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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故事·奇幻

  • 思念的街

    她徐徐的在那条她熟悉的灰色街道上步行,这条街道不长,途经两,三个街口,在她步行约一百步的前方是一条斑马线,那就是它的终点处。她走过这条街无数遍,但是她从来都不曾专注的要去记住它的名字,它一直以来给她的就只有一个印象,它是灰色的,还有,当她想念他的时候,她会不知不觉的来到这条街。她模拟着他走路的姿势,看他所看到的风光,呼吸他所呼吸的空气,聆听他所听到的声音,尝试去感受他曾经存在的气息。以前与他并肩同走的时候,她总觉得它太短,现在只有她一个人,那短短的百余步彷佛就是一生那么长,每走一步都溢满了对他的回忆,虽然她知道她与他所共有的回忆是那样的微少。她的视线一直朝着远方,她知道在她的不远处会出现一个公共汽车站牌,它是蓝色的。她等待着,终于那抹蓝色闪进了她的瞳仁,它在不断的扩展,直到完全占据那幼小,深邃的空间。她停在站牌前,看着那斑斑驳驳,已经开始褪落的蓝色,内心是一阵伤感,还记得在多年以前,当它还是簇新的时候,她就是在这站牌下第一次遇见他。这条灰色的街她终于走完了,但她依旧无法记住它叫什么名字,她只知道她是她思念一个人的时候会去的地方。她还记得那天他穿了一件绿色的格子衬衫,深蓝色的西装裤,由于裤子很长,遮住了他的皮鞋,只露出鞋头的一段,裤脚却湿漉漉的完全粘住了他的鞋跟,因为,那天下雨。当她冒雨赶到车站时,那里已经挤满了人,他是最后一个被迫要站在露天地方等车的乘客。她跟在他身后,焦急的向街道的尽头张望,期待着公交车能赶快到来,因为雨势开始变大,而她忘了带伞。她将双手放在头顶,但仍阻挡不了硕大的雨滴沿着发根流落到衬衫,她背脊的白衬衫已经湿了一大片。“怎么还不来?”她不耐烦的嘀咕着。他似乎感受到她的焦虑,有点不忍的看着她,她看了一眼他撑着的黑色伞,回望他,她虽然没说什么,但她感觉到她的眼神已经流露了她的无助。然后他把伞挪过了她这边一点,“一起吧!”他说着,嘴角扬起一丝轻微的笑容。她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将身体移动到那把伞下。她和他在伞下共处了三分四十八秒的时光,她没有跟他说一句话,她只是目不转睛的低头盯着她的表,那时的她一心在算计着公交车到来的时间,然而在多年后,这三分四十八秒一直深刻在她心中,不是因为公交车,而是因为他。三分第四十八秒,公交车来了,她跟着他上了车,可是拥挤的人群将他们隔离了,她被堵在车头靠车门的位置,而他则被塞到车尾。她在挤迫的人群中是手足无措的,她投出的眼光都被一个个黑压压的头颅反射回来,她的眼睛难以聚焦,她感到一阵晕眩,然后她搜寻到他,他的绿色让她的眼睛得到舒缓,而他也让她漂浮不定的心找到了一个停泊点。车疾驰的向前驶去,她隔着人群静静的看着他那穿着绿色格子的背影,心里是一片安稳。一辆公交车驶到了她的面前,她没有动,车里司机用怪异的眼神看了她一阵,又把公交车开走了。她依着栏杆,凝视着那落寞的蓝色斑点,回忆就像她眼中残留的蓝色,还没能完全褪去……在那天之后,每当她路过那个车站,无论她是乘车还是不乘车,她总要多看它一眼,看会不会遇到身穿绿色格子的他,她总是固执的觉得她还欠他一句“谢谢”。她就是那样带着她傻气而单纯的期待去度过每个安静的早晨。她不懂她的执着来自什么,她只悄悄的发现那个绿色的身影已经印在了她的心里,那个对着她上扬的嘴角,那不忍的眼神都无时无刻的在她的脑海中浮游。每一个期待的早晨都是她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她会忐忑不安的走过那条灰色的街道,怀着紧张而兴奋的心情在蓝色的车站牌下等待,公交车来了,却不见他,她幻得幻失的上了车,在车离去时仍会轻轻的用眼光扫向那蓝色的车站牌,然后她知道她只能期待另一个明天。她就是这样重复着每一天的等待,每一次当她失望的上了车,她会对自己说,明天再见不到他,她就放弃,可是明天之后还是明天。她渐渐的不再感到失望,她已经习惯了把这份等待融入她的生命中,曾经她的生命中出现过很多人,也流逝了很多人,如今能有这样一个人让她等待,就让她在心里保有它吧,她这样地告诉自己,直到那一天真的来临。她像往常的早晨那样踏上那条灰色的街道,朝着那个蓝色的车站走去,她要在那里等车,也为了等他。她一直只注视着自己脚下的灰地,也不知走了多久,突然她感觉到她的心彷佛被什么触动了,她蓦然的抬起头,她呆住了,竟然是绿色格子的他,就在她的几步之前。她有点难以置信,她加快了脚步,直到追上了他。她走在他身边,不敢抬眼看他,她只感到她的心在狂乱中迷失了方向,她只是低头看着自己迈出的双脚,这双脚一直以来都是没有目的,没有韵律的走,现在终于让它们找到了一个可以追赶的目标,它们都显得有点轻松起来,摆脱了以往的沉重。她从眼尾扫了一眼他稳健的步伐,又加快了一点自己的脚步。终于到了公交车车站,她一直都跟在他的后面,她的脑里是一片混乱,她不知该如何开口向他说那声隐藏在她心里很久的“谢谢”。这时人群一阵鼓噪,原来下雨了,大家都涌进有遮盖的车站下,但是偏偏遗留了他们。雨点溅湿了她的脸,这让她有点平静下来。当她转向他时,他的伞已经挡在她的头顶,她想开口向他说些什么,但他只是用那上扬的嘴角阻止了一切。她放弃了要说什么,只是静静的看着他。如果别人说眼神能倾诉一个人的心事,她希望他能从她的眼睛看懂她的心事。“你……我们是不是曾经……”他有点疑惑的看着她,显得词不达意,正当他还想继续说明白时,公交车来了,他被人群催促着向前走,他边走边不断回头看她,她没有动,只是默默的看着他那绿色的背影,一直到公交车开走,隐没在迷朦的雨丝中。雨湿透了她,整个车站也只剩下她一人,她微微的喘息着,她的脚下,雨水汇积成流慢慢淌开就像她内心的等待,有了着落就慢慢的涣散。从那天起,她就没有再踏上那条街,只当她想念他的时候,她才会不知不觉的到来。从蓝色车站再向前走二十步,就是灰色街道的尽头,当那稀落的蓝色跳出她的眼眸,她也离开了车站,向街的尽头走去。每走一步都带着她对他的记忆,每走一步都让她缅怀那曾经的等待,直到最后踏出的一步,每次来到这一步,她会告诉自己,踏出这一步后,她就不再想他。这条灰色的街她终于走完了,但她依旧无法记住它叫什么名字,她只知道她是她思念一个人的时候会去的地方。

