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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故事·奇幻

  • 异乡人【编辑推荐】

                               Side.A    据乡亲们说,那天傍晚的时候,火车在小镇又靠站了.稀稀拉拉几个下车的乘客之中,有一个形容枯槁的年轻人,他个子较高,但是很瘦.乡亲们说这个有点驼背的年轻人挎着偌大的旅行包,一下车就点燃一根香烟,一边使劲地吸一边四处张望.当然这不能看出什么端倪,但是后来乡亲们回顾时却这样下结论:    "打第一眼我就知那个异乡人有问题了."    一家杂货店的老板说,那个异乡人挎着包到他的店里买了包香烟和些糖果,另外好像还说了些什么,诸如小镇变化很大之类.但是老板又不太确定,因为他听不清楚.其实异乡人还问了路,但是后来老板坚决否认.    光华家就在小镇.他说当时天快要全黑下来了,那异乡人敲开了他的家门.他看见他似乎愣了一下,然后表现得无比欣喜地跟他说:"光华,你都有长得这么大了!----结婚了没呀?----还记得我不?"光华说门口的光线不是很好,所以当时他把头凑过去瞧个仔细.他发誓此前没有见过他.可是年轻人试图唤起他的记忆:"我是阿信呀----你不记得了?你的阿信哥呀----"光华说修了铁路后,小镇多了不少骗子.虽然年轻人的样子看起来不坏,但他还是小心翼翼地问他要找谁,是否走错了地方.那年轻人犹如给人当头一棒,手里拎着糖果从手里滑了下来,整个人也突然变冷了.    "当初,你们也是这样赶我走!"年轻人转身而去.    光华说自己傻愣愣地站在门口琢磨不透.莫名其妙!    后来乡亲们一致的结论很合理地解释了当晚的事.                                Side.a    傍晚时分,我终于抵达故乡的小镇.    出乎我意料的是,从火车上下来我没有丝毫的激动.怎么跟你说我当时的心情呢?----呃,像平常一样,真的平常得很.在漫长的旅途之中,每个小站的短暂逗留就是这种没有丝毫起伏的心情.    也许从那一刻就暗示我,于此我也不过是个匆匆的过客.我永远是个没有故乡,没有归宿的流浪者.这是让人害怕的结论.    然而我的确是被这片土地哺育大的.我记得那个时候小镇还没有火车站,还没有这么多花俏的建筑,还没有五花八门的霓虹和广告牌.但是街道的方位以及走向都没怎么变改.如北边的那条小街,以前是乡亲们摆卖青菜及水果之类的农产品.那个时候,我母亲每逢赶集日就摸黑起来.在开市之前,她挑着一担百来斤的瓜菜从三十里外的大山赶到了小镇.现在那里建了一比较规范的菜市场,而旁边是林立的商铺.    我家到小镇确实有三十多里,而且交通很不方便.以前,出入于小镇和家之间,靠的是两条不屈不挠的腿.现在天很晚了,我显然无法赶回去了.    其实我是早有预谋的.正是因为晚了,我无处歇脚,我正好有借口去找月华.    我到一家小杂货铺买了些东西,顺便问了一下厚原(月华的父亲)家怎么走.那老板不冷不热地努了努嘴,用手往街道的尽头指了一下."向右拐就是."就是说,月华家这么多年来都没有搬迁过.要是在那里的话我倒是一直都记得.    以前我约月华的时候,我总是在这个拐弯处等她.可是后来他们把她关起来,不让我们相见.在我踏上茫茫的旅途之后,许多次在半夜的梦里醒来,因为我总是梦见她哭泣的面容.我无力抵抗那歇斯底里的想念.它像坚韧的细丝一样,紧紧地缠绕着我的心,让我窒息.    现在我敲她的家门,忽然觉得胆怯了.开门的是个结实的小伙子,我惊讶了几秒钟后才认出这就是当年的光华,月华唯一的弟弟.那时他可称得上是个毛头小孩,虎头虎脸的.可是他跟月华也太相似了.    可是他装作不认识我."你找谁,走错地方了吧?"    妈的!我忽然无比恼怒.我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再次受到了伤害.    那一年,他们也是这样赶走我的.                            Side.B    大概上午十点,年轻人搭着一辆喷着青烟的摩托车到了夏家村.    在村头玩耍有孩子都放下手中的泥巴,弹弓,铁环等玩具,赤着脚站在路旁,好奇而又胆怯地瞧着这个高瘦的陌生人.    年轻人微笑着蹲下来,一边问他们是哪家的孩子,一边要掏糖果给他们.可是他们一哄而散,躲在远远看这个陌生人,谁都不敢要.年轻人见怪不怪,对此唯有置以一笑.山里的孩子就是这样.    而村里来了个陌生人消息很快传遍了夏家村.其实摩托车来时就引起了乡亲们的注意.在田地里忙的,忍不住停下来瞧上几眼;在家里闲的,就把半个脑袋探出门外;老头更是拄着拐杖,眯着眼也远远端详.在这里,摩托车和陌生人都极少见.    呆在家里抽着闷烟的夏仲福,正逗着孙子玩.大孙子气喘吁吁的跑回来报告:"阿公阿公,外面来了个大叔叔----"夏仲福正纳闷什么大叔叔,异乡人已经走进来了.后来夏仲福跟人们说,当时这个小伙子叫他他为伯父.因为这是个对长辈很平常的称呼,所以没有领悟到他自认为他的侄子.他叫大孙子泡了一壶茶,并斟了一杯给他.又拿出自己已熏得发黄的烟袋,问他要不要自家种的草烟,可年轻人似乎愣了一下,接着拿出香烟敬奉.而夏仲福就和那年轻人无关痛痒地拉家常.    很久之后,夏仲福还饶有兴趣地跟人们说,一开始他并不知道小伙子的来意.他一进来就问这问那,又问候这个那个,还问了那孩子是不是大哥的.夏仲福以为是自己一时记不起的亲戚,但又不好意思直接问.后来八十多高龄的六公来串门,年轻人一看到就准确无误地喊出六公,还称赞六公身体还是那么硬朗.可是六公很客气而又装作一时记不起地问了句年轻人来自哪里,让整件事明朗化.   "我是国信呀----不记得了?国信呀----也不怪你,我这一去就是十年----"    夏仲福插了一句:"国信?国信?----谁生的呀?"于是年轻人把眼睁得老大,难以置信地问:"伯父,连你也不认得我?"                             Side.b    那一夜我是在小镇的一家旅馆过了.    第二天我在旅馆对面的小食店随便吃了些东西,就截了一辆摩托车.司机开始不愿意去,直到我给他一支烟,答应给多两倍的价钱,他才老大不情愿地答应了.   他向我抱怨说夏家村真是个鬼地方,那里的路可是出了名的烂,我尽量附和着他的说法.心里却想这家伙收多两倍的钱大概不好意思,总得抱怨解释一下.   事实上路真的不好走.一路颠簸,好不容易才回到了夏家村.    孩子们在旁好奇地瞧着我,可是我要给他们糖果时他们又胆怯地逃了.我哂然一笑,这么多年了,孩子们还是这样.    抬头看了一眼整个村庄,应该说,跟我记忆中的印象有很大差别,新建的几幢小洋楼不规则地插在泥砖瓦房的中间,而且瓦顶平房也增加了许多.    但是我还记得我的家.但是事实上,我的家已沦为伯父的柴房.我父母死后,我就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涯.多年来的音讯全无,致使伯父合法继承我父母的一切东西.    而伯父没有认我.那一刻我很气愤.他们装作不认得我.    这么多年来,他们还不肯原谅我.我知道,我以前犯过的错很严重.但是他们可以打我,骂我,指责我,嘲讽我,就是不可以漠然地装作不认识我.光华是这样,伯父和八公都是这样.好像早有预谋似的,他们装得那么自然而然.    当初,他们这样赶我走的:"你是谁啊?我不认识你,你走!"现在,这种态度是以假乱真了,好像真的不认识我一样.                            side.C    后来年轻人大吵大闹是全村的人都知道.