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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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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经最美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07级公共事业管理4班郑秀君第四届“碧草杯”广东省校园文学大赛参赛文章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推荐那些少年过往的事,有那么一点点惆怅,那么一点点忧伤,偶尔想起还会有一点点心疼的感觉……然而,一切都会成为我们曾经最美的回忆。——题记(一)漓落干冷的北风凛冽地刮着我的脸。我摸摸自己的脸,似乎听见皮肤僵冷的挣扎,脚下是枯叶心碎的疼痛。冷冷的黄昏中,宣传栏孤零零地树立在那里,里面有年级各科和总分前十名的照片,或呆板或冷漠,或羞涩或孤傲。我找到夏雨,平淡而清丽的名字,高挂在高二语文的榜首,长发虚掩下淡淡的脸,苍白、平凡,惟一一双眼睛漆黑而清澈透明,眼眶里仿佛蓄满了泪水,左眼睑有颗小得可怜的红色的泪痣,那么清晰,仿佛是尘世间最后一颗孤独的眼泪。但是,夏雨却是极少流泪的。我望了一眼高三总分栏第五名,再望望四周无人。我好不容易伸出手,推开玻璃门,我右手中指的指腹轻轻碰到那张照片。。。。。。我,是知道他的,并非我八卦,而是他实在是太优秀了。每间学校都有校花和校草,游晞就是我们学校的校草,他和学校篮球队队长李牧风,还有学音乐的邱泽组成的校园乐队“流年”总是女生们议论的话题。世俗的眼里,他们三人都是天之娇子,学习优秀,人缘好,高大英俊,家境优越,似乎他们三人在一起是为了吸引所有人的眼球。想到这一点是,我的心揪着疼痛。第二天,我经过玉兰树下时,听见有些人在讨论宣传栏的照片失窃事件,也并不太在意。裹紧围巾,轻轻转身,回教室。寒假,淡淡的,就过去了。(二)邱泽文学社的第一次会议,我去的很早。开会的教室里都是阳光和玉兰花香,有个人男孩子在黑板上写字。我推开门说,请问。。。。。。然后男孩转过脸来,他说,你就是漓落,进来吧,我是邱泽。他的笑容温暖而清澈。邱泽是我16岁以前见过的容颜最漂亮和笑容最干净的男孩。他走过来,笑着看着我说,漓落,帮我炒一下这首诗。开会的有十多个人,我坐在不起眼的地方,看他们高谈阔论。突然,邱泽问我,漓落,你有什么意见?我抬起头,碰见他灼热的眼神,一阵脸红,摇摇头,不知道该说什么。漓落,你在你的文章里写道生活中没有人能够为谁而停留下来,也没有人能够要求任何人为谁而停留下来,除非他自己累了,想要停泊靠岸,但是,这是他未必能够找到一个可靠的港湾。一般而言,这不是一个十六岁的女孩的思维,可以说一下为什么你会有那么深刻的感悟吗?我也不知道,也许是在生活中感到的疼痛和受到的伤害告诉我的。我说这话时,几乎一直低着头,听见有人在议论,最后,望了一眼邱泽,看见他的眼睛里是分明的怜惜。邱泽请呼一口气之后问我,漓落,可以说说你生活中很重要的事情吗?他的眼睛没有离开过我,我感到自己似乎赤裸裸地暴露在这个男孩面前。随着心意做简单的菜。走路或散步。种花。喂一只小狗。红我妈妈开心。。。。。。平时除了写字,还会阅读,偶尔和好朋友见见面。有人在笑,在嘲笑。和男孩约会吗?还有不怀好意的问题。好了好了,我们是以文会友,不讨论这方面的私人问题。还好,是邱泽帮我解围了。会后,邱泽问我要不要一起吃饭,我心里一阵紧张,谢绝了。(三)婴宁和燕语分班之后,我依然过着宁静、孤单、平淡的生活。自己一个人时,我会看安静的书籍,写安静的文字,偶尔停下来听校园广播,播放的是游晞他们的歌。我的好朋友婴宁和燕语偶尔回来找她,尤其是燕语,我也很喜欢她。那天是周六,婴宁来找我。她齐耳短发,双眸漆黑,清爽如风。两人在冬日的街头里游荡,婴宁挽着我的手臂说着话。她问我,知不知道邱泽,“流年”的主唱?那天我去看篮球赛,后来我们一起吃饭,他竟坐在我旁边,原来他不但吉他弹得好好,而且他还过了钢琴八级,好厉害哦!我点点头,他是文学社的社长,我见过,笑容很干净。当我回答她的时候,我想起自己第一次参加文学社的会议。那个放学后的下午,我推开会议室的门,只见一个那个高大挺拔的背影,他正在黑板上写字,听到开门声,他转过身来,说,夏雨,你来了,过来帮我抄一下这首诗。。。。。。。婴宁扭转头,夏雨。。。。。。我淡淡地微笑,咬了咬下唇,寂寞而倔强。和婴宁分手后,我独自回家,夜色茫茫,撒着丝丝冷雨,握紧了经围巾,继续向前走。回到家里妈妈还没回来,我肚子洗菜、煲饭、做菜。那只不会长大的小狗一直跟在我的脚下,摇着它惹人疼爱的尾巴。突然接到燕语的电话,她问我,夏雨,我今天下午放学之后过去找你,你那里去了?我有事出去了。对不起,让你白跑一场。没事。。。。。。。夏雨,我现在去你家,好吗?我很想去。嗯。你来吧.我煮好饭等你。。。。。。。燕语一直在赞我做的菜比她妈妈做的还要好吃,还要我教她做豆角炒蛋,她还说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菜,我真想敲她的头。(四)初遇游晞教学楼楼顶的围栏很特别,是泛着蜡白的古朴的一米高栏杆。那儿,向着校外。那是上个学期我偶然发现的铁门的锁头坏了,可以到楼顶阳台。在一个人的傍晚,我习惯一个人走到教学楼楼顶,带着书本,带着一身清新干净的香气坐在栏杆上。