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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是一个有着烂漫幻想的小女孩,自从班里的同学说她是杂种之后,她就更加疏远与别人的关系,像一只小蜜蜂回到她钟爱的大自然里。春风催起田野的生机,春雨带来万物的苏醒,轻轻地,轻轻地,桃花香飘几时到,快到,快到,桃花静逐桃花跑。外乡人静静背着画架和诗囊,在风雨中,在艳阳下,捕捉诗的灵感。一刻钟的静坐,是外乡人的一次神游,也是桃花的一次欢甘的笑。外乡人张开画架,悠悠地在画架上面铺展画纸,凝视着远方的一棵树,一片飘逸的白云,一只浮动的鸟,一浮芦花,传神地种在画纸上。桃花便睡在柔和的绿草上,像一头梅花鹿。外乡人慈爱地抚摩着桃花,自言自语:“终有一天我要离开你,或者你离开我,远方是我的梦,也是我的家。”微风吹动着溪水,吹起了桃花,浮在天空,在光线里仿佛一首夏日的抒情歌谣,优美得令人忧伤。假如有一只美洲凤蝶飞过,摇碎天空的光彩,淋淋漓漓的,就更妙了。“有一个流浪的男人流浪的人有不能解的忧伤漂泊在异乡,望着故乡流浪的人有一颗忧伤的心.....”桃花在夏天的时候,最快乐的事便是和外乡人曳着小舟在村里的大水塘里,看鱼儿跃起,浮光跃金。水塘像一个巨大的滑冰场,翡翠般的颜色,风吹来时便像老人的脸皮一样皱起来了。小桃花一手搂着外乡人的左手,一手划着清澈的水,笑着唱刚学会的歌:“夕阳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笛声拂柳笛声残,断肠山外山......”异乡人便歇下来,从背包里拿出一支褐黄色的竖笛,呜呜地吹起来,余音袅袅,引得树上的知了兴奋地唱起来。刹时间,笛声,歌声,虫鸣声,汇合成一曲优美的交响乐。异乡人静静地拿出笔来,在笔记本上记下: 夏天的时候 我曳着一叶小舟 在平静的水面上 哗哗的水啊 你可知我的心意 每一丝微风都是我的一首歌 每一首歌都浸满了 我忧郁的梦......记完后,异乡人移舟泊岸,携着桃花的小手,溶进了夏日的辉光中......秋天,一段风一阵凉的秋天。桃花也从外面的变化中感到一丝丝凄凉,水塘边的细叶垂榕把叶子一片片送回大地的怀抱里,义无反顾。桃花看着簌簌落下的落叶,情不自禁地跟着簌簌落下了泪水。秋天是一个伤感的诗人,他总是吟唱着最优美最忧伤的诗歌。桃花小小的心里无疑是容不下这么多忧伤的,好在桃花还小,她还不懂其中的全部苍凉。桃花站在榕树下的下面,听着村里老人说起那些古老的故事,比如在多少年前曾经有一个孩子掉在水塘里面,再也没有出来了。比如说梦村原来是一块荒凉的地方,没有人烟,后来是神的恩赐,在这里冒出了很多桃花树,高大得好像是榕树一样。然后慢慢才有人。桃花小脑袋听得朦朦胧胧的,好像是听着渺远的歌声,又好像睡在船上感觉水缓缓地流动。冬天的时候,梦村的葵树和大榕树都掉干了叶子,桃花只好收藏起那些美丽的落叶,每年都装了满满的一袋,然后拿到一个山岗上,点燃火焰,听着噼噼啪啪的火烧叶子的声音,桃花仿佛看见了一个个叶子的灵魂在向自己告别,她的内心里浮起一种淡黄色的温暖和伤感。这位小女孩没有看过《红楼梦》,但是她的心仿佛林黛玉一样温柔多感情,她不知道可以葬花,但是她认为每种生命应该得到合理的安置。她现在还吟不出像《葬花吟》一样感人的诗歌,但是她的心境却到达了一个很宁静的境界。烧完叶子后,桃花一般在山丘上徘徊很久,才慢慢回到家里。还有一次,现在回忆起来也像一个美丽的梦了,桃花是一个爱做梦的小女孩,她经常梦见自己变成一个蝴蝶,在阳光下飞翔着,在月光下沉睡着,或者搂着水仙花睡在水塘里。但是有一次,桃花爬上了大榕树上面。桃花爬在树上,像一只蜗牛,缓缓地前进,在阳光里,在清风里,她决得很放松,就好像在妈妈的怀抱里一样。妈妈的怀里一样温暖,妈的怀里一样清新,慢慢的怀里一样容易让人陷入幻想之中。桃花就是那白色桃花,就是那黄色的桃花。桃花睡去的时候像一枝植物一样宁静。一只蝴蝶在桃花的身边飞来飞去,好像在引诱着桃花,还是把桃花当作一朵花,一朵飘着梦幻的香气的花。桃花睡得很甜,周围几寂静得可以听到蝉叫声,落叶的簌簌声,褐色的树干是一个巨大的怀抱,承载着桃花的梦。桃花发的梦都是飞翔的梦,在天空里自由地飞翔。就像那矫健的云雀一样,在天空上一边飞,一边想一想异乡人。或者把他也带到天上来,我们睡在白花花的云朵上,睡醒了以后,我们就下来摘一些野果来吃。桃花的梦实在是太美好了,以至她在睡着的时候也是笑着的,在粗壮而枝叶浓密的榕树叉上笑了。醒来的时候,桃花揉了揉眼睛,然后撷取了一颗颗饱满而圆的榕树子吃。放在嘴轻含着,品味着它那独特的芬芳。阳光笼罩下的外乡人是温暖而成熟的。桃花就看他拿着中文译本的普希金诗选,在树下看得入迷。他的眼睛随着内容的变化而变化,有如一个幻灯机一样。冬天的时候桃花到底在干些什么呢?也许她会在木屋里,听人说,每到冬天的时候.外乡人就会在木屋里的木桌上写信,写了又扔,扔完再写,直到最后疲惫得睡在桌子边,眼睛仿佛有点儿湿。桃花便像小时侯外乡人抚摩她那样,抚摩着外乡人的头发,轻轻地理顺凌乱的部分.外乡人忽然紧紧地把桃花抱着,桃花有点吃惊,挣脱了外乡人的怀抱,乡人感觉自己有点失常,便松开了手,对桃花说:"孩子,不用怕,我今天心情有点不好,是不是吓了你。”桃花倾着头,看看了眼前这个有点颓唐的男人,说:"没有事,是我,是我服侍不好爹你。”桃花觉得,这个有才华,有知识,而又颓唐的父亲一定有点东西瞒着他,但桃花又不敢问他。南国的冬天不是很冷,只是天气又干又烈,寒风刮在脸上像一个剖开的鸡心椒,特别的让人难受。桃花在这个冬天里想了很多,从哪里来,母亲是谁,父亲是不是眼前这个外乡人,是不是他曾经有过什么经历,使他不停地写东西,不断地忧郁。桃花最终还是没有想出一个说以然来。这时,中华的大地开始像被春风吹拂一样,经历了文革而幸存的人没有不欢呼雀跃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了,四人帮被打倒了。异乡人的脸上似乎露出了一点喜色。真是,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编者按】:文思旖旎,铺叙有序。文章流露着浓郁的情感,清澈给人无尽遐思。问好作者,祝创作愉快,期待更多佳作!——责任编辑:清风徐来
2012-02-25 09:16:04
