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日子,我可谓是忙得不可开交。所带的旅游团都是跑长途路线的,有时三四天才回来一次,甚至是有一周后才能在家吃上一顿饭。可这并不是旅行社里安排的,也没一个导游得接受如此繁重的工作,是我主动向社长申请的。同事以为我疯了,社长也不明白我怎么突然间这么玩命,是不是发高烧了,而我也总是笑嘻嘻的地回答他们:“想早点赚足老婆本好娶老婆啊!”确实,说到底,拼命地干,终究也是为了老婆本。 几个月下来,我回家的次数超不过二十次,每天我都会抽空给夏微打去电话,询问她身体怎么样,过得如何?不在她身边,总会不尽的思念,每次一回家,不管多累多困,一见到夏微柔情的微笑,吃下她为我做的饭菜,再喝上她为我泡上的茶,这几天几夜所积累下来的疲惫都会被如香茶袅袅升起的热气慢慢消散。 “最近可真把你累坏了,看看你都瘦了那么多!”夏微用温柔的口吻对我说。 “会吗?”我故意量了量腰围,笑道:“不会啊!猪腰还在嘛!” 夏微不高兴了,噘起嘴说:“你都累得这样了,还有力气开玩笑啊!” “呵~没事啦,我还撑得住,干我们这行的,就是这样,早习惯了!” “还敢说习惯了!你看你的脚都起泡了!”夏微一脸的心疼,连忙拿来药水帮我擦。 端详着脚底刚新鲜出炉的水泡,我不觉得疼,反而抱腹大笑:“哈哈~好久没看到这些白得发亮的水泡了!难得难得啊!” “还笑得出来啊你!不疼吗?” 我随即应了句:“有你帮我擦药,再大的泡也不疼的!嘻~” “是嘛?”夏微见我一副轻松样,故意用力摁一下我脚底的水泡。 “哎呦~”我突觉脚底一阵疼,急忙抚摸软绵绵的小泡。 “现在知道疼了吧!看你还敢不敢再逞强,要是不赶快把水泡治好,你下次就得拐着去带团了!”夏微满脸含笑,又继续帮我擦药。 “就算拐着也得去带团啊。不然会被社长捏死不可!” “噢~对了!为什么你最近会这么忙,现在还不到旅游旺季,你的带团次数会如此的多,而且还总是长途的!我正纳闷呢!你们社长是怎么安排的,这不是要累坏你吗?难道你们旅行社就剩下你一个人了?”夏微开始为我抱怨起社长来,我却一直偷笑着。 “看来我得打个电话去向你们社长讨个理,再让你这样干下去会很伤身体的!”夏微双手插腰,怎一个农村少妇模样,更使我哭笑不得。 “别笑了,手机给我,我打给你社长,让他给个说法!”夏微伸手向我要手机,看来她是要动真格了,但不管是玩笑还是真格,我都不会让她打电话给社长,要是让她知道真相,定会追问我为什么,甚至还不会支持我这么做。 “不要啦!社长平时待我蛮不错的,这次让我多带几个团,是信任我,看重我带团能力强。再说,多带些团可以多挣点钱,不就可以早些日子挣足老婆本,早一点娶你吗?”我装出个调皮样,笑嘻嘻地对着她,提这些也只为了扯开话题。 “谁说我要嫁给你了!就算你真的挣足了老婆本,我也不一定要嫁给你啊!”话一说完,夏微脸上便浮起了微微腼碘的红腮。 “是真的吗?”我一个劲地把夏微拉到身边,紧紧地搂住,将嘴凑到她的耳边,霸道对她说:“想反悔已经太迟了!不管你同不同意,今生今世,我只要你一个,也不管有多累多苦,我都会尽全力让你过得幸福!!!”那一刻,我才真正理解“恋爱,婚姻与面包”的关系:恋爱是一种精神生活,基本上不需要物质来支撑,情侣之间所追求的也只是心灵上的交流,共同享受爱情世界里的甜蜜与快乐,面包可有可无。然而,婚姻却一定需要面包来做基础,没有物质的维持,生活将难以继续,更不用说会有幸福可言了。所以,当我决定要与夏微建立一个家庭时,我就得为今后的生活做足准备,不能没有面包,爱一个人更多的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要为身边的伴侣负责,无论面对的压力有多大,都需努力地为对方创造幸福。因此,为了情人节的承诺,为了牵手后的责任,不管付出多少,我都会让夏微的那一抹微笑在绚丽而温暖的阳光下永远绽放!! 黄昏已近,我去了一趟银行,开了张支票后,打了个电话给夏微的哥哥夏海,约他到银行附近的咖啡屋见面。 咖啡屋里客人稀少,空荡的位置留下很多,我选择一张靠墙角的桌子坐下。服务员给我端来一杯咖啡,放下糖后,我不停地搅拌着,凝视着杯里黑褐色的旋涡,我的心也跟着打转起来。咖啡屋里播放的那首带有浓烈哀伤的小提琴曲更加重了我内心膨胀的愁绪,好想拿把吉他,随着这种旋律,唱出心中好似咖啡苦涩的滋味。 不久后,夏海来了,他还是那模样,身穿一件粗布蓝条子衣服,散发着一股农村人才有的味道。衣服上残留的泥土灰尘还有脚上那双几乎要磨破的布鞋,告诉了我,他刚从工地里赶来。 “韩弦,这么急找我过来有什么事呢?是不是为了那件事?” 我沉思了一会,缓缓地从提包里掏出刚开的那张支票,视线对准着支票上面那个显眼的数字——200,000。久久地,久久地不曾离开。 夏海没再开口问,只等我的下一个举动。 我倒抽一口冷气后,将视线移到夏海身上,语气略微沉重地说:“这是我刚在银行开的支票,是20万的,你拿来去还给他们,剩下的我会尽早拿给你的。”我松开捏得很紧的手,把支票递给夏海。 夏海接过后一看,惊异地说:“怎么一下子这么多?这20万是……” 我喝了一口咖啡,烫一烫刚发过凉的心,说:“其中的五万是我跟我朋友借的,而另外的十五万,是我自己这些年的积蓄,本打算买辆跑车的,可现在……”我不经地愁眉苦笑着。 “韩弦!要不你先拿回去,把钱拿去买车,我这还有一些钱可以去应付一下,剩下的,我再去跟他们商量商量,也许能再拖些日子!”夏海把支票递还给我。 我立刻回绝了:“不用了,买车的钱可以再挣,反正我也不急用到,但这事就不能再拖了,合同已经签了,他们是不可能延长期限的,若到期还还不完,那就麻烦了,可能还得吃官司,你把钱拿去还给他们,不必顾及我的,既然我把这事揽下了,我就会负责到底!”我不知道此时哪来的勇力,让我说得如此斩钉截铁,眼都没眨过。虽然表面是那么一无所谓,可心一直在为即将送走的买车的十五万元而在隐隐作痛。“这件事要不跟我妹说一下,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我收敛起凝重的表情,冷静地说:“现在还不是时候,以夏微的个性,是不同意我这样做的。况且夏微现在的心理状况是承受不了这种巨大的压力,会让她无法轻松快乐地生活,我不希望看到她这样!”“嗯~你说得对!可这样下去你也不好过啊!”夏海体会到我的难处。“没事!只要夏微过得好,我什么都无所谓!” 或许,什么都无所谓!连梦寐以求的跑车都可以舍弃,我还有什么不敢牺牲的呢? 走在回家的路上,见天色已暗了,夜赶走了白天独占这个世界,街道两旁的商店也亮起了灯。顿时,灯光成了夜里的主角,将整座城市点得比星空还闪亮。反而,我觉得灯光太刺眼了,也许是太累了,双眼变得模糊,步伐显得沉重,行走得很缓慢。街上的风有点凉,一次又是一次地从我身边掠过。又一次又一次地夺走我身上残留的余温。我赶紧把外套的拉链拉上,试图获取些许的温暖。 路过一家汽车专卖店时,我不经意停下了脚步,侧头透过店外面的玻璃,我清晰地看到我中意很久,一直渴望得到的那辆天蓝色的跑车。它还停放在那里,似乎等待着我去拥有,四周强烈的灯光将它照耀得更加抢眼,艳丽。我的视线被它牵引住,很快便走到了它的旁边,此刻,我跟它的距离近如咫尺,可以去触摸到它。要是平时,我会兴奋得心都跳出来,然而此时,我的心像快断油的发动机,速度慢得可怜,又感到特别沉重。当我努力做到不仅可以去触及它,甚至拥有它时,我与它的距离却在刚才那几秒钟内拉得更远,又回到重新起步的地方,而要再次拉近,我不知还得再奋斗多少年? 我尽量地去幻想,以此来填补刚被掏空了的心,我再次唉叹一口气,眼神暗淡,带着不舍我转身走出了专卖店…… (待续)
在平时,都是夏微做饭,并不是我不会做,而是我工作忙,根本没有空闲,差点忘却油烟是什么味道了。而今天,刚好休息,趁着阳光般的心情,我要为夏微做几样好菜。 很快地,我不费吹灰之力便把饭菜都做好了。夏微也回来了。看着她一脸疲倦,我真是又心疼又愧疚:要是我是有钱人,就不用她那么辛苦了,只可惜…… “咦~你怎么在家,今天不用上班吗?”夏微问我。 “不用!今天社里没团带,所以一早就回家!” “哦~那你先坐着,我去做饭,你一定饿坏了!”夏微把提包放下,准备进厨房做饭。 “呵~”我笑了一下,拉住她说:“不用了!饭菜我已经做好了!” “做好了???”夏微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我,“骗我的吧!你会做菜???” “嘻~就知道你会不信!”我傻笑着把夏微拉到饭桌前,指着桌上一盘盘香味扑鼻的美味佳肴说:“看!这就是我做的菜,有红烧牛排,咖喱排骨,蒜蓉蒸虾,还有雪梨银耳汤,都是你喜欢吃的!” 夏微以为是幻觉,揉了揉双眼,再次看了看,还是傻眼了。很快她就被桌上的饭菜所吸引住,嘴角似乎有口水要流下来了。看着她如此傻呆的样子,我忍不住发笑了:“好了,别看了,快吃吧!不然菜都凉了!” “我的天啊!”夏微这才回过神来,“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竟然会做这么多的菜!”她还是一脸的惊奇。这也难怪,从认识到现在,我几乎没有亲手做过饭菜,由于工作的缘故,我常在外面吃,或是在家吃泡面,夏微也没见我做过饭,这是第一次,而且还这么丰盛,难怪她会如此惊讶! “可别小看我吖!别的不怎样,这做饭还是略懂一二的!不然怎么能要到老婆呢!”我沾沾自喜地说。 “你吖~就会嘴上工夫!”夏微调皮地捏了我鼻子一下。 “好了!快尝尝我的手艺如何?” “我还真是迫不及待呢!”夏微拿起筷子夹了一口菜,看着她嚼菜的表情,我知道,味道一定不错。 “怎么样?味道还行吧?”我满脸的期待,希望她这个‘评委’能给我个满意的答复。 “这个嘛~~味道还算可以,只是做得比我要差些!”夏微一副装模做样的样子,像是故意要跟我唱反调。 “什么还可以?好吃就说好吃,论手艺我可不比你差呢!”我有点不服了。 “是吗?不见得哦!”夏微翻了翻白眼。 听她那么说,我将计就计故意摆了个架子:“哦~既然你这么说,那我以后不做饭了,反正怎么做也没你做的好吃!” “不做了?不行!以后要常做!”夏微停止夹菜,两眼一闪一闪的。 “你不是我手艺差吗?那我以后干嘛还做呢!” “什么嘛!”夏微嘟着嘴,此时的她就犹如十五六岁是那般童真,瞒可爱的。 “人家刚才是说笑的!是不是我说好吃你就常做给我吃啊?” “这……”我扮着一副沉思样,心里则在偷笑着。 “韩弦!你太厉害了,你做的菜太好吃了!以后常做给我吃行吗?”夏微放下筷子拉住我的手,变了个人似的,在向我撒娇。 “呵~真拿你没办法!”我被她的柔情征服了,“以后有空我会常做给你吃的,行了吧?” “好耶!!!”夏微满脸欣喜,像讨到了糖的小孩,高兴的手舞足蹈。我的心情跟她一样灌满蜜水甜的无话说。我喜欢她这个样子,希望她在我面前永远都能够自然地洋溢幸福的微笑。 饭吃到一半,夏微放下手中的筷子,对我说:“韩弦,要不我们结婚吧?” “结婚?”我并不感到太惊讶,因为我也有这样的打算,只是还没有向夏微求婚的准备,她倒等不及了,提了! “好啊!可是……我还没赚够老婆本,怎么要你啊?”我直言道。 “什么老婆本啊,你在买我啊?”夏微有点不高兴了。 “呵~”我放下手中的筷子,笑道:“是啊,可是太贵了,我有点买不起哦!” “你呀~不要开玩笑了,说正经的!” “我是在说正经的啊!还没足够的钱买颗钻戒给你,怎么敢结婚啊!”我故作一本正经地对夏微说。 “钻戒!再大的我也不要,我只要你,拥有你,比什么都好!”夏微眼神里流露出对我莫大的肯定。 “只要你不怕跟着我会受苦就行了!” “只要能你永远在一起,我什么苦都不怕,真的!”夏微握住我的手,从她眼里我可以看到她内心的渴望与执着,我很清楚她希望得到幸福,她也确认只有我才能给她幸福。同样的,没有她我也没可能会幸福,即便是天天都有山珍海味吃,也总是嚼不出香来,反而会事带着一种苦,虽然我现在是穷得叮当响。一枚大钻戒确实买不到,可我却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因为我拥有了夏微,她便是我最大的财富。 于是,我们决定在选个吉日结婚,坚信婚后的日子会更幸福,更甜蜜。然而,一切都不是我们想的那样圆满,老天似乎对我们的牵手而感到红眼,命运也觉得我们经历的还不够,总要给我们多设几道坎。让我们离幸福之门又多了一段距离,多了一份艰辛。有时候一个电话打进,便预示了风雨日子还会继续,美梦也随之会被敲碎。 ……这晚,夏微正在洗澡,我坐在客厅看电视。突然夏微放在沙发的手机响了,我随即替她接听,原来是夏微的哥哥夏海打来的。他说有事要找夏微,我告诉他等夏微洗完澡后再回打给他。当我准备挂断时,夏海又对我说:“韩弦啊!你现在有没有空,出来一下行吗?我有点事想跟你商量。” “哦……”我略微迟疑一下,“好的!我这就去!”我挂了电话,跟洗手间里的夏微说了一声后,拿了件外套出了门。 十几分钟后,我和夏海在一家咖啡厅里见了面,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夏微的哥哥,以前只是听夏微提过,说她哥哥几年前就从农村来到这座城市打工,在一家建筑公司里当一名建筑工人。而夏海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他真的是三十左右的人吗??? 古铜色的皮肤,脸上尽是左一道,右一道深沟似的皱纹,找不到一块平坦的地方,满是岁月的艰辛摧残后的痕迹,还有着与年龄极不符合的沧桑与忧郁。 我问道:“夏海,你怎么了?找我有什么事吗?” 夏海无声地低着头,却显得有些急燥不安,手中的汤勺搅拌着咖啡,越搅越快,犹如他的心情一样,快起了旋涡。然后看了我一眼,轻叹一口气。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说啊!”我开始急了,心里跟着他不安。 夏海点了支烟后,慢慢地把整件事告诉了我。“什么……”这确实是意外中的意外,我根本没任何思想准备。一时间我脸色变得暗淡,两并浓眉随之锁上,半会没吭过声。我向夏海要了一支烟,虽然我不会抽,但不知为什么,这个时候我很想抽一下,尽管我吸了一口,咳了好几下,可还是硬把烟抽完。 夏海慢慢地从衣兜里掏出一张折了好几下的合同,摊开后递给我,我接过后感到它无比的沉重,双手有点拿不起,两三百字的内容,我却看了好会儿,反复地一遍又一遍,似乎要把它烙在脑海中。 “这件事从那时一直托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怎办!”夏海无奈地说。“我明白……”我也一脸犯愁。两人沉默半会后——“韩弦,你真的要……”夏海说道。 看了夏海一眼,接触他暗淡无光的眼神,我反而变得更清醒,更坚定,喝口咖啡后,我抽出钢笔,在合同上签上我的名字。 我心里清楚,这一签所带来的后果,我,包括夏微以后的生活都会发生改变,我所要背负的压力也是,无法估计的,可能有很长的一段日子见不到阳光。可没办法,为了夏微,为了一种爱的责任,我必须选择去背负,去承受,哪怕会失去很多,也无悔,有夏微一个就足够了。 “这件事不要告诉夏微!不能让她知道!”“这……”夏海犹豫后还是答应了,“好吧!”回到家后,我撕掉了刚刚那张凝重的脸,换上一脸自然的微笑,我不能让夏微看出点什么,更不能让她知道刚才发生的事。 “你上哪去了!急急忙忙就出去,手机却关机了,害我在家瞎担心!”夏微见我一进门便问道。 我把在回来的路上编造好的谎言一字不差地说给夏微听:“哦~刚才有同事打电话给我,说是他的一位朋友在酒吧里喝得烂醉,要我去帮忙送他回家。” “是嘛???” “手机正巧没电了,所以关了机!”我不敢直视夏微的眼睛,在一起的这些日子里我第一次对她撒谎,第一次心虚得不敢去接触她的眼神。我没那种勇气,撒谎让我的心在闪躲她含着疑惑的目光。很快地,我便转了话题:“噢~我得赶快去洗个澡,一身酒气,臭死了!”没等夏微做出反应,我已拿了睡衣,冲进了洗手间。 过后,夏微没在问什么,她始终还是信任我的!可我自那晚以后,就一直在承受撒谎后的内疚。在她面前,我几乎不能再拍着胸挺直腰说话了,似乎无形的压力与谎言过后的痛苦把我压得快驼背了。然而,我还是得咬着牙关承受着……(待续)
湛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2010级 谭爱娣 天气多变,如孩子的脸,阴晴不定。刚刚还是晴空万里,转眼就滂沱大雨了。街上的人除了埋怨天气的多变外,也惟有找地方躲雨。灰蒙蒙的天空笼罩着不同的表情,无奈、埋怨、诅咒、欢喜,形形色色的人变换着各种各样的表情,如货架上摆放着的形色各异的货物,一览无疑。本来想借逛街来消遣一下百无聊赖的双休日的,但喜逢下雨,心血来潮,便改变行程,花上几块钱随公交车的移动去领略一下这个我生活了两年的城市的风景,顺便也治一下我的晕车症,因为听说多搭车可以达到不晕车的效果!公交车像羞赧的姑娘迟迟不露脸,随风而行的雨滴不甘寂寞似的时不时的光顾着等车的人。站在小站里,留意着跟我一起等车的不同面孔。我左边是位“清纯女子”,白皙白皙的皮肤,齐整的短发已经有点湿了,戴着一副眼镜,一身悠闲装,,样子看起来挺清纯的,背后还背了个包,包里鼓鼓的,看样子像刚旅游回来,正两眼无神的看着前方。右边是染了黄色头发而且左手还纹了一把刀的“黄毛小子”,感觉凶神恶煞的,两手插着裤兜,样子有点像黑社会。我心存戒备,捂紧挂包,生怕 “黄毛小子”趁我不留神的时候将其抢走,尽管里面的财物不多!跟我们一起躲雨的还有一个逢头垢面的五十多岁的乞丐,头发斑白,牙齿完好,衣服也没有电视上的乞丐那样破烂不堪,反而是半旧不新的。他不失时机的向等车的人乞讨但遭到大多数人的拒绝,甚至辱骂!“给点吧,一毛,两毛都好呀!”乞丐可怜巴巴地从一个个人的身边走过,卑微的脊梁像公园里为了供人欣赏而不得不弯曲的枝桠。他的乞讨碗上静静地躺着几毛钱,最大的面额也只是五毛钱。我瞧见“黄毛小子”很不屑的把头扭到了一边,当作没看见,乞丐也不敢在他面前死皮赖脸的乞讨!本来我是不想理睬这些四肢齐全但又不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的人的,但看到他的可怜样,还是于心不忍的掏出一块钱给他,他感激得不停的点头。“清纯女子”倒很爽快的拿出十块钱给他,并叮嘱他买点好吃的东西吃,乞丐对她的感激就差跪下了。她的善举在我看来简直是在助纣为虐,让乞讨者更坚定乞讨的信念。本以为他乞讨完了,就会安分的站在一边去,但他却喜开颜面地进行第二次乞讨。自然,没有人愿意再给他钱,甚至认为他过于贪心!乞丐停在一位妇女的面前,口齿不清的埋怨妇女两次都不给钱他,妇女自然不但不给他钱,反而对他破口大骂了。只有“清纯女子”还给他了几块钱后,也无视他的存在了。乞丐倒不理会别人的冷朝热讽,停在她面前,不走了,手始终保持乞讨的姿势!“清纯女子”也不再给钱,但也没有丝毫厌恶的表情! 公交车蜗牛般姗姗来迟,终于慢悠悠的停了下来,等车的人生怕拾不到金一样蜂拥而上,前拥后挤。我夹在中间,木偶般的左右前进。我感觉到我的挂包被人用力地往后扯,便着急的伸手去抓,抓的时候碰到一个断指。我往后看,发现“黄毛小子”正盯着我看,我瞪了他一眼,还白了他一眼,心想,真是心如人一样丑陋。车上的位置对于我们这群“狼”来说是绰绰有余的,可能大家觉得经过争夺后的位置才更加的值得吧,还是大家都被雨淋傻了才蜂拥而上?特意挑了个远离“黄毛小子”的位置坐,与“清纯女子”坐在车的前面。我试图跟她沟通,可是她也只是用她幽怨的眼神看了一下我,嘴角也只是翘了一点点罢了!该不会是哑巴吧?那么好看的女子,哑了多可惜呀!我心生可怜!我环顾车里面,说话的说话,“钓鱼”的“钓鱼”,望着窗外故作沉思的也一声不吭。忽然觉得很好笑,相遇于车上是种缘分,可是陌生的面孔却让人提防,我又何尝不是在提防?眼光与“黄毛小子”的眼光不经意间对上了,才发现他一直朝着我这边的方向看!我立马转移了视线,心想:得逞不了,也用不着这样吧,我还怕你是黑社会不成? [NextPage]雨似乎没有停的迹象,依然扰乱着不希望下雨的人的烦躁心情。望着雨,我总有种愉悦感,它可以洗涤我不安的心灵,而且淋雨可以将烦恼也一并带走。雨打在车上,传来闷闷的响声,我想象着车开在雨中显出来的朦胧美。公交车到了一个小站,又一群人一哄而上,车里面顿时就没有了多余的座位了。最后一位上来的是一位大概七十岁的老人,头带草帽,身着中山装,脸上刻满了岁月的沧桑。他挑着一担东西,缓缓的上车。他的到来给车上带来了一股鸡屎的味道以及小鸡的鸡叫声,想必他那担东西是一群生灵吧。“你不要上车,这里很多人是去到总站的,你那担东西又碍地方,下去下去!”一直苦瓜着脸的司机不耐烦的大声嚷嚷地轰着老人,但老人似乎没听到一样,蹒跚的走了上来。司机看到没喝住他,又粗声粗气地说,“两块钱的车费,交了才能上!”老人只是笑呵呵的上了车,把担子放稳了才过来交钱。可能是没搭过公交车还是老眼昏花了,老人把钱往箱子上面一放就走了。“谁告诉你钱是这样子给的,你没长眼呀,把钱放进箱子里面去!”司机翻白眼瞪着老人,还置全车人的生命于度外,把钱毫不留情的扔到了地上。老人还是笑呵呵的拾起钱,正准备又放回去的时候,“清纯女子”轻轻的拿过他的钱,塞进了钱箱,并要老人坐她的位置!老人与她对视了一会后,嘴嚅动了几下,便往车后面走了,不知道他跟“清纯女子”说了什么,“清纯女子”也跟了过去。司机还是嘟嘟哝哝的,“不会搭车就不要搭嘛,都叫你不要上车咯,你看你那担东西放在下车的门口那又阻碍到别人下车了!”一连串的埋怨话夹带着脏话机关枪扫射般说个没完没了。我看了看,那担东西放在边上怎么就阻碍到别人下车了呢?我正用厌恶的眼神看向司机的时候,“黄毛小子”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司机的一旁。“你那么喜欢罗嗦,呆会我就让你罗嗦个够!专心点开你的车。”“黄毛小子”扬了扬他那把“刀”恶狠狠冲着司机喊,那样子十足像黑社会!走回他的位置的时候,“黄毛小子”又看了一下我,我不禁打了个冷战,真不该在上车的时候瞪他,要拿去就拿去好了!老人执意不肯坐“清纯女子”的位置,硬要坐地上,“清纯女子”无奈的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发起呆来。老人把麻袋铺在地上,手扶着车栏,头靠在手臂上,似乎很累很困,要好好睡一觉了。我很想叫几个人起来提供几个座位组成一张床给老人睡,但想想老人连让出来的座位都不肯坐,又怎会接受一张“床”呢?更何况,我也没这个胆量组织!老人似乎睡着了,车的颠簸都没让他睁开过一次眼,我在想,万一他坐过站了怎么办?老人安详的睡容让我产生种幻觉,他的肉体是不是与灵魂脱离了?草帽很明显的湿了,老人的裤脚正挽起,腿上赤裸裸地写着艰辛两字。车晃悠晃悠的,我晕车的老毛病开始了,我不停的拍胸口,希望能缓解头晕脑涨,想吐的症状。斜靠在车栏上,用手撑着千斤重的头,昏昏欲睡了!眼角瞥见“黄毛小子”离开了他的位置,而且还向我的方向走来,我警惕的不得不提起精神。“给,擦擦会好点!”他的声音蛮有磁性的,他说得那么自然,让我感觉到我跟他是老朋友一样。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已经回到他的座位了。我不敢擦,我怕他的风油精涂上去后会让我昏迷,到时就不知道在哪个国家神游了,再加上近段时间各种拐卖传闻,挖器官等传闻都已经让我心惊胆战了。人心叵测,社会上有太多的骗子了,不得不提防。万一自己真的成了砧板上的肥肉,就任人宰割了,而且我上车前还瞪过他呢,他不耿耿于怀就怪了!这样越想越不敢用了,越想就越不头晕了,看来他的“无事献殷勤”就是最好的治头晕药了,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调整一下心态,看看周围,身边除了“清纯女子”外,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个与我年龄相仿的“黑人”,他黑得还挺可爱的呢,不禁对他友好的笑了一下,还跟他说了几句话!“清纯女子”莫名奇妙的再次站起,走到老人的身边,柔声细语地要老人坐在她的位置上。我觉得奇怪了,她尊老爱幼的观念怎么那么强的,执意要让座?老人却始终摇头,并说坐在地上很舒服!“清纯女子”半拉半劝的要老人坐她的位置,说什么尊敬老人,给老人让座是中国传统美德等等道理。正在两人拉扯中,车突然一个急刹车就停了,幸亏“黄毛小子”神速般及时扶助老人,老人才没被撞到!“你少了哪根葱呀,你会不会开车呀?”黄毛小子”怒气冲冲的叫道。“到站了,当然要停了,这是我的责职!”司机理直气壮的辩驳!正是上落交替之时, “清纯女子”不依不挠的要老人坐,“黄毛小子”很没耐心的对“清纯女子”说,“老人不想坐就不要勉强了!” “清纯女子”白了他一眼,并不理他的话,直到老人压低声音对她说,“婷女,爷爷不坐,爷爷不想惹事生非,婷女快坐回去,要不然爷爷提前下车了!” “清纯女子”眼眶反倒红了,乖乖的坐回了位置,眼睛却一刻不离地看着老人。“你还好吧?”我问“清纯女子”。从上车到现在她的一系列“敬老”举动令我不解,她皎洁的脸容似一张白纸,让我觉得她背后一定有很多故事 。“我没事,谢谢关心!“清纯女子”很礼貌的拒绝了我的关心!“黄毛小子”可能是弄不明白此前的状态,已经坐回他的座位了!车上鸦雀无声,似乎都很想弄明白到底是怎样的一回事!我沉默的看着“清纯女子”,但不知道如何安慰她!“我的肩膀免费为你提供服务,如果需要,随时都可以拿去!”我面带笑容很友好的看着她,想提供点帮助给她。令我感到欣慰的是,她的头慢慢地靠在了我的肩膀上,不过她的眼里闪着泪光!我手忙脚乱的找纸巾给她擦泪。[NextPage]窗外依然是朦胧的一片,乌云与白云的斗争似乎只是需要时间的调解而已。相对于刚上车时的雨势来说,此时的雨已经小了很多。车这次稳稳的又停了,上来了一位大概五十多岁的老伯,“毛主席”的发式,白色衬衫,西式裤,呈亮的皮鞋,显得很有精神!“要刷卡才能上,没有卡要交钱才能上,别以为自己是老人就不用交钱了!”贼头鼠脑,见钱眼开的司机又在罗嗦了,怎么就不见他叫那些年轻人交呢!“我有的是钱,你这是什么态度,我不就是忘记带卡嘛,用得着这样吗?”老伯不甘示弱的半开玩笑似的回敬司机。全车的人都笑,我看到“黄毛小子”露出一整排很好看的牙齿,笑容掩盖了他凶神恶煞的神情,要不是他手上的“刀”,我还真忘了他的凶。“清纯女子”停止了怨妇般抽泣,眼睛却直盯着老伯看,眼里流露出捉摸不透的表情。老伯找到座位坐下,大嗓门闲不住,继续与司机吹得天花乱坠的,侃谈他的家财有多少,子女在干什么,子女的工资又有多少等等,司机惟有赔笑似的应和着老伯。因为老伯和司机的大嗓门,车里的气氛一下子活跃了起来!有些乘客还加入了他们的聊天当中。“哎,怎么有位置都还有人坐地上的?” 老伯语气里充满了疑惑。老伯可能看到司机没什么兴致听他吹了,才终于把焦点转移了方向。 “他爱坐不坐,不碍着你吧?碍着你的话就赶他下车得了,他那担东西臭死了,要是其他司机早把他赶下车了!” “司机,你人就是好,不过不碍事!”老伯瞥了一眼老人,又看了看那担东西,里面不时发出鸡叫的声音。老伯走近老人的身边,“你怎么就不坐座位上呢,来,我扶你去吧?”说完还扯了一下老人的衣角。车上的人又发出了一阵笑声,老人的头埋得更低了,以至于让我以为他要睡下了。“我就下去,我不给你添麻烦,我就下去!”老人答非所问,并试图站起来!无奈,可能是坐在地上太久了,老人扶着车栏站了两次才站稳,并随着车的摇晃而摇晃了几下。“清纯女子”三步并作两步的跑到了老人的身边,与惊讶的老伯对峙着。原先“出口成章”的老伯此时却哑口无言。难道又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吗?我心里在猜测着!“黄毛小子”已经把视线从窗外又重新地拉回了车里面。看到“清纯女子”誓不罢休的模样和老伯不知所措的表情,他便在原位站了起来!“婷女,你怎么在这?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不告诉我,我去接你呀!”老伯有点喜出望外,怜爱地看着“清纯女子”。“你怎么也在这,而且穿得那么穷酸,还装得那么可怜,把我的脸都丢光了!”老伯又看了几眼“清纯女子”挽着的老人,气急败坏地朝着老人发脾气。“趁赶集买点小鸡回去养,半路就下雨了,我……”老人像犯错的孩子一样依然低着头回答。“够了,你存心不顾我的颜面也就算了,还买什么鸡呀!”老人的话还没说完,老伯不听解释粗鲁地打断了他的话。“你这人怎么可以这样,好歹他也是你爸爸,我爷爷,你尊重他点不行吗?爷爷从上车到现在都没说过你的名字,也没说过你是他儿子,你担心什么呀?你的颜面掉在哪啦?” “清纯女子”不理会老伯对她慈父般的语气,很气愤的冲着老伯嚷嚷。幽怨的眼神此时像股火一样烧着对方。此时,车里面发出一些议论声,老伯的脸开始像螃蟹下锅一样红了起来。“别吵了,我下去了,我不给你们惹麻烦!”老人颤巍巍的说完后就要去找他的担子。“你们怎么好都还不如我这担小鸡好!呵呵!”老人又呵呵的笑了,正如他笑呵呵的上车,可是他这次笑让我觉得好心酸!“爷爷,你不可以下车,都还没到站呢!” “清纯女子”扯住老人的担子不让他下车。“婷女,你让他下车,他要下,你干吗挡着他,他都不是你爷爷!”话音刚落,两行老泪在老人眨眼的时候无声流下,划过那布满皱纹的脸上,滴落在过去的时间长河里!“清纯女子”轻轻的抹去老人的眼泪,“你也不是我的爸爸,我没你这样的爸爸!” “清纯女子”咬牙切齿的顶撞回老伯。她已没有刚上车时的清纯了,她的嗓门原来也可以像老伯那样大,我原以为她是属于窈窕淑女的那种类型的,看来,“人不可貌相”这句话确实是有道理的。[NextPage]车里完全静了下来,钓鱼的也没不再钓了,沉思的也中断了思路,连司机都开慢了车速,准备听戏了!全车人的目光聚焦在这三人的身上,等待着戏的继续演出。只不过,三人都已经沉默了,老人的脸上也没有了泪痕,老伯的表情也不是慈父般的了,取而代之的是恼怒,而“清纯女子”更是一种愤愤不平的神情。“婷女,不能这样说你爸爸,是我惹麻烦给你们了,我下车吧!”老人委曲求全的神情让人很心疼!“哼,三年前的时候不见你那么为我着想,现在来假惺惺,不用了!”老伯的“毛主席”式的头发似乎要竖直起来了!“你……,唉,造孽呀,我怎么有你这个不孝子呢?”老人在“清纯女子”的搀扶下坐到附近的位置,草帽拉得很低。“爷爷,不管三年前你做了什么,你做的都是对的。”“爸爸,你为什么一定要耿耿于怀那件事,亲情都抵不过你那芝麻小事吗?你怎么那么不可理喻?” “清纯女子”安慰完他爷爷,又转过身子指责她的父亲!“我问你,你怎么在这车上,你怎么跟着老头一起的,回来为什么不打个招呼?”可能是觉得脸上挂不住了,又或者是想到“家丑不可外扬”吧!三人沉默了片刻后,老伯转移了话题。“我为什么不能在车上,这只能说我跟爷爷是一条心的才会在车上见到他,我不来看爷爷的话,你还要瞒我多久爷爷去世的谎言?”“你……,白养你这么多年了!”老伯语塞了。“爷爷白养你了,你懂得痛,有没有想过爷爷也会痛?” “清纯女子”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老人默不作声的坐在位置上听着两父女的争吵!“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忍忍就过去了!”车上有位妇女劝道。“是呀,是呀,好好调解,静下心来说明白就好了,不要太计较呀!”另一位妇女说。只是这三个人心里堵着对彼此的埋怨都哑口无声了。 “到站了,赶紧下车!”司机催促着,此时的语气也没有先前的盛气凌人了,他终于又做回了人。看看手表,比往常慢了二十分钟,看来司机的好奇心很重。车上的人嘻嘻哈哈的下了车,有位年轻小伙子不小心踢了一脚担子,传来鸡群慌叫声。“走路不带眼呀,看着点!” “清纯女子”的大嗓门吓得小伙子大气不出的跑了,我觉得他怪冤枉的。车上就剩下包括我和“黄毛小子”在内的五个人了。“先下车吧,有什么事下车再解决!” “黄毛小子”劝架似的帮老人把担子担下了车。雨不知在什么时候停了,看样子是不会再下了,乌云都散开了,留下白云在探索人间的奥秘!三个人的表情都没有一丝的笑容,似乎积聚了许多的怨气。尤其是“清纯女子”的表情更多的是愤怒!“这里没有你们两个人的事,请你们走开!”老伯很不留情面的要赶我和“黄毛小子”走。说实话,我是不愿意跟“黄毛小子”一起走的,我还跟他还有仇呢!“他们是我的朋友,不是你官场上的员工,不要指使他们,你没资格!”“爷爷,我们走,两位,我们走吧!”我们四个人转身就走了,留下老伯既恼怒又尴尬的站在那里。 “黄毛小子”像跟班一样帮老人担着担子,我什么也没拿的跟在他们的后面都不好意思了。“哎,要不我先走吧,你们应该没什么事了吧?”我试探性的说。“你有急事吗?你怎么不给个机会我报你免费提供肩膀的恩情呀?还有难道你不想知道我和我爷爷之间的故事吗?” “清纯女子”又闪电般的恢复了清纯的可爱样了,如果不是亲眼看到她发火的可怕样,别人要是跟我说她有另一个很凶的她的话,我还真怀疑那个人有精神分裂症,对她是造谣生事。不过她的对话正是我想要的对话,其实我不想那么快走的,我想知道他们三人中的矛盾怎么会那么的深,就像看了一本书,看了第一节就很想往下看到故事的发展,结局。一来一回的对话中,我们简单的介绍了自己。原来“清纯女子”叫婷婷,家里人都叫她婷女,而“黄毛小子”则叫城东。两爷孙可能是很久没聚过了还是怎么样,在前面聊得很开心,似乎在车上发生的不愉快的事都没发生过一般。老人佝偻的背影与婷婷高佻的身影是那么的美,如果我是画家,我肯定会立刻画下来,可是我不是,所以我只能记在脑里!我对城东本来就没什么好感,只好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你小学的时候是不是在你外婆那边读过书,而且在那读完二年级后就不在那读了!”城东突然问我问题,还真吓我一跳,我以为他要跟我算帐了。“是呀,后来因为我家那边的学校建好了我就不在那读了,你怎么知道?”“你小学的名字是不是叫小丽而不是现在的名字?”“对呀!”我兴奋地回答,居然还有人记得我小学时的名字,太让人意外了,我以为在这座城市里是没有人知道的。“我是城东呀,大家那时都叫我‘小霸王’,就经常喜欢欺负你的那个,而且还跟你打过架呢!”根据他提供的信息,我努力的回忆我小学二年级的事,还真让我想起来了。那时我刚转到那所小学学校的时候,老师就安排我跟他坐,因为全班就他一个人是单坐的。老师还特意吩咐他不准欺负新同学呢,结果老师前脚一走,他就用粉笔跟我划清界限了,书桌就那么一丁点的位置是我的。我不服,就跟他对着干。一个学期下来每天就纠结在这个问题上,有次还跟他打了起来!不过,最后认错的是我,我怀疑老师歧视外来学生。后来,我要离开的时候才发现他家就在外婆的对面,我过年去探望外婆的时候他家已经搬走了。这十几年都没见过他了,想不到会在这见到他!“你这小子怎么变成这鬼样了,还是那么霸道!”我揄揶道。“你倒变得不少,要不是你脖子上的‘兔子’胎记,我还真认不出你了!”我现在发现城东笑起来挺帅气的。“我记得你的手臂上也是有个圆圆的胎记的,怎么现在没有了?”“变成刀了,圆圆的不够帅气,我在胎记上纹的刀!”说完还腾出左手给我看他的改造物!现在看这把“刀”,其实蛮适合他的样子的。“你这家伙‘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在车上还提防我呢,要不是我,你的宝贝包包早就没了。还对打算偷你包的人笑得那么开心,真不知好歹!”我愕然,不是他是谁呀?城东像几百年没说过话一样,滔滔不绝!之前我对他的误解在他开闸门后的洪水中得到了澄清。原来试图偷我东西的人竟然是那个黑得可爱的“黑人”,想趁我头晕得神智不清的时候神不知鬼不觉的拿走我的包,幸好,城东借给风油精我的机会警告了他,他之所以看了一下我,是想提醒我提防,结果我还毫不知情的没心没肺地对“黑人”友好地笑了。本来在上车的时候,“黑人”就想扯走我的包包的了,只是我扯回来了。我翻开城东的手掌,两个都没有断指,看来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不好意思的对他笑了笑。“你挑这个担子像武大郎,矮半截就更像了,哈哈……”我开玩笑的说,想缓解一下尴尬的局面。“小鸡要不要再换成烧饼呀?”城东附和着我的玩笑 ,看来挺幽默的。我和城东各自都聊了一些往事,也一起回忆了二年级的趣事,聊得天昏地暗的。“看你在车上对他们挺热心的,你之前认识他们吧?”看到婷婷跟老人在前面又说又笑的,我突然话题一转,弄得城东措手不及。“这个,这个是个秘密……”城东狡猾的笑了。既然不想说,我也不追问了。遇到小学同学,我再次相信缘分这东西总是在左右着人生的方向。“我们到了,我们进去吧!”婷婷在前面招呼我们同时也打断了我跟城东的叙旧的短暂时刻。[NextPage]东拐西拐的,差不多往回走了两个站,才终于到了老人的住所。老人的住所如果后面还加多一座山,山脚下还多几分地的话,我就觉得我梦游到了陶渊明的家了。共饮茶水,谈天说地,岂不是很惬意?老人的房屋倒没有这样的处境,不过也没我之前想象那样惨。别看老人一身素衣,一顶草帽,一担小鸡,感觉他过得很凄凉,其实老人的房屋挺大的。不是楼房,但胜过楼房,至少在我眼中是这样。古铜色的木门外面还加上一扇铁门,锁已经生绣了,看来老人在这住得还挺久的。里面有三个并排的房间,大小一致,都是水泥砖!屋的中间还有一个恰到好处的天井,种了棵黄皮树,黄皮树长得比房屋还高,而且枝繁叶茂,此时正结满了硕果。黄皮树使这里成了一个遮阴的好地方,还可以欣赏绿色,老人的住处挺有情调的!屋里摆了几件家具,一张桌子,一条长凳,一台电视机,一台录音机,还有一张可以伸缩自如的躺椅。看到这些家具,我脑里出现一个画面,老人边摇躺椅边听录音机或者看电视或者哼着粤曲的享受生活了。老人一回到家就担着小鸡到屋后去,照顾他的小鸡了,还说什么小鸡肯定受惊了,要赶紧安抚一下才不会生病。倒是婷婷找来茶水之类的来招呼我们,婷婷很热心,谈到这个房屋她很兴奋,而且还跟我们分享她在这里的童年故事。三间房间其中中间那间是她的闺房,都住了十几年了。那棵树是她出生的时候,她爷爷买回来亲手种的,如今树也开花结果了二十几个春夏秋冬,婷婷也长得亭亭玉立的了。婷婷还叫城东摘黄皮下来一起吃,金黄色的黄皮确实挺诱人的,这让我想起了家里的黄皮,应该也熟透了吧!闲聊中,才知道原来婷婷在离家较远的地方读书,已经大三了。高中的时候就住宿了,而且也不经常回家,就怕家里吵吵闹闹的,没个安宁的学习环境。这次她回家一下车就想过来探望她爷爷的,没想到跟她爷爷在车上相遇了!要不是他爷爷在车上躲避着她,她就像往常一样亲热的喊爷爷了。婷婷净聊些她小时侯的事,她要是能转到公交车上发生的事就更能激起我听觉神经的兴奋了,这也好让我的好奇心得到满足。城东看到我只是在附和着答话,便无视我的存在,与婷婷密谋了了大概五分钟的时间。我看到婷婷不停的点头,还不时的看我,弄得我怪不好意思的。“你们原来真的认识的?城东,你直接跟我说你们认识就行了,还说是什么秘密呢!”我白了他一眼,“我还以为你那么好心帮人提东西呢!”“这确实是个秘密,要不然我们在等车的时候怎么会不一起上呢!”经他一说,我想起上车前后他们不近不远的距离,还想起了了我上车前给他们的评价,确实是有些悬头。 “我们不但认识,我们还是这种关系!”城东压低声音说,并且递来一张照片。照片上城东在后面抱住婷婷的腰,婷婷的脸紧挨着城东的脸,两个人的脸上都挂满了幸福。“搞了那么久就只有我一个人是外人呀,你们也太深藏不露了!”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感觉自己太多管闲事了,人家一家子的事,我一个外人一脚插了进来有啥意思。“刚才城东跟我说了,你是他的老友,他还说他很信任你,既然你是他朋友那也是我的朋友,他信任你我也信任你,但我跟他的关系现在不适合跟我家人讲,要不然会很麻烦,因为我家人不允许我现在拍拖,而且家里现在一团糟的!”婷婷的一番话让我很感动,我感受到了他们之间的信赖。人与人之间,情侣之间,家人与家人之间如果多点信任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相信我,我是个值得你们信任的人,城东,他不会看错人的!”我拍着胸口的说。当秘密已经不再是两个人秘密的时候就应该是时候向第三个人揭开秘密了。城东和婷婷你一句我一句的把他们的恋爱史都爆了出来。城东大学一年级时,因为国家计划生育实施过迟,学校饭堂经常人满为患,能合桌坐的都几乎合桌了。有一次,城东拿着饭盒兜兜转转的,终于在一个角落找到了一张只有一位姑娘坐的饭桌,那位姑娘就是婷婷了。两个人莫不做声地同时吃完了饭,同时站起来也同时磕到了对方的额头,因为“对不起”这句话开始了他们的第一次谈话。又偶尔在图书馆,教室等地偶遇,便发展成了如漆似胶的恋人关系。因为城东想见识一下婷婷居住城市的状况,再加上不放心婷婷回家,就当上了“护花使者”。“早知道他比我小一级,我就不受他诱惑了!”婷婷开玩笑地说。看来“清纯女子 ”这个称号并不适合她了,不过她的样貌真的会让人以为她随时都会被坏人蛊惑,随时需要别人的保护!“爷爷怎么那么久都不回屋的,我们都差不多聊了一个钟了,给那小鸡们的关心也够多了吧?”婷婷很幽默的说,“要不我们去参观一下你爷爷的鸡厂?”我提议道。其实,我知道婷婷是很担心她爷爷的。老人年纪大了,心脏可能不是很好,再加上刚才在车上的争吵和颠簸,很容易因为劳累过度或者伤心过度而发生什么意外的。[NextPage]远远的,我们就看到老人静躺在地上,鸡棚的荫影刚好为他提供了一片荫地,他的头朝向鸡群的方向,双腿成弓子状。我们紧张地奔了过去,婷婷眼睛像撒进了胡辣椒一样泪水奔涌而出,一边流着泪喊着“爷爷”,一边百米冲刺般冲了过去。婷婷扑到老人的身上,悲痛欲绝的喊爷爷,“干什么,婷女,叫得爷爷那么凄凉,你以为爷爷升天了?爷爷的命还长着呢,要升早在三年前就升了,傻妞!”老人说完坐起,慈祥的呵呵的笑了,脸上的皱纹挤在一块,一条一条的,很有层次感,没牙的嘴巴咧开是那么的可爱。我们悬起来的那颗心轻轻地放下了。婷婷更是破涕而笑,“爷爷,你吓坏我了,你干吗不回屋里跟我们一起聊天,要睡也回屋里睡呀?”婷婷假装责怪的说。“那是你们年轻人的话题,我这个老头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了,免得扫了你们的兴,我还是喜欢跟小鸡他们聊天。这有席子不用回屋也可以睡的!”老人摸着婷婷的头解释道,还不时的叫唤他的小鸡们。经老人一说,我还真留意到老人是睡在席子上面的,而且旁边还有一把扇子。难不成老人是济公?下凡普度众生?怎么可能,那只是传说而已嘛!突然为自己的想法感到好笑。“你们去玩吧,爷爷在这休息休息!”“不行,爷爷得回去招呼客人了!”婷婷硬要老人回屋去。“这姑娘都这么大了,还是像小孩子似的,跟你爸一样那么倔强!”老人每说一句话都露出他那没牙的牙肉,显得他是那样的开朗!“不要跟我提他,要不是他,爷爷,我早就来看你了,要不是他,你也不用回老家住!”婷婷一脸的不开心。“婷女,怎么说他也是你爸爸,你应该尊重他,不要因为爷爷就跟那么疼你的爸爸闹翻了,这不值得!”老人语重心长的跟婷婷说。“他不认爷爷,我也不认他当爸爸!”婷婷赌气的说。老人沉默了,脸上的皱纹也舒展开了。老人叹了口气,“我不是你爸爸的亲爸爸,他这样对我也是情有可原的!爷爷本来不想告诉你的,爷爷就是怕连你都不认我了,可是,看到你两父女这样,爷爷不忍心呀!”往事一幕幕拉开了帷幕,老人回忆起了他年轻时的点点滴滴。老人与他的老婆也就是婷婷的奶奶是对很恩爱的夫妻,但是很遗憾的是,他的老婆因为一次意外事故导致不能生育,不能为他生儿育女。后来,他们去医院抱养了一个小孩,也就是婷婷的爸爸,但当婷婷的爸爸长到二十岁的时候,他的亲爸亲妈便找来了,试图认回儿子!他的亲爸亲妈都是政府官员,只能生一个孩子。之前已经生了一个女儿,人人皆知,但受到传宗接代的观念的影响,偷偷的怀上了第二胎。当初他的亲生父母之所以肯让老人抱走婷婷的爸爸,是因为在升官发财这个节骨眼上,婷婷的爸爸却不合时宜的出生了。为了能顺利的继续在官场上打拼,他的亲爸亲妈才让老人把婷婷的爸爸抱走。二十年的养育呀,不能说认回就认回的,说拿走就拿走的。于是老人让已成年的婷婷的爸爸做决定,婷婷的爸爸知道后,抵受不住亲生父母的物质诱惑,便要与亲生父母想认,并说想认是为了让二老生活得更好!婷婷的爸爸也还算有孝心,经常会回来看他们,还带些补品回来,只是,老人的老婆思念成灾,最终与世长辞,连婷婷都没见过她奶奶长啥样!老人看得开,他始终相信,“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顺其自然”。要不是婷婷的爸爸也是政府官员,悄悄生下婷婷还想生儿子的话,可能婷婷也不会被送到这里与她爷爷生活了十几年,感情也不会如此的深厚。如今,婷婷的爸爸的亲生父母也已经去世了,剩下的就只有老人与他儿子的误会了。老人在讲他的故事的时候,非常的淡定,表面上看不出有什么感情的波澜,像是在讲别人的故事。也许岁月的砂轮早已经将老人的心磨平了,生活的风雨已经将老人的泪水风化,混合了。“婷女,你爸爸那么疼你,你不要让他伤心,你以后还要靠他的,爷爷老了,帮不了你什么的了!”老人慈祥的脸上多了几分无奈。“爷爷,不管怎样,爸爸不接你回去,就是爸爸不对,三年前那点芝麻小事就抵不过你的养育之恩吗?爸爸太无情了!”婷婷的淑女的脸上多了几分怒气。我与城东站在那,成了名副其实的观众。爷爷的沧桑岁月,婷婷的童年生活,还有他们三人还未解开的谜团,都飘进了我的大脑,储存了起来。不同年代不同的故事,但离不开的还是亲情,割舍不断的亲人!现在我终于明白婷婷为什么对小站上的乞丐那么仁慈了,可能乞丐的窘样撞到了婷婷内心的最柔处。在婷婷的软硬兼施下,老人才乐呵呵的起身跟我们回屋去了。这样和蔼的老人怎么会受到儿子的不理解呢?老人公交车上的朴素的装束,卑微的语言,委曲求全的神情还有与婷婷戏剧般的“演出”都是怎样的一回事?老伯与老人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渊源?我百思不得其解![NextPage]回到屋前,我们四个人都愣住了,老伯跟一个妇女站在屋里面,正与我们对视着,不对,是与婷婷跟老人对视着!看来是要展开一场惊心动魄的口角了。那妇女珠圆玉润的,一看就知道生活得很好,头发扎成髻,手提一个小包,很有古代时遵守三从四德的妇女风范。不过,她穿得还算朴素,觉得她很有亲切感。“婷女,听你爸爸说,在公交车上碰到你了,你们父女真有缘,要不是你爸爸的车坏了去挤公车也不知道你回来了,怎么你回来也不直接回家?妈妈接你回去吧?”那妇女说话小心翼翼的,很温柔!婷婷也不回答,挽着她爷爷的手坐在躺椅上,并招手让我跟城东过去!