他指着夏仲福的鼻子骂,恰好他的儿子夏国兴回来,两个差点打起来.幸好村长及时赶来.另外村中很多上了年纪的人也来瞧热闹.    乡亲们惊异的是,这个年轻人几乎是一一叫出他们的名字.他说他是夏仲田的儿子--夏国信,他在这里土生土养大的.他激动地拉着村长,拉着六爷,还有其他父老乡亲,并要他们证明他确确实实就是夏国信.但事实上乡亲们都摇了摇头.村长确定地说:"我们村确实有一个叫夏仲田的人,但多年前就死了.乡亲们都知道他至死仍是一条光棍,又何来一个儿子?"    年轻人很气愤.他说他父亲是有家室的人,他的妻子是邻村嫁过来的,叫做陈翠莲.他自己正是他们的儿子.    现在乡亲们回忆起那天的事,还是津津乐道.他们说那个年轻人说得理直气壮,仿佛真有其事一样.乡亲们猜测说那年轻人到村里图谋些什么,但他们想不出这个穷巴巴的山村里,有什么能值得他动诡计的.而且,那异乡人看起来并不坏,要不早就给村里的小伙子揍到缺膊少腿了.    以后乡亲们提起时,其大概是这样的:    年轻人开始时大吵大闹,但不久语气就软了下来,他几乎是在哀求人们,到后来好像还哭了.他有点歇斯底里.    "我是夏国信,我是夏国信呀!----你们干嘛要装成这样?--你们明明认识我的,对不对?--我就是夏家村的人----"                         Side.c    我哭着离开了夏家村.    就仅靠两条腿,却拖着一大包行李,翻过一座又一座大山.    回到小镇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那旅馆的老板饶有兴趣地问我:"你不是说回家吗,怎么又回来了?"我累得快虚脱,而且心情恶劣,所以接过钥匙连理都不理他就径直进房子去了.   我承认我曾经很坏.可是毕竟都有这么多年了,就这样在外漂了这么多年,难道还不能淡忘我以前的过错吗?况且,我已经改了,全都改了.甚至我连在伯父面前吸烟都顾忌了.   无论我做过什么,到底我身上流淌着的是夏家人的血,至少这点是无法否认的.我知道我曾经给夏家村丢颜面,我干偷鸡摸狗的勾当,明目张胆地抢盗.赌钱,打架,酗洒,还差点染上毒瘾,把双亲活活气死.而这里终究是我的家.一个人总得回家.而我,难道连家都不能回吗?   那天晚上我就愣呆呆地躺在床上,丢了一地烟头.后来发觉胃里饿得发烫,全身虚弱无力,才想起午餐和晚餐都没有吃.房里也是漆黑一片,原来灯都没开.   在街边的大排档吃了些东西,终于感觉好受了一点.   我想我应该去找月华.   "我找月华!"我吐了一口烟,说得直截了当.   光华显然吃了一惊:"你不是昨晚那个吗?"    "我找月华!"   "你认识我姐?----你找她干啥哩?"   我把烟蒂扔到地上,黑暗中溅起一地火花."光华,你尽可以毫不掩饰地讨厌我,干嘛要这样装着不认得我?"   "你叫国信?我认识你?"那个疑惑样,国华倒学得挺像的.   你妈!我不知为什么,特别愤怒.于是我我不理他,却朝门口大声喊月华的名字.                      Side.D   后来所有人都传言那异乡人有问题时,光华才真正确定自己和他压根儿就没见过.他说那个年轻人表现得很固执,他都忍不住问自己是否真的不记得.有时候,固执就是坚持,坚持就是胜利.也有时候,真理就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但是因为少数人很容易被大潮流动摇,直至否认自己深信的真理,所以坚持并非想象中容易,所以这世上能称得上真理的无几.   光华说自己很想问清楚,但年轻人态度很坏,说话稍有不对,就怒气匆匆地走.像那一晚,他这样在夜里大喊他姐的名字,他不得不如实地告诉他,他姐早就嫁到红领村了.这个年轻人受到很大的震动.但光华当时不大留意这个,所以又不敢确定.反正年轻人听到这里就走了.   红领村的情况是这样的:月华正在磨着镰刀准备去砍柴,住在村头的八婶热心地领着个陌生人来."找月华的."八婶解释说,然后笑着就走了.月华的丈夫接待了他,他告诉来客,月华正在后院里忙,稍等一下.大家都知道月华的男人不善于谈论,所以在月华出来之前,两人就各自尴尬地呷着茶.   根据月华的一面之词,我们知道月华三言两语就把他打发走了.月华说,这个异乡人好大的胆子,竟然来到她家并当着她男人的面调戏她.他说他就是一去十多年的夏国信,特地回来找她.月华说,鬼才认识这疯子,谁认识他就谁倒霉.   实际上乡亲们暗下里说月华以前作风很不正,名头不好,所以才嫁给少了一条胳膊的京山.现在倒好哇,旧相好竟明目张胆地找上门来了   京山气得满脸都涨红,可是又不会反驳.   后来一连串的事都表明那年年轻人是个傻子,这个谣言才不攻自破.                   Side.d   月华已婚的消息让我备受震撼。是的,十年了,我应该想到她已经嫁人了,但我却在潜意识里认为她还是当年那模样,还是那样等着我回来。而事实上,我几乎快认不出她来了。当年那个可爱少女的形象已不复存在,现在可是地地道道的一个村妇。黝嘿、结实,我只能隐约地感受到当年我迷恋的影子。她丈夫没有右臂,让我吃了一惊。看得出她丈夫体力劳动发挥不了大作用,同时看起来似乎又比较羞涩,不怎么善于和人打交道,可以想象月华独自担起整个家。   我有点痛恨自己。要是当初自己不那么顽劣,没有走上那样的歪路,月华就不会受这种苦了。   然而,出于我意料的是,月华也不认我。像所有人一样,她装作压根儿就没见过我。如果说,我以前堕落得一无所处,人神共愤,但至少我是真诚地爱着月华的,这一点她也知道。   很多年前,我走的那天,她还哭得梨花带雨,哭着要和我一起走。但是被光华的父亲和其他乡亲们拖回去了。光华父亲气得真是七窍生烟了:“你这贱人,还真不要脸!你走,我打断你两条腿----”月华不顾死活地疯狂挣扎,她父亲有力地赏了她几个耳光,扇得她满嘴是血。众人揪着她的头发,拽着她的衣服和手,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她拖回家去。如今,她却说不认识我。   可是我没有和她争执。我几乎是吊着惨败的笑容说;“对不起,对不起,我认错人了,对不起----”   突然间,觉得整个世界的人都在演戏。而我却在认真。                          Side.E   陈村的村长也在同一天接待了这个异乡人。   陈翠莲?----这是个很普通的名字,但是没有附和异乡人所说的女人。村长说,翠莲是有一个,不过现在才上小学二年级。但年轻人所打探的人是五六十岁的老女人。   村长说,异乡人一支一支烟地递给他抽,并要他仔细想一下。  “嫁到隔离的夏家村的。”异乡人提示道。  “夏家村?”  “是,夏仲福,你认识吧?”村长点头表示认识,年轻人接着说;“她就是嫁给夏仲福的兄弟夏仲田。”可是村长说当时自己马上表示反驳。说别的他可能不大知道,但是夏仲田可是这一带有名的光棍,只不过后来随随便便不知患了什么病就死掉了。村长说,即使真的有个陈翠莲,也决不会是夏仲福的女人。这一点他无比坚信,直把胸口拍得快散架。    村长说,这个年轻人还要求看陈村的宗谱。关于这个要求,村长完全可以拒绝。但是为了让异乡人死心,村长还是挺热心地给他看了。末了,村长问:“她是你什么人?”他沮丧地说是母亲。于是其他乡亲也善意地凑过来提醒道:“该不是你找错地方了吧?”    接着,夏家村的乡亲们又看见这个异乡人从陈村垂头丧气地回来.夏国兴说,这个异乡人就径直地走到他家,然后毫不客气地自斟了一杯茶,一饮而尽.后来他似乎恢复了过来,才放下杯子,打量了一下围在旁边的老老幼幼.    "你们确定他没讨老婆?"年轻人指的当然就是夏仲田.接着他又问了一个问题:"你们真的不记得我?"