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故事·奇幻
结交在相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溪文学社白嘉仪一.车轨上的影子小逸是什么时候成为我的好朋友的呢?我已经忘记了,只知道当时在课堂上的一个眼神交流,就这么好上了,像两块牛皮糖似的。连伯牙子期的韵律都给省略了。可能是我们相似的性格造成相同的磁场:文静、乐于助人,再加上学习成绩好。其实我知道这些外来的评价就像包装过的巧克力,外表金灿灿,内里另有乾坤,也就是黑不啦叽的一片。文静?那是我不善交流罢了,那些堆着笑容的颤抖抖嘴脸又有多少是带着真诚的成分了。乐于助人?那是我家里是高官世家罢了,每星期的零花钱上百,当然就有多余的钱捐出去。至于学习成绩,每个周末都有上不完的家教课,额外的作业和额外的课程想不名列前茅都不行。我的朋友多如牛毛,但是我才不想和他们有多么亲密呢。那些所谓的朋友,都是父亲为我规划的,不是他部下就是他上司的孩子。部下想巴结父亲,父亲又想巴结上司,于是我们就成为他们势力的附属品。但是,小逸是不同的存在。她拥有大家闺秀般的气质,即使是静静地坐着,也会让你感受到天蓝色的宁静,周围的空气都变得润滑滑、甜丝丝的。她的皮肤很白,白得可以看到细腻的血管,这在一连九个月都是夏天的南方是非常少见的。她发质很好,乌黑柔韧,但是小逸从小到大都只留短发。我想,要是她长发飘飘肯定能当洗发水广告的明星,迷倒一票小男生。我们会一起聊悄悄话,在校园的林荫小道中穿梭;或者互开愚人节的玩笑,在无伤大雅的谎言中看着对方窘迫的脸;或者对身边的同学做出小小的恶作剧……在她的身边,我总是顽皮的。然我最喜欢的,是她带我去她家的路途中。去她家,我们从来不坐车。马路中的车仿若巨大的甲壳虫,呼啸而过,喷出一股股呛鼻的尾烟;人群急匆匆地迈着脚步,脸上漠然的神情显而易见。唯有我和小逸慢悠悠地闲逛着,一直走到笔直延伸的火车轨旁。“这条车轨,平时很少火车经过。”小逸从一米高的路基上跳进车轨,意示我跟着她。我脑中忽的闪过电视上有人卧轨自杀的片段,不敢往下跳。“不怕的,贡,跳下来吧,相信我。”小逸把她纤细的手伸出来。小逸,我是一直那么相信你的,真的,我从来没有对你怀疑过。相信我们将一直会是最好的朋友。我拉着小逸的手,很潇洒地跳下车轨。我们沿着车轨行走,脚下的小石子硌得脚底发疼,但是我们权当免费按摩,迎着太阳,像军人一样大踏步前进。我们身后的影子,被太阳拖得长长的,肩并肩。[NextPage]二.燕子的坟墓刚下完雨的天空是蓝色的丝绸,稠滑得让我有把它裁剪下来做成衣裳的冲动,那一定是独一无二的服装吧。经过风雨的洗礼,校园的木棉花不时啪嗒啪嗒地掉落在地。不幸的,会被人踩在脚下变成一坨“花浆”,结束其短暂的一生。幸运的,会被清洁工扫走然后埋在泥土里,化作春泥更护花。本应是早读的早晨,操场上却有两个小小的身影。“阿贡,这朵更红更大!”“对耶,小逸你真厉害!”“我听我妈说,风干的木棉花可以煲汤,有很多药用功能的。”小逸低下头,吹吹木棉花上的晶莹的雨水。“真的?我没有喝过,好不好喝?”“很好喝!要不下次我弄给你喝。”“小逸,你把自己说的好像贤妻良母。”小逸害羞地笑笑,脸都红了。她指着远处,说:“看,那边有一朵落单的。”说着,她就径直跑过去了。“逸,小心!”我话还没说完,小逸脚一滑,脸朝下倒在泥泞的草地上。我跑过去,小逸依然直直地躺在地上。在她手心里,有一只刚长出新毛的小鸟。黑背白肚,尖尖的喙由转黄,尾巴是剪刀一样的v字形。它那被雨水打湿的身子冷得发颤,眼睛一睁一闭的,可怜的紧。没见过猪跑也吃过猪肉。我从书上看过,这叫做燕子。我想,它大概是新出巢的小孩,向往广阔的蓝天。可是,世界并不总是天晴的,彩虹也并不总在天晴后出现。很不幸,它过早地遇上了暴风雨的袭击。而且,最爱的亲人不在它身边。谁知道呢,也许是亲人见它不行了,就把它给抛弃了。“好可怜的燕子。我们帮它擦干身子吧。”小逸掏出随身携带的干净手帕,轻轻裹住燕子娇小的身躯。“你打算怎么办呢,小逸?”她腼腆地笑笑,说:“我来养它吧。”“我来养它吧。”