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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评论·奇章

  • 个体理性与集体非理性的相关分析

    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曾经断言:“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务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务,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务;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务”。这句话足够说明个体的理性导致集体的非理性,而使这一断言模式化的公共选择分析模型影响最大的有三个:公用地悲剧、囚徒窘境博弈和集体行动的逻辑。集体行动的困境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公务员考试,电信产业价格竞争等等都诠释了这种博弈现象,而公共事务管理是一种典型的“集体行动”形式,集体行动的困境也说集体非理性现象,是行动个体理性行为的非合作博弈结果。个人自私的行为并不一定能够而且在许多情况下显然不能够在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产生最佳的社会共同结果,个人理性并不能保证集体理性,于是危机便在所难免公用地的悲剧便是个体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的经典理论模型,1968年英国科学家哈丁在美国著名的《科学》杂志上发表了《公用地的悲剧》,此文描述了理性地追求最大化利益的个体行为是如何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恶果。哈丁设想古老的英国村庄有一片牧民可以自由放牧的公共用地,每个牧民直接利益大小取决于其放牧的牲畜数量,一旦牧民的放牧数超过草地的承受能力,过度放牧就会导致草地逐渐耗尽,而牲畜因不能得到足够的食物就只能挤少量的奶,倘若更多的牲畜加入到拥挤的草地上,结果便是草地毁坏,牧民无法从放牧中得到更高收益,这时便发生了“公用地悲剧”。同时,尽管每个牧民决定增加饲养量考虑到现有牧畜的价值的负效应,但他考虑的只是对自己牧畜的影响,并非所有牧畜的影响。于是,最优点上的个人边际成本小于社会边际成本,纳什均衡总饲养量大于社会最优饲养量。正如哈丁所说:“这是悲剧的根本所在,每个人都被困在一个迫使他在有限范围内无节制地增加牲畜的制度中。毁灭是所有人都奔向的目的地,因为在信奉公有物自由的社会中,每个人均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集体行动困境的博弈结果通常都是非常可怕的,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走出这样的困境呢?其实很简单,因为导致集体非理性博弈结果的原因是很浅显的,集体非理性是个体理性的克服有赖于行动个体的行为自主性,但更多地仰赖于制度的安排。因为制度是长期迭演博弈所选择的均衡结果,它是行动个体由不合作走向合作的路径依赖。那么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制度便能解决公用地的困境。现实生活中,制度的出现便的确减少了许多由个体非理性所导致的集体非理性,例如学生在饭堂排队买饭、红绿灯减少交通事故等等。个人的理性是无可厚非的,但大数人的理性却往往不能走向集体行动的帕累托累进,而后者才是我们需要共同致力探讨的重大问题。【编者按】本文是很专业的一篇社会学文章,但个人认为作者在论述解决集体非理性行为的方法时还可以更详尽点,譬如具体如何按照集体非理性行为的标准去制定制度等……(编辑:昊岸2007-10-25)

