日渐虚弱,两条枯瘦绵软的腿根本无力支撑起那个瘦骨嶙峋的身躯,她最后只能坐在轮椅上生活。十五年前,老妇人总喜欢坐在窗边,弥望着窗外一成不变的街景,希望男人能回心转意,希望女人会良心发现。但这两件异想天开的事情,直到老人去世都没有发生。十五年后,她依然喜欢坐在窗边,弥望着窗外寥落的街景,等待着男孩的归来。对她来说,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惟一意义,就是等待。等待生活好转,等待儿孙成长,在无尽的等待中守望一切,也在漫长的守望中等待所有。那一年,三岁的男孩被老妇人从孤儿院抱回来后,他生命的根系便深深地缠扎在这片阴潮的土地上,欢喜忧愁,嬉笑啼哭,都是这片土地赋予他成长的养分。生命中所有的隐痛与伤怀,都像溪泉一般在他身上缓缓淌过,只有在烈日的曝光下,才能隐约窥见上面曲曲折折的浅淡的划痕。男孩八岁的时候,老妇人将他送进当地一所小学读书。男孩长得黝黑瘦小,天生一副懦弱胆小的模样,如果在他瘦削的脸庞上细细观摩,甚至能够窥见他父亲模糊的轮廓。从小就极少与人接触的他性格内向而自卑,进入小学后,怯懦的他自然而然地成为同学们欺侮嘲讽的最佳人选。“矮子”“矬子”“脑瘫儿”“死爸仔”各种极尽侮辱性的称谓像皮藓一样紧紧地粘附在他瘦弱的身体上,长年累月,仿佛都已成为借代他的标准词语。可是这一切,他都默默地忍了。懦弱的他没有一点反抗的勇气,自卑的他甚至觉得这些侮辱都是合情合理的。但即便如此,有时候,他还是会一个人跑到荒无人烟的旷地上,歇斯底里地放声大哭。单亲家庭的孩子让人瞧不起,家境贫穷的孩子也让人瞧不起,矮小丑陋的孩子更让人瞧不起,而他是这三者的集合体,好像一生下来就注定要被人侮辱嘲讽似的。他生存于世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作为悲剧的实例来衬托别人的幸福?还是为例行公事一般过完这卑贱的一生?抑或是为了替父母犯下的过错承受上天的惩罚?年幼的他想不清如此深奥的问题,他只是觉得很委屈,他只是知道,自己的家里很穷,自己的命很贱。老妇人并不知晓这一切,内向的男孩对学校里发生的事情只字不提。日子依然这样过,老妇人与男孩每天的生活如同复刻一般一成不变,没有所谓的希望,也没有所谓的失望。阴雨连绵的时候,老妇人的膝关节依然让她痛得死去活来;风和日丽的时候,男孩照常在学校里遭受别人的嘲笑欺侮。这些生活中的创伤与隐痛,在他们看来,都是上天所赋予的,如同身体发肤,生时捎来,死不带走,他们从没想过反抗,也没有勇气反抗。喧闹熙攘的风翔街,年久失修的道路上铺陈着错落的碎石子,三轮车从上面经过,发出阵阵清脆的咯咯声,仿佛要散架一般。老妇人气喘吁吁地推着轮椅停靠在街边,杂乱的呼吸声与脚步声从她的耳边簌簌流过,令年迈的她感到烦躁不安。她用模糊的双眼望了望街上熙来攘往的人群,无一不带着焦虑匆忙的神情,汲汲于生活,或汲汲于工作。早晨熹微的阳光穿透细碎的金凤树叶缓缓地爬上老妇人的脸颊,她望了望天,感觉时间已经不早了。她从轮椅上掏出一只塑料饭碗,艰难地俯下身,将饭碗轻轻地放在前面的空地上。她的双手撑着轮椅两边的扶手,咬着牙,颤颤巍巍地落下轮椅。老妇人的背部在常年的蜷缩中变得佝偻,令她本就笨拙的行动变得愈加迟缓艰难。她小心翼翼地尝试着站起来,但膝盖上一阵钻心的疼痛让她的腿失去了所有的气力,她不争气地倒在了地上。老妇人不甘心,等到膝盖上的痛感有所减弱,她再次尝试着站起来。徒劳,膝盖上的疼痛再一次让她摔倒在地。几次尝试均告失败之后,她终于放弃了,就这样卑琐地蜷缩在地上,右手有气无力地抓着碗,乞怜过往的路人悲悯的施舍。这就是老妇人每天的“工作”,在把男孩接回来后,为了维持生活,身体孱弱又身无长处的她只能依靠乞讨度日。但是男孩并不知情,老妇人一直告诉他,他们的生活费,都是他妈妈寄过来的。妈妈在哪里呢?八岁的男孩眨着疑惑的眼睛问道。在外地打工,外地就是——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老妇人一直这样回答男孩。南方的盛夏,烈日高悬,炽热的阳光灼烧着沉闷的空气,花草鸟兽在炎热的包裹下昏昏欲睡,颓靡萎谢,毫无生气。只有老屋前那棵垂暮的金凤树,依旧巍然挺立在炎炎烈日下,荫蔽着这间破落的屋子。老人死后,那辆陪伴他多年的三轮车就一直停靠在金凤树下,仿佛与他订下了永恒的契约,永久地掩埋在时光的尘土里。十五岁的男孩继承了老人的三轮车,他在那年仲夏动手翻修了这辆三轮车。他对老妇人说,他如今已经长大了,要自己挣钱来赡养她。老妇人听后愣了许久,而后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她卑琐地生活了一辈子,直到今天她才第一次听到这句平凡而感人的话。但可悲的是,这句话竟是出自她那个可怜的孙子之口,而非那个事业有成的儿子。男孩买来一些铁片及零部件,给三轮车进行维修加工。翻修后的三轮车多了一个铁皮后箱,比原先用帆布盖成的后座宽敞许多,也结实许多。男孩给三轮车加了一圈轮子,又安上了马达,这样以后不仅可以承载更大的重量,也节省了许多踩车的力气。老妇人为男孩的聪颖高兴不已,她觉得这是男孩遗传了他父亲的聪明才智——希望只是遗传了他父亲的才智,而没有其他东西。在此之后,每天放学,男孩总会迅速跑回家里,骑上三轮车到街上转悠晃荡。他看准了这个时候大家都下班放学,想趁此机会大赚一笔。男孩在短短一个傍晚就能挣二三十块钱,这相当于老人当时一整天的收入。男孩和老妇人的生活似乎在一点点地走上正轨,一切看上去都是那么美好而温馨。这个世界给他们带来了太多的伤痛与不幸,但若忘却了这些,他们贫乏的生活中还是可以觅到一丝感人的暖意的。六年的小学生活对于男孩来说,是压抑而晦暗的。学校里的生活就像一根粗厉的鞭子,在他脆弱的心灵上无情地抽打着。男孩那颗卑弱的心早已伤痕累累,旧疮未愈,又添新伤,六年的时光里,他的心一直在淌着血,从未停过。十五岁那年他考上了当地一所普通的中学,在那里继续他的读书生涯。然而,懦弱而自卑的他,无论到什么地方,都逃不掉被人欺侮的命运。男孩的初中生活与小学并无二致,一切都是那么熟悉,一切似乎从未改变。男孩的身材依然那么矮小,性格依然那么懦弱,心理依然那么自卑。时光似乎在他身上停止了流转,人生的倒影铺陈在他身上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个眼神,每一次动作,他注定要依照着这样一个鄙陋的模板度过此生。然而,正值青春期的男孩虽然生性懦弱,但也开始有了自己的脾气。