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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故事·奇幻

  • 等到洛阳花开

    一千小北离开我后两个星期,广州这座城市竟然出奇的天晴。我辞掉所有工作提着一大堆行李找老狼。去时正是中午,烈日当空照,我满头大汗。气喘吁吁地按老狼家的门铃后,老狼叉着腰漠然地站在门口,见到我反应比天空还平静。我张开怀抱要拥抱他,他侧身闪过。老狼你家的空调真是舒服死了。我把行李扔在地上,在米黄色的沙发上伸懒腰。老狼紧张地问,你真打算在这里长住了。我笑,从此我就寄你篱下了。老狼摇摇头,在茶几上拿打火机点了根烟,就为了个千小北,你值得吗?二我知道千小北是跑去和她的初恋男友在一起了,去延续他们童年的未了梦。那个男人她提过,和小北是高中同学,后来千小北考上了大学,他因成绩不好去了当兵,两个人就从此相隔天涯。千小北和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搂着我脖子,无限温柔,她凑在我耳边说,成毅,我们不要提他了好吗,我现在只喜欢你。这句话对我很受用,让我从此对她死心塌地,至今不悔。可是现在呢,那个男的一回来,千小北就要跟他走了,走得这么决绝。千小北还假情假义地对我说成毅你是个好男人,你会找到更好的。我哭笑不得,我心想,笑话,既然我这么好你为什么还是要走。小北又说,你不明白的,为了大家的幸福我们还是分开吧。我真的不明白,我觉得她的话一点道理也没有。但想了想,又觉得她很对。三我从此就在老狼家安顿下来了。我从上下九的精品街买回好多好多藏饰,然后开网店。每天忙里忙外。我觉得生活从来没有这么充实过。自从千小北走了后,我一直都觉得天是灰的阳光是暗的日子是空虚的,甚至有一种被抽离的感觉,灵魂也游荡在这场生活之外。而现在,我终于可以看到阳光。老狼还是在我原来的公司上班,朝九晚五,月薪5000,白领人士,她女朋友叶子烧得一手好菜,每天准时在他下班时摆上桌面,典型的贤妻良母。看到他们这种现代版的男耕女织,我就莫名地难过,我也觉得真正的爱情应该就是这样歌舞升平,平淡而幸福。叶子有空也会帮我一起整理网上的订单,她最喜欢摆弄我进回来的各种各样小巧玲珑却散发着天然粗犷气息的藏饰品。叶子找来好多暗色调的绒布,从不同的角度打灯光为它们拍出最动人的一面,然后我再衬上西藏风情的图片,传到网上,这个宣传效果很好,存货一直都是供不应求。叶子真的很好,她和我一起无话不谈,却不问前尘不问往事,对千小北在我心里的阴影绝口不提。四叶子让我想起了白颜。白颜是我的初恋女友,善良,温柔而善解人意。我爱白颜就如我爱千小北一样真心,可是她却同样背叛了我,而且还选择在我生日那天。这个特别的日子让我的记忆无限清淅——我和她约好7点在校门口等,但我6点30分提前出门时却看到她骑上另一个男生的摩托车绝尘而去。这种侮辱让我痛心不已,我换了手机号码,搬到学校外面,在她的世界里彻底消失。如果不是千小北,我会以为自己这一辈子都完了。但现在呢,连千小北都离我而去,我不得不信命运。我注定要被人背弃。成毅,有订单!一串藏银雕花手链,一颗耗牛骨镂空吊坠。我哦了一声,抬头望了望叶子,真奇怪,一份200多元的订单也值得这么惊奇?叶子继续说,她要求同城交易,她干嘛要同城交易?通常买方和卖方都在同一个城市里方便见面的话,为了交易安全通常会选择当面交易的。我跟她解释。叶子恍然大悟,脖子夸张地往后仰,我越发觉得她像白颜。白颜也是这么可爱的女生,高兴时会嘻嘻笑,不高兴就撅着嘴巴,这是个单纯没心计的女孩子,所有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让人一目了然。所以我到现在都没想明白为什么白颜竟然会做出那种事。白颜不像千小北,千小北是热烈而奔放的,爱就爱了恨就恨了,手起刀落般的干脆。五去卖个东西,你要打扮得这么潇洒吗?老狼没心没肺地耻笑我。叶子在旁边掩着嘴巴笑。我理了理领口,这可不一定,是个女的,万一遇着谁也说不定呢!对,最好来段千古传颂的典故。我出门,老狼还在那里嬉笑。今天我心情好,看在八年交情份上,大人不记小人过,我就原谅他好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苏眉。她站在绿岛咖啡厅门口,穿深色的方格外套和紧身牛仔裤,看到我走前两步,大方地伸出手来,你好,我是苏眉。阳光从旁边斜斜地打下来,映得她头发一片金黄,我突然没来由地觉得她很像千小北。我礼节性地轻握她的手,温柔而冰凉。我笑笑说,我们进去坐?她点了蓝山,然后告诉我她只喜欢喝蓝山,还要放好多好多的糖,她说她就是要这种甜得要死的感觉。苏眉还说,成毅你知道吗,有些东西你在这里找不到了,一定可以在别的地方找到的,不信你试试。我觉得这个女人的故事像海一样深。她对我拿过来的藏饰赞不绝口,她惊叹比网上的图片还要好看。我不置可否。出于礼貌,分别时我问是否要送你回家。苏眉摇摇头,笑着说下次好了。我相信这只是一个玩笑。六老狼说约会这么快就回来一定没有故事了,你不用灰心,更好的总是在后面的。我不理他,老狼不死心,关掉电视,兴致勃勃地坐过来,那女的到底怎样?我起身走去阳台浇花,不怎样,开放大方,适合做情人。我知道这个答案最能挑起老狼的食欲,然后我要嘎然而止。近来叶子对网店的运作和管理非常感兴趣,我也乐得清闲,把事情交给她做,我有空就帮她浇花喂鸟。各得其所。嫂子,这盆牡丹开了。叶子走出来看,惊叫一声,抢过我手中的花壶细心地洒水在花上,边洒边告诉我,牡丹喜水,特别是刚刚开放的花朵,要每天浇些水上去,才会开得更大更漂亮。老狼也走出来看,我说嫂子你可真有研究。老狼用手拨弄一下碧绿的叶片,当然,我老婆家在洛阳开牡丹花场的。叶子拍掉老狼的手,别乱摸,牡丹尊贵,不能随便摸的。然后转过头来对我说,我都好久没回去了,现在都由我妹妹一个人打理。可惜广州这里的气候不太适合牡丹生长,在洛阳的才叫真正的牡丹。叶子回去开电脑,调了好多她家花场的照片给我看。在花棚温室里的牡丹朵朵都硕大而鲜艳,花瓣水灵灵的,真不愧为花中之王。叶子叹口气说,花场太大了,妹妹一个人打理不来,特别是花期,要请好多外人来帮忙,那些人不懂得爱护牡丹,修理枝叶只会乱剪,花蕾因此被剪掉不少。我还沉浸在大片大片的牡丹花中,叶子急匆匆地拉我衣袖,指着屏幕,成毅你快看,又是那个女的,她这回要一把饰品藏刀,还是同城交易。七苏眉把玩着那把袖珍小巧的藏刀,满意地微笑。