老人一直都不与他们直视,只是埋头看地。老伯也沉默不语,妇女倒不是很自然了,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觉得很尴尬!这样的僵持的气氛真的很沉闷,外面已经是雨后的一片晴朗天气了,可是我在里面觉得很快就会有一场意料之中的暴风雨来临了,此时正是来临前的假象。我想可能是因为我这个外人在场的原因阻碍他们谈话了吧,所以我起身打算离开!城东也站了起来,大概是跟我想到一块去了。他们每个人的神情都那么凝重,不知道他们的血液是不是停止了流动。不敢打扰他们思考的姿态,便一声不吭的往屋外走。“等等,麻烦你等等!”在我即将走出屋门的时候,妇女突然掰住我的肩膀让我止步。我不知所措的看着已经走出去了的城东,脑里一片空白,灵魂似乎与肉体脱离了。我茫然的看着这位看似面善目慈的女人。妇女这声叫似乎把沉睡中的他们惊醒了一样,有意识的看向我这边,我就像舞台上的小丑供人欣赏,只是我不适应这样的聚焦。“阿姨,怎么啦,我只是想出去透透气而已,我是婷婷的朋友,你不要误会!”我以为她要责备我了或者把我当成什么了!妇女眼里倒没有责备的意思,反而满含深情的看着我,让我莫名其妙,毛骨悚然!“锋,你看像不像?像不像?”妇女一下子激动起来一边喊老伯,一边不停的摸着我的脸,脖子上的“兔子”胎记被她摸了又摸,弄得我痒痒的。我的眼镜也被她摘下了,眼前一片朦胧,突然觉得这位妇女好年轻。我躲开她的“化骨棉掌”,跑到城东那里了。“那个胎记,那个胎记,你看那个胎记,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锋,她回来了,回来了!”妇女激动得扯着老伯的衣领哭了,眼眶里储满了泪水,只要轻轻一点就落下来一样!老伯雾里来云里去的,“什么胎记,什么回来了?” 我们也都一头雾水的。妇女很优雅的将眼泪擦干,“孩子,请你过来一下,让阿姨看一下你好不好?”一直都是他们在当主角,我在一旁看戏的,当角色调转过来,我宁愿我还是看戏的那个。我很心存疑惑的走了过去,就凭妇女的善良的面孔,我觉得她不会对我怎么样的。“锋,我梦见了多少次,这次是真的,她真的回来了!”妇女又摸着我的胎记哽咽着对木头一样的老伯说。说完了把我拥入她怀抱中,我挣脱出来跑到城东那了。老伯反应过来后不停的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那孩子不是夭折了吗?”老人在一旁小声的问,只是他们都忽视了老人的问题。“阿姨,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们可能认错人了!”想到刚才妇女的神情,我觉得她可能把我当成她的什么人了。“不会的,你一出生脖子上就有那块胎记,我不会认错的,你就是我的第二个女儿,芸芸,我是你妈呀!”“啊?妈?”我们都惊讶得说不出话了,目瞪口呆呀,尤其是我,我怎么会无端端的多一个妈出来,那老伯岂不是我爸,老人岂不是我爷爷?这玩笑开得也太荒唐了吧?“妈,你疯了,你什么时候给我生过妹妹了,我不是只有一个弟弟吗?”婷婷上前摸了一下她妈妈的额头,全忘记了之前她对她妈妈的不冷不热的态度。妇女打开她的手提包,拿出两张黑白照的相片递给我。一张里面有一个似乎正安然入睡的婴儿,另一张是对婴儿脖子上的胎记的近拍,仔细看,真的跟我的胎记非常像。二十几年前的照片跟二十几年后的真人相差如此的悬殊,认错了也不奇怪!“芸,你真的是我们的女儿,我不会认错,母女连心,要不然你也不会来到这里呀!”妇女散发出母性魅力让我以为她真的是我母亲。“我有我爸妈呀,我奶奶说我爸是名军人,因为意外离世了,我妈妈现在帮别人做衣服!你们怎么可能是我父母呢?”我解释道。在他们的要求下,我说出了我的故事。在我很小的时候,爸因为公事而牺牲了宝贵的生命,妈妈手巧,有一门做衣服的好手艺,奶奶是一名老师,她经常教我东西,他们都很疼我!我们的日子过得也蛮不错的。“你看,我不是你们的女儿,你们真的弄错了!”我又重申了一次我的身份!“你先听完我二女儿的故事,好不好?”妇女已经冷静下来了,也不再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哭了。妇女深呼吸完后,展开了对她二女儿的回忆。婷婷生下来后,不久她妈妈又怀上了第二胎,本来是想生个儿子的但生下来的还是女儿,也就是芸。官场上的打拼,不能让人捉住把柄的,想到婷婷已经在乡下了,再多一个的话很容易被人怀疑,也增加老人的负担。于是,在医院的时候,按原计划将芸送给了一对没生育的夫妻,并说只是代养,多少年后会相认回来,而且还要允许他们以亲戚的身份去探望孩子。婷婷的妈妈很舍不得孩子,于是叫人照了相片,想孩子的时候就拿出来看。但是那对夫妻第二天就不见踪影了,也不在原来地方住了,带着孩子不知去了何方,这一直是婷婷的妈妈的心病,身上掉下的一块肉就这样消失得无影无踪!婷婷的妈妈经常在梦里梦到那个胎记,一直想找回自己的女儿。[NextPage]“爸,妈,你们怎么不跟我们说过这件事,还埋了那么多年,原来我还有一个妹妹过得比我还要惨的!”婷婷有点嗔怒了!我有点懵了,这个故事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老伯对妇女耳语了一会,“孩子,阿姨想认你当干女儿好吗?你能答应我这个不情之请吗?”妇女的语气里似乎多了几分恳求。我知道她是思女过度了,把我当成她女儿了。“我不会为难你的,不会打扰你的生活的!”妇女看到我在犹豫不决,赶紧补上了这句话!“孩子,你就答应他们吧,我理解他们的心情!”一直都不吭声的老人也冒出了一句话,不过他的好心换回来却是老伯的白眼。“阿姨,我答应你,但是我真的不是你们的亲生女儿!”“阿姨知道,阿姨知道你是一个乖孩子!”干妈喜开颜面的笑了。本来那么沉闷的气氛竟然成了认亲大会,现在体会到人生的转折真的很奇妙。干妈的心情变得异常的好,她兴高采烈地要出去买材料回来亲自下厨弄晚餐给我们吃,还挽留了我跟城东一起吃晚餐。有个干妈也不错!干妈一走,气氛又回到紧张的场面,我想这次暴风雨真的要来了。老人的眼神空洞的看着那棵黄皮树,树上有些黄皮可能是太熟了,偶尔掉几颗下来。花白的头发映衬着他疲倦的脸容。婷婷吃着黄皮,似乎在思考!老伯不停的用他的右手捋着他的银白色的“毛主席”发式,看着鞋尖!城东无所事事的两手互相摆弄着,一会儿看看这个人,一会儿看看那个人!“爸,你们什么事都不跟我说,根本就不把我当女儿看待!”婷婷的语气里充满了埋怨,“虽然我回到那个家才几年的时间,但你们也应该让我知道吧!”“这件事除了我跟你妈还有当时的一些在场的人知道外都没人知道了!我们也是逼于无奈的!”老伯解释道。“就像你三年前赶爷爷回老家一样,也是逼于无奈吧!”婷婷回驳得很干脆利落。老人又开始低下头了,从在公交车到现在,老人都像犯错的孩子等着别人批评,等着裁判官的裁判!三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这三个人都那么纠结?“婷女,你是不会明白的,你也不知道你爷爷他做了些什么事,你就那么相信你爷爷,就那么不信任爸爸吗?”老伯指着老人对着婷婷嘶喊。“不管爷爷做什么,爷爷都是为你好的,你是他儿子,他是不会害你的。”“为我好,为我好用得着举报我贪污受贿吗?”大家都被老伯狮子咆哮般的声音吓到了,更被他的话震惊了,我以为我听错了,我以为我的听觉出问题了,但却不是。婷婷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她的爷爷,看着她的爸爸,可能她没意料到事情是这样的。“在我要升官的节骨眼上,你爷爷竟然举报我贪污,我名声都让他给搅了,要不是我亲爸爸袒护我,我还真的在监狱里度过了,还想我怎样对他?”老伯全脸都发红了,耳根红得可以直接吃了,情绪很激动,愤怒得似乎都要把整个房子都烧了。“爷爷,是真的吗?你真的举报爸爸?你真的大义灭亲吗?”婷婷的语气里听不出是赞许还是责备,我只看到那个乐观的,和蔼的老人的脸上挂着孩子般的眼泪。“三年前举报你的那个人真的不是我,我那时就跟你解释,只是你不相信我的话,你宁愿相信一个外人的话,我又能有什么办法让你不再记恨我呀?”老人颤巍巍的话里含满了沧桑与无奈。亲人的叛离对老人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你要官场上的顺利,我不阻挠你,我不给你们添麻烦,你要我不见婷婷,那简直割我的肉,挖我的心呀,婷婷可是我一手带大的!”老人止不住又老泪纵横了,慈祥的看着婷婷。此时,我和城东也到了老人的身边安慰他。七十几岁的老人了,面对着五十多岁的儿子泪流满面,多么可悲的场面。倘若不是老人信守对儿子的诺言,在公交车上看到婷婷时就不会如陌生人一般了。婷婷此时也抹眼泪了。“爸爸,你怎么就那么肯定是爷爷举报你的,你如果不是贪污受贿,你干嘛那么怕别人举报你?”婷婷似乎搞清楚状况了,又恢复牙尖嘴利的状态了。“可能是有人陷害也不一定呀,再仔细想一下当时的情景吧!”沉默了好久的城东忍不住插了一句进来。“这里轮不到你说话,你不要多管闲事!”老伯把气都撒在城东的身上了。“我跟你说过,他们是我的朋友,你无权这样要求他们!”婷婷受不了她爸爸对城东的态度。[NextPage]几步之遥,干妈就走进屋里了,我赶忙跑去接住她手上大包小包的东西。干妈笑呵呵的笑容就像炎热的夏天里的一杯可乐,冰雪覆盖的冬天里的一棵树苗,是那样的让人开心。干妈扬着手里的东西,无视里面每个冰霜一样的面孔,径直走进了厨房,而城东和婷婷陪老人去了屋后看老人的宝贝小鸡了,留下怒气未消的老伯一人在屋里。厨房的工具也很少,除了一个锅,一把菜刀,一个电饭褒就没有什么了。干妈还开玩笑的说,厨房太窄,想大展身手都不是很可能了。典型的贤妻良母,出得厅堂,入得厨房,我对她做的菜肴真是拭目以待了。她很健谈,我一边帮她打下手,一边听她讲做菜的技巧。其实,我很想问她到底知不知道他们家三年前的事,但看她那么专注的做菜,不忍心打扰她。但跟她聊天,有种很亲切的感觉,似乎我们之前就认识了,我该不会真的是她的亲生女儿吧?世上真的有那么巧的事?看看她,越看越觉得我跟她在五官上似乎真的有几处蛮像的。比如,鼻子都是稍微有些隆起的,而我妈的却没有那么平的;眼睛都是双眼皮的,而我妈的是单眼皮。难道缘分真的与命运相连吗?十几分钟后,厨房飘香了,香喷喷的米饭与各种菜的香味混在一起令人垂涎欲滴。我离开厨房,跑到一个比较安静的地方,打了个电话给我妈。有一个月都没回家了,虽然回家只需要四个小时的路程,但怕晕车便减少了回家的次数。妈妈以为我打电话给她是说我要回家的事,听到不是她期待的话,我感觉到她的失望。我跟妈妈很详细的讲了“胎记认亲”的事,拐弯抹角地问她我是不是她的亲生女儿,并小心翼翼地说我跟干妈有些地方确实很相象。妈妈很生气,问我是不是觉得我跟她很不像。我吱吱唔唔不敢出声。妈妈说我跟我爸爸很像,脸型像一个模子印出来一样,而且爸爸是双眼皮,奶奶的鼻子跟我很像。妈妈问我要不要来个“滴血认亲”,我听出妈妈很生气了,便转移话题,答应她明天回家。爸爸的模样我已经没有多大的印象了,我怎么知道他是高是矮,是肥是瘦呢。但妈妈是不会骗我的。我突然想起了血型,体检的时候,我的血型是O型的,如果我的血型不和干妈干爸的吻合,就可以证明我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但我应该怎样开口问他们呢,更何况他们家还在为三年前的事烦着呢!我回到厨房,干妈很热情,很高兴的告诉我,很快就可以吃晚餐了。厨房已经弄出几个菜了,诱人的光泽似乎很美味。在厨房逗留了一会,我还是不知道应该如何开口,就走出了厨房,发现老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在屋里了。不知道应该干什么,我就去屋后找婷婷他们。“春光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原来我在这已经逗留了那么长的时间了,都已经是夕阳西下了。老人,婷婷和城东在屋后玩得不亦乐乎。夕阳的光辉撒在他们阳光般的笑容,撒在他们玩乐的身影,那又是一个无以伦比的美景。撇开老伯追命般的拷问,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的放开自己的心情。此时,老人的心情绝对与在屋内的截然不同。“干妹妹来了,坐吧!”婷婷看到我来了,便招呼我过去。只是听到干妹妹这个词觉得很讽刺,似乎在讽刺我“麻雀变凤凰”,在那么短的时间由一个外人变成了别人的干女儿。我也惟有笑笑了事。“婷婷,你就不要挖苦她了,她也是身不由己的啦!”城东为我说话,我很是感动。婷婷听了也只是哈哈大笑,似乎并无恶意。大概老人不喜欢这样斗嘴的场面,转身去跟小鸡玩了。“婷婷,你知不知道你爸妈的血型?”我笑着问婷婷。婷婷想了一会,“不大清楚,不过妈妈每个月都会去体检的,她的手提包应该会有单,拿出来看一下就知道了!”婷婷又恢复了之前对我的友好态度了。婷婷回屋去拿单了,城东悄悄地跟我说,老人知道了他跟婷婷的恋人关系,不过,老人并不反对他们在一起,只要求城东对婷婷好。老人很开明,很看得开,要不然,身体也不会那么的健在。婷婷很快就回来了,手里拿了一张单,来到我这时递给了我。原来干妈的血型是A型的,那就排除了一半的可能了。另外发现干妈的胃有问题,胃溃烂了。该不会是思女成灾,茶饭不思而导致的吧?“那你爸的呢?”我又问婷婷。“她爸跟我的一样都是B型的,她爸小时候出了次车祸,还是我输血给他的,他身上也流着我的血呢!”老人冷不防丁的说一句话出来吓了我一跳。老人又忍不住回忆起老伯小时侯的事,脸上充满了幸福。老伯十岁的时候,老人叫他过街买酱油,结果有个醉酒的人骑着摩托车飞驰而来,完全没有看到正在过街的小孩,还好那个人会刹车,但还是把小孩撞倒,鲜血直流呀,那个人却头也不回的走了,目击者忌讳凶手的权势也不敢出声。要不是老人看儿子那么久不回来出去找的话,就阴阳相隔了。后来老人为老伯输血,等于把老伯的血都换了一次了。“那时,真怕白发送黑发呀,他奶奶不知上了多少次香呐!”老人笑呵呵的叹息道。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我们都被老人的爱子之情所感动了。老人对老伯真的很在乎,血缘关系在亲情面前显得是那么的软弱无力。我相信爱可以化解一切不愉快的事。“吃饭 了,开餐了!”屋里面传来干妈的声音,我站起身,发现老伯急忙转身的背影,连忙叫婷婷看,但已经看不到了。老伯什么时候待在那,又听到了什么?我倒希望他能听到老人讲述的关于他的故事,这样也许有利于化解他们之间的误会。[NextPage]“婷女,你们去吃吧,我先喂一下我的宝贝们!”老人推脱道,不愿意回屋。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老人的心情,他是不愿意将一个好好的饭局又弄僵了。“要不你们去吧,我陪爷爷在这,反正那个晚餐是为你准备的!”婷婷心直口快的对我说。“婷婷,你妈妈真的不是我的妈妈,你爸爸也不是我的爸爸,我纯粹是干女儿而已,我是O型血的,跟干爸干妈的血型完全不相干,你不要这样说,我会很内疚的!”我很无辜的对婷婷说。“吃饭了,怎么还不进去?”干妈很自然的径直的走来扶助老人,我看到老人眼睛里发光了。“妈,你……。”婷婷的语气里带有惊讶,她可能是没意料到她母亲的态度会180度转弯亲自过来挽住老人一起去吧!我倒希望干妈刚才听到我说血型的事,这样我就不用另外告诉她,但看她的样子似乎是不知道 。老人在干妈的搀扶下回到了屋,。老伯也已经入座了。如果是外人经过,看到这一桌满满的人会不会以为这家是那样的其乐融融?入座是入座了,可是没动筷子,干等着谁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芸,妈今天很高兴认到你这个女儿,来,吃这个鸡腿吧!”干妈笑盈盈的将一个很大的鸡腿的往我碗里塞。她说话的语气跟我妈一样,听到她说话,我就似乎听到我妈说,“妞妞,在学校委屈了,来,吃个鸡腿补回来!”可怜天下父母心。“妈,你偏心,刚认了一个女儿就把我给忘了!”婷婷跟她妈妈撒娇,干妈变魔术一样从下面翻一个鸡腿出来夹给了婷婷。也许紧张的场面需要调和剂,我们三个女人一台戏,终于让大家都起了筷子 。干妈的厨艺不是一般的好,跟酒店里的厨师不相上下。“爸,我跟你干一杯吧!”老伯举起了杯子举向老人的方向,看得出老伯是鼓了很大的勇气才作出这样的举动。老人嚅动了一下嘴唇,激动的举起了酒杯,手颤巍巍的抖着,抿了一小口。老人的脸上泛着光,我们的脸上写满了欣慰,我看到干妈长嘘了一口气,也许她等待这样和气的气氛已经很久了。“爸,我也要干杯!”婷婷的又调皮起来了。“这孩子,什么都要掺和一份,大家都干杯吧!”老伯再次举起了杯子。老伯的转变让这场饭局吃得多么的开胃呀。吃罢饭,干妈不让我们收拾碗筷,坚持说一个人就可以搞定。天色已晚,我与城东便留在了老人的屋里过一宿,再加上干妈的盛情挽留,我便与城东理所当然的留了下来。但床位不够,打算和城东出去附近买席子睡地上就可以了,婷婷与她爷爷散步去了。老伯的转变,对于老人来说无疑是最开心的。老人现在肯定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那个人婷婷最适合不过了。老伯吃完饭又不知所踪了。路上,城东把老人在屋后跟他们谈关于三年前的事都一字不漏的告诉了我。五年前,老人跟着婷婷回到了老伯的家,因为婷婷的户口是跟老人的一样的,这并不碍着老伯什么。一家人也过得其乐融融。但是,这样的幸福生活却维持不久。三年前,老人发现老伯有贪污的行为,而且对上门送礼的人送的礼品是照收不误。老人觉得老伯这样是玩火自焚,就劝告老伯要自重,不要因小失大,老伯却固执己见,认为当官当了那么久都不见有问题,如今怎么会有问题呢。恰逢老伯在官场上节节高升,已经由副的位置提选为正的候选人。老人见老伯不听劝告,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作不知道好了。谁知,在这节骨眼上,有人举报老伯贪污受贿。不仅名誉受损,还要接受查办。幸好,老伯贪的数目也不是特别的多,接受的礼品数目也不是很多,在老伯的亲爸疏通关系的情况下,老伯才得以平安的度过此劫,不过不但不能升职还被贬了职。当老伯得知老人一直念叨着“罪有应得!”这句话时,并且老伯受人蛊惑,便认为举报他的人就是自己的养父,对老人怀恨在心,他当作没有这样的父亲,并且赶他回了老家,还不允许老人见婷婷。老人悲痛欲绝,百口莫辩,也只好回老家再作打算。婷婷考完高考回家却听到爷爷去世的消息,埋怨她的爸爸妈妈不通知她,连爷爷的最后一面都见不上。婷婷不顾她家人的劝阻,偷偷的回了老家,却发现爷爷依然健在。她爷爷见到她喜出望外,却要求她在公共场合不要叫他爷爷,也不要与他想认,也不要跟她的父母说过她见过他免得给她父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婷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为了能见上爷爷,婷婷与老人坚守着两个人的秘密。婷婷对她父母的做法很不满意,所以学校放假,婷婷也跟家人说她要留校,事实上,她回她爷爷这边了。三年来,婷婷的爸妈很少来这里,他们一来婷婷就躲起来了。所以,婷婷的爸妈都弄不清楚婷婷的动态。如果不是两爷孙感情深厚,三年来的日日夜夜,老人不知该如何度过,没有婷婷的相伴,老人该是多么的寂寞。亲情是难以用金钱衡量的,内心的真情是抵得住物质的诱惑的!我为婷婷与老人的这种亲情而感动。我对城东说,婷婷是个明白事理的好姑娘,也是感情上的执着者,不好好珍惜是要吃大亏的。城东赞同的竖起的大拇指,我找的姑娘能不好吗?是赞他自己还是赞婷婷?[NextPage]买完席子回去时刚好碰到散步回来的老人和婷婷。“你们买席子不是多余吗?我们今晚肯定是通宵的啦!”看样子婷婷很兴奋。“那我们退回去吧!”城东也跟着闹了。“买都买了,就放着吧!”老人的心情也非常的好。能得到儿子的好脸色,能一同在一张桌子上共进晚餐。可能是老人这三年来最盼望的吧。合家团聚比什么都强吧,虽然多了我这个冒充的女儿。进屋时看到老伯和干妈在切西瓜,干妈招呼我们过去,老伯却很专注的切着每一块西瓜,也许是看到我们了却不知道应该怎样打招呼吧!城东孩子般大叫着,“我最爱吃西瓜,这简直是夏天里的一杯凉茶呀!”“那你可要吃多几块了!”干妈笑着说。干妈把西瓜送到每个人的手里,还特意榨了西瓜汁给老人喝,老人眼泪就这样吧嗒吧嗒的留了下来。干妈这样善解人意真是个好媳妇呀。“妈,五年前我们也是这样的,甚至比现在好多了!” 婷婷满嘴西瓜汁,吃的样子好狼狈。现场又一阵的沉默,婷婷意识到自己的莽撞了,便也不再说话。老伯站了起来,我以为他要出去了,但是他却在原位像根柱子一样,“爸,我跟婷婷她妈妈商量过了,我们接你跟婷婷回家住,你不回去,婷婷她也是不肯回去的!”老伯说完这话又心情沉重地坐下了。“可是,我会给你们添麻烦,我不想给你们添麻烦,三年前给你们添的麻烦已经够多的,我在这挺好的。!”老人小声的回答。干妈“唉”的一声又回到厨房了,听得我心都碎了。“爸,我知道你还记得三年前的事,我承认是我错怪你了,我跟你道歉!”老伯应该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说出这句话的吧,我看到他把头低下,一只手不停的在鼻梁间来回摩擦。老人这时像个孩子一样,毫无顾忌的哭了起来。三年的委屈在这一刹那得到了解放。老伯这只迷途的老羊到今天才知道三年前举报他的人不是他的养父,而是他的亲生父亲。为了让婷婷相信她爷爷就是举报他的人,老伯刚才特意回镇上寻找证据,幸好,这里离镇上并不远。回的路上,他想了出事时的前前后后的事以及接触到的人,排除了一些人后,最后剩下的就只有一直坚持认为他养父就是举报他贪污的的助理。这个助理当年很热心的为他分析他养父举报他的动机。这个助理是他亲爸的得意助手,自从他走上官场之路后,他爸就一直让这个人为他打点一切。他通过多方联系终于联系上了这个久经沙场的助理。刚开始,助理是不愿意说出真委的,但当听到他亲爸去世的消息并且老伯答应不追究任何责任后,助理才说出了原委。原来老伯的亲爸看到老人与他们过得其乐融融的,不喜欢老人在老伯的家,便指使别人举报自己的儿子,并把这笔帐算到老人的身上。这样一来,不仅赶走了老人,还显示出了他这个亲爸爸的作用,而且还警告了儿子“树大欲招风”,就是不让儿子的职位太高。也许对老伯的亲爸爸来说,这是件好事,但对于老人,对于这一家人来说是件多么不幸的事。“爸,我不想落个‘子欲养而亲不在’的遗憾,给我一个机会报答你的养育之恩吧,我的身上也流着你的血呀!”老伯已经泣不成声了,老人也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哭得像泪人一样。“爷爷,咱明天就跟爸妈回去!”婷婷高兴得两眼直闪着泪花。老人直点着头算是答应了,我和城东为他们的真正团聚而由衷的感到高兴。不知什么时候,干妈也两手捂着嘴巴站在厨房的门口了。“有件事我得告诉你们,我真的不是你们的亲生女儿,我的血型跟你们的血型不一样,我们没有血缘关系!”我眼睛看着干妈,我是希望她明白。“我知道,你不是我的亲生女儿,请原谅干妈的谎言,干妈的第二女儿一出生就夭折了,但你脖子上的胎记真的跟她的一模一样。干妈真的太希望你能当我的女儿了,你能答应吗?”干妈用满含抱歉的眼神看着我。听完干妈的解释,我如释重负。“其实有血缘关系又怎样,大家相处融洽就够,我还真希望有个妹妹呢!”婷婷过来打圆场,城东碰了一下我的手肘,我郑重其事的答应了。吃罢西瓜,老伯与老人已经在对饮了,我们三个年轻人谈论着大学的点点滴滴,干妈在为我们准备夜宵了。今天的奇遇,除了一个“缘”字,还有“亲情大过天”五个字外,又怎么解释?突然很想家人了,明天回家!
广东省韩山师范学院中文系20091016班 (陈健茹,笔名秦颜) 雪夜夜幕降下来的时候,今冬的第一场雪就飘了起来了……夜空下,碧心湖已经结了一层厚厚的寒冰,冰封下的世界像人的记忆,如果没有人去刻意挖掘的话,就不会知道它到底是怎样的多姿多彩,就一如冷寂的荒原,毫无生机。湖边的小竹屋,透着暖黄色的微光,给这个冷寂的黑夜一丝微微的暖意。冷风夹着雪从开着的窗闯了进来,撞进站在窗前的白衣长裙的少女沈素颜怀里,有些则攀上了清丽雅致的丽颜上,而她似乎毫不在意这些冷洌的寒风和冬雪,嘴角似有似无地含着一丝满足、欣慰的笑意,翦水眸里映着雪花飘落的身影,却有一股柔情。又是一年的这个时候了,三年前的今日,也是那年的第一场冬雪,她和他相遇了……想到这里,她嘴角的笑意就更浓了,咧开嘴幸福地笑了起来,一高兴索性就踮起脚尖,伸出纤细白皙的手,伸到窗外,伸到飘雪的夜色里,去承接飘飘下坠的白雪,乐滋滋的笑了起来,完全忘记了寒冷。——时月,时月,你什么时候回来呢?你看,天又下雪了,呵呵……在这个雪夜里,沈素颜的记忆穿过今夜沉寂的冷空和纯白的冬雪,回到了三年前……灰蒙蒙的冷空,天飘着鹅绒般的冬雪,洛阳的大地宛如被这白雪覆盖上一层厚厚的冬衣一般。郊外,并排的一颗颗枯树上挂满摇摇欲坠的雪,像一株株巨大的蒲公英,但风却吹不动它的种子,天涯海角地流浪……突然,这片寂静荒芜的雪地响起了一阵达达的马蹄声和响亮地马嘶声,很快地,一骑白马便从远处的雪地疾驰而来。马上的少年一身淡绿色长衫,外套着一件黑色的厚重长袍,有些凌乱的发在冷风中飘摇,脸上许有些怒气,但又有些不忍。他虽然马不停蹄地跑,但是远远地,却还可以听见一声声呼喊声——哥,哥,你不要走……这是一个女子的叫喊声,喊声中夹着哭泣的腔调,让人听之不忍。终于,那少年奋力拉住马缰绳,调转马头,皱紧双眉,口中喃喃地叫着:“小颜……”他有些担忧地看着向他跑来的女子,却是沈素颜。她裹在一件厚厚的白色大袄中,想来是追着他的马跑了有些路程了,脚步已有些踉跄,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呼出的热气像一阵阵迷迷蒙蒙的雾。终于她跑到他马前,拉住他的衣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哥、哥,我、我求你、求你别去、别去,好、好不好?”少年看着她被冻得发红而且还挂着泪痕的脸,有些怜惜和不忍,幽幽地说着:“小颜,你听哥的话,回去,回去守着爹的灵,等哥回来,哥答应你一定会回来,一定!”“不,哥哥,你忘了吗?爹爹走之前也是这么说的,可是,可是……”说到这儿,仿佛有什么哽在咽喉再也说不下去,许久才道:“哥,我怕,我怕……”那少年闻之有些动怒了,呵斥道:“小颜!哥不会输的,你回去!”那少女忍不住哭出声来,道:“哥哥,我已经失去了爹爹,我、我不能再没了你……哥,我求你,求求你,别去好不好,你跟我一起回去,好不好?”说这话的时候,她的双手紧紧地拽住少年的衣袖,生怕一放手他就会从她眼前消失!少年怔怔地看着她的脸,突然将手握住她抓着他衣袖的手,却是斩钉截铁地道:“小颜,哥不能不去!”话一完,他狠狠地推开她的手,策马而去,任她如何呼喊,他头再也没回过,一骑白马绝尘而去。“哥——”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她的视线里,她丽颜上泪水滑然,心里仿佛被恐惧完全占据了,全身竟不自觉地颤抖起来,整个人哭着瘫软在雪地里,完全忘记这彻骨的寒冷……“哥哥,你回来——”雪花落满了她的头,她的肩,如果她再不动身离去的话就会被这鹅毛般的大雪埋没,香消玉殒……突然,她听见一声声浅浅的马蹄声,有些惊喜地抬头,却见一位少年男子,裹着一件白色的大氅,腰间佩着长剑,左手拉着马缰绳,身后跟着一匹白色的骏马。他站立在风雪中,有些不解地看着她。沈素颜抬起梨花带雨的脸,也是怔怔的看着他,那句呼之欲出的“哥”也生生地噎在喉间,没有吐出声来。看到沈素颜泪水涟涟的脸,他轻声问道:“姑娘,你怎么了?”沈素颜一阵出神后,蓦地从雪地里站起,凄声叫喊道:“哥——”然后就朝着前方跑去。然而,像她如此柔弱的女子,再加上在雪地里冻了那么久,跑起来才发觉脚已经不听使唤了,只见她跑不出多远,整个身子前倾,扑倒在雪地上。男子一阵心惊,忙跑过去扶起她,“姑娘,你没事吧?你要去哪里?”然而,他没想到,这个女子却突然紧紧抓住他的手,眼里的神情夹杂着乞求与悲戚,带着哭腔道:“北邙山,求你带我去,求求你救救我哥,我求你了……·”男子闻言眉头深锁,追问道:“姑娘,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沈素颜慌不择言,“哥,我要去救哥哥……”看着沈素颜惊慌、焦急的脸色,看着泪水在她的丽颜上泛滥,少男翻身上马,伸出手,对沈素颜说:“姑娘,来,上马!”沈素颜突然之间竟有些愣住了,望着马上的他——陌不相识、萍水相逢的他,竟愿意为同样陌不相识、萍水相逢的她而跑一趟!“姑娘!”看着沈素颜出神地看着他,少男出声叫道。沈素颜回过神来,看着他的手——手停留在空中,白色的雪花飘落在他手上,寒风吹过来,像一把刮刀一般割着他的皮肤,可是,他却没有收缩回去的意思,那只手坚定得像磐石,像一辈子不会反悔的承诺……沈素颜的手抓住他手里的时候,他们之间的“上邪”就开始上演了……——韩时月,时月。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呵呵,时月……”落在窗外的手缓缓的收了回来,手中握满了雪花,她笑吟吟地看着它们,心里乐滋滋的,感觉仿佛是握住了韩时月的手,握住了一世的幸福。窗外,茫茫的夜,茫茫的雪,北风如刀,肆无忌惮地刮着,像是要把飘雪雕刻得更细更碎。竹屋的门突然轰的一声被寒风无情地撞开,一时,冷风夹着寒雪全涌了进来,不下一时,门口狼藉地铺满了白色雪花的尸体。沈素颜回过神来,赶忙过去关门。然而当她把门快要掩上时,抬头的一瞬间,她的动作完全僵住。她望见了窗外的一切,原本容颜上带着的笑意,一下子完全冻住,像碧心湖上的寒冰。她的心开始剧烈地跳动,心里被恐惧与惊慌占领着,腾不出一丝空间来思索其他。而她的脸色也开始苍白起来,像冬雪的颜色。她的动作僵住了,仿佛是冬天里被冰冻了的一座石碑。屋外……雪夜……[NextPage] 隔世雪大如羽,风烈如兽嘶吼,苍茫的北邙山盖着皑皑白雪,不知淹没了多少红颜英俊。达达的马蹄声从山脚下传了起来,然而,望眼看去,却没有踪影。近了才知道因为那是一骑白马,马上的人裹在一件白色的大氅中,被白茫茫的雪吞没了。不知过了多久,那骑白马来到北邙山上,当他策马而立之时,一声脆生生的女声便传了过来:“师兄……·师兄……·”那人二十五六岁年纪,面如冠玉,欣长秀颖,英姿不凡,然而眉间却隐着挥抹不去的哀伤,他抬起脸来,只见一袭红色大氅朝他飞奔而来,很快就撞入他怀中,放声哭了出来,“师兄,沈姐姐……沈姐姐她……”那人闻言眉间的哀恸便愈加浓郁起来,渐渐地淹没了他整张脸,只听他颤着声说:“素颜怎么了……素颜……”“师兄……师兄,沈姐姐她……她死了……死了……”怀中的少女凄切地哭着,连话都说不全了。那人听到少女如此一言,不时整颗心都瑟缩起来,在寒风中被冻碎了。眼中霎时被凄伤的泪水占据着,面无血色,“素颜……”他突然推开怀里的少女朝着山顶狂奔而去,对身后少女嘶声呐喊置若罔闻。北邙山顶。风更加的寒烈,利如刮刀,似乎能把人的皮肤割出血来。那一袭白氅委顿在一座墓碑前,无声的哀哭着。“素颜……”曾经誓言要陪伴一生的人,到头来却连最后一面都看不到,那素雅清丽的脸,再也看不到了!如今的她无声地被埋没在这冰冷深厚的雪地之下,一个人,孤寂的,没有他。没有了他,她怎么办?没有她,他呢?他会怎么样?——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 江水为竭,冬雷震震, 夏雨雪 ,天地合 , 乃敢与君绝!——素颜,这是你的誓言啊,你说过的……——可是,为什么,如今山还未无棱,江水未竭,冬雷也未响过,六月也未曾飘雪,你看,天还是天,地还是地,天地分明,未曾合过,但是,你为什么不在了?——你在骗我吗?——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你要骗我……——素颜,你在哪里?——沈素颜,你回来,回来……——素颜,你告诉我,这是一场噩梦,绝对是一场噩梦,你怎么会、会……不,你只是离开了一会儿,天黑了你就会回来,回到我身边,你那么怕黑,怕一个人……——可是,眼前的墓是谁的?——素颜,这冰冷的雪地下,真的有你吗?——你为什么沉睡在雪地下,不,你起来,我回来了,你的时月回来了,你为什么还躲着不出来见我……素颜,你起来!韩时月突然扑在雪地上,用自己的双手去挖那冰冷的土,那土上还盖着厚厚的白雪,“素颜……”他发了疯似的挖着,双手早已冻得发青发紫,而他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他的泪在寒风中被冻成一颗颗冰珠,锵然落地。“师兄……”那个身披红色大氅的少女气喘吁吁地奔了上来,一看到眼前的情景,她一时竟呆愣了,许久才喊出声来。少女十六七岁年华,明丽的秀颜被风雪冻得发红,她踉踉跄跄地跑了过去,抓着韩时月的手,满脸悲戚地说:“师兄……你干什么?你……你这样做,沈姐姐怎么能安息呢?”而韩时月还是没有罢休的意思,他手下不停地挖着冻土,双手不知何时已经出了血,被那冰冷的雪冻成了醒目的血痂,他口中还喃喃着说:“不,阿竞,素颜没有死……她没有,这里面不是她……绝不是她,我要看看到底是谁在骗我……那里面的人怎么可能是素颜呢?……阿竞,你走开……”韩时月一时发疯一样地推开了阿竞,阿竞跌坐在一旁,止不住地哭泣着:“师兄,你停手……师兄,你不要这样……”就在此时,另一袭青色大氅从阿竞眼前晃过,阿竞惊叫道:“二师兄……”那一袭青色的大氅双手用力地抓住了韩时月的肩膀,将他从冰冷的雪地拉起,同时大声喝道:“大师兄,你冷静点!”身为二师兄的傅空尘紧紧地拽住韩时月的衣襟,有些愤怒地说:“沈姑娘已经死了,你就让她入土为安吧……人死不能复生……”韩时月回头看着他,空茫的眼神找不到焦点,“不,这不是真的……素颜她怎么、怎么可能……我只不过去了一趟嘉兴,她怎么、怎么可以这样……你告诉我,她为什么会死……是谁?是谁害了她?”傅空尘一时语塞,没有说话,把布满哀伤的眸子投向远处,远处寒空中的冷云,翻涌不息,雪肆无忌惮地疯狂乱舞,寒烈的风轰轰作响,像是在嘲笑他一般。韩时月看着他那双似乎蒙着一层薄纱的眼睛,脑海一时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顿时心痛如针刺,“难道……难道是……是……··”意识到那个猜想的可怕,他竟无法再说下去,嘴角一直颤个不停。傅空尘双唇抖了抖,终究还是没有说出话来,是默认了吗?韩时月一时脸上都是难以置信的恐惧神色,许久才喃喃地问:“为什么?……·爹为什么要这么狠心,这么残忍?”傅空尘看着他尽是痛苦神色的脸,咬紧了嘴唇,终于忍下心来,低低地说:“阁主说了,只要沈姑娘死了,大师兄就会重新回到幻雪阁……”[NextPage] 传奇幻雪阁在江湖上绝对是个传奇,因为幻雪阁的主人韩循本身就是个传奇。三十年前,一个自称是神州剑仙的翩翩佳公子凭着一套幻雪剑法轰动整个江湖。那就是韩循,那时的他才二十岁。二十,这简直是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数字,更是一个让人咋舌的传奇。就是这样年轻英俊,孤高冷傲的才二十岁的少年郎,凭着一套如梦似幻的幻雪剑法,推翻了原先江湖公认的天下第一剑苏湛保持了二十年的剑神神话,从此在江湖上声名远扬。而当时年满五十的剑神苏湛却因战败羞愤自刎,让整个江湖为之震惊,难以置信。听闻这个消息,方才二十岁的佳公子韩循却只说了一句话——胜败兵家事不期,原本以为他是早已看破输赢成败,却不知终究还是放不下,真是可惜了!他此话一出,在江湖上却激起了不小的波澜。有人说他大言不惭,是在侮辱剑神苏湛;有人却说他是个凛凛烈烈的汉子,胸襟竟能如此开阔,当真堪得上他自称的那个“神州剑仙”的称号。但是不管如何,无论是那些为苏湛打抱不平的人也好,还是那些称赞他是磊落英雄的人也罢,都没有人敢向他提出挑战!因为,当他击败苏湛的那一刻起,江湖上新的传奇便已诞生,他是个无人能超越的江湖传奇!后来,韩循建立起了自己的幻雪阁,那是伴随着韩循而起的另一个江湖传奇。四季如歌,风云变幻,在过去的三十年里,幻雪阁绝对称得上是江湖上无人敢挑战的权威,然而,自从十年前开始,江湖上突然冒出一个神秘的“戮雪组织”,出人意料的是,这个组织竟敢与幻雪阁为敌,据说,这个组织专门屠杀幻雪阁中人。后来,江湖传闻,这个“戮雪组织”其实是在为二十年前的苏湛鸣不平,是为苏湛复仇的,而且,据说带头的人就是苏湛之子苏陌!起初,韩循并不把他放在心上,他以为他成不了气候,然而,后来,他发现自己错了,苏陌竟会让他感到一阵不安……而身为神州剑仙韩循之子的韩时月亦可称为是韩循剑仙神话的继续,甚至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韩时月十八岁时剑法就已经达到当年他父亲韩循二十岁时的水平,这让整个江湖惊叹不已!可是,让整江湖震惊的却是,二十三岁那一年,韩时月却离开了幻雪阁,从此不再使剑,隐退江湖,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据说,韩时月收剑是为了一个女子。那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子,居然能让剑仙之子不顾一切地收剑退隐?[NextPage]退隐韩时月第一次见到沈素颜的时候,那时他二十三岁,终日以比剑神游江湖。那天,韩时月遇到雪地里哭泣的沈素颜,在她的恳求下,他带着她去了北邙山。北邙山脚下,正在进行一场决斗——洛阳名剑陆骏和青州剑客沈游端。风雪凛冽,然而杀气更绝。寒风和杀气搅在一起,仿佛可以摧毁世间万物,割喉夺命。到达之时,这场比试已经进行到尾声。身形隐去,剑光飞舞,冲天流光,如长虹贯天,在白茫茫的雪天里,像两个急速而行的白色幽冥。看到这一幕,身形羸弱的沈素颜抓住韩时月的衣袖,泪水滑落,央求道:“求你,求你救救我哥,救救他!”韩时月脸现为难之色,眼神从两道白光中收回,剑眉紧蹙,“姑娘,你这样做是为什么?——你知不知道,比剑中途不能第三人插手,这是江湖的规矩,我……”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沈素颜脱口打断他的话,“我不管什么江湖规矩,我只要我哥哥活着,我已经没了爹爹,我、我不能没有了哥哥,不能……”她凄哀绝望的哭喊声中竟有着不容分辩的坚定语气。韩时月怔怔地看着她,露在风雪中的手突然被一阵温热刺激到,他低头一看——那是她的泪!她滚烫的泪水顺着双颊滴落在他手背上,宛如热水一般灼痛了他。再次抬头去看那两道在茫茫风雪中跃动的剑光,他眼里绽现出亮光,因为他看出了胜败即将分晓,于是他忍不住问道:“你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吗?他是一个剑客……·”“我什么都不想知道,什么都不在乎,我只要他能活着就好,就算他恨我,我宁愿不要他知道比试的结果……”她神色镇定地望着远处的白光,突然双腿一曲,竟跪倒在他面前,央求道:“求你帮我救救他……”韩时月心下一惊,连忙伸手扶住她,“姑娘……”沈素颜抬眼,泪眼婆娑,定定地看着他的眼。韩时月剑眉一直紧紧锁着,看着她泪水涟涟的脸,心下颇为不忍,但是,他清楚地知道他出手的后果——一旦出手自己极有可能沦为江湖人所不耻的剑客,可是,可是如果不出手,眼前的这个女子又是这般的央求……然而,就在他沉思之际,原本抓着他衣袖的女子突然弃他而去。他恍过神来,神思猛然一震,看着前方原本隐身在剑光中相击的两人此时已经退去光芒,持剑对峙着,四周杀气笼罩,但妨靠近者极有可能被他们剑气所布的剑气流分割而死。但是真正使他骇然欲绝的是,那个女子竟不顾一切地奔身向前!他眼里突然现出惊慌的神色,失声叫喊道:“姑娘,回来——危险!”然而,沈素颜仿佛是没有听到,脚下依旧不停地向前奔去,仿佛奔向另一个天堂。来不及多想,他的手伸向了腰间的长剑,同时展开身手向她掠去,忽然只听得一声“哼”的鸣响,耀眼的流光一闪,光芒瞬间划破苍穹,寒风中的大雪似乎在那一刹那间停止飘动,凝在空中。轰的一声响,仿佛是什么被顷刻间击碎。原本凝神对峙的两人双双退了开去,屏气收剑,同时飒地望向剑气袭来之处。只见一身白色大氅的少年男子一手持剑,一手挽住少女的纤腰,脸色凝重严峻。远处身着黑色长袍衫的男子脸上神色冷峻,回想刚才那一剑,他的心竟有那么一刻颤抖了——好强劲的剑气!他双眼直瞅着韩时月,极力平静自己内心的起伏,清冷冷地问:“阁下是谁?这么做是什么意思?”韩时月低头,看向怀里的沈素颜,让她站稳后,淡淡地说:“救人而已!”“救人?”黑色长袍衫的男子狐疑地重复一遍,双目依旧谨慎地看着他。在他三丈之外的绿衫男子在看到沈素颜的时候,眼里起了很大的变化,几乎是惊呼出声,“小颜?”“哥!”沈素颜欢呼出声,向那人奔去,到了他身畔,原本一脸惊异的绿衫男子突然变了脸色,对着她怒道:“你来做什么?回去!”“哥哥,你跟我回去,求你跟我回去……”沈素颜紧紧地拽住男子的衣袖,央求道。“小颜,哥哥比完剑就回去,你走开!”绿衫男子突然用力地甩开了她,连看也不再看她。沈素颜踉踉跄跄地退开好几步,在风雪中摇晃不定,随时都会倒下去。韩时月看到这里,脸上的神色微微地变了变,似乎有那么一丝愠色。然而,此时黑衫男子继续冷冷地追问道:“阁下到底是谁?”韩时月看了看他,终于淡淡地回道:“韩时月。”“韩时月?!”黑衫男子和绿衫少男几乎同时惊呼出声,脸上有不可思议的神色,手不禁握紧了各自的佩剑,眼神停留在他身上,再也挪不开,那一刻,仿佛时间静止了,连寒风呼啸的声音都隐去了。“剑仙之子?幻雪阁的韩时月?!”最先开口的还是黑衫男子,他凝视着他,眼里的神色半信半疑。韩时月没有回话,只是缓缓地收起他的剑。双眼触到他手里的长剑,黑袍男子眼里绽放出熠熠亮光,竟有一丝雀喜,惊呼道,“铭雪剑!哼,果真是剑仙之子!”听闻此话,韩时月脸不变色不改,依旧淡漠无言。许久,他看了看黑袍男子,又看了看绿衫男子,最后眼光落在沈素颜身上,缓缓道:“姑娘,人已经帮你救下了,在下先告辞了。”沈素颜还来不及道谢,只见他已经转身欲走,她刚想出声,却不料黑袍男子反倒先叫住了他,“等等!”韩时月闻声顿住脚步,没有转身,也没有行走。“韩大公子,你不会连江湖上的规矩都不懂吧?”话语里竟有不容相辩的相逼之意。闻言,沈素颜脸色变了变,心下猛的一跳,忍不住紧张起来,眼里出现惊慌的神色。“情势危急,在下也是急于救人而已,还请先生海涵!”韩时月镇定自若,缓缓道来。黑袍男子瞥了沈素颜一眼,冷笑一声,道:“韩大公子跟沈姑娘是什么关系?”“萍水相逢。”“萍水相逢?依在下看,可不止吧?”此话一出,连站在一旁久久不语的绿衫男子的颜色都变了,忍不住狐疑地看着沈素颜,在她的脸上,他看到紧张而担忧的神色。“先生什么意思?”韩时月话语里竟有那么一丝变化。“为了一个萍水相逢的人,韩大公子居然连江湖规矩都不顾?”黑袍男子冷言冷语,双眼直勾勾地盯着韩时月的背影。“有什么话,先生倒不妨直说。”韩时月嘴角微微一扬,缓缓回转身来,平静地看着黑袍客。黑袍客笑了笑,走上前去,“不才陆骏,斗胆想和公子比试比试!”此言一出,在场的人神色为之一变。韩时月俊眉微微一皱,定定地凝视着他,却不言一语。反倒是绿衫男子突然惊呼一声,“陆先生,你什么意思?你是看不起在下吗?”陆骏此时脸上布满倨傲的神色,轻蔑地瞥了他一眼,道:“沈公子,既然令妹担心你的安危,不惜请韩大公子前来救你性命,那么你觉得这样比下去,还有什么意思吗?——你输不起,令妹是怕你步你爹的后尘!”此言一出,绿衫男子神色陡然就变了,如遇焦雷一般,呆若木鸡,许久才回过神来,狠狠地瞪着自己的妹妹,那冷厉的目光竟充满杀机和恨意!看到那样的眼光,沈素颜的心猛地一颤,全身竟不住地颤抖起来。看到这里,一直神色泰然的韩时月脸色蓦然变得严峻起来,清冷冷地说道:“陆先生,不必用激将法来激我,我不会跟你比!”他这话一出,陆骏的脸色马上沉了下来,铁青着。绿衫男子的脸色也为之一变,感到不可思议,愕然地望着他。陆骏嘴角撇出诡异的笑来,脸色迅速地变了变,突然冷笑出声,讥讽道:“怎么,难不成剑仙之子也怕输?”“哼,我不会输,过去不会,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韩时月斩钉截铁地说着,仿佛在说着一个真理。闻言,陆骏眼里闪过凛凛的寒光,“是吗?那为什么不敢接受在下的挑战?”韩时月淡然地说:“不是不敢,是不想。”“你看不起我?!”陆骏的话语里有掩藏不住的怒气。韩时月再也没有回话,转身欲行。可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绿衫男子突然出声,“慢着!”闻言,沈素颜猛然望向了他,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怔怔地盯着他看,“哥、哥,你做什么?”绿衫男子对她的问置若罔闻,脸色严峻冷漠,收剑走上前去,坚定地说,“我跟你比!”韩时月愕然回头看着他,剑眉微微蹙起,同时瞥见沈素颜脸上苍白的神色,她失了神一般地望着自己的哥哥。“你?”韩时月忍不住问了一声,“为什么?”绿衫男子还没出声,沈素颜便已经冲到他身旁,脱口惊呼道:“不,哥哥,别再比了……”绿衣男子厌烦地把她推开,怫然作色,“你走开,你别管!”继而走上前来,续道:“赢了你,江湖上就没有人敢再看不起我沈游端,看不起沈家剑法!”韩时月无奈地冷笑了一声,看着他们兄妹,一时竟感到有些悲哀——一个拼了命地想要跟人比试,证明自己的能力,一个却拼了命地想要掩藏比试的结果,只为那人能活下来。想到这里,他望了沈素颜一眼,深吸了口气,回转过身,边走边道,“沈公子,回去吧,令妹已经追了你一路,你该为她想想。”沈素颜闻言,也是一怔,觉得他的话听起来竟那么的温暖,仿佛春风拂过冬雪,瞬间会融化掉坚冰一般。在场的众人凝神目送他的离去,谁也没有再出言相拦。风雪若漫天散花,扬扬洒洒而下,不过眨眼的功夫,已经他留下的两道深深地脚印沟淹没,仿佛从未出现一般。寒风凛冽如刀,撩得他们三人的衣衫猎猎作响,鼓荡不停,谁也不知此刻彼此心里在想些什么,凛寒的大风将他们的神思吹得遥不可及。第二次见沈素颜已是十日之后。谁也没想到,那天之后,孤高自傲的洛阳名剑陆骏会寻上门去,投下战帖,要求与韩时月一较高下。而原本执意不肯迎战的韩时月,却在父亲韩循的劝说和要求下,答应出战。那一天,韩时月应约洛阳名剑陆骏于北邙山脚下比剑。那天的天气依旧阴寒,天也下着飘飘大雪,天空苍苍茫茫,风雪肆虐地散落。