门外吵闹的麻将声又在响起,我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倒不是麻将声太吵。比如说吧,睡在马路边你可能会不习惯,但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睡下去,也就习以为常了,甚至会把喇叭和车轮声当做最好的摇篮曲。只是,当天小逸说过的那一句话让我记忆的碎片重新整合了。我好像也说过这样的话,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呢?好像是去年吧,总之不记得了。那时学校门前有卖金鱼,一个个鼓泡眼可爱极了。我的心痒痒的,央求妈妈买。妈妈不肯,说没有时间。想必,妈妈的时间都贡献给麻将桌了。“买下来了,谁来养它们呢?”“当然,是我来养了。”现在回想起来,“我来养”似乎是一个太沉重的承诺。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掌握在你手里,一不小心,生命的气息就灰飞烟灭了。注意,我说的是“气息”,而气息有很多种,不单单是指生命的死活。我在家的时候,就经常听到富贵太太对我爸妈说:“你家养的小孩真听话啊。”可见,小孩就像动物一样,是可以“养”的。也对,人本来就是动物嘛。就算前面加上个尊贵的形容词——高级,也还是动物。而“养”这个词,则意味着本人的所有权。我彻底地贯彻“所有权”的理念,家里的金鱼,是谁都不许碰的,由我喂食,由我换水,甚至连观赏它们优美身姿的,也要经过我的同意。可是,后面总是有很多“可是”。有一天我放学回到家的时候,看见那条白尾金鱼跳到桌面上奄奄一息,那条黑花金鱼挺着个大大的肚子翻在水面,而我最喜欢的嫣红金鱼则可笑地抽搐着。为什么会这样?谁知道呢,大概是我的责任吧。我不敢再宣布它们的所有权了,也不敢亲临它们的死亡。于是,趁它们还没有死亡之前,我就把它们给抛弃了。抛弃它们后,我在房间里哭得稀里哗啦的。啊,这些可怜的小动物,应该还在窒息的塑料袋里,进行痛苦的挣扎吧?为了寻求生存的权利。平时待它们如此亲切的人,怎么会如此残忍呢?所以,当我看到浑身雨淋淋的燕子时,第一反应就是:它被抛弃了。这和小逸的怜悯心情,完全不同。我也不敢再轻易说出“我来养”的豪言壮语。“贡!贡!怎么办,我把它给弄死了,它是被我杀死的!”“小逸,冷静点,你已经尽力救它了……”“不,如果我不是把它放在阳台上,如果我有用报纸围得严实点,它就不会死!天哪,我是个杀手!”第二天,还是个下雨天。小逸把伞打翻了,大颗大颗的雨水顺着她苍白的脸颊,流进她苦涩的悲伤的嘴唇。她的泪水,在雨水的稀释下,肯定被扩大得无限倍了吧。小逸手里的燕子依然被手帕包裹着,但只是一具死尸。要说杀死的话,我已经“杀死”过很多小生命了。“听着,如果昨天你不救它的话,它早就顶不过今天了。是你让它多活了一天的生命,你懂吗?”“是我没有照顾好它。我不要,我不要当杀手!”“小逸,没事的,你无意的不是吗?”“怎么办,我杀了它,我杀了它……”我开始烦躁起来,照这样下去,小逸会非常痛苦,就像我当时一样。“好吧,听着,就当你是个杀手好了。但是我们谁不是杀手呢?我们吃了多少鸡鸭鹅,我们需要多少动物的生命来成长。我们个个都是杀手!”“就当这是我们俩的秘密好了,没有人知道你曾经捡到过一只燕子。”“嗯?”小逸擦擦眼泪,似乎被我说服了。于是,我们就在发现燕子的那片草地上,挖了个小小的坑,把尸体埋了进去。我们转身,手拉手,共同守护这个秘密。我身边有很多人,但只有你这个唯一的朋友。[NextPage]三.背叛与决裂我麻木地回到家,热热闹闹的麻将声,喧嚣的吵闹,一片乌烟瘴气。今天是中秋节前夕,一大班人不好好地在自己家里准备,倒是不辞劳苦送来一大堆贺礼。那个胖子的脸颊肉颤抖抖的,黏着父亲的手一直说个不停,不外乎是平日多谢关照的客气话;那个穿金戴银的妇人坐在妈妈旁边,张着两片殷红的嘴唇笑着。戴着眼镜的年青人见到我,拿出包装精美的芭比娃娃,刻意在爸妈眼皮底下晃了晃,然后才对我说:“看,喜不喜欢?”我白了他一眼,没有送脑白金,就谢天谢地了。