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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故事·奇幻

  • 年华似水亦如梦

    年华似水亦如梦有一种相遇相知,值得我们永久珍藏;有一种牵挂,令我们梦回萦绕;有一种经历,永远定格在最美丽的那刻,让我们成长回味;有一种伤怀,它与哀伤无关,只与怀念有染。当岁月滑过青春,留下了星星点点的痕迹,这痕迹便成了我们一生抹不去的回忆。——题记前言兜兜转转十几年之后,我还是不可避免地成为了一名师范生。大学四年,换了三个专业,半路出家,拐进了中文系,这是任何人都没有预料到的事情,包括我自己。在中文系里摸爬滚打了一年半,最终也没能把自己打造成“弱柳扶风、梨花带泪”的古典女子。当我仍在喟叹自己才疏学浅之际,教育实习扫除了一切人的一切顾虑,突破重围悄然而至。此时悲叹、悔恨也为时已晚,且看我如何“误人子弟”。学校立志把我们一个个都培养成眼疾手快的现代武林高手,教务处于是秉承学校的优良传统慷慨地开放了百年难得一见的实习系统。备选的实习学校就像一个个证婚对象,把自己的身家和条件童叟无欺地摆在了我们面前,大有一副任君选择的豪爽。自身条件好的,要求也高,这个不许,那个不准,挑肥拣瘦的,能被看中的自然寥寥无几;地区偏远的、办学条件较差的,就像出身寒微的孩子,总觉得自己拿不出手,又有何资格为难别人呢?能将就的就将就,自然不会咄咄逼人、欺人太甚,可惜市场经济下,小女子们都各有打算,不愿下嫁到寒门,于是这些学校不可避免地门可罗雀。在预选了两轮之后,浴血奋战正式开始。所有的人都摩拳擦掌,蓄势待发。近乎白炽化的激烈竞争过去之后,一切尘埃落定。如愿挑到自己心仪的学校的,自然欢天喜地,捷报频传;不幸被发配到边疆的,只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此外便是认命了。本人我不幸错失了飞上枝头变凤凰的良机,只好调整心态继续做一只小麻雀。实习是一个团队的集体活动,我们的团队有11位仁人志士,5男6女,来自几个不同的院系,在此之前几乎不认识。当然,出发之前我们还是简单地相互认识了一下。中文系:本人、81、阿靓;物理系:超哥、青菜、小凳子、叮当猫;数学系:山姐、高妹、悬念;还有地理系的小little。几次见面,安排了动身出发前的相关准备工作,我们也渐渐熟络起来。一切准备就绪,我们整装待发,想象着在那个僻静的小县城里放纵我们激情洋溢的青春是何等的惬意。

    2009-04-19 23:58:14 作者:飞花似梦 9580 0

  • 警  嫂    (小品)

