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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故事·奇幻

  • 七色玫瑰

    七色玫瑰高奶奶105岁了,她经历了许多朝代和风雨。高奶奶五代同堂,逢年过节,家里有200余人,真是盛世年华,美好时代。村里几十万亩的玫瑰庄园,涵盖乡村美景,喜迎远方宾客。乡村旅游,农家乐,一条龙服务。游人们走进玫瑰庄园,看见七色玫瑰,心里感叹不已,自己是在天上还是在地上?世外桃源,近在咫尺的玫瑰花,赤橙黄绿青蓝紫,一朵朵,羞答答,含苞待放,一株株亭亭玉立,花的海洋,情的世界。高奶奶最高兴的是一家人在一起吃一顿团圆饭,照一张全家福。还有就是给她美甲,这个美甲不是用化学原料,是用村里自己种植的玫瑰花。儿孙,曾孙,重孙,走进玫瑰花园,摘来七色玫瑰,把花瓣捣碎,用树叶把捣碎的花汁包在指甲上,经过几天融合,指甲秀美了。高奶奶高举双手,问孙子们,我的手潮不潮,我的指甲任性不任性?孙子们回答,奶奶的手潮,奶奶的指甲任性。高奶奶听后笑得合不拢嘴。高奶奶最后走着颠簸脚步,来到老伴的坟前。说,老头子,你没有享到福,我享到福了,之前叫你送我玫瑰花,七种不同颜色的玫瑰花,实在是太难为你了,对不起,我现在随时都拥有七色玫瑰,我太幸福了,你能够听见吗?高奶奶又在孙子的搀扶下,回到家里。春节过后,高奶奶怀里放着七色玫瑰,安静地离开了人间。

    2016-01-15 17:30:03 作者:施泽会 来源:广州市青年作家协会 9612 0

  • 地气人气

    地气人气梅子的新房在9楼,上顶楼,能鸟瞰全城景象。几个月装修完毕,富丽堂皇,仙境一般,时而在网上发布照片,惹得网友们眼睛一亮。网友们说,你那么漂亮的新房,难道不请客,赚赚人气?梅子考虑再三,请客就请吧,反正农村人居多。梅子和丈夫商量,新房家乡的风俗要请客,丈夫说,请,应该的,不要希望客人送礼,只要人气,地气。梅子给酒店打电话,我要订餐。酒店负责人说,是嫁女接媳妇,还是乔迁新居?梅子说新房。酒店负责人说,那我们给你办好,放心,我们办了很多次了。梅子定了日期,通知客人。到了吃饭的那天,梅子租车到老家拉客。老家的客人都是农民。现在的农民不比之前的农民,也在打扮自己,新衣新裤,头发,胡须整理一遍。接客车按了几次喇叭了,滴滴滴。赶快走,老头子,媳妇叫的车子等着。客人到来,梅子笑脸相迎。有的客人礼金一百两百三百,有的客人走不脱叫人带来了礼金。梅子说,哎呀,就是这么来耍,不要那么客气,真的,大家那么客气做啥子?吃饭喝酒,敬酒,热闹非凡。酒足饭饱,客人们要看新房。梅子领着大家上电梯,进新房。乖乖,我们不敢进屋,这么干净。梅子说,没得啥子,不用脱鞋,大家尽情玩耍,有瓜子,水果,糖果。新房喜气洋洋。梅子说,鞋子底下的泥土,芳香宜人,野花开放,室内花朵争奇斗艳。

    2016-01-15 17:29:24 作者:施泽会 来源:广州市青年作家协会 9611 0

  • 微小说之遇见

    微小说之遇见那是一个晴朗的午后,公交车上的两个素未谋面的人,急刹车下;雨涵:对不起,踩到你了;吴恃:没事,不要在意,你是雨涵?雨涵:是啊,你怎么知道呢,怎么了呢。吴恃:没,没什么,我下车了,下次希望还能遇见你。雨涵:(心想)莫名其妙的人。下车后,吴恃在站牌沉思了一会,嘴角微笑,雨涵吗,十年了,也是一样的公交车呢,遇见了她,还是那么单纯的女孩子,过去了那么久,看起来她过的挺好的。吴恃向反方向转身,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2016-01-14 07:26:40 作者:吴冰新 9754 0

