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故事·奇幻
无法消化的爱
她和他相差七岁,相遇那年,她留着一头海藻般的黑发,常常倾泻下来,盖住双肩。他在一家小公司当部门主管,生活紧紧有条,办公室的女同事都有浓重的世俗味,他的工作需要那样的女人,生活却不需要如此沉重。所以,在那场同学婚礼上,遇到她那般带着清新气息的女子,便不禁为之倾倒。两个人开始得顺其自然,仿佛彼此都感觉前世定是一对,现在只不过是失散多年的重逢,在一起显得理应如此。她是自由工作者,有订单时便接连数天窝在家里给衬衣、帆布鞋画手绘,没有订单时便独自去附近的城市瞎逛悠。他心疼她,也知道她喜爱零食。每次订单繁多的时候,他从超市采购完一大堆速食,康师傅,牛肉干,纤维饼干,瑞士卷,放在冰箱里给她随手取来充饥。他包容她所有的坏习惯,比如乱糟糟的房间,到处乱扔的美术杂志和零食袋。每次他过来探望她,都省下时间帮她整理。有时彼此都有空,就在黄昏的时候去公园牵手散步,看到来这座城市旅游的家庭,都会过去帮他们照全家福。在那些时刻,她感觉异常幸福,仿佛都结婚多年,夫唱妇随。但也有争吵的时候,他被客户所困扰,被业务所烦心,便会在她那里发泄。她总想,在商场上尔虞我诈,她是他的唯一一块清心的地,于是也就容忍他突然而然的迁怒。而她因为灵感枯竭,非常容易情绪化,半夜莫名其妙的低沉抑郁,打起电话便往他那里哭,不管他早起仍要上班。她跟朋友说,真的找不到比他更贴心的男人了。朋友问她,他没有带过你出去一起吃饭么?她摇摇头说,他一直都知道我不喜欢米饭啦。朋友说,小心啊,身体会跨的。她笑着说,没事,小时候到现在,都习惯了。在一次订单交易中,她认识到一间帆布鞋店的老板,是出来创业几年的男孩。男孩对她讲,你脸色真苍白。她想,是因为长期室内工作的原因吧。后来竟经常有来往,都是关于如何提高帆布鞋的吸引力这类工作问题。有时也会和男孩出去喝咖啡,点喜欢的蛋糕甜食,因为男孩,也多认识了几个客户。他们浅尝辄止的来往着,她当着多交了位朋友,没有注意到每次男孩看她的眼神,都带着疼惜。那次她又高负荷的工作着,突然肚子剧痛,翻倒着家里的储物柜,竟没有任何药品。正好他出差去了另一个城市,她无奈的忍着痛叫朋友过来。在医院里医生告诉她,你严重缺乏营养,低血压,而且很可能会胃炎。她异常疲倦,不想说话,想起上次生病仍是高三的冬天。她总觉身体足够好,没想到免疫力下降的如此快。他听闻消息,赶紧奔回来,并带着鲜花来看她。她疲惫的只能笑。男孩知道后,也赶过来医院看她,手上没有鲜花,却是保温瓶,里面装着他细心熬的鸡汤。男孩说,见你经常无力谈笑,脸色又不是一般的苍白,就知道你身体肯定不好。喝喝鸡汤吧,还要的话,再给你送排骨汤蔬菜汤。她被逼着喝了一小勺汤,却突然想哭。这种久违的家的味道,竟在生命里缺失了那么长一段岁月。自从父母车祸去世,她便无心给自己任何美味,终于租个房子,厨房也废弃不用。朋友说,要是真为你好,他怎么可以纵容你天天吃垃圾食品。她终于控制不住,在白色的病房里哭起来。心里终于承认,这段时光并不完美,频繁的被当做出气筒,好似一个靶,专门接受来自他那里的利剑。出院后,男孩继续送来他亲手烹饪的家常小菜,她的脸色竟然也慢慢的红润起来。她渐渐喜欢上温润的食物,漫着蒸腾热气的水饺,酸甜滑溜的排骨,甚至感觉得到空腹嚼米饭时那一入口处的微微淀粉甜。和他分手的时候,他们坐在嘈杂的小饭馆里。她说,记得么,这是我们第一次一起吃饭,也是最后一次。他歇斯底里的问,为什么?我们曾经这么甜蜜美好。她说,你给的爱,我消化不起了。回身,她看到男孩在玻璃窗外等着她,等着她的,还有温暖的回家的味道。【编者按】在截然不同的两种爱之间,她最终做出了属于她的选择。真爱一个人,一味地谦顺并不是真的为她好。问好作者,期待你的更多佳作。——黄尚
2012-04-06 20:49:47 作者:汀cherry 9568 0
微
他35岁。没工作无学历,靠着老母亲的好人缘,蹭着张三李四家的剩饭剩菜,勉强度日。35岁,该娶个老婆了。可是,任凭村里的媒婆说破了嘴,邻村的、本村的,没一个姑娘愿意嫁给他。35岁了,老大不小了。他站在屋后的小山头,看着自己住着的那用黄土砌成,沉默着,沉默着。对面山头的夕阳,映红了他的脸。从前的自己,也是充满理想的。好好地出去闯一番事业,然后衣锦还乡,娶一个美娇娘,生一群可爱活泼的娃娃……然而,理想终究是理想,现实还是太现实了。木讷又一无长处的他,始终没遇见自己的那个“伯乐”。不过,现在的他可没时间在这感叹时不济我之类的话;他想的,是怎样找个体面的亲戚出面,给自己找一个妻子。至于,这个妻子漂不漂亮,贤不贤惠,都是无关紧要了。“死懒鬼,又跑到山上去做什么?还不下来帮忙挑粪?你做在那,就有得吃有得穿了?你这个死懒鬼!别的不会,偷懒就厉害……”他的大嫂可是个厉害角色。正插着腰,中气十足地冲着他坐着的方向叫骂着。这样的叫法,可不是给他一个人听的,而是向全村表明:不是我刻薄;是你烂泥扶不上墙。慢吞吞地起身,拍拍裤子上沾染的泥土、杂草,不紧不慢地走下山。太阳急忙忙地投出最后一缕光,微笑着收工回家……黄澄澄的灯光,努力地照亮这灰久、墙面早已斑驳的老屋。天气已经开始回暖,饿了一冬的蚊子嗡嗡地叫着,从各个角落飞出。“去,把蚊香拿过来!这蚊子,怎么跟吸血鬼一般?”大嫂尖声叫道,吩咐大女儿去点蚊香。“啪!”一声,大嫂泄愤般,又把已经在掌心穿肠断肚的蚊子捻起,狠狠地揉碎。那鲜红的血,夹着的,怕是她自己的血。饭桌上,一盘青菜,大概是油菜,炒得黑乎乎的,完全看不出是一盘青菜;一碗八成肥的猪肉,在昏黄的灯光下,倒显得格外的色泽油亮。他还没夹菜,就先咽了一口口水。很就没吃肉了。许是大嫂怕自己吃了他们一家的便宜,一个月顶多就买一两次猪肉;每次都是摆在离自己最远的地方……“阿娘,不是我要说他。现在村里都传成什么样子了?他现在整天不是窝在家就跑到村头的店里打麻将,连老婆都还没娶呢,还‘东风’‘白板’的,打得有滋有味!”大嫂一边咬着留油的猪肉,一边用筷子指着他,向他的老母亲说着。“阿嫂,唉……阿勇呀,你听到没?明天出去找事干吧。啊,听到没?”老母亲无奈地叹了口气。大嫂的心意她怎么不明白?哪是村里人说什么,明明是她怕自己的这个儿子在这家里白吃白喝。不过说到底,终究是他自己不争气。没工作,没老婆;这要是自己百年之后,该怎么向他那死鬼阿爹交代呀?唉……“嗯。”他没抬头,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句。不就打了几次麻将吗?用得着说成这样?还不是嫌我没钱?哼,等老子有钱了……“阿娘,你听听!‘嗯’!明天还不是照样去麻将馆‘上班’?你这种人,活该你没老婆!”大嫂听着他的那句“嗯”就来气。气冲冲地夹了青菜,没咬几口就吞了下去。“你看看你哥,整天在外面累死累活地,每个月准时寄钱回家。为的是什么?就是为了养活这一大家子人!你倒好,成了蛀米虫!”“你说什么?你再说一次?不就吃了你家几口饭吗?我天天被你指使来指使去就算了,还要叫我去挑大粪!我一个大男人,居然要去挑大粪!这样还不够吗?你家煮的是什么米?金子做的米也不用这么贵吧?”他听到“蛀米虫”三字,像被钉子钉了一般,摔下碗筷,脖子上青筋尽显。“怎么怎么?还说不得了?你这是耍哪门子气?就你这样的还有理了?说你几句怎么了?你不是蛀米虫是什么?人渣!我呸!都不看看自己多大了!35了!还以为你15么?还在这吃娘饭穿娘衣!真真气死我!我的脸都替你燥了!”大嫂扯大了嗓门,既然都说开了,也就不用忌讳什么了。两人你一句他一句地顶着,倒是难为了中间的老母亲。又是忙着平伏媳妇的怨气,又是忙着劝告火头上的儿子……月儿弯弯,挂在屋子上头。重重的山影里传来几声动物叫声。寂静的村里,灯火星星点点,照不亮夜色中的黑。屋前的池塘里,青蛙呱呱地叫着;旁边的草丛里,不知名的虫唧唧个不停。“啪”一声,堂上的灯光关了;年老的屋子里,只剩下化不开的黑……晚饭时的气还没消,连澡都没洗。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索性起了身,蹑手蹑脚地开了门,出了屋。提着半空的肚子,钻进村里唯一还亮着灯的屋。“怎么?黑着张脸,你大嫂又说什么难听的话了?”“是呀,阿勇,他可是出了名的刁婆子!你哥为什么出门打工了?就是怕她那张嘴呗!”“哈哈!”“哈哈!”……一局完,洗牌的声音,在沉睡的村庄显得特别的刺耳;明天,又是一轮懒洋洋的太阳……【编者按】从本文章便可窥见作者深厚的文字功底,文章主题含蓄,故事情节真实可读,详略得当,语言精炼。文章以小见大,写的是生活在底层最卑微的人最卑微的事,而主题却不卑微,挖掘出了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对困顿生活的无可奈何。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都是一篇不可多得佳作。问好作者。——黄尚