我把手一扬,那个依照男性眼光所打造的有着完美身材比例的芭比,就这样准确无误地打在青年的眼镜上。“哎呀,你这个孩子,怎么这么没礼貌?快点道歉!”敢情爸妈终于意识到我回来了。我很痞地一甩头,踏入自己的房间,“彭”地关上门。犹听门外妈妈向那位青年道歉,那位青年大概在官场也滚打爬摸了几年了,不一会儿客厅就爆发出一阵笑声。房间内,是我的世界。我突然发现,自己又是孤伶伶一个人了。周围的黑暗在不停地旋转、扭曲,最后幻化成黑色的碎片哗啦啦地掉落一地。一个狰狞的声音在耳边回响:“背叛者!”你已经厌烦我了么,你已经讨厌我了么?是不是因为我一直黏着你,什么事情都找你商量,你不想再听我的话语?小逸!啊,我知道了,你一定认为钟钟比我优秀,因为她在这次期末考试上抢了我的冠军宝座。你一定认为钟钟比我活泼,因为她说的趣闻轶事你闻所未闻。“贡,你这个傻瓜,你连唯一的朋友都留不住!”啊,为什么泪水是咸的呢?甜甜的不是很好吗,那么我就可以多流泪,像吃冰激凌一样享受来之不易的泪水。我的眼睛到底是怎么了,关不住阀似的,“逸,你告诉我呀,告诉我到底哪里做错了,我去改呀。”门外的麻将声好吵。“呜呜,我不想,再过……没有朋友的日子,我好孤单,我不想……要这样的生活。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背叛我。我到底哪里比不上钟钟……”是的,我可以大声哭泣,在自己的世界里,哭泣并不是一件丑事。钟钟是五年级才转过来的,那优雅的谈吐,淡定的自信,一下子就成为班上的领军人物。她的父亲是商人,从小她就跟着父亲四处为家,自然有很多方面是我们这些生长在温室里的花朵所不能比拟的。她和小逸的家在同一方向,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就连下课,钟钟也霸占着小逸身边的位置。我远远地看着她们俩愉悦的笑脸,心绞痛绞痛的。后来我才知道,这叫做妒忌。小逸很少理我了,就连课堂上的眼神交流也没有了。有一次老师讲到很有趣的地方,我不自觉地往小逸的方向看,看见她的眼神也望向这边时,我朝她微笑。但是随后我发现,她的眼神其实不是朝向这边,而是越过第三组的我的位置,朝向第四组的钟钟。她们离得远,互相用口型说话,还不时打着手势,就像我和小逸以前的样子。我的笑容立即凝固了,讨厌的眼泪涌上眼眶。不是说好了,在外面不许哭的么?该死的!和钟钟同一时间转来的,还有阿凤,我们的关系还好。有次上完体育课,我和阿凤一同上洗手间,恰好看见小逸和钟钟一起有说有笑地走过。阿凤见我的脸色很差,就挽着我的胳膊,说:“她们俩要好,我们俩也是朋友啊。”我生气地抽出被她挽着的手,大声说:“你懂什么!什么时候我和你是朋友了!”说完,理也不理,跑了。现在回想,能知道我心思的,也只有阿凤了。但是,我却严重伤害了她。一想起她那受伤的表情,我就害怕自己。小学的毕业照,我站在小逸的右手边,钟钟则站在她的左手边。我们仨,都笑得很欢。但我怎么看,都觉得自己笑得很假,就像前来拜托爸爸的那群人的笑容,哭都比我好看。后来,我和小逸就没再见面了。虽然我在她的留言录上写下自家的地址和电话,但是初中到高中我曾经搬过两次家,没有留下新的联系方式。如果小逸没有搬家,也许在某个时刻,我会在电话里再次听到那温柔的声音。尽管8年过去了,我依然没有忘记那个熟悉的电话。[NextPage]四.结交在相知大学的生活是悠闲的,也是忙碌的。废话,这不是很矛盾么?不管别人怎么说,我的确这么认为。悠闲,是因为可以一个接一个地换男朋友,无论是在图书馆、校园小道,还是在人来人往的宿舍楼前,你都可以旁若无人地卿卿我我,没有人再用早恋的借口来束缚你。忙碌,是因为学习和社会工作往往是冲突的,有时候不得不通宵熬夜来兼顾鱼和熊掌,代价就是两只大大的熊猫眼。上了大学,我还学会了喝酒。没办法,当一大群人吆喝着劝酒的时候,你不得不喝。大学就是社会的缩影。有人说,大学生,懂个啥,还不是臭屁小孩一个,社会的门都还没摸到呢。其实是他们不清楚,现在的大学生已经在跃跃欲试了,他们这么说,只是害怕大学生和他们争饭碗。这不,小小的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人事调动和工作纠纷就能上演一部小型电视剧了,这还不包括学生会和其他学生团体的各种瓜葛。