但是夏国兴纠正了他的说法:"不是不记得,而是我们压根儿就没见过你."为了证明这个异乡人有多么荒谬,夏仲福拿出了家里户口本.年轻人迫不及待地抢过去看.那本子很旧,他父亲,不更确切地说是夏仲田的名字还在上面.那时他应该是43岁,但上面登记的他依旧是光棍一条.显然,关于他后来有家室的说法也无法说过去.    这个结果显然是年轻人无法预料和接受的.要不是夏国兴眼疾手快,户口本差点就让他给撕毁了.    "你们骗我!你们这些该死的东西骗我,分明就是在合伙骗我----"年轻人边哭边指着众人骂,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梦魂萦绕的故乡竟然子虚乌有.    很久以后,夏家村终于忘记了那个冒昧的异乡人,但是孩子们玩游戏时还在模仿异乡人当年离去时的情景:"你们该死的都在骗我----"                         Side.e    我就是夏家村的一个男丁,我父亲叫仲田,我还记得他们还笑我父亲这个名字还真是种田的命."不怕生坏命,就怕取错名."他们如是说.我母亲叫夏翠莲,是从陈村嫁过来的.可是多么荒谬的是,他们却拿出确确凿凿的证据来证实我的父亲是条一辈子都没碰过女人的光棍,而被我称为母亲的陈翠莲压根儿就是我臆想的杰作.    可如果仅仅是臆想,怎么可能会如此真实.关于月华,关于小镇,关于夏家村,这一切和我的记忆是那么吻合.唯一的分歧仅是我的存在以及我存在的证据.这里不可能不是我的故乡----要是这里不是就的故乡,那么哪里才是我的故乡?要是我不是夏家村的夏国信,那我又是谁?    如此尖锐的矛盾中,我无法得出一个合理的结论.时空错乱?见他的鬼去!他们存心赶我走?也许,但是他们绝没有这种瞒天过海的本领.那么是我疯了?    对,我疯了,疯了!现在我就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吸着烟.旅馆的房间里都弥满了烟雾,烟蒂满地都是,有许多还在明明灭灭地闪着火.回家,回家,我多想回家啊!    后来是哭到疲惫了,也许是凌晨两三点,才迷迷糊糊地睡去.    第二天一早,火车鸣着呜呜的汽笛进站了.    走吧,我这个异乡人,你的宿命注定你漂泊不安的一生.别再奢望在哪里可以作长久乃至一生的逗留.长久以来我都不愿意承认,我是一个被永远放逐的流浪者.可是今天我再也无法否认这一种磨人的念头.    又是像来那个时候一样,挎着我硕大无朋的旅行包,再度踏上这一趟列车,又开始我漫长的旅途.可是我忍不住往后看了一眼,却蓦然看到光华拉着月华转身消失在街角.月华好像还哭了,一副不情愿的样子.但是因为我回头的缘故,所以被光华拖走了.    不,不,不!这是个幻觉.    一定是个幻觉!  【编者按】作者的笔法颇为老道,在下笔前对整个情节的架构已了然于胸,作者在写作时采用剥笋式的分解法,层层设疑,层层推进。并采用多角度的描写手手,通于异乡人本身的想法和心理描写,与村民们的表现和内心感觉相互碰撞,不断激发出矛盾。然后在作者一个谎诞的结尾中落幕,留给读者思考的余地。“突然间,觉得整个世界的人都在演戏。而我却在认真。”——编辑:飞霜

    2007-05-19 04:16:35 作者:乐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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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囚徒【编辑推荐】

                      傍晚的时候,村长召集大家开了个简短的会议。“那狗娘养的回来了。”村长平静地盯着烟灰缸里一个未熄灭的烟蒂,一点也不在意自己在乡亲父老面前讲脏话。“大家放警惕点!”村长最后抬起头说。然后这个会议便结束了。 杂货店的李老板开完会回来时,面色有点沉重。他回到家时,天色已完全黑了。他的女人正在喂呀呀学语的孙子吃饭。“怎么了?村长说了些啥?”他的女人见他闷闷不乐地抽着烟,一边逗着孙子吃饭,一边心不在焉地问。李老板吐了口烟,皱着眉头说:“——他回来啦——”“谁?谁回来了?”他女人显然一时间听不懂。李老板不耐烦地说:“还能是谁?——姓周的那个呀——”两人一时沉默了。这时他们的孙子扭着头不愿吃饭,李老板的女人在孙子的屁股赏了一掌:“有给你吃的你不吃,看你还哭!”然后侧着身对李老板说:“你怕他啥?回来不就回来呗……”“你知道些什么?”李老板把烟头按熄了,然后说:“他去撬村长柜子的前一晚,来找过我借钱的。我没给。”李老板说到这里时点了一下头,好像在谈论一个深奥的道理一样,然后又接着说:“而且,在村长家抓他时,是我,是我……唉!”“我知道,是你亲手绑他的嘛。”他的女人冷冷地说。她显然在责怪他当时多管闲事,现在好啦,那家伙回来了,鬼晓得他会怎样报复。“不行!”李老板忽然霍然站起来,“我得把咱店里的钱拿回来。——嗯,另外,店门得多加两把锁。”说完便急匆匆地出去了。 在黑暗中,卖水果的小贩趴在他女人的身上。他像牛一样,大声地喘着粗气。他女人正在享受,可小贩突然“哎呀”一声坐了起来。于是她很不满地嘟囔道:“干嘛呀你?发神经呀……”小贩黑暗中一边悉悉簌簌地摸索,一边急着嘟囔道:“咱准备给娃儿的学费呢?嗯?学费呢?放哪了?……”他女人一枕头砸过去,骂道:“你傻掉脑袋了?三更半夜,活干到一半闹罢工,就为了这个?”“你知道什么?”小贩摁亮了灯,说:“他回来了。”“谁?谁回来了?”“还能是谁?——不就是姓周的那个。”不消片刻,灯重新又熄灭。小贩把一小沓钞票枕在床褥底下。他女人双手搂住他的脖子,说:“放在银行里,最安全。现在人们都不放柜子了。隔壁大婶说,放到银行,只消一个密码,什么都不用愁——明天,就明天,你去一趟银行吧。”然后又是一片吱吱啧啧的亲热之声。 村长王贵显然没有这个兴致。他辗转反侧,彻夜难眠。“八年,八年,八年好快呀,转眼这家伙又放出来了——鬼晓得这混蛋会做出些什么……”他夫人这时已打起轻微的鼾声了。他白了一眼,咕哝道:“还真不知死活……” 第二天,人们看到村长去杂货店买了几把又长又利的西瓜刀。据说,他还向猎人胡东福借了根猎枪。而胡东福认为村长是杞人忧天。“他不是那种人。他不过一个孬种,他能怎么样?”猎人叼着一根牙签,无关痛痒地说。“那混蛋入狱的时候,扬言要把我毁了,鬼晓得,他会干出些什么疯狂的事来。”村长摆弄着猎枪,不无忧虑。“气话,都是气话!——你想:要是你老婆难产,又没钱去医院,你会不会干出些疯狂事来?——不过,都这么多年了,多大的气也总该消了吧?”猎人胡东福轻松地剔着牙。“才怪!”村长白了一眼猎人,说:“要是他知道他孩子死了,老婆改嫁了,他,他还能平静吗?”村长说完后端着猎枪,无比悲壮地回家了。猎人胡东福眯着眼打量着血色的斜阳和村长渐远的背影,只是微笑着摇了摇头。 事实远没有人们想象那么坏。那天阳光明媚,周荣一脸温和的笑容,步履悠闲地走在街上。他穿着一件有点旧而皱的衬衫,一条泛白的牛仔裤。他头发修剪得很整齐,胡子也刮得精光。一句话,他与常人无疑。要是你不认识他,一定不知道他是刚出来的。水果贩的女人说周荣是前天晚上回来的。当时下着大雨,她去关窗的时候,看到街上有个男人在雨中顶着一张报纸奔跑。当然,那时她没有立刻认出他来。也许周荣觉得都笑得快僵硬了,但是大家不见得领这份情,人们下意识地往钱包按了按,不时用眼角瞟两下周荣。周荣想主动地和人们套一套近乎,但傻子都觉察得到,大家并不大欢迎这个刚刑满释放出来的囚徒。周荣试着热情地向大家问候,可是瞧瞧老熟人们是怎样回答的:“哦,是你呀。”“嗯,回来啦?”“你也好呀。”“哦。”