2012-04-06 16:59:08 作者:七夜 9587 0
断子绝孙的报应让俺彻底忏悔
俺是“因人造才”公司的老板。由于俺开发的产品是一种能根据人的需要,将人的技能快速、无限拔高的科技产品,所以很受客户的欢迎。自开业以来,一直是生意兴隆,产销两旺。凡是用过俺公司产品的人,不是升官,就是发财。有的机关干部用后,没几年功夫,便当上了科长、主任,甚至是处长、厅长;有的普通职员用后,成了班、组骨干、部门经理,甚至是总经理、老板;有的技工用后,竟然成了工程师、高级教师,甚至是高级工程师、教授等等。既然客户用后都能得利受益,俺作为该公司的老板、开发商自然也赚得盆满、钵满。老实说,俺现在身价过千万。虽说俺的产品不被国家认可,但因俺的产品精密度高,真假难辨。到现在为止,不但没人看出破绽,收到投诉、非议,甚至连找麻烦的都没有,这是俺感到最成功的地方,也是俺最为放心的事业。当然,俺的产品不是对每个人都有用,为了不让客户白花钱,凡是客户买俺的产品时,俺都要对号入座,因人而定。比方说,你在报刊上发表过文章,在征文比赛中获过奖,即使你连初中文凭都没有,俺可以根据你发表、获奖文章的份量和影响,帮你制作大专、本科,甚至是研究生、博士生的文凭;要是你在业务专刊上发表过学说,论文,甚至获过奖,即使你没有任何职称,俺会帮你制作工程师、高级教师、甚至是教授、主任医师的职称证书。当你拿到这些文凭和职称证书后,只要你肯努力,懂经营,你一定会成动,你所追求的梦想就一定能够实现。虽说我做的产品合格率达百分之百,但只要用人单位认真查对、核实,是不难查出问题的。可现在的机关作风谁都知道,只要他们认定没问题,有谁还愿意费工费时去查对、核实呢?这也正是俺经营假证这么多年没被发现的原因所在。有时俺也在想,万一此事东窗事发咋办?但一想到现在的假冒伪劣产品满天飞,而且大多数对人体有害,这些与俺制做的无毒无害的假证相比,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每当这么一想,俺又心安理得多了。竟管俺的生意那么红火,又那么好赚钱,而且又不担心出问题,但俺还是要自砸招牌,大声疾呼:“千万不要再造假证了!它不仅误国、误民,而且还害人、害己!”俺要协助有关部门彻夜查回这些假证。因为俺既是该证的最大受益者,同时也是该证的最大受害者。事情是这样的:有一次,俺因尿道外沿生有指头大一粒良性肿瘤,压迫尿道管导致小便困难,需要做开刀切除手术。医生将俺半身麻醉后,把俺推进手术室,当主刀大夫要为俺开刀时,俺一眼就认出他是三年前的一位兽医,因失职被单位辞退,后来找俺帮他伪造了一个某某军医院的外科主任医师的职称证书……当时俺想挣扎着爬起来跑掉,可下身动弹不得;想揭穿他,俺却是帮凶祸首。俺只好闭上眼睛,听天由命罢了……手术还算顺利。待身体全愈后,不久俺到另一家医院进行婚检,岂知检查结果说俺失去了生育能力,当时听后差点昏厥过去。原来是上次做切除手术时,将输尿管外沿的肿瘤和贴近的输精管一起切除了。俺当即追悔莫及,捶胸顿足地喊道:“天哪!都怪俺多行不义,终遭断子绝孙的报应……”
2012-04-05 10:03:00 作者:陈绪生 9565 0
远镇
雨一直在下,杂乱的雨滴恣意地拍打着车厢,凌乱的雨声掩盖了汽车行驶的轰鸣声。夏琳琳紧闭着双眼,沉重的眼皮耷拉在疲惫的眼睛上。大巴开进了小镇,道路开始变得颠簸,夏琳琳因长久保持着固定的坐姿,身子变得僵硬,她皱了皱眉,侧过身去。天已经微微发亮了,灰白的天空中泛着一丝幽幽的淡蓝,穿透迷蒙的暮霭缓缓地扩散开来,给黯淡的街景抹上一层鲜活的色彩。夏琳琳睁开惺忪的睡眼,在摇摇晃晃中长久地凝视着布满纷乱雨痕的车窗,外面的世界被歪歪斜斜的雨痕分割得支离破碎,时而离散,时而拼合,像天边变幻无常的雨云。下了车,她独自一人拖着行李,撑着伞,低着头数着自己细碎的步子慢慢走着。紊乱的雨滴肆意地拍打着雨伞,顺着光滑的伞面滑落下来,在积满雨水的水泥地上荡出一个个圆润的涡纹。她下意识地环顾了四周,连日的大雨洗去了古旧的楼房上苍老的灰尘,颓唐的墙壁边缘清晰凌厉得如同用尖细的钢笔勾勒出来一般。两年了,这个地方的一景一物还是那个样子,熟悉得令人伤怀。这个地方在夏琳琳的眼里,就像一个顽固的老人,任凭尘世变幻,人事更迭,他就是不改自己刻板的行为与古板的思想,永远固守着门前那一亩三分地,坐吃山空。一提到澄海这个地方,夏琳琳便会恶狠狠地骂道:“垃圾”。这两个粗俗的字眼流露在一个温文尔雅的女生口头,可见她对这个地方有多么痛恨。她痛恨这个地方的落后,痛恨它的贫瘠,痛恨它的不思进取,甚至痛恨这个地方的一切风俗习惯。还记得在五岁那年,父亲背着她穿梭在拥挤的人群里。那时候父亲还是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背着幼小的夏琳琳走路仍旧健步如飞。陈旧的市井街道上铺满了零零碎碎的鞭炮残屑,两旁的房屋墙壁在常年的风吹雨打中剥落了漆,像是眼前这幅喜庆的景象中一帧不和谐的画面。杂乱喧嚣的人声与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交织在一起,像水一样流动在夏琳琳的耳畔。她静静地靠在父亲厚实的背上,双手紧紧地捂着耳朵以抵挡喧闹声的侵袭,而水灵的双眼却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如饥似渴地观望着四周。父亲虽然是个虎背熊腰的男人,但动作一点都不笨拙,他左躲右闪地挤进人群,迅速占据了一个有利的位置,将夏琳琳放在自己结实的肩膀上。那是潮汕地区一年一度的盛大活动,当地人称之为“营老爷”。为了祈求这一年风调雨顺,全村平安,每年春节,潮汕地区的各乡各镇都会轮流进行营老爷。适逢正月初十,是夏琳琳一家所在的地方进行营老爷的日子。一群穿着红色古袍的小孩走在游神队伍的最前面,高高地举着镖旗得意洋洋地摇晃着。跟在他们后面的是一排青年男子,他们举着长长的炮仗肆意地朝人群晃动,脸上挂着几许狡黠的坏笑,围观的人群左躲右闪,嬉笑声与尖叫声糅杂在一起,在碎金一样的阳光中摇曳着,久久地沉淀在陈年的时光里。走在炮仗队伍后面的是锣鼓队,他们敲锣打鼓,发出阵阵尖锐厚重的声响,震撼着每个人的心脏。夏琳琳讨厌这种超出她承受范围的声响,捂着耳朵摇着头以示抗议。突然,人群一阵骚动,潮涌一般推挤着父亲的身体,跌宕起伏的欢呼声与喊叫声盖过了嘈杂的锣鼓声,压迫着夏琳琳单薄的耳膜。“快看,是老爷来了。”父亲伸手指着前方,对夏琳琳说。在摇摇晃晃的视线里,夏琳琳看到一个木偶在轿子上正襟危坐,这个用木头制成的神像经画师之手,被五颜六色的颜料晕染得栩栩如生。八个壮年男子抬着老爷,神气活现,趾高气昂地迈着大步,晃晃悠悠地走在队伍的最后面。周围的人争相上前去抚摸老爷,据说这样可以给家人带来好运并且保一年平安。游神队伍的上空弥漫着一层弥蒙的烟雾,流动着一股暖融融的气流,人们穿行其间,划破气流,穿透迷雾,留下洪荒般的空白被喜庆的氛围满满充填。就这样,游神队伍穿街走巷,沿路散播着过节的喜庆,从上午九点一直巡游到傍晚时分。那时候太阳已经垂垂老去,隐匿在紫红色的云霞后面散发着昏黄的暮色,透过楼房的罅隙缓缓地扩散开来,倾泻在每个人疲惫的脸上。夏琳琳依靠在父亲宽厚的背上沉沉睡去,在二十二年的芳华里,这是她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观看营老爷。早上那种响彻云霄的鞭炮声着实让胆小的她苦不堪言,她讨厌这个地方的鞭炮。那种发出巨大声响的鞭炮,当地人称之为“贡铳”。它的声响之大,从潮汕方言中的一句熟语便可知一二——响过贡铳。夏琳琳是看过贡铳的,它如砖头一般硕大的身形像梦魇一样让她恐惧不已。“贡铳”是一种用生铁铸成的约5寸高、笔筒那么大的游神礼炮,它的铁壁很厚,下部略大,上端较小,中间有直筒形的空心可以装炸药,有一个小孔可以装上导火线。营老爷的时候,队伍起行时要打响三门贡铳,到达某一社坛时也要打响三门贡铳迎接老爷。这种响声震天,杀伤力极大的鞭炮常常在当地的小混混不负责任的投掷中伤害行人。或许悲戚的种子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悄然埋下,它毫无防备地落在夏琳琳单薄的生命里,汲取着她对这个世界天真的认知,慢慢长成一棵遮天蔽日的大树。而往后那些沉重晦暗的故事,不过是这棵大树所伸展出来的纷繁枝桠。夏琳琳的父亲是一个三轮车夫。早年父亲生活在农村,为了挣钱养家带着母亲一起来到这个小城镇务工。那时候父亲梦想开一家自己的店铺,无奈囊中羞涩,兜里的钱只够买一辆廉价的三轮车。三轮车是父亲生命的延伸,他日复一日风雨无阻地骑行着,在这个小城镇寥落的角落里分得一杯廉价的苦羹。