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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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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逝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06环工3班梁彦邦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推荐分裂一生似乎在短短几秒内演完,还没来得及谢幕,随着咚一声闷响,在空中用完美的轨迹,过早的结束在不安的漆黑中。“简直可怕到了极点,脑浆溅了一地,头顶到上唇裂成两半,像被切到一般的西瓜。”言辞是如此骇人,却没看见他脸上带点调侃的笑褪去过。“不还真的看到啦?”不知那位听众冒出这么一句。“当然咯!”明显着急的他,努力捍卫着自己的功劳,“那可是我发现的,就今天早上嘛,我是第一个经过这里的人,你们知道的,我晨跑经过这里。”说罢,那种脸上竟泛起一波波自豪的涟漪。这种脸我见过,那是历史书上满载而归的航海家等待皇室召见的脸。此刻,他仿佛发现了新大陆,而不是一堆血淋淋的肉。自然而然,他成为众人的焦点。作为另一位目击者的我,对此种亵渎死者的行为难以苟同。且不论那块肉曾是我的好友,仅仅是卖弄死亡这行为,已令人呕吐。愤怒的我还来不及揣摩他的自豪中是否包含起床跑步之早,也来不及思考坠落的他算不算经过了这路,更来不及在脑海中绞死他刚才的话一万遍,回忆中的那片绿——凤蝶的绿色碎片已勾去我所有思绪。挣扎那不是他最爱的凤蝶标本吗?回忆在凤蝶处呈放射状发散,继而变得无序,错乱,绿色凤蝶穿梭在现实与回忆的边缘,忽而变得僵硬,从高空坠落,有如教堂的彩玻璃,在撞在模糊的他身边土地的一刻,碎成纷落的彩色碎片。回忆再次启程,用盲目的激情狂奔,一切与他有关的记忆都与那张裂开的脸结合成一幅幅滑稽丑陋又可怕的幻灯片,失控地在脑海中放映。那张脸一半在阳光中大笑,另一半却躲在黑暗中抽泣。思维像发疯的野马在妄想的空间中飞驰,打乱现实与幻想。当好像在找什么,却又不知道要找什么,没有头绪,没有思路,只有歇斯底里的找,人便陷入困境。这种困境正像在黑暗摸索空无一物的密室,着急却又无限等待。恋情“嘿,想什么呐?”那个甜美的声音打断了我,或者说是拯救更贴切。我和她的恋爱在动荡中发展,貌美如她自然不乏追求者,即使我们的关系早已公开。有时,连我都搞不懂两个如此不相称的人是怎么走到了一起。他喜欢我哪一点别说我,就连她,也大方承认——不知道。当她反问我同样问题,我也是哑口无言。感觉吧,她总说,恋爱讲的就是感觉。实话说,数起最求她的那伙男生和我的区别,五个手指都嫌多。人都一个样。就那点区别能给她什么感觉?就是这种虚无缥缈的“感觉”,维系着这段恋爱,不安总是有,但还没到阻碍我俩的发展的程度,起码现在为止,我们都还很爱对方。在一切不确定中,我采取的态度是,我跟她走,她跟感觉走,感觉跟着时间走。希望能走到最后。回忆之路与死亡不相称的凤蝶,裂开的脸,对他的印象,一切都是隐喻——他是自杀的。这种想法是在我任性地断定他自杀之前还是之后产生的呢?人总想事情朝自己偏爱的方向发展,现实的不行,精神上的也凑合。