    2007-05-01 00:00:00 作者:兰若 9669 0

  • 兄弟

    “有今生,做兄弟,没来世,再想你。漂流的河,每一天每一夜下着雨。想起你。”任贤齐深情地唱完他的新歌时,我已经泪水涟涟。“轻轻的风,是旧梦的声音。不是我不够坚强,使现实太多僵硬……”当昂扬而忧伤的旋律萦绕在耳畔的时候,我经常不可遏抑地想起哥,我的亲兄弟。哥本来小日子过得挺滋润的,爸妈三千疼爱加于一身,无比幸福。我出生后,父母便把所有希望转移过来,撇下哥在一旁“嗷嗷待哺”。我想哥一定欠我一生的感情,才先我一步来到人间,做了我的哥哥。我有意无意地忘却了许多东西,那些人那些事在记忆表层模糊成黑压压的一片,我无从分辨我处于其中的角色。姐最喜欢说:小时候你不知道多精灵,出口就成章不知有多逗……她总喜欢侃侃而谈小时候的我。我睁大眼睛,诧异地问:那是我吗?我们经常为小时候那出口成章的小顽童是不是我的问题而争论不休。最后我不得不在姐信誓旦旦的保证下相信了:那就是我了,我是最精灵的,我是最可爱的。可是我发现长大后的我既不聪明也不可爱,很简单的脑筋急转弯我要想上老半天,于是姐不容置疑的赞誉在我心中打了个五折。但我却能清晰地记得哥用刨子砸伤我的脚背。记忆中年代已经久远,可能也就三五岁光景吧?经过和结果却历历在目,成了我孩提时唯一鲜明的记忆。我记得当时哥和我一样,特捣蛋。他仗着力气大,夺了我手中的刨子,爬上楼梯玩。当时没有玩具,所见新鲜的东西,我们都无比好奇,把玩许久仍然能玩得津津有味。刨子是木匠来家干活用的工具,长相古怪,我们都爱不释手。但我竞争失败了,便追着哥打。没想到哥没拿稳,刨子脱手掉了下来,结结实实地打在我的脚背上了。揪心的麻麻的痛感传遍全身,至今记忆犹新,仿佛残留部分在脚背的神经隐隐作痛。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大哭起来,而且哭了很久,把妈妈哭过来主持公道。哥耷拉着大脑袋,垂头丧气地站在一边,他自知罪不可恕,等待着妈妈的巴掌。但妈妈没有打他,只是哄我两句就又去忙活了。我噙着眼泪抽噎了好久,幸免于难的哥却不知所措地愣站在一旁,也不过来安慰我。那时我就认定哥欠我呢。这种想法一直持续了很多年。但哥真的很疼我。两兄弟一起长大,总不免要有些矛盾,继而会有打架,有的甚至从此结下梁子,但我兄弟俩却从来没有打架。因为哥什么都顺着我、让着我,从不让我的任性胡闹发展到大打出手。我们不打架,却也喜欢模仿电视剧的大侠和黑道高手混战连连,那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游戏了。结果哥总被我用“打狗棒法”打得号啕大哭,然后哥才会生气地抢走我棍子,教训我一顿,直到我假装哭,挤出泪来。有时他下手狠了点,把我打痛了,我便大哭起来,哭声比谁都响。那时候,我们就并排蹲在门阶上,肩并肩一起哭。哭完了就重归于好。这种形影不离的童年时光在我们上学后便一去不返了。哥先我一年读书,留下我在村边玩泥人。哥学习并不用心,只喜欢鼓捣电器;而我未上学前已经对课文倒背如流了,上学后总是名列前茅。哥托关系才进得中学,读到初三第一学期便不肯再去。其实,我知道他很想上技校学习,他感兴趣的是电器维修。那些技校对成绩的要求不高,对学费的要求却很高。哥体谅父母耕田的辛苦,希望他辍学后可以填补家庭经济危机的困扰,这样全家人便可以一心一意地供我上大学。他的想法很简单,未出社会就把深圳当成天堂。但是爸妈也拗不过他,他就那犟牛脾气。当他跟随姐去深圳的时候,稚嫩的脸庞还是隐藏不住对学校的眷恋,还有离家深深的惆怅。跨出家门的一刻他没有回头,只是豪情万丈说:“弟!好好读书!我出去赚大钱给你上大学!”可我分明窥见客车启动驰行的一瞬他泪流满面。他一边挥手道别,一边以泪洗脸。每次我回首从前,回想哥迈出生活的那一步和紧接而来的一路艰辛,我就会心无旁骛深深地忏悔,然后玩命地学习。然而我还是辍学了。在距离高考只有三个月时,我放弃了学业,很坚决,掷地有声。在老师殷切的挽留、朋友真诚的惋惜声中,我潇洒的驾车去学校,把书一古脑儿扔进车箱里。