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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师的眼泪

    那一次,我们什么课本知识都没学,但学期中考与期考,我们班都破天荒地取得总分和平均分全级第一名的好成绩,而在个人方面,除我继续保持总分全级榜首外,全班还有九人进入年级二十强!我们终于用行动证明了十班不是垃圾班!因为,我们都记住了欧阳老师的眼泪。那一年,我刚上初中一年级,因身体欠佳,在家修养了数月。因此,当我转入镇一中时,已落下数月的课程。初一级共十个班,六个住宿班,四个外宿班。因家在领镇,离校太远,我打算先进住宿班,再入住学校。然而,当我费尽心机找六个住宿班班主任请求允许我入读该班时,六位班主任无一例外地瞄了我一眼,断定我这个娇小体弱的小女孩会拖全班后腿,更重要的是我一个人报到必是坏鬼一个,都没好气地拒绝了我。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暂居离校三公里的父亲同事家,并寄希望于四个外宿班班主任。可惜,七班,受阻。八班,遇挫。九班,冷漠。在悲愤和失落之际,我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传闻收容全级最多捣蛋鬼的十班班主任欧阳老师面前。欧阳老师是一个正值青春季节的漂亮女人,县城人,这学期刚从省里的一所重点师范大学毕业执掌教鞭。出人意料地,当我低垂着头、结结巴巴道出原委,请求欧阳老师接纳时,她脱口而出:“欢迎!”于是,我便成为十班的一员,欧阳老师的门徒。欧阳老师教我们尽心尽力,日夜操劳,天天提醒我们练习练习再练习,努力努力再努力,然而,正如传闻所言,许多其他老师望而生畏的学生,欧阳老师一概接收,我们班实在有太多太多无心向学的捣蛋鬼。他们整天抱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心态胡作非为、惹是生非,把全班搞得乌烟瘴气。我的情况亦不容乐观,因为我落下的功课实在太多,最要紧的是一个月后就碰上中考,实在是凶多吉少。幸好,欧阳老师特意要求我利用课余时间到她宿舍补习,这令我受宠若惊。我暗下决心,一定要以出色的成绩证明自己不是孬种,一定要让那九个狗眼看人低的势利班主任后悔,一定要令欧阳老师以自己为荣。功夫不负有心人,两个月后的中考,在全级八百多名学生中,我潇潇洒洒地摘下全级四科(四大主科)总分、七科(全部科目)总分双料桂冠,震惊全校。数月后的期考,我续写辉煌,又一次干净利索地拿下全级四科总分、七科总分双料第一名殊荣。我用实际行动为欧阳老师争了口气,也为自己争了气。我以为自己可以一直在欧阳老师的教导下成长,然而人算不如天算,第二学期,父亲的同事举家迁至县城,我又成为无处落脚的流浪女。无奈,我只好选择住宿班。在一个无人的清晨,我偷偷把自己的书桌由十班搬到住宿班,我不敢告诉欧阳老师,因为我惧怕见到她那失落的眼神。年轻的我,实在无力承受她那忧愁的身影。一天,二天……一切似乎非常平静。第三天下午刚放学,十班的女代班长飘然而至,一见我就开门见山地说:“同学们很想念你,欧阳老师也非常牵挂你,大家都希望你能留下来!”我无言,只是木讷地看着她。出人意料地,她忽然情不自禁地小声哭起来。“你知道,我们班能进入全级二十强的只有你一个,你这一走,大家都非常难过。欧阳老师已经三天没上课,让我们自修啦——我们没用,不能为我们自己,也为欧阳老师争气……”她抹了一下流在嘴边的泪滴,继续说到,“下午欧阳老师哭了,在全班同学面前……”原来,下午欧阳老师心情欠佳,就叫大家自修,但几个捣蛋鬼却趁老师小休间歇大闹全班,欧阳老师很生气也很失望,就说了一段令大家终生难忘的话。“同学们,我想不用我多说,大家都应该非常清楚外界对我们班的评价。他们说我们班是垃圾班,学生大都是无心向学之流;说我是垃圾收购员,其他老师不敢接收的学生一概收留……然而,你们知道我为何接收你们吗?难道你们以为我不想找几个好学生轻轻松松地教我的书吗,难道你们认为我闲的无聊自找麻烦吗?”欧阳老师接着说:“但是,如果我不接收你们,你们就很有可能辍学。你们还小,你们可以干些什么呢?游手好闲?净打死工?胡作非为……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想你们这一生很可能就此毁掉……”“也许你们生活太好了,好的根本不懂得珍惜,珍惜学习、珍惜年轻、珍惜生命……老师无能,不懂得应该如何教你们,我只知道自己是一个苦命人,自幼父母身亡,靠挨家挨户讨饭才生存下来。那时,我整天怨天忧人,觉得自己是一个被上天、被大家遗忘的小丑。我也曾想到了死……但是十岁时一次绝症之旅,却彻底改变了我的思想。”“那时我犯了晚期肝癌,医生断言我一定活不过一周。知道病情那一晚,我忽然莫名地感到死亡的恐惧,心里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于是,我千百次千万次在心中默念道:我一定要好好活下去,因为生命太宝贵了……非常幸运,一周后,我非但没有死去,而且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从那以后,我无时无刻不对生命充满火热的激情,正是靠着这种激情,我靠勤工助学念完了小学,念完了中学,又念完了大学。”讲到这里,大家发现老师哭了,“我是一个要强的人,我相信你们也是要强的人。难道你们就心甘情愿被外界称为垃圾吗?!难道你们就承认自己是一个不争气的孬种吗?!难道你们就打算无所事事度过一生吗?!……同学们,我绝不承认自己是一个垃圾收购员,也希望你们用行动证明自己不是垃圾,更希望你们不论在什么时候,都做一个真真正正的强者——拜托了!!!”说完,老师捂着嘴冲出教室,大家发现,老师的脸上早已沾满豆大的泪珠……班里的女生都哭了起来,男生们的眼里也含满了泪水。翌日,我把书桌重新搬回十班。“老师,我想我不习惯住宿班——我还可以加入十班吗?”“欢迎!”欧阳老师一把把我搂进怀里,“傻孩子,没地方住可以跟老师说嘛。如果你不嫌弃,就跟我同住,彼此也有个照应——不用担心,即使初二、初三我没再教你,你也可以住,一直到毕业。”说着,老师的眼泪又流了下来,滴在我的小脸上,火热的,醉人的――这是我平生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亲身感念老师眼泪的沉重与神圣。我记住了它,永永远远!“谢谢!”我也哭了,“老师永远都是我最亲的老师!”这时,全班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在这经久不衰的掌声中,我荣幸地以百分之百的选票当选为新任班长。那一次,我们什么课本知识都没学,但学期中考与期考,我们班都破天荒地取得总分和平均分全级第一名的好成绩,而在个人方面,除我继续保持总分全级榜首外,全班还有九人进入年级二十强!我们终于用行动证明了十班不是垃圾班!因为,我们都记住了欧阳老师的眼泪。

    2007-05-25 00:00:00 作者:汤炎忠 9721 0

  • 爱的种子,幸福之花

    爱的种子,幸福之花她说,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的情景,她至今还历历在目。父亲因高兴喝醉了酒,黝红的脸上满是骄傲之情;母亲一直笑吟吟的;大哥也是满脸的欢喜;乡亲们喜庆地碰着酒杯,真诚地道喜,殷切地叮嘱这个“村里走出去的第一个大学生”…….喜气漫溢着整个村庄。她的生命就是从那一刻起发生了这么多的变化。一年五六千块的学费,连同生活费,怎么也要一万块一年,读四年就要四万。四万?对祖祖辈辈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家庭而言,那是一辈子都挣不来的天文数字!第一年,家里倾尽所有,在乡亲们的帮助下,东凑西凑,总算把钱给凑齐了。当她看到父亲在认真仔细地点数着那一叠叠陈旧的,有点发霉味的钱,她鼻子直发酸。这是父亲的所有“积蓄”啊,这笔钱本来是要给大哥将来结婚的“媳妇本”,在农村没有一大笔钱做聘礼,是娶不到媳妇的。如今她一下子就拿走了全部!无论家里再怎么省吃俭用,即使耕种更多的农作物来卖,第二年的学费还是差了一大笔的钱。父亲想了想,决定把祖屋给卖了,把田地租给别人,全家到城里打工。她内疚啊,她不想家人连个居身的地方都没有,要寄人篱下。到城里打工,必然也是最苦最累的工作,虽然在农村耕作也苦也累,但毕竟生活是自由的,不必受别人的气,看别人脸色过日子。她很努力地向学校争取助学金,但被父亲固执地拒绝了:“孩子,只要我们还有一分力气缴得上学费,就不要成为国家的负担!”她拗不过固执的父亲,只能答应。大哥在谈的对象突然要解除婚约,她厚着脸皮去求那个女人,可对方只是冷冷地说了一句:“你们家都被你这个大学生熬空了,我可不想往里面掺合!”她觉得自己连累了大哥,大哥已经二十五六岁了,在农村早就该结婚生子了。她心里很是愧疚。可是大哥却笑呵呵地说:“傻丫头,哥还年轻,不急啊。说不定哥以后会遇到只爱我的人而不介意我没钱的好女子。”庆幸的是,在她读大学的第三年,大哥终于遇到了这样的好女人。只是拿了结婚证,没有聘礼,没有摆酒,也没有新房,美丽的大嫂就这么大大方方地嫁了进门。她好开心好开心,她看到父母脸上的欣慰,看到大哥脸上的幸福,她觉得,大嫂是仙女下凡来,带来了她一家人的幸福!可是喜悦并没有延续多久。在大哥新婚后的一个月,由于工作环境的恶劣,大哥出了工伤事故。当医生说“可能一辈子都要在轮椅上过了”的时候,她哭不出来,她心里全是恨!她恨这起意外,恨自己,恨那笔可恶的学费!她不能原谅自己,她觉得自己就是“凶手”,都是因为她那可恨的学费,若不是,大哥根本不会来城里工作,也就不会出这起鬼事故了!是她断送了大哥的前程,毁了一家人的幸福!她悲痛不已,她更担心大嫂会离大哥而去,那对大哥而言就是致命的打击。她态度卑微,言辞切切,哀请大嫂不要离开大哥。大嫂反过来安慰她:“我会照顾他一辈子的。家里的事情你无须担心,我会照料好一切的。”她感动得泪流满面,为大哥能娶到这样的好女子感到由衷开心,只可惜……“对不起,对不起!”她心里一千一万遍狂喊着这三个字。只是她拒绝再去上学了,回到那个以这么“高代价”换来的地方,她心里一刻也不得安宁,看着双亲因劳累而过早弯了的腰,花白了的头发,她愧痛难言!她决定了,要出来工作赚钱,负起养家的责任。父亲却大发雷霆:“你真是辜负了我们所有人的心意。你怎么能半途而废?你这么做,是把我们所有人的努力都浪费了,把我们的心血都毁了!”母亲说:“女儿,这不怪你,都是意外啊。你不要这么责怪自己。做父母的为了孩子有个好前程,付出一切都是甘心的。看到你这么争气,你不知道我们心里多安慰,什么苦都是值得的啊。”大哥说:“小妹,不要轻言放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要积极向上面对生活。穷人贵在气不穷,你一定要努力去争取属于自己的成功。记住,你能出人头地是我们最大的心愿,你能有个好前程是我们最大的幸福。这幸福就在你的手上,请不要放开。”我望着这个比大多数生活很自在,却整天口里挂着“郁闷”,无端悲戚悲凉的同龄人要开朗,快乐多了的女孩,我不敢相信她竟然有着这样的故事!她很真诚地笑着:“我决定不要悲伤,我要幸福地生活着,只有如此,我才不辜负家人的心意。你明白吗?他们的爱就是一棵棵的种子,无数棵撒播在我的心上,这些爱的种子在我心中发芽,成长,最后开出了一朵朵幸福的花,我的心房满种着的就是这一些幸福的花朵啊,这些爱不竭,我的幸福之花就会就无穷尽地开着,它们会激励着我积极向上,快乐努力地过着每一天!”你相信吗?只要心中有爱,心房就会开出一朵名叫“幸福”的花,而且任凭什么力量都无法摧毁,会永远灿烂地盛开着……我是相信的。【编者按】因为沉重的学费负担,毁了多少家庭,毁了多少孩子心中的梦想。这种事情屡见不鲜,但见得多了,并不代表着人们应该麻木,作者以缓缓铺陈的笔调把一个不幸的故事娓娓道来,发人深省。而篇末,更是以一种励志的姿态鼓舞众人,人生满希望,前路由我创。相信一切苦难都只是暂时的,坚持和忍耐,终会换来风雨后的彩虹。——编辑:飞霜

