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端

小说·故事·奇幻

  • 出走在生活的水平线上

    出走在生活的水平线上回到寝室的时候,天已经黑透,木门支吾地开启,硕大的空间空无一人,我的心感觉郁闷透了。生活像一条平直的水平线,无风无浪地蔓延。每每这个时候,当我吃完晚饭回来,寝室便早已人去楼空,剩了一片万籁俱静,旷世孤独。我是知道的,吕同学和阿健分别去了温习功课,而阿荣则到隔壁串门去了。我行尸走肉般挪到自己的椅子上,打开昏黄的台灯,静心地读起克林顿的《我的生活》。三十八分四十九秒后,台灯熄灭,我听见宿舍区一片哗声。我的内心萌生了某种跃跃欲动的理想。一个老师讲过,在漆黑寂静的环境里,思考便发生了。阿荣最先回来,坐在位置上开始抱怨起停电的事实;吕同学紧跟着回来,像热锅上的蚂蚁,在寝室狭小的空间里来回走动;阿健最后了,放下书包便开始在书桌范围内到处摸索。我保持着沉默,许久之后,开口提了个想法。“我们来一次出走吧!”阿荣举手举脚表示赞成;阿健高唱杨昆的《无所谓》;吕同学有点迟疑。我们劝说他不能老呆在寝室不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反正明天没课。他说,以后大三大四找工作,有的是机会啦。我紧抓住他这句话不放,你现在不出去走走看看,到时找工作你路都不认识,还找什么工作,到时找路算了。吕同学想想也是,开始豪气起来,好,走!四个理想少年怀着对未知生活的探寻,正在进行一次漫无目的的出走,说说笑笑,打打闹闹。路上也有彼此的感伤,也有太多快乐,也有属于我们的烦恼。星光还是挂起来,霓虹灯终于洒下来,红尘有你,馥郁花香阵阵飘逸在天际。那天晚上,我们走了整整一夜,我们并不知道想要走向何方,只想走得离原有的生活越远越好。脚累了,我们彼此勉励;脚疼了,我们彼此扶持。因为害怕看到木门开启时硕大的寝室漆黑一片,所以我们在行走中等待黎明。今天等待,为的是,双手推开,天空的阴霾。我们属于原有的生活,我们选择在孤独黑暗的时候出走,只是希望能在温暖光明的时候回来。【编者按】这篇短文,我想用文中一句原话可以概括所有。“我们属于原有的生活,我们选择在孤独黑暗的时候出走,只是希望能在温暖光明的时候回来。”。——编辑:飞霜

    2007-06-07 22:02:09 作者:李鸿斌(哩CAN) 9673 0

  • 黎明前的黑暗

    黎明前的黑暗一次车祸,小女孩黛郁轻轻地对光明说了一声:“再见”。手术前,医生曾说:“手术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把握。手术后第七天才能解开绷带。如果解开后看得到东西,证明手术成功了;反之则将永久……手术后,人如其名,本来就多愁善感的黛郁变得更加忧郁。消沉:我已经是一个残缺的人了,将永远告别阳光。蓝天。白云。绿树``````那也难怪,就像黄昏后大地顿时失却了阳光,一切都变得死寂。妈妈偎在一旁给她讲保尔和华彦均的故事,还特地从医生处问一些失明复原的病例来讲。但黛郁依旧看不见一丝希望。第二天,老师带着几个同学来探望黛郁,还带来了一本写着每一位同学的祝福的簿子。黛郁心里一颤,自己平时在班里很低调,想不到同学们心中居然有她。老师和几个同学询问和祝福一番才离开。妈妈翻开《祝语录》,第一页写着老师的诗:天亮初的曙光黄昏后的残阳深夜中的寂静凌晨时的冷清黎明前的黑暗天亮初的曙光一切如昨伴虚梦一场黛郁听妈妈读,心里的苍凉凝成一滴涩泪,却无法溢出眼眶。爸爸送来紫色的风铃,但黛郁看不到风铃的颜色。爸爸说了,她努力地回想已往看过的紫色,感觉整间病房洋溢着温馨和浪漫。风铃在“叮叮当当”,黛郁感受着微风的轻柔。妈妈又在读着:“一周七喜,百事可乐。”黛郁一听就知道是谁写的。有一次班里开大食会,黛郁陪同桌晴翠买回一瓶七喜和一瓶百事可乐。胖子炜说:“怎么每次都买七喜和百事可乐?喝都喝到闷了。“黛郁很尴尬,晴翠却说:“我们希望大家都一周七喜,百事可乐啊!”这是手术后的第四天,黛郁终于笑了,“已往片刻欢笑仍挂在脸上”。但黛郁心底藏着一种恐惧:可能以后我就不能和同学们一起玩,一起学习了。第五天,妈妈疲惫地睡在床边。黛郁在想着妈妈讲的故事。从前她一直追求着完美,至此刻方明白天地本残缺,残缺也能创造出辉煌。黛郁的心本已死寂,紫色的风铃发出泉水般的声音,使之泛起涟漪。妈妈睡了不久便醒来,又读起那本《祝语录》。黛郁真想对妈妈说:“不能没有您!”只听妈妈读到:“黛郁,我是胖子炜。平时见你文静娇弱,老是欺负你,真是不好意思!上次黎明开演唱会,我要了个签名。知道你的偶像是黎明,就送给你吧!我把签名贴在这本《祝语录》上,希望你早日康复。“……黛郁眼睛的绷带湿润了。医生给她换过绷带,说:“这时候哭可能对眼睛不好。”可黛郁不后悔。第六天晚上,黛郁心底很矛盾,怎么也睡不着。她睡不好会影响最终的结果,可越想睡着就越睡不着。黛郁很想复明,同时她又不再害怕永久失明。她幻想着复明后与爸爸妈妈一起生活,与老师同学们一起学习。一起玩;幻想着一个没有月亮和星星的黑夜里,自己在街灯的微光中漫步。得就最好,失也不坏。第七天早上,医生一圈圈地解开绷带。黛郁本来已经有了紫色(风铃)和橙色(街灯)的记忆,可现在却像掉进了黑洞,什么都是黑色的,而黑色又不是颜色。一阵天旋地转。天昏地暗,黛郁几乎要晕倒。解到最后一圈了,黛郁心里唯一的念头是:“一定要看到!”终于解开了,一缕曙光射入黛郁眼帘。一切如昨伴虚梦一场黛郁深深地对黎明前的黑暗说了声:“永别!”【编者按】黎明前的黑暗,总是让人惊惶又担忧,但,光明总是会降临的。——编辑:飞霜