干冷的风吹着她湿湿的头发,脸颊霎时变得苍白冰冷,淡淡的芬芳在风中扩散。这一天傍晚,我与平时一样来到楼顶,与平时不同的是古朴的栏杆上坐着一袭孤寂的身影,白色的风衣被风吹得鼓动,微微凌乱的头发,颀长的、寂寞的、与世无争的背影。夏雨是公认的孤寂、另类、却乖巧、宁静的淑女。我若无旁人地向栏杆走去。我不认为他是想自杀。那白衬衫的主人突然回头,那一瞬间,我的世界里只有那张受伤脸,忧郁深邃、在流泪的双眼,那双眼睛里,也有藏不住的惊讶和羞涩。夏雨,不漂亮的女孩子,悄无声息地递上纸巾,在男孩惊愕、来不及反应的目光中转身离开。游晞,我好喜欢你。游晞,夏雨好喜欢你。我在心中默默念着那个令她魂牵梦绕的名字,每一个字,都令她心里隐隐作痛。她的心,已近被他的眼泪浸得潮湿。(五)我们都不是好孩子我已经好几天没有在傍晚的时候就回家洗澡,也没有去楼顶吹风了。好多的作业压得她透不过气来了。已经差不多七点了,好累。我揉揉额头,抬头望向窗外的白玉兰。啊!游晞。我的心“咯噔”猛跳了一下。四目相凝那一刻,我知道,他是来找我的。我收拾东西背着背包欲离开谦,再次望了一眼窗外,依旧是白色风衣的落寞的背影。我拿起木梳,将头发梳得柔顺贴服。两人无言,我跟在游晞寂寞的身后,在一米左右的距离。他将双手放在风衣的棉袋里,并没有带手套。我们的脚下,发出枯叶寂寞的哭泣。游晞带我到湖边公园。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但是我不怕,完全没有害怕的意识,即使有点紧张。我们靠着榕树坐在冰凉的草地上,我双臂抱着膝,很孤独的姿态。游晞从包里掏出两只苹果,粉嫩粉嫩的,很可爱。当冰冷酸甜的汁液滑入我的喉咙时,我听到寂寞的声音。游晞望着我的眼睛说,我现在只有吃冰凉的东西喉咙才会舒服。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而不是问她的名字感谢她那天给与的温暖。你比我更需要温暖,你知道吗?夏雨。。。。。。我陷入了他那两泓深深的湖水里。漓落,漓落。。。。。。游晞喃喃低语,我看过你在文学社的笔名,支离破碎零零落落。不吉祥,好特别。改了吧。是。支离破碎,零零落落,就如我的生活一样。说这些话时,我的心口在疼痛不止。冰凉清澈如水的月华浸漫着我们。我好喜欢冬夜的月华,凄清的令人痴迷。游晞抬起头“啪噗”。游晞扔到苹果心,打开一罐青岛纯生,在月光下冒出冷冷的水雾。他递了过来,我毫不犹豫地接了。我就知道你不是好孩子。游晞打开另一罐青岛,他说,你骗得了其他人,但你骗不了我。你也不是好孩子。我感到游晞望着我轻轻滑动的喉咙,那里发出寂寞的声音。这是我第一次喝酒,却喝得很凶,但远不如游晞纯熟。突然,我感到胃部灼热,盈盈的泪水似乎有缺堤的危险,双颊也已经发红发热。游晞已经喝了三罐,我喝道第二罐。他望着我,伸手过来抚摸着我柔软的长发,他的手宽大而温暖,手指纤长,笑容有点邪气。然而,胃部的灼热变成了剧痛,我的青岛掉在地上,滚到枯草上,茶色的液体涓涓细流,散发着迷人的光。“哇”,我转过身去,双手捂住胃部吃下的苹果连同苦涩的液体一同吐了出来。游晞显得很吃惊,一瞬间似乎慌了手脚。他轻轻拍着我的背,那一刻,两人都有惺惺相惜的感觉。他长长的手臂环抱着我冰冷的身躯,没有欲望,没有越礼,只有彼此温暖着对方的身体,只有彼此的流泪,为他的十八岁,为我的十六岁。他在我耳边喃喃低语,对不起,对不起。。。。。。(六)空房子游晞在最少人的七点时站在我教室门口那棵白玉兰下,透过窗户注视着我,直到我收拾完东西,,他就开始转身向校门口悠悠走去。游戏将我带到空房子,空房子是一间休闲吧,来这里的人都是十五到二十五岁之间的年轻人,大家在这里可以喝柠檬草茶、上网,做作业,读书写字,或者轻轻地和其他认识、刚认识清或不认识的人轻轻说话,每个人在这里的消费是两元一小时。游晞几乎每天下午都会带我来这里呆上一小时。空房子的墙是清一色的浅蓝,里面摆设干净舒适,每张桌子中央都摆放着一个清澈透明的、小巧玲珑的玻璃鱼缸,装着透明的营养土,养着红萝卜,鲜艳肥嫩的萝卜根,碧绿的叶子,很好看。游戏说我看着它们发呆时,我眼睛会微笑。进门左边的几个男生在静静地上网;靠门口坐着的那位是店主,他带黑色框眼镜,身材颀长,脸容清秀,喜欢别人叫他John。但是,每当我叫他John哥哥时,他都会微笑叫我小雨。房子中央那张桌子周围的孩子也各忙各的;隔着蓝色纱帘进去里面那件小房间里,摆着一些木头桌椅,一些人在里面轻声聊天。空房子,似乎与世隔绝,这里的人都显得礼貌而安静,孤独却又温暖。我和游晞在靠窗的小桌子旁坐下,这时,那个清秀漂亮的大男孩会为我们端来两杯冰凉的柠檬草茶,他叫贤谦,有着漂亮的大眼睛和清爽的笑容,他的声音有磁性,很吸引人。贤谦很喜欢在得闲的时候坐在一旁用铅笔画画。我曾经见过他画很多很多的蒲公英,淡绿的背景,大片洁白如薄云的蒲公英,很好看。只是他画画的时候总是孤独一个人,也不喜欢别人在旁边看,那时的眼睛总是透着淡淡的哀伤。一个阳光的孩子,眼里不应该有那么多的哀伤。大部分时间里我和游晞都静静地做作业,有时他会将一边的耳塞塞进我的耳朵里,在我海脸红耳赤、不知所措时靠近我的耳边轻轻说,这音乐很好,你听听,喜欢吗?我有时会突然抬头望着他,刚好碰上他有一点点忧伤的眼睛。那天晚上,我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了。我从窗帘的缝隙里望着游晞在路灯下拉得长长的背影,心中涌起丝丝惆怅。(七)迷途日复一日,从春到夏。窗外的白玉兰开得更加繁茂了。我们依然不理会其他人的目光,在公众场合见面也不打招呼,只是心有灵犀地对望一眼。每次我都能发现游晞那深如湖水的双眸荡漾着柔情,又或是忧郁,或是欣喜的情愫。