韩时月到时陆骏还未到,韩时月右手握着佩在左腰间的铭雪剑,站在雪中仰望苍茫天空,想起十天前的情形,不禁幽幽地叹了口气,想不到,十天之后,重新站到这里的人,会是自己。然而,就在他沉思之际,却突然听到一阵哀哭声,他回头看时,却见一支送葬队伍迎着风雪向北邙山这边走来。韩时月一时竟有些错愕,出神地看着他们缓缓地向他这边靠近。经过他身边时,走在前头的人突然停了下来,回头向他投去哀怨的眼神,低低地说:“公子,今日你也要比剑吗?”韩时月听到这一声忧郁的话语,感到声音有些熟悉,回过神来,转身,抬眼看她。他看到眼前的这个素服女子,十八九岁年华,粉黛不施,憔悴哀怨,清丽的脸上满是泪痕,在寒风中,两道泪痕被冻成两道醒目的冰棱。他怔住了,久久才回过神来,脱口惊呼道:“沈姑娘?”韩时月抬头的时候余光看到沈素颜怀中的灵位:沈门长子游端之灵位。沈游端……沈游端……韩时月双目猛地陡睁,仿佛被什么吓到,竟布满不可置信的神色,久久不能言语。他抬起头的时候就遇到了素服女子的眼光,那种眼光中有着愤恨与哀怨,韩时月不时一惊。沈素颜面色憔悴不堪,凄伤哀怨的眸子里噙满泪水,“公子,为什么你也是这样的人……”韩时月闻言一怔,失了神地看着她,然而,沈素颜却没有再说别的话,转身向着北邙山顶而去。数十人的送葬队伍在风雪中显得渺小而苍白。离去前,韩时月感到有些错愕地,他似乎听到听到沈素颜的声音,“公子,回去吧,你也是放不下成败的人,何必葬送了自己的性命!”韩时月蓦地低头轻轻一笑——看来,她还是不知道他是谁,要不怎么敢说这句话?他可是剑仙之子啊!成败输赢这四个字,这其中败跟输绝不会出现在他身上的,因为他是传奇,他是神话。传奇和神话里怎么会有这两个字呢,真是笑话!抬头凝视她远去的背影,韩时月再次握紧了腰间的铭雪剑,站在风雪中看着那支送葬的队伍向北邙山顶跋涉而去。他看着沈素颜在风雪中有些瑟瑟发抖的身影逐渐被风雪淹没,一时竟有些悲哀。也不知过了多久,洛阳名剑陆骏才匆匆赶到。如陆骏所愿,韩时月终于拔剑。出剑的时候,铭雪剑发出一声脆耳的响声,一贯长虹划过苍茫的天空,宛若流星落入寒空,闪亮耀眼。然而就在此时,他似乎看到另一种比雪花更大的东西飘了下来,模糊了他的眼。——是冥纸。白色的如没有灵魂的白蝴蝶,哀怨地飘落。那些在风雪中飘落的断魂之蝶,仿佛针刺般地刺痛了他的眼,他想起刚才沈素颜的脸,想起她的话。于是他收了剑,问陆骏,“沈游端是怎么死的?”陆骏对此有些惊愕,他不知道为什么韩时月突然向他问这个问题,他只是淡淡地回答一件事不关己的事,“十天前,你走后,他执意要与我比试,结果他输了。”对于这个结果韩时月似乎没有什么怀疑,因为那天他们在风雪中的比试,他就已经看出沈游端不是陆骏的对手,所以,这个结果也在他意料之中,只是他所不知道的是,他为什么会死。陆骏接下来的话却让他为之一震,心里一阵凉意漫了上来。陆骏说:“他战败后自刎了!”“自刎?”陆骏的话刚完,韩时月的话便从嘴角滑落出来,“自刎?为什么?”“我说过的,他输不起!”韩时月的记忆忽然一下子回到十天前,他突然明白为什么沈素颜执意不让沈游端比下去,为什么一直央求着自己救他,原来,她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所以,她不惜一切地想要掩盖这个事实,就算他恨她。可是,执拗无知的沈游端却无法理解她的良苦用心,最终还是步了父亲的后尘!——原来,能杀人的,并不一定要是绝世的兵器,有时,那些虚妄的权势地位同样也能夺人性命!——原来,人的这一生,最大的对手,不是别人,而是自己,自己的心魔!想到这而儿,他竟不由自主地举起自己手中的那把名剑,怔怔出神。恍惚之间,他突然不知道自己此刻握着剑在做些什么,自己比试是为了什么。他的江湖路,是他父亲为他铺就。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活在自己父亲的光环之下——他是剑仙之子。作为剑仙之子,从小到大,不管他愿不愿意,他都必须勤于练剑,以求胜过所有的人——作为剑仙之子,他的剑法怎么可以输给他人呢,如果这样,这岂不是会被整个江湖耻笑!韩时月神思忽的一震,想想自踏足江湖以来,突然不知道这么多场生死比试,到底是为了什么,自己的剑到底为什么而存在?——从来都不是为了自己,他所走的路,方向都是父亲指定的,结局也是父亲所预定的,他所做的一切,只是父亲眼里的理所当然——作为剑仙之子,他就必须维护神州剑仙的名号,维护幻雪阁的权威。在韩循眼里,他所要做的就是用他的剑,让那些不自量力的挑战神州剑仙这个名号和幻雪阁作为江湖传奇的权威的人知道,神话和传奇是不容置疑的!——原来仅仅只是这样而已,他一直以来所要捍卫的,不是什么江湖正义,而只是这样的一个虚名!这么多年以来,原来自己手里的剑,从来都不是为了自己而拔……——不,我的剑,绝不是、绝不是为了这些……——公子,为什么你也是这样的人……沈素颜的话忽然在耳边响起,那么清晰,那么有力,仿佛一个焦雷在他耳边炸响,让他陡然间惊醒过来,原本零零碎碎的想法在一瞬间拼接成一句清晰而可怕的话语来,那句话在脑海里浮现出来,像冲开暗夜层层迷雾后所见的一抹光亮,熠熠生辉。——你也是这样的人……我是什么样的人?——我也是活在虚名之中的俗人,为了那些虚妄的身份地位,名号权威而拔剑,父亲指给我的这条路,原来、原来是错的,这不是、不是我的……我从来没为自己活过!想到这儿,他握剑的手竟不由自主地颤个不停,整张脸苍白得如雪的颜色。眼神依旧盯着自己手中的铭雪剑,只是,那神色竟无法言明,心里蓦地一阵阵发疼。陆骏见他久久收剑不动,脸色剧烈地变化着,瞬间变得惨白无色,一脸迷茫。陆骏见此,不禁一脸疑惑,凝神屏气,将剑横挡在胸前,出声问道:“韩公子,怎么不出剑?”韩时月闻言恍过神来,缓缓抬头看向他。眼里的神色迷茫而空远,竟连一分斗志,一分杀气都没有。看到这样的神情,陆骏反而一阵错愕,心里赫然一惊——这样的眼神,怎么会在此刻出现?韩时月望着他,许久才出声道:“陆先生,你与我比试,到底是为了什么?”他的声音里竟有些茫然无助之感。陆骏闻言怔了一下,也只是微微冷笑一声,道:“韩公子,你父亲韩循剑术独步天下,你们幻雪阁作为江湖的传奇神话,而你作为剑仙之子,能与你做对手,当然是在下的荣幸,”说到这儿,他突然停下来,看着自己手中的剑发出的闪闪寒光,脸上的笑意不禁越加的深了,继而续道:“如果今天我能赢你的话,那么,从此以后,江湖上谁都得敬畏我陆骏!”寒雪纷飞,冷寒彻骨。听他说完这番话,韩时月感到一阵彻骨的寒意渐渐地蔓延至全身,“陆先生,如果你输了又如何?”此言一出,陆骏的脸色霎时沉了下去,铁青着,双眼倏地紧缩,透出凛凛的杀气,声音变得冷锐阴寒起来,“韩公子,你是看不起在下吗?——谁输谁赢,我们剑下见高招,出剑吧!”然而,听闻此话,韩时月却突然闭上了双眼,微微仰头,任凭风雪刮着自己的脸。雪花依旧飘飘洒洒,像没有灵魂的白色蝴蝶……韩时月蓦地将剑收起。陆骏见状,脸色大变,脱口而出:“你什么意思?”“我不会再比剑了,你赢了。”韩时月望他的眼神,空远而哀怨。“什么?”陆骏闻言失声惊呼出声,“你是在侮辱我,侮辱我的剑吗?”“我没有这个意思。”陆骏眼中惑色重重,“那你为什么收剑?”韩时月双眼凝视着他,“先生,我们拔剑到底是为了什么?”陆骏闻言周身一震,不禁低头看向自己的剑,眼中的迷惑越加深了,仿佛重重迷雾突然间掩盖住他的眼。风声嘶吼,宛如猛兽悲号,大雪无情,失神乱舞。抬头看时,却见韩时月已转身离去,孤单落寞的身影显得孱弱单薄,仿佛是此刻这场风雪中的一朵飘飘雪花。陆骏突然意识到什么,突然展开身手追了上去,同时厉声呼叫道:“站住!”逆风前进的韩时月闻声转身,只见一道耀眼的剑光急速向他袭来。他心里一凛,原本无心应战的心突然剧烈地颤了一下,慌忙之中,长剑又挥出,只见流光闪闪,恍若翩翩虹光,陆骏的身影闪到跟前,怒目相视,眼里竟是凛凛的杀意,长剑挥出,“铮”的一声鸣响,两剑相击,剑气如刮骨的巨风席卷整片雪地,将飘在空中的雪花割得粉碎。韩时月暗淡无光的双眼突然迸现出怒意,瞪着近在眼前的陆骏,厉声斥问:“陆先生,你做什么?”“韩公子,我这是在告诉你,我的剑是为什么而活,为什么而拔——我不容你侮辱我的剑,我要证明给江湖所有的人看,我陆骏绝不会输给你!”大风嘶声怒吼,陆骏的话被风撕扯得断断续续。韩时月惊闻此话,双眉攒起,定定地盯着他那双充满杀意的眼睛,怒道:“陆先生,不要逼我出手!”“韩时月,拿出你的本事来,让我见识见识你的幻雪剑法!”陆骏紧紧相逼,话语里竟有不容商量的语气,杀气腾升。说完此话,陡地变招,剑势凶猛凌厉,竟有夺命之意。韩时月此时心绪已乱,尽管不想接招,但若是不出手,极有可能死在陆骏剑下……念及至此,霍的屏气运劲,手中的剑顿时有了气势,现出闪闪寒光,铮鸣声响个不停。陆骏见状,脸色越加冷峻阴寒,手腕一抖,长剑翩若游龙,剑光如长虹乍现,在大雪纷飞的雪地里急速穿梭。韩时月原本冷寂的心蓦然被激起了斗志,手中长剑丝毫不示弱,铭雪剑的剑身凝起了恢弘的剑气,宛若银蛇在手,灵活舞动。陆骏一心求胜,招招欲置其死地。双剑相接,时空静止,刹那的幻世之感。陆骏感到一阵迷乱的错觉,那飞扬的冬雪仿佛在瞬间变成漫天流溯的银光,凝聚在寒空之中,幻影重重。——这就是幻雪阁的幻雪剑法吗?——仿若幻世之境!陆骏被剑气逼退得飞退开来,落地时竟失去平衡之势,不禁连连后退数步方站定脚,手里的剑翻转,紧紧握在手里,脸上的神色起伏不定,眼里竟是惊疑不定的神色,默然凝视。韩时月没有说话,没有再理会他,转身收剑,一脸淡漠,往北邙山顶走去。寒风大作,将他白色的衣袍鼓得猎猎飞舞,在风雪中,像一位脱尘超俗的仙人,飘然离去。而陆骏站在风雪中,呆愣地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乱舞的大雪中……双手发颤!在北邙山顶,他找到了沈素颜。沈素颜站在两座墓碑前,对于他的到来竟没有什么惊异。她只是站在那里,任风雪扑在她的脸上,任寒风如割刀一般割裂她的身体。突然,她似乎自言自语一般地说着:“我爹爹因为输了,就舍下我和哥哥,从那以后,我发誓,决不能让哥哥重蹈爹爹的覆辙,可是,可是到头来,哥哥还是,还是离我而去了……”说到这里的时候,她的脸已被泪水淹没,因为情绪太过悲哀,她似乎说不下去了,北邙山顶除了风声,剩下的就只是她绝望哀婉的哭声。看着她单薄的身子在凛凛风雪颤抖着,韩时月的心蓦地一疼,竟不知如何安慰她,一时唯有无言。“公子,你说什么是江湖?”沉寂了片刻后,她的声音又再次响起,问了他这样的问题。韩时月听完,怔在原地,出神地看着她。对于这个问题,他竟一时答不上来,身为剑仙之子的他,从他懂事以来就随着他父亲在江湖闯荡,仗剑游江湖,可是,他竟一时不知到底什么是江湖!沈素颜似乎也没想要他回答她什么,自己絮絮说了下去,“哥哥曾经说,一入江湖就身不由己,一旦踏足就很难再走出来,哥哥说,江湖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不是你强过别人就是别人强过你,不是你打败别人,就是别人打败你,所以,为了能在江湖上立足,在江湖上活下去,你不得不用尽一切办法往上爬,爬上高位,爬到顶峰,让那些人只能仰视你,敬畏你……所以他必须用他的剑证明自己,去扬名立万,才能在江湖安身立命,可是……·”说到这里,她突然伸出手来,温柔地抚上了墓碑,强扭出个微笑来,幽幽地说,“可是江湖太残忍了,人命在这里面一文不值,任何人都可以草菅人命……嗬,江湖,是个地狱啊!”说完此话,却见她缓缓地走向了陡峭的悬崖,一脸凄哀,在崖边站定。韩时月站在她身后不远处,语声凝噎,久久未出声。听她说这番话后,脑袋仿佛被什么击到,霎时空白了,双眼就一直怔怔地凝视着她的背影,那个背影孱弱单薄,仿佛随时会被此时山上的凛凛寒风吹到崖下,变成这场风雪中的一朵柔弱雪花,消失在天地之间。 就在沉思出神之际,崖边的沈素颜宛若展翅欲飞的白色蝴蝶一般,倾身向前,半个身子悬在崖外! 这样的情景将处于游思状态的韩时月瞬间拉回现实!韩时月被吓住,瞪眼脱口惊呼:“沈姑娘,不要!”双眼闪过惊骇欲绝的神色,来不及细想什么,脚下如风,以最快的身手掠身向前,衣袖一拂,右手迅速拽紧她的手,奋力往回一拉,拥在怀里。完成这一动作,他仿佛惊魂未定,一脸惊慌,血色微白。他深吸口气,渐渐镇定下来,看着怀里的沈素颜,只见她清丽的双颊上,泪痕斑斑,一脸凄婉憔悴。此刻的她双眼空洞无神,迷惘散涣,仿佛三魂七魄均已全失,躺在他的怀里,嘴里发出微弱如游丝的声音,似是自言自语一般:“让我去找爹爹和哥哥……我要去找他们……”韩时月闻声,方想出声劝慰,怎知一开口,竟已哽咽难言,泪水忍不住涌上眼眶,只是低低地叫了一声:“沈姑娘……”沉默的两座墓碑在风雪中显得沉重异常。而无言唯有泪千行的两个人在风雪中站立成两塑雪人。然而,令韩时月没想到的是,数日后,江湖上竟传出洛阳名剑陆骏自刎的消息,震惊整个江湖……身在幻雪阁的韩时月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不禁哇的一声吐出血来,染红了今冬的白雪……陆骏成了第二个沈游端……为什么?——成败输赢,江湖地位当真比生命还重要?念及于此,年少的韩时月心凉了一大半,心里的疑问越加地重了——究竟自己手里的剑要守护的是什么……无法解开心里的结,忧伤过度的韩时月病了一场,从此再也无心于江湖,无心参与任何剑术对决。他时常独自在房中,抚摸自己的铭雪剑,幽幽喟叹,深深沉思。有时会不知不觉忆起沈素颜当初在北邙山顶所说的那番话,暗暗悲叹。数月之后,年方二十三的少年佳公子不顾父亲——幻雪阁阁主韩循的多方劝阻,宣誓不再使剑,毅然离开了幻雪阁,携手一个叫沈素颜的女子隐退江湖……韩时月的举动让江湖上的不少英雄名士不禁挽颚叹息。而号称神州剑仙的幻雪阁阁主的韩循却怎么也不允许自己的儿子归隐!一方面,韩时月此时已经名声远扬,是他传奇一生的延续,他怎么可以让自己的儿子毁了他的名声,毁了他自己的前程,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日渐势胜的戮雪组织对幻雪阁的威胁已经不容他忽视,他需要剑术精湛韩时月一起与他对抗,捍卫幻雪阁的权威。可是,无论他怎么反对,韩时月最终还是走了,从此没有再理会幻雪阁与江湖的种种是非,即使戮雪组织与幻雪阁发生了惨烈的正面冲突,他也没有过问!他和沈素颜过起平静逍遥的日子,他们的日子里没有江湖,没有幻雪阁,也没有剑,有的只是彼此……如今,一晃三年过去了,那些神仙眷属般的日子却成为了回忆,遥不可及的回忆……而在回忆里过日子无疑让人生不如死……——素颜……素颜……——当年因为你,我把长剑收回,不再涉足江湖;如今,难道为了你,我要重新挥出我的长剑吗?——素颜……素颜……你回答我![NextPage]回阁“素颜……素颜……”傅空尘看着心灰如死的韩时月,一时竟不知如何安慰,只是低低地叫着:“大师兄,请节哀!”韩时月抱着冰冷的墓碑,脸贴在沈素颜的名字上,眼中没有一丝亮光,“素颜……素颜……你回来好不好?”阿竞跑上来,抱住了他,哭着叫着:“师兄……师兄,你不要这样……不要!”不知过了多久,韩时月眼暴寒光,霍的站起,阿竞被他突然的举动吓住,呆愣着看着他。只见他突然转身跑开了去,白色的大氅脱落在皑皑白雪中,很快就狂舞的雪花淹没……“大师兄……”傅空尘和阿竞同时叫出声来,然而,任他们怎么叫喊,韩时月的头再也不曾回过来一次……他要去哪里,他要去做什么?难道,他真的要为了沈素颜把收回的长剑再次挥出吗?可是,他的剑要挥向谁呢,他父亲韩循吗?没有人知道,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的剑到底该不该为了沈素颜而拔……沧州,幻雪阁。年已五十的韩循已不再是当年那个英姿潇洒,风姿翩翩的佳公子,岁月已经在他曾经风华绝代的俊脸上留下醒目的凿痕。如今的他已显得有些苍老憔悴,鬓角已经可以见到缕缕的白发。再加上近两个月来的病,更显得衰老。他半倚半靠地坐在幻雪阁的大厅上的高坐上,偶尔不自禁地咳嗽几声。老了,老了,人最终还是敌不过岁月的……在幻变无偿的人世间,岁月总是最终的赢家……这时,门外走进一个年近不惑之年的男子,一身黑色长袍衫,头发微微有些散乱,他走进来后,恭恭敬敬地说:“阁主,据报,时月已经快到幻雪阁了!”韩循闻言猛的从高椅上端坐起来,神情有些紧张,追问道:“真的?他真的、真的回来了?”“千真万确!”韩循舒了口气,微闭着眼休息,有些洋洋得意地炫耀道:“你看,他终于还是回来了。”黑袍人嘴角露出不易察觉的笑意,缓缓道:“可是,阁主,您别忘了,他回来的目的是什么?——沈素颜可是死在您手里的!”韩循张开眼睛,冷笑一声,颇为自信地缓缓道:“杨先生,你也别忘了,本阁还是他的父亲!知子莫若父,他的性子我最清楚,他还不至于为了一个女子而弑父!”这话刚说完,韩循周身一震,怔怔地看着门外。数日来的快马加鞭,策马北上,让心里被哀伤装满的韩时月显得越加憔悴。此刻,站在门外的韩时月一身白衣落满白雪,头发被寒风卷得有些乱了。尽管已经有些力不从心,但听闻刚才韩循和黑袍客的话后,他双眼中便闪着寒光,一眼不眨地怒视着韩循,缄默不语。转身抬眼望去,黑袍杨先生见他一脸悲哀地站在门口,于是微微笑了笑道:“时月,你终于回来了!”然而,韩时月还是没有回话,只是迈开脚步走了进来,右手紧紧握着铭雪剑。铭雪剑……铭雪剑……已经三年没有拔开过了,今天难道,难道就要结束它沉默的日子吗?可是,可是那是他父亲啊……难道,真的要为了沈素颜而向他父亲拔剑吗?不——[NextPage]出剑幻雪阁的大厅一时沉寂如死。终于,韩时月开口了,“为什么要逼我?”韩循双眼盯着韩时月的眼睛,理直气壮地说:“我不能让一个女人毁了我儿子!”韩时月听闻此话,竟有如遭遇焦雷一般,愕然地双眼凝视着自己的父亲。——这就是我的父亲吗?——可是,为什么父亲一点都不了解我,还狠心亲手杀死了素颜?韩时月一时竟陷入痛苦地沉思之中。“孩子,凭你现在的剑术,可以说是天下无敌,在江湖上定能创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有一番大作为,可是,你怎么可以为了一个女子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我不允许,绝对不允许!”韩循说到这儿不禁剧烈地咳嗽起来,但话语里却有不可置辩的意味。韩时月回过神来,怔怔地看着他道:“你当真是为了我吗?”韩循闻言一怔,有些发怒地说:“你这是什么意思?”“爹,你一点都不了解我……你并不是为了我,你是为了你自己……爹,我退隐江湖的原因,我以为你懂……”话还未讲完,却已被韩循阻断,“住口,你还敢提这件事……为了一个女子你……你居然……居然背板我,背叛幻雪阁!”韩循怒火中烧,戟指怒目起来。“背叛?”韩时月自己神思晃荡,喃喃自语,接着,他睁着不解的眼神,咬紧牙关,哽咽道:“爹,我哪里背叛了您,背叛了幻雪阁?”韩循怒哼一声,喘了口气,道:“你还有脸问我?……你为了那个女子,离开了我,离开了幻雪阁,不管为父的生死,不顾幻雪阁的存亡,这不是背叛是什么?”韩时月剑眉紧紧皱着,眼中竟凝起了泪,“爹,你……”“所以,那个女人该死,她该死!我绝对不能容忍她存活在这个世上,让她毁了你,毁了幻雪阁……”韩循话还没说完,突然被韩时月一声怒吼震住:“住口!”同时,他听到铭雪剑出鞘的声音,还有眼前晃过一道亮光!他还是拔出来……铭雪剑最终还是为了沈素颜而出鞘了……韩循眼中突然凝聚起了道道阴森的寒光,只听他森然道:“时月,你当真要为了那个女人弑父吗?”韩时月眼里的神色飘忽不定,只能更加用力地握紧了手中的铭雪剑。父子俩就这样怒目相对,幻雪阁的大厅一时气氛紧张到极点,就像绷得紧紧地琴弦,随时会断……站在一旁的杨先生也一直没有出声劝解,成了冷眼旁观的局外人。就在此时,厅外响起傅空尘的声音——“大师兄……大师兄……”处于弦端上的父子俩均感到一阵错愕。韩时月回身去看,只见傅空尘一身青色的大氅已经被撕扯得破碎不堪,而且,似乎上面还有血渍……傅空尘跑到韩时月面前,大气喘喘,但不忘战战兢兢地看了韩循一眼,才慌慌张张道:“大师兄,阁主他……他……”韩时月闻言心如鼓跳,急忙追问:“他又做了什么?”傅空尘的目光却望向了韩循,眼神里有恐惧之色。韩时月担忧地眼神循着傅空尘的眼神望了过去,正好遇到韩循阴冷的眼光,他的声音突然有些发抖,“你……你又做了什么?”韩循冷哼一声,眼里的冷光依旧不减。韩时月抓紧了傅空尘的衣襟,怒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说,快说!”傅空尘的眼神不敢看他,“大师兄,阁主……阁主他……他得知我和阿竞安葬了沈姑娘,竟、竟派人去掘……掘沈姑娘的墓!还好我和阿竞拼命阻止了,要不然,沈姑娘就算死了,也不得安宁……”听闻此言,韩时月一时脑袋全空了……·掘墓?他……他居然……居然……这……这真是他的父亲吗?可他……怎么可以这样残忍地对待他,对待素颜?沈素颜没有错啊!沈素颜跟他无冤无仇啊!可他为什么要这样对待她?为什么……——父亲?父亲!韩时月眼里突然暴出凛冽的杀气,瞳仁倏地缩紧,冷锐的目光射向韩循,韩循似乎对他的这样的眼神毫不在乎。不————素颜!韩时月猛的挺剑蹬地而起,腾空挥剑而下,韩循眼见剑锋逼近,右手迅速从腰间抽出他的幻雪剑,“铮”的一声鸣响,铭雪剑与幻雪剑交织在一起,剑气凌厉,像凛冽刺骨的寒风般充斥整个大厅。当今江湖上两把最富盛名的宝剑,以相同的剑法,不同的目的,锵然出鞘了!没有人敢靠近他们,恢弘的剑气将他们罩在其中,任何人逼近都会被分尸而死。韩时月的眼神分外的冷锐,到了此刻的他已经无法停手了,尽管他的意识里还清清楚楚地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就是他父亲,但是,他已经停不下来了,韩循——他的父亲已经把他逼到极限,他心痛,他快要被他逼疯了!到了此刻,他突然不知道,自己拔剑到底是为了谁,是为了沈素颜,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他父亲韩循?——父亲,你为什么要这样把我逼到如此地步?你到底是为了什么?想到这儿,韩时月冷锐的眼神里多了一份沉重的疑惑。——父亲,你告诉我,到底为什么?你为什么非逼得我对你用剑,你是我的父亲,你让我怎么忍心……韩循浑浊的老眼中有让人看不懂的眼神,他似乎在韩时月的眼里看到了他的不忍与心痛。然而韩时月却看不懂眼前的这个养育了自己二十六年的父亲此刻眼里的神情。——父亲,在你心里,是不是只有你的幻雪阁,只有你的江湖地位,只有你的威望?除此之外,再也没有什么能在你心里占据一席之地,包括我这个儿子,我的一点点幸福?要不然你怎么忍心亲手破碎我的梦?父亲,到底我在你眼里是什么,我真是你的亲骨肉吗?韩时月眼里的惑色突然间又被怒色覆盖!——父亲,你为什么非要把我逼到这步田地?我真的不想对你用剑!可是你……你为什么要这样残忍地对待素颜,对待我?我是你儿子……我是你的亲骨肉啊!你怎么……怎么忍心如此?——父亲?父亲!你回答我!突然,只听一声悲痛的长啸响起,让人闻之心碎。韩时月不知为何,突地从高台上点足飞退回来,飘然落在地上,怒视着韩循却没有出声。韩循脸上暴起青筋,指着他怒道:“逆子!逆子!!”此话一完又剧烈地咳嗽起来,因一时动了气便咳个不停,终于收起剑,撑地喘气。“逆……逆子!你……你今天当真要为了那个……那个女子而弑……弑父?”韩循此时已经脸色有些苍白,却还强撑着怒气厉声呵斥韩时月。韩时月紧紧地抓着铭雪剑,怔怔地看着他,眼里的神光迷离而悲哀。“逆子?”他喃喃地重复着韩循的话。这是作为父亲的韩循扣给他的罪名——弑父的逆子!久久地与韩循对视,韩时月那哀怨的目光像深海的粼光。他的手似乎突然之间失去了力量,竟拿不动手中的剑,手臂无力地垂落下来,剑尖抵地,身子仿佛有些站立不住。“哈哈,”他突然发出疯狂而无奈的笑声,“逆子?——哈哈,我是逆子!爹,你、你居然说,我是弑父的逆子?”他的笑让在场的众人突然感到一阵错愕。韩循饱经沧桑的老脸上,神色变幻不定,只是双眼直勾勾地盯着韩时月看,一言不语。“可是,爹,我们之间为什么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韩时月的笑声在不知不觉间已带上了哭腔,透着话不尽的悲凉与无奈,他泪眼迷蒙地凝视着高处脸色有些发白的韩循,语声哽咽,“爹,那……那也是你逼我的啊!你、你杀了素颜,你杀了她!——爹,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对素颜?”韩循的脸色突然越加的苍白起来,神色也变得有些凝重起来,不知道是不是韩时月的话触动了他,还是只是因为刚才的动气牵动了自己的病。然而,他突然发现,韩时月眼中的怒气渐渐地消失,渐渐地取而代之的,却是一丝丝悲悯和绝望。他看到韩时月缓缓地低下头去,怔怔地看着自己手中的铭雪剑,许久无言。而他,对于韩时月的指纹却也只是无言以对。她想不明白自己的儿子此刻究竟在想些什么。——父亲,难道,难道我真的要杀了你,才能对得起素颜吗?——可是,可是,我怎么可以……怎么可以……“不——”突然的一声嘶声力竭的惊喊震彻整个大厅,让闻声者突然感到一阵心惊胆战。那声音里夹杂着痛苦和绝望,无奈和不忍。突然他看到韩时月眼中现出凌厉的亮光,然后只见他举起手中的铭雪剑,双眼直直地盯着它。韩循的脸色瞬间变了,变得紧张不安起来,他突然发觉原来自己一点都不了解自己的儿子,他实在不知道他儿子到底要干什么,只是有些战战兢兢地看着他。在一旁的黑袍人和傅空尘脸色也有些冷峻,似乎还有些无法言明的神秘神色悄然地跃上了他们的脸。傅空尘终于忍不住发出声来,“大、大师兄……”此话刚息,只听韩时月一声悲啸刺耳地传来,同时“铮”的一声脆响,铭雪剑瞬间断成三截,锵然落地,铮铮作响。众人一时脸色的神色剧烈地变了变,夹杂着难以言明的困惑。韩时月将手中的剑柄奋力扔在地上,冷冷地看着韩循,道:“从此以后,你我再也没有关系!”——你是我的父亲,我既然不能杀你,那么我只能对不起素颜了……素颜,请你原谅,我真的下不了手……韩循顿时一阵惊愕,有些浑浊的老眼中竟有挥抹不去的哀恸。“时……时月……”他突然颤颤地发出声来,看着转身欲走的韩时月,他似乎想要留住他,可是韩时月却在说完那句话后再也不曾回身看他一眼。“大师兄,你……你去哪里?”韩时月经过一番痛苦的心理斗争早已筋疲力尽了,他拖着疲惫的步伐向大门走去,“我再也不要留在这里了——我要回去守着素颜,素颜……”韩时月神情有些恍惚了,眼中暗淡无光。就在此时,阿竞从门外跑了进来,撞进他的怀里,哭着道:“大师兄,大师兄,你不要走,不要走——你留下来好不好?”韩时月眼神没有焦距,喃喃地说:“素颜,我要回去守着素颜……你走开……”听闻此话,怀中的阿竞身子突然颤抖了一下,突然,韩时月的双眼倏地陡睁,眼中的神色似是痛苦,又似是难以置信,他剑眉拧紧,眼中困惑的神色更深,久久没有说话。[NextPage]惊变阿竞慢慢地从他怀中退了开来,眼里有莹莹闪闪的泪花,泪光中还闪着一种似是仇怨的冷光,狠狠地盯着韩时月。“阿……阿竞?”韩时月最终还是叫了一声。阿竞许久都没有回话,依旧睁着充满仇怨的眼睛盯着他。韩时月似乎在她那样的眼光中明白了什么。那仇怨的目光的目光中分明还燃烧着——妒火!原来如此!所以他也没有再出声问下去,只是伸手捂紧了自己的心口,将眼神投向了阁外那场舞得正狂的大雪,迈着如铅重的脚步,准备永远地离开这里。而身后的阿竞却似乎不甘心,她的怨怒仿佛被什么引爆出来,一发不可收拾。“为什么?为什么你的心里就只有她……只有她……她已经死了,不在了,可你为什么还是对她念念不忘,而我,我活生生地站在你面前,但你却视而不见,我有哪一点不好,难道我连个死人都比不上吗?”阿竞眼里的怨恨之火瞬间越燃越旺,仿佛整个人快要被这股妒火吞噬掉了。——阿竞,爱这种事从来就是说不清的,你不明白我跟素颜之间的感情,不明白……据说这个世上,有的人,他们的心只为一个人而活一次,一次之后,宁愿荒芜死去,也不愿再萌生春芽。而韩时月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心只为沈素颜而活,而跳,沈素颜的死去,让他的整个世界随着荒芜成冷寂的荒原……·韩时月边走边想着,眼里尽是凄哀的颜色。然而,就在此时,一声冷冷的,森然的声音在大厅里响亮地响起。“慢着!”众人一阵愕然,循声望去,说话的却是站在大厅石柱旁的杨先生。杨先生缓缓地走了出来,走到韩循面前的时候,倨傲地瞥了一眼撑地的他,嘴角撇出一抹冷冷的嘲讽笑意。韩时月顿住了脚步,他突然发现大厅的气氛一下子诡异到了极点,同时一种不祥的预感扑面向他压了过来。他缓缓回头,就遇上了杨先生冷锐的目光。杨先生向他露出了一丝邪魅的冷笑,“你以为你还走得了吗,韩大公子?”韩时月闻言,眼里有陡现出凛冽的冷光,警惕地看着他。他此话一完,韩循脸上的神色瞬时变得有些慌张与惊骇,连说话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俨然没有了当年神州剑仙的风范,“杨易,你……你什么意思?”杨先生冷笑了一声,转身讥诮地说:“韩大阁主,你别紧张,好戏才刚刚开始,心急可吃不了热豆腐!”继而话锋一转,便开始称赞起阿竞来,“阿竞,你做得很好!”阿竞似乎还没有从怒怨中脱离出来,完全没有理会杨易的话,依旧睁着充满恨意的双眼一直盯着韩时月。韩循似乎不敢相信自己养育多年的阿竞会……“阿……阿竞你居然……背叛本阁?”声音里竟有些颤抖。“不,你错了,韩阁主!”杨易脸上洋溢着得意的欣喜和倨傲,冷眼看着韩循,傲然道。“错?本阁错在哪里?”杨易鄙夷一笑,说道:“错就错在,阿竞没有背叛!”此言一出,韩循忍不住讶然惊问:“你说什么?”“因为阿竞她姓苏!”“苏……苏竞?”韩循双眉一皱,久久出神,许久才强装作镇定地说:“那、那又如何?”杨易冷冷一笑,“韩阁主,有个名字想必你已经忘了吧?”说到这儿,他的脸色开始严肃凝重以来,一字一顿地说:“苏——湛,这个名字,你难道忘了吗?”“苏湛!”闻言,韩循神经顿然一紧,猛然醒悟:“阿竞是苏家后人?!”“哈哈,韩阁主,想起来了是吧?怎么看起来,你好像不相信的样子?”杨易双眼里有嘲讽之意,“阿竞,告诉这位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韩阁主,你是谁!”阿竞双眼渐渐地从韩时月身上移开,充满怨毒的双眼死死的盯住韩循,道:“我是苏陌的女儿——苏竞!”“苏……苏陌?”韩循的脸上顿时闪现出惊愕之色,颤声道:“那你……你又是什么人?”杨易冷笑起来,嘴角不自觉地出动了几下,讥讽道:“我说,韩大阁主,你是不是老糊涂了?都到了这种情况了,号称神州剑仙的你居然还问如此愚笨的问题!看来,这幻雪阁也真该消失了!”韩循闻言原本苍白的脸瞬时涨得通红,怒言道:“杨易,你到底是谁?——本阁主自认待你不薄……”“不薄?哼,不薄!”杨易冷笑出声打断了韩循的话,倏地他的脸色变得异常冷酷森寒起来,眼里燃起了熊熊的怒火,射出凛冽的杀气,“韩循,你真是该死!”韩循闻言脸色大变,脸上写满了惊骇。突然,他瞥见了傅空尘,见他静静地站在一旁,便惊喊道:“空尘,你还站着干什么?还不快去调队!”然而,不管他的话有多么焦急,傅空尘似乎没有接受到,依旧冷冷地站在一旁。“空……空尘?”见到傅空尘这副冷然旁观的样子,韩循的心猛地跳了跳,竟然感到有些发冷。“调队?我看韩大阁主是想早些去见阎王吧?”杨易回头看了看傅空尘,又回过头来一字一顿地说:“傅空尘调来的队只能是我的人!”韩循陡睁大了眼,似乎有些感到有些难以置信,充满疑惑的眼不自觉地望向了傅空尘。同时望过去的还有韩时月那哀怨的眸子。傅空尘?背叛?为什么?傅空尘冷冷的目光突然遇到韩时月质问的眼神,便开始有了起伏。然而,此时韩循便又发出惊愕的声音,“空……空尘,你……你居然也背叛本阁主?”“背叛?”傅空尘冷哼了一声,突然怒道:“这是你逼我的!”韩时月父子二人均心寒了起来,怔怔地看着他。逼?韩时月想不明白,韩循也想不明白,到底他所说的“逼”是什么意思。傅空尘似乎也被什么引爆了胸中的怒气,眼里青光闪闪,“你老了,病了,我在你身边日日夜夜的照顾你,没有韩时月,可幻雪阁还有我啊……·可是,你……你却千方百计,非要把他找回来继承你的位子,难道……难道我就不行吗?难道我就比不上他吗?”说完这话,他充满恨意,怨怒的双眼猛地射向了韩时月。韩时月顿时感到周身一冷。——原来,所谓的“兄弟情意”是如此的不堪一击!只是利益所使罢了!“所以……所以你们就设计挑拨我们父子的关系,设计让我杀了沈素颜!”韩循怒视着傅空尘,咬牙切齿地说。杨易冷笑了一声,讥讽道:“其实,一开始,我也想不出怎样才能让你们父子反目,最后还是阿竞聪明,找到韩时月的死穴,只要杀了沈素颜,他必定会回来找你,而你,为了让韩时月回到幻雪阁,想都不想就跳进我们的陷阱里,竟真的动手杀了沈素颜,哈哈,韩大阁主,韩少阁主,这招请君入瓮还行吧?”韩时月听闻如此,感到心口蓦地疼痛难忍,不禁紧紧抓住了心口,双腿不自觉地跪倒下去,眼里充满难以置信的神色,怔怔地看着眼前的阿竞,口中喃喃道:“阿……阿竞,你……居然是你……你害了素颜!”——眼前这个女子就是那个清纯天真的阿竞吗?可是阿竞怎么会变成这样?——清纯天真只是面具而已?可究竟为什么变成苏竞,那个从小到大都清纯可人的阿竞就变得如此可怕,如此残忍,竟用这么残忍的计谋,杀了素颜,让我和父亲自相残杀?阿竞看着他疑惑重重的双眼,冷冷地道:“我也只是为我爷爷报仇而已,还有,我得不到的,沈素颜也休想得到!大师兄,你不能怨我!”说到这儿她又激怒起来了,“说到底,罪魁祸首是你,是你!真正害死沈素颜的人是你,是你!”“阿……阿竞?”韩时月想不到阿竞竟讲出这话来!突然杨易似乎有些不耐烦起来,冷喝一声,道:“好了!废话少说,到了如今还说这些做什么,既然你那么急着见沈素颜,那么我也成全你,送你到地下跟她相见,空尘,动手!”听到此话,傅空尘怔了怔,剑眉不自觉地皱了皱,手竟有些颤抖起来,他眼里有惴惴不安的神情,望了望韩时月。而韩时月哀怨的眸子里都是绝望神色,似乎还闪着莹莹闪闪的泪光。“还愣着干什么?”杨易见傅空尘还迟迟不动手便呵斥道:“难道你还怕他的剑法不成?他现在中了锥心刺,根本就提不起功力了,此时不杀他更待何时?更何况,你已经没有退路了!”傅空尘听完他此话,缓缓地拔出腰间的软剑,对准了韩时月。然而,阿竞看着那白晃晃的剑光,似乎从恍惚中回过神来,撕心裂肺般地喊叫出来,“不——”突然扑上前来,护住了韩时月。傅空尘全身一震,双眼陡睁大了起来,眼里似乎有不忍的神情。韩时月忍不住失声叫道:“阿竞?”“你让开!”傅空尘冲着她大声呵斥道,“你快点让开,听到没有!”“不!”杨易看到阿竞不顾死活地护着韩时月,瞳仁倏地紧缩,冷光闪闪,“阿竞,难道你要背叛我吗?”“不!你答应过我的,你会放过大师兄的!”她的眼里竟流露出敬畏的神色,灼灼地看着杨易。“哼,放过他?笑话,养虎为患的道理我想你不会不懂吧?”“你……你骗我?”阿竞迷瞪着双眼,惧疑道。此刻心下顿时一片冰凉,整个人委顿下来,泪水哗然。此时,静默良久的韩时月忍着痛,说道:“杨易,你到底想干什么?”杨易嘴角的肌肉倏地一挑,森然道:“哼,我想干什么?……我要杀了你们父子,我要你们父子的命!”此话一出,整个大厅顿时被凛冽的杀气罩住。[NextPage]突转“空尘,动手!”傅空尘拿剑的手竟不停地抖了起来,依旧忍不下心动手。突然听闻铮的一声响,原本委顿在地的阿竞竟从腰间拔出自己随身佩戴的阳雪刃,趁傅空尘不备,朝他击去。傅空尘一时大惊,连连退开数丈,双眉蹙起,愕然惊呼:“阿竞?”阿竞这一动作让在场的众人不禁吃了一惊,一脸迷惑地看着她,不知她到底站在哪一边。杨易的脸霎时沉得阴寒,幽深冷凝的瞳仁透出凛凛寒光,犹如跳跃的鬼火,只听他清冷冷地说道:“阿竞,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你这是要背叛我?”闻言,阿竞收刃警惕着站立,明丽的脸上神色剧烈地变化着,似是怨恨,又似是愤怒,只闻得她说恨恨地质疑说:“背叛?——爹,这十年来,你何曾认过我?”那声称呼一出口,在场的人便全然怔住,双眼一亮,竟充满难以置信的讶色——眼前的这个人就是戮雪组织的首领,苏湛之子——苏陌?还未来得及发出惊问,却听阿竞继续哽咽着说下去:“爹,你的眼里除了你的复仇大计,还有什么?——我只不过是你手中的工具,手中的棋子!我是你的女儿吗?——不,我什么都不是!十年前,你为了让我进幻雪阁为你探秘,把我丢弃在韩循回阁的必经之道上,然后再也没见我,爹,那年我才六岁啊,娘亲才刚刚去世,尸骨未寒,你就为了复仇把我送进仇人之所……”说到这里,原本还有愤怒怨恨之意的阿竞已然泪流满面,不得自已。苏陌却不为所动,如铁石心肠的冷血人一般,只是满不在意地说:“阿竞,这么说来,你今日就是定要与为父我为敌了?”阿竞深吸了口气,抑住心里袭上来的悲戚感,幽幽地反问道说:“我是答应过帮你废了大师兄的武功,可你不也答应过我会让我带他走的吗?”苏陌有意无意地双手环抱胸前,走上前去,冷笑着说:“女儿啊,你别傻了,虽然他已是废人了,所剩的时日也不多,但现在斩草不除根,就等于养虎为患!——不错,我是答应过你,事成之后让你带他走,可我有答应过让你带着活人走吗?”听闻父亲此番话语,阿竞竟自觉心痛如刀绞,胸腔里有无法排解的幽恨和怒火在搅动,双眼里闪动着幽幽恨意——原来,中了锥心刺不仅会武功全失,而且连命都会……他骗我,骗我,她说那只是废了大师兄的武功而已!可是,没想到他会骗我,借我的手亲手杀了大师兄……不!他看着失了魂般的阿竞,眼里没有怜悯与愧疚,反倒是洋洋得意的神色。“阿竞,你最好收起你的阳雪刃然后自己杀了韩时月,要不然,为父亲自动手,他就有得苦受了!”苏陌继续出言逼迫阿竞,话语里有不可反驳商量的余地。阿竞泪眼婆娑,凝泪摇头,似乎已经有些发疯了,嘶着声疯狂地叫喊着,“不,你骗我,你竟骗我害了大师兄——不,我决不答应!决不让你杀大师兄!”只见她哭喊着渐渐退后,双眼一直与苏陌对视着,毫无惧色,却有决绝的坚定神色。她退到韩时月身旁,一手扶起跪地的韩时月,警惕地退后,不管韩时月对其父韩循的担忧之情。苏陌见此,眼闪寒光,冷冷地低喃已设王乃恭,“不自量力!”继而冷斥傅空尘道:“空尘,拦住她!”言语刚息,傅空尘持剑跃到大殿门口,长剑一挑,逼退他们两人。苏陌此时跃身而上,迅速落在阿竞面前,兔起鹘落之间,已然出手将她打晕在地,一脸冷漠绝然地看着撑地的韩时月。“卑鄙!”这两个字狠狠地从韩时月的嘴角滑落,犹如玉石落地般的锐利。苏陌嘴角一动,冷冷地笑出声来,森然道:“韩时月,你现在已经是个废人了,嘴硬不了多久的!”说完,便缓缓地望向了还在高坐上的韩循,阴笑着道:“韩大阁主,你也一样!”然而,闻言,韩循却突然嘴角抽动,诡异一笑,满不在意地反问道:“是吗?”苏陌得意一笑,洋洋自喜道:“怎么,你不相信?”说完这句,他的笑便顿时冻住,双目倏地锁进,迸现出冷厉的寒光,长声喊道:“弓箭队!”顿时,大殿之外一阵急匆匆的脚步接踵而至,紧接着便又是一番骚乱,惊天刺耳的惨叫声接连而起,回荡在白茫茫的大雪之中,瞬间就被淹没。听闻如此这般惨烈的惨叫声,第一个感到周身剧烈颤抖,全身寒透的不是韩循,却是苏陌!自以为万无一失的苏陌,此刻,心猛地剧烈地跳了跳,脸上在霎时间已经凝固起了惊骇欲绝的神色,双眼里疑惑重重,“怎么……怎么回事?”他的话语里竟有难以掩藏的恐惧与颤抖!随他一起望向厅外的还有韩时月,脸上显现出来的是惊疑。而韩循,脸色却丝毫不变,竟是镇定自若的泰然与平静,仿佛一切尽在他的掌控之中。苍茫的天空,大雪依旧飘飘洒洒,在寒风中狂舞着,似乎会下个没完没了。大道上积着白茫茫的白雪,上面遗留着杂乱的脚印。渐渐地,这种接近纯白的冬雪被另一种妖艳的红色覆盖,融化成道道血河,在寒风中静谧地流淌……·“这……这怎么……怎么可能?”苏陌许久才晃过神来,失声叫喊出来,惊惶不定的眼神闪电般地落在大殿门口的傅空尘身上。静立一旁的傅空尘脸上神色出奇的平静,淡定,嘴角还扬起一抹微微的冷笑,仿佛殿外发生的一切完全与他没有关系——弓箭队可是他负责的埋伏在殿外伺机而动的!苏陌看见他那样的神情,猛然醒悟,失声喊道:“傅空尘,你……你背叛我?”傅空尘闻言不恼不怒,依旧保持着冷笑,倨傲地看着他。见他久久不言语,苏陌猛地回转身来,却见韩循正缓缓地从地上站起来,脸上挂着冷冷的、讥讽的笑意。而跪伏在地的韩时月眼见父亲韩循突然安然无恙地站起,眼里的迷惑之色便顿时沉重起来,疑惧地看着他,心里竟有一种莫名的恐慌,感到父亲似乎瞒着他好多事情。“你……你……”苏陌颤声连连,连话都有些说不全了。韩循冷笑了一声,倨傲地说:“本阁说过,你杀不了本阁的!”听闻此话,苏陌如遇焦雷,身子不由自主地震了一下,随即向韩循投去惊骇的目光,许久才渐渐镇定下来。“你早就知道我的身份了?”苏陌心里已有些泄了气,不似原先那样凛然得意了,只是幽幽地问道。“哼,从你主动加入幻雪阁的那天开始,本阁就一直怀疑你!”“为什么?”苏陌的话语里有丝丝颤抖的痕迹。“你进阁不久就暗中挑拨本阁和时月,本阁和空尘的关系,”韩循倨傲地看着他,继而转身走回到高坐上,缓缓坐下,“虽然刚开始本阁还不能确定你是谁,但从时月离去,本阁病重,你向本阁说了调离时月,趁机杀沈素颜以逼回时月开始,本阁就觉察到,你这人不简单,你已经在幻雪阁内撒下了你的网,再后来,本阁让空尘听命于你,和你合作,跟你演一场背叛师门的戏。从那之后,我便清楚了你的底细,呵,戮雪组织的苏陌!”说道这里他竟不禁发出嘲讽的讥笑来,“你让空尘带医匠柳凡彦来为本阁看病,这招也是错的,因为柳凡彦也是本阁的人,我喝的药根本就没问题——我这病是假的,只不过是为了麻痹你!”韩循的每一个字无不像一把把刀子一般割在身上,疼痛不止,鲜血汨流——想不到竟栽在傅空尘手上!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向傅空尘投去一个疑惑的眼神,咬牙恨恨道:“为什么?”傅空尘绝尘一笑,淡淡地说道:“因为,我——才是真正的韩时月。”“什……什么?”仿佛是一个惊天巨雷在整座大殿乍起,听闻此言,苏陌的整张脸神色大变,双瞳中被惊疑,难以置信的神色沾满,嘴角一直哆嗦不停,“你、你是韩时月?”然而,最为震惊,最无法接受这个事实的却是跪伏在地的韩时月,他的脸色因这句话惊吓过度而顿时苍白如雪,毫无血色,双眼茫然,一时失去焦距,仿佛失了魂魄。殿内的三人此刻都不约而同地看向了韩时月,神色各异。许久的平静无声。韩时月突然抬起头来,神色难以言明,迷惑,怀疑,恐惧,怨恨,愤怒似乎都同时交杂在一起,脸色时青时白。他抬眼凝视着高高在上的韩循,许久才开口问道:“空尘、空尘说的是真的吗?——不!”韩循幽幽地叹了口气,才回道:“空尘六岁的时候,本阁才在青州见到他,并把他带回来,在外人面前以师徒相称,私下里才以父子相认。”“那我……我是谁?”他的声音竟颤抖的厉害。“你是本阁在洛阳捡回的一个弃婴,本阁见你是块练武奇才,便认你做子,教你幻雪剑法,本阁倾囊相授你剑法,让你在江湖上为扬名立万,可是,想不到你却为了那个姓沈的女子退隐江湖。”韩循微微地仰头喟叹,“好了,这些我便不再多说了,你确实让本阁有些失望了。”听完韩循的这番话,韩时月全然呆愣住,心口下的锥心刺似乎因为自己内心的激动而越加刺得厉害,仿佛已将他的心刺得千疮百孔,他的脸苍白,痛苦的神色淹没了他的脸。他此刻的双眼失去光芒,犹如失了魂魄一般,六神无主,脑袋全空了——这是多么残忍的事实,就算自己不是韩循所亲生,就算只是义子,他也不应该把他当做棋子来摆布,来利用啊……韩循说到这里便不再理会韩时月那幽怨满然的眼光,转而瞥了苏陌一眼,却道:“苏陌,本阁不明白,你费尽心思地要覆灭幻雪阁到底是为了什么?三十年前苏湛虽败在本阁剑下,但是之后苏湛之死,可跟本阁毫无关系!”毫无关系?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苏陌蓦地抬头向他投去怨恨的目光!记忆一下子仿佛回到三十年前那个灰蒙蒙的日子,那个他一辈子也忘不了的日子,那个日子是他的十岁生日,却是他父亲的忌日![NextPage]剑神茗剑山庄,人山人海。原本还风和日丽的天气,在午后,突然变得有些阴冷起来。苏陌是苏湛的老来子,向来对他疼带有加,苏湛五十岁那年,他才十岁,还是一个刚明事理的稚子。十岁的苏陌坐在庄内的亭子里,无聊地晃荡着双腿,他充满稚气的脸上尽是埋怨的神色。今天是他的生日,父亲应该陪在他身边的,可是,父亲此时却在擂台上——比剑!他翘首盼着父亲回来,然而等了许久,他终于按捺不住跑到前院去了。自他懂事开始,他就见惯了各式各样的战帖,也见过各种各样上门挑衅的江湖人。然而,在这么多场挑战中,他从没见过父亲有过胆怯或是犹豫。然而昨天,当新的战帖送到苏湛面前时,他却发现父亲脸色却变了,变得冷峻,而且拿帖的双手居然不自觉地抖了抖。在父亲陷入沉思之际,他拿过那张战帖,看到上面写道:明日辰时三刻登门赐教 神州剑仙韩循拜上神州剑仙韩循?小小年纪的他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突然想起近两个月来的江湖传闻——苏州名剑段倾因战败自刎;鸣剑邱鹤因战败,从此不再使剑,隐退江湖;淮安剑侠花闲意因战败,从此勤练剑法,却因此走火入魔而死;游剑书生骆儒贤因战败终日买醉,沦为市井酒鬼。出人意料的是,这些曾经以自己出神入化的剑法名动江湖的剑客均败于同一个人手下——神州剑仙韩循!这样看来,那个自称神州剑仙的韩循,他的剑法应该很厉害吧?苏陌自己静静地想着,睁着充满稚气的双眼看着他的父亲,但是,他又想,就算他再怎么厉害,又怎么能比得过父亲呢,父亲可是剑神!所以,他不明白,父亲脸上的神色到底是什么意思。今日,辰时三刻,神州剑仙韩循出现在众人眼前。今日来茗剑山庄的人大多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剑客,然而,如此多的人却只怀着同一个鬼胎,目的无非是想看一场热闹,看看当今武林的剑神是如何教训韩循这个狂妄自大的人的,想看看他们之间一场惊天决战——韩循就是应该得到教训的,凭什么他如此年轻就能名扬天下,既然自己动不了手,那么就让武林至尊的剑神出手吧,最好能在比试过程中杀了他!然而,苏陌到达前院擂台时,却只看见一袭白衣飘然而去,孤高冷傲,而台下却乱作一片,惊叹之声不绝于耳。他远远地看到,父亲苏湛一个人站在擂台上,褐青色的衣袍在阴风中翻飞不定,眼睛盯着那一袭白衣离去的方向,怔怔出神。此刻,天地之间,仿佛一切都已无声,喧闹冲天的震惊之声在苏湛的四周变得苍白。苏陌怔怔地看着他父亲,渐渐发觉,那一身褐青色和他手里握着的剑变得黯淡无光了,而且开始微微颤抖起来!——苏湛输了?——剑神苏湛竟然、竟然输了?——原来“剑神苏湛”的称号只是浪得虚名!骗人的?!——韩循才是真正的剑神!……·于是,讥讽声开始灌入苏湛的耳中,如汹涌澎湃的波涛般涌了过来,似乎要将他淹没。他回头看着台下的这群江湖中人,发现那些人脸上却只有鄙夷与嘲讽的神色。苏湛的整个人不自觉地颤抖起来,他的眼神里有不解,惊惧……·。苏陌看着人海如潮,听着甚嚣尘上的言论,整个人呆愣住了!——父亲,他们为什么这样?