大家有点像见了鬼的感觉,但是又不得不生硬而礼貌性地敷衍一下。后来周荣就径直地往李老板的杂货店走去。李老板紧握着藏在柜台下的长刀,盯着正在四处打量的周荣,厉声问:“你想干嘛?”周荣转过身微笑着对李老板说:“我出来了——嗯,好久也没见了。——你的店比以前宽敞多了,看,装修得多好,一定花了不少心思。”李老板脸色稍微缓和了一些。周荣这时犹豫地搓着手,显得有点腼腆。“呃……呃……我想问一下,你这里要不要帮手……你知道……我,我一时半刻也找不到什么工作……”“没有,我不需要帮手。”李老板一口拒绝了。 周荣也厚着脸去找过村长。起初人们以为他是去寻仇的,于是都兴奋地期待着好戏上演。后来消息传出去了,原来他只是企图村长帮他安排一下工作。人们显得有点失望,同时又无比鄙视地嘲笑着周荣的厚颜无耻。晚上水果贩和他女人做爱的时候,还饶有兴趣地谈论着关于周荣的事。“那姓周也太可以了,几年前撬了人家的钱柜,回头居然还有脸去找人家!”水果贩的女人说。“脸皮厚也不管用,听说呀,他进村长家的时候,差点就吃村长一枪——弹药都上好了膛了,就差这样——”水果贩狠狠地挺了一下,他女人欢快地呻吟了几声。“按我说,这姓周的是个窝囊废。”水果贩的女人说,“没胆去和村长较劲这个不说。——就单说找工作吧,谁不知道他是个窃贼?他居然还指望这里有人要他!——还有,听说他去采石县找过他女人,但那女人现在的男人三两下就把他赶了出来,并且还用菜刀指着他额头说,要是再来找他老婆,就废掉他的狗腿,你猜这姓周的怎么着?”“怎么着?”水果贩喘着气问道。他女人一把抱住他的腰,咯咯大笑道:“像这样,抱着屁股窜逃呀……” 有一天傍晚,周荣在街上遇到了猎人胡东福。胡东福表示愿意收留他,彼此一起去打猎。但是周荣拒绝了他的好意。“我见到螳螂都害怕,你看,我肯定干不来,要是我当猎人的话。”周荣无奈地笑了笑。“这是个借口。”胡东福笑说。然后又问:“那你是不是已有打算?”周荣努嘴笑了笑,不置可否。 有一天早上,李老板按时去他的杂货店时,惊讶而又愤怒地发现店门的三把锁都给撬开了。然后无所幸免,店内的钱柜也撬开了,所有值钱的东西几乎都洗劫一空。“该死的周荣!”李老板狠狠地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不消片刻,警车就鸣着刺耳的警笛呼啸而来。警察握着枪闯进周荣的家,发现他家里堆满了李老板杂货店的东西。而他却赤着上身,逍遥快活地喝着偷来的酒,吸着偷来的烟。警察不无嘲笑地说:“我还没见过这么笨的贼。”周荣不见得这样认为。当他被押上警车时,他从容地微笑对大家说:“我是故意的。”大家围着看热闹,莫名其妙。最后是村长和李老板作了个绝妙的结论:“狗改不吃屎!”-【编者按】作者的笔法颇为老道,在下笔前对整个情节的架构已了然于胸,作者在写作时采用剥笋式的分解法,层层设疑,层层推进。并采用多角度的描写手手,通于异乡人本身的想法和心理描写,与村民们的表现和内心感觉相互碰撞,不断激发出矛盾。然后在作者一个谎诞的结尾中落幕,留给读者思考的余地。“突然间,觉得整个世界的人都在演戏。而我却在认真。”——编辑:飞霜 【编者按】--寒竹轩小东曾经是一个囚徒并不是一种悲哀,当世俗的目光异化,围成一个牢狱,那时作为一个囚徒,只能说是这个世界多了一点悲哀。  

    2007-05-19 03:40:12 作者:乐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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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城市边缘的大青山脚下有一个漂亮的苹果园,每到果实成熟的季节,红彤彤的大苹果就缀满枝头,把果树压得弯弯的,而每天,都有很多运货的大卡车来来往往,把苹果运到各地,让人们都能尝到可口的苹果。就在这片果园里,有一个大大的瓢虫家族,大家都以捕食蚜虫为生,维护着果园的安宁,一代又一代地繁衍生息。斑斑和点点就是这个家族中的一员,斑斑深红背上有大大的黑色圆斑,而点点个头则少很多,小巧的粉红色背甲上有很多白色的小圆点,非常可爱。斑斑和点点是自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每天一去抓肥嫩的蚜虫,吃掉这些危害苹果树生长的坏蛋。空闲的时候,他们喜欢到果园中间的池塘中嬉戏,点点喜欢在宽大的荷叶上面打跟斗。在苹果开花的时节,点点喜欢藏在花蕊里,和斑斑捉迷藏。有时他们会遇到忙碌的蜜蜂哥哥,于是就笨拙的用细小的腿学他采花粉,却往往沾了一身。而点点最喜欢的,还是跟蝴蝶姐姐学跳舞,笨手笨脚的点点居然学得有板有眼。而无论去哪里,斑斑都会在点点旁边,像个大哥哥一样呵护着这个不懂事,会到处乱跑的小妹妹。这个果园的每个角落他们都去过,每朵苹果花上,都曾有他们快乐的身影。有一天早晨,斑斑和点点飞到靠近果园边上的一棵树里准备找蚂蚁玩耍时,却意外地看到一辆运货的卡车。远远地隐约听到有说话的声音。好奇心驱使点点飞近一看,原来在大卡车车顶,军绿色厚厚的帆布上,围了一圈各种颜色的瓢虫兄弟,其中一个个头中等,带着黄色斑点的家伙正在手舞足蹈地说着,其他瓢虫都在静静地听着。点点拉着斑斑飞过去坐下。原来那只瓢虫很多年前就住在这辆车里,每天随着卡车辗转于每个城市和果园,这不,他正在跟一辈子都住在这里的瓢虫讲他的神奇经历呢!他说,在外面的世界,有很多这里没有的东西,连苹果都不一定是红色的,还有有毛的苹果,也有像蜜蜂哥哥的家那么大的绿色苹果(其实就是桃和西瓜),有的果园里还有金色的瓢虫朋友。而在大城市里,马路又直又长,怎么跑啊跑也跑不到尽头,还会有好多的车子。点点觉得有趣极了,这个家伙竟然可以在一辆车里生活这么久,还看到这么多新奇好玩的东西。禁不住问到,那你在车里,吃的什么呀?那个黄斑点看了一眼点点,然后继续说,这车里经常有各种苹果呢,有些枝呀叶呀里通常会有小蚜虫,有时甚至会有介壳虫和其他小虫子呢,那可比蚜虫美味多了。下雨的时候,可以躲在这层厚厚的帆布下,听雨水哗啦哗啦的声音,晚上可以爬到车顶,吹着凉爽的晚风,看天上的月光,和路边飞舞的萤火虫,而无风的夜晚,还可以嗅到路边小菊的芳香。点点对这种生活无限向往,她情不自禁地踮起脚,摇晃着自己漂亮的粉红色的身体,透过高高的铁丝网望开去,只见外面的世界一片迷蒙,只隐约看到墨绿色的大山轮廓。点点心里有些失望。你们有谁愿意和我一起,周游世界吗?黄斑点问。其实瓢虫面面相觑,都没敢答应。那你呢,愿意做我的旅伴吗?黄斑点转过头来问点点,点点望了望斑斑,只见斑斑面上满是不安,点点又回头,看着这片苹果树林,心里有点冲动,又有点不舍,最后她咬咬牙,摇了摇头。卡车隆隆地发动起来,黄斑点失望地看着他的瓢虫朋友们纷纷飞回树林里,点点和斑斑站在离他最远的树枝上跟他告别。斑斑朝他摆摆手,点点大声喊,有空记得回来看我们!黄斑点张嘴说了一句什么,声音却被卡车盖过了,他也跟点点告别,他踮着脚,张起了翅膀,扇了几下,走了两步到车沿上,又努力地扇了几下,然后就被卡车带走了,继续他的旅途。果园里又恢复了平静。点点却不再到处跑了,她天天躲在自己那朵树叶下,动也不动。有时飞上树梢头,傻傻地望着远方发呆。从小就听到家族里的长辈说,铁网外边没有都是野草和不会长苹果的大树,没有食物,也没有瓢虫同类们,在所有瓢虫家族的成员心中,铁网外面是一个危险而恐怖的地方。斑斑每天都陪着点点,他不知道到底她在想什么,远处的青山连接着通往其他城市的道路,在铁丝网外的一切总是那么迷朦,斑斑伏在点点身边,她不说话,他也不说话。终于有一天,一个有阳光也有薄雾的早晨,点点义无顾地飞向了网外的世界。