无论想法在判断前还是判断后产生,都暗示着我希望他的死事自杀。到底为什么有这种期待,什么力量在推动我,我不知道。只是想,就做了,世界没有这么多道理。从目睹他惨状的第二天,我便开始收集对他的回忆,试图整理出一个自杀的他。终于走完一天,白白翘掉两门课,毫无收获。平时又旧又破的校园如今却如北极巨大的坚冰,好不容易绕完一圈,能看到冰中央,却找不到哪怕小小一条裂缝作突破口。这才明白,回忆世界之大,岂是那方寸土地?只有当回忆与你邂逅,才会感到浪漫,而追逐回忆,只有一件力不从心。我敢说和他踏遍过整个校园,如果记忆可以重叠,说不定我和他的脚印能盖过大半土地,只是,那又如何?好几天下来,行动依然一无所获,每想摘取与他的共同回忆时,就被阻挡,正是自己的回忆,掩盖了和他。在饭堂,我和他吃过饭,在树木园,我和他散过步,之后呢?就是我和她第一次亲吻的记忆,第一次大家为我庆祝生日的蛋糕。还有那十九根蜡烛。为他我只能画出那张小小的粗糙的“生活线路图”,比学生会开学发的校园地图还简陋,可以注解的文字却无从下笔。以至于不知情的她以为我在本子上乱涂鸦。异化休息一下吧。我停下了脚步,远处,落日余晖斜在踢球的人群上,远看有种唯美的生命感,明明不可能却还是幻听到进球的兴奋地欢呼。抬头看天,色彩在翻卷中层次分明,自黄到红,浓轻并重,交错的阴影立体感鲜明强烈,看着造物主的奇迹,心中一切仿佛羽毛般轻盈,是在太美,在记录本上,我随手写下几个词:足球,夕阳,云彩。新的一天,清晨的风拂面而至,清香味随风扑鼻而来。是泥土!心头一乐,深呼吸,感受晨风轻快。看小鸟活泼打趣,看着将落未落的树叶发呆,直到它毫无重量地飘落在草丛里;午后的太阳照耀在盛开的紫荆花上,燃气生命的花火;夜深人静,路灯的温柔招惹了一群叫不出名字的小虫,温馨地扑入其温暖的怀抱。越发的,我看到许许多多从前没发现的美丽,一切都拜那份执着所赐刻意寻找回忆,一无所获,却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生活之美。回忆只能邂逅,生活之美却需要发现。十天,二十天,一个月,时间越久,我越是陶醉在我的生活中。随手记在本子上的词正在积累,越是后面越没有逻辑,想记就记:晨风,树叶,鸟儿,阳光,紫荆,路灯,小虫,长发,蛋糕,香水,眼镜,尼采,星星,玻璃猪,手机,青蛙,萝卜,蜻蜓,茶壶,吻,凤蝶……终于,我好像已经把他的事抛诸脑后,除了尾页那张丑陋的路线图,本子上记录的全是我的回忆。放轻松点,他不找你,你怎么也找不到他。我时常如此暗示自己。他也从来没找过我,慢慢地,我安心的放下这事,重新回到属于自己的生活。的确,他的死带给我短暂悲伤,却对我的生活没有丝毫影响,学校对此事的调查是保密的,甚至后来在没有人提起过这事。而渐渐地,本子自然而然变成了我的回忆记录本。尽头余下的两年很快过去,随着大学生活结束,所有属于大学的都成为了过去。她离开了,分手还是朋友,那天她是这么和我说的,我以符合一贯作风的态度,放开了她,也没问原因,即使知道,也难以力挽狂澜。感觉到了尽头,该发生的也就会发生,我这么猜想过。她还把我的记录本带走,说上面有很多我和她的美好回忆,对等的她把最喜欢的耳环送我留念,和平分手。我也曾在那段时间戴过一下,最终还是难以理解把钉子钉在耳垂上的快感,那感觉实在不是滋味,以至于我某天随手把它摘掉,弄丢了一只,现在,剩下的那只在抽屉里封了尘。信件今天,邮差送来一份包裹,是她寄给我的,我们依旧有通讯,关系也不再尴尬。大约有半年了,她再没给我回信,我想大概是结了婚,就再没给她写信。