我发现这个女人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媚,这是不同于千小北不同于白颜的另一种女人。苏眉把刀放在桌上,说我很喜欢这刀,但你的网上报价太贵了。我点了根烟,既然是老顾客,你开个价能卖给你就拿去。苏眉望着我的眼睛笑,她说699。我说苏小姐这刀我买回来都得700。苏眉把遮住眼睛的头发拨到耳朵后,她笑说你诈我呀,在上下九的精品街才卖650。我当时的表情一定是悲愤莫名——既然你知道,那你找我到底为了什么?为了见你。苏眉注视着我的眼睛,仿佛要看透我的内心。我突然发现苏眉面前那杯红酒简直是一杯血色的毒药,深入骨髓,让人身不由己。八我跟老狼说这件事的时候老狼哈哈大笑,他喝了一口水,这种事情在傻瓜眼里是爱情,在聪明人眼里叫艳遇,成毅,你选择那个?我耸耸肩,这是一笔生意。这是一笔注定要赔本的生意。我再次见到苏眉时她开着车来,明黄色的POLO。她穿一件碎花小衬衣,头发高高挽起,在头顶盘了一个髻,显得优雅而尊贵。她招手让我上车,她说,成毅,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我有话和你说。20分钟后她把我带到百万葵园,这个季节葵花早已凋谢,园里栽上了大片大片的玫瑰,芳香扑鼻,风景美不胜收。苏眉挽着我的手臂赞不绝口。我说我给你拍照吧,她连连摆手,美丽的东西过去了就算了,照片也是留不住的。我转过头看苏媚。阳光下的苏眉像像眼前这些千娇百媚的玫瑰,热烈而奔放,吐着醉人的芬芳。我不禁入了神。我想如果不是千小北,我或许会爱上苏眉吧,她是这样的热情,却没有炽人的感觉。而现在,这朵娇媚的玫瑰向我招手。她说你过来,我跟你说故事。玫瑰的故事。九这是一个很老套的故事。我喜欢的他不喜欢我,于是我跟另一个追了我三年的他跑出来了。曾经我一直都认为我这个选择是对的,我们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到25岁有房有了车。他对我很好,当我们的事业稳定下来他就让我在家享福。那时我想,女人一生有了家庭有了事业有了一个最爱自己的人,我满足了。那时的我每一天都是甜蜜的。我特地找一个特级厨师学厨艺,我爱他,所以我一定要为他做些什么。我能看出他也是幸福的。正如你能想到的,当他的生意越做越大,他的野心也显现出来了。我一再劝他钱财是身外物,但他听不进,最后终于因为被揭发巨额商业诈骗而进去了。我爱他,我不忍心看他受苦,我去自首,把所有罪名揽到自己身上。结果,我被判了八年。我是幸福的,他一直都有来探我,每次都送来不少的保健品,我满心欢喜。我想出去和他继续我们的生活,再苦我也要和他一起捱,这一生我认定他了,只羡鸳鸯不羡仙。五年后我因为表现好而减刑释放,但一切都已经改变。他把房子和车都留给我,却没把他自己留给我。他跟另一个女人走了,他留了封信说谢谢我今生为他做的事,他唯有来世报答我。他说那个女人在我入狱后一直帮他打理那个快要破产的公司,五年来为他付出很多。十苏眉说到这里忍不住哭了起来,我想不到她背后的故事竟然这样曲折。我不知所措,我说苏小姐你不要哭。她说,不要叫我苏小姐,叫我眉。我没有回答。苏眉继续低下头啜泣,哭着说我为他付出的难道不比她多吗?苏眉抬起泪眼望着我,楚楚可怜,她说成毅我现在不想再相信爱情不再相信男人了。什么海踅山盟,什么甜言蜜言,都是假的。你们男人不是很会说甜话吗?你说啊,我哭了你怎么不哄我?我一下子乱了手脚,我说苏小姐……苏眉你不要这样……我还没说完苏眉就伸过手来圈我脖子,她丰厚湿润的唇吻上来,我不敢反抗。苏小姐,这……苏眉紧紧抱住我,成毅,不要说话,好吗?苏眉的身体是柔软而冰凉的,像没有骨头一样的柔软。她锁骨下面有一只深褐色的蝎子,我吻它,苏眉快乐地呻吟,在这辆明黄色的POLO里,这个狭小而充满激情的空间,我们一遍又一遍地伤害自己。十一1860那位小姐用无限甜美的声音告诉我,你拨打的用户已停机,请到客服中心查询。我无力地放下话筒。苏眉真的走了,没有带走什么,没有留下什么。她说过美丽的东西只会在记忆中,什么都是留不住的。也许在她眼中,这不过是一场游戏罢,真心也好,假意亦罢,之于苏眉,不过恍如一梦。她已不会在乎什么了。苏眉走后一个星期,我没来由的心痛,我想我是真的爱上她了,只是她心里已容不下我,容不下真心。她像是一枝玫瑰,不断伤害自己再伤害别人,因为她不肯原谅爱情。我安慰自己这只是一场生意,但我的心还是隐隐作痛。我安慰自己,苏眉只是寂寞罢,我只是她万千男人中的一员,从来也没有开始,也无所谓结束。其实我们都只是寂寞而已。十二生活依然平静,波澜不惊。如果不是千小北。小北,对不起,爱情这东西不是过家家不是要来就来要走就走的。小北,对不起,我真的累了,我不是维多利亚港,永远会张开怀抱等你回来。小北,我现在连自己都丢失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会相信爱情。我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喜欢一个人,苏眉也好,千小北也好,现在于我,都是过客。千小北明确表示要回来的时候,我把上面的话分开三条短信发给她,然后关机。故事终于可以告一段落。十三我终于决定搬回自己家住。老狼兴奋不已,小子,舍得走了嘛。放心,我还会来的。我白他一眼。叶子在旁边,像留客人一样跟我客气,成毅再多住几天再走吧。我笑,嫂子不用了,谢谢你们三个月来的照顾了。叶子竟然来真的,她说她妹妹过两天要来广州玩,想请我当导游呢。我吃惊地说,你妹妹?她不是在洛阳管理大花场吗?是啊,她自从大学回家后就一个人在那里打理花场,像搞自闭一样一直没出来过。要不是我说快要结婚了让她过来,她兴许还不出来呢!整整三年了啊,叶子叹道,你才三个月,她的时间比你还长呢。不是吧,她也玩失恋?嗯,不过她是大学的事了,她最爱的男孩子误会她,她从此不再理会别的男子。老狼在一旁边惊叫,不是吧,有这么严重?叶子白他一眼,继续说,那天他生日,为了给他一个惊喜,妹妹在最后关头求另一个男生载她去买蛋糕,没想到被那男孩子看到,以为她跟别人一起了,两个人就此错过了,唉。我大吃一惊。嫂子,你妹妹叫什么名字?怎么,你想认识人家吗?不用急,等她来了我再介绍你认识,我叫白叶,她叫白颜。叶颜是我们母亲的名字。我转身就走。比千小北干脆。十四叶子急切地在我身后叫,哎,成毅,不是说好要帮我当导游吗,怎么又走了?我回头笑,我现在就要去洛阳看牡丹,先叫你妹妹给我当两天导游吧。叶子说,可是现在还不是花期,牡丹没开呀。我快乐地大笑起来。没关系,我可以等。