作者: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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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七岁的时候,异乡人送她上学去了。每天桃花坐在高高的自行车上,伏在异乡父亲的背上,哼着小曲。小桃花心里还不懂得悲伤和痛苦,但自从上学后,经常被同学说是杂种,因而心里非常委屈。回到家后便问异乡人:“妈妈为什么还不回来。”异乡人总是说:“妈妈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你长大后她便回来了,所以你要快快长大。”桃花问:“问什么一定要我长大了才能见到妈妈呢,难道现在我不能见到吗。”异乡人只是摸着桃花毛茸茸的头,说:“很多东西是要到了一定的年龄才能知道,才会懂的。”桃花眼睛盯着异乡人,好像在看着什么神奇的动物,异乡人看着这充满好奇的圆眼睛,感觉到里面有一种渴望,自己解决不了的渴望。 第八章 桃花是一个有着烂漫幻想的小女孩,自从班里的同学说她是杂种之后,她就更加疏远与别人的关系,像一只小蜜蜂回到她钟爱的大自然里。春风催起田野的生机,春雨带来万物的苏醒,轻轻地,轻轻地,桃花香飘几时到,快到,快到,桃花静逐桃花跑。外乡人静静背着画架和诗囊,在风雨中,在艳阳下,捕捉诗的灵感。一刻钟的静坐,是外乡人的一次神游,也是桃花的一次欢甘的笑。外乡人张开画架,悠悠地在画架上面铺展画纸,凝视着远方的一棵树,一片飘逸的白云,一只浮动的鸟,一浮芦花,传神地种在画纸上。桃花便睡在柔和的绿草上,像一头梅花鹿。外乡人慈爱地抚摩着桃花,自言自语:“终有一天我要离开你,或者你离开我,远方是我的梦,也是我的家。”微风吹动着溪水,吹起了桃花,浮在天空,在光线里仿佛一首夏日的抒情歌谣,优美得令人忧伤。假如有一只美洲凤蝶飞过,摇碎天空的光彩,淋淋漓漓的,就更妙了。“有一个流浪的男人流浪的人有不能解的忧伤漂泊在异乡,望着故乡流浪的人有一颗忧伤的心.....”桃花在夏天的时候,最快乐的事便是和外乡人曳着小舟在村里的大水塘里,看鱼儿跃起,浮光跃金。水塘像一个巨大的滑冰场,翡翠般的颜色,风吹来时便像老人的脸皮一样皱起来了。小桃花一手搂着外乡人的左手,一手划着清澈的水,笑着唱刚学会的歌:“夕阳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笛声拂柳笛声残,断肠山外山......”异乡人便歇下来,从背包里拿出一支褐黄色的竖笛,呜呜地吹起来,余音袅袅,引得树上的知了兴奋地唱起来。刹时间,笛声,歌声,虫鸣声,汇合成一曲优美的交响乐。异乡人静静地拿出笔来,在笔记本上记下: 夏天的时候 我曳着一叶小舟 在平静的水面上 哗哗的水啊 你可知我的心意 每一丝微风都是我的一首歌 每一首歌都浸满了 我忧郁的梦...... 记完后,异乡人移舟泊岸,携着桃花的小手,溶进了夏日的辉光中......秋天,一段风一阵凉的秋天。桃花也从外面的变化中感到一丝丝凄凉,水塘边的细叶垂榕把叶子一片片送回大地的怀抱里,义无反顾。桃花看着簌簌落下的落叶,情不自禁地跟着簌簌落下了泪水。秋天是一个伤感的诗人,他总是吟唱着最优美最忧伤的诗歌。桃花小小的心里无疑是容不下这么多忧伤的,好在桃花还小,她还不懂其中的全部苍凉。桃花站在榕树下的下面,听着村里老人说起那些古老的故事,比如在多少年前曾经有一个孩子掉在水塘里面,再也没有出来了。比如说梦村原来是一块荒凉的地方,没有人烟,后来是神的恩赐,在这里冒出了很多桃花树,高大得好像是榕树一样。然后慢慢才有人。桃花小脑袋听得朦朦胧胧的,好像是听着渺远的歌声,又好像睡在船上感觉水缓缓地流动。 冬天的时候,梦村的葵树和大榕树都掉干了叶子,桃花只好收藏起那些美丽的落叶,每年都装了满满的一袋,然后拿到一个山岗上,点燃火焰,听着噼噼啪啪的火烧叶子的声音,桃花仿佛看见了一个个叶子的灵魂在向自己告别,她的内心里浮起一种淡黄色的温暖和伤感。这位小女孩没有看过《红楼梦》,但是她的心仿佛林黛玉一样温柔多感情,她不知道可以葬花,但是她认为每种生命应该得到合理的安置。她现在还吟不出像《葬花吟》一样感人的诗歌,但是她的心境却到达了一个很宁静的境界。烧完叶子后,桃花一般在山丘上徘徊很久,才慢慢回到家里。 还有一次,现在回忆起来也像一个美丽的梦了,桃花是一个爱做梦的小女孩,她经常梦见自己变成一个蝴蝶,在阳光下飞翔着,在月光下沉睡着,或者搂着水仙花睡在水塘里。但是有一次,桃花爬上了大榕树上面。桃花爬在树上,像一只蜗牛,缓缓地前进,在阳光里,在清风里,她决得很放松,就好像在妈妈的怀抱里一样。妈妈的怀里一样温暖,妈的怀里一样清新,慢慢的怀里一样容易让人陷入幻想之中。桃花就是那白色桃花,就是那黄色的桃花。桃花睡去的时候像一枝植物一样宁静。一只蝴蝶在桃花的身边飞来飞去,好像在引诱着桃花,还是把桃花当作一朵花,一朵飘着梦幻的香气的花。桃花睡得很甜,周围几寂静得可以听到蝉叫声,落叶的簌簌声,褐色的树干是一个巨大的怀抱,承载着桃花的梦。桃花发的梦都是飞翔的梦,在天空里自由地飞翔。就像那矫健的云雀一样,在天空上一边飞,一边想一想异乡人。或者把他也带到天上来,我们睡在白花花的云朵上,睡醒了以后,我们就下来摘一些野果来吃。桃花的梦实在是太美好了,以至她在睡着的时候也是笑着的,在粗壮而枝叶浓密的榕树叉上笑了。醒来的时候,桃花揉了揉眼睛,然后撷取了一颗颗饱满而圆的榕树子吃。放在嘴轻含着,品味着它那独特的芬芳。阳光笼罩下的外乡人是温暖而成熟的。桃花就看他拿着中文译本的普希金诗选,在树下看得入迷。他的眼睛随着内容的变化而变化,有如一个幻灯机一样。 冬天的时候桃花到底在干些什么呢?也许她会在木屋里,听人说,每到冬天的时候.外乡人就会在木屋里的木桌上写信,写了又扔,扔完再写,直到最后疲惫得睡在桌子边,眼睛仿佛有点儿湿。桃花便像小时侯外乡人抚摩她那样,抚摩着外乡人的头发,轻轻地理顺凌乱的部分.外乡人忽然紧紧地把桃花抱着,桃花有点吃惊,挣脱了外乡人的怀抱,乡人感觉自己有点失常,便松开了手,对桃花说:"孩子,不用怕,我今天心情有点不好,是不是吓了你。”桃花倾着头,看看了眼前这个有点颓唐的男人,说:"没有事,是我,是我服侍不好爹你。”桃花觉得,这个有才华,有知识,而又颓唐的父亲一定有点东西瞒着他,但桃花又不敢问他。南国的冬天不是很冷,只是天气又干又烈,寒风刮在脸上像一个剖开的鸡心椒,特别的让人难受。桃花在这个冬天里想了很多,从哪里来,母亲是谁,父亲是不是眼前这个外乡人,是不是他曾经有过什么经历,使他不停地写东西,不断地忧郁。桃花最终还是没有想出一个说以然来。这时,中华的大地开始像被春风吹拂一样,经历了文革而幸存的人没有不欢呼雀跃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了,四人帮被打倒了。异乡人的脸上似乎露出了一点喜色。真是,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吗?