  • 《乞》在城市里,我们每天都会遇见众多乞讨者,闹市区、地铁口、公园里处处可见他们的身影。其中的大多数乞者都多多少少有着残疾,有的瞎了眼、有的重度烧伤、还有的拖着一条扭曲到无法想象的腿脚在地上缓缓的爬着。遇见此类乞讨者,我们往往绕道走开,或许有些好心的人会往摆放在他们面前的碗里扔个几毛几块的零钱,然后叹着气走远。但或许我们都没有注意到,他们其中很多人,都只顾着磕头,支支吾吾的不说话。——记(一)小李今年八岁,是个职业乞讨者,他一天能挣500块钱,但他自己却什么也不知道。小李原本也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着爱他的爸爸妈妈。他一直都记得,在他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常常牵着他的手,带他坐旋转木马,给他买冰淇淋吃的场景。但那也是他噩梦的开始,小李很小的时候,大概在他四五岁的时候,爸爸妈妈一如既往的带他去公园玩儿,带他去坐他最喜欢的旋转木马,他说他想吃冰淇淋,他爸爸就去给他买冰淇淋吃,这时候妈妈内急去了卫生间,留他一个人在原地。突然他觉得让人拍了一下,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当小李醒来的时候,他只觉得自己在一张臭烘烘的床上,身边还有别的东西在动。小李是被疼醒的,他醒来的时候,他的眼睛已经被挖掉了,也已经被毒哑了,弄聋了,腿也不能动了,他只觉得疼。小李非常害怕,他能感觉得到,他总是被人拖到一个地方去,然后过很久再拖回那个臭烘烘的“床上”。他已经这么过了不知道多久了,他知道这时间已经很长很长了,他的身体早已感觉不到疼痛了,但他每天还是被拖走再拖回来,仍在那张臭烘烘的“床上”。那时的他还太小,根本不懂事,但现在的他隐约能够猜到自己的处境,他不能说、不能跑,他想看一眼害他的人到底是谁,但他依旧生活在一片听不见、看不见的黑暗里。我们每天路过街边的天桥,都看到有一个没有眼睛的哑巴趴在地上乞讨,他天天都趴在那里,身前摆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为儿治病,求好心人帮助”的牌子,身边坐着一个中年妇女,对着过往的每一个人磕头。小李丢的那年才四岁,今年他已经八岁了,他总是在天桥边上、地铁口以及他走丢的那个公园门口,软绵绵的趴在地上,一无所知。(二)吴静今年六十岁了,她是一个职业乞讨者,她的工作就是每天带着一个又聋又瞎腿还残疾的小哑巴出来乞讨。今天,她带着属于她的“道具”,那个外貌恶心的残疾小孩儿,在市政公园门口乞讨,今天是周六,不出意外的话,挣个六七百应该不成问题,当然,还得给她的“头儿”四百块钱,否则等待她的就是和这个孩子一样生不如死的下场。在这里可能有人要问,吴静为什么不跑?那么我来告诉你,第一,对于她这个无儿无女又什么都不会的老女人来说,一天能分到一百多块钱,还能有个住处,这已经很难得了。第二,在她不远处的天桥下有一个正在乞讨的重度烧伤且没有了腿的老头子,她记得那个老头子去年时候还和她一样健康,半年前听说逃走了,可不久前再见就成现在的模样了。这种事儿在她身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所以,她觉得她现在的生活已经是很好了,如果她逃走,她一定无处可走甚至没有饭吃,而且,她真的不敢。当她心里盘算着这些的时候,她还在机械性的对着过往的行人磕头。吴静今年六十岁了,她一开始并不是职业乞丐。她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小农村里,从小就没吃过好饭,穿过漂亮衣服,更没上过学。当她十五岁那年,同村的几个打扮时尚的漂亮姐姐说带她去城里赚大钱,她就这么离开家了。