就在我喝酒喝得醉醺醺的晚上,我打开手机,无意中输入一连串号码,也不知道到底输进了什么符号,手机那头居然通了。“喂,你好。”我差点打翻了手机,酒也醒了一半,连忙把电话给挂了。爸爸的腿摔伤了,住院。当我还在上课时,妈妈一个电话砸在我头上。妈妈絮絮叨叨地讲完后,已经下课了。我又感觉书包里的手机在震动,掏出一看,11个认识的数字,组成一串不认识的号码。“喂,是阿贡吗?还记得我不?我是小逸。”怎么可能忘记呢,这个温柔的声音。“那天晚上是你打我家电话的吧,怎么这么快就挂了呢?那天是国庆,有七天长假呢,你没有回深圳,为什么啊?”“那个,小……小逸,你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号码?”“你家人有没有告诉你爸住院了?我爸是那家医院的外科主任,也就是你爸的主治医生啊。”世事,就是那么巧。有些事情你躲也躲不起,总该要面对解决两年前,我爸因为某种原因被降了职,先前跟他很熟络的人都疏远了。我知道女人到了一定岁数有更年期,但不知道男人有没有。总之我爸的脾气变得更暴躁,动不动就拿我们母女两出气。那时我正在为高考忙得焦头烂额,根本没有闲功夫理我爸,干脆搬到学校宿舍,眼不见为净。我觉得自己当时挺无情的。爸妈就我一个女儿,我上了大学很少回家后,家里就变得更冷清了。小逸就在深圳上大学,她一有空就会代替我去医院照顾我爸。我爸在电话里说,小逸好像他女儿。我赌气地说:“那你把她当作女儿算了。”爸爸爽朗地笑了,好像亲眼见到台湾的某位前领导人被老人家踢了屁股。他说:“你应该对我有很多不满。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好爸爸。”我知道,小逸对我爸讲了我小学的事情了。那时我把对我爸的不满,倒豆子一样对小逸说了。如果不是想逃离,我也不会报外省的学校。这里离家虽然有千里之隔,,但是血缘关系是怎样也拉不断的。小逸,还是一样多管闲事。随后,我和小逸以最原始的方法保持联系——通信。不知怎的,看到宿舍门前那块小黑板有我的名字时,我都会保持一整天的好心情。“贡,你爸爸差不多痊愈了。今天再做一个小小的检查,就能够出院了。可是寄信要好几天,,当你收到这封信时,你爸爸大概能健步如飞了……贡,你说你在‘圣母玛利亚’学院读书,是你的大学有很多女生?那我可以说我是在少林寺读书了,而我是那里的尼姑。其实我也不知道,尼姑与和尚是不是能和睦相处……贡,我最近又听到有大学生自杀,是不是很多大学生都很脆弱?我觉得他们太自私了,只想到自己……”读着信纸上娟丽的字体,我仿佛又看见小逸久违的笑容。小逸的字无论怎样写都不会变形。记得在一个圣诞节前,她用一百颗心形排列出我的名字,让我感动了好一阵子。而我回送的卡片是:赠我的挚友。因为小逸从中调和,我和爸爸的关系逐渐转好。要不是学校的课程安排得紧,我早就飞奔回家喝爸爸最拿手的西洋菜汤。我感觉当年的我实在太幼稚了。然而,你又能让十几岁的小屁孩成熟到哪里去呢?什么是真正的朋友?误解和被误解,背叛和被背叛,过后还能不计前嫌地支持你,无论你处于什么困境都给予温暖,那就是了。跨越8年时间,2900多个日日夜夜,我才明白这个道理:结交在相知。我也不想说最终是否大团圆结局了,我们中国人,就是喜欢大团圆。窦娥因为敌不过广大中国人(当然包括我)喜欢大团圆的意念,最终还是化成魂沉冤得雪了。小小的孩子,只有小小的身躯,因为还没有强大到能够把握自己的命运,所以往往会做错事。
2012-04-09 09:21:05 作者:白嘉仪 9571 0
友情如水