2012-02-24 10:42:45
作者: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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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一个从小无父无母的女孩存在在世上,多多少少是一种悲哀的事情,虽然有时候是别人替她感到悲哀,她本人反而没有这个概念。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父亲代表着天,母亲代表着地。儿女就是天地之间的一个维系了。父母子女构造成一个宇宙的模型。那么一个人如果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的话,他就是没天没地,一个荒谬的存在。小桃花当然不知道这些道理,但是异乡人知道。异乡人他本人也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他当然有父母,但是却不得不离开父母,为了他的尊严和爱,更是因为他特殊的命。人是有命的,但是人也可以改变命运。因为尊严,他走向了寂寞。而爱对于他,又还是遥遥不可及的。有时候,异乡人在晚上回忆起以前的事情,心中也会暗暗地产生一种莫名的悲叹。故乡不过是一棵活在记忆中没有年轮的树,故乡的风景和回忆却是永恒的牵挂和烦恼。小桃花出世最初的三年里经常哭哭啼啼的,好像那个前辈子欠了贾宝玉的情,今生用泪水来还的林黛玉那样。她的哭声也不同一般的婴儿,而是常常好像吟唱着“爱”字,真是天生的情种。小桃花在三岁的那年才会走路,也会说话。她说的第一个字不是爸,也不是妈,而是我郎。那时候异乡人正在看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听了这句话,不由得惊了一下,以为什么地方出现了饿狼。警惕性地环顾了一下四周之后,异乡人开始转身向着这个立起来像一个小企鹅一样的桃花,说:“小乖乖,是你在说话吗。”小桃花裂开长着两个门牙的小嘴,张开好几秒钟,又发出:“我......郎。”异乡人笑了笑,心中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可笑和淡淡的喜悦。她叫我我郎,什么意思,我真的像一个饿狼吗。呵呵,异乡人抱起来小桃花,拍了拍她的小屁股,说:“饿狼吃小桃花。”其实异乡人叫她为小桃花,也是一种诗人性情的即兴手法。因为看见了窗外的桃花很美,所以叫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小女孩小桃花了。小桃花三岁的时候,发了一场大高烧,昏迷不醒。异乡人还依稀记得那天晚上自己摸着小桃花滚烫的额头,吓了一跳,它妈呀,烫得像好像一个炆熟的番薯一样。异乡人还记得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异乡人迅速地爬起来,背起小桃花,然后跑入黑夜里。他感觉自己的眼睛是看不清路的,就好像一个不会游泳的人在河里游泳一样,身体上的人儿软软的,暖暖的,自己的身上却是冷汗一片。异乡人跑在黑夜里,但是好像没有方向,只是看见周围黑色的树影好像是一些怪物一样在自己的眼里闪来闪去。“跟我来吧,跟我来吧。”小桃花的小脑袋里仿佛出现了一种呼唤的声音。依稀出现一个白衣的女人的样子在面前。眼角含笑,略带忧伤,这是什么人,谁人能告诉我。小桃花,你叫小桃花吗,我是你的母亲绮梦。我是你的母亲。妈妈,妈妈,难道是妈妈吗。小桃花嘴里呓语着。异乡人一听,更加吃惊,心中觉得一阵冷意,难道是那个女人的鬼魂出现了。异乡人一向是一个有神论者,虽然他读了很多书,但是迷信在他的心里深深扎根,像一个驱赶不去的苍蝇,也像刻在心里不会磨灭的印记。但是异乡人只是往前方前进,前进,在前进。让黑色的夜把我吞没吧,但是这个婴儿是无辜的。 不知什么时候,异乡人来到梦村的独脚医生阿土的家的前面。门关着,像一个拒绝的符号象征。异乡人一辈子最讨厌的事情有两件:一件是等待,另一件就是拒绝。但是在这一天异乡人遇上了这两件事。异乡人也知道在晚上的时候,特别是现在这么深沉的夜,一般人都应该沉浸在夜的温柔乡里睡着。但是,此刻,异乡人讨厌睡眠的人。认为他们内心是冷漠的,是这个社会腐化,人类堕落的集中表现。他轻轻地磕了一下门,过了半响,没有人回应;再大力磕了几下,异乡人心中觉得整个世界的人都应该醒来了,但是依然没有人醒来。这个时候,异乡人的心中忽然怀疑起来:“是不是这个世上只有他还活着,其他人都死了。在他的脑海中忽然闪过阿土全家死了的图像。一闪而过,异乡人忽然觉得自己实在是一个疯子。但是为什么没有人醒来呢,为什么他们没有感受到一个婴儿的痛苦呢。小桃花在异乡人的背后挪动了一下,好像被人推了一下,心里不舒服的人那样“恩恩“几下。月光渐渐变得迷糊,好像世故的官场语言一样。异乡人心中的火正在燃烧着,于是又狠狠地磕了一下门。门终于打开了,飘出一个软塌塌的声音:“谁人三更半夜在这里闹呀,难道不知道我们正在睡觉吗。”“我,我的侄女发高烧了,阿土大夫能不能起来为我们开一些要呢。看一下病呢。”“难道你就不能等到明天吗。等到明天也不是很迟。真是吵死了。” 吵,难道自己真的很吵吗,为什么他这样的对待自己。异乡人接着说:"阿土医生,救死扶伤是你的职责,我既然来了,你就下来吧。”夜宁静,过了半刻,一个肥胖的男人走出来说道:“快进来吧。灯像一个小孩睁开眼睛一样,一下子打开了。阿土的家有两层,底层是诊所,楼上住人。诊所不大,两边摆着两张长椅子,左边摆着一些靠椅,靠椅的上面装着吊针的装置。在屋子的后面摆着一排药品,阿土站在那里,眼睛好像刚刚被胶水粘住,还未完全打开,透露出一种懒散而又略微厌恶的黄色的光芒。“孩子抱来这里,我要量一下体温,说完阿土拿出一个温度计,放在小桃花的胳肢窝上面,然后闭上眼睛仿佛上帝那样说:“放在那里三四分钟,然后拿出来给我。”异乡人抱着小桃花,小桃花也抱着异乡人的身体,小桃花的梦里是否还在梦着她的母亲,此刻我们也已经无法想象了。 “把温度计拿出来吧。”异乡人拿出温度计,手中颤抖了一下,阿土把温度计拿过去看了一下说道:“三十九度半,要吊大针了。异乡人看了一眼阿土,也没说什么,他以前吊过大针,但是看见那么大的一枚针插进小桃花的皮肤里面,还是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冷。.好像那针插进自己的身体而不是小桃花的身体。小桃花的小身体抖动一下,“哇”的一声终于哭了出来。异乡人抱着桃花,看着着着这幼小的生命在痛苦面前的悲愤和不满之情。是呀,谁人喜欢痛苦,谁人能在痛苦来临的时候开怀大笑而不是失声痛哭,谁人不在命运的锤击下垂头丧气,谁就是一个真正的强者。生命的一旦开始,就是一个痛苦的历程。小桃花你哭吧,哭了就不会再痛了,哭了,就不会再伤悲了。但是我心中的伤,却是无人知晓的苦痛。阿土开完药单,睡在靠椅上,躺下像一堆春天的烂泥。异乡人眼睛盯着吊针里的水泡一个个冒着,仿佛听到水流汩汩地在小桃花的体内流动着。流动的水,水当然是流动的,曹雪芹说女人是水,女人当然是水,哇啦啦的水流个不停。男人是泥,是怎样的泥呢,异乡人忽然想起其实泥也分很多种的:有女娲补天遗留下来的灵石;有温润的玉,有光芒灿烂的钻石,也有零落的花泥,水中的淤泥,滚滚的红尘,漫天的沙尘等等。水容易被污染,所以红颜易老,所以一旦出嫁的女人便会变质,成为一滩污水。终身如一潭清泉的女人当然少之又少;泥性本污,然而经历磨练却能炼成钻石,所以男人往往越老越有味道,但是世间能修成钻石的男人毕竟是少。异乡人在内心胡乱地想着,眼睛瞟了一眼阿土,文人的清高感不禁凸显出来,心道:“这个人难道不是一滩淤泥吗?”异乡人看了针水差不多用完了,对阿土说:“阿土医生,针水快打完了。醒来,伸了一个懒腰,阿土说道:“你在说什么,这么快就打完了。”异乡人头往下点了点,有点气愤地说:“你看看,是不是打完了,你自己看一下。”阿土医生站起来,扭了扭身姿,说:“果然是打完了俄。”阿土站起来,用他的下意识把桃花手上的胶布撕掉,拔出针头,涂上了棉花,一切很顺利。异乡人问了一声:“多少钱。”阿土翻了翻眼睛,似乎感觉到了异乡人眼中充满了对自己的厌恶,当下哼了哼,低声道:“我们这里的针水很难得的,我又很早起来给你的侄女打针,要一百块。”“天呀,你还不是蒙的吗。一瓶针水要这么贵吗,不过一些药水。二三十块也多了。”异乡人道。“我收少的了,你要是没有钱不要进来啊,还吵得我没一觉好睡呀。”