    2007-05-22 12:03:31 作者:枕云旧友 9677 0

  • 八千年深爱

    一我把桌面上的资料整理好时,已是晚上十点多了。小心地把它们锁到桌子旁第三个小抽屉里,我扬手看看表,这几天都忙着整理客户的资料,常常不知不觉就加班到了深夜。我把办公室的电源拉上,边锁门,边思量着要去哪里吃晚饭,因为不想回去对着那个人。晚上十点多,这座办公楼的人大都回家了吧,整条狭长的走廊一个人影也没有,头上的灯昏暗地亮着。多年来我发现一种情况,当周围环境静到了极点的时候,人就可以听到电场轻微地发出“滋滋”的声音。像蚊子一样无孔不入地刺进耳膜。我一刻也没停下来,皮鞋在地板上磕出的脚步声在身后有节奏地回响,走了几步,我情不自禁的回头看,走廊尽头是一堵雪白的墙,上面挂着一幅凡高的向日葵复制品,两边墙上所有的门都是关着的,死气沉沉。有些许凉风从后面轻轻卷来,我头皮一阵发麻。快步走到电梯口,电梯门口的电子广告板已经关掉,漆黑的液晶面板反射着走廊里幽幽的冷光,依然是一片死寂。我匆匆按下按钮让停在一楼的电梯上来。我们公司在这幢办公楼的26层,按理说应该能在电梯旁边的窗口能看到大半座城市的华光,可是这当口,宽大的铝合金窗竟然被人拉上了绒布窗帘,密不透光。我刚准备走去把窗帘拉开,让光线透进来。奇异的事件就在这时发生了。就在我侧身的一刹那,因为我眼角的余光微微掠过墙上的电子广告板,由于反射的缘故,我竟然看到身后走廊的尽头的油画前有模模糊糊的人影穿过,在白色的墙壁背景下,那个人好像是穿着腥红色衣服。我吓出一身冷汗,连忙回头看,整条长廊依然是死般的寂静,由于两边各个办公室的门是内嵌式设计,所以在这里看过去看不到本来橙红色的门板,只能看到走廊两边的墙壁,雪白一片。尽头处的那幅挂画已经看不清了,只能勉强认出一个土黄色的点。我的心扑扑地跳起来。我清楚知道这条走廊是L型的设计,如果真的有人,他不可能就这样在画面前穿过去的。因为那个转弯口的右边,是一堵墙,那个拐角放着一台饮水机,白天提供热水让大家泡茶泡咖啡。是我眼花了吧,我揉了揉眼睛。刚好这时电梯上来了,来不及多想,我逃命似地走进电梯,连连按着一楼,电梯门无声无色地关上,在两扇门闭合的一刹,我竟然从门隙间看到整条走廊的灯,原来幽幽地放出橙黄光线的灯,竟然刷地一下子熄灭了。门外漆黑一片。我惊吓得往后退了一步,几乎是下意识地抬头看电梯顶。二电梯依然运作正常。我吁了口气。电梯顶上的日光顶在灯罩进里发出明亮而不刺眼的白光。机器运作时微微的声响也驱散了原来的死寂。我胆子似乎壮了一点。是这几天工作太忙,神经过于敏感和紧张了吧。是时候放松一下了,我想,然后就想到了苏琪。上次答应和她去海滩的,不过她祖父突然在家离奇地死亡,结果不了了之。想起他祖父死时的情景真是可怖极了,穿着的衣服都碎成一片一片散落地上,全身没有任何伤痕,舌头在口腔内打了一个死结,双眼因为充血而变得通红。后来我帮她找了很多法医,还是不能确定死因,只能匆匆火化了事。为此苏琪一直惊恐了一个多月,工作一直神不守舍的,后来我送了她一条钻石项链,她才笑逐颜开。我不得不承认这个女人对于钱的喜欢甚过于对死亡的恐惧,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开始有点厌恶她了,正如我当初厌倦了程兰一样。但却有所不同,苏琪只是我的秘书,我可以随时跟她划清界线。突然电梯里的灯闪了闪,我紧张地盯着天花板上的灯,真怕它一不小心就熄了,电梯间里四周都是冷冷的不锈钢板,互相反射,制造出一种有很多人在我身边的错觉。我忍不住想掏烟来抽,正低头,赫然看到楼层数上,15楼的地方,发着腥红的红光。我很清楚地记得我进来时只是按了一楼,我的的确确只是按了一楼。而这十五楼,到底是怎么回事?!三十八,十七……快到十五楼了,我的心像是被揪了起来。十六,电梯开始减速。我忍不往退后两步,缩到一个角落里,把公文包挡在胸前。电梯下落,然后回升少许,门徐徐打开。我几乎不敢睁开眼去看。那个人穿着腥红色的西服,打一条斜纹棕红的领带,我看不清他是没有眼珠还是没有望我的缘故,他低着头,目无表情地走进来。门,在他身后悄声息的关上。而我则开始发抖。我心里骂自己,灵异电影看多了吧,这世上哪有这些东西的。心里却忍不住想起刚才在26楼上,看到的红色身影。大约僵持了几秒钟,他突然单腿跪在地上,声音异常的激动。“灵,请帮我。”他突然有了动作,我吓了一大跳,下意识地往后退,无奈身后已是一堵墙,我只能踮高脚尖,把身体拼命往上扯。我真的是害怕透了,我额头嗖嗖地冒着冷汗,惊恐到极点。他好像感觉到我的害怕,于是尽量把语调放得平和,他说,“请别害怕,我是没有恶意的,我和你到了外面再谈好吗?”我慌不择路地点头。四真是二十分钟惊魂,到了楼外,看到保安,我剧烈的心跳才稍微平静了些。为了壮胆,我把这来历不明的人带到办公楼隔壁一所人满为患的迪吧,我要了一大杯啤酒压惊,耳边响着直入心肺的重金属音乐,一大群年轻人在舞里疯狂的扭动自己的身体,五颜六色的灯光打在他们身上,不停旋转,像是群魔乱舞。我很少到这种地方,但现在这种情况,也只有这种地方才能让我的心慢慢从极度的恐慌中拉回来。那个人只拿了一杯啤酒在那里慢慢地呷,我没了先前那般紧张,但我还是不敢望他,于是低着头问,老兄,你,你说说看,刚才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头也不回,告诉我,他叫陈尚。陈生,你刚才叫我灵,还要我帮你,到底是怎么回事?陈尚转过身来,向我微微鞠了一躬。然后对我说,林生,也许连你自己也不知道。你是一个灵。我满头雾水。于是陈尚开始跟我讲解。他大致告诉我,在狱界,有灵、魂和鬼三种生命形态。前世为人,死后,就是鬼。而前半生为鬼,后半生为人,就是灵。鬼经过轮回,可以再世为人,但要受诸多苦难。而灵在为人时,不用过忘川,不用受五道之苦。我觉得陈尚的故事说得很有趣,尽管我有很多疑惑,但没有打断他。至于魂,是区别于灵和鬼之类的一种,魂由于在前世受到极大痛苦磨难,不愿再世为人,化为一缕轻烟,永世飘泊,游荡于三界之外。我忍不住问陈尚,你说我是灵?意思就是说我前半生是鬼,没有经过轮回就直接再世为人?陈尚点点头,他说灵在狱界和人界都有崇高地位,要成为一个灵,必须当一千年鬼卒,而后放弃一千年道行,再做二千年夜叉,同样放弃二千年道行,继续在狱界做四千年无常。也就是说,要成就一个灵,必须要放弃八千年。八千年。陈尚说到这里,也不禁叹了口气。通常八千年后,有很多鬼受不了这份苦而放弃了,剩下为数不多的灵都可以升为鬼司,号令狱界五亿卒叉,地位尊贵无比,所以也没有灵在辛苦八千年后愿意再世为人。现在人间里的灵不超过十个,陈尚顿了一顿。他们的地位仅仅次于判官和鬼司。五我想我是越来越糊涂了,这么荒诞的事情我竟然没有马上反驳他。陈尚跟我说这些时一脸的严肃,但说实话他讲的东西真的很吸引,我情不自禁的当成了真的一般。那么说,这些在人间的灵可真是笨透了,有好好的大官不当,却来人间受轮回之苦。陈尚依然是脸无表情,他说未必,来人间的灵,他们都是等了八千年的。就如你,陈尚突然转过身来望着我,他说,八千年,你不过是为了等一个人。一个你曾在八千年前错过了的人。谁?我几乎是脱口而出。不能说的。陈尚连连摆手,阎帝在你们转化为人时特地抹去以前的记忆,这是天机。我索然无味。只好冷笑,陈生你的故事真的很有趣。但我还是不知道你找我的目的。陈尚说,我会告诉你的。但在这之前我必须让你相信。我大惑,相信什么?狱界,和鬼。陈尚话音刚落,迪吧里所有的灯光突然熄灭了,人们在一阵惊呼之后兴奋得拼命尖叫。陈尚拉着我跑了出来。我惊魂未定。骇然地望着陈尚,说不出话来。陈尚说,你不用害怕,我不会伤害你的,而且我也伤害不了你,你是灵。我喘着气说,既然,你这么厉害,还有什么事,用得着我帮忙?我遇到了麻烦,这件事只有灵才能帮忙。陈尚平静地说,现在再跟你说你也快接受不下了,我过两天再来找你吧。然后陈尚就走了,确定地说,是消失了,这么大的一个人,就这样一下子在我眼皮低下不见了。六我失魂落魄地回家。在路上冲了三个红灯,差点跟一辆货车撞在一起。更让我烦恼的是,我又得面对着程兰了。程兰是我的未婚妻,我们在一起五年,五年,女人的保鲜期已过,我早就厌倦了。但程兰真是很好,好得我无法挑剔。所以我只好冷落她,我不断地在外面寻找刺激和新鲜,以满足自己的空虚。对于这些,我相信程兰是知道的,对此我并不介意。刚进门,程兰就满笑微笑迎上来,帮我脱掉外套,转身叠好放在沙发上,我突然觉得她脸色有点红红的,很是迷人。于是把她抱起来,放到沙发,重重地压在她身上,我吻她,她善解人意地用双手箍着我脖子,闭着眼睛,嘴唇微微张开,也许是我很久没对她这么亲热了吧。我吻了她一下,不知道怎么的却没有了兴致。我有点粗野地推开她,说,我饿了。程兰抿抿嘴唇,用手指梳着被我弄乱了的头发,坐起来,一言不发,一副很委屈的样子。我没兴趣看她这样,走到餐桌边,菜早已凉了,却是没有动过。看来程兰是为了等我回来一起吃。