    2007-05-18 22:01:12 作者:飞霜 9722 0

  • 小宝的父亲——“一根筋”  (原创  诗海漂叶)

    短篇小说:小宝的父亲——“一根筋”原创:诗海漂叶那是一个小山村,村民们世世代代就靠种田为生,在一百年里,这里从没出过豪门,更谈不上官吏。村民口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富读书,穷养猪,只要能认自己名字,哪管得上心里舒不舒服。这里读书风气非常淡,大多数孩子都只读到小学,甚至有些孩子只读到一二年级,然后就回家帮忙了。读高中是多么不可想象的事,他们不会去想,也不愿意去想。这个村子里有个人叫“火”,可是远近闻名的“一根筋”,高中文化(其实只读了高一),硬是不务种田“正业”,当了个民办教师。民办教师,其实只是名声好听些,图不到任何好处:一个月下来工资还不够自己吃的,天天去学校上课,田地活还少了一双手。因此“火”的老婆生气了:你还是别当这个民办教师了,回来种田还可以好好照顾父母、养活四个孩子。“火”就是不同意,硬是坚持每天按时按点去上课,春夏秋冬,从不例外。“一根筋”真是和别人不一样,周末白天去田地干活,晚上在家尽浪费电——一直看书到两三点。你还别说,他在十年里天天练习的“英格历事”居然拿到省里下发的证书,这是村民们所搞不明白的,也由于这证书“一根筋”被调到了中学当了一名“英格历事”老师,村民们传开了:“一根筋”去教了中学!一下子“一根筋”倍受大家尊敬,有孩子读中学的村民都会到他家去问这问那,“一根筋”都很有耐性地一一作答,还告诉他们应该注意什么什么。在后来的两年里“火”又用那“一根筋”的做事方式,天天浪费电,家中大事小事全然不管,把担子全抛给了老婆,农忙双抢双收,只顾自己看书,为这事老婆和他吵了两年,差点就离了婚。两年后,“一根筋”居然真的拿到了教师资格证,变成了一名公办教师,一下子,全家人都快乐起来了:公办教师比民办教师待遇好多了,工资除了自己用外,还可以补贴家用开支,这下村子里闹开了,“一根筋”真是厉害!对于小宝来说,出生在这个家庭比谁都“不幸”:别的小孩在冬天的早上可以睡一下懒觉,可他早上只能睡到五点半,要是睡得晚一点,就会发现身上的被子被人掀掉,只能哆哆嗦嗦地起床;别的小孩放学回家不但是可以不做作业,还可以到处去玩儿,不象自己,一回家就被锁在房间里看书,从没有过一个痛快的好周末;邻村晚上有电影,小宝只能目送着小伙伴们高兴的背影。小伙伴们都说小宝真不幸,小宝也觉得非常压抑,好不容易考到了初中,以为解脱了,没想到“一根筋”又恰恰调到这个中学。小宝唯一喜欢的节目,就只是放牛了,虽然背上书包里还有书,但是看不看鬼才知道呢。小宝用优异的成绩考进了高中,这下子好了,“一根筋”再也跟不过来了,小宝高兴极了,总算跑出来了!由于以前的压抑,小宝不喜欢读书了,爱上了玩儿,一玩就是两年。后来村民们在说:“听说小宝现在在县城好喜欢玩,成绩也不好了……”“……怎么到了县城读书的人都喜欢玩儿了呢?都说了人是有命的,他可是第八个高中生了,到现在也没有一个考上大学的!”“‘火’把别人的孩子教得那么好,听说有考上浙江大学的,怎么自己的孩子教不好啊……”“我们看看这次‘火’的儿子小宝是不是又和他爹一样让我们意想不到……”“我们等着看吧……人还是有命的啊……不能强求……”当然,这些小宝是听不到的,是一年后妹妹告诉他的。又是一个双抢农忙,外面的太阳真是毒啊,直晒得人眼睛泛白花。小宝又和以前一样,舒服地在自家的书房里看书,他正在看一本小说呢。此时,他听到一点动静,“哗”地一声,小宝把小说熟练地放到了屁股底下,这可是他十来年练就的本领,只要一有动静,保证在一秒之内“打扫”好战场。但,这次可不同了,“一根筋”已经直直地站在了小宝面前,小宝傻了,真是傻了,空气也不流动了……“一根筋”默默地走了,这次他没有去田地干活,直接睡在了床上……这是小宝偷偷地跟在后面看到的情景,小宝觉得天旋地转……半小时后,床上传来瑟瑟的呼吸声,此时,小宝已经将写好的“坦白书”拿在手上,跪在了床前……不一会儿,“一根筋”从床上起来,瞟到了地上的那张纸,然后拿好农具就出门了……第二年的农忙时,小宝从县城回来,一进门话也不说,颤抖着就将一个邮包交到“一根筋”手上,全家人都拿着看了好久,愣是没有人敢大声说话。最后“一根筋”平静地说:“办酒!为我们村解放五十年以来的头一遭办酒!”村民们也跑来用怪怪的眼神看着那神秘的邮包:“一根筋”培养出了我们村第一个大学生!自此,小山村读高中的孩子一下多了起来。酒席一开始,小宝走到“一根筋”面前还是话也不说,一连喝了三杯。四年后的一天,小宝打电话回家:“爸,我找到工作了,在南方的一所高校!我现在忙着签约,回去再和您细说!”又过了三年,“父亲节”那天,小宝又打电话回家:“爸,祝您节日快乐!”“哈哈,我正在看我在‘华中师大’和‘赣南师院’学报发表的论文呢!”,“一根筋”高兴地说。