异乡人看看也是没办法,只是自道活该。自己在村里编村史一个月也就两百块的工资,这下子一枚针就花掉了不下一百元的针水钱。小桃花打完针之后,沉沉睡着了,异乡人抱着她回到木屋里的时候,已经是四更了,天空开始露出了一些灰白的光芒,太阳在东边很快就要升起了。 经历了这一次病,桃花慢慢长大,像一棵野生的雏菊,健康而美丽。她长到五岁的时候,已是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有一对西湖般灵动的眼睛,波光闪闪。她整天跟着她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乡人。奔奔跳跳的,像一个刚学飞的小麻雀一样兴奋。外乡人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年轻人,他会作诗,会画些淡雅的国画,还会唱些歌谣,还会吹笛。总之,在年幼的桃花的眼中,她这位养父差不多是神一般的人物。但是桃花想不明白的是,她这位天神一般的养父为什么眼神总是这么的忧郁,像是看着一个黑洞般的灾难一样。异乡人的眼神使桃花很是不明白。桃花有时候问他为什么好像不高兴呢,异乡人总是说自己很高兴,说桃花很可爱,以后一定是一个小美人。桃花说已经是一个小美人了。他便笑了笑,说是。不过,桃花虽然不知道异乡人的故事,她还是拥有一个平静的童年的。外乡人在每天朝阳初升,空气清新的时候总会教桃花唱些优美的歌曲。其中,大多是一代奇人李叔同的歌曲。“夕阳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笛声拂柳笛声残,断肠山外山……天之涯,海之角,知音半凋零,杯酒尽余欢,今朝别梦寒……"外乡人用洪亮而厚重的声音唱出这首歌曲时,英俊的脸微微向左歪斜,朝曦把他的脸照得光芒四射。桃花痴痴地看着这陌生而又熟悉的父亲,兴奋地跟着唱起来,活像一只小黄鹂。小手也摇摇晃晃地摆动,这时又像一个小鸭了。异乡人每当唱到最后的时候总会簌簌地流下几滴清泪,仿佛冰块在夏天慢慢被融化了一样。一种,思念的情绪在他的心头缓缓升起。到了夕阳快下山的时候,外乡人又教小桃花认字背诗。外乡人面对着满天的霞光,站成一座玉山般的巍峨,轻轻地教桃花背古诗。比如背李商隐的无题诗,还有《诗经》里面的诗歌。桃花的兴趣也很浓。摇头晃脑的,煞是可爱。异乡人有时便抚摸着小桃花园园的头颅,叹息地说:“桃花,你太小了,假如你长大一点便好了。”晚上的时候,异乡人有时候拿出一叠信来,到桌面静静地看着,看得很入迷,仿佛陷入了回忆。
2012-02-24 10:39:35
作者: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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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一个南方的村庄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高大的青年,然而还是住在一间木屋中,自然引起了梦村中的一些人的好奇,而且因为异乡人异乎寻常的气质和孤独的神态,更是让村里的人认为他不是疯子便是一个高深的隐士。大概有过个一个月,全村的人几乎都知道有这样的一个异乡人的存在。村中人还传说的特别的厉害,就说这个异乡人夜晚不睡觉的,在村中吹着一种音乐,甚至引来了野鹤和狸猫停下来静静欣赏。有些村民还说这个异乡人和那个寡妇绮梦是有一腿的,他们野合生下了这个小婴儿。所以说要说把异乡人要驱赶出梦村。但是质疑的声音中也有很多人同情这个显得有点神异的异乡人。因为异乡人有空的时候,经常帮忙村中的人干一些活或者帮忙解决一些问题。异乡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学会了修木窗,修电路,写大字等活儿,虽然只是一个多月,但是帮忙梦村的百姓不少的忙。而且,异乡人异常的温和,让一些心地善良的村民不忍心赶异乡人出村里。一段时间后,村长阳大头忽然出现在异乡人的面前,村长和异乡人遇上其实也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也是必然的机会。那天异乡人拿着一本《史记》在村外的桃花树下看着的时候,正是梦村一个难得的晴朗的日子。村长正在为编写《村史》烦恼,因为梦村在那个时代有文化的人其实还是不多的。村长看到异乡人拿着一本《史记》,心中知道这是一个读书人,便稳了稳身体,缓步向前说道:“听说你是一个知识分子,今天一看,果然如此。”村长野猪一样的身体往前挪动了一下,说:“可以给我看一下吗。”说完,村长伸出手往空中有力却笨拙地挥了挥,手指张开,想擭取那本书,异乡人的手却收缩了一下,含蓄地拒绝了他。村长犹豫一下说:“是这样的,你一个外地的青年来到我的村里,是我们村的一个荣幸。但是我们村里对于你也是有一些看法的,认为你一个大男人和一个婴儿在一起,以前那个寡妇绮梦也不见了。这件事多多少少是有一点奇怪的事情。现在有这样一件事,可以帮你稳定在我们村里的地位,一方面又是不太费事的东西,你替我们村修村史,我们给一点工资给你,你觉得怎么样。”异乡人看着眼前这个圆形的人,虽然不是太喜欢。但是一想到有点生活的支持,便心中欢喜,心中想:“不管怎么样,自己也想找一些东西来寻找一些生活的支持,但是.......”异乡人的目光一改变,便说:“你为什么找我呢。”村长说道:“是这样的,我们村的文化人不多,但是我们村的领导认为一条村的村史还是要编写的。一方面觉得这样可以保存我们的一些事迹,另一方面又是一个新的创举。”异乡人问:“那么你们怎么找我这样一个外人呢,你们不怕我把你们村的丑事透露出去吗。”村长阴笑一下说道:“关于这个问题你就不用担心了,我们既然叫你,自然有我们的办法。当然,先生也是聪明人,当然不会让我们难堪的。”异乡人心中略微犹豫,说道:“你们村史有工作室的吗。我想去看一下。”村长说:“梦村的村委会有几间空房,后来有一间用来做村史的办公室,以前那个编村史的人走后,现在空下来了,你可以去看一下。”村史办公室在村的东边靠近一个小林子的地方,背后有一口池塘,前面是一条公路。村史办公室原本是一栋有多间房间的旧式砖瓦楼。村长先带异乡人到一个房间,异乡人跟着进去,发现里面有几张椅子,一张褐红色的木沙发,几个人坐在那里。其中一个带着眼睛,鼻子上长着一个大黑痣,眼睛深陷进去,像一个两个黑洞。一个很矮,穿着一件旧式的中山装,地中海的头发,脸像一个大番薯上面点缀着小巧的五官。村长身体横进了那间房子后,便哈哈几声,一手拉着异乡人,道:“大家互相认识一下,这个是村里新来的才子,叫.....”村长忽然转身问异乡人,你的名字叫什么。异乡人靠近他的耳朵说:“异乡人”村长楞了一下,转身又哈哈地说:“叫一向人,多么好的名字啊,一心向着人民,为人民服务啊,哈哈……” 异乡人听了村长歪打误撞的解释,微微苦笑了一下。村长一边继续介绍两位坐在那里的人物,一边炫耀着他块垒不平的牙齿肉。通过村长牙齿肉的阐述,那个带着眼镜的人叫刘洪彪,是村里的书记;那个番薯脸的人叫杨牛星,是村里的文书。”异乡人和他们站在那个地方,互相挤拥着着,感觉手粘湿湿的,还闻到一股浓烈的烟味,心里不禁一阵皱眉头,当下不可表现出来,便说:“望各位干部多多包涵。”但是心中却想,这些人看起来是多么的讨厌,我怎么和他们在一起。活着也许就是这样了,不想做却不得不做一些自己不得不做的事情。有时候人真是一个无意识的动物。异乡人在接下的几分钟里好像活在一个虚无的世界里,但是应答自如,半编半实地说以前的经历,说愿意做这样编书的工作,以后要好好合作等等。窗外的阳光斜斜地进入了窗中,铺洒在桌子上面,铺洒在每一个人的脸上,个人的笑容和脸渐渐模糊得有一种形而上的意味了。编书的办公室在这栋旧建筑最靠西的角落,显得单调无奈,犹如一个被人遗弃的寡妇。村长说道:“一个村的历史就是一个村的精神的组成的一部分之一,我们村的是 一个混合的村,主要的姓氏有刘杨两个姓。我们村之所以修村史,其实就是为了保存我们的一些文化,用你们文化的语言来说就是为了保存我们存在的意义。呵呵,不要见笑,我以前读过中学,看过一些尼采之类的东西,不过当然比不上你们这些大知识分子。”村史室里面显得有点黑暗,里面有两个书架,零零落落有三四百本书,上面的书当然有一些事以前的村史,有一些是文史方面的书籍,这些作无一例外显得寂寞如一条冬眠的蛇。村长眼睛盯着那些书说:“我们村的历史其实是很久的了,好像是有几百年或者几千年了,反正这几百年来我们村上发生的事情也有部分记载在其中。