    2007-06-07 21:54:53 作者:李鸿斌 9675 0

  • 光荣牺牲者【编辑推荐】

    光荣牺牲者*1*很多年以后,艾维尔成为了勇者大陆最伟大的勇士。为了纪念这位英雄,国王宣布最大的比森广场正式更名为艾维尔广场。后来,广场上又多了一尊雄伟的塑像。这尊塑像足有十多丈高。人们仰望这尊英雄塑像的面容时,总是感到脖子酸痛,并且头晕目眩。之前人们都不敢相信,在这个摒弃金属工业而独尊魔法的年代,工匠和艺术家们可以创造出如此出色的作品。还有一尊外形相仿,但海拔略矮的雕像,俨然如神像一样摆在圣殿的祭台上。他一动不动,长年沉默的顶受着人们的谟拜。当然,从一般意义上说,被人制造出来的神都是不会说话的。每逢夏天的时候,附近的老人们就聚集在广场塑像的蔽荫下。他们享受着从纳格美刮来的清凉海风,同时不厌其烦地向孩子重复着这个广场的来历,重复着艾维尔那广为人知的英雄故事。这个时候,他们满是皱纹的脸会忽然变得像年轻人一样,容光焕发,写满了光荣与骄傲,好像他们在讲述自己的英雄史一样。孩子们开始还认真听。可是后来,他们不满地嘟嚷道:“爷爷,我已经听了二十八遍了。”或者老人根本就不是讲给他们听。他们可不管孙子们的意见,依然如故地陶醉着说:“那时候,艾维尔勇敢地挺身而出,他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于是孩子偷偷地跑开,去玩他们的游戏。有时候,他们会在广场里围着艾维尔的塑像疯跑。后来他们不满足于此,开始向上发展。他们开始比赛谁比谁更快地爬上塑像的某一地方,然后他们在那里玩起各种游戏。这个时候,大人们通常马上就把孩子喝斥下来。“这是我们的英雄艾维尔,你不能这样做!”当然,也有人这样说“爬这么高很危险的……”但是无论如何,孩子都不再肯乖乖地呆在老人们的身旁,听他们讲那些耳朵都听得生茧了的故事。他们依旧会趁着大人们的不注意,攀到塑像上面去。有一次,他们甚至在上面嘻嘻哈哈地撒了几泡童子尿。结果,三个可怜的孩子,以亵渎英雄之罪被判了绞刑。可笑的是,人们在匠心独运的塑像上执行了绞刑。那些工匠们大概远料不到,他们的杰作还可以当刑架来用。大家并没有认为这有什么不对。保持对一个英雄应有的尊敬是必要的。甚至那三个孩子的父亲,也痛恨孩子们做出如此大逆不道的疯狂行径。他们因此在人前抬不起头说话。人们毫不客气地挖苦:“看,你生的杂种都干了些什么蠢事!”只有孩子的母亲在那天哭得死去活来。“他们只不过是孩子!”她们哭着哀求大家原谅。“孩子又怎么样?难道孩子就可以随便糟蹋我们伟大的艾维尔的尊严了吗?”看着孩子就要被送往刑架,孩子的母亲都急了,他们忍不住破口大骂。——甚至,连艾维尔也难逃此劫:“操他妈的艾维尔……”男人吃了一惊,急忙一把捂住她们的嘴巴。她们竭力地挣扎,可她们的男人牢牢地按住她们,差点让她们窒息。“你疯了!”男人恶狠狠地说。他们招来几个魔法师,对她们使用了催眠术。然后,满怀悲伤地遣送她们回家。这件事后来入编魔法学校的必修教材。当提到艾维尔的光辉事迹时,这件事被当作反面事例来列举。“他本着一个骑士的荣誉与尊严,勇敢地单枪匹马闯进兽人的军队里,一剑就把敌人的领袖杀死。他轻而易举地单凭个人的力量化解了侵略军队的进攻,在关键时候扭转了颓势。他用鲜血与生命换来了我们人类今天的和平与幸福。艾维尔,伟大而神圣,我们誓死捍卫他的名誉就像誓死捍卫自己的名誉一样。我们坚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对他有抵毁或亵渎行为。”教材如是说。*2*有关英雄艾维尔的故事,一直到二十年后,人们还是有增无减地津津乐道。对这个英雄的了解,成为了人们在人前炫耀的资本。在亨特酒店,总是聚满三教九流的人。有的是游手好闲的年轻人,有的是退役的军人,有的是刚学了几手三脚猫功夫的魔法师,有的是无所事事的流浪者,还有的是来自波斯国的长鼻子商人。偶尔,也会有魔法学校的一些未成年学生,来这里偷偷地喝几杯啤酒乐一乐。还有一些非法的药剂师,通常也在这里兜售他们伪劣的圣药水。他们除了喝酒这个共同爱好之外,就是他们特别爱谈论艾维尔。人们甚至是靠这个去结识陌生朋友与姑娘的。看,坐在吧台边那个体态臃肿肥胖的大胡子,他们都认得他。他叫蒙达,听说从前是个雇佣兵。可现在不打仗了,他几乎一直处于失业状态之中。蒙达说自己曾和艾维尔编于同一列队,他甚至还清楚知道,艾维尔有半夜起来小便的习惯。大伙却只微笑地看着他,摇了摇头,不置可否。蒙达呷了一口廉价的啤酒,有点醉醺醺的感觉。他晃着头,脸涨得通红,嗓子大得像吼一样:“这不是重点——显然,艾维尔有没有那个习惯不是重点……”他把手搭在一旁的老汉斯的肩膀上,友好地朝他笑,露出一嘴坏牙。老汉斯甩开他的手,说:“臭蒙达,你说就说,别把酒味往我脸上喷。”蒙达满足地打了个酒嗝,哈哈大笑:“老汉斯,你还是这么固执!哈哈……你知道吗,固执虽然有很多时候是好事,但更多时候是坏事。哈哈!——艾维尔——换一种说法,艾维尔也可总结为:固执的脾气导致他的牺牲。——当然,不否认他的牺牲是光荣的,但显然,他同时也失去了享受这美好生活的机会。“在古战场的那场战役,嗯,就是今天被人们誉为圣战的那一役,可以说,当时人们是毫无希望的,只要兽人摧毁古战场的防守,他们的战士就可以长驱直入,勇者大陆就将沦为一个巨大的屠场。以当时的战况,我们的军队是毫无希望在古战场的保守战获得胜利。“兽人几乎集结了所有兵力,向古战场发动最后的进攻。可你知道当时大陆刚平息了内乱,同时又与兽人一路打了许多败仗,许多优秀的将领和军队都成批成批地死掉了。所以,把守在古战场的军队,与兽人相比是相当悬殊的单薄力量。“艾维尔只不过是小队长,可是他总固执得像头牛一样,他甚至敢与将军较劲。当时战事正酣,他不顾阻拦冲到布尔森将军的马前,提出一个疯狂得想法。”蒙达在此打住,显然是想卖关子。他得意地往四周瞧了瞧,并希望有人能配合地问一句是什么想法,以便有动机让故事继续进行下去。可大家对这个故事耳熟能详——换句话说,就是老掉牙了。当然,偶尔有未曾来过的生人会邀请蒙达喝一杯,并请他继续讲下去。而往往,是调酒师有礼貌地对蒙达说:“我敢保证,你在这里重复讲述这个故事不下两百遍了。”蒙达瞪了他一眼,说:“那又怎样?”于是大伙快乐地哈哈大笑。*3*从前人们做祈祷的时候,通常只说:“受主的庇佑!”有时,在一些贵族面前也只说:“受主与您的庇佑!”如果在国王面前,也许会说:“受陛下的庇佑!”但现在很不一样,人们祈祷时候会说:“受艾维尔与主的庇佑!”或者更简捷的说法是:“受艾维尔的庇佑!”艾维尔显然已接近于神的地位了——毋宁说,他已超越了神的地位。当然,一个人受到人们盲目的崇拜,那么他很快将成为英雄。而如果一个英雄还受人们狂热的膜拜,那他只能成为神了。艾维尔拯救了这个国度,他赐予后代的和平与昌盛是实实在在的,而主在这方面显然要逊色得多。所以在必要时,人们宁愿去忽略主。有一次,祭司在祭坛说:“艾维尔是一种代表勇者大陆的伟大精神,或者说,是一个无处不在的灵魂。”听到这句话,大家立刻欢呼。于是那天的朝圣仪式上,艾维尔的雕像得从名正言顺地供在祭台之上。这于历史之上,是绝无仅有的。艾维尔唯一的儿子当时才十三岁。祭司把他带到高高的祭台,让他站在艾维尔的塑像下面。他非常得体地感谢大家让他父亲在此殊荣。艾维尔的遗孀,一位风华正茂的美丽妇人。她哭着说,如果艾维尔在天有灵,他会感到欣慰的,然后她又慈爱地抚着儿子桑巴的头,含泪微笑着告诉大家,她希望儿子能像他父亲那样勇敢。因为这个原因,桑巴在学校里受到很多同学的崇拜与羡慕。他们会缠着桑巴,一直问个不停那些关于他父亲的事。确切来说,艾维尔被拉去服役时,桑巴还不会说话。后来直到击败兽人军队,获得了完全的胜利,桑巴也只不过四岁。就这方面而言,桑巴关于他父亲的印象是模糊的,甚至是彻底空白的。可是在谈及父亲时,桑巴总是异常肯定地说:“我父亲非常严厉,他从来不允许我哭。可同时他又和蔼慈祥。他鼓励我要勇敢,要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后来,这段话也被编入有关英雄艾维尔的史料里。