    警嫂(小品)人物:警嫂(名叫芳芳,警察的妻子)警察(名叫阿华,警嫂的丈夫)地点:警嫂家时间:某一天傍晚导具:一张桌子,上面放有一部台式电话机,一罐咖啡,一面镜子和一盒纸巾。桌子两端各放一张靠背椅警嫂:(腰系围裙,手握毛巾,高兴的一边出场一边唱《粉红色的回忆》)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我老公,今天回家,我心好欢喜,嘿!我心好欢喜。(面向观众自豪地)我那口子先前打电话告诉我,说他等会回来。刚巧今天又是我俩结婚十周年的纪念日,我要好好庆祝庆祝。这不,我特地做了几个他最爱吃的菜。(桌面上的电话铃突然响起,警嫂忙过去拿起话筒)喂!妈呀!对对对,您宝贝女婿等会就到家了。什么?您要将孩子送回来?妈,那哪成呀!您都是过来人了,怎么就不懂年轻人的心呢!我同他足足两个月没见面了,好不容易和他团聚,您怎么能在这个时候送小淘气回来搅和呢!对,这不合适。妈!这样吧,明早我和阿华一起来看您老人家,顺便把孩子接回来。好,就这样,再见!(放下话筒后兴奋的自言自语)我这老妈子也真是的,在这节骨眼上,她却要把小淘气送回来,嘻嘻……那有啥——啥意思呀!警察:(身穿制服,披着风衣,急匆匆的出场敲门)冬冬冬警嫂:(听到敲门声后问)谁呀?警察:(大声回道)是我警嫂:(高兴地)啊唷,妈呀!幸福的时刻终于来到了!(忙上前开门,后退回原地)警察:(进屋后伸开双臂扑向老婆)芳芳警嫂:(高兴地扑向老公、娇嗔地)老公!(两人迎面跑过去拥抱,警察把警嫂抱起来旋转一圈,放下站稳后,警察摘下警帽,脱下风衣。警嫂忙接过手将警帽放在桌面上,将风衣搭在椅背上,然后走到老公身边撒娇地问)你想我吗?警察:(贴近老婆的耳朵小声说)想——做梦都想!警嫂:(先让老公坐下,随后将对面的椅子拖过去靠近丈夫坐下,拼双手搭着老公的肩,两眼深情地望着老公)来,让我好好看看你!(感叹地)黑了,也瘦了!这次回家能多住几天吧?警察:(为难地)不能。警嫂:(忙松开双手,没好气地)为什么?警察:因为那起特大贩毒团伙案还须继续外查!领导考虑我足足两个月没回家,特地安排了20分钟,让我回来看看。警嫂:才20分钟?你不是在逗我吧?警察:我说的全是实话,火车票都买好了,送我的汽车还在楼下等呢!警嫂:(生气的不知说什么好,半晌才拍打着手,加重语气地)你说这20分钟,你回来干什么?警察:我想看看孩子!警嫂:光想看看孩子!(气的口吃的)就不想看看孩子他——妈?警察:想,怎么不想!我都快想疯了!警嫂:(开心地)这么说,我在你心中还有位置?警察:这还用得着怀疑吗?我心里除了你,再就是我们的孩子。(向里屋喊)毛毛,毛毛……(因不见孩出来,便问老婆)芳芳,咱们的毛毛呢?警嫂:你这么叫多难听呀!知道的,你是在叫孩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在唤宠物猫呢!警察:(忙改口)那,咱们的儿子呢?警嫂:对啦!这么说多亲切呀!儿子让我送去他姥姥家了。警察:(忙拉着老婆的手)走,咱们一起去看孩子吧!警嫂:才20分钟,咋来得及呀!警察:(卷卷袖子)那我就帮你做点什么吧!警嫂:不用啦,为了欢迎你的到来,家里所有的活我都干完了。警察:连煤气也灌了?警嫂:灌了。警察:你自己扛上来的?警嫂:我哪有这大本事呀!你想想,我们家住八楼,平日你扛上来都很吃力,我哪敢扛呀!(故意逗他)我是专门请一位“帅呆”了的小伙扛上来的。警察:(警觉地)没花钱?警嫂:花钱我请他干吗?老实告诉你吧,我不但没给他搬运费,而且灌煤气的钱都是他付的。警察:这么说,他是贴钱给你干活罗!警嫂:你可以这么认为吧!警察:不是我可以这么认为,而是他已经这么做了!警嫂:是呀,这有什么不妥吗?警察:没什么不妥,(怀疑地)就怕他是黄鼠狼给鸡拜年!警嫂:(生气地)你说这话是啥意思呀?警察:我担心他对你没怀好意!警嫂:你胡说些什么呀!他是你舅子!警察:咳!你早说是小弟帮忙灌的不就得啦,非让我胡猜乱想你才开心!警嫂:我这不是想试探试探你,看你是不是很在乎我嘛!警察:(讨好地)象你这么“丽毙”了的老婆,我能不在乎吗?警嫂:(不好意思地拿手指戳他的脸)你就别拿我开心了!(突然想起什么,一拍脑门)对了,你还没吃饭吧?瞧我,尽顾着说话,差点把正事给忘了!今天是我俩结婚十周年的纪念日,我给你做了几个你最爱吃的菜。你等等,我这就去拿……警察:不用了,时间来不及了,你就赶紧和我聊聊吧!警嫂:(无可奈何地)那好!(忙依偎在丈夫怀里)警察:(抚摸着她的头,感慨地)这些年来,真是太难为你了,我不在家,你一个人又当妈,又当爹,我这心里头呀……警嫂:苦点,累点,那倒算不了什么!关键是整天为你提心吊胆。这点实在让人受不了。瞧你们这些警察,成天跟犯罪分子斗,不是迎着刀子上,就是顶着子弹冲,多危险呀!万一你有个……(自知说漏了嘴,忙口吃的解释道)我不——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想说,你能不能换个工作干干。