那天课间休息,班里一个身高体壮的男生照常对他进行了一顿肢体与语言上的侮辱之后似乎还不满足,用戏谑的口吻对瘫倒在地上的男孩说:“怎么,不服吗?站起来打我啊,要是打不过的话,就用你那辆三轮车来撞我啊。我看你每天下午都骑得那么得意,好像还会‘飚车’呢!”男生说到“三轮车”这三个字时故意提高了音量,全班同学听到这三个字,霎时爆发出一阵连绵起伏的刺耳的哄笑。男孩不知道男生是如何知道他骑三轮车挣钱这件事,骑三轮车载客在本地大多是“外省仔”所干的活,在当地人眼里是极其卑贱的工作,因而男孩每次都要到其他街道去载客,为的就是避开本校的学生。可是,男生为什么会知道这件丢人的事情?男孩还在苦苦思索的时候,男生继续讥讽道:“你别说,我前几天还看见你奶奶,才知道她原来是个乞丐呀!哎呀,我当时不知道,还丢给了她两毛钱。后来看到她推着轮椅往你家去,我才知道那是你奶奶。吓!难怪你每天身上都这么臭这么脏,原来全是你奶奶给传染的啊。哈哈哈哈……”男孩惊呆了,他不相信男生所说的话,奶奶明明一直告诉他说她是出去买菜,有时她还会拾掇一袋金凤花回来给他泡水喝,她怎么可能是一个乞丐?奶奶是不会骗他的,十五年里他惟一相信的人就是他奶奶。不,她绝对不可能骗他,她绝对不可能是一个乞丐!那一定是男生为了侮辱他而编造出来的谎言,一定是!“你给我闭嘴!!!”男孩猛地站起来朝着男生歇斯底里地吼着,他再也忍不了了,压抑在他内心深处六年之久的积怨此刻终于爆发了。他一把抓过讲台上那把钢制的大三角板,狠狠地朝男生挥去。男生躲闪不及,一个趔趄重重地跌倒在地,拼命地叫喊着。男孩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六年里所有的侮辱与嘲讽,此刻都清晰地映现在他的脑海里,一幕一幕,像电影片段一般在他眼前不断重现,深刻而创痛。他像一个在战场上厮杀正酣的士兵,双目皲裂,咬牙切齿,身体紧紧地骑在男生身上,双手擎着三角板,一下一下重重地刺向男生的脖子。男生凄厉地惨叫着,脖子上喷出的血溅满了男孩那张狰狞的脸。班里一阵兵荒马乱,同学们惊慌失措地四处逃窜,哀号声与尖叫声交织混合着,仿佛遭遇了一场灭顶之灾。这场“厮杀”进行了一分多钟,男生的脸便渐渐失去了血色,双手也不再反抗了,身体一截一截地冷了下去,脖子上的血还在不断地往外涌。男孩终于停手了,银灰色的三角板几乎完全被染成了暗红色,尖利的边角还在不停地往下渗着血。男孩的眼前突然陷入一片混沌的漆黑,而后又缓过神来。他看到自己身上沾满了血,头脑顿时一片空白,仿佛刚才行凶的那个人不是他,而是驻扎在他体内的魔鬼。他吓得尖声大叫起来,发疯一般跑出教室,冲破了姗姗来迟的保安与老师的重重阻拦,狂奔向自己的家。他惊慌失措地跳上三轮车,用力地蹬着踏板,他的双手因恐慌而剧烈地颤抖着,三轮车摇摇晃晃地颠簸着,像一只被猎鹰追逐的逃命的野兔,发疯一般在大街上乱窜。一路上他跌跌撞撞,三轮车早已被撞得不成样子了,但他依然发疯一般地骑行着。三轮车的速度越来越快,马达因超负荷工作而发出缕缕浓厚的黑烟。前面的十字路口已经亮起了红灯,但此时男孩的眼里哪里还有红绿灯,他不顾一切全速冲了过去。在马路中央,他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一个遮天蔽日的庞然大物向他疾驰而来,砰的一声,眼前的世界突然变得天旋地转。他的身体完全失去了重量,化作一颗卑渺的沙粒,跌入了空幻的深渊,遁入了永恒的黑暗。老妇人是在第二天傍晚得知男孩车祸身亡以及他行凶杀人的消息的。她听到这两个耸人听闻的消息后,表情异常平静,没有丝毫的惊愕与悲怆,仿佛早有所料。她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挥挥手,示意前来告诉她消息的村民回去。她呆呆地坐在天井下方,仰起头,久久地弥望着幽深的夜空。皎洁的月光稀稀疏疏地倾泻下来,熨帖地落在老人干皱的脸上,覆盖了所有凄怆与痛楚。老妇人推着轮椅到里屋,拿起枕头边上那张老人的遗照,一丝不苟地擦拭着。她凝视着,滚烫的泪水一点一点地渗出眼眶,一滴一滴重重地打在照片上。她揩了揩眼角的泪水,继续推着轮椅到男孩生前所住的房间。老妇人打开那个狭小的衣橱,倒腾了许久,取出了男孩小时候包裹的襁褓。她木讷地看着,一种遥远的悲戚裹挟着陈年的记忆汹涌而来,撕扯着她鲜血淋淋的伤口。“我真没用,什么都做不了……我就是一个废人,连自己的孙子都保护不了,我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老妇人哀号着,凄厉的哭声融汇在粘稠的空气中,从幽暗的屋子里蔓延到街头巷尾每一个角落,久久未能散去。老妇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推着轮椅出了门,怀里揣着男孩的襁褓和老人的遗照。她轻轻地合上门,但没有上锁。她望了望那扇掉漆的木门,摩挲着门前那棵金凤树粗糙的树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转过头,推着轮椅继续前进。季夏的深夜,凉风习习,河边稀薄的空气中浸润着腐朽潮湿的气味,渗透在河岸稀松的泥土里。月华如练,倒映在微波起伏的河水里,时有微风掠过,河水层层叠叠地向对岸扩散开去,远远望去,宛若一条在人间汩汩流淌的银河。老妇人在这天夜里没入了这条银白色的河流,无声无息的,仿佛空气中少了一颗尘埃,大海里少了一滴水珠。那间破落空荡的老屋里,还弥散着老妇人撕心裂肺的呜咽声,像一片浓厚的阴霾,沉沉地笼罩在天井上方,隔绝了所有的光和热。十二年后,他们四人终于可以团聚一堂了,在这间破败的老屋里,在另外一个世界中。