经过校门口时我一轰油门,冲出了学校,开始在社会闯荡。夜深人静了,我偶尔也回望呆了十余年的学校生活,干枯如草的课本泛出炫目的金黄。我蓦然发觉在社会里我失落了,迷失了,原来抱着鸿鹄之志的我老了,谢了,湮没在滚滚红尘中。我漠然地走过校门,见到老同学时,却热烈地打招呼一定寒暄几句,然后留下他们不仅仅同情的复杂眼光对着我远去的背影。而哥在我决意辍学的时候没有出声。现实中有许多东西不可抗拒,哥没有逼我上大学的万丈豪情了。而且他清楚他的弟弟,决定的事情便不再改变,执拗如他。辍学后我一身轻松,跟随哥做了他的学徒。哥出去混几年没有赚到多少钱,所有积蓄不够他开一家小维修店,还是父母东挪西借才在附近开张。生意并不好做,除去租金水电费之类的便所剩无几。我倒乐得轻松,白天窝在店里睡大觉,夜一黑便精神抖擞,呼朋引伴到处闲逛、拈花惹草,像幽灵般游荡在午夜的街道,直到完完整整扫荡一遍才驾车疯跑一气回来。哥特讨厌我那帮朋友,每次我独自出去便绷着脸,一言不发。我当然知道哥怕我惹事,但我已经长大了,不想一辈子活在他的荫护之下。而他的朋友不喜欢我一副书呆子相,说俩话都会跟他们吵翻天,然后哥赶紧打圆场。我真的不想再跟着哥做跟屁虫了,我想有自己的活动空间。正当我个人主义思潮泛滥的时候,我又惹事了,酒后驾车时与面包车碰撞。我被面包车撞破了腿,鲜血直流。摩托车横在路中央面目全非。之前我遭遇过几场车祸,不过总是大难不死,而且神奇般的安然无恙。撞车多了我也就习以为常了。前途与命,在出来社会混后变得虚无缥缈,我已经麻木了。从来没想过我惹下的烂摊子都是哥跟在后边收场。哥也曾威胁我:你再兜这些烂事儿,我不理你!我很不以为然,他怎么可能不管我的事呢?别管太多就谢天谢地啦。结果那天晚上我又撞了车,而且还比较重。我一拐一拐的回去叫哥去摆平后事。我踱回去跟他说:“哥,我又撞车了。”因为他知道我又去喝酒了,窝在被子里面装睡,一声不响,我觉得在社会混了这么久,我也有朋友帮忙的啦。于是自个儿解决。结果所谓的朋友撇了我跑了,见证人不肯出面,连我的医药费都得让家人贴付。我才发觉:在这个社会混我还嫩着呢,什么狗屁朋友,什么好人缘,在压力面前是多么的不堪一击!真正靠得住的还是亲兄弟。哥当晚没有理我,遗下的事儿套在他头上。父母的指责,姐姐的埋怨他得一人承担,还得带我看医生,给我讨药费。他自愧于没有给我出面,比以前更沉默了,一言不发。我心酸地看着他忙里忙外,羞赧难当。在社会扑腾扑腾地游荡了两年,我终于不甚疲惫地躲进了校园。校园可以让我暂时逃避现实赤裸裸的嘲讽。虽然回去复学也得腼着脸,但生活比以前充实多了。在静谧的校园苦读了一段时间,我考进了大学,而哥也已经结婚生子。嫂嫂是以前一起认识的打工妹。朋友笑我们兄弟俩连泡妞都一起行动,而我却知道我与哥中间从此横加一张娇小的脸。这个距离看起来不大,但兄弟感情拉扯剥裂的声音仿佛从真空遁逃出来,来得毫无缘由。看着嫂嫂甜蜜的搂着哥的腰,我郁闷地转过脸。然而哥并没有因嫂嫂的出现甚至结婚生子而与我疏远。他还是像以前那样,去那都拉我一起。虽然坐在车尾巴我很尴尬,但我还是无聊地作着灯泡,甚至他们结婚周年纪念的日子我还夹在他们中间。我想哥与我的想法是一致的:兄弟的感情不能因女人而改变!但我总是触景生情,看着哥嫂抱着我的侄儿的幸福,我扪心自问:你的幸福停靠在多远的枝头上?我一直在追逐飞逝的爱情,却没能找到。我想寻觅能兼顾两者的理想伴侣。现在我意识到这该是一种奢望了吧?因为我连爱我的人都找不到了。除了我哥,除了我的家人。亲情,是多么弥足珍贵的啊!之前我却总是不懂事地把它撇在一边。“有今生,做兄弟,没来世,再想你。漂流的河,每一天每一夜下着雨。想起你。”任贤齐深情地唱完他的新歌时,我已经泪水涟涟。做兄弟,有今生没来世。哥,我祝福你!点评:文章生活气息很浓,浓得如那化不开的骨肉亲情。小时候的无忧无虑,懵懂的稚气让读者倍感亲切,无意的过失在哥哥“不知所措”的愣站中,似乎已经成为一辈子“爱护”的责任。然而,成长的艰辛却过早地剥夺去那分温馨,“麻木”的心却依旧为亲情而温存,祝福你们,幸运的兄弟。语言朴质,这是一篇耐人寻味的好文。(点评人:华南农业大学郭文瑜)