当然很多由于战火或者其他原因也没有保存下来。”异乡人翻开村史看了几眼,基本上很多村史都是一些很无聊的记录,比如那一年村里开了什么会,换了村长,村里修了那条路等等,异乡人没有多看,因为天色渐渐黑了,心中还惦记着那个婴儿。异乡人对村长说,我要回家看看那个侄女了,不知她现在哭成什么样子了。村长说,也是,你快点回去吧。孩子还是重要的。异乡人回到家里的时候,孩子正在哭着,在那张旧木床的被子里挪动着。异乡人走过去把桃花抱起来,轻轻地摇晃了几下,好不容易才把桃花弄睡了。异乡人自己煮完饭,把米糊也煮好,喂了小桃花吃东西,西边的天也渐渐黑了起来。再往后的几年的时间里,异乡人都在帮梦村的人编着村史,和村民们接触也更多了了。后来我和异乡人认识后,异乡人对我说:“你要是问我为什么来到梦村,我说不出来,你要是问我为什么没有被梦村的人驱赶出去,而能留下来编写村史我也说不出来。我感到的人生其实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一个偶然得好像沧海中的一只蚂蚁,你想怎么改变它,但是命运往往是不由自主地往前走过的。我也去过异乡人的工作室哪里看过,了解到梦村的经历其实真的不是一个普通的乡村。据村史记载,在洪荒的三皇五帝时代,皇帝一统天下之后,世间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皇帝有一个女儿叫瑶姬,她喜欢在昆仑山跟一个仙人修炼仙术,但是有一天遇上一个在昆仑山上吹着玉笛的男人,白衣飘飘的。那个男人后来和瑶姬相爱了。那一天在北斗七星那里掉下一个锦囊,里面有着很多种子,火热热的,便是现在向日葵的种子了。瑶姬和那个白衣的男子把种子洒向了华夏的每一个角落,其中一颗落在梦村里,繁殖到现在,成了漫山遍野的桃花。村史中又记载,当初夸父追日的时候,喝干了黄河和渭河的水,倒下来,身体变成了山丘,身上的毛发变成了草木,其中很多是桃树。梦村就是夸父掉落的一条毛发展成的村落。这个传说无疑更加荒谬的。但是人间更加荒谬的事情也是有的,所以也不得不相信。异乡人说,所谓的历史,其实不仅仅是一种表像的重现,更重要的是一种被掩藏的真相的重现,人之所以喜欢一些荒唐瑰怪的神话,很大的程度上是因为这些东西中隐藏着人性某些盲点和未知的东西,而且神话中更是包含着人类的集体无意识和最深刻的真理。后来我采访异乡人的时候,问异乡人在村史中发现了什么秘密,他说真理不是知道得越多越好的,天命和天机这样的东西有时候不可泄露,你就别问了吧。但是不管如何,在梦村的最初的几年里,异乡人过着隐士一般的生活,外表恬淡,内心时时忧郁,仿佛有着一种难言的隐痛。
2012-02-24 10:38:20
作者: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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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夏天,那炎热中的一场暴雨开着冷气的办公室里,格外地舒适。抬头看看窗外那绿得油亮油亮的叶子,便知道外面那足以把人体内所有水分蒸发掉的太阳是有多恐怖。午饭时间,同事们一如往常,结伴去公司对面的一家餐馆吃饭。或许是害怕外面的炎热,或是没胃口,我留在办公室。环顾四周,是难得的清净。伸伸懒腰,整个人都舒服多了!“怎么?还没去吃饭?”一声男音传来,硬是吓我一跳!这时间,怎么还有人没走?回头看,沈浪正笑着走过来。我一笑,“原来是你呀,吓我一跳,还以为是谁呢?”“平时见你没这么胆小的。今天是在发哪门子愣呀?”也许是休息时间,平常绷紧的脸在现在看来,多了几分柔和。“没呀,正想趁着没人,舒展下筋骨,谁知你就来了……说我呢,你这不是还没去吃饭么?”“哦,手头上有点事,得赶紧处理。走不开。”“原来当个主编也不容易呀!那你不吃了?”“……嗯,看忙完什么时候,到时出去随便吃点东西就OK了!”“哦……”“你减肥么?以前也很少见你和大家一起去吃饭。”沈浪一边说,一边在旁边拉张椅子过来坐下。“呃,也不是了,”我用手摸摸耳后,对着突如其来的,貌似要持续下去的对话显得小小的仓促不安,“今天天气太热了,没什么胃口。”虽说这沈浪是为办公室热烈讨论的对象,要才有才,要貌有貌,简直是翩翩美男子一枚。可是,实在是不习惯这样坐着和他交流。但是,还是得笑着,说着。毕竟,这是起码的一种礼貌、对对方的尊重。正愁这场对话不知该怎么结束时,窗外突然暗了下来。一惊,“你看,怕是要下大雨了!”又是一喜,终于可以扫扫这难敌的酷热了!大约是看到我这一惊一乍的,沈浪竟像孩子般地笑了出来。“干嘛呢你?有什么好笑的?”看着他的笑,不自觉地跟着笑起来,却是带着几分不好意思。“没有,没什么……”没理他,自顾自地走到大大的落地窗前,看着这突然的“天黑”。微微地笑了,期待着这即将到来的大雨。沈浪也走过来,没说话。我看看他,眼睛里是看不穿的深沉。两个人都没说话,那大雨倒是迅速地到来。噼噼啪啪地敲打着玻璃,像一群淘气的小孩,正在兴高采烈地玩着游戏。深深地舒口气 。这雨,来得真是及时。忽然感到有束光照着我的左半脸,不敢看,不用想。心里,却是乱了套。视线不自觉地往下,看到刚才去吃饭的他们抱着头,狼狈地跑回来。心“咯噔”地跳了一下,想起了我和你在学校时,也曾这样跑过,也曾这般狼狈过的。笑了,想起我们的曾经。哪怕,那是被雨淋湿的狼狈……“你说,我们这样看着他们淋雨,却不送伞,是不是有点不道德?”沈浪的话打断了思绪的回流,收回视线,看着他那孩子般的调皮笑。再看看诺大的办公室,笑了。“没伞……”“哈哈,哈哈……”“笑什么?的确是没伞呀……”……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笑得这么开心。不过我承认,看他的笑容总比看他像平时那样绷紧的脸来得舒服。而这时,手机铃声响起。你的电话,来得正是时候。“亲爱的,吃饭没呀?”还是听你的声音舒服。我一边接电话,一边朝沈浪打个手势,走开了。“呃,吃了。你看到没?下暴雨了!”“当然看到了!看到那些在雨中奔跑着躲雨的人就想到我们那时也是这样的,想想就觉得好笑……”你还没说完,我就笑开了怀,我们算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么?哈哈!……一通你的电话,让我在下午精神百倍。而全然不觉那空空的肚子,早已饿得七荤八素了。这雨,下得真好……
2012-02-23 09:21:48
作者:七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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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州大学城中山大学 陈中越(一)早晨的阳光斜斜地蔓延过来,照在我捧着的《周国平自选集》上。我背靠着阳台,面朝课室,轻声地哼着小曲,沉浸在周国平极具哲理的散文之中。课室里,语文老师朱法东正在声嘶力竭地讲授着写作的技巧。对此,我充耳不闻。这时,听到一阵轻轻的脚步声向我逼近,我也不管是谁,继续看我的书,右脚很悠闲地前后晃来晃去。“哎呀,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怎么踢我啊?你不长眼睛了啊?”我一听,感觉不妙,忙抬起头,一看,是一个双手捧着一大叠试卷的女生,柳眉倒竖地瞪着我,并往下指了指。我顺着她的指向往下一看,我的那双差不多一个月没有洗了的回力运动鞋正踢在她蓝色的牛仔裤上。令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她的裤子好像是沾了胶水似的,把我的鞋子牢牢地吸住了,我居然保持着这个姿势将近一分钟。咦?怎么这个女生这么面生啊?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不过,一看就知道是低我一两届的学生了。我们高二在A栋楼,高一在B栋楼。可我也不是好惹的,毕竟我是师兄,见识比她多,说话也应该比她更有艺术和水准。我理亏却不饶人,装出理直气壮的样子注视着她的眼睛说:“同学,貌似你不长眼睛吧?你捧着这么大叠的试卷,致使你无法看清地面上的障碍物,因此导致你的小腿撞到了我的脚底。那只能怪你自己喽。可不能恶人先告状的呀!”“你、你、你……”她一时语塞,涨红了脸,像熟透了的苹果一样可爱,“还不快把你的臭脚拿开!”这时我才反应过来,忙把脚抽了回来。