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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连载·精品

  • 《天地诀:魅惑情缘》之第一章 天地幻变

     青黛色的百草峰绵延千里,白云缭绕,雾霭袅袅,直耸入云的峰峦如盘踞的龙呼啸八方,灵气衍生。山上百草丰茂,奇树异生,盘根错节的苍天大树蓊蓊郁郁,树底下荆棘丛生,稀有药材杂沓而长。禽鸟野兽潜伏出没,虎啸猿啼,鸡鸣犬吠,各色各类的声音夹杂,响彻苍穹,回荡于山谷之中,哀啭久绝。林溪深处,传来几声悠扬的歌谣,清脆悦耳。山形回转,一条径曲折叠伸,从山顶隐隐向山脚串下,伴随着泉水泠泠。随着歌声渐响,荫蔽的山林下出现一位头戴蓑笠、背挂箩筐的男子,约摸二十多岁,容颜端丽,却长髯泛白,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采仙灵草者,名曰田岳山药师。无论夏暑艳阳,抑或风雨滂沱,嶙峋深山,罅涧幽谷,适有田药师蹒跚攀爬的背影。这一天风和日丽,阳光从树林间捋下晕醺的斑点,周围鸟声呢喃,蔺草菱香扑鼻而来,沁人心脾。下到山脚,来到一潭清泉旁上,田药师曲腿俯身,用手掬水洗了洗脸后,正想起身,忽地看到水面上出现一大块阴云,直倒影在水底,眼前顿时有一种昏沉之感。蓦地抬头一看,如墨翻滚的黑云直直地压在自己的上空,轮廓处醺染着金色的阳光。只见那团黑云刹那间变得狰狞恐怖,空洞的眼仿佛深藏着无数的利矢,还未开鞘就已穿透心房。那紧闭的嘴忽然张得如噬血大盆,最不可思议的是那嘴里竟慢慢地露出像狗一样的獠牙,闪着银灰色的光芒,如同在瞬间就能把你勾去魂魄,尸骸不剩。黑云两旁,浓缩的云层演化为两只魔爪,修长而尖锐,直直地射向田药师的呆滞的眼。阳光在瞬间不见踪影,隐没的天空不见刚才的明媚。周围漆黑得黏住呼息,狂风怒号冲斥耳朵,远处惊起不同秦寿发出的惊悚的叫声。瓢泼大雨倾盆而下,豆大的雨滴冰冷似铁,落在地上,竟结成了冰晶。一切来得虚无缥缈,又令人毛骨悚然。田药师心里害怕得很,经历过无数次的刀锋火口,受过猛兽禽鸟的袭击,却未曾激起心底一丝波澜。而这一次,他着实被吓呆了,双腿竟然沉重得直哆嗦,迈不出尺寸脚步,下身惘然不知已湿了大片。他能清清楚楚地感受到自己蹦出来的轰轰如雷破绽的心跳,颤抖的身体却僵硬得挪不动,沉重如堕地狱的姿势。田药师惊得喊不出声来,两眼发白地看着那狰狞的可怕的面目。只有等死的份,想不到我堂堂田药师,稳走江湖几十年最终会死在这般田地。田药师想着便叹了口气,从容地闭上眼睛,等待死亡的到来。此时,那具可憎的魔头突然间张大了嘴,一双巨大的魔爪直向田药师扑了过来。未等魔爪勾住魂魄,田药师的周围忽然猛烈地散发出耀眼的光芒,闪烁的金色射出道道如利箭般的光束,围成一个球状似的圆膜,抵挡住了黑云的袭扰。刹那间,那团狰狞的黑云被重重地反弹回去,撞裂成无数碎片,然后是散发得销声匿迹。阴风停止怒喝,大雨滞足,没有声音,宁静得如一潭死水,来得突然,去得也快。田药师紧绷的心弦突然断绝,奇怪,怎么会没事发生?睁开双眼,黑云不见了踪影,地上只残留一堆在阳光下闪烁的冰晶。美丽的风景依然如故,似乎刚才所见的一切只是一场幻觉。虚惊一场,田药师松下心来,用手抚摸了一下自己的胸口。但刚才可怕的景却不断地在脑海中浮现,为什么会有像魔鬼一样的黑云出现,他袭击我到底是为了什么,又为何转眼间不见了踪影?一连串的疑问淤积在心里,仿佛要窒息一般。想了很久,未果,田药师用手捶打了一下草地后,起身挎着装满百草的箩筐,径直走下山来。踩着铺满枯黄落叶的径,路旁是高大的树木,婆娑的树影斑驳,透过枝桠洒下的阳光迷离,晕眩的感觉从胸中溢出。田药师望望前面,远方的阁楼隐隐可见,再走几刻钟,田园山庄就快到了,于是不知不觉地加快了脚步。当田药师回到村口前的桥时,他又看到了那团黑云,那狰狞可怕的面目!只见那黑云在田药师不远处的荷塘上空,迅疾地翻滚着黑色的波浪,像龙卷风一般荡成沙漏似的圈,旋转着,空气被搅得烟尘四起。荷塘里的荷花被卷起来了,硕大的荷叶一下子被卷得支离破碎,荷花花瓣被撕成点点胭脂泪,还有荷塘里的水都溅起来了。看到这里,田药师再一次惊慌得愣在地上。他想不出用什么办法来对付,只能束手就擒,不知所措。可是就在此时,田药师分明看到天边正有一条凌云驭雾的金色的龙腾飞而来,气势凌人。远看过去,只见那条龙两眼发光,张开的嘴露出银灰色的獠牙,波浪形的躯体足有十米长!全身泛出金光,直飞而来就如一道闪电,令人生畏。此时,田药师正两眼发呆地看着,只感觉自己上空猛地有阵厉风刮过,便看到那条龙直直地穿透了那狰狞的面孔,然后是黑云四散,刹那间没了踪影。那条龙呼啸而过,直飞向遥远的天边。太不可思议了,平生未见过传中凶猛的动物龙,如今却被我亲眼目睹。田药师思忖着,然后迈开脚步向家中跑去。四处竟无一人,街巷空空。莫非发生什么事?正疑惑着,突然看到前面走来一个人,熟悉的身影,稳健的步伐,这人正是田庄村的庄主田世南。“田药师,快快过去,村民正等着你去呢。”田庄主来到眼前正喘着粗气。“什么事,快快走。”于是田药师和庄主一起便十万火急地跑起来了。 

    2011-10-18 13:05:44 作者:蓝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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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地诀:魅惑情缘》之楔子

    仙界,云烟袅袅,灵气衍生,仿若虚无缥缈的幻境,隐隐约约处,亭台楼阁熠耀生辉。凌霄殿前,统管三界的玉皇大帝坐于金雕龙椅之上,气宇轩昂,神色凛然。众神仙齐聚,一起商讨比试,武艺仙术拔萃者,胜任南北天门护天将军。几番比试,神毒胜出。众神面面相觑,自叹不如,窃窃私语,暗中称赞神毒武艺高强,仙术拔萃。神毒一脸得意,恣肆狂妄的表情显露无遗。火魔邪神离焱见神毒如此奸诈,十分看不过眼,于是便一跃而出,欲要灭灭他的威风。神毒冷哼一声,与火神轰轰烈烈地打起来。几番回合过后,火神渐渐不敌神毒。就在关键时刻,神毒使诈,趁其不备,攻其弱势。火神离焱料想不到,便败下阵来。达摩菩提见神毒如此心狠手辣,不禁握紧拳头,跳将出来,与他一决雌雄。十多回合过后,达摩菩提与神毒势均力敌,不相上下。但在紧要关头,神毒又使出了毒招,击败达摩。太白金星见神毒杀气腾腾,野心狂妄,但无奈比试结果已定,因此只能按游戏规则定输赢。圣旨诏令颁布,神毒胜任南天门护天将军,达摩菩提胜任北天门护天将军。几百年后。神毒野心欲望膨胀,凭仗自己仙神法术天下无敌,暗中窃取了玉帝统治三界的权杖封印,并从中挑拨离间,陷害北天门护天将军达摩菩提和火魔邪神离焱。太白金星屡次上书玉帝,告发神毒,但玉帝偏信佞臣谗言,认为偷盗权杖封印的另有其人,不予治理。后来,玉帝为防止夜长梦多,巩固统治权位,于是暗中告知太白金星,必须修炼神丹仙灵舍利子与神灵舍利子。太白金星便派可靠天神火魔邪神下到人间仙境蓬莱、方丈、瀛洲三地寻找修炼神丹所需物质。火魔邪神出色完成任务,上到天庭,交予太上老君,放置八卦炉内炼制。经过九九八十四天,神灵舍利子修炼成功。太白金星奉玉帝之命,交予公主洛霞服下。而仙灵舍利子,仍在八卦炉中经火煅烧,需炼制七七四十九天。就在神丹快要出炉的那天,一天狗忽然偷吃仙灵舍利子,被火魔邪神发现。天狗紧急之下,一跃落进天门关口,掉落凡间。火神追拿而至,不见天狗踪影,怒火中烧,火喷烈火,便将一处山地灼烧起来,随后返回天庭。玉帝大发雷霆,又听神毒信口开河,挑拨离间,一气之下将火魔邪神贬下了地冥宫。达摩菩提因奉玉帝之命下凡,不料动了凡心,与人间女子相恋相爱,耽搁寻找仙灵舍利子的使命,严重触犯天条,也被贬下凡间,退出仙神之位。神毒为夺取玉帝政权,勾结血巫魔道,同流合污,神魔力量超越仙魔众神,掀起三界动荡黑白颠倒的狂澜,企图独尊三界。为防止仙界神丹流落玉帝传人手中,血巫魔主噬天在神毒的谋略下,屡次派妖魔黑云、血无影、血无踪、琴魔、鬼姬和雪姬巫师等寻找仙灵舍利子,妄图破除太白金星的诡计。玉帝后看穿神毒蓄谋已久的毒计,并冥冥间设下天罗地网。太白金星黄玄英采用偷天换日之术,算出神丹仙灵舍利子和上古神剑的藏身之处,并巧妙地布下星棋罗盘,设定天地运转的格局。神毒的阴谋诡计,太白金星的运筹帷幄,天地间将会迎来一场什么样的浩劫?混沌重生,阴阳迷离,三界动荡,妖魔恣肆猖狂起来。于是,所有的故事便在桃花源镇的百草峰上揭开了帷幕……­  

    2011-10-18 12:54:48 作者:蓝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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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地诀:魅惑情缘》之作品简介

     仙界南天门护天将军神毒恣肆狂妄,野心欲望膨胀,凭仗自己仙神法术天下无敌,暗中窃取了玉帝统治三界的权杖封印,并从中挑拨离间,陷害北天门护天将军达摩菩提和火魔邪神离焱。玉帝起初听信佞臣谗言,将火魔邪神贬下地冥宫。达摩菩提因奉玉帝之命下凡,不料动了凡心,与人间女子相恋相爱,耽搁寻找仙灵舍利子的使命,严重触犯天条,因而被贬下凡间,退出仙神之位。神毒为夺取玉帝政权,勾结血巫魔道,同流合污,神魔力量超越仙魔众神,掀起三界动荡黑白颠倒的狂澜,企图独尊三界。为防止仙界神丹流落玉帝传人手中,血巫魔主噬天在神毒的谋略下,屡次派妖魔黑云、血无影、血无踪、琴魔、鬼姬和雪姬巫师等寻找仙灵舍利子,妄图破除太白金星的诡计。玉帝后看穿神毒蓄谋已久的毒计,并冥冥间设下天罗地网。太白金星黄玄英采用偷天换日之术,巧妙地将仙灵舍利子附于玄命幻胎之中。金幻龙横空出世,并与洛霞携手一掌天地浩劫的命运,与神毒血巫狂魔展开了明枪暗斗的较量。正一道长,金长风,洛莺莺,田岳山等人意欲揭开其中之谜,便至寿山寻找黄玄英师傅,遇到守护神李桃,后不小心误闯鬼雾林,进入魔域血巫魔城。他们与妖魔展开激战,几经周折,最后在太白金星黄玄英的解救下逃出了魔城。其间金长风等人被火魔邪神劫持,困在地冥宫。金幻龙和洛霞在离珞璎的帮助下,逃出冥界,得到达摩菩提武艺神功的传授。他们途中遭遇艳魔的无数又或,历经劫数。不料造化弄人,命运坎坷,洛霞在与劫匪的搏斗中落下悬崖,被琉璃国的皇子和公主获救,却得了暂时性的失忆症。金幻龙顾全大局,为解救父母等人,与坐骑天龙离镜天和殷梦玲至桃花源镇的千崖障处寻找上古神剑阴阳轩辕剑。几经曲折,金幻龙携剑凯旋,并与妖魔几次交战。火魔邪神在与幻龙的决战中,离珞璎为救幻龙而死。火魔邪神恍然若失,放归了被困地冥宫的金长风等人。在神毒血巫等妖魔进攻杀戮桃花源镇的关键时刻之前,金幻龙受洛霞性灵的开化,并与之禸体结合产生仙神最威猛的力量,伟大的爱情最终摧残神毒阴暗的冥果。本书蕴含武侠、言情、玄幻三元素,旨意讴歌正义永远压倒邪恶,光明永远照亮黑暗,只有爱才能走得更远,才能温暖世间万物。  

    2011-10-18 12:51:56 作者:蓝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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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奇 

                                       传奇                                (书信体小说)                                                   作者:黄尚《序一》 传奇--王菲词:左右 曲:李键                       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 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想你时你在天边想你时你在眼前想你时你在脑海 想你时你在心田 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 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 我一直在你身旁从未走远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想你时你在天边想你时你在眼前 想你时你在脑海想你时你在心田 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 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 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 我一直在你身旁从未走远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序二》     月黑风高,疏星寥落。   于2011年4月的某个晚自修课课间,站在教室外的走廊上望着漆黑的夜空发呆,甚感无聊。单调的生活让人日渐消沉,浑浑噩噩,岁月磋砣,虚度二十春秋,空留一身疲惫。正想着,突然就闪过一个念头:我要写小说!然后脑海中就齐唰唰地闪过一幅幅精妙绝伦的画面,一幅幅的画面恰似一个完整的故事。但由于学习忙碌,又临近高考,所以就花了几天时间,匆忙地记下了故事的概要,并心想:“高考后,我一定要将这个故事写成小说。”并别出心裁的想到要以一封信的形式写成小说。后来高考后,在忙碌了填志愿等大小事务之后,终于2011年7月中旬开始执笔。在动笔之前,还特意上网查了一下,这才了解到“用信的形式写小说”并非我首创,古以有之,古有《少年维特之烦恼》,今有《青青子衿》,这种体裁名为:书信体小说。当时就有恨生得太晚之感,不然这种体裁可就我首创了,幸运的话,还会借此名留青史。不过转念一想,我的知识也太浅薄了,连这点文学常识都没有,实在是为自个的才疏学浅而羞愧难当。后来又上网仔细地查看了一番,这才了解到,书信体小说即以书信形式为基本表达途径和结构格局的小说,故事情节的展开,环境心理的描绘和人物形象的塑造,都是通过一封封的书信的形式来实现的,以第一人称的“我”为主人公,通过故事的形式,塑造形象,写人叙述都得以“我”的亲身经历,亲眼见闻展开,使读者感到亲切,增强真实感,但由于这些因素的限制,其故事的完整性也将大打折扣。虽说书信体小说并非本人首创,但纵观文坛,书信体小说可以说是少之又少,其奇缺程度也足以让我坚定了“用一封信的形式写小说”的念头与信心。但这部小说又有不同之处,因为这部小说其实就是一封信,呵呵!貌似我还没见过这么长的一封信。说干就干,历时一个月,呕心沥血,终于完成了我的第一部书信体小说——《传奇》。对于《传奇》之名,我本不想多做解释。其实之前这部小说并不叫这个名字。直到写完这部小说后,偶然听到王菲的那首《传奇》,发觉其中的歌词竟然和这部小说有惊人的吻合,这点连我都大吃一惊,相当疑惑!真是奇缘!并觉得传奇之名也相当符合这部小说(呵呵!这个相信你看完这部小说就会明白其深意。)。当然其中《传奇》之名也有本人对这部作品所寄托的某些愿望,“传奇之作”嘛!(呵呵!有点癞蛤蟆吃天鹅肉的感觉。)还有一点那就是,这部小说的一字一句都是用手机辛辛苦苦按出来的,整整按了两个月才上传完毕,我想我此举应该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吧!单凭此举恐怕就堪称“传奇”。   呵呵!废话少说,我得先简单介绍一下这部小说的内容:清风、落云本是一对在古树下修炼了上千年的狐妖,那一年,三界大难,不幸的是,清风、落云没能躲过此劫。临死前,两人以上千年的灵力作为交换条件,与掌管轮回的古树魔仙换取两世的情缘,并在古树上留下了“清风落云、缘定三生、山枯海竭、生死相随”的誓言。然而投胎转世后的清风和落云由于种种原因而不能长相斯守,含恨而终。这一世,清风的名字叫纪宇阳,落云的名字叫凌小雪,两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故事由此发生……(这里用省略号,主要是想先卖个关子,大家莫急,要想了解这个可歌可泣的传奇之恋,还请耐心地读完本小说)       由于时间伧促和本人水平问题,第一次写小说,而且是写这么长的书信体小说,在缺乏经验之下,写得不好之处还请大家多多指点、多多海涵,本人将感激不尽。第一次写小说,方觉得这活儿甚是辛苦,不仅身体辛苦,而且精神上也倍受折磨,每天都写得手都快抽筋,脑瓜子也想得晕头转向的。过程虽辛苦,但当小说一写完,便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油然而生。这部小说写了约一个月,终于赶在2011年08月14号完稿,因为2011年08月14号正是本人的20周岁生日,而这部小说就当做是送给自己20周岁生日的礼物吧!嗯,咱还是先看小说吧!   凌小雪:   雪儿!当你收到这封信时,先不要惊讶!请原谅我给你写下这封信。   雪儿!我想我就要灰飞烟灭了。这一次,真的,永远地不见了。现在,我就坐在路口转角的那棵古树下,确实地说是坐在那枝粗大的枝干上,今夜很安静,静得我都不忍心哭出声来。我就一直坐在那枝粗大的树枝上,以45度角仰望着星空,双脚就吊在半空里一直荡来荡去,就像个小孩子一样,荡来荡去……   此刻,天地一片安祥静谧,辽阔苍穹,一轮明月高悬,淡淡的月华泼撒而下。月光下,苍老的古树就像是披上了一层雪白的轻纱,朦胧而静美。那原本红色的叶子却呈银白色,就像是一片片的雪花点缀枝头,远看就像是漫天的飞雪在半空凝结。几只发着碧绿光芒的荧火虫正绕着古树上下游离,如梦如幻。古树的树皮相当的粗糙,黑黝黝的树皮凹凸不平,就像是一柱锈铁。今晚,我意外地发现,在月光的辉映下,若是仔细观察,便会隐隐约约地看到,黑黝黝的树干上模糊地呈现出“清风落云,缘定三生,山枯海竭,生死相随”这十六个碧绿的字迹。我好奇地伸出右手,抚摸着这十六个字的时候,这十六个字便幻化成一股碧绿色的气流,顺着手臂涌进我的身体。“清风落云,缘定三生,山枯海竭,生死相随”。我在心里默念着这十六个字,默念着这十六个字就像默念着一段誓言,突然有种痛彻心扉的感觉,晶莹的泪滴一颗一颗地往下掉,我不知自己为何会心痛?为何会流泪?我昂起头,以45度角面朝月光,紧闭双目,好让泪水不会流下来。淡淡的月光泼撒而下,笼罩在我的脸上。可就在我紧闭双眼的瞬间,一幅幅梦幻唯美的画面从我的脑海中飞快闪过,连成一部传奇的无声电影,那些梦幻唯美的画面隐约中有种熟悉的感觉,就像是失去多年的记忆。哦不!确实是记忆,就其熟悉感和真实感让我不得不承认,它确实是我被封存多年了的前世记忆……    五千年前,我叫清风,你叫落云,我们本是一对在古树下修炼了千年的狐妖。那时的清风和落云简单而幸福,单纯而快乐。平日里除了枯燥无味的修炼外,最爱做的事便是躺在古树下的草地上看天,以及倾听那流经古树下的细流的涓涓水声。河水温柔,云淡风轻,那时的落云总会侧过头来,指着天空,微笑地对清风说:“风!你看,风和云永远都是一对的,无论风到哪,云也会跟到哪。”。这时的清风也会侧过头来,嘴里嚼着一根刚拔下的枯草,看着落云那张纯净洁白的脸,双目对视,一言不发地傻笑。   清风和落云每天都过得十分舒坦快活。但天有不测之风云,美好的东西总是得不到上天的护佑。那一年,天象异常,七星移位,大雪整整持续了三年。三界大难,恶妖邪魔趁机为乱三界,混战不断,抑制了上万年的邪气瞬间爆发。而一方邪灵天妖蟒也企图将这块美丽的地方占为己有,为保卫这块领土,清风和落云携手与天妖蟒大战七七四十九天,才终于绞杀了天妖蟒。但落云却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雷声阵阵,阴风凄凄,黑土地上铺满了一层又一层的白雪,漫天的白雪纷纷扬扬,望不着边际。在一片皑皑白雪中,苍老的古树并没有凋零,叶子反而殷红胜血,古树下的雪地被鲜血染红了一大片。清风坐在雪地上,落云躺在清风的怀里,浑身是血,脸色比雪还要苍白。落云用沾满血迹的右手轻抚着清风那张冷俊的脸,轻声地说:“风!我好冷!抱紧我?”。清风低着腰,紧紧地、紧紧地搂着落云。清风略带哭腔,轻声地说:“云!你不会有事的,不会有事的,你看,我们杀了天妖蟒,以后不会再有人来打扰我们了。”。突然,落云一声咳嗽,一口鲜血吐在了清风的白衣上,清风赶紧用衣袖轻轻的拭去了残留在落云嘴角的血迹。落云双目微闭,用虚弱的声音,断断续虚地说:“风!我真的……不行了,你要……要……好好地……活着……保重自己。来世……你要记住……我还会……还会爱上你。”。清风轻轻地摇晃着落云极度虚弱的身体,带着哭腔,歇嘶底里地喊道:“云!我不要来世,我只要今生!云!我不会让你有事的!振作点!你不会有事的!”。可清风心里明白,为了杀死天妖蟒,他们已经耗费了所有的灵力,现在的他已经无法再为落云疗伤。一阵阵的寒风呼啸,清风那微红的眼眶里竟有泪珠打转,然后一颗一颗地往下掉,砸在了白雪上。记得清风在小时候目睹了其父母被天神残忍地杀害以后,他就发誓决不会哭,因为哭是弱者的行为,况且在那时的清风心里已经没有一个值得他流泪的人。但今天清风再次泪流满面,因为落云已经成了他的至爱,成了值得他落泪的人,成了比他的生命还要重要的人。而再次面对着至爱的离去,就如当年一样,如今的他依旧无能为力。   “真是催人泪下的生离死别啊!”,一个苍老的声音在半空响起,清风警惕地抓起了落云剑。正所谓:人不离剑,剑不离人,剑在人在,剑亡人亡。为了纪念两人不离不弃的誓言,清风的佩剑起名落云剑,而落云的佩剑便叫清风剑,以示清风落云永不分离。“年轻人,不用紧张,我是你身旁的这棵古树,我堂堂古树魔仙是不会加害于你们的。”,苍老的声音再次响起。清风疑惑地望向身旁的这棵古树,纷纷扬扬的大雪白茫茫的一片,除了有些雪花落在枝头呈白色和黑黝黝的枝干外,便是叶子的殷红。清风想不到一直和他们朝夕相处的这棵古树就是传说中掌管着轮回的“古树魔仙”,据说古树魔仙在四界中有着不同的身份,在神、妖界是掌管着轮回的“古树魔仙”。而在人,鬼界它却与常树无异,只不过与常树相比,古树拥有永不枯竭的生命,但它也只能存活五百年,五百年中古树将遵循生命的整个过程,然后逐渐枯萎,但承载其灵力和记忆的“树之灵”将在古树枯萎的瞬间融进厚厚的土层,“树之灵”在深深的土层里沉睡一百年后,又将破土而出。也就是说古树将六百年完成一次轮回,但因为其灵力和记忆永不消逝,所以说古树拥有永不枯竭的生命。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在人间没人知道古树的年纪。对于“古树魔仙”,许多人都是只闻其名,未见其人,没想到这就是古树魔仙?当清风听到古树魔仙的那句“不会加害于你们”时,心中大喜,仿佛抓到了最后的救命稻草,于是朝古树抱了抱拳,诚虔地恳求道:“前辈!希望你能救救落云,我可以用我的一切来交换。”“一切”?在呼啸的风雪声中那苍老的声音再次响起。四周一片寂静,只剩下风雪尖锐的呼啸声和眼前那弥漫天地的白雪。“只要前辈能救落云,我可以付出所有,包括生命。”在漫天的风雪中,清风一字一顿地说道,那坚定的声音足以穿透那弥漫的风雪。落云咳嗽了一下,挣脱了清风的拥抱,用手无力地轻抚着清风的脸,气息虚弱地说:“风!我要你好好地活着,知道吗?你要好好地活着。”清风温情地目视着落云的双眼,嘴角一泯,露出一个温暖的微笑,用手轻轻地拨动着落云零乱的长发,轻轻的说:“云!我爱你!如果失去你,我也就没有了活下去的理由。”“呵呵!救人的本事我没有,我倒是可以再给你们两世来再续前缘,不过,条件是你们两人修炼了千年的灵力。”,古树魔仙那苍老的声音又响起。   灵力俗称法力,灵力会随着修炼时间和修炼强度的推移而增强,也会出现暂时的枯竭,但不会消失,除非是灵力拥有者的死亡。而承载灵力的东西是灵石,灵石在拥有者体内,一旦拥有者的生命枯竭,灵石也会枯竭成一块废石。同样灵石一旦离开拥有者的身体,灵石拥有者的生命也会枯竭,但倘若是灵石的拥有者自愿放弃,那这时灵石的灵力便不会消失,也就是说灵石从不会被别人掠去,除非是灵石的拥有者自愿放弃。   大雪依旧铺天盖地而来,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此刻除了风雪尖锐的呼啸声,别无声响,清风和落云都保持着沉默。落云面无表情,因为古树魔仙的话让她不知该说些什么,该做些什么。而清风表情复杂,双眉深锁,深邃的瞳孔里读不出任何信息。一阵的沉默过后,清风落云含情脉脉地对视,此刻,都能从对方深情的眼神中读懂了对方的心意。因为一对相爱到极至的人,往往无需千言万语,无需细语呢喃,只要用那颗炽诚的心去感受,一个简单的眼神交汇,便已足够。清风抱起身子单薄的落云,挪向古树,好让落云更好地靠在粗大的树干上,起身之前,清风在落云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深情的吻。清风站在古树下,大雪纷纷扬扬,落在了清风的头上,肩上。风雪呼啸而过,长发飘飘,衣袂翩翩,白色的长袍在寒风中猎猎作响,清风面无表情,心却如刀割。清风就是这样的一个外表冷酷而沉默,内心却极度炽热的人。面无表情的清风缓缓地举起落云剑,袖袍一挥,便在古树的树干上留下了十六个大字“清风落云,缘定三生,山枯海竭,生死相随。”。清风一字一顿地念完这十六个字,然后大笑一声,那凄沥的笑声足以冲破冰霜,遥指凌霄。也许除了落云,没人会知道此刻清风内心的悲痛。清风走了过去,挽起虚弱的落云,搂在怀里,又深情地对视了一眼。一片雪花落在落云的长长睫毛上,便融化了,紫色的瞳空里瞬间就出泪水来,苍白的脸上,晶莹的泪珠顺着两颊滑落。清风的右手轻抚着落云的脸,用拇指轻轻地拭去落云的泪水,微笑地说:“云!记得下辈子,一定要爱上我。”。此刻的落云哽咽得说不出话来,唯有不停地点头。清风转过头,朝着古树喝道:“古树魔仙!我希望你能履行你的诺言!”。然后回过头来,两人的眼神一个交汇,两颗灵石便从两人的体内冉冉升起,紫色的光茫穿破弥漫天地的风雪,就连在半空的雪花也略显淡紫色。紫色的光茫也辉映在了两人疲惫、苍白的脸上。两人虽说遗憾今生今世不能长相厮守,但不难看出,两人离开时却是略带笑容的。在纷纷扬扬的大雪中,在皑皑的雪地上,在苍老的古树下,两人相拥而逝,无边无际的大雪逐渐模糊了整个画面,只剩尖锐的风雪呼啸声……    时空流转,岁月轮回,不知过了多少个岁月。当年的大雪已经封冻了所有,覆盖了一切;当年的一点一滴都隐没在不为人知的过去里;当年的清风落云也已经不复存在。转世后的清风是一个刚登基不久的新帝龙天浩。新帝龙天浩少年英才,文韬武略,仁政爱民,却又不失王族威严,国人对此无不称颂,并寄予厚望。记得当年龙天浩站在高高的神台上被宣布立为太子之时,面对着表情欣慰的父王母后,面对着伏地而拜的群臣,面对着神台下欢呼不已的子民,面对着大好河山,面对着神台上苍老的神树,龙天浩的内心汹涌澎湃,当时的龙天浩就暗暗地发誓,将来一定不负众望,励精图治,让这个国家更加繁荣昌盛,让他的子民生活得更美好。很快,几年之后,太子龙天浩就继承了王位,成为新帝。龙天浩在登基的那天,不顾群臣的反对毅然迎娶了龙都第一美女秦月,秦月长得国色天香、倾国倾城、举世无双。新帝龙天浩为了娶秦月而拒绝了毗邻一个强国的公主,几经交涉无果之后,战争一触即发,短短的三个月,纵使新帝龙天浩指挥有方,极力抵抗,其间还多次御驾亲征,但毕竟实力悬殊,无论龙天浩如何努力,始终都摆脱不了亡国的命运。   星光黯淡,深沉的夜色像浓得化不开的忧伤,无边无际。苍凉的月光下,偌大的一座宫殿此刻一片死寂,殿宇错落,廊坊曲折迂回,或许是深夜的缘故,所以没有一个走动的宫女,也没有一处灯火通明。在暗黄灯火的映照下,庭院中处处树影婆娑,神台上的古树下立着一个白衣胜雪、满脸的落漠与哀愁的男子,正面朝古树,双手合十,虔诚地祷告。此人便是新帝龙天浩,前线战事节节败退,又怎能不让他担忧?严重失眠的龙天浩徘徊徘徊着,不知不觉中就走到了这里。站在空荡荡的、高高的神台上,龙天浩感慨万千,悲伤在体内拔节上长,回想起昔时的自己是何等的雄心壮志。可如今的他愧对先祖,愧对龙都的千万子民,甚至他连他自己的心爱的女人可能都保护不了。龙天浩明白,现在的这里虽然看似一片祥和寂静,但也许用不了多久,这里将会生灵涂炭、江山易主。悲伤涌上心头,万般无奈的龙天浩只有乞求神灵的护佑。神台上的这棵古树因其不为人知的沧桑而被王族世代供奉为神灵,古树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奇异之处:龙都所有树的叶子都是绿色或者枯黄色,唯有这棵树的叶子却是殷红胜血,而且四季不凋。因此历代的任何重大祭祀庆典都是在神台上举行的。还有,据说新帝龙天浩就是在这棵神树下出生的,龙天浩出生时,红霞漫天,所以先王,也就是龙天浩的父王认为龙天浩的出生是上天的恩赐,为感谢天恩浩荡,故起名“龙天浩”。   夜深人静,冷风拂面,顿生一丝丝的凉意。突然就有一件女式长袍披在了龙天浩的身上,长袍上还散发着淡淡的体香。龙天浩惊愕地回过头来,见是王妃秦月。其实嗅着这熟悉的香气,龙天浩就想到是王妃秦月,只是惊讶她会到这里来。苍凉的月色下,表情有些慵散的秦月只穿一件单薄的白色睡衣,可能没有梳妆,所以略有些逢乱的长发就直接披在身后,一看就知道是还没完全醒来的样子。秦月见龙天浩惊愕地回过头来看她,就赶忙轻声解释道:“王!我刚醒来发现你不在,所以……”。未等秦月说完,龙天浩就把秦月紧紧地拥进怀中,在秦月的耳边轻轻地说:“我知道,都知道。”。龙天浩知道秦月是担心他,这才匆匆出来找他的。秦月伏在龙天浩的身上,泪流满面,在龙天浩耳边哽咽地说:“王!别离开我,好吗?”龙天浩用右手轻拍着秦月娇小的后背,轻声地说:“我在,一直都在,我会用一生去疼你,爱你,保护你!”,“咱们还要生很多、很多个王子和公主,然后我们一起看着他们长大,等我们都老了,我会告诉他们,‘你们父王很爱你们的母后,很爱!’……”。龙天浩边在秦月的耳边细语呢喃,边紧紧地搂着哽咽得泪流满面的秦月,紧紧地搂着,似乎一松手,秦月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那原先秦月披在龙天浩身上的长袍悄然滑落,一阵轻风拂过,夹杂着淡淡的叶香,一片殷红胜血的叶子从古树上飘落,轻轻地落在了掉在地上的白袍上。    很快,没过几天,一列又一列的敌军就将王宫围了个水泄不通。城墙下金戈相交,战马悲鸣,硝烟弥漫了整个天空,昔日里清澈的城池已被鲜血所染红,坚固如黑铁的城门在敌军的一次次强攻之下轰然倒塌。城门一开,敌军的铁骑就势如破竹般迅速抢占了各座宫殿。保卫着新帝的御军和子民相继倒下。一路的拼杀,王族专用的金光盔甲上鲜血欲滴,龙天浩的每个动作都会挥散出一片血迹,空气中弥漫着硝烟和血腥的味道。龙天浩紧紧地拽着王妃秦月边战边退,最后退到了最高处的城楼。站在高高的城楼上的龙天浩一脸疲倦,满眼腥红。北风呼啸,血染的战袍猎猎作响。呼啸的北风中夹杂着阵阵的哀号,举目皆是横尸,昔日里辉煌宏伟的宫殿如今却处处硝烟弥漫。龙天浩彻底地绝望,国土惨遭践踏,国人饱受战乱,曾经那个繁荣昌盛的国家在他登基后短短的三个月里,竟会变得这般模样,亡国之痛又岂是言语所能够形容。想到此,一向信奉“男儿有泪不轻弹”的龙天浩却眼眶湿润,一旁的秦月轻抚着龙天浩的脸说:“王!后悔吗?”。这时的龙天浩收回了目光,就像当年的清风那样,嘴角一泯,露出一个温暖的微笑,用手轻拨着秦月零乱的长发,轻轻地说:“傻瓜,怎会呢?”是啊!怎会呢!当年登基之日,也就是娶秦月为王妃之日,龙天浩就知道会有今天的结果,但自从那时还身为太子的龙天浩第一次见到秦月的那天起,龙天浩就告诉自己非此女不娶,这倒不是因为秦月的花容月貌,而是一种极其隐密的熟悉感和亲近感,仿佛娶秦月为妻是龙天浩此生唯一的使命。秦月在龙天浩的耳边说了一句:“王!我为你唱最后一首歌吧!”。于是就轻轻地哼唱了起来:“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恨生不同时,日日与君好,化蝶寻花去,日夜栖芳草……”,悠扬婉转的歌声里满是淡淡的哀怨,哀怨的气息弥漫整个王宫。所有人都被王妃秦月的歌声所吸引,静伫聆听,时间仿佛被冻结,万物寂静。一曲唱完,新帝龙天浩就和王妃秦月手牵手地从高高的城楼上一跃而下。那时的夕阳格外的殷红。最后殷红的残阳和殷红的鲜血染红了整个画面,也染红了两世的记忆……   在两世的记忆里,时间经历了几十个世纪。慢慢睁开眼,才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瞬间,一切都没变。明月高悬,微风轻拂,夜凉如水,一颗浑浊的泪滴黯然滑落,忧愁悲戚顿时涌上心头,就像苍凉的月色,无处逃脱。有一种撕心裂肺的感觉。难怪有人说,人之所以痛苦,就是因为记性太好,如果没了记忆,那么每一刻都是新的开始,也就无痛苦可言。而如今的我却背负了三世的记忆,原来我纪宇阳就是当年的龙天浩、当年的清风。而你凌小雪就是当年的秦月、当年的落云,“清风落云,缘定三生,山枯海竭,生死相随”,本以为,只要我们一再坚守,就能痛痛快快地相恋一场,就能成就一段传奇。谁知世事难料,纵使我们再小心翼翼,千思万想,还是无法填补当年的遗憾。缘定三生,前两次错过也就罢了,因为我们还有机会,没想到……闭上眼,过去的记忆仍历历在目……    记忆就像长长的火车轨道,每道木枕都代表一段刻骨铭心的往事,随着火车的渐行渐远,那些擦肩而过的木枕便会逐渐模糊乃至消失殆尽,但倘若时间的火车能够倒退,那些记录着前尘往事的木枕便又会一一呈现。我左手轻抚着古树,一圈又一圈、一遍又一遍地围着古树转动,泪流满面。今夜,我总会想起很多事,完全控制不住自己地去想,那些过去的一点一滴,有欢喜也有悲伤。