    2007-05-12 09:53:28 作者:诗海漂叶 9701 0

  • 错过后的美丽

    (一)伟志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父母开办了一间大公司,因工作忙,父母很少与他在一起,很多时间都是一个人过,这使他形成了固执、自立的习惯.虽然志伟家很有钱,却很少向父母要钱,他的零用钱全是他写作换来的稿费.高考前,志伟的好友被校长的儿子侮辱,为了帮好友,一大班人把校长的儿子毒打了一顿,因这事被公安局抓去,并被学校开除了学籍,无缘高考.(二)因上次的事件,伟志没有能高考.见伟志在家里呆了两个月,伟志的母亲李梅问伟志是否想读补习班,伟志没有同意.因此伟志的父母李志城通过关系找到了伟志报考的大学的校长,并为伟志争取了一个学位.这样,伟志开始了大学开始,在班里认识汉文,成为了好友.汉文也是通过关系进入这所大学的.进入这所大学不久,不知是那位教授把伟志和汉文怎样进入大学的事儿泄露出来.因此,伟志和汉文平静的生活因而改变了.面对的将是是是非非……(三)伟志和汉文离校出走了,在学校里引起了轰起.学校通知了他们的父母.并报了警.伟志的父母在电视台登了寻人启事,汉文的父母请了私家侦探,但始终没有他们的消息.伟志和汉文离校之后,到了西藏,在那里住了一个月.之后又到了内蒙古大草原.在那里,伟志创作了很多作品,汉文画了很多的油画.这三个月里,他们过得很幸福,很自由,伟志与汉文相约六年后,一定要来这里相聚.(四)李志城一边打理着整个公司,一边照顾着病危的伟志的母亲.在伟志离校出走三个多月里,伟志的母亲一直病不起.李志城在全国各省都登了寻人启事,与之前寻人启事不同的是把伟志的母亲的病情也登了寻人启事,与之前寻人启事不同的是把伟志的母亲的病情也登上了去,一下子全国上下都知道有一个叫李伟志的男孩离家出走.李梅的主治医生告诉伟志的父母,李梅活不了多久了,为了能让妻子见到儿子最后一面,李志城瘦了一圈.妻子李梅一见到李志城,就默默流泪,叫他好好照顾伟志说她活不了多久,并把一些要交待的事交待李志城.当伟志赶回来时,母亲已经去世了七天.在母亲的墓前,伟志痛哭起来,抱着母亲的墓碑跪了一天.(五)听完杨进城教授的讲座之后,伟志一如既往地离开礼堂.到大门后,雨下了很大,也下了一段时间.伟志没有带伞,就这样冲进了雨中,自从母亲去世之后,伟志从来没有解脱过,后面有一个人对伟志说,值得吗?这个人就是玲,一个清秀、善良的女孩.玲是伟志的班长,上次伟志离校出走回来时,除了汉文之外,只有玲珑接近他,跟他聊天.之后,伟志见到玲就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六)伟志和玲恋爱了.他们俩经常在大学校园小道散步,一起看夕阳.伟志现在又开始继写他的西藏时未完成的小说《最美》,现在已经是结尾部分.汉文已转到美术班,换班那天晚上,汉文和伟志在学校教学楼的天台上聊了一晚上.伟志班里的同学开始接纳,理解伟志,这都是玲的功劳.杨进城教授看了伟志的小说《最美》,让学校的出版社为伟志出版,而这部小说《最美》反应很大,成为大学生至爱读物,伟志也因此出名了.(七)伟志的父亲又结婚了,新娘是李志城的初恋情人,叫杨青.杨青是一位很出名会计师,丈夫因车祸而去逝了,有一个女儿,比伟志小两岁.伟志知道这门婚事后,极为反对,还因此跟父亲闹翻了.杨青的女儿林小阳,来劝解伟志,却被伟志羞辱了一翻.这后,汉文又找伟志谈过,说伟志不应该这样羞辱小阳,小阳毕竟是他女朋友.伟志告诉他就是因小阳是他女友,就没有刮她一巴.因此,汉文与伟志闹翻了.(八)玲突然退学,并在学校里失踪了.伟志到处找她,却找不到.继母杨青忽然来告诉他,玲将要结婚了,并把玲的地址告诉伟志,当伟志找到玲的时候,玲已成为了别人的妻子.玲哭着叫伟志忘记她,是她的错.原来,玲的父母是某一大公司的股东,为了增大他们自己的股权,把玲许配给一大股东的儿子.伟志知道此事后,疯似的把自己的所有作品烧掉了.汉文知道此事后,和小阳来找过伟志,但伟志不肯见他们,自己钻在房里里……(九)汉文和小阳结婚了.玲有了一个儿子,随丈夫移民到国外.伟志这三年里都在医院过,成了植物人的传志,每天都是继母陪伴着.杨青每天都在给伟志讲他父亲的故事,对伟志关心细微.汉文和小阳每个星期都会看伟志,现在小阳已经怀孕了,汉文叫小阳不必每个星期都跟着来.小阳不肯,说伟志需人陪伴.玲也多次回国看过伟志,每次回来都在医院里陪伟志一个晚上,玲的丈夫辉却在外面等着.(十)小阳生了一个儿子,汉文给他取个名字叫小伟.伟志已经醒过来,不过还不能行走.每天都是继母扬青推着他在公园里散步,伟志已经开始不叫杨亚姨,改叫妈,伟志又开始写他的第二部小说《最美‖》,每天都独自一人在以前和玲经常行走的小道里写作.现在,伟志已经能行走,每天黄昏都抱着小阳的孩子在他以前读过的大学校园里散步.经常有人问伟志,你是李伟志吗?伟志只会摇摇头,一笑而过.汉文举办了他的第一次画展,而且非常成功,其中一幅画叫《错过后的美丽》,被一个没留名的买家买走.(十一)画被买走了,可是能会是谁呢?汉文心里很纳闷这位不留名的买主.可是,有一天,就在伟志的家里,确切地说,是在他的岳父的书房里,他看到了那幅画,李志城站在画前正和伟志谈话.他没有打扰他们,只是静静地站立在门口.听到那时父子“噢,伟志,你知道吗?你错过了太多的美丽了.现在,我也老了,不想再错过一些好的风景.我也想和你继母一起享一下天伦之乐.我想让你来打理公司……”“不,爸正因为我以前错过太多,所以我现在要过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嗯……(十二)每天习惯地走在大学的校道上,有一天,他又能过于专注地构思,却把前面一位女教授的一摞试卷撞散了.待收拾好试卷,两人互相道歉,礼毕,又互相询问了姓名,这女孩叫紫.这样,算是认识了,以后,也许天意或许一个“缘”字,两人频频碰面,最后,无意成为有意,两人走到一起.(十三)或许上天真爱把人玩弄于指掌间,李志城的公司面临破产,一切都因为玲父亲的公司不断吞并的野心和卑鄙的手段.李志城眼看着大半生的努力变为虚有,一怒之下,脑中风进了医院.生命重危之际,握着伟志的手,要他把李家的产业夺回,伟志含着泪答应.(十四)一场场激烈的商业况争不断上演.不善于商业的伟志连连受挫.一天,他忽然接到了一个奇怪的电话,是铃.伟志和玲见面了,玲告诉他,她丈夫辉死了,问他是否会重新选择她.伟志说,他希望他们以后还是还好朋友.玲冷笑说如果他愿意和她在一起,她愿意帮他打跨她父亲.(十五)玲变以,伟志很难过.公司的危机越来越严重,重重的阻碍.只有找到一间更庞大的房地产公司联手合作,才能使猛跌的股票回升.可谁愿意呢?又有谁有这能力呢.正当来手无策之际,紫带来一个人——她姐姐,RTL的总裁夫人,红.红表示她愿意帮助她.(十六)经过一番番艰苦努力,伟志的公司在RTL的帮助下,摆脱了困境,股市步步上升,在市场上稳定了经济增长,大家沉浸在欢乐的气氛,伟志和紫结婚了.李志城醒了,被他和杨青带回乡下生活了.有消息传来,玲住院了.伟志赶到医院,见到了昏迷的玲,是胃癌晚期,医生把玲的病情告诉伟志.玲醒了,问伟志是否可以原谅她,伟志含泪地点点头,原来,玲嫁给辉之前,已经有了伟志的骨肉.玲叫伟志把在国外的儿子接回伟志的身边好好照顾他,这也算是她还伟志的一笔债.伟志告诉紫他想把和玲生的儿子接回身边,紫没有反对.(十八)三个月后,玲去世了.当伟志天准备到美国接回玲为他生的儿子时,他忽然接到一个电话,是玲的父亲,玲的父亲在把玲许配给辉时,就知道玲已经怀孕了.现在,他自己的公司将要破产,无计可施就把主意放在外甥身上,要求伟志把股票转买给他,否则伟志将永远也见不到自己的儿子.伟志为了救儿子,把自己公司的股票转买出去.伟志的公司被玲的父亲公司占吞了.伟志因而破产.(十九)玲的父亲被捕了,因犯有绑架,经济罪,被判了十年监禁.伟志接回玲留下给他的儿子,紫怀孕了.法庭把伟志的公司判回给伟志,但伟志自己除去他自己的董事长职位.伟志被他当年就读的大学位职为文学教授,现在创面帮妻子紫代课,因为紫申请休产假.汉文出了一本画集,小阳开始写小说,小说叫《错过后的美丽》.李志城残疾了,每天都是杨青推着他在公司散步.(二十)2004年,10月1日,有一个大家庭搭上了内蒙古的航班飞机.伟志和汉文坐在草原上,看着他们三个孩子在奔跑、欢叫.紫和小阳在草原上准备着晚饭.李志城在杨青扶持下,慢慢地走在草原上,草原上的夕阳将要落下,有两个男青年躺在草原上,看着那碧蓝的天空,他们是六年前的伟志和汉文.【文中体现的感情基调是值得肯定,但有牵强的意味,尤其是结尾试图对前文的呼应。从情节上看,有堆砌影视剧情的嫌疑,故而失真而显得单薄。从写作手法上看,我必须说行文没有给人惊喜的地方。作为小说来说,尤其在表现人物上是令人失望的。也许是鄙人真的已给岁月催成无灵气缺乏想象力的老人的原因,在阅读的过程中我看不到“影像”,对个中人物、情节不能产生共鸣或感情……倘若作者是在寻求另一种写作风格和方式,以上的话可收回。但仍建议适当减少人物数量,激烈的矛盾和冲击不是靠复杂的人物关系支撑,那很容易会使自己难以驾驭。在写下一个角色时要慎重,要确定你至少在自己的眼前有一个影像存在,并尝试挖掘他的内心和性格并琢磨刻画,这样一定会让你有所斩获。期待这会成长成一部不错的长篇……点评:燚渟2007-7-31】