然而,却只有一瞬间,下一秒,那两潭湖水就被湖边丰美的水草掩盖了。每当那一刻,我的心总是情不自禁地疼痛起来。我感到自己就像一只迷途的羔羊。婴宁偶尔过来找我,邱泽,这个词出现在我们谈话的次数越来越多。每当提起他是,婴宁的双眼总是弥漫着氤氲的水汽。期中考试之后。我和婴宁躺在公园的草地上,望着万里无云万里天。婴宁说,夏雨,你恋爱了是吗?哦。。。。。。我不知道,只是我早已经幻想无数次和他恋爱。夏雨,别让自己陷得太深。婴宁,你知道吗?他是我的劫。说这些话时,即使我表面风平浪静,波澜不惊,但我的心中却已经狂风大作,勇气惊涛骇浪。我告诉她,我的心无时无刻不牵挂着他。从我第一次在天台遇到他开始,我就在他忧伤的双眼里沉沦了,我的心,被她的眼泪浸透了,变得潮湿而柔软。我理解。婴宁抱着我的头,轻轻梳理我的发丝,说,夏雨,我真的理解。淡淡的夏风吹来,却吹不尽空气中弥漫的忧伤。(八)贤谦离开了那个下午,和平时一样,游晞带我去看房子,我们在靠窗的小木桌旁坐下,而这一次,给我们端茶的却不是贤谦,而是John哥哥。我问他怎么不见贤谦。他没有回答我,却微笑着摸摸我的头,说,小女孩,试试哥哥泡的柠檬草茶好喝,还是贤谦泡的好喝!John哥哥,贤谦怎么没来?他不会再来了。。。。。。为什么?我吃了一惊。就连游晞和其他人也抬起头来,毕竟大家在一起久了,我们都成了朋友。没有为什么,他去了西藏。那他什么时候回来?也许一年,也需两年、三年,也许十年,又或许不再回来。John的话并没有激起骚动,只是似乎气氛突然变得沉重,我的心情也变得地落了。给你。John突然递给我一个扁扁的、用褐色棉布包裹的东西。我疑惑地望着John。打开看看。我慢慢打开棉布,游晞凑过来看。。。。。。。好漂亮的画。是铅笔素描,米色的纸张,黑色的线条,镶嵌在画框里。画上的女孩正在发呆,风轻轻吹起她的长发,那双漆黑的眼睛茫然而不知所措,画的旁边是清秀而遒劲的字——只是一瞬间的感动——致空房子里最小的孩子。贤谦。John告诉我们,贤谦很喜欢画画,但是他的家里没有多余的钱让他学画画,所以他想去西藏——那个充满灵气的、神圣的地方,希望洗涤自己的灵魂,继续画画。。。。。。他听了一阵子,继续说,他去西藏的旅费都是自己做几份兼职好不容易赚来的。我轻轻抚摸着着自己的画像,指腹划过画面的每一处,心中有疼痛的感觉。游晞温暖的手放在我的头上,我望着他,在他的眼睛里看见有个流泪的小孩。(九)放纵日子似乎又恢复了正常,一摸过后。高考越来越近,我和游晞已经不常去空房子了,甚至我已经两个星期没有见他了。早上六点半,我在走廊里背书,天空阴阴沉沉,偶尔还有闪电,令人心里发慌。我回到教室坐下,头有点晕,于是趴在桌面上。。。。。。我感到风吹了起来,从窗户里吹进来,我就坐在靠窗的位置上,风一定将我的头发吹乱了。还有打雷的声音。喂,夏雨,你的电话。不知过了多久,有人叫我,我抬起昏昏沉沉的脑袋,只见一个Sony手机。邱泽,请问有什么是吗?你的电话。我疑惑地接过他的手机,喂。。。。。。夏雨,是我,我现在在空房子的门口,空房子关门了。夏雨,我好想见你。夏雨。。。。。。我望望窗外,心脏疼痛起来。雨下了起来,而且很大,是倾盆大雨。你别离开,我现在就过去。等我。我将手机还给邱泽,拿起包包和雨伞,就要往外冲,但是邱泽拉住了我的手腕。你疯了,去哪里?他怎么了?对不起,邱泽,我要出去。我甩开他的手,往外跑。即使我打着伞,狂风暴雨还是打在我的身上,很快,我的裤子都湿透了。我到了空房子,只见玻璃门紧闭,游晞浑身被雨水打湿,靠在墙上。我急忙拿出纸巾帮他擦去额头上的雨水,闻到他嘴里的酒气,急得流泪,游晞,你别这样,就要高考了,一大早就喝酒,你喝了酒要出来林雨,要是你病了该怎么办?你的父母会很担心你的。。。。。。我也不知道自己那句话说错了,他突然转身,将我进的拳头狠狠地砸在墙上,失声痛哭,夏雨你知道吗,他们都有外遇,他们都有外遇,他们都不在乎这个家,不在乎我,这些天他们都几乎夜不归宿,我受不了。我受不了,我受不了那个冷冷清清的家。。。。。。我的心疼痛起来,真的是就像有人拿着钝钝的生着铁锈的锥子钻我的心一样,一滴血也不留,但是却纠缠扭曲,疼痛不止。我抱住他不停砸墙的手,却被甩开,在无能为力的情况下,我突然伸出左手,紧闭眼睛。。。。。。。他的拳头落在我左手的手心上。一切戛然而止。他紧张地抱着我麻痹的左手,夏雨,对不起,对不起,很痛是不是,是不是?我伸出颤抖的右手,轻轻放在他的脸上,游晞,至少,你还有我。。。。。。游晞粗鲁地将我拥入怀里,紧紧地抱着我,那一刻,我的头脑一片空白,双手不由自主的放在胸前,将自己和他隔开,夏雨,抱紧我,抱紧我。。。。。。游戏将我带回他家里。他的家很大,是两层的别墅,一进屋子,就有说不尽的压抑和冷清。他带我上了二楼。屋子也因为缺少人气而显得特别冷清和阴暗,家具都蒙上了一层薄薄的尘埃,落地窗的窗帘紧拉着,不透半点光,客厅的地毯上有零散的酒瓶和和一些残酒,发出颓废的气息。夏雨,你先别收拾,去洗个澡吧,你身体本来就不好,别着凉了。。。。。。。穿着游晞宽大的衬衫,从暖暖的浴室里出来,游晞已经洗过澡,换了干净的白色T-shirt和棉质悠闲裤。在收拾地毯上的酒瓶。我站在那里,像个小丑一样,手脚都不知该放在那里才好。游晞将一个CD放进电脑里,然后走过来,将手覆盖在我的眼睛上,沾了一手心的潮湿。夏雨。。。。。。我感到有点头晕目眩,如水的音乐流入我的耳中,是他经常给我听的那首歌——我又不是你的谁,不能带给你安慰,忍心你枯萎,凋零的玫瑰,只是云和月,相互以为,是彼此的盈缺。。。。。。(十一)妈妈我站在那里,看着班主任看苦口婆心地向妈妈细数我的“罪状”,感到特别难受,为妈妈感到难受。。。。。。