像很多爱情故事一样,露露跟叶子的相识也是在充满浪漫气息的大学校园里面,只是这其中有些与众不同而已。说来露露跟叶子也算是老乡了,只是这两个老乡的认识,并没有像那句话所说的,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因为露露和叶子坚信,他们似曾相识过,当然啦,这些都是叶子一个人傻想的。(一)故事的开始露露是某师范大学的大三学生,在他们学校就流行一句很古典的话(叶子幻想的),据说这样“显得”比较的有文化,含蓄,或许吧,那就是比他们年级高的同学要叫师兄或者师姐。听起来就像古代的门派弟子一样,拜一个师父,同门派的就可以叫师兄师弟了。而在叶子他们学校就不一样了,他们学校喜欢叫学姐或者学长,当然了,比自己小的就叫学妹或者学弟。同样,每样东西的存在都要给它找一个合理的存在借口,叶子所在的学就是这样,他们要跟上时代的步伐,不过,这还是叶子的呆想而已,无从考证。还没介绍叶子呢,叶子是露露隔壁大学的一名大二学生,一个长得普普通通,甚至有时候还会被人觉得有点影响市容的校草,带着一副度数只有他自己清楚的黑框眼镜,身高根号三多了一点。A城是一所大学城,这里的大学是举头见抬头见。露露学的是汉语言文学专业,可能是机巧,叶子学的也是汉语言文学专业。当然,叶子与露露比起来,专业知识肯定是露露利害,露露已经在很多文学杂志上发表过文章了,写的都是唯美的散文。这让叶子听起来有些痴醉,也有些汗流浃背,凉飕飕的汗水从背后一直流到前面,违背常理的汗水就已经说明露露在叶子的眼里是多么的了不起。简直就是一楷模。当然,叶子喜欢吹点牛,但是,叶子认真起来比谁都要认真,叶子是打心眼里佩服露露。叶子原本读的是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后来鬼使神差地就转到了汉语言文学专业。或许是对于文学的爱好这个借口比较好一点,其实是叶子的数学学得还真不咋的,如不早早地脱离危险地带,不然小命就要葬身于茫茫的题海中了。叶子不是一般的懒惰,高中时就表现出来。面对让人纠结的数学题目,叶子想死的心都有了,当然,当中的夸张气氛还是有的。经过考核,叶子终于如愿以偿地转到了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听说喜欢文学的人脑子都是喜欢幻想的,或许是喜欢想象吧,某人就把这情况比作幻想,有些不恰当。对此,叶子就苦思冥想起来。中文系历来是美女如云的大系,阴盛阳衰的气氛使得其他系的“饥饿”帅锅流口水,当然,中文系的美女们更加是抢销品,文雅,有涵养……这些标签贴在中文系的古典美女身上,更加显得异常的诱人。到了大学,都喜欢搞一些老乡会之类的,叶子喜欢这样的聚会,可以认识很多人。虽然叶子因为各样的场合认识了很多的朋友。但是,叶子又一个毛病就是可以记住人,名字很少能记住的。这是一个网络的时代,各种联系的方法都有,建立QQ老乡群,大家有时间没时间都可以出来扯扯,有些话不方便讲的,在群里可以当面理直气壮地调侃。想想还真不错,让人看了欲罢不能,也许这就是网络的魅力吧。露露起先跟叶子不是很熟,说白了,就是压根就没打到一块,群里的信息刷新了一遍又一遍。叶子喜欢看着群里的孩子互相打架,看在心里也乐在心里。由于大伙都是要参加一个省里举办的大学生寒假活动,所以大家就合情合理地走到了一块,有句话这么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了,连鸟人都有了。来自B城各所大学的同乡都混在了一块。这就是所谓的天之骄子呀,看这阵容,想跑的感觉都有了,神马人物都有。露露和叶子属于同一个镇,理所当然地就当然要在一个组了。说了半天,其实叶子当年就没有参加那所谓的神马活动。所以,名副其实地,叶子就是一傀儡,如果用当官的话儿来说,就是拿着俸禄不做事。来句不文明一点,就是占着茅坑……后面你懂的。这话又扯远了。参加活动有证书发,在大学里,对于每一份证书都不能小视,因为它们以后就会作为毕业情况的“犯罪证据”,衡量我们有几斤几两的。叶子的证书在露露那,所以露露就在QQ上加了叶子为好友,公事公办,就是为了把证书给别人。网上的机缘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好,客套话很多,你呀我呀的。叶子第一次答应露露过去拿证书,可是,叶子没有兑现诺言,放了露露鸽子。现在想起来还觉得非常的后悔。叶子一直是一个“忙碌”的人,其实叶子是这么想的,就为了一整小小的证书,专程过去拿,还是人家一个女孩子,两手空空地过去,多不好意思,加上一些繁琐的事情要忙,所以就做一下千古罪人了。A城没有所谓的四季之分,就有两季节,夏天与冬天。夏天热得呛人,冬天冷得直啰嗦,还刮着一股刀一般的冷风,叶子不喜欢这样的天气,简直在活受罪。一晃,不知过了多久。叶子一天晚上就跟露露很有雅兴地聊了起来。别看叶子平时大大咧咧,跟女孩子聊天还是觉得有点害羞的,当然,如果是面对面聊天更加的不得了。但是现在这种情况已经慢慢改变了。现在的叶子不能再这样了,就是因为他曾经的害羞,错过了一段路程。但是也不能说错过,当年的暗恋已经随风而散。现实并不像《初恋那件小事》一样的,初恋注定要失败的,起码99%是木有结果的。(叶子的幻想)叶子第一次喜欢的一个女孩子是在高中,都知道高中是一场硝烟弥漫的战场。高中被灌输了这么一个思想,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这里的败就是所谓的高考考不上,反之为王。都知道高中不适合谈情说爱,可是人毕竟不是无情的动物,17、8岁的年龄,看到心仪的姑娘,还是忍不住幻想。暗恋只能默默地喜欢,表白嘛就不敢说了。感觉早恋一样,见不得光。(幻想)2010年高考结束,叶子没有发挥好,说白了就是基本功不好。高考结束那晚,叶子向她表白了,可是故事并没有如想象中的那么完美。她就说了一句“你开玩笑吧!不可能的事……”。委婉的拒绝了叶子。后来就没故事了,不是叶子不想争取,但是,她去了C城读大学,C城离A城不是一般的远,而是相当的远,起码隔了一个B城。刚开始叶子发信息给她,她还理他,到后来就不理了,不管怎么样都没信息了。可想而知,当一个你喜欢的人不理你,不管你怎么发信息,打电话不接,那你就要明白人家没那个意思了。有些事是不能勉强的,特别是感情。叶子有些难过,但是,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后来在她的空间看到他和她。再后来她发信息给叶子,说她失恋了。她失恋了,是的,可是故事并没有在叶子身上发展,只是让叶子知道有这么一回事罢了。再后来就真的没信息了。“我们没话可说”这是她跟叶子说的最后一句话,也许是异地吧,可是真的会吗?空间里他们爱恋的图片就是最好的说明,陌路人,人家有人家交汇点,喜欢又有什么用。QQ的头像一直是灰色的,在线与不在线也许都是一样。后来干脆变成了陌生人,后来就没有了。往事如风,又何必去打扰人家呢?露露后来笑着跟叶子说,什么是初恋呢?初恋是第一次两个人真正在一起后才算恋。或许吧,那叶子的情感史就算是没恋。也就无所谓初恋了。露露有男友,她比较懂。匆匆走过,没留下一个脚印就被时间拭去。看过台湾的青春文艺片,故事的发展总是带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每一句话,每一个词语……不经意间总是给人留下很多遐想的空间,唯美的感觉真好。