三轮车是潮汕地区一道独特的风景,澄海这个贫瘠落后的小镇没有大城市那令人压抑窒息的生活节奏,这里的人们生活如古人一般慢条斯理,从街边悠长的吆喝声和老人沧桑却响亮的闲聊声中可见一斑。所以它容得下这种速度悠缓的三轮车,就像旧社会的黄包车一样,走在细沙铺陈的道路上,总能看见三轮车在人群与车流的罅隙中慢慢悠悠地游荡着。母亲则在菜市场卖菜,每天天还没亮就要匆匆赶去菜市场摆摊,在傍晚时分揽着褶皱干瘪的散钱和今天卖不出去的菜缓缓走回家。夕阳的余晖将大地照出一片影影绰绰的昏黄,蜿蜒曲折的巷道淹没在迷幻的光晕中,慢慢流成河,带走了喜庆的气息,却留下了永远无法磨灭的记忆。父亲背着熟睡着的夏琳琳走回家,推开那扇剥落了红漆的大门,满屋烟熏的气味呛得人喘不过气来。那是母亲烧香拜神后遗留下来的气息,每年营老爷时,镇里的各家各户都要祭拜家禽与粮食供奉神灵。母亲不在家,想必她是去拾掇今天营老爷遗留下来的鞭炮残屑。母亲就是这样,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了分担父亲挣钱的负担,再苦再累的事情她都愿意做,即便只能获得极其低廉的报酬。在城镇里住了这么多年了,她依然未改原来在农村时的行为与举止。父亲告诉夏琳琳,母亲这是叫“不忘本”。夏琳琳睁着懵懂的大眼睛点了点头。澄海这个小镇在逢年过节时总是一派阒静死寂的景象。一年中最隆重的春节在这个地方的人们眼中好像只是一场繁琐的公事,他们只管奉命例行。这个隆重的节日在他们眼中其实与平常日子并无二致,除了节末营老爷时会稍微热闹一些之外,其他时候的日子其实比平时生活过得还要寡淡贫乏。夏琳琳和父亲坐在饭桌旁,摆在桌子上的饭菜的热气一点一点蒸腾在空气中,消融在愈来愈暗的天色里。夏琳琳和父亲四目相对,等了许久,却一直等不到母亲回家。“我去找你妈,你乖乖呆在家里吃饭,别乱出去玩,知道吗?”父亲叮嘱夏琳琳。“不要,我要和你一块去,妈妈不回来我就不吃饭。”夏琳琳撅着嘴说。父亲拗不过她,背起夏琳琳循着营老爷的巷道走去。夏琳琳靠在父亲宽厚的背上不停地摇晃着,两只冰凉的小手捂在父亲温热的脖子上,父亲急促地把脖子一缩,乐得夏琳琳咯咯地大笑起来。一大一小的身影在夏琳琳清脆的笑声中渐渐消弭在暗蓝的暮色里。母亲去拾掇鞭炮残屑时营老爷已经接近尾声,但还没有结束,剩下一些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在玩贡铳。他们肆意地将点燃的贡铳投掷到人群里,看到人群在阵阵起伏的尖叫声中四散逃跑,他们便得意地大声哄笑。他们以此为乐,用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满足着自己最原始的欲望。母亲的身材并不高挑,但动作却十分缓慢,常年的柴米油盐将她熏陶成一副不符年龄的衰老模样。她单薄的身躯在人群里跌跌撞撞,始终无法挤出来,在人潮的拥挤中,她不小心崴到了脚。这时人群突然散开,母亲重重地摔倒在地上,周围起伏跌宕的尖叫声与咥笑声让她感到头晕目眩。她尝试着站起来,但脚踝上一阵钻心的疼痛却让她的力气消失无踪,在周围凄惶凌乱的尖叫声中,她看到三颗硕大的贡铳落在自己的身边……父亲赶到的时候,看到前方围着一群人,他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父亲挤进人群,被眼前惊悚的一幕吓呆了。他看到母亲躺在血泊里,皱着眉头,双眼痛苦地紧闭着,脸色惨白得看不到一丝生命的迹象。她的衣服浸满了鲜红的血,胸前的伤口上,血像泉涌一般不停地流淌出来。“这他妈是谁干的?谁干的?!你们怎么不打120啊!”父亲朝着围观的人群歇斯底里地吼着,像一头发狂的狮子。而围在四周的人却无一不挂着木然冰冷的表情,他们或是小声议论着,或是伸长脖子仰望着,或是怔怔地看着父亲。年幼的夏琳琳惊恐地趴在父亲起伏不定的背上,看着眼前血肉模糊的母亲,她吓得大哭起来。在晶莹的泪珠里,眼前每一个冷漠的面孔被不断放大,再放大,深深地烙在她曲折不堪的记忆里。在五岁的光景里,她看到了这个地方丑陋的背阴面,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做“世态炎凉”。最后还是由父亲将母亲送到了附近的医院里抢救,而这家医院,离事发地点还不足百米。多年以后,夏琳琳仍旧清楚得记得,当医生宣布母亲抢救无效的时候,她看到一生要强的父亲流下了悲恸的泪水,他粗犷的脸哭得如同一张被水打湿的纸巾。怨怼的种子在那一刻便深深地埋藏在夏琳琳的心里,经过十多年仇恨的浇灌,终于将对这个地方的憎恨扎扎实实地缠绕在她的身体里。或许是因为过早地看到母亲离世,过早地见识到炎凉的世态,夏琳琳在上学后便养成一种沉默寡言的孤僻性格。她像一座荒凉的离岛,与生机繁华的大陆之间永远横亘着一道深不可测的鸿沟,无人能够逾越,包括她自己。但是她很争气。高考那年,她成为了华侨中学建校50年来第一个考上中山大学的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她久久地摩挲着那本寄寓着她所有美好愿望与深刻记忆的通知书,她把它放在母亲的灵位前,颤抖着声音说:“妈,我考上中大了,你看到了吗?”父亲站在夏琳琳的身后,低沉着浑厚的嗓音说:“少华,你看到了吗?女儿考上中大了,她没有辜负我们的期望。”夏琳琳转过头来看着父亲,脸上露出了一丝欣慰的笑,而眼泪却悄悄地流了下来。她对父亲说:“我终于可以离开这个……地方了。”她看着父亲满带笑容的脸,没有把那两个咬牙切齿的字眼说出口。父亲却明白她想说什么,他蹲下身来,浑浊的眼睛里闪烁着一丝难言的悲戚,说:“不要这样说,这里毕竟是你的家乡。”夏琳琳埋着头,父女两人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上了大学后,夏琳琳终于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城市生活。她已经两年没有回过家了,她说过,她痛恨那个地方,只要能够离开那里,就算在外面饿死,也绝对不会回去。这年寒假的天气异常寒冷,每天早上醒来,透过纱窗,可以看到摇曳在晨曦中的树叶上沾满了霜。清冷的校园里只有零星的行人,安静得可以听到植物呼吸的微响。夏琳琳走出校门,凭着潜意识的驱使走到一家餐馆,她坐下后抬头看了一眼悬挂在店门上方的牌匾,“潮汕”两个大字深深地映入她的眼帘。她笑了,一种无奈的苦笑。来到广州后,夏琳琳才发现自己的适应能力是那么差,她吃不惯广州油腻的食物,从小吃惯清淡的潮汕饭菜的她很快便成为了这家店的常客。在澄海生活的时候,她最爱吃牛肉丸粿条。广州人总以为粿条就是河粉,觉得平淡无奇,但只有土生土长的潮汕人才会知道,厚软爽滑的粿条中面粉与薯粉的含量其实远远超过河粉,吃起来口感也远远强于细长单薄的河粉。夏琳琳夹起一颗圆鼓鼓的牛肉丸送入口中,随着牛肉丸的散开,一股嫩滑的肉香味流溢在唇齿之间,慢慢渗入喉咙。正宗的潮汕牛肉丸有一种奇妙的弹性,这种弹性似乎只有潮汕人才做得出来,也许这是上天赋予潮汕人的一种特殊技艺吧。在潮汕地区之外的牛肉丸含有太多的淀粉,所以吃起来总是那么松软黏糊,毫无嚼劲。就像一个浓施粉黛的烟尘女子,模样虽然美艳,却远远不及那淡妆舒雅的清纯少女。夜深如海的时候,夏琳琳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宿舍里,呆坐在椅子上看着窗外斑驳的树影如痴如醉地婆娑着。平常喜欢煲电话粥的烦人室友终于都离开了,她本应感到高兴,但是现在,孤单与寂寞却肆无忌惮地占据了她的内心。她拿起手机,找到了父亲的电话,按下了接通键,旋即又按下了挂断键。她想家了。她想念家乡清淡的饭菜,想念家乡畅通的公路,想念家乡古旧的楼房,想念家乡曲折的巷道。可是,倔强的她却始终不肯承认,她分明说过她痛恨那个地方,即便在外面饿死也不会回去的啊。那个地方那么落后,那么贫瘠,那个地方的人那么冷漠,让母亲无辜地惨死,她为什么还会眷恋那个地方?偶然间,她看到桌前摆着一包还未拆封的茶叶,那是临行前父亲塞给她的。父亲嗜茶如命,最喜欢潮汕功夫茶,对茶叶深有研究。他最喜欢喝水仙和铁观音。水仙淡雅清醇,铁观音浓厚芳香,父亲说这两者是一柔一刚的代表,他总是喜欢在喝茶时以茶喻人,教授夏琳琳一些人生哲理。夏琳琳偏爱水仙茶,她笑着说铁观音太苦,喝了晚上会失眠。没想到她的这句无心之谈竟让父亲深深铭记了十几年,他在夏琳琳去广州之前塞给了她一大包水仙茶。夏琳琳摩挲着褶皱的纸袋,拂去袋子上沉淀的灰尘,细小的尘埃在灯光的照耀下暴露无遗,在她的眼前紊乱地漂浮着。在纷乱的尘埃中,她仿佛看到了那个坐在茶炉边眨着大眼睛看父亲冲茶的懵懂的小孩,她的嘴角露出一丝轻盈的笑,摇了摇头。夏琳琳学着父亲的动作冲起了茶,勾勒着青花的茶杯上飘起阵阵淡雅的茶香,她闭着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仿佛嗅到了遥远的家乡那熟悉的气味。