说实话程兰的厨艺是一流的,以前我没当经理时,常常请很多朋友回来吃饭,每次都要程兰一手包办,每次他们都称赞她的好手艺。不过,五年,满汉全席也会吃腻了吧,我真的什么都倦了。我匆匆扒了两口,然后回房闷头大睡,听到门外,程兰把所有饭菜倒到马桶,然后开水冲,洗手间的水头哗哗的响,还有个女人的声音在偷偷啜泣。我拉起被子盖住脑袋来睡。七第二天上班时苏琪穿了条很性感的黑色短裙,衬上她的黑色OL外套。所有男职员都狠狠地盯着她的大腿来看。苏琪一扭一扭地走进我的办公室,把一份辞职信递给我,对着我娇媚地笑,侧着头说,老板,我辞职。她身上的熟悉的香水味道一丝丝地钻进我的鼻孔和神经,我不禁一阵心驰神往。苏琪用手拨一拨因为垂下来而显得更加性感的刘海,加重了语气,老板,我是来辞职的。我定了定神,飞快地在上面签了名字。然后冷冷地对她说,苏小姐,到人事科办理离职手续,到财务科领本月薪水,就可以去收拾一下东西了。苏琪的眼中有些许愕然,她预料我会挽留她的吧。这个骄横的女人,她还没觉察我对她早已腻了。她恶狠狠地扔下一句,杨成毅,早晚一天你会遭女人报应的!我没有接话,我知道这不过是女人撒娇的技俩。只是她料不到今天我会这样的不温柔。但只要过一会儿,她就会意识到自己的玩笑开大了,就会回来敲我的门了。这个女人离开了我,她活不下去的,她凭自己的能力满足不到内心的虚荣。这点我很清楚。我嘴角微微一笑,拿起他们交上来的最新报告,开始工作。近来的工作是越来越忙了,因为快近岁末,很多公司都要清帐和总结,所以积压下来的客户资料要全部收集整理好,才能存入档案库。大概过了三十分钟,响起了清脆的敲门声音。进来,我说。门吱呀一声开了。我没来由的感到一阵压迫感。因为进来的竟然不是苏琪。八虽然惊奇,但并不足以惊恐。而现在能让我感到恐慌的,只有他。这是我第二次见到陈尚。但我还感激他用这种方法出现在我面前,所以我对他异常地客气。请坐,我说。然后我从上衣口袋里掏出烟递给他,他摆摆手拒绝。我不能吃人间的东西。他说。陈生,你到底要我怎么帮你?我知道找我的目的。帮我报复一个人。女人?我想都不用想。对。陈尚狠狠地咬着嘴唇,目光里充满仇恨。我是为了她而死的。但她竟然背着我有别的男人。我没有接话,由他继续说下去。那天我还在公司上班,接到她电话,她说自己肚好痛,还有呕心的感觉,可能是有了孩子了。当时我们还没有结婚,一刹那我也有点惊慌。于是让她自己先拦一辆出租车先去医院,我随后就到。本来去医院不是很远的,十分钟就可以到了,但她却不依,一定要我回去接她,还给我规定了时限。我还想跟她解释,她突然很痛苦地惨叫了一声,就挂了电话。我很紧张,连抽屉都来不及锁就跑出了办公室。我从办公室一直冲到停车场,把油门踩到最大,一路上我心里都是她,我担心她会出什么事了,结果在下高速的时候我撞上护栏,在救护车送院途中停了呼吸。陈尚叹口气,继续说,我死了后才知道,那个孩子根本不是我的,是她和另外一个男人的。陈尚紧紧的握了一下拳头,我现在天天躲着无常的追捕,放弃轮回的机会。就是为了报复她,因为我不甘!我爱她,胜过爱我自己,我不能容忍她对爱情的背叛对我的不忠!鬼是不会难过的,但却会有仇恨。陈尚顿了一顿,抬头望望我,问,你明白吗?我点点头。被爱人背叛,这真的让人难以承受。陈尚继续说,现在她家请来一位道士作过法,在顺阳和格阴的地方分别摆上了青柏和丝柳,而且把家里的佛像开了天光,在门外贴了符,我再也不能进去。所以要你帮忙。但我还是有点不明白。你是要我去帮你什么,把符撕掉?把佛像砸了?不,我是想你替我接近她,让她尝尝被背叛的痛苦。九真是荒唐。我说,让我为了帮你去勾引一个女人?不是你想的这样的,陈尚说,这叫劫。在狱界,也就是你们所说的阴间,劫是一环一环轮回的,也是一环一环紧扣的。世上所有的事物都可以一劫还一劫。我不明白。你迟早会明的,就像你,因为以前的错过,苦等了八千年,这也是一个劫。陈尚说得头头是道。我还是摇头,陈尚说,总之是这样,灵,现在只有你能帮我,也只有你可以帮我。为什么?因为其他人是看不到我的。而且,你不是担心被那个姓苏的女人纠缠不休吗?我也可以让她从此在你眼前消失。陈尚说完,递给我一张发黄的名片。上面有那个女人的资料,还有我的电话,以后你要找我,就打这个电话。先告辞了。我的心突然提了起来,幸好陈尚这回是从门口出去的,还帮我带上门。我看了一看那个女的资料,顾颖,住在城西一个有名的小区。如果没有那场变故,这会是幸福的一对吧。我想。十回到家我没有吃东西,我特地在外面吃了。今晚没有加班,时间还早,我窝上沙发上看电视。程兰在一旁收拾行李。毅,帮我收拾一下好吗,我明天要跟公司去旅游,要一个星期才能回来。我望了一眼程兰,她正在吃力地把大件大件的羽绒服往行李箱里塞。你带少点东西不就行了嘛。谁让你拿这么多。我没好气。程兰撅撅嘴,没有再说话,默默地继续自己打点。真是好脾气,我也没有心情理她,关了电视,上床睡觉。程兰收好东西,爬上来挨着我说,温声软言地对我说,成毅,明天早上我就出发了。我没理她。程兰把手臂搭在我胸口,我感到闷闷的,她又说,毅,想我为你带点什么手信吗?我没好气地推开她,别吵我睡觉。然后转过身背对着她,程兰再也没有说话。第二天早上一早起来程兰已经出发了,只留下一张纸条。成毅,我走了。十一程兰这个女人真烦,要走了还这么多废话。我决定去见识一下那个叫顾颖的女子。我开着车在她楼下转了几圈,她的公寓在七楼,阳台正对着小区的喷水池,池里还有雕塑荷花,大朵大朵开得正艳。环绕这幢楼的是一大片绿草坪,是一种纯粹而天然的绿,一看就知道保养得很好。我来到那座家门口。很普通的一扇不锈钢门,里面还有一扇有漂亮木纹的木门,在两条木纹交合的地方有一个猫眼。黑漆漆的。陈尚以前就是和她住这里的吧。只是现在,男主人已经换了。物是人非。我后退两步,从整个角度看了一下,我没打算进去。然后就在这时,我发现在木门脚下,有一张棕黄色的纸,上面用血红色的朱砂潦草地涂满了笔画。和周围的环境极不协调。那是一道符。我心里打了个冷颤。看来陈尚说的都是真的。我蹲下身,缓缓地从不锈钢门的缝隙里把手伸进去,把那道符一点,一点地撕下来。拿到手上细细端详,那上面血红的颜料有些地方而变得暗红,甚至发黑,这不是朱砂,应该是什么血液吧。想到这点,我感到阵阵恶心,连忙把它甩掉。顾颖就是在这个时候开了门。她愕然地望着我,我也愕然地望着她,不知所措。她穿着天蓝和粉红相间的横纹睡衣,左手揉着惺淞的眼睛,头发乱乱的披在肩上,脚上还趿着一双哈姆太郎的拖鞋。我定睛看了看她的脸部,竟然和苏琪长得出奇的相像。她看到一个陌生的男人竟然敢把防盗门打开,还了走出来。还有有苏琪的作风,她打量了我一翻,再侧着头向我很媚地一笑,充满挑逗地问,先生,你想干嘛?我感到这个女人和苏琪一样的不简单。我却有点不知道怎么解释,我……我碰巧路出,看到这里有一张,一张,东西很奇怪,所以忍不住撕下来看看,对不起……我为自己这个漏洞百出的谎话感到汗颜。顾颖却望着我,似笑非笑,一副看破一切的模样。我连忙掏出几张百元钞,塞到她手上,小姐对不起,这点小钱,是赔偿损失的。顾颖噗哧一笑,用手掩掩嘴,却毫不客气的接过去,她说先生,这张小破纸哪用这么多钱,多出来的,我今晚请你吃饭。说完她朝我扬了扬手上的几张钞票。十二回到我才惊觉程兰已经不在了,虽然有点不习惯,不过我还是很享受这种时光。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还有一包花生米,于是我窝在沙发上看电视。那里正播着韩剧,女主人公在哭得昏天黑地,那个男的却无动于衷,我刚要破口打骂,就在这时电话响了。我一看,是个陌生的号码。喂,你好。我是陈尚。我的事情你决定了吗?我今天见过她。我迟疑了一下,今晚我会和她出来吃饭,一起吗?不了,频繁地露面会暴露我的行踪的,现在无常已经快搜罗到这个区了。我在想陈尚被抓回去了,所有故事都会就此结束了吧,鬼也好灵也好,在人间,不过都是匆匆而过。那你自己小心点,还有,我告诉陈尚。我见识过那个女人,那骚货不值得你这样。我知道,陈尚放低了声音,似乎在思考什么。但是我爱她。然后他就挂了线。我继续看电视,男主人公不知道跑哪里去了,那个女的神情一片凶恨。因爱生恨,因爱生恨哪,我摇摇头,抓起大把花生米倒进口中。十三我和顾颖去了市北大广场大厦32层的西餐厅。才喝完一杯饭前红酒,顾颖就说不喜欢这里。那只好换地方,这个女人真难侍候。于是我把决定权交给她,顾颖带我去了蓝精灵。这是一间舞厅。来舞厅吃晚饭,我不得不佩服她的心机。我说顾姐,我这种身份在这种场合出现,被我的员工知道了,影响会很不好的。顾颖骄笑着说怕什么,她挽着我的手臂把拉到墙边的沙发上,舞池上的眼花缭乱的灯光照不到这里,顾颖说,这会不怕了吧?还怕吗?还怕我挡着你。然后顾颖一下子坐到我大腿上。我吓了一大跳。看她轻车步熟的架势,想必是经常出没在这种烟花之地。顾颖很熟练的圈着我脖子,她问,杨生,你想吃什么?我把她抱起来放在旁边,我说你也得让我看看菜牌吧。顾颖掩嘴格格地笑,她说杨生这里哪有菜牌的呢!然后转后向服务一打了个响指,点了两大杯啤酒,和一些下酒菜。然后顾颖又挨过来,她在我耳边吹着气说,杨生,有兴趣跳舞吗?