友情如水——祭奠我们曾经的友情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溪文学社邹思思我们第一次见面,哦,不,不是见面,应该说是认识。我们的第一次认识,是在电话里头。那天,我在图书馆。很莫名其妙的,接到你的电话。一愣,一愣的。忽然想起几天前发出去的一条消息,猛然醒悟。然后,很开心的微笑,因为你是第一个。就这样,毫无预兆的,认识了你依然还是电话,依然还是有关于那件事,依然还是你和我。在那个晴朗的下午,在我们都很熟悉的超市面前,我们见面了。真正意义上的见面,第一次。那天,我等的有点久,我习惯于早到。站在那块亮晶晶的宣传栏面前,我,很仔细的看着周围的每一个人,心里在想,究竟哪个是你,我们会不会因为不认识而彼此错过了呢?然后,你来了。不带任何的痕迹,就这样,站在了我的面前。脸上,是淡淡的微笑。没有失望,亦没有惊喜。似乎,原本的你就应该是这样子的。顺理成章的,我们开始讲话。不紧不慢的,风平浪静而又融洽的聊着。一句一句,就像是认识多年的朋友,平平淡淡,却又舒舒服服的。就那么几分钟,我们由同校的两个陌生人变成了朋友。就好像是命中注定一样,我们在这里相遇了。那天,很开心的离开波澜不惊地,日子如流水般过去了。直至寒假。很冷的一个冬天,蜷缩在家里,不愿意和外界由任何的联系,像是某种动物。和朋友们说说笑笑,打发着这个无聊的冬季。时光在自己的指缝之间一点一点的流失,竟然没有想起你。只是和偶尔的时候,一个人,坐在电脑前,望着你那似乎从未亮过的头像,呆呆地,呆呆地发呆。元宵的钟声在响起,南下的列车又将我拉回这个陌生的城市。我回来了!站在并不熟悉的校园,我在心里轻轻的呼喊。异乡的天空依然灰蒙,可是,望着那并不蔚蓝的天空,心中有了小小的期待。我们又处于同一片天空下了,不是吗?第五次拨通了你的电话。还是因为工作,那是我们之间唯一的纽带,也是我唯一的借口。看着荧屏在一闪一闪,看着你的名字再次出现在我的视野,我竟然紧张了。细小细小的汗珠,一点一点的从我的手心渗透出来,触目惊心。我有点慌神了。“你好!”隔着远远的空间,你的声音从电话的另一端传了过来。“你好。我是***,还记得我吗?”惊慌失措地,问了一个很神经质的问题。“当然。”你的回答简短而又有力。然后,例行公事般,我一板一眼的向你讲了一些有关工作上的问题。正准备结束这段无聊谈话,挂电话之际,你说了一句:“不如我们聊聊天吧!”幸福的泡泡,在那一刻,偷偷地,偷偷地从心底冒出来。专属于你的声音,穿透小小的手机,源源不断的传了过来,萦绕在我的耳畔,回响。然后,很突兀地,说了这么的一句话:“有没有人告诉你,你的声音很好听?”……你愣了愣,随即笑了。我也笑了,伴随着隐隐的怯意。随便找了个理由,将电话挂断了。我有点害怕了。可是,回到宿舍之后,我一个人,对着手机,很不自觉的笑了。笑得不知所措,笑得莫名其妙,笑得最后被舍友戏称要送青山。可。嘴角,还是一直往上扬。或许,我真的恋上你的声音了。生活还是一成不变,如此的枯燥无聊。晚上,坐在大大的教室,百无聊懒的听着老师在讲台上激情澎湃地讲着人际交往的途径,心里盘算着下课后的行程。图书馆?还是宿舍?正当我还在这两者间徘徊不已时,突然,看到了——你的身影。一瞬间,天旋地转。我有点呆了。我知道,你并没有选修这门课程。可是,缘何你会出现在这里,你原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啊!莫非这就是命运的安排。我在心里,偷偷的笑了。[NextPage]可是,你没有看到我,你甚至连我这个方向都没有瞧上一眼。我眼睁睁的,看着你进来,坐下,然后翻书。低下头,安慰着自己的心伤。那晚,当下课的铃声响起后,不带任何犹豫地,冲向了宿舍。开锁,按钮,登陆,然后发送。今晚我看到你了!那是我第一次给你发送信息,也是最后一次。之后,静静的等待。一片空白。召开了第一次全体工作人员的会议。站在历史的最前端,我害怕了,真的害怕了。从来我就不是一个成功的人,我胆小,我害羞,我内向,我不善言语,更没有天生的领导才能。我的世界,永远都只有配角。毫无意外的,那晚的我表现的像个小丑。我看到了他们脸上严重明显的不屑,怀疑,嘲笑以及不满。我觉得我快要崩溃了。回到宿舍,将自己丢在了床上,狠狠的哭了。为什么我会这么失败,为什么别人可以做到的事而我做不到,为什么我会这样没出息,为什么我永远都是受人领导,而不是领导别人,为什么我当不了人生中的主角?不停的质问的自己,一遍一遍,直指内心。想起同学的一句话,想起你离开时落寞的背影,想起他们的眼神。我想,我真的对不起你,对不起你们。你们的选择原本就是一种错误,我完成不了我给你们的承诺。