叶子看书很慢,虽然读的是汉语言文学。不是因为叶子是从理学系专业转过来的就这样,这也许是一个借口。叶子高中读的是理科,大学鬼使神差读了文科类专业。大一看的一本书到大二还没看完,可见叶子的阅读速度不是一般的慢。有句话说,文如其人。这话在叶子身上还真找到地方了。叶子的文章不是一般的烂,表达的意思很多时候表达不清晰,就像他平时说话一样,拗口拗口……石头泡水久了也会进水的,叶子相信他不是石头,只是一般的硬木头而已,现在写的文章基本可以见人了,但是离某个目标还远着呢。露露笑起来很好看,这是在后来才发现的。露露的空间有很多相片,都是甜甜的笑。叶子偷偷地进过很多次,看几眼就走。看完一遍就傻想一遍,心里七上八下的,哎呀呀,这姑娘爱美呢,挺好的。露露比叶子大一届,所以按辈分叶子要叫露露做师姐,情理中的。露露说她正在开导一个喜欢她的师弟,叶子很是纳闷。一个喜欢自己的男孩,反而要自己去开导。露露说那是因为追她的男孩特别多,有师兄有师弟,叶子忍不住笑起来。师姐这么有品质人家不喜欢才怪,师范大学就好这口,而且是读文科的更加的容易产生荷尔蒙。叶子喜欢看一些调查,一般来说文科生要比理科生容易产生爱恋情感,他们每天接触的是一些文学,各种情感的小说,令多少男少女想入非非。自古以来就有才子配佳人的说法,当然,叶子认为他不是才子,要不怎么会上大学这么久了,没遇到喜欢自己的佳人呢。那晚叶子跟露露聊了很久,对于露露的提问,叶子总是尽最大的努力去回答,叶子在意每一个人,对于他们对自己的赞许与相信,叶子感到十分的高兴,或许吧,叶子没想过。手机的QQ信息在不断地刷新,叶子在努力地把问题想得周全再回答。叶子很少超过12点睡觉的,这次就破例了。对于露露的问题,也自觉的很有必要回答,也很有精神回答,或许这是每个男孩子的想法吧。先前就听露露说过她应经是名花有主了,所以叶子这次算是给她松土吧。露露是一个爱笑的女孩,叫上一声师姐,就把她给乐的眼睛笑得眯起了一条缝。有时会咯咯咯地笑起来,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叶子喜欢听,也喜欢看露露笑。也许露露是不知道的,反正每次视频,叶子都是傻傻地看着露露发呆的,每次说自己在看视频,其实大概一半时间是在看她的。或许有些东西在不经意间就被时间的某个画面定格了。露露打电话给叶子,说过去一起吃饭,恰好叶子刚好可以把写给露露的书法作品给她。接近下午的7点,叶子骑自行车过去。露露出来接他,叶子连车都没下就调头赶回来了。露露说“姐夫”也来了,叫叶子过去一起喝,还带了几个兄弟。叶子一下子觉得不好意思,“姐夫”来了,怎么好意思呢。起码要给露露一个台阶下。当然,这些都是叶子一个人傻想的,但是,试想,绝对很多人会赞成叶子的做法,插足可不好。其实,这次算是第二次面对面见到露露了,第一次是在一次竞赛中,当时叶子就在露露的隔壁。天公不作美,考完试出来天下着好大的雨,恰好露露没有带雨伞,叶子执意要送露露一程,可是露露坚持不用,她说她的同学已经送过来了。就此,叶子与露露匆匆离别了。到现在叶子心里还是觉得很惭愧,当时落下露露的时候,心里就已经七上八下的了,只是缺乏一点点勇气。叶子向来不喜欢强求别人做事,因为叶子深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当然,这想法的对与错不晓得。“师弟,我失恋了!”叶子早上打开开QQ就显示这样一条信息,叶子看到后,着实地吓到了一跳。这是露露昨晚接近一点多时发的,当时出现在叶子脑子的第一个个反应就是,为什么?为什么?叶子以为露露开玩笑,最后确定真有其事。但是……打那以后,叶子说话显得特别小心,他怕一不小心说了不该说的话,或者伤到露露。可是感觉露露还是一向的开朗。难道微笑的背后就是一个难受的现实吗?叶子不敢猜想。叶子没有真正的感情经验,只能勉强说几句安慰的话。每个故事都会有主人公,这个也不例外。又时还真觉得像小说的情节,叶子写过这样的小说,可是都没写完,谢谢就停下来了,感觉像倒闭的工厂一样。露露为自己的故事辩解,说没什么了不起的,分分合合是正常的事。叶子很诧异,感觉就像家常菜一样,过段时间又炒另一个菜色。或许吧,叶子不了解露露,也不了解为什么某些人就喜欢拿感情来玩弄或者开玩笑,这样就感觉很过瘾吗?当然也不是说露露也如此,因为根据叶子的理解与案例分析,一般都是男孩子抛弃另一半的,他们觉得这样或许就让感情变成坚固的堡垒。接近期末,叶子忙着复习功课,每天装B去图书馆看书,露露也忙着复习她那可怜的两个科目。等待?或许用错词语了吧!叶子知道一个人难过的时候就会需要找一个放松或者寄托的借口。叶子充当这样的角色已经很多次了。几天下来,看到露露变得开心起来,叶子也就觉得心里舒坦多了。网络经常流行一些很是唯美伤感的文章,把一些故事说的异常的动人。可是有些故事一到现实中就开始变得苍白无力了。看完一部小说可以感动的哗啦啦地流泪,看到电视某个情节可以若有所思的回想,心里五陈杂味。叶子曾经问他一个专门写情感小说的朋友,为什么故事就要这样发展,朋友说不出已然,心里感觉吧。小说的情节自然要比现实的多得多,三角恋已经算是小事了,还有更多的枝外生枝,这就是故事的虚构魅力。但是,当叶子问她,故事可以改变吗?朋友说不可以,因为小说也有小说的现实生活,现实有现实的生活。朋友的话叶子不是很懂,现在看到露露的情况,叶子算是明白了一些。怪不得曾经的那个异地的她会选择离开叶子,祝福他们。每晚叶子总会盯着手机等待露露的消息,叶子希望能随时回答露露的问题,当然,如果是专业上的问题,叶子就是门外汉了。慢慢的叶子也学会了熬夜,熬夜这词感觉好难听,也许吧。叶子所在的宿舍每晚都是大概12点就全部休息了,所以……。露露曾开玩笑说,她带坏了叶子,叶子没说话,习惯就好,习惯就好。露露的学校晚上不会断网,叶子所在的学校则每晚11点半就要断了。因此,没有什么事,一般断网就睡觉了。叶子不喜欢玩游戏,玩游戏总输。叶子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可以对着一个游戏玩得不亦乐乎。或许吧,就像叶子喜欢书法一样。叶子爱好书法,可就是耐心不够,写写就懒惰了。露露有一段时间疯狂地练起书法来了,叶子看在心里也记在心里。叶子给露露介绍了一本字贴,介绍的方法是挺好的。可是叶子知道,书法要持之以恒方可见效,单靠一时的热情只能学到一些基本功,当然,叶子也是这方面的理论家,可是书法要的是实践家,所以叶子要pass掉。露露和“姐夫”复合了。这是露露亲口告诉叶子的,小两口玩的是十几世纪的爱情迷藏呀。