我闻着顾颖身上浓烈热情的香水的气息,心神不免有些乱了。我推辞说我不会的。顾颖一把把我扯起来,撒娇道,在这里跳舞哪用会的呢。然后拥着我进入舞池。我抱着腰肢柔软的顾颖,闻着她头上香波的味道。顾颖紧紧抱着我,整个人伏在我身上。我竟然在这个时候想起陈尚,不知道他会不会在某个黑暗的角落注视着我们,看着他请求帮忙的人抱着他曾经心爱的女人。他会怎么想呢,但他又可以怎样呢,他已经不能难过。十四我不知道顾颖真的是不胜酒力,还是故意把自己灌醉,甚至可以是在装醉。但她现在软成一团泥的样子我真的拿她无可奈何。我好不容易把她扛回家,幸好她不太重。我从她的坤包里找到钥匙,刚打开门,顾颖像软脚蟹一样瘫在地上,我弯腰把她抱起来,扔在沙发上,她竟然打起了呼噜。这是我第一次进顾颖家,我扭亮吊灯,打量起这个令陈尚心伤的地方。室里的摆设和装都是红木格调,红木家私,红木地板,甚至连天花板也是漆上了红木的颜色和纹理。在靠北的那面墙上有一个神龛,上面摆着一尊钟馗的青铜像,铜像前面有两根明明灭灭的电子蜡烛,血红的火光跳跃不定。在神龛后面的墙上,还密密麻麻地贴上了各种各样的灵符,像得诡异而恐怖。我转过头,看到窗外,阳台的窗帘下面摆着一盘矮矮的青柏。看来陈尚的报复真的让这个女人费煞苦心。她相信这个世上真的有鬼吗?为了生存,为了生活,在男人间游转,烟花之地,仙道神符,她是累了,心力交瘁了,看着她熟睡的模样,我不禁可怜起她来。我想起陈尚说的话,那个我等了八千年的人,每个人都是要被人守候的,可惜你不是我要守护的人,顾颖。我把钥匙放在茶几上,转身要走,突然听到她说,成毅,抱我。我一愣。站定了身子。她在沙发里幽幽地说,成毅,抱我好吗?我真的进退为难,只好弯下腰,轻轻抱着她。她的手和脚勾起来,像条八爪鱼一样把我缠住。她眼角流出两行清泪。她说,成毅,我好害怕。我想陈尚……我轻轻拍拍她的脑袋,像哄自己的小女儿一样。直到她睡着,我才转抽身离开。十五陈尚已经两天没来找我了,我有点担心。如果陈尚被无常抓回去了,他是要受狱火之灾的。程兰也不在,我每天下班都在家里看电视,饿了叫外卖,困了睡沙发。第三天,陈尚终于出现,他张口就告诉我,杨生,顾颖死了。我大吃一惊。霍地站起来。第一反应就是问他,你杀的?不是,鬼不能杀人。我颓然坐下来。顾颖死了。昨天早上死在自己家里,喉咙被人用刀片割了一刀,很深,血留了一地。陈尚说这些的时候声音平淡,但我知道他是难过的,其实她始终都是爱着顾颖,所以他一直留在人间。陈尚继续说,今天早上报纸都登头条了,警察搜遍全屋也没有发现任何线索,财物一件没少,他们认定是情杀。陈尚突然狠狠地瞪着我,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知道那个浑蛋是谁!他?我首先想到的是这个人。就是他!陈尚的眼睛因为暴怒而变得通红,红得像一颗玛瑙,仿佛要滴出血来,我后背开始不受控制地冒汗。我这两天潜回狱界查过他的生死簿。原来顾颖是被这畜生强奸的!我还无意中发现,他竟然也是一个灵。他也是灵?我感到很惊奇,不是说这东西很少有吗,怎么现在随手抓来一个都是?陈尚瞪了我一眼,他不是随手掂来的,他和你,大有渊缘。我不解地望着陈尚。他叫周平。是一个灵,八千年前,他的未婚妻被人强奸,然后自杀了。他也随她自杀,但终是迟了一步,当她来到狱界,那女子已是被鬼叉押着过了忘川,喝了忘川水。他赶到去,只来得及看到那女子流着泪把前世的记忆都喝下去。所以他决定成为一个灵,等她八千年。我还查到,这位女子,就是苏琪。我真的有点接受不过来,想不到苏琪前世,还有这么一段宿怨。你放心,苏琪一念及你的名字,我就在她身边制造灵异事件,现在她已不敢再来缠你了。还有你更想不到的,苏琪和顾颖本来是孕生姐妹,自小因为父母离异而失散,这些都是我从生死簿上查的,连她们自己也不知道。我说,怪不得她们长得这么像。那那个周平,是怎么回事?周平凭自己的感觉,也把苏琪和顾颖弄混淆了吧。他不会知道自己到底是为了等谁的。但他却错爱着顾颖,爱而不得,从而生恨。那晚你在送顾颖回家的亲密举动可能被他看到了,从而起了杀心。这么说是我间接杀了顾颖了,我一下子自责起来。想不到我不能守护她,最后还是杀了他。十六陈尚说,你不用自责,这件事与你无关,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周平还在逍遥法外,最重要的是,他是一个灵。灵?这又如何?杨生,你有所不知,凡是被灵杀死的人,都会直接变为魂,永世不得超生。陈尚显得很急切。我也惊慌起来,那就是说,顾颖她已经变成魂,再也没有轮回的机会?是的。她只能成为一个冤魂,游荡于三界之外。陈尚说到这里,竟然不知所措起来,他来来回回搓着手,杨生,我本来应该是很难过的,但我是鬼,鬼不能难过,所以我现在不知道该去怎样形容。我知道,你还是深爱着顾颖的,你一直说报复她,一直不肯回狱界,其实是为是守护她,为了能再看到她,对吗?是的。陈尚抿抿嘴角。但现在,无常已经找出我的踪迹了,不到两个时辰,他们就会来把我抓回去。我现在能说些什么呢,祝你好运,陈尚,祝你在下辈子能找到自己的真爱?不,不是的。陈尚连连摆手。杨生,记得我跟你说过一劫还一劫吗?记得,不过我还是不懂他的意思。杨生,马上你就会懂了,我这次找你,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借助灵的能力。你来抓住我的手。我迟疑了一下,然后握了上去,这是我第一次抓上陈尚的手,一阵冰一样的寒气传过来,我不禁打了个哆嗦。陈尚不好意思地笑笑,他说,很快就好了的。我现在要借助你的灵力,用自己的劫,换回顾颖的劫。我摇摇头,我还是不明白。说白了,我是把自己轮回的机会,让给顾颖,让自己代她变为魂,明白了吗?在狱界这样的交换是允许的,只要你愿意,并且有足够的灵力。我突然恍然大悟,陈尚是要用自己来代替顾颖,受那种终世游荡的苦!我连忙抽回自己的手。我不能借灵力给他,我是不会害了他的。陈尚连忙按住我的手,用低得不能再低的声音说,杨生,求,求你帮我最后一次好吗,我会,会报答你的。如果陈尚,他还可以流泪的话,他现在一定是哭着求我的。我心如刀绞,一下子没了主意。陈尚的脸色越来越苍白,随后,他的身影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朦胧,最后,他竟然在我眼前一点一点地隐去了。陈尚,陈尚,你出来!我尖叫。陈尚你这个胆小鬼,你是在逃避,你给我滚出来!我就在办公室里,对着空气肆无忌惮的叫,到了最后,已接近疯狂。陈尚,陈尚你他妈的有种就给我滚出来!你出来呀,我知道你没有走,你还在的,对不对?陈尚,你出来好吗?我已是带着哭腔。再见,杨生。这是我最后听到他的声音,渐行渐远。十七一切事情变得风平浪静。天空澄澈,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也许过不了多久,我就会忘了这件事,忘记我跟一个鬼有过深入的接触,忘记我自己是一个在阴间地位崇高的灵。我向警方举报周平,在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之后,终于把周平缉拿归案。我花钱请私家侦探,找到顾颖和陈尚的墓,把他们合葬在一起。在墓边种永远青葱的松柏。苏琪真的消失了,也许她从来没有来过。我请了一位男秘书,专心于工作,公司的业绩蒸蒸日上。程兰回来那天,我特地去机场接机,买了一大束玫瑰,还给了她一个大得夸张的拥抱,程兰好像受了极度惊吓,她竟然没有笑,只是呆呆的站着,站着。忽然她扑过来,伏在我肩上嘤嘤地哭。手上的玫瑰随着泪水滑落,我惘然而不知所措。她流着泪说,成毅,你终于回来了。我几乎以为失去了你。“也许我什么都不应该说,也许我什么都应该说出来。那个女孩等他赴京考试,一等八年。八年来,尝尽辛酸。只为等梦中情郎功成名就,衣锦还乡。无奈天意弄人,男孩殿试高中状元,皇上御赐金婚,不得儿戏。也许是今生无缘,有情难相悦,有缘不相逢。人生大痛,莫过于爱而不得。世间憾事,莫过于擦肩相错。女孩自杀后,驸马爷就此长跪坟前,愿厮守一生。也许他不知道,也许他早就知道。一等将是八千年。”“但我知道你会愿意的,成毅。”“八千年后,沧海早是桑田。爱没有变。”陈尚这封信留在我抽屉最底层。我发现时,他已走了一个多月了。我比陈尚幸福,虽然差点错过,但我还是等到了。但陈尚,他只能牺牲自己,来成全一半的幸福。一半的恨还是恨,一半的爱勉强还能爱,但是幸福到了一半,还算不算是幸福?我很想问他。爱情是对等的,但它不是公平的。陈尚曾告诉过我。十八“八千年,你终是等得到。因为有程兰,她值得你去守候一生。”【编者按】--寒竹轩小东等待是因为存在期待……喜欢三个细节,一个是陈尚出现的情景(突兀的感觉),二是描写苏琪穿上性感黑衣(写女性,就应该有内心和着装。神秘的黑。)三是作者关于爱情的表达(当然,不同人物的爱情观若是出现一些冲击更好)。不妨到《八方长篇》栏目去发表。不错的。