两年了,夏琳琳已经整整两年没有见到父亲了。那个从小就爱她疼她的父亲,仅是因为她对家乡单纯的憎恨便被无情地抛弃。每年春节将至时,她总会想起孤身在家的父亲孤单落寞的样子,他坐在天井下呆呆地望着漆黑冷峻的夜空,悲戚的眼神像河水一样缓缓地流淌出来,将夏琳琳不安自责的心包裹得密不透风。她分明已经很想父亲了,可是,她为什么还要用那可笑的执念来折磨自己?“回家,今年我一定要回家。”夏琳琳紧紧握着茶杯,自言自语着。雨一直在下,杂乱的雨滴恣意地拍打着车厢,凌乱的雨声掩盖了汽车行驶的轰鸣声。夏琳琳长久地凝视着雨痕纷乱的车窗,思绪纷扰。大巴到站了,夏琳琳下了车,独自一人拖着行李,撑着伞,低着头数着自己细碎的步子慢慢走着。时隔两年,她重新踏上这片熟悉的土地,回到了这个曾经令她痛恨的地方。她下意识地环顾了四周,两年了,这个地方的一景一物还是那个样子,熟悉得令人伤怀。她拖着行李慢慢走着,回家的路她还认得,陈旧的巷道两旁,尽是那些剥落了白漆的古老的墙壁,这些,她都清楚地记得。穿过蜿蜒曲折的巷道,她看到了那栋熟悉的房子,房前停靠着一辆破旧的三轮车,车架在常年的风吹雨淋中已经变得锈迹斑斑,后座的支架上的帆布像枯萎的叶子一样褶皱,褪色得不成样子,边角还在一点一点地往下渗水。推开那扇破旧的大门,合页发出一阵清脆的悲鸣。夏琳琳走进门,一阵淡雅的茶香扑鼻而来,那香味,她再熟悉不过了。“谁啊?”父亲苍老浑厚的声音从房间里缓缓传来。“爸,是我,我回来啦。”夏琳琳高兴地喊道。“琳……儿?真的是琳儿吗?”父亲的声音因惊讶而变得颤抖起来,而后便伴随着一阵翻江倒海的咳嗽声。夏琳琳推开父亲卧房的门,看到父亲躺在床上,双手用力地支撑着自己颤颤巍巍的身体,却怎么也起不了身。她跑到父亲的床前,蹲下身,握住父亲粗糙却温暖的手,心疼地说:“爸,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爸……”父亲摆摆手,爬满皱纹的脸露出一片舒心的笑:“回来就好,回来就好。爸没事的,只是担心永远都见不到你了。”“爸,别这样说,我这不是回来了吗。”夏琳琳嘟着嘴说。父亲沉吟了许久,望了望母亲洁净的灵位,又看了看夏琳琳青涩的脸庞,低沉着嗓音缓缓说:“琳儿,不要恨……这里,毕竟是你的家乡啊。”夏琳琳捧着父亲的手,贴在脸颊上,冰凉的眼泪不自觉地流了下来。『编者按』只能说作者的文笔真的好,读起来,是一种从心底透出的悲凉。恨了那么多年,孰不知,都是因为爱。故乡,在作者心里有了一种更加复杂的情感。个人觉得,要是多点人物心理描写,将会是锦上添花。加油了!!——七夜
2012-04-02 23:41:27 作者:李其键 9588 0
纸风车
四月的天空是那么明朗空灵,山上的空气中浸润着安详平和的气息,纤尘不染。柔和的阳光缓缓倾泻下来,像水一样,冲走了这片土地上的浮躁与喧嚣。扎根于此的草木鸟兽,在这暖融融的洪流的温润中活出一种安详恬淡的姿态,日复一日,连呼吸也调成了熨帖的节奏。冥火在这样温润的空气中燃烧得更加旺盛,纷飞的冥纸像六月的棉絮一样飘满山间。叶恒抬起头,朝四周看了看。灼热的火焰让他热得汗流满面,滴滴澄澈的水珠从他额头上缓缓流下,顺着眼角滑过脸颊,一滴一滴重重地打在膝下的泥土上。浓烈的烟雾在火焰上方弥漫着,模糊了叶恒眼前那方颓圮衰落的坟墓,影影绰绰中,一个青涩玲珑的轮廓在弥蒙的烟雾中逐渐变得清晰,慢慢地,形成一个完整的样貌。那是四岁时的他,和母亲一起行走在喧闹拥挤的集市上,柔软的小手紧紧牵着母亲粗糙而温暖的手。母亲在摊前和摊主讨价还价,叶恒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紧紧盯着摊前摆放着的五彩缤纷的纸风车。“多少钱一个?”“十块钱。”“你抢钱啊?一个纸风车卖这么贵?算了,不买了。”母亲转过身,强硬地拉着叶恒的手往回走。那时的叶恒尚未懂事,并不知道这是母亲杀价的方法,他倔着不肯走,坐在摊前的地上大哭起来。叶恒响亮而清脆的哭声像一把聚焦镜,聚拢了周围零散的目光,路过的人用戏谑的目光看着眼前这一幕,母子两人不堪的形象突兀地展现在这个简陋的戏台上。母亲看了看叶恒,又看了看四周,无奈地摇了摇头,叹了一声。“行了行了,我买了。”母亲将一张破旧的十元纸币掷在摊前,随手抓起一只白色的纸风车,拉着叶恒的小手离开这个气氛诡异的地方。叶恒拿过纸风车后,脸上立刻露出满足而略带傻气的笑容。但是当他看到母亲余怒未消的样子时,他立刻沉寂了下来,嘟着嘴静静地跟着母亲的脚步。母子俩手拉手行走在这条斑驳破旧的水泥路上,大小悬殊的两个身影渐渐湮没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时光潜藏在阳光中氤氲着每一寸土地,生活在这个地方的人们,他们的离愁别绪,喜怒哀乐,全都密密匝匝地铺陈在这片细润的土地上。生命中的生离死别像一张密实的大网,将世人牢牢地裹挟其中,他们无法逃避,无处躲藏。这张密实的大网过早地缠绕住了叶恒孱弱瘦小的身躯,他注定要在这跌宕起伏的成长过程中独自承受着人世间最为沉重的悲欢离合。叶恒坐在天井下吮吸着肉肉的小手指,母亲在里屋一丝不苟地擦拭着墙壁上悬挂着的那幅黑白照片。这幅照片叶恒再熟悉不过了,从他睁开眼睛看世界的那一刻起,这幅照片就深深地印刻在他那幼小单纯的头脑中。照片中的男人长得眉清目秀,眉目间透着沉稳庄重的气息。高高的鼻梁下悬挂着一张时常保持微笑的嘴,他的鼻子和嘴巴之间没有任何胡渣,给他清癯的脸平添了几分俊朗。他的眼睛不大,却常常闪烁着自信的光亮。年幼的叶恒在母亲教他说话时懂得了这个男人叫做“爸爸”。这个清癯俊秀的男人在他出世之前便离开了他,而男人究竟是因何而去世母亲却一直不肯告诉叶恒。幼小的叶恒在未涉人世之时便要承受“死亡”这两个过于沉重的字眼。一年后,母亲再婚,和一个长相粗犷的男人。男人带来了一个年龄与叶恒相仿的小女孩。从男人入驻这个家的那一刻起,叶恒就注定要沦为一个卑微的配角。男人并不喜欢叶恒,在他第一次见到叶恒时所露出的僵硬的笑容中,叶恒便隐隐感到一丝莫名的恐惧。那时年纪尚小的叶恒还不懂得人世间的伪善与险恶,他只是觉得委屈,因为自男人入驻这个家后,每次母亲买来的新玩具总会被男人拿去给小女孩,而叶恒却只有干瞪眼的份。其实小女孩的心眼并不坏,她常常将自己的玩具偷偷分半给叶恒,但是当男人看到叶恒玩着小女孩的玩具时,他便知道了其中的端倪,而后便对叶恒破口大骂,并扬起手做出要打他的姿势。那时尚未养成倔强性格的叶恒因为惧怕,只能屈服于男人的淫威,他哭着鼻子将玩具一一交出,心疼得仿佛在割舍自己的血肉。“你哭个屁啊?!这些玩具本来就不是你的,你拿了还他妈的有脸哭?”男人夺过玩具后重重地扔给小女孩,在转身离去的那一刻,他似乎又想起了什么,转过身来指着惊魂未定的叶恒说:“你以后要是再敢拿我女儿的玩具,我就打死你。”叶恒战战兢兢地点点头,在男人转身离去的那一瞬间,他看到站在男人身后的小女孩,她那乌黑水灵的大眼睛一眨一眨,濯濯欲滴的泪水里透着一丝隐秘的哀怨。这就是童年时叶恒对男人和小女孩的所有印象。男人的言谈举止与小女孩的举手投足,全都浓缩在那个冷峻的背影和那对水汪汪的大眼睛中。叶恒永远不会忘记,在那个细雨如织的下午,他和小女孩在玩游戏时电脑突然死机,小女孩伸手去拔电源,却不慎触碰到了一根裸露的电线,一个幼小的生命在一声凄厉痛苦的惨叫声中顷刻间灰飞烟灭。坐在一旁目睹此景的叶恒被吓得大哭起来,这惊悚的一幕也从此在他的心头蒙上了一层永远挥之不去的阴影,在青涩的成长过程中,潜藏在他内心深处慢慢发酵,最终演变成每天晚上令他惊蛰的梦魇。时隔十二年,叶恒早已记不起小女孩在那天下午是如何被送去医院,而后又是如何下葬的。但他异常清楚地记得,自小女孩死后,男人看他的时候眼睛里便多了一丝从未有过的尖利。那时的他还无法知道,这尖利的目光中藏掖着的,究竟是仇恨,是怨怼,还是什么。男人一直坚定地认为,是叶恒害死了小女孩。尽管事后经警方查明,小女孩的确是自己不慎触电而死的,但男人就是那么执拗地一口咬定,一定是叶恒出于嫉妒而害死他的宝贝女儿。年幼的叶恒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男人对他有如此大的偏见,为什么母亲要顶着街坊领居的闲言碎语与这样一个男人成婚。多年以后,叶恒在书上读到李清照晚年的故事,当他读到李清照再婚后那段坎坷的命运时,他的心像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撞击了一下,在李清照那段坎坷的生活中,他隐约窥见了母亲相似的遭遇。一种出离的愤怒在他的身体中愈燃愈烈,慢慢蒸腾至心头,充斥了他整个身体。他右手紧紧攥着的拳头在桌子上剧烈地颤抖着,样子看上去就像一座随时都会爆发的火山。但他毕竟是后知后觉,贯穿他整个成长过程的家庭纷争已经随着时光的洪流悄然淌过,如今他的怨怼,他的愤恨,只能化作一声无可奈何的悲叹。