回忆着这些往事,总有一种欲哭的冲动,我告诉自己,我不哭,可泪水还是止不住地往下流,看!我竟是多么虚伪。今夜,疏星寥落,很安静,静得让人心疼。雪儿,知道吗?我突然好想你!真的好想!好想再和你说说话,虽然我知道这种希望,就现在来说已经是一奢望,可真的,我确实有很多话要对你说……   雪儿!还记得小时候吗?还记得小时候我为你而打架?还有你送给我的那两条小鱼吗?对于这些曾经的过去,我不知你是否还能想起,但我却是时刻铭记于心,从未忘记。   我是家中的独子,而我父母要工作,经常不在家,我因此就经常被锁在家里。一个人呆在偌大的房子里,很是害怕,总觉得阴森森的,一个人时会被吓得号淘大哭,总害怕被鬼抓了去。后来,我就渐渐喜欢上了我家的阳台,约一米宽,三米长的阳台上除了几盆常见的花之外,就没什么了。不过我喜欢呆在阳台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在阳台上可以看见你,当然了,我认识你也是在阳台上。每天在阳台我总会看到你妈在做饭什么的,而你和你弟弟则在门口玩耍。令我奇怪的是,你们经常玩捉迷藏,而且经常是你躲,你弟找。更为奇怪的是,每次你都是躲在你家门口的石堆后面或是躲在你家旁边那棵大树后面,而且你经常在你弟弟找到你的那一瞬发出很好听的笑声,这时的我时常也会跟着你们笑了起来。可那时的我总觉得你们笨笨的,为什么你们总是玩捉迷藏呢?为什么就不躲远点呢?躲在你家门前的草丛里或者别的地方也可以呀?现在想想,小孩子就是这样,一个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游戏,就可以高兴上一天,甚至乐此不疲。而渐渐长大的我们却可能会对此不屑一顾,我想这大概也就是所谓的大人们之所以会烦恼的原因之一吧!究其原因,那就是因为渐渐变得复杂的我们习惯了复杂之后,便也会失去了对简单的兴趣,人呐!就是这个样子,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会获得许多,但是同时也会失去许多,包括童趣、纯真,但可悲的是,有的人却理直气壮的把这一得一失称为“成长”。也许就像现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细细回想起这些往事时,心里便会有另一番滋味。   直到后来有一天,你和你弟弟注意到了在阳台上的我。你和你弟弟这才停下了玩耍,昂着头冲我喊:“喂!你为什么呆在上面呀?”,“因为我喜欢上面”,你又接着喊:“下来吧!和我们一起玩?”。还没等我回答,你弟小东便又红着小脸大声喊道:“你是不是被锁在家里了?”,我低头不语,你只好说:“那下次,和我们一起玩。”。便又和你弟小东疯玩了起来。这时,太阳已经升得老高,光芒特别刺眼,街上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有赶时间的上班族,也有上学的学生,那些学生总是成群结队,东拉西扯,相互追逐,完全一幅少年不知愁滋味的纨绔子弟模样。而上班的人总是面无表情,只有见到熟人时才昂起头来,立马换上笑脸,笑呵呵地道声:“早上好啊!”,说完,便又拉着长脸低头赶路。那变脸的速度与川剧的绝技变脸相比,那是过之而无不及。你和你弟还在玩,直到听见你妈喊了声:“吃饭了!” 。你和你弟小东这才结束了玩耍,你弟飞般地入了门。而你则跟在后面,一跳一跳地上了台阶,样子可笑极了,就在你刚要进门的时候,似乎想到了什么,顿了顿,回过头来,脸上带着两个美丽的小酒窝,冲着我喊道:“喂!你叫什么名字呀?”,我立马喊道:“纪宇阳,我叫纪宇阳!”,你低头略加记忆之后,回道:“我叫凌小雪!”。说完,朝我做了个鬼脸,便入了门。你家的厨房靠着大街,你弟是个淘气的家伙,吃饭时,总是喜欢用手抓东西,而你妈也总会用筷子敲他的小手,他这才缩回去,抓起筷子夹菜。你呢?总会在一旁嚷嚷着,至于说些什么,我就听不清了。你们一家三口在饭桌上乐融融的,这让我想到我们家很少在一起吃饭,因为我父母总是很晚才回来,通常我都是趴在阳台上睡着了。那时我很呐闷总没见你爸,后来才听你说起,原来在你弟弟出生后不久,你父亲就意外过世了。于是,你妈就带着你们俩搬到了这里。   后来我们渐渐地熟悉了起来,我经常去你家玩,你们也经常到我家玩。记得有一次,你又拉上我,还有小东,在你家门前玩起了捉迷藏,你还是让小东找,我们俩躲。可这次他怎也不肯,最后,还是你哄他说:“下次!妈要是带糖果回来,我就让你多吃点。”。这时,他才高兴地应允了。结果最后小东怎么也找不着,急得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大哭了起来,我们俩看着他那窘样,躲在我家门前的草地里咯咯地笑。   后来,我们在同一所小学就读,幸运的是我们同班,而更为幸运的是我们竟然是同桌,最为不可思议的是一向不善于打架的我竟会为了你而力战两人。手无缚鸡之力,以一敌二的后果可想而知,我被揍得晕头转向,但他们同样也好不到哪去。就如一句话所说:“你固然能弄死老子,但你也得给老子留下一条胳膊!”。一个被我打掉了一颗牙,而另一个则被我狠狠地从胳膊上咬下了一块肉,那场面虽说没有战争的炮火硝烟,没有古代剑客决斗般悲壮,也没有群殴般壮观,但也是相当惨烈。至于打架的原因倒是让我给忘记了。   战斗结束后,太阳也快落山了,天空上红霞一片,就像新娘的大红嫁衣。在路口转角的那棵古树,黑黝黝的粗大树干看不出年龄。记得小时候,我曾问过据说是在这附近居住最久而且年纪最大的老者,他总是摇摇头说:“这个我也不清楚,我小时候就问过我爷爷,我爷爷说他也不知道,我爷爷说他小时候也向他爷爷问过同样的问题,我爷爷的爷爷说在他的记忆中,这棵树就一直在这里了。”。满枝殷红的叶子在微风的轻拂下,就像无数只红色的蝴蝶在枝头翩迁起舞。我那时就坐在古树下的石椅上,用矿泉水冲洗伤口,而你就抱着书包坐在我的旁边,一语不发,就像一个受惊的小兔。尔后,递过来一张纸巾,我看了看你,接过来擦了擦脸,然后揉做一团,用力地抛向远方。我喊了声“走了!”。然后就起了身,你也跟着我起身了,我们肩并肩地往回走,我侧过头,你的脸在夕阳的辉映下,一片桃红。这时的你也侧过头来,看着我,小声地问我:“好好的,怎就动起手来了?”。我看着你,拍了拍胸口,说:“男子汉大丈夫,总不能看着你被欺负吧?”。“疼吗?”,你又接着问。我没有回话,而是转到了另一个话题上,“我看那个死胖子早就不顺眼了,咬掉他一块肉,就当作是帮他减减肥,而且他走起路来,还一摇一摆的,就像个——就像个企鹅。”。然后就学着企鹅走路的样子,一摇一摆地往回走,而你就跟在我的身后,看我的滑稽样,发出了银铃般的笑声。我们一路往回走,夕阳也逐渐隐没在远方的高楼之后,天虽然还没完全黑,但道路两旁一些小店的门口已经亮起了小型的霓虹灯。   第二天,下午放学后,你这丫头就不知上哪了,我在找了你半天都没人影之后,就独自回家了。在经过路口转角的那棵古树时,有一个声音从后面喊住了我。我回过头来,只见你从后面飞奔过来,手里还拿着一个鼓鼓的带着水的塑料袋,气喘吁吁地对我说:“那,送你一个礼物。”说着,就把装着水的塑料袋举到我的面前,我不解地问:“送我水干什么?”,“看清楚点!”,你冲我喊道。我再仔细一看,只见里面有两条小鱼,一条红中带蓝,一条白中带红,属于同一品种,你指着两条小鱼说:“这条是你的,这条是我的,现在都交给你了。”然后就让我提着装鱼的塑料袋,“那为什么,你的也给我?”。面对着我的疑惑,你笑着说:“因为,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这样你就可以保护我了。”,我也笑着说:“那好,我们永远在一起,我永远保护你。”。“我们永远在一起”,“我会永远保护你”,这些孩童时代的,像是誓言却又不是誓言的话语,纯真、美好却又不确实际,这些很快就随风而逝的话语多么像猛摇后冒出的啤酒泡沫,很快就消失不见,而所能供我们回忆的也只剩那淡淡的味道。    说到时间这个抽象的概念,我们在形容时间流逝之快时,用得最多的恐怕就是什么时光似箭,岁月如梭。或是什么时光匆匆似流水之类的比喻。这些比喻都很通俗,但也实在。很快,我们就上了高中,很幸运,我们考上了同一所高中。但也很不幸,我们竟是又被分到同一个班,这就意味着我们之间就会不可避免的发生许多事,我们将会永远地纠缠不清。   那是在高一刚开学的第一次班会上。我们的班主任李彩老师宣布,要在这次班会上选出班委成员。我们的班主任李老师是个既年轻又漂亮的女老师,同样的,她也拥有着和你一样的乌黑的眼睛,乌黑长发。就在她刚踏进教室的那一刻,还引起了全班男生一阵野兽般的起哄声,幸好她有足够的定力,不然可就被吓得不敢进教室了。后来听说,她是刚从大学毕业,理所当然的,我们这个班也成了她带的第一个班级。记得那时,我们的班主任李老师站在讲台上,先是把教室扫视了一遍,顿了顿之后,换上一幅甜美的笑脸,这才缓缓的说:“今天,我们将在这节班会课上选出我们的班委成员,希望同学们勇跃参与……”。说完,教室里便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掌声刚落,就有个长像很帅气的男生迫不及待地上了台。不过没我帅,呵呵!毕竟对于长像的问题上,在下一向很是自负,总是很自恋的认为自个才比子建,貌比潘安(不过别人如何认为,嘿嘿,就不得而知了)。那个很帅气的男生先是学着李老师的模样扫视了一遍全班,然后才缓缓地开了口。不过他在“抄袭”的同时,还是懂得一点点的“创新”。那就是在扫视全班之前,还来了个十分具有绅士风度的90度鞠躬。“大家好!我叫朱小毅,本人自从小学起,我就一直当班长,所以我这次参选的还是班长……。”。说得真是声情并茂,声音宏亮而流利,根本不用打手稿,更要命的是极具感染力和说服力。一看,哦不!是一听就知道是当班长的料。讲完就一幅很自信的样子回到了座位上。教室里又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我也一个劲的拼命鼓掌。   你就坐在我前面,这时,你边鼓掌边回过头来,眨了眨眼,小声的说:“喂!”,“什么呀?”,“要不,你也上去试试,怎样?”,“啊!?”,我惊讶地小声叫了一声,还好没人注意到。当时的我真是又惊又喜,确实地说,是三分喜七分惊。这里先说一下关于喜,喜的是和你在一起混了这么久,直至今天你这双“慧眼”才终于识得我这个“英雄”!或者说你这个“伯乐”终于发现了我这匹“千里马”。虽不敢说我的能力超俗出众,但起码自我感觉良好。至于“惊”嘛!没想到你会让我参选,因为自读书起,我只当过几个学期的小组长和两个星期的劳动委员,而且还是因为当时的劳动委员请了两个星期的病假,班主任实在找不到人来接替这个工作,这才让我暂时担任这个临时劳动委员的。让我参选?这不明摆着哪壶不开提哪壶吗?你见我这般惊讶神态,嘟喃着:“我看那个朱小毅说得不错,你就也上去试试嘛!”我赶紧小声的说:“我又不想当班长”。“呃!我只是想让你竞选个劳动委员什么的,你还想当班长呀?”,说着,就捂着嘴低头笑了起来,“你要是怕那就算了!”,你冷不防地抛下这么一句。“怕”?我这辈子最讨厌别人说我胆小了,特别是在女生的面前。不管了!拼了!我恨恨地说:“那我要是选上了班长,有啥好处?”。“嗯!我想想,我想想……”,你一边思考一边用笔轻敲着自己的脑袋,“这样吧!你要是真当上了班长,我就请客,请你海吃一顿,怎样?”,说完,就朝我诡异地笑着。我听到你说要请我海吃一顿,整个人都一愣。 因为打小起,每次你去买东西,只要有我在你的身边,就没有你结账的道理。你总是挑好东西,然后转过身对我厉声喝道:“付钱了!”于是,我就得乖乖地掏钱买账。唉!每当这个时候,封建社会的中国人的那种奴性就在我的身上显露无遗了。而对于这个不情之请,你却进行得如此理所当然,完全无视我的强烈抗议,似乎我就是你的钱包,再说我这俊模样和钱包也有着天壤之别呀!   记得有一次,我陪你去商场买东西。到了结账的时候,我抢前一步申明:“这次,我可不会结账的哦!”,说完就得意地偷乐起来。你撒娇道:“就一次,保证就这一次。”。我伸出食指在你眼前晃了晃,得意地说:“不行!这次免谈。”。你朝我做了个鬼脸,拿出你的必杀技,装做可怜巴巴的样子哀求道:“我今天真没带钱。”。话说必杀技如果用得多了,那其“必杀”的效果也就没了。“呵呵!”我正在心里偷着乐的时候,那个往脸上涂上很厚的化妆品企图掩饰满脸皱纹的中年妇女老板娘嚷道:“我说你们俩兄妹,特别是你这个当哥的,干嘛和你妹斤斤较呢?”。“我俩兄妹?她还我妹?”,我瞪大眼睛,恨得咬牙切齿。这时你又撒娇地说:“哥!我真没带钱。”,说完便捂着嘴偷乐了起来,真是恨死那个老板娘了,不想再看到老板娘那可恶样,僵持到最后只好乖乖掏了钱。在回去的路上,你还左一声“哥”,右一声“哥”地叫着,我睁着牛眼瞪着你,这时的你更乐了。就这样,我被迫当了你几个月的“哥”。   正当沉浸在这些回忆中时,你捅了捅我:“喂!你再不上去,你的班长梦可就泡汤了。”。等我回过神来,班会还真就快结束了。站在台上的那个家伙刚下来,掌声还没停,我就冲了上去。目光向班里扫了一遍,哇!一大群人!其实也就五十六个人,但在那时的我看来,确实是一大群人。本来我就特怕上台说话,一上台就紧张得不行,一紧张就会说错。记得初中的时候,在一次庆祝国庆的班会上,班主任三申五令地强调,每个人都必须上台讲话。当轮到我上台时,就两腿发软,脸色苍白,脑袋更是一片空白,在台上憋了好久才吐出一句话。“想当年,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领袖毛主席在开国大典上高喊:‘同学们辛苦了!’这句话是多么的鼓舞人心,多么……”。话说“同学”和“同志”虽然只有那么一字之差,但其意思和意义在某个特定的时代特定的场合却是有着本质的区别。幸好我不是出生在“文革时代”,否则单凭这句话,就可以以“篡改国家领导人话语”的罪名,往我的头上扣上一个反动份子的帽子了,想想都汗颜!从那次起,我便再也不敢上台讲话。如今再次站在台上,面对着这么多的新同学。再加上,刚刚太冲了,没什么准备,那情况就更不妙了。好不容易才想到一句“大家好!我叫纪宇阳!”。就没了下文,整个人就愣在那里,那傻帽样,都不知有多丢人。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祈求上天赐我一个老鼠洞,好让我钻进去遮羞。我瞄了瞄你,你捂着嘴在下面笑得不行。当时我就暗想:“等我下去,不整死你 ,我改做猪!”。我只好用乞求的目光投向站在教室最后面的班主任李老师,她正用鼓励的目光看着我,朝我微笑,点头,以示意我继续说下去,笑起来的样子很甜很有鼓劲。后来,不知怎的,我就急中生智,把我初中时同桌竞选学生会干部的演讲词照搬了过来。因为这演讲词当时是我帮我同桌写的,再加上我那惊人的记忆力。所以就像背书那样,很快就流利地说完了。台下响起了阵阵雷鸣般的掌声,真是庆幸没人知道我这一“卑鄙行为”。就在我刚要下台的时候,有人喊:“你还没说你竞选的职务呢?”。我一愣,可能是刚才太紧张忘了说了,只好报以一个歉意的傻笑,“班长!我竞选的是班长!”。台下一片哄笑,紧张中的我半摔半跑地回到了座位。这时,我的同桌杨雨,一个很不错的家伙就靠了过来,“刚刚,你貌似很紧张耶?”这时,你也回过头来说了一句“你的脸红得像——像——”,你故意顿了顿,然后压低了声音,一字一顿地说:“红——烧——猪——肉。”说完,就又低着头捂着嘴笑了起来。当时我恨得咬牙切齿,但因为是在课堂上,总不能站起来拍桌子,所以就暗暗发誓“你请客时,我非得好好宰你一顿不可!敢笑话我!”。后来,我以一票险胜,当选了班长,而那个朱小毅本来落选了就没资格担任另一个职务了,但班主任念在朱小毅的确是个班干的料,所以经同学们的一致决定,让他当了副班长。不过,我这个班长也是个甩手掌柜,以至到了学期末竟有同学不知道我才是班长。    后来,你果然就带我去了离学校不远处的“艾艾”餐馆。这是个专门为学生提供服务的餐馆,里面的装饰都很时尚却又不落于俗流,的确是学生聚餐的上佳之选。刚坐下,一个很年轻活力的女服务员就微笑着走了过来,手里还拿着菜单。我顺手接过菜单,心想:“这一次非得好好宰你一顿不可。”。所以我都是看到啥贵就点啥,也不管喜不喜欢,面对着一大桌子的菜,你都吓呆了!我看你这模样就更乐了,心想:“这几年的账也该扯平了!”而那个年轻活力的女服务员每次上菜时总时不时偷看我,而且目光充满了异样,估计是在惴测我是不是想吃霸王餐?或是被绑架了几天刚逃出来,正想要不要报警?如果我的皮肤是黑色的话,可能她还会想我是不是从非州逃难过来的?唉!不过不管了,为报当天的“一笑之仇”,我也只能硬着头皮,去接受那个女服务员异样的目光了。”。两人坐在那一顿狼吞虎咽之后,夜色已四合,街上来来往往的车淡黄色灯光时不时映在面对大街的玻璃墙上,划出一道道转瞬即逝的亮线。我摸摸肚子,特饱!可看着桌上还有那么多菜还没动,心疼!刚要再去夹菜的时候,不料打了一个很响的嗝,两人相对一笑,只好作罢。两人坐在那里一通海聊,希望能消耗一些,看看能否再吃一点。无奈一聊就聊了半个小时,可感觉还是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饱”!我们只好依依不舍地到柜台结账。那个年轻活力的高个子女服务员递过来一张发票,你顺手接过,然后转递给我,在“众目睽睽”之下递给我,就来了一句“埋单!”我一愕,用惊讶的目光看着你,你却乐呵呵地说:“我只说请客,可没说过由我埋单哦!”汗呐!天底下哪有这样的歪理呀?有道是:最毒妇人心,难怪你答应请客时,会笑得那么诡异。原来早就想到这一招了,一个早就挖好了的陷井,就等着我跳下去。我看了看发票,190元!我吸了口冷气,我两个星期的饭钱。我在你的耳边小声地说:“我没带那么多钱。”。你一愕,旋即又笑嬉嬉地问:“真的?”。我严肃地说:“真的!”。这时,你小声地在我的耳边嘀咕:“可我也没这么多”,“那怎么办?不会被扣下来洗碗筷吧?”,我疑惑地问道。你想了想,小声地对我说:“你带银行卡了没有?”,“有呀!”。“给我”!你命令道。我边掏出银行卡边说:“那你快去快回,取了钱赶快回来赎我,别自个跑了。”。你接过卡,用卡敲了敲我的头说:“说啥呢?”,说着就把卡递给那个年轻活力的高个子女服务员,说道:“刷卡!”。就这样,我近两个星期的伙食费就这样没了。后来,你成功地竞选了学生会文娱部长后,又拉着我到那个“艾艾”餐馆,不用说,我又因此赔上一个星期的伙食费。    再后来,学校要搞一次晚会,你也报了一个舞蹈节目。由于你是学生会的文娱部长,那时的你一边要忙着筹划节目,一边又要忙着排练舞蹈,经常晚饭都顾不上,所以每天下午我都得去饭堂给你打饭,有时晚上还得为你出校门去买夜宵。记得有一次,我去给你送饭的时候,你正和一个长像很“猥琐”的男生(当然这只是个人观点)在舞蹈室里排练,见我进来,才停了下来。你向我介绍那个男生:“邓臻吟,学生会副主席。”。我还没听完,就噗哧的笑了起来,边笑边说:“幸好你不是在国外!”。你看到我这反应,一脸的不解,问道:“啥意思?”。再看看那家伙也是一脸的疑惑,我边笑边说:“因为按照国外名字的写法,那邓臻吟不就是臻吟邓?”。你喃喃自语:“臻吟邓,真****。”。你想到这突然就没心没肺的笑了起来,捶胸!顿足!这时,你我都注意到了那个叫臻吟邓,哦不!邓臻吟那个家伙的脸一阵红一阵白,特吓人的那种,你这才强忍住了笑,敲着我的头说:“死人头,说啥呢?”。我看你强忍住笑,却又忍不住的滑稽样,笑道:“说笑来着,说笑来着,不介意吧?”。然后朝着那家伙歉意地笑了笑,半饷,他那阴沉的脸才挤出了一幅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怎么会呢?”。说完,可能觉得似乎少点什么,于是又补了一句,“挺幽默的,好久都没听过这么幽默的笑话了。”。但从那次起,他每次在校园里碰到我,总是朝我笑了笑,可我总觉的那种笑很诡异,是那种不怀好意的笑里藏刀,幸好我并没有因此而失胳膊掉腿。后来听说,这个笑话还在学生会里广为流传。呵呵!在这个不断被外语,特别是英语所占据的语言环境里,总算又一次证明了汉语文字的魅力。话说回来,你吃完饭后,又继续了你的排练,而我就坐在旁边等着,但不久,我就煞白着脸离开了。我离开时重重地关上了门,也许是听到了“砰”的一声,才注意到了我的离开,然后你追了出来。你问我:“咋了?”,“今天——不舒服”“病了?”,我不作声,沉默了一会,你拍拍我的肩膀说:“你先回去休息吧!不用陪我。”,说着,我就离开了。   其实,你知道吗?我那一次的确是不舒服,但却不是病了。而是,看到那个家伙在排练的过程中多次搂着你,那动作是那么亲昵,而且你俩还有说有笑的。虽说那是节目的需要,但我看着你俩的“甜蜜样”就不舒服,我不知道是不是吃醋的滋味,反正就是那种想冲过去,把他拖出来,然后暴打一顿的冲动,就好像当年,我为了你力战两人一样。但不同的是,当年的我完全是出于一种最好的朋友被欺负的愤怒,而现在不是,其中加了点说不清的东西。那一夜,我没有回宿舍,而是在校外独自游荡了一夜。而这一切,以前我从未对你说起。所以,这是你所不知道的。那一夜,一个人走在空荡荡的寂静大街上,我想了很多,其中一部分是以前从未思考过的问题。最后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不知从何时起,我就已经深深地、深深地爱上你了。寂静的黑夜最容易让人冷静,特别是一个人的时候,所以我相信这个结论。我也无法对自己撒谎,告诉自己这不是爱情。爱情就是如此奇妙,它会悄无声息地在你内心的某个角落里生根、发芽。直到某一天,你才豁然发现它已长成了参天大树,占据了你内心的每个角落。黑夜固然可怕让人冷静,但孤独的黑夜,对于情感受挫的人却有着致命的杀伤力,其杀伤强度更甚于烈酒。大约到了凌晨三点,偌大的大街上一个行人也没有,一阵阵的冷风拂面,浑身瑟瑟发抖,心里却如同裂开了一个口子,鲜血在汩汩流淌。我突然想给你打个电话,告诉你,我爱你!哪怕是能够听见你的声音也是莫大的安慰,我掏出手机,但想想此时你可能正在熟睡,所以就写一条短信,短短的一条信息,我却整整写了半个小时,写了又删,删了又写,最后只写了六个字“凌小雪,我爱你!”好不容易鼓起了勇气,当我按下发送键,短信刚发送的时候,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了,手机突然因没电而自动关机了,也不知这条短信你能否收到?但却一直没见你提起。    高中的时侯,谈恋爱是很流行的一件事。之所以称之为流行,那是因为谈恋爱的大多数的目的无非有两种。其一是为枯燥无味的学习生活增添点刺激和新鲜感。其二是把对异性的欣赏、好感定义为爱。于是乎很多校园恋情都是入学恋爱,毕业分手,当然这其中也不能排除其中有真爱。我们班的私下黑名单中就有八对之多,其中不乏学习中的佼佼者,而咱们班也就十五位女生,恋爱的流行指数从中就可以略见一斑了。而所谓的“黑名单八对”中就赫然有你我之名,虽然那时的你总笑称我是你哥,而我对此也不作任何表态。因为这确实不算爱情,顶多算做暗恋。我从未对你说过“我爱你”“做我女朋友”之类的话语。这些话语虽然看似很俗,但对于爱情表白却是屡试不爽的台词。这些“俗话”并不是我不敢说,而是因为毕竟学生时代还是学习为重,我不希望你此而分心,荒废学业。但我知道我是爱你的。平日里,特别是高三的日子里,面对着堆积成山,日益繁重的学业。我们只能相互勉励,相互扶持。大家心里都明白这种关系无非两种可能,那便是亲情和爱情。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高中三年的生活看似漫长,实则如白驹过隙。再漫长的岁月能够留在记忆里的也成了瞬间之事。思绪飞转,很快,我们就高中毕业了。刚考完高考的那天下午,在班长,也就是我的提议下,经过一番的联络与筹备。当晚就在班中搞起了自发性的毕业庆祝会。因为没有老师的参加,所以气氛相当轻松,大家都肆无忌惮,畅所欲言,大家都向自己的同桌或是死党劝酒,颇有一番不醉不休的意味。在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平时看起来很文静的女生喝起酒来,那酒量煞是惊人。我虽然时常自诩酒量不错,但相比起来,我都自愧不如。因为她们喝酒不是一口一口的淑女形象,也不是一杯一杯的熟女形象,而是一瓶一瓶地灌。一些和我一样平时常自诩“酒场老江湖”的男生都看得口惊目呆,惊为天人!原来喝酒也可以跟喝白开水一样简单。在教室的各个角落里都传来了一声声酒瓶和酒杯那清脆的玻璃碰撞声,原来大家早就自然而然地围成一个个小圈,少则三四个,多则七八个。大家都一边灌酒,一边各自讲述着一些往事,回忆这三年来发生的一些趣事,其中不免夹杂着感叹年华易逝,岁月蹉跎的伤感。最后大家还是不约而同地转到了大家都关注的话题上。那就是**追**,**暗恋**的一些陈年往事。虽说那是也是人家的私事。但年轻人嘛!好奇心就是重。特别是在人家情感方面,哪管这是私事还是公事。结果那些曾有过这方面风流韵事的都被毫无遗漏地拉到讲台上要求坦白。每抓到一个上台坦白的,台下都是一阵高过一阵的欢呼声。更有甚者,有个男生曾经暗恋过某女生的都被逮到了。不得不佩服!其侦察本领堪称国民党军统局。从那时起,我对两句话真的深信不疑了。第一句话是“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第二句便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雪亮的”。最后,大家肯定不会放过在男生中广为流传的所谓“黑名单八对”。由于我是知道所谓 的“黑名单八对”,所以就想先开溜。没想到就在距离门口只有一步之遥的地方,不知被哪个家伙发现了。一声“班长要逃跑了”,大家就蜂拥而至,把门口给堵死了,最后被几个“大块头”架到讲台上。一站到讲台上,台下就立刻变得鸦雀无声。估计大家都对我那个所谓的女朋友感兴趣吧?我向教室扫视了一遍,努力“百度”着你的身影,教室里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杯盘狼籍”,最后终于在一个靠墙的位置发现了你。你正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我,我当时心想:“估计这丫头以为我背着她交女朋友了,孰不知……”,你还真够傻冒的。不过话说回来,你们女生又不知道所谓的“黑名单八对”。但我跟你在一起这么久了,难道就没发现我是喜欢你的吗?那怕是一点点也好啊!想想都心寒。不过寒归寒,眼前的问题还是要解决啊!想着想着,突然灵光一闪,“有了”!内心狂喜,就好像抓到了最后的救命稻草,我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顾作平静地说:“用得着如此‘客气’吗?不就想请我当个主持人嘛!”。台下的那些女生一脸的失望。男生呢?则是大跌眼镜的呆样,女生的失望是因为我让她们空期待一场。男生们则是没想到我会出这招,趁热打铁,没等他(她)们反应过来,我就接着说:“现在有请‘黑名单……七对’之一,王大伟,陈琳”。我的话音刚落,台下齐刷刷的目光就瞬间都投向了坐在一起的王大伟和陈琳,而更多的男生都是一愣,我暗乐:“嘿嘿!没想到‘黑名单八对’一下子摇身变成了‘黑名单七对’了吧?”在我暗乐的时候,王大伟和陈琳两人就已经被半拖半推地拉到讲台上了。两人相互偷偷地看了对方一眼,陈琳就满脸通红地低下了头。而王大伟一会儿低头,一会儿盯着天花板,目光茫然地游离。毕竟高中时的我们心理上的不成熟,再加者这种恋爱关系属于“地下恋情”。但这些并不能成为让大家压抑好奇心的理由。该坦白的终究还是要坦白。   随着大家的欢呼声,在我的宣布声中,一对对的恋情被公布于众。最后我宣布:“‘黑名单七对’已展示完毕,现在进入下一环节!”。话音刚落,就有人喊道:“班长!还有一对呢!”。我立即接话:“没!没有啦!”。“呼”!台下齐声起哄。然后不知在哪个家伙的带头下,齐声响起了“纪宇阳!凌小雪!”,“纪宇阳!凌小雪!”。我望向你,你一脸的惊愕,旋即羞得满脸通红。我向上前方微伸出双手,示意他们停下来,然后就撇开话题说:“那现在,我就给大家唱首歌吧?”。没想到……,台下根本就没有放过我的意思,又齐声响起了“纪宇阳!凌小雪!”,“纪宇阳!凌小雪”。看来得用“硬手段”!我故作愤怒地喊道:“喂!我可是你们的班长,别闹得太大了哦!”,“切”!台下齐声的不屑。那些家伙,一毕业,班长的号令就不管用了?但也并非完全不管用,副班朱小毅还是给出了新条件,但却也十分的要命。“除非——你大喊三声,‘凌小雪,我爱你!’”。正所谓“软硬兼施”,看来我得用“软手段”了。我又顾作哀求道:“各位大哥大姐,呵呵!你们就把我当放屁一样放了吧?”,“切”!又是齐声的不屑,现在可谓四面楚歌。不得已,我只好用求救的目光投向了我的同桌杨雨。没想到那家伙见我向他投过去求救的目光,竟用抱歉的目光告诉我,“阳哥,不好意思,兄弟我也无能为力了!”我便用威胁的目光狠狠地告诉他,“不帮我是吧?我和你断绝兄弟之情!”。在我威胁的目光之下,他只好做出了妥协,用无奈的目光告诉我,“唉!谁叫我这么乐于助人,这么有侠义之心呢!”。我大喜,用目光表达了我的谢意。当然了,对于我们这一目光传情,哦不!是目光传音,别人当然是不会发觉的啦!“阳哥,放了你也行,但得跟我们班到场的42人都喝上一杯”。听完,我立马由大喜转为大愕,“歹毒啊!人家说,‘最毒女人心’,没想到你比妇人心还要歹毒!”。台下齐声喝彩“好!”“好!”不过想想也没什么错,若是没有这个如此苛刻的条件,大家又怎能放过我?虽然刚刚在心里骂他歹毒,但还是蛮感激他的。无奈啊!只好一个挨着一个喝完42杯了!当轮到我向你敬酒时,已是半醉,在周围一声声的“纪宇阳!凌小雪!”中,你已是满脸微红。我端起酒杯,顾作轻松地和你碰了碰酒杯,虽表面上顾作平静,但却已是内心澎湃。在喝酒的时候,透过玻璃酒杯,你那黑色的眼眸实在是让人读不懂,……喝完42杯,我几乎醉得站都站不稳,还好我的酒量不错,不然早就趴下了。最后在文娱委员的提议下,大家手拉手放声高歌了一通,大家用歌声宣告了这段艰苦紧张的高中生活的结束。这个晚会虽然叫“毕业庆祝会”,但在为毕业而欣喜的同时,却也弥漫了离别的伤感,在一曲又一曲的歌声中,晚会也开始落幕。大家道别时,已是接近零点。    寂静的街道,在昏黄路灯的辉映之下越发冷清,只有偶尔经过一辆车或是一个行人。你扶着我,边走边说:“不是那块料,还坚持喝那么多!”。我没有回答,只是看着你痴痴地笑。不知是不是你也喝了酒的缘故,在昏黄的灯光下,两颊晕红晕红的。我突然就想起当初小学时为你打架后,一起回家的情形。记得那天在夕阳中的你,晕红的脸颊笑起来像一朵盛开的桃花,黑色的瞳孔特别的明亮。走着走着,拐了一个弯就到了那棵古树下,那棵古树长得也真够茂密的,至于这棵树的年龄还真是没人知道。只是听一些老人说过,那棵树在他们的记忆中就一直在那里了。记得有一年政府以妨碍交通为名要砍了那个树,结果遭到附近一些老人的联名阻拦,这才保护下了这棵古树。这棵古树长得确实很茂密,确实是个乘凉的好地方。白天里,树下甚是热闹,路人、上下学的学生,当然最受欢迎的还算老人,三五个人围在一起下下象棋或是聊聊家常什么的。但是一到了夜里,就特别地安静,别说人了,恐怕就是连个鬼也没有。在经过那棵树下时,我胃一酸,大吐了一通,你轻拍着我的后背,喃喃地说:“喝这么多,难受了吧?”。然后递给我纸巾,我接过,擦了擦嘴,幸好没吐到衣服上。我抬起头,呆呆地看着你,在昏黄的灯光下,你秀发披肩,脸色红润,我就突然觉得有一股奇异的力量涌了上来,当时我就说,我记得我当时说:“做我女朋友,好不好?”。你当时就敲着我的头颅,喊道:“死人头,真醉了?你看清楚点,我是雪儿,凌——小——雪!”。也许,你以为我醉了,在胡说八道,或是以为我想捉弄你,头发长见识短,这丫头真够傻的,竟然到现在还以为晚会上的事纯属玩笑来着。其实,那时的我并没有完全醉,至少我还知道我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我双手微握着你的双肩,轻声地说道:“我知道,你是雪儿嘛!”然后打了一个嗝,继续说道:“雪儿,你知道吗?我一直就喜欢你,一直,雪儿,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我不断地在说,冷空气中夹杂着浓郁的酒味。而你就一直低着头,我用右手缓慢地托起你的脸,脸颊湿湿的。哭泣的女人是男人心中致命的伤,再坚强的男人也无法无视自己心爱女人的哭泣。哭泣的女人最惹人怜惜,看着你哭泣,我当时就有些心疼,有点冲动,确实有点冲动,所以就义无反顾的吻了下去。那样感觉至今都难忘,整个人轻飘飘的。天地旋转,宛如进入了一个两人的世界,周围的一切都如同虚设,心里有说不出原因的愉悦。那一次是我的初吻,但是不是你的初吻我就不知道了,我想应该是吧?因为我从未听说过你和哪个男生有过超乎寻常的举动。其实你一直都不乏追求者,只不过一直都被你一口给拒绝了。而其中的一部分是我帮你给拒绝了。早就听说一句话“男人的吻就好比结婚证上的印章,一旦盖上,就一辈子牢牢地铨住了所爱之人的心。”。所以我以为……,没想到,“啪”的一声,你就给了我一巴掌,在那个寂静的大街上,黑漆漆的古树下,你给了我一巴掌,然后就挣开了我的拥抱,捂着嘴,一个转身跑了,而我就一直怔怔的站在那里,看着你的离去,我的脑海一片空白。   不知是不是因为你的那一巴掌,我清醒了。我一直都没醉,只是更清醒了!脸上火辣辣的。一阵风微微刮起,有点冷,我扯了扯衣角。没想到你就这样拒绝了我。其实我也没想到你会拒绝我,从小到大,我们的关系一直都那么亲密。甚至当我为那些要追求你的男生而愤怒要大打出手时,你总会笑着问我:“怎么?吃醋了?”。我实在不相信你会不喜欢我,会拒绝我?在我的心里,一直都理所当然地把你认做我的未来女友,看来……,一切都是一厢情愿,我一直自编自导了这场独角剧,一切的美好均属于空想。那时的我真的特别难受,心如刀割,滚烫的泪水一颗颗地往下掉,泪水逐渐模糊了视线,模糊了你远去的背影。