警察:你想叫我不做警察?警嫂:我不是想叫你不做警察,我是想叫你不再干这缉毒工作。警察:是呀!谁都知道缉毒工作危险!要是危险的工作都不去干,那国家的安危,社会的稳定,人民的安宁谁来管?结婚时,你不是讲好不拉我后腿的吗?警嫂:我不是想拉你的后腿,我只是想和别人一样——有个美满的家!警察:(生气地)芳芳同志,你这么讲,不觉得太自私了吗?警嫂:(委屈地)我自私?要这么说,我还真的接受不了!小华同志,你大概还没忘记吧?那年我俩结婚才三天,你因接到紧急缉毒任务,一去就是30多天。听人说,新婚的第一个月,新郎、新娘是不能空房的,可我却独守空房一个多月。对此我说啥了吗?没说啥!因为我知道,没有警察的艰辛,就没有社会的安宁。我生孩子那阵,刚好你在外地查案,那时我多么需要你呀!可你就是回不来,对此我埋怨过你吗?没埋怨过你。因为我懂得,没有警察的劳累,就没有家庭的幸福。远的不说,就说今天。你已有足足两个月没回家了,听说你要回来,我和孩子是早也盼,晚也盼,好不容易把你盼回来,可你就给我们20分钟时间!小华同志,你不觉得这么做太过份了一点吗?你们给坐牢的犯人放风,还有半个小时呢!警察:(深情地)亲爱的,我何尚不想和你多待一会,可我不是忙吗!警嫂:(生气地)你忙谁不忙呀!我除了上班,还要接送、管教孩子呢!这家里里外外的大事小事,有哪样不得我去做呀!警察:(愧疚地)这些我都知道!我知道我欠你的太多太多……(从口袋掏出一条丝巾给妻子系在脖子上,然后在她前额深吻一下,以示安慰)警嫂:说实话,我原打算明早和你一起去看我妈,顺便把孩子接回来,一家人好好团聚团聚。(鼻子发酸的)看来这一愿望又泡汤了!警察:(感慨地)是呀!我何尚不想一家人好好团聚团聚,可犯罪分子他不让我们团聚呀!你想想,要是我们当警察的都去与家人团聚,那千千万万个家庭就得不到团聚。要真如此,那老百姓出钱养我们这些警察干吗?警嫂:这些道理我都懂,可这家里没个男人它就不象个家啊!警察:(愧疚地)是呀!结婚这多年来,这个家全靠你撑着,真是太难为你了!等退休后,我一定要好好补偿补偿你……警嫂:别说了,就凭你这番话我全认了!谁叫我是警嫂呢!既然我认准了做你警察的老婆,就准备跟你一辈子吃苦!警察:(动容地搂着老婆)你真不愧是我的好老婆!警嫂:(提醒地)快到时间了吧?警察:(抬起手腕看看手表)还有五分钟。警嫂:(稍微沉思了一下)那我帮你冲一杯你最爱喝的咖啡吧?警察:不啦,来不及了!警嫂:(从桌上拿过一罐雀巢咖啡对着老公说)那你就将这罐“鸟窝”咖啡带上吧!警察:(从老婆手里接过咖啡看了看后笑着纠正道)嘿嘿,这叫雀巢咖啡。警嫂:对!雀就是鸟,巢就是窝。我意思是:你这只鸟无论飞多高,飞多远,都离不开这个窝,这里永远是你的家。警察:(情不自禁地)说得好!这里永远是我的安乐窝!更有我牵肠挂肚的你这只“雌鸟”。警嫂:(感动地搂着老公,依偎在他胸前。片刻后,突然推开他关心地问)到时间了吧?警察:(抬起手腕看看表)还有三分钟。警嫂:(十分珍惜地)这三分钟还能干么呢?那就让我紧紧地拥抱你吧!(正张开双臂要拥抱丈夫时,电话铃响,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跑过去拿起话筒)请等会再打来!(即扣下话筒。当她回到丈夫身边再次张开双臂准备拥抱他时,电话铃又响了。她忙走过去不耐烦地)妈,您就行行好,别再搅和了!现在只剩下最后二分钟了……(没好气地扣下话筒后即回到丈夫身边)警察:(看看手腕上的表,着急地)只剩最后一分钟了!警嫂:(摧促地)那你还愣着干么?快走吧!(丈夫忙从桌面上拿过警帽戴在头上,转身准备出门时又被警嫂叫住)慢,你风衣还没拿呢!(警嫂拿起搭在椅背上的风衣准备为丈夫穿上,便乘机将风衣举起遮住他俩的上身,踮起脚跟做亲吻丈夫状。数秒钟之后,警察背向观众穿好风衣,当两人面对观众时,警察两颊留下亲吻的唇痕。警嫂见后不好意思地叫住要走的丈夫)等等警察:(不解地)干么?警嫂:(忙从桌子上拿一把镜子递给他)你瞧瞧吧!警察:(接过镜子一看,笑得不亦乐乎)哈哈哈……我要是这样走出去,知道的是我老婆留下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去泡妞了呢!警嫂:(忙拿纸巾给他擦唇痕,擦完后便催促道)你快走吧!(丈夫欲走,电话铃又响了。他忙停下,警嫂忙过去接电话)喂!妈,什么!毛毛发高烧啦?好,我马上就来……警察:(难过地)孩子发高烧啦?(无可奈何地自责道)咳!都怪我这做爸的,总是没时间关心、照顾孩子!真是失职,真是失职啊!(愧疚地对老婆道)亲爱的,看来又得辛苦、劳累你了!(一看表,焦急地)时间到了。警嫂:(催促地)你就放心地去吧!孩子的病有我呢!警察:那你就赶紧带孩子去看病吧!记得将孩子的病情,及时打电话告诉我。(说完一无反顾的走了)