叶子差不多每天必到露露的空间狂狂,不为别的,就为寻走一份安定吧,或者说是看看,后者的借口很合情合理。某网友也是每天必到露露的空间,根据咨询,他就是“姐夫”,露露的男友。叶子也该退下了,毕竟有些舞台不属于自己的,即使是自己的,也不会轮到自己做主。露露曾问过叶子,为什么有些男孩被自己喜欢的女孩拒绝了,为什么会很快另谋其主,或者是从此不再联系了呢。叶子也不懂怎么回答,或许是男孩子的一个通病吧。可以换角度想一下,假如你被拒绝了你会怎么做。叶子认为另谋他人正常,但是很快嘛?就说不定,不联系了?叶子觉得做不到。当然,如果是女孩子对他爱理不理的,那不联系了是很正常,男人要的是尊严。按正常的心理来说,每个人在被拒绝以后,心里还是一下子无法接受的,那么他就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寻找一个诉说的对象,就是露露说的“另谋其主”,而不联系或者连朋友都不做了,这就是心里的接受问题,谁也不愿意揭开伤疤。(说得好伤感一样)露露说有师兄追过她,也有师弟追过她,这个可以知道。叶子就想,感情真丰富,为啥就没有人追自己呢?想到这里就觉得有点那个。叶子追问,那你干嘛不答应他们呢?他们都是这么优秀的男孩,起码比叶子优秀多了。露露说她老实,诚恳的男孩。说到这里,叶子心里咯噔了一下,因为叶子并不想别人说的那么老实本分,自己心里很清楚。叶子追问,就像“姐夫”吗?露露骄傲地回答:“是的!”叶子羡慕“姐夫”,打心眼里羡慕,不是有句话羡慕嫉妒恨吗?这就刚刚符合叶子现在的心情。毕竟人家是当兵的,酷呆了。(二) 故事的继续或许很多很多故事要有很多的情节,才会显得催人泪下,那只有虚构的小说才会有这样跌宕起伏的情节,叶子写不出那么唯美的文章,也写不出多么打动妙龄少女的芳心,没那本事。大一写作课,老师是一个老道的年轻教师,他的风格就是追求现实派,语言质地有声就是最好的文章。老师很是欣赏像史铁生的笔调,《务虚笔记》、《少年酒坛子》……读这些文章老师会一个人很陶醉地享受,他说你们还年轻,等你们到了一定年龄就会有所感悟了。很多同学会笑他的古董,其实不然,老师在很多大型杂志发表文章过,国家特殊培训人才,想来也够特殊的。期末考试,老师要当场写文章,还下了海口,说如果这次你们的考试达到88分以上的,那么就证明你们有写作的天分,如果没有,我建议你们还是另谋发展,写作不适合你们。不知道老师这话是不是真的,叶子考了92分,作家了?屁眼都不是。且不考究老师的话是否属实,反正叶子觉得自己不适合。放假了,露露要回家。叶子没说啥,叶子找到了一份还算烂得可以的工作,其实也算不上工作,就是去练练胆量罢了,在一个屁眼大的私人学校上课。叶子原本也叫露露去的,但是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人家嘛,毕竟是高材生,还大三了,见过的世面当然要比叶子多,况且大三属于大学承上启下的地位,很多东西不能老往毛爷爷看齐的。叶子要送露露,露露没有答应。露露说叶子是胡闹,其实也没有啦。露露是不是嘴硬心软呢,叶子不清楚,对于女孩子,叶子很是外行,虽然有时会开点玩笑,但是认真起来的时候还是要认真的。露露回去的前一个晚上,很郑重地对叶子说,她谁也不要送,就是回去几天。叶子望着那句话,有点不解地睡了,毕竟这句话曾经在叶子的世界里出现过。叶子向来尊重别人的意见,尤其是女孩子。(叶子傻想的,其实也没那么清高。)露露是7点20的车,叶子记得很清晰。叶子6比往常起早了半个小时,六点就起床了,为什么呢、叶子也不知道。寝室就两个人,舍友老早就跟他的女友去玩了,叶子待会要去做事,本想顺便送露露的,可是她坚决否定,也就不好意思强求人家了。不过,如果换成别人,绝对也跟露露的想法一样,无缘无故让别人送,怪不好意思的,人之常情呀。换位思考,这是马克思爷爷教导的。不过嘛,对于一些特殊的男女关系呢,还是希望来的。不过,叶子跟露露没那回事,也就无所谓的特殊关系了,听起来特搞笑一样。叶子买了早餐,还买了另一份。7点钟骑自行车到露露的学校,在离露露宿舍很远的地方看着,一边还晃动手机,信息很艰难地刷新着,露露还没出发,还磨磨唧唧地在宿舍。猜想露露肯定没吃早餐,所以叶子就多买一份。叶子在想呀,是不是应该出现呢?叶子不想演绎电影或者电视里的暧昧的情节,可叶子不是正在演绎吗。露露说有同学跟她一起回去。哦也也!叶子的家乡也!露露的家乡也!叶子像做贼一样磨磨唧唧地观察着。接近8点,露露上车了,叶子一个人看着,一切安好。好吧,多的一份早餐算午餐吧。一瓶牛奶,两个面包加上饼干,午餐还算丰富。上车,露露坐上了开往家乡的车。叶子在后面追着,不为啥。露露上车了,给叶子信息说,她在等叶子的早餐,或许吧。露露抱怨车上的空调,她说会晕。跟叶子的想法一样,叶子怕坐车,晕车。别人享受空调车,但是,叶子却是被空调折磨。说来也奇怪,难道叶子压根就没那享受空调的命吗?叶子连办公室的空调都会晕,这也许就是空调病吧。露露喜欢开点小玩笑,这是叶子认识露露以来的所认识的。叶子说露露是马大哈,露露无所谓,嗯,果然是高材生,说话都不一样。当然,也不是说露露就没有缺点,等下就会说到。晚上七点多钟,露露到家了。叶子松了一口气,这一路上叶子也是在随时关注露露的情况的,为啥呢?不知道。叶子也说不清楚,习惯了吧。露露家有荔枝,她开玩笑说,她就是冲着荔枝回去的。说话起来感觉淘气,或许吧。叶子家没有荔枝,所以,按着露露的奔着荔枝的借口去叶子家,那算是天方夜谭了。露露回家总共十天左右,回来很骄傲地说她做了两件大事,一件是摘荔枝,一件拔花生。叶子开玩笑让露露给他带上一些。“你的荔枝在树上,你的花生还在地里!”这是露露告诉叶子的。还是那么的喜欢开玩笑。露露回家十天,就被毛毛虫折磨了她十几天,直到回到学校还苦苦地叫着痒。叶子理解毛毛虫的痒是何等的难受。也难怪,一回家就开始干活,皮肤会容易过敏的,人爱吃荔枝,毛毛虫也爱吃,算是达到一块了。不被黄蜂蛰到算是万幸了。这些都是露露告诉叶子的。露露回到A城并没有多久,第二天就到某城去参加夏令营了。想想,夏令营多好呀!可是对于露露来说就不一样了,没到一天,露露就喊着要回来。折磨人吧,不是每一个夏令营都是那么好玩的。回来就好,真怕你被拐了,女孩子多危险呀,叶子对露露说。似乎有两次,有一次露露出市区,她叮嘱叶子道,如果到某个时间不看见人回来,叶子你就报警。这次也是,叶子不敢掉以轻心,随时为露露的跟踪反馈,好像军师,也像阵地,当然这是叶子吹牛的。露露算是脱离虎口回来了。故事也就算是告一段落了。(三) 故事的小插曲露露给叶子开了一个玩笑,或许是吧。露露告诉叶子,要是她喜欢上了叶子怎么办?露露问叶子怎么办?