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洁琼 (广东商学院)【编者按】本文获由广东省作家协会主办,南方日报文体新闻中心、羊城晚报花地、网易读书频道、广东校园文学网共同协办的2011广东高校校园作家杯征文大赛中篇小说组二等奖 第一章 莲儿初吐芳香蕊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是历史对她的评价。然而在那时,她只是寒山女子书院一名及其普通的学生。在美女如云的书院里,她就像一颗石头,平平淡淡,偶尔给书院的师生带来许些乐趣。她就是施夷光。后来的人常常忘记了她叫什么,只知道她曾是知道苎萝西村的浣纱女,因此亲切地叫她西施。(一)夷光初入学院,背井离乡,高兴得好几个晚上睡不着觉。终于可以进学院了,以前只听说男儿可以进学堂学知识,没想到因为越王的一场败仗竟然改变了她们女孩子的命运。而外表清秀干净的夷光也幸运地被选入学书院读书。第一天见到了传说中的老师,也是越国的大夫范蠡,那个一身白衣长相清秀的老师谁见了都会有美好的印象。夷光更加窃喜。可是,事情往往没有想象中的美好。以前只懂得浣纱捕蝶,现在不仅要学认字,背书,还要学各种乐器,舞蹈,这些夷光以前可是闻所未闻。院里的学生本就参差不齐,由于夷光等人对这些知识一窍不通,第一天晚上范蠡就将她们留下,布置了很多汉字让她们抄写。夷光越发觉得这日子无聊。回忆起那年在苎萝村和姐妹们在一起无忧无虑的日子,眼泪就会不知不觉地流下。那时候,姐妹们虽然什么也不懂,可是大家在一起玩玩乐乐,无忧无虑,偶尔还会谈起她们认为帅气的小男孩。而今这一些都已经远去,就像一个被遗弃的梦。施夷光不知学这一些有什么用,好像做农活的时候用不着,最多就是以后和姐妹们聊天时可以卖弄卖弄自己的学识。可是不知自己今生还能不能见到她们,没想到此,眼泪更会不听话地流下。[NextPage](二)“施夷光,你又走神了。”夷光缓过神来,发现范蠡早已坐在她的身旁,不动声色地说道。夷光早已积蓄的眼泪一下子泛滥下来:“先生,夷光想家了。”范蠡轻轻叹了一口气说道:“夷光,跟你讲一个故事。”夷光睁着黑白分明的双眼认真地等待着范蠡的故事。范蠡讲的故事并不新鲜,就是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只是故事讲完了,范蠡语重心长道:“夷光,成大事者,必定有一番信念,吃得起苦头。而今,正是考验你的时候,你怎么能临阵退缩呢。”夷光一听正有道理,更被范蠡温文尔雅的气质吸引着,眼睛一刻也未曾离开。范蠡轻声问道:“夷光,先生说的对吗?”夷光忙点点头,只是一两下又急忙地摇头,范蠡不解。夷光用稚嫩的声音反问:“先生,大禹心中为何只有国没有家?他的妻子在家一定伤心死了。”这下轮到范蠡惊讶,本来想好好地教育她一番却没想到反被她问倒。国家国家,自来不同的人都有不一样的看法。大丈夫一心想着自己的一番宏伟事业,何曾顾念家中妻儿。自己一生奔波劳累,又何曾有过真正的归宿。范蠡默不作声,骄傲如他,这一次也有点难堪,只好转身离开。而施夷光最大的愿望就是早早地离开这个樊笼。离开这个牢牢束缚她的地方。[NextPage](三)“先生……”夷光捧着一束刚刚偷跑到山上的鲜花喊道。转眼已经两年了。夷光渐渐适应学院的生活。虽然很多东西赶不上别人,可是她总是愿意去学。加上天生的那点悟性,两年下来总算学到了不少东西。当然,在学院里,夷光最感谢的人当属先生。那位清风明月般的人。总在自己不懂时,耐心地教着自己,总在自己生病时,不知疲倦地照顾着自己,总在自己迷茫时,为自己讲故事。趁着冬去春来,漫山遍野,野芳盛开,夷光抓了个机会溜了出去。可是刚误闯入先生范蠡住的院子。眼前的景色让她着实难忘。院子里的梅花落了一地,夷光知道先生是一直不让仆人来将这一地零落的花瓣清理的,只是任它们在寒风中飞舞,飘落。那一刻的先生笔直地坐在院子里,忧郁的眼神专注于眼前的风景中,修长的手指轻轻扫过嘴边的玉箫,仿佛掬起一汪清泉。那箫声欲断欲绝,如泣如诉,时险时宁,倏起倏落,暗香如月,流静如水,仿佛已告诉了人间许多苦衷,许多情愫,许多天地合、阴阳隔、离合事、悲欢梦。俊美的脸上少了几分平日里的温润如玉,不动声色,多了几分淡淡的惆怅。这几份的惆怅看在夷光的眼中,更刻在了她的心中。不知何时起深深的喜欢上了你,那一个完美的人。不管是平时旭日温暖般的人还是此时此刻清风明月的寂静。夷光知道已被他深深吸引,小小的心里从此住了一个人。从那一刻起,夷光很关心那个人的一举一动。她会因为他给她们布置作业而开心,因为她知道,先生终究会看她的文章的。她会因为先生讲错了话而在深夜里傻笑,这个才华横溢的人也会出错。她会因为他的背影而茫然,会因为他的微笑而心跳加快。因为喜欢也会常常莫名其妙地缠着他, 范蠡对她也实在头疼万分,只是念她并无恶意,也不十分批评,只是偶尔提醒。[NextPage](四)此时的夷光正在享受着自己喜欢的人的课,他讲的东西也渐渐吸引了她。古人们的计谋,修身养性,还有诗经里美丽的爱情。他的声音温和磁性地在自己的耳边飞扬,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好美。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好美。投之以木瓜,报之以琼瑶,好美。夷光不禁又想起那一天,那个梅花飘零的日子,繁华逝兮,人儿共殇。“施夷光。”范蠡轻轻地点了夷光的桌子说道。夷光忙回过神来调皮地一笑不再说话。范蠡淡淡地看了一眼也不再理她,继续讲课。下课了,夷光并不急着离开,几位好学的女生围着范蠡不断地请教问题。夷光只是坐在后面的位置静静地看着这一幕。那位玉般的公子从不对学生的问题感到疲倦,耐心地为她们一个一个解读。 “施夷光,你能够把我今天讲的诗歌《关雎》背一遍吗?”夷光回过神来,原来那些女生都已经离开了。望着外面的天空,只能看见半个太阳隐没着,四周一片昏暗。范蠡边收拾着书本边问道。 “能啊。”夷光见范蠡对自己发问,忙靠上前去。 按住内心的紧张,夷光小声地回答:“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谦谦君子,少女好逑。”背完俏脸一红。范蠡脸色一变,忽又背诵:“你改得真好。谦谦君子,少女好逑。看来你还真是想家了。”夷光脸上又浮起红晕,回答:“不是想家。”“都想起心中的少年郎,还说不想家,书都背错了。”范蠡解释道:“施夷光,两年已经到了,如果你真的眷恋家乡,你走吧。”范蠡淡淡说道。“先生,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声音竟然有些颤抖,要是以前,夷光肯定高兴得跳起来,可是今天却是一点也兴奋不起来,声音竟然还带着哀求:“先生,我不想走。”范蠡惊讶地看着她,关心地问道:“你不是一直都想回去吗?今天却是怎么了?”夷光解释道:“我已经迷恋上了这里了。先生,如果我做错了什么,你可以告诉我,如果我没有做错,你又为什么赶我走?”范蠡顿时语塞,原先自己只是一片好心,没想到这位学生竟是如此迷恋这里,一时间不知道如何作答。谢天谢地,郑旦突然出现,原来是把书本落下,见到她们笑道:“先生……夷光,你怎么也在这里?”范蠡忙笑道:“刚才为她们解答问题,晚了些。郑旦,你来得正好,夷光先前遗下很多功课,你给她补补吧。”郑旦忙微笑:“先生,我会的。”然后又转向夷光:“夷光,我们走吧。”夷光不住地点点头,被郑旦扶着出去。范蠡看着他们的背影,心中竟有些失落,拿起那一本沾满灰尘的论语,轻轻地吹散它上面的灰尘,笑道:“这个学生……”“夷光,刚才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郑旦关心地问道。夷光脱口道:“郑旦,我知道你人最好了。你可要帮帮我。”郑旦点头关切地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夷光回答:“我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可是先生,先生刚才突然对我说,要我离开。郑旦,我不离开。”郑旦挠了一下脑袋,笑道:“夷光,你放心,先生是逗你玩的。他哪里会真的赶你走”夷光眼睛一亮:“真的吗?”郑旦微微颔首,走过来,帮夷光整理了一袭衣领:“是啊,这个你可放心了。起风了,要多穿些衣服才行。别的事不要想那么多。”夷光反应式地点点头,心中所想的却是一年前刻骨铭心的一幕。先生是旷世的奇才,而自己是迟迟绽放的莲花。夷光幻想着男才女貌,策马河山,一统江湖。也幻想着郎骑竹马来胜却人间无数的邂逅。甚至幻想着王子与小村姑的古老故事。脸上不由得烧红,却发出痴痴的笑声。[NextPage]第二章 残梅试剑成蝶诗(一)范蠡一进书院就意外发现院子里所有的梅花都已经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树树的桃李,虽然还未开花,可是那一根根的苗子已经积蓄着力量,等待厚积薄发,春天的生机盎然。他脸上顿时犹如结了一层霜,手指颤抖的指到:“是谁把院子弄成这样的?”“先生,是我。”夷光蹦跳着从房内出来。“施夷光。又是你。”范蠡失去了往日的温文尔雅,用极冷的声音说道。夷光明白一定是自己又闯祸了,可这一次她并不清楚自己错在哪里,委屈说道:“先生,我想让你开心一点,你看他们都谢了,留着那些残枝败叶也没用。”范蠡未等夷光说完,铁着脸走开,他怀疑再不走会克制不住自己杀了人。夷光意识到自己再度出错。忙追了上去。夷光追到后坡,那是她为先生采过花的地方。后坡的梅花还分外妖挠,美丽地开着。将天地染成一片粉红。范蠡白袍飘飘,如谪仙般美丽。落红飘洒在他洁白的长袍上,栖息在他乌黑的长发上,停住在他长长的睫毛上,又留恋着他手上冰冷的剑鞘。构成绝色的风景画。忽然,剑停了,范蠡背对着夷光说:“出来吧,别被我伤着。我的剑可是不长眼的。”夷光怯怯地从树后走出:“先生,对不起,我只是想让你开心,并不知道会伤害你。这一次无论打我还是骂我我都认了。”范蠡凝视着夷光少有的委屈表情,感叹一声:“算了吧,你也是一番苦心。”夷光迟迟不语,范蠡看着远处,眼底迷茫如画,忧伤似水:“冬天已经走了。蝴蝶也飞来了。”因为爱得深,我竟错过人间很多风景。夷光的目光陶醉在范蠡手指到之处,如烟如雾,嘴角轻扬,脸颊红润,带着一种天然的不可磨灭的美丽。“先生,那你知道吗?我最喜欢蝴蝶了。他们从不爱慕温室的花朵,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风风雨雨,不离不弃。先生,你说,人是否也能找到这样一份感情?”“能。”范蠡坚定有力的答。简简单单的一个字胜千言万语,夷光忽然莞尔一笑,那笑纯真,美丽,刺破红尘的种种虚伪,很像遥远的山谷里那一股清泉。范蠡深深震撼,以前没有发现,这是一位聪明善良的姑娘。“对了,先生,你为什么对梅花情有独钟呢?”范蠡头又疼了,刚想称赞她一句,她就来缠着自己。“你连这个都管?”范蠡冷冷地问“先生,我只是好奇。您平时喜怒不形于色,今天竟为这件事生气,一定大有原因。”夷光声音忽然低下:“先生,你是不是为了女人。”范蠡脸上忽然一阵绯红,桃红般分外妖魅,胜剑寒冷的目光投向夷光。夷光忙闭上嘴,过了一会见危险期已过,才说:“看来先生还是不把我当朋友。”范蠡并不理她。夷光凑近调皮道:“先生,不如这样,你不是一直抱怨我不好好学习跳舞,如果明早我能跳出《在水一方》,你就告诉我实话,好吗?”还没等范蠡推辞,夷光忙跑开说:“好了,沉默就是默认,先生就这样,我走先了。”范蠡刚想反驳,哪见影子,谁默认了。遇见这个女孩子只能自认倒霉。[NextPage](二)第二天,令许多人惊讶的是夷光居然跳出了她练了一个多月都练不会的《在水一方》,而且跳得比其它女孩子都好。她的舞姿如同她的外表,出自天然,胜于自然。又如同她的心灵,纯真,美丽。将尘世的繁华刺破,将世间的污浊轻轻抹去。事实证明,这个女孩子是挺有天赋的。夷光甚是得意地望着范蠡,可是,让她失望的是,范蠡脸色平淡,没有惊讶,也没有喜悦。夷光习惯先生的冷静,可这一次毕竟不同,她为了练好这个舞蹈,可是一夜没睡,她太希望得到他的赞扬了。哪怕只有一句话,她也会开心好几天的。而且先生也不是一个不懂得赞扬别人的人,上一次先生对郑旦可是大加称赞的。唯独对自己吝啬着这一份赞美。夷光长大了,不再是那个只是希望偷偷思念着的小姑娘,不是那个只做着郎骑竹马来的美梦的姑娘。她喜欢先生,渴望着长相厮守,用自己的爱为他抚慰一生的沧桑。夷光不知,范蠡的不赞扬其实就是对她最大的赞扬。因为她不同别人。施夷光,这个聪明倔强的小姑娘终会是寒山书院与众不同的姑娘。舞刚看完,范蠡就被越王叫道宫中,应该又是什么国家大事,夷光茫然地望着先生的背影,抿紧双唇。[NextPage](三)“范大夫,大王让你先等一下。”皇宫后院,一位小宫女恭敬地对范蠡说。范蠡温和地微笑,宫女便不再打扰。他忽见园中百合娇艳欲滴,不由一阵心颤。伐这优美的步子,走进园中。用白玉无瑕的双手轻轻拂过花瓣儿。“多少往事,点点滴滴尽成空。千丝万缕,化作心头无穷痛。”一声叹息,一丝浅笑,说不尽讥诮俊美。这一切早已映入一个人的眼帘。她就在亭阁的角落里,手上拿着一根梅枝。脸上一阵绯红,脉脉含情地望着眼前的美景,惊讶世上竟有这种人物。是他……他就是越国的大夫范蠡,也是在最危难的时候向自己伸出援手的善良公子。他竟是如此美,美得容易幻灭。寂得让她的心,隐隐抽痛。原来今生投生此身,就是为了遇见他!“公主,你快来喝药。”宫女一声呼唤,范蠡不由转身,看见一张绝色的面孔。却略带病容。让人一看便觉怜惜。缘分就在此产生。只是不经意的回眸,她仿佛已等待了他五百年……女孩一见到他,娇羞地低下头,回应宫女:“我就来。”然后摆弄了一下罗裙,若扬柳扶风般离去。所有的美丽在范蠡眼中已变得平凡,他并没有太大的反应,刚转身只见勾践已在他的身边。谈的无非就是书院的问题,那一座平凡的女子学院,他们的复国计划。“先生,你也知道现在国家财政缺乏。因此,我们不能再培养那么多女学生,我想将那部分成绩较差的遣回家中,未知先生意下如何?”“这倒没什么问题,不过怕这部分学生的自尊心会大受伤害。”当初千方百计让她们背井离乡到此学习,如今又被遣回家不丢脸吗?“范大夫足智多谋,自有办法解决这件事情吧。”文中果然是狐狸,一句话就把事推给别人了。范蠡分明看出来了,可是为了报仇大计,还确实不是跟他斗的时候,只好说:“范某试试。”范蠡刚想转身走开,勾践忽然叫到:“对了,范先生,你也知道本王有一个爱女傲雪。由于她体弱多病,不能出外。我想请先生有空进宫教她诗书。先生可否答应?”范蠡狐疑地看了勾践一眼,看来勾践还真是有心想留住自己,笑道:“范蠡尽力就是。”然后毫不留恋地走开。[NextPage](四)范蠡回来时已经很晚,清风袭来,送来阵阵桃李暗香。范蠡的院子一夜敞开,他料定夷光一定会跑来缠着他讲故事的。这一次,就依了她吧。美丽的故事难得有真诚的听众,不知为何,范蠡认定了她就是倾听者,而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学生。月儿悬挂高空,月辉似水,将寒山学院浸透惨淡。难得如此良辰美景。曾几何时,我们却忘却了这一切。战火纷飞,烽烟喧嚣。月圆月缺,谁同我轻吟浅唱?谁伴我漫漫长夜?我的欢乐同一江春水向东流去。从那起,寄人篱下瞒身世,世态炎凉几人知?“冬去春来,离别容易,山盟剩下相思路。”范蠡宝石般的眼睛出现一股淡淡的雾气,轻轻吟道。不知不觉,月儿移转朱阁,低绮户。可是,那个自己料定要来的女孩子始终不见身影。范蠡不禁有些疑心。轻轻推开院子里的门,一树月辉,倒影湖中。凉风飒爽,抚乱青丝,更显他绝代风华。树荫下,范蠡依稀看见一个女孩子,双脚盘起坐在地面上,靠着树干,抬着头仰望星空。仿佛已经乘风归去,遨游九天之外。“你在干什么?”范蠡好奇地问。“没有,只是觉得今晚的天空很美。”“怎么没缠我讲故事?”“本来我是这样打算的,不过,想起先生不愿意讲就只好作罢。”其实夷光心里是有怨的。范蠡尚未听出,打量着她问:“为了听这个故事,你付出不少吧。连黑眼圈都出来了。”夷光更是委屈,你才知道。不过她并不出声。范蠡继续说:“既然你如此付出,我也只好遂你愿。”夷光的心微微震动,这时先生第一次主动找她,也是他第一次如此关心她的付出,不觉抬起眼凝望着先生。漂亮的一张脸和月华一起揉碎,美丽得震撼人心。范蠡碰触夷光真诚的目光,忙又躲开,打破她寂寞的沉思:“那一年,战火纷飞,城外盛开的梅花也在烈火中燃烧。”夷光愣了一下,正想听下去,好像听到一点动静,忙虚了一声,拉起先生的手来到后院。“你这是……”范蠡好奇地问道。“先生,夜深人静我们很容易吵醒别人的。”“那要去哪里?”夷光将先生带到院子的后门,这是通向外面的小门。范蠡微微吃了一惊,她连这个都知道。这除了他和文种,可是没人知道。于是不觉打趣:“看来,你常常溜出去玩啊。”“哪有,一个月才五六次。”晕倒,难道一个月要三十次才算多啊。“你不打自招,难道不怕我把你交给学校处置。”范蠡问。“先生,你可是也有份。”范蠡无奈,看来真的是上了贼船。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大街上车水马龙,好不热闹。夷光和范蠡游离在人海之中,绝代的风姿,令无数少男少女不禁回头凝望。那一年,齐王的一次失算,兵败绿林。引得吴王勾践的军队似豺狼虎豹将一座座的山庄摧毁。齐国男儿们拿起刀枪,冲锋陷阵,依旧逃脱不了即将来临的苦难。大齐的子民或葬身火海,或颠沛流离,骨肉分散。他们呼天号地,痛彻心扉。遍野的白骨,成河的血流都在宣誓着这个城市的灭亡。唯有城外的梅花盛开依旧,不屈不挠地战斗着。我的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也在其中。一场战争,天上人间,各在一方。至今,他们是生是死,我依旧未知。此后,我四海求师,隐身越国,名为越国大夫,实在等待时机,报仇雪恨。范蠡有一点儿激动,脸上的青筋隐约可见。手紧紧握拳,夷光发现先生竟是失常地愤怒。明明温和美丽,却没有丝毫的软弱。任何人都能感到这个男子从骨子里透露出的刚毅。夷光暗暗叹了一口气,眼睛也渐渐湿润,为了一块土地,正的个你死我活。赢了是你们王者的福气,输了又是千万子民的鲜血,这受苦受难的都是黎民百姓。不敢再往下想,若是当初自己也生活在帝都,是否也要落得个家破人亡,骨肉分散?街上仿佛一条火龙,很多人提着花灯,欢乐戏玩着。夷光羡慕地望着从身边走过的人群,为了打破沉闷的气氛,忽然问道:“先生会做花灯吗?”范蠡嘴角轻轻一扬道,会。范蠡剖竹为架,裁纸为笼,泼墨为画,提笔为字。很快,两盏花灯的雏形就呈现在他们面前。对着空白的花灯纸面,范蠡沉思片刻,提笔蘸墨。中锋侧笔并用,长勾短斫兼施,寥寥几笔,轮廓渐成。雪白灯面上,落英纷飞,流水潺潺。走过了春花秋月悲画扇盼尽了相思雨阁更漏残翱翔那青山隐隐水迢迢叹荣华终不过烟花一场告别了金枝玉叶温室幽兰终有人红尘之中共患难携手看风风雨雨人来人往坚守了哪怕一辈子孤单蝴蝶飞啊繁华都会倾尽风雨也会散去岁月铭刻的是不变的信念蝴蝶飞啊千年的缘起缘灭几世的檫身而过才换的风尘仆仆真情不换夷光兴奋地接过花灯,上下翻看。仿佛这是一件百年不遇的宝贝:“先生,这是你写的。”范蠡极其轻微地点头,夷光想起昨天先生的回答,感动万分。不管他爱不爱我,我们依旧有同样的追求,这就够了。不是所有的人都在追名逐利,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随波逐流,不是所有的人都把爱当成儿戏。红尘里,不是所有志同道合的人都要在一起,可是我们却在寂寞时成了彼此的港湾。“好了,天色快早了,我们应该回去了。”范蠡说道。“先生,不忙。”好不容易你才肯陪我出来一趟,哪有那么容易让你走。“先生,你陪我去一个地方,好吗?”去哪里?范蠡一脸疑惑。夷光笑而不答,范蠡无奈地跟着,女孩的心事真难懂。都不知跟着她是对还是错。先生啊先生,你在彼岸,我在此岸不断地逡巡,是否会有一天走到你的身边,不再遥遥等待?今天,我只想要这个答案,不再久久徘徊。夷光带着范蠡来到万重塔,这是城里最高的塔。寒风凛冽,繁华已谢,只有零落星星点点的灯火。先生,你看,繁华散了。“看来你真的是一位懂得生活的人。”范蠡由衷道。夷光笑而不语,过了很久,突然用极低的声音说:“先生,我爱你。”范蠡微微怔了一下。 忽地,“谢谢。”范蠡冷冷地说,其实他的心里很是开心,这个姑娘真的长大了。多少年来,还没有人关心过自己是否开心,越王对自己的敬重也不过是一时的利用,只有她发自内心地为自己祝福。也只有她不计较自己肩负的爱与恨,可以不计较岁月在我心口的重重伤疤,不计较这张绝伦的面孔后的重重伤痛,对自己发自内心地说一句:“我爱你。”我爱你,三个千斤重的字。夷光啊夷光,谢谢你。可是他还是狠心地打破这美好的一切:“你还不懂。”夷光不解看着他,甚是疑惑,范蠡再度眺望远处,吁叹一声,然后转身而去:“别看了,回去吧。” 夷光欣赏着手里的花灯,脸上的笑容舒展:“时间会改变一切的。”范蠡却是轻轻地摇头,夷光啊夷光,你不该卷入我的生活中,更不应该卷入这一场战争之中。亲爱的小鸟,碧海蓝天才是你的家,山山水水此傲视你的归宿。你是水,你是火,你是人间的希望,应该去自由地飞翔。剩下的仇与恨,罪与恶应该让我一人来承担。[NextPage](五)哈哈,原来你们两个在这里。夷光眼珠子一转,想出一个坏主意,她准备躲藏在树后,等她们走进,给她们一个惊喜。玉兰和齐蓉渐渐走进。边走还边聊。“先生,好像又到宫中给公主补课去。”一个嘀咕道。“可不是,不知为什么,公主三番两次让先生进宫。”另一个回应。“公主会不会喜欢上先生?”“不是没有可能,以先生的才貌,品德,公主喜欢他也不奇怪。”“那夷光岂不是伤心死了。”没由来的一句深深地击在夷光的心中。“这是迟早的。像我们这些平民女儿,除了长得出色一点,还有什么可以跟那些皇家儿女较量的。夷光也太不自量力,先生是一国之大夫,我们普通老百姓就不要去打这个主意了。”玉兰解释道。夷光听完犹如五雷轰顶,,紧紧抱住树干。自己做过的许多梦想,一瞬间被人这样击破。有一天有人将你的痛狠狠地说出,才知道原来自己是这样卑微,所有的一切只是梦,昙花一现。然而人生除非走到最后一步,否则都还是有希望的,夷光想起明年的选美大赛,大王说了,第一名的人将成为大王的义女,那也是公主啊。因此自己还是可以奋斗的。上苍没有给人公平的出身,却给人一样的奋斗。可是,这条路是充满荆棘的,世界上千千万万的好女子,如何能夺得百花群冠,傲立枝头? 这样的梦值得继续做下去吗?可是这样的放弃最是不甘,为什么不在自己年轻的时候放手一搏,至少自己不会后悔。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为什么还要去退缩?前路也许功成名就也许身败名裂,可是总该要去闯荡一番。从进入书院,从遇见他的那一刻一切就已经注定不能回头了。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奋斗的时间也是不多了。施夷光,此后的三百多天,闻鸡起舞又算得了什么。从那一天起,人们再也看不见那个喜欢玩,花招百出的小姑娘。在书院的一个小暗室里,总有一个小姑娘摸黑起早地练功。许多的学生并没有太在意这一现象,然而却落在一个人的眼里。范蠡远远地看着,又是欣慰又是难受,茧儿快要成蝶了。[NextPage](六)“由于国家经费不足,我们必须从二百名学生中抽取一半离开学堂。为了公平,我决定用抽签的方法,请不幸抽到的同学体谅。蓝蒹葭,东方雨城,韩木琴……”所有的学生很是紧张,屏息而听,有的甚至汗珠滚滚。夷光紧紧握住双手,指甲已在手心上留下一道重重的痕迹。“施夷光。”范蠡接着念道,声音又那么一瞬的颤抖。夷光差点瘫倒在地。一切就这样结束。自己的壮志雄心被人击得更加惨不忍睹。上苍连奋斗的机会都不给自己。骄傲的施夷光,乐观的施夷光那一瞬间竟想流眼泪。但是,她死死忍住,她不想哭泣,她已经不再是那个脆弱的小女孩了。施夷光终是未明,其实她还未长大,她还是那般的倔强。所有的人都散了,只有夷光呆呆地站在原位。“施夷光……”范蠡叫住了她。“先生,我是不是很让你失望。”夷光强忍不让泪水滴落。“不,这里不属于你。”“先生,你别安慰我了。”虽说是抽签,可那些被遣走的都是成绩差的学生。夷光冷笑,抚摸亲自种下的小树儿,范蠡明白这个骄傲的女子此时的心灵仿佛被人捅了一刀。可是那晶莹如水的眼睛依旧如磐石般坚定:“先生,你相信吗?总有一天,我会比这里任何人都优秀。”我相信,我当然相信。那一天她成功地赢得了自己的故事,他就看得出,这时一个不同凡响的女孩,最起码,她现在脸上的自信是别的女孩子没有的。然而范蠡没有回答,久久,消散往日的忧伤,雪莲花般笑容徐徐绽放,倾国倾城又昙花一现。惹碎了英雄豪杰,倾倒了闺阁楼中人:“我送你一件礼物。”夷光惊讶,只见先生从袖子里拿出一只用草编织的精巧蝴蝶,夷光惊喜若狂地接过手中,两手虔诚地捧住它,仿佛稍一放手它就会飞走。“记住,荣华富贵若浮云,人生最贵是情真。”范蠡语重心长地送她一句。这里又能怎样,适合你的道路才是人生。夷光,你希望我幸福,我何尝不想让你快乐呢?荣华富贵若浮云,人生最贵是情真。夷光痴痴地玩味这两句话,然后轻轻地展开笑颜,那笑是那么自信,真诚:“先生,总有一天我会回来的。”夷光笑着离开,远远传来她笃定的话语:我一定会回来。范蠡眼睛茫然地看着她,说不出酸甜苦辣。郑旦站在他的后面,轻叹一声:“你还是让她走了?”范蠡点点头,正向书房走去,忽又说了一句:“大仇过后,我就离开。”郑旦明白,只是补充一句:“希望那时不要留下遗憾。”聪明的范蠡,胜算了人间无数,唯独算不出这个施夷光,这个女孩子倔强的爱。后来,人们从他们的故事中明白,是范蠡成全了夷光的成功,夷光曾经陪伴孤独的范蠡。他们并不是神话却创下神话。