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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故事·奇幻

  • 光明之夜(家商城)

    广东省电子商务技师学院梁振杰落地玻璃窗里,依旧演绎着繁忙的情景。即使最动人的祝福语,也无法掩饰人际之间的敷衍吧。从下午四点起,每过几分钟手机就震动一次。大概都是陆续发来的祝福语,可惜都搭上“大家”这字眼,对于先前几条,我或许会回复“新年快乐”对付,接下来的干脆置之不理了。渐渐,下午五点。下班时分,玻璃窗一派金黄色景象,林立的高楼,车流、人海从宽道渗入,又从另些宽道涌出。往日人们或许会为了错峰而迟几分钟回家,今晚则不然,家里等着他们的是洋溢无限眷恋的团年饭。我受大家热情所驱使,亦匆匆迈出公司大楼,潜入附近的地铁站,按照通道秩序走进地铁。地铁循例作了加速、匀速、减速运动后,吐出我以及部分人,再驶进前方的黑暗。走回地面时,天空已是日落黄昏,天色暗蓝,气温随之变得凉快。是啊,无法相信清淡的凉快。今年,广州城实是奇怪,竟有初夏的炎热感。看见电视上大雪覆盖好几尺的北国,觉得是无可理喻之遥远世界。因此,家人决定去北方旅游,正好今年法定假期从年初一开始,我是无法同行了。我搭上公车,玻璃中透映过街道热闹的气氛,时停时走,时慢时快,当熟悉的站口蔓延过来,我终于到家了。打开手机的收信箱,祝福短信中有一张雪地照片,雪的灰白与云的灰黑之间夹杂着一丝光芒,下边备注:儿啊,除夕快乐!不快乐。我叫创月,实属奇怪的名字,即便不至于遭人嘲笑,但“创”与“疮”同音仍使我反感。当初父母为何不起“创日”,甚至“创世纪”呢?而带“月”字颇似女孩名。我是多数不满自己名字的人之一。话说回来,幼儿时期,我常会独自观月,怕是和名字有关了。时至七点,朋友来电询问是否聚饮,我客套拒绝。自知酒量太弱,毕竟聚会饮酒,生意应酬饮酒,结婚生子饮酒,念旧悼死饮酒。难道此外,还要得受饮酒之苦?犹记得有次聚会,我一兴起饮数瓶,随后感觉心跳如雷,撞击指尖处能触摸的事物,而脚步踩稳甚难。翌日醒来,头部阵痛。加之,那个真正的冬天确实寒冷;今之炎热,不适合饮酒吧。既然如此,就待在家里度过罢。无聊之时,逐一回复祝福语短信。尽管我一字一句敲打的诚意无人察觉,只要递上份尊重就是,顺便消磨时间。夜空变得厚实,电视节目换上春节联欢晚会。但枯燥的电视节目排解不了心底的寂寞。我发现短信中还有几条陌生的号码,心想反正无所事事,去以前的通讯录里翻查一下对方的身份吧?记得少年时期许多东西都打包在杂物房,毕业证里是有通讯录的。由于一直未独自居住,翻起旧物来很方便。杂物房有几个大箱子,撕开封条打开,尚感惊讶。一堆纸物,不起眼的小玩意儿,几支残旧的笔,好几本脱皮的厚本,写着“给未来的自己”的封口的信。我拿起那封信,有种冲动想打开来看,可是克制住了,我想还未到时候,再过些年也许才合适,于是又放回去。这些东西大概七八年前放进去的吧,可都不记得内容了。我找了一下,通讯录已经翻不出来,毕业照还很整洁。一张张合照印证了过去我所存在的时期,却不是最实在的。里头有一本绿色古典风硬本,我认得是日记。我翻开日记第一页……记得是夏季的某个下午写的端正的汉字,当天什么课程不记得了,却想起是课室里靠窗的位置……嗯,我记起来了。一页页地翻看,日记忠实地记录了少年的烦恼,少年已不复存在。而有一页于不经意间吸引了我。不是写了什么热血感动之话,是根本一片空白。那五行空白横亘当页中央。上片段末句是“于是我只能无聊得独自买烟火玩”,下片段首句为“这一夜的烟火,说不定我会记住一辈子。纵使很有抄袭‘火柴女孩’的经历,诉之亦不得相信,还是偷偷写进日记好了。”有写进?根本虚无一提!烟火?火柴女孩?记住一辈子?好像记得些许了。当夜临近除夕,独自买烟火玩,之后发生了很神奇的事情。大概如“火柴女孩”的故事,记忆仅限于此。过去甚久,怎能定论呢。也许当时没有记载,是为了给现在的自己出一道无答案的问答题?……不觉之间,窗外烟火升起,炸裂。传来阵阵雷响,家户的爆竹声告晓我零时已到。合起日记本,收拾旧物,将大箱放置回去。广州城中心不允许燃烧爆竹,周边城镇并未放弃此习俗。夜空突然间变得多姿多彩,孔明灯与繁星竞艳,剥去了我沉重的寂寞感。我被不知名的欢乐牵出门,原来热闹是人与人共存的,有一瞬我觉得这是为了哄我欢颜而准备。我始终认为广州市中心即便繁华,失去传统烟火的春节是寂寥的,谁都明白会导致环境问题,因而谁也不得不接受窒息般的春节。出门后,我发现夜宛如奏章,时刻萦绕着奇怪的旋律,配合一闪一散的烟火。