    2007-05-01 00:00:00 作者:胡迎风 9673 0

  • 寻牛其事

    被你们抓到我也无话可说了,牛可以还给你,另外再给你三万块,只要你们不把我送到公安局。我,大蒜头,小灿哥,阿霖和卢明正在邻村村口的竹林里从事一项监视活动。七天来都是卢明的妻子送饭来,免费的伙食让大蒜头,小灿哥,阿霖乐此不疲。我则有点怀念母亲的烹饪手艺。七天前的那个早晨,醒来的卢明在还没吃早饭的情况下发现新买的耕牛不见了。接下来卢明开始了他持续半天的奔波。他找来从小玩大的兄弟大蒜头,小灿哥,阿霖和我。卢明找到我的时候,我正津津有味地听着老木匠讲村里围绕着谎言的故事。我被卢明拉走的时候,身体在飞,思绪也在飞。卢明对自己在村里的人际关系很有信心,他认为牛绝对不是咱村里的人偷的。他是这样说的,我信得过咱石塘村里的人。大伙对此表示赞同。卢明说他听说隔壁黄村昨天夜里平白无故出现了一头生牛,他想就是他那头被偷的牛。于是我们来到了黄村。我其实很想听完老木匠被打断的故事。当我们向黄村的人问起那头陌生的牛时,黄村的人都摇头表示没有见过。我们都感到很奇怪。后来我们才知道原来卢明听说的那事完全是他自己捏造出来的,为的是坚定我们对他判断的信心。我,大蒜头,小灿哥,阿霖凭着对兄弟的信任在被骗的情况下陪着卢明在黄村村口的竹林里待了七天。七天过去了,我们开始怀疑。卢明就是在这时告诉我们他杜撰的事实。我们决定继续监视活动。事实证明卢明的判断是正确的。黄村村口开出一辆卡车。卢明一眼就认出了卡车后面承载着的是自己被偷的牛。卢明对我们说,我的缰绳就是好,他们偷了牛都舍不得换。我们正要冲出去,卡车却已开远。我认出了司机,是黄力。我们在赌局上有过来往。卢明叫小灿哥再进黄村打探,得知黄力要去清远。我有一辆送货用的小车,我们计划开车去清远找黄力。我想这一去可能又有一段时间不能听到老木匠充满神秘的故事,开起车来有点心神不定,摇摇晃晃,开出石塘村不远便开下了李大山的鱼塘。幸亏车已残旧不堪,掉进鱼塘时窗玻璃全破了,我们可以钻出水来,不然都得闷死。在医院里卢明给家里的妻子打电话,告诉她我们开车掉鱼塘里了。我心里有点挂不住,呜呜地哭起来。当时我都没想到我的车毁了,又要维修费几千,不然我哭不出来了。卢明妻子问他,人没事吧?卢明说,就大蒜头和阿霖受了点轻伤,我们五兄弟还壮实如牛。你们别去清远了行吗?我担心。不行,黄力这小子偷了我的牛拿去卖,我得讨回来,这头牛我可花了四千三百五买回来的。你们刚出去就出事了,你们去到清远我就更不放心了,偷牛的人都不是好对付的,可能还有刀。我也不是好欺负的,你要信得过你老公,不然我们就散了吧。电话挂断了,卢明坐在医院的椅子上怒气冲冲。我不知道卢明会不会当真离婚。小灿哥过去劝他息怒。这时李大山来了,找到了我,说,你们的车开进我的鱼塘,没什么大碍吧?我擦擦眼泪,说,大山,对不住,我的车没弄坏你的鱼塘吧?好在车没漏油,不然十几万的鱼就给毁了,大家都这么熟,到时都不知要不要你赔好。呵呵。我,大蒜头,小灿哥,阿霖和卢明从医院出来,各自回家休息,准备第二天再次出发。第二天我们到卢明家里集合,没见着他妻子,卢明说他昨晚回来就没见到他妻子,人不知滚哪去了。我说,还是找到你老婆再出发吧,人要紧。不管她了,她发完脾气就会自动回来,找牛要紧,迟了黄力这小子就出手了,卖给屠户那就完了。车我托人送去维修,我们决定打出租车去。路途太远,要三千五,卢明付钱。吃饭也是卢明付钱。我和小灿哥看不过,塞过去几张红票子,卢明推回来,说,应该的应该的,不可以不可以。小赌可以怡情,我们带了扑克上路。卢明还是很惦记他妻子的,刚到达清远,饭也没吃,就捎了个长途电话回家。他母亲哭着对他说,贵花喝农药死了,我们是在龙王庙里找到她的,她手里还攥着帮你求的姻缘签。卢明拿电话的手开始颤抖,声音也开始颤抖,她还没帮我生一个胖娃,怎么就……就死了?电话挂断了,卢明站在公用电话亭旁看着马路边川流不息的人群。我不知道卢明妻子是不是当真死了,我想起了老木匠说的起死回生的法术。小灿哥,阿霖,大蒜头劝他节哀。大蒜头问卢明,现在回去打斋吗?卢明站在公用电话亭旁看着马路边川流不息的人群,看到了提着塑料饭盒悠闲走过的黄力。卢明从呆鸡变成猎鹰,冲上去按下黄力,大蒜头抢过黄力手中的饭盒。快说,我的牛呢?被你们抓到我也无话可说了,牛可以还给你,另外再给你三万块,只要你们不把我送到公安局。后来我们知道,原来黄力他们几个人一伙前后偷了附近几个村的一百多头牛。在黄力说完那句话之后,我脑海出现了一个画面,卢明杀死黄力,提着黄力的魂魄到地府找阎罗王换回妻子的魂魄。被你们抓到我也无话可说了,牛可以还给你,另外再给你三万块,只要你们不把我送到公安局。卢明听了,笑笑。