在母亲的眼里,桑巴是一个聪明能干的好孩子。他总是在贵族的魔法学校拿第一名的成绩,总是得到老师一致的赞扬与宠爱。在他十岁那年,他就可以召唤出一只守护天使。他把它送给母亲,作为她的生日礼物。她幸福地含着泪亲吻了儿子的眼睛。“你会比你父亲更优秀的。”她抚着他的头发说。布尔森伯爵非常同意这个说法。“看,这孩子,待人礼貌得体,学习出类拔萃,对母亲又细心孝顺。比起艾维尔年少的时候,你要完美得多。”布尔森微笑地说。在那一场名垂青史的圣战中,布尔森正是那个叱诧风云,力挽狂澜的将军。从前他威武英俊,可是自那一役以来就养尊处优,身体像吸了水的面包一样发胖发福。他说,艾维尔曾委托他照顾他的妻子和儿子。于是在凯旋归来后,他成了艾维尔家的常客。他时常和小桑巴谈论起艾维尔在战场上的英勇表现和光辉战绩。桑巴对父亲的全部了解,除了母亲,大都来自这个位极人臣的胖伯爵。*4*在艾维尔广场,时常看得到那个残疾的吹笛手。这个吹笛手留着很长的头发和很茂密的胡须——这几乎是所有流浪汉的形象。其实,这位吹笛手披着凌乱的长发是为了掩盖他被人刺瞎的右眼,以及那一道横在脸上的长刀疤。但是,很少人见过他这真切的面容,即使他近于固定地,在广场的某一角落,吹了十几廿年的笛子。他的笛声是大家有耳共听的。有时候,即使是最快乐的人,听了那悲伤的笛声也忍不住黯然流泪。人们曾怀疑这个跛脚的独眼佬把某种魔法寓于笛声之中,也许是某种新创的魔法。目前大陆的魔法可分为三类。一类是物质魔法,即风火雷水土系魔法;一类是精神魔法,其主要是以念力为控制力量,比如常见的诅咒、祝福,以及死灵法师操纵死人等;还有一类是契约魔法,即通过与某些妖兽订立契约,以在需要时召唤其出来。但是,这个衣衫褴褛的吹笛手,并不喜欢人们的注意和评论。“我懂魔法的话,艾维尔肯定没有今天。”他脾气古怪,性情冷僻,扔下这句话让人莫明其妙。他有时也去亨特酒店,听听酒徒对艾维尔乐此不疲的谈论。他几乎总是一个人不慌不忙地斟着酒,不说一句话。可有一次,他破例地摔破了酒碗,跳起来骂道:“你们这些混蛋都给我闭嘴!”大家愣了一下,他却厌恶而又凶狠地扫了大家一眼,语出惊人:“艾维尔是他妈的狗屎!”他话没说完,就有冲动的魔法师念了烈炎咒,他的胡子马上燃烧了起来,接着大家都抄起一切可以当武器的东西,狠狠地往他身上砸。如果不是著名的骑士伍德伦出面的话,即使把他的骨头也啃掉,也不见得可以解掉人们的心头之恨。“他居然公然侮辱我们的英雄!”大家愤愤不平。酒店老板本来还想聘请吹笛手在酒店里长期演奏的。但因为这件事,他甚至禁掉他来酒店喝酒的权利。“就算你以后有钱,我也绝不做你的生意。”老板明确地说。这个孤僻古怪的吹笛手被打得头破血流,全身伤痕累累。他的另一条腿,也从此不大方便走路。此后每逢刮风下雨,就哪里也不能去。他隔壁的小铁匠,常常听到他整夜整夜的痛苦呻吟。小铁匠说,吹笛手的呻吟声和他的笛声交替出现。在半夜里,往往呻吟声刚止住,笛声不消一会又奏起来。“他痛得不能入睡。”小铁匠说。总而言之,这个吹笛手的身体健康是彻底毁了。他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频繁地去艾维尔广场了。那些慕名而去的游客,往往失望而归。他们长久地在广场等候,却总是听不到那忧伤的笛声。只有艾维尔的雕像,还一如既往地矗立在广场中央,接受着天下百姓的膜拜。但是,有一次小桑巴却遇到了这个吹笛手。“你别再跟着我了。”小桑巴在他面前扔下几个金币,冷冷地背着他说。吹笛手盯着这个少年,说不清楚是什么表情。良久,他捡起那几个金币,动作怪异地一瘸一拐地拖着腿,渐渐地消失在阴森而狭长的巷子里。“如果你愿意,就叫我柯本吧。”吹笛手走了很远,临近消失时,又停下来说了这么一句话。*5*圣战结束的第二年,很多逃难的人都陆续地回到故乡。吹笛手柯本就是那个时候回来的。当时,那个时候他还不是这个样子。那时的他喜欢戴一顶笠帽,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他还有一副墨镜,看起来有点洋气。总而言之,他像是个不伦不类的波斯流浪汉。那时烈士艾维尔正以崭新的英雄形象被树立起来,所有人都怀着崇拜与感激的心情向这位英雄致敬。可是,在艾维尔的追悼会上,柯本却惊人地出来妖言惑众。他简直是疯了——后来史书上略提起这事的时候,确实是认为他疯了。“女士们和先生们,请问您们见过艾维尔吗?您们认得他的面容吗?您们见过他的遗体吗?”柯本不知怎么钻到了主持追悼会的主席台上,声音洪亮而铿锵有力地发话。吊客在痛哭中安静了下来。“今天,我知道诸位一定很难过。但是,此刻我想告诉你们,你们的难过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我想,我有必要澄清一下艾维尔在圣战中的内情。如果您们愿意相信,那么我的话将是最有分量的,因为——因为我就是艾维尔本人!”柯本激动地一把掀开笠帽,并且顺势把墨镜摘下,随手往地上扔。于是人们惊异地看到他那张丑陋的脸狰狞而恐怖:一条长长的疤横在脸上,右边的眼珠恶心地凸出来,像快要掉下来似的。有些孩子和女人忍不住尖叫起来。“我就是艾维尔!”柯本举起双手,在人们发愣吃惊中大声地呐喊起来,“我才是真正的艾维尔!……我不是英雄,不是您们想象的那样,我没有那样的勇敢与智慧。您们都被欺骗了。事实上,我们是被天杀的布尔森所害,他绝无人道可言,他可耻地对我们施用了勇者魔法……该死的……该死的……布尔森……”柯本的偏激言论,惹起大家一片哗然。但是没有待他说完,他就被捕了。艾维尔的遗孀悲愤地站出来说:“我不知道那位先生是出于什么目的。但是,我绝不容许有任何人再来抵毁我已长眠泉下的丈夫,我誓死捍卫他的荣耀与尊严!”年幼的桑巴也用幼嫩的声音愤愤地说:“不,那丑八怪,他,他不是我爸爸,他不是……”布尔森伯爵回避了是否使用了勇者魔法这一问题。他用庄严而简短的号召性语言挽回了局势:“所有企图抹去艾维尔的光荣的人都是徒劳而可耻的!”稍有一些魔法常识的人都知道,勇者魔法是一个相对而言比较邪恶的魔法,他操纵人的意志,让人变得无所畏惧,从而使人像疯牛一样,再危险也疯狂乱冲。它是黑魔法的一种,在远古战争中,黑魔法师常常大规模地使用。可是到了刹比丘王朝之时,国家法律开始正式禁止使用这魔法。从此之后,少有人听说会中勇者魔法的。在后来的岁月里,再没有人提及布尔森伯爵使用违法魔法的事。人们对艾维尔英勇的事迹深信不疑。在关键时刻,他出人意料地向伯爵请命,他说他愿意率领一小纵队,在魔法师障眼术的掩护下,直奔敌军主将戈登,一剑将他杀死,并顺势把帅旗折断。然后,用尽力量大声地呐喊:“戈登的末日来了!”于是,兽人的军队立刻陷入一片慌乱。我军乘势全军出击。在我军的强势攻击下,敌军迅速溃败。而英雄艾维尔及他的小纵队,也在乱军之中光荣牺牲。后来流传下来的故事,几乎都是这个版本了。在亨特酒店,在艾维尔广场,在任何地方,总有千百万人像蒙达一样深深地迷恋着这个故事。*6*伍德伦的葬礼是在圣殿举行的。他曾参加过圣战,并且,他是最重要的功臣之一。在圣战之前,他就是一个名闻四方的骑士。到目前为止,他是公认当今最优秀的骑士。要是他也在圣战中牺牲掉,他的名誉一定不亚于艾维尔。——对死人的赞扬,人们总是不遗余力。这就是政客们为什么总是以死者为原型来伪造英雄的原因。可是这位德高望重的老骑士,他没有牺牲。他是在一个秋日的黄昏闭目长眠的。祭司大人亲自主持了这次葬礼,并且还邀来了国王陛下。国王陛下一扫平日的威严,令人难以置信地老泪纵横。他无比悲痛地对大家说:“他的离去是我们的重大损失。”然后径自轻吟起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手脚不方便的老吹笛手柯本像所有人一样,穿着毫不显眼的白色丧服,失声痛哭。没有人觉意到他新做的拐杖,他那被人用箭射瞎的右眼与视力日渐下降的左眼,还有那像泉一样涌着的泪水,以及那被泪水湿透的头发与胡子。