家户灯火通明,一桌子盛宴敬仰以不存在的大帝,拜神的妇女口念祝词——不外乎家庭和睦、步步高升、升官发财、身体健康、长命百岁,要是祝词都实现了,生活还有什么乐趣?经过一家零食店铺时,见还未打烊。几个小孩蹦跳着出来,小手裹着几盒冲天炮。嗯哼?再怎样号令禁售烟火,还是禁不住中国人的根子啊?我随即走进去,向老板问了几种烟火的价钱。觉得冲天炮与黑蜘蛛太热血,不适合我;仅要三枚静燃花好了。付钱时觉得被骗,但又不好意思收回,当作买一份过年气息的快餐罢。于是递了钱,加一个火机,将三枚静燃花放进口袋。深夜,城镇显得空旷而神秘,周围充斥敌意。嗯,自从毕业后,我是这样觉悟的——什么人,什么地方、事物都充斥敌意,分明不是童年阴影,也许是怕黑的一种表现吧——但二十六岁的我体魄健壮,究竟是怕什么呢。嗯,我承认我向着成熟追赶。然而买烟花这一举动,不也是幼稚吗?凌晨一点,街道像疲倦的婴儿,好不容易安静下来。我漫步到十字路口,红绿灯已不再变换,晚风吹过会抖落数片枯叶,枯叶在水泥地打滚好几米才停下来。街灯下落叶纷飞犹似燃烧的雪——只有这样想,我才觉得如今正值冬季,真的好像秋叶啊。点燃烟火的冲动油然而生。我掏出一枚,放在马路中央,打响火机,“嗒”一声给宁静的夜作预兆,继而点燃。一刹那,我隐约记得日记本上写的燃烧烟火之事,貌似当时的静燃花,与今晚所燃的是同一牌子。导火线引着了里头的火药,即刻喷出火花,它不像天上有声有色地炸开,仅是单纯地、无声地从漆黑中开拓出一席之地。清澈的火与浑浊的烟交织。如此简洁的亮丽啊!转眼间它已结束自己的使命,孤独轮回孤独,黑暗回归黑暗。观看者尚未反应过来,就这么终了。我收拾起残物,扔进垃圾桶,像什么也未发生过。我还是继续走,许多店家也打烊了,爆竹声不再那么澎湃。【2:30】孤独地走着,我想起了朋友。年少时的我啊,想不懂身边的人为何依赖朋友,买零食、逛街、旅行、上学都需要同伴,许多人长大后不是挂念友情,只是习惯了狂欢。我对此毫无要求,也就从年少时起养成了特立独行的习惯,不是装酷,是无与伦比的自由。仔细一想,倘若大家如我,那么人与人之间未免太冷淡。啊……年少……想起些许了,遗失的段落里头,第一次点烟火时,我看见了易逝的、单纯的美,就记得这么多了。【3:42】走到江边,岸下流淌着庞大黝黑的软体怪物,粼粼波光又像它的铠甲,倒映出岸边达旦的灯光。海洋的黑暗是汹涌的,陆地的黑暗是静谧的,两者联结起来,则成了浪漫的黑暗。它呼唤我的灵魂,告晓我这个世界并不只有光环。再燃一枚吧,我的灵魂这么说。我点着第二枚静燃花。伫立在岸边的它,喷射出炙热和光,凌空作一道道抛物线,再坠落回地面。剧烈,它尽量演绎出剧烈的感觉。后来火变得稀少,陆续呈火星状。它像泉涌,渺小的泉最终消耗完自己,又归于竭。好像人生的写照呢。精致的泉眼喷出耀眼的光液,正如小孩才怀有大胆到使人嘲笑的梦想;它旁边的江河恰是我们这些成年人,只得群众团结,才敢汹涌大浪。这样一感悟,我似乎有些看不起团结了……想必,日记本上有记载大胆的念头。至少那封信必定有。除夕夜,本是辞旧迎新的时期,怎么成了我追忆之夜呢。有些可笑,但阻止不了我萌生释放第三枚静燃花的念头。我继续漫无目的地走动,脑海从未有过之沉思,像发动一台旧机车,相当费力,轰隆隆作响,熟悉感蔓延古今。到哪里点燃第三枚?曾熟悉的街道已面目全非。我意识到自己在选地方时,觉得很做作。但心灵却这么说:不能浪费它啊!毕竟,是一次发光发热的过程咧……球场。结果我来到了空旷的球场。手机荧幕又添几条祝福短信,时间显示【4:26】。双眼困顿,举止亦变得迟缓。我甚想找法子提神,意识迷糊地掏出第三枚静燃花,脑海中自主复习《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点燃。女孩是为了取暖才点燃的,我啊……心灵无比寒冷。烟花无声,展现出一片幻象。凌乱的片段不等我记住便逃走。球场并非笼罩着黑暗,远方亮至天明的灯是它的饥渴;相比街灯,烟花短暂易冷,相抵爆竹,烟花点滴无声。却如斯纯洁,如斯优雅。我脑海混沌,却越发肯定:信里绝对写过我想追求的一切,回家后我该去认真读上几遍,寻觅有关记载烟花的字句。而日记本上遗失的汉字随它去吧,它需要寄生。这些年我忙于工作,无暇也未尝在黑暗中寻找过这些光亮——转眼间,烟火熄灭。我闲游了大半夜,带世界从喧闹归至安分。而我,还不得安分。睡意来袭,我知晓自己必须抗议,从而保持清醒。因为,黎明即将到来。天空正如傍晚,带几分蓝光色泽,仔细辨析却是黑暗。我怀着强烈的预感,日出一定很灿烂。我想,今后也要赶上每一次日出啊。于我而言,经历了此夜之后,不论是璀璨雷贯的火光或是静默明亮的火花,都同等重要。耀眼的光辉必须独自起作用,我定能独自迎接新年的伊始。接下来的空气相当浑浊,城市上空笼罩着形形式式的快乐,我还畏惧什么呢。