叶恒从来没有叫过男人“爸爸”,其实也不需要,因为他几乎没有和男人说过话。十岁那年,一天放学后,他因为去池塘捉蝌蚪很晚才回家。夜色昏沉,昏黄的路灯将道路照出一片影影绰绰的橙黄色,晕出一片迷离的景象。叶恒捧着满满一盆小蝌蚪,小心翼翼地走回家。他像捧着生日礼物一样开心,可是心头总会时不时掠过一阵莫名的担心,或者恐惧。他是在担心受人责骂吗?是担心母亲的责备,还是男人的呵斥?可是,这却又似乎说不通——母亲从小就没责骂过他,即便他犯了再大的过错,母亲也只是用平和的口吻向他讲道理。而男人,他又有什么资格斥责他呢?叶恒想不清楚,也不愿再去想,他看着盆里满满当当的小蝌蚪,开心得像一只成功偷到食物的小老鼠。这个时候的他,哪里会知道往后会产生怎样的波澜。推开那扇陈旧厚重的木板门,穿过玄关,叶恒一眼便看到男人正襟危坐在饭桌旁,脸色铁青,而母亲,则在正厅里踱来踱去,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母亲看到叶恒回来,脸上先是露出欣喜,而后却被惊讶所替代。“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急死妈了……呀,你上哪捉了这么多蝌蚪,等它们长大变成青蛙,家里不整天呱呱叫啊。”母亲说时,脸上的满满铺陈的焦虑瞬间被舒心的笑容所覆盖。叶恒将盆子塞到母亲手里,朝她做了一个鬼脸,便跑到饭桌前一把坐下。男人这时候方才开口,低沉着本就浑厚的声音说:“刚才去哪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你他妈的知不知道我们等你等得很着急啊?”叶恒埋头扒着饭,没有理会男人。男人见叶恒不理会他,便提高了嗓音喝道:“说话啊!你他妈的还有脸吃饭,我让你吃饭了吗?!”叶恒的犟脾气终于被男人尖刻的话语激发了出来,他重重地掷下筷子朝男人吼道:“你又不是我爸,你凭什么管我?”叶恒的话像一桶浓烈的汽油,毫无防备地泼在了男人炽烈的怒火上。男人气得破口大骂,抽出皮鞭便对叶恒一阵毒打。瘦小的叶恒被逼在墙角无处可逃,只能蜷缩着身体,抱着头,像一个尊严扫地的囚犯一样大声惨叫着。母亲见状赶忙跑来,一边求情一边拉着男人。但是男人一点没有停歇的意思,他愈发用力地抽打着叶恒,似乎要将女儿逝世后他所有的积怨全部发泄出来一般。皮鞭在空气中划出一阵阵“咻咻”的声响,重重地落在叶恒孱弱的身体上。叶恒疼得浑身发抖,惨叫声变得愈发凄厉。可是,叶恒的犟脾气也像男人的怒气一样一发不可收拾,他忍着撕心裂肺的疼痛喊道:“我爸是个大商人,有钱有势,要不是他死了,哪里轮得到你进驻这个家。你是个什么东西,你就是个败类!”叶恒喊得歇斯底里,嗓子都喊哑了,五年里所有的怨怼,所有的愤恨,全都集中在这一声声尖刻锐利的声音中,重重地刺在男人的心上。那天晚上,叶恒被男人打得浑身是伤,嘴唇惨白得如同他倚靠的那面墙壁。当他瘫倒在地上无力喊叫时,男人方肯收手。在模模糊糊的视线里,叶恒看到母亲痛哭着抚摸着他的脸,而后便对男人大喊大骂。叶恒此生永远不会忘记那两记重重的响声,那是男人打在母亲脸上的两巴掌。那时叶恒已经意识模糊,他只是隐约记得,那天晚上他躺在医院里,母亲坐在床边守了他一夜。在睡梦中,他感到时不时会有几滴冰凉的液滴打在他清癯的脸上,那种冰凉肆无忌惮地渗入血管直透心脏,冷得让他无法承受。叶恒的童年是如此阴沉晦暗,以致于让他养成了孤僻内敛的性格。他的朋友很少,用十指甚至都数得过来。他不相信任何人,除了母亲外,几乎所有人在他的眼里都是虚伪险恶的。这个世界在他呱呱坠地时便赋予了他太多的痛苦和不幸,让他在本应充满温馨与欢笑的童年里便要扛着这副沉重的担子独自长大。他憎恨这个世界,他觉得这个世界总是在与他作对——不然的话,为什么会在五岁那年给他带来一个暴戾的继父?每天放学后,叶恒总是喜欢独自坐在花坛旁边的石椅上,双脚一上一下有节奏地摇晃着。暮色四合,夕阳的余晖透过细碎的树叶斜斜地打在他脸上,暖融融的,像小时候母亲抚摸他的手。他看着头顶那棵大树枝桠上的金凤花瓣在鸟儿的嬉戏跳跃中不断飘落下来,纷纷洒洒,宛若嫣红的雪,铺满了花坛旁斑驳破旧的石板路。他掰着手指头数着,轻声自语道:“九年了,这么快,就已经九年了。”男人入驻这个家庭已经九年了,小女孩离世,也已经七年了。九年的光景,碾碎了叶恒所有的快乐与欢笑,却将怨怼与仇恨填满了他清癯弱小的身躯。他是一株生长在下水道的植物,在这方逼仄阴暗的空间里,他获取不到阳光赋予他的养分,为了生存,他只能拼命将根系延伸,靠汲取恶臭的污水延续自己气若游丝的生命。上了初中后,叶恒为了逃离这个硝烟弥漫的家庭,他选择了寄宿,尽管他知道自己没有任何的生活技能。从小任何生活琐碎均由母亲打理的他,第一次住宿,着实令他苦不堪言。漆黑幽寂的夜里,躺在床上听着晚风吹拂树叶的沙沙声,他总会想起到校那天母亲替他背行李的情景。那时候的母亲还是一个身强力壮的女人,早年干过农活的她背起行李来轻松自如,三四十斤重的行李像一个熟睡的婴儿一样,稳稳当当地依靠在母亲的后背上。她右手拖着另一箱行李,左手拉着叶恒。从母亲所背的重物来看,她一点儿都不逊色于别人的父亲。叶恒终于在十四岁这一年第一次看到母亲在他面前流泪。母亲帮叶恒铺好床铺整理好衣橱后,两眼直直地望着已经比她高出半个头的儿子,双手抚摸着叶恒的脸颊,嘴唇微微颤动着,似乎想说什么,又似乎难以启齿。叶恒知道母亲舍不得他,便对母亲说他已经长大了,会好好照顾自己,让她放心。母亲红通通的眼眶终于湿润了,眼泪像泉涌一样流了下来,她哽咽着声音说:“儿子啊,你以后就要一个人生活了,有什么困难就打电话跟妈说,不要自己扛着,知道吗?”叶恒将母亲送到校门口后,母亲絮絮叨叨地交代了许多说过无数遍的事情后方肯回家。母亲的身影在人群中越变越小,慢慢地消弭在他视线的末端,叶恒透过熙熙攘攘的人群,仿佛看到了四岁时那个带他去买纸风车的母亲。他望了望满布阴霾的天空,忍了许久的眼泪终于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关于父亲生前的故事,叶恒一直无从知晓。十四年的光景里,母亲只告诉过他父亲是一个商人,而在进城前,跟她一样也是一个农民。那年除夕的天气异常阴冷,整个二月几乎都笼罩在湿漉漉的雨雾中。叶恒搬只凳子坐在屋檐下,看着雨水紊乱歪斜地从天井上飘落下来,他突然想起了那句十分熟悉的词句:“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不知怎么的,他默念这个句子时眼角竟然微微湿润了。他回头望了望里屋,母亲忙碌的身影映照在斑白破旧的墙壁上,她正在打理着过年祭拜的东西,而男人,却早已没了踪影。吃晚饭的时候,母亲告诉叶恒,男人现在已经很少回家了,就算回家,也常常在三更半夜。叶恒想了想,问母亲是否怀疑男人有外遇。母亲放下筷子,皱了皱眉,摇摇头。这天夜里叶恒和母亲聊了很多,这个除夕夜虽然冷清,但叶恒却重新找回了家的温馨。如果没有男人插足,这个不完整的家庭其实还是很幸福的。这天晚上叶恒终于开口向母亲询问了那个多年以来的禁忌话题。母亲沉吟了片刻,说他已经长大了,也不好再隐瞒他了。父亲是农民出身,以前和母亲住在同一个村,二十岁那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母亲,一年之后两人便成婚。父亲并不像其他农村人一样甘愿屈服于上天赋予他们的命运,他不甘心在农村里浑浑噩噩地过完贫苦单调的一辈子。他是读过书的人,尽管因为家庭经济原因,他在高中还未毕业时便辍学回家。他很有上进心,他说他这辈子这么贫苦,决不能让自己的孩子以后继续过着这种生活,于是他在与母亲结婚一年后便带着她进城打拼。刚进城那会他一贫如洗,为了省钱做生意,他和母亲在晚上像乞丐一样露宿街头,如果运气好一些的话,他们有时还可以睡在公园里的长石椅上。经过几年的艰苦打拼,父亲终于攒够了钱,租了一个小店面,当上了个体商户。他起初卖的是日常用品,但三四年来生意一直不见起色,后来他孤注一掷,转行卖起了刀片。或许是上天眷顾,在他转行的第二年,刀片大卖,他几乎是一夜暴富,从一贫如洗到腰缠万贯,这中间几乎没有什么过度,转变快得令人瞠目结舌,也令父亲高兴得忘乎所以。然而他就像许多暴发户一样,在暴富后便开始大肆买豪宅,购名车,赌博,酗酒。母亲是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她过不惯富裕的生活,在新房子住了不到一年后便独自搬回老家。父亲也没拦她,那时母亲已经有了身孕,父亲每天都往返于新房与老家,但是后来就渐渐不过来了。男人一旦有了钱,就会包养小三,这几乎是一条亘古不变的定律,尤其对于父亲这样的暴发户来说,更是如此。