[NextPage]第三章 施家女儿已长成(一)大赛终于开始,观看的人排山倒海,相互拥挤,有姿色的参加竞争,没姿色的饱饱眼福。郑旦不愧是范蠡的得意门生。珠圆玉润,大方可人的她一出场便赢得一阵阵喝彩。同她的舞姿相比,其余的选手都羞愧得要集体自杀。最后一位上场的是施夷光。寒山书院的学生一阵吃惊。是夷光,她们曾经的同窗。然而此刻的夷光变得更加漂亮,依旧是出尘的美丽,笑靥如花,又浑然天成地增加了几分少女的成熟妩媚,。“夷光,真的是夷光。”晋儿对郑旦喃喃说道。郑旦微笑着,轻轻点头。范蠡脸色依旧平静如水。你还是回来了。真不懂该喜还是该悲。她出场了,清新的一笑,让沉默的空气不再冰封,一双含情的双眸,流光转盼,凝结自信,自然和纯净。那样的美,没有妖挠,却比任何人都具有魅力;那样的美,不带修饰,却比任何人都值得回眸;那样的美,不带半点压迫,却比任何人都有征服力。她跳的曲子是雨蝶,词是先生在花灯上的题诗。走过了春花秋月悲画扇盼尽了相思雨阁更漏残翱翔那青山隐隐水迢迢…… ……她是在最美丽的蝴蝶,告别人间的烟火,飞翔于山川绿水之间;她带着蝶儿的渴望和追求,不在温室享受幽兰的芳香,海角天涯,四处流浪;她的美不止在婀娜多姿的舞姿,不只在缠绵多情的留恋。在场所有的人沉浸在她带来的自然和美丽之中,久久不能自拔。舞停了,掌声响彻云霄。在场的人纷纷喝彩,大家不得不承认,她赢了。文种观了观夷光的面貌顿是一惊,悄悄地附在勾践耳边,说道:“这女子面相不祥。”勾践听了面色稍变,不再说话。看着夷光的舞姿,过了许久才回过神来,脸带慈祥的笑容走向夷光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夷光自信地展开笑容,世界黯然失色。从容不迫地回答:“施夷光,苎萝西村人。”施夷光。眼前人的美貌和独特的气质让勾践不由想起文种那一番话。这个女孩子面相不祥,但愿她不是祸我的国殃我的民。一道心计上心头。勾践拍手道:“下令,这次大赛的冠军是施夷光,本王封她为嘉城公主。”全场一阵喧哗。虽有些人不服气,可是大都鼓掌称好。夷光的笑如花灿烂,她成功了。多少日夜的奋斗告诉她,她成功了。皇冠下的公主,每一位女子的梦想。夷光显然已是兴奋过头,连忙跑向先生,笑道:“先生,我说过我会回来的。我现在是公主了。”可是他没有恭喜她,而是冷冷地说道:“是啊,你还是回来了。”她笑了,是不是从今以后我可以光明正大地喜欢你,不会再有闲话,是不是大王也许会大发慈悲,成全了他们。 “先生,我是公主了。”夷光再次提醒,只是希望范蠡有所表示。范蠡点头表示他已经知道。其实,我明白,公主这个头衔对我来说一点意义也没有。我只是我想陪在你的身边。为了你,我离开了美丽的故乡,为了你,我登上成功的殿堂,成为令人瞩目的嘉城公主,只是希望有天能够携手并肩而已。[NextPage](二)“你是为了他才回来的,是吗?”“郑旦,你真的冰雪聪明,善解人意,怪不得大家都喜欢你。”郑旦莞尔一笑。“只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夷光叹道。“怎么会?”郑旦柔情叹道:“有些东西,只是你不明白而已。”郑旦欲言又止,只是说道:“夷光,这个我会帮你的,你看,先生来了。”夷光睁大眼睛,往后面看去,范蠡正好从这边走来。郑旦忙让夷光藏起。郑旦挡住范蠡的路。范蠡温和地问:“郑旦,夷光呢?”郑旦娇声笑道:“先生,你的心里只有夷光。”“郑旦,连你也学坏了。”郑旦稍微娇嗔,却越发亲近可人:“先生,夷光为你付出那么多,你一点也不明白吗?”范蠡正色道:“郑旦。施夷光是公主,是马上要被送入吴宫的。”什么?夷光声音发颤,脸色发白地从屋内走出,嘶喊:“先生,你说谎。你是为了拒绝我,才说谎的。”郑旦看见气氛不对,只好悄悄离开。“施夷光,这一切都是千真万确。”范蠡一字一顿道夷光一阵晕眩,死咬薄薄水灵的嘴唇。自己上当了,原来这一切都是谎言,勾践的谎言,气愤,悲痛……原以为和他攀到了相同的位置,就可以携手并肩,可是……“我千叮万嘱,不要回来,可你还是回来了……”范蠡发现夷光的文脸色越来越不对劲,不再说下。“先生,我舍不得你呀。即便是现在能和你在一起,我也不后悔选择回来。”夷光斩钉截铁地回答。“别傻了,听我的话,马上离开这里。”范蠡用命令的,不容反抗的口吻说。“先生,你说什么?”“回去吧,你是蝴蝶,海阔天空,总有属于你的地方。”范蠡回答。“可是我走了,勾践一定不会放过你的。”夷光反驳。“你是为了我才回来的,一切后果当然由我承担。”范蠡淡淡地说,脸上依旧有种说一不二的坚定。。“如果夷光因为贪生怕死而连累先生,还是选美夺魁的西施吗?”夷光倔强地抬起下巴,坚定说道。范蠡不理:“现在不是逞强的时候。”“我没有逞强。先生,没有了你,我当娘娘,我当浣纱女,又有何区别?”人生若是没有值得留恋的人,到达哪里对都是流浪。 “先生,你不是想报仇吗?我帮你”夷光闪着乌黑的大眼睛,坚定说道。 “不需要。”范蠡冰冷地拒绝。“既然来了我决不会退缩。先生,今天我只想你认真回答我一个问题。”范蠡知道她要说什么,这个倔强的女孩几时能长大?“你喜欢我吗?”夷光用炽热的眼光盯住范蠡,尽是忐忑、急切、不安、紧张、渴望……范蠡缓缓说道:“喜欢一个人意味着一辈子的长相厮守。我们这一辈子还没过完,都还不知道答案。”夷光笑着点点头,仿佛在说,那让我等你一辈子。夷光,当你真正经历人生,你才会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我何尝不留恋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只是人生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做,也因此,我只能希望你快乐。你又何苦一错再错?[NextPage](三)夷光还是选择入了吴宫,为了自己喜欢的人,为了他能够快乐,也为了某天,两人能够完成夙愿,施夷光选择进宫陪伴那个从未谋面的大王。而郑旦假扮成她的小奴婢,两个弱女子的身上肩负的是国仇家恨,是勾践的一番壮志雄心。事实证明,夷光进吴是对的。在这里,她拥有属于自己的一段旷世情缘。直到很久以后,久到沧海变换桑田,人们还一直惦记着。车子一停下,远远地,夷光就看见一个男人。一个英俊得少见的男人。一袭玄黑描金龙皇袍贴在他身上,突显出他挺拔消瘦的身形,脸似玄玉,鼻若刀削,一双星目顾盼之间亮若闪电,令人不感逼视!长长的剑眉斜飞入鬓,雍容之中显无上威严!这般气势应该迷倒千万少女。然而,举止投足间,又看似飞扬跋扈,幼稚无聊。夷光轻轻扬起嘴角。他是仇人,而且不过是越国的一颗棋子而已。先生走在前面,玉树临风,长袍飘飘。尽管是亡国之臣,他也没有低下高贵的头颅。看见夫差,他失去了往日的沉着,眼里透出一丝杀气,不过那只是一瞬间,很快他又温文如玉。西施早已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姑娘,那气质,那美丽,浑然天成。洁白无瑕的肌肤犹如漫天的雪花,不染繁华;清澈乌黑的双眸洋溢热情,层层叠叠;薄薄的嘴唇讥诮扬起,不屑那一切的名利虚伪;修长的手指柔软得如同婴孩一般,,却曲直有度。她揭开帘栊,沙漏忘记点滴,河流忘记使命停止奔流。所有的人屏住呼吸,惊讶上帝的巧手,大自然神圣的馈赠。夫差笑着望见他们。那笑有点奸,有点邪,还有将天地蔑视的昂扬激情。在看见西施的那一刻,他惊讶,仿佛就在梦境。他站起身,缓缓走下台阶,眼眸深情的将她凝望,从内心感叹一声,你真美。西施抬起长长的睫毛,如此英俊如他,气势如他,她有几分羞涩。不过一想起先生,她对他又有几分不屑。[NextPage]第四章 还似苎萝江边梦(一)夜深了,一向胆大无比的夷光竟有一点紧张,不住按着袖子内的利剪,等一下想办法灌醉他,然后……可是,他不愧为夫差,那气势,那雄姿不是任何一个普通人能抵得上的。所以,对付他一定要小心。夫差从门外走进,好奇地盯着她,仿佛盯着一个谜语。不知为什么,从第一次见面,夫差就对这个女孩子充满好感。其实,凭夫差的能力,凭他的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他拥有过许多女孩子,可是这一次他却真的心动了。她看似冷漠,可是夫差感到她内心深处有一股强大的热情。他发誓,一定要征服她。夫差从来没有失败过。“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夫差终于开口,和先生不同,这个男儿脸上总是带着一丝坏笑。西施不知所措望着他,马上又恢复镇定。“我在想你为什么会来这里。该不会是勾践派你来迷惑我的吧。”夫差调笑着。西施的脸上掠过一阵紧张,又克制着恢复常态。她想起先生说,“此次入吴,切需小心,假如失败,性命难保。”真是伴君如伴虎啊。看到西施奇怪的反应,夫差邪魅笑道:“这是不可能的。你肯定听说本王少年英俊,因此迫不及待入吴,对吗?”夷光瞪大眼睛,脱口而出:“你有那么优秀吗?”说完忙捂住嘴巴,暗抓一把冷汗。完了,就算很不喜欢他,也不能表现出来。他可是决定自己生命的人。可没料到,这句话却把夫差逗开心。他爆笑了好一会儿,才说:“我还以为你是个哑巴,没想到还挺霸气的。看来本王的功夫还是不错。一下子就把你的本性逼出来。”西施怕自己又再说错话,便不再理他。夫差见夷光又是沉默,问道:“不然,我们两打赌,要不?”赌什么?夷光觉得这个夫差令人捉摸不透。“如果我能够在一炷香内逗你说话,说明我本事好,那么你得答应我一件事,反之,我听你的,好不?”“你真的要赌?”还没等夫差回答,夷光忙说:“好。”这下可好了,要是等一下他输了,肯定要好好惩罚他,然后自己更有机会下手。夷光忙将桌子上的一大罐酒打开,说道:“好男儿必须有好酒量。如果我赢了,你就给我喝下,怎样?”夫差嘴唇轻翘起,笑道:“赢了再说。”夷光感到这个人真的自不量力,主动权可是在我手里。“你的真名叫什么?南施北施。还是东施。”夫差唠叨着。夷光冷笑一声。无聊,要是连这一点定力都没有,还敢进吴宫吗?何况这关系到我的大计。“你这么柔弱一位女子,若非爱我到地老天荒,怎么会千里迢迢来到这里。说说你到底喜欢我哪里了?”夫差邪魅地笑着,更加显示他的帅气。夷光差一点吐血,见过自恋的,没见过这么自恋的,为了报仇大计,过滤。“你一个人来到这里,寂寞吗?”他双手环搭在她的肩上,含情问道。夷光的左手紧紧拧住藏有利剪的右手,目光如火燃烧。可是,这样的感觉很好,很温暖。只一会儿,她理智过来,轻轻推开夫差,洋洋得意等着香一点一滴地消失。人说夫差有多么厉害,其实也不过如此。谢天谢地,上苍把这么一个容易对付的人安排到我的身边。看来我很快能完成任务。眼看就要输了,夫差忽然大喊一声:“来人。”侍卫们忙冲进房内,夷光大惊,他要干什么,别看他刚才有说有笑。他可是霸王,先生再三交代要小心,可是第一天我就把他得罪了。“把范大夫推出去斩了,越国那么多人竟找一个不会说话的给我。”侍卫们忙拱手接下命令。“你!”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夷光竟站起同夫差对峙。夫差转过身看着她,转怒为笑:“我赢了。”西施这才明白过来,久久无语,这么一个人哪里是什么豺狼虎豹,简直是无赖。夫差让侍卫们下去。脸上尽是得意之情。西施无奈到了极点,更是不愿理他。耍赖吗你?夫差露出淡淡一抹笑意。夷光见赖不掉,赌气地说:“我愿赌服输,大不了一死。”“我可不想帮你收尸。”夫差慵懒地回答。夷光差点吐血,不过自己当初选择进宫,就想过这日子肯定不那么好过。夫差沉默了一会儿,才说:“我要你的真名。”“你不怕我骗你?”夷光讥诮问道。夫差摇摇头:“没关系,名字只是一个符号。我只是想听你说话。”西施面对这样一位痴心男子,内心微微颤动。气消了大半,缓缓说道“告诉那你也没关系,我叫施-夷-光。”施夷光施夷光,一个很快被世人忘记却从此在他脑中生根发芽,不是名字的动人,而是他喜欢。夷光更惊讶的是。夫差问完名字就走了。她的计划也因此破灭。月华投入窗户,恰似白霜铺盖。这样的夜让人陶醉也让人迷惑。这一切的美景早被喧哗遮盖。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似乎没有她想象中的可憎。一个奇怪的人就这样走进了她的是生命,虽然知道这个人很坏。这一夜梦里梦外还是少不了他。初见时的邪魅,还有在洞房里的无赖,想着想着都不由得笑了。怎么会这样,竟然觉得这个仇人一点都不可恨还可爱?[NextPage](二)第二天,她刚打开窗户,就看见他对自己微笑,早。她看到他正和一群宫女在放风筝。晨光刺破丛林,和他的脸交织在一起,分不清彼此的颜色。伟大的帝王,骄傲的帝王,这时候连个风筝都放不起,她暗笑。猛然抬头,他正向她走来:“你会放风筝吗?”不知为什么她对他已不那么反感,笑道,放得比你好。夫差鬼魅笑道:“有意思,我最喜欢挑战。昨天你输了,我觉得怪不好意思的,不然我们再赌,要不?”“赌什么?”夷光不屑问道。“看谁风筝放得高。”夫差答得理所当然。“同意。”夷光这可开心呢,别人我不敢比,就你这样放风筝,我输了你,还真要撞棉花死去。夫差道:“要是我输了,名字倒过来写。要是你输了,你必须陪我一天。如何?”“成交。”夷光毫不犹豫地回答。反正无聊,就这样骗取他的欢心,然后再找机会。夷光却不知道,她第一天没有杀他,以后也就杀不了他,不是不能而是不忍。这两人一样的争强好胜。夷光的风筝飞的并不算高,可比起夫差连飞都飞不起的那个,自己的真可谓飞上九重天了。她正得意着呢。这水平还敢赌。当皇帝当傻了。可夷光没有想到,夫差聪明着呢,就在她将风筝放飞上天的那一刻,他一直认真的观察着。因此,凭着自己惊人的记忆力,他也将风筝放上半天。不过由于技术原因,他的风筝飞得始终不如夷光的高。夷光甚是骄傲。很快,大吴的王就要改名换姓了。夫差并未气馁,纵身一跃,用轻功努力一登,飞到树上,风筝高高扬在空中,那神情,就像狂放的夫差。夫差的手抚过鼻子:“怎样,谁的风筝飞得高?”夷光一见,着急道:“你又耍赖。” “我们只比赛谁的风筝飞得高,又没说不可以借助外物。”夷光疑惑,这是什么大王,简直是市井无赖。我居然败给他两次。 “服输吧。怎样,陪我卖混沌去。 ”卖混沌?她没听错吧,他是一国之君。可事实证明她确实没听错。原来夫差在城外开了一间混沌店,一有时间,他就会到那里自娱自乐。他不仅是治国高手,做混沌也有一招,因此许多人都愿意到他的店里吃混沌。当然他们不知这位小伙子正是他们高高在上的君王。夷光越来越糊涂,这到底是一个什么人,其实说白了,普通人。有时见到鳏寡孤独,夫差还免费让他们吃。见大家吃得开心,夷光不禁打趣道,你就这样打败别国的。夫差笑:“这叫做与民同乐。皇帝当久了会腻的。”这天来了一位满身绫罗,腆着肚子的中年男子,一进门便叫道:“听说你们这里是卖免费混沌的?给我留下几碗”夫差笑道:“我们这里的混沌可分很多种类。”“有什么不同。”男子粗矿地问道。“料不同,要钱的料是鲜肉。”“那免费的?”“良心。你要我给你免费的,先得让我看看你的良心。”夫差义正言辞地回复。“你!”中年男子一听这话,胡子都翘上了天,出手一拳。跟驰骋沙场的吴主比武,简直是找死,夫差身子都不用移动,左手轻轻一捉,那人吓得忙求饶。夷光忽然觉得,他不仅是霸王,也是一位爱憎分明,顶天立地的好男儿,更可贵的是,他能看淡荣华,放下帝王身份,在这里扮演小百姓。[NextPage](三)店关了,夷光又陪同夫差四处逛逛,其实,准确的说是夫差陪夷光逛。满大街不是胭脂就是水粉,好不容易看上一把剑,原来是树皮做的。千金难买佳人心,夫差你认了吧。突然,夷光跑到一家小摊前,被一只钗子吸引了。那把钗上镶嵌着一只款款欲飞的蝴蝶,夷光忽然想起先生送她的蝴蝶,露出甜蜜的笑容。她喜欢了,拥有过无数佳人的夫差一眼就知道她喜欢了。他拿出一大块银子放到店家面前,店家睁大眼睛,拿着银子直哆嗦,这……“我要买下它。”夫差简单地回答,仿佛这大块的银子只是一张纸。店家忙说,是是是。“你好破费。”夷光抱怨着夫差毫不在乎地答:“钱不是赚来花的吗?我送了你礼物,你是不是也该有所表示,送一点什么给我。”“不要脸,居然向别人讨礼物。”发现他是个挺有趣的人,于是故意那他开玩笑。“礼尚往来,没办法,谁叫我们是一对。”夷光听完这话,狠狠地踹他一脚,又给了他一拳,才甘心跑开。夫差疼痛的叫了一声:“你谋杀亲夫啊。”他们两来到湖边。五月的湖宁静而幽香,放眼望去,满湖的荷花,沉鱼落雁,脉脉含情地望着自己的倒影。所有的美丽都是寂寞的,所有的寂寞都只因淡漠了繁华。如若有天,化为荷叶守在伊人身边,哪怕失去了一切,我也愿意。如若有天,化为款款蝴蝶,纵然漂泊,彼此还有在后停靠的港湾。“我很奇怪,你既然愿意嫁给我,为什么又对我冷漠?”夷光不语。“我很爱一个人。”夫差饱含深情地说。我也是。“我一生争强好胜,从未打过败战,也创造了帝国的神话。不过那些犹如走马观花,都不是我的最爱。”我从不知天高地厚,为了一个人夺下公主的花环,这一切又岂是我的追求?“现在正在人生最艰难的一场战争。可能还会为它牺牲一切。可是我愿意。”夫差低喃。说完,将夷光搂住怀中。温暖的怀抱让夷光措手不及,这种感觉却是很好,是她可渴望了许久的温暖。我也在为一场战争奋斗,为了他快乐,我身不由己来到这里。可是,你不明白我们只能有一个人胜利。“你知道我第一次杀人是在什么时候吗?”夫差忽然轻声发问,又似在嘀喃。夷光忽然睁开眼睛疑惑地看着他,夫差回答:“那是我八岁的时候,我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兄长。本来他是想暗杀我的,结果却反被我杀害。要知道,生在皇家,骨肉亲情都会因为权力而变得微不足道。我的母亲因此一病不起。从此以后,我就开始走上罪恶的道路,我必须考自己的努力当坐上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皇位,我必须为了我的家邦而奋战沙场。我的双手早已染上斑斑的血泪。”夫差苦笑一声。“所以亲情,生命在你们的手中都微不足道。”夷光冷笑一声,忽然一阵怒火涌了上来。夫差还来不及说什么,夷光早已忍不住骂道:“你知不知道你们的一场战争,一方领土,是多少家庭妻离子散换来的,你知不知道,你们的皇冠是多少的尸体白骨换取来的。当你们想着荣华富贵时,你们有没有想过多少骨肉的分离,多少鸳鸯分飞,多少美好的生命就此消失。你们想过吗?”歇斯底里的一哄,夷光再也说不下去,或许这些在夫差心中早已成为习惯,可是细细较量却是那样的厚重。不想再理这个杀人的魔王,夷光掩面离开。夕阳西下,夫差将头埋在自己的双腿间,回想起往事,这个顶天立地的男儿眼底尽是湿润。从来都不知道这一些原是多痛,等到有天将自己当成平民时才知道那一点点血泪的痛楚。夷光不再见他,回到凤凰阁里将门紧闭,任夫差不停地敲门。薄薄的一扇门成了世间最遥远的距离。长长的思念,却无法穿透心灵的那道墙。猛然想起,自己为何要这样做。吹皱一池春水,干卿底事?夫差是自己的仇人,他的好与坏又与自己何干?他越是残暴越是无情不是越把自己往死路上逼吗?因此将眼边残留的眼泪擦干。忽地,门开了,夫差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险些怕失去的她此时就在自己的面前,脸上的笑容不自觉地浮上,紧紧抱住了她。施夷光机械似的双手圈住夫差,只想着这一切快快地结束。此后的夫差好像变了一个人,他不再是一个雄心勃勃,渴望征服一切的霸主。只是老老实实治理着自己的国家,还经常关心起百姓的温饱问题。夷光看在眼里,暗暗感动。那年,夷光也是这样地痴迷着自己的先生,他在彼岸我在此岸,如何才能划到一起?夫差啊夫差,我们相见恨晚,情感的事夷光一旦选择了,哪怕满身是伤,也希望把这条路走完。[NextPage](四)在吴宫不知不觉已经三年。和他在一起,真的很幸福。也只有他能陪着她做出许多别人想做而不敢做的事。在他的身上,她看到自己的影子,苎萝江边浣纱女的蝴蝶梦,曾经以为自己再也找不回这样的梦,可是遇见他,梦回来了。这一天,郑旦正将从花园里采摘的兰花插在瓶中,一边温和地问道:“大王对姑娘真是好,知道姑娘喜欢,就在这周边种满花花草草,为了吸引蝶儿飞来。”夷光托着脸腮,望着远方的天空,漫不经心地回答:“是啊。他是个好人。”郑旦走到夷光背后,无奈地说了一句:“可是姑娘毕竟是越国人啊。”夷光的脸色一变,原来的憧憬都随风而去,沉浸在犹豫之中。郑旦知道夷光心情不好也不再说下去,只是轻道:“姑娘,先生来了。”“伍子胥已经病死了,夫差大势已去。”“先生有什么安排?”夷光问道。“尽量挑起吴梁之间的战争。”范蠡看了一下四周,小声说道。夷光心情沉重,沉默不言。“怎么了?”范蠡问。“先生,如果有一天我们胜利了,可不可以放过夫差一马。”夷光试探着问。范蠡忽然感到不对,笑道:“娘娘,我们说点别的吧。”夷光叹息:“好。先生,如果我们赢了,你会带我走吗?”范蠡假装糊涂:“娘娘,你醉了”夷光摇头:“你和他总是不一样。”“哼,我说过,他们早在一起了。”夷光慌忙地向后看去,只见含贵妃挽着夫差的手正向他们走来。范蠡面不改色看着他们。其实他早知道后面有人。夫差的脸泛着红光,此时的他仿佛一只豹子,随时都有可能将你吃了。过了很久,他才恢复常态:“先生,难得你抽空进宫陪娘娘聊天。”“我和娘娘毕竟师徒一场,叙叙旧也在情理之中。”范蠡的目光中透着对夫差的仇恨。不过淡得没人看出。“大王,你怎么还能再相信他们?”含贵妃尖酸问道。夷光进宫之后夺走她太多的东西了。夷光知道自己现在很危险,鼓起勇气从容地走到夫差面前问道:“你相信我吗?”夫差紧握拳头,摇摇头:“我不相信……”夷光的内心仿佛小鼓敲催,范蠡的手中捏了一把冷汗,沉默的气氛持续了好久,夫差才慢慢将手指指向含贵妃:“她。”夷光仿佛从地狱被人强拉过来,差一点瘫倒在地。含贵妃很是不服气:“大王,你糊涂。”“住口,你找死吗?以后再造谣生事,我绝不饶你”这个贵妃确实不怎么聪明,夫差也是可以随便乱骂的吗?望着夫差少有的认真样子。她从未有过的愧疚。她明白,这辈子,再也不会找到一个如此信任她,如此疼惜她的人。这是先生都无法做到的。[NextPage](五)“你又来干什么?”夷光没好气地问道。夷光现在明白,他除了是一个君王,也只是一个普通人。就这样,一辈子的吵吵闹闹,也挺好。“你是我的妻子,我不来这里去哪里?”“不要脸。”“没关系,不要脸就不要脸。又不用偿命。”夫差慵懒地回答。夷光对他的回答很是惊讶,天底下敢承认自己不要脸的还真只有这个让天下人摸顶崇拜的夫差,终于悟出一个道理,脸皮厚至无敌,于是笑道:“真不知道你的厚脸皮怎样训练出来的。”“因为你。你这么美不厚点脸皮如何拐到?”夫差调笑地说。“那你真的会为我做任何事吗?”夷光半是试探半是认真地问道。“永不退缩。”夫差丝毫没有犹豫地回答。“那好,请你帮我打梁国,如果你赢了,我……”“你就怎样?”夫差追问。“我就以身相许。”像是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定。“不,我要的是你能以心相许,你能吗?”他问她,你能吗?要知道,他等这个能字可是等了很久。“能。”那一刻,连她也惊讶,没有半点含糊。有他如此,今生无憾了。他笑了,先是满意的轻轻一撇,后响彻云霄,哈哈哈哈哈哈哈。她醉倒在他的笑声中,忽然一滴泪水悄悄滑落。是惭愧,是悔恨。他竟没有问她原因,也许这才是真正的爱。如果你真的做到了,从今以后,无论生死福祸,夷光都将不离不弃。大地的尽头传来闷雷般的回声,黄褐色的地平线上涌出了一道银亮的白线,这道白线以惊人的速度蔓延,变成了雪球,然后雪球越滚越大,汇成了汪洋,最终将整片黄土淹没,极目所见宛若被大雪覆盖一般。一身银铠戎装的夫差纵马至前,一袭血红斗篷让他在万千人群中依然炫目耀眼。夷光穿着华丽的黄衣裳站在城头,如盛开的牡丹般雍容华贵。抬头,垂首。两人蓦然对望,一处瞳眸狂霸,直如龙揽九天,一处眸光清冷,有如寒潭映月。他胜利了,他是不败的夫差。可是这一场胜利,谁也明白,今后将会有多么惨痛的代价。你好傻,夷光轻笑一声。忽然,山脚下传来百万大军裂天而起的响亮呼声:“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声音一浪高过一浪,传到远山引起连绵不断回响。脚下的土地彷佛都在微微颤动。似乎在歌颂他夫差曾经有过令人瞩目的辉煌,不过他将一切的辉煌都献给了他爱的人。[NextPage]第五章 红颜千里一诀别(一)入吴已经快五年,因此准备着最后的战斗,范蠡手握着一把银光闪闪的剑,脑里回映的是那年的惨景。血地里,一位头发蓬乱的小姑娘拉着小男孩的衣袖,哭道:“哥哥哥哥,爹娘都不在了,我们怎么办?”八九岁的小男孩也是蓬头垢面,挡住了清秀的小脸蛋,久久沉默着,眼中透着如火烧的愤恨。而今一幕幕又在眼前,多少年来,反反复复,在自己的梦里出现。夫差啊夫差,总有一天,范蠡定让你血债血还。突然一位仆人报道:“范大夫,外面有一个女子求见。”“女子?”范蠡挑眉问道。“是,那女子看起来风尘仆仆。”范蠡眉头稍稍一皱。尽管他聪明无敌,此时却想不起会有什么女子风尘仆仆前来找他。他纤细有力的双手将帘栊揭开。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傲雪公主。此时的她失去了往日的雍容华贵,显得更加脆弱,仿佛一阵风都可能将她毁灭。尽管身着素装脸上还有很多伤痕,依旧美丽如初,娴静尔雅。“公主。”范蠡失声叫出。“我听说先生此来凶多吉少,因此不顾千山万水前来探望。”傲雪不断向前移动,脸上泪光闪闪,言语却十分坚定:“父王留君有谋,傲雪爱君无由”面对这样一位多情的女孩,范蠡不禁走上前,轻抚她如花动人的脸颊,叹了一声。可在范蠡忽然抬头的一瞬间,他惊讶地发现夷光就站在前面,夷光?“先生,你一直都在利用我。”这位可爱的小姑娘现在变成泼妇大喊着。“夷光,你误会了。”我误会?夷光冷笑一声,无限心寒。从袖子中取出一张地图,扔向范蠡:“这是你要的吴国地图,先生,你为了那一份仇恨辜负了我寄予一生的等待。”范蠡颤抖地接过地图,刚想要说什么,却早已不见夷光的身影。