虽然离家很近,但难受归难受,我还是怕你出事,所以也跟着你小跑了起来,直到远远地可以看到你,我这才放下心来,然后远远地跟在你的身后,直到你入了门。后来,当我要掏钥匙开门时,找了半天都没能找到钥匙。可能落在哪了。那时夜已深,又不能叫醒家人,所以就在门前的台阶上坐了一夜。那一夜有点冷,阵阵的寒风拂过,天上的星星都几乎可以数出有几颗。记得那时,你曾开过窗,向外张望,我刚想叫你,你却又把窗关上了。不知你是否在担心我有没回家?还是……。也不知那个时候,你是否看见那个坐在台阶上瑟瑟发抖的我。那一夜,我想了很多,想我们的小时候,就从那个你问我叫啥名字时开始,然后是小学、初中、高中、再到我在树下吻你,然后被你扇了一巴掌。一幅幅的画面在我的脑海中飞速闪过,连成一部无声的电影。后来,天开始蒙蒙亮,开始下起了小雨,不过很快就停了下来,都不知是雾还是雨?雨后曾有一对青年情侣相依相偎地走过……    就这样,我连续十几天都不去见你,而你也没找过我,我们就这样各自相安无事地过着。直到一天傍晚,我给你打了一个电话,把你约了出来。我们去了离家不远处的湖边,湖边种有许多垂柳,在夕阳下,湖面泛着片片鳞光。此景不禁让我想起了徐志摩的《再别康桥》,“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傍晚的湖边总有许多小孩和老人,当然也不乏环湖而跑的年轻人。我们就肩并肩而走,大家都不愿先开口,沉默了许久之后,我首先打破沉默,“那——天——”,我拉长了声音,你没作声,继续低着头,我突然就不知该说什么,“向她道歉?不是,因为我好像也没做错什么。”,“继续问她是否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好像也有些不妥。”。脑子在剧烈地斗争着,一时变得似乎说什么都不对。于是干脆沉默起来。两人就继续肩并肩地走着。这时,湖边的人渐渐退去,夕阳照在你的脸上,你的脸就像天边的晚霞般晕红,美到极致。那时的你已经有165cm,身材也很苗条,凹凸有致,阿娜多姿,长长的秀发并没有束起来,简单地披在身后,就像是一挂黑色的瀑布。这时,你缓慢地抬起头来,你并没有看我,而是望着前方,缓缓地说:“其实,我想过了。”,然后长舒了一口气。而我小心翼翼的听着,像是一个犯人在听着法官的最后宣判,生怕听错或是听漏了一个字。只见你接着说:“其实,从小,我就一直把你当成最要好的朋友,没有别的什么念头,你明白吗?”,说完,就转过头来看着我。我一怔,就像是得知最后被判了死刑,不过我并没有大呼冤枉,而是故作无所谓。好不容易挤出那么一点笑容,却不知该说什么,不知所措,就连手都不知该如何放。然后挤出了一句让我都十分吃惊的话“那天,开玩笑来着。”。想想自己也真够笨的,哪句不说偏偏说这句。如果当时我手中有一把苍蝇拍,我真想拍死自己。你想笑,却又笑不出,就咬了咬嘴唇,于是又是一阵的沉默。后来,还是你开口了,“我打算报A市的大学。”“那不远耶!”,你没有接过我的话,而是问我:“那你呢?”,“还没想好呢!我想好了就告诉你。”,你“哦”了一声,“那明天去学校填志愿,我等你!”我微微加重了那句“我等你!”,不知当时的你有没发现。   第二天,我去了你家,开门的是你妈。我说了声“阿姨好!”。你妈见是我,就满脸笑容地说:“哦!是阳阳呀!”。你妈总是叫我“阳阳”,正如我妈总是叫你“雪儿”一样。我随着你妈进了屋,你妈头也不回地问我:“那你打算报哪?”,“和雪儿一样”,“哦!那好!在一起也好有个照应”,这时,门“吱”的一声开了,你从房里出来,拨了拨头发说:“妈!我们先去学校了。”。你妈“哦”了一声,然后就进了厨房,你也拉着我出了门,就在门快关上的时候,从厨房里传出了你妈的声音,“路上小心点!”,在路上,你问我:“真和我报一样的大学?”“那个大学挺好的。”,我答道。这时,你走到我的前方,盯着我,就在我的前方倒着走。你的眼睛很黑很亮,每次看你那似乎拧一拧就可以滴出墨汁的双眼,我浑身都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惬意感,更有一种要将你拥入怀中的冲动。你盯着我问:“说说,是不是有什么企图?”我心想:“这丫头,还不知我的意途?都拒绝我了,还把话说得这般暧昧,都不知是头脑简单还是……”。我躲避着你的目光,笑呵呵地说:“你离得开我吗?”,“也对哦!不然买东西时谁给我结账呢!”,说完就笑了起来。说着,说着,就到了路口转角的那棵古树下。我的目光只在那棵树上做了短暂的停留后留移开了,总觉得那棵古树似乎更加茂密了,而其背后藏有故事,像谜一样神秘。后来,真是天意弄人,虽然我的高考成绩只比你少1分,但恰恰是这1分的差距,你成功地上了A市的一所大学,而我却被很远的B市一所大学录取。由于你的大学比我的大学开学早,所以你也比我早去大学。那天,我没有去送你,只是给你打了个电话,我在电话中,千般万般地嘱咐你“路上小心”,“到了大学后给我打电话”,“到了大学要学会照顾自己”……你连“哦”了几声,笑道:“你今天怎么和我妈一样罗里罗嗦的!”。我开玩笑地说:“那你就把我当成你二妈呗!”。在电话的那头,传来了你银铃般的笑声,你笑着说:“那我上车了。”,末了还加了句“二妈!”。我便也学了个女声说:“嗯!闺女!”。然后就挂了电话,你知道吗?其实,那天我去送你了,远远地,我就远远地看着你,直到火车缓缓开动,直到在我的视线中消失……   自从大学后,大家都很少回家,所以我们见面的机会很少,但好在有“中国移动”的帮忙,所以我们几乎每个周六都会准时通电话,而且一般都是在晚上十点之后。由于信号的问题,每次我都得站在宿舍的阳台上给你打电话。B市的天气很冷,我刚去的时候,花了好几个月才渐渐地适应了那里的寒冷天气。夜里,B市的风很大、很冷,特别是到了冬季。每次握电话的手都被冻得生疼,所以我只能不停地更换着手,左手换右手,右手换左手,反反复复。每次都会聊很久,聊很多,每次聊得最多的都是这周所发生的一些趣事。通常都是你涛涛不绝地在说,我在安静地听。而那些我对你思念的话却从未提及,总害怕那些话一出口,气氛就会再次变得尴尬。而且异地恋是个很不靠谱的问题,虽然我很爱你。但我也只能将这些感情深埋于内心某个黑暗的角落里。再后来,在一次通电话中,你无意中说起你有男朋友了,这个如晴天霹雳的消息瞬间就把我整个人都怔住了,哽咽得说不出话来,就静静地听着你在电话的那边叽叽喳喳地说着你跟男朋友的一些趣事,话里充满着浪漫,洋溢着幸福。可我却心如刀绞,痛彻心扉,泪一颗颗地往下滴。更出乎我意料的是,你的男朋友竟然就是当年的那个“臻寅邓”,没想到那个“臻寅邓”会和你同一所大学,还成了你的男朋友。后来,电话一结束,我就跑回了宿舍,那一夜,失眠了。我告诉自己,我输了,彻底没了希望。那一夜,我想了很多,我不断地安慰自己,我希望的不就是祝你幸福吗?只要你开心,幸福,我的伤、我的痛又算得了什么呢?爱一个人就得在她幸福的时候,毫不吝啬地送出了自己的祝福,不是吗?    后来,大二的时候,我也谈了恋爱。那个女孩你是知道的,方雅。方雅是在大一时的一次志愿者活动中认识的。方雅和你一样,有着披肩的长发和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不同的是你是一个大大咧咧、傻头傻脑的丫头,而方雅是个安静睿智的女孩子。至于认识的过程,我在此就不想再久事重提了。志愿者活动结束后,两人都彼此有好感,所以两人就经常通电话。方雅是个喜欢安静,讨厌喧闹的女孩子,每个周六下午都会过来找我聊天、散步或是上图书馆什么的。虽然方雅从未向我表白过什么,但从她的眼神,我的直觉告诉我,她是喜欢上我了。我当时内心很是挣扎,因为我知道在我的内心里,一部分装的是方雅,而另一部分装的却是你。我也不知我自己是否该继续下去?因此她几次来找我,我都避而不见,甚至我的态度一直是不冷不热的,但她都是一如继往。呵呵!舍友都眼红得要命,直骂我不是男人。直到后来,也就是大一第二学期末时,听说你恋爱了。就像一句话说的那样,走出失恋期的最好办法就是重新开始一段恋情。经过一段日子的心灰意冷之后,我和方雅的关系开始迅速升温。B市的天气很冷,所以每个B市的女生都是织围巾的高手。每个女生都会织围巾送给自己喜欢的男生,当一个女生送围巾给一个男生的时候,就代表着那个女生对那个男生有好感了,这种方式久而久之就成了B市的一个传统。方雅也为我织了好多围巾。   恋爱中的日子倒也过得快活,但很快,一段让我舍友妒忌不已的恋情,仅维持了一年就匆匆落下帷幕。舍友又再次大骂我不是男人。在一次通电话中,你曾问我为什么分手了?当时我就在电话里给你编了一个谎话。其实也不算谎话,我说,因为我同时爱着另一个女孩。当时,你就在电话里朝我怒吼道:“你这人怎么这么花心呀?一个方雅不够,还要一脚踏两只船,活该!”。我说:“好冷啊!你可不可以送我一条围巾?”。你在电话的那头嚷道:“有本事找那个女孩为你织去!”。完了还威胁道,“你给我把方雅追回来,不然别说你认识我!”,说完,就气冲冲地挂了电话。其实你和方雅的交情并不是很深,你们又没见过面。只是我曾给你看过方雅的照片,当时你还夸我有眼光,再加上在我们的通电话中,你对方雅多多少少也有点了解,这才为她愤愤不平。其实,你一直不知道,那个我爱着的女孩一直都是你。虽然我可以欺骗别人,但欺骗不了自己,你一直都扎根在我内心的某个角落里。而分手的导火线你也一直都不知道,那是在同学的生日parrty上,既然是生日parrty,那就免不了喝酒。由于方雅不会喝酒,所以在同学们一杯杯的敬酒之下,便只能由心疼“媳妇”的我代劳了。我的酒量虽然不差,但在同学们的捉弄之下,我还是被灌醉了。最后,方雅扶着我回了宿舍。也许是你们长得相似,也许是真的醉了,在朦胧中我竟拉着方雅的手,不停地呼唤着你的名字,还说出了一些平时从未向你说出的“真心话”。一向冷静的方雅伤心之下就扇了我一耳光,然后哭着跑了出去。这时我才清醒了过来,知道自己说了错话,一个激灵从床上翻了起来,迅速追了出去,但看到的也只有方雅的背影,结果就这样分手了。之后,我并没有向她解释什么,也没去安慰她,因为我实在不想去挽救这段埋着一颗定时炸弹的感情。这颗炸弹太过于恐怖,说不定哪时就会引爆,从而摧毁一切,趁现在还没到难以自拔的程度,道一声:“好聚好散”。所以我托一个同学把所有为我织的围巾悉数送还回方雅,这段感情就这样匆匆地结束了。这些都是我从未向你提起的。就这样,后来我在大学期间再也没谈恋爱,一者是自己没把握,一者是顾及方雅的感情。那时,你总说我活该!花心!我是花心,可你又何曾知道我的心其实就一直花在你的身上。    地球不会因任何人而停止转动,同样地,时间也不会因任何人而减缓其流转速度。时光匆匆,很快就大四了。突然一天深夜,你给我打了一个电话。电话一接通,你就一直在那里哭,我问你发生了什么事?你没有回答,只说了句:“原来,你们男生都这么薄情寡义!”边说边哭,以至于我听得不是很清晰,但基本上我也能猜得出发生了什么事。我当时安慰了你几句之后,就披上大衣奔出了校门。我们大学深夜里一般不准外出,但我最终还是吵醒了保安。递烟送水,说尽好话,再加上平日里和保安的交情不浅,那个保安这才极其不情愿地开了门。出校门拦了一辆车就直奔A市。经过一路的颠簸,终于赶在天还没完全亮的时候到达A市。我打电话给你:“我到了,就在你们学校门口。”你和一个叫孙丽的女生租房在学校的附近,所以我也没进去你大学校园的必要。你当时没披外套就跑了出来,当时的你头发逢乱,两眼又红又肿(估计是哭了一夜),只穿着睡衣,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我只好脱下外套给你穿上,跟着你回到了你的住处。那时你的舍友还没起床(估计是昨晚被你闹到很晚才睡),呵呵!出于男女授受不亲的原则,我当然得住旅店,就在离你不远处。就这样,在那几天里,我花尽心思,说尽好话,把二十二年的生活阅历和毕生的学识尽数使出来。虽说不能帮你完全地度过失恋期,但至少使你不再寻死觅活。几天后,在你住处,心情稍微好转的你便催着我回校,我说,“学校里反正也没啥事”。你便瞪着我说:“没事就可以赖在我这了?”。天呢!天地良心,我可没这意思,女人呐!真搞不懂,我没请假就千里迢迢地来安慰她,现在心情人好了,就又说我赖在这儿了。这时,坐在你旁边的孙丽在你的耳边嘀咕着:“雪儿,你朋友长得蛮帅的嘛!”。你听完却大呼道,“打住!打住!你可别打他的主意,他可是有三妻四妾的。”。害得那个孙丽目惊口呆,用异样的眼光上下一遍又一遍地打量着我,我当时又气又怨地嘟喃着:“这丫头,尽败坏我名声,以后我要是娶不到老婆,定唯你是问。”。你们俩听我这话语,相对一笑。   后来,我只好答应你回学校去,让你别送我,说认得路。其实,我当时并没有立即回校,而是去找那个“真****”。至于理由,我相信就不用多说了吧?当时我托人把“真****”约了出来后,二话没说就冲上去暴打一顿。起初他还没明白过来,以为是惹上了黑道。边躲边哀求道:“别!别!大哥!我没惹你吧?”但很快,他就认出了我。话说我和他见面的次数不多,况且已经有三年多不见了,我后来百思不得其解,他认出我咋就这么快呢?该不会是因为我给他取了个“真****”的名字而怀恨在心,所以……。冷啊!真有点“就算化成灰我也认得你”的感觉。结果最后打着打着,我就被打进医院了。当时身上没那么多钱付医药费,只好给你打了个电话,你很快就赶到了我所在的医院。你问我,“怎么回事?”。我笑着说:“遇见女色狼了。”。结果,这句话就引来了在场所有医生、护士惊愕的目光,惹得那些人上上下下地、一遍又一遍地打量我,似乎在求证这句话属实的可能性。   我们走出医院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饿得不行,便就近在医院旁边的一个小餐馆吃了晚饭。不过这次不是我埋单,因为我的身上确实没钱了,只有一张回去的过期车票。由于晚饭后时间尚早,所以我们就这样散步着回去,我们并排着沿着大街走。那时大街上的行人很多,许多都是一对对的甜蜜样,估计都是一对对的情侣或是夫妻了。更有一对估计已经年过花甲的老夫妻手挽手经过,而且是动作亲昵,打情骂俏。我们俩看着,两眼相对,忍噤不禁。“你们有没有那个?”,我问道。你转过头来,看着我,疑惑的问道:“那个?哪个?”。我笑了笑,心想“真不懂吗?”。然后小声地在你耳边说:“就是那个呀!”。你沉思了一会,明白了我说的“那个”指的是什么,然后就羞得满脸通红。但毕竟性格开朗,加上我们从小就无话不谈。过了一会,你用食指戳着我地头,说:“想到哪去了!再说我是那种随便女孩吗?”,“那就是没咯?”,“当然没了!”,“幸好”我细声嘀咕,你听不清我说什么,就问:“说什么?”,“哦!没!没什么!”,我支支吾吾起来。那时的天气有点冷,可我总觉得很凉爽,心情格外舒畅,转而冒出一股莫名的喜悦感。   在经过一家电影院大门的时候,我看到在电影院门口贴着《爱有来生》的海报。之前在学校早就听说过这部电影。剧情讲述的是:前世的阿九和阿明因为世仇而不能相爱,阿明出家当了和尚,但却也不能逃脱被杀的结局,阿九和阿明最终在仇杀中双双死去,死在一棵千年银杏数下。临死前阿九和阿明相约来生再续前缘,阿九死后就去投了胎,而阿明怕阿九随时会来到这棵银杏树下找他,便一步也不敢离开而错过了投胎的时机。可是阿明在这轮回道上也只能停留五十年。五十年即将过去,可阿九却迟迟未出现。就在阿明快要离去的时候,阿九出现了。可是,今生的阿九已经不再是前世的阿九,在今生阿九是个名叫小玉的少妇。她不仅没了前世的记忆,而且今生还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和一个很爱她也让她深爱的丈夫。在离开前,阿明给小玉讲述了他们前世的爱恨情仇,而在阿明离开的瞬间,小玉却又离奇地恢复了前世的记忆……。之前就听说这是一部很好看的电影,但却一直没有去看,也许是没人陪着去,所以也懒得去看。正所谓:择日不如撞日。我停下脚步对你说:“我们去看电影怎么样?”。你敲了敲我的头说:“你今天还真想把我的血放干呀?”。我立马用出你曾经的“必杀技”,装做可怜巴巴地哀求道:“大小姐,就看在我千里迢迢跑来看你,结果带一身伤回去的份上,就满足一下我这个小小的,小小的愿望吧?”。这时你也装做很阔气的样子说:“那本小姐,就破例满足你一下吧!”。我接过钱,装成一个小太监的模样,道了声“喳”!就挤进了抢票的人流中。因为当时抢票的场面很混乱,大家都不排队,“这素质!还大城市呢!”,我暗地里感叹。不过在利益的驱驶下,世人皆清我独醒,世人皆浊我也浊,管不了什么素质问题了,先抢到票再说。经过一番努力,忍受了众人的夹挤和“被吃豆腐”的损失,终于让我抢到了最后的两张票。结果惹得在我身后买不到票的人直骂娘,扬言要拆了电影院,不过这些都与我无关。面对这两张千辛万苦才到手的票,我差点“涕泪横流”。我买完票回来,见你正抱着一大桶的薯条,我开玩笑说:“这么贪吃?吃胖了看谁还要你!”。你抬起头说:“没人要,自由些。”。我笑着推你进去,美女导演俞飞鸿酝酿了十年并最终拍摄的这部《爱有来生》,不得不说是一部佳作,剧情细腻、动情。当影片接近尾声,也就是当小玉在阿明把故事说完后,离奇地恢复了前世的记忆而痛哭不已的时候,你趴在我的肩上抽泣起来。说实在的,当时我也被阿明的真情和执著打动了。电影结束后,我们又走着回去,在路上,你拉着我的手,你一直问我,“现实中真有那种爱情吗?”,“真有像阿明一样的男人吗?”。我说,“有!肯定有!”,“你眼前不就有一个吗?”。你上下打量着我,捂着嘴笑了起来,“得了吧?还自我标榜!”,说完又补了句“脚踏两只船的家伙!”。我当时就瞪了你一眼,你看我这表情,更乐了。那时,大街上的行人不是很多,一辆辆车忙碌地从身边经过,近处是灯,远处还是灯,暗黄的灯光连着漆黑的夜色,这时我突然就想起郭沫若的《天上的街市》“远远的街灯明了,好像闪着无数的明星;天上的明星现了,好像点着无数的街灯,我想那缥渺的空中,定然有美丽的街市……”,看着夜空,我又想起了路口转角的那棵古树,在古树下我第一次吻你,而你却给了我一耳光,然后哭着跑开了。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紧握了你的手,在心里默念:“会有的,雪儿,你以后会遇到这种爱情的……” 。   一年的时光匆匆而过,毕业后,我们都不约而同地回到了我们所在的城市。一回来,我爸就托关系为我安排了一个不错的公司,呵呵!看来有个好老爸就是不一样。而你呢?还得继续找工作,你天天拉上我到处去应聘,说是为你壮胆。一连几天,跑了十多家公司都没成功,高不进低不就。还有就是竞争的激烈程度实在是惊人,一个职位都有二三十人竞争,我不得不感慨现在大学生就业之艰辛。一些公司都是只看你是不是名牌大学毕业,二流大学毕业的,他们看都没看就直接把你的档案丢进垃圾桶,除非你有关系找后门什么的,就像我一样,否则后果可想而知,更不用说那些三流大学,四流大学。直到现在才终于体会到了文凭的重要性。原来的受教育并不在于你学了多少或者你的能力有多强?而是你手中那张文凭上盖的是哪个大学的印章。那张文凭就是你身份的证明,你以后要干什么样的职位,过什么样的生活,全由它来决定,而决定这张文凭的最重要环节就是高考。由此可见高考的残酷性,这不得不说是中国教育的一大败笔。难怪几乎所有的老师和长辈都经常说这么一句话“不好好读书,看你以后出息到哪去?”,唉!还真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记得高三的时候,我们的班主任,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经常苦口婆心地劝勉我们:“高考可是决定你们一生的事,它就是一个岔路口,万步成佛,一步成鬼,以后过什么样的生活可就在此了,这点苦不算苦,你们要是考不好,这一生可就毁了,以后苦着呢!”。他为了激励大家,还特意在黑板的上方挂了一条横幅,上面写“高考决定命运”这几个大字。于是每次累的时候,只要抬头望望那条横幅,人立马就振作起来,它就像是一剂兴奋药,陪着大家走进了高考。我们的老师们还真是“用心良苦”啊!   看着你一次次碰壁,我也急得团团转,却又苦于没办法。一天晚饭后,我就拉上你,用我刚买不久的摩托车载着你去兜风。黑色和蓝色搭配的摩托车,看起来甚是拉风。你在我身后紧紧地抱着我,我们就这样从市中心向市郊飞驰而去,市郊远没有市中心的喧闹,空气也新鲜得多。骑着摩托车在市郊兜风确实是一件十分惬意的事。特别是夜里,市郊的交通很是顺畅,只有偶尔才驶过一辆车,大路特别空旷。随着摩托车的前行,路旁的电线杆和路灯也一个个地被抛在了身后,远处的路灯不断地向前伸延,连着漆黑的夜空。我回过头来冲着你喊:“很爽是吧?”你兴奋得大喊:“啊~ 啊~”这时,有两辆车,每辆车上都坐着三个青年模样的小伙,烫着各种异样的发型,穿着也很异样,一看便知是那种整天无所事事的街头小混混,正一路大喊地从我的身边呼啸而过,还回过头来对着我们大吹口哨,姿态甚是嚣张。我气急了,便加足油门追了上去,可他们实在是太快了,以至于最终没能追上。你坐在我的身后,张开双手,大喊:“啊~ 我一定,一定成功!”。这时,我也跟着你对着深邃的夜色大喊:“雪儿!你一定会成功的!”。一路上,我们就这样像个疯子一样大喊着。看着深邃的夜色,我突然想起一个预言,如果一对情侣能够没停留地连续经过十个路口而都没遇上红灯,那么他(她)们就一定会获得幸福。虽然这只是一个很不靠谱的预言,虽然那时的我们并不算是情侣,但我却有去偿试的冲动,但毕竟路途过于遥远而时间又太晚,最终在你的劝阻下,才极其不情愿停止了我这个很不靠谱的试验。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给你打了个电话,说要带着你去应聘。人没上班就变懒惰,当时你还没睡醒,但在我的催促下,很快你便打扮好,出现在我的面前。你一身白裙,依旧是长发简单地披在身后,就像一挂黑色的瀑布。你已经跨上了车,坐在我的身后,而我的目光却还停留在你原先出现的地方,仿佛你还一直站在那儿。你见我这呆样,就敲了敲我的头,说:“喂!发什么呆呢?”。我这才回过神来“哦”的一声。在经过路口转角的那棵古树时,我稍稍放缓了车速,在晨光下,苍老死寂的古树就像是披上了一层金色纱衣,煜煜生辉。古树下依旧有十来个老人在晨练。我加快了车速,找一家餐厅吃了早餐,因为我知道你那么快,肯定是还没吃早餐,解决完早餐已经接近九点。我又载着你往市的最中心驶去,在车上你问我,“现在我们去哪家公司?”。我故意卖了个关子,“到那里你就知道了!”。在反光镜里可以看到你朝我做了个鬼脸。一路上,满是赶时间上班的人,不过这里是小城市,所以没有大城市的那般拥挤。经过一个十字路口不久,就在一栋大厦前停了下来,那栋大厦上有几个镀金大字“恒泰大厦”,在恒泰大厦里的便是本市最大的公司——恒泰有限公司。我刚停好车,你就扯了扯我的衣角说:“我们还是回去吧?”。说着就回头要走,我赶紧拉住你,“都来了,就试试呗!”。你冲我小声喊道:“你疯了?这么大的公司,人家哪会要我?”。我只好苦口婆心地劝你:“试试呗!试试又不会少块肉!”。我拉住你,转身就要进去,没想到,刚一转身就撞到了一个人,一个穿西装、打领带、长得很帅气的家伙,年纪就和我们差不多。我看撞到了人,赶忙道歉:“对不起!”。只见他微笑地说:“没关系。”。低头整了整衣服,然后抬起头说:“嗯,你们这是?”我赶忙接过话:“应聘!应聘来着!”。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你说:“你还是她?”。还没等我回答,你就微笑地说:“是我!”。那家伙上下打量了你一番后,顿了顿说道:“那就进来吧!”。然后就转身进去了,我也拉着你跟了进去,我见你面有难色,就小声鼓励你说:“相信自己,你能行的。”。然后就朝你作了个成功的手势,你勉强地笑了笑。我就坐在大厅里等,而你跟着那家伙上了楼。过了约1个小时后,你们就下来了,他朝我微笑地点了点头,向你问道:“你男朋友还在等你呢?”出于条件反应,我就冒出了句“不是”,但马上又特后悔,就赶紧补了句“是”!你目惊口呆地看着我,而那家伙就更纳闷了,问:“是还是不是?”。我不作答,只是呵呵地笑了两声,他也只好陪着勉强地笑了笑,然后就转身对你说:“这两天,如果有消息,公司会通知你的。”,你点了点头。我便拉着你跟那个家伙道别。在回去的路上,听你说那个家伙是公司的副总经理,也是这次招聘的主要负责人。在车上,我曾问你:“感觉怎样?”。你淡淡地说:“不知,先等消息再说吧!” 。   过了两天。我正在上班,你突然就打电话过来。电话一接通就听见你嚷道:“进了!进了!”。我赶忙问,“国际米兰进了?还是AC米兰进了?”,“现在几比几了?”。不过转念一想,不对啊!记得你貌似从不关心“世界杯”的呀?再说“世界杯”也是明年才举行的呀?我弱弱地问:“啥进了?”这时你兴奋地说:“我进了恒泰了!”我这才恍然大悟,想起之前曾带你去恒泰应聘的事,暂停了数秒之后,激动地说:“那——那得庆祝一下,晚上在家等我。”。刚通完电话,我发现整个办公室里的人都惊愕地看着我,啥表情都有,估计是我刚才的声音太大的缘故,坐在我旁边的一个三十来岁的同事老郑问我:“啥事?这么兴奋!”。我摸摸后脑勺笑了笑,说:“没——没事,不好意思,打扰大家了。”。然后赶紧埋头做事,接着,周围一阵哄笑。   下班后,我回家时,我爸正在客厅看晚间新闻,而我妈正在厨房忙着,我喊了声“爸!妈!我不在家吃晚饭了!”。我爸不知有没能听见,就“哦”了一声,我妈则在厨房里嘀咕着,“人家都说养大的女儿就像泼出去的水,我看我养大的儿子也是泼出去的水。”。这时,我爸以为我妈在说他,才回过神来,冲厨房里喊道:“孩子他妈,你一个人在厨房里嘀咕个啥呢?”。我看着他们这般模样就笑着进了房间。去你家时,你已经等着了。你那天穿着一件黑色短裙,依旧是披着长发,然后我就用我那辆摩托车载着你去了我们高中学校旁边的那家餐馆,也就是曾经你答应请客而我差点因为没钱结账被扣下洗碗地那家餐馆。那家餐馆已经换了老板,里面的布置变化也很大,唯一不变的是餐馆的名字“艾艾”。看到短短几年就有这番变化,真有一种“人是物非”的惆怅。其实这几年的时间里,大家都变地成熟了,不再像当年那样子相互捉弄,因此心里便也总觉得,似乎在不知不觉中少了些什么,而又多了些什么。进了餐馆坐下后,仍旧是你点菜,而我要了一瓶红酒。在餐桌上你一直在喋喋不休地说着,语气中满是找到工作后的兴奋之情。而我只是静静地看着你那兴奋样,微笑不语,小口小口地细品着红酒。今晚的你仍旧那般美丽动人,在红酒的作用下,两颊红润,显得特别诱人。当时我就在心里轻轻地说:“雪儿,我爱你,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后来,你似乎发现我一直盯着你看,“看什么呢?”。你盯着我问,两人的目光瞬间交汇,“你——我——”,一紧张就吱吱唔唔起来。我端起一杯红酒猛灌几口,然后盯着你说:“雪儿,你今晚很漂亮。”。一说完,气氛就立马变得尴尬起来,空气似乎一下子就变得闷热起来。而本来接下应该是“能做我女朋友吗?”之类的台词,可那时的我却是怎么也说不出口,害怕吗?不是。紧张吗?好像有点,但并不全是因为紧张。其实还有着其它的原因。只能说天意弄人,本以为毕业后,我们就可以在一起。那时我就可以当个“打不死的小强”,继续向你表白,但生活总是不尽人意,我的公司在毗邻的一座城市里开了家分公司,签约时就已经说明我暂时先在这里上班,而那边的分公司一旦建成,我就得到那边去上班。签约时,我本以为没个三年五载那边的分公司是不法建成的。因为按咱中国人的办事效率,特别是中国政府(低层政府)的办事效率,只能用两个字形容——贼慢,通常要执行一项措施,都得经过诸多关卡、诸多部门、诸多会议、诸多领导、诸多饭局才最终拍案决定。所以我也就高枕无忧,但万万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后来才听说其实那边的分公司已经早就在那边筹备个三五年了。有种被欺骗的感觉,一气之下就跑去问当初的那个招聘主管,最后那个招聘主管的答复是:“你也没问呀?”。话说当初的我确实也没问清楚,没辙,只能吃哑巴亏呗!吃完饭已经接近十点了,摩托车载着两人在路上飞驰,路上的风有点大,我问你“那你明天就去上班?”你说了声“嗯”!沉默许久,几经挣扎,我才说了声,“可能我明天不能送你去上班。”。你又“嗯”了声,后来才反应过来,问道:“为什么?”。于是,我只好把公司里的情况向你简单地说了一遍。   第二天,我在路口转角的那棵古树下追上了你。你看到是我,惊讶地说:“你不是说不能送我了吗?”。我笑了笑说:“先送送你,怕你迷路。”。然后指了指后座,你坐上车后,说:“你当我小孩呀?还迷路!”。我就呵呵地笑着。那天,我一直都把车速放得很慢,就希望能和你多呆一会,虽然路上很堵,但我却还是觉得一下子就到了“恒泰大厦”。在路上,我甚至有种别人知道后肯定会大骂变态的想法,就是希望这条路一直堵下去,最好今天都堵死,当然这种情况是不会发生的。很快,我便把你送到了“恒泰大厦”,在门口的时候,刚好就遇上了之前应聘就碰见的那家伙。其实在昨天吃饭时,就听你说过,那个人叫王导,是恒泰公司的副总经理,人称“王副总”,而你的工作就是他的秘书。他看到我们,就笑着打招呼,“早啊”!我当时真怀疑他的记忆力,堂堂的一个恒泰副总,隔了这么多天竟然还记得我们,难道就因为你即将成为他的秘书?不知道,管不了那么多,出于礼貌,我便也回了声“早”!这时,你已经下了车,正在整理被风吹乱的头发和衣服。我笑着对那个王导说:“王副总,雪儿就拜托你了。”。他呵呵地笑着,“你就放心吧”。然后,你们就进来了。就在你们转身进去的瞬间,我突然觉得刚才的对话,咋就这么像婚礼上的对白,女方父母把女儿的手交给女婿,说,“**,就拜托你了。”。然后,新郎就会说:“放心吧!我会好好照顾他的。”。看着你们肩并肩地走了进去,总觉得你们是走向婚姻的殿堂。恍惚间,有种跑过去拉你出来的冲动。我突然有点悲怆起来,想开口喊住你,但最终我还是没有喊住你。就呆呆望着你们的背影,泪水在眼眶在里打转。我在心里苦笑了两声,就开动了车,加速地在朝阳照耀下的大街上飞驰起来。   去分公司那边一呆就是两年。由于那边的分公司刚成立,所以大家都很忙碌。每天都是忙着联系业务,日子过得不是一般辛苦,几乎没什么休假时间。别人庆祝国庆时,我们却在加班加点地赶业务;别人中秋赏月,我们却要奋斗都深夜。大家纷纷抱怨太苦太累,分公司经理只能劝慰大家:“就苦这段时间,过阵子就会轻松了”。但经理口中的这阵子一下子就是两年时光,在两年的时光里,经理似乎也觉得挺对不住大家的,所以只能是能加薪的就尽量加薪,能提拔的就尽量提拔。经过大家的一番努力,公司终于渐渐地走上了正轨,并占有了一席之地。而我经过两年的奋斗,终于混上了个部门副经理。    在分公司那边,我遇到了方雅,也就是我大学时的女朋友。那大约是我到了分公司半年之后,在大街上我们擦肩而过,然后相互认出了对方。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旧情人相见免不了尴尬,但大家都故作镇定,像是多年未见的朋友一样相互寒喧了几句,由于大家都要赶时间,所以在交换了电话之后就匆匆离开了。据她所说,她并不在这所城市上班,只不过出差经过此地。不过想想也是,她怎可能从遥远的B市毕业后跑到这里工作呢?恐怕这种傻瓜也就只有我了。当天傍晚,方雅就打电话过来约我吃顿饭,本想推掉,但在电话里方雅说:“我明天就要回去了,所以……”。说实在的,旧友出差到此地,我本该尽地主之宜,好生款待一番,更何况是前女友,而且是第二天就要离开的前女友。当我赶到约定好的酒店时,她已经等在酒店门口了,相互打了招呼之后,方雅就领我进去,我们坐下一会儿,刚要点菜时,服务员就推开门把菜端了上了,我刚疑惑是不是送错了,我们还没点菜呢?方雅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就笑着解释:“怕你来了再点菜会等太久,所以在你来之前,我就点了些菜,都是些以前你喜欢的。”,“不知你是否还喜欢”接着,你又压低了声音说道。我在迟顿了2.3秒后,笑了笑道:“那好啊”!在饭桌上大家都相互问候了毕业后的状况,旧友见面总免不了要回忆一番。于是,话题就聊到了大学。方雅起身给我倒了一杯之后,也给自己倒了一杯,记得方雅以前是滴酒不沾的呀?也许,几年的时光让大家都变了吧!后来方雅问了我一句“宇阳,你爱过我吗?”。我见她摇摇晃晃,双眼微眯,就笑了笑说:“怎么还提这个?”。方雅不理我,仍追问道:“爱过吗?”。我见她似乎有点怒,只好回答:“爱过”。方雅侧过脸,许久,抬起头,一口就灌下了半杯酒,然后盯着手中的空酒杯,问道:“那为什么?”。我知道她应该是知道原因的,所以我沉默不答。“就因为凌小雪?”,“是的”,我轻声答道。方雅起身倒了杯酒后,便又灌了半杯,然后抬起头看着我,“那——你们现在在一起了?”。我说:“还没”,方雅又将剩下的那半杯酒一饮而尽,结果被怆得激烈咳嗽起来。   在苦笑了两声之后,方雅又喝了起来,看她有点醉了。又不知她住哪,所以就开了个房,扶着她回了房间。一身的酒气,没想到以前不喝酒的女生,今天却醉到一塌糊涂。我扶着她回床上躺好,这时,她却用双手搂着我的脖子,不让我离开,含情脉脉地看着我,在我的耳边轻声说道:“宇阳,我爱你。”,“宇阳,我爱你。”。然后就挣扎着起来,在我的额头上吻了一下,而双手依旧搂着我的脖子。此时的气氛格外暧昧,我边使劲地扒开你紧紧搂着我脖子的双手,“方雅,你醉了!”。然后起身就要离开。而这时,她也迅速地起身,然后从身后抱着我,“宇阳,我爱你,一直都爱你。”,“我知道凌小雪不是你的女朋友,你也不是凌小雪的男朋友,我们和好,好吗?”。是啊!一直以来,凌小雪都不曾是我的女朋友,而我却要为了一个叫凌小雪的女人去伤害了一个爱我的方雅。我确实辜负了方雅,对方雅有太多的歉意。就在我深思的时候,方雅已经站在了我的面前,不停地吻我,额头、鼻子、脸、脖子……一边吻一边解开我上衣的领扣。此刻的气氛格外燥热,也安静得可怕,只能听见两人的心跳声。在方雅的激吻下,如果说当时的我真的无动于衷,没有一丝非份之想,那肯定是假的,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更何况我只是凡人一个。