    2015-09-19 12:35:35 作者:梁振杰 来源:广东校园文学网 9610 0

  • 石头的故事(家商城)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温妮那天夜里,我独自一人在黑夜里漫步。没有月亮没有星星,没有路灯也没有行人。有的只是这片寂静的黑夜与孤独的我。不知道走了多久,不知道走了多远,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我累了,就停下脚步,坐在一个大石头上。夜,有它特别的气息;寂静,也有它自己的声音。我闭上眼睛,敞开我纠结的心扉,感受天地之间的每一缕呼吸。“孩子,你为何一个人?”一个低沉的声音打破了这份寂静,把我惊吓。我回头环顾四周,漆黑一片,什么也没有。我揉揉眼睛,生怕自己眼花,但仍然没有发现。然而我并不害怕,这个声音是那样的亲切,宛如一位慈祥的老爷爷。“谁呀?”我轻轻地问,生怕吓坏这位夜的老人,在这个孤寂的夜晚,倘若碰上个知心的伙伴,也是件十分愉快的事,我期盼着。“是我,你坐着的石头。”那个亲切的声音回答了我。“啊!”我猛地跳起来,蹲在石头边,用手摸摸我刚坐过的地方,连忙道歉:“噢,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您在这。”我恭恭敬敬地道了歉。说来奇怪,面对一块会说话的石头,我竟然不感到害怕,反而很自然地与他交谈起来。“没事,孩子。在这都这么多年了,我早已习惯了,已经数不清被多少人坐过,踩过,踢过,还有吐过痰的,泼过水的……”石头爷爷平淡地说着。“啊?那您多可怜呀!”我不禁对石头爷爷怜悯起来。“这些年来您一定受了不少苦吧?”“都走过了一生了,早已看淡,有什么苦不苦的。不过我十分开心啊,能够在有生之年遇到一个能听到我的声音的人。孩子,看“来我们有缘,遇见你,真是我的福分啊!”“爷爷,您言重了,能够与您交谈才是我的福分呢!爷爷您为什么会在这啊?您有家人吗?”我不由得把石头爷爷当成了人,忘记了自己是在跟石头说话。“我的家人早在我年轻的时候就分开了。我的家乡在一个十分美丽的森林里的泉水边,我依稀记得那山很绿,那树很高,那水很清。那里的天空很蓝,夜里有许多星星,还有洁白的月亮,它们非常地亮,映在泉水中,夜夜与我作伴。而白天的时候,鸟儿们总会开演唱会,动物们也随着欢呼雀跃起来。有时,它们会来到泉边,喝上一口清凉的泉水,它们常给我讲远方的故事,因为它们可以到处去,知道的东西也就多了。多怀念啊!”石头爷爷似乎陷入深深的怀念中,而我,从他的感慨中在脑海里绘出了一幅美妙的图画,真羡慕,那是我多么想要的生活,但为何石头爷爷会到了这?我迫切地想要知道石头爷爷的故事,于是我问道:“那爷爷您怎么来到这了呢?”“唉!”石头爷爷似乎有些悲伤地经历,语气变得那样忧伤:“我曾是我们家里长得最好的一块的石头,我比他们都要大而且光滑,色彩也非常靓丽,我一直为此感到自豪。我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块伟人的石碑的材料,当众人来观拜的时候,我也就享受着与伟人一般的待遇。我一直坚信我的材质优势。然而有一天,有几个人要森林露营,其中一个人看上了我,他指着我对其他人说,‘那块石头真不错!’那时,我高兴极了,以为自己终于得到了赏识。没过几天,那人果然来了,还带了许多人来,他们费了很大的力气终于带我离开了森林。后来,我被装上了车,再后来,我就被运到这里。他们把我放下之后,就再也没来过了。我在这里,一待就过去几十年了。”我静静地听着石头爷爷的故事,他又继续说道:“孩子啊!你知道爷爷现在最想什么吗?爷爷什么都不想要了,几十年过去了,风吹日晒,我也渐渐腐朽了,受的也是人们的冷眼了。现在,只是很怀念那片森林,那个永远不会寂寞的地方。在这里,夜晚几乎没有星星,月亮也少见啊。每个夜晚都是那样寒颤而寂寥。还好,今晚遇见你,把这么多年的话一下子说了出来,很愉快啊。”这个黑夜是这样的肃杀,然而石头爷爷的喜悦却退去了黑夜令人不快的气息,留下一份恬然的静谧。原来,每一块石头都有它自己苍凉的故事,然而他们却无法挣扎无法呐喊,只是在天地间沉默着。其实,许多人不也是这样吗?