一直到葬礼结束,所有人都走光了,老柯本还在圣殿痛哭。艾维尔的塑像与伍德伦的遗像相映成趣。不知从何而来的阴风,把祭旗吹得猎猎作响。老柯本傻傻地看着祭坛,更是感慨万端。那天晚上,小铁匠花了很大工夫才把老柯本弄了回来。雨下得很大,路又滑又泥泞。老柯本像个死人一样,面无表情,任由小铁匠摆弄。小铁匠和他全身都湿透了,刮来的秋风让他们倍觉寒冷。也不知摔了多少跤,他们才回到了贫民窟的住所。小铁匠像个孝顺的儿子一样,默默地为柯本沐浴更衣,然后扶他到床上休息。然而,柯本的身体从此便彻底毁了。他再也无法行走,再也无法去艾维尔广场吹那忧伤的笛子。他的左眼,也因为过度哭泣而瞎掉。他成了一个真正的瞎子与瘸子。小铁匠想为他造一张轮椅。“这样,我就可以推你到艾维尔广场,如果你愿意的话。”小铁匠说。可是柯本木然地摇摇头,说:“我不想去广场。——三个绞死的孩子——我一闭上眼就看到他们。”“从前,我到那里吹笛子,是为了向他们忏悔。可现在我不需要了。那不是我的错。三个可怜的孩子,是人们的谎言害死的。”柯本说完哭了起来。小铁匠没有听懂他的话。但他母亲告诉他,人老了就是这样疯言疯语的。费了三个月的工夫,小铁匠终于造出了一张完美无缺的轮椅。在那个没有金属工业的时代,这简直是个奇迹。可惜的是老柯本没有等到这一天。那天清晨老柯本大声地把隔壁的小铁匠喊起床,然后把那吹奏了多年的竹笛送给了小铁匠。“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在伍德伦先生的葬礼上哭得那么伤心吗?”柯本问道。小铁匠摇摇头,但随即又脱口而出:“他在亨特酒店救过你。”柯本说:“你只说对了一部分。”柯本眼睛望着窗口,顿了顿,说:“他曾是我最好的朋友。他不只在亨特酒店救了我一命,而且在很久以前就偷偷地把我从罪恶的秘密监牢里解救出来……我的右腿,就是在那牢里弄坏的。”小铁匠觉得他的表情像他的笛声一样悲伤。傍晚时分,小铁匠回家时,发现老吹笛手躺在简陋的床上已经僵硬了。他大概在中午时分与世长辞。*7*老柯本曾嘱咐小铁匠说,拿那根笛子去找桑巴大人,他就可以得到很多钱,就可以像所有贵族那样过着衣食无忧的糜烂生活,就可以摆脱一个小铁匠的身份,摆脱人们对他的歧视。可小铁匠并没有认为当一个小铁匠有什么不好。相反,他很喜欢这个工作。他喜欢在铁铺里叮叮当当地敲打铁器,然后把它们铸成他喜欢的样子。除了制作一些日常的工具与武器,他还尝试过为柯本铸一尊铜像,可是没有成功。很多剑士与骑士都光顾过小铁匠的铁铺。这些不入流的家伙,总是以英雄艾维尔为榜样,做出一些相当滑稽可笑的事情来。小铁匠很奇怪一个瘦得像猴子一样的剑士,隔三五日就得来维修他的剑。他的剑坏得相当离谱,锋刃竟然崩缺得像锯子一样。“尊敬的勇士,可以请教一下您是如何用剑的吗?”小铁匠饶有兴趣地问。于是剑士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你晓得……嗯,像……像我们当剑士的……很,很忙的嘛……整天,整天得……得和各种妖魔怪兽打斗。你,你当然不知道,有些怪兽的皮会像铁一样坚硬……”突然他又止住话,瞪了一下小铁匠:“这关你什么事?”可是后来另一个剑士告诉了小铁匠真正的实情。“他叫昆丁。”剑士说,“他胆小得很,只敢到勇者大陆的北郊找最低级的树妖哥布林。他在拔剑之前,总是虔诚地闭着眼祈祷:受艾维尔的庇佑。——我觉得,他真是玷污了艾维尔的名义。真的,我发誓,我还没见过一个人总会不偏不倚地砍在石头上,真的,他没一次砍到哥布林,他总是砍在石头上。”剑士说完笑得半死。昆丁再一次光顾铁铺的时候,小铁匠建议他要不使用锯子,要不使用锤子,这样就不用每个礼拜维修两次武器了。昆丁一开始并没有接受这个善意的建议,他甚至认为这是对一个剑士的侮辱,小铁匠的头差点儿就破了,虽然他说得相当宛转。但是,第二天昆丁的剑就意外地折断了,他惊恐地怀疑艾维尔的灵魂在反对他用剑。迫不得已,他只好老大不情愿地使用一只笨重的铁锤。有一次,布尔森伯爵陪着艾维尔夫人郊游时,碰到了这个用锤的年轻剑士。“是我们伟大的艾维尔让我这么干的。”昆丁解释说。然后把自己不适合用剑的原因不好意思地说了出来。“您们别笑,尊敬的伯爵和伟大的夫人。”昆丁骄傲地说,“我换了锤子之后,一天可以杀两只哥布林了。”艾维尔夫人笑得花枝乱颠。她像个年轻的少女那样,娇羞而纯洁。“嗯,年轻人,跟着我们的艾维尔走吧。”布尔森温和地鼓励这个年轻人,然后驱车扬长而去。在离去的路上,艾维尔夫人还止不住笑。“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布尔森总结说。而艾维尔夫人,依然优雅地掩嘴相笑。布尔森伯爵握着艾维尔夫人的手,痴痴地看着她,忍不住说:“你依旧像年轻那样迷人。”“你是个罪魁祸首。”艾维尔夫人娇嗔。布尔森哈哈一笑,一把搂她到怀里,然后神秘地笑着说:“现在有一个这么伟大的英雄不是很好吗?——而且,不这样的话,我又怎能像现在一样和你在一起呢?”“受艾维尔的庇佑!”在远处的昆丁大吼一声,然后一锤狠狠地打下,一只哥布林的脑袋顿时迸裂。布尔森伯爵和艾维尔夫人相视而笑。*8*光历七二八八年四月十三日,艾维尔诞辰六十个周年纪念日。为了纪念这位为国捐躯的英雄,人们庄严地站在烈日烘烤之下的艾维尔广场。他们抬起头,不畏阳光刺眼,严肃地注视着艾维尔的塑像,默哀三分钟。有的老太太在子孙的搀扶之下,失声痛哭。“他拯救了我们的家园。”她们说,“我们要永远铭记他的名字。”艾维尔的塑像静静地耸立在骄阳之下,默默地不发一言,显得庄重而严肃。由于常年的雨淋日晒,塑像的许多地方已显斑驳。但是人们对他的崇敬与日俱增。至于三个小孩的亡魂,除了三个日渐老去的母亲,所有的人均已淡忘。没有人能够想起艾维尔这尊塑像曾充当过绞刑架的角色。最多,老人们谈及到艾维尔广场的时候,会偶尔想起那缥缈忧伤的笛声,想起那个蓬头蓬脑的流浪吹笛手。在六十周年纪念会上,人们就觉得缺了什么。后来才想起,原来好久已没有听到柯本的悲凉之音了。但是,艾维尔才是主角。只要艾维尔的塑像一天屹立不倒,缺了其他什么又有何妨?在同一天,亨特酒店正式更名为艾维尔大酒店。老板几乎乐开了花,因为高贵的布尔森伯爵亲手为其题名。后来老板作出了一个为人所称颂的决定:凡是能讲出艾维尔生卒年月日的人,均可在酒店里享受八折优惠。因为这个决定,艾维尔酒店的生意也如日中天,非常火爆。有的是想结交几个对艾维尔持相似观点的朋友,有的则仅仅是为了到酒店里感觉一下崇拜艾维尔的氛围。——毫无疑问,艾维尔大酒店与艾维尔广场一样享有很高的知名度。酒店老板也因此获得了国王陛下颁发的“爱国企业家”的勋章,这成为酒徒蒙达第二件津津乐道的事情。小铁匠也去过一次艾维尔大酒店。他后来没有再去,是因为他对艾维尔了解不多而倍觉惭愧。另外,他也没有钱。当他说自己是小铁匠的时候,大伙无比鄙夷地说:“一个野蛮人!——你听说过艾维尔吗?”他受了他们的白眼。这让他气忿:“小铁匠有什么不对?等我有了钱,我要开一间名叫艾维尔的铁铺。”他这个愿望很快实现了。那天傍晚回家,发现一个贵族打扮的男人正在屋里等他。“你好,我是魔法师桑巴。”那人说。小铁匠瞪大眼睛,受宠若惊。他难以置信地问:“啊?!……尊敬的大人,您……您好,您就是英雄艾维尔的儿子?”桑巴点点头,他要求小铁匠带他到柯本的坟墓前。小铁匠照办了,并且把那根笛子也交给了他。“柯本要我交给您的,大人。”桑巴接过笛子,轻轻地抚摸着,然后自言自语说:“你知道吗?这笛子是我父亲的。”小铁匠“哦”了一声,似乎领悟到什么。可是桑巴却悲伤地说:“你不会明白的。”可是,没有人认为小铁匠需要明白,至少桑巴认为他不需要明白。桑巴让他如愿地开了一间艾维尔铁铺,并且是桑巴亲手题名的。史书上如是说:桑巴这一伟大举措为后来的工业繁荣奠定了基础。确实,小铁匠后来干得很漂亮,他成为工业复兴的先驱之一。自此以后,桑巴没有出席过艾维尔的诞辰纪念大会。相反,在每年的祭祀节,柯本孤伶的野墓,都会多添一个花圈。【编者按】仿得挺像的,本来的功底就很好啊!——编辑:飞霜