    2009-04-19 18:37:14 作者:陈绪生 9598 0

  • 神恋广商 (序)

    第一个五百年苦苦的等待,她等来了他从眼前的匆匆路过;第二个五百年苦苦的等待,她等来了他在面前的瞬间停驻;第三个五百年苦苦的等待,她等来了他在身边的短暂静坐;第四个五百年苦苦的等待,她等来的又将是什么……轮回路七月初七,七夕之夜,牛郎织女星相会。织女星黯淡。明镜前,织女理红妆。镜中人憔悴,楚楚可怜。窗外,一只金雀飞进,停留在织女肩上。注视着织女的脸颊,金雀发出了一声哀鸣。织女心知其意,微笑言道:“别担心,我没事,等会还要去见牛哥呢。”金雀呆呆看着织女苍白的脸,眼里满是哀伤。织女若无其事地画眉,这一次,她要把自己打扮的最漂亮,好让牛郎永远记得这一次的她。“走吧,是时候了。”织女抿了抿嘴唇,拨弄了一下头发,从椅子上站起来,一身鲜红色的长袍让她显得格外光彩耀人。今晚,她确实是最美丽!金雀一直站在织女肩上,端详着她那被微笑掩盖着内心的脸,一路陪她来到一座悬崖。无数只雀鸟从四面八方飞来,在织女跟前停驻下来,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慢慢延伸到远方的牛郎星上,搭成了那座传说中的鹊桥。织女轻轻走上鹊桥。站在桥中央,她翘首等待,却久久等不来她的牛郎。心怀忐忑,织女有种不祥的预感。她快步走到牛郎星上,敲打牛郎住所的门,无人应答。织女轻轻一推门,发现门只虚掩着。她走进屋,一眼就看见了牛郎床上的一封信。织女急忙拿起,阅道:“爱妻你的事情金雀都告知我了,你怎么那么傻,竟然瞒着我!而今我听说如来下凡,只要我能取得转世如来的心给你,你就能重新获得永生,这样我们就又可以长相思守!所以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知道要是你知道了,肯定不会让我去,原谅我,等我回来。牛郎”织女一字一句地看着,眼眶湿润了,她双手紧紧捏着信,微微发抖。金雀感到很害怕,又很担心,它小心翼翼地低鸣一声,轻呼织女。“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告诉他……我根本不想他知道……我不想他为了我担心……为什么……”织女哽咽了,她咬着嘴唇,泪珠止不住地往下掉。金雀只能默默地低着头。织女悲伤地哭泣着,清冷的氛围中回荡着她的哭声,让人听了更觉无助和凄凉。此起彼伏的哭声在牛郎的屋里环绕,可是牛郎现在却听不到,看不见,摸不着……如果他在的话,不知会有什么感受。累了,心也倦了,织女哭声停止了,她抹干泪水,陷入了深思。忽而她深吸一口气,壮了壮胆,带着金雀,决定前去求助王母。王母后宫内。“你也想下凡?牛郎下凡就是为了救你,我看在他苦苦哀求的份上才让他下凡,你现在这样又何必?”王母十分不解。“我不想他为了我去冒险,我要去找他……”织女声音很微弱,却很坚持。“你找他干吗?好好的神仙不做,要去做凡人?何况他也跟我约定,如果他这次下凡没办法及时救你,就把他的永生转让给你,这样不是更好?何必为了一个普通的凡人这么糟蹋你自己,你别忘了你本是仙神之后!之前为了他你已经被打入冷宫,现在有望让你重归本位,你何不好好把握这个机会?”王母说。“他要把永生转让给我?那他呢!不!我不要!我不要什么回归本位!我只要牛哥平安回来!我要去找他!我求你了,王母娘娘,让我去吧!求求你!”织女听了王母的话变得很激动,原本苍白的脸忽而变得通红,细微的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看上去很是让人心酸。“你怎么还是这么固执啊!难道神仙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比不上纷繁复杂人性险恶的尘世!听我说,别再沉沦了,做好准备当你的神仙吧!”王母苦苦相劝。“不!没有他在,我做神仙也没意思!与其一个人永世孤单,我情愿跟他一起受苦!我不要他一个人在凡间,我要去找他!求你了,王母娘娘,你就让我去吧!”织女态度很强硬,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你……你就真的这么希望跟牛郎在一起吗?”王母感到很不可思议,她永远都不能理解为什么两情相悦会比神仙生活更令人执着向往。“是!我决心已定!”织女很坚决地回答。“那好吧。”王母的内心被织女的倔强撼动了。她走到一席挂帘前,拨开挂帘,帘后出现一道门。“去吧,牛郎也是从这里下凡的,希望你能找到他。几百年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我也不加阻挠了,觉得是对的就坚持吧,这是你们告诉我的,但是有一点我要跟你说明。”“好,您请说。”织女做好了心理准备。“我可以让你下凡,但是你在人间的寿命只有20年,如果在这20年的时间里你不能找到牛郎并治好你自己,你将连同织女星一起灰飞湮灭,知道吗?”王母说。“那牛哥呢?”织女问得很綦切,看来让她最担心的永远不会是自己,而是牛郎。“如果结局是这样的话,那他会没事。”“只要他没事就好。我知道了,谢谢王母娘娘关心,我会记着您说的话。我走了,但愿我们能再见。”织女谢过王母,径直走向那道通往人间的门,轻轻推开,走了进去。这时金雀也飞了过来,他看着远去的织女,心里满是忧伤和失落,他对着门鸣叫,希望能为织女留下最后一点关于自己的记忆。“你也要跟着一起去吗?”王母问金雀。金雀转过头,惊奇地看着王母。“觉得是重要的就要去守护,不要让自己将来后悔。不管结局是什么,至少你没有遗憾。去吧,小金雀。”王母说着打开了那道门。金雀心有所悟,谢过王母,也跟着飞进了那道门。