    2015-09-19 00:27:19 作者:温妮 来源:广东校园文学网 9605 0

  • 落叶归根

    七岁那年,吴树遇上了大饥荒,家人为了保全他,将所有能够吃的下去的东西都给了他,而他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家人一个一个离自己而去。镇上还有一丝力气的人都在竭尽全力地往外跑去,他们要到更远的地方,到一个没有饥荒的地方,求得一些施舍,让自己能够继续活下去。那时的吴树少不更事,但是他知道自己得要活下去,活下去才不辜负了亲人的离世。他随着那些出乡人的步伐,一步一步地远离自己的家乡。没走几步,他就要回头看一眼,他要记着回家的路。如果有天自己能够不再为衣食发愁,那他一定会回到这里。这里有他的家,这里有他童年的回忆,这里还有埋葬了他的亲人的沃土,他不愿就这样割舍。仿佛只是一瞬间,一个七岁的小男孩,瞬间变得成熟起来。他永远也忘不了他的母亲临终前对他说的那句话:“树子,记着,要活着,活着才不辜负我们,只有活着,希望才有地方生根!”他知道,此后的路上,他都要一个人勇敢地走下去。也许孤独,也许艰险,可他已经无法重新选择。如今,为了活下去,他必须竭尽全力,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逃难的人行色匆匆,没有谁顾的上谁,他们只是一直朝前,一直朝前,仿佛前方就是希望的所在。吴树被远远地甩在后头,但他尽量地将距离缩短,即便是远远的,他也要能够看到他们行进的方向,这样才能够不掉队。一路上怎样的艰险他都遇见过,多少次就差点那样死去,可他最终是来到了一个有人烟的小镇。小镇的人很是热心,给了他们那段时间以来最饱的一顿饭。之后,有的人留在当地打工,有的人继续前行,寻找下一个希望。吴树则被小镇上的一户热心人家给收留了。如今的吴树已近古稀之年,回忆起这些之时,他总是表现的那般平静,但却难掩岁月浮沉带来的沧桑感。他有了自己的孩子,但是当年收养他的养父养母却早已驾鹤西去。而在他的养父母还在世之时,也举家搬到了一个更加陌生的地方。那里,距离他最初的家乡更远,距离他的记忆更远。多少年来,他每一天都在努力回忆着回家的路,生怕有一天自己会将它忘却。可是,最终的,这些零星的记忆越来越模糊,好像根本就不曾在脑海中浮现过那般。他年龄大了,实在是记不住太多的东西。“我想回去看看。”他对儿子说道。“爸,可您现在的身体,怎么能受得了这样的颠簸?”儿子一脸焦虑地看着他。“我决定了,明天,明天你和我一同回去!”可是他那沙哑的声音下掩盖的坚决不容任何人拒绝。“可爸,您甚至不知道怎么去!就您说的平林镇,我甚至都查不到,这么多年了,它还在吗?”吴树突然沉默了,儿子讲的也并非不无道理。这么多年过去了,从没有人再提及过那个小镇,它又是否是被湮没在了历史的烟尘之中?但他不信,不信小镇会这样轻易地毁灭。可他也知道,他只是不愿意相信,他总是愿意,愿意看着小镇在的时候的样子。也许它还在,也许它消失了,但无论哪种结果,他都希望是肯定的,而不是一种假设的可能。可若小镇不在了,那小镇原来的所在是变成了一片荒凉,亦或是成了别的什么建筑?他总想要弄清楚,那样才能毫无遗憾地死去。他的时间越剩越少,要寻回平林镇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可他的身体真的已经无法支撑的起他归乡的灵魂了。“平林镇还在吗?”病床上的他见到儿子来就问道。儿子摇了摇头,随后便能听到吴树一阵长长地叹息了。如果这一生不能回到平林镇,那么他这一辈子将都是遗憾。如今,他已经是行将就木之人,他不知道上天还给自己留下多少时间,自己最终又究竟会不会是带着这些遗憾闭上双眼?他只央求儿子无论如何都要找到平林,哪怕是平林已经消失了,他也要亲耳听到。儿子含泪而去,答应一定完成父亲这个最后的愿望。几天时间过去之后,儿子突然欢喜地跑到医院,告诉吴树找到平林镇了。听到这个消息的吴树一改连日来的衰颓神色,暗淡的脸庞也忽然有了光亮。“你说真的?”“真的真的?”儿子连连答应,“您看,这是现在的平林镇的介绍。”他递上了一本小册子。可是,接过小册子看了没几页,吴树就又突然显得沮丧了起来,扔了小册子,重新躺了下去,默默地望着天花板发呆。“怎,怎么了?”儿子焦急地问道。但吴树只是一直地闭着眼睛,根本不再开口说话。儿媳见他这般也便疑惑了,拿起小册子仔细端详了一会儿,这才明白。原来上面介绍的并非是“平林镇”,而是“苹林镇”,虽说这有可能是后来改了名字的吧,但是平林镇明明是位于南方,上面介绍的却是北方的小镇。小镇再怎么变化,也总不可能跨越南北的。看到父亲如此叹息,儿子也是万分无奈。这辈子父亲已经如此辛劳,他一直觉得自己未尽到孝,一直想要弥补,如今若是让父亲带着这些遗憾入土,他真的觉得难过。他下定决心了,无论如何都要找到平林镇的下落。他想要父亲的最后一程是带着希望,带着欣喜而去的。父亲无憾,他便无憾。最后一次出发,他只嘱托妻子好生照顾着父亲,一定要撑到他回来。此后,他依着父亲的描述,四处打听,跑了许许多多的地方,几乎是走遍了大半个北方。他还去查了各地的行政区划图,试图从上面寻找平林镇的踪迹,可却一无所获。原本若是父亲能够记得平林镇具体的位置,那样找起来就省事许多,可是奈何父亲除了知道平林镇是在南方以外,所有的细节都已忘却。但是这也不能够怪父亲,这些年他的身体一直不好,记忆力也大不如前。再者说了,这几十年来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即便父亲记着去到平林镇的路,怕也是根本走不通了。几十年了,就便是平林还在,那些路,却也断不可能依如那时。距离离开医院已经整整一个月过去了,妻子打电话告诉他父亲快要不行了,要他立即赶回去。他一听当即吓傻了,只让父亲一定要多撑一会儿。可是,妻子哭着告诉他,医生已经下了病危通知书了。“你让父亲接电话!”他说道。“爸,您要撑着,我找着平林镇了,平林镇这些年发展的可好了,都是盖的大楼,我多拍几张照片回去给您看,您一定要撑着!”儿子热泪盈眶,这样欺骗父亲,他只是想父亲能多撑一会儿,至少能等到自己回去。“好,好啊。”父亲的声音很小,但是那种欢喜却是怎样都掩盖不住的。在拍了一些照片之后,儿子连夜飞了回去,赶到医院的时候,父亲已经奄奄一息了。“爸!”他冲上去,眼泪当即就流了下来。“照片呢?”父亲问道。“哦,这里呢,”儿子赶紧拿出手机一张张翻给父亲看,“您看,平林这些年建设的很好,大家生活的都很好了,这些您看,都是高高的楼。”“嗯,嗯,只要在就好,”父亲满意地点着头,“我是不能亲自回去了,等我死后,你们把我的骨灰带回平林,也算是了了我一桩心愿。”“放心吧,父亲,我们会的。”儿子慌忙答应着,声音早已因为哭泣而变得沙哑。“好,好啊。”父亲说完这最后一句话便平静地闭上了双眼,唯一令人欣慰的只是,父亲走的时候脸上是挂的笑容,那便说明了他没有带着遗憾。但是他的离去对于家人而言却是万般哀痛,儿子和儿媳抱着哭了许久许久,直到医院的人来要将吴树推走,他们才缓缓地平复了心情。“你真的找到平林了?”妻子问道。“没有,”儿子摇了摇头,“只是别的小镇的图片,只是希望父亲没有遗憾。”其实平林镇早已经不在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个现代化的度假村。这么多年过去了,平林改了很多次名,在岁月的沧桑中多次跌倒,又多次爬起,如今,终于是在度假村的掩埋下,永远地消逝成为一个回忆,这也就难怪为什么那样的寻找都不能找得到了。可是,如今吴树去了,平林小镇的记忆也便随着他而去。现实的平林早已经不在,可是平林的魂,却从来同吴树紧紧相依。儿子确实骗了他,可是那样的欺骗却终于让他不再为了回不到平林而耿耿于怀,终于可以在临闭目前一刻带上笑容离开。现实的平林,灭了,但是心中的平林,却终于同吴树一样永恒,从此再不分离。