    2007-10-16 13:29:09 作者:yinianxie018 9625 0

  • 试论中美关系中的台湾问题

    谈到台湾,心情是极其复杂和沉重的,台湾是中国失散多年的儿子,现在中国要台湾回来,这好比认亲,只不过现在的难题是台湾不要母亲了,更可怕的是,美国出台了《与台湾关系法》,让台湾蠢蠢欲动以为真的可以脱离母体了,其实台湾这种想法是很天真并且危险的,大陆和台湾是什么关系,全世界的人都心知肚明,李敖有一句话实在堪称经典,说台湾中国的睾丸,一定不能被切除,也一定不能被美国捏住。但是客观现状是台湾确实被美国捏住了,于是所以中国人都说美国这招擒拿手阴毒,其实国人不必过于悲观,因为中国的反擒拿手也是异常精准的。作为一名中国人都应该明白一个事实,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从来都是无可争议的。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签订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条约都从法律上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既然这样,那么中国要台湾回来就绝对不是所谓的掠夺性质或者毫无根据了,理论上中国要回台湾应该是理直气壮的,今非昔比了,大家都明白,近年来李登辉、陈水扁已经冒险推行他们所谓的“激进台独”和“渐进台独”,在美日的保护伞下越演越嚣张,此时此刻,中国所谓的“一国两制”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变得飘渺了,因为台湾毕竟不是香港澳门,很多学者都说中国收复台湾的最好的时机应该是1992年,中国错失了良机,现在台湾问题开始国际化,已经完全成为中美两国政治经济博弈的筹码,这不容质疑,那么中国政府该何去何从呢?邓小平同志说得对,台湾问题归根结底是美国问题,美国在这场博弈战中的阴谋是很明显的,就是遏制中国的崛起!压制中国这个潜在的竞争对手将来在世界与其可能的争峰!于是美国不顾中国主权,贸然公开向台售武,允许李登辉访美,出台《与台湾关系法》,对中国的抗议置若罔闻,这些严重挑衅我国主权的政策实际上滋长了台独思想,导致了急独分子竟敢抛出“一边一国论”这样的论调,即使这样,中国政府应保持理智。回顾历史,不管是《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还是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不管是美国在法律上是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的,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不容质疑的,国际社会舆论也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个事实,既然这样,中国就已经有了法理依据,而美国作为超级大国,不会轻易出尔反尔,当然这些都只是主观的优势,重要的还是回归客观现实,自中美建交以来,中美经济政治贸易往来不断加强,美国已经成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而中国已成为美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中美高层领导人的对话,这些都已经充分说明中美两国关系密切,谁都谁不开谁,这显然在遏制台独增加了合作的砝码。再者,说回台海两岸,在中国大陆有10万家台商,100万台胞,1,000亿美元,祖国大陆是台湾的第1大贸易伙伴,大陆免关税农产品开放,三通的实施,这些都是遏制台独的积极因素,因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的依赖越大就越有利于中国政府。中美关系下的台湾问题必将取决于三大因素,即台湾岛内因素,中国大陆因素,和国际因素,在这三大因素中,起决定和主导作用的将是中国大陆这一因素,中国该做的就是,不断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建设,提高中国的综合实力,赢得国际上的尊重,而对于台湾岛内的变化应冷静思考,继续推行“软策略”,寄厚望于台湾人民,同时加强经济的渗透,有朝一日,中国真正强大了,台湾的发展离不开中国了,那么台湾就会乖乖的对中国叫一声:娘,我要回来了。【编者按】摆资料,说道理,分析透彻、令人信服……(编辑:昊岸2007-10-25)

