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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故事·奇幻

  • 零散 零落 零碎

    这个夏天来的很快,所有的事情都来得如此地理所当然.人们都说,雁过无痕,可是殷默说,我看到了痕迹,深的,浅的,飞过了就消失了.春天的时候,林延告诉殷默,我想赶在夏天到来之前离开这里.殷默看了看他,没有说什么.尽管她很想问一句,为什么?但殷默害怕一问眼泪就会流出来.她想她必须忍住,她想她是不可以哭的,就算当初她做数学题目,怎么也做不出来,埋怨自己笨,恨恨地流下了眼泪.就算当初范晓告诉她,韩可辛背叛了她,她觉得自己傻,愤愤的流着泪对韩可辛说,如今懂得背叛别人的人是越来越多了,我真没想到你也是这样的人.殷默知道自己并不坚强,但她必须伪装,狠狠的伪装.殷默看着林延,细声说到,你最好把你的一切都带走.林延只是笑笑,他想起刚来的时候,殷默是那么的美好,现在也是,美好得让他不忍心去伤害.我以为我是爱你的.林延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说出了这句话,他的心就这样跳了起来,跳得很厉害.殷默听见了,可是她又伪装起来,她开始认为,伪装多好啊!没有人可以看到你的伤.这一次,殷默没敢去看他,也没说什么.她比谁都明白,林延迟早要把这份爱带走的.殷默决定还是走了吧,于是,她就转身走开了.殷默:你知道为什么我没有把七星影约还给你吗?我想我是爱你的,我有权力把你的东西留在我身边,请原凉我.我走了,不要忘了我,在我还没把你忘掉之前,好吗?我一直以为经历很多事情的人,是不会再有眼泪的,但此刻,泪流了.走的那天,我一直等着你会来跟我说声再见.你没来,我只好狠下心来带走那无法给予你的爱.我想,如果你说要我留下来,我会义无反顾的留下来,可是你没有,这样很好!林延:那天我听到了,我当时差点当真,当我真的当真了,你却已走.我是真有点舍不得,我不怪谁!有时,我想,那天,我如果挽留你,你会留下吗?很开心我始终不是一个自私的人.林延,谁都会错过,走了就忘了回来吧.忘了好,很好!作者:笔名:落逸女现就读于嘉应大学语文教育专业【编辑】纵观世间,我们便会发现,黄叶总会在无风时独自飘零,秋日虽不下雨,却总为云所覆盖而显得阴沉。一个人如果情深了,离别之后也会因情愁而日渐衰老;所以通常,这种心中无所附着的幽怨总是会让人难以承受的,因为回想旧日的欢乐,仿佛在梦中一般,更添人无限的愁绪。而这时候的人们,一旦醒梦后,都会沉思着要到何处找回往日的欢乐。其实这完全没有必要的,因为情愁便似黄叶无风自落,飘扫之不尽,去之不绝,更哪堪秋风频催,断人弦肠!3月25日傲阳落同在嘉应学院评论!