    2007-05-04 22:53:53 作者:廖什光 9657 0

  • 听说爱情需要缘

    走在花季雨季里,不管是青春少女还是阳光少男,都常常会被爱情的雨点打中。然而,爱情是神圣而真实的,她需要男女双方携手用真心去播种,用爱心去浇灌,用信心去修剪,用恒心去维护,亦需要缘分来成全。有缘信守承诺,历尽磨难,千里相会;无缘朝暮相对,费尽心机,难博一情。飘是我高三的室友,1.65米的青春身材,靓丽而清纯,是颇令众多痴情男子胡思乱想的“级花”。更令女生百分之百妒忌的是,飘不仅人长得如出水芙蓉、浴月牡丹,而且成绩稳居四个政治班榜首。不过,大家也知道一个千真万确的事,飘虽正处18岁如花季节,却是全级唯一第三次重读高三的女生。其实飘还是应届生时,成绩就稳居政治班第一。总分750分的原始分,她常常潇潇洒洒地荣摘620多分。只可惜天妒英才,命运弄人,三次高考,她都出人意料地仅得可怜的500多分标准分。我们不知道她为何执着地选择第三次重读,但我们都知道她是一个坚强和乐观的女孩。我们都非常敬佩她!古语云:英雄莫论出身。飘出众的容貌和出色的成绩,令她成为无数男孩迷恋的偶像、梦中的白雪公主。在众多痴情“和尚”中,我们大都看好帆。帆长得高大威猛、英俊潇洒,是我们班的班长,全班排名第二的才子,亦是市里某局局长的宝贝公子。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开的秘密,那就是每一天清晨,飘都会收到帆偷偷塞进飘书桌的祝福短信;每一周周六,飘都会收到帆的周末献礼,公仔、围巾、外套、首饰……我们还记得飘十八岁生日那天刚好碰上周六,那晚帆早早来到我们宿舍,在我们宿舍三姐妹的帮助下,摆好大大的蛋糕,在宿舍每一个角落插满玫瑰,挂满彩带,静静等候飘晚修归来……在爱情之路上,我们都觉得飘好幸福,能令那么多的男人痴情,更重要的是能令帆那么优秀的男孩垂爱……然而,令我们大跌眼镜的是,飘非常平静地拒绝接受任何人的爱意。我常非常认真地说,飘,帆那么好的男人你都不珍惜,图啥?飘就笑笑,帆绝对是一个好男人,但这不一定就要我接受他。我就遗憾地说,飘,我觉得人生苦短,其实作为一个女人,这一生能跟一个深爱自己的优秀男人厮守终生就应心满意足啦;要知道,纵使一个女人再优秀,也只是一个女人。飘就满脸诡秘地说,谢谢你的好意,我心里有数。然后,飘依旧我行我素,独来独往,一个人认认真真地念着她的书,写着她的日记。日日如此,周周如此,月月如此。填报志愿的时候,飘又做出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她在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栏里只填报一所南方的普通大学。我们都劝她其实她应该报北大,我们相信她这一次一定行的。然而任凭我们讲个天花乱坠、海枯石烂,她仍是那句话:我不是惧怕高考,我亦相信这次一定行的,但我只想念南方那所普通大学,那里有我的梦想,也许你们现在不明白,但总有一天,你们会理解我的,我相信!高考成绩公布,飘以810分的优异成绩如愿以偿地摘取南方那所大学的入门券,帆以768分的好成绩顺利进入北京的重点高校,而我,也考入南方的一所本科院校。念大学后,我整日奔波于学习、兼职、学生工作,并乖乖巧巧地同一个男孩谈着恋爱,整整一学期都没同飘联系。除夕之夜,飘打电话来我家,一开口就唠叨道:“还说是好姐妹呢?一学期也不联系一下。”我急忙狡辩道,刚想打给你,看,电话本都放在桌上啦;哪知你抢先一步,捞尽功劳啦,哈!我们便天南地北聊个没完没了。哦,问你一件事,帆还有没有跟你联系?我问。有啊,她说,他每周准时一封信,一个电话。我跟他说了一千次我和他不可能,但他一万次回复我他可以等我,一月,一年,十年,只要不是一生一世就行——真拿他没办法!“其实帆真的很优秀啦,又对你那么好,为何你会无动于衷呢?”。”你真不知道吗,哈!——那好,告诉你吧,其实我早就有男朋友啦,他就在我现在这个大学。”“不是吧,居然把我们都骗了!鬼灵精!——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他一定很英俊很优秀吧?”“不怕你笑话,他并不英俊,可以说远没帆靓仔,也很穷,穷得从没送过任何礼物给我。然而,我们却是真心真意地相爱……你相信一见钟情吗?我信,你知道吗?我跟他就是这种。他叫清,是我高中认识的第一个同学。刚上高一时,他是第一个来到班里的同学,而我则是第二位。当我进教室时,我们正好目光相遇,彼此一见钟情,然后就相爱了……这事同学们都不知道。我们不是没勇气面对,只是我们都担心大家知道后影响我们的学习……那时他是全班第一名,而我的成绩很烂,他就常常辅导和鼓励我,终令我的成绩有了长足进步……高考时,我们约定大家一定要就读同一所大学。于是,我们在志愿栏里,都只写了两所大学:北京大学和现在这个大学。可惜人算不如天算,高考他没发挥好,而我更惨……凭心而言,帆真的真的是一个好男孩,假如没有清,我想我们真的可以好好地相亲相爱,但是我有了清,一个女人一生有一个男人就够了。我觉得,爱情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能力,既然我无法呵护帆的圆满,那么我只好回避他的光芒——现在你应该明白我为何拒绝帆,为何执意报考这间大学了吧?……我和清的恋爱平平淡淡,普普通通,但是我觉得它很真实,好难忘……你曾说,一个女人,纵使她再优秀,也只是一个女人。我非常赞成这个观点,正因为这,我才需要一份平平淡淡的真实。我爱清,他也爱我,这就够啦!”我无言以对!爱一个人全情投入,即使身负一生赤字,也无怨无悔,义无反顾――我不知道飘为她那个并不一定会开花结果的爱情放弃挺进北大的机会是否值得,换句话说,这是飘幸福人生的开端,还是终生遗憾的征兆呢?然而,不管如何,我想自己都应该为她鼓掌,为她对爱情的忠诚和牺牲的勇气喝彩!走在花季雨季里,不管是青春少女还是阳光少男,都常常会被爱情的雨点打中。然而,爱情是神圣而真实的,她需要男女双方携手用真心去播种,用爱心去浇灌,用信心去修剪,用恒心去维护,亦需要缘分来成全。有缘信守承诺,历尽磨难,千里相会;无缘朝暮相对,费尽心机,难博一情。记得曾有这样一段话:爱情也如水仙一样,花开无价,它需要有心人一捧水一粒沙地小心培植,才肯盛开。花开了,若遇到有缘人,可以不惜代价慷慨相赠;若是无心的人,纵使白玉为堂金作马,也无缘求得它一脉芬香吧!唉,爱情这东西!后记;这篇写于大学一年级的文章,大半内容是真实的……据同学介绍,飘终于如愿以偿地考入清所在的大学后,很快便再次和清热恋起来,不过仅仅一个学期,两个人就宣告不合适分手了……失恋后的飘选择了疯狂学习,并最终用两年的时间完成了普通人需要四年才能完成的本科学习提前两年毕业,然后在深圳某外贸公司上班……唉,爱情这东西……