    2007-05-01 00:00:00 作者:李鸿斌 9694 0

  • 遗忘

    我想,我是走得太远了。想回头时,知道再也回不去了。1我的头发已经长得很长了,直到腰际。闲极无聊,就常常在美发厅中进进出出,发型换来换去,舍不得剪去哪怕一寸。书上说,青丝如瀑。我执意把乌黑的发丝染成温暖的红色,阳光下显得眩目。最习惯的动作,举起一束头发放在眼前,去看刺眼的太阳。眩目的红,像极那个匆匆穿越我生命轨迹的男人的发色。2经过网吧门口,会习惯地去看网吧里的人。然后想起那个叫“幻想”的网吧。曾经,在那里学会了星际。我爱的男人手把手教我采矿,造兵营,然后和我结盟,被我宰割。现在这些五花八门的玩家里,已经很少有人玩星际。那段日子的幸福,如同昨日黄花,已开过时节。惟一一次路过“幻想”,上楼去看。大门紧闭。一大张白纸写着“非典原因,网吧关闭”。3上网。我现在上网只和朋友聊天。一般是rain,静静,偶尔会遇见三月。和rain聊心情,聊梦想,聊我们共同经历的看见的熄灭的消失的记住的。和静静则是聊各自的生活,还有偶然的感触。在三月面前我就像个无助的小孩,生活中的委屈与无奈一点一点从心底涌出来。我渐渐喜欢上自己的手指飞快地在键盘上敲击的感觉。文字一点一点出现在屏幕上,心里的忧伤也一点一点散去。只是钟爱这种感觉。在QQ上遇到过好多人:伦、唐僧、sandy、超人、海风、梦梦。惟独没再遇到他,一次也没有遇到。甚至大家都小心翼翼不去提起他,惟恐一不小心又触动了我的伤口。我逐渐开始相信,我和他的缘份仅仅只有这么一点而已.没有一次次拨他的手机,在拨通之前挂断。也没有傻傻的在我们最爱去的地方徘徊,期待和他偶然遇见。只是常常对着QQ里他灰色的头像发呆,然后拼命刷新他的资料,一遍又一遍。他的资料是我改的,很久以前。一字一句充盈着对未来的希望。终于他的资料还是改了。过去的一切被他轻松地一手抹去,不留痕迹。4听歌。顺子的《iwillbefine》,反反复复,可以听上一整夜。她高亢的声音在翻来覆去的唱着。.....iwillbefine.我曾经对那个男人说,某天他要是感觉疲倦,尽管转身地离开我。我曾经对他说,不会伤害他,不会给他任何的负担。iwillbefine.5以前很喜欢唱歌。和朋友去KTV,从傍晚唱到凌晨2点半。习惯了在2点半的时候离开。忘不了张信哲哀怨地唱过的那首歌,《不要对他说》。也是这个时间。总是一边疯狂地唱歌,一边想起他。不知道他能不能听见。不知道当有一天我唱歌唱得很好很好了,他会不会回到我身边。始终无从知道。明明一切才刚刚过去。喜欢听他唱黎明的歌。以前在KTV里,也只有他一开口就赢来满堂喝彩。喜欢在大家相聚一堂的时候,他看着我,唱给我的情歌。微笑着回望他,幸福地无所适从。我们爱得太轻松,我受不了失去之后的沉重。6常常梦见他。有的时候对我微笑,一如往昔。有的时候狠心绝情。有的时候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面无表情。朋友都说梦是反的。那么多的反复交缠在一起。不太相信。但没办法不相信。因为一直都不清楚,他是不是真的爱过我。最好的日子,也不过是他放弃传奇,陪我满街瞎逛,然后和我在府南河的微风中紧紧相拥。那么幸福,看着眼前这个人,好多话欲言又止。连话都害怕和他说,因为怕破坏了那完美的情绪。忽然想起来爱过的第一个男人。也是那样的悸动,想到他就心慌,靠近他就紧张。离开之后好多年,恣意挥霍着感情和青春。只是再也找不到那样纯粹的感觉,渐渐麻木。而这个人替我找回了所有的感觉,那些单纯美好的日子。7到现在我也不能独立做任何一道菜,不管多简单。常常听他讲,做什么菜要放什么佐料,我一个也没记住。一直都以为吃饭很简单,家里有爸爸妈妈,出去还有他。他会做味道可口的菜,专业水准。离开之后忽然就想做他说过的那些菜,才发现自己笨得可以,什么都不知道。偶尔会抱怨是他太宠我了。所以当他离开,我就像没有了支撑的藤蔓,瘫在地上,扭成一团。8一直就睡不好。失眠的时候,想许多的事。想起他之前的女朋友,那些和他互相伤害,直到分手依然对他恋恋不舍的女子,她们中有好多,和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我的初中同学,有我的朋友,还有我高中的同学。现在我也是他们中的一个。想起和他第一次见面时,眼神的一个交会恍若几千年。想起自己很小的时候暗恋的男孩,杳无音信,竟是他大学时候的朋友。想起和他每次拿着硬币猜正反面,无论是谁都没有猜错过。想起不需要时间就已经有了的默契。忽然才发现,原来这么多年,我们的生活一直就被那些看不见的线索纠缠在一起。我们原本是应该在小学开学的第一天就相识的。我们的生活,明明交错了那么多的东西,却偏偏是到了这么多年之后,才相识,相恋。于是我相信这是缘,谁也逃不了。9一部忘记了名字的电影里,女孩对男孩说:“我等你,不管你最后会不会回头。我等你十年。我的青春只有这么多,所以只能等这么久。”女人太痴,把幸福寄托在遥远的等待上。等不到的戈多。最后会失去整个世界。10离开之后,天阴下雨,难见晴天。我已经忘记了上一次在阳光下肆无忌惮的欢笑是什么时候了。只记得离开他的那夜,我仰着头,在暗青色的天空中努力寻觅着我的“勇敢星星”。无星无月的夜。我答应他会等待。生命中许多时候,人,看不见自己的希望和梦想。11我想,我是走得太远了。想回头时,知道再也回不去了。甚至就连等待的日子,都变得模糊不清。不记得,自己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不记得是怎么走到这里了。以前和你那么多的好日子,是真的不会再来了。我终于可以扬扬眉,告诉自己接受这个事实。12然后遗忘。