你只不过输了一场,下次就不会了……十岁的苏陌在心底发出这样的疑问,可是他不明白,在这个弱肉强食的江湖里,这场比剑输了意味着什么,他不懂!——输了就意味“剑神”的称号苏湛再也担不起了,他的这一生的名誉就毁了,从此以后,围绕在他身边的只有嘲讽与鄙夷。渐渐地,人潮渐渐散去,带着冷笑、鄙夷、嘲讽,不告而别,连昔日与他父亲最要好的朋友也未曾停留。也不知过了多久,苏湛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茗剑,然后无力地垂下手,转身,目光遇到苏陌的向他投来的不解的眼神。然而,苏湛的目光里没有焦距,涣散的眼神从他身上移开,开始拖着沉重的步子,离去。酉时三刻。苏陌站在父亲的房门口,双眼不眨地一直盯着房门。日落西沉,夜慕像黑色的幕布般遮盖住天,不露光色。今夜,没有冷月,没有孤星,只有哀怨悲鸣的风声。房内漆黑如墨,伸手不见五指,没有掌灯。苏湛自巳时二刻从擂台回到房中后在没有出来过。屋内一切寂静如死,让人不寒而栗。十岁的苏陌蓦然感到一阵阵的惧怕与不安,于是,在沉寂了三个时辰后的他终于忍不下叫了出声,“爹,爹……爹今儿是陌儿的生日,你出来陪陪陌儿好不好?爹……”然而,不论他的叫喊多么凄惨,回应他的却依旧只是沉默……“爹,你不要陌儿了吗?”苏陌哭了出来,身后的老仆走过来牵著她的手,安慰道:“公子,你先坐着,待老奴去叫叫庄主。”苏陌抹干脸上的泪水,点了点头。然而,依旧不见回声。戍时一刻。苏陌趴在桌上睡去,脸上还挂满泪痕,口中时不时地念着:“爹……”突然,寒光一闪,接着是一声沉痛的惊呼,将苏陌,整个茗剑山庄的人全部惊醒。苏陌惊坐而起,颤着声惊喊道:“爹……”紧接着,庄里的管家提着灯笼,带人撞开了房门,顿时一股血腥问扑鼻而来,众人顿住脚步,呆呆地站在门口。苏陌幼小的身子挤到人前,脑袋全空了。苏湛倒在血泊之中,褐青色的衣袍被鲜红的血染成红褐色。脖颈的血汨汨而出,静静地流淌开来,宛如血海般不断扩大……“爹……”[NextPage]绝杀“我不许你提我父亲,你不配!”苏陌的眼里有熠熠燃烧的怒火,听闻他的那句话,深埋在心底三十年的仇恨瞬间被引爆出来,一发不可收拾。“你在所有人面前打败了我父亲,然后在众人的惊叹声中扬长而去,你很骄傲,是不是?“但是,你可曾知道,你离去后发生了什么?你不知道,你也不想去知道,是不是?“……·所有人的眼里只有鄙夷、嘲讽,所有人都感觉被骗了,他们都认为我父亲所谓‘剑神’的称号是假的,浪得虚名,他们都说我父亲欺世盗名,骗得他们的敬畏!“……可是,你不知道,在我父亲眼里,唯一能证明他的尊严的,就只有他的剑。而你,却在众人面前将我父亲的尊严践踏得粉碎……夜里父亲自刎而死,可这一切却没有完,父亲死后,平日的那些好友同道竟没有一个前来吊唁,安慰,只有流言满天飞。你知道吗,清冷冷地灵堂里,我有多害怕吗?“不但如此,你……你还高扬什么‘苏湛放不下成败’,你不知道,你此言一出的结果是什么?“……·结果是——我父亲成了伪君子!哼,伪君子?!……韩循,你才是名副其实的伪君子!”说到这儿,苏陌怒指着他道:“而你今日却还敢说我父亲之死与你无关!哼,无关?哈哈,可笑可笑至极,”苏陌眼中的怒火越燃越旺,宛若地狱岩火,整张脸扭曲得不成样了,“我父亲分明就是你害死的!是你害死的!”苏陌的声音震彻云空,在大厅久久回荡不绝!韩循听闻他如此说,眼里聚满了冷锐的寒光,竟有凛冽的杀气腾腾升起,面色冷漠凄绝,只听他冷冷地说:“那只能证明苏湛技不如人,而害死的他也不是我,是这个江湖!”跪倒在地的韩时月听闻韩循这句话,却突然想起三年前沈素颜在北邙山顶的那番话,顿时感到莫名一惊,心全寒了——眼前的这个冷漠无情韩循,他完全不认识!——江湖啊,真是个地狱!苏陌没想到韩循竟还说出这话来,恨得咬牙切齿,声嘶力竭地怒喊道:“韩循,你真是……真是该死!”说完,只见他蹬足而起,手中不知何时竟多了一把软剑,剑尖聚满道道寒芒,只见他身形一变,朝着韩循挥去。韩循手里的幻雪剑毫不示弱。韩循剑紧握在手,抖手一挥,剑光急速流转,如长虹贯天。傅空尘见两大高手突然亮剑相搏,连连退步,脸上的神色开始警惕不安起来,他的心忽然间有些颤抖,毕竟韩循的对手是神秘莫测的苏陌——剑神之子。而韩时月,看到苏陌出剑的时候,心下陡然一惊,不禁心颤起来——不管怎么说,他还是养育自己多年的人,尽管这么多年来他都只是把自己当做一颗棋子,还害死了素颜,但是那一份在他心间的父子之情在一时之间却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抹杀和忘却的。所以见到他深陷险境,他无论如何也无法平静,无法置身事外。可是在这场恩恩怨怨中,似乎说不清到底谁对谁错,所以,对于苏陌,他的心里总到一种沉重的怜悯与同情,而且苏陌还有阿竞,阿竞不能没有父亲,他似乎也不希望看到他在这场战斗中失去性命。他的心,他的思想在此刻特别凌乱,特别矛盾,使他感到头一阵阵地痛了起来。大厅之内,剑气恢弘,寒光冲天,凌厉的剑气,凛冽的杀气,都交杂在一起,如割人的利刃,刮得厅内的傅空尘和韩时月周身疼痛。剑法精湛,瞬息万变。剑身相击,凌厉的剑气如荡漾的波涛般漾开,横扫整个大厅,冲破门窗,流散的剑光犹如嗜血的恶鬼般流窜,瞬间择人而啖。厅外血光冲天,在苍茫的天空中,血绽放成耀眼的红莲,惨叫连连,凄厉绝望,宛如来自修罗道的恶灵悲鸣。韩时月与傅空尘向外望去,脸色瞬间惨白,双眼急剧放大,惊骇欲绝的神色暴露无疑。——厅外,白茫茫的雪地刹那间竟变成了人间炼狱,鲜血淌满整片纯白的大地,横尸遍野,怵目惊心。相搏的两人却丝毫没有顾及这些,依旧拼死相搏。剑,铮铮作响,两人的身形快如闪电,流转于厅内各个角落。剑光寒闪,宛若隔世光阴,迷茫在时间的巨大洪荒之中……他们这场决斗到底何时结束,没有人猜得出来。一个是三十年前的剑神之子,一个是称霸江湖三十年的神州剑仙,这两位绝世的剑客,拥有匪夷所思的剑法,却解不开纠缠了整整三十年的结,只能问剑索恨,生死由天!在这场恩怨中,卷进了太多的人,两代人的恩恩怨怨啊,今天,就要结束了吧!原来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些事情是时间解决不了的,比如仇恨!在时间的沉积下,却只能越积越深,像无底的深渊。眼前的这两个人绝世剑客,在仇恨的驱使下,不惜用生命去相拼,欲将对方置之死地。是不是有些事情非要以生命为代价才能解决,死是唯一的出路?时间流逝,没有痕迹与征兆,杀气如翻腾不息潮涌,一波连着一波。寒风烈烈,翻飞的雪花不情愿地被卷了进来,被流窜的剑气割得粉碎。韩时月看着这些碎如灰烬的雪花,心里变得沉重起来,因为他知道,这场恩怨就要结束了,这场纠缠三十年的仇恨即将谢幕,以一个人的死去作为祭礼,呈献给死神!为了尽快结束这场决斗,韩循用了幻雪剑法的最后一招——归墟。这是绝杀的一招,他从没有用过,自他踏足江湖三十年来,第一次使出!连他自己都不愿相信,苏陌竟能逼得他使出这一招,看来苏陌确实比当年的“剑神苏湛”厉害多了!——只可惜,他要死了!没有人能在他这一招下活命,没有!过去没有,现在不容有,将来更不会有!他需要证明这一点,他的传奇人生,他的幻雪阁的权威,都需要他用这一招来证明它们不是虚妄的,而是绝对堪得上这些名号的。——苏陌,你没见过“归墟”吧?归墟,归墟,让一切,连同你,都一起化为灰烬,消失吧!——苏陌,结束了!瞬间,剑光宛如流光四散,星际陨落,耀眼的光芒,凌厉如刀的剑气,仿佛有摧毁世间万物的神奇魔力,那一剑挥出的时候,韩时月感觉仿佛置身幻世,时光流转不定,繁华只是片刻的幻象之景,双眼一闭,所有的一切成了灰烬,尘归尘,土归土,万象荒芜!凄厉的惨叫声在寂静如死的大厅里显得异常刺耳,穿过凌厉的杀气、剑气,闯入韩时月的双耳,放大成幽灵的嘶吼,生不如死!然而,谁也没有料想到,昏迷了的阿竞会在此刻醒转过来,看见这样惨烈的一幕,看见父亲被凌厉的剑气分割而死。那一刻,她忽然感觉这个世界像破碎了一般,满地碎片。她忽然从地上爬起,朝那剑光流窜之处狂奔而去,仿佛那已经不是一处杀人之所,而是一个天堂。预想不到她会那样冲上前去,韩时月和傅空尘同时惊喊出声,“阿竞,别过去——”那两把声音里充满惊慌和骇惧,然而,阿竞却毫不理会,傅空尘原想掠身向前将其抓回,但已经来不及了,双手停在半空,脸色黯然无彩,那一刻似乎有莹莹闪闪的东西在他清秀的脸上了流过。“爹——”阿竞的声音里充满绝望的哭腔,粉泪簌簌飘落在这个破碎的世界中。亲眼目睹自己唯一的最亲的人死在自己面前,那是一种怎样的痛苦和绝望啊,那种生死相别该是怎样的撕心裂肺与刻骨难忘!“啊——”一时凄厉痛绝惨叫声响彻整座大殿,被恢弘凌厉的剑气割碎成一颗颗尖利的细针,刺痛了韩时月和傅空尘的双耳,也刺碎了他们的心,鲜血模糊。“不——”[NextPage]诀别厅外,风烈如刀,寒云翻涌,雪花无魂。厅内,决斗早已谢幕,如今,整座大殿已然空空荡荡,苏陌在韩循那招“归墟”中化为一缕烟,一缕尘,再也找寻不到任何踪迹。而死于剑气之下的阿竞,倒在一片血泊之中,周身剑伤无数,妖艳的血红得刺眼,渐渐地扩大成一道小溪,静静流淌。韩时月在这片红色的血腥中感到阵阵的迷茫和无助,巨大的悲哀感压得他快要透不过气来,心里空荡荡,仿佛什么都被挖空了一般。他突然间完全没有勇气再去看韩循,那个人他该怎样去面对呢?——恩人还是仇人?殿内许久的死寂,似乎时间静止,万物沉寂。傅空尘在一旁静默无言,出神地看着韩时月,向来双眼迷蒙,让人看不懂他在思想些什么的他,此刻的眸子里却透出深深的悲哀和怜悯,那双眸子在这一刻所显示出来的情感竟那么的清晰明确,只是代价太深刻了。韩时月忽然慢慢地挣扎着站起,一动气竟牵动心口下的锥心刺,不禁痛得呻吟了一声,抓紧了胸口,咬着唇踉踉跄跄地走向倒在血泊中的阿竞。傅空尘见他如此,双腿蓦然间向前迈了一步,但是突然间却又站住了,再也挪不开,反而陷入沉思之中——他没有那个勇气那样做,毕竟他们父子伤他最深。——时月他,会恨我们的吧?一定会的,说到底是我和爹爹毁了他!韩时月吃力地抱起阿竞已经冰冷了的尸体,清泪盈眶,“阿……阿竞!——阿竞,大师兄带你走,永远地离开这里!”话语里有说不尽的酸楚悲凉,他缓缓蹲下身去,抱起她那遍体鳞伤的尸体,步履蹒跚地往殿门口走去,留给傅空尘和韩循一个凄伤落寞的背影。“时……时月,”韩循出口叫他的时候,沧桑的老脸上竟有惨伤忧戚之色,心里蓦地感到一阵悲凉,这种心里的起伏连他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只听他涩声道:“你、你去哪里?”韩时月听闻那句话,站住了脚,缓缓地回过身去,泪眼凝眸着望着高居首座的他。韩循看着眼前这个双眼闪着悲悯,哀怨神色的韩时月,一时竟无言以对。那样的对视,让韩循一时喉间感到酸胀,只听韩时月音调哽咽酸澌地道:“爹,容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了,我和你,和幻雪阁再无关系!你、好自为之吧。”说完此话,韩时月回过头去,忍着快要溢出眼眶的泪水,凝视了傅空尘一眼,“你放心,从此以后,江湖上再也没有我韩时月这个人。”然而,听闻他此言,傅空尘却没有感到任何快感,却蓦地感到一阵悲凉与沉重的负罪感。韩循突然哽着声说:“时月,你怪我,恨我,是吗?“孩子,身在江湖,为父也是身不由己啊!”韩循说这话的时候,眼里竟也噙着清莹莹的泪光,让静立一旁的傅空尘都感到不可思议。“哼,身不由己?”韩时月眼里的神色淡漠而冷峻,“这个江湖真是悲哀,无缘无故成了众人脱罪的借口了!素颜说得对,这个江湖,就是地狱!“……韩阁主,”韩时月改了称呼,让韩循竟忽的感到一阵心痛,“一直以来,我只是你达成目的的工具,你的棋子?“——为了达成你高居江湖首座,你可以把我,素颜,空尘,阿竞全部当做这场博弈的棋子,甚至你随时准备牺牲我们来保全你的大局!“韩阁主,你的心真狠啊!在你的眼里,你可曾想过我,不,空尘,他是你的亲骨肉啊?你从来没有想过我们的感受——你既然知道素颜对我有多重要,可是为了你的地位,为了引诱苏陌上钩,你竟可以完全不顾及我的感受,亲手、亲手杀了她?!“……在你的眼里,除了你的身份地位,到底还有什么是值得你用心去关注、怜悯的?“——没有!韩阁主,你已经不再是我认识的那个值得敬佩的长者了,也许你说得对,苏湛是被这个江湖杀的……·其实,韩阁主,你不也是吗?” 韩时月说这句话的时候清俊的脸上泪水悄然滚落,牙齿忍不住地咬紧了双唇,将鲜红的双唇咬得失去了血色。听闻他这番话,韩循和傅空尘竟同时怔住,而韩循的心也痛得犹如刀割,忍不住颤声道:“孩……孩子,你有恨就····就恨我吧,本阁真的是……真的是……”韩时月听他说道“恨”字的时候,却突然释怀一笑,缓缓道:“韩阁主,其实,一直以来,放不下成败的人,是你……”韩循闻言一震,仿佛被什么击中一般,眼神竟然有些涣散,失神地看着韩时月的在说完这话后决然离去背影,一时竟语塞无言,没有辩解,没有斥驳,没有挽留,就任他孤独离去。寒流阵阵,烈风嘶号,苍茫的天空中,寒云如翻涌不息的波涛,漫天飞舞的鹅毛大雪缠卷着被推往未知的宿命归所。韩时月单薄孤清的背影在寒风中显得孱弱不堪,仿佛随时会被寒风缠卷而去,雪无声无息地飘落在他双肩,似乎要将他淹没……许久,失神的韩循才恍过神来,突然意识到什么地霍的站起,脸色大变,刚欲出声喊叫什么,却听傅空尘声音低沉地说道:“爹,不要追了,他对我们已经构不成威胁了——他这一生,算是被我们毁了……·”转身向着殿外,那个孤寂落寞的背影已经被风雪所遮断,他望着茫茫的雪地上的那行深浅不一的脚印,沉沉地叹着气,语声幽咽地说:“苏陌说过,中了锥心刺的人,这一生就算是废了,别说什么武功,就连命……”傅空尘最终没有把话说完,但是,他知道,韩循听懂他的意思。仿佛失去了支撑一般,韩循无力地跌坐回高坐上,那张饱经风霜的老脸上,一时布满哀伤惨戚的神色,再也没有说话。蓦然间,他感到内心在那一瞬间变得空荡无一物,仿佛一处荒废已久的广阔沙地,同时,他似乎听带某种东西破碎的声音……[NextPage]思颜白雪皑皑的北邙山,凌厉如刀的山风刮着世间万物,仿佛势要刻出它们本来的面貌。羽雪翻飞,失魂乱舞,哪里才是最终的宿命归处……纯白如素的雪地上遗留着一行模糊的脚印,长长的延伸,一直望不到边际。韩时月身披白色的大氅,站立在风雪中,宛如一座不倒的丰碑。烈风刮着他的俊脸,割着他的双手,然而他无动于衷。他的眼里,只有眼前的这座无声的墓碑,上面镌刻着一个淡雅的名字。他久久站立不动,忧郁深邃的眸子里溢满浓郁的悲痛与哀伤,犹如挥抹不去的浓雾。渐渐地,他抬起自己的手,缓缓地触摸这座冰冷的墓碑,抚摸着那个淡雅的名字,仿佛摸着冻土下那张绝世的丽颜,心里油然而生地腾升一阵暖意,而眼里却早已涌起温热的清泪!这隔世的刻骨之痛想必比那锥心刺还让他感到生不如死吧!——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 江水为竭,冬雷震震, 夏雨雪 ,天地合 , 乃敢与君绝!江湖绝恋的悲歌!北邙与君遇,冥花化羽雪。卿颜今已逝,如何敢相忘?——素颜……素颜……你可曾听见我的呼唤?——素颜,你冷吗?这冻土下,你无声地沉睡,而我在这人世间念着你的名,画着你的容颜,却不能让你死而复生……·——素颜, 没有了我,你过得可好? 其实,离开幻雪阁安葬了阿竞之后,用情至深的韩时月并不是没有想到生死相随,去追寻沈素颜的亡灵。只是,当他在她墓前想要如她当年那样纵身跳下崖去时,他的脑海里突然闪过她说过的话————时月,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会怎样?——我会好好活着,如果连我都不在了,还有谁会记得你,挂念你呢。——呵呵,那便最好!——素颜,是不是从一开始,你就知道我们之间会是今天这样的结局,所以,你就那样地提醒我你的离去?——素颜,过些时日,我就去找你,你等我,好不好?……现在,在我所剩不多的生命里,我会好好地记住你,这样,到了你那边,我便可以找得到你,只是,那时,我站在你面前,你、还记得我吗?——你放心,到那时,不管你在哪里,不管你还认得认不得我,我都不会再让你离开我……想到这里,韩时月忽的仰起头,望着满天飞舞的乱雪,目光迷离。——素颜,你说,这个世界有没有来生,有没有不灭、永恒的记忆?——我相信,有的,我相信来世我们还会相遇,相知,相爱……只是,我只愿,我们的相遇,我们的故事,莫要闯进那个叫江湖的地方……——素颜……素颜……你听见了吗?——素颜,你要记住,我们的来世之约……来世,我会追寻到你……韩时月抬头看着天空时,寒风吹起,扬起雪花化作漫天飞舞的迷梦,宛若幻世之象……
广东省韩山师范学院中文系20091016班 (陈健茹,笔名秦颜) 请您沏一壶苦咖啡或是一杯苦丁茶,然后耐心地听我说一个有些老套的故事。这个故事是这样开始的…… 没有人知道,这个传说是什么时候开始流传开来的;也没有人知道因这个传说而起的故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上演的。所有人关心的只是这个传说本身——传说中的七世塔,七百年一现。传说进入那里面的人,可以七世免受六道轮回之苦,到达一个没有生老病死的永生世界。传说…… 一、分道夜色如墨,秋风瑟冷,漫卷过一座僻寂的古宅。古宅门楣上的匾额早已在岁月中失去了往日的光彩,剩下的,唯有斑驳的腐痕,多少有些萧冷。门前两盏大灯笼像两具早已断了魂的尸体,在这寂冷的夜里,遭受寒风无情的鞭笞。然而,血,早已干涸,一滴也流不出了。破旧的大门上斜贴着的朝廷封条,在寒风中被撕扯得破碎不堪。墙内。院子很大,只是漆黑一片,像是早已荒芜了多年。不过院子深处却明明灭灭地闪着几许灯火,只是几近熄灭。在那昏黄的灯火下,依稀可见这一带的环境::一条石道早已被荒草掩没,几丛野菊颓废地张着憔悴的面容,掩面低泣。石道的尽头连着一座亭子,亭梁上的红漆在风雨中脱落得不成样,带着无限的悲凉沧桑之感。金夕汐背向着站在亭子的东南隅,紫黑色的衣裙在夜风中凄然起舞。一张丽颜。孤冷。绝尘。一柄长剑。凝重。沉寂。孤灯之下。秋意寒凉。丽影独映。神情肃冷。她突然问:“你还想再躲下去?”身后的朱七印,一身黑色粗布长袍衫,头发有些散乱,似是在秋风中低吟些什么。一张灰暗的脸,有些模糊不清,却带着冷峻,刚毅,还有几许沧桑。听了她的话,他没有回答,只是在夜风中静静地站着,久久不语。——三天,还有三天,难道就不能再等下去吗?然而,这句话,他始终没有说出来。金夕汐见他没有回话,猛地回身,冷声冷语地说:“既然如此,那么过了今晚,我们各奔东西,再无瓜葛!”听闻这话,朱七印有些动容了,抬起那张灰暗的脸,终于发出了低沉的话声,“非要如此不可吗?”然而,金夕汐听了这话,却径自愤然转身离去,那么决然。朱七印没有拦她。因为他知道他拦不住她。但并不是因为自己武功不如她,而是她做的决定绝不会因他而改变。这一点,他很清楚!望着她离去的倩影,他脑海中浮现的是五年前的她。五年前的某个雪夜,他在某片雪地里从几匹野狼的利爪下救下她。惊慌无措的她瞬时躲进他怀里,像飘落在掌心的雪花。那一刻的金夕汐在朱七印的眼里,就是一朵唯美而柔弱的雪花,随时都会消融。可是,后来的一切都不是他所能想的!她从雪花变成了冰人。不仅冰封了自己,也将他的心碾碎。现在,那样的女孩,那个柔弱,需要他保护的女孩,再也不会出现了——她在这个世上已经彻底消失了!如今,唯一剩下的,只有那个雪夜的偶然相遇,还有那段令人心伤的回忆。这样一段堪称唯美的记忆,在朱七印心里的分量是如此的沉重,但是对于金夕汐呢?……那段记忆在她心里不知道还有没有刻痕,不说现在,那曾经呢?曾经……在这个世上,似乎一切美好的东西永远只能成为曾经,说起这些美好的东西却常常只能无可奈何地在它的前面加上这样一个无可奈何的词!所以,朱七印现在也只能这样无可奈何地想着他的曾经,曾经的这些美丽的记忆在金夕汐那里还有没有稍许的刻痕呢?朱七印真的不清楚……[NextPage]二、梦魇五年前的那个隆冬雪夜,金夕汐说她一辈子也不会忘记。那场漫天大火,将那夜的天烧得出血般的红。那一季的雪在那一夜全部消融流逝。在金夕汐的记忆里,那一夜的雪分明就带血,是她家人的血!雪夜。血光。火光。惨叫声。血泊中的尸体。野狼。这是自那一夜后她梦中所充斥的一切。这可怕、血腥、压抑的梦魇就在那一夜后如附骨之蛆般地缠着她,每当午夜梦回,有谁知道蜷缩在黑暗中的她是怎样在恐惧与颤抖中熬过去的!金夕汐的心在那一夜枯萎凋零,而从那一夜慢慢复苏的是另一颗带刺的心。它的刺——复仇!如今,仇恨完全将她扭曲成另外的一个人,一副行尸走肉!……趟过那一夜的血河,那个柔弱的金夕汐永远地留在了河的对岸,在那场大火中被烧成灰烬……她本是京师一大户人家的女儿,许配给京师另一户富家裘姓公子为妻。只是,还未来得及嫁娶,她就在那一夜莫名地与家人阴阳两隔……至于为什么,她直到两年后才知道。而那个真相无疑让她生不如死……离开古宅的第一天。白天的时候,她到过一处废墟。那是她五年前的家。那些雕纹红梁,那些朱栏白石,那些富丽堂皇的亭台楼阁,一切的一切,早已不复存在。现在呈现在她眼前的是一处无比荒凉,破败的废墟。当年的一切,都在那场大火中变成一文不值的一堆废弃物,在岁月的荒原里孤独地等着某个拾荒者来将其一一拾起,去拼凑起一副零零碎碎的、满带伤疤的记忆画面……而今天,它终于等到了,它等到了金夕汐,当年的那场毁灭性的大火中的唯一幸存者!而今,故地重回,往日或喜或悲的记忆一下子全涌现出来。回忆锋利如刀,刀刀甚是无情地砍在她心头,鲜血汨流,不可抑制……——记忆有时就是这么折磨人,该忘记的却怎么也忘不了,反倒在岁月这把刻刀的雕刻下越加的清晰,而不该忘的有时就在不经意间已经消失得再也找不到一丝痕迹!——如果记忆可以抽空的话,上天是不是应该将金夕汐的这一段噩梦般的记忆抽去……可是,这不能……金夕汐满带泪光的双眼忽然触到远处的一片淡红,不禁身子颤了一下,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那是一颗开得正艳的樱花树,这棵樱花树居然在那场大火中跟她一样幸存下来了!微风习习,那粉色的瓣儿忽然间就飘飘然从枝头飘落下来,仿佛是一场粉色的雨骤然而至,无声无息,迷离了金夕汐的泪眼。可是,这片淡红色仿佛渐渐地红了起来,越来越红…… 恍惚间,她只觉眼前一片血红,她回看着这片废墟,仿佛回到五年前的那一夜,再次目睹了那场杀戮,那漫天的殷红令她越发昏眩,不得不迅速逃离那里。泪在秋风中飘洒,成为今年的第一场秋雨……夜,又压沉下来了,黑得如化不开的浓墨。耳边传来声声箫音,低婉,深郁。在她想来,不过是哪个同样伤心的人在今夜躲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呜咽唏嘘。屋内,明明灭灭的烛火,映着她孤单的粉脂丽影,摇晃不定。簌簌流下的烛泪,却像是从她眼里流出的……寂静,她觉得今晚很寂静。但是,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她的思绪。她迅速地抓起桌上的剑,顿时警惕起来。打开房门的一刹那,她的记忆,天翻地覆……[NextPage]三、伊人面容俊秀,目含深情,柔情万千。——此刻站在她面前的,不就是,不就是五年前那个说要娶她的人吗?这个人曾经说过会一辈子爱护她,珍惜她,不会让她受到伤害。穿过多年来的可怕记忆,金夕汐回到那遥不可及的过去——那样一个月朗星疏的夜里,在一棵盛开的樱花树下,有个俊秀的少年男子对一个面容姣好的女子说:“我裘凤安对天起誓,会一辈子对金夕汐好,一辈子爱她,珍惜她,守护她,不会让她受半点委屈,今生我是她的丈夫,她是我的妻子,我裘凤安永不负她!”这样美丽的誓言,不仅那个女子为之陶醉了,连那满树的樱花都为之倾倒,粉色的花儿情不自禁地从枝上飘飘然落下,落满树下两人的肩,同时也似乎铺满了他们的未来……可是,为什么后来还会发生那样的事——她的家被他和他父亲联手毁掉了。那场杀戮只是她做的一个噩梦吗?不,那是真的,她的家真的被他们毁掉了,一把火烧成了废墟。那废墟她白天的时候还去过。那当年的那些话呢?是真心的呢,还是只是哄骗她的戏言?那只是戏?……那遥不可及的过去也只是戏而已吗?那,现在呢?他来干什么?是要亲手杀了她以绝后患吗?……·金夕汐顿时打住流水般的思绪,恨恨地叫了一声,“裘凤安!”右手迅速抽出长剑,欲往他的心头刺去,只是剑在距离他心头还有稍微的一段距离的地方停了下来。她顿住了,脸上闪过一丝讶色。因为她听到他说——快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难道他,不是来杀她的?那,又是为了什么?裘凤安的语气是那么的恳切。而金夕汐则满眼恨意地睨着他,只听他恳切地续道:“我刚才无意间听到我爹说他知道你在这里,而且,而且他,他已经调集了人马,要,要来杀你!”“杀我?”金夕汐听了满不在意地冷哼了一声,说:“那你呢?”如冰般的眼神,让人的心都凉了……“我知道后就躲着来找你,我,我不想你出事,赶快离开这儿吧!”裘凤安说得恳恳切切。“哼,你有那么好的心?”裘凤安闻言一诧,“你,你不相信我?”金夕汐怒哼一声,“相信你?哼,你们父子是一样的货色,忘恩负义,虚伪至极!”“你还在怪我?——五年前的那件事,要是我知道的话,也会像现在这样不顾一切来告诉你的!”说到这儿,他不禁脸色黯然下来,“你都知道我爹的性子,背叛他的下场可想而知,可是,可是,你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啊,”他眼中又有五年前的那种柔情,“夕汐,相信我,你是我的妻子,我是你的丈夫,我是不会骗你的,再不走,他们就到了!”丈夫?丈夫!他说他是她的——丈夫!这句话,在遥不可及的过去他也曾经说过的,如今,似乎穿越了那五年记忆的荒原再次在她耳边响起……依旧那么清晰,那么美丽……金夕汐眼中的杀意竟突然稍减了很多!丈夫?如此美丽的称呼,听起来却仿佛有些虚幻……她还能相信他吗?难道五年前的那件事他真的是被蒙在鼓里的?——不,这只是他的戏言!她逼视着他,说:“要我相信你?除非你死在我面前!”说这句话的时候,金夕汐的眼中又陡增了杀意。“要我死是吗?”裘凤安脸上有了失望的神色,因为金夕汐不相信他,她要他——死!死!金夕汐竟然要他死!……再美丽的誓言,在时间的洪荒中也终将被冲淡,退去光华的色彩……时间,是多么可怕的东西,在无声无息中早已将一切美好的东西吞噬得只剩下一具空壳,无人会再去回味。沉默了一会的裘凤安突然开口说:“好,只要你安全离开这里,我、我可以死!”这个男人此时炙热的眼神,让金夕汐一下子竟怔住了。金夕汐分不清眼前的这个人所说的所做的到底是不是一场戏……如果相信他,她是不是又将会成为这场戏的受害者……五年了,五年过去了,她蓦然发现自己再次面对这个人的时候,还是分不清真与假,分不清戏与真诚……五年中她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今晚这样的局面,五年那样漫长的时间里,她只想过如何杀了他,杀了当年屠杀她全家的仇人,却从未预想过在杀他之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什么是真,什么是假?有谁能告诉她,这是否又是一场戏?此刻,屋内一切寂静如死。烛火依旧明明灭灭的闪着,忽明忽暗,烛花已经在那张桌子上开得绚烂,宛如当年那一树绚烂的樱花。而屋外的夜,却不是当年的那个夜。——一切美好的东西总是无法长久,更无法重现……耳边突然传来马嘶声。裘凤安心弦一紧,离了她奔到窗前探看。只见不远处,灯火闪闪,正迅速往这客栈逼近。正是他父亲的人马!裘凤安喃喃地说:“他们来得真快!”其实,来得快又怎么样,金夕汐是不怕的,等了这么多年,不就是为了等这一天吗?趁早了结了不是更好?如果今晚了结了当年的仇怨,是不是,从此以后,那可怕、血腥、压抑的梦魇也就可以与她告别,再也不会缠着她了?而裘凤安这时一个箭步窜上前来。来不及她多想,他已抓紧她的手冲出房去,边跑边说:“离开之后,你随时可以取我的命!”该跟他走,还是甩开他?金夕汐边跑边看着身边的这个男人,那张俊脸确实有着诚诚恳恳的脸色,有焦急万分的担忧,只是,只是这张脸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她实在是分不清啊……如果是真的话,那么现在的他们是不是在跨越那五年来不经意间疏远的距离,然后奔向那铺满樱花的未来,去过美好的日子。金夕汐想,如果不是他父亲心狠手辣,杀害她全家,那么,他和她是不是早已是夫妻了?但是,如果这张脸是假的话,那么……那么……她不敢再往下想,她怕,真的怕![NextPage]四、骗局寂静的树林,浸在清冷的月华中,更显清寒透骨。金夕汐脑转百念,却不知如何抉择,就只是被他拉着手,跑,一直跑。其实,她也想一直就这样跑下去,跑到天涯海角,去过重新的日子,远离这是是非非……可是……风,从她耳边呼呼吹过,似乎想要告诉她些什么,可是,她没有听到;风,撩乱她的发,想引起她的注意,它要告诉她,告诉她。可是此时的金夕汐心里装的都是他和她的未来,眼中现在也只有身边的这个男人。只是,这个男人,她看不懂他……——我是你的丈夫,你是我的妻子!这句话在她耳边一遍又一遍地响起,搅得她的心都乱了。……可是,为什么这种感觉这么虚幻?而且,为什么这么近还看不清他的脸?为什么双眼会突然间灼痛难忍?为什么刚才那只紧握的手会突然间消失?为什么会感觉好像有千军万马在靠近?为什么觉得杀气突然间这么凛冽?为什么……难道,难道这只是她的的幻觉?不,金夕汐突然恍过神来。原来,原来这又是一场戏!——是戏呀!这真的只是戏呀!!“裘凤安!”似有千言万语都无法言明她此时的痛楚,唯有化为一声绝望的哀嘶,撕心裂肺地从她口中嚎出。本以为他真的……可没想到却原来,原来,只是另一场戏而已!是戏……居然只是一场戏而已!五年后的今夜,她再一次成为另一场戏的受害者,她怎么也想不到!“金夕汐,你也不要怪我!”为什么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还带着委屈,该觉得委屈,心痛的人,再怎么也不会是他呀!金夕汐一阵良久的沉默,是绝望后的彻底无言。风,还是在她耳边呼呼吹过,此时的她听到了,在这里面她听出了嘲讽,连风都在嘲笑她了吧!……可是,这世间能清楚地分清真假,分清戏与真诚的人又有几个?可是——可是这个人,这个人真的就是,就是刚才那个柔情万千的人吗?事到如今,金夕汐还是分不清啊……他说——我是你的丈夫,你是我的妻子!他还说——我是不会骗你的!可是,这些话仿佛还在耳边萦绕,而眼前的这个人却完全变了!这个男人真的是说那些话的人吗?要不是的话,他去哪了?说这些美丽的誓言的男子,他去了哪里,他怎么能放开她,他到底去了哪里?金夕汐真的希望这一切只是她今晚做的另一个梦而已,尽管这个梦似乎比折磨了她多年的那一个噩梦还可怕。可是,一切就是那样真实得令人痛苦,令人恐惧——说那句狠话的人就是那个说那些美丽誓言的人!此时,千军万马,早已将她重重包围住,只待那个男人一声令下,万箭穿心,在所难免。而她的眼睛,她的眼睛看不见了!她的眼睛被他洒了药粉!不过,看不见却未必是坏事。至少对她而言,省得看见他那副虚情假意的嘴脸!而他也终于说出了他此次来的目的了!仿佛那场戏演完了,他才终于肯揭下脸上的面具,做回真真正正的自己——那是一个怎样可怕、狠心的人啊!“金夕汐,我劝你还是把七世塔的秘密说出来吧!”七世塔?七世塔!金夕汐终于明白,这个男人要的不是她的情,而是一个所谓的秘密!为了这个秘密,那个人不惜演了另一场戏来骗她,用这样残忍的手段将她的心刺得鲜血淋淋,再也不能痊愈。甚至突然间有种可怕的预感袭上了她的脑海——也许五年前那个可怕的梦魇又要重演了!她在心里自己也嘲讽了自己一阵,自己居然……居然会被这个男人骗了!丈夫?骗子!骗子!!想到这里,金夕汐似乎冷嘲了自己一声。——女人啊,你的心,你的眼究竟被什么蒙住了,这样的话从来到底就有几句是真呢?金夕汐没有回话,她要说什么,她还能说什么!金夕汐在这场戏中始终只是一个惨白可怜的角色,就这样被那些狠心的人刺得遍体鳞伤,体无完肤!……戏言中的戏言,没完没了的欺骗!裘凤安有些急了,试探她:“我可以放了你,给你荣华富贵,而且,而且我们的婚事……”婚事?他还想再唱一出戏来骗她吗?!他的话还未说完,就被她一句斩钉截铁的话打断,“我不稀罕!”裘凤安笑了,狂妄地笑了,“不稀罕?既然不稀罕,你刚才为什么还跟我走,你心里还在记挂着当年的那桩婚事吧?”金夕汐握紧了双手,整个身子颤了颤,怒道:“我现在只想杀了你!”“杀我?我看你是不明情况吧?”他故作惊诧之语:“对了,我倒是忘了你现在看不见了,我也不妨告诉你,在你四周有多少我们的人马,多少弓箭,你最好不要轻举妄动,不然‘嗖’,这箭可是不长眼的啊!”而金夕汐又何尝不知道自己此时的处境呢?可是,她又能如何呢?此时的处境也是她在那五年漫长的时间里从未预想到的……寒风中颤栗的的金夕汐连流泪的权利都没有了,泪未出,风已将其风干····裘凤安见她久久不语,再也按耐不住心里的怒气,于是朝她吼道:“你以为你还有选择的余地吗?不要敬酒不喝喝罚酒!”而金夕汐却依旧不改初衷,缄默不语。此时,弓箭队中走出一身着道袍的人来,四十出头年纪,手中持的不是拂尘,却是一把钢刀,那人一张国字脸上,一道长长的伤疤从眼角延至嘴角边,异常诡异。只听他恶言恶语地说:“少说废话,你这妖女,识相的把秘密说出来!”金夕汐原本不想再说什么话,她无话可说,但是听了这话,心中不禁一怒,冷哼了一声,气道:“妖女?——哈哈,我是妖,是魔,你们又是什么?这世间什么是正,什么是邪,你们分得清吗?人是什么,神是什么,魔又道是什么?——你们是人?是神?人虚伪,神假清高,魔又如何?妖又怎样?”这世间,真与假,正与邪,人神魔有谁能够分得清楚。这世间,本来就是真假相混,正邪相通,而人神魔这样的角色也只是不断地变换而已,没有谁会永远的扮演固定的一个角色。此时的金夕汐一口气将心中的怒气都泄了出来,她没想过今晚会说这么多话,也许还会有更多,只是因为心里有口气压得她难受。难道是因为今晚她就要死了的缘故吗?不,金夕汐不甘心,她怎么可以死,她不能死!她觉得自己还有很多事没完成,现在就死了,她不甘心啊,不甘心!五年来,她并不是没有想过自己会死,只是再怎么样,她也不能就这样死去,她的仇啊,她趟过那条血河为的是什么啊,她忍受那么多年噩梦的纠缠为的是什么啊?还不是为了能手刃仇人!可是,现在这种处境是什么意思?上苍在跟她开玩笑吗|……她突然想到她爹,想到她娘,想到她家仇未报,而仇人就在眼前,可自己却无能为力,因为自己已是受困之人,自身都难保,也许今晚就会死去,更谈何报仇,如果今晚真的就这样死去的话,她该怎样去面对地底下的爹娘,难道要她告诉他们,她又被那个叫裘凤安的男人骗了,被他所演的戏又一次糊弄了吗?——你是我的妻子,我是你的丈夫!……就是因为这样一句美丽的“誓言”吗?可是难道她不知所谓的“誓言”向来都是有口无心的吗?不,她不能,她怎么可以?除此之外,还有……还有她突然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朱七印,想到朱七印那张灰暗的脸。那张脸仿佛近在咫尺,又仿佛远在天边……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在这个时候想起他来。也许是因为现在唯一可能来救她的就只有他朱七印了。五年前的那一夜,当她被死亡蹂躏的时候,她在心里竭尽全力地呐喊有人能将她从死亡的魔爪下解救出来,而朱七印仿佛就像是听到了她绝望的呐喊,从天而降。那么现在呢,他还会在她生死悬于一线的时候出现吗?不会了,因为她昨晚已经清楚地跟他说了——过了今晚,我们各奔东西,再无瓜葛!再无瓜葛!——他们再也没有关系了。所以,他现在也许还在古宅,也许已经离开了。他现在在什么地方她又怎么会知道,而且,他又怎么知道她现在的处境呢?除非……除非他跟着她!想到朱七印,她心里突然感觉空空的,又感觉暖暖的……朱七印啊朱七印,你现在在哪里?朱七印、朱七印……[NextPage]五、死兆今夜,青溶溶的月光似乎只照在她一个人身上。金夕汐突然感觉——原来这月光是冷的,是透骨的寒。金夕汐想,以前的自己不也常常一个人在深夜站在月光里,想着爹,想着娘,想着以前的家,也想着那一夜,那场火,那场雪,还有那场邂逅,可是……可是却从未发觉这照在身上的月光会是冷的,而且竟是这般透骨的寒!寒……可是,为什么现在会有这种感觉?难道,真的是因为自己要死了吗?真的要死了吗?金夕汐也不清楚……夜空中的月冷冷地睨着她,没有悲悯,没有同情……这时,道士突然怒指着她,呵禁她:“妖女,不要再执迷不悟……·”然而他的话还未说完就被金夕汐的怒言打断:“执迷不悟?究竟是我执迷不悟,还是你们欺世盗名?”道士与裘凤安听了这话,两人均眼闪寒芒,狠狠地瞪着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金夕汐。而金夕汐却似乎在自言自语般地说:“算我爹当年瞎了眼,跟你们这群豺狼称兄道弟,当年,当年的那份兄弟情义,竟……竟是我爹的催命符!”说到这儿金夕汐几乎是吼出来的。然而,听她说到这儿,他们却没有发起火来,反而相视一笑,笑声中满是嘲讽。裘凤安讥讽地说:“兄弟情义?这世道跟我们谈什么兄弟情义!兄弟情义能做什么?能荣华富贵?能长生不死?”“你们,你们竟为了一个虚幻的传说,背叛我爹,不惜杀害我全家?”“莫说是这样一个流传了上千年的传说,就算只是你父亲的一句呓语,我们也会当真!”道士狞声笑道:“要怪就怪你爹太傻,太不懂合作,才逼得我们不得不出手!”金夕汐想不到他们竟能将五年前的那场杀戮说得如此理直气壮!为了一个虚妄的所谓传说,他们,他们竟不惜双手沾满鲜血,而且还将那次杀戮说成是逼不得已,他们……他们简直就是嗜血的恶鬼!听闻这番话,金夕汐想哭,想为她爹哭,可是,她不知道为什么反而笑了:“虚伪的人啊,妄想长生不死,妄想得道成仙,殊不知神只不过是你们这群虚伪的人的妄想罢了,哈哈,这世上哪有什么七世塔,哪有什么长生不死?”“你骗谁啊!你以为我们会信你吗?”裘凤安怒喝她一声。“再不说休怪我们心狠手辣了!”说罢,右手夺过身边一人手中的弓箭,一手拉弦,一手搭弓,嗖的一响,箭离弦而去,金夕汐虽然眼睛看不见,但也还能听音辨宗,闻声躲闪,怎奈刚躲过这一箭,道士竟一弦张两箭,金夕汐闻得声响,手拔剑而出,斩断其中一支,却不知另一支已经瞄准了她的右腿,只觉右腿一阵剧烈的疼痛,整个人站不稳就扑倒在地。道士鸷猛阴冷的眼骤然缩紧,寒光闪闪,“这里又上百弓箭手,上千只利箭,只要我一声令下,后果可想而知,但是,你不要忘了,你还要为你爹你娘报仇,所以,你何必在我们面前逞能呢?——惹急了我们,你死了,谁来为他们报仇,这样岂不便宜了我们?如果你爹娘泉下有知,怎能瞑目!”金夕汐听了道士的这番话,满脸悲哀,无力地垂下头去,口中喃喃地念着:“爹……娘……·”而凄伤的泪水终于止不住悄然滚落,双手狠狠地抓着地上的泥土,身子不住地颤了颤。裘凤安与道士看到她此时的这般状况,相视冷哼了一声,嘴角撇出得意的笑。裘凤安假惺惺地说:“所以,你要想清楚……·”想清楚?难道她想得还不够清楚吗?不,金夕汐已经想得够清楚的了。金夕汐此时猛然抬头,裘凤安看到她满脸泪痕。尽管她双眼紧闭着,但是裘凤安与道士却明显地感受到她那眼皮底下双眼所迸现出来的凶光,不由得倒抽一口冷气,怔了怔,再没说下去。只见金夕汐脸色严峻,咬牙切齿地说:“就算今日不能报仇如愿,死后定化为厉鬼纠缠你们生生世世!今日你们杀得了我,但是你们杀不了我心中的恨,心中的怒,心中的怨,更杀不了我的魂魄,你们一个都跑不了,跑不了!”——跑不了!金夕汐再一次用吼叫的方式将心中的那股恨,那股怒,那股怨,歇斯底里地吼出来。裘凤安与那道士起先倒是吃了一惊,然而,这也不过是一刹那间的事而已。他们会怕?不,不会。那么多场杀戮,造就出来的孤魂野鬼难道还会少吗?他们何时有过不安,有过害怕?而且,那些所谓的鬼何时来缠过他们,来找他们寻仇?——没有的!这些全身沾满血腥的人也还是会举起他们满带血腥的手去造就出更多的孤魂野鬼,从不感到丝毫的恐惧。所以,今日就算再多一个叫金夕汐的厉鬼,他们又怎么会在意,会害怕?但是,弓箭手却怔住了。他们有些已经不自觉地放下手中张着的弓,脸上露出惊恐的神色。他们均望向了道士与裘凤安。道士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眼中迸射出的凶光让弓箭手一阵心寒,只好硬着心徐徐地将弓张起来。道士脸色铁青,眼中青光闪闪,令人不寒而栗,“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别以为我们不敢杀你!”然而,他的话一说完就听金夕汐平静地说了一句话。这句话只有三个字!——动手吧!她说什么?动手?动手!她说——动手!裘凤安与那道士竟有些愕然,他们相视一眼,发现彼此眼中竟都有不可置信的神色!冷月下,寒风中,金夕汐的身子不再战栗,而是手握紧了长剑,从地上挣扎着站起,在这天地间站成一座亘古不倒的、悲壮的——神像![NextPage]六、突转裘凤安见此欲要开口说些什么,但是,道士却将他屏退到一边,“就算没了你,七世塔的秘密我们迟早也会知道,这是你自找的!”说完此话,只见他手一挥,“放箭!”裘凤安却被他此举吓了一跳,惊叫道:“殷道长,你疯了!”道士面肌倏地一挑,两眼陡张,沉喝道:“给我放箭!”然而,此话一出,两人均觉身后陡升了一股凛冽的杀意,脖颈一阵发凉。两人心下大惊,猛地转身。就在他们回身的瞬间,数十弓箭手却突然惨叫出声。两人听得惨叫声,便又转回身来,只见那些弓箭手已倒在地上呻吟,而其余的人已乱成一片。道士见状心下大骇,顿时警惕起来,四下张望,却只见夜空一轮冷月冷冷地与他对视,没有表情!道士慢慢收回自己的眼神,阴冷鸷猛的双眼中充满逼人的冷光。而裘凤安强定了心神,问道:“怎么回事?”而金夕汐听到惨叫声,吃了一惊,过了一会儿,她突然想到,想到……她没有猜下去,她不想去猜。此时的裘凤安与那道士心弦绷得紧紧的,两人不自觉地又相视了一眼,道士在裘凤安脸上清楚地看到了惊骇之色,而裘凤安则在道士脸上看到了紧张与惊慌。然而,道士还是尽力平复了自己内心的惊惧,在这个时刻他不能让对手看出他畏惧的心理。于是,道士纵声高喊道:“不知哪位高手在此,既然来了又何必藏头露尾,装神弄鬼!”话音刚息,道士只觉身后寒意逼人,于是迅速回身。只见寒光一闪,一锋利的刀锋就朝他劈来。道士心下一阵大惊,手上一运劲,钢刀一挥,横档在胸前。只听“当”的一声响,虎口竟一阵麻痛,忍不住手颤了颤,几乎就要弃刀。——好强的内劲!殷进刚刚尽力平复的惊惧再次涌现出来,布满那张阴冷的脸!站在一旁的裘凤安清楚的在道士的脸上看到了一种惊骇和不可置信的神色,不禁惊得双眼瞪大,连连退到剩余的弓箭队中去,怔怔地看着这个突然出现的神秘男子和他那把厚重的大刀。道士心下虽惊慌却也明白自己此时的处境。只要稍有不慎就会死在自己眼前的这个人的大刀下。于是,他猛提了口气,双眼直直的盯着眼前这个持刀男子,大喝一声,竟将那男子的刀推开了去。那男子见状,收刀翻身竟杀入弓箭队中,挡在金夕汐的面前,然后没有说话。而金夕汐亦没有,她一言不发地站着。道士收起钢刀重重地吸了口气,定了定心神,压住心中的惊慌,问道:“阁下是……”“鬼!”鬼?冷冷的脸色,冷冷的眼神,冷冷的语气。金夕汐知道,确实是朱七印来了。只有他才有这种让人闻声就不寒而栗的感觉。朱七印他真的来了!五年后,朱七印又再次在千钧一发之际来救她了!可是,可是,此时的金夕汐却不想他来——但他却偏偏来了!朱七印啊朱七印,你为什么要来?金夕汐就呆呆地在他身后想着,想着。朱七印,朱七印…… “鬼?”道士与裘凤安没想到这个人会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来——他说他是——鬼!道士的脸色有些难看,却不得不镇定下来,只听他讥笑了一声,说:“鬼?像阁下这样的身手,恐怕连地府的阎王都没有这般本事吧?”“所以,连阎王都不敢收我,我只好游荡在这荒山野林!”朱七印依旧是冷冷的脸色,冷冷的眼神,冷冷的语气。而道士寒意逼人的双眼突然触到他手中的那把厚重的长刀,眼中惊现出讶色,双眼猛地缩紧,久久才吐出三个字来,“风神刀?”朱七印整个人就像一块千年不化的玄冰,依旧冷冷地说了一句:“认出来了吗?”道士想不到他会突然问了这么一句,于是狐疑地看着他,问道:“越扬镖局的朱自在是你什么人?”“先父!”“先父?”道士失声叫了出来,继而笑了出来,“哈哈,原来你真的是个鬼!”听了道士这一句话,众人只觉全身寒毛竖起,周身一凉。裘凤安更是吓得双腿有些发软,而且连话都说不全了,“殷……殷道长,你……你在说……说什么?”“哈哈,当年阎王不收你,今日你自己倒硬要往鬼门关闯,自己送上门来了!”“殷进,当年你劫我家的镖,抢走和田玉晷,害得我全家被满门抄斩,我怎么可能不找你?”朱七印还是一样的语气,一样的眼神。他一字一字地说着,仿佛在说一段久远的历史,而这段历史曾经被湮灭过,如今又再次殷红起来。“你的意思是,你今日要杀我?”朱七印又说了一句话。他的这句话总共有——一个字。这个字是——杀!这个字一说出口,一股逼人的寒意就在不知不觉间充斥着整个树林。殷进笑了,“哈哈,今日不知是什么日子,昔日的鬼都冒出来了,很好很好,省得我一个一个去找,姓朱的,今日我卖你爹个人情,送你到地下与他团聚,哈哈!”他眼中凶光一闪,沉喝一声,“放箭!”此话一出,弓箭手们搭箭欲射时,只觉周身一寒,竟怔了怔,抬眼一看,才知朱七印早已挥刀而至,森寒的刀气竟像千年寒冰般袭来,割得众人周身疼痛。众人只见眼前一道耀眼的白光闪过,将深沉的夜瞬间割成两半,然后,他们感到脖颈一凉,接着就看见自己殷红的血喷涌而出,将这夜染成另一种诡异的颜色……眼见此景,其余弓箭手慌乱中便一通乱射。朱七印在这乱箭中依旧不改神色,长刀一舞,一股阴寒之气随刀而出,。那刀气犹如雪山而来的寒流,冷得透骨,随即打在众多弓箭手身上,只听得他们声声凄厉的惨叫声撕破这寒夜的寂静,继而倒地身亡。此时,道士钢刀一挥,纵身一跃,只见他身形一闪,已然从半空中凌跃而下,钢刀直劈而下,势要将朱七印劈成两半。而朱七印长刀一举,只听得当得一声响,两把刀碰在一起。道士满脸杀气,眼中厉光闪闪,而且整张脸已因发怒而扭成一团,异常恐怖。朱七印俊眉一皱,眼中也闪现出凛凛杀意,狠狠地瞪着近在眼前的仇人——殷进,恨不得马上将他斩杀于自己刀下。突然,朱七印看到裘凤安挺剑而上,竟刺向金夕汐。他余光一瞥,心下不禁大骇起来,——金夕汐……金夕汐居然呆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像浑然不知危险已经朝她扑去。她在干什么?难道不要命了吗?“金夕汐!”朱七印失声叫喊出来,寒风将他的声音撕扯得有些像雪花般细碎。此刻,金夕汐仿佛又再次回到五年前的那一夜,那个下着雪的夜,那个有朱七印的雪夜。而今夜,也有朱七印。朱七印、朱七印……金夕汐此刻才意识到那一夜的那场雪已经在她的世界里整整下了五年,而朱七印,朱七印似乎也在她的世界里潜藏了五年!