    2009-03-25 15:47:18 作者:落逸 9596 0

  • 有时蛮力决定人生

    师傅回去拿棉纱了,要过几天才能返至此地。眼下正是春耕农忙季节,我总不能坐在人家家里吃闲饭呀;你看东家的两个女儿——大的约大我一岁(其实跟我同年,只不过她长得更快,看起来更大些而已),小的十二岁左右——星期日这天一大早就拿着莳田格子、挑着斗箕上地劳作去了,我一个出门的少年(这年我15岁,读完初一辍学已近两年),无所事事地呆在她们家里,与她们老才三四岁的小弟弟在院子里院子外捉虫子引蚂蚁玩,这样象话吗?即使师傅跟这户东家的人缘再好,我心里也过不去呀!“曹叔叔,郝阿姨,我跟她们一起去莳田吧,我在家里都是莳田蛮快的。”趁那两姐妹还未走远,我从院子外跑至东家的大厅,对正在对着梳妆架镜子刮胡子的男东家及在厨房里忙碌的女东家说道。“愚娃子,没事,你在我们家里快快乐乐地玩上几天不要紧的。”曹叔叔用手摸着他那还未刮净的胡子,扭过头来对我说道,“你师傅交代了我们要你在这几天不能乱跑,我们是要负责的。”“小晓愚,你就在家里跟我那小娃子玩好了,可别乱跑呵,屋后的树林里有野猪,它们有时候会出来的,它们会咬人。”女东家挥着锅铲正在炒春笋,那种香味儿蛮好闻的,她对我说话时脸上还挂着微笑哩。“不,郝阿姨,我跟她们一起去莳田更好一些,”我说道,“我师傅从这井冈山返回家去办事要花几天时间才能赶回,我不好得吃你们几天的白饭的。”郝阿姨听我这么说,笑了起来,她说:“小晓愚,‘白饭’是没有油、菜、盐的饭啦,你的话很有说服力哩,好吧,你去就去——但是要记住:得紧跟着秋菊、翠竹她们,不能乱跑,记住了哦?”“好的,我记住了,曹叔叔、郝阿姨田里见!”我话还未说完,人就已跑出了厅外,“哈哈哈……这愚娃子还顶有意思的!”身后传来了男东家的笑语声。这位男东家是个猎手又是个生意人,据他对我师傅讲,他挖冬笋、采香菇、打到的野猪或野鸡到山上(指井冈山茨坪一带城区,区别于郊区)去卖,收入蛮不错的;女东家是山下(区别于山上)某小学三年级的语文老师,她的笑容其实很美丽的。男东家前两天采集了两大箩筐的春笋及蘑菇,趁今天天气晴朗他等下就要挑着它们上山(到了马路上有车搭也可以搭车去),他今天没有时间顾农活。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少年,通晓四季农工,锄地种花生、大豆、蚕豆莳田收割样样拿手;在莳田功夫上,在家里除了身高一米八七的大哥略胜我一筹外,三个姐姐乃至堂堂母亲都不如我。如今出门在外身在他乡,农忙时令到了,我梦里都在家乡的田埂上挑着满满的一担秧行走如飞,或挽起高高的裤腿在水田里施展绝技跟大哥大姐们搞插秧竞赛呢!不晓得今年师傅的生意为何这么火爆,原计划可以用上一年半载的所带的棉纱(打棉被用),正月十一出来,用了几个月到前天为止就彻底用光了。看着手上的一份份订单,师傅考虑再三,终决定自己走一趟(邮寄或托人带棉纱都麻烦或时间慢)回家去,而把我留在原地不动,师傅是个有家室的人这样做顺便可以为家里办点子事情。在餐桌上,东家的一切“政事”我听得一清二楚,师傅为持续淘金而暂时打道回府,留给我意想不到的几天自由,东家要对春耕发起总功,一举搞定几块田地的莳田大事,决战在即,我岂能坐吃山空无动于衷——这不是个绝妙的机会么?我还等什么?老弟,todayisyourbirthday,goodlucktoyou——梦已化为现实!她们家的几亩地都集中在一块,不像我家一样:远东一亩,正中三担半,遥北一亩过一担,离家两公里的远南又有七担!“秋菊姐姐,你们两个人先去拔秧,我一个人来莳,好么?”我跟着她们两姐妹,同时抵达这几块整得波光粼粼的水田,见她们站在田埂上望着一块秧田一言不发,随老大似地先开了口,但很快我意识到自己的话是“霸权主义”之语——因为大家刚来,没有秧谁都不能莳;她们先拔秧,意味着我可以闲在田埂上看着她们忙。那大女孩听我所言,只“嗯”了一声,没有对我说话,看样子她们是很在乎我的。毕竟,我是一个来自远方的陌生少年,面貌丑恶吓人,又长得健壮结实,就这么叫她的名字,喊她一声“姐姐”,行得通么?我在田埂上看着她们各拔了一只秧,基本上掌握了她们的拔秧技巧,也就挽起裤腿下了田。在家里,我拔秧是讲究工作效率而不太顾及秧苗的根会被我拔断的,说直一点,就像拔牛栏草一样,我这种拔秧功夫曾得到我家三个姐姐的一致“认证”——太蹩脚了,远远比不上她们而事实的确如此,你看她们拔的秧,一只只捆扎得整整齐齐,放得就像练兵场上的士兵方阵一样,失去根的秧苗没有一根飘在她们工作过的地方;我脚边就不同了,一只只捆得蓬头散乱的秧像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战败的******士兵一样,横七竖八又垂头丧气地躺在身后,有的秧的根甚至被我捆到了秧头上,失去活力的秧苗数根数根地飘在水面上,脚一动它们就围了过来,手一伸到水里它们就纠缠了我,“还我生机!还我生机!”他们愤怒而痛苦的叫声直搅得我心慌意乱。好在我只是个小弟,三个姐姐又总对我大发慈悲,不会拔秧就叫我上岸——休息去。吸取前车之鉴,我在这里拔秧显得格外小心,完全预防了脚边无根秧苗水上飘这一恶劣现象的发生,她们拔两个我只拔了一个,但我输得光彩,输得心安理得。我们各拔了10只秧以上后,我看见翠竹转身走上田埂并拿起了格子(有一定尺寸的两根竹竿或木棒,有绳子连着,用来莳田定列打格),心里会意,也就起身上了岸。出于质量及体面限制,我在这里莳田的速度比在家里慢了许多,要知道,我在家里插秧,即使闭上眼睛也是“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再“八、七、六、五、四、三、二、一”从左莳到右又从右莳到左十六秒钟之内就可完成一行的(最慢不超过二十秒)。即使是慢,我跟翠竹打格对莳也基本上保持居中合拢,亦即两人同时莳下等距离列中的最后一棵(扎)秧,尔后再起身转头各自走向田头。“吼呼——……”突然,离我们这块地约十来米远的山上树林中的灌木丛里传来了一阵怪响。随后,一头约两百多斤重的野猪从那边上的灌木丛里窜了出来。“翠竹!注意!野猪来了!”秋菊看样子早就注意到了田上那山林里的动静,那头狂暴的野猪一现身她就对她妹妹喊了起来。“啊……”翠竹直起身望见那头土灰色的大野猪用嘴刨着土,径直向这水田里窜来,吓得惊叫一声,并开始在这水田里跑了起来,那泥水溅得她满身都是。那野猪似乎对翠竹的动静很敏感,翠竹一跑它就抬起头向我们这边望了望,忽然,它“呼哧呼哧”地向翠竹狂奔了过来。到这里,我意识到显身手的时候到了,用最快的速度靠近翠竹,并向猛窜过来的野猪进行了主动迎击。“晓愚!快让开!”秋菊居然也知道我的名字,这是她首次喊起了我,“你不要跟它打!”秋菊或许也晓得,我一让,这狂暴野猪的头就要撞到翠竹身上来了——更为糟糕的是,翠竹惊吓之中在那田埂上滑了一跤,摔在一块种过庄稼的干土上,竟索性坐在那块土上号啕大哭起来!我心里晓得,此时此刻,她这样一个如此怯弱的小妹妹是绝对不能允许这狂暴的野猪靠近的,我必须引住它制服它!这野猪见我拦住了它的去路,就向我张牙舞爪地扑了过来。我稍微一闪,躲开它的冲击,紧接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它身后猛踢了一脚,这样此野猪的兴趣就全被我吸引住了。它“呼哧呼哧”又“嗷嗷”叫着,看样子是被我气得真格发怒了,或者是被我一脚踢痛了。我踢脚后即敏捷地往后一跃,继而转身朝山上跑去,它也就紧跟在我后面追着。靠近山林的土堆旁有好多大石头,我随手搬起一块对着扑将过来的野猪狠砸了一下,直把它砸得狂叫不已。野猪原地转了一圈,不晓得它在搞什么鬼。我正想如何用石块对它进行了结性一击,以终止这场要命的游戏,突然它猛地向我一跳,我躲闪不周上衣被它咬住了。情急之中,我两手死死地揪住这野猪的两只耳朵,对它怒目而视并咬紧牙关用力一扭,这庞大的野猪竟像草包一样被我翻了个四脚朝天(我到现在都弄不明白,为什么我那时的力气这么大)。野猪发出了要命的嚎叫,这叫声相当恐怖,但此时我却无一丝畏惧。我跑到那堆石块边,快速抱起一块大石头将之高举过头顶,对着冲过来的野猪像《狼牙山五壮士》中的勇士砸鬼子一样又当头一砸。野猪被我这一砸砸得倒在土上滚翻起来,我抓住时机抱起那块大石头一次又一次地重复勇士砸鬼子那个动作——在那时的我的眼里,这野猪就是鬼子,为了中华民族的兴存,我就是《狼牙山五壮士》勇士之一非砸吃人的敌人不可,直到这狂暴野猪躺在那土上一动不动……“哇——这野猪被你打死了,晓……你真棒!”秋菊从秧田里走上来,看了看躺在那土堆上的野猪,又扭头望了望我,叫道。翠竹也从那边的土上走了过来,我脱下被野猪撕得破烂不堪的上衣,拿起来抖了抖,手背上、小腿上受伤的地方被她发现了:“晓愚哥哥,你的手背上还有脚上——出血了。”她说。这时候,附近干农活的人们都赶过来了,有一位男子手里还操着一把锄头哩。“这娃子真了不起!”有一位大娘说道,“一头两百来斤的野猪都被他打死了。”“野猪很凶恶会咬人的,前几年山下那边就有个人打野猪不成反被野猪咬死了。”一位老大爷说道。“去年我们村里不也有一个小男孩被野猪咬伤了吗?”一位年轻男子说道,“那头野猪都是被我们打跑的。”“秋菊!出什么事了?”郝阿姨在那田埂上向这边小跑着边大声叫道。秋菊没有马上回应,只待她母亲走到这土田上才跟她妹妹迎了过去,她说道:“妈,我们莳田时那山林里来了头大野猪,这野猪跑过来想咬翠竹,被晓……哥哥(她说错了,其实她比我大几个月)打死了。”郝阿姨看到我那个狼狈不堪的熊样,脸上绽开了笑容,翠竹则偎依在她母亲的怀里,歪过头来看着我……这头野猪后来由几名壮汉抬到了东家院子里。时男东家已上山,郝阿姨决定将此野猪分配给邻里及众乡亲。掌刀师傅在上午11点钟之前就挑着一担野猪肉挨家挨护派送去了,剩下来的部分野猪肉仍留在东家。“郝阿姨,你能不能把这野猪的事情不要告诉我师傅,,以免影响不好?”郝阿姨到野外采集了一些草药,将之混合捣烂,然后敷到了我的手背及脚上被野猪弄伤的地方。“傻娃子,这有什么影响不好的?”郝阿姨道,“你打死了野猪,救下了翠竹她们,说到哪里也是好的呀!你师傅回来,我们会叫他好好表扬你的。”“可是你不晓得……”“——我怎么会不晓得呢!小晓愚,我什么都比你更晓得!”郝阿姨夺过我的话说道。“你师傅过几天就会回来。现在你的手背伤了,脚也伤了,就不用再想着帮我那两个女娃子莳田了,在我们家好好玩几天,我找几本好小说给你看。”“什么好小说呵?”郝阿姨后面那句话对我的诱惑力相当大。“《母亲》、《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烈火金刚》,还有《鲁滨逊漂流记》……”“《烈火金刚》跟《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都看过了,”我说道,“只是《母亲》这本小说没有,是谁写的哦?”爱情小说我不看的!“是高尔基的《母亲》,不是爱情小说,是革命小说,”郝阿姨忙说道,“高尔基——苏联著名文学家你不认识吗?”“高尔基郝阿姨你也是不认识的,因为他已经是历史人物,”我说道。“我的意思是说你了解(高尔基)吗?”“不,我不了解,不过你明天可以拿那本《母亲》给我看。”我说道。“我给你上完药等下就去拿。”郝阿姨说道。郝阿姨怎么晓得,今天是X月25日,我的生日。