    2007-05-01 00:00:00 作者:雪子晶晶 9677 0

  • 乙酉战事

    甲申腊月丁丑,金大帅车裂于午门之外,乙酉岁初,余者亦为“最高人民法院”处以极刑,并立刻执行。甲申年末,乙酉岁初。吾走马上任家庭卫生部长。是日,部下进见,曰:“捕得一蟑贼于衣柜之东北角。”吾闻讯,刑而审之。乃知:蟑螂金大帅,亲率人马五十,兵分三路,三日之内,袭吾边境来也。吾大怒,即下令:联合三军,大练“铁桶阵”。三日之后,可拒兵于边境之外。突边察进报:蟑军已驻兵“书山”下,金大帅正令其先锋突击队开进吾之腹地。尔后,又点蟑F小将以一路奇兵袭吾“军机重地”书桌,又以一路步兵包抄吾之“后勤部”厨房。其势凶狠,锐不可挡矣。吾闻之,勃然大怒。遂点军士,亲挂战袍,以征来犯之贼。两军对峙于大厅之上,敌军三将出,一字摆开,其气焰之嚣张,不可一世也.吾平生最是看之不惯,遂一声“河东狮吼”,权且将手中木棍当剑,施展平生之绝学--西门剑法,予之下一马威.一招“汉高斩蛇”直取中间之蟑螂.蟑A将军见剑气逼人,不敢硬接,向左闪出五尺也,吾变实为虚,剑尖一着地,遂改为“寒地卷雪”,聚十成之真气横扫而过。两蟑螂见势不妙,齐施“蟑螂玄阴术”后撤于墙角,而吾剑带人至,一招“白鹤展翅”斩二虫于墙隅。正回首一瞥,蟑C小将趁机率队杀向书架。我银牙一挫,施展武林之绝学“移形换影”,抢至书架边,一式“反臂降龙”自上洒下万朵剑花。可怜蟑C小将,身中八剑,坠地而亡。吾一面惊叹己剑法之精进,一面又紧接一招“电闪雷奔”。呜呼,又五虫命丧黄泉,魂归阴府也。所谓“树倒猢狲散”,余下八虫见势不妙,而隐入“书山”。初战告捷,欲鸣锣收兵时,突报“后勤部”以神奇药笔所画之“马奇诺”防线已破。吾大惊,欲拍马回援。参军进见,曰:“先杀进其大本营,来个‘围燕救赵’何也?”吾从之。率军掩杀至其营前,见两蟑螂守于营口,吾冷哼一声,“毒龙寻穴”“魁星点元”两招回环并发,刺两虫于营口。遂大笑:“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汝等一生为恶,两手血腥,吾今替天行道,休怪吾也。”话音一收,左手一把“芙蓉针”抖出,右手长剑一挺,“六龙行雨”、“玉带围腰”、“浪卷流沙”三招绝学并发,且配合“旋风飘叶”飞身欺近,将其大营罩于万点剑尖、千重剑影、百发银针之下。砰……整个大营灰飞烟灭,然非但无横尸遍地,连一蟑螂之身影亦不见。乃悟,中其“调虎离山”之计也。突又来报:“‘军机重地’防线亦破,敌军二十铁甲为所欲为”.我闻之,七孔生烟.杀敌十个而连失两地,教吾以何颜再见江东父老也.正想拍马放手一拼,无奈殘阳西坠,玉壶东升,只得鸣锣收兵矣。度至军中,忽一念头生。古人云:“兵贵神速”吾不如借此夜色掩遮,进行部署,待明朝各个击破。策略既定,乃出命,斜谷(楼梯)遍插红旗,疑为伏兵;于关西地带洒放“立特灵”杀虫粉,而放东南出口,可诱敌至水池边,用肥皂水攻之……已而东方吐霞,七彩轮升,吾令参军拖书桌于大厅之上,开一抽屉,蟑F小将跳出迎战。昨日失利,吾已怀恨于心,一出手,“雁横烟渚”、“鹜落霜州”招中又套有“萧何问路”、“韩信点兵”一招快似一招,蟑F小将挥军全上,左右侵袭,亦无法抵挡,遂向关西后撤,又中毒无数;转向斜谷,大惊,再回撤。吾于其后一路掩杀,至东南已剩六者。残军六虫皆进水池地带,又遭肥皂雨之袭,全军覆灭。得胜之下,其势益张。吾长剑一挥,挺进后勤部。至此,蟑螂金大帅亲率部下十二,合书山残军,凡二十者。与吾周旋于碗筷厨灶之间,吾久不得获。吾萌生一计,手捏一把“立特灵”杀虫粉,徐徐而退,趁其偷窥时,一手撒出。然后晃身至其后,长剑一挥“剪云裁月”、“梅香千里”全力攻之,虽碎瓷碗五,酱油一,然则杀敌十三,痛哉!快哉!其后,又虏得金大帅及其残兵,凡七者,囚于瓶中。吾下令,全体“军民”进行彻底消毒清洁活动,并配合“非典”防治部门并肩作战。甲申腊月丁丑,金大帅车裂于午门之外,乙酉岁初,余者亦为“最高人民法院”处以极刑,并立刻执行。尔后,吾又着力于边境防御工事,至今,已无蟑贼再入侵也。后记:将家庭清洁卫生中的小事用夸张的手法记下来,遂成了一篇“武侠”小说。其中故事情节还有一定的可读性,但内容是进不了“大雅之堂”的。权且当为笑料来读吧!