夷光知道自己彻底地失败,败给先生,哪怕用生命的付出,他对她也不会有丝毫的爱。败给夫差,这个男人给自己的是比世界还要宽广的爱,她逐渐被掳获了。不过,就算败了,我也要做出最后的反抗。夷光取出草制蝴蝶,一点一点地拆开它,摧毁它。[NextPage] (二)“大王有命,傲雪公主才貌双全,举世无双,本王不嫌她为罪臣之女,特让她进宫伺候。” 听完夫差的圣旨,傲雪一阵晕眩,瘫倒在地上。 雨琴院-范蠡在吴国的住所的后园里。范蠡手捧香茶,心事沉沉。一定是她的主意,范蠡了解她,这个女孩子敢爱也敢恨,最受不了的就是委屈。上一次勾践欺骗了她,这一次的误会带给她的恨是无穷的,因此她想出了最狠的一招,向勾践进谗言,毁灭傲雪公主。要傲雪嫁给勾践无疑是将她闭上绝路。夷光啊夷光,你到底是为什么?傲雪从屋内盈盈走出,怀里抱着一壶酒,见到范蠡,强装笑容:“先生,莫为我伤心,傲雪此生能再见君已是无憾。”范蠡一阵疼痛,何必呢。害你如此,我心有愧。傲雪取出玉杯,纤纤细手轻轻打开酒壶,清香袭人。她手扶酒瓶,两杯琼浆玉露安然躺在石凳上。傲雪轻捧其中一杯说:“先生,我敬你一杯,感你为越国不辞辛苦。”范蠡几乎从不喝酒,除了那一次他走了,不过今天再度破例,他温和而又有力地接过酒杯,连弯手的弧度都完美无瑕,轻抿一口。傲雪看完满意地笑了,她忽然迅速地拿过另一杯酒,失去平时的娇弱,一灌而下,凄凉,忧伤,仿佛烟花,绚丽得容易破灭,又如断翅的蝴蝶一瞬间飘落在地上。范蠡忙扶住醉酒的她,却发现线段般的血液从她嘴里不断流淌,范蠡声音梗塞叫道:“公主,你这时何苦?”“先生,这是我心甘情愿,遇上你我就注定如此凄凉。”她轻轻地一笑,说不尽的柔,悲,美,这样的女子,应是别有根芽,可惜偏偏于尘世,乱世浮沉。朦胧间,傲雪轻轻忆起,那一年父王落难,母亲病危的时刻,自己跪在冰凉的大地上苦苦哀求着过往的路人帮自己一把。然而换来的却是冰冷冷的目光和不屑。在绝望的关头,一张清新的面孔出现,给了她一锭大的银子,那已经足够母亲治病的费用。多年以后,御花园的暮然回首不是相逢而是重逢。一切的美丽和悲剧早已启幕,现在,唯有轻轻地闭上双眼,双手垂下。范蠡不忍地闭上眼,泪水和她的血融汇在一起,。园里的梅花依旧惨烈地盛开着,更加凄艳。“传令下去,开城攻吴。”范蠡的声音比剑还寒冷。进来侍卫们忙抱拳喊道:“是。”这一刻,所有的爱与恨都爆发了。山河震动,神州大地再度战火纷飞。[NextPage](三)喊声惊天动地,五十万铁甲兵伏鞍跃马,马蹄声如雷般轰隆鸣响。步兵队列黑压压的如同雪崩似的漫溢整个平原,连看都看都不到尽头。军旗迎风呼啦哗啦的响着,刀枪锵锵铿鸣。人山人海,刀山剑林,尘烟弥漫。 “大势真的已去了吗?”夫差的声音极冷极低,让人听了,不觉苍凉。“是。”夷光回答。“宫里的人怎样了。”“照你的吩咐,已让他们走了。”夫差满意地点头,忽然狂傲的一笑,英雄末路,从来如此。曾经多少英雄也是这样败在自己的眼前。荣华都会散去,富贵也不过昙花一现。人生还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夷光,你也会走吗?”夫差炽烈地盯着她,他渴望一个否定的答案。夷光紧紧握住夫差的手说:“不会。”她毫不犹豫地告诉他不会。那一天答应以心相许,夷光从不食言。虽然后来她还是帮范蠡偷了吴国的地图。毕竟自己是曾答应范蠡要为他报仇的。有了你这句话,你一定得走,我也要走,我们一起流浪,哪怕前路坎坷,好吗?”夷光笑靥如花地答:“好。”不管前路如何,我都和你一起,再不改变。两人来到姑苏台下,夫差无奈笑道:“这一切曾经都是我的。”夷光的内心一阵疼痛,这就是曾经的英雄夫差,他是因为她才变成这样的。忽然像下了决定一样,梗咽道:“是我害了你,其实我是勾践……”夷光怎么也没想到,夫差突然紧紧地抱住她,说:“不要说了,其实我都知道,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猜出来了。我现在只要你一句话。此时此刻,你爱我吗?”夷光重重地点点头,慢慢从袖中取出玉钗,说道:“玉钗为盟,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夫差狂放地笑:“我就知道我能赢得这场战争,夷光,你知道吗?你就是我最后一场战争。虽然,我为了我它失去了一切,可是,拥有你,我足够了。”夫差放开双臂,向碧海青天喊道:“江山为聘,夫差情意,此生不渝。”夷光再也忍不住,双手紧紧贴着夫差的腰,任泪水泛滥。突然,勾践的军队将他们团团围住:“你们这对奸夫淫妇果然在此。”夷光檫干泪花,上前一步,笑道:“你的江山不就是靠一对奸夫淫妇换取来的,羞不羞?”夫差忍不住笑弯了腰,没想到你还挺有骂人的潜质的。夷光得意的望着他:“忍了那么久,要是不再好好表现,那要等到下辈子才表现啊。”“都死到临头了,你们还真嘴硬。”勾践得意地笑着。“勾践,屎的味道如何?”夫差也不示弱“大胆。”耻辱,这简直是耻辱。众所周知,勾践当初为了得到夫差的信任,亲身尝屎为他辨病。勾践的脸都青了,挥挥手中的弓箭,对准夫差。夷光和夫差却是相视一笑。“看来你上辈子是欠了我的钱的,这辈子还不完,黄泉路上还要相伴。”夫差打趣说。“是你欠我的钱。”“你欠我的。”“你欠我的。”“我欠你的?”夷光没好气地问。看到夷光不善的目光,夫差忙改口:“我欠你的。我欠你的。”这两个人真的是见了棺材还不掉泪。勾践再也克制不住,剑嗖的一声飞了出去。突然,有人捉住剑身,纵跃在勾践的马前。大家抬头一看,是范蠡。范蠡依旧一身白衣,清冷高贵,脸上却有不容侵犯的刚毅:“慢”所有的人屏住呼吸,范大夫莫非活腻了。“傲雪公主没有死。”范蠡淡淡地说。夷光和勾践张大嘴巴,表示吃惊。范蠡从容解释:“那是我设的一计,为的是保住公主的清白和性命。”夷光知道自己又败给先生。他永远比她计高一层。这是天意啊。范蠡继续说道:“如果你要杀了他们,那么请先杀了我。如果我死了,只怕傲雪公主也难以活下去。”脸上不尽的讥诮和高傲。哼,这对勾践来说根本不是威胁,傲雪虽为公主,是他的亲生女儿,可是有时候,亲情在政治面前也会变得微不足道。范蠡早已料到勾践是不为所动的,继续分析:“大王是以仁政爱才夺得天下。如今天下初定,若是天下人知道大王为了江山,连亲情都不顾,该是如何汗颜。当年大王入吴为奴,幸有兰陵夫人,傲雪公主相随左右才能渡过那段苦日子。如今兰陵夫人已走,傲雪公主有幸存活下来,身体虚弱。大王却是不顾自己的亲生女儿,天下人又干如何闲话你的忘恩负义?”可不是,此话一出,勾践嘴巴颤动,弓箭也掉落在地。文种见状,忙弯腰将箭捡起递到勾践手中,鞠躬说道:“大王,请以大局为重。”其实勾践早是家破人亡,傲雪是唯一的女儿,这些日子又忙于复仇,如果傲雪也死,那一切的荣誉又有何意义。何况,范蠡的话句句在理。夷光和夫差谁也没有想到,范蠡会用这种办法来救自己。勾践愤怒地望着范蠡,范蠡也用坚定的目光和他对峙,那种目光,容不得商量,容不得改变。“收兵。”勾践无奈地说出一声。文种也不敢说什么,千军万马悻悻离去。夷光拉着夫差跑向范蠡,惭愧地叫:“先生。”“你们走吧。”范蠡抛下一句话。“先生,你呢?”夷光关心地问道。“我也会离开。越王这人,只可共患难,不可同富贵。何况,我从没有喜欢傲雪公主。”夷光脸上一红,悔恨不已,忽然跪倒在地,范蠡慌忙地想扶起她,却被夷光拒绝:“先生,谢谢你几年来对我的照顾,谢谢你不计较我的鲁莽,舍身相救。”范蠡扶住她说:“我只是深深记得那个一心想让我开心,为我报仇的姑娘。”夫差感叹一声,真不愧为先生。他走到范蠡面前,伸出右手:“我夫差从未佩服过什么人,对于你,却从心底感到感到敬佩。”范蠡并没有伸出手,冷笑一声:“我并不想救你。”范蠡扶起夷光,不再听她的呼唤,转身跃到马鞍上。远远地,郑旦也乘马赶来,唤了一声:“哥,走吧。”原来,他们是兄妹,原来,他们隐身越国就是为了里应外合,一起打败勾践。可是这一切都是因为夷光的出现而改变。施夷光的泪水再度滑落,凝视这一段崎岖的道路。山水迢迢,漫漫求索,却也逃脱不了上苍的安排。范蠡也在不经意地回首,曾经,他有一个秘密,大仇报后,就会去找这个美丽单纯的女孩子,隐居山林。可是她却回来了,将一切的故事改写了。是爱是劫,夷光,你当真不懂吗?夫差将夷光的眼泪轻轻擦拭,夷光靠着夫差的肩膀。人啊人,只有这一辈子过完了,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你要去哪里。”夷光问道“这得问你”夫差邪魅地对怀里的人说。“那我去尼姑庵。”夷光带着银铃般的笑声跑开。“不行,我可用了江山作聘礼”夫差忙策马追赶。……夕阳西下,一番惊天动地之后,万物归于沉寂。四位曾经轰轰烈烈的人物从此梦幻般消失,世间依旧流传着他们的故事。繁华终于散去,唯有此情—愿做鸳鸯不羡仙。
周乾坤 (中山大学)【编者按】本文获由广东省作家协会主办,南方日报文体新闻中心、羊城晚报花地、网易读书频道、广东校园文学网共同协办的2011广东高校校园作家杯征文大赛中篇小说组二等奖这是一个千年前的故事----在这个鸿蒙尘世,用血与眼泪书写而成的誓言。生命沉浮,曾以为人世繁华,然而心酸与痛苦谁人知晓!匆匆此生,惟愿与爱人相拥,直到永远。缘起五千年前,在峨眉山的顶上生长着一棵神树,名曰“痴儿”。在这痴儿树上,生活着一公一母两只蟪蛄。公蟪蛄叫做“痴郎”,母蟪蛄叫做“痴娘”。它们俩生活在树干的洞中,每天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因为在这痴儿树上,还生活着一只鸟,叫做“修罗”。为了躲避修罗的捕食,痴郎和痴娘每天都躲在自己的小洞里。只有当修罗出去的时候,它们才敢到洞外见见阳光。有一天,修罗出去觅食后,痴郎和痴娘偷偷爬到了树枝上休息。这时有两名樵夫到山顶砍柴。一个樵夫说:“还是做人好,做人可以打猎、可以砍木头……可以做很多的事情。”另一个回答:“是啊,做人就是好,可以无忧无虑,还可以看到各种各样新奇的东西。”……听到樵夫的话,痴郎和痴娘都羡慕极了。痴郎对痴娘说:“如果可以做人就好了,就不用每天害怕修罗了。哪像我们现在,每天都担心修罗把我们吃了,把我们分开。”痴娘点头回答:“是啊,要是真的可以变成人就好了。可是,要怎样才能变成人呢?”痴娘说着看了看痴郎。听着痴娘的话,痴郎低下了头。然后,它朝天“咕咕”大叫了几声。正巧,此时西王母参加完蟠桃盛会正从此路过,听到痴郎的叫声,于是驾着彩云落到了痴儿树的顶上。“你二虫为何在此吵闹啊?”西王母用庄严的声音问道。痴郎和痴娘见到西王母,赶紧拜倒。痴郎用颤抖的声音说:“王母娘娘,我们俩从出生开始就生活在这棵痴儿树上,为了躲避修罗的捕食,每天都活得提心吊胆的,不知道世间的快乐。刚才有两位樵夫在此地讨论做人的快乐,我们想做人一定很快乐,无忧无虑。所以我们想变成人,但又找不到办法,所以……我们才这样吵闹。惊扰了娘娘,请娘娘恕罪。”西王母并没有责怪它们,反而和蔼地说:“若说做人,我倒可以帮帮你们。但做人其实也有很多烦恼,只是你二虫没有见过罢了,细说起来,人的烦恼可比你们多呢。你们还想做人?”“如果可以,我们当然愿意。”痴娘唯唯诺诺地回答,“我们生活在痴儿树上,每天都担心修罗来吃我们。即使修罗不吃我们,我们也只能活夏秋两季而已。做人多好啊,不用害怕修罗,而且还可以活数十年。”听完痴娘的话,西王母哈哈大笑了起来。“那是因为你们现在只是蟪蛄,如果你们成为了人,你们又会觉得做蟪蛄好了。”痴郎扑倒在地上,对西王母哀求道:“娘娘,我们愿意成为人,无论怎样,我俩都不会后悔的,请娘娘成全。”痴娘也在一旁不断哀求。西王母微微笑了笑,回答:“今天和你们二虫相遇也是仙缘,既是上天注定,我也就帮帮你们吧,让你们成为人,到人世去看看。”二虫大喜过望,赶紧向西王母叩头感谢。西王母于是把广袖一张,就把二虫收到了袖子之中,向昆仑绝顶驾云而去。此时,修罗早已回到痴儿树上,躲在密叶丛中,把西王母和痴郎、痴娘说的话全听了去,于是在心中暗暗盘算道:“我每日外出捕食,朝不保夕。我到人世去的时候,曾看到人住的宫殿那么金碧辉煌,住在里面的人都衣食无忧,而且三妻四妾,酒池肉林……看来做人真的不错。不如趁此机会,我也去做回人。”如意算盘打完,它就悄悄地跟在了西王母的身后,落进西王母脚下的云里。 西王母带着两只蟪蛄和躲藏在她脚下的修罗来到了位于昆仑绝顶的宫殿。这宫殿金碧辉煌,稳稳地悬在半空之中,四周被彩霞和白云包裹,鸾凤被一群仙鹤包围着围绕宫殿四周飞舞。屋顶上飘动着云变作的花瓣,五颜六色,从天界散落。朝下则仅见白云如海,只有昆仑绝顶隐约可见。西王母由仙女搀扶着走进宫殿。宫殿里面更是富丽堂皇:雕廊画栋,亭台水榭,无奇不有;到处都开着鲜花,这些花不断地变幻着不同的颜色和大小,犹如漫天锦绣;在花的周围流动着清澈无比的泉水,泉水里游动着散射着金光的金鱼;空气中飘来美妙的香气……这,真是神山仙境!西王母带着它们来到一座小殿堂。这殿堂里面空空荡荡的,只是在正中央的位置有一棵黄金一般的小树,小树上长满了一半金色一半黑色的果子。小树的最顶端托着一条发着绿光的项链,那就是“魂誓”。 “这棵小树叫做‘真谛’,”西王母把痴郎和痴娘托在手掌中,说道,“这树上的果子叫做‘爱恨果’,金色的一半代表着爱,黑色的一半代表恨。因为人的本质就是爱与恨,所以只要你们吃下这果子就可以变成人了。”“那最顶上发着绿光的是什么呢?”痴郎和痴娘一齐问道。西王母瞥了瞥魂誓,回答:“它叫‘魂誓’,是爱的见证。如果有雌雄两只动物的眼泪滴在它的身上,那么就会注定它们来世的情缘。因为魂誓是爱的集合,所以它拥有着无比的力量。因此……”西王母的话还没有说完,修罗就按捺不住了。它迅速地从西王母脚下的云里飞了起来,趁西王母不注意,赶紧吃了一个爱恨果,然后就叼着魂誓想要逃跑。痴郎看到修罗要拿着魂誓逃跑,赶紧跳到了修罗的身上,爬到它的眼睛上叮了一口。修罗被痴郎一叮,眼睛感到一阵刺疼,“唧唧”地叫了两声,魂誓就从它的嘴里掉在了地上,而痴郎也被它重重地震落到了地上。见计划落空,修罗也只好悲鸣着逃了出去。看到修罗逃跑,仙女们正准备去追。西王母制止道:“这都是缘,追也无益。”仙女们这才罢手。再看看痴郎,它正躺在魂誓上面奄奄一息。痴娘赶紧也跳到了魂誓上面,悲伤地说:“痴郎啊,你怎么那么傻?你……走了,我怎么办?我们不是还要变成人吗?我们不是还要相守百年吗?”痴郎用尽浑身的力气微微笑了笑,安慰痴娘道:“我死了,你也要好好活。你去做人吧,只要你开心,我也就开心了。”说完,它就紧紧地闭上了双眼。从它的眼角滑出了一颗晶莹的泪珠,滴落在了魂誓上面。痴娘看到痴郎死去,朝天“咕咕”地大叫了两声,也无意人世,自尽于痴郎身旁。在它死的时候,眼角也渗出了一滴泪水。两滴泪合在一起,渗入了魂誓。魂誓渐渐发出了一种难以描述的金光。“这?------”仙女们看着魂誓,脸上写满了诧异。西王母则笑了笑,说:“好一对痴情儿,注定了你们这一世情缘。看来都是天意啊!”……[NextPage]1 商王太丁躺在寝宫的床上,脸色苍白。王后和所有的嫔妃都跪在床旁哭泣,宦官和宫女们侍立在两旁。除了太子乙、几位王子和几位重要的朝臣,其他的官员都披麻戴孝地跪在寝宫外的石阶上哭天抢地。太丁双眼紧闭,只有那白胡子下面的嘴还在微微颤动,似乎在说着什么。王后走上前去,含泪附耳问道:“大王,您有什么吩咐吗?”只见太丁的嘴微微在动,却听不见什么声音。王后靠得近听得清楚,赶紧叫太子乙道:“羡,我儿,你父王想和你说几句话。”太子乙听到叫自己,赶紧跑上去跪在床头,紧紧地握住太丁的手,哭道:“父王,您有什么吩咐孩儿的?”太丁拼尽了全身的劲小声说:“羡,我儿。父王的时日不多了,在寡人死后,你要好好治理国家,知道吗?”太子乙含泪点点头。太丁继续说:“寡人死了之后,你要善待你的兄弟姐妹。尤其是你那还没有出世的弟弟。”说着他微微睁开眼,向一位身怀六甲的嫔妃瞥了一眼,示意叫那位嫔妃过来。嫔妃走到太丁身旁,泣声道:“大王……”“鄢姒爱妃,不要哭,”太丁颤巍巍地说,“你肚中所孕,已有二载了吧?至今仍未出世,看来此子定非常人,你要好好抚养他,将来定是我殷商的柱国之臣。寡人将不久于人世,看来也等不到此子出世的日子了。寡人现为他赐名‘比干’,准你到沫邑行宫长住,好好把他抚养成人。寡人之愿足矣。”鄢姒听到太丁的话,哭着说:“大王,贱妾遵命。贱妾定会将比干抚养成人,不负圣恩。”太丁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就在此时,他突然坐了起来,眼睛直直地望着前方,大叫了一声:“父王,我来了。”然后就倒下,断了气。太丁驾崩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一阵惊天动地的哭声。整个王宫被一股悲伤笼罩着。天空中飘满了阴云,沉沉地压着王宫,把整个王宫涂染得格外凄凉。……为太丁举办了葬礼之后,鄢姒就挺着大肚子带着十多个仆从来到了沫邑行宫。沫邑行宫是一座依山傍水的小宫殿,周围被森林和花草层层包围,十分美丽。行宫没有都邑王宫那么气势恢宏,但却更有几分自然的气息,别有一番风味。行宫分为正殿、寝宫、书肆、花园、厨房五部分。其中书肆的建筑格外考究:几个书架按照八卦方位有序地摆放在里面,书架上面整齐地放着很多用甲骨文刻成的竹简,还有很多甲骨卜辞,都是当时的贤者所著。鄢姒一来到行宫就爱上了它,这个地方简直就是一个化外仙境。她从来也没有到过这里,刚一到,她就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安宁。她面朝都邑的方向跪下,默默地向太丁祷告:“大王,感谢您。妾身一定会好好照顾比干,让他成为一个有德行的人,将来成为殷商的中流砥柱。”殿外,阳光明媚。一切都是这么地祥和![NextPage]2帝乙丙子之七祀(公元前1092年夏历四月初四),在沫邑行宫,比干终于降生了。比干在鄢姒的肚子里整整呆了十一年,刚一下地就懂得发笑,可爱至极。在他降生之时,万里彩霞飞驰九天,犹如当空彩练,把大地照耀得无比地美丽。刚降生的比干通体散射着金光,脚踏北斗七星,其中天权星尤其明显。之后,金光和北斗七星都逐渐消失不见,只在小比干的右脚脚底板上留下七颗按北斗七星形状排列的痣鄢姒抱着他,犹如怀抱至宝,微笑着自语道:“十一年啦,你在我的肚子里呆了十一年啦,小比干。”从此之后,鄢姒就开始悉心养育比干。比干从两岁开始,就由先生季夤教授各种知识,天文地理无所不及。但比干天性聪颖而且刻苦,无论什么知识,只要略加讲授他就可以领略要旨。到十五岁的时候,小比干已经可以说是通古博今,俨然一位博学之士。一日,比干正在行宫之外的树林旁看书。一只黄色的蝴蝶飞了过来,对他说:“小比干跟我来,跟我来。”比干听见蝴蝶的声音,好奇地问:“蝴蝶,是你在叫我吗?你要带我去什么地方?”“是,是我。你跟我来就是了,跟我来。”说完,蝴蝶就向树林里飞了去。比干向左右看看,趁侍从们不注意,就跟在了蝴蝶的身后,迅速地向森林里面跑去。鄢姒从来不让比干走进这座树林,对于小比干而言,这座树林既陌生又充满了惊奇。树林里长着各种各样的树木,枝叶繁茂,把那明媚的阳光都给遮挡住了,只从树叶之间的缝隙插入几道如剑一般的光。地上铺满了一层厚厚的腐叶,踩在上面犹如是踩在棉花上一般舒服。比干跟在蝴蝶的后面,不断地奔跑。他什么也没有想,只是觉得有一股莫名的力量在指引着他,要他跟着蝴蝶去。“蝴蝶,你到底要带我到什么地方去啊?”比干向蝴蝶大声问道。蝴蝶没有回答比干的问话,只是不住地飞,也不知道飞了多久、飞了多远,一直飞到一座山的脚下才停下。蝴蝶落在了一朵七色花上面。比干好不容易才赶上来,早已经是气喘吁吁了。比干摩着胸口揩着汗问蝴蝶道:“蝴蝶,你带我到这里来干什么?”蝴蝶依旧没有回答比干,只是展了展翅膀,然后从七色花上飞落到地上。这时,蝴蝶浑身散射黄光,从黄光中走出了一位婀娜的黄衣女子。她手拿一只玉如意,满面笑容,美丽非常。“你是?”比干疑惑地问道。“我?”黄衣女子用祥和的声音回答,“我是昆仑之巅西王母的侍女。”比干一听“西王母”三字,顿时心生敬畏,笑着躬身作揖道:“原来是仙子姐姐,请问找到比干有什么事情吗?”仙女笑道:“前世因,今世果。之所以会找到你,全因为你在前世种下的善因。你在今生将会有一番大作为,但也会因此遇到很多困难。王母娘娘怜悯,为保你平安,特赐你七窍玲珑心。”说着,仙子就将一颗正跳动着的玲珑心向比干的胸口扔去。那心一接触到比干的胸口就消失不见了。比干只觉得一阵清爽。仙女继续说:“你在前世注定了一段情缘,现将魂誓的一半赐你,你要好好收藏。”说完,仙女就将魂誓递向比干。比干接过魂誓,不解地问:“这个是?……”“你要好好收着,直到遇到持有它另一半的人出现。那个人就会是你一生的伴侣。”仙女微笑着说。“可是……”比干正想要再问些什么,仙女却突然不见了。就在此时,他的心感到一阵巨疼,他猛然醒了来。原来只是一个梦。可是,他的手里分明握着魂誓。“这究竟是真实还是梦幻呢?”比干有些摸不着头脑了。整个世界开满了鲜花,微风在暖暖的阳光中轻轻地抚动,像在演奏着动人的乐曲。蝴蝶在这乐曲中翩翩漫舞……比干拿着魂誓向树林望去,心里却多了几分沉重。他悄悄地把魂誓放进衣袖里面,向天空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NextPage]3春天的天空十分清澈,像是碧玉一般将整个大地笼罩;白云在天空中轻盈地流动,自由得像是风中飘动的细纱。风吹动着书肆的帷幔,阳光透过窗户跳进了屋内……一切都显得那么地美好。比干坐在书肆里面认真地研究卜辞,先生季夤陪在他的身边。这时,一个侍从匆忙地跑了进来,在书肆的门口躬身说道:“王子比干,先生季夤……”还没有等侍从说完话,季夤就恶狠狠地喊道:“混账!没见王子正在看书吗?这么慌慌张张,有什么事?”侍从恭敬地回答:“大王王谕到了,请王子和先生去接王谕。”听到侍从的话,比干和季夤赶紧站了起来。比干对侍从说道:“你先下去吧,我们随后就到。”侍从领命,躬身作揖退了下去。比干和季夤赶紧整了整衣冠,然后就向正殿快步走去。鄢姒和侍从们都已整齐地列在正殿里。除了鄢姒,其他的人都恭恭谨谨地跪倒在地上。在大门前站着三名宦官,中间的白发宦官拿着用竹简书写的王谕。比干和季夤赶紧跑上前去在鄢姒左右跪下。鄢姒笑着对宦官道:“众人皆在此,请公公宣读王谕吧。”中间的宦官听到鄢姒的话,微微笑了笑,用尖尖的声音说了一声“是,鄢姒夫人”,然后就开始宣读王谕。王谕曰:“寡人受命于先王,承袭江山社稷,为继大商宗庙,不敢丝毫怠慢,日夜不息。王弟自出生,尔来已有十又五岁矣。王弟在母亲鄢姒腹中,孕育十又一年,先王太丁尝诫寡人曰:比干乃天生贵人,必佑我大商。寡人闻王弟自幼聪颖,受业于贤士季夤,今已成人。寡人欲教王弟及先生季夤同入都邑,辅佐王兄。愿弟即刻前往。拜谒母亲鄢姒。此谕。”宦官宣读完毕,众人谢恩接谕。鄢姒叫侍从引宦官下去休息后,比干就扶着鄢姒一起来到了花园里面,季夤和几个侍从跟在其后。比干扶着鄢姒在花园的石凳上坐下,脸上有些难色。“比干我儿,为何脸上有为难之色?”鄢姒拉着比干的手,微笑着和蔼地问。“我……”比干坐到旁边的石凳上,看着鄢姒的笑脸,“母亲,王兄现在要我到都邑去,可是我去了您怎么办?我现在应该留在您的身边啊,我应该尽孝道。”鄢姒摸了摸比干的头,眼中的光有些暗淡,但她依然微笑着说:“比干呐,你是大商的王子,和普通百姓不一样,从出生开始你的肩上就担负着国家社稷的责任。让你辅佐你的王兄,这也是你父王在临终时的遗愿。你留在母亲的身边,不过是小孝,为官匡扶社稷才是至孝啊。况且你自小没有离开过沫译行宫,现在也是你离开到外面世界看看的时候了。”听到这里,比干的眼睛开始湿润了,但他没有哭,他觉得自己不能哭,因为他是大商的王子,他是成汤的子孙。他紧紧地握着鄢姒的手。俩母子的目光在这一刻扭在了一起。“我看夫人和王子也不用太过伤感,”季夤的话剪断了两母子纠缠在一起的目光。“我看这也是一件好事。虽然王子不能在夫人身边侍奉,但是却能够到都邑为官,为大商尽心,为祖宗尽心,这也是尽孝啊,正如夫人所言,这才是至孝。这是多大的事情啊!为何还这么伤感?” 鄢姒看了看季夤,用袖子拭了拭眼睛,对季夤笑道:“是啊,是啊。先生说得对,你看我。”然后又对着比干道:“我儿,你应该去都邑,这是你父王临终时的愿望啊。况且,你也这么大了,总不能永远守在母亲的身边啊。”听了鄢姒的话,比干默默地思索了一会儿,然后回答:“孩儿遵命就是。只是我走之后母亲要好好保重身体。”鄢姒笑道:“我知道,有这么多人照顾我,你还担心什么?那你明天就随着三位公公去都邑吧,今晚就叫下人打点好一切。”比干注视着鄢姒的眼睛,什么话也不说,只微微点了点头。起风了,风吹动了帷幔,吹动了鄢姒夫人披肩的黑发,也吹动了母子俩颤抖的心。……夜色很美,天空中的圆月抛洒着柔美如水的光,把大地照耀得一片朦胧,像是从天上飘飞而来的帷幔,轻盈洁白;四周阒寂极了,只听到一些小虫高声的鸣叫。比干坐在书肆的窗边,看着窗外的一切。油灯昏黄的光混着月光照在了他的脸上,把他的脸照射得那么苍白、忧伤。他的手不断地缓慢摆弄着刻刀,心里却在想着很多事情。他不舍离开母亲。从小到大,他都在母亲的关怀之中无忧无虑地生活,从来也没有离开过沫邑行宫这个桃源;他害怕外面的世界。从小到大,他只见过行宫周围的东西。他常常想森林那边、大山外面究竟有些什么东西呢?当时他很想出去看看,可是如今真的要出去,他却害怕了。外面的一切都是多么地陌生啊!……他的眼中流出了泪水-----这是他自出生以来第一次流泪。他第一次尝到了分别的味道,那么神奇而难受的感觉。泪水反射着月光和灯光落在了地上,窗外吹来了一阵冷冷的微风。……翌日清晨,天空才微微泛白,一个侍从便在门口躬身作揖道:“王子,王子……鄢姒夫人有请。”比干昨夜一直无法入眠,直到不久前才睡着,所以睡得很熟,侍从的声音他根本就没有听到。侍从见比干毫无反应,便提高了声音继续喊道:“王子,鄢姒夫人有请。”这一次比干被叫醒了。他睁开眼睛,见到侍从正躬身立在门口,便站起来整了整衣服,温和地说:“你先去回母亲,就说我马上就来。”听到比干的话,侍从答了一个“是”就退了下去。