    2015-09-11 10:13:46 作者:云也 9587 0

  • 第十五保姆

    一向静寂的一单元205室今晨又热闹了起来,他们家今天又来了个保姆,如果记得没有错的话,这应该是一年来的第十五个了。205室如今只住着一位老太太,约摸七十多岁的样子。老太太膝下只有一个独子,在外地上班,因为工作的原因,不能照顾老太,就给她找了个保姆。可谁承想,这老太太可是个厉害的人,一年来,儿子李均给他找的保姆一个个的还没干足一个月,不是被老太太赶走,就是主动请辞。当李均挽留的时候,他们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老太太人太厉害了,吃不消。当然了,她们口中所指的厉害,只是对老太太表示不满的一种委婉说法。鉴于先前的事情,如今李均想要给老太太找个保姆还真的不太容易。李均去过家政公司,可当两三个保姆来过之后,人家家政公司那边就不乐意来人了。无奈之下,李均找了很多朋友,左介绍右介绍,这才又找着了一个。新来的保姆四十出头,人很好,这是朋友介绍的时候说的最多的地方。人好,那一切就都好了。毕竟,离家在外,李均只是想让他的老母亲能够过得舒适一些。对于新来的这个保姆,李均很是珍惜,还没来到家中,就带她去商场买了好几套衣服,只是希望这样能够留住她,至少不要像其他的保姆那样,二十多天就走了。“妈,您过来,”李均将老太太拉到一旁,看着新保姆没有注意这边,就接着说道,“妈,这个保姆我很不容易才找着的,您可不要再把她赶跑了,要这样我可真的就找不到人来照顾您了。”“均子,”老太太端着李均的手,“我说过了我又不是不能走了,干嘛非得给我找个保姆来。你们小夫妻俩每月工资加起来才多少,给我费那钱干嘛?”“妈,您别说了,您是我妈,我挣钱不给您花给谁花啊。好了,就这样吧。我晚上还得赶回去,您好好照顾自己。”李均来不及多说些什么,只是嘱托了新保姆几句话就匆匆地离开了。等李均走了之后,屋子里便只剩下新保姆和老太太两个人,保姆看老太太一直盯着自己看,便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可却随即招致老太太的谩骂。“笑什么笑?很好笑吗?事情不做就知道跟这碍眼!”老太太的语气很是不客气。“对不起,对不起,”保姆虽然知道老太太是无理取闹,可现在毕竟是拿着她家的工资,也只好先道歉,“我现在马上干活去。”“等等,”老太太又发话了,“你叫什么?”“啊?哦,我叫彩凤。”“好了,现在我领你看下这屋子,等会儿会告诉你上哪买菜,该买什么,怎么买,每天几点做饭,什么时间可以开灯,什么时间不能开灯。这些,你都要好好记着,错了我可要扣你工资。”“哦。”彩凤虽是这么应着,但浑身的不自在可想而知。自己也不是头一回做保姆了,还真就没遇着事儿这么多的主儿。这么一弄,真好像老太太是花了好几十万的钱请的自己那般。可是,现在老太太毕竟还没有做出什么太过分的事情来,彩凤心想,忍忍也就过去了,谁让她是老人呢。时值盛夏,待屋子里什么事情都不做都会热出一身汗。可是,老太太却奇怪的很,分明安了空调可就是不开。空调费电,老人家想省些电费,这或许也能理解。可是,家中的吊扇、落地扇也都有,连这个都不开那就显得有些匪夷所思了。正午的时候,彩凤从菜市场回来,整件衣服已经湿透了,一进门放好东西就跑到客厅打开了电扇,想用这些风给自己送点凉意。“你干嘛?”可是老太太冷不丁又冒了出来。“不是,我,我,”彩凤指着电扇,“我刚回来,吹点风。”“你饭做了吗?”老太太板着脸问道。“我吹一会儿就去做,成,成吗?”彩凤的声音越来越低,她预感到事情不妙了。“现在几点了?我是不是跟你说过要几点吃中饭吗?”老太太绷着的脸依旧没有松开。“好吧。”彩凤知道老太太不好惹,只能顺从她的意思。好在厨房里也有一个小电扇,总算不至于热的跟蒸笼上的蚂蚁那般。可是,老太太阴魂不散,又突然窜到了厨房,一把关了电扇。“你……”彩凤扭过头去,刚想发作,但最终是把后面的“干什么”三个字给噎回了肚子里。“没有我的允许不准开风扇。”老太太接着说道。“好,好。”彩凤知道跟老太太怎么理论都是没有用的,一切就先都答应了再说。只要睡觉时能吹风扇就成,反正晚上门锁着,她也不会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开。大概半小时以后,饭做好了。从盛饭到老太太上桌吃饭,幸好她都没挑什么刺,彩凤也暗自庆幸。可是,这样的好情况也就仅仅维持了那么一小会儿而已。“这白菜多少钱一斤买的?”吃完饭后,老太太突然问道。“一块三。”彩凤做好了迎接狂轰滥炸的准备。“一块三?”老太太忽然甩开椅子站了起来,那样夸张的一个动作是彩凤怎样都无法料想的到的。“老太太,它是一块三的,不信您上菜市场问去?”彩凤努力解释着。“你就不会砍价吗?你当我儿子的钱不是钱啊?我要自己去,最起码能砍到一块一!”老太太咆哮的声音越来越大,这才让彩凤知道了她的厉害。“对不起,老太太,我下回记着了。”彩凤本来是想要发作的,毕竟这样的无理取闹,纵使脾气再好的人也都会受不了的。可是,俗话又说了,不看僧面看佛面,李均对自己还不错,倒不像老太太那样刻薄。“这事情不能这么算了,得扣你十块工资,让你长点记性。”“好吧。”彩凤无所谓地应答着。对于扣工资这件事,彩凤没有过分去和老太太争论。因为只是十块钱的事,她想要是因为这件事和她争执,到时把问题闹大了,那还得不偿失。现在自己的底限还没有被触碰到,就先牵就着她。老太太见彩凤没有再接话,也自知无趣,便暂时回到房间午睡去。可是,彩凤打心里明白,这还只是个开始,天知道后面这个老太太会怎样变着法儿来整自己呢?可是,管他呢!既来之,则安之,大不了拍拍屁股走人,难不成她会拦着不让自己走不成?晚上八点,彩凤做完了所有事情,刚想看会儿电视放松放松,可是,老太天突然把电切断了,只告诉她晚八点以后熄灯。彩凤一听感到莫名其妙了,居民住宅,又不是学校宿舍,哪有什么熄灯的说法。可是,老太太既然说了,而且也已经付诸行动了,那么自己再怎么说都是无济于事的。不过,彩凤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如今是盛夏,熄了灯晚上可怎么吹电扇啊?但很快她就可以不用为这事操心了,因为老太太早就把她房间里的那个电扇拿走了。彩凤有了走的想法。她是个好人,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任人欺负。第二天清晨,老太太很早就起了床,而那时还没有四点。彩凤只感到一阵冷风袭来,然后便感觉到一双手将自己拉了起来。她睁眼一看,没错,就是老太太。“你疯了!”彩凤甩开老太太的手,冲她大声地吼道。“煮饭去!”老太太也一点不逊色,声音同样震天响。“四点还不到,现在哪家开始做饭了啊?”“不行,你必须起来,你是我家的保姆,就得按我说的做!”“老娘还就不干了,”彩凤从床上起来,然后就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你说你一老太太,七十多岁的人了,老了老了怎么越活越刻薄了呢?要不是看在你儿子的面儿上,我昨儿就撂挑子不干了我。你还不知好,还得寸进尺是不是?得,我彩凤没这个福气,伺候不了您这样的主儿,您爱找谁找谁去,老娘要走了!”一通话说完,彩凤顿觉气消不少,正准备离开,却见老太太哭声不止,全没了之前那尖酸刻薄的样儿。“你,你干嘛?”彩凤虽然嘴上是骂的挺凶,不过一看老太太这样,还真挺担心。“我这不是为了给我家均子省钱吗?我不是为了这样可以让均子不再给我找保姆吗?”老太太瘫坐在地上,无助的表情一下子又让彩凤软下了心肠。原来当时李均要给老太太请保姆的时候她就竭力阻止,但无奈,儿子已经将保姆请回了家中。她不舍得儿子每月为自己花那几千块钱,无奈之下只能出此下策。她想着,这样一闹,儿子也会厌烦的,到时就不会再给自己请保姆了。“原来是好母亲啊,”彩凤叹了口气,将老太太扶了起来,“老太太啊,您是也该享享清福了。您以为给儿子省钱,可是您儿子却觉得没给您尽孝,这样您反倒是好心办坏事知道吗?您说吧,您这么大年纪了,辛苦了一辈子,现在儿子出息了,想给你做点事,你还不让,你这不是让人着急吗?”“我……”老太太哽咽着,“我这不是心疼孩子吗?”“所以说了,观念要改变,这样,您看您儿子每个月多给我两千,说是您难伺候,现在我不要这多给的钱,您看成吗?”“这……”老太太破涕为笑,“这样,那我……”“行了,老太太,我明白您老人家的心事,跟我妈一样,一辈子节约,那这事就这么说定了。”“诶!”老太太响亮地答应着。端午节,李均回来看老太太,看到彩凤和老太太和睦的样子,不禁是满肚疑惑,便将彩凤拉到了一边,问道:“我妈没有为难你吗?”“没有啊,老太太人很好。”彩凤笑答道。“很好?”李均还是将信将疑,侧脸看了老太太一眼,见她灿烂的笑容,忽然若有所思,自言自语道,“很好。”