    2009-03-25 04:26:29 作者:红日今天 9594 0

  • 私奔

    你说,天璨,我要做你最美丽的新娘。我微笑,从我第一眼看到你我就觉得很熟悉,是不是前世我们也这样的相遇过,还是今世梦里我就想你千万遍。在你的婚姻里,如果你觉得不幸福,我带你一起私奔。外面下起了雨。是大雨。在这炎热的夏天,来了这一场清澈的雨,倒增添了几分的凉意。秋盈开门走了进来,抖了抖身上的水,侧过脸把伞挂到一边。对我说,我想带你回去见见我的爸妈。是应该去看看他们了,我说。秋盈是个美丽的女子,当初她一进我们的杂志社,就让所有人的眼前一亮。她时尚,美丽,青春,大方。我想没有哪个男子会拒绝喜欢这样的女子。当所有人都给她献殷勤的时候,我却远远的看着。我不喜欢嬉皮笑脸的去讨好一个人。这不属于我的性格。感情这东西还是顺其自然的好。虽然这样,但在很多时候,我还是会在很多地方表现出对她的偏爱。例如她不懂的地方,我总会过分热心的去讲解,她错的地方,我总是会特意的去给她提醒。而现在,我和她在一起已经有八个月。当我问她问什么选择我的时候。她说我是他们中看得最顺眼的一个。今天的阳光很明媚。和秋盈一起把社里的剩下的工作完成了。我们向社长请了三天的假期。决定和她回去看看未来的岳父岳母。我们买了一些东西,然后坐上了50号汽车。估计下午四点钟能到达。汽车在都市里穿梭,闪过不同的楼宇,映出不同的人。秋盈靠在我的胸膛,闭上眼睛安然的睡着。怀里的这个人儿,是我想要一生陪伴的人么?到了这一刻我还有一些迟疑。我想起了她。那个和我只相遇了一个夜晚,却让我至今对她魂牵梦萦的女子。如果怀中的这个人儿是她,我会毫不犹疑的去爱。可是,今生今世,我还能再和她相遇么?途中汽车出了点意外。耽误了一些时间。到了五点钟才到达。秋盈的家算不上华丽,是一间普通的三层小别墅。前面是一个小小的花院。种了很多花草,空气里有淡淡的清香。穿过小院,秋盈按了一下门铃。屋里回荡着叮铃铃的声响。等了两三分钟,屋里还是没有动静,秋盈不耐烦的又按了一下门铃。这时听见了屋里传来了脚步声,听得我心里有点紧张。门开了,我看见了一个显得很老气的妇人,我说是伯母么?秋盈掐了我一下,说她是我家里的工人,接着叫了一声李大妈好。快点进来唄,你妈都等久了,那工人说。我接着叫了声李大妈好,就随着进了屋里。屋里很宽,很光亮,东西摆放的很整齐。看得出主人是个爱整洁的人。摆在屋中间的是一张不算很大的玻璃圆桌,估计是用膳的。四周是一些摆放的很整齐的沙发。右边靠墙的是一条楼梯,我们通过这条楼梯上了二楼客厅。我坐在沙发上。李大妈给我倒了茶,而秋盈则跑回房间去了。李大妈说伯母就出来。然后下楼去了。我喝了一口茶,然后欣赏玻璃缸里的小金鱼。“天璨!”我回过头。我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是她。两年前。那个小酒馆。那个让我一直魂牵梦萦的女子。“乔儿,你怎么会在这里?”“我是。。。。秋盈的妈。。。”“想不到我们会以这种方式重逢。。。”。。。。。。。“妈。。。”秋盈从房里出来,“他就是我要带回来的男朋友,他叫罗天璨。”秋盈走到我身边挽住我的手臂。“应该叫你伯母,还是。。。”“嗯,是应该叫我伯母。”她的眼睛里有一闪而过的晶莹。我不知道是该惊喜还是该伤悲,也许惊喜和伤悲同在。再度与这个女子重逢,我们的心却已经如此的陌生。我忍不住无数次看着这个所谓的伯母,我有千言万语要对她说,我有千万种感受要让她知道。可是我什么也不能够说。一直到了吃晚饭的时间。秋盈的爸回来了,也就是我所谓的伯父。他不高的个子。却有一头抖擞的头发。他是一个成功人士。是个开公司的。他很健谈。我觉得他很优秀。比我们的社长还要优秀。可是我的内心却有一丝的凉意。晚饭里我看到了伯母久违的笑。还是如此迷人,如此牵动我的心。只要她一笑,我就觉得全世界都开遍了花,而她是最耀眼的那一朵。可是,她已经不是为我而笑。是的,她和她的老公很好,很幸福。我应该觉得安慰。晚上我被安排到了三楼的一个房间。我无法入眠。我想起了两年前和她相遇的那个夜晚。她说她不幸福。为何我会如此的心疼。你说,天璨,我要做你最美丽的新娘。我微笑,从我第一眼看到你我就觉得很熟悉,是不是前世我们也这样的相遇过,还是今世梦中我就想你千万遍。在你的婚姻里,如果你觉得不幸福,我带你一起私奔,哪怕那时我老得走不动了。我一直都记得这些话语。你的消息,和今天的这些事,让我更加肯定了你只是一时感情出轨的女人。等你伤好了,你又会回到那个属于你的家庭里。而我,只不过是你一时寂寞里的消遣,或许,我什么都不是。也许我从来都不会在你心中占有任何的位置。你问我是否爱你,是的,我从未如此强烈的爱过一个人。爱,只需要流星滑落的一瞬间,我就爱上了你,毫无理由地。我和秋盈在一起那么久,却总是觉得我们之间缺少一点什么。她时尚,美丽,可爱,善良。并不是她不够优秀,只是爱是个奇怪的东西,我偏偏爱的就是你。你,我所谓的伯母,和你相遇只有一个夜晚,我却觉得我们的心是如此的靠近,好像我们已经认识了一个世纪。毫无疑问,你是那个让我永远心疼的女子,是我一生想要呵护的女子。而我对你来说算个什么东西,你是否也会像我爱你那样的爱我。也许我该离开,安安静静的。胡思乱想了一个夜晚,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睡着,眼角的泪也已经风干。明天,很早就起来了。刷牙,洗脸。然后李大妈叫我吃早餐。秋盈和伯父都在。不见伯母。我向秋盈和伯父打了招呼。也不问伯母去了哪里。可是我很想见到她。从秋盈和伯父的谈话里,我知道伯母很早就出去了。她这么早出去做什么呢。今天的阳光很明媚,院子里有小鸟鸣叫的声音,我寻声看去,几只小鸟在院子里的一颗小树上蹦蹦跳跳。远处的天空很蓝,有白云飘过。我随处欣赏起花来。空气中被一种叫夜来香的花的香气沾满。除此之外更多的是杜鹃花,太阳花,月季。都是一些容易养活的花。最难养的也不过是一棵百合。我被一只穿梭在花丛中的小蜜蜂吸引。看得出神。“你也喜欢花么?”我抬起头。是她。我说:“伯母好!”“伯母?不要叫我伯母。这样显得我很老。我还是喜欢你叫我乔儿,如果你不愿意就直接叫我叶乔乔,我也会很开心的。当然如果这样你也不愿意的话就叫我伯母好了。”“不会的,乔儿,你在天璨的心里永远这么年轻,就好像你的名字那样永远年轻。”我努力的压抑住自己的感情,尽可能不用要说太多的话。“你的眼睛怎么了?昨晚没睡好么?”我看到她的眼有明显的黒晕。“嗯,昨晚没睡好。”“怎么了?”我想知道她是不是像我想她那样的想我而睡不着。“因为昨天吃错东西,肚子痛,闹了一个晚上。刚才出去买了点药好很多了。”她如此自然的说。我有一丝失望,感觉有点冷。“哦,原来这样。这些花都是伯父种的吧。他很会感受生活。”我转移了话题。她走到小树下的石板凳上坐了下来。我也跟随着坐了过去。“这些花都是我无聊的时候种的,”她说,“女人就好像这些花,希望在自己开得最美丽的时候,遇见懂得欣赏自己的人。她们不能等太久,也许只有短短的一个季节。”“乔儿,你是那朵让我看了就心疼的花,我怕一不小心你就会让我心碎。我愿意成为那片为你遮挡风雨的叶子,呵护你一生。”一小阵风吹过。她身上的清香还是那样淡淡的,秀发还是如此美丽。此刻,我多么冲动想要握住她那双洁白的手,感受她的温柔。一直这样握着。可是我不能更不应该。对于身边这个女人,我到底了解她多少,她所经历的要比我多得多,有什么理由会让她爱上我。也许在她眼里我只不过是一个未经世事的小毛孩。她说“秋盈虽然平时很花心,可是她从来不会随便带男孩子回家,你算是第一个。