侍从退下之后,比干就把刻刀放在了书桌上。他朝着窗外天边的朝霞长长舒了一口气,在心中对自己道:“上路吧,比干。”比干来到鄢姒的寝宫。鄢姒已经梳洗完毕,正端坐在床沿上。两名婢女侍立在两旁。比干走到鄢姒的面前,躬身作揖道:“母亲……”鄢姒用温存的目光看着比干,微微起身把他拉到自己的身边坐下。“我儿,今天你就要走了,这是你第一次离开行宫,万事都要小心。到大王身边一定要勤勉,多为大商子民造福,不负你父王之望。”比干点了点头,用颤抖的声音回答:“放心吧,母亲,孩儿知道。有季夤先生在我的身边,您不用担心。孩儿会勤政爱民的,只愿母亲能够好好保重身体,孩儿这一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他的眼圈已经泛红,泪水开始在眼珠上涌动。鄢姒点点头,勉强地笑道:“那就好。”她把比干搂在了怀里,为他揩了揩泪水。“哭什么啊,这是好事,别哭。”她强忍着心中的酸楚,安慰着比干。比干什么也不说,只是在鄢姒的怀中默默流泪。整个寝宫被一种可怕的安静充斥。门外的天空昏暗,就像被一张黑纱包裹,更给此刻的情景增添了几分凄凉。比干的心里悲伤极了,他似乎隐隐感觉到了什么,但却没有办法说出来,正如生离死别的痛苦。他第一次感到人生的痛苦,那种感觉就似千万把利刃在自己的心里乱砍,疼痛却没有办法说出来。“马上就要上路了,用些早膳吧。”鄢姒对怀里的比干说,然后吩咐婢女道:“去把早膳端上来。”婢女听到鄢姒的吩咐,便躬身退下去把早膳端了上来。……用完早膳,火红的朝阳已经开始徐徐升起。季夤来到鄢姒的门口,躬身作揖道:“夫人,王子应该上路了,所有东西都已准备妥当。三位公公正在门口等侯。”听到季夤的话,鄢姒看了看比干,然后对季夤说:“你先退下吧,王子马上就到。”“是。”季夤行了一个礼,就向大门口走了去。鄢姒看了看天色,然后对比干道:“时候已经不早了,也是时候上路了。在路上一切小心。”她的眼光十分暗淡。比干站起来,跪倒在鄢姒的面前。“孩儿不孝,以后不能在母亲身边伺候了。”说着,一颗颗豆大的眼泪就从他的眼里落了下来。鄢姒把比干扶了起来,擦了擦自己的眼睛。“不要哭,大商的子孙,怎么能轻易流泪?!”“是,是,孩儿不哭。孩儿答应您,孩儿以后都不哭了。”比干勉强地笑了笑。“这才像成汤子孙嘛。”鄢姒一边为比干擦眼泪一边说。鄢姒和比干缓缓来到大门口,所有的侍从都尾随在他们的身后。门口停着四辆马车,所有的东西都已经装好。季夤、三位宦官都已经分别在车上坐好,两名侍卫分别骑着一匹高头大马立在两旁。车夫手拿着鞭子,就等比干的一声令下。“上路吧,我儿。”鄢姒握着比干的手说。比干点点头答:“是,母亲。”说完,他就坐上了第一辆马车。他注视着鄢姒的眼睛,感到了一丝的悲凉。他闭眼扭过头,对车夫道:“走吧。”车夫挥鞭,声音响彻长空。车开始向远方的天空驶去,天空下的路是那么地悠长而茫茫。行宫渐渐模糊,人影渐渐模糊,鄢姒夫人的影子消失在了车后杳远的云里。天空飞过一只大雁,发出“呀呀”的鸣叫。那是一只孤雁,孤独地飞向远方。比干望着天空,脸上掠过一丝愁云。[NextPage] 4沫译到都邑的路十分崎岖,一条条曲折的路像小蛇一般悬挂在如云的高山之间,让人一看就感到害怕。车队缓慢地行走在坎坷的路上,深怕一不小心就落下万丈深渊,粉身碎骨。比干坐在车上,看着车旁的悬崖,心里一阵阵地狂跳。山渊根本看不见底,只能见到层层白云被微风吹得缓缓地流动,有几只鸟在云间飞翔。他揩揩额上的汗,问车夫道:“这到都邑还要多久啊?”车夫回头恭谨地答:“大概还要走两天吧。这里的路不好走,不敢走快了。”比干点点头。“我们都走十多天了吧?这路可真是……不好走。”“是啊,”车夫哈哈笑了笑,“王子您不常出门,不知道这一路的艰险。”比干回答道:“是啊,外面的世界真大,我知道的太少了。”说完,他的视线就向远方刺了去。远方的山峰一座座耸立着,就像顶天立地的巨人,雄伟峻奇。白云游动,就像是汹涌澎湃的黄河水,怒吼着,流向天边。已经黄昏,整个世界都被薄薄的黑纱笼罩,开始昏暗了起来。天色显得有些异常,山间吹起了大风,似乎是要下雨了。“王子,好像天有些变啊,应该要下大雨了。我们要加紧赶路,不然就要被困在山上了。”车夫向天上望了一望,对比干说。比干也同意车夫的说法,便回道:“那你就走快一点吧。但是小心一点,山路不好走。”“是。放心,王子,这条路我走了不下数十回,放心。”说着,车夫就加快了车速。……果不其然,车才没走多远,天就下起了滂沱大雨。雨水击打在路上,把山路弄得异常湿滑。没办法,车夫只好放慢了车速,小心翼翼地走在湿滑的路上。远处的天空,一道闪电猛地掠过,像是生长在天际的梅枝,无比美丽,紧接着就传来了一声雷鸣。马显得有些恐慌,发出一阵阵嘶鸣。“王子,我看还是找个地方先避避雨吧,这样走太危险了。”季夤的声音夹杂着风雨声传了过来。比干叫车夫把车停了下来,对季夤喊道:“先生,现在正在山上,哪有地方可以避雨啊?我看我们还是再走一会儿吧,车在这路上太危险了。”“好吧,那继续走吧。”季夤回答。车队继续在山路上缓慢移动,像是缓慢爬行的蚯蚓。风吹着雨打在人们的脸上,把人的脸打得清疼。马小心地行走在泥淖里,腿上爬满了泥水,微微颤抖着,似乎只要一不留神就会滑倒。雨愈加大了起来,前面的路已经看不清。车夫的脸上写满了忧虑。“这样的天气实在是……我这几十年来也没有遇到过呀。”车夫紧紧地握着缰绳对比干道。比干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不用担心,吉人自有天相,如果真要我等葬身于此,那也是天意,没有什么可抱怨的。”“是,是。”车夫笑着回答。就在他们说话的瞬间,一块巨大的石头被雨水击落从山上滚了下来。那石头足有半匹马那么大,从山间迅速地滚落,就像一道光,正好砸在了比干马车的轮子上。比干的车被石头砸出了山路,涌向山崖边。马被这一砸吓得惊慌失措,赶紧用力地拖住车子。车子后面的轮子已经悬在了空中,摇摇欲坠。季夤和宦官的马车没有被石头砸到,但是马却被惊吓得有些慌乱,车夫费了好大的劲才把马给安抚下来。车停稳之后,季夤和宦官就赶紧跳下车,两名侍卫也从马上跳了下来,跑到比干的马车前想要拖住马车。可是就在他们想要抓住缰绳的时候,拖着马车的马却突然松了劲,马和车子就像离弦的箭一般向山下射去。只听到马掉下时“呣”的声音回荡在山间,像是摔碎的瓷片,落在山间每一寸空气中。“王子------比干-------”季夤伤心地大喊。他的心在马车掉落的一刻颤动了,十多年来他一直一刻不离地陪伴在比干的身边,他早已经把比干当成了自己的儿子。他脸上满是泪水,泪水和着雨水从他的白胡子流进了他的嘴里。“比干啊------你------怎么能------我怎样向鄢姒夫人交代,我怎样向大王交代啊!”宦官见季夤这么地伤心,安慰道:“先生,不要伤心了。王子已经------我看我们还是继续赶路,等下山后,再派人去找寻吧。”季夤止了哭泣,想了半晌才回答宦官的话:“事已至此,看来也只有这样了。无论王子是死是活,都要找到。即使化成了灰,也要找到。”他的声音严厉而悲伤。然后他缓慢地爬上马车对车夫道:“走吧,我们继续赶路。”车启动了,马垂头丧气地向前行去。雨疯狂地击打着冰冷的世界,像是在炫耀着一次战争的胜利。闪电再一次掠过天空,电光把这个傍晚照耀得无比地凄凉。[NextPage]5话说马车在坠落山谷的瞬间,比干真的以为自己这次是死定了。也许这就是命吧!他紧紧地闭上双眼,等待死亡的到来。可是当他睁开眼的时候,却惊讶地发现自己正睡在一张用木头粗略搭成的床上。他向四周看了看,只见一张陈旧的方桌,方桌周围放着麻布垫子,桌面上放着一个陶壶和几个陶杯。墙上挂满了各种野兽的皮,在兽皮之间还挂有一把制作粗糙的弓。“这是哪里呢?我死了吗?”比干在心里想。他试图站起来,微微地动了一动手脚,一阵剧痛便瞬时传遍了他的全身。他小声地叫了一下,只好安静地躺着,不敢再动。他斜眼向自己的身体瞥了瞥,他的腿上和手臂上都包扎着绷带。“喂,有人吗?这是哪里啊?”他大声地叫道。比干的话音刚落,一名穿着虎皮衣服的小伙子就走了进来。看起来他和比干一样大,长得十分秀气,皮肤白皙,就像女孩一样。“你醒啦?”小伙子微笑着用一种显得有些奇怪的男子声音问。比干看见小伙子,笑道:“小哥,请问我这是在哪里啊?我怎么会在这里?”“这是我家咯。”小伙子长跪在麻布垫子上,俏皮地回答,“我家是猎户,昨晚下大雨,河水涨了好多,把上游的鱼冲了好多下来。今早我正在河里捕鱼,就看到你漂在水面上,还有另外一个人。”“你说的是车夫?”比干朝小伙子望去,眼神里充满了关切。“也许吧,我不知道。他是一位老者,穿着粗麻衣服。现在正在另外一间房里和我父亲聊天呢。他的伤势比你轻多了。”“那就是了。”比干面带笑容,“没事就好,没事就好。那你有见到一匹马吗?”“马?”小伙子脸上凝上了一丝疑惑,“没有啊。唉,人没事就好了,你还关心什么马啊。你真是吝啬。”听到小伙子的话,比干脸上的笑容一下就消失不见了。他摇摇头,长叹了一声道:“好歹也是一条生灵呀。”小伙子笑笑。“你这个人还挺有爱心的嘛。”说完,他就站了起来,从怀里拿出残缺的魂誓,对比干道:“这是你的吗?”比干看见魂誓,激动地点点头。“是我的,是我的。”小伙子看到比干这么激动地答应,脸顿时红了起来,就像女子般羞涩地笑了笑,然后把魂誓丢到比干的身边就跑了出去。比干看到小伙子的举动,很是不解,自语道:“他是怎么了?奇怪!”然后他强忍着巨疼缓慢地撑起坐在床上,拿起魂誓上下打量。他发现魂誓似乎有些异样,那翡翠变得异常地翠绿。而此时他的心也不知道为什么跳动得特别地猛烈,就好像有一股力量在牵引着,让他的心无比疯狂。他想到了自己曾经做过的那个神奇的梦,口中不禁念叨:“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它的另一半呢?”说着,他就又躺了下去,依旧看着魂誓发呆。比干正想得出神,却见车夫陪同一位老者走了进来。老者满脸青须,穿着和小伙子一样,长得十分魁梧,腰间别着一个用竹筒做成的酒壶,一身酒气。他一见到比干,就哈哈笑了起来。老者和车夫一起向比干躬身行了一个礼。老者笑道:“王子比干,老夫这里行礼了。”比干本想还礼,但是刚一动,身上就感到一阵剧痛,只好作罢,带有一丝歉意地说道:“先生,您救了我,是我应该给您行礼才对。但我现在有伤在身,还请见谅。”“这是哪里的话,王子到我家,那是我的福气。”老者恭谨地作了一个揖,说,“还望王子好好在鄙人家中休养,有什么照顾不周的地方请王子多多原谅。”比干微微点点头。“还不知老者贵姓?”老者笑道:“鄙人妫水。” “原来是妫先生。”比干十分恭敬地说。妫水点头笑了笑,然后再次向比干作揖道:“大概王子也累了,我们就先出去了。请王子安心休养,以后您的起居会由犬子妫甫照顾。”“妫先生请便。”比干笑着点了点头。得到比干的许可,二人就小心翼翼地退了下去。……比干在妫水的家里住着,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三天。在这三天里,比干都躺在床上休养,每天的起居由妫甫照顾。妫甫十分细心,一日三餐、洗脚洗脸……每一样都做得十分仔细。妫甫就好像一位女子,异常贤惠。在这三天的相处中,比干和妫甫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比干对妫甫产生了一种十分特别的感觉-----一种他从来没有感受过的感觉-----他每时每刻都盼望着能见到妫甫,似乎只要妫甫一刻不在他的身边,他的心就会感到不安。他感到十分奇怪,却又不能明晰个中原因。在妫甫的悉心照料下,比干的伤渐渐好了起来,到第四天已经可以下地走路。 早晨,鸟儿清脆的鸣叫从窗户飘了进来,山谷中到处都散发着一股清新的味道。晨光暖暖地照进屋里,把屋外的树影推倒在了地上。妫甫照常为比干端来了早餐。“在房里呆了这么多天,真闷啊。你能陪我出去走走吗?”比干坐在床沿上,对妫甫温存地说道。妫甫将早餐放到方桌上,笑着点了点头:“嗯,吃完早饭我就陪你出去。”比干看了看妫甫,脸上荡漾着灿烂的笑容。他赶紧一瘸一拐地跳到方桌旁坐下,然后大口大口地吃起饭来。妫甫看着比干的样子,掩口呵呵笑了起来。比干听到妫甫的笑声,看了看他那白皙的脸,玩笑似地说道:“如果你是个女子,我一定要把你娶回家作夫人。”听到比干的话,妫甫的脸瞬间变得绯红。“你……”他笑着对比干说,“你真坏。”说着就起身要走。比干赶紧抓住了他的手,道歉道:“妫贤弟,我不过开个玩笑,不要当真啊。”“我……”妫甫羞涩地摆脱比干的手,回过头对他说,“你刚才所说可是真的?”“什么?”比干显得有些不解,满面疑惑地回道,“可惜你是一个男子啊,哈哈。不然我一定会娶你的。”“你说的话可要当真!”妫甫的眼中充满了渴望。“当然当真,我是王子,一言九鼎。”比干不以为意地说。“那好,我有点事,要出去一下。”说完,妫甫就起身走了出去。就在妫甫出去之后不久,一位穿着朴素的女子走了进来。虽然她的打扮十分简单,但从她的身上却散发出一种难以描述的美。她的身材纤细高挑,步态轻盈端庄。乌黑的长发如一池黑瀑飞流而下,披散在她的背后;清澈的双眸深情地注视着比干,嘴角荡漾着春天一般的微笑……犹如天仙美人,楚楚动人。比干看着女子,心不住地狂跳了起来。他呆呆地望着她,什么也不说,心中却思绪万千。冥冥之中似乎有一种渴望-----一种力量,把他俩的目光紧紧地粘在了一起。二人都沉默着,好像是因为数百年的等待,把他们的心都给冻住了,此刻,他们心中冰封的情感正在解冻。“你……你是?”比干用颤抖的声音问道。“我?我是妫甫啊。”“你是妫甫?你是妫贤弟?”听到女子的回答,比干十分惊讶,“你……你居然是女儿之身!”妫甫只是笑了笑,也不作答,默默地把餐具收拾好端了出去,然后回来,搀着比干就向门外走去。两人穿过木屋外的小道,来到了一条小河边。河水十分清澈,水底的石头清晰可见。阳光从天空落下,掉进了水中,水被微风吹得轻轻地摇晃了起来,阳光随着摇晃的水波活泼地跳出水面,跳到人的眼睛里,把人眼扎得清疼。“我有点糊涂了,你怎么是个女的?你回答我啊?”比干焦急地对妫甫道。妫甫把头转到了一边,羞涩地笑了笑。“我本来就是个女子,是你自己看不出来!你说的话还上算吗?”“什么话?”比干皱着眉头问。“你说我要是个女的你就要娶我啊!”妫甫听到比干这样回答,显得有些焦急。“你想反悔?”“不是,不是。可是……”“可是什么?”妫甫板着脸问。比干思索了一会儿,然后拿出了魂誓,对妫甫道:“ 本来我是不应该告诉你的,但你对我一片深情,我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我曾经做过一个梦……”比干便把自己得到魂誓的经历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妫甫。“其实,我对你……但仙子姐姐告诉过我,要我找到它的另一半。”听了比干的讲述,妫甫微微笑了笑,然后从自己的腰间也掏出了一块和魂誓一样的链子,递给比干。比干看见,马上接过,然后将两半合在了一起。就在裂缝相接的一刹那,魂誓顿时金光四射,照得山谷一片温暖。周围所有的树木、花草都瞬时迅速生长了起来,眨眼间,整个山谷就被青绿的嫩芽、五色的鲜花包围。天空飞来了一群美丽的蝴蝶,就像翩翩的舞者,美丽非常。“你……你就是?”比干惊讶得连话都说不清了。妫甫微微点点头。“其实我曾经也做过和你同样的梦,在我第一天见到你看到魂誓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所以我……”“原来这样啊,你还一直瞒着我。”比干笑了笑,一边说一边用自己的手轻轻拉住了妫甫的手。此刻,他们已经忘记了一切,他们只看到一片金色的光,在这片金光中,他们只看见对方。……“哈哈哈,有情人终成眷属啊。”从天空中传来一阵笑声。二人抬头望去,原来是车夫和妫水,他们已经变幻了装束,穿上一件白色的长袍,拿着拂尘,站在云中。“你们?……”二人都疑惑地望着天空大声喊道,“你们怎么会在云中?”妫甫显得尤其疑惑,对着妫水大喊道:“父亲,你怎么会腾云驾雾?你是神仙?”妫水扬了扬拂尘哈哈笑道:“傻女儿,我本是妫水真人,受西王母之委派,来完成你们俩今世的宿世之缘。你从小父母双亡,所以我把你接在身边照顾。”说着,他指了指车夫,接着道:“这位车夫就是月下老人,也受西王母差遣。现在我们是功德圆满咯。”二人听到妫水真人的话,恍然大悟。比干躬身朝天空拜了一拜,“有劳二位仙长了。”“这都是天意,不用谢我们。现在你二人就回去吧,去完成你们今世情缘。”妫水真人说着,就用拂尘在天空一挥,顿时整个世界变得一片黑暗。两人在黑暗中,紧紧地牵着对方的手。“不要害怕,有我在,我会保护你的。”“嗯。”……[NextPage] 6“王子,王子……”一个声音从黑暗中传来。比干听到叫声,渐渐把眼睁开。一缕刺眼的光射了来,让他的眼有些睁不开。在这光线中,隐约站着五六个人。比干仔细一看,正是季夤、宦官和侍卫。他向身边看去,妫甫正静静地躺着,手紧紧地握着他的手。比干的嘴角流出一丝幸福的笑容。他向周围看了看,一切都是那么祥和,只是森林和小屋消失不见了,似乎根本就没有存在过。他感到十分奇怪,他不知道自己是做了一场梦还是真的经历了一次。他摇了摇头。心中想:“这个世界真是奇怪。到底是真实还是梦幻呢?”想着想着,他就傻傻地笑了起来。“王子,你是怎么啦?”季夤关切地问道。比干回过神来,回道:“没什么。我怎么会在这里?”“不知道啊。”季夤一脸严肃,“昨夜大雨,我们在山路上赶路,您的马车被一块大石头给砸落山谷。今早我们来寻您,您就躺在此地啦。幸而没事,不然我真不知如何向夫人和大王交代。这位女子是?-----”“昨夜?”比干一脸疑惑,苦笑着,“这女子,你们不用管,我要把她一起带到都邑去。”“是。”季夤、宦官和侍卫一齐答道。说完,比干就把妫甫叫醒,一起踏上了去都邑的旅程。行了两日,最终他们来到了都邑。和沫译完全不一样,这里繁华极了,到处都是来往的行人。这些行人大多穿着麻布衣服,见到马车就躬身让道。比干和妫甫坐在马车上面,脸上溢满了惊异与好奇。比干看着热闹的街道,心里像是海潮汹涌-----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人、这么多的马车。他似乎是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一个他从小渴望的世界。他感到万分欣喜,他朝季夤激动地叫道:“先生,这里就是都邑啊?”季夤稳重地笑笑,点头回答:“是。”宦官们看见比干这么激动,都暗自发笑。白发宦官满脸堆笑地对比干道:“王子,小心安全啦,这些都是贱民,没什么教养。”比干听到宦官的话,不以为然地笑答:“非也,人生一世,不过是走在一条道路上面,当走到这条道路的尽头,也就只剩下一堆枯骨。谁都一样,有什么贵贱之分呢?”宦官被比干的话弄得一头雾水。在他的心里,贱民就是贱民,永远都只能任贵族宰割。贱民还能做什么?他们连畜牲都不如,怎么能和贵族相提并论。但是王子始终是王子,虽然他心里不同意比干的话,却不敢表露出来,只是笑着点头称是。就在他们说话的一瞬,一阵小孩的哭声从一旁传了过来。比干叫车夫把车停下,只见一辆马车前面一个穿着破烂的小孩子正在哭泣,一个穿着华丽的贵族子弟在几个家丁的护卫下站在小孩的前面,恶狠狠地对着小孩喊叫:“你这个奴隶崽子,居然敢撞我的马车?害得本公子差点摔伤。”说着,就拿起一把刀向小孩砍去。妫甫见势不对,赶紧飞身而起跳到贵族公子面前,把他的刀给夺了去。“你干什么?这小孩子怎么了?你要杀他?”“你是谁?”贵族公子用凶狠的目光看着妫甫大声道,“你敢阻拦本公子?你不想活了?!难道本公子杀个奴隶崽子也不行?”他愤怒地朝家丁看去。家丁见到公子凶狠的目光,都会意地拿刀向妫甫冲了去。妫甫被家丁团团围住,却一脸轻松----她从小跟随妫水真人学了一身的本事,这几个家丁她根本就不放在眼里。只见她左一拳右一腿,秋风扫落叶一般地就把几个大汉掀翻在地,然后把贵族公子的衣服揪住。贵族公子被妫甫拿下,脸色顿时吓得一片青紫,求饶道:“好汉饶命,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好汉饶命。”妫甫却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回头看了看比干。比干下车,在季夤和宦官的陪同下,来到贵族公子的旁边。他拉着小孩的手安慰了一番,小孩顿时停止了哭泣,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仿佛雨后的彩虹。然后他看了看贵族公子,叫妫甫把他放了,问道:“你是何人?”贵族公子被妫甫推得后退了几步,家丁赶紧扶住。在家丁护卫之下的他立刻换了一副面孔,阴笑道:“小爷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费仲。大尹伯尤就是我父亲,冀州侯苏护是我大舅子。”说完,他就和家丁一起哈哈大笑了起来。“费仲?没有听过。伯尤和苏护又是谁啊?”比干小声向季夤问道。季夤把嘴凑到比干的耳旁,小声解释:“伯尤是当今大尹,朝廷权臣,大王很宠信他。而苏护则统辖着冀州一带,手握冀州兵权,势力不可小觑。这二人都不好惹。”比干听着季夤的解释,微微笑了笑,什么话也没有说。“怎么,小子?不说话了?害怕了吧?”费仲把目光向天空射去,得意地笑了起来。比干依然不说话。宦官则向费仲大声喊:“公子不得无礼,这位是先王之子、大王幼弟比干,还不过来行礼!”费仲听到宦官的话,脸一下青了,脸上的笑顿时不见踪影。他推开家丁,满脸堆笑地跑到比干的面前,奉承道:“原来是王子比干,小的有眼无珠,请王子多多见谅。”他就像一只狐狸,眼中汹涌着狡黠的光。比干看着费仲眼中的光,心生厌恶。本来他并不想责罚他,可是当他看到那双狐狸眼里射出的狡黠,心里就奔腾而起一股愤怒和冲动。他当即对着周围围观的人群喊道:“尔等皆为大商子民,无论贵贱,皆不能妄杀。而今费仲倚仗权势欺凌弱小,理应受罚。我今罚他杖责二十,以儆效尤。”说完,就向身边的侍卫使了一个眼色。侍卫会意,立刻上前把费仲压倒在地。费仲大声喊:“饶命啊,王子,饶命啊……”可是比干根本就不理会他。随即侍卫的棍子就落在了费仲肥硕的屁股上,费仲疼得眼泪鼻涕横流,大喊:“哎呀,疼死我了,哎呀,王子饶命啊……”周围的观众见到费仲的样子,都哈哈地笑了起来,一齐跪下道:“王子英明,王子英明……”比干只是微微笑了笑,然后问小孩子道:“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啊?”小孩看着比干,小声回答:“夷叔。”“你为什么一个人在这里,你的父母呢?”比干继续问。夷叔一听到比干的问话,头就像铁球般深深垂下,回答:“我父亲去征战死了,母亲在家忧劳成疾,也死了,现在就只有我一个人了。”说着,泪水就从他的小脸上滑落,像珍珠一般落到干燥的地上。比干想了想,然后为夷叔揩了揩脸上的泪水,怜爱地说:“那你以后就做我的贴身侍从吧,没有人敢再欺负你了。你愿意吗?”夷叔用纯真的眼睛看着比干,脸上扬着笑容。他猛烈地点着头,回答:“我愿意,我愿意……”比干摸了摸夷叔的头,笑道:“那好,夷叔,和我一起去见大王吧。”说完,就把夷叔抱上马车,向王宫行去。……二十杖责很快完毕。费仲被家丁扶起,嘴里不停地呻吟着。他看着比干远去的马车,牙齿发出咯咯的响声。[NextPage] 7费仲被家丁扶回大尹府,心中气愤难平。趴在卧榻上面,他向家丁大声吼道:“你们这些没用的东西,平日里好吃好喝养着你们,到有用的时候一个也用不上。”家丁们见费仲发怒,一个个全跪在地上,浑身颤抖,不敢吱声。“怎么都不说话了?”费仲瞪眼看着家丁。跪在最前面的一个大胡子微微抬头看了看费仲,额冒冷汗。“公子,那可……可是王子,我们……实在是不敢啊。”费仲听到“王子”二字,心中的火顿时燃烧了起来,从身旁抓起一个水壶就向大胡子砸去。“你还敢顶嘴?!”他怒吼道。家丁们被他的举动吓得把头更深地垂了下去,不敢言语。看着唯唯诺诺的家丁,费仲的怒气渐渐平息,在心中想道:“是啊,那是王子,有什么办法呢?”可是这口气他确实咽不下去,直把牙齿咬得吱吱作响。……正在费仲发愁的时候,一个青衣道人突然从天而降。其实这就是当年的修罗,自从偷走爱恨果变成人形之后,他就进入魔道,修得一身妖术,而今贪恋人世繁华,私自跑来都邑寻求飞黄腾达之机。比干责罚费仲的时候,他正巧从云端飞过,故而想通过费仲青云直上。只见他身着青色道袍,手执拂尘,黑丝披肩,八字长须紧贴上唇,踩着黑云从天而降,满脸奸笑。“你是何人?”费仲看着青衣道人,满不在乎地问道。“我?”青衣道人笑道,“在下青袍君,自小修习仙术于钟南山,是来帮你之人。”一听到这里,费仲赶紧起身,忍着巨疼向青袍君作揖道:“真人果真可以帮到我?”“那是自然,一切我已知晓,你是想要除掉王子比干嘛。”青袍君把拂尘一扬道,“不过那比干有七窍玲珑心护身,一时之间想要除掉他也不是易事。只有伺机而动。”费仲点头道:“真人有什么好办法吗?”青袍君捋了捋胡子,然后从自己的衣袖中捧出一只白色九尾狐,阴笑道:“全靠它了。”“它?这小狐狸?”费仲不解地问。青袍君笑道:“你可不要小瞧这只狐狸,他已有三百年的道行,可幻化人形。”说着,就把白狐放在地上。一道白光闪过,白狐瞬时变成了一名婀娜女子,美艳至极,世间无双。青袍君把嘴凑到费仲的耳旁,小声说了些什么。费仲就哈哈笑了起来。“好计策,仙长好计策啊。”听到费仲的夸赞,青袍君和白狐美女也跟着笑了起来。整个屋子都被他们奸诈的笑声充斥着。那声音如利剑一般,似乎把墙壁都刮出了深深的痕迹。[NextPage]8比干随着宦官来到王宫大殿。大殿修建得金碧辉煌,宛如琼楼玉宇,屹立于青天之下。殿前长长的台阶上左右分列着文武官员;在台阶的最高处站立着一位威严的中年男子,满面青髯,那正是帝乙。一个巫师正在台阶的最低处一边敲鼓一边跳着奇怪的舞蹈。这一切都是为比干的到来而准备的。比干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面,感到既好奇又紧张。