    2007-06-03 03:58:25 作者:Beat 9739 0

  • 风花雪月

    我经常梦见自己有一头很长很长的头发,银白银白的,站在月光下可以融入月的清辉的。在梦中,风在我耳边呼呼,呼呼地吹,那些来自原野的风,呼呼,呼呼,在我耳边呼啸。一夜风声,于我就是一夜好梦。姐姐的头发没有我的乌黑亮泽但是比我长,姐姐也比我漂亮多了。姐姐像花。姐姐喜欢说话,说话的时候喜欢带着轻轻的笑,她的嘴角轻轻扬起,像春天里绽开的花朵,我每欢听姐姐叫我。她总是轻轻的唤我:“月,月。”我有时听着听着恍惚觉得是听到了梦里的风声。姐姐18岁的时候。上门提亲得人络绎不绝。姐姐躲在客厅的帘子后面,我躲在姐姐的身边,看父亲笑着应付,看父亲把眼光投过来询问姐姐,看姐姐轻轻摇头,看父亲又如何笑着拒绝,看那些风华正茂而又热情羞涩的少年眼里的希望如何一点点暗淡,消失。我那时觉得这一切是多么理所应当,我习惯地等待着姐姐每一次轻轻摇头。可是有一天姐姐点头了。他什么都还没向父亲开口姐姐就点头了。我诧异地看着姐姐,却更诧异地看到姐姐眼里燃烧着比那些风华正茂而又热情羞涩的少年眼里更火热的希望与热情。他开口。他说,大人,我来提亲。父亲显然已经看到姐姐的点头,他笑呵呵的正要开口,可是他终究没有开口。因为那个少年说了另外一句话。他说:“我想娶月。”我再一次看到那些关于爱情的火苗如何暗淡,消失,只是这一次,是在姐姐的眼睛里。我愣愣地呆站在原地,只是感觉到姐姐的转身离去,感觉到父亲投来的关切的目光,还有隐隐约约的那个说要娶我的少年投来的看我的眼神。那个少年,那个说要娶我的少年,他说他叫风。他再一次向父亲提出要娶我,口气坚决,仿佛不是在征得父亲的同意,而是在告诉父亲一个事实。我透过帘子看他,心里突然涌起一阵一阵的荒凉,好像我已经过千万年寂寞的岁月,终于遇到一个故人,但是那份应有的雀跃已经风化,于是只剩荒凉。父亲跟他说我太小了,起码要等到我18岁他才会接受提亲。大人,她等不到18岁的。父亲震怒,将他赶出门。“大人,她等不到18岁的。”“大人,她等不到18岁的。”“大人,她等不到18岁的。”“大人,她等不到18岁的。”……我的耳边一直回响他的话,我丧失所有思维,整个脑子里只剩这句话。“夫人,贵千金的命我不敢算啊。”“先生,没关系,有什么你就说吧,命由天定,我不会怪你的。”“夫人哪,您是好心人,千金是上天赐给您的,但是……但是千金命贵啊,怕是,怕是…….”“先生就说吧。”“怕是不能久留啊。”母亲不会知道吃惊的不止她自己还有偷偷跟在她身后的年幼的我。“先生是什么意思?”“我的意思是,怕小姐只能陪夫人……”“只能陪我多久?”“最多,最多,18年。”……..“月,你怎么啦,不要相信那混小子的话,一派胡言。”父亲走到我面前,我抬头看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想起那次母亲算完命回来跟父亲说的话。“老爷,算命的说了我们月是贵人命,以后一辈子都很好,还说会长命百岁呢。”我知道母亲是想保住算命先生的命,以父亲的官衔,一个小小的算命先生实在不算什么。我勉强笑了笑,对父亲点点头。“还是去看看你姐姐吧。”我不敢去看姐姐,在她房门前举起的手又放下。转身离开的时候却听到风的声音,在姐姐的房间里传出来。“你要知道,她等不到18岁的。”18岁,18岁,又是18岁!我猛得推开门,“凭什么,凭什么你们决定我的生死?”姐姐诧异地看我,“月,你在说什么呢?”我更诧异地看着姐姐,准确地说,看着姐姐的房间,没有人,除了我和姐姐。风,根本就不在。“姐姐,风呢?”“风?谁是风?”我这才想起,他说他叫风的时候姐姐已经转身离开。我突然语塞,我该怎么跟姐姐解释谁是风,跟她说是那个她喜欢可是要娶我的人吗?“噢,没有,没什么。”“那你找我有什么事吗?”“这个啊,呃,我是想找姐姐,找姐姐去…….”“去干吗呀?月,你怎么啦?”“去,去放风筝”“也好。我们走吧。”“姐姐,刚才,你一直一个人在房间吗?”“是呀,怎么啦?”“没有,没事。我们走吧。”我关上门的时候最后看了姐姐的房间一次,没有人,没有风。可是我明明听到了风的声音,是风的声音。“姐姐,你刚才在房间里做什么呢?”“我本来是躺着的,后来睡了,还发了梦,梦里好像有人在跟我说什么,可是我记不起来了。”姐姐,我的姐姐,的确是有人跟你说话而且,不是你的梦。我看着姐姐,她又笑了,我什么也说不出来。早春三月,草长莺飞,是放风筝的季节。姐姐最喜欢放风筝了,她拉着风筝,在风里奔跑,笑着奔跑,她有时跑得那么欢快,整个人仿佛融入风里。我看着姐姐在阳光下在风里奔跑的样子,总忍不住想起开放得最灿烂的花朵,沐浴着阳光迎着春风开放的花朵呀,我有时很想叫姐姐就这样一直一直奔跑。可是,那天突然没有风,姐姐的风筝一直没有上去。我看着姐姐不再上扬的嘴角,心里有些难过。风啊,你在哪呀,我的姐姐,这朵春天的花,她要开放啊。然后,我就看到风了,那个被赶出来的少年。“月。”他向我走来,唤我。我的耳边突然响起梦里呼呼的风声。我想起姐姐眼睛里曾经燃烧的火焰。我看着姐姐,“姐姐。”这个时候,起风了。“我去放风筝了。”姐姐不看我,走开了。“月,你不记得我了吗?月,你快想起我呀,月。”风看着我,满眼的期待与焦灼。我却只感到陌生。“对不起,我不认识你,真的不认识。我想,你认错人了。我要跟我姐姐去放风筝了。”