看来她很喜欢你。”原来她的喜悦只是因为她的女儿找到了一个心爱的人。此刻,你可知道我的心很冷。“你很希望我成为你的女婿吗?我想要你的真心回答。”我看着她,希望能够从她的眼神里看出她的真心和一丝希望。可是她的眼神里没有一丝的慌乱,不安或者躁动。“我想秋盈和你在一起,会很幸福的。这是做母亲最大的安慰。”此刻我心冷如水,所有的幻想都已烟消云散。“我明白了。”我伸过手去握住她的手。她没有反抗。她脸上有些绯红。我说:“伯母,你知道么,我爱的是你。”她抽开了手,跑回了屋里。这天我很少见到她。也许离得越远越好。直到晚饭时间才看到她。我们都没有说话。晚上,刚想睡下的时候,突然有人小声的敲门。我想一定是秋盈。我把门一开,怔住了。好像有一千五百伏的电流在我身上流淌。我能感觉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有了生命。站在门口用柔情的眼光看着我的,是伯母。我感觉喉咙有些堵塞:“伯母,有什么事么?”“嗯,我有些事情想跟你商量,我可以进去坐坐么?”她柔情似水。轻轻的把门掩上。她身上穿着一套浅菊色的柔软的睡衣。我能看到她脖子至胸口的那段细腻而洁白的肌肤,还有微微隆起的胸脯。我们坐在床沿上。我不敢正视的看她。“你真的很喜欢秋盈么?”她问。原来她还是为了她女儿的幸福而来的。“是的,我很喜欢她,我会和她结婚,我会陪她到老。这样你满意了吗。”她看着我。哭了。晶莹的泪。我的心瞬间融化。。我紧紧的把她抱住。“乔儿,你欺骗了我。你说你不幸福,其实你很幸福。你可知道我的心很痛。我觉得自己已经不能够再信任你了。你曾经爱过我么?哪怕只有一点点。”“记得你今晚说过的话,好好的爱秋盈。”她走了。这个女子,她欺骗了我。昨晚下了一夜的雨。早晨天空已经放晴。听说伯母又出去了。今天都不会回来。算了吧,不打扰她平静的生活。我会安静的离开,也不会和秋盈在一起。是的,我会重新开始。我已经决定。白天,伯父都是回公司去,有时晚上也很少回来。秋盈拖着我到了附近的海边玩,直到下午才回来。其实我没有一点玩的兴致。我心另有所思。傍晚,远处的天空开始慢慢变得昏暗。我独自一个人走在这条小路上。明天就要离开了么。乔儿注定只是我生命中的过客么。这些树木,还有这些花草能给我答案么。我走到了一条小溪边,看着流水,有一些伤感。“天璨。”熟悉的声音。“乔儿,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想你想得快要疯掉了。我不知道我在做什么。我的整个心都被你满满的占据着。我好想你。好想好想。你可以抱一抱我么。不要说话。我只想静静的躺着。这样我会感到安心。天璨,抱一抱我好么?”“嗯,乔儿。。。”远处,太阳最后一缕光芒也已经从叶隙里消逝。有风吹过。“天璨,你说过会带我走的对么?”她那样期待地看着我。她的眼睛里永远都是闪烁着孩子般的纯真。“嗯。在你的婚姻里,如果你觉得不幸福,我带你一起私奔,哪怕那时我老得走不动。我一直都记得。”“自从那年遇到了你,我就记住了你。是你让我体会到了爱情的滋味。我一直渴望有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可是在我十八岁还没来得及遇见自己的爱情,爸妈就逼我嫁给了他。因为他家有钱。他们想让我过的好一点。我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我以为和他在一起久了就会爱上他。可是我错了,他从来不懂我的心。或者根本就不不想去懂。我的心灵很寂寞。我曾经偷偷的哭过无数次。之后有了秋盈,我把所有的心思都放秋盈身上。可是她终究要长大。直到那一晚我遇到了你。是你唤醒了我沉睡的爱情。在你面前我能够像个小女孩那样感受爱人的温暖。后来我找不到你了,我以为你会把我忘记了。直到前天再次遇到你。我的心里真的很开心。可是我怕你爱的是秋盈。晚上我哭了,想你想得好苦。早上我去买了安眠药。今天我又试着离开你。可是我发现我根本无法拒绝心中对你的爱。天璨,你的忽冷忽热,让我的心里好难受。不要离开我好吗?永远的那么疼我。只有你说一句,天涯海角我都随你去。”“乔儿,我又何曾不是呢。你对我的若即若离,让我的心里百受煎熬。我猜不透你的心思。两年来,我一天都没有忘记过你。让我做那个心疼你的男子好么?”“我大你十六岁,你看我会不会很老,你不嫌弃我么?”“乔儿,你在天璨的心目中,比所有的女人都要纯洁都要美丽。你永远都是那么的让我心疼,让我想呵护你一辈子。乔儿,我不管什么年龄,也不管什么身份。我们是平等的。让我们平等地爱着。”“真的?”“嗯。。。“有人走了过来。是李大妈。她发现了我们的不对劲。我也没有想那么多,别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去吧。我和乔儿沿着小路慢慢的走回家里去。此时路已经看不清。从秋盈家回到杂志社。我一心只想着乔儿,想着和她在一起。时时刻刻都在想。秋盈问我,怎么这样失魂落魄。我慢慢的说:对不起,我爱上了你的妈妈。啪~~秋盈一掌搁在我的脸上:你个疯子。然后甩门而去。下午乔儿给我打来了电话。她说她现在在我们曾经相遇的那个小酒馆里。她说很想我。要我带她走,去哪里都行。我辞掉了工作。带着乔儿。去哪里?不知道。买张最远的车票。在终点站下车。哪里就是哪里。时间辗转。五年后。街上围了很多人。两个疯子在打架。闹得沸沸扬扬。更多的人说是弟弟和姐姐在打架。私奔后,我们到了这个小镇。开始我找不到工作。乔儿开始学着做饭,洗衣服。劳累的生活,让我变得郁郁寡欢,脾气开始暴躁。乔儿说她想要简单的生活,她想开一间小小的花店。为了完成她这个梦想我努力地工作。其实,我更加想让她穿上洁白的婚纱,做我的新娘。落魄的生活,聒噪不安的心。迫使我们一点一点地变味。三年前乔儿开始嗜酒。处处对我产生了不满。面包与爱情,毫无疑问,爱情重要,可是没有面包,爱情又是什么东西呢。不是我们的爱情不够真挚和坚固,而是现实太过现实。我在大街上找到了乔儿。她还在发酒疯。我冲过去,扯住她的头发。臭婆娘给我回去。她开始疯狂地与我厮打。是的,我们都是疯子,为了爱情而发狂的疯子。她进了医院。要换肾。我对一切已经失望。是离开还是留下。生活已经给了我答案。我变卖了所有的家当,所有的一切。我对医生说把我的肾割给她。谁叫她是我爱的人。从开始到现在,她依然是我最心疼的那个女子。乔儿醒来了。她流着泪说对不起天璨。我握住她的手。小傻瓜。你没错,我也没错,是现实错了。答应我,以后不要再喝酒,好么,好好地活着。嗯,我答应你。那安睡吧,小宝贝,睡醒一觉一切都会好的。乔儿,今生今世,我无法给予你的幸福,来生,我要做一个有钱的人,并且要长你十六岁,我会开着最豪华的小车来接你,让你穿上洁白的婚纱,做我年轻的新娘。此刻,别了,我深深爱着的人。医院外。天空很蓝。有白云飘过。周围很安静,如同死水一般。我拿起电话。拨通了那个久违的电话号码:秋盈,我是天璨,你妈在长仁医院。天璨,我们找得你很苦,天璨,天璨。。我挂了电话。一个人走在了大街上。我看不到任何的人。我听不见任何的声音。我心冷如水。我该何去何从?【编者按】现实真的很现实,现实得让人可怕。有人说“有情饮水饱”,果真如此吗?没有物质基础的爱情,只能是纸上谈“情”,爱得越深,伤得也便越深。“乔儿,今生今世,我无法给予你的幸福,来生,我要做一个有钱的人,并且要长你十六岁,我会开着最豪华的小车来接你,让你穿上洁白的婚纱,做我年轻的新娘。此刻,别了,我深深爱着的人。”编辑:如果·爱2009年3月25日星期三