母亲其实也明白这个道理,她虽然知道父亲有外遇,但她却一直隐忍着,她用忍耐竭力维持着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她不想让肚子里的孩子一生下来就要面对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有天晚上,母亲在睡梦中梦到父亲遭遇了不幸,她吓得浑身直冒冷汗,那个时候她已经有些不祥的预感了。果然,第二天早上,有人跑来告诉母亲,父亲昨晚在一起车祸中出了事故,车上还有一个女的,两人都伤得很重,生命垂危。母亲发了疯一般冲向了医院,当看到病床上那个血肉模糊的男人时,她哭得晕倒过去。多年以后叶恒才明白,原来他在还未出世之前就已经见证了一次死亡,在他单薄的生命中,“死亡”这两个字眼远远比他想象的要沉重许多。乡下孤身一人的祖父在几个星期后听到父亲的死讯,从此便一病不起,几个月后便随父亲而去。曾经圆满的家庭如今只剩下母亲一个人,她本来已经有了轻生的念头,但是一看到圆鼓鼓的肚子,她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她说孩子是无辜的,无论如何要把他生下来。而后便是现在我们所看到的故事,母亲不想再过着那种惊心跌宕的生活,她喜欢平平淡淡,把孩子抚养成人便是她此生最大的愿望。于是在生下叶恒五年后她便嫁给了如今这个男人。那时候街坊领居的闲言碎语尖刻得如同针一般,但母亲毫不理会,经历了跌宕与不安之后,她只想要一个宁静平凡的后半生——就像晚年的李清照一样。她想给儿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两个人一起挣钱,毕竟比一个人要轻松,要富足得多。男人同样是开个体店铺的,不过他没有父亲的好运,没能一夜暴富,一辈子都活在这种毫无致富希望却又不至于绝望的生活中。男人以前也结过婚,老婆因为难产而死,在“要大还是要小”的抉择中,他选择了后者,所以便留下了这个在七岁便夭折的小女孩。两个支离破碎的家庭在经历了死亡的磨难后重新组合,本应变得愈加和睦,可有谁能料到,会是如今这般模样?男人是在那天清晨回来的,他推开门时叶恒和母亲正在吃早饭。男人神情凝重,他看了母亲一眼,目光又立刻游离到其他地方,像是在逃避什么。“回来啦,过来一起吃吧,刚好锅里还有粥。”母亲并没有过问男人这几天的去处,依然是那样轻声轻语地说着,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男人没有出声,也没有点头,他一把坐到饭桌前便埋头喝起了粥。坐在一旁的叶恒看到男人灰头土脸的样子,内心不禁泛起一阵厌恶。除夕夜的那场大雨将天空洗刷一新,湿淋淋的空气中沉淀着无数被雨水打湿的尘埃。这个小镇的春节没有爆竹喧嚣,也没有烟花璀璨,春节在这个地方的人们眼中只是一场公事,他们只管奉命例行。这个隆重的节日在他们眼中与平常日子并无二致,除却繁琐的拜年与祭神仪式外,过年时的日子其实比平时生活还要寡淡贫乏。男人喝了两碗粥之后终于开口,他说话时语气轻得如同尘埃一般,话语却重得令人难以承受。“芳华,我们离婚吧。”母亲听到这话时怔了一下,碗筷从她手中滑落,重重地摔在地上,破碎得如同她那伤痕累累的心。母亲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像用尽全身力气一般艰难地说:“你,你说什么?”男人的手肘支在桌子上,用手摸了摸凹凸不平的额头,低声说:“我们……离婚吧。”坐在一旁的叶恒同样被这句话怔住了,在男人开口说第二遍时他终于忍不住了,他重重地拍了桌子站起来,指着男人的鼻子歇斯底里地吼着:“许明志你个人渣!你不是人!”男人坐在木椅上,表情木然。如今的男人早已没有了早年那副盛气凌人的模样,岁月是一块磨刀石,打磨掉了他曾经暴戾的脾气,取而代之的是那张颓废老气的脸。母亲突然感到一阵眩晕,重重地摔倒在地上,她的脸色惨白得如同刚刚大病一场,她浑身颤抖着,瘫坐在地上一边啜泣一边用极其微弱的声音说:“为什么,为什么都这样?”这个春节叶恒便在这样兵荒马乱的家庭氛围中度过。这或许是他人生中过得最为特别的一个春节,但却特别得如此讽刺,如此晦暗。一个月后,男人和母亲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他得到了这个家的一部分财产。他来时什么都没有带来,离去时却带走了母亲的青春和他想要的金钱,这种空手套白狼的手段被他演绎得淋漓尽致。叶恒对男人的恨深入骨髓,身体中的每一个细胞都浸满了仇恨的液体,这一生他对男人的恨注定永远无法消除。他看到从法院门口走出来的母亲,样子憔悴得令他的心感到一阵如刀绞一般的剧痛。他走上前去抱住母亲,母亲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眼泪像河水决堤一样汹涌澎湃地流了下来。“以后只能妈一个人挣钱供你上学了,”母亲说着,脸上艰难地挤出一个无力的微笑,“不过也好,你现在不用去寄宿了,可以留在妈的身边了。”叶恒抚摸着母亲那布满暗斑的脸,说:“妈,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会好起来的。”阴沉了一个多月的天空终于迎来了第一缕阳光,细细碎碎的阳光像水一样倾泻在天井下的空地上,明晃晃地反照在母亲那失去了光泽的脸上。母亲眯着眼睛望着被天井割裂的天空,她的生命仿佛在这个时候重新开始,叶恒在浅黄色的光晕中,终于看到了母亲露出了一丝难得的笑容,他相信,那是母亲发自内心的笑。叶恒的学习成绩一直不好,上了高中后他的成绩一直徘徊在中下游。时间像离弦的箭,倏的一声,三年一下子就过去,迅疾得令人猝不及防。叶恒终于在这一年体会到了传说中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那天他在电话中听完了那个机械而无情的声音播报完最后一个数字后,他无力地瘫倒在椅子上,表情麻木,像一个被宣判死刑的囚犯。“妈,我不去上大学了,读一个专科学校有什么意义。”叶恒沮丧得像一个输得倾家荡产的赌徒,赌气似的说。“你说什么?说不去就不去了?我辛辛苦苦挣钱供你读书,就是为了让你上大学,你这样对得起我吗?”叶恒不明白母亲为何会发这么大的火,在他模糊的记忆中,这似乎是有生以来母亲第一次对他发火。他看着母亲那张写满愤怒的陌生的脸,刚刚冒出来的幼稚的念头顷刻间灰飞烟灭,在母亲浑浊的眼睛里,他看到了一种无法抗拒的坚定。那个暑假的空气粘稠得令人窒息,叶恒第一次觉得时间过得是如此缓慢。高考成绩公布后的日子对他来说简直是身心上的双重折磨。他几乎没有朋友,所以他不用担心朋友的询问,他所恐惧的是街坊领居的过问,每当他艰难地从口中挤出那个尴尬的分数时,脸上总会感到一阵辛辣的灼热,转头看看身旁的母亲,他又会感到一阵愧疚与伤痛。这些年里母亲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有时候她的呼吸会突然变得十分急促,而在急促的喘息后便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有时候一整个晚上屋子里都弥漫着母亲那痛不欲生的咳嗽声,叶恒躺在隔壁房间的床上,双手紧紧地抓着被子捂住耳朵,他不敢听那种声音,母亲的每一阵咳嗽声就像密密麻麻的针一样刺在他的胸口上,他感到痛心,感到愧疚,却又无能为力。其实在叶恒上初中后不久,男人在外面就有了人,从那时开始他在自己店铺里所挣的钱就没有分给母亲一分半毫,全都拿去供奉那个令他神魂颠倒的年轻女人。那个时候家里时常剩下母亲一个人,所有粗活重活都要由她一个人干,而她白天还要打理那个赖以为生的杂货店,也是独自一个人。或许母亲的病就是在那个时候落下的。叶恒在上了高中后才发现母亲有这种症状,他总是劝母亲去看病,但母亲只是口头上答应,却从来没去过。她舍不得为自己的病而浪费钱,所以总是买一些便宜的中草药回家熬着吃,身体一旦感到好了些便又开始日复一日的劳作。到校报道那天母亲坚持要和叶恒一起去,那时候她的身体已经愈发孱弱了,但还是执意要帮叶恒背行李。叶恒拗不过她,将最轻的那袋行李让给母亲。背包上两根粗扁的带子结结实实地压在母亲那瘦骨嶙峋的肩膀上,母亲抬头望了叶恒一眼,露出一个苍白无力的笑容。叶恒和母亲一起坐上了通向北方的火车。母亲倚靠在叶恒的肩上,恍恍惚惚地睡着了。这些天为了帮叶恒打点行李,真的把母亲累坏了。叶恒看着母亲那暗黄憔悴的脸,一阵酸楚渐渐涌上鼻尖,母亲那光泽不再的头发中已经开始有些零零散散的白发了。时光是一种无情的染料,将青春的光彩染成了苍老的斑白。颠簸不平的火车上,母亲却睡得那么安详,不会再有那一阵阵翻江倒海的咳嗽声,叶恒看在眼里,红着眼眶欣慰地笑了。叶恒入宿后,母亲依然像六年前那样帮他铺整床铺,整理衣橱,絮絮叨叨地叮嘱一些生活琐碎。他们坐车回到火车站后,太阳已经沉降在西边厚重的云层上,苍茫的暮色透过云霞缓缓地扩散开来,而母亲那布满暗斑的脸却在霞光的包裹下显得愈发明朗。