他走在最前面,季夤等人跟随在他的身后。几人一同在巫师前面的空地停下。等到巫师把舞跳完退下,比干才躬身向帝乙作揖道:“王兄安好?”帝乙赶紧沿着阶梯跑了下来,握住比干的双手。他上下打量着比干,然后笑道:“王弟果真天生贵人,气宇不凡,必佑我大商。”比干抬头看了看帝乙,微微笑了笑,道:“谢王兄夸赞。”……帝乙拉着比干走进大殿,叫人在王座一旁给比干安了一个座。帝乙和比干坐下,文武百官和季夤等人都在殿下垂首站立。两兄弟寒暄了一阵,然后帝乙朝殿下望了望,正见季夤。“那老先生想必就是贤者季夤吧?”帝乙笑着问道。“一路上辛苦啦。”季夤拱手回答:“大王言重了,为国家尽忠是小民的本分,何谈辛苦!”帝乙对着季夤笑了笑:“先生真是一片赤诚啊。”说完,他又向旁边看去,见到妫甫,于是问比干道:“那女子是谁啊?”比干垂手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把遇到妫甫的经过全告诉了帝乙。帝乙捋了捋胡须笑道:“既然是天神旨意,就不能违背。寡人这就赐你二人成婚,如何?”比干被帝乙突如其来的话搞得手足无措,脸红着回道:“谢王兄,不过这还要看她的意思。况且母亲也不在朝中,这……”还没有等比干的话说完,帝乙就打断了他的话:“母亲不在有兄长啊。再说寡人赐婚,她还不愿意?”说着,他就朝妫甫问了问,“你可愿意?”妫甫见大王发问,满脸羞涩。百官都悄悄地向她看去,她斜眼看了看四周,然后微微点了点头,什么也没说。帝乙看到妫甫的样子,不禁哈哈大笑起来。“那好,我就赐你二人即日成婚。”比干当然是求之不得,站起来拉着妫甫一同来到帝乙面前,躬身谢道:“谢王兄垂赐。”帝乙笑容满面:“免礼,免礼吧。”见到帝乙如此开心,文武百官都向比干祝祷:“祝王子与王妃白头偕老,福寿永宁。”文武百官祝祷完毕,帝乙继续说:“王弟少年英杰,必是我大商柱国之臣,现寡人封你为左尹之职。”比干领命谢恩,然后回到椅子上坐下。……就在此时,青袍君带着白狐女从天而降。他站在大殿门口大声道:“贫道青袍君拜见大王。”帝乙自小崇仙慕道,对修行之人礼遇有嘉,见是一道人从天而降,便很有礼貌地把他请进大殿。青袍君一进大殿,就看到了与帝乙同坐的比干,便在心里暗忖道:“比干,遇到贫道也是你的命。你的死期就要到了。”比干则目不斜视地看着青袍君,心里突然生出一种厌恶感。这种感觉他以前从没有过,仿佛就要从他的心中、骨头里喷射出来一样。他坐在椅子上,心里感觉到一阵不安。“不知道仙长到此,有何贵干?”帝乙笑问道。青袍君躬身回答:“贫道修习于终南山,小有道行。昨日来到都邑,偶遇大尹之子费仲,极言大王圣德。贫道为之所感,故而欲辅佐大王,望大王恩准。”帝乙闻言,喜不胜收,笑道:“原来如此。寡人自小崇仙慕道,若仙长愿意留下,那自然是求之不得。你就做我的国师,如何?”青袍君领命谢恩,接着说:“公子费仲知道大王每日朝政辛苦,故而遍访名山,得一宝物,托贫道献给大王。”“哦,什么宝物?”帝乙的眼里射出一道贪婪的光芒,“快给寡人看看。”得到帝乙的许可,青袍君便朝殿门外小声叫道:“大王有命,还不快进来。”青袍君的话音刚落,一女子就从门外走了进来。只见她长发披肩,眉似初月,眼若秋水,口如含朱,皮肤白皙,穿着一件白色长裙……楚楚动人。她步态轻盈,缓缓走到帝乙的面前,轻轻地行礼。他的每一个细微的动作似乎都流露出无限的柔情。比干看见她,心就莫名地狂跳了起来。他似乎隐约闻到一股骚味,但却并不知道究竟是为什么,只好坐观其变。“这……这……这就是费仲献给我的宝物?”帝乙激动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好……好宝贝啊。快……快到寡人身边来。”他朝着白狐女笑道。狐女小步地走到帝乙的面前。帝乙一把抓住她的手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啊?”“媚儿,”狐女娇媚地回答。“好,媚儿,好名字。我封你做贵妃,愿意吗?”帝乙满脸淫笑地对媚儿说。媚儿轻声道:“奴婢一切都听大王的。”过了一会儿,她接着说:“费仲是个人才,能够与大王相见全靠他,大王是不是应该……”帝乙笑道:“嗯……费仲是个人才啊,应该重用。”然后他对着伯尤道:“你儿子这次立了大功,我就封他为都邑宰,主管都邑政事,你看如何?”比干听到帝乙要册封费仲,本想阻止,但是他知道自己劝也没用,也便作罢。伯尤听见儿子被封官职,当然高兴,心中不知道笑得多灿烂,却依然假装严肃地回答:“谢大王。”……诸事议毕,帝乙就宣布退朝,然后挽着媚儿淫笑着向寝宫走去……[NextPage] 9退朝之后,帝乙就命内务大臣为比干和妫甫安排了婚礼。婚礼虽然仓促却十分隆重,在帝乙的亲自主持下,比干和妫甫结成了终身伴侣。夜里,清风轻抚着大地。天上繁星如棋,布满深蓝色的夜空。比干挽着妫甫坐在寝室门前的台阶上,仰望星空,心中似乎被涂上了一层蜜糖-----无比幸福。他望着那一颗颗璀璨如珠的明星,仿佛看到了一个盛开鲜花的世界。他和妫甫一起在那花的世界奔跑、欢笑。他微笑了,他的嘴角荡起了一丝春天般的笑容。“你笑什么?”妫甫用她那双明眸看着比干,笑问道。她的眼睛是那么地清澈纯洁,就像是雨后初晴的天空,那么地洁净、清灵。她看着比干,心中也和比干一样荡漾着一缕甘甜,就像是梦中世界流淌的甘泉,涌进了她的心,那么清爽。“你笑什么啊?” 比干回头看看妫甫,把自己的衣服脱下给她披上,然后轻轻将妫甫搂在怀中,柔声答:“我不知道,我心里感到舒畅,所以我就笑了。现在是我这一辈子最幸福的时候了。”妫甫听到比干的话,只是微微笑笑,沉默不语。比干继续说:“真希望能和你一辈子像这样-----我们相互依靠,一直这样。” “又说什么傻话呢?!”妫甫用食指在比干的鼻子上碰了一下,“怎么能一辈子这样靠在一起呢?但是我答应你,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陪在你的身边,即使破了、碎了,我都会与你相伴。”听到这里,比干的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他的眼睛已经闪出了泪光,不觉地把妫甫抱得更紧了。他拿出魂誓,看着妫甫的眼睛:“我们的前世是什么呢?我们怎么会结下这一世的情缘呢?”说着,他无奈地笑了笑。“我也奇怪,可是所谓天机不可泄露,这一生我们恐怕都没有办法得知了。”妫甫笑答,“不过无论怎样,只要今生可以与你相伴,我已经足够。前世怎样,来世怎样我不关心。我只在乎今生。”比干点点头:“嗯,我也不想了,这辈子我会好好爱你。”“不,你要好好爱自己,好好爱自己才能好好爱我。”“嗯”……“哈哈,看这小两口。”两人正在蜜语,天空突然传来了一阵笑声。两人定睛望去,只见妫水真人与月下老人正在云间大笑。“父亲,你来了,何不下来相见?!”妫甫起身望天喊道。妫水真人与月下老人闻声踩着祥云落地,走到比干和妫甫的面前。比干和妫甫一起向二位仙长施完礼,妫甫便对妫水真人撒娇似地说:“父亲自那日离去,也不来看看女儿。”“唉,我身为妫水之神,自然要好好管理妫水啊,怎么能随意离职。今闻女儿大婚,特来相见。”妫水真人无奈地回道,说着便从腰间取出酒壶喝了一口。“父亲,你又喝酒!”“哈哈,你难道不知父亲是酒中仙吗?”妫水真人淘气地说,说完又喝了一口。妫甫看着妫水真人,摇摇头道:“你还是少喝一点吧。”月下老人看到妫甫的样子,笑道:“这老顽童嗜酒如命,你叫他别饮酒不是要他老命吗?一千年前就因为酒醉,他从天牢误放了一只狐狸精下凡,差一点被西王母打下凡间。幸好有玉帝求情,准他戴罪立功,抓捕妖狐。可到现在还没有抓到。即使这样,他都没有把酒给戒掉,你叫他别饮酒?” “这些事给他们提什么啊。”妫水真人难为情地笑了笑,“迟早我会把这妖狐抓住的。”月下老人掩口笑了笑,然后对比干道:“我看王宫似乎隐隐有些妖气,但没有得到大王的许可我们不能进王宫,不然会犯天条。不过这妖怪的修为不高,也不必我们亲自出马。”然后他从袖子里拿出一面镜子递给比干。“你收好了,这是混元照妖镜,任何妖怪,只要一照就会现出原形。”比干接过照妖镜,小心地收了起来。妫水真人笑道:“看也看了,我们也该回去述职了。你们早些休息吧。”说完,妫水真人与月下老人便乘云而去。比干和妫甫作揖恭送。……“你说-------这皇宫中谁会是妖怪呢?”妫甫蹙额问比干道。“你觉得呢?”比干看着妫甫绷得紧紧的脸反问道。他的眼里射出一道光,似乎早已胸有成竹。“难道是?……”妫甫看着比干的眼睛,恍然大悟,惊道。还没有等妫甫说出口,比干就用手捂住了她的嘴。“隔墙有耳,小心为是。再看看吧,如果这小妖没有什么恶意,我们就姑且放了它,毕竟也是一条生灵。”妫甫微微点点头,脸上露出一丝忧虑。“为何夫人脸露愁色?”比干握着妫甫的手温柔地说。“夫人不必忧虑,我自有办法。你看天色也不早了,我们还是回屋歇息吧。” 妫甫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羞羞答答地点了点头。之后,两人便一起回屋歇息去了。……之后的十多天,比干和妫甫都在府中度过。帝乙似乎已经把他们给忘了,没有丝毫意旨给他们。比干感到十分奇怪,在心里想:“王兄为何这么久都不召见我?”就在此时,夷叔快步跑了进来,躬身道:“王子比干,大王派人来传谕,叫你随同进宫觐见。”“是么?”比干赶紧起身,整理好衣服,出门见了来使,然后随同他们一起去了王宫。来到王宫,朝臣们都侍立在大殿两旁。帝乙正抱着媚儿坐在王位上,卿卿我我,举止轻浮。而青袍君则站在他们的身旁。比干一看见他,心里就很不舒服。“大王,臣弟……”“王弟免礼。”还没等比干施礼完毕,帝乙就漠不关心地对他说道,然后对其他朝臣说:“你们有什么事就赶快禀报吧,寡人还很忙呢。”他的眼神迷离,飘忽不定。看着帝乙的神情,比干已确信那小妖并非善类。他用严峻的目光刺向媚儿,媚儿则用淫邪的目光刺向他。就在他俩的目光相接的一瞬,似乎有一股力量在他与媚儿之间骤起。此刻二人就像在默默地较量着,额间都渗出了一丝冷汗。二人相视了一会儿,比干突然把眼光移开,悄悄将手揣入袖中摸着照妖镜,躬身正要对帝乙说些什么,还未及出口,一位满脸青髯的中年朝官突然走了出来,面向帝乙正声道:“大王,臣有话要说。”帝乙看了看那官员,厉声吼道:“闻仲?你有何话?快说!”闻仲依然面容凛然。“禀大王,臣于少年时求道于金灵圣母,练得天眼一只,能识天下仙魔。臣斗胆进言,在王宫之内有一股妖气。”“妖气?你是说王宫内有妖怪?谁?你说是谁?”帝乙听到闻仲的话,立刻站起来厉声道。闻仲抬头恶狠狠地看了媚儿一眼,然后怒目斥道:“就是她,王妃!”他的声音颤抖着:“还有那个青袍君。他们一进宫我就看出了他们并非人身,但魔道本为同宗,妖也有好坏之分。之所以当时没有揭穿他们,是因为我想看看他们是否为善类。而这十多天,大王不思朝政,形容憔悴,可知矣。望大王明鉴。”闻仲讲完,帝乙心中暗忖:“自媚儿进宫以来,寡人每日与她吃喝玩乐,确实荒废了朝政。”想着,便立刻把媚儿从怀中推了出去,但依然为她辩护道:“虽然我近几日荒废了朝政,这是寡人之错,与媚儿、青袍君无干啊。”“大王明鉴,臣与王妃并非妖物,”青袍君一脸狡黠,“这是闻仲在栽赃。”他回头看看闻仲与比干:“敢问闻仲大人有何证据?”“这个……这个……”闻仲吞吞吐吐,不知如何作答。青袍君见闻仲吞吞吐吐,笑道:“看来闻仲大人并没有证据嘛。那可是欺瞒大王的大罪。”说完,他就呵呵阴笑了起来。闻仲虽然没有让他们现出原形的办法,但依然坚持他们是妖怪。就在他无计可施的时候,比干说话了:“如果大王不信,我倒有一个办法。就是不知王妃和道长是否敢试试?”“那就来吧。”青袍君并不把比干放在眼里,自不量力地答。比干应声拿出了照妖镜。宝镜顿时金光四射,两道金光直刺青袍君和媚儿。青袍君见势不对,立刻腾云而去,由于跑得快,他只被金光打出几口鲜血;而媚儿则没那么幸运,被金光牢牢罩住,不一会儿一股黑气就被吸了出来,紧接着她就化成了一只白色的小狐狸。比干把宝镜收了,那小狐狸被吓得四窜。侍卫们赶紧上前去抓狐狸,但是那小白狐跑得像箭一样快,不一会儿就跑出了王宫,逃得无影无踪。“这……”帝乙被眼前的一幕吓得沉默不语。缓了一会儿,他才慢慢对朝臣们说:“寡人真是被妖孽迷惑了,寡人有错。”比干拱手道:“王兄不必自责,现在妖孽已除,只望大王以后勤于朝政,那将是大商万民之福。”帝乙点点头。“寡人定当以此为戒。”然后他厉声对伯尤道:“你等昏臣,居然找个妖怪来迷惑寡人,现免去你大尹之职,降官三等;你儿子罢去都城宰之职。”伯尤满脸恐惧,立刻跪谢道:“谢大王恩典。”然后,帝乙对比干和闻仲道:“你二人除妖有功,王子比干封为大尹、太子少师,闻仲封为左尹、太子少师。望二位以后好好辅佐寡人啊。”“是。”二人的声音响亮如雷,在大殿之上回旋着。…… 殿外,阳光明媚,把世界照耀得无比温暖。鸟儿自由地飞翔着,像是轻灵的仙子。蜜蜂嗡嗡鸣叫,似乎在唱着一曲优美的歌……这景象宛如画中。多么美好的春天!都邑[NextPage] 10 青袍君为金光所伤,踏着黑云逃离了都城,心里怨愤难平。他刚腾云行至护城河外,就透过云层见到了慌乱奔跑的白狐。他赶紧落地,将白狐抱在怀里自语道:“小白狐,这一次害苦你啦。”说着,就驾云向轩辕坟奔去。 轩辕坟是当年黄帝的坟冢,在一座荒林之中,被硕大的树木包围着。千年前妫水真人酒醉后误放了九尾妖狐,这妖狐逃离后就跑到了轩辕坟修炼。因为黄帝神力的护佑,所以天神一直找不到她的藏身之地。小白狐就是这妖狐最宠爱的曾孙女,因为贪恋尘世繁华,所以偷偷跟着青袍君一起去了人间。轩辕坟周围落满了腐败的叶子;墓前和坟丘上长满了杂草,散发着一股泥土和青草混杂后奇怪的味道。阳光全被树木遮蔽,无论什么时候,轩辕坟四周都像黑夜一般,被冷风吹拂,阴森恐怖。青袍君带着小白狐降落轩辕坟之时,一群小狐狸正在坟丘周围玩耍。见到青袍君,一只小狐狸赶紧跑进洞里通知九尾狐。自小白狐出走以后,九尾狐天天提心吊胆。听到小白狐回来的消息,她赶紧叫小狐狸带青袍君进去。青袍君摇摇晃晃地走进洞府,把小白狐交给九尾狐。九尾狐见到被打回原形的小白狐,脸一下变得煞白,恶狠狠地盯着青袍君:“这是怎么回事?”青袍君躬着身,添油加醋地给九尾狐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九尾狐被气得眼珠都要掉出来了,大吼道:“比干、闻仲,你们害我小白狐百年道行尽失,我与你们势不两立。”见到九尾狐这样气愤,青袍君赶紧上前浇油道:“仙师,你已经有数千年道行,怕他们什么?以我之见,我们应该去把这二人捉回来,挖心剥皮,吃了他们。”“你懂什么?”九尾狐看了看青袍君,眼喷怒火。“要不是你,小白狐能这样?!现在大商气数未尽,比干和闻仲都是天生异人,对付他们谈何容易。我要静候时机。你就在我洞府里调养吧,可知洞里一日,世间千年。不会太久的。”听到九尾狐的话,青袍君也只好闭嘴。…… 从此后,青袍君就呆在轩辕坟中养伤修炼,静候着时机的到来。这一晃,已经二十多天过去,而人间则已过去了二十多年。在这二十多年中,商王朝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为北方夷族威胁,帝乙在他晚年时将都邑迁往沫译。迁都后不久,帝乙就驾崩辞世。帝乙辞世时封比干和闻仲为太师,辅佐新王,还赐了一把“打王鞭”给比干,此鞭上打昏王,下打庸臣。后来新王帝辛(商纣王)登基,把新都沫译更名为朝歌。纣王天资聪颖,但却十分淫邪,幸得有两位太师监督,所以还不致做出太过的事情。比干和闻仲奉帝乙遗命,一起辅佐纣王,兢兢业业,丝毫不敢怠慢。商朝在两位太师的辅佐下,一片生平景象。经过二十多年的风霜洗礼,当年稚气的比干也已经满面青髯,庄严、肃穆,俨然一位柱国大臣的模样。去到都邑之后,比干为大商基业奔波操劳,毫无怨言,一直没有时间回到沫译行宫看望母亲。都邑迁至沫译之后,虽相距近在咫尺,但沫译行宫离王宫还有数十里的距离,且新都未稳,他不敢离职,所以一直也没有回去看看。如今纣王已经长大成人,新都局势已稳,他想着可以放心地把朝政交给纣王,好偷闲和妫甫一起回沫译行宫看看母亲。于是,他带着妫甫一起向纣王请假。纣王当然高兴,即刻批准。得到纣王的批准后,比干和妫甫就带着长大成人的夷叔在一队卫兵的保护下向沫译行宫赶去。比干的心情很激动,他在心里想着很多很多------与母亲一别,一眨眼,已经二十多年啦。一切仿佛昨日,还记得离开沫译行宫的那个清晨,母亲送自己出门的场景。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母亲现在变得怎样了。还依然是当年风姿绰约的美人?还是已经到了风烛残年?比干想着,眼眶已经不知不觉地被泪水打湿了。这是他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流泪。他记得母亲告诉过他,他是成汤子孙,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能流泪。他记得,他记得------可是此刻,他再也抑制不住心中激动的泪水。他想象着母亲温暖的怀抱,心里无比甜美。“相公,你为什么哭啊?”妫甫用袖子给比干揩了揩眼泪问道,“是要见到母亲大人,高兴的吗?”比干握住妫甫的手,含泪点了点头。“是啊,与母亲相别,已经二十余年。没想到啊-----本来打算到都邑几年就回去看看,却一直没有时间,只能写信报平安。迁都之后,虽然近了,可是新都未稳,朝中事务更胜以前,更是脱不开身。想接她过来,又怕她年老,不胜舟车劳顿。嗨,这样-----就二十年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啊!看看,你我都快生白发了,却还没有回家与老母一见。”妫甫看着比干的眼睛,笑了笑:“母亲会明白的。只是我们成亲二十余年,竟未得一子,我如何有面目见母亲呢?”比干听到妫甫的话,胡须微微颤动了一下,然后笑笑:“傻瓜,孩子迟早会有的,也不急于一时。”然后他手指山林,转移话题道:“你看那山多美啊。”妫甫顺着比干手指的方向望去。眼前深林如浪,一片碧绿;林间青山起伏,宛如神工勾勒,在蓝天的画纸上跃动着柔美的曲线……妫甫看着这幅图画,微微点点头,但是脸上依然飘出了几丝愁云。……马车正行着,突然一个浑厚的声音不知道从哪里飘了来,唱道:高山青兮云悠悠,大江浩兮浪奔流。化外仙境无客往,唯余蓑衣垂钓叟。闲来无事捋鹤发,只待愿者上直钩。一树一岁一枯荣,世事易变又几秋?又几秋?又几秋?山中坐,无所忧。可叹造物喜弄人,无奈凡尘数日游。比干和妫甫都听到了这个声音,体味其中意思,似乎有几分仙意。他们相互看了看,又往四周看了看,但没有一个人。两人心中都泛着嘀咕-----“到底是哪里传来的声音呢?”再行了一段,穿过层林,一条宽阔的大江突然出现在了眼前。江对岸层峦耸翠,立在林海之间;蔚蓝的天空上几只鸟儿正在飞翔,在薄云之间穿梭;暖风轻拂着大地,把江面吹起了一丝波纹……每一处都在悠然中透出几分惬意。就在这宁静的江岸边,一位老者正盘腿坐在草地上垂钓。他穿着一件白色长袍正襟危坐着,长长的白发像飞流的银瀑一般从他背上倾泻下来。从车上只能看到他的背影,那背影在天光的照耀下似乎在散发着白色的光芒。比干见到老者,立刻命令车夫把马车停了下来,静静看着他的背影。“有远客到来,何不来此一叙?”就在马车停下后不久,老者便用厚重的声音说道。比干和妫甫明白是在叫自己,于是就叫夷叔等人在原地等候,然后一起走到老者身后。只见老者专心地注视着平静的江面,水中一群鱼正在他的面前跳跃,却不见有鱼咬上他的钩。二人都很奇怪,心中想:“怎么这么多鱼,就没有咬钩的呢?”老者没有回头,却似乎看透了他们的心思,笑道:“客人是在想为什么这么多鱼游来游去,却没有咬钩的那一条,是吗?”比干和妫甫听到老者的话,感到十分惊讶。比干作揖道:“是,仙长,仙长怎知我二人所想?敢问仙长道号,为何独钓于此?”“哈哈……”老者捋了捋胡须,大笑了几声,“小道姜尚子牙,受业于太上元始天尊。独钓于此乃受先师之命静候天人。”“天人?敢问天人是何人?”妫甫恭谨地问。姜尚摇摇头:“此乃天机,不可泄露。”然后他把钓提了起来,指了指钓钩接着说:“知道为什么鱼不上钩了吧?”二人看看钓钩,原来那钓钩是直的。二人正要说些什么,姜尚突然大笑着转过头来。看他的长相,鹤发童颜,似乎散发着白光,把天地都给照亮了。真乃仙人!“我知道你们想问什么。”姜尚笑道,“弯钩钓鱼,直钩却钓龙啊。”“龙?”二人不解地吐出一个字。“是啊。”姜尚仍然大笑着,“二位能听到我的歌声来到此地,也就是有缘之人。我送你们几句话吧-----‘帝星淫邪障,王宫生媚妖’。比干大人在此后会有一场大劫,恐有性命之虞。但此是天劫,人鬼神没有谁可以救你,也没有什么宝贝可以救你,除了你自己。我授你一计,但切记要在紧要关头才可打开。”说完,他就从袖中取出一个小竹筒递给比干,接着转过头去说:“我们缘尽于此,你二人回去吧。”然后他广袖一挥,二人眼前就变得一片漆黑,再睁眼的时候,他们已经坐在车上赶路了。二人都十分奇怪,明明刚才还在江边,怎么一下又到车里了呢?比干看看坐在车外的夷叔,问道:“夷叔,刚才我们到过一条江边吗?”“没有啊,大人。”夷叔回答。 比干点点头,然后看了看妫甫。妫甫也会意地看了看他。他们一起盯着那竹筒,眼里涌出一丝忧愁。[NextPage]11经过半天多的车马劳顿,比干一行人终于到达了沫译行宫。奴仆们早已在行宫门前分两列整齐地站立着迎接他们了。刚一下车,比干就深深地呼了一口气。他扶着妫甫站在车旁,向四周默默张望着。他想起了儿时的场景:那树林、那青山、那片蓝天……一切都依然和小时候一样。他的眼眶湿润了,口里缓缓地吐出轻气。这是多么熟悉的场景啊!“母亲,我回来了。”看着这些熟悉的景色,比干小声地自语道。呆立了一会儿,他就拉着妫甫向行宫里面走去。他们还没有走几步,鄢姒就在奴婢的搀扶下快步走了出来,口中不住念叨着“我儿比干,我儿比干”。经过二十多年,当年那风姿绰约的中年妇人现今已是头发花白,满面皱纹,看起来十分虚弱------脸色异常苍白,连走路都颤颤巍巍的。比干和妫甫见母亲迎面而来,赶紧加快了脚步向鄢姒走去。刚一走近鄢姒,二人便一下跪在了地上。比干含泪道:“母亲,儿子回来了。”他抬眼看着母亲苍老的脸,心里不禁一酸。他想到了当年母亲的花容月貌,而如今,却是……一晃二十多年过去,真是恍如隔世。时间真是厉害,在不知不觉间就把人推到一个个陌生的空间,再也不能回去。只能默默回想,任凭它的摆布,毫无办法。“母亲,儿子不孝,一去二十多年,一直也没能回来看您。您苍老多啦。”他的声音颤抖着。“嗨,母亲知道,你现在是丞相,哪有空?”鄢姒抚摸着比干的额头,慈祥地说,“为了大商基业你这样努力,母亲已经很欣慰了。”说着就咳嗽了几声。比干赶紧站了起来,扶着她。妫甫也跟着站了起来。比干问道:“母亲生病了?都怪孩儿不孝。现在都城就在沫译,以后儿子就可以常来看望你了。”鄢姒笑笑:“怎么能怪你?老毛病了,你走之后,我得了一场病,落下了病根,老是咳嗽。不过没什么大事。”听了鄢姒的话,比干微微点点头。妫甫听到这里,便关切地对鄢姒道:“母亲身体不好,那快些回屋歇息吧。”鄢姒随着声音看去,在妫甫身上上下打量了一下,然后微微笑了笑:“这就是妫甫?”妫甫笑答“是”。鄢姒继续说:“比比干在信里说的还要美。那好吧,我们进去吧。”说完,三人便在奴仆们的簇拥下向内室走去。……行宫的夜是那么美,仿佛把人世间所有的宁静都聚集了起来,散发着诱人的味道。那片夜空,洒满了璀璨的星星,就像是泪光的结晶,美丽却透出几分悲伤。月亮圆圆的,似乎是世界这口巨大枯井的井口。在那井口外,好像有一个人在叫喊-----“出来啊,出来啊,外面是永恒的安宁,没有痛苦,没有烦恼”。这是风的声音,是梦中的回响。在井口的下面,行宫的花园里,各种花开放着,肆意地散发出芬芳。清爽的风踩在花的肩上,吹打着比干和妫甫的脸。回家以后,二人陪母亲聊了好久。吃过晚饭,已经很晚,鄢姒非常疲乏,便回寝宫休息。二人则来到花园里面休息。自从离开行宫,比干已经好久没有见到这么美丽的夜色了。二十多年来,他几乎每天都被国家大事缠绕着,哪有那份幸运来欣赏这宁静、这美丽。他轻轻将妫甫搂在怀里,他突然想到了他与妫甫成亲的那晚,他也是这样搂着妫甫,可是二十多年,他竟然再没有机会这样搂着她。他看了看妫甫,嘴里缓缓吐着气。他感到自己的心就像沙漠,此刻的每一缕清风、每一缕花香、每一缕月光……就是水,只要这水一滴落,就马上被自己心的沙漠吸干了。“夫人,”比干看着妫甫小声道,“二十年来实在是欠你太多了。”妫甫随着比干的话锋抬起头,微微笑了笑,“相公何处此言?为妻知道你很忙,怎能责怪相公。”比干捋捋自己的胡须,向天望去,目光中带着忧郁。“今夜是我这么久以来第一次感到轻松。现在大商的运势逐渐式微,内政混乱,外敌肆掠。幸好有闻仲和我在朝,才可勉强安定大局。可我担心我如果一死,大商将……”“你不会的,相公。”还没有等比干的话说完,妫甫就用手捂住了比干的嘴。她的眉头紧锁着。“哈哈,”比干把妫甫的手拿开大笑了几声,“你没有听见那仙长的话吗?我料想这一劫是逃不过的,只是我担心大商还有母亲和你。你看,帝星衰弱,妖星陡现,大商必有祸事啊。”说着他就指向了星空。妫甫顺着比干的手望去,只见一颗若隐若现的星星旁有一颗十分明亮的泛红的星星。“那就是?”妫甫问道。“是啊,仙长不会骗我们。我只能尽力而为了。”比干的话像是在叹息。“仙长不是给了你一计吗?”比干笑了笑,然后把竹筒从袖子里拿了出来。“这竹筒未必可以化解我的劫难,我只能听天由命了。”妫甫接过竹筒上下看了看,只是轻轻叹了一声。“你死了,我亦不偷生于世。”“说什么傻话,我死了,你依然要好好活着,帮我好好照顾母亲。”“可是------”妫甫低着头,什么也不说。“你要好好活着。即使我死了,也会陪在你的身边。”比干的手紧紧握着妫甫的手。“那你要答应我,我们下辈子还做夫妻。”“我们会的。”二人紧紧地相拥在了一起。仿佛是生离死别,他们俩紧紧地拥在一起,生怕一放开彼此就会永远分离。