我想,或许我该放弃了。“滴滴,滴滴。”信息的声音。你的。我们是一起的!冰冷的手机上,闪烁着暖暖的一句话。哭的更厉害了,我终于知道了,原来我并不孤单!因为,我们是一起的!繁重的学业,忙碌的日子,我又过起了三点一线的生活。忽然有一天,接到你的电话。那是你第一次给我打电话,也是那一次会议后我们的第一次联系。我有点惊奇,但更多的,却是惊喜。我们约在湖畔边见面。那天,残阳如血。我抱着厚厚的一本书,站在桥上,等待你的到来。心静如水,第一次,我没有任何感觉。像我们第一次见面一样,毫无预兆的,就这样,你站在了我的面前。那天,你很沉默。像是一个受伤的孩子,一直望着天空,不说一句话。无边的死寂,在我们的周围一点一点的蔓延。看着安静的你,忽然很不习惯,即使从来你都是安静的。我们是一起的!偷偷的发了条短信给你。你笑了。“真的好无聊哦我们!”我们都笑了。那天,你讲了很多。你说,其实大学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伊甸园;你说,我们要好好把握现在;你说,我们要为未来奋斗;你说,我们都应该要懂得珍惜;你说,我们是时候努力了;你说,四年后,我们要回来,大声疾呼;你说……夕阳下,你的眼睛在闪烁,我看到了一个身影。看着你,许下了一个诺言。没再见过你。仿佛从没遇见过,你一下子消失在我的世界。站在我们的湖畔边,我问自己,你真的出现过吗?我真的认识你吗?我们真的是朋友吗?就像是两条平行线,不小心偏离了轨道,在不属于我们的轨道上,我们相遇了。而现在,我们又回到了我们各自的世界,继续着我们各自的生活。或许,我们依然是陌生人。可是,感谢你的出现,我想,我懂得许多,希望的旗帜再次在我的生活中高高飘扬,我知道了,明天的我们会是什么样。清风徐徐,阳光普照,我们朝着未来灿烂微笑。
2012-04-09 09:02:24 作者:邹思思 9609 0
醉于花阴
十字路口,摆着一个玩偶,我无法用言语形容我对它的喜爱,只知道为它许下一些无知而幼稚的诺言,诺言里洋溢着对它的爱心与呵护,生怕它被一丝弥漫在空气中的灰尘玷污,被排山倒海的喧哗湮没,被雨夜失眠的泪水浸透.而它呢?也曾一度顽皮却安静地环绕在我身边,听我倾诉零点时分的恐惧,失去美好的痛苦,考试失意的无奈,忽然,有一天,他面目狰狞的笑了出来,觉得这个与己朝夕与共的玩偶,刹那间变得如此陌生,我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也没兴趣了解其中的阴谋.那一夜,我醉了,第一次偷尝了几口酒,毒酒,人说借酒消愁,愁更愁.迷茫中,我像一下子来到了一个飘满樱花的岛屿,漫天飘舞着放肆而堕落的花瓣,迷失了自我,很久很久.我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长时间,也无从顾及有多少人试图唤醒我......终于,有一天,一个朋友走近,只是轻轻一点,解开了我的穴道,我说了声谢谢,他说,没关系,我只是做了一个朋友该做的,只是我很失望.一种刺骨的痛萦绕在心头,全身的每一处神经像是感觉到针刺似的绷紧,收缩.我再次回到十字路口,那个玩偶依然躺在原处,只是,昔日的可爱纯洁已不复存在,脸上写满了玩世不恭的笑容,或许,它自始至终都如此,只不过,我没有觉察,我不得不承认,我不了解,当然,此刻的我也不必要再了解一个本不该属于自己的玩偶,只有白驹过隙的美好留在我心中,而它是否在乎已不重要,我懂了,我真的懂了.我满怀自信对友人说,你不必失望,我没有这个价值,不过,你们放心,我已经明白了这个十字路口的意义,你们不必再为我难过,以后的路,我会学着自己一个人走,不会再有什么牵绊,至于刚刚过去的这段时间,我已无法挽回,但我坚信,以后的我不会再堕落,人嘛!总要经历点弯路才能入轨,我也不例外!话毕,我径直走向了另一个路口,没有回头,没有再徘徊!!!!【编者按】感动于作者认真严谨的态度,祝福作者,放下,明天会更美好。只是从文学的角度,文章语句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凑,叙述有点混乱,问好作者,期待你的更多佳作。——黄尚