岁月在她的脸上镌刻下一个生硬的轮廓,突兀的边缘上写尽了生活的艰辛。母亲提着一小袋包裹蹒跚地走进检票处,叶恒看着那个在潮涌一样的人群里渐渐消隐的身影,不禁想起了六年前那个背着三四十斤重的行李却依然步伐轻盈的母亲。时光原来可以如此模糊,六年的时光可以让一个懵懂的小孩长大成一个青涩的男孩,也可以让一个身强力壮的女人衰老成一个枯瘦如柴的老妪。脆弱的泪水此刻终于肆无忌惮地夺眶而出,如果叶恒六年前的那次流泪仅仅是因为对母亲的不舍的话,那六年后的这次流泪便是对时光流逝却无可奈何的悲惋。大学里的生活完全不像叶恒小时候所想象的那样轻松自在,如果有奋斗心的话,很多时候其实比高中生活还要忙碌和枯燥。叶恒在第一个学期里便忙得不可开交,脾气也因为这种单调的忙碌而变得暴躁起来。那天下午他顶着疲倦整理着自己的笔记,期末考试快到了,整一个学期里,只有在这个时候所有学生做的事情才会高度统一。窗外的天空阴沉昏暗,仿佛是叶恒此时的心情最真实的映射。这个时候叶恒的手机响了,他看了看不停闪烁的屏幕,知道是母亲打来的,便按下了挂断键。叶恒嫌母亲烦了,有好几次在他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母亲刚好打电话给他,气得他连连责备母亲,母亲却在电话那头一声不响地听着叶恒的责骂。在每次挂断电话之前,母亲总会叮嘱叶恒不要太忙,要注意休息。叶恒每每在这种时候才会突然后悔刚才的幼稚行为。期末考试前的一个月,叶恒告诉母亲,不要在这个月里打电话给他。母亲应允了,可是现在,为什么又突然打过来了呢?期末考试结束后,叶恒终于可以踏上归乡的路途。他兴冲冲地打电话给母亲,可是电话那头却一直占线。叶恒并没有多想,坐上火车后,他闻到车厢里弥漫着一股熟悉的芳香。那香味他再熟悉不过了,金凤花馥郁的芬芳飘满了他整个曲折的童年。他转头望去,在这截车厢的尽头,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人背着一大袋金凤花蹲在地上。他想起小时候,在种满金凤树的校门口,经常有拾荒者在那里拾掇着这些可用以制药的美艳的花,他们就是靠着出售这些在当地十分廉价的花艰难地维持食不果腹的生活。当地人给这些挣扎在生活底线上的外地人起了一个满带嘲与讽蔑视意味的称号——外省仔。他们或是因为身无长处,或是已经年老体弱,来到这个陌生的海滨小镇后,只能靠着这些微薄的收入艰难度日,完全沦为了这个地方最底层的人。小时候,叶恒觉得这些人很可怜,经常会把自己的零花钱施舍给他们,但母亲一直告诫他说,这些人是骗子,不要相信他们。叶恒又想起母亲了,如今他已经踏上了归家的路程,而母亲,会不会还在挂念着他呢?下了车,叶恒拖着沉重的行李缓缓走回家,脸上交织着疲惫与喜悦。半年过去了,这个地方的一草一木还是那么熟悉,市井街道依然是那个样子。这么多年了,不管草木枯荣,人事更替,这座城镇总是保持着亘古不变的样貌。它像一个顽固的老人,任凭社会变迁天翻地覆,他就是不改自己那陈旧迂腐的思想。推开那扇沉重破旧的木板门,合页发出一阵清脆的悲鸣。叶恒搬着行李箱迈过门槛,大声喊道:“妈,我回来啦。”母亲没有回应。老妈应该还在睡觉吧,他想。叶恒看了看脚下土黄色的地面,上面布满了絮乱的灰尘,看上去已经许久没有打扫过了。他看到前面地上有一个摔碎的花盆,泥土撒了一地,扎根在盆里的玉兰花早已枯萎干瘪了,往日淡雅的清香被满屋阴潮腐朽的气息所替代。叶恒放下沉重的行李,走向母亲的房间。他扣了扣门,说:“妈,我回来啦。”母亲还是没有回应。他推开门,一股腐朽的气味扑鼻而来。他看到母亲躺在床上,左手紧紧握着电话筒,卷曲的电话线在长久的拉拽中已经失去了弹性。他似乎在一瞬间明白了什么,发了疯似的跑到床边,握住母亲褶皱粗糙的手,一阵冰凉直窜他的心脏,那种冰凉,比十岁那年他在医院中感受到的,更加刻骨铭心。他拼命摇着母亲枯瘦僵硬的身体,趴在母亲身上歇斯底里地喊着:“妈,为什么,为什么要丢下我……”第二年清明节,叶恒专程坐火车回家给母亲扫墓。沿着那条阒静曲折的路走上山,在荒草萋萋的山野上,他找到了母亲的坟墓。母亲的坟墓一年没人打理,上面已经长满了杂乱的野草。叶恒跪在坟前,把野草一根一根连根拔掉。四月的天空再也不乏和煦的阳光,所有禁锢阳光的阴霾被昨日的大雨洗刷一空。山上的空气是那么清新,深深地吸一口,仿佛能够闻到生命蓬勃的气息。叶恒点燃了一叠厚厚的冥纸,和着温润的风,冥火越烧越旺,漫山遍野飘满了金灿灿的冥纸。透过耀眼的火光,母亲的音容笑貌犹在眼前,那个在摊前讨价还价的样子依然那么清晰。“多少钱一个?”“十块钱。”“你抢钱啊?一个纸风车卖这么贵?算了,不买了。”叶恒拿出那只一直摆放在母亲床头的纸风车,风车叶上的纸已经褶皱发黄了,在微风的吹拂下,却依然转得那么迅速,就像那年母亲轻盈矫健的步伐。透过明晃晃的阳光,叶恒看到风车背后歪歪斜斜地写着一行字:儿子,答应妈,无论怎样,都要好好地活下去,好吗?叶恒咬着颤抖的嘴唇,紧闭着眼睛,而眼泪却依然肆无忌惮地流了下来。
2012-04-02 23:41:14 作者:李其键 9583 0
守护
1四年前,在一个阳光昏沉的午后,一个消瘦的老人步履蹒跚地踏进大门,当他坐到那把向门而立的木椅上时,就意味着他将成为这个小区新一任的门卫。他静静地坐着,双眼像初涉人世的婴儿一般好奇地张望着四周,他的嘴角微微扬起,与脸颊上下垂的皮肉挤出一道道深壑的皱纹。他的脸上泛出一丝浅浅的微笑,表示他很满意这里清幽的环境。他将木椅搬到圆木桌子旁边,熟练地拿起茶具,小心翼翼地摆好四个茶杯,然后缓缓地将清茶倒入茶杯里。他并没有喝,只是呆呆地凝视着从茶杯里袅袅升起的热气,浑浊的双瞳不断扩大又收缩,眼睛里透着一丝令人难以捉摸的神秘情感。暮色四合,残阳的余晖给周围的一切事物蒙上一丝怀旧的温情,阳光倾泻在他身上,透过黝黑干皱的皮肤,将他那历经岁月淘洗却仍旧斑驳悸动的内心照得火热。他看了看其它三个杯子,轻轻叹了一声。每天清晨,老人总是早早起床,拿着一把破旧的笤帚,佝偻着腰,一丝不苟地打扫着小区的道路。上班与上学的人零零落落,老人面对每一个经过他身旁的人,总是微笑着向他们点头问好,只是小区里的人似乎都很忙,以至于连回应老人问好的时间都没有。老人格外珍惜这份工作,每天总是这样一丝不苟地打扫着。他似乎永远不知疲惫,永远不觉厌倦,他就像一只荆棘鸟,永不停歇,惟一停下来的一次,就是他死亡的时候。母亲并不待见老人,从不正眼看他,她知道他以前是运送垃圾的,觉得他很脏,但她无法否认的一点是,自从老人当上门卫之后,小区里再也没发生过失窃事件。闲暇时,老人总是喜欢坐在木椅上,头靠着墙,双眼眯成一条线,薄薄的嘴唇微微颤动着,口中似乎念念有词。他的手指在圆木桌子上有节奏地轻轻敲打着,样子看上去就像是在思考一道令人费解的难题。老人从来不看电视,街坊们给他配的那台电视,他从来不用,他喜欢在桌前摆上那台模样破旧却被他擦拭得光亮的收音机,收听着潮汕地区的广播。那时候,我总喜欢坐在小区的庭院里看天空,双眼追寻着苍穹的边际,内心在双眼的追寻中无限扩大,所有的烦恼也随之被不断稀释,直至消失。这些时候,老人总是喜欢用诡异的眼神看着我,时而目光如炬,时而和蔼慈祥。老人一直都很孤独,街坊邻居都没人愿意和他聊天,大概是因为他以前从事的工作的缘故。他似乎没有亲人,至少在前两年,我从没看见有人来探访过他。他永远只和他的收音机为伴,时而为广播中的幽默大笑不已,时而为悲惨的故事悄悄拭泪。老人每天总是重复着这样单调贫乏的生活,但他似乎从不觉得空虚,每天都过得那么怡然自得。或许,人在年老的时候,褪去一切铅华,一个清幽淡雅的生活环境,才是人生最美好的归宿。[NextPage]2十六岁那年,我读初三。那年,当我在中考中败得一塌涂地,家庭气氛日益紧张的时候,我便会跑到楼道的阶梯下,坐在那里独自消愁。夜幕低垂,昏黄的灯光将小区晕出一丝温馨的光亮。老人缓缓走过来,低沉着浑厚的嗓音说:“孩子,天这么晚了,你在这里干什么?”“没什么,乘凉。”我冷冷地回应。“哦……”老人低声说着,蹒跚地走回屋子。“阿伯,”我突然说,“你有家人吗?怎么不见他们来看望你?”他缓缓转过头来,脸上露出一丝干瘪的笑,轻轻摇了摇头,又继续走回屋里。他佝偻而摇晃的身体镶嵌在漆黑的夜色中,宛若一幅描绘时光流转的水墨画,横挂在小区的庭院里。这是我与老人的第一次交谈,在这么特殊的时候。中考后的那段日子里,我觉得我就像这个老人,每天总是那么孤独与寂寞。那个暑假里,我推掉了所有的聚会与出游邀请,只在家里静静地看书,就像老人面对那个被他视为精神支柱的收音机一样,只有在书本里,我才能毫无保留地面对一个赤裸裸的自己,不受任何人、任何事的羁绊与干扰。时间就像一滩轻柔的水,无论我的手指攥得多紧,它总会在指间悄悄淌过。流年光转,在清扬的歌谣声中,我的生命年轮又划过一圈。时间似乎是世间最具摧毁力的东西,无论是实质的容颜、体魄,还是虚妄的仇恨、记忆,总会在它强大的摧毁力下被撕扯得支离破碎,甚至完全消散。