他们在风中用体温温暖着对方,就像两团蓝色的火焰融在了一起,照亮了整个夜晚。……在家中呆了一个多月,比干和妫甫天天陪伴在鄢姒身边。但时间总是在无情的流逝,很快,离家回朝的日子就到了。清晨,鸟儿才刚刚发出第一声的鸣叫,他们就要出发了。那情景和二十多年前几乎一模一样,只是当年要离开的是一位翩翩少年,而现在要离开的是一位青髯中年;只是当年来送别是一位中年美妇,而现在来送别的则是一位老人;只是当年要走的是一人,而现在要走的是两人……三人相互对视着,仿佛所有的空气都凝滞了。一种感觉侵袭了三人的身体,让三人眼里不住闪动着泪光。但是无论怎样,那一刻依然要来,马车始终开动了,在灰暗的天空下,马车远去了。鄢姒呆呆地望着远去的马车,心在流着血。她一边咳嗽一边小声地说:“儿啊,永别了!” [NextPage]12比干刚一回到王宫,一群朝官就把他拦了下来。闻仲也在这群朝官里面。比干赶紧下车,问明来由。原来自从比干走后,纣王就诏告天下选妃。费仲为讨大王欢欣,把自己的外甥女----冀州侯苏护之女妲己推荐给了大王。妲己之美貌贤淑,大臣们早有耳闻,原本也没有什么异议。可是妲己进宫以后,开始一段时间还好,之后却突然性情大变,每天陪着纣王酒池肉林,害得纣王无心朝政。她还无故杀害了几名大臣,弄得满朝大臣胆战心惊。但纣王早被她迷得颠三倒四,朝事任由她摆布,就连闻太师都管治不了。因此,他们只好等着比干回朝,再做商议。比干听见大臣们的讲述,在心里暗想道:“看来是要来了!”于是赶紧坐上马车赶回相府,取下先王所赐“打王鞭”,便与朝官们一起直奔王宫。其他大臣在寝宫外等候,比干则直接闯进纣王的寝宫。比干闯进的时候,纣王正在和妲己寻欢。“你要干什么?想造反吗?”妲己见到比干,大吼道。纣王则被比干吓了一大跳,站起来像学生一样低头站在一旁。比干举鞭立在殿下,双眼就像两团火,炯炯地望着纣王和妲己。他看着妲己,暗暗感到了些什么,却不知到底是些什么,只觉得有一种天然的愤怒在胸中燃烧,让他感到很难受。他对着纣王怒斥道:“你这大商的不肖子孙,知道我为什么取来打王鞭吗?”纣王抬眼看看比干,然后摇摇头:“不知道,还请王叔------”比干把打王鞭从头上放到腰间,脸色缓和了很多,正色道:“你记得你父王驾崩时对你说过什么吗?你是大商的大王,你肩负着宗庙社稷。现在你成天酒池肉林,纵情声色,你把大商放到哪里了?!你对得起祖先吗?!你到现在还不知?!”纣王听到比干的话,正想要说些什么,但他刚迸出一个“寡”字,妲己就呵呵笑了起来。她用那媚人的眼神看着比干,然后走到比干身边上下打量了一下,一边慢慢围着他转一边阴笑着说:“你就是比干大人啊?我父亲常常说起你,说你刚正不阿,是他最佩服的人,如今看来,果然不虚啊。”比干翻了一个白眼,草草行了一个礼,道:“是,娘娘,我就是。”“呵呵,”妲己掩口笑了一笑,“这都是我的错,不能怪大王。王叔要罚,就请罚我吧。”“我怎么敢?!”比干讽刺似的答了一声,心中则暗想着:“我不能和她硬来,她毕竟是贵妃。虽然我有打王鞭,但也不由会招来朝臣的非议,反倒不好。况且,如果她是妖姬,也并不好对付,还是回去从长计议的好。”想完,他便对纣王道:“今日微臣失礼了,但这一切都是为了大商社稷,还望大王体谅微臣的苦心。微臣告退,望大王勤勉朝政,不负先王所托。”纣王抬头看了看比干,然后点点头。“寡人知道了,你退下吧。”比干便托着打王鞭向纣王和妲己行了一个礼,然后正步走出了宫殿。他离去时的背影是那么坚定,就像一块钢铁,每一步都发出厚重的声音。妲己看着他离去时坚定的背影,眼里射出一道金光,牙齿发出咯咯的响声。比干刚一出门,朝官就围了上来,七七八八地问了好多问题。比干也不回答,只是向闻仲问道:“闻太师,你是否可以感觉到妖气?”闻仲默默地摇摇头,眼中带着几丝忧虑。比干会意地点了点头,然后深深叹了口气,便乘车向相府行去。回到相府,比干的心乱得像一团麻,一个人坐在花园里发呆。妫甫看着比干忧愁的神色,十分担心,但却不知道怎样来安慰他。她知道现在谁也帮不了比干,他只能靠他自己。她走到比干的身旁,把比干的头搂在自己的怀里,轻声说:“相公,无论怎样,我都在你身边。困难总会过去的。”比干在妫甫的怀里微微点点头。此刻他的眼圈已经泛红了。他从来没有感到如此大的压力,就好像整个世界都压在了他的肩上,让他无法呼吸。他想要哭了,他好像隐隐感觉到了一种莫名的伤痛,让他心中的血翻腾着。就在他烦躁不安的时候,一股酒香突然传了来,紧接着就是一阵大笑。比干和妫甫被这笑声一惊,一边寻找一边大声喊:“是谁在笑?是谁在笑?”酒香随着他们的叫喊越来越浓,突然间,妫水真人的头从圆桌的中心窜了出来。他略带酒意地笑道:“这么快就把父亲给忘记了?”“父亲-----”妫甫撒娇似的对妫水真人道,“现在都什么时候了?你还-----你还开这个玩笑?”说完,便把头转了过去,显出生气地样子。妫水真人见妫甫生气,赶紧从桌子里走了出来。他左手拿着拂尘,右手拿着酒壶,一身的酒气,一摇一晃地走到妫甫面前。“乖女儿,不要生气。”妫水真人满脸堆笑,“父亲错了,是父亲错了。”说着,一个嗝像雷一样爆了出来。“你怎么又去喝酒了?”妫甫回过头看着妫水真人,教训似地大声道。妫水真人一脸委屈。“太乙真人约我下棋,他可是比父亲我更大的酒鬼。在他那里哪能不喝酒?!所以我就-----我就多喝了一点。”“你倒逍遥自在了,可比干正烦恼着呢。”妫甫说话间,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妫水真人回头看看比干,见比干一脸愁云,唉声叹气,便哈哈大笑了起来,道:“贤婿不要着急,我今天正是为此而来。”比干一听这话,赶紧站立了起来,脸上的愁云即刻消失了一半,就像久旱逢甘霖一般急切地问:“父亲可有解救之法?”妫水真人笑着坐到石凳上,把酒壶别到腰间,默默沉思了一会儿,然后说:“我已得知,九尾妖狐就在王宫之中。可是我现在却没有办法拿她。”“为什么?”比干和妫甫不约而同地问道。“我只听得女娲娘娘和西王母说这是天道,不准我去抓这妖狐。其中缘由我也不得而知。”妫水真人捋捋胡须,平静地说。“不过,仙人不得插手,但凡人是可以去诛杀这妖狐的。这次我来,就是为你们指点迷津的。这妖狐有几千年的道行,非比寻常妖怪,你们二人皆肉体凡胎,不是她的对手。必需有神器相助,方可取胜。”“需要什么神器?”比干问。妫水真人想了想,接着说:“第一件倒好办,就是你们身上的魂誓;第二件就有些困难了,那是万魔窟中镇压妖魔的混元箭,是伏羲用混沌初开时天地间生长的第一棵树的枝干制成,可杀天地间一切妖魔。只有二者聚齐,你们才有获胜之机。但万魔窟距此有千里之遥,且有天将、地将二妖仙把守洞口,要得到此箭绝非易事啊。”比干和妫甫会意地点点头。然后二人又问了妫水真人一些问题后,妫水真人便离去了,只留下两个人茫然不知所措。微风和煦,可是两个人的心却怎么也安静不下来。[NextPage] 13夜晚,明星如萤。美丽的星空就像是深蓝色的大海,让人的思绪都静静地融化其中。那些璀璨的星星,就像一条条活泼的小鱼,幻化成各种各样的梦,在天海里游动。比干抱着妫甫,坐在台阶上。四周安静极了,只有微风抚动帷幔的声音。他们俩紧紧地相拥在一起,真是无比温暖甜蜜。“夫人,我们好久没有这样坐着了吧?”比干笑着问。“是啊。”妫甫答,“自从我们成亲以来就没有这样坐着了。”比干看了看妫甫的眼睛,把她抱得更紧了。他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看着天上的星星。每一颗星星就像是一首优美的歌,为这夜晚轻轻地吟唱。那一片星光,静静地流入了比干的眼中,成了一缕闪亮的光斑,就像一湾清泉。他已经好久没有感到这么地宁静了,就像是在梦幻中,他饥渴地吮吸着这份宁静。这么多年,他已经被重担压得喘不过气,他多想能够好好地休息一下啊。可是他不能,他是大商的丞相,他肩负着社稷大任。而今夜,在这清爽的风中,他感到了自由,就像自己已经融化在了这风中,风与他成为了一体,带着他在天空自由飞翔。在那些云朵里,他踏着银白色的星辉。多么自由,多么自由呵!可是,他知道现实中有很多的烦恼,他必须面对。他只好忍痛别离了这份自由,再次把重担担起,从梦中醒了过来。“朝中不能没有我,我不能去万魔窟。”比干突然对妫甫道,“如果我去了,不知朝中会乱成什么样子。”“是啊。”妫甫同意地点点头,接着说:“相公不如我去吧。你放心,我自幼跟随父亲学习武艺,没有问题。”比干捋了捋胡须,面无表情地答道:“不行,夫人你虽然自幼习武,可是万魔窟毕竟非同凡间,你去只能送死。你不能去。”他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说:“我看让闻仲去,他师承金灵圣母,有通天之能,且他的墨麒麟日行千里,正可为此所用。”妫甫听了比干的话,深以为然地点点头。……翌日清晨,比干早早地起床,派人去请闻仲来到自己的府邸,把所有的事情都给他说了一遍。闻仲自然万分激动,还没有等比干把话说完,就驾起墨麒麟腾云而起,直奔万魔窟。他的墨麒麟果真名不虚传,不到半日的功夫,他就来到了万魔窟。万魔窟位于一个极其隐蔽的大山中,四周无路可通。山谷间丛林茂密,黑云弥漫,不时还发出几声奇怪的啸叫,十分地阴森恐怖,令人毛骨悚然。闻仲在一块平坦的地方落地。他左右张望,却并不见有任何洞穴,只觉得有一丝寒意袭来,让他不禁打了一个寒颤。他带着墨麒麟四周寻找,却连一丝洞窟的影子也没有看见。他十分焦急,朝天大喊道:“这是什么鬼地方!万魔窟在哪里?有人没有?”伴随着闻仲的叫喊,一群鸟从丛林间飞了起来,遮天蔽日,发出嘈杂的鸣叫。紧接着一个声音从空中传了来:“你是何人,胆敢到此?”“你是谁?”闻仲听着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大喊。“我是万魔窟守山大神‘天将’。”说着,一红一黄两道光就从天上射了来,直落到闻仲面前,然后变成了两个人。他们长得一高一矮,一瘦一胖。那高而瘦的妖神长得红面金须大獠牙,持着一把大斧,这就是天将;矮而胖的妖神则长得黄面银须大獠牙,持着双锤,这就是地将。他们都凶恶地盯着闻仲。闻仲见到二神,十分有礼地作了一个揖,道:“二位大仙,我乃大商太师闻仲,为除妖邪,特来此借混元箭一用。”“混元箭?”地将用蔑视的声音说,“你说借就借么?”听到地将的话,天将愤怒地看着他,大声吼道:“我是大哥,借不借应该我来说,哪有你说的份? ”“你是哥哥就了不起吗?”地将也不甘示弱,大声吼道,“事事都是你做主,轮也应该轮到我了吧?”天将正要说话,闻仲打断了他们,道:“二位大仙,我实在有很紧迫的事,请你们不要吵了,就把混元箭借我一用吧。”他的脸已经急得绯红。天将见闻仲焦急的样子,哈哈大笑了几声,然后说:“不是我们不愿帮你,只是当年元始天尊将这些妖魔封印于此之时对我们有令:混元箭是镇妖至宝,不得移出万魔窟半步,不然万魔解封,人间将又有一场浩劫。”“可是-----”闻仲抬起头,脸上怒气腾腾。“混元箭我志在必得,二位不肯借那就休怪在下无礼了。”说完就提鞭向二神打去。二神见闻仲攻来,却无丝毫畏惧之色,反而哈哈大笑了起来。地将大声对天将道:“哥哥,我们在这个地方闷了几千年了,今天这个小儿正好陪我们玩玩。”说完,便各自拿起武器招架。只见电光飞掣,乌云骤起,狂风大作……整个山谷被一股杀气笼罩。双方打得是难解难分,真可谓惊天地,泣鬼神。 话分两头,正在闻仲与二神打斗之时,比干却还在相府里忧愁-----他担心闻仲无法取回混元箭,那么大商几百年的基业也就将毁于一旦。而就在此时,妫甫突然呕吐不止,更是给比干本已烦躁的心平添了几分焦虑。经过太医诊治,诊断的结果却令比干和妫甫喜出望外-----原来妫甫之所以呕吐,是因为她怀孕了。比干一听到这消息,眼泪就止不住往外流。他赶紧跑到门口望沫译行宫的方向跪下道:“母亲,妫甫已经有喜了。”他趴在地上,恸哭不止。妫甫起身走到比干身旁,含笑问:“相公为何恸哭?”“我非伤悲,而是高兴啊。想我人已将近半百,膝下却无一子。而今你有孕,我怎能不喜啊?”比干拉着妫甫的手,笑了笑。突然,他的脸又阴云密布:“只是此子来的不是时候啊。”“放心吧,相公,我一定会让孩子健康长大的。”妫甫摩着比干的脸说。比干微微点点头。……二人正在说话,夷叔突然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大人,夫人,王谕到,叫大人进宫面见大王。”比干起身看看夷叔,然后对他点了点头说:“你下去吧,我就来。”夷叔躬身退下。比干则满脸愁云,对妫甫道:“我有不好的预感,想必有大事要发生。”“相公不要忧虑,一切都会好的。”妫甫安慰比干道,“子牙仙师不是给了你一个竹筒,叫你在危急之时就打开吗?”比干听到妫甫的话,恍然大悟般地叫了一声,然后赶紧跑进书房把竹筒取来,打开一看,上书:“君天生异人,身怀七窍玲珑心。此回朝歌,将遇挖心之祸。道遇买空心菜之老妪,君即问:‘菜无心可活,人无心可活否?’若老妪回答‘可’,则君可活;若答‘不可’,则君必死。望君珍重。”比干看完,脸刹时变得阴沉起来。妫甫更是担心,急劝:“相公,你不要去啊,不如我们赶快离开此地吧。”听完妫甫的话,比干哈哈大笑了起来,然后正气凛然地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是天意,我不得违抗。只愿夫人能够好好珍重,如果我真的死了,你一定要好好带大我们的孩子。余愿足矣。”说完,他就大笑着出门去了。 来到王宫,纣王正斜坐在王位上,见比干进来,便赶紧跑了上去,握着比干的手,神色慌张地道:“王叔,你可来了!”比干赶紧挣开纣王的手,作揖道:“大王急招微臣,有何急事?”“寡人……”纣王吞吞吐吐,说不出话来。“大王但说无妨。”纣王偷偷看了看比干的表情,接着说:“妲己病了,经过几个太医的诊治都没有效。”“臣并非医生,娘娘病了找臣又有何用?”比干回答。纣王苦涩地笑了笑。“太医诊治无效,尔后有一仙道突降王宫,说妲己的病是因为心缺了一块,需要用七窍玲珑心补心。遍观朝中,唯有王叔有,望王叔救命。”“你……你?”比干气极失声,斥责一般地道,“你这个昏君,为了一个祸国妖姬,竟要取微臣之心?!”纣王被比干这一激,先前的难为之色顿消,满脸怒气。他走回王座,大声对比干道:“不管怎么样,我不能让妲己死。我是君,你是臣,我要你死,你就不得不死。”听到纣王的话,比干只能苦笑道:“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心,臣愿意奉上,只是可恨我成汤天下,竟要败在我等手里。”说完,就将侍立在一旁的武士手里的刀夺了过来,在胸口一剜,便把自己的心取了出来,往地上一扔后就一步步走了出去。比干失去了心,整个人变得痴痴呆呆,目光呆滞地走在路上。所有百姓见到他,都跪下大喊“丞相”,但是他根本不理会。他走过街道,在一个无人的街角突然听到有老妇叫喊“卖空心菜咯,卖空心菜咯”。他循声望去,见一老妇人正挎着竹篮朝他走来。他赶紧走上去把老妇人拦了下来问道:“菜无心可活,人无心可活否?”那老妇用阴险的目光看了看比干,奸笑道:“人无心怎么能活?不可,不可活。”一听到老妇的话,比干就像五雷轰顶,一脸煞白,大叫了一声“啊”,便快步向相府奔去。再看老妇,转瞬间变成了青袍君的模样,哈哈大笑起来,自语道:“比干,我终于报仇了。”比干快步跑回相府,还没有进门就吐血倒在了地上。奴仆们看见,赶紧把他抬进了寝室。妫甫在奴婢们的陪同下来到比干的身边,痛哭不止。比干看着妫甫,咬牙笑了笑:“哭什么啊?不要哭,我死不足惜,只是你要好好活下去,余愿足矣。”妫甫擦擦眼泪,想说些什么,却又也说不出来。只见她看着比干胸口的血渍,突然又伏在比干胸口大哭了起来。他拉着比干的手:“相公,你不要死,不要死啊……我要你看到我们的孩子出世啊。”比干抬手摸了摸妫甫的脸。“我也很想看到我们的孩子出世,可是天意如此,我也无法改变。我也累了,现在可以好好歇息一下了。”说完,也忍不住低声啜泣。……正在两人生死相别之时,闻仲骑着墨麒麟回来了。听说比干出事,赶紧进府探望。他全身肮脏不堪,脸上和手上多处负伤,战袍也给划破多处。见到床上躺着的比干,闻仲赶紧下跪,哭道:“丞相,闻仲有辱使命,没能借来混元箭。”说着就把头往地上磕,直到鲜血直流。“闻仲大人不必如此。”比干小声道,“这也是天命啊!天命不可违!只希望你以后好好辅佐大王,诛妖姬,定四海。”“小臣一定肝脑涂地,死而后已。”闻仲哭泣着大声说。比干闭上眼冥思了一会儿,然后对家人说:“去把我的打王鞭拿来,给闻仲太师。”仆人领命,取来打王鞭交给闻仲。比干道:“此鞭是先王所赐,上打昏王,下打乱臣,现转交于你,务必教导纣王,引其向善。”说外,他又对妫甫道:“朝歌不是久居之地,我死后,你就带着母亲找一个安静偏僻的地方安身。”妫甫听到比干的话,哭泣着点点头。就在此时,一个下人冲了进来,跪在比干面前道:“大人,鄢姒夫人她……她已于昨日归天了。”比干听到下人的话,先是大哭了一阵,尔后却哈哈大笑起来,喊道:“上天总待我不薄啊!”然后他看看妫甫,双眼迷离地道:“痴娘,你要好好地活啊。”说完,他就吐血如注,血尽而亡。就在比干死去的那一瞬,魂誓断裂成了两半,突然消失不见。随着比干的去世,整个寝室都被哭喊声淹没。府上大小奴仆,无一不由心哭泣。而所有的哭声都掩盖不了妫甫的哭声,似乎她此刻的伤痛都化成了这些泪水和哭声。微风和畅,抚动了白色的帷幔。天空上白云朵朵,就像比干灿烂的笑容……[NextPage] 14比干死后,纣王仍以太师视之,准其以国礼风光大葬,准其母鄢姒以国母身份得以大葬。比干出殡那一日,所有臣民都自发地来为他送行,感其恩德,无一不放声大哭。真可谓哭声震天,感人至深。妫甫在比干和鄢姒的葬礼完毕之后,就遵照比干的遗嘱,只身隐居深林,以打猎为生。她每天除了打猎就是看书,或者就是对着比干的牌位说话。她觉得自己仍然和比干在一起,每夜他们都可以在梦中相聚。在离开朝歌十个月后,她生了一个女孩,取名“子娴”。后来子娴长大,随着妫甫学得一身武艺。她立志要为父报仇,所以只身走出大山。机缘巧合,她竟然遇到了武王姬发,两人情投意合,结为了夫妇。尔后武王伐纣,将大商灭亡,建立起大周王朝。纣王自焚于鹿台;妖狐所化妲己被女娲降服,镇压在长白山底;青袍君则被西王母抓住镇压在昆仑山脚......姜子牙在封神台上封神,大封在征伐中死去的忠臣良将。比干被封为“天权星”。成神后的比干上天面见女娲、西王母和众神,心中仍然放不下人间的妫甫,跪在天宫道:“臣已回忆起前世之事,我与妫甫本为昆仑山之蟪蛄,因西王母垂赐,得化人形。臣与妫甫之情缘,非一世可道。望二位娘娘怜悯,准我与她再续仙缘。”西王母含笑坐在宝座上,对比干道:“你二人的情缘由上天注定,想躲也躲不了。现准你二人共赴天界,相守永远。”比干听到西王母的话,赶紧跪谢道:“西王母圣恩,比干叩谢。”妫水等众仙都含笑微颔,脸露欣喜。......所谓“天上一日,地上千年。”在比干上天拜见的瞬间,人间已经几十年过去。妫甫在深山中,一住就是几十年。子娴曾派人来接她,但她始终不愿前往。子娴无法,只好经常派人送一些生活用品。年复一年,无论寒冬酷暑,妫甫都没有离开过这片深林。她只愿在这山中,静静地与比干相伴。她已垂垂老矣,但她始终觉得有人在她的耳畔轻轻呼唤,那是比干在轻呼她的名字。一夜,她一个人坐在门前,望着璀璨的星空。她回忆起了与比干一起相拥在星空下的那些夜晚,心中暗涌起一丝甜美。她看到星空中明亮的天权星,不住涌起一股爱意。她看到比干从那颗星中走来,拉着她的手。她变回了年轻时的样子,他们一起飞上了星空,在白云间飞翔。她看到辽阔的大地,林海在星光下泛着银浪,那么美丽。她的脸上露出了笑容,那么幸福。她回头看到年老的自己正端坐在星空下,脸露笑容,沉沉睡去。“我们走吧------”“我们去做一对神仙眷侣。”
董长江(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编者按】本文获由广东省作家协会主办,南方日报文体新闻中心、羊城晚报花地、网易读书频道、广东校园文学网共同协办的2011广东高校校园作家杯征文大赛中篇小说组二等奖 一在即将结束大学生活的时候,常建告诉我说,王六一出事了。我和王六一是从小光屁股在一块长大的朋友,在浑浑噩噩一起度过了将近二十年后,分道扬镳。我逃跑一般上了大学,他留在家里继续做老板。他很不甘心地对我说,我们原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你飞走了,我却无处可逃。那是在分别的前夜,我们都已经喝得醉醺醺的,一切痛苦都在酒精的浸泡中软化,变得很可笑。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发红,但已经没有愤世嫉俗的凶巴巴的诅咒,他说,我们都得接受现实。我乘上火车奔向数百公里之外的省城的时候,王六一没有来送我,他的司机开着他的大奔把我送到了火车站,同行的还有在做交警的老同学常建。司机对我说,王总昨晚喝得太多了,还睡着,没醒。我读的是省城一所二流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的本科。我可怜的高考分数原本不足以被任何一所学校录取,但我父亲一直幻想多上学和多读书会改变我冷僻、暴戾的性格,所以在高考分数还没有公布的时候,他就找到我所在高中的校长,不惜代价出钱出车托他到省城活动了半个月,最终以“特长生”身份被特招录取,当然,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大学时期的学费要比普通学生高得多。至于当时我的“特长”是什么,我早忘了,因为那原本就是一个“莫须有”的特长。或者说,我的“特长”就是父亲兜里的钱。我对读大学的些许热情来自对陌生的省城的向往,独自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生活曾是我的理想,因为绝对的陌生化最起码可以使我暂时摆脱压抑的生存环境。我像逃跑一样远离了从来没有留恋过的家乡,像一匹觊觎理想生存环境的沉默的狼来到了省城。但事实证明我很快就厌烦了那种枯燥的学习生活,于是在开课不到一个月的时候我就开始千方百计逃课,挤出的时间除睡大觉之外,就是到处现场观看门票非常昂贵的篮球赛和足球赛;即使上课我也是装模作样拿着一本小说充作专业课本作认真阅读状,或者干脆就在教室后排呼呼大睡。好在大学老师对学生是否认真听课不太在意,课程考试也一般提前划定一个狭小的范围,而且考试的时候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你愿意抄他就不会难为你。毕竟能把考试当回事且坐在教室里坚持把试考完就不算最差的学生——那些最差的家伙恶劣到连考试也不参加,纯粹给学校和老师出难题。 另一件值得一提的事,是我在大学里结束了自己的处男生涯。恋爱作为打发无聊时光的手段和满足某种隐秘欲望的借口被我堂而皇之利用起来。我的女友是一个喜欢读言情小说的女孩,她叫程思颖,是我的同班同学。刚入学的时候她只是一个典型意义上的黄毛丫头,身材细瘦,穿一身土里土气但透露着清新气息的粉色衣服,扎着一个马尾辫子,脸上没有涂脂抹粉,但身上有股香甜味道。所谓女大十八变,更何况是在与她原来所在的小县城有天壤之别的省会大都市;半年之后她就脱胎换骨变成了一个注重打扮的时髦女孩,披肩长发拉了直板,粉白的面庞在洗面奶的滋润下愈发柔韧而有光泽,柔软宽松的白色短袖上衣配上活力十足的紧身牛仔裤凸显出曼妙的身材。总之,她的变化引起了我的无限遐想,并在一次校内周末舞会上燃烧成为所谓的爱情。我在短短两个星期之内学会了恰恰和探戈的基本动作,而后就能和程思颖在舞池中翩翩起舞了。我想我应该是为了程思颖才学会了跳舞,然后因为和她的交往而慢慢改变了自己的孤僻性格。她曾经在我们深情拥吻之后说,男生喜欢用沉默装酷,但你的酷不是装出来的;可是只有酷也是不够的,你得学会温柔……但我得承认,我一直没有学会温柔。所以后来发生的事也是符合逻辑的。我和程思颖第一次偷吃禁果,其实是我预谋的结果。从我和她第一次接吻后我就在考虑,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最合适做出突破性的一步。有了这个想法后我对自己的恶劣本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若不算中学时和林珊的那次半途而废的恋情,这次应该是我的初恋。初次和初恋女友接吻就计划和她上床显然是玷污了“初恋”的美好名声。后来,我又别有用心地报了一门“爱情心理学”选修课。这门课是我们学校资深心理学教授李察德开的,历来为学生们称道并且持续保持了较高的上座率。李教授以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为基础,将爱情心理分析到骨头里,并归结到一点上:没有性欲,就没有爱情。这一定论显然支持了男生们的爱情心理体验,同时也促进了学校后门对面商店里的保险套的销售;既然爱情也可以等同于床上的感情,为什么不上床谈爱情呢?在这一强有力的理论支撑下,我买了一盒保险套,并拿出两只放在屁股上的裤兜里以随时备用。 在和程思颖外出吃饭庆祝她的生日的时候,别有用心地要了一瓶四十度的干红葡萄酒,我喝了百分之七十,程思颖在我的攻势下半推半就喝了不到三分之一;这点酒对我来说一点事也没有,但她已经半醉了。我们吃完饭就勾肩搭背耳鬓厮磨,在灯火辉煌的大街上到处晃悠,听她借着酒劲在我耳朵边又说又笑地发疯,暴露出野丫头的本性。后来她说,我累了,我们回去吧,然后就赖在我背上不肯下来,昏昏欲睡。我于是像一头大灰狼捉到一头傻乎乎的小绵羊一样把她背进了学校后门外大街上的宾馆里。宾馆服务员对于学生情侣开房大概已经司空见惯,并没有多问什么,把我们带进房间的时候嘱咐我说,要注意保护,别搞出事来,需要保险套的话我们可以提供,三十元一盒,带情趣颗粒的……我说,谢谢,我们有。我把她放到床上的时候她睁开了眼睛,说,你真坏,想图谋不轨吗?