刚下过雨后,玉兰花瓣落了一地,被行人践踏得伤痕累累,散发着腐烂的气息。我和妈妈一前一后地走着,也不说一句话。经过玉兰树下时,刚好有一片玉兰花瓣落在妈妈的发丝上,我走过去轻轻地帮她捏起。这时,我看见妈妈头上的白发,就忍不住流泪。她的白发,并非我不知,只是此刻的视觉冲击实在太大,我无法原谅自己让她操碎了心。妈妈,我只是放纵一次,只是一次。。。。。。妈妈,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会让您丢脸了,再也不会。。。。。。我哽咽着,在也说不出话来。小雨,你怎么啦?这个可怜的女人,世界上最疼爱我的女人,她神色慌张地将手掌放在我的额头试探着温度,是不是还头疼呢?她干燥的手掌上粗糙的裂痕刮得我的脸生疼,但是却是那么的温暖。(十二)一切随风而去高考结束后,我见过游晞一次,他说考得不错,我无言。有一天,经过空房子,看见游晞和他的朋友在庆祝,邱泽和李牧风也在。他们没看见我。暑假的时候,我在一家很多年轻人爱去的餐厅打工,看见游晞和他的两个朋友来吃饭,其中一个是邱泽,从此,再也不见他去那里,倒是邱泽来过几次。他告诉我,别等游晞,他会将我毁了。我说,我从来没有在等谁。我可以为你停留下来,你可以停靠在我这里。这是对我说过的最后一句话。当时我就想哭只是我的眼泪早已经跌碎在另一个人的手心里。不久,我陆陆续续收到游晞很多明信片和风景相片,附有一些零碎的话语,欲言又止。开学之后,我收到过邱泽很多的来信,他问我还有没有留在文学社,说他记得自己的承诺。他说,漓落,你是一个要人疼爱的孩子,游晞给不了你。冬至那天,邱泽回来看我,婴宁就在我旁边,但是她似乎什么事也没有,只是笑嘻嘻地问他的大学生活如何,聊了一阵就借故离开了。邱泽打我出去吃饭,逛街,他给我买了一条粉红色的温暖的羊毛围巾,很贵,我拒绝,他还是买了下来。我拿着漂亮的围巾说,邱泽,你知道吗?这条围巾抵得上我妈妈一个星期的工资了。他将围巾为在我的脖子上,说,好好照顾自己。我微笑着说好,一滴眼泪落在他的手背上。进入深冬之后,我还收到游晞的明信片,在一个北风呼呼的下午。明信片是在布达拉宫寄来的。他说,夏雨,这里真是一个神圣的地方。冬天的天空很蓝很蓝,云很薄很薄,空气洁净。我没有见到贤谦。在大学的第一次旅途里,我想的最多的还是你的好。今天我要结束旅程了。想给他回信,于是找来一张素描画纸,写上“游晞”两个字。但是我执着钢笔的右手却僵在素描纸上,眼眶蓄泪,一滴,两滴,打在纸上。语言在我们之间似乎已经丧失了力量,显得苍白无力;总是心中有千言万语,也不知该从何说起。第一次和泪写诗:天涯海角意悠悠,相思无言泪空流。斗转星移又逢秋,无望执手话哀愁。我将诗句撕碎,推开窗,一切的随风而去。这个冬天的第一滴雨冷冷地打在我的手心。2006年夏末秋初

    2009-02-05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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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和明明永远的5C704(决别)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生物科学专业黄文达相识她,一个男生的名字,她强调了,我觉得没什么的哦。——:请问现在多少点呢?——:大概21点多点点吧,刚刚看同学的手机猜测的。——:哦,谢谢!之后的话语我不太记得了,开场对白就是这样了。他问过我是什么星座的,我说是摩羯座。她说金牛座,处女座和摩羯座的人会成为很好的朋友。可惜我对星座一点都不了解,不过和她挺好聊的,算是有挺多的共同话题,我想我也是挺会吹嘘的人吧,相信不依靠星座奇缘也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在自习认真之余,偶然在后座位上看到了她。总觉得在自习的这两天遇见过她,都忘了具体是什么时候了。可能是觉得挺特别的,虽然不能算是漂亮得很吸引人的那种,但是还是隐约记得了这一面孔,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在想,怎么会又是这一熟悉的面容呢?在还没和她聊之前,我真的有一种很奇怪的预感:我会和她成为好朋友。我看到她在看近现代史,可能是我大一很不认真的缘故吧。直到最后几天才去复习,因为觉得自己只要把大概的内容和整体框架熟悉一下,然后会适当的吹嘘就行了,反正就像我那个同学说的那样,太早看和复习会很快忘记,之后又要复多一遍,浪费时间,还不如看其他难点的呢。的确这些文科的东西,挺容易拿分的,其实我也真的在历史方面很烂,在过了的基础上高些分就好了。大一真的是学习超级糟糕的,一点上进心都没有。对于大二心静上进的我来说,真的为大一感到遗憾和自责。本来就好想以怎么复习历史为切入口去认识她的,可是就是不知道怎么开口好。看来我也只能算是胆小的人,但是只要可以对得上话,我就很难控制我的那烂舌头,口若悬河很难停得下来了。要不是她问我时间,我想我是没有机会再见到她了,更不用说做好朋友了。看来我的预感真的挺准的,呵呵。。。我平时晚上不到22点是不会走的,但是今天还是21点半就跟她一起走了,我好傻。。。她居然带我去见她一个很好的朋友,说是我老乡,和我一个星座的。后来见到了,长得真的太一般了,不要怪我啊,我可是男生,跟了大众之后,肯定会有这种心理的。不过我可是更加相信时间和距离会成就无间的友谊的,因为我是一个好相处的人,我对自己这一点也多少都有真点信心吧!