    2009-03-24 20:34:58 作者:罗天璨 9571 0

  • 傻瓜,笨蛋

    一个小村庄,两个孩子,一个傻瓜,一个坏蛋。傻瓜总跟在坏蛋后面,因为除了坏蛋,没有人愿意跟傻瓜待在一起,因为这样,坏蛋也总把黑锅丢给傻瓜背,即使这样,就算傻瓜被别人怎么挨骂,挨打,他依然跟着坏蛋。一天傍晚,坏蛋去池塘去偷鱼,傻瓜依旧跟着,跟着。因为是夏天,不知从那里推来的一朵顶大的乌云,天一点一点地暗了下来,黑压压的,仿佛真的要让人透不过气来,只是坏蛋已经脱光衣服下水了。起风了,风里夹着雨滴,傻瓜开始害怕起来,她大叫,大喊,想唤回离岸渐远的坏蛋,只是坏蛋并不当回事,就像往常那样继续他见不得人的事儿。雨渐大,大概是傻瓜的叫喊声惊扰了附近的渔民,三个渔民闻声而来,傻瓜颤抖地蹲在堤上,继续的叫嚷着:“回来,回来,我好怕……”仿佛没有见到渔民的来到。风卷起了雨,狠心的敲打在水上,也打疼了傻瓜。傻瓜指着水面,因为紧张变得颤抖地对渔民说:“他、他…水……救……”这时,因为是大暴雨,坏蛋已经消失了在所有人的视线里面。渔民当然也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突然最后一个来到的渔民说:“这不是村里的傻子么?不用管他了,我们去避雨吧,上我那泡茶。”说着转身要走,就在渔民们转身的一瞬间,傻瓜的喊声停止了,这时,渔民们惊愕住了,瘦弱的傻瓜一头跳进了水里……天终于放晴了,很多天以后,坏蛋来到傻瓜跟前说:我不做坏蛋了,而你也不是傻瓜。【编辑】傻瓜傻吗?谁会说傻瓜傻?当今,又有几人像傻瓜钟情?但是细思量,傻瓜又傻,因为她傻得不顾后果!