但很快,在没有更深层次发展之时,我很快就控制了自己,理智地认清我现在爱的是凌小雪,不是方雅。我告诉自己:“我不能这样”。于是,很快就推开了方雅,轻声说:“方雅,对不起。”然后转身离开。就在我拉开门的时候,方雅又跑过来,再次从背后抱着我,我踌躇了一会,还是扒开了她的双手。“对不起!”。说完,方雅也就咆哮了起来:“那你以为默默地付出就可以换取爱情吗?”。我不作声,大步跨出房间,房门被我重重地关上,只听见从房间里传出了方雅的咆哮,“纪宇阳!你混蛋!”。走在长长的酒店过道里,我一直在问自己,难道默默地付出便可以换取爱情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从没想过,我只知道我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一个叫凌小雪的女人。就如张爱玲所说的,“世上难以自拔的,除了牙齿,还有爱情。”,现在,我已经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了。不知是前世修的缘,还是上辈子造的孽,让我这辈子如此无可救药地爱上你!   两年来,我几乎很少回家,虽然我很想你。我们总是经常通电话,大多是说说我的工作,或是聊聊你的生活。那些对你思念的话语却总说不出口。不知为什么,每次面对你时,我总是说不出口。后来,在电话中你提到的王导,王副总的话题渐渐多了起来,从你的话语中我知道王导是个脾气很温和,谦逊有礼,懂得体贴关心人,注重生活情趣的成功青年,前途也无可限量。   后来,大约是我在分公司那边两年后。在一次的通电话中得知了你已经和王导同居的消息。对于这个消息,那可真用得上“晴天霹雳”这个词,不仅打击大,而且来得突然。之前虽然你提到王导得话题渐渐多了起来,而且语气也洋溢着欣赏之情,但你却从未提起过你们成为男女朋友关系。我十分的意外,没想到你们直接就进入了主题——同居。那一夜,我独自去酒吧喝了很多酒。酒吧里大声播放着伤感DJ,慢节奏的伤感流行音乐和快调的DJ结合,虽然感觉略有不搭配,但在酒的作用下,每句词、每个音符却都能让人痛彻心扉。这时,一个穿着露骨,打扮得妩媚妖娆的年轻女郎在我的身边坐了下来,娇滴滴地说:“帅哥,一个人喝闷酒呢?”。我不作声,拎起酒瓶就灌。她又靠了过来,整个身体都贴在我的身上,再次娇滴滴地说:“帅哥,干嘛喝得这么急呢?”。我一把推开她,瞪了她一眼,狠狠地说:“给老子滚开!”。不料那个妖精一样的女郎又靠了过来,娇滴滴的声音再次响起,“帅哥,你好粗鲁哦!”。我火气一下子蹿了上来,怒气冲冲地说:“滚开!别那么下贱好不好!”。也许是太大声的缘故,几乎整个酒吧的人都望了过来,那个女郎只好满脸怒气地走了,临走前还抛下一句话“有种”!我理都不理,继续大口大口地灌酒,然后站在不远处的几个凶神恶煞的青年就走了过来。其中一个大哥模样的人靠近了过来,说道:“兄弟!新来的?”。低头玩弄着戒指,头抬也不抬地说道:“还不知规矩吧?”。我苦笑了起来,“规矩?呵呵!规矩!”,然后握着手中的酒瓶就朝他的头部砸了下去,那个大哥模样的青年马上就倒地,痛苦地双手抱头,而后面的几个青年见我着阵势也立马冲了上来,结果全场一片混乱,酒瓶、椅子都成了打架的武器。老板怕事情闹大,就立马报了警,在警察来之前,大家都赶紧逃,而我那一夜还是被追得满街跑。最后,被打得住了一个月的医院。而这件事我从未向你提起过,所以这应该是你所不知道的吧?后来,他们那帮人来公司闹事,扬言要公司交出我,否则就砸了公司,最后公司只能报警,通过警方将他们驱逐出公司,但公司知道那帮人肯定还会来公司闹事,为了安全起见,决定把我调回来。   那天很晚我才回来。我打开窗向你的房间望去,窗户紧闭,一片漆黑。我苦笑了两声,“她怎么可能在家呢?现在人家应该是和王导在一起。”。我就趴在窗边,看着昏黄的街道,看着漆黑的夜色,看着看着,突然就落下泪来,觉得自己好空!好空!   我并没有将回来的消息告诉你,而你也一直以为我还在那边,所以我依旧跟你通电话。一天,我去上班,在经过路口转角的那棵古树的时候,一辆奔驰轿车缓缓地在我的前方停了下来。在我就要经过奔驰轿车旁边时,一个人头探了出来,那个人就是你。你惊讶又高兴地说:“宇阳,你啥时回来了?”。我也吃了一惊,没想到会遇见你,但很快就故作平静下来,“刚回来的。”。而一个男的走了下来,不用猜就知道是王导。他微笑地走了过来,跟我握了握手,“怎不通知我们,好去接你?”。“临时的决定,所以还没来得及通知你们。”。看着你们那甜蜜样就可以证实你们确实同居了,并且过得很幸福。一句“我们”和“你”便将三人的关系划分得如此清楚,简单、明确,这无愧是咱们汉语的魅力。由于我要赶着上班,我们便只聊了一会儿。我临走前,王导就说:“哦!宇阳,差点忘了告诉你了,我和雪儿打算三个月后结婚。”。我惊愕地望向你,“这么快呀?”。你有点羞涩地笑了笑,说:“以为你还没回来,本想到时再通知你的。”。我记得我当时就“哦”了一声,然后就补了句“那恭喜了!”,你们就笑了笑。在车上,我一直有点想哭的冲动,但却一直哭不出来,就这样加速狂飙着。很快就到了公司,仍旧是坐在我旁边的老郑见我眼睛红红的,就问:“一大早的,你这是咋了?”。我假装笑了笑,“今天路上风太大了,不巧又忘了戴眼镜。”。他一边听我说,一边打量着我,眼珠乱转,露出一个十分狡猾的笑容,“是吗?”。我死瞪了他一眼,“你认为呢?你该不会认为我一个大老爷们哭了吧?”。他还想说什么,我立马推了推他说:“还不工作,这个月的奖金可就没了。”。但我知道,我可以骗得了别人,却骗不了自己,我确实是哭了。    晚上,我给你打了个电话,我问你:“怎么这么快就结婚了?”。你在电话里顿了顿才说:“我有了!”。这句话就像是一个原子弹“轰”的一声把我炸了个粉碎,尸骨无存。短短的几个月里,你告诉我同居、结婚、怀孕,如果我心脏不好的话,估计已经死了三回了。我在电话沉默了很久都没说一句话,你在电话的那边问:“咋了?”。我说:“没事。”。然后就嗔怒道:“怎就这么不小心呢?”。你就在电话的那边咯咯地笑,我却心痛如刀绞。“几个月了”?“应该有三个月了。”。也就是说你们同居后不久就有了。“那他是因为这个才结婚么?”,顿了顿,又接着问:“那他对你好吗?”。其实我知道我这两句话根本就很多余,我对王导的交情虽然不是很深,但之前我早就已经专门去了解了一番,并知道他确实是个好男人,我相信,将来的他也会是好丈夫。但我还是这样问了。我既希望你的回答是否定的,又希望你的回答是肯定的。如果你的回答是否定,那也许我就可以有理由去劝阻你,那也许我就还有机会。但我又是多么希望你的回答是肯定的,因为这样我就可以知道你是幸福的,我或许会多多少少地放下心来,又或许会得到些许安慰。我虽然这样想,但还是失眠了一夜,我告诉自己,我不能去打扰你,应该让你幸福,现在的一切已成定局,无法挽救,一个人痛苦总好过三个人不快活。我告诉自己,我应该放下,但好多次,我下班后还是悄悄地去看你,总是远远地看着你,因为我知道你已经有未婚夫了,因为我知道会有一辆黑色轿车陪你上下班。每次看到你们那么甜蜜、那么幸福,我都会很难过,可我却还是一次次地去看你。每次,我都是悄悄地跟在你们的后面。每天下午下班后,你们都会去市中心的“百合”餐厅,其中“百合”的意思不是“百合花”,而是“百年好合”,那是一个专门为情侣就餐而营业的餐厅。餐厅里有许多情侣套餐,那里的灯光很柔和,开着轻调的乐曲,气氛很暧昧,这里确实是一个适合情侣就餐的地方。之前,我就一直想情你到这里吃一顿饭,但我始终没有,我想原因你是知道的。每次,你们都会在一个靠里的角落里就餐。由于这个餐厅的位子都是需预定的,所以每天傍晚到那里就餐的人都不是很多,而我也可以模糊地望见你们。记得有很多次,你抬头望出来,我总担心你会看见那个跨在摩托车上,在人潮涌动的大街上的我,但后来知道,你并没有发现那个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我。每次看到你们幸福的样子,我都会哭着笑着,脸上挂着笑容,眼中却是含着泪,也许你永远也不明白当时的我是多么悲伤,多么落寞。你永远也不明白,我当时是多么嫉妒王导,多么恨你,恨你那么自私,那么冷漠,我二十多年的付出你都可以视而不见。   还记得有一次,你们在超市买东西,竟碰巧地遇上了我。你知道吗?那一次并不是碰巧,而是我根本就一直尾随着你。当时王导正挽着你的手,推着购物车,有说有笑的,就在你们转身的那一刹那,我在你们发现我之前,慌忙地在最靠近自己的柜架上拿起了一盒看似纸巾的东西,然后你们转过身来看见我之后,就走了过来,我笑着对你们喊了声,“巧啊!”。你们问我,“买东西?”。我就挥了挥手中的“纸巾”说:“是啊!买东西。”。然后王导就笑着问:“你,买这东西?”。我想都没想就说:“是啊!”。我看到你在捂着嘴笑得没心没肺,我百思不得其解,笑什么呢?我貌似没说错话呀?我仔细的分析着,不是说错话,难道问题是出在所买的东西上?于是,我看了看手中的“纸巾”,上面赫然写着“卫生巾”,我脸一热,一下子红到了耳根,赶紧放回原位,解释道:“拿错了,我以为是纸巾,拿错了。”。就在我放回去的时候,看到站在旁边的那两个女售货员在那里捂着嘴偷笑,我狠狠的看了她们一眼,她们立马停止了笑,但很快又忍不住地笑了起来。你看见我这窘样,笑得更疯了。王导也开玩笑地说:“该不会是买给女朋友的吧?”。我勉强地笑了笑,“哪有女孩子会看上我。”。这时你停了笑,说道:“人家呀!三妻四妾呢!”,说完便朝我做了个鬼脸,我瞪了你一眼。当然了,你说的便是大学的那件事。“有了老公,就把朋友给卖了?”,我嗔怪道。你笑着说:“是呀!是呀!”。我这时睁了个牛眼,死死地瞪着你。你们见我这模样,更乐了。后来,在电话里你问我:“怎么还不找个女朋友?”,我沉默了一阵,笑着说:“有呀!谁说我没有女朋友了?”。然后,你在电话里冲我大叫起来,“我怎么不知道呀!”,“呵呵!你不知道的事多着呢!”,“你这小子,藏得这么保密,你以为你娱乐明星啊!”。其实,我根本就没有女朋友,我骗了你。而这一切应该是你所不知道的吧?   在你结婚的前几天,我送你一个鱼缸,还买了两条鱼。就和当年小时候,你送我的那两条同一个品种,只不过这两条鱼的体积此以前的要大上好几倍。你问我:“怎想到要送鱼缸,还只买了两条鱼?”。我一边往鱼缸里放水,一边笑着说:“怎么?你还想出现第三者呀?”。你惊愕地看着我,我指了指鱼解释说:“我说的是鱼,这两条鱼是送给你和王导的,代表着我对你们的祝福。”。你听完就在那里呵呵地傻笑,然后指了指堆在门口的箱子问我是什么,我头也不抬就说:“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你一个个地打开,左手拿着一套孩子的衣服,右手拿着一个小孩玩具,笑着说:“这是什么呀?”,“衣服和玩具呀!”,“我这个当舅舅的,能不准备准备吗?”,我没看你,继续往鱼缸里舀水,继续说道:“我又不知道你怀的是男孩还是女孩,所以我都买了。”。你笑着说:“有你这样当舅舅的吗?比我还急,好像孩子是你的一样。”。我以前就经常说你,你说话总是不经过大脑思考,现在你还是“死性不改”。刚说完,你也就感觉说错话了,尴尬了几秒后,就先打破尴尬的气氛,“到那时再买也不迟呀?”,“我怕到时我不在了。”。你一怔,敲着我的头说:“说什么呢?”。我顿了顿,感觉这话说得有点不太对劲,看来“说话不经大脑思考”也是会传染的。“我的意思是说,我怕到时我又要外调,买不了。”。我这时捧起鱼,“咕噜”一声,鱼就跃进了鱼缸中,相追逐地围着鱼缸转,看到那两条鱼欢快的模样,我的心就一直往下沉,往下沉,直至水底。其实我明白我为何要在这个时候送你两条鱼,而且是两只和以前同品种的鱼。我想你可能早就忘了小时候你送我两条小鱼的事了,也不记得曾对我说过“永远在一起”的话了吧?   经过一阵的忙碌准备,很快就到了婚期。婚期前天夜里,我关了手机,一个人去了酒吧,喝了很多酒,然后就骑着我那辆摩托车一路狂飙。一路昏黄的路灯不断地被我抛在身后,市郊很安静,风也很大,风声就在我的耳边猎猎作响。夜色很沉,很黑,就像一条无边无际的黑色幕布,把我整个人都蒙住,呼吸困难,有一种被灭口的感觉,心口就像被什么绑着,又像被一块巨石压着,喘不过气来,想喊,却喊不出来,想哭,却又哭不出来,很难受,车一直就向前狂飙,没有目的地,就一直向前,向前……   第二天,你的婚礼如期地举行,就在这座城市最高级的酒店——裕隆大酒店。婚礼举行得很风光,参加婚礼的人也很多,除了双方的至亲和双方的二叔三姑四姨五婶六伯七舅八婆九堂妹等亲戚之外,还有双方的一些朋友,其中的朋友又包括同学和同事。我们高一的班主任李彩老师也来了,陪她来的还有她的丈夫,她丈夫也是一名教师,但并不在同一所学校。李老师已经剪短了头发,而且眼角也有了细小的皱纹,但看上去风韵犹存。当时我就想,结婚后的你会不会也把那犹如黑色瀑布的长发给剪了?你会不会以后眼角也有细小的皱纹呢?在婚宴上,遇到了许多老朋友,有的很长时间都没见面,甚至有的一毕业就没见面,而且很多现在都已经结婚了,但当大家坐到一起时还是会一阵乱侃。很快,婚礼就进入了主题,在当地知名电视主持人的主持下,一对新人入场,身为女主角的你一身白色婚纱,而男主角王导一身黑色婚服,结婚的程序当然不会是什么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但却也无非就是宣读爱情宣言,交换婚戒之类的礼节。而我就一直在埋头喝酒,那天,喜庆的气氛很浓,我喝了很多酒。一来是在老同学,老熟人的敬酒,不喝不行。二来是我自己想喝,看到你们幸福,我只想把自己麻醉。直到夜色降临,人才渐渐散去,就剩下几个特要好的朋友在闹着要向你们敬酒,还说等下要闹洞房。我没有跟着他们瞎闹,摇摇晃晃地扶着墙走到了外面。外厅不是很热闹,但也站着三五个人,他们见我出来就跟我打了个招呼,我点点头就径直走到了外面,我刚一走到外面,就迎面扑来了一阵冷风。十二月的天气,正是一年中天气最冻之时,寒气逼人,但好在这里是市中心,热岛效应,在栋栋高楼的包裹之下,风不是很大。    我骑上我那俩摩托车,使劲地向酒店里面望了望,没能看见你,我便发动了车,加速地向市郊驶去。我一路狂飙,心中有说不出的悲伤,说不出的痛。我想,今生今世我和你是不可能的了,或许我们只能算是有缘无份了,我越想越悲伤,越想越绝望,有种要离开自己的感觉。我一路加速,一路狂飙,这时手机铃声响了,是张学友的《忘记你我做不到》,我知道是你打来的, 我没接,铃声就一直在那里响着,“忘记你我做不到,不去天涯海角,在我身边就好,要是承诺不可靠,是什么让我们拥抱,忘记你我做不到,不去天涯海角,在我的身边就好,如果爱是痛苦的泥沼,让我们一起逃……”。由于我家就在市区的边缘,所以我的家就在去市郊的必经之路上,在经过路口转角的那棵古树时,我并没有减速,反而一直加速,因为通常那里这么晚连只鸟都没有,更别说是人了。可就在我转角的时候,刚好有一辆大卡车迎面驶来,我一惊,猛地刹车。可一切都来不及了,就这样,我连人带车地撞到了大卡车上,然后连人带车地飞了起来,自己被抛开了几十米远之后重重地摔到了水泥大街上,车也重重地砸在了不远处。头部一热,便有像泉水一样,一股一股地流出很黏稠的,很血腥的液体。不用想都知道,那是血,嘴也不断地往外涌出大量的血。我能感觉到的是头部的血正一股一股地外冒,不一会儿就流了满地。然后我的视野开始模糊,星光,灯光越来越暗,听觉也开始越来越模糊,周围似乎开始围了一些人,有点嘈杂,但声音却变得越来越弱。最后,终于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但我仍在想你,而此刻的你又在哪里呢?又在做着什么呢?也许这时的你正过着你的新婚之夜,婚纱、烛光、春宵、良辰、美景……。最后,你的笑容也开始在我的脑海中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模糊。我的全身都在抽搐,在颤抖。我感觉好冷,好冷,就像赤裸裸地躺在一座冰山之中,可周围却是一片黑暗。我想睁开眼,可无论我怎么努力,始终都无法睁开眼。周围一片寂静,一片寂静,我想喊,但喉咙却怎么也发不出声来。后来就感觉自己掉进了一一片漆黑地无底洞里,我就一直不停地往下掉,一直不停地往下掉……。   我知道,我已经死了,而且我也知道第二天本市各大新闻媒体都会出现同一个消息:昨晚23:30在南华路发生一起车祸事故,造成一名骑摩托车青年男子当场死亡,据相关部门证实,该男子系醉酒超速驾车。而这一切都无关重要,最重要的是我再也看不到你,再也看不到我的父母,我知道你们肯定会为我伤心落泪。我也曾想喝下孟婆汤,踏过奈何桥,将所有的一切记忆遗忘。这样子,我就可以投胎,如果幸运的话,或许我还可以投胎成为你的儿子。但我心中藏有太多未了的心愿,我想去看看你,看看一个我爱了二十多年,付出了二十多年的女人,看看婚后的你是否依旧那么幸福。还有,我想去看看我的父母,我知道我的离去肯定会让他们伤心,我这辈子愧对他们,子欲养而亲不待,而我却是亲需养而子不在。   我死后,因为有太多未了心愿,迟迟不肯离去,因此错过了投胎的期限,只能在轮回道中游荡。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回到了这座城市,回到了我的出生地,但我回来时已是时隔一年。我回来后,就一直躲在路口转角的那棵树上,那棵古树看起来更茂密了,茂密得让人难以琢磨,像一个迷,在等一个人去解开。我出来后,才知道我单薄的魂魄根本就抵挡不了阳气的强烈侵蚀,阳气正一点一点地侵入我的魂魄中。我只能躲在古树上,借助古树的灵气抵制阳气的入侵速度,但并不能完全地对抗,所以继续下去的话,终有一天,我还是会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回来的第二天,我就去找你了。不过,你不要惊讶,也不要害怕。我去你家时已是黄昏,因为我怕见阳光,我只能在夜里或是阳光较弱时出来。一路上,我尽量小心地躲避着强光的灼烧,因为太阳还未完全落山。我费了好大的劲,转了很长的路才来到你的门前,你家的门紧闭着,我没有按门铃就直接进去了。客厅里,婴儿车里正坐着一个很淘气的小家伙,脸蛋又白又嫩,双眼特别圆,特别清澈明亮,就像是两块光滑的墨玉,特别惹人怜爱。我当时就有抱抱他的冲动,但我知道我不能,我就静静地瞧这他,他一会儿用手抓这抓那,一会儿又把姆指伸进小嘴吸吮着。我看着看着就笑了,当然你是不会听得到我的笑声的。后来,那个小家伙“哗”的一声大哭了起来,也许是一个人玩太无聊吧!这时你从厨房里小跑出来,身上围着一块布,手中还拿着一把勺子,当时我看你这身打扮,笑得不行。因为我从没见过你这身打扮,这完完全全是一个家庭主妇的装扮,我都没听说过你会煮饭什么的,我想你应该是婚后才学的吧?你放下勺子,然后抱起那个小家伙,哄着他,对了,我现在还不知道那个小家伙叫什么名字呢?一年了,你的音容笑貌一直没变,依旧那么美,你依旧留着乌黑的长发,只不过把它束了起来。我正想着,门铃就响了,你抱着小家伙去开门。闪进一个男人,是他,王导,但看上去更成熟了,更像一个丈夫,一个孩子的父亲。你在他进来后便嗔怪道:“你不是也有钥匙吗?咋还每次都按门铃?”。他用手搂着你说:“我就喜欢你给我开门,这会让我很幸福。”。你靠在他的怀里,甜蜜地泯着嘴笑道:“死人头!”。这句话很熟悉,记得你以前也经常敲着我的头喊我“死人头”,但我现在可以感受得到此“死人头”非彼“死人头”,你喊他“死人头”时更多的是一种充满爱意的嗔怪,而喊我“死人头”恰恰是缺少了这种东西,我想这就是我和他的不同等之处吧?他现在是你的丈夫,是你托付终身的人,而我至死也只是你一个青梅竹马的朋友,好友而已。我对你二十多年的爱终究敌不过他两年对你的爱,无论我怎么付出,怎么努力,始终都不法成为你今生今世的选择。只是没想到,我现在真的成了一个死人头。就在你靠在他的怀里时,突然就尖叫了起来,“呀!地板我刚拖的呢!”。他这时嘻皮笑脸地说了声:“遵命!老婆大人。”,这可把你逗乐了。其实,我也认识他这么久了,还从未见过他对一个人如此嘻笑,说着如此般甜言蜜语。我想,他应该很爱很爱你的吧?我正想着,他已经弓着身子在那换鞋了,很快便把换好了鞋,然后用手刮了刮你的鼻子,那动作竟是如此的亲昵而自然,然后就伸出手要抱孩子,那小家伙也伸出手要他抱,他温柔的问:“饭还没做吧?”。只见你一愣,大叫了起来:“我的饭!”。然后赶紧把小孩递给他,小跑地进了厨房。他看着你小跑的背影,在那痴痴地笑,然后亲了亲小家伙的脸蛋,那个小家伙则用小手推着他,好像不太愿意让他亲,估计是他的胡渣把那小家伙的脸扎疼了吧?然后,他就小声地哄着那个小家伙,“叫爸爸,叫爸爸”,然后对着着小家伙做着一个“爸——爸”的嘴型,接着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这时你在厨房里大叫:“焦了!焦了!”。这时,他抱着那个小家伙走进了厨房,“饭焦了还是菜焦了?”。从厨房里传出了你们那饱含甜蜜的声音,我听着听着,感觉既欣慰又心酸,欣慰的是他很爱你,你生活得很幸福,你们有一个温馨的三口之家,而心酸的是我爱了你二十多年,最终你这样的幸福却不是我给予。我曾懦弱着,退让着,你也拒绝着,我想即使现在有这个机会,我也不能爱你了,毕竟人鬼殊途。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我是心安的。因为我知道你正幸福着,而且我相信,你以后还会这样幸福着。我想我该走了,因为阳气已经严重地侵入了我的魂魄。我想,很快,我就会灰飞烟灭。   我现在唯一放不下的便是我的父母了。他们就我这么一个儿子,他们在我的身上寄托了他们所有的希望,倾注了他们所有的爱,而我却辜负了他们。我今生今世愧对他们,我想,如果有来生,我一定会选择做他们的儿子,不!我应该做他们的父母,也为他们付出一回,以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情,可我知道我已经没有来生了。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生我们养我们不容易,我们总是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为什么我们平时就不能多关心关心他们,对他们好一点,这样子也许就不会有如此的遗憾了。什么叫遗憾?人生匆匆,一辈子很快就过去了,在我们的生命里多多少少会留下些许遗憾。于是上辈子留下的遗憾就成了这辈子的梦想,而这辈子的未了心愿便又成了我们下辈子的梦想,如此一脉相传,生生不息。现在我别无他求 ,我现在只希望在他们有生之年,在你有空的时候能替我去看望看望他们,跟他们聊聊天,多帮我照顾照顾他们,到时记得也把那个小家伙带上。这是我现在唯一的心愿了,也是自从我们认识二十多年来,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对你的请求,虽然我知道这个请求有点强人所难,但,真的,我已经没有其它的办法了。现在,他们真的很孤独,就在我离开的一年时光里,他们真的苍老了许多。我已经去见过他们了,就在我刚回来的时候,我就回了一趟家。我回去时,他们正在吃饭,餐桌上放着三副碗筷,刚开始我还以为有客人来。后来才知道,其中一副碗筷是为我准备的。自从我死后,他们就一直为我准备着一副碗筷,而且我的那间卧室也一直都在。我虽然已经离开一年了,房间却干净依旧,我想,大概是我妈每天都会去打扫吧!现在我妈已经不再去上班了,我爸也不用去上班了。那天在饭桌上,我妈得精神很不好,嘴里一直唠叨着:“阳阳,以前爸妈忙,没多少时间陪你。后来,你又忙于学习、工作,没多少时间陪爸妈。现在,爸妈有空陪你了,阳阳……”。我爸就一语不发地坐在旁边,低头扒饭,然后,他头也不抬,用很苍老的声音淡淡地说:“孩子他妈,你这是唠叨个啥呢?阳阳都走了一年了。”。当我妈听到那句“阳阳都走了一年了”时,眼睛红红的,泪水就在眼眶里打转,然后放下筷子,捂着嘴跑进了洗手间。我没有跟去,但我知道她在哭,她在哭,我想去安慰她,但我知道我办不到,办不到呐!以前我们一遇见小难题就呼天喊地,现在我才明白,其实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看着自己的至亲为自己伤心,而我们却无能为力。我爸还在埋头使劲地扒饭,目光似乎很淡定,但看着他苍桑的脸庞,我知道,其实他也忘不了我。是啊!他怎么可能会忘了我呢?我可是他唯一的儿子,是他这辈子唯一的依靠和唯一的骄傲。而那句“阳阳都走了一年了”,是他对我妈说的,同时也是对他自己说的。我知道,自从我走后,这一年里可能每天都重演着这一幕,而且以后还会继续,但我没有办法,没有办法去安慰他们,也没有办法去告诉他们,我已经回来了,回来看他们二老了。我就跪在那里,一直磕头,一直磕着,一直磕着……   现在,我已经回到路口转角的那棵古树上了。夜已黑了,阳气已经差不多把我的魂魄侵蚀透了。我感觉自己越来越虚弱,越来越透明,我已经走不动了。现在,我就一直坐在那棵古树上,坐在最高处的一枝树丫上。现在这里真的很黑、很静,静得我都不忍心哭出声来。这里的风很大。现在的我是个灵魂体,已经感觉不到冷,因为我比这风还要冷。我听到树叶在风中,在我的周围,一直哗哗地响着,好像有点节奏,你听!“沙”!“沙”!“沙”!就像是树叶在黑夜里唱着寂寞的歌。   现在的天空很清澈,只有寥寥几颗星。我就一直坐在树上,以45度角仰望星空,双脚就一直吊在半空,荡来荡去,荡来荡去,像个小孩子,说不出悲喜。说到小孩,我就会想起小时候的我,那个在阳台上看着你傻笑的我,那个笑着问我叫什么名字的你,还有那个因为找不到躲在草丛里的我们而坐在台阶上哭泣的小东。哦!差点忘了,还有那个坐在婴儿车里吸吮姆指的小家伙。想必那个小家伙正靠着你熟睡吧?我想那个小家伙的睡相肯定很可爱吧?我就这样一直想着,一直笑着,就像个傻子。夜深了,可能大家都睡了,我想,现在的你是否也在熟睡中呢?不知你在睡梦中又是否会梦见我呢?我突然好想好想你,好想再去看一看你,看看你熟睡中的样子,哪怕只是一眼。可我实在是太虚弱了,我实在走不动了,我想,很快,我就要魂飞魄散了。我想,当明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我就会离开了。我突然好想再去看看明天的朝阳,看看明天的朝阳是怎样升起的,是一下子就跃出地平线呢?还是慢慢地,慢慢地露出地平线呢?要知道,我已经有一年时间没见过朝阳升起的样子了。   现在的我又突然想唱歌,就唱张国荣的那首《当爱已成往事》,“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几多风雨……不要问我是否再相逢,不要管我是否言不由衷……有一天你会知道,人生没有我并不会不同,人生已经太匆……将往事留在风中……”。虽然爱已成往事,但我还是突然好想跟你道个别,跟一个我爱了二十多年,思念了二十多年的女人道别。自从在你的婚礼上不辞而别后,没有真正地跟你道别,就匆匆离开了。我不知你会不会怪我?我突然好想给你写封信,写一封道别的信,跟你说好多好多我想对你说的话,顺便聊聊我们的从前,聊聊我们的前生,聊聊我们的前前生。最后还要跟你说一声:“永别了!雪儿!那个我爱了二十多年的女人,那个给我三辈子都留下了遗憾的女人。”   现在,我突然就想起了《爱有来生》这部电影,那是唯一一次和你一起看过的电影,记得在回去的路上,你曾问我世上是否真有那种爱情?真有像阿明那样的痴情男子?当时我就说有。没想到,现在真的有了,我成了那个男主角,而那部电影也成了我们的翻版。不同的是阿明还和阿九有过一段婚姻,阿明的爱也得到阿九的认可,但我呢?我呢?我们虽然缘定三生,我也付出了三生,可终究有缘无份。今生,我付出了的可是二十多年,是我的一生,我的全部呢!阿明在那棵银杏树下等了五十年,而我恰好也有这么一棵树陪伴,它虽然不是银杏树,却和银杏树一样古老,比银杏树还要神奇。我这一生注定与这棵古树有缘,它见证着我的全部。前前世,在这棵古树下,我清风跟你在古树下与天妖蟒大战七七四十九天,为你放弃所有,跟你约定三生,立下“清风落云、缘定三生、山枯海竭、生死相随”的誓言,然后抱着你离去;前世,在这棵古树下,我龙天浩出生在王族,却也在神台上的这棵树旁为了你背弃整个国家,落得个兵败身亡的下场;今生,同样在这棵树下,我纪宇阳第一次为你打架,之后你第一次送我礼物——两条鱼,并对我说:“我们永远在一起”;高中毕业那年,在这棵树下,我第一次向你表白,第一次吻你,而你给了我一记耳光。同样地,在这棵古树下,我听到你结婚的消息,然后又在这棵古树下死去,最后还在这棵树下魂飞魄散。这一切,我不得不相信,都是命中注定。“清风落云、缘定三生、山枯海竭、生死相随”,为了这个誓言,我一而再再而三地付出所有,放弃所有。而你呢?你呢?落云!你说谎!你骗了我!你曾说,你来世还会爱上我!是的,来世你确实遵守了你当年的诺言,但来来世呢?来来世呢?   夜更深了,路上已经没有车往来,而我越来越虚弱了。其实,我并不想给你写下这封信,但我实在控制不了自己,我真的想跟你好好地、郑重地道别,请原谅我。我想,我的信就要写完了。我也该走了。这时的天空已经微微露出鱼肚白,我知道,不久之后,天就会彻底亮了。到那时,朝阳就会升起,然后将温暖散在这棵古树的每一片叶子上,一切都将是新的开始。但我知道,我已经等不到那一刻了,因为我的脚已经开始因阳气的侵蚀而逐渐透明,然后会化为一缕烟,然后会一点一点往上蔓延,直至全身。   我的信的确该写完了。我停下笔,折了折粉红信纸,然后小心地装进一个淡蓝色的信封,封了口。我突然悲伤起来,在信封上,我没有写收信人,实在不想写,因为我下不笔。一个人痛苦总好过三个人不快活,就让所有的一切都随我带走,从此不悲不怨。在信封上,我没有写收信人,不知你是否收得到,不知你是否读得到。即使你读到了,不知你是否又会含着泪把这封信读完。我把这封没有收信人的信轻轻地,轻轻地放在古树下的石椅上。我想,或许你永远都不会收到这封信了。待会,或许这封信会被扫街的女人当作垃圾扫进垃圾桶,被垃圾车运走,最后随着垃圾一起被倒进焚烧炉。又或许它会被凌晨某一对手牵手经过的情侣拾到,然后含着泪将这封信读完,伴随着他们的爱情走进婚礼的殿堂,伴随着他们到白头偕老。又或许它会被某个来这儿玩耍的小孩拾到,然后折成一架架纸飞机,手一伸,飞向远方……                               纪宇阳 绝笔                           2011年08月14日 