她要我以后要来相遇的那间教室5C704一起自习,好盛情的邀请啊,还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女生呢。那好吧,答应你。有一种心理,我觉得很不好的心理。就是感觉被利用,总是要我用我的那一点点能力去为人做事。其实我学习也好差的,至少我感觉在大一是这样的,对学习我没多大信心。我以前什么傻事都做过,只想着帮到别人挺开心和有成就感的就行。像做枪手帮人考试,写论文,做实验报告的等等。我想我到现在这种性格肯定还没多少改变过来,很犹豫,这种性格的取向如何是好呢,舍弃又觉得对不起朋友。不舍弃,又会被自己的一点私心左右。算了,还是不要想那么多了。帮人觉得尽了自己所能,可以开心就好。一定要带着开心去帮人,不可以那么自私。2008.06.25别离你说你只是我们学校的一个附属学院珠江学院的学生,只是在大一的时候才在我们校区里面读书。你在考完时候就要离开我了,相识恨晚,相知恨短啊!我终于体会到了,为什么距离将相爱的人分开时的痛苦了,即使我是傻傻的在分离后才知道自己已经深深喜欢上你了,而且你也是那么的喜欢我!为什么相惜要经受别离,为什么相爱要说再见?别离后曾经以为不在乎的事情,人物,感情。在失去的时候才深深地发觉出,如果有如果,而如果能如愿,那该有多好啊!!!也许我真的很懦弱,丝毫的勇气都找不到。害怕即将的别离,害怕饱含的泪水,害怕和不能再朝夕相见的面孔挥出远送的手势,害怕说出再见,不敢说出未来,不敢给予承诺,更不敢说出别离后的爱意,因为害怕我们都会留下遗憾的泪水。为了止住眼睛的泪水,我还是保持心中和你的丝丝余意未尽的默契吧,即使是分开也是一种默契吧,但是我的心肯定还在滴泪。其实还是那么想和你说“明明,我喜欢你!!!”,可惜还是到了和你分开的时候都没能和你诉出。即使那是仅仅短短的忙碌日子,可是留下的美好回忆相信会永远铭记在心中。写下这篇记录,提醒自己曾经和你的点滴,最好的情谊,那一份份的感动,只有你才能给我的,无人能替代!!!不知道你是不是也喜欢过我呢?不知道我的感觉和你对不对的上位呢?真希望你也是这样子的。或许我真的很迟钝,离别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真的喜欢你!我真的很害怕说出这句话之后,你会落泪,因为我们已经不在彼此的身边了,5C704,我们曾经朝夕相惜的教室,我们两人之间永远的5C704!!!和你能那么快就有那么近的距离,我真的感到很神奇。但是我人比较笨,也可能和个人经历有关,我其实不太相信短暂能够促成相惜,更不要说对一个人的爱意了,更何况我连爱是什么也不知道,可能它总是让人难以猜测的又或者是令人无法猜测的吧!当你说起剪指甲的事情,在脑海里我们一起嘻哈的画面便随之历历在目。你是我唯一一个帮过忙剪指甲的女生,我都没帮我亲姐剪过呢。不过比起我自己,我妈妈和我奶奶,你的指甲真的是最难剪的。但是还好的就是,这就能够体现自己的耐心和细心了吧,你也可能和我妈一样觉得我很烦吧?我妈总和我说:随便剪短就好啦,不会卡到东西就行。可是我从来都不会理会她,不修剪到最好我是不会放手的。不要再觉得我像个女生啦,就算我是有那么一点像,但是你就饶了我吧,哈哈。。。你说我帮你剪指甲时,我捏到你的手很痛,可能是你有点过瘦了吧,以后一定要注意把营养协调好啦,要多些锻炼身体。健康才是最重要的,我的身体不怎么好,所以这也是自己的教训啦,要记得了哦。记得,要好好照顾自己!!!2008-7-11紫荆桥上(华南农大一景)相思树下诉相思,紫荆桥上赏紫荆。赛过桃红的花瓣,铺在悠长桥道上,没有迷人的花香,散发的却是思念。思念会有味道么?有又若何?是鲜甜?还是苦涩?常恋你幻妙的落姿,那是你最后的诚语,最后的眷恋,最后的不舍。桥是你的舞台,风是你的音乐,阳光给你披上七彩霓虹,在你身上如此明媚动人,舞出的,却不再是你欢快的姿调,而是那沙沙作响的别离。我与你,虽不是平行线,却未能再会面,皆因,你和我,在同一线,我在此端,你在彼面。脚惊花儿,腾瓣而去,回眸,隔岸相视,触及,尽是泪水,花所及,亦为吾所及,花不及,我们的爱,错过了花期。我还可拿什么,去挽留你?牛郎织女,会在七夕;山伯英台,化蝶相惜。我爱你,却遥不可及。纪念我和明明那时的,还没来得及就要说再见的情谊!充心希望你能在新的校园里更加开心!2008-7-19告白那天我将剩余的些许勇气积聚在手中的纸条上,多天的挣扎,令我不能承载单思的痛苦。所以,傻傻的我只好冒险一求,奢望得到你的允许,能与你成为朋友。当我将纸条递到你手上时,我手心和额头的汗已经不由自主冒出。紧张的心情已使得我有口难言,毕竟这是我第一次主动去认识一个让我如此心动的女生。触及你的双眸的瞬间,你的眼神像锋利无比的剑,霎时将我刺中。我一时无力将头转向,好在身体先本能性的拔腿就跑,要不是我就会变成木头人了。虽然缘分这一东西可遇而不可强求,但是不主动去争取,岂不是更容易错失么?自从那次的纸条石沉大海,一去不复返后。我一直努力着尝试要把你忘记,但无论我如何挣扎抵抗,你的影子却在我心底里挥之不去,只有越扎越深。我想我是真的真的喜欢上了你了,从见到你的第一眼就已经为你付出真心,这也许就是一见钟情在我身上的诠释吧?!虽然你可能感觉不到,但我的心始终为你执着着。学习,已不可集中精力,因为时刻都在想着你;玩,已不能尽情的玩,因为心已被你悄悄偷去。原来喜欢一个人真的那么痛苦,特别是还没让你知道时。也许我的心已不能自养,灵魂早已寄生在你身上,只有你,才可以给予我心灵的养分。我确定我就是你的一株槲寄生,无论碧绿还是枯黄都缠绕在你身上。我已经不能离开你,求求你别那么狠心,给我一次机会,哪怕是那仅仅的一次也好。