时间在老人的脸上镌刻下一道道盘曲深刻的皱纹,岁月的光斑无情地在他身上打下点点印记,他的人生叶脉已经走过七十多个似水年华,这片清幽宁静的土地,或许就是他落叶归根的地方。[NextPage]3须臾间,中考已经过去两年,曾经风起云涌的家里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那一年,我十八岁。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老人的屋子里多了一位老年妇人,她的头发已经完全斑白,泛黄的脸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老年斑。她拄着拐杖,迟缓艰难地走出屋子。“阿伯,这位是?”“这是我老伴,呵……”他笑着,露出光秃秃的牙龈,“老家被拆了,只能搬到这里。”老人挽着老妇人的手,微笑地看着她,浑浊的双瞳里透着一丝温暖的光亮。我站在原地,看着这对相濡以沫的老人渐行渐远,消失在苍茫的人群里。我欣慰地笑,一种发自内心欣慰的笑。或许是因为早早便失去爷爷的缘故,我对眼前这个老人有着一种莫名的亲切感。我觉得老人像我的爷爷,话不多,却勤劳朴实。我的脑海里惟一关于爷爷的记忆,就是在我五岁的时候,他牵着我的小手晃晃悠悠地去上幼儿园。而我每次到幼儿园时总因迟到而被老师责骂,在爷爷接我回家的时候,我总会哭泣着埋怨他走得太迟。初阳氤氲的早晨,我总喜欢站在窗边,双手径直伸在胸前,手掌弯成一个深深的弧度,暖暖的阳光洒到手上,我轻轻地将双手合拢,放在胸前。这是我祈福的方式,每当有重要的事情即将到来时,我总会用这种方式予以祷告。我常常向上天祷告,给予这对孤独的老人一个幸福的晚年,以弥补我失去爷爷的遗憾。但世事难料,一切事情,总是发生得那么突然。那天晚上,月光昏沉,天空被渲染成一种橘蓝交织的诡异色彩,透着一丝令人不安的气息。习习凉风撩过我的脸颊,阵阵睡意渐渐侵遍我的全身,我伏在练习册上,微微小憩。突然,一声响亮的哀号将我惊醒,像孩童哭声一般,却充满了悲怆。我循声而去,透过狭小的窗户,看到老人的房屋前围满了人。“发生了什么事啊?”“那个门卫的老伴刚才突然晕倒了,可能是脑血栓突发吧。”……第二天清晨,老人依然在兢兢业业地打扫着道路,对每一个经过的人,仍旧笑容可掬地问好,好像昨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我老伴昨晚死了。”他见我经过,微笑着说。我木讷地站在原地,没有回话,也没有点头。老人的微笑显得生硬而干涩,我能体会到,他脸上那颤抖的皮肉中蕴含着一种多大的痛楚。老妇人的拐杖斜斜倚在墙壁上,靠在那把木椅旁边。老人缓缓走过去,坐在那把木椅上,仰着头,眯着眼,动作一如往常。狭小幽暗的屋子里,老妇人的黑白遗照摆在老人的床头,我从未有过一刻如此强烈地感受到,生命是如此珍贵,如此脆弱。我在心底里歇斯底里地呼喊,生命,请放缓你的脚步。我的生命在世间轻描淡写地度过十八个年华,但我却从来没有在意过它,我的诞生与成长,在我眼里只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十八岁之前,我总是盼望着快点成长,快点挣脱家庭的束缚,但老妇人的死却在我十八岁的年纪里打下一个深深的烙印,生命总是转瞬即逝,我们每过一天,就离死亡更近一步。老妇人入土那天,我陪着老人一起上山。老人跪倒在那方没有墓碑的坟墓前,眼神呆滞而迷茫。阴云缭绕的天空飘起了丝丝细雨,老人的嘴唇布满了雨珠,微微颤动着,下垂的眼皮耷拉在眼睛上,掩盖了他痛彻心扉的哀伤。雨水肆虐着他的脸庞,一滴滴晶莹的液滴顺着他的脸颊蜿蜒流下,滴滴答答地打在他膝下的泥地上。他颤抖着双手捂住面庞,身体在雨中剧烈地颤动着。老人说,他死后,也要葬在这里。他在杂草丛生的荒山上捡了几块石头,筑在坟墓周围。他说,如果他明年还活着,他要用更大的石块把这个坟墓围起来,这样,就不用担心雨水和野狗的侵袭了。[NextPage]4老妇人死后,老人并没有像人们所想的那样辞职回家,他依然在小区里当门卫,依然如往日一般兢兢业业,只是他本就瘦弱的身躯又消瘦了许多,脸色也开始渐渐泛黄,变得憔悴不堪。老人说,能在这里安度晚年,吃得饱饭,已经是他人生最大的幸福了。生命在他的眼里,已经变得不再那么重要。闲暇时,老人不再像以前那样呆坐着,他总是拿着老妇人的遗照,细细观摩着,擦拭着,时而欣慰地笑,时而偷偷拭泪。这一年里,老人的身体变得越来越差,经常生病。母亲抱怨说,一年里给他治病的费用,比给他的工资还多。一天晚上,老人突然晕倒在地上,幸好那时有人路过,及时将他送去医院。几天后,他回来了,面对每一个过问的人,他总是显得很不好意思。老人说,他身体差,又没有钱,治不起病,总是这样拖累大家,也不好。月底的时候,他离开了小区,那个月的工资,他用石块压在桌子上,分文没动。后来,小区换了几个门卫,但效果都不好,失窃事件时有发生。“还是以前那个门卫好啊,工资要求低,又敬业。”母亲感慨道。“是啊,现在到哪找那么敬业工资又那么低的门卫,现在的人啊,哎。”邻居的四姨说。“哎,我听说以前那个门卫有两个儿子,但他们根本不管那个老人的死活,你说现在的人啊,怎么都这样……”“真可怜啊,上回电视上说,有个老人在除夕夜冻死在他儿子的房子前。你说现在这些人,怎么都这么没良心啊。”[NextPage]5我最后一次见到老人的时候,是在路边的一个角落。老人见我路过,高兴地招呼我:“孩子,还记得我吗?过来喝杯奶茶吧。”“阿伯,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回老家了吗?”我惊讶地问。他笑了,他的笑容依旧那么和蔼慈祥,只是再也看不到昔日那般从容恬淡,他的脸已经变得又黄又绿,毫无血色。他指了指身后的的木板床,说:“这就是我的老家。”我循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矮矮的木架上铺着一张褶皱的草席,放着一张褪色得不成样子的旧被子,床架上支着一张菜市场上常见的蓝白红相间的帆布,边角还在一点一点地往下渗水。“阿伯,你晚上就住这?”“嗯,是,”他说着,眼里透着一丝无奈,“喝杯奶茶吧。”他递给我奶茶,说:“孩子,这个周末能和我一块上山吗?很久没去了,不知道我老伴的坟怎样了……”他说时,双手微微颤抖着。“可以啊,就在这里等你吗?”“对,就在这里。”[NextPage]6午后灼热的阳光透过细碎的树叶,在水泥地上印下片片光斑。路上熙熙攘攘,每个行人都在逃避阳光带来的闷热与烦躁。我站在亭子下,焦急地等着,却始终看不到老人出现。或许是老人身体不好,来不了吧,我想。后来,我独自上了山。荒草萋萋的山上,弥漫着一股令人寒骨的气息,光秃秃的枝干上,站着几只样貌丑陋的乌鸦,不停地发出哀鸣声。我循着旧路走去,那个曾经突兀泥泞的坟墓,现在已经长满了野草。我惊讶地发现,老妇人的坟墓旁,撅着一个大坑,没有填土。我想,那应该是老人所为。在这个无亲无故的城市里,连自己的身后事,都要由他自己打理。我站在坟前久久凝视,老人与老妇人相挽而行的情景在我的脑海里交错纵横,像旧电影般在眼前不断重现着,一种莫名的感伤缓缓爬上心头,充盈了我的眼睛。夕阳将天空渲染成一种浅浅的红色,轻如丝絮的云霞在天空中交织掩映着,给人间蒙上一丝淡淡的哀愁。一片落叶从我眼前缓缓划过,轻轻落在地上,我拾起落叶,泛黄干枯的叶片,已经被虫子啃食得坑坑洼洼。抬头,已是傍晚。[NextPage]7在那之后,我再也没看到老人出现过。我想,他或许是找到了更好的地方,所以才不会来这里。今年寒假,我去街边的小卖店买饮料,偶然间听到店主说,老人在几个月前就死了,在亭子后面不远的树荫下。人们发现他的时候,他瘫倒在地上,倾倒的奶茶浸透了他的上衣,苍蝇在他身上盘旋着,散发出一股令人恶心的气味。老人终究没有被葬在老妇人的身边,我想,他大概被人当流浪汉处理了吧,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里,有谁会在乎这样一个孤苦伶仃的老人的死活呢?暮色四合,夕阳的余晖在墙壁上浅浅滑落,光彩照人的大厦褪去了早日的璀璨光华,恢复了以往的暗淡。生命的齿轮一直在永不停息地旋转着,卷走了一切回忆,一切伤感。人生的一切大事,在生命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生命所无法承受之重,只有一件事,那便是死亡。那把向门而立的木椅,在老人走后就再也没人坐过。它一直摆在大门正前方,像老人的墓碑一般,时刻注视着这片土地,永远守护着这个小区。
2012-04-02 23:40:50 作者:李其键 957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