    2011-10-15 14:05:00 作者:黄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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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叫许海音,海浪的声音。我的原名不叫许海音,而是许海银,因为这个名字有点男孩子气,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我天天嚷着要改名字,爸爸被我烦得没有办法了。终于在某一天到办理户口的地方帮我修改了。我喜欢海音这个名字,同时也喜欢被人叫我海音。因为有个女作家也叫海音,不过她是姓林。我常想为什么我不姓林,那样的话我就跟她同名同姓了。这是何等荣幸的事!我喜欢做梦,更喜欢漫无天际地想象。因此在上课的时候,我常常是上着上着,神就不知跑到哪里去,成绩也是糟糕得不能糟糕的了。但是我却梦想着考上大学。因为我听说大学是一个自由的地方。那里有很大很现代化的图书馆,而且每天都开放。不像我们这里想借一本书都要排很久的队。那里还有很多很多书,小说、散文、哲学、诗歌、传记等等。这些书有一股无形的吸引力在吸引着我。为了某一天能够坐在宽敞、明亮的图书馆快乐看书,自由地写作,我必须拼尽全力去考大学。很难想象自己从一个倒数第七名的学生经过短短的时间冲上全班的第七名的成绩,但确实是这样的。那时候我开始明白只要朝着目标努力奋斗,就会到达自己想要到达的地方。我还记得我班最厉害的同学说过:“高考要不节节败退,要不节节高升。”我的高考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因为想我同学所说的那样在前两次模拟考试中,我的成绩直线下滑。第一次我很不以为然,但是第二次后我不得不醒悟了。如果我再这样下去,我就永远与大学无缘。正像班主任所说的那样:你拿不到通往大学的门票,你就上不了大学。一想到与大学擦肩而过,一想到要远离大学的图书馆,我心中就痛苦得要命。“不行,我要上大学,大学才是我通向生命辉煌的大道。”为了使自己能振作精神,我必须想方设法鼓励自己。与其说是鼓励,还不如说是诱惑。“诱惑”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就连我最喜爱的文学,我也放下去专心致志地备考。我有一个习惯,通常在睡觉前喜欢拿一本杂志,或者一本名著来看,而且专挑那些不想读书最后又能成功的故事来看。久而久之,我也想入非非,希望自己也能像他们一样。结果我才发现这是一个歧途,我能收获的东西就是我想逃避考试。最后我的成绩不堪入目。这让我很痛心。我的大学梦即将快要泡汤了。我问自己:“你甘心吗?不甘心的话,必须改变现在的状态。”于是我必须让自己尽量避免不去接触这类杂志。甚至连我喜欢的名著也不去看了。因为只要看到它们,我满脑子都是连篇的浮想。现在所要做的事就是心无旁骛专心致志地备考。经过自我调整,我的学习状态马上回来了,而成绩自然是跟着上去。(二)提着沉重的行李,我走进了大学的校园。我一直都惦记着我的图书馆,所以当走进校园的那一刻,我就迫不及待去寻找图书馆。接待的我师姐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女生。她边走边为我介绍学校的建筑物以及风景。“请问图书馆在哪里?”我话一出,师姐就愣了一些,但这个表情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她轻轻地笑了笑:“我接待的人当中,你是第一个关心图书馆的人。”“是吗?”我不好意思笑了笑。“我喜欢看书,喜欢……”我没有说下去了,因为我想起了哥哥的话“书呆子”。师姐会不会也像哥哥那样把我看成“书呆子”呢?但我看师姐是那么友好,那么热情,完全不像哥哥的样子。这使我大大松了一口气。“嗨,图书馆到了。”师姐激动地指着图书馆。我顺着她指着的方向望去。一栋雄伟的建筑巍然耸立在我的面前。“这就是图书馆。呵……我现在可以进去吗?”我问师姐。“还不行。”师姐歉意地笑了一下。“要身份证吗?我把它带过来了。”我把身份证掏出来给师姐。“不是啊。”师姐阻止我拿身份证。“进图书馆必须要办一卡通,借书还要办借阅证。你很想进去,是吗?”“嗯。”我小鸡啄米般点了几个头。“特想。”“那我们赶快去办一卡通吧。”我以为师姐要用她的一卡通带我进去,没想到她却催促我去办卡。心里想着未免有点失落。师姐似乎看出了我的闷闷不乐,说:“现在不办一卡通的话,错过时间就很难办了。”“哦。”于是我们去办一卡通,去找宿舍。弄好这些,天已经黑了。师姐带我去吃晚饭后,又带我去买一些生活用品。直到我回到宿舍,师姐才离开。“呐,你的舍友都来齐,大家互相认识,认识一下。我有点事就先走了,你需要什么帮助的就打电话给我。”“好,谢谢师姐!”我将师姐送出门口就回来了。宿舍里的舍友早已互相介绍开了。只看到我前面一个身材极好,鹅蛋脸性的女生说:“嗨,我叫郭晴美,晴天的晴,美丽的美,大家以后就叫我晴美行了,你呢?”晴美问我。“噢,我叫许海音,许多的许,海浪的海,声音的音。”“海音,海音,哇,女作家的名字哎。”晴美叫起来,大家也跟着兴奋起来。“你的还是歌星的名字呢?”个子比我还比我小长着娃娃脸的舍友出声了。但是她的话立即遭到我们非议了。因为歌星的名字叫郭美美而不叫郭晴美。她听到后,一脸尴尬,舌头往嘴外吐了吐。“嗨,你呢?”“我叫林白琳,叫我白琳哦,我很喜欢白琳这个名字。”看到白琳美美的样子,我们都忍不住笑了起来。最后我们将目光齐投向一个差不多和晴美一般高,留着齐肩头发的舍友。“啊,我叫梁若真。”“嗯,若真,名字也不错。哈哈……”我们肆无忌惮笑了起来。短短时间,我就认识了我的舍友,包括她们的家庭背景。晴美来自一个富有的家庭,她爸爸是做生意的,但具体做什么生意,她从来也不跟我们透漏。她不仅家庭背景很不错,而且她本人的条件也不错,柔顺的黑发,白里透红的皮肤,高挑的身材,还有一张人人羡慕的脸蛋。她真是上帝的宠儿,似乎很多人都喜欢跟她讲话,跟她一起逛街。总之,无论去到那里,你都不会发现她孤单的身影。若真家庭经济状况相对晴美就略差一点,但也是很不错,老爸是一个包工头,每个月都会定期给她寄一千多块零用钱。也许是家庭原因,也许是身高问题,她和晴美特别聊得来。而我跟白琳也自然而然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白琳的家庭背景和我差不多,我们两个都是贫困生,但我们从不觉得我们因为来自贫困而有任何自卑,也不会去埋怨我们的身世。相反,我们的潜意识里都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给家人带去美好的生活。(三)参加完开学典礼,我们就要进入军训阶段了。对于军训,高中的时候,我们早就接触过了,无非是大同小异。所以我根本不用紧张。但是两天之后,我发现自己有点熬不住了。因为我们军训的地点是在广场里。九月的阳光特别猛,特别毒。一两个钟下来,地面立即就滚烫滚烫了。太阳在头顶上烤,热气在脚下蒸。我们早已汗流浃背,汗水干了又湿,湿了又干。晚上,我们还要上军事理论。领导在上面讲话,我实在听不进去就掏出一本杂志来看。刚没看多久,我就听到一个干瘪瘪的声音:“在睡觉,还是在看书啊?”我一惊抬起头,看到辅导员面无表情地对着我。我不知如何是好,头立即低下了。过了几分钟,我抬起头,没见到辅导员站在旁边。我用手揩了揩额头上的汗水。“这个辅导员特讨厌,干嘛把我们的书都收走了。真是讨厌死了。”我听到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抱怨声,暗自庆幸辅导员网开一面没有把我的杂志收走。因为这是晴美的杂志。她收走了,我就不知道从哪里寻一本一摸一样的书了。我坐直,抬起头扫视一下周围,看到大多数同学都是低着头在干自己的事。晴美和若真都在玩手机,偶尔还会轻声说两句。我看到晴美把手放到她的脖子上面,脸部表情很难看。接着,若真也顺着晴美的脖子看。只见脖颈上面已经脱皮了。看到这些,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本能地将手放在脖子了,火辣辣的。“怎么回事?”我在心里纳闷。“难道是被蜘蛛尿尿,尿成这样了?但是晴美也有,难道我们两个都被蜘蛛尿尿了。该死的蜘蛛,把我的脖子弄成这样。”“呀,海音,你帮我看一下我的脖子怎么回事,怎么会那么火辣?”白琳轻声叫嚷。“我看一下。”我把白琳的领子扳开,但她立即“嘶嘶”叫起来了。“轻点,好痛啊。”弄开领子后,我看到白琳的脖子也开始脱皮了。我轻轻地告诉她:“你也被蜘蛛尿尿了。”“蜘蛛?不会吧?”白琳显然不相信,嘴巴张得大大的。“嗯。”我很认真地看着她。“今晚我要回宿舍把那只蜘蛛揪出来,狠狠地教训它。”“白琳,你的脖子被嗮得很严重,赶快去买一瓶防晒霜吧。我师姐就是做防晒霜推销的,要不要我把电话号码给你啊?”旁边的男生很殷勤地对白琳说。“脖子被嗮的?”直到那一刻我才知道太阳可以将人嗮脱皮的。上完课后,我跟白琳两人急不可耐跑去买了防护霜。第二天我们拼命往脸上,脖子上,手上抹,只要能见到太阳的地方我们都要抹几层上去。“抹了这么厚的防晒霜,应该没事了吧。”白琳说。“这十天下来,我就变成了黑猪,真讨厌。”晴美哭丧着脸往脸上抹美白霜。“等军训完,若真,我们就去买面膜。”“好啊,我正有这个想法。你们两个去不去啊?”“不去。”我跟白琳几乎异口同声。“我们崇尚自然美。”“真是两个怪家伙,你们黑不溜秋的样子,看哪个男生会看你们。”我耸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习惯了。”话虽然这样说,哪个女生不希望自己有人来追?哪个女生不喜欢被人捧在手里护着?“我的真命天子什么时候才会出现呢?”像所有情窦初开的少女一样,我总是想着,想着,我不由自主叹了一声。“怎么啦,刚刚还好好的,怎么突然惆怅起来了呢?”白琳凑过脸来问。“想某人了呗。”晴美随口说。“说到这里,你们有没有男朋友啊?拍过了没?都从实招来,不许隐瞒喔,若真先说。”“分了。”若真轻描谈写地说。“白琳,你呢?”白琳笑了笑说:“还没有拍过了呢?”“噢噢,海音,你呢?你总拍过吧?”晴美转过身来问我。“等等,先别说,让我跟白琳猜猜。”若真似乎对我的恋爱史很感兴趣,她上下打量我一下,说:“绝对拍过了。快从实招来。”“等——我还没猜呢!急什么?!”白琳大声抗议。“我觉海音应该跟我一样。”“凭什么跟你一样啊?海音,你说,拍还是没拍过?”晴美说。“白琳说对了。”我偷偷笑了笑。“这家伙在撒谎,快从实招来,若真快来帮忙,不动刑,这家伙是不会老实的。”晴美说着就对我“咯吱咯吱”。若真听到声音也毫不犹豫加进来,而我却无处可逃。(四)“大学是成才的天堂,也是堕落的地狱”。我的耳边常常想起这句话,心里有空就琢磨一下。“大学时成才的天堂”我要怎么去成才呢?军训完后,学生会,团委,各个协会都纷纷开始招干。师兄师姐结合目前的发展状况和我们的就业形势,鼓励我们去竞争。“无论竞选上还是竞选不上,这对你们是一种锻炼,一种学习。”助班师姐说得极有鼓动性。身边的同学听完师姐的话个个都热血沸腾,神情高涨一口气填了好几个部门。看到这种状况,我也跑去竞面试。人虽然跑去了,担心总在犹豫不决。因为我害怕我面试通过了,当了干部,大部分的时间就会被占用。我喜欢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但是为了将来,我必须忍痛割爱,放弃自由。经过一番思索我决定我最有把握的部门——宣传部。因为我听说宣传部需要文笔好,写字漂亮的人才。我天生就喜欢写写涂涂,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我满怀信心走进面试的课室,把我的名字潇洒地写在黑板上。几个面试官仰着头愣愣地看着我,这一瞬间我内心因为轻快而浮起一丝微笑。接着我开始自我介绍起来,可我立即发现我控制不了我自己了。我的嘴巴因为紧张得发抖起来,在那一瞬间我想冲出那个课室。可为了避免失态,我最后还是坚持了下来。结果可想而知了,非常不理想。跟我一起去面试的几个同学全都进入复试,甚至劈关斩将通过复试。当听到她们都面试通过时,我是那么地落寂,那么痛苦。“这不是你想要的结果,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我狠狠地问自己。“你当初那么犹豫不决,勉为其难,得到这样的结果也是自己造成的。”我的情绪波动得很厉害,一会儿兴奋,上天堂,一会儿是失落,下地狱,反反复复。但事实已经无可改变了,我必须面对。人常常是这样:有时候决定去做一件事事,常常要顾虑重重,想这,想那的,最后一事无成。经历这一次面试,我深深地记住了一个教训:决定好要做的事不能有任何顾虑,相信自己所做的事都是正确的,坚定信念。因为没有面试通过,所以我不必穿梭于工作之中,比很多同学都有时间。这时候我想起了我曾经想做的事:到图书馆里好好读书,做一个出色的人物。这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想法!我兴奋得不知道拿什么来形容自己的心情。当看到图书馆一排排整齐的书籍,我的心激动得颤抖起来,泪汹涌而来。我用手轻轻地扫着面前的书。我想此时此刻的快乐之情只有自己能懂。还记得多少个日夜,我在无人的课室奋斗孤单的身影,为了不就是走进大学,走进大学的图书馆。我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但我相信笨鸟先飞的真理,我相信我这只“笨鸟”会像一只雄鹰自由自在翱翔在天地之间。现在我就站在大学的图书馆里,我必须感激上天对我的厚爱,感激我的父母对我的激励。“你要上大学呀,大学是你幸福的通道。”妈妈的话总是回绕在我的脑海里。那时我还很小,一点儿也不明白妈妈话里的含义。现在我凭着自己的理解能力,终于解开了妈妈的话:“人活着要有追求,不断实现自己的价值。”爸爸妈妈都是农民,为了赚取一点钱供养我们读书,常常是半夜三更爬起来去收割菜,天未亮就要赶着拉菜到市场上买。买完菜后,他们休都不休息一下又跑去田里施肥,除草。晚上邻居在开心地聊天,打牌的时候,他们早已疲惫得躺在床上了。夜里的三更,村里所有人都进入美美的梦想之中时,他们像往常一样,悄悄地爬起来拿起扁担,挑着箩筐又到地里去。有一个晚上,雷鸣电闪,暴雨不停,哗啦啦的雨水敲打着我的窗,我的屋顶。我害怕得躲进被子了。黑暗中,我想在这雷鸣电闪恐怖的夜里,爸爸妈妈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一个晚上了。但还未容我想完,我就听到大门“咯吱”一声响,他们就穿上雨衣出去了。我很想爬起来阻止他们,因为在这样的惊雷电闪的夜里出去实在是太危险了。但最后,我却没有那样做,当他们鞋子的声音渐渐消失的时候,我又懊恼自己为什么不打开门叫住他们。泪水从我的眼中流出来,一方面是由于我害怕,我害怕雷电会电击中我的爸爸妈妈;另一方面我又感动,我暗自告诉自己:“这是你的父母,你要记住他们,他们的爱不是你一辈子就能报得完的。妈妈很早就意识到:一个人要经过千千万万的磨练才能成长起来。于是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她就常常让我们到别家去挑水回来,甚至让我们从很远的地方挑水去淋庄稼。她常跟我们说:“我这么做都是为了锻炼你们,磨练你们的意志。”“什么呀!叫我们干那么苦的活,还说为我们好,实在是荒谬!”不懂事的我们常常嗤之以鼻,不以为然,甚至误以为她这么做都是为她自己着想。直到长大之后,我们才明白她的用心良苦。人需要许许多多的磨练,经历过磨练的心灵在日后的挫折中才不会显得那么脆弱。人都是经历了一些事后才明白身边的人对自己的用心良苦。(五)借完书,我从图书馆里走出来,望着手中的书,感觉一切是那么的满足,那么令人快乐。黑夜里,星星是那么地明亮,月亮是那么令人爽心悦目,周围的景物是那么地和悦。我沉浸在着小小的喜悦之中,完全忘记了过路时需要看路。就在我穿过的时候,我听到一声急剧的刹车声。然后我就倒在一个男生的怀里了。我胆战心惊望着这一切。原来一辆车在穿过学校的主道时直冲过来,要不是那男生即使拉住我,可能我早就不省人事了。“太恐怖了。”我嗫嚅着。“你们没事吧?”开小车的人从车里走出来,跑到我面前。“你怎么开车的?你不知道这里是校园吗?”那男生气势冲冲骂司机,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大学生。“很抱歉!你受伤了,要不我送你去医院吧。”司机见男生气愤的样子,完全不屑,那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说:‘你不是要一点医药钱吗?我给你就是了。“你不要以为你有钱就可以这般开车!”“我开车怎么啦?”司机毫不让步。我看到他们差点就争论起来了,声音越来越大,周围的人也越来越多,但并没有哪个站出来说一两句。我拉了一下救我的男生,想让他不要再计较了。男生似乎也意识了这一点,不再跟司机做任何辩论了。一场剑拔弩张的战争就这样平息了。一些同学似乎觉得太无趣了,纷纷都散去了。男生看也不看我一眼也走掉了。我连忙追上去,向他说了“谢谢”,但是他表情淡然,就好像他从没有救过我一样。“你的手滴血了。我帮你包扎吧。”除了提议帮他包扎,我不知道拿什么去感谢他。“谢谢,不用了。这点小伤算什么!”他毫不在意的表情让我惊讶不已。“对了,你以后过路的时候,一定要左右看看,现在的人开车一般不长眼睛。伤了是自己疼。”男生说话时是那么地温柔,好像哥哥在叮嘱亲爱的妹妹,完全没有责备的语气。我连续点了好几个头,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男生已经跑了很远很远。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我才醒起我竟然连救命恩人的名字也没有问。不知道我们何时才相遇?“会有机会的。”我对自己说。“人有缘就会再相见的。”自从这件事后,每一次走到公路的时候,我就不由自主想起男生的话。“还会见吗?”我无数次想这个问题,当现实无法给予我答案,我就对自己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也许我跟他只有一次的缘分,但是多么意外的相遇啊!既不是清新的早晨,也不是浪漫的黄昏之下。我跟他,好像注定相遇一样,又好像注定不相见一样。“多么浪漫,特别的开始啊!然而老天爷却没有让它变成一段传奇式的爱恋。”我叹着气惋惜。我抬头,伸伸懒腰向周围扫视。不经意间,我看到一个穿着浅蓝色牛仔裤,白色T恤的男生从我面前走过。他是那样的斯文,白皙的皮肤,干净而富有棱角的脸,英俊的脸上还带有刚毅之气。他发现我同桌的旁边有一个座位,就向那个空座位走过来。他坐下,把他的六级英语真题拿出来摆在座位上。“噢,原来他是大二了,原来是师兄。”我喜欢浅蓝色的牛仔裤和白色的T恤搭配,因此,我见到这样穿着的男生,总是忍不住多看几眼。可我发现我不止看他几眼而已。为了不让别人发现,我故意佯装眼困,趴在书桌上。睁着一只眼闭着一只眼,或者睁着眼悄悄地看。当发现有某些动静时,我立即闭上眼装作睡觉。我饶有兴趣地观察,又享受着不被他他发现的乐趣。“他是谁?为什么会那么熟悉?”我想不起我什么时候见过这张脸。“也许这是一张大众脸,熟悉也不奇怪!”这样想着,我看到师兄抬起头看着我。四目相对时,我不由自主先低下了头。我再抬头的时候,师兄早已不知去向了。从此我悸动了。(六)“在大学里,有一个真挚的朋友真好。”白琳常常跟我说。“走在路上也不会觉得孤单。”“好呀,白琳,以后我们上学,放学一起走好了。”“行呀。”白琳想一个孩子似地拍着手掌。“我也要跟你们一起。”晴美说。“你?”白琳显然很吃惊,眼睛睁得大大的。“很奇怪吗?我不能跟你们一起走?”晴美问。“当然可以,只是你跟我们两个了,那若真呢?你们怎么不在一起啊?”“她呀。”晴美一脸厌恶的样子,还想很讨厌提起若真。“不想跟那种人在一起,她的行为简直令人难以忍受,真不知道哪个男会幸运把她娶走。”“没有啊,我觉得若真人挺好的。”白琳辩解。“你们是不是闹矛盾了?”“她好?像她那样的人叫好?你们被她迷惑了。”听到这话,我跟白琳都迷惑了。若真的脾气是火了一些,一点就燃了,但也可以相处的。“你们很少跟她呆在一块,对她了解少,我最清楚她的个性了。”晴美毫不掩饰她对若真的了解。“哈哈——那行,以后上学,上学就跟我们一起了。只是你跟我们的话,若真就孤单了。”我有点担忧。“嗨,你们放心,若真绝对不会孤单的,她会跟某人一起的。”“若真又有男朋友了?”白琳很兴奋,好像是她有了男朋友,不是若真。“是,是,有空你们叫她男朋友请客吧,跟拍拖的人不用客气。“她拍拖了,那有空管我们了。”我说。“她男朋友是哪个学院的?”“对啊,对啊,他是什么学院的?人长得帅不帅?”白琳也问。“你们想知道啊?”“想。”我跟白琳异口同声说。“去问,或许你们会知道多一点。”晴美话音刚落,白琳撇撇嘴。“难道你一无所知?”“她怎么会告诉我呢,人家怕我把她男朋友抢走了。我才不稀罕呢。”“你也跟那个男认识。”我被弄糊涂了。“谁要认识他呀,不认识!”晴美好像有点温怒了,语气中带有火的味道。我和白琳吐吐舌头,赶紧溜之大吉。我和白琳从宿舍里跑出来,却不知道往哪里走。“去田径场散散步,怎样?”我建议道。“好啊。”白琳十分赞成。“她们两个怎么啦?感觉她们两个怪怪的,一个拍拖了,另一个好像却不太高兴。”“问题好像不是出现在这里。晴美说过她不喜欢跟若真呆在一块,我还记得晴美跟我说过她们两个在军训期间就开始有矛盾了。”“两个人的性格都那么强,有矛盾也很正常的。虽然她们她们有很多地方相像,但性格却让她们越走越远了。”白琳分析了许多,俨然一副专家的样子。“行啊,这么在行。那你分析分析我们两个的情况。”“我们两个也会越走越远。”白琳很严肃,一点说笑的样子也没有。“真的,还是假的?怎么可能?”“这世上没有什么不可能。敌人会变成朋友,好朋友也会变成敌人。”“你的话简直是令人发笑。”我捧着腹笑个不停。“哈哈——在不久的将来,你生命中的那个人就会找到你,你就会跟他走了。”“但我们永远是好朋友,不对吗?我们的友谊永远不贬值。”“嗯,人的一生中最希望的是可以遇上一些心地纯正,志同道合,互相勉励的朋友。海音,认识你,是我一生的荣幸。”白琳说这话时吓了我一跳,我从没有见过白琳那么认真的样子。她认真起来让人真的很感动。我擤了一下鼻子,说:“白琳,你很可爱,你的话令人更加感动。”我本想拥抱一下白琳,但是田径场太多人了,于是我放弃了。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一个足球向我飞来,形势之危急,让我来不及躲避,我惊怕得闭上了眼睛。但是很奇怪,足球迟迟没有落到我的头上,我睁开眼发现足球已经在白琳的脚下。原来是白琳帮我挡住了这个球。“要不要试一下?”白琳朝我笑笑,招招手。我摇摇头。刚才那一幕还让我骇然,我怎么再敢去踢呢?“别怕,很好玩的。”白琳把球踢到我的脚下,让我踢。“哎,那边的美女请快点。”一群男生在催促着我。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并且憋足了气,闭上眼,一脚踢了出去。只听到喝彩声大喊:“好球。”我得意洋洋睁开眼睛,发现足球还在原地还没有踢出去,我的鞋子却不知道飞到哪里了? “哈哈——”白琳早已笑得坐在草地上了。田径场的所有踢足球的男生都在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好像我是从天外来的一样。我望着光光的脚丫,尴尬得脸都发起烧来了。“丑死了。”此时,我只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同学,你的鞋子。”“感谢天感谢地,终于有人帮我找回了鞋子。”我那时高兴极,只顾着穿鞋子说谢谢,忘了抬起头看看我捡鞋子的人的面容。之后又懊恼没有记住别人。听白琳说帮我捡鞋子的男生长得还挺帅气的。“晕倒,我怎么不抬起头看人家一眼呢?一眼就一眼,说不定他就是我的啦。哈哈——”“色女,懊悔了吧。这么好的机会也错过了。你怎么就那样——”白琳说不下去了,又气又恼。“你都老大不小了,还这副摸样。”“唉——其实说实在的,我一点也不像这样。我也不知道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每一次男生一靠近,我就不由自主紧张起来,眼睛和手也不知道往哪搁了。不说,丑死。我想我会这样孤单一辈子的。”“怎么会呢?”“是啊,一直以来,好像真的还没有人喜欢过我。白琳,是不是我太糟糕了。”“海音很好,只是……你让我怎么说呢。感情的事是需要缘分的。”“噢,又是缘分。这个缘分还真闹心,想不通。”“哈哈——难道海音怀春了?”白琳打趣道。“老实交代啊,是不是看到喜欢的人了?”“嗯。”看到我甜蜜的微笑,白琳立即明白了。“哦——我就说嘛。那人叫什么名字?”我摇摇头。“不知道?你怎么那么傻呀?难道就不会去问问人家?”“忘了。”我笑嘻嘻的回答。“真服了你。以后你怎么跟他再见面啊?”“不知道哦。没有想过要再见面。”我说。白琳听到我这么说,牙齿咬得咯咯响,恨不得找一棵树来撞。“海音啊海音你错过多少次相遇了。很多次了吧?”“嗯,错过很多次换来一次美好的爱情。”这次白琳真的无话可说了。(七)最近我发现白琳越来越远离我跟晴美了。一开始的时候,我们无论是上学,放学,还是吃饭都呆在一起。可现在她总喜欢独来独往。有时候,我叫她跟一起吃饭,但她总是说她不喜欢那个饭堂的饭菜。这样,我再也没有理由勉强白琳了。与此同时,我跟晴美走得越来越近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跟她一起?她想去哪里,只要她说一声,我都会毫不犹豫答应。哪怕自己有很重要的事要做,也会放下陪她。很多时候,我也在想这个问题:“为什么我会那么听话?”也许我太需要友谊了。我的朋友少的可怜,现在白琳又离我而去,我只有把晴美当做我生命中最好的朋友。我渴望纯洁真挚的友谊!晴美的接近,我生命便不再那么孤单寂寞。与其说我喜欢她,还不如我在爱着她,像一个妹妹爱着姐姐,依赖着姐姐一样。当我知道自己有这样的想法时,我是那么地开心,恨不得做一些妹妹可以做的事。可是晴美怎么想的呢?她会不会也把我当做妹妹看待呢?我不知道,也从没有去探寻她的想法。只要我们两个的感情深厚就行了,还要在乎什么呢?所以我一直用心培育着这段友谊,它也日渐成长了。然而,晴美开学来的时候就病倒了。望着她日渐消瘦的样子,而我却无能为力,心里很难过。她常跟我讲她每个晚上因为疼得睡不着,第二天又无精打采。我能为她做什么呢?但愿我是一个医生,可以医治她的病痛。可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疼痛,望着她失眠。“尽量多陪伴她吧,尽量说一些笑话给她听吧。”病人最需要开朗的心境,病情才会恢复得快。我唯一能做的是多讲一些搞笑的笑话来转移她的注意力,或者经常陪伴她。时间过得很快,晴美的病痛日渐恢复了。看到她健康红润的脸庞,我是那么开心。“真开心啊,以后你可以活蹦乱跳了。”我打趣道。“这个病差点要我的命,害我吃不好,睡不好。现在可好,我终于去逛逛街,到处跑跑了。”晴美笑得很美。“好久没见你这么笑了,你笑起来真迷人。哈哈——”我忍不住赞赏起来。“是吗?”晴美并没有什么反应,好像已经习以为然了。“嗯嗯。”我连连点了几个头。“对了,晴美,我即将要参加一个征文比赛了。”“哇哇,不错嘛,海音,不管有没有被评上,只要参加都会进步的。我支持你!”“谢谢你!晴美。”听到晴美的支持,我甭提有多高兴。“我现在已经打好草稿了,只要输进电脑里,用文档发到指定的邮箱就行了。”“你的速度挺快的嘛,拿了奖记得请我吃饭哦。”“一定!只要拿了奖就请全宿舍一起出去吃饭。”我十分兴奋,抑制不住劲儿,又问:“清明回家吗?”“像我这样爱家的人,能不回吗?”晴美反问。“我就知道你会回的。”我更加开心了,因为只要晴美回家,我就可以借她电脑来写稿了。截稿的时间快到了,我必须尽快把手稿变成电子稿发过去。宿舍里只有晴美有电脑,现在晴美回家了,我想她总不会拒绝把电脑给我吧。“晴美,你回家的时候能借你的电脑给我一用吗?”“呃——”我看到晴美在忙着抹她的桌子,以为她没有听到,又问了一次:“晴美,你可以在你回家的时候借你的电脑给我写稿吗?”“噢噢,你知道的。”晴美顿了顿,沉默了一会儿,才说:“我曾经听说一个有钱的女生跟一个很贫穷的女生做了好朋友。可是家里穷的那个女生很嫉妒有钱的那个女生,就悄悄地把她好朋友的衣服偷到宿舍的跟后面埋了。”“不会吧,这样的事也可以做得出来。”我即使再穷也应该有道德,有骨气,那样的事发生家境不好的女生实在是不可思议!“不仅如此啊,那个穷女还将一些牙膏,洗面奶倒进有钱女生的电脑里。这样的事你难道没有听过,见过吗?”也许是我太迟钝了,完全没有明白晴美说这番话的用意。我摇摇头说:“没有听过。”晴美对我的反应似乎有些无奈,最后她终于说出来了。“我说这个故事不是在说我们,更不是我不想借电脑给你了。”听到这样的话,海音心里好像被什么刺了一下,好痛好痛。“海音,真的,不是,我不是不想借电脑给你。”晴美在安慰我。她在安慰我吗?不,她在替自己解释。那一刻我几乎快要掉出了眼泪,但我还强颜欢笑说:“没事,我会想其它办法的。”“啊……晴美,你怎么可以那样想,你知不知道你把你好朋友的心都伤透了。”晴美回去了。她用一把很大的黑色的铁锁紧紧地锁住了她的电脑。白琳见晴美走了后,就问我:“你不是向她借电脑了吗?”“没有问呢。呵呵——”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撒谎,与此同时,我又感到那么悲凉。“噢噢,你不参加比赛了?现在打她的电话也可以的啊?”“参加啊,怎么可以放弃这么好机会呢?”“那你打算怎么办?”白琳的话真的问到我心里去了。“我该怎么办?”白琳见我一脸迷茫的样子,就说:“要不这样吧,我八楼上有个同学刚带电脑过来,我去问一下她吧。”我还没反应过来,白琳就拿起电话打给她同学。大约十多分钟后,白琳走进宿舍,对我眨眨眼。“怎样了?”我表情很波澜不惊,但心里汹涌澎湃了。当看到白琳神秘的笑容,以及她OK的手势时,我知道她同学已经同意借她的电脑给我了。“噢耶,太感谢你了,白琳。”我兴奋得从床上跳起来,紧紧握住白琳的手。“不过,她可能要回家,要等她过来才行。”“没事,我可以等。”我装作无所谓的样子,但心里却很着急。因为截稿的时间快到了,能不能在截稿之前能发到邮箱里,我心里也没有底。“看来这次参赛——”我不想再想下去,与其想着不能看到的事,还不如开开心心地看书。(八)获知白琳的同学回来后,我就跟着白琳去找她同学静娴。静娴是一个热情又客气的女生,见到我们上来,就满脸笑容说:“我应该早点回来,让你们用电脑的。”“是啊,是啊,你怎么回那么久啊?有没有带手信过来呀?”白琳大声地问,一点也不像她平时在宿舍安静的样子。“有啊,很多,海音,你也过来吃完再写稿吧。”静娴很热情,让人无法拒绝。“好,你太客气了。”我说。“不用跟她客气的。嗯,好吃,好吃。”白琳一边吃番薯,一边赞叹。“你什么时候跟我客气过啦。”静娴对白琳说完,又转来对我说:“海音,你想吃就吃,不用客气的,我这里还留有我宿舍的,够她们吃了。”“我还要。”白琳还没吃完她嘴里的,又把手伸进袋子拿。“太爽了!静娴你要经常回家呀。”“这样白琳就有番薯芋头吃了。”“嗯嗯,知我心者,莫如静娴也。噢噢,太开心了。”白琳站在我旁边一边吃番薯,一边看我敲字。“海音,打字这么慢,什么时候才能打完啊?”“不知道哦,完成多久多少吧。”“这样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发表啊?”“海音,你以前学过电脑了没?”静娴见我一个字一个字地敲,心里就好奇了。“学过了,高一学的,不过很多都忘了。”“要不这样吧,等我洗完澡出来帮你一把了。”“啊,这怎么好意思呢,我已经用你的电脑了,怎么还能要你再帮我呢。”“哎呀,海音,静娴打字很快的,眨眼的功夫就会帮你打好的,相信她。”静娴洗澡的速度很惊,进去五分钟她就出来了。她出来的时候,我跟白琳都看傻了眼。 “静娴,你——”白琳的眼睛和嘴巴都睁得很大。“火箭的速度啊。”静娴莞尔一笑,露出两个浅浅的小酒窝。“我来了,请让贤。”“噢噢,这些我已经打完了,剩下这十页了。”“放心,很快会好的。嗯,番薯在那儿,自己拿哦。”静娴用手指指番薯的方向。静娴的速度果然很快,大概一个多小时,她就打好了。“好了,海音,你来看一下吧。”静娴站起来,让我走到电脑前。“白琳小姐来帮静娴小姐捶一捶骨头,我快要僵死了。”“好,大功臣,我来了。”白琳在静娴的面前是那样活蹦乱跳,完全不像她平时的样子。为什么会这样?这个疑问总是萦绕在我的心头,久久不去。“OK,太谢谢你们了。”此时,我心中充满了感激之情,却不知道怎样去表达。告别静娴,我和白琳欢欢喜喜回到宿舍,发现宿舍门开着。白琳惊讶地看着我:“难道若真回来了?”我摇摇头表示不太可能。白琳早已被兴奋冲破了头脑,跳进宿舍大声叫:“若真你回来了。”“什么呀!连我跟若真你都分不清!”晴美撇撇嘴,一副不满的样子。“哦——是你啊。”白琳没有没有再说什么,默默走回她的床位。“怎么样?你们在这里还玩得开心吗?”晴美问。“还行。”海音眨眨眼。“噢——海音,我忘记了,我把电脑给锁上了,回去的时候才记起。”晴美一脸歉意。“哈哈——”白琳突然大笑起来,笑得海音她们莫名其妙。“海音,早已写好了。”“是么?那就好。海音,拿了奖记得请我们吃饭哦。”晴美说。“嗯嗯,放心。”晴美的话引发了海音的联想,,她完全沉浸于站在领奖台上领奖的欢喜当中。(九)一个早上,海音跟晴美在饭堂吃早餐。吃到一半的时候,晴美就催促海音赶快吃完手中的面包。海音把手中的面包塞到嘴里,腾出手来掏手机看时间。哪知道还没掏出来就被一个冲过来的腿撞飞了。海音使劲将口中的面包咽下去,惊慌失措的叫起来:“我的手机呀!”“在这里呢。”一个穿着很斯文的男生拿着手机放到海音的手里。“真的很很抱歉!刚才走得太急一不小心把你的手机撞飞了。”“没事,没事就好。”海音心疼地抚摸了她的手机,见到男生道歉,她抬起头。与此同时,男生也盯着海音看,表情很惊讶。“我好想在哪里见过你?”男生微笑着。海音刚想说出自己的感受,晴美插话进来说:“是么?同学你是哪个系的?”“呃——我是07物理2班的。”“噢,我们是同一个年级的。”晴美很兴奋,手紧紧地抓着海音。“我叫晴美,中文1班的,认识你很高兴。”晴美完全忘记海音的存在,主动伸手去握男生的手。“我叫潘辰。”潘辰没有想到晴美竟会那么主动,一时间有点反应不过来。他从晴美的手里抽出手,望了望海音。“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海音注意到潘辰跟自己说话时,眼睛闪亮了一下。顿时不知怎的,她就心慌意乱,脸涨得微红。“我叫——”海音还没说完,晴美就接上她的话说:“海音。”“名字不错!”海音第一次听男生赞叹自己的名字,有点开心。“对了,潘辰,你的号码是多少?改天我们一起出来玩一下。”晴美拿出手机,动作十分迅速地输进潘辰的名字。输了号码,晴美又响了一下潘辰的手机。海音惊讶地看着晴美一连串动作一下就完成了。“噢——我要上课了。”潘辰笑笑,向海音她们挥挥手。潘辰走了后,晴美神秘兮兮地问海音对潘辰的印象。海音这时才醒起错过了仔细观察潘辰的最佳时机了。大脑里只残留一点点印象。“到底怎样嘛?”晴美摇摇海音的手,非要海音说点话。“挺斯文白净的。”“喔——你就看到这个啊?”晴美遗憾地叹叹气。“嗯,你呢?”海音知道晴美印象一定很深刻,因为刚才晴美是那么积极,完全不太像平时做事懒散的样子。“你不觉得他很帅吗?”晴美反问。“他是目前见过最帅的男生。”沉思了一会儿,晴美突然感谢海音。这让她感到莫名其妙。 “谢我什么呀?”“要不是你掏出手机来看时间,我——们就不会遇到他。”“真的很巧,我看他也眼熟。”海音将记忆翻了一遍,仍然没有搜索出在哪里见过潘辰。“你见过他?”晴美问。海音摇摇头。她们穿过运动场,向教室的方向走去。道路上的学生越来越多,正在转弯处,一辆小车突然开出来,撞了一个学生。顿时,路上乱了套,打电话叫救护车的叫救护车,围观的围观。晴美和海音也走上前看过究竟。突然一个激灵,海音想起了她曾经也差点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只是她你这个同学幸运,被一个男生救了。“男生,男生。”海音感觉潘辰跟救她的男生酷似。“难怪我会见着眼熟,原来是他。可是真的是他吗?”尽管海音找出些蛛丝马迹,但她仍不敢下结论。人渐渐散去了。晴美见海音一副呆愣愣的表情,十分好笑。“人都走光了,你还不走!”晴美拉了一下海音的衣服。(十)一个晚上,晴美跟她老同学出去逛街了。宿舍里只剩下海音和白琳。两人闲着无事做,就聊起天来。“你有没有发现最近晴美特别爱美。每个晚上不是贴面膜,就是试衣服。”白琳对海音说。“你不说还真没有发现。”海音仔细想想真的看到晴美最近变了许多,可她又想不出到底是为什么。“这个女人真是奇怪,今晚去逛街肯定会搬一大堆衣服回来。”“这有什么好稀奇的,晴美一向都是那么爱美,而且她家有钱也不会计较这些。”海音说。“海音!白琳你开点窍好不好!”白琳突然叫起来。