    2007-05-21 23:51:29 作者:飞霜 965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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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de.A据乡亲们说,那天傍晚的时候,火车在小镇又靠站了.稀稀拉拉几个下车的乘客之中,有一个形容枯槁的年轻人,他个子较高,但是很瘦.乡亲们说这个有点驼背的年轻人挎着偌大的旅行包,一下车就点燃一根香烟,一边使劲地吸一边四处张望.当然这不能看出什么端倪,但是后来乡亲们回顾时却这样下结论:"打第一眼我就知那个异乡人有问题了."一家杂货店的老板说,那个异乡人挎着包到他的店里买了包香烟和些糖果,另外好像还说了些什么,诸如小镇变化很大之类.但是老板又不太确定,因为他听不清楚.其实异乡人还问了路,但是后来老板坚决否认.光华家就在小镇.他说当时天快要全黑下来了,那异乡人敲开了他的家门.他看见他似乎愣了一下,然后表现得无比欣喜地跟他说:"光华,你都有长得这么大了!----结婚了没呀?----还记得我不?"光华说门口的光线不是很好,所以当时他把头凑过去瞧个仔细.他发誓此前没有见过他.可是年轻人试图唤起他的记忆:"我是阿信呀----你不记得了?你的阿信哥呀----"光华说修了铁路后,小镇多了不少骗子.虽然年轻人的样子看起来不坏,但他还是小心翼翼地问他要找谁,是否走错了地方.那年轻人犹如给人当头一棒,手里拎着糖果从手里滑了下来,整个人也突然变冷了."当初,你们也是这样赶我走!"年轻人转身而去.光华说自己傻愣愣地站在门口琢磨不透.莫名其妙!后来乡亲们一致的结论很合理地解释了当晚的事.Side.a傍晚时分,我终于抵达故乡的小镇.出乎我意料的是,从火车上下来我没有丝毫的激动.怎么跟你说我当时的心情呢?----呃,像平常一样,真的平常得很.在漫长的旅途之中,每个小站的短暂逗留就是这种没有丝毫起伏的心情.也许从那一刻就暗示我,于此我也不过是个匆匆的过客.我永远是个没有故乡,没有归宿的流浪者.这是让人害怕的结论.然而我的确是被这片土地哺育大的.我记得那个时候小镇还没有火车站,还没有这么多花俏的建筑,还没有五花八门的霓虹和广告牌.但是街道的方位以及走向都没怎么变改.如北边的那条小街,以前是乡亲们摆卖青菜及水果之类的农产品.那个时候,我母亲每逢赶集日就摸黑起来.在开市之前,她挑着一担百来斤的瓜菜从三十里外的大山赶到了小镇.现在那里建了一比较规范的菜市场,而旁边是林立的商铺.我家到小镇确实有三十多里,而且交通很不方便.以前,出入于小镇和家之间,靠的是两条不屈不挠的腿.现在天很晚了,我显然无法赶回去了.其实我是早有预谋的.正是因为晚了,我无处歇脚,我正好有借口去找月华.我到一家小杂货铺买了些东西,顺便问了一下厚原(月华的父亲)家怎么走.那老板不冷不热地努了努嘴,用手往街道的尽头指了一下."向右拐就是."就是说,月华家这么多年来都没有搬迁过.要是在那里的话我倒是一直都记得.以前我约月华的时候,我总是在这个拐弯处等她.可是后来他们把她关起来,不让我们相见.在我踏上茫茫的旅途之后,许多次在半夜的梦里醒来,因为我总是梦见她哭泣的面容.我无力抵抗那歇斯底里的想念.它像坚韧的细丝一样,紧紧地缠绕着我的心,让我窒息.现在我敲她的家门,忽然觉得胆怯了.开门的是个结实的小伙子,我惊讶了几秒钟后才认出这就是当年的光华,月华唯一的弟弟.那时他可称得上是个毛头小孩,虎头虎脸的.可是他跟月华也太相似了.可是他装作不认识我."你找谁,走错地方了吧?"妈的!我忽然无比恼怒.我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再次受到了伤害.那一年,他们也是这样赶走我的.Side.B大概上午十点,年轻人搭着一辆喷着青烟的摩托车到了夏家村.在村头玩耍有孩子都放下手中的泥巴,弹弓,铁环等玩具,赤着脚站在路旁,好奇而又胆怯地瞧着这个高瘦的陌生人.年轻人微笑着蹲下来,一边问他们是哪家的孩子,一边要掏糖果给他们.可是他们一哄而散,躲在远远看这个陌生人,谁都不敢要.年轻人见怪不怪,对此唯有置以一笑.山里的孩子就是这样.而村里来了个陌生人消息很快传遍了夏家村.其实摩托车来时就引起了乡亲们的注意.在田地里忙的,忍不住停下来瞧上几眼;在家里闲的,就把半个脑袋探出门外;老头更是拄着拐杖,眯着眼也远远端详.在这里,摩托车和陌生人都极少见.呆在家里抽着闷烟的夏仲福,正逗着孙子玩.大孙子气喘吁吁的跑回来报告:"阿公阿公,外面来了个大叔叔----"夏仲福正纳闷什么大叔叔,异乡人已经走进来了.后来夏仲福跟人们说,当时这个小伙子叫他他为伯父.因为这是个对长辈很平常的称呼,所以没有领悟到他自认为他的侄子.他叫大孙子泡了一壶茶,并斟了一杯给他.又拿出自己已熏得发黄的烟袋,问他要不要自家种的草烟,可年轻人似乎愣了一下,接着拿出香烟敬奉.而夏仲福就和那年轻人无关痛痒地拉家常.很久之后,夏仲福还饶有兴趣地跟人们说,一开始他并不知道小伙子的来意.他一进来就问这问那,又问候这个那个,还问了那孩子是不是大哥的.夏仲福以为是自己一时记不起的亲戚,但又不好意思直接问.后来八十多高龄的六公来串门,年轻人一看到就准确无误地喊出六公,还称赞六公身体还是那么硬朗.可是六公很客气而又装作一时记不起地问了句年轻人来自哪里,让整件事明朗化."我是国信呀----不记得了?国信呀----也不怪你,我这一去就是十年----"夏仲福插了一句:"国信?国信?----谁生的呀?"于是年轻人把眼睁得老大,难以置信地问:"伯父,连你也不认得我?"Side.b那一夜我是在小镇的一家旅馆过了.第二天我在旅馆对面的小食店随便吃了些东西,就截了一辆摩托车.司机开始不愿意去,直到我给他一支烟,答应给多两倍的价钱,他才老大不情愿地答应了.他向我抱怨说夏家村真是个鬼地方,那里的路可是出了名的烂,我尽量附和着他的说法.心里却想这家伙收多两倍的钱大概不好意思,总得抱怨解释一下.事实上路真的不好走.一路颠簸,好不容易才回到了夏家村.孩子们在旁好奇地瞧着我,可是我要给他们糖果时他们又胆怯地逃了.我哂然一笑,这么多年了,孩子们还是这样.抬头看了一眼整个村庄,应该说,跟我记忆中的印象有很大差别,新建的几幢小洋楼不规则地插在泥砖瓦房的中间,而且瓦顶平房也增加了许多.但是我还记得我的家.但是事实上,我的家已沦为伯父的柴房.我父母死后,我就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涯.多年来的音讯全无,致使伯父合法继承我父母的一切东西.而伯父没有认我.那一刻我很气愤.他们装作不认得我.这么多年来,他们还不肯原谅我.我知道,我以前犯过的错很严重.但是他们可以打我,骂我,指责我,嘲讽我,就是不可以漠然地装作不认识我.光华是这样,伯父和八公都是这样.好像早有预谋似的,他们装得那么自然而然.当初,他们这样赶我走的:"你是谁啊?我不认识你,你走!"现在,这种态度是以假乱真了,好像真的不认识我一样.side.C后来年轻人大吵大闹是全村的人都知道.他指着夏仲福的鼻子骂,恰好他的儿子夏国兴回来,两个差点打起来.幸好村长及时赶来.另外村中很多上了年纪的人也来瞧热闹.乡亲们惊异的是,这个年轻人几乎是一一叫出他们的名字.他说他是夏仲田的儿子--夏国信,他在这里土生土养大的.他激动地拉着村长,拉着六爷,还有其他父老乡亲,并要他们证明他确确实实就是夏国信.但事实上乡亲们都摇了摇头.村长确定地说:"我们村确实有一个叫夏仲田的人,但多年前就死了.乡亲们都知道他至死仍是一条光棍,又何来一个儿子?"年轻人很气愤.他说他父亲是有家室的人,他的妻子是邻村嫁过来的,叫做陈翠莲.他自己正是他们的儿子.现在乡亲们回忆起那天的事,还是津津乐道.他们说那个年轻人说得理直气壮,仿佛真有其事一样.乡亲们猜测说那年轻人到村里图谋些什么,但他们想不出这个穷巴巴的山村里,有什么能值得他动诡计的.而且,那异乡人看起来并不坏,要不早就给村里的小伙子揍到缺膊少腿了.以后乡亲们提起时,其大概是这样的:年轻人开始时大吵大闹,但不久语气就软了下来,他几乎是在哀求人们,到后来好像还哭了.他有点歇斯底里."我是夏国信,我是夏国信呀!----你们干嘛要装成这样?--你们明明认识我的,对不对?--我就是夏家村的人----"Side.c我哭着离开了夏家村.就仅靠两条腿,却拖着一大包行李,翻过一座又一座大山.回到小镇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那旅馆的老板饶有兴趣地问我:"你不是说回家吗,怎么又回来了?"