    2009-04-19 14:10:38 作者:洪武彬 9614 0

  • 2004年的情人节

    2004年的情人节——李顺题记:总有一些特别的日子值得我们怀念,在成长的道路上留下足迹,抑或不小心摔了一跤,抑或犯下错误,抑或留下遗憾……不管怎么样,都是我们成长的见证。一感情的一点一滴的累积,如果找不到适当的方式排解,当它到达某个临界点时,就会全面爆发,失去理智的控制。2004年2月,川东平行岭谷地气温回升得很快,渐渐的告别了寒冷,不怎么冷了。校园里几处腊梅花香也变得越来越淡,黄色的花朵凋谢后,枝头能发现的就是些新芽或者新叶。从乡下老家过完春节,回到学校的日子,一天一天地在流逝,他过得稀里糊涂的,就是瞎忙,真不知道究竟在忙些什么。在情感的折磨,和与之的抗争中,他小心翼翼的行走着。情人节,西方人的节日的到来,他心里便多了一份躁动,但顾虑重重的他,却很害怕打破距离已经是很近的平衡。理智告诉他,不要去做任何冒险的尝试,不要去打破平衡,在两个人的生活空间里又掀起更大的风浪,因为那对于他来讲或许是致命的。回首以前的日子,第一个在他心里留下深深印痛的情人节是初中三年级时的那个2月14日。青春年少体内萌动的热情,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来自情感的折磨。那时,临近情人节,班里突然之间就沸腾起来。这些在一起至少度过了长达四年的毛头孩子们相互间混得很熟,懵懵懂懂之间,深厚的友谊之中似乎掺杂着一种异样的心动,异样的情愫。他的两个好友,班里比较调皮的男孩子,专门乘车到山外的大镇集市上给心仪的女孩子买礼物。这两个家伙,都喜欢上了班上的同一个女孩子,却也一同去选礼物,然后一起送上。那个女生高高瘦瘦的,肤色极白,束着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说话的声音婉转动人,成绩不错,学习挺有心的,在班上很讨人喜欢。其实他也很喜欢这个女孩子,也许不是因为她的美丽,只是因为同桌时间比较长,所谓日久生情,在所难免。他觉得,和她相处起来很融洽,他很愿意坐在她的旁边,当她有不懂的题找他时,给她讲讲题,丝毫也不会厌烦。当下课铃声敲响时,跟她胡侃,说说话,也能让他的情绪变得非常高,心情格外舒畅。而他,也实在是有些坐不住了,也想用积攒下来的十元钱,买点什么东西送给他一直以来甚为倾慕的这个女孩子,也是他的两位好友追求的那位。要知道,他这个大山里的孩子,每天回家吃午饭,早饭和晚饭才在学校吃,每天的生活费只有两元,这十元钱,是他节约了很久才攒起来的。东西是买了,在学校外面的小卖部买的一个影集,却没有勇气送出,只能眼睁睁看着人家去表白,追求。他感到特别的难受,心痛,虽然后来还庆幸自己没有去打破这个平衡。二他的老同学,冯莹,初中时和他在一个中学读过两年,加上之前小学一年半的同窗,两个人走得比较近。他倒是觉得很荣幸,有这样一位女性朋友,在他这个自卑男孩的生活空间,但凡在感情方面的困惑或者难受,他都会写信给她细讲。两个人虽然一个在县一中,一个在县二中,离得比较远,但是相互比较了解彼此的近况。冯莹知道他目前所面临的感情困惑,从她的角度出发,她认为应该向他所喜欢的女生表白。因为,在情感的漩涡里打转,长久的徘徊,反而不利于学习,她知道他很勤奋,她不愿意看到他长期这么消沉,把自己的前程耽误掉了。因此,她积极鼓动他,认为,干脆进行表白,要么安心学习,要么从此断得一干二净。于是情人节的前几天,就寄来一封信,大意是在情人节时去买点能表达心意的礼物送给他心仪的女孩。他觉得,应该感谢好友的好心好意,然而在一定程度上又是在“纵容”他去“犯罪”。本来理智在面对这份情感时就已经很脆弱,在这种鼓舞下,就更容易走火了。命运有时真的太过于捉弄人,为什么要这一切都在临近高考的时间发生呢?有时,他会静下来想,“我要的不过是一个可以并不具有任何实质性意义的承诺,然后安心学习,不再沉沦,难道这也有错?老天啊,为什么连这么一个小小的愿望都不能成全我!”当然,他并没丧失理智,他知道,不管怎样,他都得面对高考——当前的第一要务,如果因为情感耽误了学习,反倒有违他的意志,会让他倍加自责,误人误己,绝对不是他的本意。在他生活的那个偏远闭塞的小山村,读书一开始就被赋予了非同寻常的特殊意义。成绩一直以来都很好的他,成为家里人数百年来改变贫困挨饿境遇的最大希望。返校也没几天,然而他和她之间的交往却太过于频繁。有时,他会寻机同她们放学后一起回去,还比较融洽,有说有笑,而她似乎并不反对。他们都是乡镇来的孩子,在城里上学,为了更好的利用时间学习,在学校外面租房子读书。他们住在同一个家属院,县里的碗厂家属院,他在一楼,她们则是住在对面那栋楼的第十楼。她们上面一共住了四个女生,两个理科生,两个文科生,他都认识,除了她是他的同班同学外,另外一个理科生是他初中好友的姨妹,林萍,还比较熟。他们之前只是知道大家都住在一个地方,联系比较少,倒是一件比较有意思的事情改变了这种状况。那是去年发生的一件事。一天早上,他很晚才起床。深秋季节,天色还很暗淡,微微的有些发白,虽然近六点四十分了,但是并没有完全明亮起来。他卷缩在温暖的被窝里,只是隐约的听见外面有些嘈杂的声音,曚昽之中,他估摸着应该是对面十楼的女生正在下楼。但是却分明还有人在叫,有人在嗤嗤的笑……他本来应该早起床,吃饭了,好像是闹钟出了问题吧,所以一下子贪睡过头了。要知道,正是高考备考的紧要关头,他压力比较大,最近也比较用功,所以很困,以至于一向严谨的他也没能按时起床。料想应该是比较晚了,再不起床,上学就要迟到,他一下子翻身起来,匆匆地穿上了衣服,便去开灯。正换鞋时,铁门处传来了“咚咚”的敲门声。“这么早,又是谁在搞鬼啊?”他心里有些吃惊,因为这个家属院,还住了他们的另外两个男生,在对面那栋楼的2楼,之前就发生过,他们很早跑过来,制造恶作剧,敲门的事。“谁啊?”没人应答,只是又响了几下敲门的声音。他的鞋还未换好,还是去开了门。门外站着一个女生,正是对面十楼的那个与她还比较熟悉的理科生,林萍。楼道里很黑,根本就看不清楚许萍的样子,只能从声音猜到是她。“有事吗?”他很有礼貌的问道。好友的姨妹,大家比较熟,林萍站在门口,让他很吃惊,毕竟是清晨。“你才起来啊,我们都在楼下等了好久了,你才开灯!”林萍接着说,“唉,不好意思,把你吵醒了,想找你帮个忙,不知你是否愿意。”“啥事嘛?”他直接问道,料想若能帮得上忙,他一定会尽力而为的。原来,林萍是要找他帮她们将一大瓶生菜油煎成熟菜油。小事一桩,因为他自己做饭,有全套的餐具,完全可以帮她们。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并且很好的完成了这个“任务”。后来,他们混得比较熟悉后,她和他谈论起这个事时,她告诉他,为了这事,她们还开了一个晚上的“斗争会”。其时,他喜欢的那个女生正躲在门后,并没有现身。