    2007-05-01 00:00:00 作者:林树群 9675 0

  • 冷暖自知

    常常地我在阳光下摊开手心,才发现原来一直两手空空。一切,只是冷暖自知。1在年少的记忆里我只记得周辰,他的眼睛闪烁明亮,直到我们分开,不再有记忆。关于周辰,让我先触摸一下这个陌生的名字。其实他的名字不叫周辰,可是我打算从名字开始忘记他,把他和一干旁人混合,就像小时候拿着橡皮抹杀错误。2在一九九六年的时候,我参加了镇里的联考。考场是间空荡荡的屋子,有一大排破旧的敞开的窗子,风吹的时候窗户啪啦啪啦地响,所有人都充耳不闻,只有一个男孩,把窗户全关了。我抬起头看着他,他的眼睛闪烁明亮。后来他告诉我,他站起来是因为我一直捂着耳朵。那次考试后我以最高分的成绩进了镇重点,而周辰,不偏不倚地坐在我后边。于是在一九九六年里一切都变了。一九九六年的我一笑就像开了一朵花。一九九六年的我说起话来长长的睫毛一颤一颤。一九九六年里学校的女生都不喜欢我,因为一九九六年的我看上了周辰,周辰看上了一九九六年的我。十三岁,周辰的声音听起来如此甜蜜。甜蜜。甜蜜到愿意时间停止下去。闲言闲语。年少里一听到这样的声音眼泪便簌簌往下掉。他说晴光,晴光,我们不管别人怎么想。从那时起我没有再为这事流过泪,包括后来他母亲赏了我一巴掌,包括后来我们不言而终。3终于我看见了那个结束了我初恋的女人。她用尖锐的声音说贱丫头,我儿子没有你成绩好。你不要害了我儿子。那一刻我终于品尝到苦果。我看着那个女人很平静的说凭什么!接着我看到周辰一声不响地跟着那个女人离开,没有看我一眼。我终于知道什么是寒冷。是一股穿堂风,从你心里刮过,毛孔都竖起来,静静地发疯,欲哭无泪。我静静地站着,什么也想不起来了。4常常地我在阳光下摊开手心,才发现原来一直两手空空。5第2天我把周辰送的小物品放在他面前,静静地说你把它们送给别人吧。有时候我还是会想起周辰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晴光,晴光晴光,晴光晴光晴光。然而那种锥心的痛还是随着日子的荡失一点一点淡化,直到消失。我告诉自己,不过如此而已。6初三那年,我给死了的姥姥写信说,晴光很想嫁人,想找个穿大肥T恤的人,晴光哭的时候,他捋起T恤就可以擦。终于我中考失败。我不再是那个镇里第一,人人称赞的小孩。他们只是在背后议论,那个小孩她早恋。之后我进入镇里普通的高中,没有了周辰的消息,只听说他离开了小镇,到F城赚钱去了。我觉得这好象就是一场初恋注定的结局。离开,之后是遗忘。7收到周辰第二封信的时候,我的心又隐隐做痛。他说晴光我好想你,我去看你好不好。我没有回信。此后我听说周辰又交了个女朋友。思念就是在脑海里想起你过去的容颜,但却没有办法触摸此刻的你。因为有思念,才会有遗忘。周辰思念过我,终于能够忘了我。我想。我又一次感受到那样的穿堂风,冰凉,刺骨。8在听到周辰的女朋友在电台点给周辰的歌后,我就开始恋爱了。那时我恰倒好处地打开了收音机,又恰倒好处地调到那个频道,而且恰倒好处听到了那首歌。于是我木木地坐在操场上,什么也想不起来了,终于觉得寂寞。林信刚好跑拉找我。我一开口眼泪就簌簌地流了下来。刚好林信是和周辰一样坐在我后边的男生,刚好林信向我表白,刚好他穿着肥大的T恤。我需要林信的T恤,不得已我就答应了。9我恋爱的那个暑假我遇见周辰。我一看见他心又像鸟一样飞出来了。可是他神情冷漠,不认识韦晴光了。他从我身边走过,连招呼也没有打。我感觉凉飕飕的。冷暖自知。10高考前我遇见周辰。我走路一向目不斜视,但高三的那天我走过五班的后门时,我感觉有个人正盯着我。五班的教室很空,我的余光告诉我除了那个人,再没有第二个人。我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我看到了周辰,他正死死地盯着我。他的头抵着门,两只脚叉开放在两个凳子上,手里叼着香烟,朝我吐了一个烟圈。我装做没看见径自走开。他忽然紧紧拽住我的手。我一转身,就看见他有些忧郁的双眸,再不如以前那样闪烁明亮。我勉强地挤出一个笑容,说:“你怎么在这里!”他说,我今天去抢劫,被追杀。我说,你怎么就没有被砍死?这是那么多年以后我对他说的第2句话。然后我转身离开。随后我听到背后,椅子桌子噼里啪啦地乱倒。周辰吼道,韦晴光,你他妈的到底是怎么想的!从那以后,我的眼睛也没有再如以前那样明亮。之后高三的生活一直相安无事。林信还在我身边。他以为会和我一起到老,神情永远那么天真快乐!只是在高考填志愿时,我不可理解的毫不犹豫地填上了F大,因为那是F城里唯一的大学,而F城,是唯一一个有周辰的城市。11意料之中我去了F大。与林信分开,我不禁地在心中窃喜,只有林信终于表情变得深沉。