今天受到她的包裹自然觉得惊喜。里面是一本熟悉的黑皮笔记本,还付了一封信。我急切地拆开信封,意想不到的是,信上劈头一句:“真想不到你从前是这种人!”一头雾水的我硬着头皮读完了这篇投诉信风格的文章,叹了口气,边想象着结婚后的她穿着拖鞋,挺着从前没有的肚腩,用做家务锻炼出来的强壮臂弯提着菜篮子,大声地和菜贩子讨价还价的情景,边依信中所述,打开了我从前从没打开过的回忆记录本的内外封面的夹层。一封信?!字体仿如女子写给情人的信般娟秀温柔。对信,我毫无印象,但字体却又说不出的熟悉,信不长,内容是这样的:亲爱的你:我离开了,你会记得我吗?或许决定得太突然,来不及道别,不是到了非走不可的地步,我不会这么做。你知道的,我拙于向别人表达自己,愿你记得我们一起的快乐时光,那些日夜将会成为我永恒的记忆。——凤蝶简直莫名其妙!什么凤蝶?更奇怪的,是为什么我的本子上会有如此一封信?恶作剧?暗恋者?排除一个有一个的可能,我差点陷入了困境。可能太疲惫,才躺下,我像陷入床里,浑身无力。不知道此时我还是否清醒。朦胧中,我看到她拿着土豆端详的眼神,是那么认真,仿佛要把手里的土豆看穿。她如此生气,是不是还爱着我?这想法如夜里的流星,一瞬即逝。同学会毕业一眨眼已经十年,同学们不复当年容貌,难得再相见,大家兴奋地交谈。有人夸耀,有人慨叹,有人喝了酒变得郁郁寡欢。我终于再次见到她了,谈了几句,发现没有话题,我们都没提起信的事,如此场合,那不会是好话题。大家都喝了酒,开始闹起来,笑的笑,哭的哭。只有几个人,还能清醒地聊着意见怪事。事情是这样的:有几位同学在以前的东西里找到几封莫名其妙的信。虽只听到个大概,但我已直觉,那封署名凤蝶的信,可能于这事有关。在大家沉思的空挡,有人嚷嚷说:“这封对吧?”十年了,那种调侃式的笑和成为众人焦点的欲望还是一如既往,而我,也一如既往地毫不掩饰对他的厌恶。原来,人有很多东西是不随时间改变的,特别是某种丑陋.经大家确认,的确是这封信,但无论何种推测,都只是加深了信的神秘感,而谜底就越来越深.终于,会散了,此事不了了之.同学们深知我和她得关系,最后,通过投票分配,把单身男生分配给单身女生,作为回家的”护卫”.就这天晚上,在她家,我们发生了关系.大学后我没找过女朋友,但并非和别的女人发生关系.当初学生时期都羞涩保守早已消失,这是一种需要,当你你需要的时候,你会发现很多和你一样的人,不论男女.这次的体会是愉悦的,在她带醉意的鼻息中,我嗅到当年那种爱意.在这之前,这种肉体关系重没给我如此强烈的感觉.这种激情让我确认,我依旧爱着这个女人.与她的回忆涌上心头,我再一次把她紧紧搂在怀里.谜底事后,我俩都洗了澡,酒也醒了.窝在床上,她把脸贴在我胸口,我抚着她柔顺黑亮的头发,聊了起来.现在的我和她在没有任何间隔,两颗心紧紧贴在一起.原来她和我一样,毕业后再没交过男友.后来谈到笔记本的事,她羞涩地道歉说那是误会.她发现信署名,以为笔记本上凤蝶就是她,就怀疑我当时不忠诚.不过她保证,再也不会怀疑我.那凤蝶是我送给她二十一岁生日的礼物——一个凤蝶图案的头饰,而不是一个人,我认识的人理,没有小名凤蝶的.两年后,我终于与她结了婚,过着快乐的生活.她终于成了一位普通的妻子,尽管她没有穿着拖鞋,挺着肚腩,大声地与菜贩子讨价还价,但终究还是会拿起土豆端详,但我知道,那是爱的表现,无论是爱土豆,还是爱那个喜欢吃她煮的土豆的人.最值得高兴的,是她不再跟着感觉走,而是牵着孩子,快乐地跟我走.就这样,直到走完一生,凤蝶和他,在没有与我邂逅过.