    2007-05-04 00:00:00 作者:汤炎忠 9953 0

  • 梦里花香

    当饱经沧桑的我,再一次回首风雨高中,只能无奈地感叹,“母校百花争妍,只是鄙人无缘品读”。梦里花香——回忆母校女孩锋(图片来源:网络)序吾母校,又谓县第一学府,人杰地灵,英才辈出。吾级更是百家争鸣,龙腾凤舞。其间众男窃评各生,得三大名女,日锋,兰,媚。三女受誉,乃因才貌。才,皆数登榜首;貌,如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吾居校时,略知三女。于锋,感深。今别,念之,劣手涂抹一篇。是为记。一初闻你的芳名,是在风雨兼程的高一第一周。那一天,你,我,还有兰,你的同乡知己,我的同班同学,因家均在南部,便有缘旅途相遇。满脸阳光灿烂的你,潇洒地从背包里取出甘橘,辧成三份。一份归兰,一份自享;另一份则大方地呈给我;连同一脉柔情。我心里想婉言谢绝。你不知道,挑剔的我,自幼不喜酸性。然而,我最终满怀感激地接受酸甜。你能看在知己情面上送我阳光,我亦会看在同窗名分上报你雨露。然后,你就甜甜地笑,温情地同兰攀谈。我便把目光移向窗外,看那一片碧绿……别人认为你如出水芙蓉,浴月牡丹;我却只从你脸上读出平凡。平凡的容貌,平凡的身材,一如你的气质。这不是我的错。在一个柔阳丽花中长大的男孩眼中,你只能委屈地相吻平凡。二首次品味你的优秀,是在风雨兼程的高二。风华正茂的你,因擅长勾勒清新流畅的散文而频频喜获恩师赏识;因善于描绘凄美动人的小说而屡屡荣博同学唱彩……你就象深山老林中的一株新笋,充满活力,充满希望。然而你我依旧无缘。当文友积极将你推荐给文社时,潇洒的我,竟鬼使神差地选择谢绝。后来我不得不承认,手握文社大权的我,没有将你招麾旗下,实在是高中生涯的巨大败笔。三再次阅读你的美丽,已是饱经沧桑的高三。依然清晰铭记,那一天你从烂漫的花瓣中袅娜走来.眉如柳絮,目似秋波,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态生两靥之乐,娇溢一身之秀.....在红霞丽日的映照下,你是那么风情万钟,光彩艳丽,简直胜过贵妃,不让西施.然后,你静静地走了,正如你悄悄地来,不带走一片云彩.原来,你才是真正的年级第一美.风中,我口瞪目呆.我不明白,素能慧眼识英才的我,何以在金子埋没二年后,才突然发觉你是如此铄铄生辉?!后来细想,这亦不足为奇.因为走下春花秋月般短暂潇洒的我,那时已如一株荒山野岭间的枯枝烂草.四你我分属两个政治班,所以便有缘演绎萌动的真实.当我漫不经心地浏览排名表时,你让我再次惊诧不已.我做梦亦没料到,你居然深藏不露,早已数次荣摘班里桂冠.终于懂得,原来你是一壶陈年老酒,清纯又甘醇;你是一首隽秀的诗篇,深奥而动人.于是我就真心承认,你的确是一位才貌双全的女中豪杰,男生把你捧入三大名女之列实不为过.五我以为你是单身一族,不涉人间红尘.在世俗的逻辑中,优秀的女孩应是冰清玉洁,不恋寡情欢爱.我是一个凡人,所以亦会这样思量.但你却令我失望,因为据说你已有男友,并且关系非同一般.于是我就心里气愤.为何你会谈情说爱?难道早恋真会令人牵肠挂肚?后来我才明白,其实我一直忽略了另一个世俗的见解.那就是文坛健将大都追慕温馨,渴求花前月下的浪漫.六为备战高考,学校审时度势设置冲刺班,周日开课,学员皆为各班前四的精英.作为全班第一名的才女,你潇洒地轻取入门券.而我亦凭点滴资本,跌跌撞撞地混入其中.因此,每逢周末,你我便有缘同在一室求学.那是一节政治课,teacher提供的单选答案实难令我们这些所谓的天之骄子臣服.于是下课后,我便理直气壮地同他理论.尽管最终双方坚持已见,互不相让,但我心里却涌上一份感动;因为,你一直站在我的旁边,温情地聆听着我们的口舌大战.七因需欢庆省领导莅临指导工作,学校要组织一场精彩的文艺汇演。于是,全校三十六个班,个个招兵买将,练声舞步,悉心备战,力图在选拔赛中获胜。然而,素来低调的贵班,依旧保持沉默,沉默。八伴着《天竺少女》奇妙优雅的旋律.由你领队的贵班六名妙龄少女,头束火红头巾,身披艳丽民族服装,潇洒地迈开舞步.旋转,跳跃,半俯......在空中划出一道道美丽的弧线,连同火红的头巾,飘扬的彩裙......构成一幅醉人的画。我意识到,在座无虚席的观众台上,频频响起最最热烈的掌声.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最终,贵班风流地荣摘全级第一名殊荣,喜获晋身资格.九高考前夕,你的神秘男友终于浮出水面.那人不是别人,正是同样在学校呼风唤雨的亮,我的同窗好友.我无语.佳女配才子,资源优化配置,这是一首完美的恋曲,天经地义.十高考放榜,你和亮双双出人意料地含泪败北,无缘重点大学.但是,你俩最终携手加盟深圳大学,如愿以偿地走到一起.我不敢戏言是早恋影响了你俩;但我可以坦承,我是真心真意同情你并最最衷心地祝福你,我的天堂我的痛.愿普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编者按】那么熟悉的青春年少,总是那么轻易就让人怦然心动。——编辑:飞霜【编者按】“我”无法否认可爱的你曾主宰我青春的风暴,可是,毕竟远去的。留下的影子,朦胧,如淡淡的月光,纯洁而美好。--编辑:小东