“呃——”“这个女人肯定发春了。”海音刚喝一口白开水,听白琳把话说得那么大条,差点喷出来。“不会的,我常常跟她一起,都没有见过男生靠近她。”“山不来,人可以去的嘛!”白琳这句话点中了海音的脑神经,让她豁然开朗。“这位神秘男子是谁呢?”白琳嘀嘀咕咕,海音也尽力搜索一切的可能。“算了,时机成熟,所有的东西都会漂浮起来的。”白琳甩甩手,不愿再去猜测这种事情。“对了,海音,你参赛怎样了?有没有消息?”经白琳这么一提醒,海音猛地想起有这样一件事。“还不知道,等下我去网吧查一查。”“去什么网吧,这里不是有台电脑吗?”白琳指指晴美的电脑,开心得说。“不要!”海音执拗甩了甩头“真是死脑筋,她现在又不在,用完她都不知道。”白琳嘟嘟嘴。海音拿起包包,回头看了一眼白琳,意味深长地笑了起来。刚走下楼,海音就见到晴美大包小包地提回来,脸上都是汗。她见到海音下来立即咧开嘴笑了起来。“出去么?”“出去走走,顺便去上上网。”“你发网瘾啊?哈哈——难道网恋了?”海音并没有回答海音,只是“噢噢”一声,没想到晴美却把自己的猜测当成真实了。海音虽然知道晴美误会,但也没有去解释。月色融融,天朗气清。一阵风吹来,海音感觉一片舒爽。沿着校园的绿道,海音走进田径场,但进去后,她又后悔了。因为在黑暗中,她见到一对对情侣。她暗暗吸了一口气,又从里面匆忙走出来。正走到门口,一个人影突然冒出来,她严严实实撞在人影的身上。“啊——”海音向后退了几步。“海音,是你么?”海音定睛一看,见到是潘辰,顿时暗暗松了一口气。“吓死我了。你怎么像个鬼影一样闪出来呀?”“我怎么知道这时还有人跑出来呀?”潘辰嘻嘻地笑起来,显得十分孩子气。“海音。”“嗯。”海音以为潘辰有什么话要说,但等了一会儿仍不见他出声。海音就等不及了,说:“我有点事要先走了。”“你要去哪里?我送你。”“啊——”海音有点受宠若惊,连忙说:“不用,不用了,也没什么事。”“去哪里?”潘辰望着海音。“去网吧,查一点东西。”“你没有电脑?”潘辰有点惊奇。“很奇怪么?”海音绵绵的话里带有刺。“噢噢——也不是,你要经常用电脑吗?”潘辰问。海音听不出潘辰的弦外之音,说:“有时候写稿才需要。”“写稿,那就是经常用到咯。”潘辰想把电脑借给海音用,但是他并没有直接借给她,而是说:“你喜欢玩游戏吗?”“不,很讨厌!玩物丧志,浪费时间,浪费青春!”“我很喜欢哦!”潘辰说。海音惊讶地看着潘辰,一时竟不知道说些什么。“但是我也知道这会玩物丧志,可就是克制不住自己。怎么办呢?”潘辰看了一眼海音,接着这说:“我想找个人帮我拿着它,但这个人又必须是一个懂得爱护它的人。你能帮我吗?”“不行,不行。真的很抱歉!”海音慌忙拒绝。“我保护不了它。你找其他人吧。”海音欲走,但又被潘辰拉住了。“噢噢——我只相信你。”不知道为什么,海音听到这句话突然热泪盈眶。“我相信你”多么沉重一句话啊!海音似乎找到那种被人相信的感觉了。原来被一个人信任是一件那么快乐的事!“好啊。你想什么时候拿到我宿舍都行。”海音快乐地说。“太好了!”潘辰快乐得欢欣鼓舞。“那我先走了。”“我陪你去。”“噢噢——不用了,别人见到会误会的。”“你好傻呀!你还以为这里是高中啊?”潘辰见海音的思想还停留在高中时代,忍不住要笑。(十一) 海音到网吧查自己的邮件,见到那天发的邮件回来了。原因是那个邮箱满了。“噢噢——我又错过了一次机会。没关系,机会会留给又准备的人!”海音一开始十分失落,常常提不起精神,但是很快她又调剂过来,重新振作起来了。倒是白琳常常唉声叹气,说如果早点弄好发过去的话,说不定还有机会。说到海音也常常跟着唉声叹气,越来越遗憾这一次的参赛。“不过,现在好了,海音,你同学把电脑放在你这里,以后你爱怎么写就怎么写。”白琳高兴的说。“说回来,你这个同学怎么那么好心啊?”“哈哈——他只是暂时寄存在我这里而已。”“海音,你这个同学是男还是你的?”“男同学哦。”海音一不小说漏嘴了。“哦——我就知道有问题了。哈哈——白琳,你说两句吧。”白琳接上晴美的话,旁敲侧击。“嗯嗯,一定有故事。”“什么呀!”海音想不透她们的想象力怎么会突然那么丰富了。“是哪位呀?”晴美刚才还笑着的,瞬间就严肃起来,用命令的语气叫海音招供。“再不说,我跟白琳要动刑了。”晴美向白琳使了个颜色,就动手咯吱海音。白琳并没有跟晴美一起咯吱,只是在一边鼓掌。海音笑得喘不过气,投降说:“我——招。”晴美松开手让海音定下来,30秒后见海音还没开口,又开始咯吱了。咯吱是海音的弱点,海音最怕就是这个了。海音没有想到这个弱点被她们发现了,并且常常利用起来了。“别动,我说,行了吧。”“快说。”晴美好像有些等不及了。“潘辰的。”听到“潘辰”二字,晴美脸色立即沉下来了。但她依然用无所谓的语气说:“是吗?他怎么就没借给我呢?”“潘辰是谁呀?”白琳问。海音一时很难像白琳解释清楚潘辰是谁,就简洁地说:“新朋友,物理系的。”其实海音知道和了解的也是基本这么多了。“大帅哥来的。”晴美说。“能够入你的眼的男生一定很优越。”白琳的赞美令晴美忘却刚才的醋意。“那是自然的。不止这些,他还很有才华,而且家庭很富有,跟我家不相上下。”敏感的海音感觉这句话似乎讲给她听的,心里很不是滋味。的确,晴美这样讲不仅在婉转地告诉舍友她对这位男生感兴趣,而且显示了只有晴美她才跟他匹配。“看来你的动作蛮快的嘛!”海音说。“我同学跟他同一个系的,他们都在团委里工作。”晴美回答。“这有什么难的,只要开声,我同学就会滔滔不绝地跟我讲他的一切。”“原来是这样,看得出他很受欢迎。”“很多女生都喜欢他。”晴美像喝了醋,心里酸酸的。“真叫人讨厌!”“那他肯定有女朋友了。”海音料想这样的男生不止有女朋友,而且暗地里说不定还有一些情人。“这样的男生碰不得。”海音暗暗告诉自己,提防自己掉进温柔的陷阱。听到海音的话,晴美突然神秘地笑起来了。“老实告诉你,我同学告诉我目前他还是单身的。”白琳似乎对潘辰也产生了兴趣,兴奋地问:“真的吗?我们有没有机会呢?”晴美斜睨了一眼白琳,鼻孔里轻轻喷了一口气。“恐怕连正眼都不会看你。”晴美说。“听说他已经有了意中人。”“我也觉得是这样。”海音说出心中的想法。“所以说呢,我们的机会很渺茫。”晴美叹了一口气。“切,我才不稀罕呢。”海音甩甩手,很不以为然。“心口不一。”晴美听到这句话很高兴,但非但不表现出来,反而讪笑海音。“随你怎么想,反正我对这类男生毫无兴趣。”海音脸涨得通红。这是她第一次在舍友面前勇敢地表达自己的想法。“有才干,家里又有米,你都不喜欢!真是稀奇啊!说不定海音嘴上说得动听,心里却在爱恋着他呢!?”晴美眉毛一挑,仍然想探知海音的想法。白琳觉得海音是一个朴实的人,绝对不会想晴美所说的那样表里不一。她发现晴美有意无意之间已经开始把海音当成了假想敌了。白琳的直觉绝对不会有错的!目前海音可能对潘辰毫无感觉,可未来经过相处,她内心的感情被唤醒了。那么她必须和晴美争夺同一个金苹果。海音的天性柔弱,与世无争,但是在面对自己的感情,她又会怎样呢?白琳很期待未来的发展。与其说白琳对潘辰感兴趣,还不如说她对这场潜存的斗争更感兴趣。海音早有自知之明,她明白自己的身世,明白自己的人生,更不敢去攀援。她只是把潘辰当做一个朋友,一个好朋友。她太需要友谊了,尤其上了大学,她感到自己格外的孤独。这种孤独在某些时候总是袭来,让她倍感孤单。“或许多一些朋友,大家快快乐乐,我就不会在感到孤单寂寞了。”正是这样的想法,潘辰出现后,她立即接纳他作为自己的好朋友了。至于感情的事,海音发现自己每一次想它都会感到头脑发胀,昏昏然。(十二)下完课,晴美约好白琳,海音一起出去北门吃饭。但是刚出到教室门口,晴美接了一个电话,接完电话她就改变主意了,让白琳和海音一起去。“什么事那么重要啊?”海音鼓起腮帮子问。“回来再告诉你们。”晴美兴奋得完全忘记淑女形象,一蹦一跳跳下楼梯去。“摔死你。”白琳盯着晴美的背影狠狠地说。“放我们的鸽子。我们走吧。真是气愤!约我们的是她,放鸽子的又是她。气愤!气愤!”“那还去不去啊?”海音问。“不去了,回宿舍吃泡面。”白琳嘴上说得很硬,但最后还是和海音出了北门。她们走进一家南北风味的饭馆里,还没坐下,眼尖的海音一眼看到了晴美和潘辰坐在一块吃饭。她用手碰了碰白琳,白琳一抬头正和晴美打照眼。晴美没有说话,只是谦谦地笑,脸际有点微红。“哟,我还以为有什么重大事件呢!原来也是吃饭啊。”潘辰不认识白琳,但见到海音,很快判断眼前这个说话带有药味的女生应该是晴美舍友或者是好朋友。“舍友吗?”潘辰问晴美。晴美点点头。“还没吃饭吧?一起做啊。”潘辰说。“被人放鸽子了,吃不下。白琳,我们走。”白琳还没坐下就被海音拉着出去了。“海音,你怎么啦?那么大火气。”白琳奇怪地问。“刚才还好好的。哎呀,我饿死了,快找个地方吃东西!”海音环视一下周围,指一下对面的凉皮,说:“我们去那家。”“今晚就吃拿东西当晚餐?我不干!”白琳像个木然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那你回去吃你的泡面吧!”海音已经穿过公路,走到凉皮店了。突然,她又回头向白琳招招手。白琳无奈只有向她走过去。“老板,要两份凉皮,不加辣的。”海音叫道。“你刚才是怎么啦?”白琳又问。“好像有点不对劲。”“什么不对劲啊?被人放鸽子还要装作没事跟他们坐在一起吃饭,我可做不到!”海音强调道。“一路走过来也没见你有意见啊,一进到饭馆就——”还没等白琳说完,海音就打断了。“吃东西,懒得谈他们,影响胃口。”海音把筷子伸给白琳,催促她快吃。海音回想刚才潘辰看都不看一眼自己的样子就十分生气。“怎么会这样的男生?一会儿对人热情似火,一会儿又像个陌生人。”“你在嘀咕什么呀?”白琳目不转睛盯着海音。“啊——没什么,这个凉皮挺好吃的。好久没吃了,味道越来越好了!”海音赞叹道。老板听到海音的赞叹就立即帮他们加多点料,这让海音她们开心不已。吃完凉皮,白琳建议到处逛逛。海音自从见到潘辰和晴美一起吃饭后心情一直就闷闷不乐了。于是她随便找个借口就跑回宿舍了。白琳见一个人逛着没劲也跟着海音回宿舍了。“他们是不是开始拍拖了?”白琳打开门走进宿舍。“真没劲,宿舍就只剩下我们两个单身汉了。”“或许,也有可能。”海音突然茫然了。她想到潘辰拍拖后把他的电脑要回去,想到以后潘辰天天跟晴美在一起。他们一起吃饭,一起逛街,牵手,接吻……从此以后潘辰眼里就只有晴美一个人,不会再有她的存在了。海音不敢想下去了。她感到一阵阵地难过。“很累吗?”白琳关切地问。“累的话就洗个澡早点睡哦。”见到海音趴在桌面上,一言不发,神情沉重,白琳已经猜到海音的心思了。海音洗完澡就爬上床去了。不久,就听到晴美回来的声音。晴美一进到宿舍就欢呼起来,但被白琳把手放在嘴边轻“嘘”了一声。“海音已经睡了。”晴美甩甩手中的信封,想白琳炫耀。“看,这是潘辰给我的情书。”“情书?真是稀奇喔。难道潘辰喜欢上你了?”白琳问。“那当然,他亲口告诉我的。”晴美美滋滋告诉白琳刚才他们一起吃完饭,然后去散步的事。白琳想笑,但终究没有笑。她再问一次晴美:“潘辰真的喜欢上你了?”“千真万确!情书都在这里了,还有假的吗?”“给我看一下他的文笔?”白琳抢过晴美手中的信,但又被晴美抢回去,放进柜子里锁住。“我说给你听还不一样。他告诉我他早就认识我,一个偶然的机会,那一次我独自一人走在路上,一辆车飞奔而来,差点把我撞了,是他把我救了。”海音并没有睡着,意识还十分清醒。她万万没有想到晴美也会遇到跟自己类似的事情,而且还是同一个男生救了他们。真是不可思议!“既然是他救了你,为什么你不留他的手机号码?”晴美愣了一下,没想到白琳会这么问。“为什么呀?”晴美想了想,想不出为什么。“可能是太匆忙了。是的,太匆忙了。他匆匆的走了,留个背影给我……”(十三)海音昨晚失眠了。她在床上翻来覆去也睡不着,直到凌晨五点,她才勉强入睡。第二天醒来,她眼睛都浮肿起来了。她的眼睛本来就有点浮肿,失眠让她更加难看了。她瞧一眼晴美,只见她脸色红润,神采飞扬,楚楚动人。“但愿今天我不再见到他。”海音痛苦地想着。“行了没?海音,还磨磨蹭蹭,快迟到了!”晴美催促。“你昨晚不是很早睡了吗?“呃——你先走吧,晴美。”海音突然不想上课,不想做任何事。只想一个人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好好安静。“你不去上课了?”晴美看了时间,感到奇怪。“时间还来得及啊。”晴美走了后,海音就收拾东西去图书馆。图书馆是最安静的地方,海音打算把自己麻醉在书里。她从书架里挑了契诃夫、普希金、夏布多里昂、茨威格的著作,抱到书桌上。“嘿。”海音无意抬起头见到潘辰正在对面对着她笑。海音迷惑地看着潘辰。“不认识我吗?”潘辰走过来。“这句话应该由我来说。”海音回答。“昨晚,你——”“噢噢,昨晚真的很突然。”潘辰挑起夏布多里昂著作。“想不到你也喜欢看他的书。”“无聊,看着解闷。”海音谈谈的回答。“是吗?”潘辰抬起头望了一眼海音,又说:“我看过你的作品,至情至性。”海音笑了。在她的印象中,她从来没有发表过文章。潘辰怎么会看得到呢?“不仅如此,我还修改过。”“不可能!”“是真的,我不知道那篇文章就是你。后来才想起。”潘辰的样子并不像在编织故事。“我从来没有发表过,你怎么会看到呢?瞎编。”“那你总投过吧?”潘辰有点着急了。“是的。”海音想起了一年前,她犹豫了好多次在学校的文学社里投进第一篇文章。投完后,她发现忘了写下班级,写下了联系方式。之后,那篇文章就杳无音讯了。她自己也渐渐忘了。“那就对了。”潘辰笑起来了。“怎么会弄错呢?”海音没有再说什么,埋头看书。直到下课,她才抬起头。可潘辰的位置早已空空,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桌面上放着一张纸条:看完它后,告诉我你的感受,潘辰。潘辰很想知道海音看完他给的信,到底怎么想。如果接受他,他再高兴不过了。如果拒绝他,他也不知会发生什么事。他从没有去想过海音会拒绝他。因为他看得出海音是很喜欢跟她相处的。潘辰只是想知道海音还记不记得他,那个在路上救过她的男生,也很想知道海音有多么喜欢他。可海音好像没有任何反应,他觉得很奇怪,但又不知道为什么?“唉——女人心海底针!”潘辰见海音埋头看书就悄悄去上课了。临走的时候,他还回头看了一眼海音,看她有没有抬头看他远去的背影。但海音连头都不抬一下,他很失望。天很冷。一阵冷风吹过来,潘辰狠狠打了个喷嚏。“天那么冷,她没有围巾,没有手套。”潘辰走进一家精品店买了一双粉色的手套,一条白色的围巾。这时候,晴美打来了电话告诉潘辰她已经把信交给了海音。“好的,谢谢你,晴美。对了,你吃了饭了没?”“还没有。”晴美委屈地告诉潘辰。“呵呵,你在哪里?我请你吃。”“我现在刚到饭堂门口。”“你就在门口等我,我就过去。”潘辰飞快跑到饭堂的门口,见到晴美穿一件红色的连衣裙,站在冷风下冻得瑟瑟发抖。“进去,这里那么冷。”潘辰说。“没事,我挺喜欢的。”潘辰让晴美去找位置,自己去打饭。人太多了,潘辰等了十多分钟才打到饭。“太冷了,这天气。趁热吃吧。”晴美点点头,吃了两口。“你知道海音看完你的信是什么反应吗?”晴美小心地探寻道。“说吧。”“你不要生气哦。”晴美说。潘辰听到这话,愣了一下。但他很快有微笑着说:“难道是不好的?”“嗯。昨晚她说了——说了她不稀罕你。”潘辰的羹匙从半空楼下来,掉在地上。他捡起来,拿去水龙洗。刚转身看得到海音向他走来,他冷漠地走开,回到晴美的旁边。“又是那样!”海音生气得连饭也不打,直接回宿舍了。“讨厌,讨厌!讨厌见到你,再也不想见到你,这辈子也不要见你。”晴美回来了,手里拿着围巾和手套。海音瞥了一眼,心里更加明白了。她狠狠下定决心不去对晴美手中的围巾发生任何兴趣。但是晴美却要对她说这件事。她耐着性子听晴美说他们的故事。每当晴美说到潘辰对她的好,她就痛苦得要命。但她仍试图装出很高兴的样子。海音赌气一连几天都不出门,即使出门也是小心翼翼尽量避免不见到潘辰。(十四)这天,海音在宿舍上网。突然好像找人聊天。她在QQ里加了几个陌生男子,跟他们聊起天来。前两个Q友特别无聊,总是追问海音在哪里工作,家住在哪里。海音特别讨厌这类Q友,因此聊着聊着,海音就把他们加进黑名单了。只有一个叫碧海的男人,说话幽默风趣,,海音才跟他多聊。渐渐熟了,海音发现跟他竟然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后来碧海约海音出去喝茶聊天。他说在网上聊不过瘾,回到现实生活才刺激。海音拒绝了。因为她从没有想过要跟网友见面,只是想单纯聊一下天。然而后来她改变了主意。晴美哼着小调从外面回来向海音她们宣布潘辰想约她出去聊聊。这无疑是在告诉晴美,潘辰对它感兴趣。“不可能,不可能。”海音心纠结成一团,她宁愿相信晴美在撒谎,也不愿相信这样的事实。“潘辰怎么可能都救过她们两个呢?事实怎么会那么凑巧呢?”眼泪悄然从海音的眼睛里流出来,缓缓流下。“海音,你怎么啦?难道你听到这么开心的消息不高兴吗?”白琳问。“啊——没有,潘辰喜欢晴美,我高兴都来不及。”海音望了望晴美,抓起她娇嫩的手。“晴美,祝你幸福。”“谢谢你,海音,有你的祝福,我会更加幸福的。”晴美完全没有想到海音她们会那么轻易相信她的话。看来她只需要轻轻用一个小小的谎言就可以将潘辰拥有。她很高兴,对未来更加充满信心。海音见到潘辰了。那是一个星期后的一个黄昏,夕阳将晚霞烧得通红。校园的羊肠小道变得更加富有诗情画意。海音贪婪地将这一切美景都摄进眼中。“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海音不想再想下去,她分明隐约感到生命像这黄昏即将燃烧而尽的意味。这是一个绝望的想法!海音叹了一声气,心无限惆怅。“为什么这般沮丧呢?不就是一段感情吗?”海音苦笑。她吸吸鼻子,走出小道。这时,潘辰正从小道的另一头走过来,脸上也同样挂着愁容。“难道我们连普通朋友也不如吗?为什么要这样?”潘辰暗想。海音全身一颤。“为什么要这样?爱情除了爱就是恨了吗?”海音冷冷一想。与其说她害怕触摸伤痛,还不如说她对潘辰敏感。只要想到潘辰,只要听到有关于他,哪怕没有见到他,海音也不由自主地陷入悲伤痛苦。也许她完全陷入这段感情而不能自拔了。谁来救救她?她知道如今潘辰不会再想最初相识那样待她。事情已经一去不回头了。海音如今把他当成了陌生人,见了面头也不抬下,脸也不笑一下就走过。而潘辰也把海音当成了仇敌似的,远远见到就绕着路走。“一切都在恶化之中。”白琳知道他们关系恶化的罪魁祸首,但是她不想干涉进去。“让她们自己去发展不更好吗?关我什么事?我为什么要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白琳有时候见到海音忧愁闷闷不乐的样子,很想把她所看到,所听到,所想到告诉她,但是每一次话吐到嘴边。她就打退堂鼓了,取而代之的是温柔的安慰。(十五)“出外面透透气。”白琳总是这样跟海音说。“你什么时候想去叫上我,我一定会陪你的。”海音早想去看海了。她想去看海浪,想去听大海的声音。或许这样,她才能平息掉这些烦恼。可她并不想跟白琳去,因为她已经约好了碧海。无论怎样,海音觉得在大学里唯一能关心的她的人只有白琳。想到这里,她内心止不住悲伤起来了。“怎么啦?最近怎么老是这样多愁善感啊?”“没事。”海音抱住白琳。“我很感动,白琳,你对我是那么好。”“傻瓜,我们是好姐妹啊。”白琳气呼呼的。海音抹掉眼泪,微笑看着白琳的脸。“没错,我们是好姐妹,白琳对我最好。”“哎呀,你别那么肉麻,行不行?”白琳发现说这话时,她感到很心虚,一把甩开海音。“怎样,还出不出去?”海音不敢告诉白琳她要和一个陌生的网友去约会。她害怕她知道后一定会阻止她,甚至还会嘲笑她。那样她所有的快乐都会落空。于是她开始撒谎隐瞒白琳。她从没有撒过谎。这一次撒谎,她感到自己胆战心惊极不自然。幸好白琳没有发现她不自然的表情。于是她就这样轻易地隐瞒过白琳。而白琳只是知道海音的高中同学碧海要来找她,叫她出去吃饭。她从也没有想过平时如此老实的海音竟然还会撒谎去跟一个网友约会。从这之后,白琳不得不承认海音不再是以前的海音了。大一,海音朴实真诚可爱。遇上了潘辰之后,她逐渐变得多愁善感,每天泪眼汪汪。可是如今,她完全变了个样。从衣着来讲,她完全可以跟晴美媲美了。每天穿的不是国内品牌,就是国际品牌。从头到脚完全焕然一新。她的心情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没人知道她变化的原因,都纷纷猜测她准是傍上了大款,有了爱情的滋润。但海音从没有在任何人面前提及过她自己的事。即使白琳有意无意让她说出来,她也隐瞒了。不过,晴美觉得海音能够有今天,也完全是她晴美促成了的。如果不是晴美争取了潘辰,也许海音就不会有机会接触到大款。晴美一想到自己是间接的媒人就特别高兴,经常有事没事那这件事到白琳面前炫耀。白琳对此也常嗤之以鼻,不以为然。“你现在开心啦,少一个威胁。”白琳说。“什么威胁呀?”晴美好像听不懂白琳的话。“别装了。就你那点破事只能骗到海音,能逃过我的法眼吗?老实交代,你到底做了多少对不起海音的事?”“我没有。白琳,你不要冤枉我好不好?”晴美哀求道。“我冤枉你?”白琳冷笑。“幸好海音现在找到了如意郎君,否则我肯定饶不了你。你这个黑心肠的家伙”白琳嘀咕。“现在海音不是好好的吗?她跟潘辰在一起不见得就好。”晴美笑眯眯地说。“就晴美你跟潘辰才匹配是吧?”白琳反问。“哎,这句话绝对是正确的。事实已经证明了。”晴美十分得意洋洋。“我见潘辰不是很高兴。”白琳的话仿佛晴空之下的一盘冷泼到晴美的头上,让她从头冷到脚。 (十六)半夜,白琳迷糊中听到有人在呻吟。这呻吟声从细细的嘤嗡渐渐变成清晰的叫声。白琳思索这声音从哪里传来。一开始,她以为自己在做梦,从梦里传来。但是她慢慢感觉有点不对劲,一个激灵惊醒了。这声音从厕所里传来。白琳找到了声音的来源。“见鬼了。”白琳听到晴美咕哝一声,翻身盖被子的声音。再看海音的床,没有见到海音。“难道是海音在厕所里?她不舒服吗?”白琳从床上爬起来,打开灯。晴美见到灯光就睡不着也跟着爬起来。“海音,你怎么了?”白琳以为海音肚子疼蹲在厕所里。但她打开厕所的门又没见到海音。她一边惊异,一边打开冲凉房的门。怵目惊心的一幕震得她不知所措。冲凉里都是血。海音躺在血泊里,嘴里的呼吸已经很轻轻了。白琳哭着问海音到底是怎么回事。海音笑了笑说:“我快要走了。”“为什么要这样?你不是活得很快乐吗?我们都见到了,晴美你说是不是?”“是的,我很快乐。我的孩子快要出生了?”海音痛苦的回答。“孩子?海音,这是怎么回事?”白琳被海音说得糊里糊涂了。她不知道海音哪来的孩子,但她瞥了一眼海音的肚子,见她肚子微微隆起。“你要生孩子了?这是好事啊?你要挺住,我们去叫医生。”白琳又是哭泣又是高兴,催促晴美去到电话叫阿姨。但是海音挥着无力的手阻止了。“孩子是谁的?”晴美胆战心惊的问。“别说了,我们送她去医院。”白琳几乎是吼出来的,她全身颤抖,一点力气都是不出来。“他爸爸很帅,很有钱。我们还打算毕业之后就结婚。我还曾甜蜜地幻想过我们婚后的幸福。可是有一天所有的都变了。我还没来得及将幸福收藏,天就下雨了,我的幸福被淋湿了。他老婆找到了我,给了我一巴。”“是他欺骗了你。海音,千万不要为这种人掉了生命。不值得。”晴美安慰道。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想起了她和海音曾经的点点。这些记忆让她无限的温柔。“你怎么会认识他的?”白琳怀疑海音肯定是那段难熬的失恋的日子认识孩子的爸爸的。而这个男自己是有妇之夫还欺骗海音的感情。一想到这里,白琳好像揪出那个男将他痛揍一顿。“是我不对,我恨潘辰。”海音说话的声音很轻很轻,很难听到。“不是你,不是你的错。都是我,是我知道了真相,没有告诉你。潘辰他很爱很爱你。”白琳哗一声就哭,几乎泣不成声。“晴美,快说,事情是这样的。”“海音,请你不要这样好吗?”晴美哭哭啼啼。“快呀,晴美,快把所有的真相告诉海音。”白琳眼见海音的眼睛快要闭上了,只想让她知道事情的真相,别让她含着遗憾离开这个世界。然而,正在晴美犹豫之际,海音已经闭上了眼。在海音闭上眼睛的那一刻,她的孩子出生了,是一个漂亮的女婴。可是这个孩子没有哭泣。她睁开眼睛看着白琳她们,开口说了一个字:痛。不久,她就闭上了眼睛和海音一起离开了。

    2011-09-30 18:41:22 作者: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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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经的七月

    曾经的七月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管理系10级  陈品聪  故事不一定都要华丽地开幕,然后又辉煌地谢幕。每一个人都是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慢慢地长大、懂事,然后又赤条条地离去。出生和死亡一样,谁也无法拒绝,每当死神的召唤,总有那么的几个人,几十个、几百个,甚至是千个万个的人离开这出生、成长、变老的那个叫“世界”的地方。一个人可以孤独,但是“放弃”不应该成为你的“常用词语”。堕落,也应该有一个尺度,而这个度的深浅只有自己去揣度,因为没人能告诉你尽头在哪里,唯独自己才是最清楚最了解自己的人。你清楚自己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爱什么,不该爱什么。每一次花开,每一次收获,少不了播种那一刻的艰辛,曾经流过的汗水不一定要轰轰烈烈,惊天地泣鬼神,完全可以平凡得像是麦秸。过去即使再是美好,那也只能是层经。什么“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什么天长地久,骗人的笑谈。不是我怀旧,而是我看不到未来,但这也不应该是你为自己解脱的借口。不应该让面对成为自己最脆弱的一面。找个离开的谎言,再找个回来的借口。你深知,青春一生只有一次,只是一趟开往坟墓的列;你深知,人来到这个世界,只是为了听一次花开的声音。你无法想象,我如在如在图书馆的沉默;你无法想象你独留我一个与伐木工对峙时候我的窘迫;你无法想象我并不煽情的文字是如何流淌。生活从来不是我们过去的日子组成的,而是我们记得日子所组成的。网络,有时候会很虚伪,但有时也能遇上你所怦然心动的一个陌生人。如果爱,请深爱,倘若不爱,请不要轻易闯进别人的生活。爱情,不以占有为目的,爱情不是厮守终生,而是分享彼此的快乐与不快乐。关于梦里的爱,就让它在心里永远地珍藏下去吧。一还记得那是五百年一遇日全食的7月~他颇有兴致地只身一人,背着几件衣服和一些深圳小吃坐上了前往湖北襄樊的长途汽车,为的仅仅是一睹500年一遇日全食的天文奇观。从深圳到襄樊只不过是地图上的一指距离,只不过一千多公里的路程也不是能轻易地征服的,一连17小时的长途奔跑,到达目的地竟然还有异常饱满的精神,只是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他的脸上透出了一丝的茫然。是的,他是被不负责司机从汉十高速上抛弃的,一个人揣着手机用着早已过时的谷歌地图对着太阳升起的方向摆弄着。可惜过时的东西从来都不怎么好用,几十分钟之后,明显,他也放弃了。他开始漫无目的的东走走,南碰碰···终于他差点碰上了很农民的一个农民的拖拉机···开拖拉机的老伯竟然还是一个很地道的热心人,用着很地道的湖北话与之交谈着····“小伙子,咋的不看路啊?”“哎呀,对不起哦,我太不小心了。对了,请问这里距离市区有多远呢?”“呵呵,你是广东人!迷路了吧,我带你去吧,虽然这破车是脏了点,如果你的不介意的话···”是的,没等老伯说完,这没礼貌的小伙子已经一跃而上,牢牢的坐在了拖拉机上,最可恶的是他还笑嘻嘻的,甚至是过分的得意“谢谢啦,不介意,不介意···”这也是他十八年来第一次坐上拖拉机,竟然还说舒服,比城市的公交车好多的。彻彻底底的晕了。一路上,他贪婪的呼吸着汉中特有的泥土香气,拼命的拿着照相机狂拍,老人觉得着他无法接受咯。美好的田野一寸一寸的在他的眼前跑到了他的背后,最后完全的消失在高度近视他的可视范围——车子到了距离收费站不远的路边···“前面就是襄樊市区了,我这破车就不进去了,再走一千米就到的,你的自个儿慢走哦,小心点哦,我的就走啦···”“好的,非常的感谢,这是广东的特产,送你···”“呵呵,不用谢,着你自个儿留着吧,我家老太婆还等着我回去耕地呢···”一阵推搡,他还是屈服了。顿时他完完全全的改变了对湖北人的看法——热情、好心!二来到了市区,他还是执著的用着过时的破地图指引着他的方向。当然,连GPS都会出错,这过时的东西难道还准不成?诶,这次竟然真的把他引导到了一个公厕···觉得他越来越神了,胡说八道也越来越真实了。其实老天从来都不是一个安生的家伙,总喜欢捉弄,总喜欢开玩笑,甚至是一个人的生命。这次这个玩笑也开到了眼前···车太多了,上下班都是这样。汽车是人类文明的产物,也是被称作“马路杀手”的“恶魔”——吱呀的一声,过马路的一个女生就倒在血泊之中,倒在他的面前,肇事司机没命的跑···她绝望的眼神无力地落在他的身上,接着就晕过去了。他也惊呆了,他掏出手机却发现手机怎么也开不了。“噢,我的天啊,怎么的在这时候死机了!”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情。中国人那“好人难做”的破败不便多说,一群人就齐刷刷的站在旁边观看,他央求他们打个电话叫救护车竟然也是默然以对,那热情那好心哪去了?他,绝望地背起她,朝着路牌上指示医院的方向跑去···他把她送进了急救室,而身体本来不好的他也中暑晕倒了,醒来发现原本被她鲜血染红的T恤已经换成了条纹的病服,而她也被抢救过来,就在旁边的病床上。她的口唇泛白、呼吸几乎没有什么节奏,急促的,长长的秀发显得有些凌乱、樱桃小嘴、弯弯的眉睫衬着并不很大的眼睛、白皙的脸——是的很好看。这时 一个中年女性急匆匆的跑进来,直奔浑身上下插满了管子的她的床前,显然是她的母亲。接着是小说电视里经常出现的撕心裂肺的哭声和对肇事司机的咒骂···很幸运,他没事,只是中暑。他把自己医疗费267元结清后,换上了自己背包里头的便装,回到她的病房看她,只是他母亲去办理住院手续不在了,这就暂时决定了她不知道是他救了她的女儿。他呆呆着看着她很久,正想要离开,她醒了····“请···别走···”显然,她说话很吃力。“我···去叫医生···”他很吃惊,也很害怕,他见到的是一张很熟悉的面孔。他转身向着值班室跑过去,叫了医生,然后走了,只是他不知道的是钱包掉在了她的床边。面对,从来都是他脆弱的一面,这次不同的是他以救命恩人的身份面对着一个令他心动的女孩,他无法想象自己应该怎么办,他选择了离开在通知医生之后···走在大街上,他后悔不留在她身边,而是灰溜溜地逃跑。三时间哪像海绵里的水,哪里需要去挤?恍惚一下子 ,时间就到了晚上六点。中午到现在,他还是粒米未进,漫步汉江边的他顿时感觉肚子是那么的饿,一阵阵的酸感涌上。习惯了把全套身家一起装在钱包的他摸摸口袋,才发现钱包原来不见了,他有把背包反过来找了N次,结果还是没有,他终于明白,东西不能全放在一起的。他觉得手机也许能给他一丝希望,他试着开机,居然也成功的出现了诺基亚的标志。可惜,手机开机了又有什么用?他踌躇着,忍受着难以想象的饥饿。对于今晚的住宿问题,他心里更加没底,在这当儿,手机意外的打进了一个湖北襄樊的号码?会是谁呢?与其说是钱包出卖了他,不如说是他出卖自己;与其说是自己出卖了自己不如说是自己帮了自己。就是这样的复杂,反正生活本来就不怎么逻辑,就像她是车祸造成的外伤,为什么会安排他和她在他在同一间病房,缘分么?从来不相信这说法。他认为这是很不靠谱,难怪别人老是说活着很累,而他认为不活着连感觉到累的资格都没有,有什么好埋怨的。他,就是这样,真正对他有所捉摸的还真没几个,总的来说,他很复杂,却很善良很喜欢冒险,这次湖北之行就是对所有这些最好的印证。“喂,你好,请问你是哪位?”他终于接电话了。“你是陈常然吗?”中年妇人的声音,一口纯正的湖北话。“是的,我是,再请问你是?”显然常然有些不耐烦了,也难怪他的,一个人流落在一个陌生得没有一个角落是来过的,除了事发地点。“请你马上到市医院一趟好吗,你的钱包我这里,你过来认领吧。”常然恍然大悟,一路小跑着前往医院,像是忘记了饥饿。许多事情都不能预料的,生活本来就是一个意外,无所的意外就组成了我们的生活。一到医院,在她病房狼哭嚎啕的妇人直冲上来,眼里分明含着泪水;常然后退了几步,才不至于被她抱住。是的,她说了一堆的寒暄话,然后把他领到了她女儿的病房。她很孱弱的眼神看着他,常然的脸 “刷”一下红到了脖子,她痛苦地微微笑了一下,那腮边的小酒窝简直是迷人极了。常然不好意思地拧转头,不经意间瞟到床尾记录病人信息的牌子上写着黄欣可,蛮好听的名字。房间里安静极了,在旁边55床的小女孩眨着水灵灵的小眼睛也在看着他,他顿觉成为了全场的焦点。突然一声从肚子里传来的“鼓声”打破了现场的尴尬,而常然表现得更加痛苦。所谓解放,不过是从一场痛苦过渡到另一场痛苦,从旧的废墟出发,爬向新的废墟,让人颇感无奈。还是欣可妈妈首先开了口:“这娃儿还没有吃饭吧,阿姨的给你买去,你在这里等着,陪陪欣可吧,我一会就回来。”“阿姨不用麻烦啦,麻烦你把钱包还我,我自己去吃就行了。”常然怪不好意思的,以前的大方哪去了?“妈,你把钱包还人好不好,还强占着别人的钱包。”这次,欣可明显好多了,脸色也慢慢的红润了起来。 “哎哟,你看这人老了,记性就不好了,来来,你的钱包。对了,我女儿欣可···”说着从她的包里拿出了那个装了常然整副身家的钱包,然后指了指欣可说道,接着就走了出去“等我哦,你们聊聊吧。”于是两个九零后就聊了起来。欣可很奇怪地问:“你叫陈常然?”“嗯嗯,是的。怎么了,你要相信我,我不是什么坏人啊。“噢噢,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认识一个网友叫常然的,广东的。”“呵呵,那么巧啊,我不是那个常然啦,我就叫常然而已。”“但是,你跟我那个网友的照片很想啊。”“你就是欣可?”