    2007-10-16 13:28:00 作者:yinianxie018 9619 0

  • 书剑恩仇录

    前两天看了《书剑恩仇录》,最喜欢的就是余鱼同和李沅芷。很多年前看过一次,只是当时还小好多半懂不懂,也忘得差不多了,印象最深的就是陈家洛、霍青桐和香香公主了。这次重温故书,却是另有一番心情了。李沅芷本是官家小姐,向来娇纵,虽然偶尔有些任性胡为,但好在遇到名师且还是有德之士,所以正邪黑白还是明了的。若是张召重那人渣,说不定又教出来一个古灵精怪却心术不正的阿紫。后来呢,又倾心于师兄余鱼同,当真是死心塌地,不管他怎么冷淡怎么躲避,甚至还一度落发为僧,李沅芷都无怨无悔,不后退不放弃,从北追到南,从南追到北,从东跟到西,由中原追至回疆,几次三番救了余鱼同,为了他连自己性命都不顾。最后脑筋动到张召重头上,实在是险极,但也因此逼得余鱼同与自己立下婚约,只是到底没那么便宜顺心,被张召重打断臂骨,庆幸的是不是划花脸蛋、也不是削了脑袋或斩掉一臂。不过因祸得福,本来为形势所逼才勉强应允婚约的余鱼同,看到这个一心为己的小师妹伤重病倒,原先的铁石心肠也成绕指柔,因感生怜,因怜而爱,总算没辜负李沅芷了。看他后来和李沅芷情深意浓真是羡煞旁人。那是回到中原后了,有次李沅芷埋怨师父不教她点穴功夫,她初见余鱼同就是被他一手金笛点穴给吸引去的。其实不是陆菲青留一手,点穴功夫本来就是男师不传女徒,女师不传男徒,除非是父女、母子、夫妻等。李沅芷不懂这规矩,她余师哥可是明白,当下就安抚她以后传她云云。这时的余鱼同是绝对真心诚意地疼惜李沅芷,没有半丝勉强半丝敷衍。余鱼同虽然不是第一男主角,但其人实不逊於陈家洛。论才智,他也是聪颖机敏,学富五车,装傻充楞在行得很;论长相,他金笛秀才长身玉立,眉清目秀,亦是一少见的翩翩美少年。当然了,他不是总舵主,武功或许也稍逊一筹,但是人家可比你个见异思迁的陈家洛痴情多了。甚至还把自己烧得面目全非,以现在的标准评定绝对是重度伤残中的重度伤残,可惜了他原本一个超级大帅哥竟变得几可“媲丑”钟楼怪人卡西莫多。更难得、也更让我佩服的是,在他如此不堪的丑样面前李沅芷还是一如既往地爱得死去活来。我承认自己很肤浅,虽然不要求喜欢的男生帅得多惊心动魄,但至少要过得去,不管心灵多美,长得獐头鼠目的实在无电可触。所以我也不太有立场批评陈家洛色字当头,第一次见到“娇如春花、丽若朝霞”的霍青桐就心跳加剧,情苗暗茁,后来遇到美若天仙更胜天仙的喀丝丽又神魂颠倒,身陷在迷城时犹在烦恼究竟爱姐姐还是爱妹妹。这些也不算不好,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想那霍青桐初见陈家洛就喜欢上人家,除了他出手相救,恐怕一大部分原因亦是他丰姿如玉、目朗似星、神采飞扬、气质闲雅,总之帅哥就是了。他和喀丝丽的邂逅,假若陈家洛只是苗人凤那般外表如乡野粗人,喀丝丽还会对他唱歌喊小伙子留步么;再假设霍青桐姐妹两个长得也就似我这般平平无奇、丢在街上就找不着,估计陈家洛也就只会敬佩霍青桐,对喀丝丽更是没什特别感觉了。所以从这点看来,陈家洛这人眼界确实很高,非极品倾城绝色他还真放不在眼里,像玉如意这等层次的美女乾隆才会晕头,陈家洛就看不上。但是,陈家洛什么不好都好原谅,就是最后太混蛋!相信乾隆那人渣中的人渣已经很不明智了,居然还劝喀丝丽从了乾隆,刮他几十巴掌也不够解气。什么家国大义,男子汉大丈夫,有本事就光明磊落搞定臭皇帝,把自己心爱的女孩往火坑里推,连狗熊都比他强!古人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自己的爱人都不尽心保护,还说什么光复汉家大业、保护黎民苍生!陈家洛逼死了喀丝丽,害了十当家章进命丧乾隆的鸿门宴,还连累了天山双鹰齐赴黄泉。陈家洛,文韬武略,一表人才,确是人中龙凤,只是自信过头了。从小就在褒扬和恭敬声的浸泡下长大,出身豪门,义父和恩师皆为当世一等一的高人,人生顺坦得如履平地,之后年纪轻轻就继承父志升任总舵主,自又是几千几万人拥前护后。那种骨子里天生的优越和傲气,可不是随随便便的暴发户就有的。所以他有自负的先天条件。大凡那些一流高手,一般既谦虚又自负,而善良如赵半山、陆菲青等这类正人君子又太慈悲过头了。该行善就行善,不该滥同情也要心软,这样只会姑息养奸,以德报怨向来是那些卑鄙丑陋的小人的特点。所谓狗改不了吃屎,一刀最干脆,省得留这等奸邪危害社会。陈家洛这小子也是沾了这坏习气,所以一干好手三翻四次被张召重溜了,以致生出不少憾事。这些个英雄好汉还特晕乎,铁胆庄那场乱七八糟的斗殴看得我郁闷死了!我也不是讨厌陈家洛,平心而论,还蛮喜欢他的。不过客观点说,他也不见得就比红花会其他豪杰出色,但他是总舵主,所以众人还是遵他。好在陈家洛不是脓包,这CEO还是做得挺合格。霍青桐和喀丝丽,一对绝美的姐妹花。姐姐智艺双全,行军打仗的本领更胜陈家洛百倍,尤其雪地里救红花会同时大败清军将兆惠的铁甲军尽数歼灭,真是用兵如神,让人佩服之至。但她也很可怜,红花会的人不信她就算了,连父亲和部将也误会她,喜欢的人又爱上自己的亲妹妹,本该伤心之极,她还要殚精竭智救人,事情解决了,她也孤苦得投奔师父去了。喀丝丽虽不会武,但胆识犹胜普通男子,最最喜欢她的地方是,喀丝丽始终绝对地信任陈家洛,不管在回疆还是紫禁城,也不管陷入怎样的困境,她一直一直信任陈家洛,只要有他,她就什么都不怕,他说什么做什么,她都相信他、支持他、听从他,即使最后陈家洛劝她跟从乾隆那王八羔子,她也没有拒绝,为了他,她什么都愿意,什么都可以,身体可以不要,性命可以抛弃,连死后灵魂永受折磨也心甘情愿。她爱得深,爱得痴,更爱得纯。没有火焰的炙烈,只是如那朵天山雪莲圣洁、纯净,凄美中掺着祥和。当年第一次看这部书,记得清楚的还有陈家洛为喀丝丽题的铭文――“浩浩愁,茫茫劫,短歌终,明月缺。郁郁佳城,中有碧血。碧亦有时尽,血亦有时灭,一缕香魂无断绝!是耶非耶?化为蝴蝶。”【编者按】爱恨情仇,亘古至今就是纠缠在一起的,令人为之撼动……(编辑:昊岸2007-10-25)