    2009-02-05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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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事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兽医学院08级动物医学4班杨彪一我所要写的故事就如同我未来要出生的孩子,他来自于我却终究不是我。有许多的文字是凌驾于生活之上的,像站在云端的天使.,你只能仰视她的容颜然后满怀虔诚的低下头。写文章并非自我诊疗的手段,充其量不过是是自我疗养的一种小小的尝试。我很早的一位老师曾这样的对我说过,而我真正理解,则是二十岁后的日子。再二十岁后的日子,我一直在追求着同一个基调——试图用自己的方式生活着,于是我开始同周遭的事物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很多时候,我希望我写出的文字不是单纯感性的认知,而是可以成为某种丈量的尺度,就好比,很多的日子里,我们用我们的耐心丈量着生活。小说是自心灵而生出的沉默的孩子。沉默在现代人的眼中是一种过错,这或多或少注定了很多孩子的不幸。换言之,其实每一个孩子也都是一本小说。故事是很难驾驭的一样东西,就像是一个新骑手根本无法很好的驾驭一匹烈性的马,以此类之,这些写在文章开头的文字并不是画蛇添足的笑话。二这是座南方的城市,夏季有些许的残酷,很少会有雨的问候。其实我是不喜欢雨天的,但也不喜欢布满灰尘的燥热的天空,以及肆无忌惮的太阳炙烤着大地。这座城市的夏天因漫长而让人备受煎熬,很多次的夜晚,会在凌晨的一点入睡却又在两点钟醒过来。睡眠像是个未关掉的小闹钟,总会断断续续的响起,于是白天的自己萎靡的像是在被迫戒毒。很多时候,忍无可忍,总会嘲笑,这是座没有秋天的城市,连叶子都患上了失眠症。每次如此的周而复始,厌倦的情感也与日俱增,不知觉中竟然一步步陷入无法自拔的想念当中——我想念的是来自北方的秋天的风恰好经过的一座小山城。已有四年了,我只是常常的想念那座城市,却终究没有回去过。或许,四年的光影对于我早已起步的漫长人生而言,不过是去超市购物时不想放回皮夹的零币而已。然而,换个角度,也足以使某段昏黄的记忆又或者久未重温的生活成为一种蝉蜕。很荣幸的是,着手写下这篇文字,是在一个宁静的有雨相伴的午夜。雨水洗刷着这灰蒙蒙的水泥路,倒也清新而自然。淅沥的雨滴敲击着地面。如同记忆中的几百只蚕在撕咬着桑叶。偶尔会有晚归的汽车从阳台下飞驰而过,溅起的水花打破了那片“沙沙”的宁静,有或者,划破黑暗的闪电从城市的东方扫向西方,接踵而至的是隆隆的雷声以及风与树枝的缠绵耳语。我推开宽大的落地窗,阳台的对面是一条川流不息的环城公路,即便在这风雨交加的夜晚,也不曾想象马达会就此安睡。雨雾中的路灯散发着耀眼的黄,如同阳光下的玻璃碎片,晃眼乃至生痛。这是座无眠的城市!十一月走到尾声,北方的冷空气姗姗来迟。我开始穿上了那件米格灰色的外套穿梭于这座城市之间。城市在这样的季节开始变得缓慢,秋天的气息四处蔓延着,每年的这段日子,我总是陷入一种因熟悉而带来的恐慌之中却又无法排解,像是同一个熟悉的人不期而遇却突然忘记了她的名字般。元旦临近的时候,寒流加剧,城市在节日里总变的有些混乱,街头巷尾,嘈杂的促销声音中混杂的是流行音乐的歇斯底里。我决定回去是在第五个如此这般的年尾。三我终于从火车那片浑浊的空气中逃了出来。车窗外的空气,清澈,新鲜却也如同无形的冰一样透明寒冷。车站的水泥地冻的益发坚硬,随处可见的污水结成了厚厚的黑色的冰。