她向着无数次在树梢头凝望过的大山飞去,原来自己一直生活的那个果园只不过是一块小地方,原来外面的公路比果园里的石径要长得多,怎么望也望不到头,而那曾经以为那么近的大山,却怎么飞也飞不到。点点还看到了身下许多不知名的小花,有叫不出名字的虫儿,他们都看着这个从来没见过的小瓢虫,投出羡慕的目光。在飞了一天一夜后,点点停在一片蒲公英的叶子上,望着远处的大山,慢慢闭上了眼睛。而斑斑,一直静静跟在点点身后的斑斑,也快用光了最后的力气,他吃力的飞上这么叶子,爬到点点身边,他看着点点粉红色背上漂亮的白点,看着点点已经闭上的眼睛,顺着点点的方面,他看到了那座曾经以为近在咫尺的大山,原来山下有一条公路,通往不知道的远方,而此时,路上有一辆大货车飞驰而过……斑斑不知道点点到底要追寻什么,她不说,他就不明白。但他会默默地在身边陪着他,从他们认识开始,无论碧绿的荷叶上,还是飘香的苹果花蕊中,到现在这片随风飘摇的蒲公英叶子,直至永远。好多年好多年以后,在很远很远的远方,一个果园里,一辆卡车的帆布顶上,一只黄色斑点,不大不小的瓢虫,正在跟他新认识的朋友们讲着自己周游的经历,讲那些奇形怪状的苹果,讲那些晚上的月光和雏菊的芳香……但是,他不再像年轻时那样手舞足蹈了,他语气变得平缓,仿佛叙述着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但是每次,他都不会忘记认真看他的听众,他希望从中找到那个粉红色带白斑点的背影。他也很想告诉他们,在很多年前,在一个连他也忘记了样子的果园,在那个充满苹果香气的季节,他遇见了她。虽然,她不肯跟她环游世界,甚至连她的名字也不知道,但却令他牵挂了这么多年。他也很想告诉她,在遇见她那时,是他游历一生中最动人的时刻。当卡车要开时,在最后一刻,他突然想放弃一切,他不想要这些风光的生活,他想留下来,于是努力地扑腾着翅膀,但是在车里生活了这么多年,他早已不会飞行了,当载着他的货车开动时,只听到她远远地说着再见。只是,如果可以,他一定会飞到她面前,亲口对她说出心里的喜欢。  

    2007-05-18 22:11:28 作者:飞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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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到洛阳花开

     一千小北离开我后两个星期,广州这座城市竟然出奇的天晴。我辞掉所有工作提着一大堆行李找老狼。去时正是中午,烈日当空照,我满头大汗。气喘吁吁地按老狼家的门铃后,老狼叉着腰漠然地站在门口,见到我反应比天空还平静。我张开怀抱要拥抱他,他侧身闪过。老狼你家的空调真是舒服死了。我把行李扔在地上,在米黄色的沙发上伸懒腰。老狼紧张地问,你真打算在这里长住了。我笑,从此我就寄你篱下了。老狼摇摇头,在茶几上拿打火机点了根烟,就为了个千小北,你值得吗?二我知道千小北是跑去和她的初恋男友在一起了,去延续他们童年的未了梦。那个男人她提过,和小北是高中同学,后来千小北考上了大学,他因成绩不好去了当兵,两个人就从此相隔天涯。千小北和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搂着我脖子,无限温柔,她凑在我耳边说,成毅,我们不要提他了好吗,我现在只喜欢你。这句话对我很受用,让我从此对她死心塌地,至今不悔。可是现在呢,那个男的一回来,千小北就要跟他走了,走得这么决绝。千小北还假情假义地对我说成毅你是个好男人,你会找到更好的。我哭笑不得,我心想,笑话,既然我这么好你为什么还是要走。小北又说,你不明白的,为了大家的幸福我们还是分开吧。我真的不明白,我觉得她的话一点道理也没有。但想了想,又觉得她很对。三    我从此就在老狼家安顿下来了。我从上下九的精品街买回好多好多藏饰,然后开网店。每天忙里忙外。我觉得生活从来没有这么充实过。    自从千小北走了后,我一直都觉得天是灰的阳光是暗的日子是空虚的,甚至有一种被抽离的感觉,灵魂也游荡在这场生活之外。而现在,我终于可以看到阳光。老狼还是在我原来的公司上班,朝九晚五,月薪5000,白领人士,她女朋友叶子烧得一手好菜,每天准时在他下班时摆上桌面,典型的贤妻良母。看到他们这种现代版的男耕女织,我就莫名地难过,我也觉得真正的爱情应该就是这样歌舞升平,平淡而幸福。叶子有空也会帮我一起整理网上的订单,她最喜欢摆弄我进回来的各种各样小巧玲珑却散发着天然粗犷气息的藏饰品。叶子找来好多暗色调的绒布,从不同的角度打灯光为它们拍出最动人的一面,然后我再衬上西藏风情的图片,传到网上,这个宣传效果很好,存货一直都是供不应求。叶子真的很好,她和我一起无话不谈,却不问前尘不问往事,对千小北在我心里的阴影绝口不提。四叶子让我想起了白颜。白颜是我的初恋女友,善良,温柔而善解人意。我爱白颜就如我爱千小北一样真心,可是她却同样背叛了我,而且还选择在我生日那天。这个特别的日子让我的记忆无限清淅——我和她约好7点在校门口等,但我6点30分提前出门时却看到她骑上另一个男生的摩托车绝尘而去。这种侮辱让我痛心不已,我换了手机号码,搬到学校外面,在她的世界里彻底消失。如果不是千小北,我会以为自己这一辈子都完了。但现在呢,连千小北都离我而去,我不得不信命运。我注定要被人背弃。成毅,有订单!一串藏银雕花手链,一颗耗牛骨镂空吊坠。我哦了一声,抬头望了望叶子,真奇怪,一份200多元的订单也值得这么惊奇?叶子继续说,她要求同城交易,她干嘛要同城交易?通常买方和卖方都在同一个城市里方便见面的话,为了交易安全通常会选择当面交易的。我跟她解释。叶子恍然大悟,脖子夸张地往后仰,我越发觉得她像白颜。白颜也是这么可爱的女生,高兴时会嘻嘻笑,不高兴就撅着嘴巴,这是个单纯没心计的女孩子,所有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让人一目了然。所以我到现在都没想明白为什么白颜竟然会做出那种事。白颜不像千小北,千小北是热烈而奔放的,爱就爱了恨就恨了,手起刀落般的干脆。五去卖个东西,你要打扮得这么潇洒吗?老狼没心没肺地耻笑我。叶子在旁边掩着嘴巴笑。我理了理领口,这可不一定,是个女的,万一遇着谁也说不定呢!对,最好来段千古传颂的典故。我出门,老狼还在那里嬉笑。今天我心情好,看在八年交情份上,大人不记小人过,我就原谅他好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苏眉。她站在绿岛咖啡厅门口,穿深色的方格外套和紧身牛仔裤,看到我走前两步,大方地伸出手来,你好,我是苏眉。阳光从旁边斜斜地打下来,映得她头发一片金黄,我突然没来由地觉得她很像千小北。我礼节性地轻握她的手,温柔而冰凉。我笑笑说,我们进去坐?她点了蓝山,然后告诉我她只喜欢喝蓝山,还要放好多好多的糖,她说她就是要这种甜得要死的感觉。苏眉还说,成毅你知道吗,有些东西你在这里找不到了,一定可以在别的地方找到的,不信你试试。我觉得这个女人的故事像海一样深。她对我拿过来的藏饰赞不绝口,她惊叹比网上的图片还要好看。我不置可否。出于礼貌,分别时我问是否要送你回家。苏眉摇摇头,笑着说下次好了。我相信这只是一个玩笑。六老狼说约会这么快就回来一定没有故事了,你不用灰心,更好的总是在后面的。我不理他,老狼不死心,关掉电视,兴致勃勃地坐过来,那女的到底怎样?我起身走去阳台浇花,不怎样,开放大方,适合做情人。我知道这个答案最能挑起老狼的食欲,然后我要嘎然而止。近来叶子对网店的运作和管理非常感兴趣,我也乐得清闲,把事情交给她做,我有空就帮她浇花喂鸟。各得其所。嫂子,这盆牡丹开了。