    2009-03-24 00:17:08 作者:axieee 9594 0

  • 桃红柳虑

    “唱支山歌给党听,我把党来比母亲。母亲……”星期三的上午,我们上了两堂课,还有一节半课学校要举行诗歌文朗诵与歌唱比赛,以庆祝国庆。我们五(3)班的学生,都是从原来的二(3)班一路升上来的,其中坐在我前排靠左的女同学——陶红与坐在我同排左邻桌的男同学解达,一直都是全校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学生。国庆节前约一个星期,班主任齐老师在班上点名,要陶红、解达与我三个人在国庆节的校庆会上每人准备一个朗诵或歌唱节目,详细的情况下课后再到他办公室里去了解。陶红同学是我的邻居,她苹果脸,头上扎着一条长长的辫子,喜欢跳房子、跳毽子,她的歌唱得特别好听,声音若夜莺般清脆又像百灵鸟一样婉转,而且个子总跟我不相上下。陶红同学从三年级开始任文艺委员、学习委员、副班长,现在她是我们班的副班长。那时——指1986年——我们村里有一位姓潘的老奶奶,她是红军烈属(后来她被村干部及她的子孙们送去了敬老院),她看起来身体相当虚弱,可是在田野里,我们还是可以常常看到她那为子孙们肩荷锄头或挑担作业的勤劳身影。记得那年春季,连续几天的雨水令田野里到处水波荡漾,田埂上湿漉漉地,到处可见爬动着的蚯蚓。星期天的下午天气始放晴,我家养的五只鹅从大厅里走出来,展开翅膀列队在院子里转圈子跑,又各个嘴里“鹅呵鹅呵”地叫个不停,那样子颇像村里的民兵在进行军训跑步,而跑在最前面的那只雄壮的大鹅,无疑就是我家的哥哥——民兵连长,“原来鹅大哥们也会喊‘一、二、三、四’,”我站在大厅外看着这群大鹅做健身运动,心里想。“柳虑,你总看着这些鹅做什么,它们没草吃了你不知道吗?天晴了,快点子去拔点草回来给它们吃,乖孩子!”母亲发话就像古将领发令牌给下士,虽然委婉一点,但我品尝过那种“吃肉不吃骨”的软竹鞭的厉害,你知道,昨晚超级英雄父亲半醉不醉地又痛斥了她一顿,她半边脸上红红的手指印还没消呢,她如果把对父亲的怨恨,又发泄到我一个十一岁的男孩子头上,说实在的,我可受不了。“柳虑,你要去拔鹅吃草啦?”我垮着草斗箕(一种有手提把的篾制装物器具),刚走出家门就被在坪地上跟另外两个小女孩跳房子的陶红看到了。“等我一下,我也要去拔草。”“你们两个人继续跳吧,我要去拔草了。”陶红对那两名女孩说完,即转身小跑至那角落上的晾衣杆旁,取下挂在上面的斗箕,然后又向我小跑了过来。“陶红,你穿着一双布鞋怎么好拔草呢,田地里到处都是水,要不你回去换双雨鞋好了,我在这路上等你。”走到屋场外的大路上,我无意中发现了她穿的不是凉鞋。“不要紧的,我拔草时光着脚也可以,”她说,“你都是打赤脚的。”“我们去哪块地拔草好呢,去齐屋坝下、高田还是去笑心寨(这些田地都离我们家不远)?”我问她道。“我们去齐屋坝下好了,”陶红道,“那里有好多油菜地,菜园也较多,更有草拔。”“我也是这么想的,去齐屋坝下拔草,很快就可以拔到一斗箕。”我道。“柳虑,你看那块油菜田里也有几个人在拔草,很像一班(四年级)的。”齐屋坝下到了,陶红见我先下了地,又马上钻进了油菜花盛开的田行沟里,她也就脱下鞋子又挽起了裤腿准备战斗,她抬头四下望了望之后对我发起了话。“管他们呢,我们自己拔自己的,”我在田行里直起身子,扭头向周围望了望说道。陶红钻进了与我相邻的另一油菜行,我直起的身子却没再弯下来:我看见潘奶奶在我们拔草的这块地的另一头挑着满满的的一担蔬菜(时下正是种新菜之佳时,老的菜该摘回来)在那狭小而滑溜的田埂上缓慢地移动着,忽然,她的身子一斜……“不好了!陶红!那个潘奶奶跌进水田里了!”我口里大声叫着,几步脚跨过数列油菜行,踩倒了好几排油菜,然后冒着随时可能滑下田埂的危险快速向潘奶奶跑去。“虑虑,你来得好哩,快点子过来拉起我来啊。”潘奶奶仰着头斜躺在水田里,挥动着一只无力的手对我喊道,她的一条腿被一只装着满是蔬菜的斗箕给压住了,动弹不得。我裤腿也顾不得挽,即跳下田埂,奋力拉开那只被水浸得异常沉重的斗箕,然后双手扶起了潘奶奶。“陶红,你在这地里帮我看着斗箕,我帮潘奶奶把这担蔬菜挑回去,好吗?”我扯高嗓音对陶红同学喊道。“好,不过我看那担蔬菜满满的,你挑得起吗?潘奶奶家又那么远。”陶红道。“不要紧的,我一路放肩(累了就放下来休息会儿)帮潘奶奶挑回去!”我叫道。我帮潘奶奶挑回那担蔬菜,赶回这块油菜地时,天已近黄昏。陶红同学不知从哪里捡来了一块平平的石头,放在那田埂上坐着;在她一旁,放着两只装着满满的嫩草的斗箕。“对……对不起,让……让你久……久等了。”我在前额上抹了一把,气喘吁吁地对她说道。“瞧你,这么大的汗——你的草我已帮你拔好了。”她慢慢站起来对我说道。“……唱支山歌给党听,我把党来比母亲。母亲只生了我的身,党的光辉照我心。”国庆节这天上午约11点15分,全校师生在一棵开满花的百年丹桂树下聆听着陶红同学唱的——《唱支山歌给党听》歌曲,她那响亮、优美而声情并茂的歌声,不仅震撼了全校的老师,其实,更震撼了我——正是这一动力,使得我在此次校会中的朗诵节目——朗读《红梅赞》——同样获得了热烈的掌声并获得了学校领导颁发的珍贵奖品:一支英雄牌钢笔(产地上海)。“红岩上红梅开,千里冰霜脚下踩,三九严寒何所惧,一片丹心向阳开……”我朗诵《红梅赞》时的自我感觉是:读词精确,吐字有力,表情丰富,感化力强;学校领导的奖励,说明我的这种自我感觉是与实际紧密相连的。“接下来,请五(3)班的解达同学朗诵——《我爱你,美丽祖国》!”本次校会主持是五(2)班的班主任柳老师,他今天打起了红领带,前额显得格外油光滑亮,看起来很是潇洒。据说,柳老师有一位堂妹在国外留学,解达同学所要朗诵的这首诗——《我爱你,美丽祖国》即是前不久由她创作的,该作通过电报传到了柳老师手上,柳老师读给校领导听后,深受他们的赞赏。