穿过寒气逼人的通道,我早已经忍不住的浑身哆嗦。这就是那座北方小城的冬天,冷的几乎像个蛮不讲理的小姑娘。阿三在出口处接到了我,给我的微笑亦如四年前的亲切,我还他一个短暂却真实的拥抱。披上他为我准备的羽绒服,我迅速的钻进了车里。车里的暖气终于止住了我的哆嗦。“你说,南国的燕子现在回来,感觉会如何?”阿三打趣地问我。“会很饿,因为找不到吃的!”“我妈在家恭候着呢,听说你要回来,都念叨你两个月了!”“我也很想念干妈!”“不信,若是,也是干妈的拉面。”我笑而无语,通宵不眠的火车让我如同被阉割的狗,丝毫提不起精神来。我转向车窗外,极目远视下的小城依旧在一片朦胧中沉睡,而这早已苏醒的车站也并未扰人清梦。现在是凌晨的五点钟,因为是在十二月的尾声,所以东方并未露出曙光。值得一说的是,这座小山城,安静却拥有着属于自己的个性。很多的青石小巷在小城里纵横交错,许多人都从上面走过,好像那些落在青石街上的雨,来去自如却也悄然无声。在这里,我度过自己大学开始前的所有生涯,属于我的年少也留在了这座小城的天空下。阿三是我自小一起长大的伙伴。高中毕业后,阿三本可以去一个并不太差的一本院校却最终弃学从商——在这座小城开了一个酒吧。问起缘故,也是类似于学而百无聊奈的搪塞之语。或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理念与信仰,就如同虔诚的教徒侍奉着上帝般。日后的交流也终无再涉及此处。酒吧的风格几年来一直未变,安静的氛围中流淌着爵士乐的音调,亦如阿三的为人处事,低调而沉稳。酒吧生意兴隆,小城的酒吧少也有三四家,却独阿三一家丝毫不与重金属相关联,从而有了自己的品味。其实,品味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东西,很多人都在追求着。“生意不错嘛!”我啜一口暖啤对正在调酒的阿三说道。“托你的福啊,当初真没打算开爵士酒吧。”“有没有开分店啊?”“去年开了俩家,城东与城南,托别人打理的,生意不如这边。”“是一件需要用心经营的事业!”“也是,不打算再开了,不想让自己的东西变了味道!”“想明天去看一下龙,很久未去了!”“如果必要,我开车送你过去!”“也好,我先回去了,同干妈聊天也是好久之前了!”“我妈很啰嗦的,这到没变!”从酒吧出来,小城的夜晚充斥着北方特有的寒意,犹如千万根的针刺要入侵骨髓之感,我招来一辆的士,风一般钻了进去。车窗外的小城早已面目全非,七彩的霓虹在无穷尽而又寒冷的夜晚飞扬跋扈的闪烁着,而我熟悉的青石街的小巷也早已在一片珠光宝气中灰飞烟灭。我有些伤感却终究没有爆发,生活本是如此,在得到与失去之间周旋,终究没有永恒。四第二天的上午,阳光灿烂的好似情人的脸,清新遇冷的空气中散发着松柏的香味。我们下了车,踏上了去上坡的路,落在小径上的枯叶簌簌的发出声响,可能是早晨有霜的缘故,小径和枯叶都很潮湿。这是一条不向阳的小径,然而从坡上吹来的每一股风里并没有冬日的寒冷,所能感觉到的是一种生命的灵动,无论是谁,我想只要吸进她,即使气息奄奄,也能为止一振。坡顶很是平坦空荡,四周是常青的松柏参差不齐。这是一块与世隔绝的宁静之地,坟墓与坟墓之间等距离的间隔,整齐而有序,如同是从高空俯视的住宅小区。阿三指引我来到龙的墓前,墓还是四年之前的小而精巧,只是多了些枯死的苔藓。墓碑上龙的照片已呈现暗灰色,但依旧微笑着迎接每一个人。“再次见到你,想必龙也很高兴!”阿三扫去落在墓碑上了枯叶。“或许吧,不过时常能感觉到这里的气息到是不假!”我用棉质的手套拂去照片上的灰尘。“毋庸置疑,我时常过来,每次来都莫名的踏实!”“很是想念!”“诚然!”交谈戛然而止,沉默如同远去的景象:被枯草染黄的田野以及若隐若现的山。