想想都挺好玩的……三他对这种近距离的交往,虽说感到欣慰,但却犹如走钢丝,越走他就越恐惧,怕这只是梦幻,是不真实的假象,怕从悬在空中的钢丝上滑落,掉进万丈深渊。他明知道,这对学习没有什么好处,然而还是经不住情感的冲击,要去做。他感到自己太过于邪恶,负罪感,也就与日俱增,有时理智下来的他恨不得让雷电猛劈一下,这样对他或许有些残酷,却能让他多几分清醒。一次次不断的逃避,然后又重新去面对;一次次不断的自我否定,打击,然后又腾起新的希冀;一次次失望,乃至绝望,却又让那一丁点希望慢慢再燎原……这个可怜的人啊,从小都是在边缘的环境中成长,先是远离大山,到坝上的外村村小上了四年学,继而转学到山谷处一所钢铁公司子弟校求学,每走一步都得付出极大的艰辛和代价。因为贫穷的家境,很多时候他都抬不起头来,自卑似乎是与生俱来,深深的篆刻在骨子里。对于目前的这种境况,他感到万分痛苦,却也实在是无可奈何。情人节,临近的那天,五四楼的高三教室一下子沸腾起来。沉闷的尖子班教室里多了些欢笑,同学之间便开了些玩笑。“明天就是情人节了,周六下午不上课。喂,打算和谁一起过啊?”同桌颇有些调侃的笑着说。“过你个头啊,情人节是恋人们的节日,我啊,还不知道我那位在哪里呐,人家过人家的,我去买瓶酒,自酌自饮自开怀……”他打趣的回答道。他觉得,应该送点什么给她欣赏的那位女生,但无疑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而他却不愿在这特殊的时刻去掀起轩然大波。于是,他反倒希望情人节快点过去,趁他还多少有些理智,赶快结束,他已经觉得自己有些把持不住了。他告诉自己,不止一次地告诉自己“千万不要犯错”。时间似乎被拉得很长,比平时慢了好多,越来越难熬,好不容易才挨到了晚自习上课。他又觉得,时不待我,错过了就不会再来,寻思着干脆买上几个阿尔卑斯,待放学跟她们一起回去时,请她们吃,也算是为即将结束的高中生活留下一种记忆吧。于是等到第一节晚自习下课后,他匆匆跑到小卖部,平常他是绝少去那边的,买好东西后,他把之放在了黑色的西装衣服里层衣兜里,他不愿被别人看出任何异样的举动。在回到教室的前门口处时,他遇见了周杰,高一时的同学。以前在一起上课时,他俩是很好的朋友。高一的下学期,他骑自行车回家,返校时被摩托车撞上,出了一场很严重的车祸,被截了肢,一只大腿就这样没了,行走都得靠拐杖的扶持。周杰,现在理科班学习,偶尔这两人会碰到一起聚一聚,聊会天。这个男生特地上楼来找他,是想让他帮个忙,请他代为选一件情人节的礼物。他不好推却,毕竟不是别人,不帮就很不近人情,太不够意思了。但他又实在不会选东西,突然他想到了在理科班的那个女生,林萍,“何不找她替我选一下呢?也顺便问下能不能送礼物给我喜欢的那个女生,也是她的室友呢?”四这么想着,第二节晚自习很快就过去了。等到下课铃声一响,他就奔出了三楼的教室,直往二楼,林萍所在的那个教师跑去。刚好赶上,他们班下课后,一些同学走出教室去透透气。从人群中,他很容易就找到了一个在这个班上学习的以前高一同学,让他帮忙进教室叫下林萍出来。没费多少口舌,那个女生就答应了帮他,放学后,陪他一起去买礼物。等到上完晚自习,随着拥挤的人群,出来校门,他和林萍一同去了精品店。选来选去,没有选出什么新奇的玩意,她也没什么主见,毕竟不了解那个女孩的性格与爱好,俩人看来看去,倒是有一个绿色晶莹的仿玉石制的玻璃纪念品,看上去充满生机,而又纯洁高贵。“林萍,你觉得我要不要送件礼品给×××呢?”他认真地问了一句,刚出口,有后悔了,脸刷的一下子红了起来,两眼灼热。显然,他问这个问题是蓄谋已久,只是这么突然一问,反倒让他自己都觉得很吃惊。“不能送,最好不送。”林萍很干脆的答道。他,虽然已经猜到也希望是这样的答案,但是还是很失望。或者不如说,因为他的自卑,他的一向悲观主义,每次抉择时,都会自然地给自己准备一个很悲惨的结局。只是他还抱有一丝侥幸,他不愿意就这么放弃,但是她们生活在一起,初中时还是同学,显然更有发言权。理智的他想到这里,一下子变得十分沮丧,绝望,然而终于是熄灭了冒险的欲火。可是,当他决定付完钱,就送她回去时,那个女生或许是看他的情绪太低落,又说了一句,“你觉得有必要就送嘛!”。但是他仍然顾念着,害怕去打破平衡,遭到坚决的回绝。其实,他并没有要苛求得到什么的意思,此举很可能遭到误解,会违背他的初衷。他只是觉得应该去做些什么,那样,他的不安的心会安稳一点,似乎是上了情感的战车,身不由己。林萍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让他很吃惊,他拿不准她究竟是怎么想的。所以又问了下她,“你们在一起生活的啊,你应该比我了解她的哦,你确定这样做,不会出什么问题吧……”林萍,应该是下定了决心,所以在一旁劝解,逐步打消他的疑虑。最后,禁不住林萍的劝说,他还是去给她选了一个紫红色的风铃,挺美的,刺眼的红在风中摇曳。五那个夜晚,冬天的寒冷还未完全消去,然而他却感到极为的热。他已经强烈的感觉到,生活的重大变故即将开始,也许他的命运也将因此而改变。血管里,奔腾的血液正在加速,似乎要将淤积在心底的所有热情都喷发出去。如果这是一个赌局,赌注就是全部生命;如果这是一场冒险,死亡就是最好的归宿。生或者死,开始或者结束,是上天堂还是入地狱,都将在此一举,一见分晓!他和林萍,穿过已经是人影稀疏的巷道,一步一步攀着楼梯,往十楼登去。恐惧渐渐堆积,心跳慢慢加快,呼吸,每向上一步,就会变得多一分沉重。他感到似乎是世界末日到了,漫漫的楼道似乎是太长,走了很久都走不完,又似乎太短,没过多久就快到了。度日如年,不,应该是每一分钟,每一秒钟,都格外难熬。她们住的地方门并未关上,远远的便望见她坐在客厅的桌子前。她,没有穿白天的那件淡蓝色的外套,而是换成了一件红色的衣裳,白皙的脸颊在鲜艳的红色的映衬下更多了些红润的光泽,还是那么安静、沉稳地起身站在桌子的另一边,迎接我这样一位陌生的客人。似乎是她已经料到了,今晚这个情人节会有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发生。不知从哪里冒出了一股力量,先前还畏首畏尾,不愿意亲自上十楼把礼物送到她手里的他,居然毫不迟疑地走了过去,“×××,祝你永远快乐!”手顺着将礼物递了过去,交到了她手里。他的思维好像突然转得很快,这样紧张的场合,这样不合时宜的时间,一般人很难找到合适的“台词”,显然相对来讲,这种随机应变的“台词”还是不错的。她,依旧很平静,居然丝毫都不迟疑地接过了礼物,“谢谢!”还是很平和的语调……多年之后,当年的他渐渐成熟起来,那时他常常想起的一句话,便是这个晚上,她写给他的那句话“情人节,送玫瑰的,并不一定是恋人。”当我们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上活着时,那个我们最关心的人,往往不会成为我们生命中的恋人,而且也很难是理想的伴侣。只是当初的青春萌动,有些事我们会自觉或者不自觉的去做。