    2007-05-04 00:00:00 作者:汤炎忠 9765 0

  • 祈祷

    我仰望天空,星星忽闪忽闪的。一个生命就这样结束了,也许没有这个生命,地球依然有条不紊地旋转。然而,为何这个生命会这么凄凉呢?人啊人!祈祷一祖居旁立有一座宫,谓曰“圣帝宫”,能容数十人。圣帝者,春秋关公云长是也。目光炯炯,耳驼硕硕,面如阳刚之日,色若暮霭之霞。身披铜盔铁甲,手执锐刀利剑,气势磅砣,威风凛凛。宫原本残破不堪,六年前重建后,又恢复昔日雄风,名声如日中天,远近无人不晓,无草不知。平日香火滚滚。逢年过节,大小喜日,惠临小宫祈祷的善男信女更如汗毛牛栋,络绎不绝。二我是一位忠实如牛的科学信仰者,素来不提倡所谓的求神拜佛;但亦不反对,恰当地说应该是不忍心同善男信女们唱对台戏。原因有三:第一,乡民并非纯粹的鬼神论者,谁家的孩子肚痛头晕,谁家的老人吃拉不畅,谁家……哪怕是一丁点的痛,乡民的第一反应总是寻医问药;第二,关羽虽鲁莽少谋,但论其功绩,亦不失为一个英雄(这当然经过历代文人的渲染),长眠黄土后享享人间香火又何罪之有呢?第三,所谓的善男信女,大都是精神空虚之辈或其它云云。祈祷祈祷,抽条好签,可以填补精神空虚,安慰受伤心灵,给人一种精神寄托,从而支撑人们用火热的激情去拥抱生活,完成生命远航。三我是在2001年冬季认识黄大娘的。那是一个天冷气湿的傍晚,凛烈的寒风铺天盖地地横扫着大地,令人不寒而颤。终于办妥公事的我,忙驾着摩托车风驰电掣般朝家狂奔……然而,就在这种鬼天气下,我竟看见一位年过半百的老人,正担着水在崎岖的田间小路上艰难挪步,深一脚浅一步,模样甚是凄凉。现在是什么年代,谁家还需挑水?何况又是一个老妇呢?我满腹狐疑。也许是出于对老人的同情,也许是受到良心的驱使,我竟鬼使神差地刹住车,径直奔到老人前,软磨硬泡抢过担子,和她一齐慢行起来。老人始终缄口不语,只是低着头,东摇西晃地走着,犹如一根弱不禁风的枯草。宁静和凄凉伴着我和老人一路走过。我没有打破这份无言的默契,因为我猜想,老人一定有满腔的冷泪和难言的苦衷,就让老人平静一下吧。受伤的心,纵有片言只语又如何呢?水挑完了,老人并没有谢我,更没有留我,只是稍微侧脸瞄了我一眼,便木讷地对着大山站着,面无血色,像一尊饱经沧桑的石雕。老人是依依留恋往事,还是丝丝展望未来呢?我心里嘀咕着。风依旧在呼啸,天色愈来愈暗下来。我给老人留下一句“保重身体”,便飘然离去。四当我了解到那位老人是黄大娘时,弹指一挥间已过了一个月。据村里的人说,黄大娘有着一个非常凄苦的,用血和泪编织的人生历程。刚出生没几年,父亲就在一次战斗中被日本鬼子夺走年轻的生命。后来母亲又在遭受四个鬼子糟蹋后撒手人囊,扔下刚满五岁的黄大娘。幸亏不久全国解放,然后便是新中国成立,靠政府救济,她才勉强活下来。1960年,黄大娘初结连理,满以为可告别落泪季节,过上幸福生活,然而好景不长,丈夫因病逝世。经过一段撕心裂肺的煎熬,1965年,她再续良缘。可惜不满一年,后夫又在一次车祸中丧生。从此,一条小道消息便在村中传扬开来:黄大娘天生是一个克夫命,谁娶到谁就没好命。黄大娘不信这个邪,但也许奉献了爱情和青春的她,总是刹那间痛失唯一亲人,让她伤心欲绝、看破红尘;她便决计终身不再嫁人,并开始每月初一、十五来圣帝宫上香、祈祷,盼望关老爷能保佑她安安静静、平平凡凡地度过一生。1975年,35岁的黄大娘收养了一个被遗弃在马路边的刚满月的男孩,并给他起名叫“天赐”。俗话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孤儿母亲最疼孤儿。尽管家里早已是吃上餐没下顿,但她仍拼命工作省吃俭用让天赐吃好穿好并供他念书。她常教导他说,娘生的不是时候,没念过书,但我深知知识的重要,所以你一定要好好念书,没钱不要紧,娘就是卖祖地也会让你念下去;我不祈求你能出人头地,只希望你可以顶天立地活一生。令人欣慰的是,天赐自小乖巧懂事,并且成绩一直荣居年级榜首。村里人说,黄大娘好人有好报,有天赐这个好孩子,下辈子绝对不用愁。黄大娘就笑,甜甜地笑,天真得像个小孩子。1995年,天赐不负众望,考入省城的一所重点大学,成为村里第一位名牌大学生。1999年,天赐大学毕业,分配到一家国营企业工作,并于八月成婚,新娘是令其神魂颠倒、苦苦追求四年的大学同学,城里人,某市市长千金,才貌双全。天赐倒还孝顺,成婚不久便把黄大娘接到城里。从此,黄大娘便没了音讯。村里人都说,这下可好,黄大娘一生坎坷,含辛茹苦好不容易把儿子养大,现在终于可以享享清福、安度晚年。老天有眼啊!五正如村民们所料,黄大娘的确在城里有过一段幸福美满的时光。然而,俗话说得好,相处难,婆媳相处更是难上加难。未满半年,媳妇便开始嫌弃黄大娘肮脏,把山里人的坏习惯全带进家里;嫌弃黄大娘没文化,地地道道的乡巴佬……当然,也嫌弃黄大娘碍手碍脚,“好好的两人世界,你老人家来凑什么热闹呢?”。