阿三点燃了三根烟放到墓碑前,几股轻柔的雾气从墓前升起,在龙的照片前汇聚成了絮状。“也给我一根吧!”我的话语打破了刚才的静谧。“还是想知道,为什么不读书而去开酒吧?”我吸了一口烟,眼神飘向远去。“很是抱歉,现在还要你问这个问题!”阿三在墓碑旁坐下,点起另一个烟。“都过去那么久了,却还是很想知道。”阿三吸了一口烟,转过头来看看我,微笑道:“我要说,龙可能会不高兴的,不过也无妨。其实龙和我一直打算高中毕业后就一起开酒吧的,之所以不对你说,是因为知道你父亲肯定会要求你去他的城市读书的,不想令你为难罢了!”“这样啊,早该想到的,那么能告诉我,现在我还能做些什么吗?”“要我说吗?——不要耿耿于怀,不可抑郁!”“可以考虑哦!”我站起身来,用脚熄灭了烟蒂,望着温暖的阳光下彼此嬉戏的一群麻雀。“知道嘛,其实我也知道事情都已成为过去,死者安矣,活着的人则需要更加倍的努力。在那边的四年,我总是在想,如果那天晚上我不让龙送我去车站,又或者那天的天气不是大雨滂沱,或许龙的车祸就可以避免,而我也可以过我自己的生活。然而一闭眼,眼前就浮起街衢,现出房舍,传出笑语,田野无际,炊烟袅袅,耳边蝉鸣,夕阳下的我们。一成不变,抽象却真切的一直是难以释怀的记忆总在我的脑海之中挥之不去,我觉得是我的错,自始至终!”阿三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悠长的声调像是了却一桩心愿又想是在无声的责备。面对着阿三,我不能自抑,任由这委屈多年的情感如洪水般咆哮,说出了心中囤积多年的话语。阿三站起身,伸一伸手臂,嘴角在阳光下微微上扬,几分钟的沉默之后,对我说道:“我得承认,在你离开的前一年里,我拒绝你的电话,不想打听你的消息,一心埋头于我的酒吧,没事来这里和龙说说话,发发牢骚。后来生意上了轨道,我开始反思,我觉得我不应该怪你,因为死去的不是我。今天听你的话,我相信龙也不会怪你,因为我们都在怀念他!要知道的是,我们活着龙就从来没有死去!”回去的路上,阿三在车里播放着派蒂•格里芬的一张比较老的专辑——《FlamingRed》——粗犷的电吉他、打击乐器和键盘乐器演奏出喧闹的背景音乐却自始至终有着乡村音乐挥之不去的安静中流淌的忧伤。我们没有交谈,安静的听着每一首的歌曲,这曾是我们三个人高中时代最喜欢的一位乡村歌手,融合了民谣、乡村、蓝调与福音的风格,每一首的歌曲都仿佛在深入的探讨着生命中各种感情的失落,想必这也就是我们之所以喜欢的缘由!故事本没有所谓的开始与结尾,只是很多时候我们彼此的需要罢了。很多故事简单的如同速溶的咖啡一般,与其用掩埋尸体的方法去掩埋记忆,不妨一吐为快!村上曾说,一个季节开门离去,另一个季节会从另一个门口进来。不过,一个季节的死去。故事也是如此的这般。五一个傍晚,我去郊外散步,躺在凉凉绿绿的草地上,耳听芒草随风摇曳的沙沙声,稻草人在与晚风接吻。天空飘荡着如毛刷勾勒出来的几缕云絮,目力所及,无不是不折不扣的湛蓝,那湛蓝不知深有几许,竟使我不由得伤感。远处是苍翠的山峦,头顶有呼啸而过的晚风,虫鸣声伴随着溪水。我闭上双眼,由自己的思想肆意的旋转着,对于二十几岁的我而言,整个少年时代的四季已经谢幕,仿佛是走到世界尽头的孩子。很多时候,会怅然若失,生命的匆促像是来不及转身的背影。在写这些文字时,我一直在感受着主人公的那份内疚与想念,也一直相信着,终有一天会回去的!这是一篇没有着头绪的故事,如同暗夜的星星在不知名的星座旁闪烁,就写到这里吧,此生此世,这种生命中各种感情的失落定会如影随形,不过岁月定会安好,我对生活的祝福也会散发着一如既往的真挚。