    2009-04-19 14:05:25 作者:南方文学社 9581 0

  • 神恋广商

    第一个五百年苦苦的等待,她等来了他从眼前的匆匆路过;第二个五百年苦苦的等待,她等来了他在面前的瞬间停驻;第三个五百年苦苦的等待,她等来了他在身边的短暂静坐;第四个五百年苦苦的等待,她等来的又将是什么……轮回路七月初七,七夕之夜,牛郎织女星相会。织女星黯淡。明镜前,织女理红妆。镜中人憔悴,楚楚可怜。窗外,一只金雀飞进,停留在织女肩上。注视着织女的脸颊,金雀发出了一声哀鸣。织女心知其意,微笑言道:“别担心,我没事,等会还要去见牛哥呢。”金雀呆呆看着织女苍白的脸,眼里满是哀伤。织女若无其事地画眉,这一次,她要把自己打扮的最漂亮,好让牛郎永远记得这一次的她。“走吧,是时候了。”织女抿了抿嘴唇,拨弄了一下头发,从椅子上站起来,一身鲜红色的长袍让她显得格外光彩耀人。今晚,她确实是最美丽!金雀一直站在织女肩上,端详着她那被微笑掩盖着内心的脸,一路陪她来到一座悬崖。无数只雀鸟从四面八方飞来,在织女跟前停驻下来,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慢慢延伸到远方的牛郎星上,搭成了那座传说中的鹊桥。织女轻轻走上鹊桥。站在桥中央,她翘首等待,却久久等不来她的牛郎。心怀忐忑,织女有种不祥的预感。她快步走到牛郎星上,敲打牛郎住所的门,无人应答。织女轻轻一推门,发现门只虚掩着。她走进屋,一眼就看见了牛郎床上的一封信。织女急忙拿起,阅道:“爱妻你的事情金雀都告知我了,你怎么那么傻,竟然瞒着我!而今我听说如来下凡,只要我能取得转世如来的心给你,你就能重新获得永生,这样我们就又可以长相思守!所以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知道要是你知道了,肯定不会让我去,原谅我,等我回来。牛郎”织女一字一句地看着,眼眶湿润了,她双手紧紧捏着信,微微发抖。金雀感到很害怕,又很担心,它小心翼翼地低鸣一声,轻呼织女。“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告诉他……我根本不想他知道……我不想他为了我担心……为什么……”织女哽咽了,她咬着嘴唇,泪珠止不住地往下掉。金雀只能默默地低着头。织女悲伤地哭泣着,清冷的氛围中回荡着她的哭声,让人听了更觉无助和凄凉。此起彼伏的哭声在牛郎的屋里环绕,可是牛郎现在却听不到,看不见,摸不着……如果他在的话,不知会有什么感受。累了,心也倦了,织女哭声停止了,她抹干泪水,陷入了深思。忽而她深吸一口气,壮了壮胆,带着金雀,决定前去求助王母。王母后宫内。“你也想下凡?牛郎下凡就是为了救你,我看在他苦苦哀求的份上才让他下凡,你现在这样又何必?”王母十分不解。“我不想他为了我去冒险,我要去找他……”织女声音很微弱,却很坚持。“你找他干吗?好好的神仙不做,要去做凡人?何况他也跟我约定,如果他这次下凡没办法及时救你,就把他的永生转让给你,这样不是更好?何必为了一个普通的凡人这么糟蹋你自己,你别忘了你本是仙神之后!之前为了他你已经被打入冷宫,现在有望让你重归本位,你何不好好把握这个机会?”王母说。“他要把永生转让给我?那他呢!不!我不要!我不要什么回归本位!我只要牛哥平安回来!我要去找他!我求你了,王母娘娘,让我去吧!求求你!”织女听了王母的话变得很激动,原本苍白的脸忽而变得通红,细微的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看上去很是让人心酸。“你怎么还是这么固执啊!难道神仙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比不上纷繁复杂人性险恶的尘世!听我说,别再沉沦了,做好准备当你的神仙吧!”王母苦苦相劝。“不!没有他在,我做神仙也没意思!与其一个人永世孤单,我情愿跟他一起受苦!我不要他一个人在凡间,我要去找他!求你了,王母娘娘,你就让我去吧!”织女态度很强硬,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你……你就真的这么希望跟牛郎在一起吗?”王母感到很不可思议,她永远都不能理解为什么两情相悦会比神仙生活更令人执着向往。“是!我决心已定!”织女很坚决地回答。“那好吧。”王母的内心被织女的倔强撼动了。她走到一席挂帘前,拨开挂帘,帘后出现一道门。“去吧,牛郎也是从这里下凡的,希望你能找到他。几百年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我也不加阻挠了,觉得是对的就坚持吧,这是你们告诉我的,但是有一点我要跟你说明。”“好,您请说。”织女做好了心理准备。“我可以让你下凡,但是你在人间的寿命只有20年,如果在这20年的时间里你不能找到牛郎并治好你自己,你将连同织女星一起灰飞湮灭,知道吗?”王母说。“那牛哥呢?”织女问得很綦切,看来让她最担心的永远不会是自己,而是牛郎。“如果结局是这样的话,那他会没事。”“只要他没事就好。我知道了,谢谢王母娘娘关心,我会记着您说的话。我走了,但愿我们能再见。”织女谢过王母,径直走向那道通往人间的门,轻轻推开,走了进去。这时金雀也飞了过来,他看着远去的织女,心里满是忧伤和失落,他对着门鸣叫,希望能为织女留下最后一点关于自己的记忆。“你也要跟着一起去吗?”王母问金雀。金雀转过头,惊奇地看着王母。“觉得是重要的就要去守护,不要让自己将来后悔。不管结局是什么,至少你没有遗憾。去吧,小金雀。”王母说着打开了那道门。金雀心有所悟,谢过王母,也跟着飞进了那道门。