叶子说他会照顾她,让她幸福。露露笑了,可是“姐夫”怎么办?顺其自然吧。露露坚决地说。其实叶子也不知道怎么办?或许是因为叶子觉得这是露露的开玩笑,都说朋友熟了,什么玩笑都会开的出来,有时候可别当真。可叶子不这么认为,叶子也对露露说,如果他喜欢上她怎么办?露露马上打断他,不会的,你喜欢的是她。关于露露口中的她,待会再说。叶子强辩怎么不可能呀?露露是个好姑娘,都说日久生情,虽然说叶子跟露露认识不算很久,可是,有意之情是不需要多久的,像讲故事吧,现实就是故事的一半。叶子强辩不过露露,随缘吧。其实是叶子不敢相信,叶子一直坚信,两个人在一起,都是双方情投意合的才会在一起。男女情感莫非与几种情况:男的喜欢女的,可是女的不喜欢男的;女的喜欢男的,男的不喜欢女的;两个人两情相悦。按情况分析,男的喜欢女的比较多,拒绝的也比较多。相对来说,男的追女的,女的不喜欢他,那他找拒绝的概率绝对很大,除非男孩子可以感动到女孩子,像小说一样,小说与现实的互相磨合就变成真爱了。而另一情况,如果女孩子追男孩子,成功率是相当大的。女人是水,男人是石头,谁可以将石头融化,可石头将水融化就觉得有点难度了。在叶子的感情经历里,只有叶子喜欢女孩子,而相反的情况,还没出现过。叶子的理由不算合理,露露不想追究。露露没说叶子的情况,叶子也没说露露的情况,其实叶子知道,露露有“姐夫”了,所以某些杂念就不该产生。叶子做什么事都不犹豫,唯独在感情方面显得扭扭捏捏。因此,很多时候,叶子被别人给pass了,叶子对待感情虽然扭捏,但是绝对很有立场,喜欢就是真心喜欢,不喜欢就是不真心喜欢,说得好严肃一样。露露反倒过来给了叶子一些“理由”,叶子一听起来就觉得好笑,这叫什么跟什么呀。露露信誓旦旦地列举了好几个叶子不可能喜欢自己的理由。一、“异地”。叶子和露露不同学校,合理吗?二、姐弟恋。露露比叶子大两个月,还真会讲究,这都出来了。三、“老牛吃嫩草”。叶子管露露叫师姐。还有着……听完,叶子忍不住笑起来,这叫“露露理论”呀。真不愧是高材生,连理由都那么有趣。露露咯咯地笑了。哎呀呀,实在是高。叶子不加狡辩,一切随缘。叶子一直以来就这么想,如果有女孩子喜欢他,他绝对会好好喜欢她,当然,还是要符合叶子的条件的,善良,孝顺,人缘好……虽然老套的理由,可这些都是金理由呀。男人就要有责任,为事业为家人为另一半负责人。叶子羡慕“姐夫”,不为别的,就为露露曾经喜欢过他。但是,后面的路如何走下去,谁也不知道。就像露露说的吧,顺其自然。叶子也调侃过露露,如果叶子也喜欢露露,后果或许就像师兄或者师弟他们吧。这个答案或许只有露露知道。叶子心里很清楚自己在做啥。(四) 故事的另一插曲 刚才说到露露口中的她,那是相对叶子而说的,那就是叶子在大学喜欢过的一个女孩。叶子起先是有点喜欢她,可是,后来发现,叶子只是给别人松的土。她有一个很大的特点是,没事的时候,不会管叶子在干嘛,但是有事的时候绝对会要求叶子帮忙,叶子当然很乐意,自己喜欢的女孩嘛。可是,久而久之,叶子发现,她有事找叶子,没事的时候跟别人在一块了。试问有谁为这样呀?朋友?叶子试问她是否喜欢叶子,答案可想而知。叶子有点伤心,不是叶子小气,有时也确实小气了一点。但是,有些东西还是要分清楚的。叶子找机会跟她聊天,回答是叶子一百句话,她就回最多十句,其中还是有很多句就是“哦”。为啥呢,不懂。小说或者电影里很多故事演绎男主角或者女主角很坚持,为了一份爱。但是不是每段爱或者感情都值得或者有意义去为别人坚持。一切随缘,很长一段时间过去了,所谓的她没信息,跟前者一样。现在的叶子已经无所谓的她不知多久了,或许曾经在某个匆匆的路口彼此不经意碰了一下而已,浮萍不定,海蓝随缘生。一切随缘吧!坚持与不坚持,一个人的坚持有时会很累的,而且代价会很大,当然,每件事都会有两面性,有反对者也有支持者。一切看造化吧。…………
草 江璐每次经过学校门口的面包店,总忍不住脚步要进去走走。江璐不喜欢吃面包,这个学期以来,就没吃过面包,却喜欢逛面包店,喜欢看各式各样的花式面包,店里的面包虽然不是包罗万千,却也是别有天地。以前江璐是挺喜欢吃面包的,自从胃魔在他身上安家以后,一吃面包就会恶心想吐,面包这个角色,就渐渐地在他的记忆里成为一朵奄奄一息的残花,一片深秋寒绿的败叶,不过有时候坏境允许的话,还是可以看到火势探墙的苗头的。(一) 2010年,江璐孤身一个人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很多事情都要从零开始学习。打包,把该拿的东西带上,买火车票。火车长鸣,一路鸣到这个城市。晕头晕里的,就记得从火车站到A大学要坐11路车,大概一个半小时就到。江璐在心里默默的骂,该死,讨厌坐车。江璐困屯死了,那还有心情看窗外的风景。江璐晕车,每坐一次车就是对江璐五脏六腑的一次考验。一上车就要躺下,眯着眼睛,最好是睡着,可以不用刻意去闻那可恶的汽油味。车子发出沉闷的隆隆声简直要把人震死,要说世界最恶毒的的声音是什么,非这汽车的隆隆莫属了。江璐的前座是一个女生,她正跟一个女生聊得起劲,说了一些什么东西,江璐完全不记得了,只记得她的声音有点特别,一头长长的黑发,散铺在座位上。太困了,江璐抱着小行李包,卷缩着上身,两只脚却是胡乱摊着。小行李包有着江路最喜爱的东西,鼓鼓的,江璐一路上把它抱得紧紧的,害怕它从他的视线走失。窗外的风景如何的好,江璐可能是在梦里见了,不过是不是和外面的风景一样,这个就不知道了。只是迷迷糊糊中听到前座的女生不停地发出好奇的声音。“你看,快看呀!好看……”旁边的女生跟着她的叫声,极力地配合她,从她回答的声音就知道,一副不在意的样子。先前的女生可能知道有点不好意思,慢慢的,不再对外面一闪而过的风景发出一呼一嗬的声音,一个人把头贴近窗口,默默地看着,谁也不知道她现在想的是什么。反正江璐知道不是单单看外面的风景那么简单。江璐继续眯着眼,想睡着,可就是睡不着。今天坐了将近十个小时的车,在车上睡了一觉又一觉。听着mp3,将所有的歌曲调为全部重复,把座椅调到最低,睡下。不知多少次睡着了,又被车子闷隆的震动震醒。Mp3正好播放的是宾阳乐队的《孤独》,把声音调了一下,从去年开始,江璐就喜欢听宾阳乐队的《孤独》了,歌词传达出的情感,让江璐的心跳慢了几个节拍,“那天你决定朝南而去,我说我只能朝北而行 /你渡过那条潺潺小河越过那座山多少年的一切都随风而去/ 记忆里开始想起过去/ 是否该丢掉心中的罪擦干那些泪 /擦干当年的泪所有的痛/ 都无法忍受 /没有理由无助的流泪/ 我想你啊在心里/ 没什么能够代替你 /你为什么离开我让我孤独和落寞/ 好想你啊好爱你/ 我是真的喜欢你/ 你为什么抛弃我 /让我孤独和落寞 /当你觉得爱情不是这样/ 爱与恨已没有理由 /如果说要我来承担虚伪的爱和恨 / 当你觉得爱情不是这样 /爱与恨已没有理由/ 如果说要我来承担虚伪的爱和恨 不可能……”一个半小时的车程,江璐睡了几次,又醒了几次。