常然显然带有几分惊讶。“你是深圳的常然?”欣可也显得有些兴奋,接着是一阵剧烈的疼痛。“噢,我的天呐,真的是你。”竟然,两人就是两个月前认识的网友,一个叫往常,一个叫蓝颜新月,也就是常然和欣可。聊天的时候双方互派了照片,难怪常然怎么第一眼就颇感熟悉。“你是过来看日食的吗?”“是啊,之前在QQ里跟你说过的嘛,现在我来了,激动不?嘿嘿。”这时常然有些得意了。而,这时,欣可眼里明显有着失望的色彩,眼睛慢慢的肿了起来,最后泪水还是突破了最后的防线,流了出来。她哭着说“要是我能去看就好了。”常然带着几分安抚的语气说;“到时候我陪你去看好了,别哭了,还小孩啊····”欣可被他的一席话逗得半哭半笑的,那样子真是可爱。看什么呢?吃完饭,时间又把指针推向了八点。夜,夜得那么美丽,欣可的眼睛就像是闪闪的星星,美不可言。七月的湖北也很热,汉江水缓缓地流向着长江,不时几艘不知实什么船的船划破江面,波光粼粼,就像华软无边湖被微风吹皱。襄樊机场的飞机好像毫无章法的“乱飞”,此刻常然也纳闷的很,今晚的住宿问题呢?怎么办?“娃儿,今晚你就去我们家休息吧,欣可现在在这里,她的房间也就空了。”阿姨说道。“不用啦,我自己可以到外面住的啦,况且,我怎么能在你女儿的房间休息呢?不好的,我自己能解决,明天我去我姐夫家就行了。”常然显然感到很意外。“这啥子话理,要不是你···这过去的伤心事就不说了,等会我叫他爸爸过来接你。”原来欣可家背景还不错的,她爸爸是当地品牌啤酒的一个经销商,由于工作的原因还没有来得及看望遭遇不幸的女儿。“真的不需要麻烦你们啦,实在是不好意思的,何况那是你女儿的闺房,我堂堂一个男的,怎么可以···”常然再三推辞。“那好,就委屈你咯,做‘厅长’咯。”终于,欣可妈妈还是败退下来,不再坚持。常然也不再推却,因为他的确是需要休息了。不一会,欣可老爸来到了医院,又是一场痛苦,一场咒骂,好不容易才在常然他们的一番开导下停止了哭泣。常然不时掏出手机看时间,不停地打着呵欠。这时他们一家才反应过来,这时已经是深夜的十一点了,常然也累得不行了,就在前往欣可家里的车上睡着了,直到车子到达欣可家里楼下,才被欣可老爸叫醒,他实在是太累了。就这样,简单洗涮一番,常然就倒在真皮沙发上睡着了。夜,总是那么深邃,夜色覆盖的襄樊也就慢慢地睡去,毕竟这里不是广州不是深圳,这座历史古城还是需要休息的。每座城市都有着独特的味道,而游走期间的你本身也是一道独特的风景,而每座城市也都有一个夜的入口,不深不浅,就在那里等着你入眠。常然梦见了欣可,两人竟然是手牵着手一起走在没有尽头的街头,他们有说有笑,幸福的色彩是那么的浓。只不过,人来人往的街头昨天的那一幕再次发生···他惊醒,醒来只发现自己摔在了地板上。摔得那么重那么痛。他长叹了一口气,接着又睡着了,一向不打呼噜的他竟然也响起了细细的鼾声。四常然不懂得为什么他总是失败。就在一年之前,他竞选的所有社团都以失败告终,他的日志里写满的都是关于他的失败。他喜欢文学,面试分团委编辑失败;他热爱心理学,应聘心理协会却除了一场笔试就再也没有了下文;班级篮球队组建,他落选了……本来,所有这些都没让他灰心,可是最后一次,却彻底地把他的心理防线击溃——连班委竞选也都画上了沉重叹号,再次以失败告终,不过他似乎若无其事。其实每个人都有每个人不愿说的痛,他心里想着什么,心里有多痛,只有他自己知道,而这一次的湖北之行有着明显的逃避嫌疑。逃避他的失败,逃避他的无知,这一切都是他无法抹去的伤痛,只是他一直期待着别人的理解,可是没有···欣可会是他心情的读者吗?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是绿色的,阳光透过客厅的落地窗,把整个居室照的亮堂堂的。或者是不习惯,常然很快就起床了,走到了窗边,看着飞机华丽转身,他不自觉地落下了泪水,是想到了那些自己固执逃避的一切,而感到愧疚吗?微风拂动着洁白的窗帘,抚摸着他的身体,舒服而颇感失落。七月里,怀着守候的心情,只是害怕等不到明年的橘子花开。白天的汉江更是姿色迷人,就像微笑的欣可,一样的动人,一样的可爱。一阵钥匙的转动,欣可家门缓缓地打开,一脸憔悴的欣可母亲回来了。“这么早就起来了啊,怎么不多睡一会啊?”她很累地说了一句。“嗯,是啊,这是我的习惯。欣可好点了没有?”“嗯,好多了,我先去弄些早餐,如果你不赶时间的话,一会你跟伯伯送去。”“好的···”其实常然还真的不知道应该往哪里走,举目无亲,他开始有了后悔。再一次乘坐欣可她爸的小汽车,前往医院。与那些冠以“豪华大巴”之名的长途汽车来说简直是截然不同。更令他匪夷所思的是病房里的欣可···来到医院欣可的722号病房,他们发现欣可的56号病床是空的···这,这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他们着急地跑向医生值班室,一经询问,才知道原来是欣可要求护士带她去晒阳光。是的,她是一个喜欢拥抱阳光的女孩,她的生活缺不了阳光。果然,医生是不会说谎的,除了面对那些对自己失去信心的病人。在医院的后院,阳光和着花香,甚至是几声鸟叫,医院绝对是一个环境最优美的庭院。欣可看起来比昨天好多了,只是身体有些水肿,坐在轮椅上的她嘴角有些不一样的微笑,这时为什么?他们径直走过去。“怎么这么调皮啊,你现在身体还很虚弱的,怎么可以乱跑啊?”常然竟然带着几分责怪的语气。“我只想晒晒太阳而已,我已经好很多,别担心,医生说最快十天就可以出院了。”欣可争辩道,同时也带着几分得意。“好啦,好啦,咱们回去就是了,走。”还是她爸爸来圆场。三人加一个年轻护士走在飘满碘酒和酒精的过道,不一会就回到了722。她爸爸把早餐一口一汤匙的送入欣可的小口,两父女有说有笑的,那种幸福却也刺痛了常然,毕竟他家人从来很少聚在一起,从他七岁开始,父母已经把他寄托在乡下奶奶家了,他是多么渴望过年的时候爸妈能聚在一起,开开心心的过年,但是甭说过年,就是平时也很少见面,父母一直在为生意的事情到处奔波,而他也一直在外求学,家是什么味道的,他全然忘记了。从小就缺少亲情的常然黯然落泪,不争气地走了出去,有种马上回家的的冲动。他一个人在洗手间里哭泣,从镜子里看着自己,也苦笑了——这有什么,这算什么,既然我能来到这里,也就一定要有所收获,哪怕是几张照片。他洗了脸,又假装着微笑回到了病房。不过他决定离开了,毕竟这里不属于他,只是很难把“离开”二字轻易地说出口,因为这里有他最熟悉的陌生人。最终他还是鼓足了勇气。“欣可,伯父,我要走了,去我姐那里。欣可,到时候也就是7月22号我会回来的,猪头你一定要听话,听医生的话配合治疗。”说完,有些哽咽。“怎么要走了,是不是我们照顾不周啊?”伯父问道。“你要走,真的要走啊?到时一定要回来哦,如果提前出院我会通知你的,爸,把我号码给他。欣可翻了翻身,想坐起来,她爸赶紧过去扶她。拿到欣可号码后他回到了她家,拿了那套依然还有血迹的衣服走了。五   苍茫的汉中平原,一望无垠;而常然不平和的心境更是波涛汹涌。不是为了别的,总之他现在乱的很,为了欣可?还是想起自己独在他乡,举目无亲?年轻一代局势这么的复杂,很难猜透他们的心事。小时候,我会在上一秒钟因为摔倒而大哭,而这一秒却笑着在看蚂蚁搬家,只有儿童时代的他们没有城府,纯洁的像是翠湖的水,香径香的夜晚。大人,不过是大一些的孩子而已,也会有伤心的时候,也需要有人安慰。   欣可躺在病床上呆呆的看着天花板,心理默默地数着输液瓶里的点滴,无聊至极。是的他恢复的速度可谓惊人,昨天还插满管子的她,今天上午居然可以坐在轮椅外出了,这与她在学校的健美操课程不没关系。她在他的大学里,代表着学院计算机系分团委宣传部,虽然也极不愿意,可是也从来没有缺席过一节课,这也是她责任心特强的一个最好的印证吧。就她而言,在大学里,她是那么的优秀,并没有常然那样的失败,只是在与常然的所有谈话中并没有透露出一丝关于这些的信息,她了解他,了解每一个交心的朋友,这也是很多人喜欢与她交友的一个原因吧。虽不是校花什么的,但美更甚于所谓校花,不仅是外貌,心灵更是无可挑剔。当然,这引来了许多男同学的爱慕,只要是她从男生天下的篮球场还是“和尚班”时,都会引来无数的口哨声。至于情书或是“骚扰”电话什么的就不是可以用数字来形容的。每一次追求,她都是婉而拒之,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居然每一次拒绝都没有遭到戏弄什么的,这也是她神秘的一面,就如常然。   都知道,经验是实践的结果,经历的多了,经历过的都有所了解。兴趣来之于了解,不错吧?经历了那么多,常然懂得怎么去做人,他说低调做人,高调做事!不过,他的低调程度也实在让人无法接受,想知道的是,他心理究竟有没有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在他入学的心理评测居然所有指数都是正常的不可以在正常的了,甚至还有一项指数是满分的,这也是他们学校建校以来为数不多的一个可以得到满分的。只是,人是要在不同的环境下生活的,变化是一种势不可挡,就像每天的日出是谁也拒绝不了。   难道常然说在湖北“举目无亲”是忽悠人家的?   他来到了一个小区,很美的社区,名曰“庄边村金庄园”。他掏出已经没有多少电的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喂,姐吗?我现在在你家楼下,你家地址是不是···”约摸十分钟,一个比常然打好几岁的80后女子走了出来——传说中他的姐姐?呵呵,不是的,那是他姐夫的妹妹。兜兜转转,来到了一幢别墅式的花园居室,当然,只是其中的一个居室是他姐和他姐夫的婚后财产。没错,这里就是他远嫁湖北老姐的家。面对突然到来的弟弟,姐先是一阵愕然,然后很高兴地聊了起来,毕竟他们分离了好几年。当初,25岁的姐姐不顾家里人的反对,把自己的终身幸福托付给了相识了仅仅一年零五个月的同事。都说同事之间的关系很微妙,原来即使再微妙的关系也可以发展为夫妻。姐说要与这位同事结婚的时候,常然是千般的不同意,与除了她的所有家庭成员高举反对票,只可惜家人的反对无法战胜爱情。常然第一次感受到了爱情的伟大,而他却坚持着爱情无所谓有无所谓无。寂寞就寂寞吧,反正孤独的人那么普遍。寂寞本来很稀罕的,只是孤独的人多了,寂寞也就变得极其廉价。   面对常然的贸然前来,姐姐并没有责怪,更多的是因娘家人第一次造访而控制不住激动的情绪,十分的激动。说到此行的目的,姐姐笑他太笨了;但说到昨天的经历,姐姐有点目瞪口呆了。   常然从小是在农村长大的,也是他曾经用来面试学校分团委的筹码。因为在农村长大,自己和奶奶生活,他很小就学会做饭了。两姐弟逛了一圈市场,买回了许多并不地道的广东菜作料,虽不正宗,在常然和姐姐的妙手之下也弄出了色香味俱全的广东菜。吃着吃着,他感到了从来没有过的幸福。   虽然与让他怦然心动的欣可道别,多少有些伤感,而这次姐弟相聚,这些“伤感”也就被他抛在了脑后。六   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的美好,过得总是那么快。一天结束了,即使你很努力地去阻挠,最后你连它的衣角都抓不住,只好呆呆的看着日落,然后有数着星星期待着明天的日出。7月14日,依然拖着一身的疲惫平平凡凡地结束。   常然躺在柔软的床上,像往常一样,回想这一天经历的所有,上着手机QQ确实隐身的。看着别人的心情、日志而又默不作声。他说QQ已经没有能让他心动的了。都知道这是他说的谎言,现在只要看到躺在病床的欣可在线的话,他是很高兴的,只是默默的关注着她的动态,访客里面他的名字一直排在最前面,他真的是喜欢她了。慢慢的,他就抵挡不住夜魔的催眠,不一会就闭上了眼睛进入了梦的世界。   而欣可的病情出现了明显的反复,胸透成像发现3*6的阴影,初步诊断是肺内积水。她呼吸出现了障碍,身体的水肿也更为严重了,不过这都是在可控制范围内的。令人欣慰的是肇事司机已经投案自首。这些都是常然所不知道的。身体的不适,欣可失眠了,主诊医生认为其水肿比较严重,不适合服用诸如“安定”等药物。她尝试着数绵羊催眠,可是身体的不适让她数得很累,感觉力不从心。她想起了常然,于是从枕头底下掏出手机,拨通了常然的电话。顿时,常然的手机震动大作,从与昨晚同样的梦中醒来。   “喂,你好,陈常然吗?我是欣可。”   “哦,这么晚还没有休息啊,有什么是吗?”   “我知道你已经睡了,不过实在不好意思,我失眠呢。   “不是吧,医生怎么说的,没大碍吧?”常然焦急起来了“我教你一个催眠方法吧,我说你跟着做···”“好的。”不一会她便有了很浓的睡意,很快就进入了睡眠状态。手机还是她妈妈给挂掉的,也顺便跟常然闲聊了几句。“娃儿,找到你姐了吧?对不起,我女儿麻烦你啦···”欣可妈妈带着几分歉意。“没关系的,阿姨早点休息吧···”其实,常然现在已经毫无睡意了,他担心欣可的病情。他的催眠方法很简单,就是随着自己的心跳握拳松拳。与其他催眠方法不同的是催眠过程中是睁着眼睛的,常然说这样让眼睛更容易累,以至于快速入眠。可惜,常然已经对这个方法产生了免疫。他拿出手机,看着高中时代的照片,每一张都是有着丰满的意义。同学的笑,同学的认真,同学的偷懒,老师的谆谆教导,班主任的训斥···看着看着,突然想起当时班长总结他们班师生的经典语录——《高二8经典语录》,他笑了,会心的笑了,毕竟高中书页飘飞的年代是那么的美好,都是同乡都是好友。而现在,于这个班级,似乎没有归属感,觉得自己总是游离于集体之外。所有这些都是他伤痛记忆,竞选班委的时候,他只得了那么可怜巴巴的6票,一向自尊心很强的他,这次真的很受伤,原来自己在这个新组建的班级是不怎么受欢迎的。他不傲慢,却被冷落;他热情,却被孤立,除了宿舍的那么几个人无所不谈之外,对于其他人他更多是应付。一个人失去了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或许是自己的性格问题,他想不明白,所以他选择了逃避,选择了沉默,选择了窝在宿舍里对着电脑写小说、看新闻···七   尘世的风,今生的爱,无穷尽哀伤的精魂穿过无数人单薄的青春。曾经的橘子花香,毕竟只是曾经。一个异样的早晨似乎在酝酿着什么,灰色的天,像傍晚时分,浓浓的灰霾正昭示着这座城市的人们,这座城市快要下雨了。“最美的不是下雨天,而是我和你躲过雨的屋檐”……即使是周先生歌曲下的下雨天有着同样的丝丝伤感。   常然给欣可发了信息,并表示过两天会在任何一个时候过去看望她。姐姐的小女儿还是一个除了哭就只会睡觉的小不点,难听点就是一团粉色的肉团。从来,常然就不怎么喜欢小孩子的,而面对姐姐的孩子,他还是表露出异常的喜欢,完全没有了抵触,甚至还过分地亲吻这肉团。或者,这时候这小家伙已经会叫“舅舅”了。   吃不惯湖北式的早餐,油腻的很,常然只喝了一晚广东人称为“粥”而湖北称为“稀饭”的东西,这被他姐带到了枣阳市十里乡,姐夫的老家。中国式的童话森林,竟然就这样轻易地被他一览无遗。深草、芝麻、油松、杨树——这百越地区无法欣赏到的,都被他像素不高的相机给定格了,这一切都让他目瞪口呆,而姐夫不屑一顾的高傲表情让他十分不服。这也难怪,毕竟他小时候生活的农村只有稻田和数目非常庞大的次生林。突然间,雨就开始肆虐了,于是他们一行人被困在了一幢岌岌可危的瓦房。无聊之中,常然操着过分娴熟的动作从口袋里拿出了手机,给远在家乡的大伯电话,接着登录了微薄   同样地,欣可也只是喜欢拥抱阳光,对于雨天也没有怎样的好感。最怕是下雨,因为下雨会让人浮想联翩,澎湃的心境总让人觉得失落。欣可用手机在自己QQ心情上写道“最喜欢的下雨天又来了,而我只能躺在床上,看着灰白的墙,灰白的床单···总之几乎每一寸都是惨白的抑郁环境之中!真希望有一位白马王子带着我去淋雨,一起撑伞逛街,即使天使的眼泪湿透衣裙。我试着站起来,可是我不能,这是谁的错?我吗,自己?为什么这种不幸就没有预兆地降临我的躯体?我要的自由哪去了?很快,默默关注她的常然就注意到了这篇博客,他评论说“这世界有那么多的不公,我们努力去改变我们力所能及的部分,至于无能为力的部分也就坦然接受。一生的路还得用一生来走,坎坎坷坷始终是我们无法逃避的现实,而坎坷的底部又往往是最平坦的。这只是上天给你开了个很大的玩笑,放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祝早日康复……”信息化背景下,网络始终扮演着影响青少年的重要角色。信息化的时代,让信息传递的更快。想当年,秦王汉武,烽火狼烟;看现在,信息时代,数字拇指。很快,欣可也收到了常然的回复。她叹了气,然后拇指在手机键盘上飞快地舞动,不一会儿就给了常然长长的回复,显然有些悲观。常然看着乌云密布的天空,心理犯起了嘀咕:“这鬼天,讨厌死了,再给你十分钟,要下就下个够吧……”谁知,从QQ好友的空间里看到了关于家乡水灾的消息,于是一通又一通地往大伯家里打电话,可惜电话那头已经没有了任何的回应。一切来得那么的突然,让人无法接受。一群网友滚动地播报着灾情。断桥、残垣、泥石流……交通中断、通信中断、供水供电中断···噢,常然无法想象下去。于是他的QQ状态也就成为了灾情的转播站,不时地更新……他担心的不是别的,奶奶在五年前已经离他而去,而是家乡的大伯和在河边奶奶的安息之地。“都怪我这乌鸦嘴,真是该死,真是欠揍···”常然发起了牢骚!姐姐在一旁不时地安慰。此时,雨水终于收敛了起来,瓢泼变得如丝起来。静静的森林,伴随着颇有节奏蛙鸣,雾色弥漫的森林更是美不胜收···可是对这些如诗如画的美景常然已经失却了兴趣,一心只想着拨通家里的电话···欣可看着常然的状态,也有了多少的了解,一遍一遍的安慰着常然,可是这似乎缓解不了常然的紧张还有心痛。最后,欣可忍不住了,打来了电话···“还好意思说我悲观,其实你比我更悲观,为什么就只会往坏的方面去想啊,你要相信你家里会没事的,怎么你就一根筋啊,笨死了···”欣可火了。“那里又不是你的家,你当然不会了解我对家乡和大伯的感情,我笨死就算了,你不用理我,安心养好你的病吧!”同样一身火气的常然爆出了如斯的一席让欣可伤心不已的话来。意料中的结果,欣可被他的粗鲁给吓哭了,蒙在很浓药水味道的被子抽泣。常然也感到自己太过分了,想着打电话赔不是,可惜欣可已经生气地关了机。有时候,一些人一些事真的很难懂。伤心的欣可再度失眠了,也不用常然的催眠方法了,呆呆看着天花。八  7月天,孩子脸,说变就变。就在下雨后的第二天,天就放晴了。有时候人的感觉会很准的,女人有第六感,男人就不知道有什么感了···  还是一大早,常然就起床启程前往医院了,是为了道歉。每一次的粗鲁都应该付出代价。汽车在道路上被完完全全的堵住了,那种焦急的心情只有常然自己懂得。城市病,让人痛心疾首,却抓破头也想不出什么可行的方法去解决。  欣可,似乎没有从昨天恢复过来,整天也就精神恍惚的,不可否认的是,在她妈妈无微不至的照管下身体还是有了很突出的好转。  实在不耐烦了,常然正有下车的想法,车子就动了起来···这是他没有想到的。  很快,车里的广播终于响起“市人民医院到了,请下车的乘客从指定门下车···”常然几乎是半跳着下车,然后一路小跑冲向医院···很快就跑到了722房,只可惜56号病床已经是空荡荡的了,他转身前往值班室,医生却说“为患者保密”,我晕!他失望地跌跌撞撞,突然,他似乎记得了什么,发疯地折回722。是的他记得欣可床边有个小女孩,同样是遭遇车祸的可爱女孩。他几乎质问的语气,终于从她的口中套出了关于欣可的消息,她已经转向了6楼康复治疗科。他寻完了整个6楼,竟然没有找到她,而到值班室却发现有她的名字——黄欣可。她究竟哪里去了呢···常然静静的坐在过道的长椅上,闭起双眼失望地等待,不知不觉便睡着了。   在小说或者电影中,这时候的男主人公通常是懊悔不已的,你女主人公通常也会在这时候出现,就站在他的旁边默默等待他的醒来。依然是这样,这样虚构的情节也活生生地出现在常然和欣可的现实之中,有时候你会觉得很神奇。   同样的情节,欣可原来是做检查去了,回来时候看到常然在椅子上睡着了,便不顾妈妈的劝阻,坐在轮椅上等待常然的醒来。   突然,值班室的警钟响了起来,这将又是白衣天使于死神的搏斗。常然也在警钟中醒来,呆着看着坐在身边的欣可,泪水不住地往下流淌,然后他做出了旁人意想不到的动作,他不顾一切地抱住了欣可瘦弱的身体,而欣可也没有挣扎,把脸紧紧地贴在常然温热的胸膛···这时,只有眼泪和无语,整个世界仿佛只有她们两个···这是多么神奇的一段感情,从认识到恋爱,只是三两天的时间,虽然时间不是一般的短,却完全可以算是一段生死之交,可歌可泣。其实,爱情这东西从来就是这样出人意料,很多时候不容人们去多想,它来的时候,拒绝也变得苍白,所有都是徒劳的,除了深爱着彼此,拥抱、亲吻···泪水已经不知道哪一些是谁的···明显,常然再一次感到自己失礼了, 连声对欣可道歉,而欣可半哭半笑地说没关系,四眼对视了很久,此时无声胜有声啊,欣可妈妈显然被这些镜头感动——这是多么的浪漫,多么的幸福。常然推着欣可回到了病房,终于彼此看着彼此笑了。“记着,我们还要一起去看日食。”常然似乎平静了很多。“嗯,我们都要记着。”欣可笑了。原来她们从一开始就已经深爱着对方。毕竟,爱情是那么的奇妙。就这样,两个人就定下了爱情的关系。一切从突然开始。就这样仿似不可能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九   没有什么我们过不去的,只是过去了就回不来了,即使回来,你也已经不再依赖我了。不是落魄的悲观,不是失败的哀叹,什么都不是。钱学森那么伟大,而他的伟大只欠一个道歉。不仅仅是爱情很伟大,爱情需要妥协,没有妥协的爱情都是儿戏。    不过许多事都只能是曾经,过去之后就只能是剩下瘦骨嶙峋的回忆,在每个下雨天偷偷想起,偷偷地哭泣,忘记伤害是没歌受过伤人的共同愿望,只是有些事过去了就回不来了。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摘,此物最相思。分开,是不可避免的。    夜,夜的那么美丽,有人欢笑有人却在哭泣。也,来了,常然几乎一整天都陪伴在欣可的身边,直到现在。两眼依依不舍,最动人,是湿眸;苦了离别人,相看泪眼,还得走。常然回到了姐姐的住处,然后如所有九零后一样,拿出手机等着自己意中人的头像点亮。    有些事情开始了就不知道如何去结束,人生那么多无奈。一般都是这样,两人相识,然后相知、相爱,那些缠绵的情节在无数的电视剧和小说中出现了无数次,稍微想想便可以在你的头脑中展现出那一关于爱情两人的情景。    既然去爱了,就用心去爱着彼此;若是不爱,请不要勉强,也不要轻易的去爱。天荒地老是最原始,没有加上半点修饰的谎言,一句我喜欢你,我爱你,究竟代表了怎样的含义。爱,不要轻易说出口。或者你可以去等待,等待属于你自己真实的爱情,爱情是什么?曾经多少人问过常然这个恐怖的问题。在常然认为,善于等待的人都将获得一份轰轰烈烈的感情,无果而终只会发生在那些轻浮的年轻人,为什么?她们太容易去爱别人了,完全没有了解对方的心。太容易的爱情只是一纸烟沙,微风也能将之刮走,更不用说大风狂风。曾经也有满纸的荒唐言,一把的辛酸泪,都云作者痴,是的,作者只会糊涂地作。荒唐的世界,荒唐的言语。正如常然说的,幸福本来就是不均等的,也没有什么具体的定义,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世界观的不同也就深深地影响到了她们的方法论。想不明白的事情还有很多,就像无穷鸡翅一样,为什么它会越来越瘦而又越来越好卖,越来越贵。关于感情,常然不想多说,只想和欣可喝上一杯柠檬茶,聊聊未来,聊聊过去。时间好像忘记了他的本分,一下子便把日食的日拉到了眼前,一个星期的美好时光原来过得如此的悄无声息。日出总是拒绝复制,今天的日出不是昨天的拷贝,而是全新一天的开始。火辣的不单是流火的七月,常然她们的爱情更是演绎的如火如荼,开始得太快,是否结束的也快呢?每一天,常然就在姐姐家里和医院康复治疗室之间奔跑,悉心呵护这他们的爱情种子,他们看着它发芽,长大,开花···花会开吗?或者会夭折,但这的确是很现实的残酷,或者你会希望这是一个美好的结局,只可惜,希望终归希望。就如每个人都想着去开辟一片天地,如果都成功了,世界不就有了许多的天,许多的地了吗,结果总不能美好,完美地收场还是会有的。一些事一些物,一些不能说的秘密。许多爱,许多情,许多说不完的缠绵。还是很好的早晨,汉中总是喜欢在雾色弥漫中开始,薄暮冥冥朝始,晚霞扬扬日落。极力去铺陈着,慢慢去培养着。两人短暂的一段通话后,夜的魔法师使出浑身解数,导演夏夜的寂静。7月21日,似乎有着太多的“不为人知”。梦,依然是严重地影响常然的睡眠。那个戏剧般杯具的梦,再一次把常然惊醒,巧的是,欣可这天晚上也做了同样的梦,这是否意味着什么?无法想像,因为谁也无法预测下一秒将会发生什么。还是安静地等待明天的开始吧,它也许会给你准确的答案。正是因为有了期待,人们才有活下去的动力。你会好奇地询问,将来会发生什么呢?十   不测的风云,总是喜欢凑热闹。欣可未能提前出院,虽然她的身体已经很好,就是那主诊医生傲慢地不肯在出院申请书中签名。除了走起路来脚还有点不正常,其余的指标均达到了出院的要求,肇事者的赔偿金也已经到位,似乎一切都准备好了,就欠医生的一个签名。7月,7月22号,也就是日食的日子,常然和欣可等待已久的一刻终于来了。起床时候,凉风习习,感觉舒服极了。幸好还是一个好的开始。是的,除了前进,我们什么也做不了。简单洗刷了一番,就马不停蹄地赶往医院,为了一起不错过这次日食。到医院之后,常然发现穿着素衣的欣可,看上去更美了。那时候,曾经说过,很多事都是在我们意料之外的。此刻,天边的乌云一味地向这边扑来,翻滚着扫去人们急切的盼望——日食看不到了。所有的人都表现出很是无奈的表情,有的东西你在喜欢它,也不能归于你名下有的东西你再喜欢也不会属于你的,有的东西你再留恋也注定要放弃的,爱是人生中一首永远也唱不完的歌。人一生中也许会经历许多种爱,但千万别让爱成为一种伤害。生活中到处都存在着缘分,缘聚、缘散好像都是命中注定的事情有些缘分一开始就注定要失去,有些缘分是永远都不会有好结果;可是我却偏偏渴望创造一种奇迹。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的去爱他。话说这容易,可一旦做时就真的很难,不信你试试。如果真诚是一种伤害,请选择谎言。如果谎言是一种伤害,请选择沉默;如果沉默是一种伤害,请选择离开。如果爱是一种伤害,请不要靠近。可是好多的情况下并不是如此,因为不由得你选择。如果失去是苦,你怕不怕付出?如果痴迷是苦,你会不会选择结束?如果追求是苦,你会不会选择执迷不悟?如果分离是苦,你要向谁倾诉?好多事情都是后来才看清楚,好多事情当时一点也不觉得苦,然而我已经找不到来时的路。坐在草地上,看乌云遮天蔽日,将永远失去的不仅仅是一场天文奇观,而是多少恋人一起看这奇景的机会,没有了。几分叹息,几丝忧伤,女性毕竟还是感性的动物,水做的最喜欢就是流泪。“为什么,我们等了那么久,怎么就这样被错过了,这世界真的太不公平了。”欣可埋怨着老天。“呵呵,没什么啦,不看就不看呗,不就是一个太阳被天狗吃了吗,回去我演示给你看。”满手的爱怜抚摸着欣可的秀发。一场期待已久的天文奇观不欢而散,多少的不满铺天盖地。半城烟沙,多少白发送走黑发。背对背拥抱是那么的痛苦,明知道很接近,却不能拥有,悲剧式的爱情几多唏嘘。爱,他承认,不曾走远,只是我们已经远走了,留下破碎的心,害怕它的碎片刺痛自己早已伤痕累累的躯体。奔驰在长长的街,孑然一人,显得并不形单影只,只有过分的尘土飘进双眼,让人看不清生离死别,麻木地认为这不可能,一万个不可能,当事实赫然的时候,不是泪水可以表达清楚。屋檐下,提前演绎了秋悲,没有海枯石烂的壮烈宣言,只有铺陈的落叶覆盖着这十天。曾经的7月,有多少忧伤?十一   你的笑容,我该如何珍藏,我该如何拥有……   医生的错误,葬送了一段从悲剧开始的爱恋。年轻的欣可,本可以拥有一段童话般的感情,她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想象——她想着和他的白马王子一起生活地老天荒,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自己开一间超市,自己做老板娘,老去之时和她的爱人一起慢慢享受最后的余光,无论谁先去天堂,还在的记住不要哭泣……   欣可,去了天堂,常然回到了深圳,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只是那些记忆历历在目。杯具的开始,又始终执着地以杯具结束,那么多的唏嘘。想咒骂,想发泄。   常然,用更加的沉默代替了疯狂的发泄,用文字取代了酒精的麻醉。一叶落而知秋,7月成为了曾经,满地的落叶,冷却了无边湖的草木。微微波澜,是谁的眼泪弄皱了平静。这也就印证了那一句话——有些东西你再如何的喜欢,它也不属于那守候已久的那个。爱,还只是青苹果。   九月,常然开学了,他变得更加的沉默。低调做人高调做事,他还会失败,只因为他还想着成功,努力地在拼搏着。学校的社团招新,他成功地通过了管理系编辑部的两轮面试,坐上了过百人为之争夺得头破血流的位置。他想着成功,因为他答应过欣可,自己要成功。   他的文字有时候会很荒唐,有时候会很犀利,不是他的故意造作,而是她的爱,给以了他力量,他要奔跑,越过重洋,翻过高山。   7月,毕竟成为了曾经。   那天晚上,寝室的同学勾起了他的伤心事。是的,很浪漫,也很悲凉。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一身雪白婚纱的欣可与他挽着手,走向了教堂···他的嘴裂开了沉默的微笑,虽然那只是一个梦,但是对于他而言,这足够了,因为欣可给了他肯定。很多人对于他的爱情总是持着一个“笑谈”的态度,他们不愿意去相信仅仅的几天,能有什么爱情可言,而爱情的力量总是创造着奇迹,如果你愿意,你可以把这个“故事”权当一个奇迹,一件不可能却又的而且确发生的事。十二   时光匆匆忙来到了2010年的冬天,这年的冬天来得特别的早,是因为常然的真挚?淡淡的愁绪永远萦绕,他想着许嵩的故事,他一直喜欢着许嵩的歌曲。在他的微博里多了一个很忧伤的故事——许嵩的高中是那么悲凉,在那个爱的盛夏,点燃了所有的爱恋之火,却没有继续燃烧下去,有了《飞蛾》,再有《灰色头像》,接着一曲《城府》……爱就是那么的简单,没有任何的理由。一次会议之后,回来宿舍的路上,他的部长问他有没有女朋友,常然就说了这么一句话:智者的爱情,宁缺毋滥,无所谓有无所谓无,一生的路还得用一生去走。喜欢和信任都是一种滑稽的好感。还是那么懂得的一个人,毕竟每个人的心里多多少少会埋藏着一些秘密。他没有直说,然而很多的人都明白,只有经历过一段生死之恋的人才能在年少轻狂的时候、任何的场合都表现的那么的淡定,值得一说的是,就是因为这个,班里的人都说他是一个“淡定哥”。其实,很多时候不是他冷漠,只是他的温暖给得别人太多,留给自己的太少,原本炙热的心也就慢慢的变冷了。是的,是不少的女孩子喜欢他,而他表现出来的“冷漠”吓跑了几乎所有的爱慕者,那是因为他心里始终有一个解不开的结,结实着。难道解铃真的需要系铃人吗?如果这样,他将会面临一辈子的孤独,他心里永远有个她,装不下任何的其他人。他回想起10年夏天那一段打工的日子,他的嘴角绽出一丝微微的笑,似笑非笑。打工的7、8月,也是在与欣可相爱到死别的同一段时间,那时的雨水总是使他想起很多的事情,最多的还是他的那一段不能说的秘密,很多人不知道的事情。这个车间,都是一些年轻人,大学生、中学生,除了几个老员工。时间既是解药,也是毒药。时间也是感情的培养基——就在这“命中注定202拉”,发展了好几对的恋人,少不了的是对常然的暗恋者。那是一个很奇妙的事情,一次路过QC岗前,QC说“车间内有一个女孩子暗恋着你”。他一如既往的窃笑,那个欠扁的表情再一次出现。 “喂,常然,你在想什么呢?我们到了,你们先回去吧……”部长用手臂捅了一下他,他这才缓过来。他想的太多了,有点心不在焉的。在这座美丽的校园了,有个黑暗的传统,男生必须在夜间把女生送回宿舍。在折回男生宿舍的路上,凛冽的风刮得呼呼的响,刮在脸上,有如许多的刀子在剐蹭着。常然衣服的兜兜揣着他的手,没人牵手,他习惯了揣兜,他时常这样想着,这样做着。其实他真的很渴望忘记过去,重新来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渴望在夜里的时候能有一个人跟他说晚安,很想有一个人在他生病的时候陪他去看医生——可惜,这一切都未能如他所愿,一个人设法闯进他生活,连窗都没有。他把自己封闭了,真的需要这样虐待自己吗?不是说耿耿于怀是对自己最大的残忍,你天天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你不觉得累吗,你做到了吗?上帝都总是这样,关了一扇门,却为你开了一扇窗。可是,这神话般的说辞没有在他感情的荒漠上发生,奇迹还是奇迹。你曾经给过我多少的温柔,如今却剩下寂寞的荒丘。自那以后,你懂的,他经常性地失眠了。外面的风依旧在吹,厚厚的被子暖和不了他寒冷潮湿的心。不是我怀念过去,而是我看不到未来。这是他的悲观吗?我想不是的,那只是一种习惯,别人很少有的习惯,就像他想起她,他会失眠。他打开手机,时间已经是凌晨的三点,学校外面的公鸡都打鸣了。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然后不知不觉间睡着了,一直到天亮,北回归线以北的天亮了,醒来时候,枕头是湿漉漉的,为此他三天不用枕头,两天落枕了。十三前世的风,今生的爱,无穷无尽的悲伤,什么时候才是尽头?爱,如果可以等待,就没有了许许多多的戏剧的般分手的悲恸。他爱她,她爱他,而上帝更加爱她,粗鲁地把他掳走。常然多么希望自己能够在遗忘的背后,寻找遗失的自己,而他更习惯“告于现实,懒于改变”。冬天的来临,隐约记得是冬至那天,天气急转直下,气温降到了个位数,这里的冬天真的要来了。没有飘飞的白雪,没有凝重的霜雾。在南方,人们只要感觉到天气冷了,需要为自己添衣了,要为被窝加草了,就感觉冬天来临了,至少在我们南方是如此。