“我生在你的红土地上,从一个清秀淡丽的农家小女,长成了一位有学问的大姑娘。你的血肉塑造了我,你的教导充满希望,即便为学远隔重洋,心里依然感恩不忘。我学在你的红土地上,从一个勤耕辛作的农家小女,长成了一位懂科学的大姑娘。你的乳汁哺育了我,你的鞭策充满希望,即便立业远隔重洋,心里依然报亲不忘。啊,激情已燃在胸膛,我们美丽的红日今天,我们美丽的祖国,我爱你,振兴你——祖国母亲是我们的共想。”解达人高马大,其大声朗读发出来的声音通过麦克风作用“嗡嗡嗡”地直震得我们的两耳发麻,仅就这一效果,荣誉奖非他莫属,本次校会的最高奖品之一——唯一的一只文具盒也就被他堂而皇之地领走了。这样,国庆节校会诗歌文朗诵与歌唱大赛,我们班获得了尊贵的前三名座次:第一座,陶红同学的《唱支山歌给党听》,抢眼奖品精装小说《红岩》一本;第二座,解达同学的《我爱你,美丽祖国》,瞻目奖品高档次文具盒一只;第三座,我的《红梅赞》,无价奖品国产英雄牌钢笔一支。次日——即星期四一大早,我就跑步;来到了学校。我在桂花树下用小手扒集了一大把红红的桂花,然后一个劲地将之往书包里塞。上课时,书包里的桂花清香扑鼻,香得邻桌一位上课时老爱钓鱼的“名牌瞌睡虫”——大名申炮——破天荒地睁着眼挺过了下午最艰难的两堂课——并且,他还踊跃发言,唾沫四溅直达我脸,使得我“乐”在其中美不堪言。“申炮大人,你可不可以说话时把头转过另一边。”下课后,我央求似地对“钓鱼师傅”说道。“——不!柳虑!你可别害我!”申炮同桌抢着发话道,“都是你自己造成的,自作自受,你装那么多桂花进教室,钓鱼师傅都修真了——当起神仙来了,不是吗?你瞧他多么精神,三秒钟之内发射炮弹几十个,美国再先进的武器也不如呵!”“大胆奴才!你如此对本大人无礼,想造反吗?”钓鱼大师扭过头瞪着眼对其同桌道。然而,就在我们翘首以待申炮同桌对铺天盖地的导弹袭击的滑稽反应之时,他却不见了踪影。“齐圣哪里去了?”解达同学道,“怎么一眨眼就不见了呢?大圣——你在哪里?”“呔!解大人——皇上老爷在此!”齐圣突然之间从解达的桌下站起来大叫一声道。原来,申炮刚才对他喷弹时,他像甲鱼缩头似地迅速钻到了桌下,然后从桌下钻到解达这边来了。下一堂课是20分钟的自习,而上完自习,我就必须把书包里的桂花全部扔掉,我不能把桂花带回家去,要不然……我在申炮扭头对其同桌发话那刻,即拿出书包,把桂花全部摊在了课桌上。“哇!这么多桂花啊!怪不得今天教室里桂花格外香哩!”陶红同学走过来道。“我们学校这棵百年丹桂真好,花一开满校飘香,人人精神舒畅!”坐在我后面的一位女生道。“明年学校里就没有桂花香啰,”坐在我正前面的一位男生道,这位男生是学校教导处主任的儿子,“我们学校里的这棵桂花树过不久就要被砍掉了。”“为什么要砍掉它呢?”我道,“这棵树是无价之宝呵!”“学校要改建,这棵树容不了,我爸爸他们说的!”听了这位同学所讲,我顿时觉得眼前一片黯然。“太可惜了,一棵这么好的桂花树也要砍掉。”陶红同学叹道。“如果有神仙能够保护这棵大桂花树那有多好啊!”齐圣自言自语地说道。“如果学校领导真要让这棵百年丹桂灭亡,我们一两个同学是没有办法阻止的,”解达同学道,“要不这样,柳虑同志,你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可以拯救我们这棵镇校之宝树呢?”“我们联合起来抗议!”我大声叫道。“对,我们学生联合起来!”陶红同学道。“愿意保护学校这棵桂花树的同学请——举手!”解达高声叫道。我转头数了一下那些高高举起来的小手,一共有二十九个(同学),占全班人数的一半以上(全班人数为52名),其中教导处主任的儿子也在内。“好!各位志愿保护丹桂树的同学,”我大声叫道,“从明天开始,我们上课时就哭,直到学校领导撤销砍树计划为止!——大家敢不敢哭?”“敢!”举手的同学齐声应道。“呜哇——”第二天,语文老师喊完“上课”口令后,并没有听到我平常的那一强劲有力的“起立”声,取而代之的是大哭声。我一哭,其他二十八名举过手的同学——包括陶红同学在内——也“呜——”地一齐哭了起来。“怎么回是!?你们哭什么!?”齐老师两眼圆瞪大声叫道,“砰!”他用黑板擦在讲台上狠狠地砸了一下,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大响,这声惊魂的响令哭声源瞬间消失了二十七个,最后只剩下我和陶红同学还在哭。“陶红!柳虑!你们还要哭是不是!?”齐老师走下讲台来,先来到我的桌前,我以为他要扬手打人,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哭声更甚。“好样的,柳虑同学,请你不要再哭了好吗?”我做梦也没有想到,齐老师居然对我异常亲切地说起了话,还用手拍了拍我的肩膀,“我知道你们痛爱那棵丹桂花树,你前面的这位同学(即教导处主任的儿子)已对我讲了,我全力支持你们——请理解我刚才的那阵粗鲁,我现在算是真正看到了我们学校最具希望的两名学生了。”“齐老师,你……你真的支持我们吗?”我啜泣着仰头望着眼前这一高大若山的身影,说道。“是的,柳虑同学,我全力支持你们——如果你们明天发现我没来上你们的课了,这就是说我与你们共同保护那棵百年丹桂的战斗已经正式开始……”齐老师和缓而坚定地说道,“你帮老师叫一下陶红同学,叫她不要哭了好吗?”“陶红,你可以不要哭了!”我大声叫道。陶红同学听到我所言,回过头来泪水模糊地望了我一眼,哭声也真的停了。我哭得虽然厉害,但我的泪水只流了寥寥几滴;陶红同学却不同了,她的课桌上湿了一大块,红上衣也被泪水湿透了许多。齐老师后来没有再上我们的课,据说他被调到其他学校去了,学校的那棵百年丹桂也就在我升学上初中那年被……