“到了!”前座的女生喊了一下。该死,终于到了,江璐有点不心在意,伸了伸摊了一个多小时的脚,把mp3关了。此时依然是唱到宾阳乐队的《孤独》。江璐下车,抬头看了看已是黑压压的天空,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看时间,已经是晚上的八点了。该死,那么晚了。江璐心里嘀咕着,闷骚着。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晚上办事就是觉得不方便,人不熟地又生。学校门口挤满了接新生的学长学姐,他们抢着帮忙拿行李。“你好!同学你是哪个系的,哪个专业的?来,我帮你拿吧……”“额……我是理学系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的。”江璐有点不相信,拿着录取通知书看了看。最后坚定地说:“数学专业。”“好的,同学你交学费哦了吗?请这边走。”江璐有点不耐心,感觉这些人有点罗嗦。天都知道,刚下车,还没从晕车的世界怕爬出来,怎么可能交学费了呢。江璐暗骂这些人的愚。拖着两个沉重的大皮箱,在新生报到处,一出一入地填写着各种各样的表格,钱包也一下子像挤了气的气球,干咩下去。什么乱七八槽的,整个就是砍人,好几百就这样吹了。到缴费大厅,刷的一下,银行卡的数字结了冰似的,下降了几个零。见鬼!昨天才存的款,今天就没了。江璐把mp3重新打开,戴上耳麦,把声音调好。为了听得清楚带他去宿舍的学姐讲话,江璐只戴上一个耳塞。一边有点惊奇地注意着这个即将是自己接下来4年所呆的地方,大学的校园也不过如此。江璐没有正视看一路帮他拉着皮箱的学姐。说是学姐,其实江璐心里不知打了多少个结,看着这样单薄的身影,是同僚都有可能,即使是学姐,也可能比他年龄要小,看在她到这个学校早一年的份上,姑且叫她学姐。以后熟了,管她学姐学长,统统都是浮云,老子就是最大的。江璐的牛脾气还是没有改,到了这份上,还是想着他那臭的要死的个性。“学姐也是数学专业的?”“恩!对……”“学姐是大几的?”“大二!”“哦,听说数学很难,是吗?”“一般般吧,每个人不同,相对来说还是有点难度的……”“你不觉得难吗?”“还行,还能应付。”“嗯!我高中的一个同学对数学也是很善长的,只可惜她……”江璐说到这里有点哽咽了。江璐心里默默地想着,这样的女人,看她戴那眼睛,数学女魔头。鬼都知道数学难得要命,反正我不管,我安顿下来就要转专业,打死也不学数学。这疯狂的想法居然还残存在江璐这个死脑子里,这样的鬼学校,肯定可以转专业的。从上学到现在,数学就像一把无形的剑,无时不刻不在刺痛着每一个跟数学结仇的家伙。如果要进行一场现场投票,要淘汰数学,估计是全票通过,当然这是幻觉。要是全通了,在九泉之下的数学泰斗肯定要爬出来大骂这些可恨的家伙。“学弟是哪里人呀?”“额……广西的……xx市” 江璐懒得再回问,无聊到顶。A大学不算很大,江璐不喜欢大的校园,校园太大,要何年何月才走完。苦了自己不算,还要苦了可怜巴巴的双脚。说句官方的话,大学不在于大,在于知识的大师有多少。江璐把mp3的歌曲全部换了,只留下一首宾阳乐队的《孤独》。晚上的大学校园吹着凉凉的风,撩起了路道两边树木的枝条。江璐一个人静静地走着,心里回想着这几天来的大学生活。车上的长发女—入学—缴费—遇见怪异的人—军训……见鬼!军训的教官脑子进水,喜欢跟女孩子甩滑稽,不会唱军歌,会唱的还是一些咸湿的情歌,罚人没头没脑,罚跳蛙步,让人瘸了几天。去死吧你。江璐现在还记得那教官滑稽的臭脸,跟学生摔跤不过人家抓人家的鸡巴,还说这是最后的一手,妈的,中国军人的脸全让他给丢尽了。虽说为了取得胜利要不择手段,但是那是对卑鄙小人说的。就因为一个偷笑,居然罚我们站了几个小时,还要我们叫辅导员来。想着这些,江璐的心里更是翻江倒海了。幸亏这几天来都下雨,不然这条小命就要活活给厚脸无耻的“教官”给枪毙了。以前听说大学的军训是一件令人难忘的事情,现在觉得不难忘才怪了,只是在每个人的心里觉得是好是坏才是真正的。9月29日,军训结束。兴奋的娃娃们,像憋着许久的一个屁终于得到了放出来那样快乐。很多同学去送教官。江璐没有去,懒得见他们。他们无情我也会无义的。想来也是,每个被逼的走投无路的时候,就会向上天发出这样的偶叫,尽管很多时候不是好的。但是压在心里久了,再多的小宇宙也会没的,统统爆炸了。(二)江璐现在要做的就是如何调整好转专业的压力,江璐高中时读的是理科,现在上到大学。想到以前看着自己不怎么喜欢的科目——数学。现在已经没有心思去搞这些无聊的数字,虽然知道数学是个好东西,但是,江璐知道这方面如果不学的精湛,那么就会觉得掉不起做学问人的脸。庆幸的是,江璐居然“巴结”到了学院的领导,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来了一次180度的大转变,连学校的招生处的工作人员都被惊呆了。不经竖起那个已经好几个世纪没竖过的大拇指。“放你妈的屁屁,我才是老子……《老子》说了,要适而生焉。”谁也不知道这是不是老子说的,反正有人还一本正经地去查了一下。最后弄得一头雾水不说,还被骂了个“书呆子”。真是无法无天了。A大学所在的城市是一个全国著名的旅游城市,这里什么都好,山好水好,连放屁都带有淡淡的山水味。也不能怪这里的人,谁让这里天生就是一个适合适宜放屁的地方呢。不过这话不是江璐说的,而是喜欢微服观光的老外。听着这话就想忍不住笑,简直就是胡扯,看来还是不能低估了谣言的魅力。江璐不喜欢坐车,来了这么久,除了非常特殊的情况下,一般不轻易出城,稀里糊涂的感觉有点像陈焕生上城了,不过这是后来的事情,江璐压根就没看过什么《陈焕生上城》。感觉没意思,从学校到城区的车烂得要命,一股子的怪味,闻起来就想呕吐个痛快。很多鲜活的里例子就是最好的例证,如果哪天谁头脑发晕一下,出来表达一下这一道亮丽的风景。绝对得最佳风景奖。中国的汽车就被他们给败坏了,节能?节个屁眼。为了捞一油水,净做这伤天害人的事。还否说,这还真有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感情说着,你们愿不愿意受委屈啊,结果稀里哗啦说,我们愿意受委屈。真够憋屈的。江璐不好这口,他看见不爽,就会大骂特骂,但只是在心里骂。