那时,她刚到城里的第一天,就被带到一间小发廊里,同村的姐姐说让她在房间里等她们回来带她去工作,结果她只等到了四个轮奸了他的中年男子,事后她才知道,这是一个淫窝,而她,则是被他父亲以两千块的价钱给卖了,相当于那四个嫖客那晚给的价钱。从此,既然已经如此,她便以此为生,做起了妓女。十年前,她因为一次意外伤了脸蛋,而且又因为老了,就被卖给了一个姓张的男人,她只知道那个姓张的男人是城里“丐帮”的一个头目,心狠手辣。从此,她便做起了职业乞丐。今天,吴静一共“挣了”八百块钱,交给头目了七百五十块,带着残疾小孩儿,自己回住处了,她换了身衣服,买了几个菜吃了起来,残疾小孩儿被她扔到了一个“丐帮”放这种小孩儿的房子里,她不愿多待,因为那儿实在太臭了,一帮残疾的孩子像畜生一样在一个泔水桶边上“吃饭”。吴静睡着了,她又梦见了她做小姐时候的生活,她又梦见了她第一次接客后,同村姐妹带她去吃的饭,那是她从没吃过的美味,在城里的大酒店里。(三)张三今年三十二岁,是邻县人,八年前,他本科毕业,学的是医学。张三每天能挣上万块钱,他才在郊区买了栋价值数百万的别墅,里面养了两个漂亮女人。张三如今很风光,他手下拥有一间自己的民办医院,他是远近闻名的企业家,有钱人,得过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人们都称他为“救死扶伤的天使”。其实张三的另一个身份是城里“丐帮”的头目之一,他手底下养着近百个乞丐,一半是残疾小孩儿小李那种的,另一半是吴静那种人。他通过附近的人贩子手里买来不知从哪儿拐来的孩子甚至大人,然后在自己的医院里摘掉他们的视网膜和肾脏,弄断他们的腿脚,把他们弄成聋哑人,然后集中丢在“丐帮”的窝点里,一边让手下的人去操纵他们行乞,一边又把从“正道”得来的器官进行手术移植,通过医院盈利。其实张三一开始也不是做这行的,他大学毕业那年,因为没有关系,没有背景,没有一家医院愿意要他,后来他机缘巧合下结实了一些“朋友”,因为知道他是学医的,让他帮着给一些伤残的很重的孩子治伤,他开始也是心善去救治这些孩子,但后来发现真相后怕被栽赃威胁,不得不开始做起了这伤天害理的勾当。开始他还为此沮丧难过,心里不安,但,当他拿到大笔大笔的钱的时候,他彻底沉沦了。张三最近刚买了别墅,又开始忙着参选政协委员,他依然打着医者仁心的大旗,发誓要为每一个可以拯救的生命奉献自己的力量,他在镜头前的形象,真的很高大。(结语)在我们的城市里,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乞讨者,天桥下,地铁口、公元前,有的面部烧伤,有的抱着残疾的孩子,有的趴在地上发出哼哼的声音。有的人绕路而过,有的人给上些零钱。不过,也许你行善给了零钱,想让她们好过些,但你可曾想过,他们永远都不会好过了,生不如死。也许,就是你害了他们,也许,一切的根源,就在于你发善心丢下的几元钱。写这篇不算小说的小说,是因为今天在微博上看很多作家都转载了东莞“丐帮”的事,觉得心里很不舒服,却又很无力,无力去改变。一个正常人,在路上走着走着,突然被路人碰了一下就晕了……等醒来的时候,有的瞎了,有的哑了,有的手和脚都没了……一年后等伤口愈合了,就被人拖出去要饭,据说这种现象在东莞很普遍。试想想,如果这种事落到了你的头上,将会是多么痛苦的经历。而我塑造的吴静,她既是操纵残疾孩子乞讨的“头儿”,同时自己也是被命运操控的可怜人,她的可怜,在于悲剧而不自知,不敢反抗,还去残害他人。而张三的形象,则是很多人想要去打击的一个形象,但往深了想想,张三只是一个头目,他都已经有如此的势力了,那么他上面的“头儿”呢?还好这只是我的一个虚构的故事,若是现实真的如此,这条丧尽天良的链条若真的有这么巨大的势力,那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可怕。也许,正如李西闽先生所说,这个世界的残忍,一直都未改变。我只求,人心向善!