——那场寂寞的雪啊,在她的世界里,下个不停。那一个雪夜并不亚于那一个有樱花的夜啊,那样的雪夜给她的感觉其实比那个有樱花的夜更真实,更安全……没有美丽的誓言,却有着比海誓山盟更坚定的信念!金夕汐忽然恍过神,手中的长剑一挥挡开裘凤安那突如袭来的剑。裘凤安的剑被她这一阻变了方向,从她右肩擦过,划破她的衣袖,在她的臂膀上留下了一道伤口。金夕汐没有叫出声来,只是双眉紧皱在一起,脸色相当的平静。朱七印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心急如焚,怎奈自己被殷进缠住,就算再怎么想去救金夕汐也没有办法。可是,他怎么能让金夕汐有危险,他要救她!他狠狠地瞪着殷进,眼中的怒火似乎要烧出来了,它要烧上殷进的身,要让殷进变成灰,变成一堆死灰,一堆永不复生的死灰!只听他一声长啸,响彻云空,震得天地似乎颤了颤。跟着天地一起颤了的还有在场每一个人的心!殷进在他眼中看到一种慑人的怒火。他觉得朱七印像一只发狂了的猛兽,而且这只猛兽随时要择人而啖。朱七印拼尽全力一推,将殷进狠狠地推开好几丈远。殷进看着他,嘴角浮起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那一声震人心魄的嘶啸让在场的所有人的心颤个不停,殷进没有再进攻,只是嘴角带着冷冷的不易察觉的笑看着他——他在等朱七印的进攻。而裘凤安则被他这一声嘶啸吓住,握剑的手不自觉地颤个不停,眼中有掩不住的恐惧。他回头瞥了金夕汐一眼,不敢再向她出招,双脚不自觉地向后退去,退到人群中。所有人骇然的眼神都停在朱七印身上,再也挪不开。似乎一切都在这一时刻静止了,除了风声从每个人耳边刮过,刮得他们双耳发疼。寒空中的孤月越发得亮了起来,冷冷的月华洒在众人身上,让他们不禁感到寒意透骨,全身都僵住了。可是,它可不会理会这些,它是没有怜悯之情的,它只是想看即将要上演的一场绝对刺激、惊险的决战而已!一时间,整个树林的气氛紧张到极点,让人感到快要窒息。朱七印眼中的神色不经意间变了变,有一种慑人的凶光。殷进清楚地看到他的手用力握紧了长刀,顿时一股强劲的阴风撩起他的发,久久不停。蓦然间,只见万道光芒犹如闪电般亮起,紧接着,紧接着……众人的脸因恐惧而抽搐起来,眼中满是不可置信的神色:他们发现殷进跟朱七印都不见了踪影,他们看到的只是两团交织缠绕在一起的金光,时而窜高,时而急速飞走。而听到的也只是他们两人的喊叫声和两道相碰的当当声,这两种声音交替着刺激众人的双耳。金夕汐的脸色微微变了,似乎有一种焦急不安的神色开始悄悄地,不自觉地泛上她原本冷漠的脸,她感到自己内心深处蓦然一颤,忍不住脱口喊出一声——朱七印!……五年来,她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担心朱七印,她第一次害怕朱七印会在她的生命里消失。然而,她的这一声呼喊在此时的这场激战中显得特别苍白,一出口就被淹没得没有踪迹,谁也没有听到。她的泪再一次忍不住溢了出来,悄然滑过双颊,流下两道深深的泪痕,风干之后像两道深深的伤口般感到生疼得厉害。陡然间,众人只见一道金光从半空中猛然掉落,重重摔在地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众人一下子全都屏住了呼吸,连惊喊声都没发出一句,全都噎在喉间!他们全都睁大了双眼,在等待那道包裹在那人身上的金光退去,他们迫切地想要知道到底是谁输了。而金夕汐,在听到那声沉闷的声响时,她感到她的脑袋仿佛空了一样。只见她猛地睁开了灼痛的双眼,眼神空洞无光,此时的她,内心深处感到一阵阵刻骨铭心的痛。“朱七印,朱七印……“她喃喃地叫着他的名字,整个人忍不住就瘫坐在地上,全身再次颤了起来。寒空中的冷月显出比先前更加亮的寒光来,似乎比谁都更想知道败了的人是谁。 光芒退去时,众人脸上写满骇然,不可置信的神色——罩在冷冷的月华中的不是别人竟是殷进!是殷进!裘凤安一阵恍惚,之后忍不住骇然惊叫出声:“殷道长?”听到他的这一声的惊呼,金夕汐整个人顿住了,渐渐地不再颤抖,脸上绽开一丝笑来。突然,她感觉有人拉了她一把,接着听到朱七印轻轻地跟她说:“走!”这时,裘凤安才恍过神来,愕然发现朱七印跟金夕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此时心有余悸的他才敢走上前去,到了殷进面前,他惊呼一声:“殷道长,你……·”可是,他的话还没说完就愕然顿住了,他简直不敢相信殷进竟然笑了,笑得让他心儿感到一阵战栗!殷进居然还笑得出来?他被朱七印从半空中打落下来,伤得应该不轻,他居然还笑得出来?难道他疯了?接着,众人清楚地看到殷进从地上站了起来!竟……竟不像个受伤之人!他们简直不敢相信殷进竟然没有受伤!“殷道长,这……这是怎么回事?”裘凤安压住自己心中的惊讶,忍不住问道。“哈哈,不敢相信是吧?如果我告诉你,我是故意这么做的呢?”殷进嘴角逸出一抹得意的笑来,双眼一直望着树林深处。“故意?”裘凤安脸上写满了疑惑不解的神色,怔怔地看着殷进。“对,故意!”殷进脸上全是倨傲的神色。“为什么?”沉浸在得意之中的殷进对他的问题置若罔闻,久久不答……裘凤安见殷进不大他此问,便转而问道:“那,刚才那个人是谁?”殷进冷笑一声,道:“裘大公子,你倒是贵人多忘啊!”裘凤安闻言脸色微微有些变了变,有些心虚地说:“殷道长,你、你这话什么意思?”殷进眼中闪现阴鸷的神色,低头去摆弄他手里的钢刀,缓缓道:“想必裘大公子还没忘记你手里的和田玉晷是怎么来的吧?”说到和田玉晷,裘凤安陡地心惊一跳,“你、你是说……”想到刚才朱七印身上爆发出来的杀气,殷进不禁心寒了一阵,脸色越加难看,越加狠戾。“道长,那、那现在怎么办?”裘凤安有些焦虑与不安了,话中竟带着一丝丝的颤抖。殷进瞥了他一眼,越加握紧了手里的钢刀,森然道:“既然天堂有路他不走,偏往我这边闯,自寻死路!那我成全他,让他变成真正的鬼!”说完竟兀自冷冷地笑了起来,裘凤安看着他仰天长笑的神情,不禁心里有些战战兢兢起来。[NextPage]七、忆情冷冷月色下,朱七印搀扶着金夕汐叩响了静水庵的庵门。过了一会,庵门打开,出来的尼姑有些惊讶,“朱施主?”朱七印启口道:“师太,能让我们在此借宿一宿吗?”“这……”师太看了朱七印一眼,又看了金夕汐一眼,犹豫了一阵才说,“好吧,两位施主,请进来吧,来。”“多谢师太。”师太带着他们到了后院,打开一间禅房,点亮了一盏灯,关切地说:“朱施主,你的房间在对面,贫尼带你过去。”“等等,师太,麻烦您先帮我打盆清水。”朱七印回身跟师太说。“好,施主请稍等,贫尼现在就去打。”说完便退了出去。师太走后,屋里静了下来,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桌上的烛火明明灭灭的闪着,忽明忽暗,静静地烛光映在金夕汐那平静的脸上,那温柔的烛光就像此刻朱七印的眼神——朱七印看着受伤的金夕汐,脸上浮现出一丝怜爱之情。过了不久,有人来敲门,朱七印恍过神来,只见师太端着一盆清水站在门边上。他走过去接过了水盆。师太转身又走了。朱七印端着水盆又静静地站在原地看着金夕汐,许久才走了过去,当他拧干帕子准备为她擦拭双眼时,却被她的手用力推开了。他怔住了,抬头看她的时候,愕然发现她脸上布满怒色。“你来干什么?”金夕汐突然怒喊出声。然而,朱七印却久久不语。 于是,金夕汐又怒叫道:“你说话啊!”“你伤得不轻……”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她的怒言打断,她逼问道:“我是问你,你跟着我干什么,来看我的笑话吗?”“我没那个意思。”他轻描淡写的回了她这一句。“那你什么意思?”金夕汐的这一句话让他再一次沉默了,许久之后,她才听到他说:“我只是想你好而已!”我只是想你好而已?我只是想你好而已!这句简简单单的话从朱七印口中轻柔地唤出,就像一根金针般朝着金夕汐内心最柔弱之处扎下,生生发疼,仿佛已经滴出血来。金夕汐愣住了,许久之后,泪忍不住又开始泛滥了。突然,她感到一阵温暖划过她脸颊,这种温暖她感到熟悉而又陌生——那是朱七印的手。朱七印不忍看她流泪,于是忍不住伸手去为她拭了泪,金夕汐的泪融在朱七印的手中,朱七印竟感到那些泪有些滚烫,蓦然间灼痛了他的手,他的心。然后朱七印重新拿起帕子为她擦拭双眼。那轻轻的动作,竟不像刚才那个威猛强悍的人所能做出来的。金夕汐没有推开他,不知道这次该以什么理由那么做。这一番擦拭之后,他突然轻轻地对她说:“药呢?”然而金夕汐却依旧没有出声,接着她又听他柔声道:“一个人这么多年了,还学不会照顾自己吗?”金夕汐听了他这一句,内心最深处蓦然为之一动……这句话……多么熟悉,多么温暖啊……她的记忆在这点温暖中冲开重重冷雾,抵达了五年前的那个雪夜,那段故事,重新历数这五年来一起走过的这条风雨路。五年前的那一夜……茫茫荒野,大雪纷飞,冷寂荒凉的寒夜,金夕汐一个人跋涉在冰天雪地里。冷寒彻骨的夜风夹着霜雪,像无情的鞭子,肆无忌惮地往她身上抽打,毫不留情地折磨着她。身上的多处伤口被寒风冻得发麻,血已经凝固住了,在衣衫上变成一道道醒目的血痂。金夕汐在冷寒彻骨的雪地里,冻得头昏目眩,一丝力气都没有了,全凭一口强烈的求生志气支撑着。两三个时辰前,漫天的大火才将她吞噬在口中,那一刻的她被烈烈的大火舔舐得全身快要爆裂,然而此刻,彻骨的寒又将她冻得全身僵硬,血都快要结成了冰。真是冰火两重天啊,上苍为什么就这么折磨她呢!白茫茫的雪地上,遗留着她深深浅浅的脚印,像两湾明显的深沟。金夕汐的身子摇摇欲坠,脸色苍白得可怕,双唇上仿佛结着一层寒气袭人的霜。她突然停下脚步来,望着茫茫前路,心里暗自想着:“这条路,到底还有多远?我到底要去哪里?”不自觉地抬头,瞥见寒空着露出的一撇幽森森的月影,像人狠戾的目光,让她不禁心寒了一阵。突然,冷寂的荒原里响起令人胆寒心惊的狼嚎声,凄厉,恐怖。她的心蓦地一阵颤抖,陡然转身,眼中的神色,急剧扩散出来的是死灰色的绝望。寒夜里,三丈开外是冷森森,青光闪闪的野狼狠戾的凶光!它们龇牙咧嘴的模样,仰天长嚎的凄厉回声,像丧钟一般敲碎了金夕汐绝望的心。雪地里,人与狼的对峙,靠近……后退……饿狼眼里迸现出的狠戾森寒的食欲冷光,金夕汐眼里战栗绝望的死灰之色,在冰冷寂静的荒原寒夜里,形成鲜明的对比,它们像两把屠刀,剜得人的心鲜血淋淋!寒光!饿狼獠牙的寒光!月光森然!它们扑上来了!金夕汐慌不择路,冻僵的双脚却不听使唤,陷在深深地雪地里,动弹不得,一个急转身,整个人瘫坐在雪地上,双手陷在冰冷的雪地里,仿佛能听见骨头被冻碎的声音——嘎!用力撑着后退,后退……然而,死神却紧逼着靠近……··“啊……”眼见它们张牙虎爪地扑上来,金夕汐惊得放声大喊,声音凄婉,哀绝。谁会来救她呢?没有人了吧,不会有人来救她的吧!在那一刻,她决定放弃与死神抗争,她决定交出自己的生命。与其绝望的挣扎,还不如索性死了痛快!又一次瞥见茫茫冷空中的那一撇森冷的月影,她绝望的心开始咒骂冷酷无情的苍天——苍天无眼啊,什么善恶终有报?骗人的,都是骗人的!泪水漫过眼眶,成了决堤的汹涌波涛,一波又一波,漫了过来,淹没她无声的绝望叫喊。她闭眼接受死神的蹂躏的时候,那一瞬间,寒光闪过,在黑夜里亮得耀眼。她以为,那是死神的身影,是野狼森寒的獠牙闪现出来的冷光。然而,接下来,她听到了野狼的惨叫声。她感到有些不可置信,那是幻觉吧?当她睁眼的时候,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高大的伟岸的身影。长发在寒风中飘扬不定,棕黑色的长袍在寒风中被抖得宽大,像巨大的蝙蝠的翅膀。长刀曳地,殷红的血滴像雨水一般滴落在白茫茫的雪地上,像绽开的一朵朵娇艳的红花。不远处,赫然躺着两匹野狼的尸首,尸体还抽搐不停。金夕汐的心豁然一亮,还有人,居然还有人来救她!喜出望外的她挣扎着站起,冻僵的双手颤巍巍地拽住那人的衣袍,一直抖个不停。而他则侧着头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此时其余的野狼,警惕起来,迅速地将他们包围起来。寒夜里,它们森冷冷的青色眼光像恐怖的鬼火,绕着他们,久久不肯散开去,凄厉的嚎叫声再次将这沉寂的寒夜撕碎。必须尽快离开,不然它们的嚎叫声会引来更多的狼群。少男冷峻的脸上现出严峻的神色。此刻,他眼角瞥见身后的野狼已经开始蠢蠢欲动了,深谙列猎食之道的它们要从身后偷袭!“吼!”身后的两头野狼同时猛扑而上,少男心下一惊,左手一翻,拉住金夕汐的手,同时侧身,金夕汐瞬时躲进他的怀里,像柔弱的雪花一般。长刀一挥,寒光闪闪,凛凛的杀气蹿进寒夜,随着寒流一起割裂野狼的咽喉,惨叫声,嚎叫声,一起混杂着交织在她的耳边,像可怕的魔咒。待到少男解决了所有的野狼之后,发现金夕汐已经吓得晕死在他怀里,雪花落在她苍白的脸上,一点一点的,像她的泪。少男见此,只好将她横抱而起,跋涉在雪地里。身后深深浅浅的脚印上裹着森冷冷的月光,像两道冷寒彻骨的凶光。夜越加深了,雪也越下越大,少男将她带到山上的一处破落荒废的山神庙,升起了火堆,寒风从破废的庙门门缝钻了进来,声音被重新放大,变得异常凄厉恐怖。“不,爹!娘!”昏睡中的金夕汐说着梦话,泪水却已经滑然,在脸上流过,像两湾汨汨而流的小溪。渐渐地,她醒了过来,第一眼她就看到他的背影,沧桑,落寞。惊魂未定的金夕汐起身便想要离开,然而起身才发觉自己的腿一阵剧烈的疼痛,不禁叫出声来。他回身看了她一眼,起身过去扶她。“你的脚伤到了,不要乱动。”他淡淡地说。然而,伸过去的手却被金夕汐推了开来。“走开,你走开!”金夕汐突然惊叫起来,一慌整个人跌坐回地上。“姑娘,我没有恶意。”他的手收了回来,不怒不恼,依旧淡淡地说着。金夕汐眼里有担忧惊恐之色,然而,见他没有在靠近前来,她就缩在一旁,身子有些不自己地颤抖。寒风呼呼地一直吹个不停,猛烈地拍击着破旧的大门,似乎要破开这扇废旧的大门,冲进将庙里的两人吞下阴冷的口中。“轰”的一阵巨响,破旧的大门抵不住风雪的折磨,终于轰然倒塌。一瞬间, 凛凛寒风夹着彻骨的霜雪全涌了进来。金夕汐应声一声惊叫,“追来了,追来了,不要,不!”男子看她突然间情绪失控一般地喊叫,便蹲下身去,语声温柔,“你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不要怕!”金夕汐一抬眼就看到他的眼神,坚定如磐石。眼前的这个人真的、真的值得信任吗?金夕汐望向门口,外面白茫茫的雪地映着丝丝幽寒的月光,冷气逼人。寒风夹着雪花,流蹿进来,刮在她温热的脸上,瞬间融化。没有人追来,一切还是那么的安静,深深的夜还是一片死寂。她的眼神渐渐地移到男子身上。这个人,这个萍水相逢的人,真的、真的会保护自己吗?男子见他的情绪渐渐地平稳下来,安慰道:“姑娘,你不要害怕,我会保护你的……”他的话刚说完,金夕汐眼里突然就起了涟漪,怔怔地看着他,看着他的眼,里面有真挚的、坚定的熠熠光芒。“你脚上的伤我已经帮你清理好了,你好好休息吧!其他的事,我会守着,你尽可放心!”他的话里有一种诚挚的语气,金夕汐的惊乱的心忽然间仿佛被什么抹平静了,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相信眼前这个人,也许就只是因为他的眼睛,他眼睛里的神情,那种神情骗不了人! 接下来的几天,他和她都躲在这间破的庙里,彼此没有说话,她没说,他没问。他会出去找吃的,而她则一直没有出过门,她所有的时间都交给了自己的思想,她一直想着,想着。其实她也想走,可是她不知道走到那里去。天地那么广阔,道路那么多,可是,好像每一条都被设置了关卡,设置了重重障碍,她突破不了,所以,她只能留在这里,安安静静地等死。虽然她心里的仇恨像烈火一般地,烧得她全身灼痛难忍,可是纤弱的她如何去拿起屠刀报仇。那种血腥的日子,她想想就可怕,那不是她想要的生活。而她想要的生活其实是那么简单:有爱自己的丈夫,有自己的孩子,有呵护自己的双亲,一家人开开心心、高高兴兴地过平静的安稳的生活,不用富裕奢侈,每天柴米油盐酱醋茶,像平常人家一样地过日子。她没想过要什么长生不死,她的下辈子是怎样的,会遇见什么,遭遇什么,她从来就没有想过,她一直认为人一生最最真实的就是眼下的这辈子,应该把握住的也是身边可以抓住的幸福,什么前世今生,什么来世轮回,她其实是不相信的,她也不相信,这个世界有什么永生的世界,没有什么七世塔,一切的一切,只是人的魔障,人的罪孽。可是,还是有那么多的人前仆后继地扑向那个罪恶的,万劫不复的地狱,只为追逐魔一般的虚妄,包括自己的父亲,自己曾经的未婚夫,就是为了这些,她宁静安逸的生活被打破了,她的生活也开始充斥着血,烈火,尸体,野狼,还有那种绝望的可以看得见的死灰色的死亡。想到这些的时候,她的身子就开始强烈的颤抖,不知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愤恨。她狠狠地抓着自己的双肩,抓得生生的疼痛,脸色却阴冷得令人心寒。直到有一天,她终于被那种积压在心里太久的绝望茫然的情绪击倒。那一天,他出去了,剩下她一个人。寒风像割刀一般的锋利,她突然跑进大雪里,跪倒在风雪中,将温热的脸埋进冷寒彻骨的雪地里,放声哭了出来,呜咽声被凛冽的寒风割碎,像幽灵一般四处游荡。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默然地站在她身后,怔怔地看着她,任由她在那里哭着,被风雪冻着。那该是一种怎样刻骨的哀痛,才能这样抵得上这般透骨的彻寒。他突然感觉,那样的情形是那么的熟悉,脑海里熟悉的过往一瞬间全涌现出来,就是这种痛,就是自己曾经经历过的那种痛不欲生的,能够撕碎心肺的刻骨疼痛。他不清楚她心里到底积压着些什么,他只知道那些事应该是可怕的梦魇,要不她怎么常常会在深夜里惊醒。偶尔她会喃喃地说着梦话,那到底是怎么样的梦,竟然这样如附骨之疽一般缠着她,夜里闻着她醒后的低声哀哭,他的心宛如刀割般地疼。他想帮她,可是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帮她,她的世界被她自己层层地包围起来,不容他踏进一步。一直以来,看着她冷漠的脸,绝望茫然的眼神,还有挂在没有表情的脸上的那些被风刮干了的强忍着却偷偷流下的泪痕,他的心就蓦然一疼。她从来没有向他说过什么,连当初救她的那句谢谢也没有。她更没有求过他什么,没有求他帮他复仇,也没有求他保护自己。好久好久才见她慢慢地直起了身子,神色冷漠。忽然,一道耀眼的亮光刺痛了他的眼,也刺醒了他的神思。他的脸色蓦然地起了波涛。眼明手快的他迅速冲了过去,手里却多了一把簪子,尖利的簪头有丝丝的血迹。他看到她的粉嫩白皙的脖子上赫然多了一道伤口,鲜血犹如小蛇一般地流了出来,然后很快地就被寒风冻住,变成了暗红色的血痂。他一时惊慌失措地跪在她面前,扔掉了手里的簪子,双手紧紧地抓住了她的双肩,急切地说着,“我帮你,你就让我帮你吧,千万别做傻事!”她绝望无神的眼里突然像平静的湖面被投入一颗石子,涟漪一圈圈地漾开。她抬眼看他,在他眼里看到一种在那个人那里从未见到过的诚挚。突然,在他面前,她再也掩饰不了自己的情感,,一时间泪流满面,“我要报仇,报仇!”这句话终于在积压了数十天之后从她自己口中咆哮而出,震惊了眼前的男子。回到庙里,她渐渐平息了激烈的情绪后,冷冷地问他:“你为什么帮我?”而他的回答也是清冷冷的,甚至有些无关话题,“你知道我的故事吗?”金夕汐有些愣住了,侧过头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他。身边的这个人,居然要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一个萍水相逢的人吗?金夕汐许久没有出声,而他则开始将他的故事。“你听说过越扬镖局吗,就是三年前在京城被满门抄斩的那一家……”他的语声出奇的平静,仿佛是在讲着别人的事,与己无关。金夕汐闻言一震,脸上有些吃惊的神色。越扬镖局?她怎么会不知道呢?虽然身为富门家的小姐,从未踏出家门半步,但是,她家是做绸缎生意的,货物经常托人运送,而所托之家就是他口中所说的越扬镖局。她时常听父亲提起说,只要手里的东西交到越扬镖局门下,就绝不会丢失,绝不会被抢,被盗。所以,对于曾经的越扬镖局的总镖头的为人,她还是略微知道一些的。越扬镖局在京城向来也是有口皆碑,可是,不知为什么后来却被朝廷满门抄斩了。对于那件事,她也有所耳闻,她听父亲说——那天,朱家一门一百七十几口人的头颅被一个接一个地斩落,不停地滚落在地,鲜血从断头台上像流水一样,汇成了一道道河,将整个菜市口的地面都染成了耀眼的红色,那样的画面令人不约而同的想到——人间炼狱。金夕汐突然神思一震,脑海里仿佛有什么闪过,一脸讶然地看着他,难道、难道……此时那个男子接着平稳地叙述着,仿佛他不是那个故事的主角,“你知道吗?满门抄斩的那一天,我就站在人群里……“他的这话一出,金夕汐脸上便立刻显出震惊的、不可置信的神色。那样血腥惨烈的场面,连当初只是听闻的她都不禁心寒胆战,感觉毛骨悚然,不忍再听下去,现在想来都有些后怕。可是,眼前的他,竟然、竟然说、说他在场,但是如今讲起来却可以这样的、比她这个局外人还平静,纹丝不动!语气出奇地平稳。金夕汐看着他的侧脸,那张脸依旧冷峻,没有什么神色,那到底是一颗怎样的心呢,竟然可以平静到如此……如此冷漠无情?他继续讲下去,讲那个血腥惨烈的故事,“那天我本来是打算去劫法场的,但是我刚到法场就被闻讯赶来的师傅抓住,你知道吗,我的命就是他救的,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就送我去他那里拜师学武,出事以后,官兵曾经搜到他隐居的地方,为了保住我,他精心安排了一场让我假死的骗局,骗过了前来抓我的官兵。可是,我怎么会丢下我的父亲不管,我一直要回去救全家的命,可是,他不让,那天,是行刑的日子,我趁他不备偷偷跑了出来,跑到了刑场,当我准备动手的时候,突然,一双手紧紧地按住了我,我回头一看是他,就跟他扯了起来,他知道我绝不会跟他走的,所以为了保住我的命,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注意,他点了我的穴,让我失去了一切行动的能力。然后我就一直站在人群里,亲眼目睹了我爹娘人头落地,身首异处……”说到这里,他突然停住不语,情绪开始有了变化。金夕汐望着他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些莹莹闪闪的东西在他冷峻的脸上一直浮动着!那是、那是泪啊!她以为他不会再说下去,毕竟那样惨烈的往事尽管过去了三年,但是对于她而言,现在说起来却还是历历在目一样,更何况他这个亲眼目睹的,亲身经历的主角。他现在应该有一种痛彻心扉,痛不欲生的感觉吧?金夕汐游思着,把眼光投向了庙外茫茫的雪地。可是他却继续说了下去,“那一百七十多颗头颅,一颗一颗地滚落在地,那声音像击鼓一般响亮,鲜血像决堤的潮水一般喷涌而出,我想喊,想哭,却什么声也发不出来……一颗落地,我就在心里默念一次,你知道那种感觉吗?”他突然将眼神看向金夕汐,追问道。金夕汐的心蓦地一惊,不敢去看他的眼神,双眼再次望向了庙外。虽然她没有经历过,可是可想而知,那种感觉应该是令人痛不欲生,刻骨的绝望是一辈子也忘不了的吧!“一颗落地就仿佛我跟着死一次,跟着人头落地,身首异处!”金夕汐闻言,全身僵住,久久地才终于回过头来看着他,泪水一时间全部涌了出来,这样的刻骨的痛应该用什么样的言语来表达呢,什么都无法抹平的吧?这个人,眼前的这个人就是忍受着这样的刻骨痛楚生不如死地活着的吗?那应该要有多大的勇气啊……“那些刽子手在下手的时候为什么就不会心慈一下,那一百七十多条生命,就这样,在他们一举一落之间全部、全部……”也许是意识到自己的情绪太过激动,男子回转过头去,金夕汐却突然间听到一声低低的呜咽。金夕汐的心忽的瑟缩了一下,仿佛被什么紧紧地揪住。然而,令男子感到惊讶的是,一直没有出声的金夕汐突然出声问了短短的一句,“后来呢?”男子的背影微微地颤抖了一下,久久才道,“后来,人散了,那些酷吏把全部尸体抛弃在乱葬岗,任凭狼狗撕扯……酷吏走后,我才有机会替我父母,叔伯收尸,可是,为了不让人知道,却连碑都不能立,只能垄起土堆做个记号……那些高高垄起的黄土丘,每一年都被荒草埋没……”金夕汐泪眼朦胧地看着他落寞的身影,才发现这个人身上还有这样令人心碎的故事,这样惨烈的往事……久久地,金夕汐又问道,“为什么你家会被灭门?”她的话里渐渐有了些许情感的起伏。“你相信吗,我爹是被冤枉的,我们家没有罪!”其实金夕汐对于越杨镖局为什么被灭门也是有所耳闻的,可是,她想听他说真正的原因。“三年前,越扬镖局接了一趟皇镖,押送的是交趾国进贡的和田玉晷,据说那是一件神器,能定位出传说中的七世塔的位置,可是,没想到却被人盯上,在押送的途中中了埋伏,和田玉晷被人抢走,而当地地方官为了推脱责任,为了向皇帝交代,竟污蔑说是我爹监守自盗,皇帝一怒之下下了满门抄斩的通杀令……结果,一百七十多条人命就这样、就这样没了……”他的话说到这里已经再也无法掩饰他的情绪了,话语声里有哽咽的声音。“那……那你找到那盗贼了吗?”“一年之后,我终于找到真正的凶手……”见他久久没有再说下去,金夕汐有些急切地追问道:“那你报仇了吗?”然而,令金夕汐有些吃惊讶异的是男子的回答,“没有!”“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杀了他为你全家报仇,他害死你们家一百七十几条人命啊!”金夕汐的话里竟然有明显的愤怒与指责。男子闻之回头来,话语声里有一种无奈,“我杀不了他,我杀不了他!”他的话让她突然呆愣住,她的眼睛一直看着他的眼,渐渐地有了一种异样的神色。眼前的这个人连自己的仇都报不了,还承诺什么帮她?这、这不是欺骗吗?金夕汐想着想着,心里突然被一股怒火包围住,她想也没想就脱口说:“那你凭什么帮我?你到底能帮我什么?”男子知道她话里的意思,却不恼不怒,平静地说:“因为你现在经历的这种痛,我也曾经经历过,我知道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什么?”金夕汐闻言一怔,疑惑地看着他。“明知道仇人是谁却报不了仇,那种痛苦,你也知道……我曾经自私地想要结束这种痛苦,可是师父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邪不压正,终有一天,我定能手刃仇人,让那一百七十多条冤魂安息!”庙里突然陷入一片死寂,他们彼此没有再说话……许久,他突然轻声地说:“我知道,你一定在想,连我自己的仇都报不了,我还有什么能力帮你,”说到这里,他向她投去一个坚定的眼神,仿佛在向她承诺,“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的,就算我自己的仇报不了,就算是拼了我自己的命,也一定会帮你完成心愿……·”这句话像一根针一般,朝着金夕汐柔弱的心扎下,生生的疼,“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她难以置信的看着他,眼里莹莹闪闪的泪光忍不住地跳跃。她想不明白这个与自己萍水相逢的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举动,为什么?他望着庙外茫茫地飘落的白雪,幽幽地说:“那种痛,让一个人生不如死就好了……与其两个人都生不如死,倒不如让一个真正的活着,另一个真正的死去……”乍听这一言,金夕汐感觉仿佛什么敲碎了自己的心,脑海一下子被抽空,神思恍惚了起来,这个人……原来他是这样的人、这样的人……可是,这个世间真的可以这样公平吗?一个生不如死的人用他的半条命可以换回另一个生不如死的人的半条命?这种看似公平的交易,真的、真的能在这个世间实现吗?庙里再一次陷入死寂之中,外面寒风凛冽,雪大如羽,肆无忌惮地飘落,像是要刻意掩盖些什么。突然,他又出声打破了这片死寂,轻声的问道:“能说说你的故事吗?”金夕汐侧过头,遇见他投过来的眼神,几天来一直冰封着的心突然在那一刻融化——那样的眼神,是不会骗人的!于是,她开始慢慢地讲起了自己的故事,讲起关于她家,关于传说中的七世塔,关于那个人的一切,之间有多少次,她忍不住失声地哭了出来,虽然他的故事没有他的那般惨烈,可同样令人唏嘘……自从那次之后,他开始教她习武,教她如何保护自己。那期间的艰辛与痛苦可想而知,而他在每次她困顿失意的时候,都会送上一句话——再苦再累也要自己撑过去。在那样的日子里,她的心里除了复仇的信念之外,什么也没有。她的生活,单调得只剩下每天拼命般地练武,除此之外,她什么也顾不上。在那样沉重而悲哀的日子里,她什么话也没再说过,仿佛这种深沉的哀痛将她言语的权利剥夺了,彻底成为一个冷漠无情的人……在那段日子里,有那么几次,她按耐不住自己,偷偷地跑出去,埋伏在裘凤安父子每天的必经之路,想要劫杀他们。但是每次都失败带伤而回,而他所能做的,就是在发现她的举动后尾随着她,在她支撑不住的时候,出手救她。而每一次,无论怎样,他都没有责怪她,没有对她说那些气话,他知道,他阻止不了她,因为她的心里装着的那份仇恨,是绝对不会因为他的劝而稍减下来,她需要在那份仇恨烧上来的时候找一个突破口!而且,她现在所经历的,自己曾经也经历过,他明白那种急切却无助的感受,他相信,她终有一天会懂:要夺去一个人的性命,是需要代价的,需要实力的,而自己还没达到那种能力的时候,便只能等待,只能养精蓄锐,厚积薄发……·然而,偶尔的,他也会似是而非地责怪她——怎么还学不会一个人自己照顾自己?然后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治伤药,说:“如果想要自己活得更久一点的话,那么就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我给你的治伤止血的药要随身带着……”曾经有那么几次,他会有意无意、幽幽地说道:“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然而这句话始终没有说完,始终没有结局,因为每次说到这里,他就会突然顿住,闭口不言。而她的脸色也微微地起了变化,心里有那么一瞬间闪过一种恐慌,眼里有一种异样的熠熠光辉,然后抬眼一直对视着他的眼。——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怎么办?你要说的,就是这句话吗?金夕汐常常会接过那半句话的余味,自己想了起来——如果有一天,你不在了,我怎么办?是啊,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天,我该怎么办?……不,不会!我绝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就是这个突如袭来的念想让她神思一震,从回忆中回到现实……现实中,漆黑的夜已经深了,一切寂静无声。而此刻,她又听到那一句温柔的话——一个人要自己学会照顾自己。为什么,为什么又是他来救她?——我从来就不曾祈求过你来救我,从来没有!五年前的那一夜也是,五年后的今天也是!为什么就不嗔怪她一下,哪怕只是一句也好,那样她的心或许会稍安一点。——你知道我每次失败而归,心里想着的是什么?就是:为什么你不责骂我几句?可是你却从来没有,连半句都没有!他自己从怀中拿出一瓶伤药来,然后,轻柔地说:“你忍着点,我为你拔掉腿上的箭。”金夕汐还是缄默不语,双眼紧闭着,脸上神色起伏不定。于是,朱七印开始为她拔箭。整个过程她连叫一声都没有,脸色安然。然而,朱七印却被她这样平静的神色吓住了。朱七印为她包扎好伤口后,静静地看着她,许久之后才说:“你好好休息吧,小心你的眼睛,千万不要弄到水。”没有责怪,更谈不上埋怨。然而,金夕汐却一点反应也没有。他转身走了几步又不忍地回过头来看了她一眼,看到她冷漠的神情他心里感到蓦然一痛,随后便关门出去。走到自己房间门口时,他再也忍不住,“噗”的一声,一口鲜血从他口中喷出,殷红的血霎时将门上的纸都染红了……然而,他似乎没把它在心上,脸色平静得有些不寻常。他走进屋里,安然地坐在椅子上,连灯也没点,就在黑暗中静静地坐着,眼里有种莫名的哀恸。他深邃的眼睛透过屋里打开的窗,望向对面金夕汐的房间。明明灭灭的烛火将她孤单的身影映在窗上,摇曳不定。——金夕汐,要到什么时候,你才会懂我的良苦用心呢?金夕汐……金夕汐……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才闭上双眼,那一瞬间,他感到有一股湿热的感觉滑过他的脸![NextPage]八、末路月,不知什么时候躲到云后去了,这夜便有些深沉起来了。无边的黑暗慢慢地向静水庵压了过来……坐在黑暗中的朱七印仿佛被什么惊醒,双眼猛然间睁开,有着掩饰不住的惊惶。他迅速站起,惶惶然冲出自己的房间。只见他身形一闪,已经到了金夕汐屋里。仍旧出神地坐在床头的金夕汐,被这一声突然的响声吓了一跳,惊呼一声:“谁?”“快走!”还没等她恍过神来,朱七印已经抓紧了她的手,冲出了房间,穿过后院。当她晃过神来想出口问他发什么事时,她发现朱七印突然停下了脚步。接着,她感到朱七印突然将她的手握得更紧,而且他的手有种湿冷的感觉——是冷汗!于是,她心里开始泛起一种不祥的预感。这种强烈的不祥预感使得她的心开始狂跳不止……这时,朱七印开始挪动脚步,不安的金夕汐战战兢兢地跟着他开始走。当她走到门口的时候,她紧闭的双眼忽然感到一阵刺痛!这种感觉……这种感觉只有在强烈的光线下才会有!她瞬时明白——他们追来了!而且来的人很多。金夕汐脑海里又闪过五年来的那些凌乱的碎片……还是追来了,逃了五年还是追来了。五年前的那一夜,当凛冽的寒风破门而入时,恐惧与绝望瞬间淹没了她,而此刻,裘凤安的人马真的追来,那种强烈的绝望无助再次将她瞬间淹没。然而,这种感受却不再似当初那般令她惊骇欲绝了,她突然感到一阵的踏实——当她不自觉地微微握紧自己的手时,她发现另一只坚实的手已经风雨不动地握在她手心,那样的坚定不移。这只手啊……金夕汐猛然惊觉,原来这样亡命天涯地的颠沛流离里,一直真真实实陪在自己身边的就是身边的这个人,就是这个人的双手啊……泪水突然之间又开始在她的眼里浮动,原来地老天荒地的相守,竟可以是这样的默然无声,让人理所当然的不以为然,熟视无睹!金夕汐忽然忍不住握紧了手心里的那只手,此时她唯一想要抓住的,就是这只手了……这只手曾经一直伸到她眼前,让她握,让她依赖,然而她却冷漠地忽略了它的存在。感到她的手突然紧紧地握住自己,他的心忽然一动,脸色讶然,猛然侧过头去看她。灯火映照下,她明丽的脸上,挂满了泪痕,可是,居然有那么一丝浅浅的,淡淡的温暖笑意,她的脸色居然平静得如同风过却不起皱的湖面。那是一种怎样意念,才让她面对这种情况还能如此镇定,如此安然?他的眼里瞬时有一种顿悟的光芒闪过,豁然地看向自己的手,他缓缓地抬起他们紧握在一起的手,原来、原来如此……因为有他,因为握住了他的手!朱七印看到这里也已经镇定下来了,脸上又现出他一贯的冷漠神色。他再次紧紧地握紧她的手,牵着她警惕地跨出了庵门,充满冷漠锋芒的双眼平静地扫过将他们围住的人。这时,殷进和裘凤安从人群中趾高气扬地走了出来。朱七印看到殷进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他……他居然……居然没有一点受伤的迹象。他刚刚镇定下来的心忽然强烈地跳了起来,有些紊乱,还有,还有……他发现他们身后的那个人……那个人是……——是师太!是静水庵的那个无微不至地关照了他六年的、那个他以为最能信得过的无尘师太!朱七印冷漠的脸色剧烈地变了,变得非常复杂.。“无尘师太,你出卖我们?”朱七印许久才忿忿然地说出这一句话来。无尘手挂念珠,缓缓地从他两人身后走出,微微一下,说:“阿尼陀佛,朱施主,贫尼也是迫不得已而为之,罪过罪过!”“迫不得已?”朱七印觉得有些好笑,只听他冷笑一声,说:“别再带着假面具了,他们给了你好处了吧?”殷进嘿嘿一笑,说:“朱七印,你倒是聪明,不错,我们答应师太,到时找到七世塔会一并带她进去,助师太早日修成正果!”听得这话,朱七印哑然失笑,“修成正果?可笑,可笑至极!出卖也能修成正果?”“怎么,你不信?”殷进阴森的双眼闪着狡黠的神色,嘴角露出一抹诡谲的笑,“需不需要在下证明给阁下看?”话闭,朱七印清楚地看到殷进眼暴森冷的厉光,同时,只听得无尘一声惨叫,竟是一把利刃穿心而过,霎时,鲜血汨流!这一剑来的实在是太突然了,众人均一阵错愕,心里不禁冒起一阵寒意。无尘此时面容已经扭曲,原本充满笑意的双眼因痛苦而逐渐凸出。她用尽最后一口气,断断续续地说:“殷……殷道长,你……你……”这句话还未说完,就连最后一口气都咽完了。殷进一脸阴沉沉的笑,猛地抽回插在无尘后背心的利刃,冷眼地看着无尘整个人向前倒下,然后,狞声笑道:“朱公子,这样你该信了吧?”朱七印脸上闪过一丝惧色,不过很快他就恢复到一贯的冷峻,只听他清冷冷地说:“你以为我们会感激你们吗?”“哈哈,识时务者为俊杰,到了如今的地步,你们是不可能逃得掉的了,你们只有死路一条,不过,我们还是可以好好谈谈的,”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嘴角掩藏着一抹异常诡异的笑,那抹笑没有人看得到,包括朱七印和站在他身旁的裘凤安,“我们的条件很简单,就是只要金姑娘将秘密说出来,我们可以放你们走,天涯海角随你们去,我们保证不会再纠缠你们,还有,只要你们愿意,我们可以答应让你们一起进七世塔,如何?”这时,站在朱七印身后的金夕汐开口了,“哼,这世道除了私欲,贪婪,背叛,出卖,还有什么?死了倒干净!何必再多说这些!”朱七印怔怔地看了看她,眼里似乎闪过一种敬畏的神色,还有一种很深邃的光。殷进听了她的这番话倒也不着急,也不发怒,反而脸带笑意,缓缓地说道:“哈哈,金姑娘何必说得这么绝,这个世道本来就如此,二位既然不喜欢,倒是可以自寻另一片天地,开辟属于自己的世外桃源,到那时,逍遥自在的日子随你们过,又有谁能管得着你们,你们说是不是?”说完这些话,他便与裘凤安一眼,眼里尽是狡黠的笑意,然后他倨傲地望着朱七印和金夕汐。朱七印讥诮似地笑了一声,满不在乎地说:“阁下替我们想的,也未免太多了些吧!”此话一完,他的语气蓦的一转,变得生硬起来,“你以为你们的话我还会信吗?一台戏演一回有人会看,再演第二回可就没什么意思了。”说到这儿他冷哼了一声,续道:“你们是我们的仇人,不除了我们你们会安心吗?一旦你们的目的达到了,你们还会让我们活吗?无论你现在把话说得多好听,我们最终的结局也会跟无尘师太一样的吧!再说,你为我们想得那么多,那么‘周到’,活在你们的安排下,恐怕到时候我们会死得更惨!”朱七印这番话一针见血地说中了殷进心里所想的一切,使得殷进原本倨傲得意的脸色沉了下去,瞬时整张脸又阴沉了起来,摇曳不定的火光映在他阴冷的脸上,使得他看起来像是魔鬼一般恐怖。只听他森冷地说:“既然你们都清楚你们的结局,那么我们也不用再藏头漏尾的了,只要你们将秘密说与我们,自然留你们个全尸,还帮你们收尸合葬,如何?”殷进居然将自己杀人,然后为他们收尸下葬说成是对他们的莫大的怜悯!人呵,一旦凶残起来,比什么都可怕!“我说过,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七世塔!”金夕汐突然嘶吼出声。“不可能!”她的话刚说完,裘凤安就怒喊出声来,整张脸因发怒而扭在一起,“你爹说过你们金家祖上世世代代寻找,还找到七世帖和往生界地图,如果没有,又怎么会这些东西?”金夕汐凄然笑了出来,“什么七世帖,什么往生界地图,那些只不过我爹做的梦罢了,是他梦醒后所画的手笔而已。我从来就都不相信这世上会有什么七世塔,人能长生不死,这些虚幻的东西从来就只是你们这些虚伪狂妄的人的妄想而已!再说,就算真的有,我也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会说,让你们这些人长生不死,岂不是助纣为虐!”“金夕汐,这是你最后的机会!”殷进陡然间戟指怒目起来,俨然已经发了疯。“在这个世上,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根本就不想再多活下去!”金夕汐竟然毫无惧色,斩钉截铁地说。听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朱七印才发现,原来金夕汐竟是这样一个冷峻而且倔强的女子,同时,听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朱七印感到自己的心有一股冲动要冲出来,可是却硬生生地堵在了喉间。[NextPage]九、诀别近百只火把将此刻的夜照得亮如白昼,火光闪闪,将他们两人的身影衬得无比凄凉。难道今天他们都要、都要死了吗?可是、可是他们身上各自背负的仇恨却还没有解决,而仇人此刻就站在他们面前!——命运呵,真是可笑,真会造化弄人。因为虚妄的七世塔,裘凤安和殷进联手一起害了朱家,也毁了金家;因为虚妄的七世塔,朱七印和金夕汐——家破人亡的两个人走到了一起,生不如死地活了五年。五年来,深刻的仇恨和入骨的悲痛让他们都痛不欲生。而此刻,经过了那样绝望地挣扎和拼命地训练,以为有朝一夕能偿所愿,可以彻底地解放,摆脱那梦魇一般的过往,可是,上天在此时却又跟他们开了这样可怕而可恨的玩笑——他们要死了,他们要死了!命运呵,真是可恨,真是残忍……突然,朱七印想起了曾经对她的承诺——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的,就算我自己的仇报不了,就算是拼了我自己的命,也一定会帮你完成心愿……·与其两个人都生不如死,倒不如让一个真正的活着,另一个真正的死去……——今天,金夕汐,就让生不如死的我彻底的死去,让你真正的活着,活着,只要你活着就好!于是,朱七印突然放开了金夕汐的手,将长刀再次挥起。金夕汐蓦然感到一阵错愕,他放开她的手的时候,她感到一种强烈的、莫名的恐惧。她感觉世界这么大,她却抓不住任何一样东西!她觉得她的世界空了……刚才还握在手心的那只手,为什么、为什么突然之间也消失了呢?霎时心里一股热潮凶猛地涌了上来,瞬间将她淹没,她终于忍不住哭喊出声:——朱七印!听得她这一声深切的呼喊,他的心蓦然一动,回头深情地看着她,似是安慰一般,轻声说道:“金夕汐,你放心,我会保护你的!”——又是这句话,还是这句话!我会保护你的——这不是誓言,绝不是有口无心的誓言,那是自内心最深处呼喊而出的守护!如今的金夕汐似乎变回五年前那个需要朱七印保护的女孩……我会保护你的……就是这样一句坚定的话,融化了她五年来为自己筑起的那一道道冰冷的心墙,那道冰冷的墙,横亘在自己与朱七印之间,像没有尽头的沧海,让近在咫尺的彼此仿佛远在天边……此时,金夕汐的泪像断了线的珍珠般止不住地滑落……朱七印回过头来时,一向充满冷漠锋芒的双眼里竟有莹莹闪闪的泪光!他深呼一口气,准备运劲出招,可是就在这时,一种巨大的骇然凝固在他脸上——一股剧烈的刺痛袭至他全身,特别是他的心口,他觉得他的心口又开始翻腾得厉害,全身无力,不禁双腿一软,他长刀撑地,却还是忍不住跪了下去,双膝触地的那一刹那,殷红的鲜血就从他口中溢出!金夕汐在听到他长刀触地的那一声声响时,她的心猛地一颤,迅速奔上前来,惊呼一声:“朱七印,你怎么了?”她双手在慌乱中触到他胸前的衣领,紧闭的双眼陡然睁开,眼里尽是骇然的光!这种感觉,黏黏的、热热的,还有这种味道……——是血啊!金夕汐失声叫了出来:“朱七印!”朱七印偏过头来,看着她满是泪痕的脸,喘了口气,安慰道:“我……我没事!”“哼,没事?”殷进冷哼一声,脸上露出一丝冷酷、残忍的笑。朱七印此时才发觉,从他准备发招到现在,殷进均没有一丝准备接招或防备的意思,而且,他此时才发现,自己自从在树林与他交手,打了他一掌之后,自己的心口就常常翻腾得厉害,只要他一运劲,就忍不住喷出血来!可是,为什么?自己是胜者却会受如此重的伤,而他吃了自己的那一掌却没有一丝受伤的迹象?朱七印犯疑地看着他,眼里闪过一丝不安的神色。“朱七印,你以为你能那么容易就伤到我吗?”殷进倨傲冷峻的脸上此刻又泛起得意的笑来,“那一掌我是故意受你!”朱七印听他这么说,他的心赫然一跳,脸色苍白,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只见殷进突然撕开衣襟,狂妄地说:“金蚕羽衣,你听说过吧,多大的内力打在它上面也会被消解掉,凭你我的功力战到最后只会两败俱伤,所以我决定冒险一试这个法子,你那十成功力到了我这儿也只剩下三成的效力,不但如此,而且,我,还在它上面涂了一种无色无味的毒,只要内力打在它上面,那毒就会被反吸进对手的体内,然后流窜在全身经脉中,只要你一运劲,它就会集中窜进你的心脏,让你心如刀绞,刺痛难忍,你现在就是这种感觉吧?哈哈,所以,朱七印你都快死了,连自身都难保了还怎么保护别人!”朱七印狠狠地瞪着他,恨得咬牙切齿,然而殷进却不以为然。朱七印猛然惊觉,原来到了最后,谁也保护不了谁!以为用自己剩下的半条命去跟死神作交换,可以做一次公平的交易,成全金夕汐多年来的心愿,让她自此可以摆脱那些可怕的梦魇,让这些人在她的世界里消失,让她可以安安心心地活下去。可是到了这时,他才恍然惊觉原来、原来自己也给不了她什么,当初的那个承诺,也只是一句空话,一个谎言!——对不起,金夕汐,我骗了你……“朱七印!”金夕汐心痛而又凄伤地叫着朱七印的名字,泪水滑然。如果真如殷进所说的那样,那么,朱七印是不是……是不是要死了?——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怎么办?金夕汐蓦然想起曾经那么多次的生死相守,难道这一次、这一次就是最后的一次了吗?如果、如果他真的、真的在她的世界消失,那么她怎么办,怎么办?不,不……不,那绝对不可以!金夕汐忽然深深地吸了一口冷气,冷气蹿进她的肺里,宛如刀一般割得她全身疼痛。那个决定清晰地闯入她的脑海!——与其两个人都生不如死,倒不如让一个真正的活着,另一个真正的死去……——朱七印,如果你真的要死了,那么也该让你无憾地离开……五年来,你为我所牺牲的,我无以回报,现在,你的仇人就在眼前,而你、而你却因为我就要、就要……那么、那么如你当初所说的那样,生不如死的我们只能一个真正的活着的话,那么,我希望是你,如果我们都要死去,那么、那么也该让一人无憾的离去,那么,那个人,我也希望是你……今天,要不是因为我,你、你怎么会落到这个地步?本来,你可以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复仇计划,可是因为我,你、你今天就要死了、死了,永远地离开我……那么、那么我能为你做的,还有什么,还有什么?