2012-04-08 23:33:18 作者:刘莉君 9578 0
火马尧蹄荷
本文讲述一个柔弱的小女孩蜕变成女侠客的心酸过程,我们生活在茫茫人海中,在繁华和世俗里忘记了如何去爱护和保护自己心爱的人,我们活在匆忙和茫然中迷失了自我,希望能让读者看清一些美好和值得珍稀保护的东西!——题记两年后的这场火,烧了一天一夜,把梦靥的心给烧碎了,那一年的自私书生,为了自己的大好前程,负了梦靥断然离去,多少个日日夜夜,梦魇是在恐惧中度过的,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梦魇都会莫名的害怕起来,她觉得全世界的人都抛弃她了,没人要她了,几年来亲人恩师的相继离世,渐渐地让梦魇对生活充满了恐惧与无奈,那一年的大火更是突如其来的夺走了原本属于她的一切,她一下子没有了家、万贯家产、亲人和朋友,还有这个世界上她最珍视的爱情,于是,他带着爷爷留给她的火马尧蹄剑在江湖上独自闯荡,两年过去,她的生活在她的努力下又走向了平静,可是,不经意的沧桑也写在了她的脸上,眼里,她已经很久没有开心地笑过了。残酷的现实教会她不要轻易相信别人,只有靠自己才能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看惯了风起云涌的江湖,梦魇决定隐居山野,在山上,她发现了一种很奇怪的花,每到夏至夜花骨朵便与天上的银河隐隐出现,第二天清早雪白中透着澄净的蓝色的三瓣花便会开遍梦魇的小竹楼,直到秋分的那天,花儿才完全凋谢。梦魇给她命名为火马尧蹄荷。每当月圆之夜,小楼旁都会有一个一身净白朴素的吹笛男子来到竹楼边,与梦魇切磋武艺,品茶赏月,直到天破晓。梦魇竟然与他讲出了心中的郁结,并慢慢地喜欢上了这个干净的男子,她的心,原来还没死,她还能加速跳动着。光阴荏苒,这样的日子过去几年,梦魇想和她表白心迹,可是,那年的伤痛还没能让她完全释怀,而且她害怕,害怕一瞬间命运又会无情的摧毁这一切,所以,她不敢说。又是一个月圆夜,梦魇终于鼓起勇气向那名男子说出心事,就在她颤微地张开嘴唇时,一个火苗闪过,几分钟后,火光蔓延开来,少年和梦魇拼命地向火中泼水,可是火势借着风越烧越猛,最后成了一片红色......不知怎的,这名男子今天并没有如期离开,他搀扶着憔悴的梦魇来到一片还没烧焦的草地上,“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就像你五年前的伤痛,都会好起来的,这是命运的安排,以后,没有我的日子,相信你也可以好好地活下去。”说完这句话以后,男子的身体便像烧成灰的纸,弥散开来,只留下梦魇手中的余温,两行清泪和一抹微笑!【编者按】作者在文章中书写了一段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只是叙述能力有待加强,加油,期待你的更多佳作。——黄尚
2012-04-08 23:13:56 作者:刘莉君 9565 0
天堂审讯
一位辛勤一生的教师和一位著作颇丰的作家同时归天了。在天堂门口,他们要接受审讯,这决定着他们是上天堂,还是地狱。“说吧。”审讯官问,“各自先说说你们可以上天堂的理由。”“我一生默默耕耘,人间都称我们是人类灵魂工程师,我对学生的付出天地可鉴~~”教师说。“我,就不用说了吧,我的作品鼓舞着无数人,给人们以心灵的启示,我为世人留下了丰富的精神财产!”作家说。“那么说,生前,你们都是用灵魂在用心工作的了?”审讯官问。“是的。”两人异口同声~~“好,那么都下地狱去吧”审讯官说。“什么,你没说错吧?”两人惊讶万分,“为什么?”。“听你们的语气,你们灵魂都表现完了,去天堂有什么用?天堂不需要空洞的灵魂。”“什么?空洞?我们在人间辛勤劳动,倍受尊敬,你不知道吗?我们的灵魂,是为世人付出的啊。凭我们对世人的如此付出和如此贡献,你怎么可以不收我们?!”作家有点气愤~~审讯官看了他们一眼说:“快走吧,你以为这里是人间啊?”,顿了一会,又说:“算了,给你们增10年阳寿,回去人间吧,就你们这样的灵魂,地狱也不一定要~~!”