    2016-01-11 18:06:21 作者:王鑫 来源:广州市青年作家协会 9601 0

  • A栋的女人

    A栋的女人张小娟乘着夜色掩护,连夜逃离了A栋,就连搬家也是在深夜进行的,搬到哪里没人知道。为什么搬家?据说,她把自己心爱的小男人腿砸断了。她没有能像四楼的杨玉那么幸运,杨玉是老公开着新买的宝马,风光体面的在A栋老少邻居的簇拥下,隆重的搬出A栋,杨玉搬到哪里,大家都知道,时代花园,那可是个时尚高档小区。张小娟十年前的模样和现在判若两人,这一点,她自己做梦都没有想到,因为两个男人,一切都变得无法掌控,一个是爱他的老男人,一个是她爱的小男人。老男人是她十年前刚来广州认识的,那时的张小娟,二十来岁,身段高挑,一头长发,丹凤眼,苹果脸,很是招男人们喜欢。她和老男人的故事,是她在广州石井鞋厂上班不久后发生的,对这份工作张小娟很珍惜,虽然每天的工作会很累,环境也很差,工棚里到处还充溢着沾鞋的胶味、鞋皮味,让她呕了几天。但想着,不用被父母逼着嫁给村里,不喜欢的那个男人时,张小娟心里此刻踏实多了,父母自从她跑出来后,也不敢再提那桩糊涂的婚事,每次张小娟给母亲打电话时,父亲也会凑过来问两句,说的最多的就是问张小娟,什么时候有钱寄回来。张小娟的车间要进行简单的修整,老男人是包工头,手上有三个工人,每天和张小娟一起干活。老男人是梅州人,四十来岁,中等个头,两鬓有少许白发依稀可见,每次老男人过来干活,都会给张小娟带些广东的特产,什么老婆饼、鸡仔饼、马蹄糕什么的,一个多月下来,张小娟把广东风味小吃尝了个遍,虽然老男人每次都对周围的人讲,小娟刚来这边,我正好点多了,顺便带些,让小娟尝尝。但一起上班工作的工友们,还是发现其中貌端,私下忍不住求证张小娟,问她是不是准备嫁给包工头,张小娟被问得一头雾水,半天没回过神,她害羞的红起了小脸,嗔怒的责斥工友,别乱说,怎么可能呢?他比我大那么多,工友反驳她说,什么年代了,年龄早就不是问题了,只要他对你好,能给你幸福就成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此时的张小娟,心里别提多乱,她不想这么快,又陷入到结婚的怪圈里,家里的那件婚事会不会再起风云呢?眼前的包工头,虽然没有向她表白什么,但张小娟细细的回味一下,惊讶的不敢相信,怎么可能送我鲍鱼都说是点多了,吃不完,还有前天收到对方的一个玉手镯,也说是在地摊上买的,不值钱,还说工程快完了,做个纪念。张小娟越想越不对劲,这天周末,张晓娟正好经过一家玉器店,她让掌柜的给看看她的玉镯子,掌柜的看完半天没说话,眼睛直直望着张小娟,小丫头,你是要卖掉吗?这件东西可是有些年头的宝贝,是一件真品,是你祖传的吗、要好好保管呀!张小娟回去的路上,明显感到,脚步没有来时轻松,甚至想,要是真像包工头讲的那样就好了,玉镯是个假的,不值钱。张小娟此时不再怀疑,包工头虽未说出口的真实意图,这份情感,张小娟还是有些措手不及,对这位包工头大哥,她有的更多是感激,但要把一身托付给他,张小娟犹豫了。包工头要走的这晚,张小娟和几个工友都被请出去吃饭,席间,包工头不停的给张小娟夹菜,憨厚的脸露着傻笑,还一直自言自语,多吃点,看你那么瘦,还说一后想吃什么就打电话给他,旁边的工友们妒忌的帮腔,提醒包工头,不要忘记多带些过来。张小娟的眼角湿润了,她没有听清后面大家在说些什么,包工头质朴的话语,此时此刻!像一股暖流,温暖着她像小兔般跳动的心房,面对眼前这个对自己好的男人,张小娟做出了一个勇敢的决定。