转身走开还感觉到背后他的眼神。“而且我想,你应该娶我姐姐的,她喜欢你。”追上姐姐之前,我转身说了这句话,将他的失望置之不顾。“姐姐,姐姐,我不喜欢他的。”姐姐终于累得停了下来,我看着她在我身边微微喘气,低低地说。姐姐抬头看我,突然问,“他叫什么?”“风。”姐姐不说话,也不看我。她看着远处天空的风筝,沉默。我低头看脚下的草地,那些小草,在风里摇曳,我久久地看着它们,想从它们身上看到风的样子。回家的路上,姐姐只说了一句话。我没告诉姐姐那也是我在那段长长的沉默中所想的。姐姐说,“那些风,是多么地寂寞呀。”城墙边的老桃树开花开得最盛的那天,是姐姐的生日,18岁的生日。很晚很晚的时候,我看到姐姐房里还亮着灯。我看到窗上映着两个人影,一个是姐姐,另一个,我知道是风。我看到风向姐姐走去,拥抱她。我翻了个身,闭上眼睛。这一晚,我没有做梦,没有长长的银白的头发,没有纯粹的风声。第二天,我推开姐姐房门,没有人,没有风,也没有姐姐。姐姐在她18岁那一年,失踪了。这座城市的花不见了,我知道它没有凋零。父亲公告全城,谁找到姐姐谁便可以娶她。没有人找到。当然没有,一个只想把花摘下的人怎么会找到呢?我好想告诉父亲,花应该回到它的山谷开放。但是看着父亲日益加深的皱纹,我什么也没有说,我没有说风拥抱姐姐的时候我听到花开的声音。我也没有说我知道姐姐会回来的。我18岁的时候,姐姐回来了。那天我刚开门就看到姐姐,她站在庭子中间,笑着看我。她唤我,“月,月。”就像她一直都在,不曾离开过。我看着姐姐,看着姐姐的眼睛,我看到风的样子。姐姐笑着唤我,“月,月。”我的耳边响起风声,那些呼呼,呼呼的风声,那些梦里的,呼呼,呼呼的风声。我突然明白,风在我梦里呼呼,呼呼地吹,它是在唤我,它在唤我,“月,月,月,月,月,月。”它夜夜在我的梦里,夜夜在唤我。姐姐,我的姐姐,我的花,她回来了,带着风的灵魂。“月,你记得我吗?”姐姐看着我问。我却想起那个叫风的少年,想起他在那个放风筝的季节问我还记得他吗。“姐姐,风呢?”姐姐笑着看我,不说话。这天晚上的月亮一直躲着不见人,庭子里有些暗。这天离我18岁很近很近。我看着满屋子忙碌的人,突然有些害怕。“大人,她等不到18岁的。”“最多,最多,18年。”“你要知道,她等不到18岁的!”“月,你怎么啦,你不舒服吗?”“姐姐,没有月亮,有点黑,我有些怕。”姐姐笑了,“你不就是月吗?”你不就是月吗?我不就是月吗?我看着姐姐,却感到模糊不清,我的头开始痛,我觉得有什么东西正在我的脑子里苏醒。疼痛慢慢加剧,我开始一病不起。我一天一天地病下去,我的头发也一天天地变白,我的比姐姐还乌黑亮泽的头发,一天比一天苍白。这一天,是8月15,是我的生日,我18岁的生日。这一天,我的头发完全变白。这一天,月亮出奇地大,月光洒满整个庭院。我躺在床上,听着不远处的热闹,看着窗外满地的月光。我一直在想我的18岁。伺候我的丫环显然也心不在焉了,我告诉她我想睡了让她先走。她开门离开的时候我隐约看到姐姐的身影闪过。她走后,我就起身。开门,我发现庭院里的秋花都开了,然后我发现姐姐站在花的中间。“月,你的头发长了。”我转头看自己的头发,是长了,站在月光里,我仿佛回到梦里,有着一头很长很长的,银白银白的头发。“月,月。”院子里突然起风,我回头,看到姐姐笑着向我走来,在她身后,花瓣飞舞,繁盛地卷在风里飞。姐姐一直向我走来,然后,像当年我看到的窗上的身影,姐姐轻轻地拥抱我。这一刻,我的眼前落英翻飞,我的耳边风声呼啸,我的记忆,沉睡了18年之后,全部复苏。我是月,是天上的月,从这片天空什么都没有我就开始绕着地球转,一直寂寞地守着自己的轨道,直到有了星星,直到每一次跟所有的星星擦肩而过,直到终于明白生命赐给我的不过是孤独。你是风,是世间的风,从这个世界什么都没有你就开始在大地上吹,一直孤独地走过整个大地,任凭路程来来回回地反复,任凭寂寞吞噬时间,任凭时间吞噬生命。寂寞如蛛丝。网住我们的生命。我终于绝望,闭上我的眼睛。你终于疲惫,停止你的行程。一千年,一万年,一千万年以后,我睁开我的眼睛,你也开始起航。你看到我,我也看到你。我们相爱。我们相爱,是因为我们生命里相同的千千万万年的深邃入骨的寂寞。我们相爱,我在大地上投下我的光芒,那是我在向你深出我的手。我们相爱,你在月光里舞动你的身姿,那是你在深情地拥抱我。我们相爱,可是我们的相爱是黑夜与白昼的相爱,隔着天与地,是比千万年的寂寞更艰苦的煎熬。我们的爱,像根绳子,拴住寂寞,却也勒紧我们自己。我向上天祈求,祈求一个人18岁的生命。我却忘了向上天祈求保留你的记忆,我甚至忘记了你的拥抱是打开记忆的钥匙。那年,那个草长莺飞的季节,你向我走来,要拥抱我,可是我走开了,我告诉你我不认识你,我告诉你你应该娶姐姐。在你曾经舞蹈的地方,在我曾经洒下月光的地方,生长出一种美丽的东西,世间的人们唤它为花。“姐姐,你多抱我会好吗?”第二天,整座城市的人都知道,那名唤做月的女子,在她18岁生日的晚上死了。这座城市下了一场大雪,亘古未有的一场大雪,人间的第一场大雪。雪纷纷扬扬地下,落在花瓣上,落在大地上,渗入土壤,滋润花的根。没有人知道,这是我们最深情的拥抱。世间的人都把风花雪月当作他们的爱情。可是,风花雪月,风,花,雪,月,这只是我们的爱情.【编者按】情节有些简单了,语言读起来也少了点小说的味道。——编辑:飞霜