只要能够为你付出,任何事情都全力以赴,在所不辞。没有你的日子里,华农的天空在我眼中将会布上一层灰霾,永远不见天日,那是雨吗?那是雾吗?不!那分明是泪水把我视线模糊。也许我的存在对于你来说是一个错误,因为我并不想吸取你的欢乐,给你注入痛苦。但我会尝试着去改变,我要从寄生过渡到自养,尽管,这是一段非常漫长的过程.不经风雨,又怎能见证彩虹的存在;不经努力,又怎能见你欢快的笑脸!所以,我决定要为你付出,我要将这个错误变为一个美丽的错误...由我多天的细心观察,得知你是一个热爱学习的好学生。我猜想着也许你的拒绝是为学习忧虑着。我也是个非常爱学习的人。如果是这一点我是理解你的心情的。但只要我们能够平衡学习与交往,我相信我们是不会退步,而是共同进步的。今天被你拒绝后,我真的好失落,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无言的失落。历来我在学习和生活中还没有尝试过如此之大的挫折感,你,让我真真实实的吃了败仗。沉默在脸上挂着,疼痛在心中刮着。风吹雨打,在我脸上迎着,但是你知道吗?让我憔悴的那分明是泪滴,如雨的泪滴,不仅在脸上,还在心中盘旋着。是真金就不怕火炼,是真情就不怕考验。我等待着你给我的考题,我一定会做到令你满意的分数的,请你出题吧!!!感情要是没有尝试,会有相爱的恋人吗?在一开始就给予否定,或者有人会认为终于摆脱了一个难缠的人,但你在这所谓的摆脱中已失去了一个真正爱你的人.面对一份真挚的感情应该去尝试而非逃避.要懂得珍惜.因为时间只能把记忆淡化,而不能把真诚毁灭,真心的付出永远是最真挚的!而假猩猩的永远只有暂时的花言巧语而已。恳请你为我的这一份真诚与执着,在青春的考卷上加上你心仪的分数吧!我知道,一封信无论它代表一个人的心有多重。它也无法具体的把我对你的情感表露无遗。所以真心的恳求你给我一次机会,至少能让我用真正的行动,向你诠释我心中那一股压抑已久的赤热而真诚的心意吧!!!

    2009-10-06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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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只三叶虫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农学院刘阳第一世两只三叶虫,相遇在寒武纪碧蓝的深海里。那是他们的第一次相遇。第二世一只水母在海中游荡,一只小丑鱼懵懵懂懂地撞上了她柔软的触须,触电似的感觉惊动了他们:“我们曾经在哪里相遇!”第三世一只小小的弹涂鱼,好奇地爬上了美丽的海滩。偶地一瞥,他看见一朵兰花,不远处,在风中摇曳生姿。那是一株裸兰,她生长在大森林的边缘,看起来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忽然,小小的弹涂鱼萌生了一个奇怪的想法,他非常非常渴望能够再和她靠近一点点,于是,他努力地朝着那株裸兰爬去。终于,他干死在路上。但从此,动物由水中来到了陆地。第四世前一世的裸兰,依旧开在那片土地。不同的是,海岸却变成了雨林。一只树蛙一蹦一跳地过来了,他突然楞在那株裸兰前,歪着脑袋,看了很久很久,也想了很久很久,甚至都没有注意到狂奔而来的剑龙……只见眼前一黑,他与他心爱的裸兰一同倒在一个宽大的足印里。她的花瓣,铺在他的残骸上,似乎有一种声音,在诉说着满足与幸福。第五世深深的,深深的山林里,有一株桫椤寂寞了很久很久:“她怎么还不出现呢?”悄悄地,一片青苔在他的脚下蔓延开来。不知不觉中,她覆盖上了他的脚尖,痒痒的。他注意到她了。于是,他微笑着,给了她一片浓密的绿荫。这是他们的头一次相伴,虽然没有一句话,却就这么甜蜜着,直到恐龙灭绝的阴云,笼罩了整个世界。第六世灭绝了恐龙,遮天蔽日的阴云,终于在千年之后散尽。一片枯木中掠出一只始祖鸟,寂凉的鸣叫划破长空。是的,那是他。这一世,他迷失了她的踪迹。他焦急地,慌乱地四处飞寻着,奔走着。终于,他累倒在一片金黄的沙滩上,重重地,一头栽倒在柔软的细沙中,涨潮的海水冲刷着他的骸骨,显得那么苍凉。就在离这片沙滩不过几米远的海里,一条小小的文鳐鱼正在翘首期盼着。只是,这一世她永远等不到他了。他们失望,满怀愁怅地进入了下一个轮回。第七世他累了,但他并没有忘记守望。化身为雪松的他伫立在高高的山冈上,从天涯眺望到海角。他锐利的眼睛没有放过一只飞禽走兽,但是,这里面没有她。“她究竟在哪儿呢?”跨过大洋,越过高山,在世界的另一端,化身为木棉的她静静地等候在山腰上,一树的花,开了落,落了开。一年又一年,她把自己打扮得似一个待嫁的新娘,却又在失望中卸掉了红妆。“他怎么又不来寻我呢?”幽幽的哀思,淡淡的愁绪。不知不觉,回首已是百年身。第八世百花丛里,一只蜜蜂犹豫徘徊着,是他在寻她。他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她就在身边。但是他却找不到,看不见。满庭花径,满院沁香,花开处处,寻遍了,却没有一朵是她的芳踪。“为什么?这是怎么了?”他苦恼、迷惑、失落,怎么也想不明白。然而就在他身后,一棵无花果树却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这是她啊!她看着他停落在一朵又一朵艳丽的花朵上,却没有注意到自己。“他忘了我吗?为什么不来找我?”她不知道,也不理解。世间最痛苦的事,不是两个人远隔天涯海角,而是对面不相识。