我累得快虚脱,而且心情恶劣,所以接过钥匙连理都不理他就径直进房子去了.我承认我曾经很坏.可是毕竟都有这么多年了,就这样在外漂了这么多年,难道还不能淡忘我以前的过错吗?况且,我已经改了,全都改了.甚至我连在伯父面前吸烟都顾忌了.无论我做过什么,到底我身上流淌着的是夏家人的血,至少这点是无法否认的.我知道我曾经给夏家村丢颜面,我干偷鸡摸狗的勾当,明目张胆地抢盗.赌钱,打架,酗洒,还差点染上毒瘾,把双亲活活气死.而这里终究是我的家.一个人总得回家.而我,难道连家都不能回吗?那天晚上我就愣呆呆地躺在床上,丢了一地烟头.后来发觉胃里饿得发烫,全身虚弱无力,才想起午餐和晚餐都没有吃.房里也是漆黑一片,原来灯都没开.在街边的大排档吃了些东西,终于感觉好受了一点.我想我应该去找月华."我找月华!"我吐了一口烟,说得直截了当.光华显然吃了一惊:"你不是昨晚那个吗?""我找月华!""你认识我姐?----你找她干啥哩?"我把烟蒂扔到地上,黑暗中溅起一地火花."光华,你尽可以毫不掩饰地讨厌我,干嘛要这样装着不认得我?""你叫国信?我认识你?"那个疑惑样,国华倒学得挺像的.你妈!我不知为什么,特别愤怒.于是我我不理他,却朝门口大声喊月华的名字.Side.D后来所有人都传言那异乡人有问题时,光华才真正确定自己和他压根儿就没见过.他说那个年轻人表现得很固执,他都忍不住问自己是否真的不记得.有时候,固执就是坚持,坚持就是胜利.也有时候,真理就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但是因为少数人很容易被大潮流动摇,直至否认自己深信的真理,所以坚持并非想象中容易,所以这世上能称得上真理的无几.光华说自己很想问清楚,但年轻人态度很坏,说话稍有不对,就怒气匆匆地走.像那一晚,他这样在夜里大喊他姐的名字,他不得不如实地告诉他,他姐早就嫁到红领村了.这个年轻人受到很大的震动.但光华当时不大留意这个,所以又不敢确定.反正年轻人听到这里就走了.红领村的情况是这样的:月华正在磨着镰刀准备去砍柴,住在村头的八婶热心地领着个陌生人来."找月华的."八婶解释说,然后笑着就走了.月华的丈夫接待了他,他告诉来客,月华正在后院里忙,稍等一下.大家都知道月华的男人不善于谈论,所以在月华出来之前,两人就各自尴尬地呷着茶.根据月华的一面之词,我们知道月华三言两语就把他打发走了.月华说,这个异乡人好大的胆子,竟然来到她家并当着她男人的面调戏她.他说他就是一去十多年的夏国信,特地回来找她.月华说,鬼才认识这疯子,谁认识他就谁倒霉.实际上乡亲们暗下里说月华以前作风很不正,名头不好,所以才嫁给少了一条胳膊的京山.现在倒好哇,旧相好竟明目张胆地找上门来了京山气得满脸都涨红,可是又不会反驳.后来一连串的事都表明那年年轻人是个傻子,这个谣言才不攻自破.Side.d月华已婚的消息让我备受震撼。是的,十年了,我应该想到她已经嫁人了,但我却在潜意识里认为她还是当年那模样,还是那样等着我回来。而事实上,我几乎快认不出她来了。当年那个可爱少女的形象已不复存在,现在可是地地道道的一个村妇。黝嘿、结实,我只能隐约地感受到当年我迷恋的影子。她丈夫没有右臂,让我吃了一惊。看得出她丈夫体力劳动发挥不了大作用,同时看起来似乎又比较羞涩,不怎么善于和人打交道,可以想象月华独自担起整个家。我有点痛恨自己。要是当初自己不那么顽劣,没有走上那样的歪路,月华就不会受这种苦了。然而,出于我意料的是,月华也不认我。像所有人一样,她装作压根儿就没见过我。如果说,我以前堕落得一无所处,人神共愤,但至少我是真诚地爱着月华的,这一点她也知道。很多年前,我走的那天,她还哭得梨花带雨,哭着要和我一起走。但是被光华的父亲和其他乡亲们拖回去了。光华父亲气得真是七窍生烟了:“你这贱人,还真不要脸!你走,我打断你两条腿----”月华不顾死活地疯狂挣扎,她父亲有力地赏了她几个耳光,扇得她满嘴是血。众人揪着她的头发,拽着她的衣服和手,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她拖回家去。如今,她却说不认识我。可是我没有和她争执。我几乎是吊着惨败的笑容说;“对不起,对不起,我认错人了,对不起----”突然间,觉得整个世界的人都在演戏。而我却在认真。Side.E陈村的村长也在同一天接待了这个异乡人。陈翠莲?----这是个很普通的名字,但是没有附和异乡人所说的女人。村长说,翠莲是有一个,不过现在才上小学二年级。但年轻人所打探的人是五六十岁的老女人。村长说,异乡人一支一支烟地递给他抽,并要他仔细想一下。“嫁到隔离的夏家村的。”异乡人提示道。“夏家村?”“是,夏仲福,你认识吧?”村长点头表示认识,年轻人接着说;“她就是嫁给夏仲福的兄弟夏仲田。”可是村长说当时自己马上表示反驳。说别的他可能不大知道,但是夏仲田可是这一带有名的光棍,只不过后来随随便便不知患了什么病就死掉了。村长说,即使真的有个陈翠莲,也决不会是夏仲福的女人。这一点他无比坚信,直把胸口拍得快散架。村长说,这个年轻人还要求看陈村的宗谱。关于这个要求,村长完全可以拒绝。但是为了让异乡人死心,村长还是挺热心地给他看了。末了,村长问:“她是你什么人?”他沮丧地说是母亲。于是其他乡亲也善意地凑过来提醒道:“该不是你找错地方了吧?”接着,夏家村的乡亲们又看见这个异乡人从陈村垂头丧气地回来.夏国兴说,这个异乡人就径直地走到他家,然后毫不客气地自斟了一杯茶,一饮而尽.后来他似乎恢复了过来,才放下杯子,打量了一下围在旁边的老老幼幼."你们确定他没讨老婆?"年轻人指的当然就是夏仲田.接着他又问了一个问题:"你们真的不记得我?"但是夏国兴纠正了他的说法:"不是不记得,而是我们压根儿就没见过你."为了证明这个异乡人有多么荒谬,夏仲福拿出了家里户口本.年轻人迫不及待地抢过去看.那本子很旧,他父亲,不更确切地说是夏仲田的名字还在上面.那时他应该是43岁,但上面登记的他依旧是光棍一条.显然,关于他后来有家室的说法也无法说过去.这个结果显然是年轻人无法预料和接受的.要不是夏国兴眼疾手快,户口本差点就让他给撕毁了."你们骗我!你们这些该死的东西骗我,分明就是在合伙骗我----"年轻人边哭边指着众人骂,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梦魂萦绕的故乡竟然子虚乌有.很久以后,夏家村终于忘记了那个冒昧的异乡人,但是孩子们玩游戏时还在模仿异乡人当年离去时的情景:"你们该死的都在骗我----"Side.e我就是夏家村的一个男丁,我父亲叫仲田,我还记得他们还笑我父亲这个名字还真是种田的命."不怕生坏命,就怕取错名."他们如是说.我母亲叫夏翠莲,是从陈村嫁过来的.可是多么荒谬的是,他们却拿出确确凿凿的证据来证实我的父亲是条一辈子都没碰过女人的光棍,而被我称为母亲的陈翠莲压根儿就是我臆想的杰作.可如果仅仅是臆想,怎么可能会如此真实.关于月华,关于小镇,关于夏家村,这一切和我的记忆是那么吻合.唯一的分歧仅是我的存在以及我存在的证据.这里不可能不是我的故乡----要是这里不是就的故乡,那么哪里才是我的故乡?要是我不是夏家村的夏国信,那我又是谁?如此尖锐的矛盾中,我无法得出一个合理的结论.时空错乱?见他的鬼去!他们存心赶我走?也许,但是他们绝没有这种瞒天过海的本领.那么是我疯了?对,我疯了,疯了!现在我就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吸着烟.旅馆的房间里都弥满了烟雾,烟蒂满地都是,有许多还在明明灭灭地闪着火.回家,回家,我多想回家啊!后来是哭到疲惫了,也许是凌晨两三点,才迷迷糊糊地睡去.第二天一早,火车鸣着呜呜的汽笛进站了.走吧,我这个异乡人,你的宿命注定你漂泊不安的一生.别再奢望在哪里可以作长久乃至一生的逗留.长久以来我都不愿意承认,我是一个被永远放逐的流浪者.可是今天我再也无法否认这一种磨人的念头.又是像来那个时候一样,挎着我硕大无朋的旅行包,再度踏上这一趟列车,又开始我漫长的旅途.可是我忍不住往后看了一眼,却蓦然看到光华拉着月华转身消失在街角.月华好像还哭了,一副不情愿的样子.但是因为我回头的缘故,所以被光华拖走了.不,不,不!这是个幻觉.一定是个幻觉!【编者按】作者的笔法颇为老道,在下笔前对整个情节的架构已了然于胸,作者在写作时采用剥笋式的分解法,层层设疑,层层推进。并采用多角度的描写手手,通于异乡人本身的想法和心理描写,与村民们的表现和内心感觉相互碰撞,不断激发出矛盾。然后在作者一个谎诞的结尾中落幕,留给读者思考的余地。“突然间,觉得整个世界的人都在演戏。而我却在认真。”——编辑:飞霜