张小娟和包工头相处的十几年中,过的还算幸福,至从张小娟和老男人好上后,老男人就在广州的城乡结合部,买下A栋的304送给张小娟,张小娟也为老男人生了两个儿子,平时老男人在外接些装修活,张小娟就在家相夫教子,日子平静中有温馨。天有不测风云,2012年冬天来临的时候,老男人因为脑溢血,还没来得及住院,就匆匆走了,张小娟的好日子,也从此过到了头,自己没有工作,两个儿子还要上学,张小娟不得不去学习挣钱,拿着家里仅有的几万元,张小娟去做起了内衣代理直销,她是被电视上的广告引过去的,稀里糊涂的进了一大批货,价钱贵,质量一般,销路也就成问题,加上嘴巴也不会说,广告上讲的那些,她也不好说出口,什么一穿就大,什么只要一穿这种内衣,肚腩肉收收收就收到胸部了。生意的失败,加剧了张小娟的恐慌感,到处都需要钱,张小娟快被逼疯了,这天中午,她正好碰到住在A栋五楼的阿菲,阿菲长年做货运生意,同是女人的阿菲,很能理解此时的张小娟,就告诉她,愿意的话可以跟她去学货运生意,张小娟二话没说,跟阿菲去了白云货运市场。张小娟在这里找到了自己喜欢的小男人,小男人,二十五六岁,都说是东北的,身材魁梧,脸蛋英俊,张小娟第一眼看到这个男人时,内心被电的热呼呼的,让她短暂的遐想片刻,直到小男人走出好远,张小娟的眼神还没能收回来。从此,张小娟来市场的热情更高了,小男人生性豪爽,也热心帮人,一段时间下来,小男人帮张小娟谈价、联系生意、到收款。张小娟的生意也算有小小起色,对这个自己喜欢的男人,张小娟认为一切都来的那么自然,在一个很深的夜晚,小男人在送张小娟回家后,就成了这间房间的半个主人。刚开始的时候,张小娟没发现小男人的一些不良嗜好,比如喜欢喝酒、一喝非要喝醉那种,醉了就打人,一开始张小娟都念着小男人的好,加上自己也离不了这个男人,最主要的是在张小娟心里,这个小男人很像自己小时候的梦中王子,所以在相处的半年多时间里,无论小男人怎样玩弄、折磨、毒打张小娟,张小娟都咬着牙忍着,小男人越来越放肆,有时半夜来找张小娟,张小娟见他醉了,就不敢开门,小男人就下楼找来铁锤,把个铁门砸的一个坑一个洞的,连门框都被掏了一条裂缝,每次都是张小娟前脚把门补好,没两天又被小男人砸了。有时,张小娟把警察叫来,小男人照样一边砸门一边大骂,说张小娟就是个臭婊子,用了他多少多少钱。这种事一周都有几次,并且都是发生在深夜,周围的几栋房都被搅得没好日子过。有时打完闹完,两人又合好几天,然后又是魔鬼敲门。张小娟白天不敢出门,因为,她的脸有时被打的鼻青脸肿,加上这段时间,自己和小男人的事,把A栋和周围人的生活都搅乱了,她怕碰到邻居,她更怕邻居们看到她的伤,还有她内心的痛。2013年的初夏,天刚刚迎黑,小男人又摇头晃脑的来找张小娟,这次出乎大家的意料,大家没有听到铁锤的砸门声,张小娟异常的冷静,她大开房门等小男人来找她,小男人此时酒劲正浓,混身都是劲,没等张小娟关好门,就一个饿狼扑食,把张小娟骑在胯下,张小娟在爱和恨中,找不到这种被暴风雨抚爱的感觉。不是没有,自从小男人露出真面目后,张小娟对男女这种事情,有了不同的看法,小男人在张小娟的肉体上是无忌惮的发泄着,此时的张小娟心已经死了,小时候心里的那个王子也死了,张小娟呆呆的发着愣,甚至,小男人几时从她身上溜到地上睡着了,都不清楚。张小娟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蓬乱的长发,穿好被小男人撕开的衣服,轻轻把小男人的右腿放在木茶几上,用小男人平时砸门的铁锤,狠狠的砸向小男人的小腿,一声杀猪似的惨叫过后,A栋异常的平静了下来。因为小男人有多次来闹事的记录,警察和所有人都一致认为,张小娟属正当自卫,小男人的腿被砸断住进了医院,张小娟害怕小男人再来报复,连夜也搬走了,她是A栋搬出的第二个女人。