……大概也只剩下这一件了吧——让你无憾地走,用我的命去换,让我真正的死去,而你就可以无憾地轮回转世,开始你的下辈子,再也没有什么会拖累你了……想到此,金夕汐的脸色又平复下来,冷峻漠然。那一刻,她紧抓住朱七印的手,然后放开,站了起来,坚定决绝。她要干什么?朱七印的心突然一颤,愕然抬头,手闪电般地伸出,紧抓住她刚放开的手,“你、你要干什么?”他的话语里带着紧张与恐惧。然而,听闻这话,金夕汐嘴角却浮起一个淡淡的笑意,但没有回话。“殷进,”金夕汐突然高声喊了出来,“只要你答应放我们走,我就把七世塔的秘密全告诉你们……·”此话一出,在场的人都震住了,裘凤安与殷进愕然对视了一眼,眼里虽有不可置信的神情,但更多的是一种接近疯狂的雀喜。终于,她终于要说出来了吗?到了这生死无望的绝路尽头,她才肯屈服于命运,才肯将那个祸害她全家的秘密说出来了吗?朱七印没想到她突然会说出这话来,顿时呆住。——藏了那么久,失去那么多条人命之后,为什么还要说出来,为什么?金夕汐,你难道真的相信他们的话吗?……不,那样的话,你就真的太傻了……“不!”朱七印突然突然阻止了她,他拽住她的手,抬起头看她,眼里有痛苦的神色,但是还是忍着劝道:“不,金夕汐,不要说,你不要犯傻,他们、他们是……”然而,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金夕汐打断了,“怎么样,你们答应还是不答应!”裘凤安和殷进对视一笑,笑意阴冷诡异。殷进走上前来,朗笑一声,说:“好,但是金姑娘,我也警告你,最好别耍什么花样,否则……”金夕汐冷哼了一声,“废话少说,”金夕汐突然推开朱七印的手,冷冷地走上前去,继续说道:“现在,你过来,我把这个秘密说与你一人,其他的,你让他们退后!”此话一出,殷进和裘凤安均是一惊,以为她又要搞什么花样,于是两天人互视一眼,然后狐疑地看着她。裘凤安忍不住脱口就问:“为什么?你最好别搞什么花样!”“你闭嘴!”裘凤安的话刚毕,没想到金夕汐突然怒气冲冲,愤恨地出声喝道,“你这个虚情假意、忘恩负义的小人,我不想与你说话!否则,就算是死,你们也休想从我这里得到半点关于七世塔的秘密!”裘凤安被她这一骂,心中不禁燃起一腔火气,忍不住抢上前来要发火大骂,然而,殷进却出手屏退了他,示意他不要冲动,诡秘一笑,道:“欸,既然金姑娘这么说,裘大公子,那就只能贫道过去了!”裘凤安却不肯罢息,正要再开口,而殷进却一直向他示意不要轻举妄动,轻声道:“等得到秘密后,你再杀她也不迟!”他清冷冷地说着,裘凤安听后脸上的怒色便烟消云散一般,那种阴冷诡谲的笑再次跃上他的脸。殷进带着诡谲的笑走了过来,金夕汐也走上前去,朱七印看着她平静的脸色,突然之间脑海闪过一念,豁然顿悟明白他脸上的是神色——那是视死如归的决然。朱七印看到此,恐惧更加肆无忌惮地在他心中蔓延,他用力撑着长刀站起,想要追上前去阻止她,然而,刚要前行,心口突然又剧烈地痛了起来,他跪倒在地,冲着金夕汐的背影喊道:“金夕汐,你回来,你听到没有回来,别过去,别……”由于心急他急忙之中运起真气,竟痛得宛如万箭穿心一般,“啊……”忍不住呻吟出一声,右手忍不住用力地捏紧了自己的心口,他低头看去自己心口的那一刹那,一道白色耀眼的寒光晃过他的眼,那是他的脸色顿时凝固住,眼里尽是骇然的光!“金夕汐!”抬眼,金夕汐举起深藏的匕首,扑向了近在咫尺的殷进!然而,殷进的脸上却挂着冷冷的、嘲讽般的笑意——自不量力!眼看尖利的匕首迎面次来,殷进不慌不忙,出手隔开,反手一掌击向了金夕汐的右肩,将她打退回到朱七印身旁。“真是自不量力,”殷进冷笑,“活路给你,你不走,为了姓朱的,偏要跟我玩这种把戏,自己往绝路上走!”金夕汐中掌摔落在地,嘴角挂着鲜红的血迹。朱七印撑着挪到金夕汐的身边,惊慌无措地问道:“你怎么样?你没事吧?……你怎么就那么傻!”金夕汐握住她伸过来的手,喘气道:“你说过的——与其、与其两个人都、都生不如死,倒不如、不如让一个真正的活着,另一个真正的死去,我,我能做的就只是、只是这件事而已,让你无憾……”金夕汐连连喘着气,没有把话说完,可是,朱七印却明白她的意思。他将它听在心里却没有说话——原来,到了死的这一刻,她心里想的竟然跟自己一样——让她无憾地走!入骨的悲情,绝望的挣扎,使他的心突然在一瞬间仿佛变得麻木不知痛觉。按在地上的手用力地深深地扎入土中,低头泪水就一起埋藏进去。许久,许久,情绪渐渐安定,他出手很快在自己的心口处将心脉附近的大穴封住,然后用长刀撑着站起,高声道:“就算死也要你们这群魔鬼为我们陪葬!”“陪葬?哼,痴人说梦!”此话一说完,殷进就已经眼暴冷冽的杀气,脸色沉了沉,钢刀一举,蹬足而起,只听他一声高喊,就已然狠劈而来。朱七印骇然心惊,立即将金夕汐狠狠推开了去,决定拼死一搏。长刀迅速提起,忍痛一跃而上,一瞬间,两团金光又再次纠缠在一起,在月下飘闪不定。“当当”的双刀相击声刺耳般地传来,撞击在金夕汐的心口,金夕汐此时已经是脸色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一颗心紧紧地揪在一起,怎么也舒展不开,整个人就快要喘不过气起来。凌厉的刀气从两团金光中射出,像闪电般地乍起,震得四周仿佛天塌地陷般晃动起来。众人完完全全被震慑住了,个个目瞪口呆地、心惊胆战地、全身颤抖地望着半空的那两团光,却根本无法看清到底里面发生了一场怎样的血战。渐渐地,他们感觉被那凌厉的刀气割得周身发疼,顿时,在一片痛苦的惊呼声中慌乱地逃开去。突然,众人看到一团金光里突然闪现出一道血红的光,裘凤安这时突然从人群中窜出,双目睁得圆大,屏住呼吸,周身有些发颤地看着那两团光,他知道胜负已分!不出乎他的意料,那团泛着血红色光芒的金光急速暗淡下来,接着,他看到朱七印重重地摔落在地,脸色惨白,“噗“的一声,口中的鲜血喷涌而出,竟将地上都染红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鼻而来。然后他看到了殷进轻然飘落在地,手中的刀有暗红色的鲜血在一滴一滴不断地落下,再看他的脸,阴冷森寒地脸上溅满了鲜血,嘴角边还挂满冷峻邪魅的笑,显得异常狰狞恐怖。裘凤安竟有些被吓住了,他的心陡然间颤了颤,他觉得这张脸……这张脸……俨然已经不是人所会有的!而金夕汐在听到那一声惨烈的声音时,脑袋顿时一片空白,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才恍过神来,闻声失神地扑到他身边,抱起他的身子,失声痛哭地叫喊着他的名字——朱七印,朱七印……千言万语,一时间唯剩这一句!朱七印惨白的脸上突然露出欣慰的笑,那是一种感到满足而且幸福的笑。多少年了,什么时候她有这样为他哭过,多少年来,他给予她的温暖都被她的冷漠隔离在千里之外,而在今夜,在现在,她的冷漠早已不在,那段遥远的距离也消失了,此刻的她就近在咫尺,,尽管,他知道如今也许太晚了,这份冰释的温暖自己也许再也无法感受得到……可是,他还是感到幸福,他看着金夕汐泪水涟涟的脸庞,忍不住伸出手去为她拭泪。金夕汐感到一股温暖又再次划过她的脸,她要这份温暖,她想留住这份温暖,于是,她迅速地伸出自己的手紧紧地握住了朱七印那只温暖的手,她怕晚了就再也握不住了。他这些年来给她的温暖就在她的冷漠中被消解掉,可是,现在,她无论如何也不会再让这点温暖失去;五年来, 朱七印给过她多少温暖,可是她从来没有感受到过,更谈不上珍惜过。可是,当她想要珍惜的时候,是不是已经太晚了?——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怎么办?——不,不要,如果你不在了,那我也活不下去了,如果没有了你,我还活着做什么?“金夕汐,对不起,我……我……”朱七印微微地笑着,却说不完一句话,鲜血就又从他口中汨汨而出。“朱七印,对不起,是我害了你,是我害了你!”金夕汐终于哭声不止,彻底崩溃了。要是自己当初不那么任性,听他的劝,又怎么会有今日这样的悲惨的结局?她实在是恨透了自己,她恨不得现在受伤要死的人就是她自己,是她害了朱七印,是她害了朱七印啊!——如果没有当初那个雪夜的相遇,那么他的世界里就没有她,他就可以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复仇心愿,而她就安安静静地死在五年前的那个雪夜里,不会连累到他!然而,朱七印已经虚弱得再也没有一丝力气笑了,他双眼中没有一丝对死亡的恐惧,反倒是无限的柔情,他不舍地看着金夕汐,虚弱地对她说:“金……金夕汐,我不怪你……我……”金夕汐俯下身去听他说,可是,他的声音却已经虚弱得她再也找寻不到,还有手中握紧的温暖忽然无力地滑落,她怀中温暖的身子也渐渐地冰凉下去,一霎那间,她全身都震住了,眼中再也没有一丝活力,空洞无光……五年前的那个雪夜,朱七印匆匆地闯入她的世界,五年后,他又匆匆地在她的世界里消失,仿佛仅仅只是擦身而过的陌路人。到了这一刻,金夕汐真的什么都没有了,她的世界真的空荡了……——早知如此,何必要有当初那场邂逅,既然都是无望的结局,还不如让我死在那一夜,死在那场大雪之中……此时,殷进开始清冷冷地说话了,“金夕汐,到了如今这个时候,你到底是说还是不说?”金夕汐却对他的话置若罔闻。月又从云中走了出来,冷冷的月华再次将她浸在寒冷中,此时,夜风呜咽,像是唱起挽歌,凄凉无比。金夕汐的脸色开始平静下来,脑海中闪过以前的点点滴滴:——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以后一个人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再苦也要自己撑过去!——这是我给你买的药,记得要随身带着,这样你才能活得更久一些!——你知道我的故事吗?……——非要如此不可吗?——我没有那个意思!——我只是想你好而已!——金夕汐,你放心,我会保护你的!……突然,只听她轻声地对着朱七印的尸体说:“朱七印,你怎么这么傻啊,我……七印,这我个世上没有了你,还有谁会保护我,还有谁会真的对好,没有了你,我怎么办,怎么办——我会死的!你怎么忍心、怎么忍心!你不要走好不好……你等我好不好?——你等我,黄泉路上,你不会一个人的,我陪你!——你等我、等我!”她摸索着拿起了朱七印的长刀,猛的将它扎进自己的心口,当下赫然穿心而过,顿时鲜血汨流。殷红的血顺着刀锋吹落到朱七印的身上,霎时将他的衣染成暗红色。她慢慢地倾倒在朱七印的怀里,脸上绽开一抹她以前从未有过的笑,那是一抹明媚、满足、幸福的笑。直到这一刻,她的心才彻底地放开,彻底地解放,带有暖意的,少女特有的笑终于在经过了那样沉重的悲哀后重新回到她明丽的脸上,刹那之间成了永恒,永远地在她嘴边绽放……闭眼的那瞬间,她仿佛看到天空又开始飘雪了……雪啊!今夜,又是个雪夜,是个有朱七印的雪夜……原来,人在死去的刹那,可以再次看到一生中最美好的一刻啊![NextPage]十、落幕几个月后,江湖上开始传闻。传闻说,东海的一个无名岛上,每逢日出之时都会有金光乍现,异常美丽,神秘。而且,传闻说,在那金光中还看到一座高高的神塔——人人都说那就是传说中的七世塔!传说中七百年一现的七世塔终于重现人间了!于是,所有妄想得道成仙,妄想长生不死的虚伪的人便都蠢蠢欲动了!殷进和裘氏父子再也等不下去了,于是在某一天夜里他们趁黑行动了。他们动用最大最快的行船,满心激喜地朝那个岛驶去,一路上,按捺不住心中狂喜的他们就这样一路笑到行船靠岸,笑到亲眼看到那个泛着金光的神秘的神塔!这就是传说中七百年一现的七世塔!这就是通往永生世界的七世塔!金夕汐死后,他们以为此生再也无望见到这座传说中可以让自己长生不死的神塔了,可是,没想到,今天,居然、居然还……欣喜若狂的他们,眼里有疯狂的神色。那金碧辉煌的塔身映着阳光闪闪发亮,耀得他们双眼发痛,然而,他们却觉得仿佛自己已经不在人间了,他们觉得那是神光,是指引他们通向永生世界的神光。于是,他们更加等不及了。在那道神秘的神光的指引下,他们一哄而入,冲进那个传说中的七世塔,去成他们的仙,得他们的道去了!然而,当金碧辉煌的塔门徐徐关上时,他们发现这座塔开始剧烈地摇晃起来,似乎就要坍塌了。但是,他们并没有想要出去,反而,急匆匆地拥上楼去!渐渐地,塔门终于关上,此时,“轰”的一声巨响,所有的神光消失了,整座塔更加猛烈地摇晃起来,不下一会儿,整座塔就在一瞬间轰然倒塌!一切归于沉寂!里面的人没有一个出来……然而,一切似乎还未结束,也不可能结束……就像海上的浪,一波连着一波,永远没有结束的边……过后,江湖上又开始传闻了……有人说,他们确实得道成仙去了,至于塔为什么会倒,那是因为他们不想让别人如愿,所以将它毁掉了。而有人却说,他们进的那个根本就不是真正的七世塔,要不然怎么会倒塌。暮春的洛阳郊外,青草如碧,绿柳垂扬,落花漫天飞舞。北邙山上,一个白衣白发的老者默然站在一座新碑前,脸上有掩藏不住的悲哀和沉重。他布满皱纹的风霜老脸上,赫然有泪珠突然垂落,静静地流进墓前的土地。老者的手颤抖着渐渐地摸上那座新碑——爱徒 朱七印。旁边安然躺着的是金夕汐的名字。原来、原来这就是朱七印的师傅苏岩池。原来当日,在接到徒弟朱七印的求助信——师父,三天后我决定开始我的复仇计划,到时望您能前来相助。收到这封信后,苏岩池快马加鞭从江南嘉兴策马北上,然而,到头来却什么也赶不上,只是在殷进那伙人散去后,悲痛欲绝地为心爱的徒弟收尸。那时,他看到他们两人死后相拥在一起的尸体,他的心有那么一刻是欣慰的——原来,到了最后一刻,这两个倔强的孩子,他们的心终于为彼此敞开了,他们之间的那道心墙终于坍塌……于是他决定将他们合葬在一起,只是碑上,他却不知究竟该给金夕汐一个什么名分……所以,这座新碑,朱七印身边的金夕汐没有名衔…… “孩子,你们可以瞑目了!那群魔鬼终于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报应,你们泉下有知,可以瞑目了……” 苏岩池说着说着,又止不住地悲痛起来,一手垂在碑上,幽幽地叹着气。 虽然已是暮春,然而山上风大,忽然的一阵风将地上的冥纸灰扬了起来,飘飘洒洒地飞向高空,仿佛灵魂升上天堂……苏岩池抬起眼,看见这一切,眼里泪光闪烁。这个世上到底有没有七世塔?有人说有,有人说没有……只要还不确定,那么因这个传说而起的故事就还会继续……于是,江湖又开始传闻,传闻那个七百年会一现的通往永生世界的七世塔……所以,金夕汐的故事还没有完,也不会完,这样的故事会一个接着一个延续下去,像无尽的夜,无尽的黑暗……
丝路 肇庆学院中文系2010级 程艳斌 第一章 日光灿烂的下午。军训场上。我的神情有点恍惚,毒阳像一条条金色的火蛇正咬噬着我。我的军服早已湿透了,汗涔涔的鼻子如未关稳的水龙头不断地渗汗。这时教官训话了,我们又得挺出一副严严正正的样子。“站稳了!”他说,不是喝。教官是个眉清目秀的男孩,之所以称他为男孩,是因为他的年纪跟我们相仿佛,或许更年轻。令我们大吃一惊同时也喜出望外的是教官是个不善言语的稍带腼腆的男孩。我自心里松了一口气,站在我左侧的那个涂着蛋糕脸的女孩松了三口气。“休息会吧!”依然是轻言细语。他的话就这么多,没有一个多余的字。比之于领导们滔滔不绝的宏论不知节省了多少口水和矿泉水。于是,我猫着身子靠在一棵大树上,微微地喘着气,那大树似乎也背靠着我,恰似两个倾心交谈的老朋友一样。但实际上我们只是初次见面。坐在我身后的女生们个个娇喘连连,像一只只昏聩的猫。低着头在折着木棍或者玩着手机,以此作为闲闷的时光最无聊的消遣。我就靠在那儿发呆。我的大学叫普庆大学,是个省批学校,在全国看来,只能算是个三流学校,至于名字叫做普庆,大概是取“恨不得普天都来同庆”之意。惜哉,天高皇帝远,遂隐没于大学洪流之中,无人问津。所有只能顾影自怜。由于大学都有点自恋,硬是换了种骨气点的说法,是:孤芳自赏。以整个广东为参照物,我的学校算是坐落于穷山沟里了。学校的北面正是巍峨高山,名字很通俗,就叫北岭山。“巍巍高山兮,壮我胸怀!”究竟不是诗人,吟得底气不足。不过,很难看出,我的心思竟与这座山完全无关,我不过是想在发呆时让自己的视线放在一个愉悦的环境里罢了。“我叫姚小梅。”那甜美的腔调又搅扰起我平静的心波。记得开学第一天,我一个人来到了这座陌生的城市,我眼花缭乱地打量着这一切,总是应接不暇,恨不得多生几只眼睛。公交车像爬虫一样,在这座城市疲累的身躯上蠕动着。那天,我在校门口的公交站等下一班开往市区的车,等了将近半个小时,就是迟迟不来。终于十路车缓缓地驶了过来,好像故意要考验我的耐性似的。我摸了摸口袋,正准备上车。结果发现没有零钱,我立时发懵了。眼看车就开了。所有交通工具都是这样的,来得慢,开得快。“靓仔,没零钱吗?”一个女生的声音。我尴尬地点了点头。“先上车,我帮你刷了吧!”声音是那麽甜美,温柔。说着便按了两次卡。我心里无限感激,却又无法去表达出这种感激,只是轻轻的说了一声谢谢。这座城市给了我第一次的温暖。受了别人这一丁点的恩惠,便感激得涕泗横流,我才发觉我原来是一个如此容易满足的人。“靓仔也是去市区吗?”她竟就坐在我后面。“是啊,买点东西。”我转过头去。“正好,我们同路。”她笑了起来。正好,我们同路!心中一阵狂喜,这是一句多么温暖人的话语。虽然它此刻存在于两个陌生人的对白里,但对于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却是个温暖的启示。到了市区以后,我一路跟着她转。她到哪我就跟到哪,她时不时地回过头来找我搭话。她问什么我就答什么,几乎没有一句多余的话。有时只是默默地走。其实走到了哪里我也不知道,一来我人生地不熟,二来我只能寸步不离地跟着她,生怕稍不留神便会走失。她忽然回过头来,站住了,我距她仅半米之遥。“我叫姚小梅,你呢?”她第一次告诉我她的名字。我第一次对上了她的眼,怔了一会。她忽然羞红了脸,不敢再正眼瞧我。我知道这个小女孩此刻在想着什么,正如我此刻的心思一样。她叫姚小梅,我记住了这个名字。她是个平凡的女孩,一种实实在在的平凡,照她的打扮和相貌,连个小家碧玉也算不上。但她扎起的马尾辫很好看,走起路来一摇一晃的,我像跟着一匹小马奔跑一样。小梅平凡得足以让全世界都遗忘,她就像路边无名的花草。但她全部的美却正源于这种平凡,她的自然,本真,善良,全在这对灵动的眸子里闪动。特别是她那甜而不腻的腔调,更是叫人迷醉!我暗地里称它“山水腔”。可谓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这里山多水多,自然有理由孕育出这种独有的品格。我发觉我已经爱上了这座城市。跟着她逛了大半天,我拖着疲惫而又幸福的身体拐上了回学校的公交车,我永远忘不了的那班车,十路车。“你也是普大的?”我想再一次确认。“嗯嗯,我们同路!”她依然是轻轻地说,不漏掉一个字。“我文学院的。”“我数学学院的。”我们几乎同时脱口而出。小梅笑了,我也笑了。笑得那么纯粹。然而我却怎么也无法将眼前这个女孩跟数学联系在一起。她是那么典雅,那么端丽。总之,她身上有着古典的美和气质。“唉!”小梅悄悄叹了一口气,但我还是听见了。“怎么啦?”我问。“有点烦。”小梅说。“哦?”“你可知道我读的是专科啊,我现在都不知道读还是不读,纠结死了!”“你都来了,还不确定?”我甚是惊诧。“报名费还没交。”小梅说着又叹了一口气。原来如此!我一向是不赞成复读的,但那也只是我的想法。我丝毫无法消除小梅的烦恼,只好抛下个勉强妥帖的安慰:“高四很辛苦,你慎重考虑一下,无论任何决定我都支持你!”小梅点了点头,不说话了。“你喜欢你的专业吗?”我一问完又觉得这是一句废话。“还OK啦,不过晾了一个假期,有点生疏了。”小梅说,“你呢?”车已到校门口了,我拎了东西随小梅下了车。“我啊,跟你一样,晾了一个假期,连字都认不得几个了。”她依然跑在我前面。“要紧吗?”她看着我手中沉重的购物袋,要伸手来帮。“不要紧!”我咬着牙关说。实际上我已脸红脖子粗了。我就这样跟着她绕到了她的宿舍下。“我宿舍就在这儿了。”她指了指“明智书院”的牌匾。现在的学校就是这样,宿舍不叫宿舍,叫书院。连饭堂都改成“荷塘月色”。我把东西交给小梅,准备告别。“哎,钱!”她大喊一声,向我伸来了五十块。我忽然忆起帐是我买的,当时只想报“滴水之恩”,不料一出手便砍掉了红头兵的一半。任何一个稍有点绅士风度的男子都不会再去接那张纸了,何况毛爷爷的头像还在监督着我呢。“咳,那点钱,算了!”我把“算”字读得很重,生怕说得底气不足,失去男人应有的风范。小梅红着脸怔在那儿,但我已潇洒地离开。想到这里,我忍不住笑出了声。“集合—”教官一声断喝。我赶快砍断思绪,跑回了队列。脸上还荡漾着回忆里的红晕。“哎呀!”我失声叫了起来,竟忘了要她的电话。全排都望着我,我望着教官,教官瞪了我一眼,似乎在说:能不能自觉点,别逼着我骂人。“继续站三十分钟的军姿,谁敢稀拉我宰了谁!”这是教官的第一次训话。说说而已,连骂人都是轻声细语的。我该如何描绘此刻的处境,顶着烈日,吹着微风。女孩们个个身娇肉贵,不久便怨声起伏,娇弱的身躯恰似风中的杨柳枝摇来曳去。我目不斜视地站在那儿,像棵不倒松,不,准确点来说是像座石雕。火热的微风轻轻地舔着我额际的汗滴,记忆里时不时地浮起某个人湿漉漉的影子,它一次次地浸润着我的思绪。对了,我现在真希望自己是一座沉睡的石雕,烈日中屹立只为等一声“山水腔”来唤醒,只要她来,我整个灵魂便得救了。“文丰---”是教官的声音,“出来教大家踢正步。”我没有被“山水腔”唤醒,是被教官的“雷霆腔”震醒的。幸好,我的正步踢的还好,没有出丑。文学院的男男女女真不像样,几百条腿踢出几百种花样,简直是各有各的风格,任何人都模仿不得。我哭笑不得,既觉得可笑又感到悲伤,可笑的是大家把人生当彩排,悲伤的是教官今年升不了官,拿不到奖金。我进修文学院不似贾宝玉进大观园,这零零星星的几个骄矜的“淑男”几乎形同空气。在这样一个阴盛阳衰的文学大观园里,我渐渐地感到了阳气不足的危机。我仅剩的那点阳刚之气势必被浓重的阴气吞噬。其实我的忧虑多余了些,这些女孩都精明能干,而且绝不亚于男子。我所在的班级只有六个男生,而全班六十二人。正叹阴阳失调之时,我意外发现对外汉语班刷新了记录,只有三个男生。新闻班稍有活力些,大概有二十几条汉子。而且个个膘肥体壮,跟他们擦身而过都是一阵飓风。这么一比,方知自己简直是弱质女流。军训的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应该说是一天一天的来。渐渐地发觉昨天与今天根本没有什么差别,不过是假借时光之手又撕碎一页日历而已。真恨不得将这半个月折叠起来当一天过。时光有时就像宽容的教官,把我们今天应受的惩罚扔给明天,明天的扔给后天。与此不同,我想的却是怎样把明天的成果预支过来。倘若一个人一天的欢乐和悲戚是个固定值,那么我在白天拥挤的人世间抛下了太多的笑声,有真心实意的,自然也有虚情假意的,但总之我几乎透支了生命里有限的欢乐。可想而知,我夜里是怎样的一副躯壳:狼狈,踉跄,或者有更可怕的原始的寂寞。有人说,一滴水只有融入大海,才能永生。其实这是不对的,一滴水融入了大海就永远消失了。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了一个如此完整的自我。我有时觉得我就是这么一个人。我曾一度地封冻自己,只是跟其他水滴碰来碰去,但永远不肯形成洪流。一个人面朝着太阳唱着消逝之歌。传说有一种金色的鸟,每天都叼一粒向日葵籽,跃离尘土,飞向太阳的中心。它一辈子都在追寻光亮,却不知道自己就是一束光亮。我把这束光亮叫做梦想。梦想啊,世界再也没有什么比她更美的了。但很奇怪,我偏偏喜欢黑夜,这是不是因为我是在黑夜来到这个世界的呢?或者这好比我们无奈的人生,有些东西你没有拒绝,并不是因为你接受了它,可能是你无法拒绝它。每当我深坐于由浅及深的夜色里,总能听到些什么在呼唤,是运命的诉求也是魂灵的嘶叫,那时我总被一股神秘感湮没。比较令人心烦的是白天的事全都跑到了夜里来了。军训终于花一样地凋谢了,之后的日子芬芳尽殒。然而记忆里的那声呢喃始终挥之不去。我心里装满了短暂的回忆里盛着的所有甜蜜的意绪,回味一次我的心就澎湃一次。我在人群里一次次地寻找那张热切的瓜子形的脸庞,我总时不时地产生这样那样的幻觉,我总觉得她就在我身边,可我却怎么也够不着。于是我总是无端地发起了无名的脾气。这么小的鸟学校,连个苍蝇飞过都知道,为何就捞不到一个小女孩?难道……难道她真的决定复读了?我赶快缢住这个念头,不再去想它。唉,看来我们终究有缘无份!大学的最大好处就是课程特少,你几乎完全是自由的。想起高中奋战的那段日子,时光是多么易耗啊,初到这里没人管,心里反倒有点闷。就好比奴隶做久了,突然给你自由,你反而感到无所适从一样。我不甘心堕落,但总无法避免地呈堕落趋势。而好运又不像在饭堂里排队一样,一个一个地过去,终有轮到你的那一次。唉,这混混沌沌的日子,毫无长进![NextPage] 第二章学校的机构和社团招新好快就开始了。真是个消遣的好机会,我想。我没有抱着多大的希冀去发展自己,唯一的目的无非是借以打发时间罢了。面试那天,一个师兄便来给我做思想工作,他说:你务必做好思想准备,加入学生会意味着要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他怕我不明白,便举了个例子,说:比如说,不管你有多忙,人家打电话找你时,你都得过来,即使你在吃饭或者上课。这话应该不假,听得出师兄的话语里所包含的沧桑,但我心里还是免不了一颤,思前想后,又不能中途退场。师兄斩断了我的犹疑,说:不过你也可以学到很多东西的,比如说交际能力啦,处事能力啦,不过,你也要学会保护自己,这里的人城府极深!我听后心里又猛的一颤,我早就听说学生会相当于学校的黑社会,看来真是如此。于是我忍不住激动地问了一句:“这里的人都是人渣吗?”我一问完就后悔了,我差点忘记了站在我眼前的师兄也是学生会的。于是,我赶忙换了种说法:“哦,我是说,这些人都很会玩弄手段吗?”“也不全是,不过有些人为了私利,偶尔会耍耍手段,你就放心吧,大家会相处得很好的。考虑清楚了没,考虑清楚了就上台竞选,你可晓得名额是有限的哦!”说着师兄拍了拍我的肩膀,仿佛打马一样,只想我奔上去,可惜我的肩膀不是马屁,师兄的驱策没有效,我仍脚跟不动地怔在那儿。一会儿,对手们差不多都登台了。我看向主席台,发现评委们饥饿的眼光正直勾勾地抛向我,我心里倒抽一口凉气,想,这下骑虎难下了!这滋味就好比哽在喉头的一颗果核,咽之不下,呕之不出。“师弟,你为什么要加入我们的学生会?”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站在台上了。我想说打发时间,但意识到这只是潜意识里的内容,没必要现在就转换成意识。“呃…..,为了锻炼自己的能力。”我答得底气一点也不足。“好。”另一位师姐接着问,“师弟,你能与其他的女生处理好关系吗?”“关系?应该会吧!”这一次轮到我莫名其妙,怎么问这样的问题。但我发觉我只能这样回答。“好咧,谢谢师弟,有结果我们会通知你的。”总算问完了,人生的第一次面试竟是如此的局促。我摸着路,仓皇的逃了出去,仿佛做了一件亏心事一样。我的心里还在怨怪师兄那时为何要给我说那段话呢。我这几天都在欣喜地等待结果,不料结果没有了结果。我黯然了好几天,然后满不在乎地对旁人说:刷了也好,省了麻烦,落得轻松。我倒应该感谢这次面试,不仅是因为这是难忘的第一次,而其是我整个人生迈出社会所上的一堂最有价值的课。我决定的第二个社团是文学社,因为文学社是学校成立得最早的一个社团,可谁料到,他妈的,如今地位却是倒数第一的,难怪如此容易进入,而且还顺其自然地当了理事,我万分惊诧之余亦有几分喟叹。当下文学如鸡肋,文学社简直是文坛的缩影。进入了文学社,我才知道文学社不该叫文学社,应该叫联谊社。任何一个文学爱好者若被冠上“文学”两字,那人便立刻光芒万丈,不幸一贴上“文学社”三字则光彩全无。文学若是个典雅的姑娘,是决不会住在这个破陋的文学社里的。幸好我已习惯,只当这只是个喝茶聊天的机构。虽然每次看到“发育不良”的月刊时心痛一阵,其余的都可习以为常。我发觉我常常会淡漠地对待生活,不知怎么的,就像一只省油的灯,不到关键时刻就决不点起。唉,我的面前是如此晦暗的日子,生的意念一天天地冷却。我渐渐地感到我以前所寄托的东西都渐次模糊,走路时仿佛脚下的土地都是摇摇晃晃的。日子是过一天怕一天。倒不如化作一缕空气或一缕青烟,随风飘散算了。文学社就像垂危的老人一般半死不活的,我一直对工作提不起劲,整天无所事事,就只会胡思乱想。概括起来,我想的内容只有一个:女孩。小梅啊小梅,你到底在哪啊?这几天,我都在文学社的办公室里值班。一提起办公室我就气愤,一个奇窄的废间十几个社团共用,而且从未收拾,杂乱不堪。我实在无意待在这种鬼地方,但师兄说,为了文学社的形象,委屈一下。其实我正是为了维护文学社的形象才不愿待在那。但我还是无所事事地坐在办公桌上,无聊透顶之余,我在一本打开的笔记本里写起了诗,勉强称之为诗吧。我是一只被九月放逐的小舟风引我抛进了你深似海的眼眸我的歌是不知疲倦地盘旋着的海鸥你知道吗自从我遇见了你我就永不想靠岸写毕,我又端详了几遍,想在“你知道吗”后面加上“小梅“两字,但怕打破诗丰富的空间,遂作罢。我略略抬起沉思的头,发现阳光早已镀亮了窗台。呵,多好的日子,此刻你在做着什么呢?我正冥思着,突然一个女生气喘吁吁地闯了进来。“请问……”她还没问完就叫了起来,“啊,在这里啦!”说着便操起办公桌上的硬皮笔记本扭头就跑。未待我看清她的脸,人已消失。办公室成公共场所了什么人都可以放东西,我想。咦,不对,我惊得叫出了声:刚才那首诗就写在本子上,那些诗句还历历在目。这下惨了,我想。直怪自己当时不加上“小梅”两字。唉,罢了,兴许那女生是个白痴,不懂诗。可是这样的句子连白痴也看得出来了。我懊恼不堪,恨不得时光能倒退。时光没有倒退,笔记的主人倒退了。我顿时心跳如打雷,一张不知所措的脸暴红。那女生倒是爽朗地笑着,“这是谁写的?我完全看不懂!”果然是个白痴,我心里一乐,忘了紧张的滋味。“哦哦,真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这笔记是你的,所以……”我故作迟钝地说。“字写得太潦草了,你看‘鸥’字都变成了‘鸡’字了,还有字与字之间的间隔也很杂乱,整体看起来甚不美观。”那女生指着我的字“骂”我。我心里倒抽一口凉气,想,幸好她只评书法。“还有,这诗写得也不好,你看,第二句‘风引我抛进了你深似海的眼眸’,这说的是什么啊?不如改成‘缘分把我抛进了你深眸似的大海’,‘小舟’对‘大海’,岂不更妙?”她趾高昂扬地说着。我佩服得差点两足跪地,连连称妙,她多说一个字我的愧疚就增加一份。此情此景,恨不得生个龟壳,把头缩回去。“我叫林可姗,你可以叫我姗姗,我是书法协会的理事,同学如果有兴趣,欢迎加入我们!”“谢了,我会考虑的。”我说。“诶,你叫什么名字?”她刚走出门口忽然掉回头来问我。“余文丰。”不多不少的三个字从我口里冲了出来。她笑着点了点头,消失在我的视线里。虽然窘境随着这个叫做林可姗的女生的离开而离开,但完整的自尊也被她带走了一半。但有一点不得不承认,我打心眼里佩服她。我对我所不感兴趣的事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坚决不做,二是借理论来逼迫自己做。这似乎是句废话。但现实就是这样,做自己不感兴趣但有意义的事,我还隐约地记得中学政治课本里的内容。但我想加入书法协会却不在这个范畴内,事实上这不是我的兴趣,也不冲着什么意义,虽然它可能有些意义。我无论骨子里肉里都是个敏感的人,别人的批评只要刺中要害,便决定“洗心革面”。人的自尊心有时就好比弹簧,外界的压力直接影响着它的强度。好在加入书法协会是件无须费力费脑的事,但要费钱。三十块人名币便可以买一个会员的名额。我对社团的内部工作大失所望,现已无所寄托。惟愿速速抽身。社团无甚收获,我亦无所收获,唯一的收获是知悉了所谓“锻炼云云”纯属瞎扯淡。我想加入书法协会的初衷无异于挂Q,不过是制造个在场的名额罢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林可姗肯定是个悍妞,这个凌傲的女生时时在我心头碰撞,像一头发了疯的小鹿,她的尖锐的语言的触角撞开了我的心扉。她突然卧在我的心怀,像一只妩媚的猫。阳光温柔地抛了过来,不管我情愿不情愿,我都得必须拥抱。因为这是人本能的反应。微风如梭,一层层地梳着飘转的紫荆花。我随意地拾起了一朵嗅了嗅,这情态颇似偶像剧里男主人公盘起女主人公的秀发,呈现一脸的迷醉。人一旦打开自己,方知最美的时刻不在明天,只在今天,而且只在此刻。我正沉醉其间不能自拔,忽然有人拍了一下后背,我的思绪突然断电,扭过头来一看,是林可姗。“怎么,不认识了吗?”林可姗狐疑着我的狐疑。“嘿,我决定加入了书法协会。”“万分欢迎!”林可姗高兴异常,“老实说,你很有潜质,你的字笔力粗健,只是欠缺工稳,看来是个可塑之才。”我听了等于没听,只是说:“那就指教咯。”“每周三下午开课,记得准时去!”林可姗说完摇身便走。我看着林可姗远去的倩影,突然想起了小梅,可是小梅的背影很小,只占一个狭窄的空间,无怪乎总能在我心里的每个角落乱窜,但林可姗的背影有点胖,我是怎么把她跟小梅联系起来的呢?唉,这是怎么啦?我禁不住不想,这两具背影如此迥异,却有着相同的魅力。我一时无法释怀,时光把那具背影雕刻得如此动人。我一向不信什么一见钟情,给人的感觉是仿佛下一句便是再见无情。但是这一瞬间,所有的情感闸门都已打开,任凭几多漂亮的借口堵也堵不住。世间有些东西,你看不见它,却又处处发见,好比这满地的阳光。荒芜的年纪已一无是处,唯有这点阳光,储存在我内心的旮旯,它悄悄地燃烧着,有点疯狂也有点灼痛。这感觉哪能向外人道得明!我带着一股无名的伤痛离开了九月。 [NextPage] 第三章十月带来了十足的秋韵,带来了国庆节,带来了学校七天的长假。我突然想出去外面走走,目的地已选好了,我打算上广州。也说不上为什么,就像一个人在家待腻了,便想出去透透气。但广州似乎并非一个透气的好地方。也罢,地球上能透气的地方你能找得到几个!没有任何行囊,因为这不是旅行也不是漂泊。撕了票之后,我开始上路。火车缓慢地慵动着,好像只怕错过路旁的风景。火车真是个会享受生活的交通工具,我想,像一个悠闲主义者,吐着气冒着烟,舒展着身子,无忧无虑地到达下一个目的地。它没有任何的犹豫和彷徨,因为冰冷的铁轨不允许它这么做。我在03号车厢里,售票员说是硬座,不料是得硬着头皮站着,这没有什么奇怪,特别是在中国这样的国度里。我就站在车厢中间,充当摩擦的工具。我得防住扒手,我想着又捂紧了口袋。我想起了前些时候一个女生的经历,也是在火车上,一个扒手(中年人来着)偷偷把手伸进那女生的口袋,大概是盗术不高,被那女生发觉后,那家伙竟说她手机掉地了,他只是顺手把它捡起来而已。那女生傻了,顿时无语,害得每一次坐车都东张西望,诚惶诚恐。我不得不提防啊,想着于是又紧了紧口袋。“不好意思,让让!”一个女生推了我一下。我扭头一看,顿时傻了,是惊傻的。“小梅!”我憋足了劲叫了出来,这两个字里蓄积着我所有的惊喜。小梅回过头,认出了我。“是你!”她红着脸,表情上有着与我同样的错愕。想不到我们竟在这拥挤的车厢里遇见了。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好笑。翘起的马尾辫,红色的T恤,灰黑色的悠闲短裤,这丫头一点都没变,只是整个人黑了一圈,好像脸也变长了一点。总之跟我记忆里的小梅有些出入。“好久不见你了,还好吧?”我说。“嗯—,还好啦!”她总是把眼睛翻向别处,略作迟疑方说。“你呢?还习惯吗?”“不太习惯。”我说。其实我指的是没有她的日子。“我想通了。”她接着说,“既来之,则安之,第二天我就交了报名费。”“啊?”我惊愕得差点昏厥,原来她没有复读。“我还以为你复读了呢!”我说。“没有的啦,其实你说得对,高四很辛苦,而且也难保会考上大学。”“你普通话进步多了,小梅。”在我第一次见她时,她的普通话是很糟糕的。有时候附上耳朵也听不清楚。“真的?”她突然兴奋起来,“你知道吗,我前些日子去面试的时候,那些评委个个都像鸭子一样眼碌碌地望着我,一头雾水。末了,一个师姐突然凑近我说:‘同学,你讲的是哪门语言啊?’,听后我差点昏厥。”她边说边笑。她的笑点燃了我的笑,并不是因为她讲得好笑,而是她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笑。小梅笑意未灭,接着说,“不过说实在的,我的普通话进步很多了。”“嗯”我点头,笑着说,“我当时只记得你叫我‘靓仔’是最标准的了。”“臭美!”小梅啐了我一句,“嗳,你这要上哪儿去?”“那你呢?”我急欲知道小梅去哪。“是我在问你!”“广州,你呢?”“那你就好彩了,帮本姑娘拎行李吧!”“真的?我们又同路!”像打开时光的的开关一样,这两个字又打开了我珍藏的所有关于她的记忆。我们相遇的地点不是在车站就是在交通工具里,我和她在旅途中,永远在旅途中。我跟小梅的相遇不是在花前月下,也不在湖畔长亭,而偏偏在这拥挤的交通工具里,虽然觉得有点好笑,但其实我很明白,这便是生活。“想什么呢?”小梅问。“哦,你上广州干什么啊?”“我问你,在—想—什—么?”小梅一字一顿地说。“想什么?一些无聊的事罢了。诶,小梅,你的声音好像变了哦。”我迅速转移话题。“啊!你只见过我两面,你怎麽觉察得出来,你暗恋我啊?”小梅打趣地说。我被小梅直率的表达慑住了,我于是顺水推舟,企图以戏言的形式来掩藏真心。“是啊,我就是暗恋你,怎么样?”我忽然觉得以戏言的形式道出真心话着实不爽快,心里吃吃地痛。“哇哦。”小梅吃了一惊,说,“十七号,记着!”“干嘛啊?”“排队啊,暗恋我的人多着呢!”小梅说着笑了起来。“呵呵。”我摸着下巴也跟着笑,笑得心肝都碎了。男女之间的戏言通常八成都是真的,我的醋劲颇浓,酝酿了半天酸味都没退去。“这是我第一次上广州。”小梅神情分外愉快。“一个人?”“找同学。”小梅答非所问。“我也是你同学。”我笑着说。“好哇,你玩在行吗?”“还真不怎么在行。”“我要去游乐园!”“好哇。”“我想坐旋转木马!”“没趣。”“我还要坐摩天轮!”“无聊。”“你懂什么啊,我要体验生活的起起落落,嗯,我还要到最高点跟我偶像对话,我要许下最美的心愿。”“My god,you are so crazy!”“最后我还要体验一下生命的刺激和惊险!”“那去漂流峡?”“No,no,no,去鬼屋!”“哇哦,这个interesting!”“如果有沙滩的话就更好了,真想走向那神圣的大海,感受一下与海浪共舞的那种感觉。”“疯了,你要自杀?”“杀杀杀,杀你个头,你知道面朝大海的那种感觉吗?”“我不知道,海子知道,但他还是自杀了!”“…….”“唉,这才多大的事儿,我保准明儿就能实现!”“你不懂!”小梅用这三个字回赠予我。“我知道有个‘世外桃源’,那儿有个非常big的游乐园,还有你要面朝大海的沙滩。”“世外桃源?不可能!被你这种人发现肯定变成闹市了。”“那你去不去?”“去!当然要去!”“嘿嘿,死丫头。”“你才是死鸭头!”我们的旅途不寂寞,一路嘻嘻闹闹的玩得挺开心。广州真是个好地方,虽然拥挤了些,但应有的东西都有,一样不缺。小梅这丫头人小胆大,什么都要玩,非要坐什么摩天轮,转得那么高,害得我差点昏厥。小梅却乐得牙齿咯咯响,一边取笑我一边还说我有病。后来我才知道,她所说的病是:恐高症。我所说的那个世外桃源果然变成了闹市,但并不是我发见的缘故,而是旅游资源开发的结果。我带着小梅到处逛,搭地铁,挤公交,游商场。好比两个刚出世的婴儿,对一切都充满惊奇。最令我难忘的是那夜我们在灯火阑珊的北京路舔着冰淇淋等车。好甜好美!在我的记忆里,与这相似的经历还有很多很多。只是它们并没有刻意地存留在我的意识里。广州之旅,非常开心,难得有机会认认真真地刺激了一回惊险了一回,真不枉此行!临别,我们互留了电话。我把小梅的电话默默地念了好几遍,名字如面,我好像在鉴赏着一朵亘古不变的笑容,它已晶灿灿地开在了我的心间。爱情有时就好比天气,来临之前没有任何迹象,它匆匆地来,总让人措手不及,不知所措。当然啦,在爱的故事里我还不是一个可以独立的主角,顶多只能算是半个配角。我现在的心情就正像十月的天气,闭上眼听到的全是秋风银铃般的笑声。我颇怀疑自己会在梦中笑出声来,为了不让梦话流入舍友的耳朵,我总是尽量最后一个睡。我是个传统味十足的男孩,我单纯、含蓄,我会脸红(我就是这么看待自己的)。我有时像一株含羞草,无论是受到别人的鄙视还是赞扬,我敏感的心总会自动关闭,虽然我知道我并没有什么羞于启人的事。我在农村长大,是个土娃子,可以这么说吧,我一生都注定了无法消除身上固有的泥土气息。瘦小的身躯,大众化的长相,特别是呆滞的眼神,带着少许迷离,几分忧郁。我属蛇,但不是个冷血动物,恰好相反,我的性情还异常温和呢,只是性子有点急,这一点大概遗传了我老妈的基因,我明明知道吃饭时没人跟我抢,但还是控制不住吧嗒吧嗒地挖,这副剽悍的神态常常令我文明的舍友们目瞪口呆。所有认识我的人都觉得我走路很快,用“健步如飞”这个词还无法表达。但我并不怎么觉得,看来只有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能解释了。我想起自己这几年的路,却发觉总是一个人在走。在我还意识不到孤独是什么东西时就已饱尝孤独。倘若十三岁那年,我端着汤药的那瞬间,能对自己说:孤独算什么!那会是番什么滋味呢?在我多病的十三岁里,孤独就是这碗又浓又苦的汤药。慈爱的父亲骗我说:不苦不苦。待我一饮而尽时,便拿一块方糖塞进我嘴里。这么多年过去了,药的苦味早已忘记,但方糖凉凉的甜还在嘴边萦绕。孤独算什么!好在世界一直向前走,记忆可以往后退。可是在我斑斓的生活未走完之前,我绝不能停下脚步,停住了脚步就好比停止了心跳。再走一会吧,不管多累。你必须得走,总有什么东西在驱使着我们。有时我们应该认识到,我们生活在一个疲累的世界里,活在茫茫的时空里。前面是无限的死亡,后面也是无限的死亡。嘿,人类罩在这狭窄的意识区域里,恍然不觉自己只是一只迷途的羔羊。天地玄黄,宇宙洪荒,为何有一个虚无缥缈的我?人类运命的寓所到底在哪?乡村,城市。明月,清风。举目可见谁的颓废谁的忧伤?肉体在膨胀也在死亡,无所谓辛酸与悲欢,这只是一道自然的程序,世界孕育人类之初就已注定卷进这道无常的程序里。从有到无,从无到有,我们只是这茫茫宇宙一刹那的云烟。我常常陷入这无常的思考中,企图以此来填充生命的空虚。可是总有什么东西囤积在我心头,叫人喘不过气。我彷徨的身体到底想表达什么呢?唉,大凡说不出的话,正如燃烧不起来的湿柴,干冒白烟。爱情有时就像一条毒蛇,你见识了她的妩媚之后,她就向你喷射毒液,最可怕的是你心甘情愿受她的蛊惑。我胆小弱智跟个小女孩没啥两样,是个极爱幻想的孩子。譬如毫无营养的偶像剧,不知害死多少如我般痴情的少男少女。一旦跳入了这个虚幻的框架,就再也难爬回现实的牢笼。就这样执着地守着这座童话的城堡终究不是好事。现在这座城堡即将坍塌。现实的回音太大,撼动了童话的地基。我仿佛看到了一片片砖瓦坠落正如我一寸寸灰心。我好像一只蚂蚁徘徊于甜与苦的边缘。我跟时光对抗了一会儿,但是没用,因为我活在硬帮帮的现实里。能做梦是件好事,出不了梦就危险了。但人生绝不是梦,是梦与梦之间的一小段间隙而已。我是个现代人,但我有颗古典的心。我崇尚古典爱情,却又讨厌任何礼教的约束。在牛仔裤盛行时期,也即国人个性解放审美观剧变时,新的东西大概都难以适应,我愣是穿不惯那种裤子,仿佛束住了大腿一样不自在,我以为这与女子缠脚无异。有些新新人类便讪笑:不懂审美。可是这也难怪我,因为一个人只有感到舒适了才会想到审美。呵,暂且称我为新古典主义者吧。秋高气爽,校园里各种各样的活动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着,而我对这一切早已麻木。我的心像一潭死水,誓不起波澜。我的脑袋更是一口古坛,泡着各种各样发霉的心事。我希望有人来揭封,那个人会是谁呢?希望终归希望,心事却继续发霉。男人的自信有时就像乌龟的头,平时伸出来显显摆,一到关键时刻就缩回去。这么想时,卑微感应运而生。伪装不是个好词。试问谁喜欢伪装?但是无由来地,我们有时需要伪装,这跟我不爱钱但我需要钱一样。可惜我是个不善伪装的人,无奈我的所思所想都已流露在行为上了。我所试图去掩饰的东西,总有一些东西来戳破。正好比女子乔装成男子时,添了胡子却无法生出喉结一样,总是顾此失彼。特别是在小梅面前。我其实已经在不经意中对小梅表白了。可这种表白好比把情书当政治宣言一样念,对方是否感得到也不得而知。一段心灵的独白只能留给周围的空气慢慢品味。这阵日子总无缘无故地发呆。我不止一次地盯着小梅的电话号码,仿佛盯着她的眼睛一样,总教人心慌几天。这串零乱的阿拉伯数字似乎整日都在瞅着我,甚至央求着我,我一遍又一遍地抚摸着它,只能把它轻轻地搁下。不能打给她,我心想,爱怎么可以如此随便,这不是爱,一定不是!我自心里否定这件事,然而每当此时真是的感觉总会浮出来甩我几巴掌。我像做贼似的掩饰自己的心虚。不,不,我一定是吃了爱情的迷药,它只是昏迷住了我,总有一天会醒来的。呵,我晓得了,一定是人处于爱情饥渴状态下所呈现的反应。正如饿极了的人,往往饥不择食。我怎么可能爱上小梅?!况且小梅是一条活泼的溪流,而我只是一潭死水。这必定是错觉,错觉!我似乎已经说服自己了,不料刚刚筑好的防洪大坝又决堤。我下意识地掏出手机,想,干脆让它泛滥一次,于是按下了小梅的电话号码。经过漫长的几秒后,那边传出了声音。“Hello!”“小梅吗?我是文丰。”我发觉我只能这么说。“我知道啊,广州之旅非常开心,谢谢你啊!”“啊哈,姑奶奶何时变得这么客气了!”“别叫我姑奶奶,难听死了!”“好,听姑奶奶的。”“小心揍你,哼!”“我也得说说你啊,下次别叫我坐那么高的什么什么轮,会吓死人的。”“哇,你还敢说,一个大男人竟怕这点高,笑死我啦。”“我有恐高症嘛,还有,我得提醒你,你不能总走在我前面,那场景仿佛我是一头牛一样被你牵着鼻子走。”小梅咯咯的笑,息了一忽,说,“好,以后我让你这头牛走在前面。”“早该如此!”“不过绳子还是我牵着。”“啊?”“因为你不认识路啊。”“噢噢。”死了死了,我陷入了这个小女人的圈套。[NextPage] 第四章我想起在这人世间真正走到一起的男女太少了,赶不上女人的男人,大都被女人一脚踢飞;而跟不上男人的女人,大都不得不含恨甩掉。所以人世间幸福的情侣总不多。但我对小梅是怎么回事呢?我即使是一头心甘情愿的牛,然而小梅手中的绳子可随时放随时牵。我现在的处境好比两足陷入泥坑里,越挣扎陷得越深。小梅只是个平凡的女孩,她几乎没有什麽耀眼的地方,品学一般,其貌不扬。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这样痴痴地想她。但我总觉得她是个好女孩,她值得拥有我的爱。可是,另一方面,我又不敢放胆去爱。并不是我不开朗,只是隐晦的心羞于开诚布公。其实我老早就断定两个人是没有什么结果的了,所以想放弃任何奢望。