    2009-04-19 13:44:23 作者:洪武彬 9599 0

  • 虚构的时间

    一声闷闷地甩门声在空荡荡的自习室传开,我才猛然醒觉整个教室只剩下我一个人。我正在看博尔赫斯的《小径分岔的花园》,看到艾伯特向余淮解释迷宫和时间的关联。本来是完全沉醉其间,却被突然的打扰窃走了所有的兴致。我合上书,没有看到结尾。看看手表,4月19号23点。收拾好东西,发现自习室前排的一盏灯在有节奏地闪动。这间自习室是我一直以来的选择,它在二教最东边,而且后门因为锁坏了经常锁着,人们以为它不开放,所以基本无人问津。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所有自习室都堆满了人,心情低落下四处游荡,发现这一片宁静之地。那一天,我正好在图书馆发现博尔赫斯的《虚构集》,心情极为复杂,正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地读一下。然而,当我走进这间教室,便发现了这里的诡异,前排的那盏灯,在有规律地闪动。我特意躲开了那一个角落,然而整体的光线还是忽明忽暗,让我很不能适应。于是我走出了教室向物管办公室走去。“124有一盏灯坏了,请你们马上派人去修一下吧。”我不耐烦地说,当时我只想好好地看书。接着那个高高帅帅的管理人便跟着我走了出来。“已经坏了很多次了,”他说,“而且都是同一盏。”我之所以那么记得那一天,是因为当我们重又回到124的时候,原本空荡荡的教室里坐了一个女生,就在我座位的附近。她在低头看书,似乎没有发觉到我们的存在。灯很快就换好了,我终于得到了片刻的宁静,可以好好看看书了。“你也在看《虚构集》啊?”那个声音很虚渺,确是真实的,传入我的听域。我抬起头,迎上她温柔的目光。她的长发安静地披在肩上,嘴角弯起浅浅的弧度。“是的,难道你也喜欢博尔赫斯?”我问道。她笑了,从她的书堆里取出一本书,那正是《虚构集》。然而我看到书的侧面图书馆的印章,照道理说,图书馆只有一本新版本的《虚构集》,我手里的那本是预约了很久才到手的。然而现在,奇迹般地出现了两本,仿佛时间在某个断点处悄悄结合在一起。然后,我跟她成了朋友,她叫陈晨,很好听的名字。我们都喜欢看让人似懂非懂的小说,我们只要一谈起文学的事情就会没完没了,从保罗·奥斯特1,麦卡勒斯2,到耶利内克3。这让我仿佛突然找到了一个知己。然而,男女之间的友情在不知不觉中很自然会发生一些奇异的变化。像所有小说的情节一样,我喜欢上了陈晨,这并没有让我惊讶。这样一个温柔而博学的女孩,怎么可能不受到其他人的关注呢?那段日子,我们总会在124不期而遇,等到熄灯的时间,我们在黑暗中找到彼此,便一起往宿舍的方向走。途中我们会说起很多事情,包括学校里面的琐屑。相处的时间渐长,对她的感情也逐渐升华。没有人知道我开始了一个神秘的计划,在每晚自习归来的途中,我都用我小小的MP3录下她说话的内容。她的声音似睡前故事一般在每个孤独的夜晚伴我入梦。然而,她在渐渐改变,这种改变是让人害怕的。她的眼睛开始出现血丝,看来她最近遇上了很多烦恼的事情。她的话语也逐渐变得模糊了,让人难以理解。她经常问我,你相信时间倒流吗?我笑而不答。她应该是在博尔赫斯的小说里走入得太深了吧。我对这种奇怪的改变还是悄然接受了,因为一个文学热衷者,沉浸于一本小说中,想象自己成为小说中的人物,变得悲喜无常,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这正是敏感的表现。那一夜没有星星,乌云把天空严严实实地覆盖了。校道上很安静,风轻轻抚摸两旁的白千层斑驳的树干。只有我们两个人,仿佛时间静止在那一刻。我的MP3秘密地躲在我的口袋里,执行着它每晚的任务。“你真的不相信时间倒流吗?”她又问了一句。那是在很久的沉默后,她说的第一句话。“陈晨,我不知道你想说明什么,不过,那是小说里面才会有的情节。不过我是相信的,像相信世界上有天使一样地相信。”“我告诉你吧,明天,就是明天,我们文管学院的院长就会从七楼的楼顶上被推下去。”她说着,脸上的表情冷漠而麻木。她的话让我震惊了,我终于掩饰不住内心的害怕,开始在凌乱的风中哆嗦起来。“你最近在看鬼故事吗?”我挤出了那么一句话。她回转头,看了我一眼,尽管眼睛充满血丝,我还是看到了她眼神中的真诚。然而,这样的话根本没有人会相信。“听着陈晨,我不知道你是怎么了,不过这样的话没有人会相信的,除非……”我想了一下,没有顾虑过后果,“除非把院长从楼顶推下去的那个人就是你。”话说出口之后我才发觉我说错话了,我不该那样子伤害她的。她的眼里含满了泪水:“为什么你们都不相信我!”她掉转身,从我身边逃离了。那一夜,窗外的天空被闪电操控,偶尔的明亮,无节奏的雷声让我无法入睡,我听着MP3里她的声音,逐渐觉得不寒而栗:“明天,就是明天……文管学院的院长就会从七楼的楼顶上被推下去……”最后还是战胜不了疲倦,我被迫进入睡眠之中。噩梦侵袭,我看到陈晨的脸突然变得邪恶了,扭曲了,就像卸下面具后的真实。在二教高高的楼顶上,站着我们的院长。陈晨突然坏笑了起来,在院长身后猛然推了一下……突然惊醒,发现雨还在狂欢……第二天,我惴惴不安地等待着那一刻,甚至开始相信那一刻一定会到来,只能强迫着自己自己回到书中的世界。下午时分,我正在耕耘我的故事,突然手机响了,是朋友的短信——“院长死了”……第二天的校报上刊登了那样一条信息,说院长是被谋杀,谋杀手段极其巧妙,凶手未能找出……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陈晨,我不想再见到她了,我不知道她与院长有什么仇怨,但是无论如何,这种报复的方式并不正确。我通知了警方,把MP3里的录音交给了他们……不知道陈晨后来怎样了,只知道124里不再有她的身影。视线从还在闪动的灯光中移开,思绪收回,我转身走出教室。那一瞬,一个男生与我擦身而过,走进教室,我看见他手里的那一本《虚构集》。突然一种奇异的恐惧袭来,我狐疑着看了看手表,4月10号……我似乎明白了那一切,然而故事并没有结束,对于这一切,除了恐惧,更多的是高兴。我想那是上天安排给我的一次机会,让我可以很好地完成我的任务。第二天的下午,我把院长从二教的七楼推了下去,他根本没有对我防备。他只知道,他十多年前偷了一篇论文,让他一夜成名,并荣升院长,却不知道写这篇论文的人因难过而犯病死去。他更不可能知道,我便是这篇论文作者的儿子。1.保罗·奥斯特(PaulAuster),被视为是美国当代最勇于创新的小说家之一,著有《幻影书》,《在地图结束的地方》,《纽约三部曲》等。2.卡森·麦卡勒斯(CarsonMcCullers),美国作家,著有《心是孤独的猎手》,《伤心咖啡馆之歌》等。3.耶利内克(Jellinek,Georg),奥地利作家,著有《美好的美好的时光》,《死亡与少女》等。

    2009-04-19 13:26:44 作者:Sure 956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