对于说话艺术,江璐还是有一两下子的,看情况说话,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当然不希望看见鬼。窗外还是老样的风景,就是树长多了几片还有点生气的叶子。车呼啦啦地开着,车上挤得要命,一看过去,就知道全是我辈中人,一双双渴望又有点好奇的眼睛,程亮程亮地盯着车头,感情合计着这路的尽头有宝藏似的,表面看起来沉稳不急,其实心里比啥都急。不信你把耳朵凑过去听听,一准听出个所以然来。“收钱了!准备好零钱啊!”“多少钱?阿姨……”“5块!”“坑爹呀,昨天才4块……”“没坑爹,坑娘了……姑娘您赶紧给吧!”售票员是一个中年妇女,拉着嗓子向后车厢的财神们喊,“收钱了哈,5块钱,油价上涨,没办法,只能敲诈各位了。”听这话感觉让人发怒,什么跟什么呀?好像这天底下还有犯法是很王道的事情一样。江璐手扶着扶手,看着前面的姑娘,心里默默地打着心里那个稀里哗啦响的如意算盘。刚才跟售票员辩解的是一位着装米黄色连衣裙的姑娘,看着一脸的清秀,乌黑程亮的头发,散发着一股说不出类型的香味。跟售票母夜叉那秋天般干草似的头发,和那身在财神们中穿插留下的特有汗酸味,简直就是一个拉丁美洲一个非洲的种。姑娘鼓着腮帮不是很情愿地把钱给母夜叉,嘴上还嘀咕着,“见鬼吧!”“肖勤,快看呀,那树好看!”身穿紧身牛仔裤,一间白色衬衫,带着一副黑色边框眼镜的女孩子蹭了蹭她。这肯定是90后的女孩,看着说话的口气就知道,埋怨中带着一股霸气的硝烟味道。恰恰就是这样的口气,令江璐心里找到了一个磨合的切点一样,因为此时的空气不得不让人纠结,以至于爆发。但是,车上一个身穿紧身牛仔裤,白色衬衫的女孩子显得特别起眼,特别是配上一副黑色边框眼镜,更显得文气与典雅结合的一个清凉体面。江璐就喜欢这样的打扮,紧身裤可以显出身材的线条美,白色衬衫显得纯净,单纯的感觉。这样的感觉在一年前,江璐就曾说过,只是那年的风已经吹过了。肖勤?肖勤”小晴……江璐的普通话不是很标准,对一些容易混淆的音节,通常就会鱼龙混水,将打且放地去理解。也就是以一个原因,导致后来在专业的一个课程上,差点让江璐给挂了红灯。肖勤很瘦小,脱落的外表,显得异常的出众,说实话,是江璐喜欢的女孩子类型,江璐不免在心里轻轻地慌了一下。难道这就是……缘分对与一个大学里的学生来说,不见得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毕竟大学是恋爱打吧的场地,打不中可以继续练习。这就是一直以来,在传统的大学生或者外界对大学生活的一个情感场地的描述。当然,江璐不会这么想,他只是想到遇到知己就是最好的,毕竟,不要让别人伤心的就不要随便让人伤心,江璐明白其中的含义。车子晃了一下,江璐一个啷当就被甩到了车的前部分,也许是天意弄人,电影或者小说的情节在现实中上演了。江璐撞上了她,还狠狠地碰了她的头。也许确实挺疼的,要不然她怎么会“哎呀……”地大叫起来。弄得整车人都把目光投向了江璐和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没关系……”啊?这好像那个声音,这个声音江璐在哪里听过,现在还在萦绕着耳朵回旋。也恰恰是刚才的一个猛刹车与江璐的一个啷当,把她的一头乌黑的头发撞散开了,像一条小瀑布,小学的课文说到的《紫藤萝瀑布》就是这样的。光亮的乌黑,像珍珠,柔柔的,叫人忍不住想上去抚摸一下,当然这只是想法而已,车上这样猥琐的行为,人家不叫色狼,被人暴打就已经算是小事了,况且凉江璐八辈子也没这样的胆。“啊……她不就是……是的!绝对是”江璐心中已经知道她是谁了,现在还知道了她的名字,内心不禁起了一股小浪花,可是没等这股小浪花越过几个风波,就偃旗息鼓了。江璐假装赶紧整理一下衣服,这样的场面显得异常的尴尬,江璐最不喜欢这样的尴尬场合了,对于任何人也许都是一个样,何况对于江路这个从小就显得木讷的农村孩子。江璐不敢向肖勤看去,虽然江路喜欢看她的黑发,闻她秀发散发的味道,淡淡的,这些都和小说说的一样。窗外还是那样的风景,和当初刚来学校是看到的一样,只是地点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先前是来,现在是去。曾经在一部台湾电影里看到这样一个情节,有一个母亲有两个女儿,起先大女儿的目标是存钱,小女儿的目标是环游世界。后来,她们的目标刚刚反过来,母亲在一次出租车上说到,你们两一个说环游世界,一个说存钱,现在好了,一个存钱一个环游世界。开车的司机蒙了,听来觉得没改变。司机不知道其中发生的微妙变化而已。就像现在一样。A城的市区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旅游城市的特点就是这样子的吗?都是过客留下的匆匆脚步,或许他们只是来这里欣赏山水以及在他们心中的那道风景罢了。诳街或许是女人的天职,江璐不喜欢一个人诳街,显得很无聊一样。想想一大帮人一起逛街多好。看着前面嘻嘻哈哈的一群女人们,江璐觉得一切都不可思议,难道要反了吗?这种心理只有江璐的死脑筋才会有。或许吧,每个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找不到一个依托就会有这样的怪想法。A城的市区比较多地下街,刚刚出来的时候就有人提醒过江璐,要小心地下街。江璐不以为然,身上就几块钱和一部手机,对付小偷,江璐不说是一个老手也算是一个见多识广的人吧。刚刚下车一直注意着她们走的地方,跟着跟着。她们进了女孩子的地方,江璐不好意思进去也不怎么想傻傻地等待着,所以就落下她们了。读大学,第一次出来逛街,虽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可是,对于一个陌生的地方,还是愿意停下脚步欣赏一下的。毕竟这是全国出了名的旅游城市,多少人梦想着要来这里,现在有这样的机会,不欣赏就错了。(三)单曲循环,MP3里的歌曲多了一首歌,当然,那首宾阳乐队的《孤独》还在,只是多了一首筷子兄弟的《老男孩》。江璐的同学经常问江璐为什么MP3里只有这两首歌。“好听呀!”总是同样的回答。好冷的一句话就回答了他们。这两首歌表达的意思都是江璐心里所想的,如果,夜深人静之时听这两首歌,孤独感真的很强。或许在别人看来江璐与常人有点不一样,伤感?忧郁?……缠绵的忧伤是江璐脸上给别人第一感觉,听着《老男孩》的旋律,摇摇晃晃的年代,透露着一股压抑而挣扎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