    2009-03-23 04:25:54 作者:红日今天 9592 0

  • 我的恋爱日记(五)

    2009年3月18日天气:晴傻瓜“小雪,为什么你不尝试让逸到厂里去找你呢?”雪的爸爸问雪。“他没来过,不太熟悉这边的路。”雪为逸辩解。“凡事都有第一次嘛,要是他真的爱你,他一定愿意来。”雪没说什么,只是思索着。“怎么?不敢去验收那颗爱你的心?还是不敢确定他是否真的爱你?”看见一脸难色的雪,雪的爸爸连续问了雪两个问题。“当然不是。”雪有些心虚地回答。于是雪的爸爸为雪详细地说了一次雪所在厂的路线图,让雪去跟逸说。末了,她的爸爸还说:“小雪,别为逸辩解了,只要他想来,就一定能来。让他来,不为别的,只为了看看他对你的那份心。”雪不说什么了,只是一味地点头。说真的,雪不想做那种肤浅的女人,用尽各种方法去试探男朋友对自己的真心。说到底还是底气不足,她知道逸爱她,只是不知道逸爱她的程度有多深,也不知道他愿不愿意来。雪没有勇气知道答案,因为她害怕答案会让她失望。那天雪的厂没来货,雪被迫放假一天。正好那天逸也休息,爸爸的话在雪的脑子里掠过。于是雪决定做一次肤浅的女人。说做就做,雪给逸发了一条信息:“逸,要是今天没什么事的话,能到我厂里找我吗?我好想见你。”信息发出去以后,雪做了充分被拒绝的准备。毕竟逸没去过雪的厂,而且对那一带也很不熟悉,突然让他来,确实有些难为他了。一会,逸回信说:“好啊,只是我没去过你们厂,你能告诉我,可以坐哪路车过去吗?因为我不太会去。”于是雪告诉了他。看着逸发来的短信,雪有些兴奋。也许她终于可以看到逸为她做的一件略让她感动的事,也许她终于发现逸对她的爱,并不如她想的那般少。下午一点钟的时候,逸给雪打了通电话。告诉雪说,他准备出发,让雪先睡会。雪哪里睡得着,满脑子都是逸的影子,一会担心他迷路,一会担心他因为不会而最终选择放弃。就这样雪在床上翻来覆去的。心里直骂自己小心眼,觉得自己肯定是哪条筋不对了,竟听了爸爸的话让逸来找自己,借以试探他对自己的真心?雪在心里笑自己的傻。难道每个恋爱中的女人都会这么肤浅的吗?以前那个对爱情一副处变不经的自己去哪了?雪发现自己变了,变得让自己也感到有些陌生了。就在雪在想着这些的时候,电话响了。是逸打过来的,他说他已经到了。雪不允许自己再胡思乱想,她让逸站在原地等她。可是雪从厂里到逸等她的地方,慢则20分钟,快也要十来分钟。雪本想给逸发条信息,让他先到处看看,到了再给他电话,省得他等着心慌,但转念一想,也罢了,他人生地不熟的,能去哪呢。于是没有给他发信息。也不知过了多久,手机响了,雪想一定是逸这傻瓜等得不耐烦了,打开手机一看,果真是逸打过来的,他真的等急了,问雪在哪。雪让他再等5分钟,却不由得加快了脚步。终于来到逸下车的地方,雪四处张望,却没看到逸的影子。不一会,逸走出了人群。雪笑了,这个傻瓜真的来了。看到雪的逸假装生气地说:“哼,让我等那么久,看我怎么惩罚你。”说着便去扰搔她,搔得雪痒痒的,她笑着求饶:“哈哈,别这样,别这样嘛。”逸停止了动作,爱抚地玩弄着雪的头发说:“要带我去哪里玩吗?”“不知道。”雪回答得很干脆。“不是你约我出来的吗?带我去玩可是你的责任哦。”逸说。“哈,我只是很想见你,可没说要带你去玩的,而且这里也确实没什么好玩的地方嘛。”雪言之凿凿。“你这个小骗子,约我出来却不带我去玩。那我们去市桥吧。”逸建议道。于是不一会,他们便上了去市桥的车。在车上的逸没怎么说话,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不过看得出来,他已经累了。雪有些后悔自己的冲动,她想她不应该让逸来的。逸的工作一般在晚上,午睡已经成为习惯。即使在休息天也不例外。雪看着逸说:“累了吗?”声音里有些歉意。逸摇头,笑着说:“不累啊,我精神得很。”“嗯,要是累了,就睡一会吧,到了我叫你。”雪还是有些不放心。逸摇摇头,否定了雪的担忧。傻瓜,明明是困得眼睛都快睁不开了,还在嘴硬。雪看着逸,有些心痛。没料到却对上了逸那双好看的眼睛,逸说:“我真的不困。”似乎要扫清她眼中的担忧和心痛。雪决定不再看逸了,让他好好地睡一会。【编者按】及时地记下自己的恋爱日记,是对自己所做事情的思考与总结,将来回过头来看时定也别有一番滋味。作者把恋爱的点滴记下,很细心也很有耐心,可见作者是一个感情丰富却又非常细心的女孩。愿你们幸福!编辑:如果·爱2009年3月22日星期日

    2009-03-22 13:37:14 作者:qianyuone 957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