我说,都十二点了我们宿舍肯定关楼门了,我们总不能露宿街头吧。然后我补充说,你睡床,我睡地板。她对此并没有感觉不妥,点头对我主动睡沙发的安排表示同意,然后就和衣睡着了。我懵在床边呆了一会儿,然后就识趣地睡沙发去了。半夜的时候我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的时候给她倒了一杯水把她摇醒让她喝下去,喝完水,她嘟囔着说,你个傻瓜,来床上睡吧,别侵犯我就好。于是我就得了圣旨一样照办了。我们隔着保暖内衣很温馨地抱在一起,一觉睡到天亮。醒来的时候我们躺在被窝里对着脸打量着对方看了一会儿,确认昨晚什么也没发生后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于是就开始接吻。我把手伸进她内衣里的时候她稍微扭了一下身子,然后就没有再拒绝。她的身子光滑得像条鱼。我费了好大劲才找到进入的通道,小心翼翼地要进入的时候才发现恰似鸟道羊肠,与想象中的很不同,不知道该不该强行突入;我稍有动作她就疼得直流眼泪,说,一点也不好玩儿!我额头冒汗,最终在没有完全进入的情况下一泄如注。我最终的结论是:真做并不比自己解决的时候感觉好。我最后的不由自主的冲刺显然让她受到了重创。在一切都平静下来之后,我去洗手间处理那个软塌塌的橡胶袋子里的东西,回来的时候看到她正在观察手里捏着的一张揉皱的纸巾,上面是淡红的血迹。她搂住我,眼角挂着泪,带着哭腔说,你得对我负责!我“嗯嗯”了两声,搂住她抚摸着她的脊背,心里居然涌起一阵莫名的惆怅。于是周末成了我们的节日,我们打算利用有限的时间彻底玩遍这座大得让人发晕的城市里的一切好玩的东西。我们一起去各种各样的主题公园;去这个城市引以为傲的一流的动物园和水族馆;去恐龙博物馆感受来自远古的恐惧与战栗;去迪士尼游乐园玩摩天轮和过山车,并在飞驰和倒挂的刺激中张大嘴巴喊着对方的名字,任由哈喇子顺着下巴流得一塌糊涂……然后我们会一起到饭店吃她最喜欢吃的虾仁蒸饺和爆炒鱿鱼丝;我再让她点菜的时候她就会说,好贵啊,这些就够了,我们都是从小地方来到,这样已经很奢侈了……鉴于有坚强的财政后盾,我当然不会在乎花多少钱,坚持让她再点的时候,她就会双手交叉在下巴上,眼睛向上看,不好意思地笑笑,说,那就再来一份酸辣土豆丝吧,我在老家的时候最喜欢我妈炒的土豆丝,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做出那样的味道…… [NextPage]二我在爱情大道上阔步前进的时候,王六一打电话对我说,他的老爸要逼他结婚了。但他的话里明显带有一些心不在焉的惆怅。他停顿了一下,又说,他突然发现,还有很多该做的事没有做——那些事必须在结婚前做。我不知道他说的那些所谓的在结婚前该做的事是什么,但我知道,他肯定想到了林珊。她曾对林珊一往情深,甚至到了痴迷的程度。而现在,他的准新娘显然并非林珊。我去省城上学之前,林珊已经从美专毕业,但她没有去做老师,而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了国税局。至于这是不是她的选择,也就不得而知了。因为她一向是个听话的孩子,如果她的市长爸爸认为她应该去更有前途的国税局,而不是去一个不起眼的小学校做一个美术教师的话,她应该不会反对。或者说,她已经发现自己当初做教师的理想很幼稚。当然,这些全是王六一的猜测。而且,林珊也已经有了男朋友,据说是政府某个关键部门的干事,前途无量。王六一那次去国税局办事,临时起意到林珊的办公室插了一脚,正好遇到了那个“前途无量”的家伙。经林珊介绍后,王六一和那个家伙握手时稍微加了点力,那张笑嘻嘻的脸转瞬间变了形状,张大嘴巴差点喊出来,缩回手时使劲咽了一口唾沫。王六一说,那次真觉得堵得慌,他不明白林珊为什么要找这样一个麻杆一样瘦弱而又略显猥琐的家伙做男朋友。王六一从小学时就喜欢读课外书和写作文,他的语文成绩从来都很优秀。但突出的语文成绩不足以弥补其他科目的糟糕表现,所以他的总成绩总是在后半截徘徊。上初中后他迷上了读武侠小说,且曾一度痴迷于写作武侠小说,有一本二十余万字的武侠处女作《昆仑英雄传》存世,但至今未见发表。有一次上课读武侠小说被语文老师逮住没收了,老师对他说,你读了那么多大部头的武侠小说,有什么意思吗?他说,当然有意思,比听老师讲课有意思。老师气得差点没蹦起来,说,那你上讲台给同学们讲武侠小说吧!他毫不客气地走上讲台,在老师愕然的怒视里开讲金庸的《射雕英雄传》,整整一节课的时间,滔滔不绝,同学们听得如痴如醉,下课铃响仍然意犹未尽。老师叹口气,把书还给王六一,说,我服了你了!王六一在讲台上口若悬河沉浸于郭靖的英雄故事中的时候,林珊一直在下面捂着嘴笑。王六一说,就是从那一刻,他爱上了林珊。最终王六一没有考上高中,而我则凭借最后几个月的努力勉强考上了市二十八中——据说这是本市最烂的高中。但这又有什么呢?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最后发力考高中。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厌恶回到家,回到我们那个布满了私营企业的村子。虽然一栋栋华丽的别墅和随处可见的高级轿车足以撑起村人的脸面,但我依然不喜欢它,时刻有逃离它的愿望。我也说不上为什么。王六一不得不回家跟着他的爸爸和哥哥做企业,尽管两年后他就成了家族企业中的重量级人物,但他对我说,他没有成就感。而且,他始终没有忘记林珊。但林珊并没有对他表现出特别的好感。王六一开着大奔在公路上风驰电掣的时候,他依然摸不透林珊最想要的是什么。但他几乎可以绝望地意识到,林珊想要的东西他根本就没有。林珊初中毕业后考上了一所美术师范专科学校,那所学校远在五百公里之外,几乎就跑到了省外。至于林珊为什么要急着考中专而没有继续上高中,据说是为了尽早离开家庭独立生活。我想不通的是,我和王六一作为“暴发户”的后代选择“逃跑”是因为村里那种弥漫的铜臭气息让人窒息,而林珊这个副市长的千金有什么理由“逃跑”?林珊寒假回家的时候在酒店搞同学聚会,酒酣耳热之际,有人托一名侍者给林珊送来一束玫瑰花,还有一只精美的礼品盒,打开盒子,是一台价值千元的名牌MP4。林珊问侍者,是谁让你送来的?侍者只说一位年轻的开奔驰的先生。侍者又补充说,他说是您的同学。几乎所有同学都知道我们班里中只有王六一在那时就开上了奔驰。第二天,林珊通过其他同学把MP4和已经蔫了的玫瑰花退给了王六一。王六一跟我谈起这件事的时候,沮丧地说,除了商品,钱其实什么也买不到,爱情毕竟不是商品……从初二下学期开始,林珊作为学校的几个美术特长生之一,每天课外活动时间要到美术老师的画室吃小灶。王六一每天下课总会有意无意到画室门口走一趟,看美术老师不在的时候,有时也会走进画室转来转去看那些特长生画素描,佯装对美术感兴趣。其实,我知道他只对林珊感兴趣。那时他的身高已经接近一米八,在画室里晃来晃去很显眼,但林珊除了跟他礼貌性地打招呼之外,对他的暗示没有做出过任何反应。林珊只是安心画自己的画,画完后收拾东西轻飘飘地离开,旁若无人,像一朵在风中飞舞的白色的花朵。她的矜持和冷淡让王六一几乎发疯,但除了发疯,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在和我谈到林珊的时候,王六一不止一次质问自己,为什么当初要傻乎乎地上讲台讲什么《射雕英雄传》?要不是那次出风头,他也不会注意到林珊捂嘴娇笑的神态那么迷人,当然也就不会莫名其妙地被她的娇笑迷住,直至不能自拔。我安慰他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别考虑那么多了。他嘴里不屑地“切!”了一声,说,你当然可以这么说,因为你已经有了程思颖,而且跟她上了床,而我,连林珊的手都没摸过!这个家伙真可怜!我说,你当然没摸过林珊的手,但你已经和无数女孩子上过床了。他又“切!”了一声,然后就挂断了电话。[NextPage]三当程思颖确定我们是在谈恋爱而不是以往普通的同学关系之后,开始着手设计我们的未来。她说,我们得想办法留在省城,我喜欢这里,将来我们要在这里建造我们的家。她的话在我耳边飘过,显得很遥远,并没能进入我的脑子。并非我有意逃避什么,我只是对我们自己的“家”感觉太陌生了,我不得不承认,此前我从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家”的问题就像一条门槛突然横在了我的面前。自从与程思颖谈恋爱以来,我每月的生活费从最初的伍六佰元猛增到近两千元,父母在电话里对我突飞猛进的开支表示了质疑。父亲问,怎么突然花这么多钱?你不会是干什么坏事了吧?我说,你说的“坏事”是指什么?他顿了顿,说,没有参与赌博吧?我说,当然没有,我花钱多是因为我恋爱了。我想,这样的回答总比让他们胡思乱想提心吊胆要好得多。果然,父亲没再多说什么。母亲打电话过来的时候就试探地询问我的“恋爱对象”的情况,从年龄到长相到脾性,俨然是在考察未来的儿媳妇。我很干脆地打断了她的询问,说,我还没想过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你就别瞎操心了!一句话堵得母亲哑口无言。我心里很郁闷,为什么一谈恋爱就引出这么多事。我一直自问,那些遥远的与成家事与我有关吗?后来程思颖问我将来的打算的时候,我就实话实说:没考虑那么多。她对我的回答很不满意,说,没有目标无异于行尸走肉。我有点吃惊,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单纯得像一颗葱一样的黄毛丫头了。我们通常每星期都会到后门大街上的宾馆开一次房间,享受二人世界的缠绵与放肆。我们在床上的生涩已经随着时间推移变成了驾轻就熟,对于她的身体我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我甚至能闭着眼睛准确地找到她后背和屁股上的几个不起眼的黑痣。她说,将来我一定找机会把身上的黑痣用最先进的激光技术清除掉。我说,你想让天下所有人都欣赏你完美的身体?她盯着我的眼睛坏笑着说,如果可能的话,我愿意试试。然后又说,我若想让自己完全属于你,你要吗?或者说,你做好要我的准备了吗?我脑袋有点转不过弯来,想了半天,然后摇了摇头。她鼻子里哼了一声。在我还沉迷于爱情的缠绵(或者说感官的欢愉)之中的时候,她却对每周一次的宾馆约会有点厌烦了。有一次做完之后她忽然说,老是这样重复,有意思吗?说完她又觉得不妥,解释说,别误会,我是觉得,我们应该想得更长远些……我突然有种预感:我们迟早会分道扬镳。第二学期的时候,程思颖通过竞选成为了班里的团支部书记,很快就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且热衷于参加各种社团活动。而后她又凭借高挑性感的身材和漂亮的脸蛋成为学校电视台的兼职主持人,学校接待上级领导视察或者召开一些重要的报告会的时候,一般都是由她做主持人。她在舞台上的造型很招人眼球:高高挽起的发髻与细长的脖颈搭配得恰到好处,显得典雅高贵而又成熟;贴身的旗袍既富有端庄的古典韵味,又把身上优美的曲线表露无遗。但她旗袍的开叉高达腰际,不时闪露在外的秀美的大腿让那些色迷迷的家伙馋涎欲滴。那个周末,我在台下看那些来自各方面的领导或者学者、教授与她“亲切”握手的时候,心里多少有点别扭;当节目结束,她的身影随他们隐入后台之后,我的视线在绚丽的霓虹灯的光线里失去了目标。我突然记起,我们已经有十几天没有在一起好好吃一顿饭了。在我去后台试图找她的时候,财经学院的工作秘书说,小程和学院领导一起陪客人吃饭去了。于是那个周末我格外孤独。在我们的交往过程中,程思颖一直很少主动联系我,此前在我看来是很正常的事,作为男人当然要主动,而且要有胸怀容许女孩子耍脾气使性子,因为她在乎你才会那样做。但现在有所不同了,她在学院的地位今非昔比,她每星期都有各种各样的活动要参加,要在各种各样的据说是非常重要的场合抛头露面,要与各种各样据说的非常重要的人物打交道,我去找她的时候往往扑空,即使见了面她也行色匆匆,她几乎忘记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时间享受二人世界了。这种情况下,我的心眼明显变小了,而且我的情绪显然影响到了我和她的交流。我去找她的时候,看我沉默不语的样子,她反倒要大度地安慰我了。站在我面前,抬手抚摸着我木木的脸庞,踮着脚尖去亲吻我的额头,我的身高高出她足有大半头,我没有低头去接受她嘴唇的安抚,所以她的嘴唇也就凉凉地印在了我的腮帮上。她有点气恼,说,干嘛那么小心眼……我知道这段时间冷落你了,可那么多事等我去做,我总不能临阵脱逃吧,我又没有分身术。我当然得原谅她。这不是她的错。但我们约会的时间和次数确实是越来越少了。而且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已经不再谈及我们将来的规划。她当初问我家里情况的时候,我说,我们家开了一个手工作坊,雇用了一些民工生产一些工艺简单的玩意儿;车间里生产环境恶劣,弥漫着粉尘和有毒气体。自那以后她就没再提我家的“手工作坊”。但她说过,你不能再走上一辈人的老路。为此,她对我的胸无大志和无所事事曾多次表示反对并替我设计了各种各样的光明未来,我甚至已经习惯于听她在我耳边像设计师一样设计我将来清晰的发展路线图,在她的计划里我应该是一个经济咨询师或者一个证券分析师,至少也是一个卓有成就的公司部门主管;她还设想我们将来应该买什么样的房子和车子,怎样安排我们的业余时间和怎样在节假日外出度假。我笑她是言情小说和韩剧看多了,所以才那么富有想象力。她对我的揶揄不以为然,说,我早已经不看小说了。的确,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经常抱着一本言情小说在夕阳西下的校园里啃读的女孩子了。那时的她读得很专注,额前留着清清爽爽的刘海,风吹来的时候柔软的发丝在脸上飘拂,读到一个有趣的情节的时候会忍不住捂住嘴笑出声来。我经常会注视着她的动人的侧影,心灵陷入一种少有的纯净状态。但如今这个经典画面已经不复存在。程思颖的心已经不在书上,也不在校园里,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已经褪去了初见时的那种恬静的乡野气息。换句话说,她现在已经完全是一个时髦的城市女孩了。每到周末的傍晚,我们学校大门一侧就会聚集很多高级轿车,车主像耗子一样缩在车里,不久就有花枝招展的大学女生从大门里走出来,钻进那些华丽的铁皮里,然后车子就会悄无声息地启动,钻出暗影,汇入大街上长蛇一样的车流里,消失在灯火辉煌的高楼大厦的缝隙里。那些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钻进铁皮里的女孩卖掉了自己认为可以卖的东西。她们验证了自己对于都市的理解,并以超强的适应能力在这里安顿下来。相对于庞大的都市,人渺小得像不起眼的蚂蚁,蚂蚁自然无法撼动钢铁和水泥混凝土铸就的庞然大物,那么你只有在傲然挺立的大都市的缝隙里寻找属于自己的一个既定的位置,来寻求自己可怜的梦想。万事都有规则,大都市的规则是你可以给自己认为可以用金钱衡量的任何事物定价,买入或者出卖,都是博弈。我当初追程思颖的时候其实不乏竞争者,我以足够的勇气和精心的策划赢得了最初的争夺,但现在面对外面的庞大的世界,我已经失去了竞争力。一首老歌唱得好: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程思颖的世界越来越精彩,因为她已经慢慢适应了这个世界并开始享受它给予我们的诱惑;而我的世界则在冷冷的观望里回归无奈。源于市电视台一个副台长的慧眼,程思颖在还没有毕业的时候就顺利进入了市电视台工作了;她以实习主持人的身份主持了一个关于大学生创业的节目,并很快获得了不错的收视率,得到了电视台相关领导的赞赏。因为学校里的课程已经基本结束,为了工作方便,她也就搬到电视台的宿舍去住了。但我分明感受到一个信号,其实她是要有意避开我。我们已经是两个世界里的人,我还有必要死缠烂磨吗?况且我骨子里就缺少锐意进取的精神,不管是对于生活,还是对于爱情。因为我很清楚,有很多东西,失去了也就无法挽回了。 我拨通了王六一的电话,对他说,你这个家伙什么时候来看看我?我恐怕也要被人甩了,到时我们就是同病相怜了。他哈哈大笑,对我说,那我提前祝你“春梦了无痕”!这家伙大概在酒店喝酒,从手机里我就能闻到从他嘴里喷出的浓烈的酒精气息。除了王六一,我对任何人都不愿提及我和程思颖的事。我对他说,我真的失恋了,我曾经以为自己已经得到了程思颖,但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儿,她从来就没有属于过任何人,她从来都属于她自己。王六一说,你不是说过吗?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说到这里又没心没肺地无耻地哈哈大笑,我的失恋让他感觉到了同病相怜的快意。但笑过之后,他又说,其实你已经跟人家睡过了,也该知足了,人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无论你是否跟对方睡过,爱情,只有一次!我知道他又想到了林珊,这让他又一次感觉到了心里的刺痛。他说,正如你所说,我已经跟无数女孩子上过床,也有一大把女孩子愿意跟我白头偕老,而且她们中有很多比林珊漂亮得多,但我他妈的就是中了林珊的毒了,她已经把我的爱情偷走了……所以,我对其他女孩子失去了感觉,除了做爱的时候有片刻亢奋之外,其他的时候总是感觉太苍白。确实,我已经有很多钱,但在爱情上,我还是个穷人。钱多到一定时候,就变成了一个枯燥单调的数字!我说,听一位自称恋爱专家的老师给我们上选修课的时候说过:恋爱是一种病!王六一说,没错,就是一种病!而且,有时我扪心自问,在大学里,我到底得到了什么?虽然两年前我凭感觉走进了大都市的心脏,但却无法摸到它的脉搏,只能彻底迷失在这种无法把握的规则里。而且我回头反观自己的时候才发现,其实我什么优势也没有,我凭什么要求人家那么优秀的一个女孩在我这棵树上吊死?我和程思颖的所谓的浪漫因为对于规则的不同理解而慢慢崩溃,抽丝剥茧一样剥掉了残存的外皮,最终露出了苍白的本质。在这种苍白的失落里,我想了很多,基本把自己二十年来的人生经历梳理了一遍,对于自己以往的狂妄或者颓废只能归于在命运里的随波逐流。我什么时候真正把握过自己?我曾经妄想逃离家乡,远离父母,在远方找到自己的位置,最后才发现这里根本没有我的位置。随着毕业时间的临近,我在这里的居留也进入倒计时。我对这个世界又一次陷入愤恨与失望。正是在这时,陈娜拉走进了我的生活。或许,这就是我堕落的开始。[NextPage] 四没有了程思颖,我在大学里的生活就像一场昏昏沉沉的迷梦。我和陈思颖恋爱的时候,我们班里的男生们眼睛都红着,他们的嫉妒和我的骄傲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在程思颖耀眼的光芒里暗淡着的女生们把对她的嫉妒转化为对她的诅咒,殃及池鱼,顺便也就诅咒了我。和陈思颖如胶似漆的日子里我不会在乎这些,这一切不过是对我幸福的爱情生活的点缀。但程思颖离开我之后,我的骄傲坍塌了,那些幸灾乐祸的表情就显得格外刺眼,我重新封闭了自己,除了回寝室睡觉还会偶尔和他们说几句话之外,我和同学的交流几乎归于零度状态。我与身外的世界再度拉开了距离。也许与家族遗传有关,我没有酒瘾,也很少吸烟,但那段时间我对烟和酒都做了最大限度的尝试;吸烟引发了咽炎,让我的喉咙像冒火一样难受,喝酒则伤害了我的肝和胃,镜子里的我脸色腊黄,憔悴不堪。我和陈娜拉的相遇是在学校后门外的一个酒吧里。那次我独自喝完了两瓶啤酒,蹲在昏暗的角落里百无聊赖地发呆,计算着我留在这座城市的最后期限。然后她就来到了我身边。她说,我在这里遇到你好几次了,你好像活得很没意思。我觉得这话很放肆,于是就很认真地看了看她,她穿着很时髦,但很瘦,眼神轻飘,面带嘲弄,一副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我把眼光从她身上挪开,说,我活得有没有意思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直觉告诉我,他也活得没多大意思。两个活得都没有多大意思的人在一起说话显然很枯燥。所以我准备起身回去了。但她说,我想找个人陪我喝酒。我不能拒绝一个主动约我一起喝酒的女孩子,于是我们就一起喝了一打啤酒,喝到血脉贲张,然后就勾肩搭背像臭味相投的老朋友一样无话不谈了。她说她叫陈娜拉,是艺术学院大三的女生,她家就在本市。我问她为什么不回家,她说,回家有什么意思,像坟墓一样死气沉沉。我终于遇到了一个和我一样不愿意回家的人,我们之间的交流也因此变得轻松。奇怪的是,我觉得我们没有性别障碍。在我眼里,胸部平平、面无光泽的她并不算一个女孩子,她也没有年轻女孩子应有的活力和阳光一样妩媚的笑容。因为有了陈娜拉这个朋友,那段时间我过得多少有了点滋味。但我知道,这和爱情不沾边。所以王六一打电话问我是否有了新的恋爱目标或者上床目标的时候,我对他说,恋爱还没有,不过我遇到了一个叛逆型的女孩子,我们只是朋友,没其他的。王六一“嗤嗤”笑了两声,说,你那么老实?会放过到嘴的肥肉?我说,你个狗东西就知道吃肉!吃肉也得有肉才能吃吧?她是个“太平公主”,没有肉,而且也不漂亮,更谈不上性感,所以,我不想吃。王六一不屑于和我争论似的在电话里“哼”了一声,说,打住!会不会吃到时你就知道了,时候还不到吧。然后他又卖关子说,我告诉你个不错的消息……你想不想知道?我说,有屁快放!他说,这要是屁的话,也是个香喷喷的屁。他说,我们市的林市长栽了,他被“双规”了。我没听明白他的意思,林市长栽不栽关我们屁事?他说,也许你不感兴趣,但对我来说,不一定就没意义,因为,林市长是林珊的爸爸。趁火打劫?难怪他说这是个好消息!他对林珊依然不死心。我说,你不是要结婚了吗?干嘛还想那么多。他说,我退婚了,这件事把我爸气个半死。然后他又说,我不管别人怎么说,如果林珊愿意跟我,我可以为她放弃一切。我说,可她还没有答应你吧?你就把老婆甩了?你也太自信了吧!他说,我不在乎,即使林珊不接纳我,我也不结婚了!王六一的未婚妻是一个镇长的女儿,性格温顺,对人体贴,而且也是镇上公认的漂亮女孩。我认为,她比林珊更适合王六一。我对王六一说,你真病得不轻了!他说,没错,我愿意!我给常建打电话时,常建正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有一辆宝马和一辆梅赛德斯追尾了,两个家伙都是富二代,没说几句话就打起来了,有一个进了医院,临时还没死。常建说这些话的时候就像喝白开水一样平淡。然后我问他有关林珊爸爸的情况,他说,王六一说的没错,他确实栽了。 林市长自从前年上任以来,大刀阔斧地做了几件事。护城河清淤工程和沿河公园的修建以及市区道路整修、拓宽工程为他赢得了不错的口碑。然而在此后的“新市区”建设显然步伐过大,最终成为了他的滑铁卢。这一耗资巨大的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产生了一个个意想不到的危机。首先,因拆迁补偿问题引发了数起暴力纠纷,有工程建设人员被群众围攻致伤,市里被迫出动警力协助拆迁,又致使一村民绝望之下失去理智,跑到屋顶在自己身上浇上汽油,在挖掘机的巨爪触到房屋山墙的一瞬间点火自焚,最后不治而亡;第二,工程所花费资金严重超出了预算,资金链面临断裂危险,许多工程被迫停工;第三,工程质量问题层出不穷,一在建桥梁中途坍塌,并造成建筑工人伤亡,引发了一片对承建公司建筑资质的质疑,并进而延伸到招标审查问题和招标过程中的腐败问题。对以上几大问题,媒体多有报道。网上言辞犀利的咒骂和严惩贪官的呼声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焦头烂额的林市长身心俱疲,他应该已经对自己当初的仓促决定有了悔意,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回头路早已经堵死了。新市区建设工程被迫放慢建设步伐,改全面建设为集中有限资金重点建设,改突击建设为长期建设。于是,当初热火朝天的建设场面消失了,除了新市区办公设施等几个重点建设工地外,其他工地都骤然安静袭来,冷冷清清的工地上蔓草丛生,一年多都不见动静,荒凉得让人心酸。这有点像抗日战争时期的日本,无可奈何地放弃了速战速决的计划,在持久战的泥潭里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就在这这种情况下,林市长被“双规”。据说有人举报他在新市区建设中有挪用了工程资金并收受建筑商的贿赂。常建说,这件事影响到了林珊,她的男朋友和她分手了,应该与她爸爸的事有关。那个“前途无量”的家伙当初为了追林珊像哈巴狗一样围着林市长转悠,但林市长陷入困境中后,他马上做出了“最明智”的选择。对这个无耻的家伙来说,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他手中的棋子。我终于明白王六一为什么突然做出了那个差点把爸爸气死的决定了。我再给王六一打电话的时候,他拒绝和我谈论林珊的事。我知道,这是个拿定主意后八头牛也拉不回来的家伙。我跟王六一通话时陈娜拉就在身边,那时我们一块在酒吧喝酒。她问我和谁通话,我说,是一个爱情至上的家伙。陈娜拉撇撇嘴,说,真是珍稀动物啊!