    2007-06-01 12:23:12 作者:呼呼洁 9808 0

  • 写小说

    小琯决定要写一篇小说。最近小琯上了几次写作的课,她想,写作也不是什么难事嘛!诗嘛,是阳春白雪,要有灵感和意境,那不是“下里巴人”玩的,也就不提了。但是这散文,不就是写真人记真事了。至于小说,就编呗!小琯想啊,编故事我是最厉害的了——张三李四,吃饭睡觉,死去活来……有何难哉!所以,小琯决定写一篇小说。写小说和编故事毕竟是不同的,不能无中生有,信口胡诌,写小说自有一套法则,马虎不得。小说的三要素是人物、情节、环境,这些都得有个来由、线索。因此写小说的第一要务就是塑造好人物。小说里的人物可都不是凭空出世的,而是有生活原型的。小琯很快就开始了她的“人物原型猎取行动”。这件事做起来可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容易。每天每天的,小琯把她那双很不大的眼睛睁大了盯着身边的人,她可得好好观察一番,慎重地选择她第一篇小说的人物原型啊!于是,无论是在教室里上课还是在饭堂里吃饭,甚至走在校道上,她的眼神都习惯性地游移在不同的人们之间,然后会在某一刻突然定定地落到其中的某一点上,那眼神在一瞬间找到了焦点,充满了惊喜的光亮,可是很快又在瞬间黯淡下来——她觉得那还不是她要找的。新生入学那天,整个学校一下子就陷进了混乱之中,那么多的陌生面孔,那么多的面孔上跳跃的欣喜,那么多的面孔上迸发出的谈笑和呼喊,它们在空气里慌忙交错,迅速升腾,化成一个模糊焦躁浑浊嘈杂的场景。小琯就走在这样的场景里,她看着这些洋溢着喜悦与疲惫的人们,其实各自不同却仿佛千篇一律。眼睛开始感到一种深切的酸疼,头也似乎有点晕眩了。可是她还是努力地看着、搜索着。在她终于累得闭上眼睛稍事休息然后重新睁开时,她看到了一个女孩。小琯一眼就看出来了,她不是新生。她的眼神没有新生的光亮,而是带着一丝漠然,然而却是真切地在笑,她应该是大二的学生了。她真的在笑,面对新生入学这样沸腾的场面,面对穿梭不断的新生队伍,她在笑,两颊红润,话语亲切动听。小琯可以感到她的笑容是包容的,快乐也是由衷的,小琯想,她一定是想起自己一年前千里迢迢赶来报到的情景,那么的天真愉快,憧憬满怀!可是为什么她看着她忙碌的身影,却感到一种沉重,为什么她的笑容她会觉得苍白?她不开心、她不开心……小琯想,我要写她的故事,让她做我小说的人物。于是她大步穿过人群,兴奋地停在了她的面前,“你好,我要写一篇小说,你做我小说里的人物吧?”然后紧张地等待着。只见那女孩愣了一阵,然后突然爆发出一阵笑声,笑得前俯后仰、上气不接下气、怎么也停不下来……小琯不解而怪异地看着她,真是不知所措了,她在笑什么呀?发生了什么事了?“……你……你是……是……傻的啊……你……”小琯终于听清楚她在笑声中间说的这些话了。可是为什么呀?她想不明白,想问这女孩,可看她那笑得快喘不过气的样子,小琯放弃了。带着疑问,她走开了!小琯的眼前就晃动着女孩那夸张的笑,这实在令她大惑不解,她带着这疑惑继续看这混乱喧闹的场景以及场景里的人,越来越觉晕眩和不安。她想她是不可能在这里面找到她的人物了,她已经开始感到疲倦。于是小琯低下头来继续走着,不再岌岌地搜寻这些面孔……突如其来的一阵汽车的刹车声把小琯吓了一跳,她这才发现自己已经不自觉地来到了学校的公车站,刚才的声音正是在她面前的这部公车发出的,她一抬头就看到司机喷火的眼睛,这反而让她有一种莫名的快意了。小琯想,不如出去别的地方看看吧,我对这个学校本该是熟悉的,可是它现在的混乱状态实在令人不适,使人忍不住地想躲避和逃离,就上车好了。一分钟以后小琯就和摇摇晃晃的公车一起出发了,尽管她并不知道自己要坐到哪里……小琯以为她会在中途下车的,却还是坐到了终点站。这里是火车站。小琯从公车上下来,再次陷入一种混乱之中——火车站的大门黑压压的是流动的人头,这些人满身的行囊,或眼带惊喜,或步履迟疑,或一脸坚决,然而无一例外的行色匆匆,疲惫不堪。那么多的人,那么匆忙的脚步,赶的是哪一场盛会?记得有人曾经说过,广州这个城市,吸引着无数的青春和梦想,成就了一部分,却也无情地消耗着青春,打碎了梦想。而火车站就像一个猛兽,机械地张大了可怖的大口,把他们吞进来,吐出去——吞进来,吐出去……小琯突然觉得,这实在是个不宜久留的城市。或许也将是留不住的。可是她和许许多多的其他人却似乎将不得不继续在这里停留,或者在将来的某一天不得不被迫离开。小琯在火车站的广场上,在人群里随意地游荡。她想,或许这些青春和梦想正可以是她小说的素材,或许这些匆匆来去的人正可以是她小说的人物。于是她在随意的游荡中专心地观察起在她身边游荡而过的人,可是他们每一个人都风尘仆仆,仿佛带了一套防护的装备,让她怎么也看不真切……小琯还是在重重的人群中看到了一个人,他独自在一个角落里,斜斜地靠着墙,脚下有一个大旅行包。他像所有的人那样形容疲惫呆滞,他从口袋里拿出香烟,却只是拿着,并不吸。他的眼睛望着不知哪里,他的眉头紧锁似乎在思考什么,岁月已经在他的眼角额头留下些微的痕迹。小琯很好奇,他是刚刚下车,还是即将远行?是什么督促着他来,又是什么让他决定了要离开?他在以前的城市里经历过什么,现在这个城市又给他的人生画下怎样的一笔?所有这些,她都想知道。于是小琯就朝着他走去。“你好。我想写一篇小说,你能做我小说里的人物,给我讲你的故事么?”她有点战兢地等待答案,因为她的耳中还回响着那女孩的笑声。他眯起眼睛对着小琯打量了一阵,接着轻蔑地笑笑,“神经病吧你?就你这生嫩样,还想诓我?”然后他把烟放回口袋里,大力地把自己的行囊甩到肩膀上,扬长而去。小琯就这样被留在了这个角落,不知所措。她弄不清楚这样的状况,她只是想写一篇小说的,不是么?接下来的时间里,小琯不知道自己究竟做了些什么,她仿佛慢慢离开了那个嘈杂而浮躁的火车站,她不知道自己是否又搭上了某一路的公车,她不知道自己是否走了很多的路,遇到很多的人,她忘了自己是否又询问了他们是否愿意做她小说里的人物,而他们又以怎样的理由或姿态拒绝了她。她隐约记得一个老者有慈祥的面容,他拍她的头,劝她回家。迎面的一阵风,小琯有一些清醒了,她感到脸上的凉意,她想她刚才一定是流了泪,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小琯拍拍自己的头,她真的是累了,双脚有种虚而不实的感觉,仿如灌了铅般沉重,她得找个地方坐下来歇歇。小琯环顾四周,她居然身在一个有树有水的地方,这里是公园?或者野外?她不知道这是哪里。但是这并不重要,小琯想。她在一块石头上坐下,石头的旁边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湖,把周遭的景物都倒映在水里了。小琯觉得这样真好,可以休息,也可以观赏美景,舒解这几天的紧张情绪。而且她觉得今天这脸已经蒙了太多的尘土,正好可以洗洗的。于是小琯捧起湖里的水,拍在脸上……清清凉凉的,真是舒服呢!她满足地闭上眼睛,感受这美好的感觉。当小琯再次睁开眼睛时,她见到一个女孩。她显得有些疲惫,但心情似乎很好。她望着小琯开始微笑,笑容先从嘴角漾开,沿着面颊,顺着鼻翼,到达眼睛,然后完全绽开了!她就这样笑着对小琯说:“嘿,你要写小说是么?我来做你小说里的人物吧!”小琯感觉到自己的脸上也绽开了灿烂的笑容,她无比兴奋起来:“好啊!”扑通……【编者按】到最后,是在做梦吧......编辑:枕云旧友