或许喜欢她只不过是一时的情迷意乱,谁知道呢!我竟为自己这样的的颖悟自鸣得意了好几天。大一的课程就像冬天的雨,少之又少。我发觉我总在挥霍时光,可惜挥霍时光不像挥霍银两,终究不爽快。我实在不知哪段时光重要哪段次要,反正不管四八三十二,统统睡掉。但我的舍友们决不舍得花一分钟去睡觉,打机的声音通夜嘹亮。对于诸如此辈,我也佩服得无话可说。对了,我所住的公寓是六人公寓。宽敞,明亮又通风,但信号极差。常常使我们等信号像等情人一样急燎焦躁。这么一块风水宝地,仿佛与世隔绝,我自心里有点纳闷。比我更纳闷的是我的铁杆舍友王子任,那信号格子仿佛他的血压,时高时低,他气急败坏却又无可奈何,只是狠狠地shit它几句。王子任跟我一样,也是个急性子,所不同的是王子任是急人之所急。譬如总追问别人泡到妞了没,下手要快之类的。实际上他自己都没泡到。对别人的事兴趣盎然,对自己不闻不问,真是个怪胎!王子任的长相更像个怪胎,头小脚大,像个肥胖的倒立的感叹号。着一身紧身外套,身材圆浑如球,解开外衣,赘肉弹出,好一口藏而不露的啤酒肚。子任这一块肥肉,常常使嗜肉的女生胃口大开。我们这五个草条自然深感倒胃。我颇怀疑这家伙如果不小心摔倒,会不会榨得满地流油。子任长得严严实实,却一点也不务实。虚荣心长得跟他一样胖。记得上个月跟他去买衣服,他一进入服装店便问:有没有既便宜又大方的黑色皮外套?成熟点的更好!有!服务员斩钉截铁的回答令他窃喜不已。说着服务员拎来了一件又黑又亮的皮外套,不用看,杂牌的。子任左瞧右看,又摸了几遍,连道精致,于是问:多少钱?“三十块。”服务员的回答令子任再次窃喜。“包起来!”交易就这样完成了。若人人都像子任这样爽快的话,那不知省了多少时间和口水。子任欢喜异常,如获至宝。平时都不舍得穿,只是挂在衣柜里自我欣赏。仿佛挂在他面前的不是衣服,而是一种特殊的身份。本想在校运会一展风采,可惜校运会只能穿校服。子任正苦没有好日子展示这件衣服,心里郁闷了好几天。子任也是文学社里的理事,不过跟我不同的是子任是宣传部的,而我是编委部的,不过部门与部门之间基本没有门槛,大家可以互跨赏玩。文学社近期正举行一个诗歌朗诵比赛。当初无一人报名,子任开了先河,第一个报了名,后来陆陆续续的才有几个人报了名。朗诵并非子任的特长,报名不过是捧个场而已,说白了就是为了秀一下他的身材。对此我只能摇头笑叹:真逊的家伙!自从报了名之后,子任这几天像酿蜜的肥蜂一样忙得团团转。他一边找文本一边找背景音乐,一想到自己闪亮登场的场面,所有的汗水都变甜了。子任历尽千辛万苦最终决定的文本是艾青的《我爱这土地》,背景音乐也配好了。他练习了几遍,自我感觉良好,恨不得立刻登场。别人无所期待的诗歌朗诵比赛终于开始,子任逮着了机会如愿以偿地穿着他那件便宜货登台亮相了。在柔和的灯光下,子任的外套闪闪发光。音乐徐徐响起,舒缓,悠扬。子任款款地迈着步,吟道:如果我是一只鸟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这永远汹涌着的悲愤的……正值气势高昂之际,忽然“啪”的一声——是纽扣的惨叫——子任的肚皮顶破了纽扣,露出了白色内衣包裹着的啤酒肚。哇哦,顿时四座哗然,视线纷纷聚向子任弹出来的啤酒肚,仿佛盯着黑色的大海上浮起来的白鲸。害得台下的几个女生惊叹不已。目睹此状,我早已捧腹。子任窘迫得像丢了魂似的,匆匆念完,仓皇逃窜。子任的经历告诉我们两个道理。一是便宜没好货,二是胖得有个限度。子任于是信誓旦旦地告诉我,他决定要减肥。他不但信誓旦旦还言之凿凿,我压根儿就没信。像这样把啤酒当饮料喝的人减得了鬼才信。果然,子任的决心就像肥皂泡,吹起来很大,破得也快。对于子任的行为,我早已习惯,这些看在眼里也笑在眼里。他的任何誓言都在啤酒泡沫里消灭。子任的自尊心跟虚荣心一样肿胀。他以为他是个乐观的人,很多事情都可以一笑而过,但惟独这件事他无法释怀。他有时总是一个人默默地望着天空发呆,或者举起胖墩墩的拳头肆意地捶打空气。吓得在旁的清洁工阿姨以为他在练拳,忙躲远点。我就安慰子任说:“胖是好事。”我一时想不出什么理由,于是举了个极端的例子,“你看我瘦成这个样子,连冬天保暖的脂肪都没有了——”但一想起怕冷的大多是胖子,于是哽住话语。“shit,没什么啦,老子还犯不着为这点小事发愁!我只怨自己贪图便宜,买了水货。不过,我这身材也挺麻烦的。”子任顿了一顿,说,“不行,赶明儿起,我得锻炼锻炼,把大锅肚铲平,顺便也把屁股的赘肉去掉,妈的,一定是这两样东西害得老子找不到女朋友,我一想到那些女生怪异的眼神,就恨不得在地上打个洞钻进去。文丰,明早去跑步,去不去?”“好啊!”我说,我一想起子任雷打不动的懒劲,料想这只是他一时的冲动而已,于是大放其心。第二天凌晨,天灰蒙蒙,万物正在酣睡中。子任蹑手蹑脚地起了床,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推醒我,似乎向我见证他的说到做到。“快走啦,死人!”他用了我一向催促他的口头禅。出了宿舍,我看了看时间,立时惊爆:才五点呢。子任这家伙玩真的啦,直怨自己回答得太快。但与此同时,我又佩服起子任来,因为他今天做到了平时都做不到的事。当别人在酣睡中时,他已起来拥抱这个世界了,他能感受到别人无法感受得到的东西。夜气浓淡适中,正像一杯甘醇的葡萄酒,淡淡的清香令人迷醉。这种感觉奇妙极了!橘黄色的路灯还在恪守着它的工作,紫荆校道铺满了昨夜残余的芬芳,像一条淡紫色的地毯铺向校道尽头。如此奇境,岂是瞌睡虫所能见到!我享受着冷冽的晨气沁入身体的感觉,生命中有一种力量在蠢蠢欲动,总搅动着我胸中墨动的诗意,多美的清晨!红色的塑胶跑道上有好几个身影在移动。我跟子任并肩着跑,忽然听见一个喘息声从身后传过来,越来越逼近。我于是故意放慢脚步,欢喜得子任以为我跑不动了,也降低速度借机喘口气。那声喘息立马跑到我面前,天这时已微微亮,在半透明的胶状的空气里,我的眼睛立刻捕获了那个影子。“林可姗吗?”我不是太肯定,因为她的背影有点宽胖。“你是?”那女生掉过头来,一脸的汗水洗不掉的惊愕。“不好意思,认错人了!”这种事在我身上常有发生,我都不知道自己如何发生错觉。“哦,你好!”她忽然停了下来。“打铁的?”子任插了一句,可是看起来又不太像。“不是,我是读旅游专业的,我叫李馨芳,两位呢?”“我们都是文学院的,我叫余文丰,他叫——”“我叫王子任。”子任从我口中抢过属于自己的台词。“王主任?”李馨芳瞪着圆溜溜的眼睛。“不是,是子任,不是主任。”“吓,我还以为碰到领导了呢。”“你——每天都来跑步吗?”我问。“差不多吧。下雨天就不来了。”“你还真有毅力!”子任自愧不如。李馨芳抿嘴一笑,并不言语,这笑容有如冰山浮起的一角,里面定然藏着更深的寓意。我发觉李馨芳也是个爱笑的女孩,她的笑容如此纯粹,没有任何的杂质。这一点倒有点与林可姗神似。“林可姗是谁啊?”子任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哦,她是书法协会的会长,上个月认识的。”“你喜欢她?”“想什么呢,我喜欢的是小梅,only小梅!改日我让你见识见识她的厉害。”“好哇,老子倒要看看她是何方妖女。”说活间,妖女一摇一摆地来了。“嗨,文丰同学,下午有课吗?”“没有,怎么?”“那就去听讲座。”“讲座?”“书法讲座,机会难得啊,估计大家上课的上课了,去的人比较少,你旁边这位同学也去吧,顺便凑凑人数。”子任将林可姗浏览了一遍,笑而不语。这妞果然韵味十足,子任心想,长发如瀑,谈吐之间显出气质非凡,清澈的眸光灵气逼人,两道柳眉额际飘。子任词库贫乏,恨不得生造几个词出来描述。子任的眼神像虱子一样在林可姗身上跳跃,林可姗被虱叮得浑身不自在,便借故走开。子任的眼光才从林可姗身上脱了下来,整个人怔在那儿一言不发。“怎么样?”我摇了摇子任的肩膀。“放心,我一定会去的!”子任火山爆发般地喷出一句话,自然这话是喷给林可姗的。“被妖女迷惑了吧?”我打了他一趣。“我一定要追她!”子任的直接令我惊讶。我凑近他耳朵对他述之利害。“我可提醒你先,这条妞是不好惹的。你别看她平时笑面迎人,阳光四溢的,惹恼了她,可是没有好果子吃的。你有所不知,现在的女孩啊人前一只猫人后一只虎!记得上一次我去开会时,他笑着把一条男的叫到办公室,结果你猜怎么着?”“我猜不出。”子任诚惶诚恐。“结果她虎着脸一声不吭地刮了那男的一耳光,‘啪’,响彻云霄哪。中国历来无理之事多如牛毛,唯独女人打男人这一条,是毫无道理可讲的。你自己掂着掂着吧。”“shit!”子任狠狠地啐了我一口,抬头挺胸正色道:“女人敢打男人,说明这女的有魄力,没有魄力也有胆力。林可姗是个小魔女,不甘当弱质女流,为人干爽利落,大有巾帼不让须眉之气概,这正是我追求的类型,我若是那男的,必定回头请她吃饭。文丰啊,看来你对小魔女心存芥蒂啊。”子任这一通宏论不好反驳,我鼓着气咽了口痰,把涌上喉头的话都带了进去。只是说:“好,好,你就泡那女政治家吧,我等着给你收尸!”下午的书法讲座无聊透顶,书法家发了一通的理论,听了等于没听,因为我们至今连笔都不会执。这种讲座往往都令人感到沉闷燥热,好在正值秋高气爽,并不流汗。这讲座就好比秋天里一阵稀松平常的雨,引不起人太大的注意。子任更是坐立不安,东张西望。“别瞄了,人都上课去了。”“shit,不早说?”“早说你就不来了?”“早说我也会来的!”掌声机械地响起,这阵雨总算结束了。我随着人流涌出了亮堂堂的学术报告厅。人群中的面孔半生半熟,也许天天碰面,却总是互相遗忘。没有一张面孔能够印在彼此的心坎!我冲出门口,忽然遇见了个“熟人”。“小魔女?”子任欢呼雀跃起来,自个儿前去搭讪。“今天的讲座精彩极了,你为什么不去啊?”子任明知故问。“呵呵,我上课呢,多谢捧场啊!”子任只恨不是捧她的场,于是大献殷勤道:“以后每有讲座我必去!”“好,走吧,我们一起去吃饭!”“好哇,我请客!”子任异常欢喜。“如此甚好。”林可姗毫不客气。不料平时一毛不拔的王子任此刻却肯“大量出血”,连我的那份都请了,他还别有心机地给林可姗加了两个荷包蛋,羡慕得在旁的女生眼光发红。旁人都知道,子任加的不仅仅是蛋,更是一份借蛋来寄托的情意。 林可姗毫不客气地领了他的蛋,却不领他的情,说:“明日我回请你。”这句话戳得子任以为林可姗嫌他为人还不够大气,忙摆手:不用不用!我们吃完晚饭后,一行三人在校道上溜达了一圈,便各自回宿舍。忙完了里里外外时已经入夜了。那个我既期待又害怕的夜晚终于还是来了。好久没见小梅了吧,虽然仅仅过了两个星期,现在连电话也怕打了。其实电话根本维系不了两个人的感情,相反,在电话里聊得越熟,陌生感与距离感就越强。我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她,但不知怎么的,我心里一直否认我爱小梅。反正我是害了相思狂,仿佛中了邪似的。初见小梅时,她像一杯浓烈的酒,我只能浅尝。而现在虽平淡如白开水,但却是每天的必需。呵,想她变成了一种习惯,天天为她写诗,天天在日记里吐露思念。天哪,你一旦被情感束缚住,就再也不想挣扎了,你只会心甘情愿地做它的俘虏。我一个人静静地想这些时,时常会发出笑声来。没人知道我在笑什么,甚至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觉得生命里的每个片段里都有引逗我发笑的东西,自然,很多时候我都说不出原因,但就是觉得好笑。我自有一套“笑的哲学”,但这种“笑的哲学”又不同于美国人的“smile costs nothing,but gives much.(笑让人受惠多多,而不需分文费用)”,美国人的那种笑纯属是一种实用的东西,而我的笑则无关紧要,可有可无。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它包含着虚无的意味。完全的虚无主义者可以把浑浊的肉体看得澄澈通透。然而我却介于有与无之间,好比困在茫茫的海洋中间,前瞻后仰终不见落脚的海岸。我其实在生活中是个糊涂虫,这么说吧,昏聩,懒惰成性,怕事。尤其在情感的世界里更是畏首畏尾,我总是理不清这万缕情思。譬如对小梅的感情,爱她和不能爱她交缠在一起,两条情丝绞得我心痛不已。我现在恨不得将两根线都扯断,以求得心里片刻的宁静。无奈断了的莲藕丝还是连着。我整天就只粘着一个名字,这究竟不是办法。之前我的心是个空心筒,所有的愉快与不愉快的记忆都会一一地滤过去。那时总以为世事无常,实在没有什么放不开。可如今不同往常了,我发觉自己不但会流泪,还容易受伤。大概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吧。坚强的外壳下往往都有一颗柔软的心,譬如蜗牛。外面已夜色阑珊,宿舍里却灯火辉煌。子任趴在床上正跟林可姗Q来Q去,仿佛比眉来眼去更过瘾。窗外,群山垂着头在喑哑的夜色里沉睡着,迷迷糊糊,恍恍惚惚,仿佛唤一声就会醒来,再唤一声又潜入梦中。一场睡眠,有始无终。青灰色的天空下,飞过一群乌鸦,也许不是乌鸦,反正是黑色的鸟。就在这样的夜晚里,我无可救药地想你了——也许今夜会失眠。唿,这是什么日子?我想你却不敢见你! [NextPage] 第五章第二天中午。很多时候我第二天起来睁开眼就看见中午了,这个习惯教我失去了早餐,省下了两块钱。午饭后,隔壁班的明仔邀我去赏花,我先是突兀,接着惊愕,因为我深知这家伙绝非风雅之人。明仔是个很明朗的小伙子,平时跟我关系很铁。说他有赏花的闲暇与兴致,打死我也不信。果然,明仔赏的不是花,而是花下的美人。花多的地方不但招来蜜蜂也引来美女。自古皆然!虽然是秋天,但紫荆花正开得灿烂。午后的风无声,片片紫荆飘落,伴随着女孩们的惊叹与男孩们的奉承,正与和洽的秋天相映成趣。紫红色的花瓣打着转儿凋零,好比卸下了浓妆的少女一般褪去了嘴唇上的口红。毕竟是秋天哪,一股肃杀之气无法抵挡。站在俏丽的花枝下,我变成了林黛玉。花开花落是大宇宙庸常的定律。你也许能听得到花朵儿翻着跟斗划破时空的气流;你也许能嗅得到她芬芳的年华,惊叹她艳丽的一生,但是你可觉察得到她夜夜红着眼咽泪装欢,你可晓得她狂放的年华里有几多无法启人的隐痛?美跟孤独有时是一对孪生姐妹。最美的花最孤独。当她含着泪义无反顾地投入泥土的怀抱时,她期待这一刻又害怕这一刻。花不一定懂人,人也不一定懂花。都无妨!彼此相遇的那刻,只须会心一笑,然后各自遗忘。这是十一月中旬的景象。我像睡在梦里似的,醒来了还昏昏沉沉,仿佛进入了更大更宽的梦境。好在阳光也出来了,大片大片地洒落在林立的花丛间。我习惯性地掏出了手机。我的右手食指不知所措地在黑色的方格键上移动,此举无他,只为了消费掉一些寂寞,不料却引来了更大的寂寞。小寂寞填补不了大寂寞,寂寞更加寂寞。这阵子遭了空袭(空虚来袭击),我伏在床上就像一只蝉壳,整个人空空荡荡的,一无所有。我是大学生哪,一块腐臭的烂肉?这么形容吧,我彷徨在黑夜森林里,手中只抓着一把手电筒,幸好我还有手电筒,不至于完全迷失。在我未完全耗掉电池之前,我必须得找到出口。此刻,一股奇异的风在我身边扭打着,它环绕着我,只是紧紧地环绕着我。慌乱中,我瞥见了小梅,她穿过光柱向我飘来,越来越近,只是我永远也够不着。后来才知道我连做了好几场这样的梦了,即如此刻,人还在梦里。有一天,我终于鼓起勇气,给小梅写了一封信。小梅: 这段日子我没有给你打电话,你一定以为我把你给忘了吧?老实说,我倒希望真能忘记你。但我竟不知我为何会如此惦记着你。我好像喜欢上你了,应该算是吧!你可记得,我以前跟你开玩笑时就已向你表明心迹了,只是你没有察觉,或者连我都没有察觉。我现在再重申一遍,那句玩笑话是真的。嗯,我大概暗恋你许久了,只是心里一直不肯承认而已。之前我对你的感觉迷迷糊糊,就像人们碰到阴沉的天气,一时不敢料定必定有雨,然而如今我对你的思念已酿成了风暴,再也瞒不过自己了。我曾经试图憋住自己的感情,但你可知,憋住感情就好比憋尿一样难受,我宁愿让它一泻到底。有人说,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其实这句话是大错特错的,喜欢一个人不但需要理由,而且必须是独一无二的无可替代的理由,世人无法说出这种理由,便以为不需要理由。小梅,你知道吗?咳,真想用英文写,中文看起来赤裸裸的,自己都觉得肉麻生羞,添上英文就不同了,就好比给中文穿了一件外衣,大概端正得体些。只怪自己平时不用功,英文功底浅,就只能用中文明明白白地把心挖出来了。小梅,我曾一度以为我喜欢你只是错觉,错觉不是错误,是这个年纪的青年男女常犯的癔症。可当你一次又一次地浮现在我脑海里时,我就再也没有理由和证据去证明这是错觉了。我没有打电话给你,是因为我心里极度矛盾。我怕打扰到你,我怕突然找不到话题,我怕两颗心突然被沉默隔开。我怕……这许多个“怕”慑住了我,于是断绝了给你打电话的念头,原谅我吧!你现在在做着什么?你过得可好?你的普通话进步了多少?变瘦了或者胖了一点或是没变?我都想知道!诚如你言,如果你身边有十六个追求者,我愿做这第十七个。我愿意做一头迷茫的牛,一辈子由你牵引。好想你,我心爱的梅! 余文丰写毕,我舒了一口气,不料刚才鼓起的勇气也舒了出去,我端详了好几遍,犹疑不决,心里忐忑了一阵,思前想后,既写之,则寄之,这才把信发了出去。我写信这件事不知怎么的被子任发现了,这家伙乐不可支,仿佛获得了敌人一线的情报一样。只可惜我并非明星亦非名人,这些个糗事没有任何爆料的价值。子任却死缠着我不放,非要我教他写情书。“情书情书,贵在情不在书嘛!”我抛下这句话便不理他了。我寄信的忐忑还未停,小梅的回信又加重了我的心理负担。小梅回得真快,这才两顿饭的功夫,她的答案已在我手里了。我吃惊地打开了它,只见洁白的信纸上仅卧着十个字,外加一个感叹号。“明天黄昏湖边柳月亭见!”我心里半是忐忑半是欢喜,直怨这鬼丫头信写得如此草率,连寒暄的话也不肯多说,仿佛更急于见自己似的。我稍微自恋了一下,脸不觉的涨起了一片红潮,这情景仿佛垂死之人突然回光返照。在爱情的世界里,渴望被爱的大多是雌性动物。她们即使心有所愿,也不会主动去表达。按照这种心理推算,小梅似乎在等我表白。这么一想,我的心猛地一跳,差点撞破肚皮。莫非这鬼丫头的罗网已经布好了,只等我这只猎物来投。呵呵,我越想越起劲,不禁手舞足蹈起来。“爱上了你之后我开始领悟 陪你走了一段最唯美的国度 爱上了你之后我从来不哭 谁是谁的幸福 我从来不在乎 谁是谁的旅途我只要你记住…….”当天晚上,我兴奋得不能入眠,连忙央求子任陪我说话。正好子任也睡不着,翻来覆去胖墩墩的身子摇来晃去,恰似夏天时候的猪在泥坑里打滚。“子任,你也睡不着啊?”我明知顾问。“一半是你害的。”说着子任翻了起来。“那另一半呢?哦,那肯定是小魔女咯。”“不是。”子任淡淡地说,“不过也算是。”他叹了口气,继而说,“突然想到很多问题,我们来大学有好几个月了吧,唉,不知这日子是怎么过的,课没有听过几节,讲座又常常缺席。会挂科吗?不,不,挂科尚且可以补考,要是拿不到其他学分就毕不了业了。我总感觉自己在过着一种猪狗不如的生活。颓废,颓废啊!难道我王子任一生就葬在这个词里?不不,我要奋发,奋发!可是,可是我的动力不知到哪儿去了。我总不能这样无所事事地虚耗时光吧!文丰,你说我该怎么办?”话到这里,子任又习惯性地叹了口气,“我喜欢小魔女,你知道吧!只是,小魔女是一座高峰,我或许一辈子都攀登不上。虽然现在她对我还没有什么意见,但我敢保证女人一旦现实起来必定会对你挑三拣四,特别是看你的上进心,你知道的,一个男人必须具有的上进心。好,从今天开始,我要克服懒惰,懒惰增加我的脂肪侵蚀我的灵魂,我一定得消灭它。”子任这番肺腑之言使我大吃一惊,我实在不知该如何回答他。他的话解开了我一个心结的同时又绑上了另一个心结。“那你有什么打算?”我问。子任摇摇头,道:“走一步看一步。”“天涯何处有吾路啊!”我仰头苦叹,怅惘立刻占据了我。“一定有的!”子任头也不抬,轻轻地说。“一定有的!”我也轻轻跟着和。这句悄悄话运载着两颗心的迷茫和憧憬在泛着紫色的夜气里如轻烟般散去,它扩散得好远好远,但永不消失。[NextPage] 第六章 第二天,天按时亮,听不见鸡啼,只听见狗吠。祖荻要是活到今日,只能闻狗起舞了。我昨夜的余奋未尽,红扑扑的脸蛋恰似炉子里的炭火,这温度一直持续到黄昏。我梳了好几回妆,不,应该说我整个下午都在打扮。我站在镜子前一遍又一遍地鉴赏自己,这举止不亚于古玩家端详他的古物。呵呵,鬼都知道这约会的心情。应该算是约会吧!小梅所说的湖边其实叫陶行湖,陶行湖正位于学校中央,向来是情侣们的必争之地。后来大家都不叫陶行湖,而改叫偷情湖了。我平日不多去那里,只是偶尔晚饭后散步时绕过那里。不过如我之流煞不了多少风景,因为这里一年四季都热闹非凡。所谓湖其实是个大水塘,好比大家称丘陵做山一般,皆是约定俗成的说法。从形状上看,陶行湖呈椭圆形,是个大鸡蛋的形状。翡翠色的湖面上漂浮着几丝残荷,从这残叶烂根里往往钻出几朵清新的荷花,好像是专门为了窃听情人们的甜言蜜语。看来美丽的花儿都是甜言蜜语喂养的。绕着湖堤的都是柳树,一棵棵活像皇宫后院的奴才毕恭毕敬的垂着头一样。可是经过岁月的积淀和情侣们随手的“贡献”,湖水已是一片浓绿,浑浊不堪。有人曾比喻,说:湖泊是躺在地球上的一滴泪。如今看来,湖泊倒像是黏在地球上的一把鼻涕。我很难想象这无尽的绵绵的情话在这浊臭的空气里荡漾是种什么情景。陶行湖的东面有个小亭,叫柳月亭。这名字不用想也知道,是从“月上柳梢头”里化出来的。这个名字总算化对了,情侣们大都在黄昏时分蜂拥而出。现在月亮还未出,我已先月而来。我的心绪颇不稳定,有如受着烈日的烘烤,虽然此刻的天气清爽无比。我在等小梅也在等月,此情配上此景,那种美妙定然不可言喻。可是路灯已渐次亮起了,还不见月亮出来。我虽不愿路灯来越俎代庖,但只要小梅出现,我会忽略这些的。只是小梅也没有出现。路灯下的景色有点黯淡,不知是灯光的效果还是其本色使然。忽然,有个影子在前面的柳树下晃动,我定睛一看,God,是两个!我依稀可听见他们切切嚓嚓的对话。“鹏,我瘦了许多了吧,你答应过我的,只要我变瘦了就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小芳,你——还真当真,我那时是说着玩的,想不到你还真的犯傻!”“那你答应咯?”那男的吞吞吐吐了半天,最后才下结论:“其实今天约你出来,是想告诉你我们并不合适!”“为什么啊?”女主角几乎哭了。“馨芳,你听我说,你是个好女孩,你一定会找到更好的!”馨芳?是李馨芳?!我大吃一惊,几乎忆起了什么。前一秒还是“小芳”,这会儿是“馨芳”了。可见此男的心变化之快。“我不听!”女主角终于哭了。“我们真的不合适,对不起!”说完,那男的扬长而去。只留下李馨芳有气无力地摊在那儿,但是她很快就止住了哭。容易受伤的女人碰不得,我想着忙抽身离开。因为在世人眼里,一个男人轻易去安慰一个不太相识的女人,必定有所企图。为了杜绝闲话和避免麻烦,我即使有怜恻之心也只能将这一幕置之不理。我急着见小梅,什么也顾不得想了。只要我看见她,我一定一个劲地奔到她面前,二话不说把她抱在怀里,告诉她我有多想她。想必她不会嫌我鲁莽,她应该懂得有时男女之间肢体语言的效力要远远高于语言。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两个半小时……我绝望了!看来今晚的月亮没有出来的必要了,今晚所有的凄凉就留给路灯一人独享吧!我独自乘着猎猎晚风奔回宿舍,想起了许多许多。我想我应该明白小梅的心思了。我在日记里写起这样一段话:“荒芜的年华卷起风沙,忙碌的旅客已涉足而过。忘记与不能忘记交刹在一起,人生百味。生命中有些东西不可放弃亦不可完全守住,譬如回忆。”不知不觉我耳边又响起了梁静茹那首《丝路》: ……..爱上了你之后我开始领悟 陪你走了一段最唯美的国度 爱上了你之后我从来不哭 谁是谁的幸福 我从来不在乎 谁是谁的旅途我只要你记住 ……..记得遇见小梅的第一天晚上,我不知不觉地写下了这样的一段话:爱着的时候就一直爱着,分开了也别过分伤心。人生最美妙的事情是即使无事可做时依然可以思念一个名字,而且绝不空虚。不料当时闲着没事干写下的文字竟变成了今天的预言。卡夫卡说:日记是岁月的善举。按我说,日记只是岁月的奢侈品。我爱上了日记,就好比我喜欢在海边拾贝壳,即使这些贝壳毫无价值我也好好地珍藏。因为每一枚贝壳都有一个曾经鲜活过的生命,每一段回忆都储存过某种情愫,一种存在的见证。小梅算是拒绝我了,我深知她不忍心伤害我,但她不知道她的“不忍心”给我造成了更大的伤害。我有一本弥漫着浓浓古典气息的深褐色的记事本,那里涂满了思念的苦痛和爱情的幸福。可惜这朵爱情的花苞尚未完满就已夭折。我想着小梅时,痛苦如浓墨滴瞬间扩散全身。到底是怎么啦?我摇了摇迷糊的头颅,我还犯不着为一个只见过几面的女孩黯然神伤吧?这么想时,一股犯贱感涌上全身。这种犯贱感有如古代寡妇起了思春念头,它慢慢地啃噬着我的灵魂。咳,多情不似无情好哪!小梅到底好在哪里?我在痛苦的沼泽地里遇见一个同样深陷其中的人——李馨芳。一个为了爱努力减肥的女孩。李馨芳也真可怜,为了爱情牺牲自己的睡眠不辞劳苦地消耗自己的脂肪,其结果除了一无所得外,还减了几斤。她一天天地瘦下去时,幸福感便一天天地肥起来。可惜这幸福感好比气球,肥到一定程度便自行爆破。但她的勇敢和真诚令我感动。当一个十八九岁的花季少女燃烧自己的肉体只为了见爱情一面,这情景怎不令人动容?这个世界有许多人在感叹着人情冷酷,寂寞无聊。那是因为他们只是活在自己的物质世界里,而对未来却毫无寄托。他们并非看不到自己,而是不敢相信或不敢承认这是自己,于是都成了寂寞的寄生虫,无聊的慰问品。他们冷峻的面孔下往往藏着一颗躁动的心。他们摆脱不了命运的捉弄,仿佛连寂寞都会遗传一样,剪短脐带剪不断寂寞。我们现代人还喜欢脑根发热,三分钟热情之后迅速冷却,其效果好比一根火柴烘烤南极的冰块。但李馨芳是个例外。人没了,习惯还在。凌晨五点的田径场依然飘忽着她日渐消瘦的芳影。我很奇怪子任这几天没来问我约会的情况,这家伙一直闷闷不乐的话也不说,仿佛受伤的是他。后来我才知道他果然受了重创。有一天喝酒时,他突然问我:“怎么样了,你跟小梅?”“没戏了。”我懊丧地说。“咱们应该愈挫愈勇,来,干!”子任举起杯一饮而尽。“你也失恋了?”“是的,我失恋了!”子任回答地很从容,“前些日子我向小魔女表白了,当然是在信里。她回复后,我欣喜若狂地拆开看,不料只有三个字。”“哪仨字?”“咳,我实在不愿说了。”“到底时那三个字?”我催促道。“不可能!”说着子任又举起酒杯一灌到底。“长痛不如短痛,这样直截了当倒痛快点。”“可这也太伤人了,她就不能表达得委婉点吗?譬如说“我们并不合适”或者“你一定会找到更好的”等等,这样也不会使人伤得那么彻底。你知道吗,这三个字就像白晃晃的尖刀刺在我胸膛一样,我心口直淌血啊!”“我就说那女政治家的心肠就像尖刀一样硬,连铁锤都捶不弯的。你偏不信!不过这样也好,吃了小魔女的亏,积累了一点经验,为下一场恋爱做精神上的准备。”子任叹了口气,“说说你跟小梅吧。你俩怎么回事?”“可怜哪,带着错误的心情赴了个空约。可笑当时我还想着小梅会以何种方式接受我,不曾料连人影儿都没看到。咳,我跟小梅就像两条异面直线,不说相交,连平行都没辙。”“女人那些事儿,不提了!干了它!”子任杯未举起酒已下肚。依然是十一月的日子,只是冬天迟迟不来。校道的紫荆花正飘得灿烂,有时我们反而感觉不到它的存在,是因为我们也在这个背景里。我们匆忙的脚步错过了它们的歌唱,还蹂躏了它们的芳香。可是它们依然开得恣意从容,毫无倦意。对于紫荆花来说,季节只是它们换班的符号。阳光像披肩似的披在每一条校道上。斑斓的建筑物都显出了它们浓黑的倒影,或纵横交错,或层层叠叠。林立的高楼下有许多活动着的影子,每个影子都各有各的语气、动作、神态。他们有的在窃窃私语着,有的挽着手臂狂聊不已,有的紧绷着脸摇头苦叹,有的瞪着眼珠子互相怒目而视,但却一言不发。最惹眼的是有个女生捧着英语书站在石板上高声朗读,还不停地挥手,颇有列宁的英姿。还有几个卧在草地上盯着手机不停地按,几乎要与旁边的石雕凝固在一起。我慵懒地伸了伸身子,准备去图书馆借几本书。我起床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昨晚根本无法入睡,整个人迷迷糊糊的,脑袋像灌了岩浆似的,热乎乎的怪难受。恨不得把头扎进水缸里清醒一下。小梅像一只小鹿在我心里不断地碰撞,时不时地撞疼我的心口。如果说这段苦涩的感情是一个门槛的话,那我想我不能在这个门槛停留太久了。因为至此,我总算知道小梅的心房从来没有我存在的空间过。仅凭这个,我必须得忘记她,并不是因为我不爱她,相反,我太爱她了。这是个很矛盾的事实,忘记她是因为爱她,爱她就要忘记她。我到现在都不明白这是个什么狗屁理论。我只能渐渐地淡忘,虽然爱的味道还在我记忆里萦绕。但爱过的感觉是不能忘却的,否则我宁愿从来没有爱过。于是我小心翼翼地密封起这段美好的回忆,埋藏在记忆的旮旯,任岁月的风尘一层层地覆盖。在这个世界上秋天深了该得到的尚未得到该丧失的却早已丧失嗯,看来真是这样。快十二月了!我很诧异怎么冬天还未来呢!在我二十一岁的秋末,我写下了这样的诗句:人事代谢 岁月流转本是自然界的定律可是 为什么这个秋天不肯老去该落的繁华已落尽该圆熟的日子也早圆熟为什么 秋风还死死地揪住秋天的衣襟连纷飞的落叶也要挽留但它终无法挽留一切零落成泥之后它躲在高高的山岗上偷偷抽泣为什么 这个秋天不肯老去所有高亢的声音都已喑哑所有明亮的色彩都已隐退甚至所有的庄稼都已收割完毕为什么 这个秋天还不肯老去莫非它也有一颗痴妄的心一旦惹上红尘便不愿纷纷离散啊 不肯老去的秋天还是老了尽管瑟瑟的风沙沙的树叶在做着极力的辩解但从时间老人的证词里我们知道这已不是属于我们的季节了 谨以此诗作为2010年秋天的结尾吧!哦,忘了,这首诗的名字就叫《为什么 这个秋天不肯老去》。[NextPage] 第七章我穿梭在散发着紫荆花香的校道,习惯一个人迈着自由的步伐,我无须效仿别人的脚步。我一个人独自走时,整片世界都是我的。我时常一个人静下心来谛听尘世的各种纷扰。我有时恨不得任尘世的聒噪灌满我的耳朵。醒来的鸟鸣,排气管的声音,火车穿梭铁轨吵闹的声音,不一而足。如果你的神经敏锐点,也许可以听到花落的声音。我一天又一天地碰触着这些声音,渐渐变成了习惯。无事可做时,我常常去市区逛,随走随看,毫不流连。起初是邀约一二好友同去。后来发觉排遣不了心中的苦闷,于是学会了一个人外出。我如雨点稀稀落落地洒在人群中,你从我身边走过,我从你身边走过,但都带不走各自的故事。我每到一个新的地方总会打量周围的一切。街道,店铺,酒楼,商场,广告牌以及川流不息的人群。我有时会在记忆里搜索是否来过这样一个地方,企图在这个世界上找到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总该有那么点感觉吧?我并非一个十分热衷于旅行的人,但为了更换空气,我却十分乐意去。旅行是一种释放灵魂的活动,姑且这么说吧!对于我们来说,旅行简直是一种必需。可恨的是懒惰绑着我的手脚,好多时候我只能心灰意懒地想象着未来,于是压住了出走的念头。这大概便是堕落了。现在能够驱策我的只有我的梦想了,要追寻梦想就必须得聚精会神,否则就只能是“梦”和“想”了。自然,小梅也是我梦想的一部分。如果把理想比做一台完整的机器,那么小梅肯定是我的驱动器。我很怕失去小梅,我好想日日夜夜地陪着她,告诉她不管这个世界有多冷,也还有一个我温暖的怀抱。我会带她去任何她想去的地方,吃任何她想吃的东西。我这么想时,小梅已不在身边了。事实上,我已经失去她了,或者说我从来没拥有过她。我曾一度萎靡不振,像具死尸般地活着。或许我现在还是行尸走肉。我对周遭的一切不闻不问,就只默默地坐在床沿边唉声叹气。我深知自己需要发泄,却总也找不到发泄的窗口。这种感觉好痛苦却不能示之以人,因为我是一个男人。我不能将自己的脆弱暴露出来,好比我不能将自己的阴部暴露出来一样。对了,说说我的梦想,兜了一圈才忆起自己原来还有梦。好像小孩子找丢失的玩具一样,找遍了所有的地方,结果发现玩具就在手里。很可笑吧,但现实往往就这样。我有过许多梦想,这跟许多的孩子一样吧。我曾有过当医生的念头,自小体弱多病的我有这想法并不稀奇,可笑我却不敢告诉任何人。我其实从未把这个梦想种在心里,而只是种在日记里。我记得在我十岁那年,老师布置了一道话题为“我的梦想”的作文,我就悄悄地像做贼似的用孩体字写下“我想当医生”这个题目。写完后我才知道这并非我的梦想,因为人只有病了才知道健康的重要,呵呵,我那时被梦想了一回。有时疾病的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它全面地波及你的生活,仿佛在你的生活里投了一个烟幕弹,让你惶恐不可终日。所以我总是渴望这个念头出现,现在看来当时只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面对厄运时潜意识里的抵抗而已。生活不能使贝多芬完全屈服,也不能使我屈服完全。后来我才知道,我的梦想是当一名作家,我希望我的笔杆就像我老爸手中的锄把,默默地开垦自己的园地。其实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成为什么,我只希望就那样活着,做自己想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而又不愿所做之事所说之话介入到别人的生活,然而我总无法避免地影响着别人。由于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不能独立于世界,这一点谁都无法改变。其实我之前有过种种不成熟的想法,最幼稚的是我曾不知天高地厚地声称我要改变世界。我记得那时的我正卧在病榻上,还是个完全不谙世事的小毛孩。当时肯定是脑子烧坏了,竟起了如此天真的念头!幸好那念头尚未形成话语冲出口,否则不知引来同伴们多少冷眼和嘲笑。我脆弱的神经对一切话语都敏感。我曾经给自己下结论:我就是个病人,我有胡说的权利。但每次这样想时,总不禁泪湿衣襟。我有时想,我不过是个空虚的躯壳,是一架被抽干了血的枯骨。一个人猫着眼斜视这个世界,做着各种各样奇异的梦。梦做累了就歇,歇了之后继续做梦,我有时竟不知自己是在现实里还是在梦中。人生果真如一场梦!人活到一定岁数,总会想起儿时的事,人若到了耽于回忆的阶段,那末大概真的老了。而我双鬂尚未白,却已有沧桑之感了,真真是未老先衰!这阵日子总想起童年的那些事。有一天我竟然梦见了我家死去十年的狗,因为它通身雪白,我那时唤它小白。小白戴着太阳眼镜摇着尾巴向我走来,它淘气地伸开前腿想要牵我的手,但它够不着,于是只好乱舔我的脚,我痒得嘻嘻地笑了起来,笑着笑着便醒了。我心里潜藏的愧疚和负罪感一并涌上了心头。咳,又想起了它死去的那一幕。那一天,天朗气清,阳光格外灿烂,我正在小院里喂小白,外面便传来了买主的脚步,我老爸前几天已经跟他们谈好了,今天来捉拿小白。他们这是来要小白的命了,我哭着喊着抱着小白,死活不肯让他们动它。我爸妈不在家,几个邻居便都来劝我,理由各种各样,但我都不为所动,只是死死地抱着小白。这是我四叔从田里干活回来,劝我道:不卖了它怎么有钱买菜呢!说着便把我拉开了。买主乘虚而入,把早已准备好的钳狗工具亮出来,小白立刻就遭了它的荼毒。它拼命地嘶叫,头不断地往回缩,企图挣脱出去,但无情的钳子死死地扼着它的喉咙,小白凄厉地嚎了几声,便告别了这个世界。小白死后,我伤心了好几天,这血腥的一幕成了我回忆童年时唯一的噩梦。我有好几次从梦中惊醒,为了消除我的歉意,我一直试图告诉自己,这只是一条狗,千千万万条被推上屠宰场的狗之一,不值得伤心,我越是这么想就越感惭愧,唿,我怎麽也寻不到安慰自己的法子。毕竟我已把小白当成了我儿时的玩伴,我对它灌注了太多的感情,绝非任何人都可相比。童年的事大多已经模模糊糊,唯独这件时常浮现在我梦里,我无法忽略这样的梦境,那铁青的钳子仿佛咬着我的脖子似的,教我噩梦不断。那个梦境一点点地啃掉我的慈悲心,自此我深藏起了我与生俱来的恻隐之心,像吝啬鬼嘴里的一颗金牙,任谁都拔不动。我曾经陷入的那个绝望的境地使我对世态生出百般厌恶。我毫不客气地说我讨厌那张肉绽绽的脸,那脸上充斥的市侩气,讨厌他们说话的腔调,狡诈的眼神。为此我不敢轻易地去施舍自己的怜悯,我以冷漠自闭作为抵御世风的屏障。屏障外面好比一个无梦的空间,无限地延伸着,好快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被浩渺的时光吞噬。我只能怯生生地望着这个世界,等待时光把我吞噬。我这些年独来独往,习惯了一个人。我的中学时期就是在这样日复一日地过着单一枯燥的生活,我如果没有细细地去回忆,我会以为这六年是一天过完的,仿佛是昨天的事一样。我曾经有过那么一群朋友,我们一起疯玩,一起调侃老师,一起做各种各样有趣的事。犹记得我们在一起畅谈理想时,我隐隐地道出了我的梦想,想不到有个女同学也来附声道:咦,你也是啊!惊讶之状万分。一起加油吧,我们一定可以实现!她的话令我大受感动,不仅是因为受了同龄人的鼓励,而是从此追梦的路上不再孤单。这些记忆依然清晰地印在我脑海里,只是劳燕分飞,大家都各奔前程去了。[NextPage] 第八章我不是一个达观的人,不是对一切东西都能一时释怀。但总能够释怀的,只不过需要时间的厚垫而已。子任是我无所不谈的朋友,这家伙有时一个星期不说话,有时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堵都堵不住。子任的话就如滔滔巨洪,只要我想谈,他随时都可拉开闸门。我们有时挤在一张床上聊,聊到三更之后都不知不觉地睡着了,醒来后便互相推搡戏打。但一想起昨夜的光景,又哈哈大笑起来。大概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吧,我时时产生错觉,总以为在人群中瞥见了她的身影,待到回过神来,才知道自己又认错了人。光棍节那天,子任请我喝酒。清冷的月色映透整个校园,迷迷蒙蒙地笼罩着一层轻纱似的水雾,天色从来没有过的惨淡。可是这个时候的校园热闹得很,草地里几乎找不到一块安静的地方了,最后我们在一处清冷的篮球架下坐下了。子任老练地揿开啤酒瓶盖,咕噜咕噜地灌了起来。我则一边剥着花生一边轻轻地呷。子任便喋喋不休地说起了话。“你知道我为什么第一次见小魔女时便死心塌地地想追她吗?”我摇摇头,一脸的惊愕。“因为她像我的初恋情人,像,太像了,那头长发,那对灵动的眼珠子,还有那高俏的鼻梁,特别是那性感的嘴唇,它蠕动起来直教你心里发痒……”“说说你的初恋情人吧。”“哦,对了,她的名字叫胡琴,是我在初中一年级认识的,她那时是班长,而我是副班长,我们接触多了之后便熟络了起来。其实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就深深地被她的清纯所打动,我永远记得她那身粉红色的衣裙,头上戴着那枚蓝紫色的发夹。她那瓣笑靥如轻风掠过湖面,太令人迷醉了。我这副班长就是为她而当的。”“哦?后来呢?”“后来我们走得越来越近,本来用来谈公事的时间全部用来谈私事,不久便谣言四起,你也知道,两个懵懂的少年在谣言的风口浪尖里哪里安稳得下来,于是胡琴总下意识地躲我,我当时心里也有一点害怕,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我怕这事被我们一贯雷厉风行的班主任知道,那时后果定不堪设想。越这么想,我就越害怕。后来我们连公事都少谈了。有一天下午,谈完公事后,教室里只剩下我和她了,我静静地凝望着她,发现她也用同样的眼神看我,我情不自禁地抱住了她,她一时还未反应过来,只是心跳得异常厉害,我能感觉得到她胸部的颤动,她似乎在不断地咽痰。那一刻我吻了她,任两片嘴唇热烈地交织在一起,奇迹的是,自始自终她并没有拒绝我。那一吻足以令我回味一生哪,那是两颗滚烫的心彼此交融下所开出的奇妙的花朵。”“然后呢?发展得怎么样了?”“唉,不巧,真不巧这件事被我班一个好事者发现了,这混蛋竟然向老师告了密,回来后还自鸣得意地警告我:你死定了!我想老子泡妞关他屁事啊,老子的事用得着他来管吗?直到现在我还对这帮狗仔耿耿于怀呢。果然,后来我们真的被老师找去谈话,老师‘委婉’的批评换来了胡琴满肚子的委屈,她站在那里不说话,只是抽抽搭搭地哭。我说这全是我的错,与她无关。老师便有板有眼地列出了N条中学时期谈恋爱的危害,最堂而皇之的一条是——影响学习,老师的话总算把懵懂的我们哄住了。但我却从此讨厌了所有的课程,跟胡琴被迫分开后,我几乎天天旷课,副班长之职被撤掉不说,考勤表上几乎天天有爷名。直到现在我还诧异我当时为何要认错呢,因为在这以后的岁月里我从没有认为自己错过。”“真是一对苦命鸳鸯!那以后的日子是怎么过的?”“看书,拼命地看书!”“在我看来,你并不喜欢看书啊!”“你当真那么看我?那你就错了,我只是不爱看那些所谓正儿八经的书罢了,我所看的都是你们眼中的闲书,但是我敢说我读的并非死书,而老师教的却未必是活书。我毫不违言地说我喜欢在桌子底下揣着一本《金瓶梅》津津有味地读胜过于听老师大肆解剖《红楼梦》。”“嗯,《金瓶梅》的确是一本很好看的书。”我表示赞同。“其实很多书我还是蛮喜欢的,无论是古典的还是现代的,无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我皆有涉猎。我特别喜欢读《史记》、《世说新语》、《太平广记》、《围炉夜话》和《小窗幽记》那些趣味性很浓的古典书籍,自然武侠小说我也嗜之如命,像金庸、古龙、梁羽生等大家的作品我是百读不厌哪。”说着子任又开了一瓶酒。子任乘着酒兴把所有的话都抖了出来。“可是,读书还不是我最大的爱好,玩才是我的专长。我跟大多农村男孩一样,喜欢抓泥鳅,捉蝉捕鸟,玩弹珠,游泳,钓鱼,戏虾。我们村子邻近有一条河,小时候就常去那儿游泳,对了,说起游泳,我想起了自己最滑稽的一件事。”“哦?”“那次我跟几个伙伴逃课,一起出去外面玩,玩累了之后,有个伙伴便提议游泳,大家纷纷赞成。于是三五个人来到河边,环顾四周无人,全部脱了衣服。我抑制不住兴奋,第一个跳了进去‘啪’的一声,一个泥坑出现了,孰料河水竟如此浅,我几乎像条泥鳅在那里滚爬。满身的泥浆糊着我,使我不得不游到河中央,几个伙伴都像下饺子般的跳入水中,只有一个站在岸上哆哆嗦嗦,后来也闭着眼跳下去了。河中央果然游得很欢畅,我拍打着水波大声地喊叫,爽劲十足。有个伙伴大叫:‘抓蝌蚪啊!’那胖胖的伙伴应声道:‘有本事你抓水螅啊!’我估计我笑得太大声了,我妈从菜园出来发现了我,顿时气得两眼冒烟,二话不说就把我的衣服收了回去,我那时哪敢吱声啊,心想这次逃不了要吃棍子了,于是赶忙上岸摘了一片蕉叶遮住小鸡鸡,孰料那班家伙落井下石,个个趁机抓起泥巴像练习掷飞镖一样向我小鸡鸡扔去,我气坏了,于是一口气跑回了家,后果你也知道了。”我狂笑了一阵又呷了一口酒,说:“你妈管你还真严!”“平时也不是那么严,你只要乖乖地做好功课,按时上下学,其他的事她都不大管的,譬如说我要看课外书,她不会管的,也管不着。她这次这么生气,自然是因为我逃课咯,她还专门为了此事请老师教训了我一顿呢,你说迂不迂?”我点了点头,把剩下的啤酒一口喝完。这时我的脑袋已有一点晕乎乎的了,真是不胜酒力哪!而这时的子任依然面不改色。“说说你吧,文丰,你怎么光喝酒不说话呢?”我打了一个哈欠,在这凉如水的夜色里,神马都是浮云。我想起了我一个朋友,虽说是朋友,但实际上我们已经是兄弟了。我就告诉子任,说:“我有个从小玩到大的伙伴很像你,我不是指长相,是指性格。他也是个挺风趣的人,常常在人前滔滔不绝。他爱说笑话,但他自己从不笑,却常常逗得我们笑得人仰马翻。我最佩服他的是他懂得很多事情,在我还不知道异性是什么时,他就已经开始谈恋爱了。他有各种各样的奇思妙想,譬如说,地球是上帝手中的玩具,女人的肚子里藏着一个丰富的世界等等,他总是对我们说,人类都是从另一个世界来到这个世界的,但问他另一个世界是怎样的世界他也答不出,他只是皱着眉头,笑着说:佛曰:不可说,不可说!他有一个奇怪的癖好,就是喜欢别人玩他的小鸟,呵呵,这简直可以成为千古奇闻了。记得小学六年级,为了对付小考,补课补到天荒地老,同学们星期六都回去了,只剩他一个人在宿舍里,于是便叫我来陪他,我当然乐意啦。那天晚上我们坐在一起聊了很多,半夜之后,肚子饿得直打鼓。他便提议出去吃东西,我说学校铁门关了,他说我有办法,他的办法就是趁值班人员不在爬铁门出去买了两袋方便面回来,我每每想到这件事就深受感动:这就是兄弟啊!待我们津津有味地吃完夜宵后,便挤在一张床上睡。熄灯之后,他突然问我:‘要鸟玩吗?’我万万没有料到这世上竟有如此有趣的要求,但不知为什么我还是笑着拒绝了。‘别介意,快玩!’他的要求里有命令的味道。我只好恭敬不如从命,把手伸了过去。他的鸟的确很大,一上一下的在点头,吓得我连忙把手缩回去。他硬要我玩,于是我不顾一切地肆意地揉搓着它,他的小家伙胀得很厉害,几乎要冲开衣服的束缚,我紧紧的擒住它,试着拔了一下,活像孙猴子拔海龙王的定海神针一样,他‘哟’了一声,随而舒服地笑了。你知道吗,原来触摸别人的身体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好像在探寻着什么似的,我在这摸索中似乎感受到了生物语言的颤动。小的时候就是那么容易地感触得到我们的身体急欲表达的东西,长大了,反而对自己的肉体失去了兴趣。这不能不说是人生一种缺憾!说起来,那段玩鸟的日子倒是值得回味。”子任听得忍不住笑了起来,醉意朦胧中乱吠了起来:“好哇,好哇,听你这么说,我顿觉鸟不如人!”“那时我并不知道它的秘密,也不敢去问父母,觉得那时龌龊不堪的事,于是糊糊涂涂地苦恼了好几年,后来从书上渐渐懂得了这方面的事。我才知道这原来是人类的一种本能而已。只有紧闭的肉体完全打开了,你的幽怨的灵魂才能释放……”我的话还未说完,子任已呼呼地打瞌睡了。我抬起头,看不见昏惨的月亮,大概这时已落山了。我叫醒了子任,然后搀着他踉踉跄跄地回到了宿舍。[NextPage] 第九章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已经过了十点。我抬起昏沉沉的头又叹了一句:真是不胜酒力啊!而此时的子任睡得正酣。幸好早上没有课,我挣扎着慵懒的身子起床之后,匆匆地吃了早点,其实也不算是早点了,既非早点亦非午餐,我实在不知该怎样命名。在我的记忆里,我几乎错过了每天的早晨。今天的天气还算好,阳光像一个鲁莽的孩子顽劣地闯进了我的卧室,我的头有点晕晕的,但眼前还是一片光亮。很可气,子任还在打呼噜,我实在不忍心叫醒他,毕竟人生如此彻底的睡眠并不多。我望着他那张圆浑如球的脸,想,跟子任这家伙谈话真是欢畅,不仅是因为他坦率天真,更是因为我在他面前能够卸下所有包袱和面具做一个真真切切的人。想到这,我习惯性地提了提衣领,这个动作无非是为了振作一下精神。然后我坦荡地走出了寝室。