我说:“同学,不要生气嘛。不如这样吧,今天中午请你吃饭总该行了吧?况且,你上课期间在教学楼的走廊上走来走去,是有违学校的纪律的,哈哈,被老师知道了可不好了!”“才不要你请我吃饭呢!你是哪班的学生?你不也一样不遵守学校纪律吗?我是给老师送试卷的。”她的气仿佛消了许多了。“我嘛,我是高二280班的学生。就是你左边的这间教室。”“啊?你干嘛不上课?你跑出外面来干什么?”“被老师赶出来的呗。”“啊?你做了什么坏事被老师赶出来了?”她突然来了兴致了,扭头往教室里面瞧了瞧。讲台上,朱老师在那里唾沫横飞,手舞足蹈地讲授自己当年写应试作文的心得。讲台下,大部分同学昏昏欲睡,只有前排的十来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挺直腰板认真地做着笔记。“他的课讲得太恶心了。他在吹嘘自己当年有多么的牛逼,说他读高中时是他学校的才子,写的诗歌不知迷倒了多少少女,然后接着要讲如何开门见山如何首尾呼应如何画龙点睛之类的写作技巧。我听得实在是太难受了。我忍不住低声说了一句,别吹了,你现在还不是一个小小的教师而已?我要吐了!结果虽然他的眼睛是深度近视,可是上帝在剥夺了你某一样东西的时候,他会赐予你另外一样东西,所以他的听觉相当的灵敏啊,真是顺风耳再世。他登时勃然大怒,叫我滚出教室。我很听话,站进来,拿着书就走到外面看书了。我真是一个乖孩子啊。”“呵呵,你活该!我不跟你讲了。你踢我裤子的事,以后再跟你算账,我要给老师送试卷了。再见。”她想要捂嘴笑,可是当她的右手刚想抬起来时,才意识到自己要用双手托着试卷才行,于是只好将就着露齿而笑了。大概是觉得这样笑不像淑女。她本来就不是一个淑女。就在她的身影要消失在走廊的尽头时,我冲上前去,说:“喂,靓女您贵姓啊?”她头也不回,说:“废话,既然叫了我靓女了,不成还会是男性吗?”“我是问你姓甚名甚,就是你的身份证上的名称是什么!”我不得不强调,以免产生歧义。“我还没到搞身份证的年龄呢!叫我媛媛就行了。”她“噔噔噔”往楼梯下走。我朝着她的背影说:“我叫吴桐,吴道子的吴,桐树的桐!大家都叫我书呆子!”她说:“哦。啊?!你就是那个……”下面的话由于声音太小,我没法听清楚。[NextPage] (二)新学期开学后的迎“五四青年节”晚会在四月二十九号晚上举行。每个班规定要出两个节目。我们班的女生编了一个孔雀舞,而另外一个节目还没有。我们班的文娱委员刘心硬是把我的名字报了上去,要我上表演吉他弹唱。本来学校的晚会我向来都不看,也不参与的,但是没办法,她软磨硬泡,软硬兼施,搞得我实在招架不住了,只好选了老狼的《流浪歌手的情人》参加晚会。那天晚上,我作为观众准时到了操场上,只不过手里多了一把吉他。晚会开始时,两个女生作为节目主持人站在舞台上。灯光如织,人声鼎沸。我睁大了眼睛,估计有铜铃那么大的了,我的嘴巴也张得大大的,可以塞下一只大西瓜了。哇塞!真是惊艳啊!这女生怎么美得这么有气质啊?像极了凤凰卫视的吴小莉啦!咦?怎么这么眼熟啊?哦,原来是她,那天用腿踢我的脚底的媛媛!我已经好几个星期不见她了,偶尔还是会想起她呢。可是,当初我为什么就没看出她是这么漂亮的呢?一旁的哥们杨滔直直地盯着媛媛,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兄弟,那女生,真个媚啊!要是能把她搞到手就好了!她是高一的学生来的,叫做苏媛媛,成绩优异,是高一269班的学习委员,还是我们学校文学社的编辑部新任部长呢!不过据说她眼界很高的……”我打断了他的话:“我靠,你怎么不早说呀,好东西大家一起分享嘛!”晚会开始了,载歌载舞,不过,我都觉得挺乏味的,只有在媛媛在台上报节目时我的眼睛才会发亮。轮到我的节目了,刚好是她报:“下面请欣赏来自高二280班的吴桐……带来的吉他弹唱《流浪歌手的情人》。”她在读到我的名字时,声音停顿了一下,好像很诧异的样子。我呆呆地看着媛媛,不去理会其他的事物。所以到我的节目时,我都没有反应。这时,她再次报了一下:“大家掌声欢迎吴桐为我们带来精彩的演出!”说完,她下意识地往后台望了一下,像是在等待着我出来。也许,她想看看,那个被老师赶出教室的学生,究竟在舞台上有什么表现。我这时才想起:原来是到我上台了。我很随便地拿起吉他,穿过拥挤的人群,往台上走去。两边让开的同学都感到纳闷:怎么这家伙在下面当观众的呢?媛媛在我的右边,我感觉到她在看着我,那目光,像是佩服又像是不屑又像是吃惊。我也不管那么多,坐下来,也不说话。我上台唱歌的时候,是不喜欢说话的。倒不是因为我不会讲话,只是我觉得既然是上去唱歌,就应该用歌声征服听众,说太多话反而令人反感。我拨动琴弦,典雅精致的木吉他声响起,伴随着伤感而又动听的旋律,我唱了起来:“我只能一再地,让你相信我,那曾经爱过你的人,那就是我……”一曲终了,虽然音响效果很一般,但还是掌声雷动。我带着吉他往后台走去,因为我想,我的任务完成了,我就不用再看这个晚会了。下一个节目是由另外一个节目主持人报的。我背着吉他,想要从后台找个地方出去。这时,我遇到了媛媛。她的眼睛发出喜悦的光彩,她高兴地说:“刚才你唱得真是太好听了!真是想不到像你这种自称为书呆子的人,居然也会唱歌!”我白了她一眼,说:“我也没想到,走路不看路的人,竟然也能当主持人,而且当得这么棒!咔咔,好久不见,别来无恙?”然后我伸出手,说:“握一下手呗,你可是我的偶像啊。”她说:“死开,正经点!我要上去报节目了。不和你扯淡了。你还欠我一顿饭呢。几时请我?”我说:“明天下午六点,学校饭堂的小窗前,我在那等你。”她说:“小气鬼!不过,有人请我,我就不客气了。”说完,她转身向舞台走去,又轮到她报节目了。我走在往宿舍楼的小道上,听到她在讲:“刚才吴桐同学的吉他弹唱真是声情并茂……”我在想,她又在拍我马屁了,看来她和我一样,都是厚颜无耻之人啊。不过我心里美滋滋的,飘飘然地走着,感觉双脚都不用着地了。双脚不着地的结果是:“啪”的一声,我摔了个狗吃屎。都怪我一边走路,一边回头看媛媛看得那么入迷![NextPage] (三)六点钟的时候,我准时出现在食堂的小窗前,我坐在里边,望着窗外来来往往的人,并时刻留意有没有养眼的美眉。可我看了一个又一个的校花,都觉得她们是那么的俗气,徐霞客都说了:“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莫非媛媛就是我看过的黄山?不过把女孩子比作山肯定是不贴切的。昨晚我在梦中还见到了她,短发,眼神清澈,神采飞扬。这完颠覆了我心里的美女的形象,我以前像刘德华一样,喜欢长发女生,可是短发居然也可以这么好看,而且是一种知性的气质独特之美!我终于领会到等待是一件多么折磨人的事情了。时间过得真慢,像数学题中的蜗牛爬天井一样,爬上去一米,又掉下半米。天啊,这要等到什么时候?等了一个小时之后,我熬不住了。这已经是我等待一个人的极限。我收拾东西,离开了食堂。我恨恨地与路灯对峙着。路灯发出耀眼的光芒,直刺我的眼瞳,好像在嘲讽我。我捋起衣袖,恨不得把它拆下来砸个稀巴烂。没见过老子失意吗?又不是老子的错!媛媛,你给我记着,你居然放我鸽子!不过躺在体育馆门前的石凳上的时候,冰凉的古板让我清醒过来了:也许,是我的自我感觉太好了,人家为什么一定要赴约呢?吴桐啊吴桐,你只是在自作多情而已啊。晚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因为我觉得我的睡姿老不对头,真是太郁闷了。第二天晚上,我无精打采地在书店翻着文学书。我颓废得像一堆软软的泥。我还在为昨天下午的事情耿耿于怀。可是我对媛媛却没有什么恨意了,倒希望见她一下,问她昨天是不是遇到车祸了,居然失约。“喂!”有人敲了敲我的脑袋,我回过头去,却看不到人。“吴桐你个死书呆子,昨天你为什么不在学校的学一食堂等我?”媛媛像从地下钻出来似的出现在我面前。别看她当主持人时那么稳重,其实只是一个小女生而已。“你还好意思说?我在学二食堂等了你一个小时哩!”我的话一说出,立刻醒悟了:我去的是学二食堂,她去的是学一食堂!真是见鬼了,犯了这么低级的错误,自诩聪明狡猾的我,怎么会这么糊涂呢?她穿着一件淡红色的T恤,蓝色牛仔裤,扬起长长的睫毛,微微跷起的嘴唇,显得有点委屈。“你个猪脑袋来的啊。为什么不早点把地点说清楚呢?”她咄咄逼人。我反击:“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如果我是猪,那你也是一只猪啊。”“你肯定知道我在哪个教室的了。为什么第二天不到我教室跟我说清楚呢?”她不依不饶。我乐了,原来不是她存心不到的。我的心里突然好受很多了,不过,我今晚估计又睡不着了。