    2007-05-19 04:16:35 作者:乐仔 9681 0

  • 囚徒【编辑推荐】

    傍晚的时候,村长召集大家开了个简短的会议。“那狗娘养的回来了。”村长平静地盯着烟灰缸里一个未熄灭的烟蒂,一点也不在意自己在乡亲父老面前讲脏话。“大家放警惕点!”村长最后抬起头说。然后这个会议便结束了。杂货店的李老板开完会回来时,面色有点沉重。他回到家时,天色已完全黑了。他的女人正在喂呀呀学语的孙子吃饭。“怎么了?村长说了些啥?”他的女人见他闷闷不乐地抽着烟,一边逗着孙子吃饭,一边心不在焉地问。李老板吐了口烟,皱着眉头说:“——他回来啦——”“谁?谁回来了?”他女人显然一时间听不懂。李老板不耐烦地说:“还能是谁?——姓周的那个呀——”两人一时沉默了。这时他们的孙子扭着头不愿吃饭,李老板的女人在孙子的屁股赏了一掌:“有给你吃的你不吃,看你还哭!”然后侧着身对李老板说:“你怕他啥?回来不就回来呗……”“你知道些什么?”李老板把烟头按熄了,然后说:“他去撬村长柜子的前一晚,来找过我借钱的。我没给。”李老板说到这里时点了一下头,好像在谈论一个深奥的道理一样,然后又接着说:“而且,在村长家抓他时,是我,是我……唉!”“我知道,是你亲手绑他的嘛。”他的女人冷冷地说。她显然在责怪他当时多管闲事,现在好啦,那家伙回来了,鬼晓得他会怎样报复。“不行!”李老板忽然霍然站起来,“我得把咱店里的钱拿回来。——嗯,另外,店门得多加两把锁。”说完便急匆匆地出去了。在黑暗中,卖水果的小贩趴在他女人的身上。他像牛一样,大声地喘着粗气。他女人正在享受,可小贩突然“哎呀”一声坐了起来。于是她很不满地嘟囔道:“干嘛呀你?发神经呀……”小贩黑暗中一边悉悉簌簌地摸索,一边急着嘟囔道:“咱准备给娃儿的学费呢?嗯?学费呢?放哪了?……”他女人一枕头砸过去,骂道:“你傻掉脑袋了?三更半夜,活干到一半闹罢工,就为了这个?”“你知道什么?”小贩摁亮了灯,说:“他回来了。”“谁?谁回来了?”“还能是谁?——不就是姓周的那个。”不消片刻,灯重新又熄灭。小贩把一小沓钞票枕在床褥底下。他女人双手搂住他的脖子,说:“放在银行里,最安全。现在人们都不放柜子了。隔壁大婶说,放到银行,只消一个密码,什么都不用愁——明天,就明天,你去一趟银行吧。”然后又是一片吱吱啧啧的亲热之声。村长王贵显然没有这个兴致。他辗转反侧,彻夜难眠。“八年,八年,八年好快呀,转眼这家伙又放出来了——鬼晓得这混蛋会做出些什么……”他夫人这时已打起轻微的鼾声了。他白了一眼,咕哝道:“还真不知死活……”第二天,人们看到村长去杂货店买了几把又长又利的西瓜刀。据说,他还向猎人胡东福借了根猎枪。而胡东福认为村长是杞人忧天。“他不是那种人。他不过一个孬种,他能怎么样?”猎人叼着一根牙签,无关痛痒地说。“那混蛋入狱的时候,扬言要把我毁了,鬼晓得,他会干出些什么疯狂的事来。”村长摆弄着猎枪,不无忧虑。“气话,都是气话!——你想:要是你老婆难产,又没钱去医院,你会不会干出些疯狂事来?——不过,都这么多年了,多大的气也总该消了吧?”猎人胡东福轻松地剔着牙。“才怪!”村长白了一眼猎人,说:“要是他知道他孩子死了,老婆改嫁了,他,他还能平静吗?”村长说完后端着猎枪,无比悲壮地回家了。猎人胡东福眯着眼打量着血色的斜阳和村长渐远的背影,只是微笑着摇了摇头。事实远没有人们想象那么坏。那天阳光明媚,周荣一脸温和的笑容,步履悠闲地走在街上。他穿着一件有点旧而皱的衬衫,一条泛白的牛仔裤。他头发修剪得很整齐,胡子也刮得精光。一句话,他与常人无疑。要是你不认识他,一定不知道他是刚出来的。水果贩的女人说周荣是前天晚上回来的。当时下着大雨,她去关窗的时候,看到街上有个男人在雨中顶着一张报纸奔跑。当然,那时她没有立刻认出他来。也许周荣觉得都笑得快僵硬了,但是大家不见得领这份情,人们下意识地往钱包按了按,不时用眼角瞟两下周荣。周荣想主动地和人们套一套近乎,但傻子都觉察得到,大家并不大欢迎这个刚刑满释放出来的囚徒。周荣试着热情地向大家问候,可是瞧瞧老熟人们是怎样回答的:“哦,是你呀。”“嗯,回来啦?”“你也好呀。”“哦。”大家有点像见了鬼的感觉,但是又不得不生硬而礼貌性地敷衍一下。后来周荣就径直地往李老板的杂货店走去。李老板紧握着藏在柜台下的长刀,盯着正在四处打量的周荣,厉声问:“你想干嘛?”周荣转过身微笑着对李老板说:“我出来了——嗯,好久也没见了。——你的店比以前宽敞多了,看,装修得多好,一定花了不少心思。”李老板脸色稍微缓和了一些。周荣这时犹豫地搓着手,显得有点腼腆。“呃……呃……我想问一下,你这里要不要帮手……你知道……我,我一时半刻也找不到什么工作……”“没有,我不需要帮手。”李老板一口拒绝了。周荣也厚着脸去找过村长。起初人们以为他是去寻仇的,于是都兴奋地期待着好戏上演。后来消息传出去了,原来他只是企图村长帮他安排一下工作。人们显得有点失望,同时又无比鄙视地嘲笑着周荣的厚颜无耻。晚上水果贩和他女人做爱的时候,还饶有兴趣地谈论着关于周荣的事。“那姓周也太可以了,几年前撬了人家的钱柜,回头居然还有脸去找人家!”水果贩的女人说。“脸皮厚也不管用,听说呀,他进村长家的时候,差点就吃村长一枪——弹药都上好了膛了,就差这样——”水果贩狠狠地挺了一下,他女人欢快地呻吟了几声。“按我说,这姓周的是个窝囊废。”水果贩的女人说,“没胆去和村长较劲这个不说。——就单说找工作吧,谁不知道他是个窃贼?他居然还指望这里有人要他!——还有,听说他去采石县找过他女人,但那女人现在的男人三两下就把他赶了出来,并且还用菜刀指着他额头说,要是再来找他老婆,就废掉他的狗腿,你猜这姓周的怎么着?”“怎么着?”水果贩喘着气问道。他女人一把抱住他的腰,咯咯大笑道:“像这样,抱着屁股窜逃呀……”有一天傍晚,周荣在街上遇到了猎人胡东福。胡东福表示愿意收留他,彼此一起去打猎。但是周荣拒绝了他的好意。“我见到螳螂都害怕,你看,我肯定干不来,要是我当猎人的话。”周荣无奈地笑了笑。“这是个借口。”胡东福笑说。然后又问:“那你是不是已有打算?”周荣努嘴笑了笑,不置可否。有一天早上,李老板按时去他的杂货店时,惊讶而又愤怒地发现店门的三把锁都给撬开了。然后无所幸免,店内的钱柜也撬开了,所有值钱的东西几乎都洗劫一空。“该死的周荣!”李老板狠狠地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不消片刻,警车就鸣着刺耳的警笛呼啸而来。警察握着枪闯进周荣的家,发现他家里堆满了李老板杂货店的东西。而他却赤着上身,逍遥快活地喝着偷来的酒,吸着偷来的烟。警察不无嘲笑地说:“我还没见过这么笨的贼。”周荣不见得这样认为。当他被押上警车时,他从容地微笑对大家说:“我是故意的。”大家围着看热闹,莫名其妙。最后是村长和李老板作了个绝妙的结论:“狗改不吃屎!”-【编者按】作者的笔法颇为老道,在下笔前对整个情节的架构已了然于胸,作者在写作时采用剥笋式的分解法,层层设疑,层层推进。并采用多角度的描写手手,通于异乡人本身的想法和心理描写,与村民们的表现和内心感觉相互碰撞,不断激发出矛盾。然后在作者一个谎诞的结尾中落幕,留给读者思考的余地。“突然间,觉得整个世界的人都在演戏。而我却在认真。”——编辑:飞霜【编者按】--寒竹轩小东曾经是一个囚徒并不是一种悲哀,当世俗的目光异化,围成一个牢狱,那时作为一个囚徒,只能说是这个世界多了一点悲哀。