叶子走出来看,惊叫一声,抢过我手中的花壶细心地洒水在花上,边洒边告诉我,牡丹喜水,特别是刚刚开放的花朵,要每天浇些水上去,才会开得更大更漂亮。老狼也走出来看,我说嫂子你可真有研究。老狼用手拨弄一下碧绿的叶片,当然,我老婆家在洛阳开牡丹花场的。叶子拍掉老狼的手,别乱摸,牡丹尊贵,不能随便摸的。然后转过头来对我说,我都好久没回去了,现在都由我妹妹一个人打理。可惜广州这里的气候不太适合牡丹生长,在洛阳的才叫真正的牡丹。叶子回去开电脑,调了好多她家花场的照片给我看。在花棚温室里的牡丹朵朵都硕大而鲜艳,花瓣水灵灵的,真不愧为花中之王。叶子叹口气说,花场太大了,妹妹一个人打理不来,特别是花期,要请好多外人来帮忙,那些人不懂得爱护牡丹,修理枝叶只会乱剪,花蕾因此被剪掉不少。我还沉浸在大片大片的牡丹花中,叶子急匆匆地拉我衣袖,指着屏幕,成毅你快看,又是那个女的,她这回要一把饰品藏刀,还是同城交易。七苏眉把玩着那把袖珍小巧的藏刀,满意地微笑。我发现这个女人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媚,这是不同于千小北不同于白颜的另一种女人。苏眉把刀放在桌上,说我很喜欢这刀,但你的网上报价太贵了。我点了根烟,既然是老顾客,你开个价能卖给你就拿去。苏眉望着我的眼睛笑,她说699。我说苏小姐这刀我买回来都得700。苏眉把遮住眼睛的头发拨到耳朵后,她笑说你诈我呀,在上下九的精品街才卖650。我当时的表情一定是悲愤莫名——既然你知道,那你找我到底为了什么?为了见你。苏眉注视着我的眼睛,仿佛要看透我的内心。我突然发现苏眉面前那杯红酒简直是一杯血色的毒药,深入骨髓,让人身不由己。八我跟老狼说这件事的时候老狼哈哈大笑,他喝了一口水,这种事情在傻瓜眼里是爱情,在聪明人眼里叫艳遇,成毅,你选择那个?我耸耸肩,这是一笔生意。这是一笔注定要赔本的生意。我再次见到苏眉时她开着车来,明黄色的POLO。她穿一件碎花小衬衣,头发高高挽起,在头顶盘了一个髻,显得优雅而尊贵。她招手让我上车,她说,成毅,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我有话和你说。20分钟后她把我带到百万葵园,这个季节葵花早已凋谢,园里栽上了大片大片的玫瑰,芳香扑鼻,风景美不胜收。苏眉挽着我的手臂赞不绝口。我说我给你拍照吧,她连连摆手,美丽的东西过去了就算了,照片也是留不住的。我转过头看苏媚。阳光下的苏眉像像眼前这些千娇百媚的玫瑰,热烈而奔放,吐着醉人的芬芳。我不禁入了神。我想如果不是千小北,我或许会爱上苏眉吧,她是这样的热情,却没有炽人的感觉。而现在,这朵娇媚的玫瑰向我招手。她说你过来,我跟你说故事。玫瑰的故事。九这是一个很老套的故事。我喜欢的他不喜欢我,于是我跟另一个追了我三年的他跑出来了。曾经我一直都认为我这个选择是对的,我们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到25岁有房有了车。他对我很好,当我们的事业稳定下来他就让我在家享福。那时我想,女人一生有了家庭有了事业有了一个最爱自己的人,我满足了。那时的我每一天都是甜蜜的。我特地找一个特级厨师学厨艺,我爱他,所以我一定要为他做些什么。我能看出他也是幸福的。正如你能想到的,当他的生意越做越大,他的野心也显现出来了。我一再劝他钱财是身外物,但他听不进,最后终于因为被揭发巨额商业诈骗而进去了。我爱他,我不忍心看他受苦,我去自首,把所有罪名揽到自己身上。结果,我被判了八年。我是幸福的,他一直都有来探我,每次都送来不少的保健品,我满心欢喜。我想出去和他继续我们的生活,再苦我也要和他一起捱,这一生我认定他了,只羡鸳鸯不羡仙。五年后我因为表现好而减刑释放,但一切都已经改变。他把房子和车都留给我,却没把他自己留给我。他跟另一个女人走了,他留了封信说谢谢我今生为他做的事,他唯有来世报答我。他说那个女人在我入狱后一直帮他打理那个快要破产的公司,五年来为他付出很多。十苏眉说到这里忍不住哭了起来,我想不到她背后的故事竟然这样曲折。我不知所措,我说苏小姐你不要哭。她说,不要叫我苏小姐,叫我眉。我没有回答。苏眉继续低下头啜泣,哭着说我为他付出的难道不比她多吗?苏眉抬起泪眼望着我,楚楚可怜,她说成毅我现在不想再相信爱情不再相信男人了。什么海踅山盟,什么甜言蜜言,都是假的。你们男人不是很会说甜话吗?你说啊,我哭了你怎么不哄我?我一下子乱了手脚,我说苏小姐……苏眉你不要这样……我还没说完苏眉就伸过手来圈我脖子,她丰厚湿润的唇吻上来,我不敢反抗。苏小姐,这……苏眉紧紧抱住我,成毅,不要说话,好吗?苏眉的身体是柔软而冰凉的,像没有骨头一样的柔软。她锁骨下面有一只深褐色的蝎子,我吻它,苏眉快乐地呻吟,在这辆明黄色的POLO里,这个狭小而充满激情的空间,我们一遍又一遍地伤害自己。十一1860那位小姐用无限甜美的声音告诉我,你拨打的用户已停机,请到客服中心查询。我无力地放下话筒。苏眉真的走了,没有带走什么,没有留下什么。她说过美丽的东西只会在记忆中,什么都是留不住的。也许在她眼中,这不过是一场游戏罢,真心也好,假意亦罢,之于苏眉,不过恍如一梦。她已不会在乎什么了。苏眉走后一个星期,我没来由的心痛,我想我是真的爱上她了,只是她心里已容不下我,容不下真心。她像是一枝玫瑰,不断伤害自己再伤害别人,因为她不肯原谅爱情。我安慰自己这只是一场生意,但我的心还是隐隐作痛。我安慰自己,苏眉只是寂寞罢,我只是她万千男人中的一员,从来也没有开始,也无所谓结束。其实我们都只是寂寞而已。十二    生活依然平静,波澜不惊。    如果不是千小北。小北,对不起,爱情这东西不是过家家不是要来就来要走就走的。小北,对不起,我真的累了,我不是维多利亚港,永远会张开怀抱等你回来。小北,我现在连自己都丢失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会相信爱情。我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喜欢一个人,苏眉也好,千小北也好,现在于我,都是过客。千小北明确表示要回来的时候,我把上面的话分开三条短信发给她,然后关机。故事终于可以告一段落。十三我终于决定搬回自己家住。老狼兴奋不已,小子,舍得走了嘛。放心,我还会来的。我白他一眼。叶子在旁边,像留客人一样跟我客气,成毅再多住几天再走吧。我笑,嫂子不用了,谢谢你们三个月来的照顾了。叶子竟然来真的,她说她妹妹过两天要来广州玩,想请我当导游呢。我吃惊地说,你妹妹?她不是在洛阳管理大花场吗?是啊,她自从大学回家后就一个人在那里打理花场,像搞自闭一样一直没出来过。要不是我说快要结婚了让她过来,她兴许还不出来呢!整整三年了啊,叶子叹道,你才三个月,她的时间比你还长呢。不是吧,她也玩失恋?嗯,不过她是大学的事了,她最爱的男孩子误会她,她从此不再理会别的男子。老狼在一旁边惊叫,不是吧,有这么严重?叶子白他一眼,继续说,那天他生日,为了给他一个惊喜,妹妹在最后关头求另一个男生载她去买蛋糕,没想到被那男孩子看到,以为她跟别人一起了,两个人就此错过了,唉。我大吃一惊。嫂子,你妹妹叫什么名字?怎么,你想认识人家吗?不用急,等她来了我再介绍你认识,我叫白叶,她叫白颜。叶颜是我们母亲的名字。我转身就走。比千小北干脆。十四叶子急切地在我身后叫,哎,成毅,不是说好要帮我当导游吗,怎么又走了?我回头笑,我现在就要去洛阳看牡丹,先叫你妹妹给我当两天导游吧。叶子说,可是现在还不是花期,牡丹没开呀。我快乐地大笑起来。没关系,我可以等。