    2015-09-11 10:12:08 作者:云也 9662 0

  • 灵魂救赎

    元可市的冬季向来来的早,仿佛昨夜还是深秋的落叶纷纷,清晨起来却已经是冷冬的萧瑟了。空气里弥漫着冰冷,街上的行人明显少了许多。寒冷的季节,大家总不情愿出门,即便是必须要将身体探进这冷冰冰的冬天里,也定是要加紧步伐,早早地钻进目的地厚厚的墙体掩盖的建筑中的。张满本是不想出门,况且已经是晚上了,可是工头说了是临时加班,要是不去自己就得卷铺盖走人,他也就没的选择。脸上的憨容还没有恢复,他就径直跨上了那辆破旧的摩托。这辆摩托已经跟了他三年,要不是生活拮据他肯定不会到现在还留着它。每一次跨上这辆摩托,他都会恶狠狠地骂一声,骂的什么旁人听不大清,好像那声骂只是在喉咙间滚动的。张满其实也并不想让别人知道。而至于这辆摩托,不仅破旧,而且没有车牌。这里是在郊区,而且去往工地的路上大都是小道,并没有交警或者监控探头什么的,所以一直以来也都相安无事。再者说了,上个车牌又是一笔开销,张满可不愿意搭上这笔钱。夜深了,路上一个人影都没有,各户人家大门都是紧闭的。张满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将围巾在脖子上又绕了一圈,然后缩着头快速奔驰在树木遮盖的小道上。现在的他还是一脸的睡意,骑着车几度闭上双眼。最近他真的是太累了。他想好了,再有几天,拿到工钱后就离开工地,拿着这些年来省吃俭用攒下的钱去做些小买卖。自己做老板,免得看别人嘴脸,那样太累。还有,自己做买卖,想做就做,想休息就休息,一点不强求,图个温饱就好,人不能因为金钱而葬送了自己的快乐和自由。他点上了一根烟叼在嘴里,然后猛踩了下油门继续风驰电掣。那一段路他几乎都是半眯着眼开着的。的确,这条路他跑了三年,就是闭着眼睛也不会走错,况且平常时节根本就没有人走,所以他也就大着胆放开了跑。冷冬的晚风依旧劲厉,张满不自觉地越开越快,只为了能尽快赶到工地。大意的他只顾朝前冲,只知道平日里这条道上不会有人行走,于是他也就忽视了在十几米开外小心翼翼地行走着的一个女人和一个十来岁的男孩。车子的速度很快很快,但等到张满意识过来的时候,摩托已经将那个女人撞出了几米开外。她的惨叫声惊醒了张满,可是一切都已经太晚。张满只看到她倒在血泊中,完全不能动弹,甚至已经看不出任何生命的迹象。旁边的小孩则疯狂地跑向女人,跪在一边,双手沾满了鲜血。因为恐惧,因为悲伤,小孩哭得肝肠寸断。张满完全无法接受眼前的一切,他从没想过自己竟会这样终结一条生命。可是,那一瞬间,他想到的不是要将那个女人送到医院,也许她还没有死。他只想到的是要赶紧逃跑,因为他害怕自己会因为这个而被送进监狱。于是他毫不理会眼前的一切,只是迅速踩了油门试图逃离现场。可是开出没多久,他就又突然折了回去。他把身上带的所有钱扔给了小孩,三张百元钞还有几张皱巴巴的零钱。只是在这个过程中他始终拿围巾紧紧包住自己的脸,他害怕小孩记住自己。这之后,他没有再去工地,而是回到原来租的那间屋子里,收拾东西连夜搭乘火车逃离元可。对于这一晚发生的一切,他庆幸没有人证,没有物证。离开的时候,他曾想过那个小孩要怎么办。可是,恐惧已经让他完全乱了方寸,他只知道自己不能进监狱,而至于其他的,他真的无暇顾及。那一夜之后,他到了离元可市很远很远的地方。之后的生活中,他总是很小心翼翼的,生怕哪里出了一点错便会让人发现自己当年做的那些事,就好像身边的人都亲见过当年那场车祸般。靠着这些年攒下的积蓄,他在新的城市里开起了小饭馆。饭馆不大,刚开始的时候生意也不是很好,只是够维持生计。但在饭馆开张的第五个年头,饭馆的生意已经很红火了。张满也已经成家,可是夫妻两个人也显得有些应付不来了,于是他在门口贴了招聘启事想找个人来帮忙。没几天就有一个年轻人来了,张满也没什么大的要求,能吃苦耐劳就行。简单询问了几句,年轻人就被留下了。“出来找活干家里知道吗?”张满随口问道。“我家里没人了。”年轻人低着头在刷着盘子,也像是漫不经心地答着。“没,没人了?”“爸妈都不在了。”年轻人仍然低着头,语气里仍没有任何起伏,仿佛只是在说一件很寻常的事情。“咋了,病的?”张满进一步问道,莫名的涌起一股子的同情心。“我出生时我爸就丢下我和我妈了,我十五岁那一年妈妈被一辆摩托撞死,至今都没抓到凶手。”说到这里年轻人终于抬起了头,但只是看了一样张满就又低下头去。摩托?车祸?张满心里咯噔一下,他开始有点害怕了,试探着问年轻人是哪里的人。“我是元可人。”那一瞬间张满意识到这很可能就是自己当年那场车祸中的男孩了,若真是他,按理也该有这么大了。可是,他不敢相信,他要完全的确定。于是他假意要帮年轻人寻找真凶,让他讲出那场车祸的完整过程。结果正如他之前所料,与五年前的那场车祸完全吻合。因为现场的证据有限,到如今元可市公安局都没法破案。当年他逃跑之后,那个男孩,也就是面前的这个年轻人,痛苦着守到天亮,直到有人路过,让人家帮忙报了警。他的妈妈是他唯一的亲人,她走后他无依无靠,万念俱灰,目睹着警察局料理完他妈妈的后事之后他就悄悄地走掉。利用张满扔下的那些钱他度过了最初的一些时光,后来便开始到各处打工,凭借这些一直维持到了现在。“你想找出那个肇事者吗?”张满小心地问道。“当然了,”年轻人攥紧了拳头,手背上暴露出一条条青筋,“我要把他送进监狱,要他死!”说话的时候年轻人脸上的表情是凶狠的,满是仇恨,看的张满忍不住有些后怕。“老板您知道是谁做的吗?”年轻人问道。“不,不,我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呢?”张满赶紧答道,“你继续洗碗吧,我会帮你多留意的。”“谢谢老板。”张满踉踉跄跄地离开,心里五味杂陈,想着这莫不是命里注定。自己逃避了五年,如今年轻人竟找上门来。其实这些年来自己虽然一直在逃避,但是内心却深受煎熬。他时常梦见那场车祸,梦里男孩后来也因为饥饿而死去。这个梦境几乎每一晚都会上演。所以,他害怕睡觉,害怕晚上。他千万次试图回去自首,可是他真的没有那种勇气。他只知道监狱是个可怕的去处,可他却不知这种内心的折磨同样是种可怕的惩罚。如今男孩还活着至少能减轻他的一些负罪感。那一个晚上他想了很多,妻子的问话他都听不进。他在思考究竟要不要将真相告诉男孩知道,那样的话,自己会怎样?男孩会怎样?而妻子又会怎样?在妻子的眼里,自己一直是个正直的男人,如果今天让她知道自己当年犯下的那些罪行,妻子会不会离开了自己?这是他害怕的。他爱妻子,真的很爱,所以才会这样害怕失去她。接下来的几天,他尽量避免谈到诸如摩托、车祸之类的词汇,还是故作镇静地同年轻人谈话。可是,渐渐的,他发现自己根本坚持不下去了。越是面对这个男孩,越是会想起当年那些事。他想过辞退年轻人,可是拿什么借口?再者,当年自己就已亏欠了男孩,如今他好不容易找到可以糊口的工作,而自己又要赶他走岂不是做的太决绝?他不知道究竟要怎样做。而这些痛苦,他又不敢对妻子述说,因为他怕妻子对他失望。那些天,他越来越憔悴。夜里翻来覆去,考虑了很久,他终于决定了,他不能再逃避下去,但他也没有勇气去到监狱。他要用下半辈子广做善事,广积德以冲淡自己的罪孽。他把饭馆给了年轻人,而却骗妻子自己是可怜年轻人那般凄惨的身世。妻子是个很善良的人,没有反对。而对于年轻人,张满怕他拒绝,只是说暂时交予他经营,自己和妻子要去旅行,会是很久的旅行。于是,年轻人也便不再拒绝了。从此以后,张满不再有富贵了。他拿出了所有的积蓄在另外一个地方又开起了一家饭馆,而饭馆所得,全部用于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那以后,虽然生活清苦,可他感觉到这些年压在自己心头让自己无法喘息的大石似乎落地了。也许,他早该面对这些现实的。