    2009-10-06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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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味 道”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06金融学3班程硕百年华农,思源致远;百年积蕴,薪火相传。大学之大不在于校园之大,而在于精神和文化之大,华农在近百年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科学严谨的治学精神、底蕴十足的校园文化,是为数不多的百年综合性大学之一。当我漫步校园时,望着第一教学楼前的丁颖像,历史悠久的古老建筑群,品味着华农大百年的历史,我就会慢慢了解这校园百年历史孕育的厚重。古语有云:“民以食为天”,我觉得在背后默默支持着百年华农长远发展的是其名不见经传的饮食文化,为华农人的健康成长贡献着最本质的力量。在华农人的交流圈中,流传着这样一种口碑:“西园依山傍水,沁香园火锅据扒独领风骚;东园曾立紫荆桥脚,老火靓汤使人流连忘返;芷园崭新优雅,特色美食令人垂涎三尺;荷园独撑大跃进伙食,自助风格别有滋味;莘园群英荟萃,才子佳人丰衣足食。”是的,这就是华农食堂的真实写照,回味华农的美食,总有一种味道让我迷醉,让我留恋,那就是芷园二楼的“凉拌面”,充满着“外婆”的味道。一款六元钱的凉拌面,淋上一点陈醋,不仅口感独特,而且味道能与街上兰州拉面店的媲美。这样一款物美价廉的食物,非但是我最喜欢的华农美食,并勾引了起我久藏在心中的回忆。一直以来我都相信每一种食物都是有生命的,它们会因为环境烦恼、思考、微笑。所以,所谓“饮食男女”才会有七情六欲,才会有喜怒哀乐。我觉得“味道”这个词充满着回忆的品质。当莫文蔚在《盛夏的果实》里唱着“回忆里寂寞的香气”时,她的声音里同样弥漫着一股冷清得似乎可以让人沉沦的味道,仿佛一个忧伤的女子,执着一束即将凋零的花,站在光阴的深处,寂寞地张望。一定不止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感觉。回忆总是和某种特定的味道有关,那是构成记忆里最灵魂的东西。我还记得几年前看过的一部电视剧,故事里的主人公曾经讲过类似的一句话,他说,当你怀念一个人时,怀念的往往是他曾经散发过的香气。因为喜欢这句话,所以喜欢上了那部电视剧。光阴可以洗涤很多东西,记忆里,有些人可能早已经面目模糊了,可是味道还在,哪怕只是手指头淡淡烟草的味道。我所怀念的人就是我的“外婆”。遥记得,一群孩子,在夏日的篮球场上追逐着,阳光明媚,树枝上开满了木棉花,地上也堆满了恰逢入药时分的落红,外婆趁下楼拣花之际喊我回家吃饭,风中传来了外婆归家的呼唤,年少的我顿时把球放下,我知道又有凉拌面吃了,因为外婆的出现往往意味着美食的出现。饭桌上我在大口大口地吃着“凉拌面”,外婆在一旁边摸着我的小脑袋边露出幸福的微笑,并说着:“小乖乖,慢慢吃别噎着了。”我憨憨地点点头。为什么到现在我还深深的记得这一幕?因为那是我记忆里永恒不散的香气啊。外婆是地道的兰州人,做得一手美味的兰州拉面,尤其是凉拌面最甚。早年她来到广州发展,后来虽然与我们一家三口住在不同的地方,但每当她一有时间便会来看我,并做我最喜欢的“凉拌面”给我吃。我的童年是在幸福的“凉拌面”滋润下度过的,可惜好景不常,在我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外婆因肝癌离开了我们,悲痛的心情折磨了我很久很久,至今我的心还在微微地作痛,“外婆”的味道伴随着我对她的思念一直藏在了我的心中,慢慢化成了永远。直至我来到华农,芷园二楼推出了凉拌面,一推出的时候我就迫不及待的想去尝尝。