因为那个开心啊。“这次你要请我喝咖啡了。作为上次没请到我的补偿吧。”我说:“不好,喝什么咖啡呢?喝茶行不?我到我们村的山上采下来,经纯天然的阳光晒干的,百分之百的绿色食品,已经通过了国际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她说:“你就别扯远了,茶就茶呗。”我们在教室里面喝着茶。我亲自泡制的工夫茶。我说:“你现在享受的可是国宾待遇了。从来没有谁能这么有福气,喝上寡人秘制的香茗。”媛媛皱着眉头,做出挣扎了好久,把脖子伸来缩去,哽咽了多次,才把茶吞进肚子里的样子。她说:“别臭美了。本小姐生平还没喝过这么苦涩的茶呢。”“我真是太伤心了。天打雷劈啊,有的人的良心都给狗吃了啊。我的极品茶给糟蹋了。”我大声叫苦。“不过呢,不过,苦过之后倒有一番甘甜,口内还留有余香。我觉得你这人也不错嘛。虽然纪律散漫,吊儿郎当,邋遢颓废,可成绩却名列前茅,还会弹吉他……”“你的话,一半正确,一半错误,我的成绩名列前茅,而且我会弹吉他,证明我才华横溢是再正确不过了;可是你说我纪律散漫,吊儿郎当之类的,我坚决不同意。”我瞄了她一眼,然后把举到嘴边的茶杯放下,“既然我这么优秀,那么……你做我女朋友吧。”媛媛一听,差点把口里的茶喷到我的脸上,她说:“你说什么?我没听见。对了,我突然想起我还有一张物理试卷没有做呢。对不起,我要走了。”来不及挽留,她已经提起书包,像一阵烟似的溜出了教室。听说,她是我们学校的百米跑冠军,样貌柔弱其实内在强悍。唉,我真失败。这么冒失。这下子完了。我又回复到之前在书店里面的无精打采的状态了,像一棵蔫了的茄子。[NextPage] (四)“书呆子,真巧啊。”我正在聚精会神的玩着CS,忽然有人按住了我的键盘。“真是冤家路窄啊。我们又见面了。世界真小。”我停下手中的鼠标,看见媛媛笑盈盈地望着我,她挽着一个女孩子的手。都说丑女才能和美女相处,可眼前这个女孩子怎么也那么漂亮?一袭乌黑的长发,唇红齿白,皮肤吹弹可破,身材曼妙,是一个很文静很温柔的女孩子。媛媛指了自己自己身旁的女孩子说:“这个是我的同桌蓝妍,她说她很想认识认识你。”我赶紧站起来,面对着蓝妍,说:“你好,我叫吴桐,高二280班的……”“得了,你不用介绍了,她早就认识你了。只不过你不认识她罢了。”媛媛打断了我的话语。“嗯。你让他说下去啊。我愿意听。我认识你。晚会上吉他弹的特棒的那个男生,歌也唱得很好听。”蓝妍一开口,我就觉得媛媛与她有天渊之别:看看,人家多么善解人意,多么有涵养!我忙说:“哪里哪里,我只不过随便玩一玩而已啦。”蓝妍的脸上露出仰慕的表情,她说:“你真厉害,随便玩玩也有弹得这么好。有空教教我啊。我也想学。”“行,没问题。你什么时候有空?明天下午怎么样?”我无法拒绝她的请求,她的样子实在太乖了。我用眼角的余光瞥了瞥媛媛,发现她的脸色有点难看了。可她又像是早已经猜到了这一结果。“你们好好聊聊,我要去河西的精品店买一个公仔。”媛媛抽出挽着蓝妍的手,转身向门外跑去,很快就不见了。于是我和蓝妍到网吧附近的小吃店,一边吃着馄饨一边聊。我们聊音乐,聊文学,聊学校的社团,聊那些可笑的老师,真是越说越投机。蓝妍总是微笑着,让我如沐春风。最后她红着脸,羞涩地说:“吴桐,我、我、其实很喜欢你的,只是你不认识我,所以我就让媛媛介绍我给你。我……”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艳福,我登时觉得既惊讶又激动,像是从天而降一大堆黄金在一个守财奴面前一样。不对,我不是花花公子。可被人喜欢的感觉总是很美妙的。我该怎么回答呢?我应该抓住机遇,坦然接受她的爱慕,还是婉然拒绝她呢?或者有第三种表述,既像是接受又像是拒绝?似乎不用多虑了吧,这么温柔可人人见人爱的女生打着灯笼也难找啊。可鬼使神差的,我口中冒出这么一句:“蓝妍,我们都还小,现在要以学习为重。不能因为男女之情而影响学习。祖国的四个现代化建设需要我们添砖加瓦……”我的话一出,我就抓狂了,我这只笨驴,明明到了嘴边的青草,居然傻到不伸出舌头把它吃进去!我使劲地捏着两根筷子,筷子在强大的压强与摩擦之下,“咯咯”作响。蓝妍很意外,她过了好几分钟才说:“嗯。不好意思。就当我没说过。”接下来的气氛颇为尴尬,空气仿佛不会流通了。我看到她扯着衣襟,低头看着地下,像是一个做错事了的孩子一样。我一时也不知怎么让气氛活跃起来,最起码自然一点幸亏这时,媛媛像鬼魅一样挽着提包出现在我右面的椅子上。她说:“累死我了。你们怎么吃得这么快啊?也不叫一叫我。我好饿哟。给我来一碗馄饨,要大碗的。”我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对媛媛感激涕零,可还是嘻皮笑脸地说:“吃那么多,撑死你。你就不怕变成肥猪啊?”然后她就回击我了。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总算打破了刚才的尴尬局面。[NextPage] (五)我又在惦记着媛媛了。奇怪,为什么我不是惦记着蓝妍呢?难道说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想得到?快下课的时候,我偷偷溜出教室,穿过楝树守护着的校道,避开学校老师的检查,再走过一片青草地,就是媛媛的教室所在的B栋楼了。到了媛媛的教室门口,正好下课,我急匆匆地往教室里面走,冷不防地与走出教室的老师撞了个满怀。因为我比他高出一个头,他的碰到我的肩膀上,深度近视的眼镜被撞落到地上。我弯下腰,把眼镜捡起来,还好,眼镜没摔坏,可能与他的眼镜的硬度有关。理论上来讲,越厚的东西,就越结实嘛。我把眼镜递到老师的手里,一个劲地说:“对不起您了,真是对不起,实在是对不起,我真是非常特别十分的对不起老师您。”这个老师倒也挺和蔼可亲的,他好容易把眼镜架到鼻子上,仰头对我说:“没关系,同学以后走路要小心点。别这么莽撞。”我连连称是。班里的同学都看到了这一幕,有的人忍不住哈哈大笑。媛媛很明显也注意到我了。我坐到她的座位上,说:“媛媛,我可真想你啊。”她正在一丝不苟地做着笔记,头也不抬,说:“你就不嫌肉麻的吗?可别让老师听见,非请你到办公室喝茶不可。”我翻了翻她的笔记,每一页都工整地写满了文字和数字,而且字迹清楚娟秀。她的试卷,大部分都是九十多分的。我说:“你比我强,平时成绩都考得那么好。我不行,我平时的测验都是刚刚及格。不过,我这是在保存实力,一到期中、期末考试,我的成绩就会瞬间变得相当的优秀。”“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她终于把笔记抄完了,扭过头看着我。她对我的态度好像好了一些了。样子也有那么一点点像淑女了。我说:“我来这里是想告诉你,某个人挺喜欢你。”“那个人是谁啊?叫他出来找我。”“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你?哈哈,我只是把你当我的大哥哥而已啊。实话告诉你,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不可能。根据我的情报,你目前还是名草无主,我就是要来挖你这棵校草的。”虽然我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却没底。毕竟,传闻的事,百分之一百零一是假的。“你不信?”她从书包里拿出一个钱包,打开钱包,“给你看看我的男朋友。”“你给钱我花啊?好啊。”我接过来一看,是她和一个很帅气的男孩子的合影。那个男孩子在她背后。他把双手放到她的双肩上。阳光灿烂。后面的榕树青翠欲滴。她笑得很甜蜜。那男孩子的微微地笑着。充满了爱怜。看来我是彻底没指望了。我从云霄掉进了无底深渊,四周都是冰冷的水。从未有过的失望,此刻,已经进化成为绝望。我心有不甘,可是鼻子一酸,语气也沉重了一些:“不、不会吧。你、你怎么、不告诉我?”“你又没问我,我告诉你干什么?”她冷冰冰地说。我勉强地笑了一下,声音都有点哭腔:“不好意思。是我的错。你是没有任何义务告诉我你的个人隐私。我无权干涉。”“你知道就好。快上课了,还不快回去上课?别老想着男女之情。要以学习为重,祖国的四个现代化建设需要我们为之奉献光与热……”我的那套话竟然被她冒用了,明目张胆地侵犯我的知识产权!我还是装作很潇洒地把钱包还给她。然后用很夸张的步伐走出教室,以示自己的毫不在乎。可是,我能不在乎吗?有什么比被人当场泼了一盆冷水更沮丧的了?而且,这是你自己自找的,又不能怨谁。无处发泄,我对看守宿舍楼的门卫说我病了,病得很严重,几乎无可救药了。他看我可怜兮兮的样子,就放我进宿舍楼。