是冬至的前一天晚上,部门活动,外出K歌,无论别人如何疯狂,他就一个人端着啤酒杯子在那里,静静地看着别人的疯狂,仿佛世界只是他的专属。一群人的狂欢,是一个人的寂寞。寂寞在很久以前是很稀罕的,只是后来孤独的人多了,寂寞也就变得极其的廉价。还是这样,别人的一句对不起,总能换来他的没关系。冬至,时间意义上的冬天和气象意义上的冬天携手而来,似乎要把这座南方的城市冰封。整个10物流班,40号人,打着 “团日活动”的旗号,进行 “全班第二次聚餐”。又是一次酒席,不解释,你懂的。坐在一起的,还是寝室的四个人和对面宿舍的几个,还没有上菜的时候,每一个人仿佛都很斯文的,只是每一道菜上来的前十秒,你还是可以看到盘子里的东西的,不一会,一阵隐隐约约若隐若现的感觉,晃动的筷子和人头,似乎要把眼前的一切当作“没事”。别人都说,聚餐不是为了填饱肚子,而是为了欢聚,聊表心意。在中国,著名的两道算术题,一道乘法,一道除法。面对刚才发生的一切,即使不解释,你也能明白。回到宿舍之后,几个人在不断地控诉着这样聚餐,只有“天龙八部的奴隶”吴悦在缄默——他是最大的受害者,什么也没有吃到,唯有舍长常然留给他的烧鸡块。常然,在宿舍,作为一个四个人的宿舍舍长,他一直兢兢业业,打扫卫生、换饮用水、背书……这样的舍长,在他们学校是一个很称职,很标准的好舍长。他对吴悦说:“悦,为什么不说话呢?”吴悦:“面对这么一群人,我表示压力很大,呆会如果要吃宵夜的话算我的就是了,哥没吃饱。”常然:“好啊,我也没吃饱。”转过身对另外两个人说“我们的吴悦同学请客喔,狠K他一顿就算了,我们适可而止,我们都是斯文人,悦,你说是不是?”吴悦这时候已经全身心投入到“天龙”的PK之中,就差把脑袋探进电脑里,宿舍的人还真的担心他的电脑什么时候会来个大爆炸,殃及全宿舍4个无辜的人儿:“随便啦……”  常然在想:一般随随便便就说出“随便”两个字的人都不是什么“随便的人”。的确,时间证实了这一个猜想,很现实地证明了这个观点。这时,常然和其他两个人在看电视。常然说:“信任,只是一种滑稽的好感,《潜伏》里头主人公说的……”常然看电视从来不留意所谓的情节,他更加关注的是电视剧里面那些角色的台词和所有人都必须读懂的所谓“人情世故”。李铭叹气说:“唉,我们伟大的舍长啊,你别高深了,我们不懂。”常然显然有些失望:“哦……我先洗澡去了!待会宵夜”在宿舍,你会很难发现他与其他人有什么的不同。因为你看到的只是他的表面,人总是会伪装的,当你发现一个认真、听话的人卸下厚厚的伪装,也会变得无比的凶残。任何人都可以变得凶残,只要你尝试过妒忌。要想深入了解他,你只能从他的文字去挖掘,尤其是他的那些短篇小说。小说主人公的感情很多时候就是作者的感情。以往,一直沉默的他再度沉默,这是许多人都不喜欢看到的。感性的他或者又想起了什么。有一点要重点提示一下的,毓婷,是常然的高中很要好的同学,每逢有什么心事,他第一时间想起的就是毓婷,他深知她已经有男朋友,他要的不多,只希望找个人来分享彼此的心情,甚至感情。爱情是蜡烛,朋友是影子,蜡烛熄灭的时候,你会发现周遭的都是影子,都是朋友。就这样,他以为可以这样到永远,一辈子。殊不知,突然有一天,毓婷的QQ空间上锁了,他知道这肯定出现什么状况,而每天旁边的毓婷却似乎“一如往常”,一样地笑,一样地上课,就是笑里多了一些酸酸的味道,常然读出来了。后来从她的交心好友鸿口中获知——她和男朋友分手了。自那以后,他很少上QQ了,上QQ的时候,在线而又没有人找他聊天,他觉得这样涎皮赖脸地挂着很是尴尬,慢慢的,淡出了这个虚拟的世界。在他的眼里,虚拟永远也比不上现实的任何一样东西。他洗完澡,早早地躺在床上,玩弄着手机,上了QQ,看到毓婷的心情——你知道吗,自从那一次之后,在我的心里就留下了一个严严实实的结,你忘记了想起,而我却记得不要忘记。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蕴含着无比丰富的内涵,或者只有常然懂得,他给了她这样的回复“如果说耿耿于怀是对自己的残忍,而你总是这样把一些事放在心头,沉重的负担永远无法卸下。不是他忘记了想起,是他记得了忘记,不是你记得不要忘记,是你的拿得起,放不下来。不知不觉,他接受了周公的召唤,慢慢的闭上眼睛睡着了。导师曾经对常然说“你很会说”,的确,他说到了,而自己却老是耿耿于怀的,放不下,做不到。他的QQ空间写满了日志,从简单的三言两语到几页的小说、散文。他的日志从不缺读者,而文章的最近访客都能找到毓婷和罗瑾的足迹。有一些人会说他的文章过于造作,掺有造作的水分;有一些人说他的文章很有哲理。但凡评论,他毫不例外的总会予以回复,他觉得,发表评论是读者对作者最大的尊重,而回复评论则是作者对读者最大的友好——他做人,做事永远是那么中肯,虽然有时候做事带有主观。十四学院管理系第四届辩论赛如火如荼(虽然这一天不是一般的寒冷)地进行,常然再一次接到写稿的任务,他是那么的兴奋。他兴奋不是他可以炫耀自己,而是他得到了上级的认可。一直以来,部长对他厚爱有加,也深得同事的喜欢,因为他并不喜欢出风头,并不喜欢抛头露脸,他说在幕后默默付出不计较回报也无所谓。他一直在尝试着创作一些小说,但是都是半途而废,那是因为没有任何人给予过肯定,他认为只有写新闻稿才能获得更多人对自己的认知,从而俘获他们的兴趣来读自己的小说。这一天,常然一身运动装的打扮,脖子挂着充满“共青团”颜色的工作证,与以往不大一样的是,他的腰间挂着长焦相机,那部陪伴他走过湖北的相机。人家都说90后出门必备的三样东西,常然只带了一件——手机。作为一个成功的男人,一般都会带上一两包纸巾的,常然或者“太失败了”,他一个也没带。“辩论赛马上开始,为了比赛能够更加有序地进行,请各位把手机调为震动或者关机状态,谢谢。”系女主持人宣读了会场要求。常然本能地摸一下自己的手机,然后小心翼翼地从腰包里掏出来,他突然一愣,发现手机里居然收到了一条欣可手机发来的短信……他又惊又喜的,他马一般跑出了赛场,在翠湖边上,双手紧紧地握着手机,热泪盈眶,他打开那条信息“然儿啊,我是欣可妈妈,她的手机我一直没有关闭,一直帮她保持着通话,这样会让我感觉到她一直没有离去,今天是她的生日,你给这手机回复一条信息吧……”常然看过之后已经泣不成声,此时已经成为了一个“泪人”。突然手机又响了,是部长的短号:“常然,你跑哪去了,比赛要开始啦,赶紧到记者席坐着。快快……”部长带有几分责怪的意思。常然用手擦擦眼泪,说:“师姐,知道了,我马上回来。”不一会儿,常然喘着气从后门跑了回来。“我宣布,管理系第四届辩论赛现在开始!”两个主持人宣布辩论赛的开始。同事的闪光灯闪烁不停。比赛期间,场上唇枪舌剑,旁征博引,是多么的精彩,常然却一直低着头沉思着。比赛结束之后,颁发奖项时候,他向部长请了假,提前离场。生活就像这次辩论赛第二场反方的观点——“成大事者拘小节”,许许多多的错误都是一念之间的,细节决定成败再次被证实。你知道吗?新闻稿最基本的要求就是真实可信,正确地报道,违反了这一点,这一篇新闻稿就完全没有了可读性。即使你在撰写的时候花费多少的精力,努力,那只有很遗憾地说一声“对不起”。而一直追求完美的常然正好遇上这样的事情,他的报道把其中的一个最佳辩手的名字写错了,而编辑那边有没有校对出来,就是这样常然的“不实之作”就刊登在系网站上,接着被登上院网站上,错误也就做了个乘法,当然乘数与被乘数都不是1和0。一开始,在学生会主席没有登录院网站的时候,没人意识到这文章有问题。十天之后的晚上,那篇新闻的点击量已经超过了两千。那时已经很晚了,十二点多了,所有都把电脑关了,躺在床上玩弄着手机,常然正想关手机休息,他的部长打来了电话告诉新闻稿出错,原本很好的心情马上降到了冰点。他一直在责怪自己,也很坏地给了自己打了一个鲜红的巴掌,虽然师姐一直说责任不是你一个人的。在他的微博上写道:师姐,甚是抱歉,是我让我们部门丢脸了,我不应该把自己的感情放在工作之上的。我不想把自己苦衷当作开脱的借口,错误我接受,责任我承担。他想起了以往的心情读者毓婷,而此时此刻,毓婷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了,鲜活的一个人难道可以躲藏起来?还是这样,一句话往往能挑起他心里的一场核战争。常然照惯例想起了欣可和毓婷,他觉得只有她们能分担自己的痛苦,而这是她们都不在了,他抽泣着,一边在心里头默祷着毓婷的出现,可是在凌晨三点的时候,挂着QQ的常然没有等到毓婷的出现,他失望地叹了一口气:算了,还是一个人好了。不,我绝对不允许自己再这样堕落下去了,我要恋爱了吗?对,我要找到永远属于自己爱情,我要恋爱!如果说,欣可是他的女友,那么毓婷便是他的蓝颜知己。孤独,往往是从掩饰孤独开始的,越是掩饰,越是孤独。实话说,真的很多人想参与常然一个人的生活,只是常然那该死的冷漠把人家拒之门外,是的,感性的他太需要一个真正懂他的女朋友了。不是我害怕给不了你未来,你跟我在一起,不仅仅没有未来,我还会毁了你的现在,无数的女生被这一句超具杀伤力的话语吓跑了。就这样,常然也就单身了一年多。爱情真的无所谓有无所谓无吗?不要轻易爱上一个人,我是不加否认的,爱过方知情深,饮过方知酒浓。对于爱情,说什么也是徒劳的,他心里只有那个相处仅仅几天的欣可,他的心里装不下其他人。都说,大学不可或缺的两件事情,一是参加社团,而是恋爱,虽然我一直不赞同这样的说法,太肤浅了。十五人终究还是要出到社会的,只是时间的早和晚,年龄的轻或老。开始得越是快,结束得越是早。匆匆恋爱,草草分手的毓婷,在09年的冬天毅然决然地退学,到了深圳一家电子厂入职。每天几近机械式的生活让她颇感懊恼,迫于生活的压力,面对现实的现实,她只好俯首就擒。什么是生活?生活就是还能吃饭,每天上学下课,上班下班,每天在苦苦追寻生活的真谛的过程就是生活。毓婷每一天除了上班就是下班,重复的生活步骤显然有些压抑,面对他的不辞而别,她也选择了逃避。爱情本来没有什么对错可言,在你不轻易去爱一个人的前提之下。真真正正的爱情,是有波折的,矛盾的斗争性才是两者走在一起的条件。风平浪静的爱恋注定要失败,毕竟没有什么感情的深刻加分,越是平静反而越是有问题,在你发现为时已晚的时候那正是最早的时候,因为此时是你认清问题的第一时间。许许多多的爱情就是这样的“瞬间”在悬崖的边缘给挽回的。对了失落,有人用酒精麻醉自己,有人用游戏掩饰自己。那一天,是她离开校园的一周年纪念日,她的心情很是压抑,更可恶的是这一天是周末,她休息的时候。毓婷一个人走在长长的街上,灰色的天空惆怅着灰色的压抑,天蓝色的散,把她身上最爱的红衣染成了紫色,她的心里想得最多的是去年收拾行李的那一刻,她姐妹们的挽留仿佛历历在目……秀:“婷,你真的要走吗,你决定了吗?你知道的,我们舍不得你。”婷:“对不起,秀,我决定了,感谢我们一起生活了那么久的姐妹,我也舍不得你们,只是,我觉得留在这里很伤心。对不起……”凤:“婷,我跪下求你了,陪我们走完最后一年的高中生活好吗。”扑通一声,凤跪在冰冷的地上。婷:“你们不要这样子,我会很难过的,凤你起来吧,就当我一辈子欠你的了,你起来行吗?”此时的凤,双脚就像是与地板连为一体,无论婷怎样的拉扯,还是岿然不动,俨然一座冷峻的雕塑。玲:“我也跪下,除非你答应我们不走。”婷:“你们不要这样好不好,我会更加难过的,我对不起你们,对不起你们……”此时的婷已经泣不成声了。最后,婷也跪下来,几姐妹也跪下来,抱在一起哭泣,泪水沾湿了彼此,那种感动人的场面就如小说中的一样。朋友之间的感情能达到这样的程度,实在是难得,实在是感动。或者你会咒骂婷的自私,一个人因为伤心而离开,留更多的人难过。说了不会伤心,但到了真正要分开的时候,泪水还是不自觉地流下了。如果你足够细心,并且在毓婷的身边,她的眼里始终挂着闪亮的泪花。她是一个心里充满了哀怨的女孩,看着她,总能感到淡淡的,丁香花搬的忧伤。想起,总是那么让人纠结。肩膀是解伤最好的药剂,而这时的毓婷只能在心里默默地流泪。她开始害怕周末,害怕放假,害怕自己一个人。常然给不了婷安慰,只能在依赖一根细小的网线传递着他对她的关心和安慰,而常然深知,他们之间的友谊在于理解。曾经,常然迷信星座什么的,水瓶的他注定只能和金牛的她维持在最初的美好。他的好,是发自好朋友的内心,而不是恋人与恋人之间。有一种关系超越朋友的界限,而又比情人第一等级的关系叫“蓝颜知己”,而他们在以前是比情人更好的朋友,那样的一种关系实在不明白和不能接受。他知道他很喜欢她,而她或者也知道她深爱着他,只是双方都没有挑明,都把那一份感情深埋在自己的心底,心情不好使时候翻出来细细品味他对她的好,她对他的好。爱,不一定要拥有,不以占有为目的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给不了未来,那就不要毁了她的现在。傍晚时分,沉默已久的太阳竟然赏脸,露出了半个身子,恍惚的毓婷因着黄昏的阳光,在人行道踱步,天蓝色的伞早已经不知道毓婷在哪里给丢了,夕阳把她的影子拉扯得很长,深圳人的速度远远把她抛在后面,在这街道上。不知不觉,她没意识地回到了已经住上近一年的员工宿舍,躺在床上,双眼发呆地紧紧盯着天花板,什么也不说,手里捏着手机,似乎要给某个人电话,但一直没有打出,只是一遍又一遍地翻着电话簿。她的晚餐用沉默来代替,饥饿已走远,而爱却不曾走远。其实,毓婷的离开包含着很多的酸楚,不是他不爱她,而是他太爱她,以至不能在一起。她把手机的号码簿翻了一次又一次,我们知道,她的心情很是矛盾,一次又一次地把目光停留在那个离开她的他的号码上。最后,她还是拨通了他的电话。“峰,你还好吗?我是婷。”“哦,婷,我很好,你还好吗?”“都很好,今天是……唉,还是不要说了。”“哦,那好,我现在忙着复习,有时间再给你联系吧……”他把电话挂了。“喂,等等……”电话的那头只剩下烦人的忙音。一年不见,竟然那么简简单单,整个通话从拨通到挂机竟然不足三十秒,这样的男人值得我们去爱吗?毓婷,你的离开是对的,是他不懂得珍惜你,你那么优秀——此时要是你在她的身旁,我猜你应该会这样安慰着毓婷。十六峰这一年以来,在学校除了周末打打篮球之外,也几乎没有踏出校门半步,毓婷的放手看来是为了峰的未来。时间一晃便是一年。想起高中,书页飘飞的年代已经不在,尘封的往事依然很感慨。毓婷很自然地想到了他们在一起的时光——一起逛街,曾经顽皮地偷偷从他的身后跑掉,让他找不到她,果然,书呆子的心从来不放在逛街上,这时候的他们心里可能正在盘算着哪一道数学难题,这样,毓婷很轻易地从他的身后开溜,而他很久才发现,他先是着急,然后身份淡定地托着下巴,似乎又在思考什么——毓婷是在哪里不见的?接着,他不慌不忙地打通了婷的电话,此时的婷已经回到学校半个钟了。“喂,婷吗?你现在在哪里,我找不到你了?你知道吗,现在的外面很乱啊,你在哪里,我很担心你。”“大傻瓜,我已经回到学校半个钟头啦,你都不把心思放在我身上的,只是想着你的数学题。我生气了。”“好好,我是傻瓜好了,我这就回来,你去图书馆等我。对不起啦婷。”“嗯。”曾经他们是那么的恩爱,但也只是曾经。当然,高中生把心思放在学习上的确找不到不应该这样的任何理由,但是面对这样爱你的人,你就狠心离开她吗?为了自己的学业,不顾一切地放下两个人的感情,这是何等的自私。其实没有她的“我们分手吧,我们在一起我感觉到很累”就不会有峰自私地留下。是毓婷的错吗?峰,没日没夜地呆在书本和试题的海洋之中,高度近视的他戴着厚重的眼镜把头埋地更深,书本就像给他施了魔法,什么“深深”已经完全形容不了那一种对知识的如痴如醉。或者峰的选择,毓婷的离开是对的。周围的人都说,自从没有了毓婷这一负担,峰的成绩好多了。其实,毓婷就是生活在这样那样的流言蜚语之中很久,才提出离开的,毕竟她还是年轻的,她懂得什么应该割舍,不是她炫耀她的伟大,而是真真实实的“为你好”,为你了的未来,我选择退出你的生活,或者我们在一起原原本本就是错的。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自从毓婷离开校园之后,就深沉地爱上了梁静茹的《勇气》。可是,峰的付出和毓婷的离开没有换来等价的回报——峰落榜了!他选择了放手,但也付出了代价。毓婷知道的,从她的姐妹获知这一消息的,她矛盾的心理战再一次打响,她一方面想着安慰峰几句,一方面又邪恶地认为这是报应。她真的很好,只是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变得那么“记仇”了,是社会的涤荡吗?不,她的心理防线那么的完善,绝非社会的歪风可以轻易攻破的。一个人工作或者学习的时间太长了,就像电脑运行得太久一样,总会有许许多多的垃圾病毒什么的,需要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去杀杀毒,处理一下垃圾什么的。毓婷决定请假半个月回老家好好休息一阵子。经过了好几个钟头,飞速奔跑的车子终于靠在毓婷老家的镇子上,她仅仅是背着一个很小的包子,里头放着的是几件回家换洗的衣服,行李之简单就像常然那一年去湖北。疲惫的她,就一个人在家里,每天就是简简单单的一顿午饭,一顿晚饭,很少起床吃早餐。是的,在工厂里,每天的起床时间从来不会超过七点零五分,那个时候,毓婷大象模型的小闹钟便会粗鲁地把她吵醒,而现在在家里,一觉睡到十一点是多么的奢侈。如此一个星期之后,她再次收拾行李,来到了2010年9.21特大洪灾重灾区,她一个好姐妹恩的家在这里。当然,那个时候,洪水早已经退去,曾经的绿水青山早已经不见踪影,留在眼前的是新的土方和重建的机械,一派生生不息的景象映入眼帘,毓婷感觉像是看到了希望和关怀的拥抱,她满意地笑了起来,或者这已经是她十分久违的微笑了,她的笑是标准的微笑,美不可言。十七谁说花雨只能在春天?冬天的校园正是紫荆、丝木棉开得最灿烂的时候,一朝花落满地红,遍地都是紫红色,连学校的主干道CS大道那天更是铺满了红红的紫荆花瓣。而图书馆前面很少人的小道更是满红满红的一片,好一个标准非主流的场景,淡淡的紫荆花香,铺陈着的不是落叶,事花落,常然兴起给这条小路起了个蛮贴切的名字——雨花路。而学校的原丝木棉步径的征名活动中,常然毫不犹豫地参加了,不过结果是在他预料之中的。一万多人的学校,征名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很明显,他投去的名字居然没有获得一张选票,像极了那次班委的竞选。这一次,他看得很乐观,因为他在投稿的时候就预测了两种结果,一是被征用,自己可以流芳百世,而另外一种结果是什么,不解释,你懂的。实话说,不是常然的自恋和厚颜无耻,他的名字百度搜索之中能找到不少关于他的信息的,尤其是在他家乡的那一个城市的文联网站都可以看到他发表的文章了,学校的新闻网也有不少他的新闻稿件,曾经一个学期下来居然挣了100多的稿费,他那时真的很满足。因为给与肯定的终于不止已经长眠的欣可,获得了老师和部长们的承认,他觉得在分团委很有归属感,大家都是以兄妹相称的。一起吃饭,一起工作。不过,有一点就是常然不太喜欢参加聚会和party。经过了几次的成功,常然慢慢的喜欢上了写作,不,应该说是“创作”。那次,他在院新闻网站发表了一新闻,他高兴地跟宿舍的人分享,殊不知宿舍这帮家伙的不屑一顾似乎中伤了他。常然:“你们过来看看,这是我的文章哦。”吴悦:“这什么跟什么啊?”李铭:“就是咯,都不是你原创的,都被人家修改了N多地方,这都不算你的啦。”常然:“哪里啊,每一个作品都是有灵魂的,不允许你们这样瞧不起它。”李铭:“好吧,我们伟大的舍长喜欢怎样就怎样吧。”吴悦:“我表示无语。再烦我们,今晚“宿舍法庭伺候。”老锋:“我投赞成票。”常然:“你们忘记谁是审判长啦?我啊,况且,我们宿舍法庭不只受理感情个案的吗?我们不可以越权的哦。”李铭:“切,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嘛。”常然:“你们太过分了,居然欺负你们层长,是不是不想用电脑了,小心我停你们电。”吴悦:“哎呦,居然拿这个威胁我们啊?”    老锋:“舍长,你有滥用职权的嫌疑啊。”李铭:“对,我们的电不也是层长你的电吗。停吧,我不怕。”吴悦:“李铭,你傻啦,停电的话,我是最大的受害者啊,你手指咬出不咬入。”常然:“好啦,我们玩笑不要开大啦,老锋,你去洗澡吧。”忘了,常然是他们宿舍的宿舍长,并且是整个四楼的管理者呢。在宿舍,很多事都是他决定的,当然他的决定一定会照顾其他三人的感受,民主是他们宿舍的最大特点,地板也是很干净的。常然在宿舍还有一个“嗜好”就是做“管家婆”,虽然他是男的。他管理着宿舍的用电用水之外,还管着舍友的洗澡时间呢,总喜欢催人家洗澡的,说是为了省电。而,他们宿舍的和谐很是出众的。虽然彼此之间的误解还是时有发生,但是每个人都会妥协,能理解别人。斗争都只是停留在口头,很快便能得到和解。有时有妥协真的是一种优雅的艺术。每天晚上,常然就喜欢把突然想到的、看到的一些优美的句子记录在手机的记事本了,往往三两天就把手机的记事本写得满满当当的,这样之后他就会把这几天遇上有感触的事情用QQ日志的形式汇总起来,慢慢的他的写作水平也就慢慢地提升了。而他些新闻稿的水平则是从小时候培养起来的——小时候,他爷爷的弟弟是一个退休的干部,他订了《参考消息》,每天就是常然负责把报纸从小学的家长信箱带回家给他。那时候,从小学到家里有一段距离,并且还要全体学生集中一起放学,既然要集中的话那肯定要时间啦,常然就是在这一段时间看报纸,回家的路上,眼睛很少注意其他的事情的,久而久之,眼睛近视了,脚也摔破了,但是新闻意识也在他脑海里悄悄形成。高中时候,无论中午多困,他都会抽出一个小时听广播,频率锁定在中国之声。在高中的时候,他的日志更是常常更新的,甚至是一天一个作品,特别是在高考在即的时候,用了宝贵的三天把那是整个宿舍的10多人的特点用幽默生动的语言表达得活灵活现的,当然也遭到不少的同学炮轰,毕竟他写的不是人民币,总不能每一个人都接受吧?面对这样那样的压力,他往往选择沉默,时间一长,就形成了这一脸可爱又可恨的冷峻表情。但凡艺术家皆为寂寞者。常然似乎活得很超脱,是的,不是每一个人都懂得艺术。常然受近年来悄然兴起的“行为艺术”影响颇深。别人的不理解或者就是他慢慢变得沉默的原因。早晨,睁开眼睛,寂寞就开始了。天亮了,外面却下着雨,这天是周末,完全可以晚起床,不过常然觉得睡得太多是对自己青春的不负责。他的一天由刷牙开始,又以刷牙结束。几个月前,因为牙齿痛得很是要命,常然在镇里的一家牙医店补了了两个牙,不合格的牙医把他的牙齿全搞坏了,现在,牙疼早已是他的家常便饭。那一次,一连一个星期的牙痛让他憔悴到了极点。这时得的他已经不习惯在QQ或者微博上表露自己的情绪,就像他20岁生日那天,没人给他祝福,连他的爸爸妈妈也都忘记了。但他真的渴望有一个真正爱他关心他的朋友,即使仅仅是朋友,那也足够了。有一个高中的女同学有一天跟他说,很抱歉,一直以朋友的身份占据着你的细心。这天,很平凡地就过了。十八那天早上,常然醒来,像往常一样,拿着手机就往卫生间里跑。艺术家天生就是孤独的,艺术家不像伞兵,天生就是被包围的。踽踽独行的常然,看似很开朗,但是他的内心却冰一般的凉。是因为放不下那个曾经的七月吗?像往常一样,他打开手机QQ,浏览一个晚上朋友空间的更新,他看到一篇文章,是她写的,高中的一个同学写的。日记大约是这样说的:在此,要感谢一个人。这个人,陪了我很久很久,久到我已忘了有多久。只记得,无论我怎么说他欠扁,每当天气变冷,都是第一时间就接到他的电话,即使每次都是那么一句:天冷了,注意保暖。我常常在想,这么细心的一个人,会不会有很多女孩喜欢呢?然而,你身边却不曾出现其他女生。每次我开玩笑问你有没找到女朋友时,你都说没女孩会喜欢你。而这时,我就呵呵傻笑地沉默了。不是没女孩喜欢你,只是你把你的细心都给了我,而无曾发现身边的其他人吧。请原谅我一直这么自私的以朋友的身份霸占着你的细心。毕竟,我们都不敢爱,更不敢恨!一直记得这么一句话:朋友是世界上最永久的存在。我一直自私的希望,我们之间,能是朋友,一直到老!常然看了好几次,特别是她在描写他自己的那个段落。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只是习惯了感动,泪水也就不那么的轻易流下。一直,他一直关心着她,可是更多时候,他对她的关心只是一种习惯,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已经有点麻木了。难怪的,高中的三年,加上大学的那么几年,一如既往地给与她他的爱,只是他没有发觉。想和她在一起,但也仅仅是停留在想的方面。正如她所说的“毕竟,我们都不敢爱,更不敢恨!”幸福,从来不曾远离,只是我们都没有留心。细水长流的爱,也就慢慢的变得无声息,最后消失在某个角落的某个时刻。关于她的故事,我们了解的很少,关于他对她的爱,他给了很多,留给自己太少。上一次的牙痛,或者可以起到一个“启示”的作用,那时候常然发现自己已经不能够自己照顾自己了,虽然他之前一直很独立。那天醒来,他觉得自己应该要出去走走了,很久的某天,常然上课、吃饭、睡觉、打篮球,就没有外出一次。手机还是他主要的精神寄托,一张开眼睛,就摸到了手机,看看时间或者上网,看看咨询。而这天他意外的发现居然有一条未读的短信。是阿美的短信,依稀记得内容是阿美让他出来。高考之后的那一刻,他们俩以为见面很迷惘了。很早就说过,意想不到的事情总是喜欢发生在你的左右,好事是这样,坏事也是如此。高考让他们分开了,又正是因为高考,他们又走到了同一座城市,不同的学校。阿美就是上面说的那个“她”。这里的冬天很是唯美,但是我们都知道,美丽的背后都有可能藏着一个可怕的未知。事实上,常然的遭遇证实了这一点。阿美依然是那么可爱,少了几分的天真,多了几分的沉稳。常然就不用说了,一如既往的欠扁。两人都是大学生,唯一不同的是阿美的身边围着里一层外两层的男生。可爱的女生天生是被围观的。两人一起逛了商场,吃了KFC,走了公园……让两人都恼火的是这座城市的交通很是混乱,根本不适合作为一个二线城市的存在,路边挂着的红绿灯,运用阿美的话来说,这简直是对“秩序”的亵渎。眼看天色也即将暗下来了,两人在江堤上吹着落日的江风。风,扰乱了阿美的头发,几根轻丝拂过常然的脸庞,淡淡的香水味,令人有几分的陶醉……嘲弄的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长,拉得好长。两人,分开了,他们不是恋人与恋人的关系,而是那种可贵单纯的朋友关系。还记得那天过后好久一个晚上,常然再次拨通阿美的电话。在此之前,一个星期三次电话是他的习惯,而此后,再也看不见他的频繁的电话。“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不过不能在电话里头说,你上QQ,我说给你听好不好?”阿美,很幸福的样子,看来真的有一个好消息,当然这得看看是对谁来说的。“呵呵,是吗,我倒想知道你有什么好事情要与我分享,我好好奇哦。”其实,此刻,他已经猜出了其中的端倪,只是他拼命地告诉自己要冷静面对一切。事实上,一个人的话语总能透露出一个人实时的心境。终于,他把QQ登录了,像往常一样,他给阿美发了一个“敲打”的表情,然后就看见阿美的回复了。“然,我想,我想,我恋爱了……”字里行间,透露出阿美的害羞而又幸福的心情。“噢,是吗?那好好祝福你了。好好珍惜这份感情哦,真好,你终于找到一个与你同校的男生照顾你了,我就此退休啦哈。”虽然,满是不在乎,而此时的真实的他正在心碎地滴血,没打一个字,心里就颤抖一下,像是被针刺一般。那个晚上,他彻底失眠了。都说,深夜里不忍心去入睡,是因为不知道如何结束今天;早上赖床则是没有勇气开始新的一天。人总是活得如此纠结。一个星期总有那么7、8天不想上班上课,一个月总有那么30几天没钱用。爱情可以是一切,幸好一切不只有爱情。十九一个人,一个梦。梦究竟可以多长?答案是很长很长。实话说,这真的是一个梦,不加修饰的梦,一个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做了多久,很长很长的梦。他,终于醒来,昏迷了一个月零三个星期五天,是的,母亲一直在心里、在日历默数这他昏迷的时间。他微微张开眼睛,身旁,是父母的哭泣,只见老母亲青筋暴起的双手紧紧握住他插满了针孔的右手,不时抹着憔悴脸上的泪,一时间,他发现自己40多岁的母亲突然老了许多许多;而,父亲则站在墙角,用手撑着病房里与床单一色的白墙,地上分明可以看到一滴一滴的泪痕。这时医生和护士推着一车子仪器来了,医生对他进行了好久的检查,然后满心欢喜地说:“孩子没事了,醒来就好了,孩子没事了……”甚至医生都很是激动。父亲,赶紧用手擦干了脸上的鼻涕和泪水,半哭半笑激动地握住医生的手,说了一堆感谢的话,然后默默转身,趴在儿子身边哭了起来。好不容易啊。两个姐姐来了,然后是同学,小学的、中学的、现在在读大学的,朋友来了,亲戚来了,也给他带了很多东西,水果、甚至是两个姐姐买的衣服、帽子,说等他出院一起去海南旅游,去那里看海,看椰树月影,还有大学同学带来的他昏迷前最喜珍爱的笔记本,因为里面满满的记录他的大一和他为学院写的新闻稿件,记得之前他说过,属于他最幸福的事情除了与家人在一起的日子就要数每个夜里在电脑前敲打一些文字,记录一天又一天。利用医院的wifi,他用同学带来的笔记本与很多同学联系上了。他写了一条微博“终于,我醒来了,听妈妈说我已经昏迷了一个多月了,现在好了很多,谢谢爸爸妈妈无微不至的关怀,也谢谢关心我的朋友们,谢谢你们。你还好吗?好久不见了。还有就是舍友,你要记得帮我浇花啊,别等我回去了只看到一颗(棵)“花干”哦。” 自他醒来,每天都让母亲把病床摇起来,把身子侧向门口的一侧。从早晨,到夕阳西下。细心的母亲似乎看出了什么,跑到值班室问了医生,医生一脸淡定地说:“他或许在等一个人,一个对他很重要的人。”是吗,真的如医生所言,他在等一个人,这个人会是谁,一个怎样的人呢? 父母,由于生意上的问题,在他醒来的第四天就回到了远在深圳的公司,临时请了一个护工,而姐姐俩轮流着照看这个病倒许久的弟弟。一个星期后,常然已经可以从病床上站起来了,一个人走到医院晒满白色床单的的楼台,眺望着蜿蜒的城市主干道,看着拖着尾巴的飞机越行越远。他,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好久没有认真地看过夕阳了,除了在醒来之前的那个梦里。红红的落日,在想念她的那个方向徐徐沉下,直到最后一抹彩霞洒在他脸上,那时,天空很蓝,很蓝……那天早晨,在护士的陪同下,常然走进了各种各样的检查间,又是抽血,又是心电图……第二天,医生兴匆匆地走过来:“恭喜你,你可以出院了。”是的,昨天的各项检查数据都已经正常,除了验血中的血红蛋白偏低,但所有的数据无不有力地支持他达到出院的要求,不过前提是要到一个安静的地方休养一个季度,也就是整个夏季。他,回到了小时候与奶奶生活的农村,那个山水秀美的地方,那个夏季有蝉鸣的乡村。他,多么期望秋天来的时候,回到学校。他喜欢上了家乡的夕阳,每天坐在屋后的那座早已经没有树木的“木山”,看日落,每每这样,他总是在嘴边微笑着,喃喃自语“多美啊”……二十或许,离开就真的回不来了,或许回来你已经不再依赖你了。世界太小,人太多,太懒。希望……我知道,我的失眠,不是因为那句话,也不是我的心不甘,只是我一直做的不够好,一直过分自信。说要离开的时候,打心底里泛起一股酸楚,注意这不是醋意。在生活上,我们都不是赢家,赢在终点的永远是时间。昨天,思修课上,自己的那个与太阳赛跑的故事,老师评价为很有诗意的一个。我,不懂得我们为什么总是输给了时间,三年前,我输了,输给了时间,一年前,我输了,输给了时间,一年后的昨天,我还是输了,还是输给了时间。一直的输,有过疲惫,有过抗拒,但总是不接受。我们不能因为十指之间的美好,而忘记了身边的一切才是最美好的风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是我永远做不到的。思修老师虽然是很罗嗦,但她的课还是很有价值的。只是,你一直没机会听到,或者永远也没机会了。因为,你走了,我也走了。祝福。我说,我会坚强的,放心,这是真的。无形,有形。即使天气很下雨,我也不会介意了。一笑置之的豁达,我竟然很自然地习惯了。每次你的出现,我就会做同样的一个梦。这个梦,本想着找时间跟你分享一番的,看来不必了,因为你离开了。我不极端,你知道的。笑一笑,没什么过不了的,只是我们过去就永远回不来了,蛇钻进了竹筒,能做的就是等待死亡。我们一直在向前,一直一直地,忘记了偶尔往回看看自己曾经走过的路,看看那些若隐若现的的脚印,我们或者会笑。当我蓦然回首的时候,我发现不是一切都如自己愿,我看到了自己的弊端,不足甚至是丑陋。但我不回避,我在努力的改进,接下来更多的时间我会进行力所能及的修复,而不是一味的往前奔。人活着,本来就不能面面独到,宁为有瑕而为玉,毋似玉而为石。回首,能发现不足,就是我们有了进步的空间,真正找不到瑕疵的时候才是可怕的!所以的为时已晚,都是最早的时候,有什么比我们发现自己错了更早吗?好了,好了,真的错了。你会懂。失眠,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早早地打开微博,才发现,同样失眠的不止自己一个,这时,心里倍感欣慰。不眠,是害怕结束今天;赖床,是不懂得如何开始一天。做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事情,本以为自己会习惯的,结果是越是厌烦。我不懂得拒绝,我心硬不起来。看样子,雨会来上好几天了,即使下雨我也不会介意了。几多的省略号,只是为  能好。有一些事,不能用语言文字来表达,有一些感情,不能言传,只能意会,希望……曾经的七月,原来仅仅是一个梦。二〇一一年五月于华软

    2011-09-29 10:35:50 作者:陈品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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