    2007-05-31 23:12:55 作者:燚渟 9682 0

  • 宿舍纪事

    敝人来到广州,来到这所大学已近一年,“人生地不熟”依旧如此,唯独在宿舍楼算是混出一点儿门道。故写下此文,是纪事,非野史。1.一个宿舍长小陈就是小陈。小陈是个懒骨头,原本想着高考进不了二本线就扛着锄头回老家耕田。谁知道一个不小心就进了华农,也一个不小心就当上宿舍长。“偌大”个宿舍加上他就五条汉子,也就五条光棍。除了小李像个人样以外,其余四人均是懒汉。大伙儿,推举宿舍长实质是找个为人民服务的“劳模”。说来也怪,小李没选上,小陈倒是中招。大伙儿以为找了个“擎天柱“,却打错了如意算盘。小陈出奇地懒,对宿舍内务从不光顾,更别想他会拎起扫帚。他贴了一张告示〈〈致同胞书〉〉上规定“各舍友自扫门前雪,以后事务自便”。大伙儿咋舌惊叹,这条懒虫!宿舍长看来还是高明,舍友们在内务方面竟治理得井井有条,省了他操心。倒是舍友们对这个肮脏的首领满腹怨怼。他懒得可怕,起床从不折叠床单,案桌上书本狼藉,桌下纸屑遍地.大伙儿看得惊心,恶心,痛心!他们群起而骂之,小陈那家伙竟怡然自得在吹箫!骂声不迭,此起彼伏,这个“千古罪人”看似有所改善,从书堆中扯下一张白纸写道“动中求静,乱里取齐”,而后贴上墙以示其孤傲之性格!2.关于学习上了大学以后,喜欢学习的人很少,谈情说爱游戏娱乐的人很多。我们宿舍里没有鳄多少人喜看书,有的把时间花费在玩电子游戏上,有的则花费在聊天上。临考前,宿舍长进行了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讲来振奋人心,听的人不多,大家都急着“抱佛脚”,哪有心情听罗里罗索。考试结束了,大家又“返朴归真”打回原形,打机的打机,调侃的调侃,把日子就这样荒废。我也看过有抱书苦读的学生。他们终日熬在课室里,我不见得他们懂得学习的真谛。我认为我们千辛万苦来到大学就应该大大地“学”。学什么?难道只为了学一技之长?这是社会需要的人才么?我认为不是。大学是一个亚社会,我们要学的东西大多了,专注于玩和专注于读书不可能在四年里学到走上社会的必要技能。我们不再是小学生,不能专注于玩,不再是中学生高中生,不能专注于读书,来到大学,除了学好专业,还必须加强人际交往能力,还必须学会调整作息时间,还必须学会如何将理想和现实的距离接近。这些都是我们大学生需要学习的,这也才是大学宿舍生活的一部分。3.我们的感情宿舍长小陈给宿舍起了个很大气的名字曰“天地阁”。大概有剽窃人家“天地会”名义之嫌。其实不然,诸舍友与宿舍长除了在生活起居内务整理上有分歧外,还算是“铁杆子哥们”,感情好得不行。也因为感情好,所以第周总开几次“卧谈会”。起初大家都很见外,谈的话题都是些童年趣事或理想等等。后来才切入正题,那就是谈“女孩”。、虽然大家都是文科生,可是谈起女生来谁都俨然一个生物解剖员,每个舍友对女生都有一番精辟入理的评论,唯独平时话语滔滔不绝的宿舍长在这方面过于青涩,观点不是俗套就是老土,基本上没有什么创新思维。后来大家综合起观点,得出令人震惊的女性标准身材定律――腰细腿长脖子修圆。有一段时期,大家彻夜未眠交谈各自的研究成果,可是女孩子说多了那也是要厌腻的,况且五杆光棍依旧,女生对于我们来说就像镜中明月,“只垂涎没得吃”。大家就开始淡漠下来了。宿舍长看着这个“偌大”的“天地阁”江河日下,心中恻然。为了使大家振作奋发,小陈同志冒着被他班里女生群殴的危险,开始点评班里的“美少女”,这个“节目专栏”一开通,全宿舍喧腾,“卧谈会”上座率也再创新高。可惜宿舍长学识有限智力不高,来来去去就是那几句“台词”,大家又听腻了,神情蔫蔫把日子耗掉。原本想着宿舍也该就此冷淡,就像初恋后渐渐淡漠的情侣。没想到一件意外事故又导致“卧谈会”上座无虚席。小陈把他的老同学小丽(女生)介绍给舍友小叶。小叶与小丽素未谋面,两人只靠发短信来往。为了看到小丽芳容,小叶多次向她索求照片,均遭对方拒绝。无奈之下,小叶只好求教媒人小陈。小陈心想,当初我把小丽夸得西施再世,如果小叶认为她不漂亮,那我不是要被别人嗤笑我眼光低,这种事情不能和我有瓜葛。小陈明哲保身,借故推托,后来小叶逼急了,伟大的宿舍长只好带上小叶的手机支偷拍小丽。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小陈第一次做这种勾当,心里七上八下。他借口要小丽帮忙翻译英语,把她骗到宿舍楼下空旷处。你应该好好学习英语的,这种文章要我翻译,以后考四级怎么办。小丽埋怨小陈不用功。小陈心里有鬼,一面傻笑一面递过英语作业,小丽低头翻看。正是下手时!小陈颤颤巍巍地端起手机“咔嚓”了好几下,只是她一直低头,样子没有被拍下!小陈焦急万分,一个劲凑过去,来个近身照!突然,小丽抬起头要抢手机,“咔嚓”一声,又来一张!你偷拍我!小丽脸红一块白一块,鼓起腮帮和小陈抢手机。小陈虽殊死搏斗,怎奈小丽乃当今悍妇。小陈手无缚鸡之力,只好耷拉着脑袋求饶。后来,小丽没有找到自己的照片,只好悻悻而归。小陈以为这小女子平时缝线被衣可以,搞这类高技术产品还是男儿的熟行,怎知自己也是半斤八两,没有找到照片!小陈心想,当初信誓旦旦说可以拍到照片,现在空手而归,不为小叶诸舍友取笑,也为那些平素同行者瞧不起!正所谓“邪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小陈露出狰狞一笑,走进人流中,端起罪恶的手机……适时正是夜课过后,女生三五成群从远处飘然走来。小陈看见迎面而来是三个靓丽的女生,一个秀发飘飘,一个眼睛浓丽,一个身材曼妙。“一不做,二不休”,他做出了“非人性”选择---偷拍!他举起那个冰冷的手机,寒光在黑夜中趻踔……这时候,三位绝世佳人发现这个可恶的偷拍者!说时迟那时快,快门就要摁下,三位美人马上以惊人的速度摆开各种POSE。小陈大为震惊,一个错手照了一大堆石头回去交差。此后,“卧谈会”又火热了……我们宿舍就这么无厘头。其实深入剖析每一位舍友,我们可看到彼此一颗向往美好的心。其实每一位女生都不可能达到我们理想的标准。我们认为那种遗世独立的美女死在古代,所以有时大伙儿出去闲逛看见那些施以粉黛身上布料节省的美女时,口头虽然称赞,实则不以为然。谁也希望有一份纯纯的感情,如果不是爱情,那一定是友情,而且就在周围。4.尾声大学宿舍生活多姿多彩,笔者感悟得多,也谈得多。以上观点纯粹该宿舍集体意见,并无矛头指向,请勿见怪。以上夸张成分甚多,因为文学艺术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所以请原谅在文章开头的所谓“纪事”。(之所以开头这样写,无非为了吸引读者。)少尘2006.5.27【编者按】真的有点无厘头呢。编辑:霜

    2007-05-29 19:54:17 作者:少尘 972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