他说,晴光,我是不会变心的。林信最终没有违背他的诺言,只是我也还没有变心,我像周辰当初想我那样的想他。大二的时候去给一个初中的女生作家教,每到星期天就坐上公车,绕上半个城去工作,幻想有一天与周辰不期而遇。原来除了周辰,我还是找不到心仪的人。每次看到女孩搭在男生身上做幸福状,我就告诉自己,宁缺毋滥,宁缺毋滥。林信还是每星期给我打电话,我终于在想,我不可以辜负他的感情。但是在二零零二年的圣诞,一切都改变了。12二零零二年的平安夜舞会,我没有舞伴,看着别人双双对对的翩翩起舞,凄惶,就这么翻天覆地。明了寂寞的滋味,明了笙歌正浓时自己陡生的寒意,明了这么好的青春,无人分享的孤单。二零零二年,我还是那个衣着朴素笑容恬淡的女子。但是那一天我决定,让自己好好改变。于是我一个人跳上一辆的士,去了F城里最繁华的商场。我在高雅宁静的商场里从容挑选,看到昂贵的价格还是不慌不忙的试穿,然后挑出些莫须有的瑕疵,遗憾放下。在梦一样的霓裳里,我挑中了一件黑色长裙,对着镜子,有片刻的晕眩。我从来没有这样美丽过,也不知自己有如此精致的身段。小心的问营业员是否可以打折,她抱歉的摇头,我舍不得脱下,还是咬牙买下了。平安夜的时候,我一个人,穿上那条美艳至嚣张的裙子,松开辫子,拎着裙子在繁华的夜街漫步。当我就想到周辰是不是也一个人在这黑色里寂寞的时候,我看见了他。有小胡渣,看起来比以前更有男人味了。我看着他,嘴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终于没有叫出声来。我想那时我们都寂寞了。谁忍受得了寂寞。突然都渴望有一个人拥抱,亲吻,驱逐寂寞的蔓延。所以周辰猛地抱住了我,把头埋在我胸前。那一刻我的感情就开始翻天覆地。过去的,未来的,在稀薄而微凉的空气里,泛滥。记忆像嗅觉灵敏的猎犬,顺着气息摸索着前行,还记得那些年少的日子,犹如朝圣般虔诚纯真。十二点的钟声响起。我的平安夜,穿着美丽妖娆的黑裙,再一次邂逅周辰。13后来周辰送我回学校。在冰凉的水泥路上,风凉,他问我,怎么会一个人去去来来!我笑而不语。在快到校园的时候,他低下头来吻了我。那是我们第一次接吻。他紧紧握着我的手,说,晴光,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我感觉我笑了起来,就像一朵花,但身后却有些凉意。当我转回身,我看见林信,看见他灼热喷火的目光。温暖,寒冷,惊喜,失望,懊恼,我看着他,说不出一句话来。他以为我和他一样,希望斯守终身。他以为我看见他会惊喜地跳起来,没有想过我身边有另一个男人。林信走过来,用手拖起我的下巴,什么时候开始?我不爱你!我问你什么时候!六年前。我看见他愤怒地甩开手,把手上的花抛得老远,然后转身离开。他说,小子,你走着瞧!14我从来没有想过林信是那样一个狠角色,他总是那么温文儒雅。从那之后我没有再见过林信,也没有看见周辰。我一个人在人群里挤来挤去,感觉自己像一片渐渐枯萎的叶子。我每天在校门口等,希望有一天有谁会出现。没有去上课,每天只吃一顿。有时候捧着饭碗,双手发抖。我终于想,我是不是太笨,这样治疗伤口是不对的,这样,只会使自己越来越无助。我决定离开F城。回宿舍收拾物品的时候,她们都刚好去上课了。空无一人。打开窗,最后一次擦拭桌子,扫地,我知道,人去楼空时,做这些事有一些神经质。拎着大包小包离开,孑然一身。从来没有想过,会以这样的心境告别了F大,告别了无忧无虑的青春时光。15就像一场电影一样,经历了那么多骤然变故,在起承转合里溢出了忧愁与痛楚。一直到秋天。我记得F城里的秋天很美丽,树叶还挂在枝上,还有满树的果子,像青橘,还有满街的桂花的清香。中秋的时候我回到F城,听说F大里有一场盛会。去的时候,有些许瑟瑟的凉,路上很多的车子,还有很多的笑声,张灯节彩的。还有许多人,在路旁的草地上席地而坐,大声喧哗。我脸上挂着淡淡的笑。远远地,就看见了F大里盛大的舞台,人很多。盛会开始的时候,燃放了多年禁止的烟花。那些糜烂,那些繁华,瞬间消逝。所有人都大声笑着,仿佛都很快乐。我看着看着,笑得流出了泪水。假的比真的还煞有介事,所谓盛况,不过是脆弱,虚构,一厢情愿。烟花凌空绽放,仿佛心之碎裂。16在中秋之前,我接到一个电话,是林信的母亲打来的,她在电话里骂我贱货,害他儿子坐牢。林信,因斗欧打死对方,被判入狱。我抬头看一看被烟火染红了的天空,明白了周辰的不知所踪。17常常地我在阳光下摊开手心,才发现原来一直两手空空。一切,只是冷暖自知。

    2007-05-01 00:00:00 作者:邱湘敏 970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