2012-04-07 09:49:50 作者:蔡方舟 9564 0
我心中的他
那一天,我十八岁,他十五岁。那一年,他对我说:“姐,我不想读书了,你好好读书,争取考上大学来”。那一刻,我没有劝,“自己做的选择,以后不要后悔就是了”。十八岁那年的暑假,我来到了杭州,在这个美丽的城市找到了他,眼前的他,穿着水鞋,两手不停的按着机器按钮,红的,黄的,绿的,不停的交换着。我不能哭!“姐,你先到里面去等我,这里灰尘大,我也快下班了”。“弟……我……没事,我就在这里等你。”那个晚上,杭州崇贤的星空特别的美,我一直挽着弟弟的手在那个星空下感受着这个城市的气息。高考前天晚上,弟弟给我发了个短信并在我的空间里留了言。“姐,我相信你!”十九岁那年的暑假,高考后······“姐,快说,你想去哪里玩,我打钱给你”“弟,我不去哪玩,我想去你那!”“好,那你来我这,我带你去西湖玩玩。”那年的暑假,西湖湖畔从此留下了我和他的脚印,就这样,我挽着弟弟的手在西湖边神游着,那一天,我俩很幸福!九月一号,我拿着弟弟给我的学费来到了赣师……“姐,学校怎么样啊?”“嗯,蛮漂亮的。”“姐,有时间我一定来你学校看看。”一个月后,弟给我打了个电话,“姐,我送你台电脑,惠普的,你的生日也快到噢!”“哦。”从进大学那刻起,每个月都有收到弟弟发来的短信。“姐,还有零花钱吗?没有就打电话给我,我打钱给你。”那个冬天,赣州下了场小雪,很难的的一场雪,而杭州,早已是银装素裹。“姐,听说你那下雪了,我给你打了钱,你取了去买件大衣吧!”“哦!”“那,姐,你们啥时候放假啊?”“快了!”“哦!”不知何时起,我开始在弟弟面前,变得沉默了。除夕那晚……“姐,给你,压岁钱!”“我……”“拿着,好好读书!”“哦!”不争气的我或许永远不知道下句该会是什么!刚闹完新春的家乡,总是让返校者更加的怀恋,站台上,公交上,火车站,候车室……帮我扛着行李的弟弟代替老爸把我送上了火车。花了一个半小时才找到了座位的我开始想哭,这是手机响了,是弟弟的短信。“姐,我给你打了三千五,不用告诉爸妈,用完了再打电话给我。”我按着回复键——“哦!”在这辆临时车上,大家开始安静下来,我习惯性得插上了耳机。“哦,对了,姐,我记得你晕车,我在你背包里放了晕车药和晕车贴。还有下火车了直接打的,不要坐公交。”我依然是——“哦!”短信发送中……拖着疲惫的身体我回到了寝室,“姐,你到了吧?洗洗就早点休息啊!明天记得给老妈打个电话。”“哦……”始终,我还是没有下句。大一,没有发生什么惊天动地之类的事,我只知道,每个月我都有收到弟弟给我发的短信,这对我来说,让我的大一,一路顺风!这不是爱情,也不是友情,但这却超越了亲情。我何德何能让一个没成年的他来承担我的所有开支呢?我想我是个自私者,一个十足的自私者,我无情的剥削了一个少年的美好青春,或许你不会那么想,但我不能不那么想,因为我还一直欠你一句感谢的话。“弟,谢谢你!你是个好儿子,好弟弟,你更是姐心目中的活雷锋。姐因为有了你,开始有勇气一直走下去!”一条未读短信——“姐……呵呵,今天全国都在倡导学习雷锋精神,你今天才想起要感谢我啊,太伤我的心呐,哈哈,叫我句‘哥’,我就不怪你哦!哈哈……”“好,我的好哥哥!”短信发送中……【编者按】故事感人挚深,世上最伟大最无私的情感便是亲情,相信你在大学里努力上进,积极进取,好好学习,这便是对你弟弟最好的回报。但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水平仍待提高。作者的文章勾起了我许多回忆,在下亦是感同身受。问好作者,期待你的更多佳作。——黄尚
2012-04-07 08:32:20 作者:黄松林 957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