最初还好,只是指桑骂槐背地里诉苦;但日久天长,她愈来愈嚣张,最后干脆向天赐发出最后通牒:一定要把黄大娘送回老家,否则马上离婚。天赐一脸的无奈,一边是操劳半生、与自己相与为命的老母,一又是自己苦苦追求、与自己恩恩爱爱并与自己前途息息相关的妻子,手心手背都是肉,感情的天平应该倾向哪一边呢?看心爱的儿子整日以泪洗面,黄大娘主动发了话:“儿啊,娘天生不是享福的命,命贱,你就把我送回去吧……我不奢望什么,只希望逢年过节你能回来看看我这把老骨头……这一辈子,我早就习惯了一个人生活――放心吧,我会照顾自己的……娘不怪媳妇,她命贵……你就好好把握吧,可别耽误了大好前程。”儿子无奈,只好含泪将娘送回老家。六1999年冬,黄大娘回到老家。尽管她从没说媳妇的不是,但村里人都能猜到,这肯定是媳妇的杰作。可惜之余,就是叹气。黄大娘没有再工作,儿子每个月会寄钱来,但她闲不住,天天这整整那弄弄这;钱亦没乱花,除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外,其余的都存着,留给孙子念书用。她只是盼着儿子能常回来,都一把老骨头了,马上就要入土为安,就是想看看儿子。村里人说,农村的苦命人就是这样,不是享福的料。这福,享不起。七2000年春节刚过,天赐回来看望黄大娘。住了两天。儿说,工作忙,就回去了。黄大娘不怪儿。二月,儿子又回来,住了两天。三月,再回来,住了一天。四月,回来,逗留半天。五月,没回。六月,回来,逗留半天。七月,没回。八月,没回。九月,没回。十月,回来,放下礼物就走。儿说,工作实在太忙。黄大娘就哭,哭成泪人。然后,儿子便没再回来,并不再寄钱。听说,儿子有千金娇妻扶持,官运享通,现在已升任经理。但黄大娘不稀罕,她只要儿子。儿子虽非亲生,但是自己一把鼻涕一把泪拉扯大的,是自己生命的延续,是自己活着的信念。没有儿子,她也活不下去。现在儿子不回,她就哭。村里人说,肯定是媳妇捣鬼,不然天赐不会这样。哎,好人没好报,没天理啊!这死狐狸精,真狠心!黄大娘又哭,哭得死去活来,然后就来圣帝宫祈祷。八`2002年9月,我来到省城开始念大学,便没了黄大娘的音讯。九2003年寒假,我回到家。有一天,忽然想起黄大娘的事,便问侄儿。侄儿说,黄大娘这个月初一来过一次,求了一支签,是下下签;内容是什么记不清了,好像是问问神仙她儿子是否已忘了她,她是否还能令儿子回心转意。看到是下下签,她就走了,样子非常吓人——噢,她的儿子好像人间蒸发一样,一直没有消息。真狠!十2003年大年三十,我再次见到黄大娘。两年未见,物是人非。黄大娘明显苍老,头发已全白并显得凌乱,目光呆滞,脸色苍白,有点疯疯癫癫。我的心好痛,钻心地痛。供品摆上:一排猪肉,一条咸鱼,四个橙子,一瓶水酒。黄大娘就开始祈祷。许一个愿,跪拜一次,起立,倒酒。又许愿,跪拜,起立,倒酒。再许愿,跪拜,起立,倒酒。我听不清黄大娘祈祷许下的愿,但我能猜到内容。一个饱经沧桑的女人,一个行将作古的母亲,除了眷恋儿子外,心中还有何牵挂呢?祈祷完毕,黄大娘就开始求签。伴随一声“咚”响,一支签落地。黄大娘捡起签。她不认得字,便要我帮她求解。我一看,大惊。签是下下签,上书:费尽心机总成空,万民欢日尘埃定。我不知是否应该将签原意告诉黄大娘,因为我怕她出事;但左思右想,我最终还是如实相告。出人意料地,她知道签意后并不惊奇,只是叹了口气,“圣帝啊,打1966年开始,我来这一心一意祈祷已数十年,我也自问一生没做伤天害理之事,但为何你就这么狠心,要我这把老骨头承受这般折磨呢?”说完,她忽然大笑三声,没拿任何东西走了。我的心里一阵恐慌,直觉告诉我,这次定有事情发生。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心里越想越怕,但转念一想,与其让一个年老的脆弱生命每天在这个世上受苦受难,还不如让她早点到天堂过那种没有痛苦只有快乐的生活……想到这里,心里又莫名其妙地舒畅开来,好像自己还超度了一个失落的灵魂……十一2004年1月1日0时,新年的钟声终于敲响,各种鞭炮声响彻夜空,五颜六色的烟花漫天飘扬开来……人们祝福着,欢腾着,尽情地沉醉在新年的喜悦中。就在这时,人们中传来了黄大娘的死讯。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我仰望天空,星星忽闪忽闪的。一个生命就这样结束了,也许没有这个生命,地球依然有条不紊地旋转。然而,为何这个生命会这么凄凉呢?人啊人!正思着,不远处的圣帝宫又热闹起来,又一批的善男信女前来祈祷了,祈祷新的一年交好运,开开心心,平平安安,大吉大利,万事胜意……【编者按】--寒竹轩小东乡村杂闻。无论是情感还是屈辱荣耀,到头来内心只剩下俩字支撑那具破损的皮囊:虔诚~~

    2007-05-01 23:34:46 作者:汤炎忠 973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