我在床上从早上一直睡到晚上。这事对我打击太大了。我万万没料到,媛媛她这么狠心。哼,以后再也不理这娘们了。晚上我突然觉得肚子很饿,才明白原来物质决定意识,感情是在温饱之后的事情。所以我决定下床去吃东西。我吃了两大碗汤粉,比媛媛的一大碗馄饨还要多。[NextPage] (六)痛定思痛,我从那次得知媛媛已经名草有主后,就开始就思考着我的人生我的爱情,我一直在思考着,思考得天昏地暗,飞沙走石,思考了整整七天。思考得出的结论是:我要痛改前非,认真学习,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为社会主义事业和人民的幸福而奋斗终身。媛媛,我们的故事就告一段落吧。大路通天,我们各走各边。以后最好不要遇见你,这样对大家都好。我一边上着思想政治课,一边打瞌睡。上课睡觉是我进幼儿园就养成的良好习惯。上思想政治课的是一位五十多岁的老头子,他在感慨万千地现身说法,论述做事情必须要有百折不挠的精神才能成功的道理:“恢复高考时,我第一年还差3分没考上;我不服输,我又考了一次,还差2分没考上;我更加不服输了,再考一次,仅仅差1分了;我还是没有放弃,又去考了一年,终于考上了。这说明做事情无论遇到多大的挫折,都要咬牙坚持下去,总会有成功的那一天的。”我迷迷糊糊地听着,心里在笑他:听说他的那些放弃高考的同学,有几个在市里当书记部长之类的了,还有的已经是大老板了,就只剩他还是一副穷酸样。可他的话还是在某种程度上鼓舞了我——只要是人话,都会有一定的道理的。我只不过等了媛媛一次,向她表白了两次,老师还考了四次高考呢,最后还不是鲤鱼跃龙门了吗?我如果就此罢手,那我吴桐岂不是太没种了?不过转念一想,人是要有自知之明的,不能太无耻的。可是人家胡歌都说了,“人是可以无耻到像我这种地步的!”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反正我本来就没脸,也不怕丢脸了。我从同桌手里抢来一个精美的信封,再向某位女生骗来了一张带有茉莉香味的信纸。趴在桌子上写了起来。信封我是这样写的:“邮编:5201314收信人地址:无忧国天使街公主阁收信人:媛媛寄信人名址:思念路钟情楼书呆子邮编:1314520”信的内容不多,只有几句话:“从前有个男孩子很喜欢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似乎也喜欢着他。但是那个女孩子拒绝了他的多次表白。后来,他死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轻易并且多次拒绝喜欢你的人。因为,他会死的。”因为我国的邮编只有六位数,而我写的邮编是七位数,所以我的这封信肯定是寄不出去的。必须得差人送过去给媛媛。可是差谁过去呢?得差一个能够绝对为我保密的人。我寻思了一下,发现自己就是不二人选。我决心再冒一次险。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可以放下你所有的尊严,降低你所有的标准,破坏你所有的原则。我在校门口等着媛媛。媛媛头顶夕阳的斜晖走出校门。我好几天没见她了。虽然想着她,可是又害怕见到她。硬着头皮把她拦住,把信交给她。我说:“信不是我写的。”她拿着信封一直往前走,说:“我知道,是书呆子写的,不是你吴桐写的。这个世界上的书呆子数不胜数,我就当是收到了其中的一个书呆子给我的信。”她走到校外的的一棵芒果树下,背靠着树木,开始看我写给她的信。她的头发已经长了,披到肩上,微风吹过,有几丝遮住了她的眼睛。她甩了甩头发,继续看下去。这时她像一只可爱的小猫一样,温柔乖巧。她的表情先是感动,那种略带忧伤的感动,然后就是大笑,那种欣赏而会心的笑。我在离她几十米远的地方看着她。我突然觉得一种莫名的感动涌遍我的全身。紫荆花此时开得正欢,香气沁人心脾。然而这个时候,一个辆小车停在了她身旁。我的美梦一下子破碎了,碎了一地。我伤痕累累。我看到了照片中的那个男孩。他未必比我帅,但绝对比我有钱。我看到了媛媛迅速地把信藏进书包。然后有些慌张,却很亲密地和那个男孩一同进了轿车里。车轮滚动,扬起漫天沙尘。我愤怒而热切地盼望着那辆车立刻被阿富汗的恐怖分子炸毁。[NextPage] (七)我长这么大人,没试过这么窝囊。平日被称为“口水多过茶”的我,变得沉默寡言了。好像一支冲锋枪,噼哩啪啦地射了太多子弹,终于子弹打完了,也就哑火了。我爬上学校背后的小山坡,任呼呼的风刮着我的脸。脚下的青草却在疯长,像我的忧伤在不断生长,充盈我的整个身心。“呆子我们去看电影好不好?”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宛如在梦中一般。媛媛站在我的面前,扬起手里的两张票:“我们去看《云水谣》吧!”我不知我应该喜还是悲,或者是愤怒,更多的是哭笑不得。“你又想耍我是不是?”我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媛媛眼里却是真诚与爱意:“嘻嘻,呆子,恭喜你成为我的第一任男朋友!”什么?我没听错吧?我究竟是不是在做白日梦啊?可眼前的事物为什么这么逼真啊?“我可没那个福分了。你不是已经名草有主了吗?你想一脚踏两船啊?你不怕落水淹死吗?”话虽这么说,我心里还是挺欣喜的。“哎呀,爱我就要经得起考验嘛!”媛媛一脸坏笑。“什么考验?”我如坠云里雾中。“我其实刚刚见到你时,就已经对你有好感了。只是不知道你这人到底怎么样。所以我设置了几道题目,让你去做喽。从目前的结果来看,还算令人满意。你勉勉强强地够资格当我的男朋友吧。”“什么题目?”“第一道题,你很准时地在学一食堂等了我一个多小时,我其实不是到学一食堂的。学一食堂都是老师吃饭的地方,我才不去那里呢。我只是想看看你到底能等我多久。根据我的暗中观察,你能够等我一个多小时,还没有破口大骂本小姐,说明你还是很有耐性,舍得花时间在我身上的。”唉,我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居然强中自有强中手,原来她早有预谋了的!“第二道题目,我让我的同桌蓝妍去‘勾引’你,你能够在美色面前保住你的‘贞节’,说明你虽然很像个花花公子,其实还不算太色。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条件。你的表现堪称完美。”我冷汗直冒,真是太险了,一不小心就要中了她设下的美人计!“第三道题目,你遇到我的多次拒绝仍然不放弃,说明你是真心喜欢我的。真心喜欢一个人,是不会轻易放手的。你能够屡败屡战,也说明你的毅力很坚韧,以后就算我犯什么错,你也不会抛弃我的。”晕!看来我得登门多谢我的思想政治课老师了,谢谢他给我信心给我勇气给我希望。“另外呢,你虽然纪律散漫,课堂还经常与老师顶嘴,可你心地挺善良的,最起码不会是大奸大恶之人。你还会弹吉他,歌唱得不错,学习成绩也蛮好的。虽然你极其的不讲究卫生,那次你的那双脏鞋就证明了这一点。但是,你写的东西很有创意,可以说才华还不错吧!”冤枉啊,我是我们宿舍最讲究卫生的了!“所以呢,我有什么理由再拒绝你呢?我也怕遭天谴的啊!”她一口气说了一大堆,滔滔不绝,有如瀑布一样延绵不断。说完之后,她含情脉脉地望着我。“慢着!你不是已经有男朋友了吗?你总不能做个花花少女吧!”我听她这么说,知道自己糊里糊涂地通过了她的考验,心情大为舒畅,可仍心有忧虑。“你真是个呆子啊。那个人是我同胞哥哥来的!他在市里的一家IT公司上班,那天他要到学校接我去姨妈家玩!”媛媛“卟嗤”一声笑了,眼里的暖意更浓。“呃……我们还在读书,理应以学习为重,继续革命先烈的光荣传统,做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我的话还说完,媛媛一把捂住我的嘴说:“这你也信啊?你没呆到这个地步吧!”她把手放下,眼睛眨了眨,大概觉得这样说不对,她更正说:“爱是要经得起考验的。我们拍拖,要经得起学习、家长和老师的考验。我相信我们能经得起考验!”“嗯!英雄所见略同!”一股豪情涌上心头,我豪气干云地大声地说,迎着扑来的凉风,着实把媛媛吓了一跳。“还愣着干什么?”我一把夺过她手中的一张票,顺势拉起她的手,说,“我们看电影去!”然后我们手拉手往山下跑……
2012-02-22 20:46:07
作者:陈中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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