    2015-09-11 10:11:25 作者:云也 9599 0

  • 火样年华(家商城征文B)

    广东财经大学林明明任达华是我以前的舍友。在粤语里,“任”和“淫”发音相同,因此我们都喜欢叫他“淫达华”。他没有辜负这个外号的期望,自身通过多年的苦苦修炼而淫荡得出神入化、无与伦比。对此他常常引以为荣,曾不止一次满脸自豪地对我说:“天下的淫荡共十吨,我独占八吨,你得一吨,天下共分一吨。”他这番话每次都会令我情不自禁地想起曹子建和谢灵运的故事。刚开始认识任达华的时候,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居然是阳光和正经,这使我在往后的日子里发现他的真面目后大惊不已。有一次我终于憋不住了,便摇身一变、化为政治课本语重心长地劝他:“我说达华,毛爷爷说了,世界是他们的,也是我们的,但归根结底还是我们的。我们都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应该努力成为建设祖国的四有青年,你看你,终日沉浸在又黄又色的东西里不能自拔,这样下去如何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做贡献。”任达华笑说:“这你就不懂了。大家都是黄种人,哪有不黄的道理。还有,有个词叫男儿本色,也就是说男儿本来就是好色的。天底下不好色的男的全都是性无能。”我顿时语塞,搜索了几下大脑,一时之间竟找不到任何语句来反驳。两个经常在一起的朋友不是你改变我就是我改变你。由于我未能成功改变任达华,所以最终成功被他改变——打那次对话起,我的世界观就如同地震时灾区中心的房屋,顷刻之间崩塌得排山倒海。世界观重建的后果就是观世界的方式也跟着改变。在认识任达华之前,每每在路上见到一个漂亮女生时我心里想的是“那女生的笑容真美”或“那个女生的皮肤好白”;被他改造了思想后,再次在路上见到漂亮的女生时我脑海里第一个冒出来的想法变成了“那个女生的胸真大”或“那个女生的臀好翘”。通常情况下,如果想拉近彼此距离,女生之间需要谈论韩剧,男生之间则需要论女生。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和任达华沆瀣一气,只要一有空就坐而论道,从东京的天气谈到加勒比的战况,从这个岛聊到那个岛,乐此不疲,津津有味。这使得我们关系如同数学上的指数爆炸一样增长迅猛,最后毫无悬念地成为了彼此关系最铁的好朋友。上了一年大学全班男生只有我和任达华单身。为了在人群中显得不孤单,我们两个单身的贵族互相拥抱取暖,无论做什么都结伴行动、形影不离。当然,单身的贵族只是我们的一面之词,在其他人看来我们只不过是两条互相拥抱取暖的单身狗而已。任达华在这个问题上从来都是振振有词地据理力争——按照他的理论,狗的平均年龄只有十四五岁,所以能读大学的即使不是单身的贵族至少也是单身的平民。相比之下,我觉得“单身狗”和“单身的贵族”这两种称呼就好比“妓女”和“失足妇女”、“屎壳郎”和“蜣螂”,二者之间除了字数不同以外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别。我一直觉得不管单身的贵族还是单身狗,只要身边有个和自己一样性质的人就不用怕了。然而真相是:任达华是单身的贵族、我是单身狗——这是我后来根据种种事实参悟出来的。人生的一大悲哀就是你以为的仅仅是你以为。我们平常一起上课,一起吃饭,周末一起运动,偶尔一起泡馆,和情侣之间的唯一区别就是不一起睡觉了。我们之间无话不说,无话不说得经常在一个小时内把一天要说的话都说完了。所以很多时候我们也无话可说。那个时候任达华就掏出手机来播放音乐,其中播放最多的是曾轶可的《狮子座》:一个人的时候不是不想你一个人的时候只是怕想你一个人的时候如果下起了雨也会学你把伞丢到一边七月份的尾巴你是狮子座八月份的前奏你是狮子座相遇的时候如果是个意外离别的时候意外的看不开……那天黄昏,我们照例坐在宿舍门口的走廊上聊天。再一次听完《狮子座》后,我问他:“你是狮子座吗?”任达华摇摇头说:“并不。我是处女座。”我大惑不解,满腹狐疑地追问道:“那你为何会喜欢曾轶可那些只有小女生才喜欢听的歌?”我原本只是随口一问,不料那一问勾起了潜伏在任达华脑海深处的记忆,他的心境霎时间像人迹罕至的湖面突然遭受到一块大石头的冲击那样,荡起了层层涟漪而变得不再平静。我可以感受到他的心潮起伏、思绪万千、浮想联翩,在那之前我从来没见过他深情款款的样子。他调整了一下身体,以最舒服的姿势靠着墙安静地坐着,眼神迷离地望着远方被落日染得像烧红了的铁一般的天空,一言不发。良久,他才缓过神来,恢复了以往吊儿郎当的神态,对我说:“因为曾轶可的《狮子座》是我中学时暗恋的女生最喜欢的一首歌。我起初只是loveherloveherdog,后来听着觉得还挺好听的,就慢慢喜欢上了。再后来不知为何像吸毒一样上了瘾,现在一天不听就浑身不舒服,总觉得缺了点什么。”“好小子,看不出来你还挺痴情的。”“是啊,我也这么觉得。”我想了想,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太对,当场戳穿他说:“不对,前两天你才刚说过自己中学暗恋对象换过五六次了。原来痴情的外衣下面裹着的是一颗大萝卜一样花的心,连我都差点被你骗了。”“别人笑我太花心,我笑他人看不穿。大象无形,个中道理你是永远都不会懂的了。”话音一落地就着实吓了我几大跳。“大象无形”这四个字从任达华口里吐出来令我震惊不已,那种震惊程度丝毫不亚于我亲眼见到一个体型比猫还大的老鼠。这厮平常总是把“才疏学浅”说成“才疏学陋”,并且认为“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是泰戈尔的诗句、以为鲁迅和周作人是同一个人——种种令人喷饭的张冠李戴行为多得不胜枚举。如果他不是和我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宿舍的话,我百分之八百会以为他是靠体育特招考上大学的。所以我万万没想到他居然能够引用《道德经》里面的词句。“大象无形。这个词厉害。”我以饱含敬佩与赞赏的语气夸他。“哦,那是我高中的校训。一直搞不懂为什么大象会没有形状,大象不就是长长的鼻子和大大块的身体么?第一次看到这个词的时候我觉得它听起来好像好厉害的样子,就把它记了下来。”他说这话时随手抠了抠鼻,抠出里面的分泌物后用力将它弹向远方,那块鼻屎的飞行路线像极了物理学上物体作斜抛运动时的轨迹。大二第二学期开学初,春风肆意地吹拂着大地,校园里蝴蝶双栖燕双飞、满园春色惹人醉,如茵的草坪上随处可见成双成对的情侣。一切都预示着,大自然又运行到了一年一度动物交配的季节。任达华一回校就迫不及待地大声向我宣布:“我这学期要立志找一个女朋友!”