这或许是上天的过错,亦或,是劫数。第九世冰蓝的白令海,泛起雪白的浪花。一队队海豚,跃出海面,在空中划过一道道完美的弧线。悠长的海豚音回荡在天际,伴着这乐音,一对对海豚伉俪欣然起舞。其中有一对海豚舞的异常陶醉,这正是他和她呀!九世轮回,历尽磨难,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看他们对视的目光,炽热得可以擦出火花,幸福得可以融成蜜糖。他的眼里,没有别人,只有她。她的眼里,他亦是唯一。沉浸在爱情中的两只海豚,就这样曼舞着,缠绵着,渐行渐远,偏离了大队前进的方向。他们忘了,白令海是最最凶猛的双髻鲨出没的海域。毫无预兆地,悄无声息地,幽暗的大海深处,出现了一双双贪婪嗜血的眼睛。这是一大群双髻鲨,此刻,他们正慢慢地朝着这两只离群的海豚逼近,不管怎么说,海豚即使能够抵挡鲨鱼的攻击,对付一大群鲨鱼却也是无能为力。突然,她惊觉了,但是他还没有察觉,因为他的视线,始终都没有离开过她美丽的脸庞。她很害怕,因为她感到恐惧从四面八方袭来。她非常想颤抖,想扑到他的怀中轻轻地喘息……最终,她什么也没有做,依旧微笑着,不动声色地把他朝大队的方向引去。她在心中暗暗地祈祷,希望这能救得了他们的性命,哪怕只是救得了他的,她也愿意。就在离海豚群约莫百米的地方,这数十只双髻鲨忽然缩小了包围圈,几十张血盆大口堵住了他们前进的方向。一下见到这么多双髻鲨,他好象也楞住了,但立即反应过来,朝着天空鸣响了求救的呼号。为了在援兵到来前逮住这来之不易的猎物,鲨鱼们不假思索地展开了狂风暴雨般的攻势。好容易,躲开了左右夹击,上下的路又被堵死,他们几乎就要绝望了,如果其他海豚再不赶来,他们恐怕就支持不下去了。终于,他被激怒了。美丽的鼻尖在此刻成为一件武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其中一只鲨鱼的肚皮捅去,然而他却没有发现,这只鲨鱼,只是个诱饵。就在他冲上去的一瞬间,他的咽喉暴露在两排雪亮的利牙之间。眼看这张大嘴就要一口咬下,是什么东西突然堵住了它的嘴。是她!是她!是她用自己的身体堵上了鲨鱼贪得无厌的嘴巴。血,顿时从无数的伤口中涌了出来,染红了海水,也刺激了鲨鱼们兴奋的神经。这时,海豚们赶来了,他们用鼻子顶走了鲨鱼,用尾巴甩散了围攻,但是一切都太迟了……她倚在他的身上,无力地摇动了几下尾巴,小嘴努力地一开一合,嘴里吐出几串泡泡,她在说:“来世人间相见,不见不散,切记,切记……”话音刚落,便似耗尽了一生的气力,幽幽地从他身上滑落,他甚至都来不及托起她。慢慢地,缓缓地,小小的她向大海的最深处沉去,渐渐地,消失在那深渊的尽头,那片连阳光都照射不到的地方。什么东西弥散在他的嘴里,很咸很咸,也不知是浓烈的血,是苦涩的泪,还是咸咸的海水。第十世这是一个梦幻般的地方,这里被唤作“天堂”。“一个新来的天使!”她微微睁开眼,便听见了周围的呼喊。她是因为牺牲而来到天堂的,上帝是好意,为她免去了人世的苦海沉沦,但是这却违背了她上一世的约定。她花了十天时间,走遍了天堂的每一个角落。她花了二十天时间,明白了天使这个身份是多么的不同。她花了三十天时间,弄懂了上帝把自己升作天使的原因。她花了四十天时间,决定了无论怎样,她必须离开天堂,去人间寻他。就像一个故事,该有一个结局一样。于是,她就去了人间。单纯的她认为,在天堂的日子并没有浪费她很多时间,加起来不过百天。殊不知,天上一天,地下一年……她从清晨出发,在人间一直徘徊到夕阳西下。在黄昏零落的街头,美丽的天使头一次叹了气。一个黑影急掠而过,开玩笑似地拍了一下她的肩头,只听哧地一声,伴随着极轻地惊呼,似乎什么东西被灼伤了。突然的变故,让她怔怔地呆了好一会儿,这时,一个略有些诧异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你是从上帝那儿来的?”她猛然转过身,脸上立刻写满了欢喜。是他,一定没错!欣喜若狂的她不加思索地朝他扑了过去,但他却条件反射似地朝后闪去,眼见她就要扑空倒地,他又不忍心地抬起了双臂……哧——伴随着腾起的轻烟,他的双臂几乎全都灼伤了,那张帅气的脸上也不免显露出一丝痛苦的表情。她顿时楞在那里,用几近恐惧的眼光注视着那些诡异的伤口奇迹般地复原,渐渐回忆起了一些在天堂学到过的东西。“你是不死的——吸血鬼?”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略有些腼腆地回答:“我怕在我有生之年,会找不到你!”“所以你就出卖灵魂,换取这不死之身?”看见他不安地低下了头,好像做了错事的小孩,她噗嗤一笑,说,“真傻!”****从此,她每晚都会来找他,跟他讲天堂的故事,关于那些可爱的小天使和善良的灵魂们。他每晚都会带她去玩,让她倾听猫头鹰的低语和深夜里,大理石雕塑轻轻地叹息,在一片静悄悄中感受夜晚的浪漫和神秘。纵然,他不能拥抱她,她不能倚靠他,但他们仍旧很快乐,很快乐。只是,快乐不等于满足。上帝知道了这件事,但是他没有告诉任何天使。上帝派人乔装作一只古老的吸血鬼,告诉了“他”一个上古的魔咒:“如果,有一只吸血鬼,能在太阳升起的那一刻,沐浴着日光,咏唱着《圣经》,他的灵魂就会得到宽恕而升入天堂。”但是,谁都知道,吸血鬼会在日光下化为灰烬。他为了她,却相信了。吸血鬼女王也知道了这件事,她当然没有向吸血鬼众通告。女王悄悄化装成一位陌生的大天使,神秘地告诉了“她”一个秘制的配方:“在一个无月的夜晚,取得一杯吸血鬼自愿献上的鲜血,用银杯盛了,让这血液在黑夜里沉淀一晚,尽情吸取夜的精华,并且将胸前的圣光十字溶解在杯血中。最后,在太阳升起前的一刹那,将一整杯血一饮而尽。