    2016-01-11 17:07:07 作者:贺翰 来源:广州市青年作家协会 9596 0

  • 窝狗出嫁

    窝狗出嫁窝狗,在经历了人生的第三十五个年头后,最终把自己“嫁”出去了。窝狗,是一个男人的名字,为什么起名叫窝狗,已经查无出处了,因为生养他的父母,早已过逝多年。窝狗的父母都是地道的庄稼人,没上过学,读过书,这个名估计是为了好养活。在农村,孩子的名较随意,像窝狗身边的同村玩伴们,还有叫干三的,叫花的,钢筋的,其实这些都是小名(乳名),等长大些入学了,就会按照姓氏辈份,再起一个大名(学名),很多人长大了,如果走出了这片村庄,听到叫乳名的机会越来越少。经查证,窝狗,是属狗的,70年出生的,生活在襄阳偏远的一个小村庄里。属贺岗大队四队,贺岗大队共有九个队,四队也不例外,基本上都是姓贺的,至于,为什么一个大队都是姓贺的,据窝狗的同村长辈们讲,他们是从山西大槐树迁徙过来的,整个大队外姓人很少,就是有,也和贺姓的人沾亲带故。村里人碰面,都是按辈分来叫的,窝狗是“长”字辈,在他们四队里,按“万、帮、家、荣、怀、长、连、有、庆”的辈分排列,窝狗出门碰到的,基本上不是叔就是爷,好在这小子嘴还算勤,总算没有因为这点,挨过村里长辈们的打。在村里,这点是不能含糊的,不管对方年龄比自己大还是小,都要按照规矩来叫,不像现在城里人,碰到外人,有的连父母都不愿认了。窝狗有四兄妹,一个哥哥,一个姐姐,还有一个妹妹,他母亲因身体有些毛病,村里人叫她:疯娌仔,病情时好时坏。窝狗家有两间瓦房,一间小厨房紧靠在南面山墙的拐弯处,在他家的房后面,有几颗槐树,和一间一人来高的小茅房。在离茅房约六十米远的地方,就是大队的大礼堂,大礼堂建了很多年,十几间大红瓦房,可以容纳上千人,在当时的农村蔚为壮观,很是有派头,在礼堂里面有一排一排的水泥墩台,最前面是一个半人高的大舞台,舞台后面,还有几间是留给大队办公用的,舞台从前至后,由低到高的水泥墩上,都印刻着他从小变大的足印,窝狗喜欢掏麻雀的小窝窝,有时能弄到几十颗麻雀蛋,煮熟了家里人可改善一下伙食,大礼堂记录着不少窝狗的欢乐回忆,也是整个村的记忆,无限期的存放在那里。其实在大礼堂右边,约三十来米的地方,是最早的室外戏台,一堆土堆成的戏台,半人来高,有半个篮球场那么大,舞台后面是一排和大里堂并排着的老房子,后来因为大礼堂的建成,这个最老的土戏台也就变成了平地,就连戏台后的那排老房子也被拆掉了。窝狗还清楚的记得,当年,毛主席去逝时,整个大队就是在这个土戏台上,举办了纪念毛主席的追悼大会,尽管那时的他还不太懂事,不过这些记忆,他还是清楚的保存了下来。因为家里穷,窝狗只在小学里混了两年就辍学了。窝狗读小学的时候,是全校穿的最破衣服的那个,和街头碰到的,那些流浪乞丐差不多,唯一的区别是,流浪汉的裤子是开裆的,窝狗的裤裆没有开。一件脏乱上衣,加上一条没开裆的补丁裤子,瘦瘦高高的个子,比同龄人高一些。没有人见过他穿过鞋,夏天光着脚板,下雨下雪天也是光着脚丫子到处跑,村里的张婶问,窝狗,这么冷的天,怎么不穿鞋,脚冷不冷呀,窝狗总是咬紧嘴唇,让上下敲打发出声响的牙齿能短暂停下来,低着头,憨笑着看你一眼,很小声说道:不冷。然后就以最快的速度留下他的背影。后来,即便是下雪天,村里人再见到窝狗不穿鞋时,也没有人问他为什么了,因为大家都知道,不是他不穿,也不是真像他说的那样,不觉得冷,而是他根本就没有属于自己的鞋穿。从小到大没有人听过窝狗生过病,这一点让很多村民不敢相信,也一直成了一个不解之谜。窝狗没有多的衣服换,满身的油泽和长年不洗澡的汗臭味,让同学们都对他近而远之,加上窝狗小时候,还老爱流鼻涕,鼻涕流出来后,他又经常忘了打扫,鼻子下面,常有两条明显的污迹,所以,在学校他没有什么特别好的朋友,在村里的伙伴中,他也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物。