当我把一整碗吃完的时候我流泪了,心中百感交集,默默念道,这种味道跟“外婆”的味道真的像极了,真的是那种阔别已久的味道啊,真的没想过我还能再次品尝这种味道。后来我每到中午都会点芷园二楼的凉拌面作为主食。我深深感受到,所有的味道最终都是心灵的。有些味道,只是一个淡字可以形容。淡淡的,有一点点苦涩,也有一点点欢喜。好比一杯淡茶。再芬芳的茶喝起来都夹杂着一丝的苦涩,唯有认真生活的人才能品味得真切。有些味道,浓烈,有着酒的特质。好比生活之波澜,好比爱情之火热。有微醺的美好也有宿醉的痛苦。但不管醉或不醉,都是经过还原的真实生活的味道。

    2009-10-06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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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土著部落,赤身裸体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丁铨在图书馆度过完全浸淫于书的海洋中的一天,这是目前我所接触的人类中,没有人会觉得奇异的事,毕竟这是一个记录人类文明思想的地方。有时我常是在想,如果我能回到初民的生活,我应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无意识地随便把几块石头敲得锋利,便是价值连城的文物了。这多美好。可是中华民族的历史太长了,五千年,这个民族穿了五千年的衣服,五千年的裤子,五千年的鞋(这终于闷出了香港脚)。于是想回到原始时代,除非做时光飞船或是做梦。后来,约是初中时代,在一个关于动物的纪录片里,我知道这个世界还有一种名曰土著的人类存在,这些散落在亚马逊雨林或是巴布亚新几内亚的仍处于原始状态的人类,生活在自己的部落,部落里的生活也挺不错的,只是浑身不着一物,天体运动每天都在这里进行,这多好。细想一下,孔子穿长袍和他的七十二贤人论道的时候,他们赤身裸体;苏轼《水调歌头》吟诵完了,他们没上穿衣服;英国工业革命早过了,他们依旧赤裸身体;直到今晚我对着电脑,敲打文字,他们的衣服还没穿上。在这群野蛮的人类中,亚马逊雨林中的一个部落声称他们是美洲豹的后代,于是他们练就很强的爬树能力。另一个部落则将骨头插进下嘴唇中,有空便拿出来洗洗。三毛生前的朋友眭澔平,作为第一个深入新几内亚的食人族部落的华人,在一个节目中披露的影像里,那些土著男子用瓜壳抱住生殖器,做朝天状。这些人类真可爱。以致在了解完这些之后,很想跑去融入这样的部落中,完成一个现实点的梦想。这个梦想很奇怪。如果真的我从小生长在这样的部落,我应是把穿衣服的文明人看成异人,这些部落应该没有暴露癖或是偷窥癖的人吧,把死去的祖先吃掉只不过是一次盛宴。在这里我不用背负过多的期望过多的理想,狩猎为族人,甚至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男女云雨之事也是正常,多荒谬,可是相对论来说又是多正常。

    2009-10-06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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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42页,文章16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