图书馆依然是静悄悄的,不啻一个精神休养的好地方。门口置放着几盆盆栽,都是黄灿灿的桔子,看上去挺能让人嘴馋的,无奈的是作为盆景我等只能眼谗一下。真可气,明明是吃的东西为何摆给人看,自然,也有一些眼谗不过瘾的同学为了解一解嘴馋每次走过是都随手摘一个。有一次,我逮着一个同学便问:“这能摘吗?”那同学诧异地对我说:“难道你不知道这是图书馆默认的标语吗?”“我还真的不知!”“图书馆管理员的想法是这样的:为了嘉奖同学们同学们读书的热情,特赐予柑橘一个,以资解渴,增强对知识的吸收!”“有这事?那他为什么不标示出来?”“你傻了,要是标出来,一棵树三分钟准摘完,最怕大家摘了桔子就不看书了。”我嗤之以鼻地笑了笑,想,我才不那么傻呢!值班人员虎视眈眈地望着我,我才不去冒那个险呢!一如往常,我爬上了图书馆的四楼,我通常去图书馆前都没打算好要看哪本书,我总是先静静地穿梭在各个书架之间,将这里的书目浏览了一遍。四楼是福慧书库,我穿梭的这间是文科书库。然后我随手了抽出了一本,是《两地书》,翻开来看才知道是鲁迅跟许广平的书信,我就略略地翻了过去。不觉轻轻地笑了起来,想,鲁迅先生不愧是泡妞高手,从这称呼的变化里可见其端倪,先是“广平兄”,接着变成“小鬼”,后来又变成了“刺猬”,其亲昵之意,层层递进。最有意思的是,泡妞的同时也可以交流思想。我把书返回原位,继而摸索到另一个书架。我最终停在欧美文学这一栏,我抽出了一本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寻了一个无人的角落,便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不知过了几时几会。我仿佛听见有人喊我,我抬起头又不见人影。“嗨,这里啊!”我沿着那声音的方向望过去,她原来在书架的另一边,我的眼光穿过空隙一看,是李馨芳。“我们好像见过。”她说。“不是好像,我们真的见过,我记得你。”“噢!”李馨芳恍然大悟,“你叫余文丰!那次在田径场……”“是啦是啦!”“诶,你怎麽一个人躲在这里啊,阅览室里不是有座位吗?”说着她便走了过来,挨着我坐下。“那儿人多,我不习惯!”我说。“你总是喜欢一个人生活吗?”我喜欢一个人生活吗?我也答不上来。但我着实喜欢一个人时候的那份安静,因为那时候的灵魂几乎是随心所欲,无拘无束的。然而在这里我要坦言:我并非喜欢一个人的生活,正好比说你喜欢纯粹的孤独吗?没有人会喜欢孤独的。不能用喜欢解释的东西,那么就称它做一种需要吧!似乎只能这样。但很奇怪,我还是点了点头。“有时候我挺渴望一个人的生活,真的!”李馨芳发现我用惊疑的眼神望着她,便说:“你了解吗?我现在每天都忙得晕头转向,一边担任班干部一边忙社团的活,另外还得做兼职,哟,忙得我只恨分身乏术。你一定以为我这样很充实吧?”我点了点头。李馨芳撩起她齐眉的短发,笑了一下,说:“起初我也有这感觉,不料感觉久了便没感觉了。感觉这东西就好比昙花,一瞬间的新鲜而已。有时感觉自己就是流水线上的机件,不知道自己这样机械地运转着到底有什么意义。不知道为什么,唉,每天晚上躺在床上时,整个人都是空荡荡的。你知道吗/?人生最大的悲剧是你忙碌了一天之后依然感动空虚和无聊。”“或许你失去了个人的空间吧。”“或许吧,人有的时候一忙起来就忘记自己是谁了,你每天都笑得很灿烂,以为自己很快乐,可是有一天你忽然发现连快乐都是别人的,一直以来我们只是快乐着别人的快乐。生活是自己的生活,快乐却是别人的快乐,你说可不可笑?我对你说这些你不会见外吧?你随便听听,不要理便是!”“没事!”我说。“你说这人的空虚是从哪里来的,纵使一天的生活都排得满满的,也还是逃不过它的袭击。莫非空虚是见缝就钻的怪物?!置身于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好比被放牧在一个茫茫的沙漠一样,它提供你水和面包,你却永远找不到方向,因为这里没有方向标!那么一生糊糊涂涂随随便便就过完了。”“你这种说法很有趣,不过也不至于吧,你至少还有朋友在身边。”“朋友?我的确有一大堆朋友,可惜能够推心置腹的没有几个。你也知道现在的朋友不过是市场经济下的互利品而已。男朋友嘛,之前也有过一个,撑不到两个月便吹了。呵,千万别渴望天长地久!这是个‘快’和‘变’的时代,变是常态,快是要诀,这个繁冗的世界瞬息万变,任何东西都是把持不住的,包括爱情。”“冒昧问一下,你每天早上起来跑步就是为了他吧?”“你真是一个有心的人,这都被你发现了。他说我有点胖不好看,还说我头发短没气质。胖我可以减肥,头发短我可以留长,可是这家伙说不要就不要我了,再说了,胖有什么不好?”“没什么不好!”我说。“可是最后我才从他嘴里挖出真心话,他不仅仅是因为我长相不合格而不要我,更是因为我爱喝酒这个癖好。曾经有一次,我在同学聚会上喝得烂醉如泥,呕吐不停,他大概是从那次以后就开始厌恶我了,他说我是一个没有分寸的女孩,于是便吹了我。”“哦?想不到你还会喝酒!”“酒量大着呢,啤酒没啥劲,要喝就喝葡萄酒,白兰地最好。唉,现在真想大醉一次!”“你人真豪爽,有机会跟你喝两盅。”“好哇,本小姐随时奉陪。诶,你明天下午有课吗?”我想了想,说:“没课。”“我明天下午去市区,你可不可以陪我去?”反正天天憋在学校闷得慌,出去透透气也好,于是便答应了她。李馨芳高兴得流连道谢,于是忙问我看的是什么书。我把书递给她。“恶之花,好奇怪的书目哦!”我打开《腐尸》那首诗,对她说:“你要是敢念完这首诗,中午我请客!”“当真?”她笑着问。“当真。”我笑着说。她于是轻声地念了出来:爱人,想想我们曾经见过的东西, 在凉夏的美丽的早晨: 在小路拐弯处,一具丑恶的腐尸 在铺石子的床上横陈, 两腿翘得很高,像个淫荡的女子, 冒着热腾腾的毒气, 显出随随便便、恬不知耻的样子, 敞开充满恶臭的肚皮。 “咿哟”,李馨芳倍感恶心,强忍着读下去:太阳照射着这具腐败的尸身, 好像要把它烧得熟烂, 要把自然结合在一起的养分 百倍归还伟大的自然。 天空对着这壮丽的尸体凝望, 好像一朵开放的花苞, 臭气是那样强烈,你在草地之上 好像被熏得快要昏倒。 “哟,我的妈呀,我要晕倒了!波德莱尔真变态!”李馨芳咽着气,继续往下读: 苍蝇嗡嗡地聚在腐败的肚子上, 黑压压的一大群蛆虫 从肚子里钻出来,沿着臭皮囊, 像粘稠的脓一样流动。 这些像潮水般汹涌起伏的蛆子 啦哗啦地乱撞乱爬, 像这个被微风吹得膨胀的身体 在度着繁殖的生涯。 “继续啊!”我笑着催促道。李馨芳捏着鼻子越读越快。 这个世界奏出一种奇怪的音乐, 像水在流,像风在鸣响, 又像簸谷者作出有节奏的动作, 用他的簸箕簸谷一样。 形象已经消失,只留下梦影依稀, 就像对着遗忘的画布, 一位画家单单凭着他的记忆, 慢慢描绘出一幅草图。 躲在岩石后面、露出愤怒的眼光 望着我们的焦急的狗, 它在等待机会,要从尸骸的身上 再攫取一块剩下的肉。 可是将来,你也要像这臭货一样, 像这令人恐怖的腐尸, 我的眼睛的明星,我的心性的太阳, 你、我的激情,我的天使! 是的!优美之女王,你也难以避免, 在领过临终圣事之后, 当你前去那野草繁花之下长眠, 在白骨之间归于腐朽。 那时,我的美人,请你告诉它们, 那些吻你吃你的蛆子, 旧爱虽已分解,可是,我已保存 爱的形姿和爱的神髓!李馨芳强忍恶心一口气读完了后一部分,有点劫后余生的感觉。她撇了撇嘴问我:“哼,怎么样啊?”语气里带着某种胜利的自鸣得意。“嗯,非常厉害,这顿饭我请定了。但我想问刚才干嘛捏着鼻子啊?”我笑着说。“恶心死了,波德莱尔肯定是个超级变态狂,天地万物无所不有,写什么不好偏偏写这恶心的秽物!”“我想告诉你的是这是波德莱尔写给他爱人的情诗。”“情诗?恐怕这样的情诗世上也是绝无仅有的!”“老实说,读出什么感觉了没有?”“除了恶心还是恶心。”“再想想嘛,要不再读一遍?”“别逼我!”“有没有感觉到一种韵律在流动,缓缓的,像一条温软的河流?”李馨芳略作沉思状,摇摇头又点点头。“到底是有还是没有啊?”“从艺术上讲,的确有点唯美的味道,语言流畅颇有音乐性,虽然它是审丑的风格。”“鉴赏力很高嘛,在我看来,这首诗简直是‘唯灵论’之最。”“得了得了,再厚的牛皮都被你吹破了,当务之急是践行你的诺言。”“说到做到!”于是我请她去外街大吃了一顿。刚才还说恶心来着,这会儿吃起饭来狼吞虎咽,说波德莱尔怪,我看你才怪呢!临别时,她不忘告诉我明天的约定。“明天下午三点图书馆门口见!”她又重申了一遍。“知道了。”我说。我一般不会随便应允别人任何事,但对李馨芳却是个例外。她是个豪爽的女孩子——豪爽的女孩子我见多了,但像李馨芳这样骨子里透出真率的没有几个。她爽朗的笑声是那么清澈,如溪涧流泉,又如淋漓的秋雨,听来总叫人心地欢畅。[NextPage] 第十章下午上《形势与政策》课,待在课室里很快就过去了。在我的记忆里我似乎从未上过这门课,只晓得这么一个名字。我像一只懒散的猫,什么地方都能安卧。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在校园里闲逛,就会无边无际地胡思乱想。想什么呢?几乎什么都想过,譬如说“我是谁”“我从何而来”“存在有什么意义”等等这些无厘无头的问题。虽然我脑子里一片扑朔迷离,但从没有停住过思索。我有时想着想着恍如走进了一座大森林,突然间失去了所有的方向。我就是宇宙大森林里的一个幽灵,有时候我就是这么觉得,但事实上,我从来没有弄懂过自己是谁。我吃过晚饭之后,喝了一大碗玉米猪骨汤。晚上没有课。干什么呢?我绝不肯回宿舍,这好比猪吃饱了之后就回猪圈一样,一回到宿舍只想睡觉。去图书馆?这倒是个好主意,可是我全身饱胀胀的,再也喂不下一粒精神粮食,于是我只好散步去了。这不但有利于消化,而且还能愉悦精神,应该是再好不过的事了。如此一来懒习也养成了。有时走在校道上会顿生一种浪费生命的罪恶感。我承认我是个贪图安逸的人,为人胸无大志,只想舒舒服服地消耗此生。什么建功立业啦治国安邦啦,于我都是浮云。我心里只有自己的小世界,所以一个人走和一群人走并无多大的区别,因为你们进不了我的世界,我顶多与你们的世界并列而行,但决不在同一个世界。这之前,我是半个虚无主义者,总在怀疑着生命的意义。想着想着不知不觉肚子便饿了,这才知道解决我存在的问题远比探寻生命的意义重要。这个晚上又无事可做,天天如此!无聊时总是掏出手机摆来弄去,我在名片夹里浏览了一下,最后我的目光停留在小梅的名字上。斯人已去,倩影犹存哪,小梅的音容笑貌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了。有些人有些事看似已经忘记了,其实并非,它只不过是潜藏在你最不愿开启或者你最不经意的那部分记忆里罢了。即使你能能做到不去碰触它,但一旦碰触到了与他相关的东西,它便会如决了堤的洪水一般汹涌出来。我尽量去遏制这些个零乱的思绪,或许有一天它会淡出我的记忆,变成我不堪回首的青春岁月里唯一的装帧。这算是一种人生财富吧,我愿意珍藏一生!反过来,我想我只消轻轻地按下绿色的拨号键,就能听到她久违的声音。这粒小小的方格键就是我的世界通往她的世界的按钮,如果我够勇敢,也许我们可以激活关于我们的所有的记忆,抑或有一段新的开始。然而那时我对着话筒说些什么呢?说好久不见?或者只是简单的问候?或许彼此寒暄一番,然后各自挂掉?我始终没有勇气打过去,估计她永远也不会打过来。我跟小梅就好像两尾在大海里相遇的鱼,遇见了,打一个招呼,然后各自游回彼此的海域。人生本是一场太过仓促的戏,断不会有故事在这里流传。也罢,我在自己的海域里已游得疲惫不堪了,焉有气力再涉足其它的海域!悠闲不是老年人的权利,青年人也需要“什么都不用做”的时间,好在今晚不用自修,我可以自由调配自己的时间。这些时光完全是属于我的,它不受任何东西的约束,我可以任意地去使用它,好比我手中的银行卡,想怎么花完全由我做主。我还是把它用在了图书馆里,像往常一样,我寻了个安静的角落,津津有味地读完上次未读完的《恶之花》。读波德莱尔的诗恍若一会儿闻到了腐尸的恶臭,一会儿闻见了女人的发香。摇晃的船,裸体的女人,声色光影下幻化出一幕幕奇境。我迷醉其间欲罢不能。好美的诗!不愧是一朵从腐烂的尸体里开出的一朵奇异的花,在人类宇宙世界里芳香不跌。从十九世纪到二十一世纪,弥久愈香。不知不觉一个早上又不见了。校道上移动着几个人影,昏黄的灯光下是一张张颓废的脸,仿佛路灯也困倦了,挣扎了一下,光晕显得暗淡些了。我拼揍着脚步,加入了它们的行列。但是很奇怪,今晚毫无倦意,我坐在床沿边玩着手机,不料这一玩便玩出了睡意,正叹踏破铁鞋无觅处,原来得来全不费工夫。第二天醒来时,差不多到了中午。呵呵,睡倒是挺能睡的。我没有忘记与李馨芳的约定,下午三点我准时来到图书馆门前,李馨芳已在那笑着向我挥手了,估计已经等了一阵子。今天她穿的是白色的短裙,红色的毛绒衣,虽然胖了一点,可这身打扮还是挺好看的。“你还挺准时的嘛!”李馨芳笑着说。“让你等真不好意思。”“给你。”说着李馨芳递给我一个橘子,说:“天气热,润润喉!”我笑着接了过去,剥了皮,分她一半。“要买什么呢?”我问。“嗯,暂时还没有想好,随便逛逛吧!要是你知道要买什么了,那么shopping的兴味就大打折扣了,难道不是吗?”“也对。”我笑着说。于是我们挤上了十路车。到了市区后,李馨芳迈着大步往前走,我就跟着她转,她不时回过头来跟我说话。这情景使我忍不住想起了小梅,想起了她锐气十足的丹凤眼,暗含秋波,盈盈自照。想起她娇羞时粉红的脸颊,还有她特有的本土腔调。“文丰,在想什么呢?”李馨芳发现了我心不在焉。“哦,”我回过神来,说,“没想什么。”“你肯定在想什么,我叫了好几声了耶!”“其实我在想一个哲学的问题。”我撒了谎。“什么哲学问题?”李馨芳紧追不舍。“我是谁?”我只能顺水推舟。李馨芳“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也跟着她笑,事实上我一点也不觉得好笑。“我知道你是谁,想不想知道?”“哦?说说看。”“看过《苏菲的世界》吗?你其实就是魔术师帽子里拉出来的兔子,正如兔子是魔术师的道具,我们都是上帝手中的玩具。你想知道你是谁,说白了你就是一只来历不明的兔子!”“那你呢?”“我呀,当然是深藏在你皮毛里的虱子。”“好肥的一只虱子哟!”说着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李馨芳捏了下我的胳膊,连笑带骂道:“再敢讽刺我我就掐死你!”我连忙讨饶,她这才休住,并说:“以后不要问我这样神经兮兮的问题,害本姑娘变得又呆又傻。”我答了一句“遵命”,她就开心地笑了起来。随后我跟着她走进一家鞋店。“你要买高跟鞋?”我看见她瞄了半天,准有这心意。“没有啦,只是看看。”李馨芳见我一脸的惊愕,便又说:“哎呀,你不懂的啦,女生对她最钟爱的东西决不会用钱去随便买的,每次有空来欣赏一下就可以了。”李馨芳一边说一边盯着那双朱红色的镶有亮白星星的高跟鞋。“气派,真是气派!”李馨芳连连赞叹。女生大都有这种神经质,随她吧!李馨芳决不是高挑之人,但爱美的天性不比任何人减一分。她随而又带我逛了大型商场,一条街已经逛到天黑了。察看她的购物袋,零零星星的只有几件东西。波波熊、围巾、火腿香肠,几瓶灌装啤酒,还有一包炒花生。她一件一件地告诉我,说波波熊是送给她邻家女孩的生日礼物,围巾呢,因为现在还不算冷,比较便宜,所以打算买来过冬。至于火腿香肠,那可是本姑娘的最爱,几乎夜夜必吃。啤酒嘛,当然是咱们一起啃着花生一边喝的。“香肠也是我的最爱,不过我不喜欢生吃。”我说“真的?那你是怎么个吃法?”“用来泡面。”“那一定很好吃吧?”“当然,香肠生吃太生涩,泡在面里就不同了,两种味道相得益彰,不但面汤味香,香肠也变得弹性十足,奇脆而香,口感相当好。”“你说得我口水横流了。”“好吃归好吃,不过我劝你还是少吃点,如果你不想继续变胖的话!”“胖就胖,胖有什么不好啊?”李馨芳有了些情绪,说着又嘀咕了一句:“反正也没有人要。”“胖很好,胖很好!”我在李馨芳强势的语气下只能一味地应诺。“你看天都快黑了,逛也逛够了,咱们回去了吧!”“好的,乘兴而来,兴尽而返,现在就打道回府!”“准确来说是打车回校。”“就会抠字眼!”我呵呵地笑了,她也呵呵地跟着笑。我问她,“你笑什么?”她说,“我笑你的笑,你不笑的时候人虽呆,笑起来后又傻又呆。”嗯哼,原来是在笑我。我伸出两个手指去钳住她的鼻子,她喊叫了几声但就是不求饶。我们一路打打闹闹地回到了学校,临别时,她给了我电话,并说随时可以给她打电话。跟这条妞晃转了半天,脑袋迷迷糊糊的,只想睡觉。还随时给她打电话,我才懒得打呢!我没有打,她倒打过来了。“嗨,小香肠,近几天可好?你说的香肠吃法真不错,我几乎每夜都吃。”“好吃你就多吃点!”似乎是一句广告词,“但别给我乱套绰号!”“喂,香肠可是个好名字,难不成叫你火腿?”“好了好了,随你。”我拗不过她,只能妥协。“学校好闷哪,我们出去玩吧?”“你想去哪里?”“哪里都行,只有出去就行,或许我们可以去爬山,诶,这真是个好主意!”李馨芳喜出望外。之前我已有这个念头。学校的后面就是北岭山,我第一次见它时就想爬它,只是一直未寻着机会。我爬山的初衷并不是为了征服什么,我只想让自己的视野开阔一点,或许我会发现一些新的东西,那绝对比我天天低着头糊糊涂涂地虚耗青春好得多的。我告诉李馨芳我也有这想法。“那赶快挑个日子吧。”李馨芳高兴地说。“就这个星期天吧。”“好,就这个星期天!”[NextPage] 第十一章念着星期天星期天就来了。那天恰好是阴天,正是爬山的好天气。李馨芳换上了短裤,露出了白胖胖的两条腿。“女孩子细皮嫩肉的,你还是穿上丝袜吧!”我说。“不用,又不出太阳。”李馨芳笑着说。“山上蚊子多,你不怕?”“你看我像怕那些小东西的人吗?”“随你了。”凉风习习,毕竟是早上,有些清凉。李馨芳的穿着很单薄只穿一件红色的T恤。背上扣一个包。“你都带些什么啊?”我拍拍她的背包,里面有东西格楞格楞地响。“上次买的啤酒跟花生,两个蒸粽,嗯——还有果冻”我们就这样出发了,李馨芳一扭一扭地走,背包里时不时传来啤酒罐碰撞的声响。我们边走边聊。爬了将近一个小时,我已经累得牛喘一样的了。“累吗?”我问。前面的声音是:不累。男孩大都不愿在女孩子面前喊累,我提了提嗓音:那就继续爬。山路越来越陡了,我不知道转到了哪里。“山路这么弯,我们会不会迷路啊?”李馨芳问。我停了停,喘了口气,说,“不知道。”李馨芳这时也累得半死不活了,大量地冒汗,胸前还一耸一耸的。“前面有块石头,我们去歇歇吧。”我向前望了望,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好大的一块石头!李馨芳兴奋地往前跑,不料踩翻了一块小石,眼看就要跌个四脚朝天,我下意识地去接住她,像接住别人冷不丁抛来的180斤的沙包一样,我拼尽力气把她扶正。李馨芳吓破了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哇,好险好险,幸亏有你!”“激动个啥啊,又不是没见过石头。”说着我们便去那个又大又圆的石头上坐下了。不但能坐,两个人躺下都可以。我摸着石头自言自语,不知道它在这里熬了几年才有今日这个模样。李馨芳还没有完全走出刚才的惊险,一边擦汗一边喘气,红扑扑的脸蛋圆壮如苹果,让人忍不住要咬一口。“几点了?”李馨芳一边问一边脱下背包,随而取出两灌啤酒,递了一瓶给我。“大概十二点了吧,我忘了带手机。”“好,我们的午餐就在这里吃了。”李馨芳啜了一口啤酒,说,“山上的风景真美!你看,我们的学校,我们的学校那么小!”“不识北岭真面目,只因身在此山中嘛。”“还有你看那海,几乎要吻着地平线了,这大大小小的散乱的湖泊,哇,天哪,太美了!这一派景象真真是人间仙境哪!”我冷哼了一声,不知是讥笑李馨芳的浅陋还是说明我的不屑,李馨芳像一只刚飞出笼子的鸟一般,对大自然充满无限的好奇。“哎哟。”李馨芳叫了一声。原来她的她的腿被芒子割了一道口子。“要紧吗?”“不痛,但我怕血。”“按一会儿就没事了。”我说。“我怕血!”李馨芳几乎哭了。我只好用手指按住她的伤口,说,“我以前常常被这种芒子割伤,只要按一按就没事了。叫你穿袜子你不穿,蚊虫不来光顾,这下好了,竟被草给锯了。”李馨芳突然静静地盯着我看,趁我不注意,她偷偷吻了一下我的脸颊。此时此刻,一股炽热的欲火在我心中燃烧。“我喜欢你。”她低声地说。不知是酒精作用还是意识驱使,我竟然吻了她。两片火热的嘴唇交揉在一起,阴阳互抱,配合得天衣无缝。一腔烈火在我胸中燃烧。我的手不听使唤地在她身上游移着,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我把她一下按在了石头上。李馨芳喘息得很厉害,胸口此起彼伏地颤动着。我左手托着她的头,右手慌乱地在她身体上揉搓着,我不知不觉地碰到了她的下身。她“啊”的一声惊叫,抓住我的手,央求道:“不要!”我猛的一醒,连忙止住了手,不但止住了手,我打开的肉体渐渐关闭。我在干什么?我到底在干什么?我爱的是小梅,小梅!我打了自己一巴掌,企图让自己清醒点。但清醒了之后呢?惯于沉睡的躯壳就让它随风飘吧,这点清醒算什么,这点清醒只能将它困在无梦的空间,似茫茫的黑洞,纵使有无数个通道,也无法逃脱人生的飘渺与虚妄。李馨芳整理好衣衫,抓着我的手,问:“干嘛要打自己啊?”“我…….,对不起,我犯糊涂了!”我欲言又止。“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但我想告诉你这不只是你的事,所有你不必愧疚。你知道,我就是喜欢你!”李馨芳说着低下了头,红扑扑的脸蛋与一片青山交映在一起,此时此刻,多么美妙!但我没有说话,时光就此凝固了十几秒。“你有女朋友了?”她突然问。我摇了摇头。“那么,有了心仪的对象?”我点了点头。“可以跟我说说她吗?”我知道女孩就爱比较,醋劲大得很,故而推脱说:“说来话长,下次再跟你说吧!”李馨芳便不再问,这会儿变得十分温顺。看来并不是所有的女孩都爱无理取闹。“馨芳你真是个好女孩,绝世的好女孩!”“真的?”她嘻嘻地笑了起来,一脸的灿烂赛过三月的桃花,“那你能告诉我刚才接住我那瞬间的感觉吗?”“呃……,我想想。”“还用想吗,快说!”李馨芳捏了我一把。“仿佛抱着一只油滑滑的烤乳猪,呵呵。”她逼我脱口而出。“讨厌!”她又掐了我一通。我只顾笑着,任她闹去。她哭笑不得,又不能把我立刻捶扁,于是从包里拿出果冻扔我,扔一个我就接一个,她也就不闹了。坐在石头上生了会闷气,也笑了起来。“来,吃个果冻。”我哄哄她。她斜睨了我一眼,夺过果冻,一口吞了。就凭你这吃相,想不胖都难。当然这句话我没有说出来。“还要吗?”“嗯。”回答的声音软了下来。我又撕了一个果冻。她一共吃了十七个,我数着。“不吃了,你也尝一个吧。”她含着第十七个果冻慢吞吞地说。“我不饿。”我说。事实上包里的果冻都被她吃光了,我吃个啥?正午已过,日光亮刺刺地焐着这片山林。太阳急欲出来的样子,但却始终没有出来。李馨芳看了看山顶又望了望山脚,便问:“我们现在处在什么位置?”“半山腰吧。”“我们还要爬吗?”“你说呢?”“爬!”“不过我们得赶在天黑前回到学校。”“这是自然。”“累不?”“累啊,你背我咯?”李馨芳咯咯地笑。“饶了我吧,我还想活几年呢。”“小香肠,唱个歌吧。”“不会唱,嗓音挺吓人的。”“就随便哼几句嘛。”李馨芳央求道。“好吧。”我调了调嗓子,随口唱了起来:爱上了你之后我开始领悟 陪你走了一段最唯美的国度 爱上了你之后我从来不哭 谁是谁的幸福 我从来不在乎 谁是谁的旅途我只要你记住 ………我唱着唱着便忘情了,脑海里全是小梅,记忆里隐秘的门窗都逐渐打开,我挡不住这思念的洪流。我忘了李馨芳当时的反应,只是感觉她的眼光像温柔的月光抚摸着我的脸庞。“你唱得真动情!”我很快恢复了情绪。我深知自己不该在这个时候想小梅。一个女孩接受了一个男孩错误的情歌,对彼此都不是个好事。“嗓子是不是蛮怪的,我就说唱不好嘛。”“如果有把吉他在这就好了。”“你会弹?”“一点点,但总是弹不好。”“那好,有机会弹给我听听。”“好,我弹你唱。”“不不,你还是自弹自唱吧,我嗓子吓人得很。”李馨芳瞪了我一下,我只得答应了。“文丰,你老实说我是不是很讨人厌?”“嗯?”我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她。“我意思是说我是不是有点霸道?”“在我看来所有的女生都是这样的,所以这点不足虑。”“还有,我是不是很自私?我总是想得到这得到那——咳,我总是想不该想的东西。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但事实上我并非一个开放的女孩,这一点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太明白李馨芳的话,于是问她:“你是不是觉得别人无法理解你的行为?”李馨芳点点头。“不知道你有没有读过史铁生的一句话:人的一生可以舍弃所有的东西,却无法舍弃被理解的渴望。我们太渴望被人理解了,结果过分地看重别人的眼光,那真真是自讨苦吃。自私嘛,谁个没有啊?至于不良嗜好,就更不用说了,再说了,抽烟喝酒就是不良嗜好?至少我不这么认为,因为这毕竟是人家的生活的一种需要罢了。譬如我吧,不良习惯就一大堆,袜子非得满月才洗,有时可以一个星期不洗澡,内裤穿得破了八个洞才换掉等等。身边的人都说我邋遢,哪,我说我就是邋遢的人,你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结果这样一来,他们果然不再说我了。在这里我想告诉你,命是你自己的,怎么活是自己的事,别人的看法爱听则听,不爱听就拉倒,你能管得那么多吗?”“你真牛!你们班的女生要是听到你这一通宏论,准被雷倒。”“顶多是换个‘臭男人’的美誉呗。”“呵呵,你真是个怪胎!不过我喜欢。”“好香!”“什么?”“香味,一股花香。”李馨芳嗅了嗅,道:“是桂花香。前面有座庙,我们去看看吧。”只见这是一座破庙,屋顶的瓦片都掉了不少,只剩这颓垣残壁,蜘蛛网随处可见,仿佛被岁月尘封的一座古庙,瞧这光景,显然很久没人来过这里了。门口有棵树,高壮参天,我认得这树叫菩提树,俗称许愿树。院子里有四棵桂花树并排在一起,好像守庙的和尚。在这花气袭人的季节里,显得古朴、清雅。“真的好香耶,比桂花酒还香!“李馨芳陶醉地嗅着桂花。“来这儿许个愿吧。“我站在许愿树旁喊她。“一个不够,我要许十个。”说着李馨芳从包里抽出笔,随地捡了片叶子,认真地写了起来。“那样麻烦,你就直接许吧。”我说。“你不懂!”“能让我看看吗?”我把脸凑过去。“不准看!”她一声喝开了我,并嘀嘀咕咕地说,“看了就不灵了。”写完后她小心翼翼地把叶子伸进树洞里。她站了起来,对着许愿树,合掌闭眼,口中念念有词。“你在念什么啊?诶,你刚才真像个佛教徒。”“天机不可泄露。”她神秘兮兮地说。“哼哼,随你。”“糟了!”李馨芳突然慌了起来。“咋了?”我因她的惊慌而惊慌。“我忘了下午五点要去做兼职了,不行,我们现在得赶回去了!”“歇一天不行吗?大忙人!”“我跟老板说好了,现在必须得赶回去!我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份兼职的,我可不想丢了它。”李馨芳急得快要哭了。“那赶快走吧!”说着我们便取道折回。“工作地点在哪?”我问。“外街。”李馨芳气喘吁吁地说。“那儿离学校近,应该赶得到。”“必须得赶到!”说着李馨芳又加快了脚步。天色越来越黯淡了,这一天太阳始终不肯出来,也许它曾经出来过,现在又躲回云层里去了。我和李馨芳总算在五点之前赶回了学校,李馨芳没有迟到。“这份兼职很重要吗?”我问她。“嗯,对我来说很重要。”我之前不知道她为什么把这份兼职看得这么重,后来才知道她妈妈得了重病,医生说要开刀,需要一大笔费用。她还有一个弟弟在读高中,她爸爸是个工人,单靠这点微薄的工资,根本无法接济一家人。李馨芳是家里的老大,只能靠自己的能力来养活自己,不但如此,她还得照顾一个家庭。全部的担子压在她一个人身上,她怎能不忙呢!有一次我问她:单靠做这点兼职,能解决问题吗?她就笑着说:干这个很赚钱的,有时候一天可以赚一百多块呢!我问她做的是什么,她并不回答我,只是说:这个你别管,反正是正当的职业。后来有一天夜里我碰见了她,她喝得烂醉如泥,手里挥着两百块对我说:你看我今天赚了两百块,那个刘先生真有趣,他竟然敢跟老娘打赌,十支,十支算什么!老娘照喝,呵呵,也不掂掂老娘的酒量。李馨芳说着便大口大口地吐了起来。我这才知道她原来在外街的地下酒吧做陪酒小姐。从下午五点到晚上十点,足足五个小时的班,她几乎天天去。难怪近日她身上的酒味这么浓重,当时怎么没发觉呢?这个傻女孩!她还是不停地吐,满身的秽物混着酒味。大半夜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大街上走着,这哪是个女孩子的模样?我扶她回宿舍之后,用槟榔给她醒了醒酒。看着她这个样子,我心里突然涌上一股复杂的情感。是难过还是同情?我不清楚,或许兼而有之吧。她醒来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对不起。我紧紧地抱着她:什么都不用说。“你不怪我吗?”“这个世界没有人能怪你!但是你能不能答应我不去做那份兼职?”“不行,这个不能答应你!”说着李馨芳激动地推开了我,说:“这个家还得靠我,况且我妈的病还没好。”“也许我们可以申请社会的帮助,这些不是你一个人该承担的,况且你一个人也承担不起。”我说。“接受别人的施舍就是对自己的侮辱,你知道我的性格。这些我可以承担得起,你应该相信我!”李馨芳的语气相当坚决,不容我分辨。“好,那你以后要小心点,外面人杂,要注意安全!特别是喝酒的时候,要慢慢喝,一定要慢慢喝,不要一端起杯就见底。客人要是刁难你,你可要好好地跟他们周旋,别总是直来直去的,被人灌得一塌糊涂。你务必要记住,千万别喝醉!”我一字一顿地对她说,只怕她听不清。我的千叮万嘱换来李馨芳不置可否的一笑:啰嗦男。她见我几乎要生气,就说:放心吧,我答应你。心里却想在酒吧里喝酒谁还跟你一口一口地呷着玩情调。“有事一定要打电话给我,我知道你这人争强好胜,心里有事宁愿烂在肚子里也不麻烦别人。如果你把我当朋友的话,我希望你能与我一起分担。”“嗯,知道了,啰嗦男!”李馨芳轻轻地陷入我怀里,像一只受宠若惊的猫。我抱着这只猫望着外面的世界。秋风一遍遍地打扫着落叶,凄厉的风透过窗口冷森森地吹向我。有点冷!冬天已经来了吧?我想我无论躲在哪一段记忆里,肆虐的风总会找到我,必定有一股风是向我扫射的。生活就好比上了瞠的子弹,我便是它们之中的一个归宿。“冬天快来了吧?”李馨芳的声音温软得像大白兔奶糖。“嗯,它已经来了。”“可是为什么我感觉不到呢?”“因为你在我怀里。”“哼首歌给我听,好吗?”“你想听哪首曲子?”“梁静茹的《丝路》。”“好吧。”我一边哼着一边用脚轻轻地拍着地板。如果流浪是你的天赋那么你一定是我最美的追逐如果爱情是你的游牧拥有过是不是该满足谁带我踏上孤独的丝路追逐你的脚步谁带我踏上孤独的丝路感受你的温度 ……外面的风还在肆意地扫荡,李馨芳在我怀里呼呼地睡着了。幸福的鼾声在空气里流转,向外面的世界扩散开去。安顿了李馨芳,在她寝室坐了一会,我欠了欠身,拎着外套径自走了出去。[NextPage] 第十二章北风呼呼地吹。也许还不是北风,但我已准备拥抱它了。我觉得生活就像我身处的这个季节,你觉得它是秋天也是冬天,你甚至会怀疑自己的判断自己的存在。但不久你便会发现,无论是冬天还是秋天,都不重要了。人生的许多意绪就好比饭堂里的烂菜根,嚼之无味,弃之可惜。可是我依然要嚼这块烂菜根,直到咽不下肚。凡事须得隐忍,生活还得继续。那夜我沉重的脑袋滋生了许多念头。翘课!做兼职!准备冬眠!通宵打机!废寝忘食地看书!我逐个帅选逐个过滤,最后又全部缢死。就这样我失眠了,无眠的脑海里有两个身影在闪烁,一个是小梅,一个是李馨芳。我知道自己很混账,但不得不承认,我还爱着小梅。至于李馨芳,她始终是我的牵挂,我很担心她又像上次那样一个人从冷清的街道上一路吐回来。想到她的工作是这样的伤身,心里直替她难过。好在她每晚都给我来电话,津津乐道地给我讲一天发生的事。比如说“今天老板真好,发现我人缘不错,给我加薪了”“今天客人真多,忙坏了,但是很幸运,无一人耍流氓”“唉,今天倒霉透了,开错了酒,被客人骂了一顿,没办法咯,我只能请他喝了”等等。她总是那么乐观,即使满肚子委屈,也不向谁抱怨。她太忙了,忙完社团又得忙班级的事,她总是很晚很晚才有时间给我打电话,而我每一次打过去,总是忙音。我嘛,依然是半死不活的一个人,在自己的生存线上挣扎着。一向惯于离群索居的我不晓得生活的海有多深,因为我只是这深海里的一根浮木,任谁按下去,我总会自然浮起来的。困惑大都是这样生出来的,你想做的事跟你根本就做不到的事实所构成的灵与肉的矛盾,往往使你陷入生活的泥淖,痛苦的沼泽地。子任说我是一个奇怪的人(或许许多人都这么认为),但怎么个奇怪法,他咬了半天的舌头也说不出来。这么说我的人有两点原因,第一他们太了解我了,了解到我内裤什么颜色,哪种牌子,型号多少,有几个角,破了几个洞都了如指掌。他甚至能把一个人细微的行为像分析课文一样一层层地剖,我能不奇怪吗?第二自然是他们太了解我了,太了解和太不了解都容易导致产生错觉,有多少只眼就有多少种标准。其实我想说我一点也不奇怪,只不过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同而已,你不能说我的习惯跟你的不一致就断定我为异类。这是很蛮横的观点!但我有许多毛病,这是千真万确的。我有时觉得脑袋并不在脖子上,像悬在半空似的。记性比金鱼还差,我颇怀疑我半边脑袋是空的,或者是间歇性脑塞,因为我有时撒尿时记得把小鸟掏出来,完了之后却忘了拉链。嗯,我确实有点邋遢。我估计小梅也这样觉得。没有这些女孩陪伴的日子,我心里闷得慌。压抑!压抑啊!我独自对着这惨白的四壁一次又一次地掐灭心中燃烧着的情欲的火焰。不知从何时开始,我迷上了人体艺术,并借此自慰。人生有许多缺憾,最折磨人的缺憾是欲火焚身之时无法找到释放的缺口。我只能暗自躲在无人的角落里,悄悄把肉体打开,将全身的烦躁和郁闷倾泄出来。只有这时,站在你面前的才是完全的我纯粹的我。对着惨白的世界,我要把二十年的罪恶感都倾泄出去。每当我发泄完之后,我整个身体犹如花苞绽放,紧张的肉体变得清逸舒适。人生有多少这样美妙的时刻呢?虽然我觉得性并不是什么神圣的事情,但我常怀着敬畏之心去想它。我坦诚我对许多女人有过非分之想,但也只是想想而已,毫无狎昵之意。我依然时常想起小梅,两个月了,足足六十多天,我没有碰见她,也没有去找她。就连她的号码我都不小心弄丢了,大概是上次玩手机时不小心格式化了吧。反正在我的世界里没有了她的踪影,彻彻底底地没了。但我不知道何故在某个空虚的时刻她的影子总在我脑海里活动着,她甜美的腔调,水灵灵的古怪的眼眸,不断地摇晃着的马尾辫,桃红的脸蛋,这一个个的记忆的剪影组合起来,教我怎能忘怀?她过得还好吗?她是否也像李馨芳一样乐观?她会不会忽然觉得孤单然后一不小心踩着记忆的阀门想起曾经与她一起走的我?会不会呢?男人的心无论多硬,在女人面前总会软下来的,而男人的根无论多软,在女人面前也会硬起来的。但是很奇怪,我想小梅时并不曾想到性。在小梅面前,我两样东西都软下来了。这仿佛生物界的一个奇迹。爱情的魔力果真能压制人兽性的一面?后来我发现了我对小梅只有精神上的依恋,除此之外,别无他物。肉体易耗,精神永存。小梅永远是我心中的美神。我仿佛每夜都会梦到她,她像个小天使那样轻轻地飞过我的梦乡,来吻我的额头,我沉湎在这爱抚的甜蜜中,睡得像死一般的安详。可是我唯一的精神寄托渺如幻境。一会儿恍若在人间,转眼又荡然无存。整个人空洞洞的,不知道在谁的世界里。李馨芳依然忙得不可开交,她几乎抽不出时间给我打电话。有一次,我干脆对她说:“你忙你的吧,没事就不必每天给我打电话,要注意身体,别累坏了!”她大概以为我厌烦她了,沉默了一会,说:“好吧。”便把电话挂了。一说完我就后悔了,想打回去解释,转念一想,还是算了,这时候解释就是掩饰,事情会弄得越来越糟。李馨芳不是个小气的女孩,她应该明白我的意思。即使误解了也不要紧,她忙起来就会忘记这些的。我的宿舍还是像太平间一样平静。打机的兢兢业业没日没夜地打,不知到了三更还是五更才发觉肚子饿。玩手机的我在被子里目不转睛地盯着荧屏饱餐精神垃圾。王子任更是变得越来越颓废了。这家伙几乎夜夜出去喝花酒,以前对天对地发的毒誓都淹死在啤酒泡沫里了。宿舍里其他几个都是瘦削不堪,唯有子任大腹便便,挺着个大肚腩出出入入,多次被我们班女生戏称:孕妇。这家伙竟乐呵呵地领受了。“子任啊,你倒是越减越肥啊!”我故意讥笑他。“唉,人生苦短嘛,我想通了这点,就扼杀了减肥的念头。诶,文丰,你看你,瘦条条的,别只顾看书了,会看坏脑子的,今天晚上跟我出去喝喝酒吧,介绍几个朋友给你认识认识。”“我才不想认识你那些酒友呢!”“你这人怎么这么呆啊,出去放松一下不好吗?真是的!”子任几乎要生气了。我想到自己夜夜蹲图书馆的闷劲,正如子任所说“看坏脑子”,今晚无论如何,也要出去放松放松一下。于是便答应了他。[NextPage] 第十三章子任带我去的是一个特别隐秘的地方。这个小酒吧竟然藏在外街尽头的墙旮旯里,沿着外街穿过黑糊糊的小路,进入了一个破败的小棚。拔开帘布,我指着这个旧棚子对子任说:“你天天就在这喝酒?”“嗯。”子任笑着点了点头,“是不是有一种很古朴的味道啊?”“倒是有股腐臭的味道,像烂肉,像你!”我后悔来这里了。“酒吧怎么是这个样子的呢?“我实在不解。只见子任凑近我耳朵,小声地说:“这儿其实是个黑吧,黑吧,你懂吗?”说着子任摸进了棚子打开墙角的那扇门,顺着楼梯,子任指向下面:“哪,酒吧是在这里的。”我恍然大悟:是地下酒吧。这个酒吧的确很小,吧台有两个女郎比肩坐着,一个在拨弄着头发,一个在拨弄着电脑。我跟子任走了进来,她们头也不抬一下。这个酒吧虽小,生意却很看好,我瞄了一下,男男女女,裸背的裸背,裸肩的裸肩,都是大学生模样。大概有二十来个吧。我想起李馨芳工作的那间酒吧,比这高贵豪华得多,那里出出入入的不是大款就是富豪,一个女孩子在这样的环境里工作我总不太放心。世道艰险哪,可是我哪里劝得住她?况且我有什么资格去劝她?我是有那么几次想劝劝她的,我说总有其它谋生的手段。但每次听到她乐呵呵对我说这说那,我的心就软了下来,不但不去劝,反而鼓励起她来。我不得不佩服这个傻丫头,正如我应该敬佩任何一个被生活所逼而不得不放弃某些东西的人。“先来两杯威士忌。”子任“喝”道。服务员应了一声“稍等”便走开了。“会不会很贵啊?”我问子任。“你瞧你,跟你说吧,前两杯是免费的,所以大放其心。”“啊?”“啊什么?”子任小声对我说:“这酒是假的。”“那我更不放心了,这能喝吗?”“死不了,你就当是苹果醋或者说果汁之类的饮料吧。”这家伙真可气,我心里嘀咕着,没钱就整天喝假酒,竟也把肚子喝大了。服务员端来了“酒”。吧台的两位女郎依然做着各自的事。“怎么是蓝色的?”我望着高脚杯里的液体,诚惶诚恐。“那时蓝玫瑰,放心吧。”说着子任端起杯子大口大口地灌,灌完之后,仰起头来东张西望,好像在找什麽。“你在看什么?”“我在等一个人,哦不,应该是两个人。”“谁?”“我上次在这里认识了一条妞,身材又好,人缘也不错,与小魔女有得一比,我喜欢她的热情大方,我们谈了一宿便好上了,不过这不是一夜情,第一我们什么也没有做,第二我们已经认识一段时间了,哦,对了,她也是我们学校的,好像是读计算机的。”子任兴致冲冲地说。“小心她把你计算进去!”我不以为意地呷着“酒”。“那晚我们谈了很多很多,比如说人生理想啦,兴趣爱好啦,一大推的,总之我们无所不谈。自然我们也谈到了你,说你是个又痴又呆的多情汉。她说她也有一个姐妹跟你一个情况,于是便想约她出来让你们认识认识。你要是觉得合适呢,就好好的珍惜;不合适就撒手,最好不过了。”“你这是给我介绍对象?”“莫非你不想?”子任反问我。想归想,可是我全部的心思都系在小梅心上了,哪里还容得下其他的女孩!令我大吃一惊的是来的不是别人,恰恰是小梅。我万万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小梅。她今天的着装与我记忆里的有些出入,她着一身白色花褶的连衣裙,她的脸正像她的裙子,白皙而消瘦。不知怎地,我竟叫不出她的名字。我胆怯地望着她黯然流波的眼眸,心里吃吃地痛,一下子没了着落。她似乎过得并不好,不然不会显得如此憔悴和疲惫。在这迷乱的光束的交映下,我与我深爱的人儿对视,却始终不说一句话。旁边那个穿着灰色短裤的女孩大概就是子任的“大魔女”。颀长的身段,俊俏的脸庞,十个修长的指甲闪闪发光,妖媚十足。只见她时不时地仰起头,并不厌其烦地拨弄着她一头烫染的金发。然后她果然风情十足地依偎着子任,恰似一条发情期的母狗。“嚯——”她总是拉长这个音,“这就是你说的余文丰吧。”她指着我说,“你看,他们多默契,第一次见面就已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别乱用词!”说着子任拉了一下她,说:“你怎么不告诉我你的好姐妹就是小梅呢?”“你们认识?!”那母狗惊讶得两只妖媚的眼睛睁得比牛眼还大。“跟你说吧,小梅可是文丰朝思暮想的梦中情人哪!”子任万万没有想到今晚会有这一出。“嚯——,就是这家伙?害得我家小梅茶饭不思,他没资格做小梅的男朋友!”那母狗激动得连食指都翘起来了。“小梅,你瘦了!”这是我对阔别已久的小梅所说的第一句话。“不,我没有瘦,是你看错了。这就好比你几年前所穿的鞋子一样,你忽然觉得它变小了,变旧了,其实不然,它一直没变,改变的只是你自己。”小梅的眼眶里似乎有液体在打转。“我不明白。我只知道我喜欢你我想你,前些日子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我估计以后也是这样。我时时刻刻会梦见你。有一回我甚至梦见自己走了一趟奈何桥,喝了孟婆汤,但就是忘不了你。”小梅没有说话,盈盈粉泪盛在眼槽里打转,鼻子却一抽一嗒地响。滚热的泪珠还是溢了出来,划过她白皙的脸庞。我情不自禁地抱住了她,她开始在我的怀里挣扎,好似不肯给人抱的婴儿一样,着实可爱的很。与婴儿不同的是,只要我抱得再紧一点,她就不再闹了。在生物学上这真是个有趣的现象,一个女孩无论多强硬也无法挣脱一个男孩温情的怀抱。我紧紧地拥住小梅,仿佛再也受不了片刻的分离。“小梅,我想你!”“我也想你。”“有多想?”“很想很想。”“一定没有我多。”“世界上有这么多好女孩,你为什么偏偏喜欢我?”“你想知道?”“嗯。”“答案很长很长,我想用一辈子告诉你,你愿意听吗?”小梅没有说话了。“诶,能不能告诉我那天为什么爽约?”我突然记起了什么。“我想试探一下你。”“试探我?我不明白!”“我的好姐妹说,一个男孩子如果喜欢你,即使你拒绝了他,三天之内必定会来找你,至少也会打电话给你的。”“就是她说的?”我指了指那母狗。“嗯。”“该死的母狗!”我小声地嘀咕了一句。“那么你信了?”我赶紧接着问。小梅摇摇头又点点头,说:“起初我不相信,三天过后,你还不来找我,我仍不相信,久而久之,我发现其实自己心里一直不愿相信罢了,事实上我早已相信媚姐的话了。不料你足足有三个月没来找我!”小梅一边感慨一边埋怨我。“这都怪我!”“其实也不全怪你。”“你那好姐妹后来是怎么说的?”“她就一本正经地对我说:‘哪,你看,男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不是告诉过你了吗,天下乌鸦一般黑呐。你别看这些臭男人在你面前欢呼雀跃的,背着你却是个抱头鼠窜的家伙。这点打击都受不了,还配说爱你吗?”小梅说着忍不住笑了出来。“她当真那么说我?真是可气!竟然一口气把我形容成四个动物。”“你是喜欢我的吧?”“你说呢?”小梅再一次贴紧我的胸怀。她热切的脸像夜雨搅扰着我的梦魂。“小梅,你知道吗?我怕打扰你,一直都怕打扰你,所以没敢去找你,你要原谅我啊!”“哦,对了,那封信其实是媚姐回的。”“又是那母狗!”“你可别小瞧她,她厉害着呢!”“那母狗叫啥名字?”“不许你损她,她叫柳如媚,你也叫她媚姐吧。”“哼,那名字倒是跟她相符,都是妖里妖气的。”“她是舞蹈般的尖子,又是社交礼仪小姐,同时也是我们学校学生会主席。”“你是怎么认识她的?”“报名舞蹈班时认识的,她的芭蕾舞与拉丁舞跳得超好,那曼妙的舞姿绝对令你惊叹不已。我非常喜欢她的舞蹈,于是就想跟她学。她的热情大方令我深受感动,我们平日里以姐妹相称。她待我可好了!虽然她的行为有点放荡,但并无不检点之处。她爱憎分明,乐善好施。难道你不喜欢这样的人吗?”“好了,算她厉害!以后你的好姐妹就是我的好姐妹,你喜欢我就喜欢。不过她怎么会跟子任这家伙搭在一起?”“这我就不知道了。”小梅摇摇头,“不过最近听她说过她有个异性朋友很好玩,还夸他老实、憨厚呢!大概说的就是你这位好朋友王子任吧。”“好玩?老实?憨厚?”她赐给他的形容词可真是价值不菲。“嗯,她就是这么说的。”说话间,子任跟媚姐搂搂抱抱亲亲热热地挪了过来。“嚯——,还没抱够啊?”又是母狗发嗲的声音。“真是一对不和人间佳酿的神仙眷侣!”子任在这个节骨眼上打了我一趣。刚才只顾着说话,却忘了喝酒,这满肚子的情话恐怕早已浸在这劣酒里了。我端起杯子干了一杯,心想,酒虽假,情却真哪!“想不到你便是我家小梅朝思暮想的情人,看来是我误会你了,我向你道歉!”说着媚姐举杯自罚一杯。“媚姐言重了,这都是我的错。”“嚯——,甘亲切(广东话),丰少,小梅教你的吧?”我笑了笑,小梅则淘气地向媚姐做了个鬼脸。“大家别只顾说话了,快来看看调酒师的花式调酒。”子任在一旁催促。其实这看起来也不是什么绝技,调酒师是个中年男子,一袭白色的工作服,一抹胡须好像挂在嘴边似的,神情呆滞如卡通漫画里定格的人物。耍来耍去也无非几种手段:摇和、调和、兑和。然而其中的力度和分寸却是测量调酒师的调技的码尺。我浏览了一下酒单,有血玛丽,长岛冰茶,请蚱蜢,蓝色玛格丽特,彩虹等十余种,不用说,都是假的。这间酒吧好像藏匿着一个世界。疯狂的摇滚,更加疯狂的钢管舞,坐在吧台一言不发自顾自的摆弄着电脑的吧台小姐,还有面无表情的调酒师,忙不迭的服务员,一张张失真的脸,全部零乱我的眼光。在这样一个光怪陆离的小世界里,我恍若看见了生活的影子。我实在分不清交映在我眼前的是灵魂的舞蹈还是肉体的喧嚣,因为我也在其中。这是我平生最快乐的一晚,我跟子任赛酒赛到了十一点多。我有史以来第一次喝醉,想不到这假酒的威力也如此强盛,醉人醉得如此彻底。将自己的肉体完全麻醉,这种感觉太美妙了!在我模糊的记忆里,我第一次吻了小梅。那一吻倾尽了我所有的情思,甚至我的整个灵魂都留在她那片薄唇上了。那感觉好像蜜蜂摄取花粉,我吮吸到了她灵魂的芳香。多美的时刻,请再停留一会吧!我愿折去几年的寿命,换这片刻的欢愉。与其让浑浊的肉体沉寂一生,不如放任自己消遣一夜。我只希望我所过的生活与我所知道的生活能一致。仅此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