    2007-10-16 10:05:44 作者:小人鱼的尾巴 9626 0

  • 流浪 眺望 长发 (赛)

    如果我只剩下理想,我只想体验三种生活形式:流浪,眺望,长发。这些都近乎是奢侈的欲望,至少需要艰难追求。我一直都是如此遐想,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固执的相信某一天我真的只剩下理想,卸下现实的盔甲,也许注定被长矛神箭刺穿胸膛,但也许就能轻易体验那些梦寐以求的三种状态,失彼得此,亦悲亦喜-----我写下流浪这个词的时候,想象了好久,构思了很多不同的场合,或者身负宝刀站在长长的街道上,一个疯子,一个形象,我宁愿是我。或者骑着瘦马朝着夕阳西下相反的方向飞奔而去,不给背后一个眼神,坚决独我,我羡慕人与马一同离去的背影和身资、姿。又或者是一种贫穷的沦落,那种属于角落的流浪,所有的价值等价于路人丢下的一个馒头或一个硬币。又或者是一种高贵的文化迁徙,在巴塞罗那的街头,摆个摊子,用画笔勾勒一个世界雕刻一种特征,那应该是另类的幸福。我从来都不挑剔任何一种构想,因为不同的形式相同的内容,一样具备风度,一样足够洒脱,我能获得就是合理的,我想要得到的只是,流浪。关于眺望,更多的借口是看不清眼前看不清自己。对一种东西,我喜欢归类,例如人,我会很明确指明男人或女人,但一定不归类为好人和坏人,因为在好人眼里是坏人,在坏人眼里好人才是真正的坏人,所以把人归类为好人和坏人这种定义本身就很局限,因为立场很自私,而且不公平,你一定要明白,如果以后坏人数量多了,好人和坏人的称号就会张冠李戴。所以眺望,我也习惯将其归类,童年的时候,我将其分为左眼眺望和右眼眺望,长大以后,我将其归为用眼眺望和用心眺望,我的目的是想引入一种叫意识的东西,要是在心理学领域中是很核心的东西,假如远处呈现一条无人问津的公路,用眼眺望,你你只能明白公路上一无所有,而用心眺望,你就能明白,你的思想已经在那条公路上走过,意识留下的足迹就是证据。很多时候,我天真的认为,一个人的头发可以是生命的全部,在我的思维里,我希望人一出世最好就是一堆头发,然后一天天的变长变密集,到死亡的那天把所有的长发拿去火化就可以了,当然所有这些古怪离奇的设想都来自我大脑的偏好,我很喜欢头发,准确是说是长发,而且我明白头和头发是很关联的东西,因为它们在同个范围,这样很危险,我很爱头发,曾经我写过的小说或者故事都要与长发有关,而且一定是越长越好,小说里的主角头发越长,那说明我刻意的爱护他,他一定是英雄。我很爱头发,我有种很悲观的预感,某天我会死在理发师的刀下。头与头发相比,我更爱头发,毫不犹豫。当理发师操起刀的时候,我心里更愿意他剪去的是我的头,而不是我的头发。这三种生活形式,是我只剩下理想的时候才特有的,却是永远都不会有的。两种情况:没有乐,是:我是一个留着长发的流浪者,在眺望色彩里的空白。有了乐,是:我眺望着一个留着长发的流浪者在眺望着空白里是色彩。征文:大学(专)组【编者按】欣赏作者一句:某天我会死在理发师的刀下(编辑:昊岸2007-10-22)