    2007-05-19 03:40:12 作者:乐仔 9686 0

  • 如果

    如果城市边缘的大青山脚下有一个漂亮的苹果园,每到果实成熟的季节,红彤彤的大苹果就缀满枝头,把果树压得弯弯的,而每天,都有很多运货的大卡车来来往往,把苹果运到各地,让人们都能尝到可口的苹果。就在这片果园里,有一个大大的瓢虫家族,大家都以捕食蚜虫为生,维护着果园的安宁,一代又一代地繁衍生息。斑斑和点点就是这个家族中的一员,斑斑深红背上有大大的黑色圆斑,而点点个头则少很多,小巧的粉红色背甲上有很多白色的小圆点,非常可爱。斑斑和点点是自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每天一去抓肥嫩的蚜虫,吃掉这些危害苹果树生长的坏蛋。空闲的时候,他们喜欢到果园中间的池塘中嬉戏,点点喜欢在宽大的荷叶上面打跟斗。在苹果开花的时节,点点喜欢藏在花蕊里,和斑斑捉迷藏。有时他们会遇到忙碌的蜜蜂哥哥,于是就笨拙的用细小的腿学他采花粉,却往往沾了一身。而点点最喜欢的,还是跟蝴蝶姐姐学跳舞,笨手笨脚的点点居然学得有板有眼。而无论去哪里,斑斑都会在点点旁边,像个大哥哥一样呵护着这个不懂事,会到处乱跑的小妹妹。这个果园的每个角落他们都去过,每朵苹果花上,都曾有他们快乐的身影。有一天早晨,斑斑和点点飞到靠近果园边上的一棵树里准备找蚂蚁玩耍时,却意外地看到一辆运货的卡车。远远地隐约听到有说话的声音。好奇心驱使点点飞近一看,原来在大卡车车顶,军绿色厚厚的帆布上,围了一圈各种颜色的瓢虫兄弟,其中一个个头中等,带着黄色斑点的家伙正在手舞足蹈地说着,其他瓢虫都在静静地听着。点点拉着斑斑飞过去坐下。原来那只瓢虫很多年前就住在这辆车里,每天随着卡车辗转于每个城市和果园,这不,他正在跟一辈子都住在这里的瓢虫讲他的神奇经历呢!他说,在外面的世界,有很多这里没有的东西,连苹果都不一定是红色的,还有有毛的苹果,也有像蜜蜂哥哥的家那么大的绿色苹果(其实就是桃和西瓜),有的果园里还有金色的瓢虫朋友。而在大城市里,马路又直又长,怎么跑啊跑也跑不到尽头,还会有好多的车子。点点觉得有趣极了,这个家伙竟然可以在一辆车里生活这么久,还看到这么多新奇好玩的东西。禁不住问到,那你在车里,吃的什么呀?那个黄斑点看了一眼点点,然后继续说,这车里经常有各种苹果呢,有些枝呀叶呀里通常会有小蚜虫,有时甚至会有介壳虫和其他小虫子呢,那可比蚜虫美味多了。下雨的时候,可以躲在这层厚厚的帆布下,听雨水哗啦哗啦的声音,晚上可以爬到车顶,吹着凉爽的晚风,看天上的月光,和路边飞舞的萤火虫,而无风的夜晚,还可以嗅到路边小菊的芳香。点点对这种生活无限向往,她情不自禁地踮起脚,摇晃着自己漂亮的粉红色的身体,透过高高的铁丝网望开去,只见外面的世界一片迷蒙,只隐约看到墨绿色的大山轮廓。点点心里有些失望。你们有谁愿意和我一起,周游世界吗?黄斑点问。其实瓢虫面面相觑,都没敢答应。那你呢,愿意做我的旅伴吗?黄斑点转过头来问点点,点点望了望斑斑,只见斑斑面上满是不安,点点又回头,看着这片苹果树林,心里有点冲动,又有点不舍,最后她咬咬牙,摇了摇头。卡车隆隆地发动起来,黄斑点失望地看着他的瓢虫朋友们纷纷飞回树林里,点点和斑斑站在离他最远的树枝上跟他告别。斑斑朝他摆摆手,点点大声喊,有空记得回来看我们!黄斑点张嘴说了一句什么,声音却被卡车盖过了,他也跟点点告别,他踮着脚,张起了翅膀,扇了几下,走了两步到车沿上,又努力地扇了几下,然后就被卡车带走了,继续他的旅途。果园里又恢复了平静。点点却不再到处跑了,她天天躲在自己那朵树叶下,动也不动。有时飞上树梢头,傻傻地望着远方发呆。从小就听到家族里的长辈说,铁网外边没有都是野草和不会长苹果的大树,没有食物,也没有瓢虫同类们,在所有瓢虫家族的成员心中,铁网外面是一个危险而恐怖的地方。斑斑每天都陪着点点,他不知道到底她在想什么,远处的青山连接着通往其他城市的道路,在铁丝网外的一切总是那么迷朦,斑斑伏在点点身边,她不说话,他也不说话。终于有一天,一个有阳光也有薄雾的早晨,点点义无顾地飞向了网外的世界。她向着无数次在树梢头凝望过的大山飞去,原来自己一直生活的那个果园只不过是一块小地方,原来外面的公路比果园里的石径要长得多,怎么望也望不到头,而那曾经以为那么近的大山,却怎么飞也飞不到。点点还看到了身下许多不知名的小花,有叫不出名字的虫儿,他们都看着这个从来没见过的小瓢虫,投出羡慕的目光。在飞了一天一夜后,点点停在一片蒲公英的叶子上,望着远处的大山,慢慢闭上了眼睛。而斑斑,一直静静跟在点点身后的斑斑,也快用光了最后的力气,他吃力的飞上这么叶子,爬到点点身边,他看着点点粉红色背上漂亮的白点,看着点点已经闭上的眼睛,顺着点点的方面,他看到了那座曾经以为近在咫尺的大山,原来山下有一条公路,通往不知道的远方,而此时,路上有一辆大货车飞驰而过……斑斑不知道点点到底要追寻什么,她不说,他就不明白。但他会默默地在身边陪着他,从他们认识开始,无论碧绿的荷叶上,还是飘香的苹果花蕊中,到现在这片随风飘摇的蒲公英叶子,直至永远。好多年好多年以后,在很远很远的远方,一个果园里,一辆卡车的帆布顶上,一只黄色斑点,不大不小的瓢虫,正在跟他新认识的朋友们讲着自己周游的经历,讲那些奇形怪状的苹果,讲那些晚上的月光和雏菊的芳香……但是,他不再像年轻时那样手舞足蹈了,他语气变得平缓,仿佛叙述着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但是每次,他都不会忘记认真看他的听众,他希望从中找到那个粉红色带白斑点的背影。他也很想告诉他们,在很多年前,在一个连他也忘记了样子的果园,在那个充满苹果香气的季节,他遇见了她。虽然,她不肯跟她环游世界,甚至连她的名字也不知道,但却令他牵挂了这么多年。他也很想告诉她,在遇见她那时,是他游历一生中最动人的时刻。当卡车要开时,在最后一刻,他突然想放弃一切,他不想要这些风光的生活,他想留下来,于是努力地扑腾着翅膀,但是在车里生活了这么多年,他早已不会飞行了,当载着他的货车开动时,只听到她远远地说着再见。只是,如果可以,他一定会飞到她面前,亲口对她说出心里的喜欢。

    2007-05-18 22:11:28 作者:飞霜 966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