那时的农村过年,是很有氛围的,大礼堂成了最热闹的地方,相当于现在中央台春晚,大家都是全家搬的,顶风冒雪赶过来看大戏,整个大队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欢聚在一起,个个都面带笑颜,吃甘蔗、放鞭炮,热闹极了,那时的人们缺钱,但不缺乐子。窝狗也演过大戏,那是在他十二三岁那年春节,带班演戏的领班,窝狗按辈份叫家门爷,当时家门爷找到窝狗,问他愿不愿意学戏,窝狗觉得天上掉馅饼了,不敢问其他,只是低着头,问了声有饭吃吗,领班家门的爷,瞅了他一眼,刚好和窝狗的眼神对上,窝狗心里开始发毛了,按他一贯地作法,又准备溜了,再不走他担心要挨骂了。领班的家门爷,看出了窝狗的心思,笑着告诉他,不要跑,狗娃子,放心,不但有饭吃还有肉吃。窝狗听到这里,憨憨的脸上终于露出了难得的笑容,边跑,嘴里边喊着,好呀,好呀,学唱戏了,有饭吃有肉吃了。领班的家门爷,看着窝狗远去的背影,又好气又好笑,自言自语了一句,这个狗娃子快成小疯狗了。窝狗在后面的学戏中,出演最多就是个跑堂的,士兵啥的,不像领班的家门爷,五十来岁。右腿虽有些残疾,但唱起戏来那可是公认的名角,一身行头一上,一顶很漂亮的武馆帽子上,还有两条长长的羽瓴,背上背着一排五颜六色的小旗子,一身金色绣龙的战袍,脚底一双黑色长筒高底靴子,腰佩宝剑,跨下马,手执长矛,哇呀呀,一个开场,准搏回一个满堂彩,舞台上你可看不出,他的腿有什么问题,甚至,比常人要更加的灵活有余,随着锣鼓节奏的响起,家门爷那精彩的亮相,你不敢相信眼前是一位威风八面的老人,把一条长矛舞的眼花缭乱,这些精彩的瞬间,留在窝狗的记忆里,也定格在不少村里人的回记里。窝狗的童年,像他的那套乱衣服一样沾满灰尘,没有任何光鲜的亮点。窝狗在贺岗四队呆了35个年头,从童年到青年,中年。他一刻也不曾离开过,最远的也就是去过离家几公里外的峪山镇,峪山镇是个极其普通的小镇,外面曾流传一句:两山夹一谷,好进不好出。其实这是对这座小镇误解了,峪山其实没有两座山,在靠近峪山镇中心偏东北的地方,传说很久以前,有一只神鸟凤凰路经这里,为了保佑造福这片土地的福泽,自愿化身一座山,山形酷似只展翅欲飞的凤凰,头向北,身体化成白色的山土,眼睛化成长年流出清泉的泉眼,有人说她头朝北,因为那是凤凰姑娘家的方向,四季不停的清泉是她思念亲人的眼泪,所以峪山小镇实际上也就只有这一座山,因凤凰的传说而出名,故称为凤凰山、因土质为白色,当地人也称之为白土山。窝狗和村里的伙伴们经常到过这里,因为养蚕,要到这里来采摘桑叶,窝狗还去到这座山的腹地,看过很出名的一个山洞,滴水洞。城市对窝狗来说就是个遥远奢侈的梦。八十年代时,全国实行大包干,分田到户,他和他的父亲,一家人守着分到手的那一亩三分地,一年到头忙下来的收入,交完公粮、化肥农药钱,剩下的也就是能让全家有碗饭吃。庄稼人都是靠天吃饭,如果碰到天灾,那就只有硬挺了。记得有一年碰到大干旱,整个村里的吃水都成了问题,村里的井水都掏到底,弄点水上来都是浑浊不堪,要放好久才能吃。长时间地里没雨水,稻田干的开了裂缝,一只脚都可放下去,要长谷粒的稻子因为缺水,稻子最后都变成了一把稻草,窝狗家本来存粮就不多,碰到这样的灾年,更是吃了上顿愁下顿。在农村里,挣钱的机会很少,就连学建筑当个提沙桶的小工,都需家传帮带关系才行,通常是,家里有人干这一行,然后带你入行,否则,是很难获得一份劳动的机会。时间长了,村里人都认为窝狗懒,没想法,不求上进。其他的村民,都想尽办法让孩子走出村子。看着儿时的玩伴,从他身边一个一个都走出了四队,有的出去当兵,有的托关系到工厂打工,有的拜师去学门手艺赚钱,窝狗没有找到这样的机会,不是他不想,就是他想也没有用,外面的工厂他不认识人,想跟别人学手艺,人家不是嫌他笨就是说他懒,窝狗的日子就这么无休止的消耗着,他虽然长的比同伴们都要高一些,但他却看不到这种日的尽头在哪里,也看不到属于自己的未来在哪里!窝狗的姐姐妹妹在实在熬不下去了,都是十六十七岁就把自己嫁出去了,图的就是一日三餐有碗饱饭吃。