    2007-05-18 22:01:12 作者:飞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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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宝的父亲——“一根筋”  (原创  诗海漂叶)

    短篇小说:             小宝的父亲——“一根筋”                              原创:诗海漂叶           那是一个小山村,村民们世世代代就靠种田为生,在一百年里,这里从没出过豪门,更谈不上官吏。村民口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富读书,穷养猪,只要能认自己名字,哪管得上心里舒不舒服。这里读书风气非常淡,大多数孩子都只读到小学,甚至有些孩子只读到一二年级,然后就回家帮忙了。读高中是多么不可想象的事,他们不会去想,也不愿意去想。    这个村子里有个人叫“火”,可是远近闻名的“一根筋”,高中文化(其实只读了高一),硬是不务种田“正业”,当了个民办教师。民办教师,其实只是名声好听些,图不到任何好处:一个月下来工资还不够自己吃的,天天去学校上课,田地活还少了一双手。因此“火”的老婆生气了:你还是别当这个民办教师了,回来种田还可以好好照顾父母、养活四个孩子。“火”就是不同意,硬是坚持每天按时按点去上课,春夏秋冬,从不例外。   “一根筋”真是和别人不一样,周末白天去田地干活,晚上在家尽浪费电——一直看书到两三点。你还别说,他在十年里天天练习的“英格历事”居然拿到省里下发的证书,这是村民们所搞不明白的,也由于这证书“一根筋”被调到了中学当了一名“英格历事”老师,村民们传开了:“一根筋”去教了中学!一下子“一根筋”倍受大家尊敬,有孩子读中学的村民都会到他家去问这问那,“一根筋”都很有耐性地一一作答,还告诉他们应该注意什么什么。   在后来的两年里“火”又用那“一根筋”的做事方式,天天浪费电,家中大事小事全然不管,把担子全抛给了老婆,农忙双抢双收,只顾自己看书,为这事老婆和他吵了两年,差点就离了婚。两年后,“一根筋”居然真的拿到了教师资格证,变成了一名公办教师,一下子,全家人都快乐起来了:公办教师比民办教师待遇好多了,工资除了自己用外,还可以补贴家用开支,这下村子里闹开了,“一根筋”真是厉害!   对于小宝来说,出生在这个家庭比谁都“不幸”:别的小孩在冬天的早上可以睡一下懒觉,可他早上只能睡到五点半,要是睡得晚一点,就会发现身上的被子被人掀掉,只能哆哆嗦嗦地起床;别的小孩放学回家不但是可以不做作业,还可以到处去玩儿,不象自己,一回家就被锁在房间里看书,从没有过一个痛快的好周末;邻村晚上有电影,小宝只能目送着小伙伴们高兴的背影。小伙伴们都说小宝真不幸,小宝也觉得非常压抑,好不容易考到了初中,以为解脱了,没想到“一根筋”又恰恰调到这个中学。小宝唯一喜欢的节目,就只是放牛了,虽然背上书包里还有书,但是看不看鬼才知道呢。   小宝用优异的成绩考进了高中,这下子好了,“一根筋”再也跟不过来了,小宝高兴极了,总算跑出来了!由于以前的压抑,小宝不喜欢读书了,爱上了玩儿,一玩就是两年。后来村民们在说:“听说小宝现在在县城好喜欢玩,成绩也不好了……”“……怎么到了县城读书的人都喜欢玩儿了呢?都说了人是有命的,他可是第八个高中生了,到现在也没有一个考上大学的!”“‘火’把别人的孩子教得那么好,听说有考上浙江大学的,怎么自己的孩子教不好啊……”“我们看看这次‘火’的儿子小宝是不是又和他爹一样让我们意想不到……”“我们等着看吧……人还是有命的啊……不能强求……”当然,这些小宝是听不到的,是一年后妹妹告诉他的。   又是一个双抢农忙,外面的太阳真是毒啊,直晒得人眼睛泛白花。小宝又和以前一样,舒服地在自家的书房里看书,他正在看一本小说呢。此时,他听到一点动静,“哗”地一声,小宝把小说熟练地放到了屁股底下,这可是他十来年练就的本领,只要一有动静,保证在一秒之内“打扫”好战场。但,这次可不同了,“一根筋”已经直直地站在了小宝面前,小宝傻了,真是傻了,空气也不流动了……   “一根筋”默默地走了,这次他没有去田地干活,直接睡在了床上……这是小宝偷偷地跟在后面看到的情景,小宝觉得天旋地转……半小时后,床上传来瑟瑟的呼吸声,此时,小宝已经将写好的“坦白书”拿在手上,跪在了床前……不一会儿,“一根筋”从床上起来,瞟到了地上的那张纸,然后拿好农具就出门了……    第二年的农忙时,小宝从县城回来,一进门话也不说,颤抖着就将一个邮包交到“一根筋”手上,全家人都拿着看了好久,愣是没有人敢大声说话。最后“一根筋”平静地说:“办酒!为我们村解放五十年以来的头一遭办酒!”   村民们也跑来用怪怪的眼神看着那神秘的邮包:“一根筋”培养出了我们村第一个大学生!自此,小山村读高中的孩子一下多了起来。   酒席一开始,小宝走到“一根筋”面前还是话也不说,一连喝了三杯。   四年后的一天,小宝打电话回家:“爸,我找到工作了,在南方的一所高校!我现在忙着签约,回去再和您细说!”   又过了三年,“父亲节”那天,小宝又打电话回家:“爸,祝您节日快乐!”“哈哈,我正在看我在‘华中师大’和‘赣南师院’学报发表的论文呢!”,“一根筋”高兴地说。

    2007-05-12 09:53:28 作者:诗海漂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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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错过后的美丽

     (一)伟志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父母开办了一间大公司,因工作忙,父母很少与他在一起,很多时间都是一个人过,这使他形成了固执、自立的习惯.虽然志伟家很有钱,却很少向父母要钱,他的零用钱全是他写作换来的稿费.高考前,志伟的好友被校长的儿子侮辱,为了帮好友,一大班人把校长的儿子毒打了一顿,因这事被公安局抓去,并被学校开除了学籍,无缘高考.(二)因上次的事件,伟志没有能高考.见伟志在家里呆了两个月,伟志的母亲李梅问伟志是否想读补习班,伟志没有同意.因此伟志的父母李志城通过关系找到了伟志报考的大学的校长,并为伟志争取了一个学位.这样,伟志开始了大学开始,在班里认识汉文,成为了好友.汉文也是通过关系进入这所大学的.进入这所大学不久,不知是那位教授把伟志和汉文怎样进入大学的事儿泄露出来.因此,伟志和汉文平静的生活因而改变了.面对的将是是是非非……(三)伟志和汉文离校出走了,在学校里引起了轰起.学校通知了他们的父母.并报了警.伟志的父母在电视台登了寻人启事,汉文的父母请了私家侦探,但始终没有他们的消息.伟志和汉文离校之后,到了西藏,在那里住了一个月.之后又到了内蒙古大草原.在那里,伟志创作了很多作品,汉文画了很多的油画.这三个月里,他们过得很幸福,很自由,伟志与汉文相约六年后,一定要来这里相聚.(四)李志城一边打理着整个公司,一边照顾着病危的伟志的母亲.在伟志离校出走三个多月里,伟志的母亲一直病不起.李志城在全国各省都登了寻人启事,与之前寻人启事不同的是把伟志的母亲的病情也登了寻人启事,与之前寻人启事不同的是把伟志的母亲的病情也登上了去,一下子全国上下都知道有一个叫李伟志的男孩离家出走.李梅的主治医生告诉伟志的父母,李梅活不了多久了,为了能让妻子见到儿子最后一面,李志城瘦了一圈.妻子李梅一见到李志城,就默默流泪,叫他好好照顾伟志说她活不了多久,并把一些要交待的事交待李志城.