我记得他上学期才跟我说大学期间要静心学习将来考研的,这让我深深感受到春天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我问他还考不考研了,他说:“大学就是一桌酒席,学习和考研是主菜,爱情是调味品。没有主菜的酒席不足为道,没有调味品的酒席淡而无味。”这么有文化的比喻把我吓呆了,我还没来得及回话,他又大发议论道:“一个人只有一辈子,一辈子只有一次青春。我们现在都大二了,再不疯狂青春就荒了,再不恋爱小弟弟就老了。此时不恋爱,更待何时?”这是一个容易因为寂寞而谈恋爱的年代。不过也许每个时代都是如此。所谓的青春只不过是青年人在发春,所谓的恋爱只不过是发春的青年人恋上了做爱,仅此而已。然后任达华真的将理想付诸实践,用一天时间研究出了泡妞攻略。他一开始采取的是搭讪法:每天都像小偷一样暗中潜伏在校园各个角落,一有漂亮的女生出现就人为地制造机会去搭讪。期间,他借鉴抗日战争时期游击战的战术,搭一讪换一个地方,妄图通过增加搭讪次数来提高机会。不幸的是,几十番辗转下来,他还是一无所获。任达华决定调整战略,将搭讪法改为守株待兔法,同时也相应地将游击战改为定点战。那个点就是图书馆。我提醒他说:“图书馆的美女恐怕和我国的大熊猫一样少,你确定你能遇得到吗?”他摆摆手说:“美女不在于多而在于精。经常泡馆的不是丑得特有内涵就是美得特有内涵,总而言之就是特有内涵。要坚信这个世界还是会有既漂亮又有内涵的女生的,那样的女生只要有一个给我遇到就够了。”事实证明任达华的新战略是对的,两个月里他费尽心机勾搭到了一个中文系的女神。其勾搭的具体过程是这样的:他先是花一个星期将图书馆反反复复扫描几遍,扫描完之后果然在人群中发现几个大熊猫,心中大喜,慌忙采取标志重捕法——把当时的时间地点和人物外貌特征记录好,为下次艳遇提供线索。他很快便发现了其中一个大熊猫的生活规律,便锁定目标,欲擒故纵,每次都先大熊猫一步到达图书馆,然后在大熊猫最喜欢的位置的隔壁坐等大熊猫来接近自己。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精心的设计和不懈的努力,任达华一步步地把自己和大熊猫的关系由点头之交推进到了朋友。在关键的时候任达华找到了我,用双手抓着我的双肩说,兄弟,我打算向那大熊猫表白了。她是读中文的,比较喜欢有诗意有文采的东西,这次全看你的了。我说达华你别激动,写情书对我来说只不过是一块蛋糕而已。放心,你兄弟我一出手必定手到擒来。我并非在吹牛。初中开始就不断有朋友请我帮忙写情书,造就了我日后一身写情书的本领。我甚至还探索出了写情书的神框架,在那个神框架下,我用细腻的文字帮助无数少男俘获了无数少女的芳心。这次对方是中文系的,那就有点棘手了,毕竟如果把握不好的话可能会见笑于大方之家。经过深思熟虑,我在开头就引用了《国风·周南·汉广》的一部分诗句: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头开好了后我便极尽舞文弄墨之能事,什么“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容华耀朝日,谁不希令颜”等一股脑全引用了上去,到了信的最后还特地加上了一句“悲莫悲兮生被拒,乐莫乐兮新相知”。信送出去后的第二天任达华就和中文系的女神牵起了小手,并且当天晚上就使出了壁咚的绝招吻了她。那晚回来后,任达华请我吃了一顿大餐作为回报,问我说:“你小子为什么不也找一个?”是咯,我为什么不也找一个?任达华一语惊醒了梦中的我。于是我复制粘贴任达华的泡妞大法,如法炮制地在图书馆勾搭到了一个女生,写了一封一模一样的情书,满怀希冀地送了出去。很快就收到了那女生的回信:说实话,我是个俗人,你信里的很多语句我都看不懂。你是喜欢我吗?可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你是个好人,一定会遇到比我更适合你的女生的。领了好人卡之后我没有吊死在一棵树上,而是选择继续在森林里探索,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写一封送了出去。然后收到了第二个女生的回信。这次的回信更简洁,连标点符号都省了:我觉得我们只适合做朋友谢谢你喜欢我再然后我学习曾国潘屡败屡战,没想到结果还是屡战屡败,每次都能收到各种各样的拒绝理由。事实证明这是一个看脸的世界,当我冷静下来照了照镜子后就彻底接受了这个残酷的事实。后来我干脆放弃治疗了,每天早上看着任达华满面春风地出去晚上满面春风地回来,自己一个人在图书馆默默地形影相吊。大三的一个晚上,任达华郑重其事地对我说:“我决定了,今年要和我女朋友啪啪啪。”我当时不知怎的脑子抽风地问了一句:“打乒乓球吗?”“打你妹。”任达华白了我一眼,转身望着夜空说,“我这次要上了她。方案我已经从别的兄弟那里打听到了,只要和她去外地旅游,等到开房的时候制造机会,没有上不到的道理。我们现在的年华是火一样的年华,是烈火,就该尽情地燃烧。”他说这话时手握拳头眼神里充满了憧憬,那个场景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希望小学宣传广告里的大眼睛小女孩。三个月后,任达华在连我也来不及知道怎么回事的情况下莫名其妙地办理了退学手续。后来我才从其他人口中知道,那个中文系的女生也在同一时间退了学。虽然学校官方屡次下令禁止讨论此事,但人言可畏,学生双双退学结婚生孩子的谣言还是飞满了校园,一时之间甚嚣尘上。过了很久后我接到了任达华的电话,知道了事情的大致经过:一次旅游中任达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可万万没想到一时的欢愉换来的是长久的不安,等到发现时已经酿成大错,追悔莫及。我说那你的学习和考研呢?任达华故作轻松地说,那些已经无所谓了,读大学不就为了讨一个好老婆吗?我现在已经达到目的,其他的都不重要了。我问他当初为什么不去堕胎呢?电话那边声音很坚定地说,生活再苦也不能苦自己的女人,自己再渣也不能做生活的渣男。别的就不多说了,你以后坐车要记得套好安全带,做爱要记得戴好安全套。如今任达华和朋友合伙做起了小生意,生活渐渐有了起色。而我,依旧在校园里焦头烂额地应付各种琐碎的事情,偶尔也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静静地听着曾轶可的《狮子座》:一个人的时候不是不想你一个人的时候只是怕想你一个人的时候如果下起了雨也会学你把伞丢到一边七月份的尾巴你是狮子座八月份的前奏你是狮子座相遇的时候如果是个意外离别的时候意外的看不开……

    2015-09-08 22:29:23 作者:林明明 来源:广东校园文学网 958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