    2007-10-15 23:57:13 作者:yinianxie018 9632 0

  • 致宋濂先生信

    宋濂吾爷:咫尺之隔,竟成海天之遥,梦中匆匆一晤,对YOUR往事历历在目.惟长年未见YOU,此诚憾事.人过七旬,多有病痛,至盼善自珍摄.尔观于,颇有感触.慨叹:此文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尔幼时为学,有冻馁之患,奔走之劳,此之谓未失其本心,余乃至敬.今尔去兮不复返,积于今六世纪矣.而后马君则奇文见世,至花甲之年,皆与尔同称,德隆望尊,而门人弟子填其室,马君则有此之就,皆出于宋爷尔!堪称,青,取之于蓝,而胜于蓝.吾游览求天下奇闻壮观,以知天下之广大;吾亦观马君则书求奇文之所有,而后知天下之文章聚乎此也.宋爷以才略冠天下,而吾亦未之见焉.今吾为学,皆若甚于马则君,无丝竹之乱耳,无贫乏之劳形,亦无求而不得者也,惟心不若尔之其专耳,岂其师之过矣?今我睹爷之难穷也,犹以为未见尔也,然诚幸得赐教于梦,向苟以为可以教而辱教之,甚幸矣.吾亦无他,愿爷与吾高考指南,则又幸矣!如使爷之所欲莫胜于吃,则凡可以请爷去麦当劳,望爷能勿丧耳,赐于为学之效道.【编辑按】看了此文还专门去搜集了一下有关宋濂先生的一生现给大家分享一下丰富自己的见识:宋濂(1310-1381),字景濂,号潜溪,浦江(现在浙江义乌)人。他家境贫寒,但自幼好学,曾受业于元末古文大家吴莱、柳贯、黄溍等。他一生刻苦学习,“自少至老,未尝一日去书卷,于学无所不通”。元朝末年,元顺帝曾召他为翰林院编修,他以奉养父母为由,辞不应召,修道著书。明初朱元璋称帝,宋濂就任江南儒学提举,为太子讲经。洪武二年(1369),奉命主修《元史》。累官至翰林院学士承旨、知制诰。洪武十年(1377),以年老辞官还乡。后因长孙宋慎牵连胡惟庸党案,全家流放茂州(在现在四川),途中病死夔州(现在重庆奉节)。在我国古代文学史上,宋濂与刘基、高启并列为明初诗文三大家。他以继承儒家封建道统为己任,为文主张“宗经”“师古”,取法唐宋,著作甚丰。他的著作以传记小品和记叙性散文为代表,散文或质朴简洁,或雍容典雅,各有特色。朱元璋称他为“开国文臣之首”,刘基赞许他“当今文章第一”,四方学者称他为“太史公”。著有《宋学士文集》。——编辑:叶子2007年10月16日

    2007-10-14 13:10:03 作者:伊茵子 9674 0

  • 頹廢的美

    曾以为我的心会如一潭平静的湖水,不是任一座峰峦都可以投下阴影不是任一颗砂粒都可以激起浪花更不是任一阵微风都可以吹起涟漪可我终非不是圣贤,更非草木,我无法超然世外,波澜不惊,面对感情的纠葛,心中也会生出凡人的俗味与杂尘面对诱惑,心情也常有阴霾与无助.我痛苦的问自己,到底应该怎么做,却怎么也摆脱不了心灵的折磨为什么还变成这样子,倔强,任性,忧郁,悲观失望,无奈没有自信的我,却又那么懂得呵护自己的自尊..特别是在感情上,也许,当一段感情被多次有意无意的戏弄后,真爱以前是否真正存在过,都已模糊不清,也许,那只是一场噩梦,注定要在梦醒后结束这份爱我不能沉浸在欺骗的承诺中,将曾经深爱的你和一段空虚的爱,都封锁在冰岛里,然后慢慢忘记.接受那平淡的幸福,頹廢的美...黑暗的美...慘淡的美...喜歡一切讓人心疼的美.....【编辑按】高贵的颓废,颓废有时也是一种美编辑叶子2007年10月16日

    2007-10-14 12:22:53 作者:伊茵子 962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