当伟志赶回来时,母亲已经去世了七天.在母亲的墓前,伟志痛哭起来,抱着母亲的墓碑跪了一天.(五)听完杨进城教授的讲座之后,伟志一如既往地离开礼堂.到大门后,雨下了很大,也下了一段时间.伟志没有带伞,就这样冲进了雨中,自从母亲去世之后,伟志从来没有解脱过,后面有一个人对伟志说,值得吗?这个人就是玲,一个清秀、善良的女孩.玲是伟志的班长,上次伟志离校出走回来时,除了汉文之外,只有玲珑接近他,跟他聊天.之后,伟志见到玲就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六)伟志和玲恋爱了.他们俩经常在大学校园小道散步,一起看夕阳.伟志现在又开始继写他的西藏时未完成的小说《最美》,现在已经是结尾部分.汉文已转到美术班,换班那天晚上,汉文和伟志在学校教学楼的天台上聊了一晚上.伟志班里的同学开始接纳,理解伟志,这都是玲的功劳.杨进城教授看了伟志的小说《最美》,让学校的出版社为伟志出版,而这部小说《最美》反应很大,成为大学生至爱读物,伟志也因此出名了.(七)伟志的父亲又结婚了,新娘是李志城的初恋情人,叫杨青.杨青是一位很出名会计师,丈夫因车祸而去逝了,有一个女儿,比伟志小两岁.伟志知道这门婚事后,极为反对,还因此跟父亲闹翻了.杨青的女儿林小阳,来劝解伟志,却被伟志羞辱了一翻.这后,汉文又找伟志谈过,说伟志不应该这样羞辱小阳,小阳毕竟是他女朋友.伟志告诉他就是因小阳是他女友,就没有刮她一巴.因此,汉文与伟志闹翻了. (八)玲突然退学,并在学校里失踪了.伟志到处找她,却找不到.继母杨青忽然来告诉他,玲将要结婚了,并把玲的地址告诉伟志,当伟志找到玲的时候,玲已成为了别人的妻子.玲哭着叫伟志忘记她,是她的错.原来,玲的父母是某一大公司的股东,为了增大他们自己的股权,把玲许配给一大股东的儿子.伟志知道此事后,疯似的把自己的所有作品烧掉了.汉文知道此事后,和小阳来找过伟志,但伟志不肯见他们,自己钻在房里里……(九)汉文和小阳结婚了.玲有了一个儿子,随丈夫移民到国外.伟志这三年里都在医院过,成了植物人的传志,每天都是继母陪伴着.杨青每天都在给伟志讲他父亲的故事,对伟志关心细微.汉文和小阳每个星期都会看伟志,现在小阳已经怀孕了,汉文叫小阳不必每个星期都跟着来.小阳不肯,说伟志需人陪伴.玲也多次回国看过伟志,每次回来都在医院里陪伟志一个晚上,玲的丈夫辉却在外面等着.(十)小阳生了一个儿子,汉文给他取个名字叫小伟.伟志已经醒过来,不过还不能行走.每天都是继母扬青推着他在公园里散步,伟志已经开始不叫杨亚姨,改叫妈,伟志又开始写他的第二部小说《最美‖》,每天都独自一人在以前和玲经常行走的小道里写作.现在,伟志已经能行走,每天黄昏都抱着小阳的孩子在他以前读过的大学校园里散步.经常有人问伟志,你是李伟志吗?伟志只会摇摇头,一笑而过.汉文举办了他的第一次画展,而且非常成功,其中一幅画叫《错过后的美丽》,被一个没留名的买家买走.(十一)画被买走了,可是能会是谁呢?汉文心里很纳闷这位不留名的买主.可是,有一天,就在伟志的家里,确切地说,是在他的岳父的书房里,他看到了那幅画,李志城站在画前正和伟志谈话.他没有打扰他们,只是静静地站立在门口.听到那时父子“噢,伟志,你知道吗?你错过了太多的美丽了.现在,我也老了,不想再错过一些好的风景.我也想和你继母一起享一下天伦之乐.我想让你来打理公司……”“不,爸正因为我以前错过太多,所以我现在要过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嗯……(十二)每天习惯地走在大学的校道上,有一天,他又能过于专注地构思,却把前面一位女教授的一摞试卷撞散了.待收拾好试卷,两人互相道歉,礼毕,又互相询问了姓名,这女孩叫紫.这样,算是认识了,以后,也许天意或许一个“缘”字,两人频频碰面,最后,无意成为有意,两人走到一起.(十三)或许上天真爱把人玩弄于指掌间,李志城的公司面临破产,一切都因为玲父亲的公司不断吞并的野心和卑鄙的手段.李志城眼看着大半生的努力变为虚有,一怒之下,脑中风进了医院.生命重危之际,握着伟志的手,要他把李家的产业夺回,伟志含着泪答应.(十四)一场场激烈的商业况争不断上演.不善于商业的伟志连连受挫.一天,他忽然接到了一个奇怪的电话,是铃.伟志和玲见面了,玲告诉他,她丈夫辉死了,问他是否会重新选择她.伟志说,他希望他们以后还是还好朋友.玲冷笑说如果他愿意和她在一起,她愿意帮他打跨她父亲.(十五)玲变以,伟志很难过.公司的危机越来越严重,重重的阻碍.只有找到一间更庞大的房地产公司联手合作,才能使猛跌的股票回升.可谁愿意呢?又有谁有这能力呢.正当来手无策之际,紫带来一个人——她姐姐,RTL的总裁夫人,红.红表示她愿意帮助她.(十六)经过一番番艰苦努力,伟志的公司在RTL的帮助下,摆脱了困境,股市步步上升,在市场上稳定了经济增长,大家沉浸在欢乐的气氛,伟志和紫结婚了.李志城醒了,被他和杨青带回乡下生活了.有消息传来,玲住院了.伟志赶到医院,见到了昏迷的玲,是胃癌晚期,医生把玲的病情告诉伟志.玲醒了,问伟志是否可以原谅她,伟志含泪地点点头,原来,玲嫁给辉之前,已经有了伟志的骨肉.玲叫伟志把在国外的儿子接回伟志的身边好好照顾他,这也算是她还伟志的一笔债.伟志告诉紫他想把和玲生的儿子接回身边,紫没有反对.(十八)三个月后,玲去世了.当伟志天准备到美国接回玲为他生的儿子时,他忽然接到一个电话,是玲的父亲,玲的父亲在把玲许配给辉时,就知道玲已经怀孕了.现在,他自己的公司将要破产,无计可施就把主意放在外甥身上,要求伟志把股票转买给他,否则伟志将永远也见不到自己的儿子.伟志为了救儿子,把自己公司的股票转买出去.伟志的公司被玲的父亲公司占吞了.伟志因而破产.(十九)玲的父亲被捕了,因犯有绑架,经济罪,被判了十年监禁.伟志接回玲留下给他的儿子,紫怀孕了.法庭把伟志的公司判回给伟志,但伟志自己除去他自己的董事长职位.伟志被他当年就读的大学位职为文学教授,现在创面帮妻子紫代课,因为紫申请休产假.汉文出了一本画集,小阳开始写小说,小说叫《错过后的美丽》.李志城残疾了,每天都是杨青推着他在公司散步.(二十)2004年,10月1日,有一个大家庭搭上了内蒙古的航班飞机.伟志和汉文坐在草原上,看着他们三个孩子在奔跑、欢叫.紫和小阳在草原上准备着晚饭.李志城在杨青扶持下,慢慢地走在草原上,草原上的夕阳将要落下,有两个男青年躺在草原上,看着那碧蓝的天空,他们是六年前的伟志和汉文.       【文中体现的感情基调是值得肯定,但有牵强的意味,尤其是结尾试图对前文的呼应。     从情节上看,有堆砌影视剧情的嫌疑,故而失真而显得单薄。      从写作手法上看,我必须说行文没有给人惊喜的地方。     作为小说来说,尤其在表现人物上是令人失望的。也许是鄙人真的已给岁月催成无灵气缺乏想象力的老人的原因,在阅读的过程中我看不到“影像”,对个中人物、情节不能产生共鸣或感情……     倘若作者是在寻求另一种写作风格和方式,以上的话可收回。但仍建议适当减少人物数量,激烈的矛盾和冲击不是靠复杂的人物关系支撑,那很容易会使自己难以驾驭。在写下一个角色时要慎重,要确定你至少在自己的眼前有一个影像存在,并尝试挖掘他的内心和性格并琢磨刻画,这样一定会让你有所斩获。     期待这会成长成一部不错的长篇……点评:燚渟2007-7-31】

    2007-05-04 22:53:53 作者:廖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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