这样一来,再纯洁的天使也会因此而堕落为上帝的弃儿——吸血鬼。”她知道天使与吸血鬼仿佛是天生的克星,她不知这是一杯穿肠毒酒或是真正的秘方。但是,她为了他,愿意一试。是的,这正是所谓的不满足。但这个不满足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希望能够改变自己并且和对方统一。这本是个单纯而美好的愿望,不巧的是,有人利用了这一点。一个没有月亮只有星星的夜晚,在高高的、遥不可及的天台上,他们各怀心思在这里相会。“今天……能陪我……到天亮在走吗?……我想……我会给你一个惊喜的!”他吞吐了一会儿,终于开了口。“恩——能答应我一个要求吗?”她没有仔细听他的话,但趁机提出自己的要求。“什么?”“给我一杯你的血好吗?”“你要这个做什么?”“这是个秘密。”她温柔一笑,便化解了他满脸的担忧。这个有点不同寻常的开场白,两个人很快就忘记了。他们愉快地谈着话儿,聊着天儿,讲着一天的奇闻趣事。然而,暗地里,他的手中却攥着一本破旧的《圣经》,有点忐忑地期盼着破晓的黎明。而她的眼睛却时不时地瞟几下那杯血液,在心中默默地估计着时间。这一夜,说慢仿佛就如一生一样漫长,说快也不过是转瞬之间。眼见天际泛红,朝阳就快要探出头来,洒下它的第一缕曙光,她忽然开口道:“我们都转过身去吧!”他以为,她其实知道那个魔咒,便没有多说什么,只怪自己的惊喜计划已经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她正窃喜着,也没有发觉他的异样。上帝在天堂窥视着这个小小的天台,女王也在暗中注视着天台上发生的一切。当他们看到吸血鬼面对着太阳,从怀中掏出一本《圣经》的时候,当他们看到天使背对着太阳把那杯血一饮而尽的时候,这两张原本得意微笑着的脸上,渐渐隐没了笑容。深红的血,如一杯葡萄佳酿,一仰头,才知毒酒穿肠。这杯血,在她的腹中搅动着,翻滚着,渐渐燃成了小小的火苗,继而燃作烈焰,腾升在半空中,将她吞没。冲天的烈焰只爆发了短短一秒,便越燃越小,终于,化作了一堆灰烬上的点点火星,执着地燃烧着,一如她仰头前坚毅的目光。灿烂的阳光,此刻却象万把无情的利剑,毫不怜惜地刺伤着他苍白的肌肤。那肉体在一瞬间,就仿佛被凝固住了似的,伴随着咏唱的戛然而止,时间也在这一刻停止,他的身体象一尊刚刚筑好的灰塑,定格在那最虔诚的一幕。随后,在微风中,他的模样散落在地上,成为一片柔软的灰。一阵阵风过,熄灭了点点火星,吹起了层层灰烬。扬起的灰儿互相混淆了,混在了一起。“他们终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彼此了!”突然,不知谁说了话。看着这一幕的上帝轻轻叹了口气,缓缓地收集起他们四散的灵魂,投入了下一个轮回。——7月12日完稿

    2009-10-06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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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写在人生马桶上

    华南农业大学绿窗文学社荐稿文/丁铨人少了一些对于生命的关照,就会变得有些行尸走肉。鉴于这样的状态,寄托于胡思乱想,于是想起钱钟书的《写在人生边上》,记得当时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书名居然有一种站在悬崖往下跳的感觉。人生太多令人感叹的地方,例如马桶。在马桶边上思索的东西往往很深刻。例如,对我而言,表现在马桶上背诵唐诗宋词,在马桶上完成我的现代诗,在马桶上看小说,在马桶边上的思索的姿势,仿如奥古斯特·罗丹的《思想者》。而这阵子我在马桶边上做这些事情少了,仅剩下把躯体排空的步骤而已,而没有在排空的过程中去思索一些东西,去填满自己的脑袋。于是就开始觉得人生有些空虚了。有时候我不能理解在马桶边上吸烟和讲电话的人。吸烟这不必说,吞云吐雾间,很多东西便揉在一起了,美好的和丑陋的,或是现实和虚幻的,只能被放在同一个空间里面被同化。有一次在听一个关于经济的讲座,中途小解的时候,在厕所里面,一个人在马桶上打着手机,畅谈生意,我在一旁对着小便器,心不在焉,听听能否把方才听到的经济理论去参悟那个人说的一些话语。结果是一无所获,因为一个人小便的时间和精力毕竟有限,可那个讲电话的人偏偏就在我这个有限的时间里面,把我这两方面的东西都给剥夺去了。这便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一心两用,而一事无成。有时候,我们不得不去感慨人生,我们总在不经意间丢失些东西,而自己都不知道丢失了什么和其之所以丢失,这不失是个悲剧。于是,我由此在想,不知世界上有没有一个记录名曰小便时间最长,如果有,我倒要好好崇拜一下那个人了。在厕所里渗透出来的哲理便是,人生就是这样,你不得已去上厕所,又出于欲望去吸烟,有时却不得不被动地去接电话,扰乱别人正常的亲近马桶的这些美好瞬间。于是乎,人是要时刻保持对于生命的关照和对于自身的思考,这给人以乐观豁达的心理。打个比方,大抵还是写在马桶边上,就像在厕所里那些留言一样,在很急的时候给人嘴角一笑。

    2009-10-06 作者:绿窗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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