时光流逝,看着儿时的玩伴们,有的已当上爸爸了,在这个他最熟悉的小村庄里,窝狗常常被一起长大的干山、中秋们的孩子们,叫着要他和他们一起玩,每当此时,窝狗总推说:你们玩,我还有事。窝狗走不了多远,总会躲在孩子们看不见的地方,悄悄看这群孩子们玩耍,有时他看的口水都流出来,好在没人看到,窝狗还是下意识的赶紧摸掉了,窝沟也就只能在一这群孩童身上,寻找着自己并不快乐的童年,和童年那些并不要好的伙伴身影。想想当年家家都有人在家,到现在,每家每户基本上没有人,有的也就是在家上学的小孩和不方便出门的老人们,随着这几个小孩子笑声由近至远,村里也越来越安静了。窝狗不敢做娶媳妇的梦,随着父母的病逝,他的家就更不像个家样了,两间房子也因长年失修,在一个风雨交加之夜终于倒下去了,像一个挣扎多年的老人,终于坚持不住了,重重的摔在地上,摔得稀扒乱。那晚庆幸的是,他的哥哥正好起来小便,否则,两兄弟可能就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了,窝狗没有朋友,所以有大把的时间发呆,窝狗最喜欢蹲在坍塌的老屋树下,背靠槐树,一只手支撑着腮帮子,看晚霞印在大礼堂上的景象,从很美的晚霞看到夜幕降临的夜晚,他感觉这段时间的阳光特别温暖,迷人,时间长了,村民们在这个时候路过,没见到他的身影,都会不自觉的,自言自语一声,这个狗娃子,死到哪里去了。村里不少人会在他身边走过,去大队的小商店买东西,只是从来却没有人愿为他停留脚步。九十年代的窝狗,彻底的失去了家,兄弟俩找出剩下的家当,只能暂住在大队礼堂里的办公室里,大礼堂办公室一直荒废着,长年没有人用,就连门都没锁了,兄弟俩就在这里暂时住了下来,在靠墙角的地方,他们架起一口铁锅,找来了一些砖块和石头,临时随便的用泥巴圈了一下,窝狗的每一顿饭都像是在搞野炊,往往一顿饭做下来,浓烟夹杂着飘溢的锅灰,加上房子里没有灯光,你很难分辨,哪里是墙哪里是他的脸,昏暗中,唯一让你感到他的存在,就是他那对像狗眼一样的双眼,不时闪现着丝丝亮光。窝狗的日子就这样重复着,人在变老,生活没有起色。村里人的生活在此时,却有了质的飞跃,就拿窝狗家前面的,他应该叫小叔的干三来讲,干三会门建筑手艺,农忙时在家帮媳妇干农活,稍有空闲就跑到县城里帮人建房子,一天下来上百元工钱收入,这不,几年下来,家里有了存款,该买的电气都买来了,就连城里人用的太阳能热水器也装上了。在村里,还有像他建军叔,全家跑到镇上做起了小生意,后来在镇上,开起了第一家农家乐自选超市。还有更好的甚至跑出了省,开起了公司。看着一起玩大的伙伴们,日子越来越好起来,窝狗的心里,时不时的也跟着燥动一阵子,也会有一种热血上涌的冲动,不过这种激情,保留的时间特别短暂,短暂的连他自己都难以相信,有时他也庆幸自己,那么快就能调节好自己,立马就能回到现实里面来。窝狗的生活在村里,不用评比都能获得最差的称号,他和兄长相依为命多年,就算是到没房子,住在大礼堂里也好,他从来没去偷过村里人的任何东西,这么多年下来,村里人没发现他有手脚不干净的地方。九五年这年春天,在大队和村民的帮助下,窝狗家倒掉的两间祖屋,在原地又重新站了起来,窝狗的家也从此焕发出勃勃生机,光棍多年的哥哥也有幸讨了一个远方媳妇,还为他生了一个小仔子。窝狗自己也在这年的冬天,经同村的小婶撮合,嫁给小婶黄龙娘家的一个寡妇,据说这个寡妇比窝狗大好几岁,还带着几个孩子,但后来听村里人都讲,这个寡妇对窝狗很好。窝狗是在这一年的冬天出“嫁”的,但窝狗却没有感到,这个冬天的寒冷,因为,在窝狗的脚上,穿着一双崭新的黑棉绒保暖棉鞋,那可是窝狗新媳妇一针一线亲手缝制的,自从穿上这双鞋,窝狗老感觉混身都要冒汗。

    2016-01-11 17:05:25 作者:贺翰 来源:广州市青年作家协会 958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