和陈娜拉喝完酒之后,她问我想不想参加一个派对,我问是什么派对,她说,就是一个为了开心发起的派对,那里有酒,可以跳舞,还有很多好玩的东西,你去了就知道了。我问,为什么叫我去?她说,因为我需要一个舞伴。我也许需要这样一次充满未知的派对往我空虚的脑袋里塞进点东西。我当然很痛快地答应了。我们上了出租车,在灯火辉煌的街巷间穿行了半个多小时后,来到了一个安静的别墅区,进了大门,在环形车道上转了大半圈,在一栋欧洲风格的豪华别墅前停下了。下了车,陈娜拉对我神秘地一笑,说,今晚你会看到你从没有见过的东西。[NextPage]五这栋别墅没有院子,整个像一座建筑精美的哥特式城堡。陈娜拉按响了巨大的雕花防盗门边的门铃,门铃边的对讲机打开了,一个女人的声音传来:是哪位?陈娜拉说,是我,娜拉。遥控门锁打开了,我们走进去,回身关好门。门厅里灯光柔和,弥漫着淡淡的檀香味。穿过门厅,走进一段悬挂着橘红色吊灯的走廊,左转上到二楼,来到一扇橙色的木门前,陈娜拉推开了木门,舒缓柔和的乐声伴随一阵奇妙的香味迎面扑来。这里是一个大厅,落地窗帘都拉严了,把这里与外面的世界完全隔离,带暗纹的橘黄色窗帘在橙色灯光的映衬下更显雍容华贵,黯淡的灯光也给大厅蒙上一层慵懒的气息;大厅中间是一个舞池,有几对衣着华丽的男女正搂在一起跳舞;舞池周围是宽大的赭色沙发和精美的茶几,茶几上是盛在高脚杯里的红酒和各色果品;沙发上坐着的七八个男女同样衣着华贵,或谈笑风生,或窃窃私语。一个身着黑丝旗袍的体态丰腴的女人从暗影里走出来,拍了拍陈娜拉的肩膀,微笑着说,娜拉好久不来了,我还以为你把姐姐们忘了呢。然后她看了我,依旧笑着说,又换了一个男朋友啊?你眼光真不错,高大帅气,等会借给我跳个舞。说完左手捂住嘴笑出了声。陈娜拉说,姐姐要用,我甘愿奉送,只是,我们才认识不久,你可别把人家吓跑了。回头给我介绍说,这是韩姐。然后我就和韩姐握了手,她的手很软,带着湿润的温热,肉感十足。我们对视的时候她的眼里飘过一丝暧昧的闪光。她说,你们放开了随便玩,我就不打扰你们了。然后她就回到了原来的暗影里。我们随便找个地方坐下来,看着舞池里的人跳舞。我基本弄清楚了,这应该是一个有规律地定时召集的私人派对。但这些女人是做什么的?看她们的年龄大多数应该是结婚了,那么这些男人都是她们的老公或者恋人吗?如果是,我和陈娜拉又应该是什么关系?正沉默着胡思乱想,陈娜拉拍了拍我的肩膀,递给我一杯红酒,说,为了今天玩得开心,我们干杯!酒中有一股药香,味道醇厚,但显然度数并不低,几杯酒下肚,我头微微有点晕,这也与此前已经喝了一些啤酒有关。我自认为酒量还可以,但从陈娜拉喝酒后的神色看,她的酒量要比我大。我暗暗吃惊,她瘦得让人看着都担心的身体竟然有惊人的酒精分解能力。时间应该到了十二点左右。这时,舒缓的音乐停了,舞池中的人回到暗影里的沙发上。然后,一种低沉的力度十足的音乐响起来,显然与方才舒缓的风格非常不同,但不是我所熟悉的探戈或者恰恰的节奏,也不是迪斯科音乐的节奏;在音乐响起的同时,一对身着红色紧身衣的男女走进舞池开始跳舞,从弯腰和劈腿的动作来看,应该具有专业水准,或许是专门请来的专业舞蹈演员?他们表演的是一种类似于天鹅交颈的舞蹈,极尽缠绵悱恻之能事。随着音乐节奏逐渐加快,乐声里却忽然掺杂了一种奇怪的声音,越来越急促,越来越清晰,竟然是女人的喘息和呻吟声。我忽然明白了这种音乐的含义,脸上霎时燥热起来,偷眼看陈娜拉,她却没事一样仰靠在沙发上望着舞池微笑。此刻那对男女的动作也越来越火辣,带有了明显的挑逗意味,身体的接触也越来越频繁,及至后来几乎是搂抱在一起,然后,更不可思议的事出现了……两人随手扯掉了红色衣裤,只穿着内衣起舞,动作不堪入目,灯光也突然转暗,周围的暗影里观看的人也随之发出一阵唏嘘和低声的欢呼。此时,音乐里又传来轰隆隆的雷声,二人相拥跪地,舞蹈就此结束。 我看得目瞪口呆。陈娜拉看着我的样子“嗤嗤”地笑出声来。她拽了我一把,说,看你那傻样,没见过吧?其实这种表演在一些夜总会很普遍,都是跟泰国学来的,你要是去过泰国,就不会这么少见多怪了。但我想,这里毕竟是私人住所,而不是夜总会。陈娜拉把酒杯又递到了我眼前,我还没有从刚才的惊骇中苏醒过来,木偶一般接过来跟她碰杯,然后一饮而尽。就在此时,从身边的暗影里传来了接吻和喘息的声音……这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我大气不出地呆坐在沙发的角落里,双腿交叠在一起,双臂交叉在胸前,眼睛和耳朵却没有放过从暗影里发出的暧昧的信号。这显然已经不是音乐中的声音。已经有人旁若无人地在沙发上搂抱在一起做着本应在封闭的卧室里做出的亲昵动作,没有谁出来制止,甚至没有谁注意,十几个人中已经有大半加入到了这种放肆的游戏里。舒缓的音乐重新响起来,将正在发生的一切蒙上了一层梦幻色彩,我甚至一度怀疑眼前景象的真实性。这时,一只手抚摸到我的手臂将我交叉的胳膊拉开,握住了我的手,那双手细长单薄,略带凉意。我被动地握住了那双手,试图阻止它在我胸前像蛇一样的游动,但它的动作执着而又有力,透过我的T恤揉搓着我的胸膛,指甲在我的肌肉上滑动,像伺机钻入血管吸血的水蛭。那是陈娜拉的手。她俯身靠了上来,嘴巴在我耳边吐着温热的酒气,咬住我的耳垂轻轻扯动,我下意识地往旁边退了一下,她又轻轻地笑了,凑在我耳边说,你真是个雏儿,怎么做还要我教你吗?我知道她的话里包含的暗示,身体瞬间有了反应;但在这样一个大厅里,在这么多人面前,我还无法完全调动起自己的情绪。而且,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和陈娜拉走到这一步,她的中性特征阻碍了我对于欲望的感知与想象。但她好像并非要我答应做什么,分明是她要执着地做什么……我抓紧了她游移在我身上的手,说,这里人好多,我真的不习惯……她停住了动作,怔了一怔,继而起身拉起我,说,那我们去另一个地方。我不知道它所说的另一个地方是哪里,但还是起身跟着她打开门钻了出去。她拉着我继续往三楼上去,钻进另一扇门里,那里是一个卧室,有一张宽大的席梦思床,床头灯粉色的微光增加了床的魅惑力,陈娜拉被酒精烧热的面庞平添了几分诱人的妩媚,我突然发现,其实陈娜拉还是一个纯正的女人……她的攻势使我完全处于被动状态,她把我压在身下,非常麻利地扯掉了我们的衣服,动作里充斥着野蛮的活力和让我羡慕的野性气息。在省却了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之后,她像骑马一样压在我身上驾驭着我长驱直入,像真正的骑手一样奋勇向前,与我的手掌紧扣的双手像猎鹰揪住猎物的利爪,抓住我展翅飞入云端,在无所依傍的高空盘旋翱翔……在被欲望之火溶化前的一刻,她高昂头颅,嘶喊着向我发出了命令:快,对我粗暴点……我满身大汗。我想我已经虚脱了,她像一台榨汁机挤压着我的身体,把我体内的汁液一股股吸走,剩下了我的空壳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想动,我在平息下来的一刻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没想到你这么厉害!一缕头发被汗水湿透黏贴在她的额角,她像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的雄鹰匍匐在岩石之上安静地喘息,然后她说,你也很厉害……我不得不佩服王六一的预见能力。我和陈娜拉的事被他不幸言中。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和她上床,但最终还是莫名其妙地上了床。或许他太了解我了,比我自己更了解我。就在这时,门无声地开了一条缝,一个女人的身影在门口闪了一下,马上就消失了,像一个暗中窥视的幽灵。是韩姐。我不知道她是否把我们刚才的疯狂摄入了眼底。我轻声问陈娜拉,韩姐是做什么的?她结婚了吗?为什么要在家里组织这样一个不可思议的派对?她闭上眼疲惫地说,她是生意人,正经的生意人。停了一下,她继续说,她现在单身,今天来这里的女人都没有结婚,以后也不打算结婚,包括我。我问,那么那些男人是?她说,其他的你就不要问了……早上醒来的时候我们又做了一次,这一次她温柔多了。然后我们到餐厅吃了主人准备的早餐,但一直到我们起身离开,也没再看到韩姐的身影。陈娜拉说,韩姐很忙,有很多生意要照顾,她应该一早就走了;也或者还没起床,大概昨晚玩得太累了。回到学校的时候,我忽然在裤兜里发现了一张卡片,是一张扑克牌,红桃A,在空白处有一行字:若有事需要帮忙就找我——韩姐。后面写了一个手机号码。我又想到了那个一闪而过的幽灵一样的身影。[NextPage]六常建告诉了我一个足以令我震惊的消息:林珊的爸爸自杀身亡了。专案组无休止的调查使他身心俱疲,他不得不苦思冥想为自己搜罗犯罪证据。所谓墙倒众人推,没有谁会同情一个失势的官僚,当他失去了权力的时候,便成为了许多曾经对他万分忠诚的人往上爬的垫脚石。自上而下,莫不如此。于是,绝望的林市长选择了自我了断,他用一根绳子把自己挂在了天花板上。老百姓对于官僚的愤恨在这一刻暴露无遗,不管这个官僚曾经做过什么,他只要倒下了,他的身上就会瞬间踏上无数只脚。前市长畏罪自杀的消息一经传出,万众欢腾,当晚既有多处燃放烟花爆竹以示庆祝。常建说,面对这些变故,林珊应该是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因为,她患病住院了。我想,也许王六一的机会真的来了。不知不觉间,已经有很长时间没见到陈娜拉了,我给她打电话时,她的手机已经处在关机状态。这有点不正常。虽然我们已经有过肉体接触,但我没有刻意去想念她。我只是为她的安全担心。除了知道她的名字和她所读的大学之外,她的身世在我这里还是个谜。从上次和她去那个惊世骇俗的派对之后,我对她的直观了解更进了一层,或者说触摸到了她灵魂的边缘,对她当初的印象也有所改变。一星期不见,竟怅然若失。她为什么不来酒吧了?是想就此和我断交?那也没有必要玩突然消失吧?我想到了那张写着韩姐电话号码的红桃A。我拨通了那个号码,韩姐柔美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里:你好,请问是哪位?我说,韩姐您好,我是陈娜拉的朋友,上次去参加派对的那个学生;请问您知道陈娜拉的下落吗?我已经一个多星期没见过她了,我是担心她出什么事。韩姐说,你真是个细心的人;其实娜拉是个很随性的人,说不定到什么地方疯玩去了,没事,她很聪明,不会出什么事;她性格有点特别,交往的人也多,有些事可能是你根本想不到的……我对她还是比较了解的,她的家庭有点问题,可能影响到她的一些行为,如果你真的想找她,我们就找个时间好好聊聊,或许有点用。我说,好的,看你有空的时候吧。于是她说,我一般周末空多一些,下周末我来找你吧,周六晚上八点,在你们学校后门,不见不散。陈娜拉是一个谜,韩姐也是一个谜。周六八点的时候我准时到了学校后门,但没看到韩姐的人影,只有一些聚集在暗影里等人的默然无声的轿车。正在我四处张望的时候,一辆白色宝马轿车从一边斜插过来,停在了我身边,我还没反应过来,前车窗玻璃已经滑下去,韩姐从驾驶位探出头来,对我微微一笑,说,上来吧,到前面来。我拉开另一侧车门坐进去,宽大的轿车里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应该是从车里挂着的精美的香囊里散发出来的。这次韩姐头发挽起成一个发髻翘在头上,戴着一副精致的金丝边眼镜,身着白色职业裙装,平添几分干练。她一边娴熟地驾驶着车子,一边问我,想吃点什么?我说,我已经吃过了。她笑笑说,没关系,我们就是找个地方喝茶,吃东西倒是次要的。我说,那就随便吧,我吃东西没有什么讲究。十几分钟后,车子停在了一座西餐厅门口,头戴船形帽,身着白色迎宾礼服的服务生恭敬地打开门,说着“欢迎光临”把我们让进灯光柔和的大厅,飘逸的萨克斯背景音乐让人置身于优雅和浪漫之中。韩姐熟门熟路,径直走到一张靠窗的覆盖着米黄色桌布的桌子边,接过服务生递过来的菜单,微笑着问我想吃什么,我说,随便。其实我对西餐很陌生。她看着菜谱,说,男生应该都喜欢吃肉吧。然后对服务生说,要一份风味烤肉比萨,一份铁板牛扒,再要一份麦香辣鸡翅,一杯咖啡奶。她说这些都是给我点的。然后她又给自己点了一份咖喱花菜腰果色拉,一杯果汁。我其实没吃过西餐,对于将刀叉应用于吃饭也感觉非常陌生,刀叉解决不了问题的时候就想用手去抓,所以我的吃相有点滑稽。韩姐一边用吸管吸着杯里的果汁,一边看着我抿嘴笑,我顿时感觉自己成了闯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她又招手叫来服务生,要了两杯红酒,然后我们碰杯抿了一口。酒能缓解紧张情绪,我感觉好多了。我们在临近吃完的时候才切入正题,说到了陈娜拉。韩姐问,娜拉从没有向你说起过她的家庭?我说,没有,除了名字和她的学生身份,其他我一无所知。韩姐说,既然这样,那她就是不想让你知道了,那么你又何必那么记挂她呢?你觉得她会和你发展下去?我说,没有想那么多,我们只是朋友,但她消失得太蹊跷了,我又没法找到她家去问,我只是担心她出事……我们确实不是在谈恋爱。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特别强调这一点。韩姐微笑着摇摇头说,你就不用那么操心了,她不会有事的。我又问,记得你上次电话里说她家庭有点问题,是指什么?韩姐说,作为娜拉的朋友,我本不该说这些,但你问了,我告诉你也无妨;她爸爸是市城建局的局长,妈妈是一家连锁超市的老板,但他们已经离婚了;娜拉不愿意跟着父母中的任何一方,上了大学后就一直住在学校里;当然,后来学校也反映说她经常不在学校住……这段时间大概出去玩去了吧,她喜欢心血来潮,想做什么从来不多考虑,想做就做了。从西餐厅出来,在车上我们有一会儿沉默不语。大概是因为喝了点酒的缘故,韩姐的脸有点红。她说,我们去哪里?我说,有十点多了吧,我们学校十一点关宿舍门。她说,已经十一点了,看来你进不去了,那去我那里吧。她说这话的时候转脸看着我,在暗影里我看不清她的表情。她右手握着方向盘,左手伸过来,在黑影里握住了我的手……那晚,那栋别墅里只有我和她,没有别人。我知道,该发生的事总会发生。而且我下意识地期望它发生,让那种堕落幻化成迷醉,给苍白的生活一点生气,把空旷的心田充满。我答应去她的别墅过夜,无疑给韩姐一个明显的信号,于是一切都无需再掩饰和矜持。韩姐在浴室里洗澡的时候拉开门,媚眼如丝,红霞满面,对还愣在沙发上的我说,来,给我搓背……她雪白的身体略显丰腴,腰腹部有明显的赘肉,但依然是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尤物,更何况此刻她饱胀得像要爆炸的躯体辐射出了炙人的热量……我们在浴室里就进入了正题,像两株焦渴的树一样竭尽全力绞缠在一起,互相吮吸汁液,让大脑在疯狂里陷入混沌,以求彻底遗忘身外那个荒凉的世界;战斗从浴室扩展到客厅,再蔓延到卧室,那座宽大的雕花大床成了我们最后的战场;战斗结束后,我们像两具尸体摆在床上一动不动。韩姐满足地地闭着眼睛,用手轻抚在我裸露的胸膛,说,年轻真好,有激情,有活力;真不敢想象老了的时候我怎么面对镜子里那个又干又瘦的老太太……将来和你在一起的女人一定会很幸福。在以后的多年中,她的这句话时常莫名其妙地在我耳边响起,作为对我失败人生的嘲弄让我心里一次次被刺痛。韩姐为什么就说跟我在一起的女人幸福呢?就因为我强壮的身躯和绵绵不尽的欲望?就因为最原始也是最真实的本能?岂不知这些东西都会因为不同的价值标签而走向不同的结果,或重生,或腐烂。韩姐以其最本真的需要向我诠释了“幸福”的含义。这也在她接下来的举动里得到了最好的体现。她起身从床头的鳄鱼皮手包里抽出一沓百元钞票,递到我眼前,说,这是你的。我脑袋有点发懵。这样的场面我曾在香港的三级片里无数次看到过;因为是交易,所以可以坦然用金钱来衡量;但钱的背后却是冷冰冰的嘲讽。这也是一个信号:我们并不是站在一起或者抱在一起、摞在一起的两个人;而是一个站着,另一个匍匐在地。她不会在这短短的几个小时里了解我的内心,所以她也无从知道我心底空洞的苍白其实不在金钱。我没有去接,她有点迷惑。我把脑袋靠到床头,从对面的镜子里看到了自己面无表情的脸。我说,也许你不知道,我要是需要钱,一个电话就可以从我父亲那里拿到几万甚至几十万;我即使再贱也没有到把自己当鸭子卖掉的地步。韩姐拿钱的手垂下了,她的脸色有点难堪,说,你别误会,我只是觉得你是学生,不挣钱,只花钱,所以我相帮助你一下……也可能我误会了,娜拉有很多男性朋友,大多数是大学男生,她有大把的钱,她和那些男生在一起吃饭喝酒的时候从来都是她买单,而且有很多可以直接从她手里拿到钱。我说,我对这些不了解,而且,我和她在一起吃饭,大多数时候是我买单。我从不愿意在别人面前提到我的家庭。但此刻我却想说出来。我对她说,我父亲其实是个暴发户,除了钱,几乎什么也没有;我不喜欢做生意,所以我才选择了来上学。我说这话的时候暗骂自己没心没肺,我大把地用着父亲的钱,却在别人面前对他进行嘲弄。后来的事实证明了我对他的理解其实非常浅薄。我不知道是否是我的话刺激到了韩姐某根敏感的神经,她有几分钟时间一言不发。然后说,说实话,我也讨厌做生意,在和那些人勾心斗角的时候却又不得不和他们混在一起缠在一起,脸上的笑都是僵化的,回到家总觉得脸上的肌肉累得近乎麻木,可不做又能怎么样呢?为了证明自己还在世上活着,我真实的一面几乎已经丢失殆尽了。后来她又说,其实我是结过婚的;在我结婚前我就开始做生意了;他是退伍军人,我们结婚后不久他就转业回来了,他没有什么专长,在我的公司里基本就是个保安的角色,但他并不希望我在外面打拼;我对他说,若你能把公司撑起来,我就不用出去了,然后他就不说什么了;但他的心情越来越恶劣,后来发展到酗酒和赌博,我忍无可忍的时候提出了离婚,给了他一百万,然后我从结婚时买的房子里离开;但他留下了我们三岁的儿子……说到这里的时候韩姐的眼里贮满了泪水,骨肉亲情的剥离从来都有强大的具杀伤力。她的这番话让我触摸到了她心底一处柔软的地方。或许从这一刻开始,我才感觉和这个长自己十几岁的女人拉近了距离。我离开的时候,她说,有了娜拉的消息我会随时告诉你。我跨出那扇大门前她走上来搂住我忘情地亲吻,极富女人味的肉感十足的躯体和柔软的双唇把我带进一片波涛汹涌的粉色海洋中。后来我们连续见了几次面,韩姐彻底抛弃了她的矜持和高贵,把别墅变成一座燃烧的原始宫殿,我们想尽花样奢侈地释放躯体里的能量,在床上的动作就像远古斗兽场里垂死的搏斗,似乎末日临近,我们正死死抓住最后一点留在世间的时间尽情堕落……我几乎要把陈娜拉忘记了,她在我心底的影像正在一步步淡化。在一次往家里打完电话后,我又摸到了兜里那张写着韩姐电话号码的扑克牌,我的心沉了一下。我拨了陈娜拉的电话,竟然通了。我问她这段时间去哪里了,她说,她进拘留所了。我有点吃惊,怎么会这样?她说,一言难尽。我说,那就酒吧见吧。她说,不去酒吧,我们去饭店吧,我想好好吃一顿,进去了半个月,饿得我头都昏了。[NextPage]七我和陈娜拉去了一家川菜馆,要了水煮鱼和水煮肉片,还有红烧肉卤蛋和一盆牛肉蔬菜粥。她吃得很香,一边吃一边说,拘留所真不是人呆的地方,每天三个窝窝头爱吃不吃,被那帮警察呼来喝去,一点尊严也没有;我昨天刚出来,跑到饭店吃了两碗牛肉面,然后就回学校睡了,一直睡到今天下午;这次终于知道什么东西最好吃了,“饿”最好吃。她吃东西像小猫,专心致志,虽然不算粗陋,但也并不雅观;相较之下,韩姐吃东西就优雅和精致得多了。吃得差不多了,我才问她,为什么进了拘留所?她说,我和几个朋友在夜总会蹦迪,有个家伙给了我一个药片,说是维生素片,增加体力,被派出所逮住尿检后才知道那是冰毒……我妈接我出来的时候,让我回家,差点给我跪下了,我还是没回去。我说,你爸爸没有想办法让你提前出来吗?他在政府部门工作,应该有能力做得到。她说,我不想让我爸爸知道这件事。然后她又狐疑地看着我说,你怎么知道我爸在政府部门工作?是韩姐对你说的吧?我知道自己说漏了嘴,但转念一想,这又有什么呢?我说,你突然失踪了,我担心你,只好去问韩姐,她说她也不知道。陈娜拉撇了撇嘴,说,她还说了什么?我没有回答,因为我不知道把韩姐告诉我的说出来算不算出卖。陈娜拉冷笑一声,瞅着我似笑非笑地说,她肯定吃定你了,见到你的时候她第一眼就看上你了;但也没什么,你又不是我的人,我也没有资格去管你。说完她自顾自笑着摇了摇头。我选择了沉默。吃完饭我们去了街头公园,坐在大理石凳子上说话。说到韩姐的时候,陈娜拉说,韩姐的老公是个好人,但就是心眼太小了,不能容忍韩姐和另外一个男人的关系……其实没有那个男人的帮助,就没有韩姐的今天,当初韩姐刚刚起步的时候,要钱没钱,要关系没关系,公司差点倒闭;后来就遇到了那个著名的建筑集团公司的姓方的老板,方老板五十多岁,比韩姐大二十多岁,他建议韩姐的公司把中央空调制冷设备作为主营业务,并与他的公司签订了长期供货合同。说到这里陈娜拉沉默了一会儿,又说,韩姐的老公其实是从小在一起的长大的发小,又是中学同学,高中毕业后他就去参军了,韩姐则进了公司打工,两个人一直没有间断联系;他是志愿兵,在部队干了七年,觉得没有什么发展前途才转了业;他们俩是在他转业的前一年结婚的,当时,韩姐和方老板已经有了那层关系;其实韩姐别无选择;她老公在发现事情真相后没办法接受,两个人的矛盾越来越深,只好离婚;但我知道韩姐其实不愿意离婚,那个当兵的高大帅气的老公曾经是她的骄傲,他离开了,也就把她的心掏空了。我说,看来感情是脆弱的,但如果换了我,我可能不会像她那样选择。陈娜拉又冷笑了一声,说,你没有结过婚,甚至没有真正恋爱过,你怎么知道你不会那样选择?再说,人是会变的,海誓山盟说得再动听也迟早会变成踩在脚底的狗屎;正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勒紧裤带还坚持所谓的浪漫,到底能坚守多久?话又说回来,就是与“贫贱”不沾边甚至物质条件优越的夫妻又有几个能把忠贞的爱情坚持到底?我忽然想到了程思颖,我不知道我们该归于贫贱还是富贵,但结果都一样,她为了她的“理想”在我们还没有走到结婚那一步的时候就把我踹了,看来我真的没有资格说什么。陈娜拉神情突然有点暗淡,说,我父母也是一个例子,他们年轻的时候没有钱,生活艰苦,但恩恩爱爱;各自事业有成了,感情反而冷淡了,他们俩离婚的时候谁也没有觉得惋惜,似乎好聚好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我爸爸有了更年轻的女人,我妈身边也不缺男人,各忙各的,真是滑稽。说到这里,她的笑声从鼻子里冒出来,冷得让人发毛。她接着说,当初他们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我把他们塞在抽屉里的早期恩爱有加的照片全拿出来在他们眼前撕得粉碎;过后又觉得自己很幼稚,于是我转而劝他们离婚,既然没有感情了,何必一定别别扭扭在一块凑合?我也长大了,不用他们假惺惺地为我保留一个所谓的“完整”的家了;我说这话的时候他们眼瞪得好大,以为我发疯了,其实我是成熟了,我甚至觉得自己比他们还成熟,他们不一定看得明白的事我已经看开了;我还对他们说,你们离了以后最好都别再结婚了,再结婚结果也是一样,你们最终会发现其实永远达不到最理想的状态,有了碗里的,你们还会看着锅里的,人都是这德性,你们就死心吧……我以后也不会结婚的。 陈娜拉学的专业是环境设计,但她坦言她其实对美术没有多少兴趣。但这并不妨碍她上大学。她说,我现在玩得还算开心,这就够了。我不知道该不该认同她的观点。她说完了,我就向她提出了我的疑问。我说,你只是个学生,怎么会认识韩姐那样的人?而且……而且还参加她的派对。提到那个“派对”,我就想到了那个疯狂的夜晚。她说,我是通过我妈认识她的,她和我妈的连锁店有过业务联系,后来她们就成了好朋友,我妈带我跟韩姐一起吃过饭;我妈和我爸闹矛盾的时候,我去找过韩姐,想让她劝劝我妈,但她却对我说,第三个人是没办法解决夫妻之间的问题的,最明智的选择是顺其自然,既然能发展到不可调和,就有不可调和的理由,该失去的留不住,该得到的也丢不了;我觉得她说的好有道理,也就放弃了努力,也就是那时我觉得自己突然成熟了。她继续说,韩姐组织的派对里的那些女人都是她的密友,那些女人都是单身主义者,都是生意场上的好手,有的有过婚史,有的从来没结过婚。我问,那些男人是怎么回事?陈娜拉笑笑说,那些人大多是从酒店和娱乐会馆叫来的服务生。我心里忽然像触电一样颤了一下,我盯着她的眼睛问她,服务生?那我算什么?也是服务生?你带我去那里是把我当成了……我心里很不舒服,虽然我并不很抵触那个派对,但对于自己莫名其妙成了“服务生”感觉有点恼火。她哼了一声,眯着眼说,那你收了钱了吗?没收钱算什么服务生?我哑口无言。她继续向我开炮,说,韩姐给你钱了吗?不给的话就太不够意思了,哈哈……她笑得很放肆。我心里有点沉,然后就不想说话了。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我想回学校了。陈娜拉拉住我的袖子有点撒娇地说,这些日子有没有没想过我?我可没忘了你,在里面的时候也没忘……我说,今天有点累了,想回去睡觉了,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她的脸色陡然变冷,说,今晚你要是扔下我,那以后你也别找我了。我说,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还有,毒品绝对不能沾。她说,我沾不沾跟你没关系。我说,当然跟我没关系,命是你的,你自己看着办吧。说完我就扔下她走了。其实和她打电话的时候我还设想过今晚我们可能会睡在一张床上,但此刻我却失去了感觉。我回到宿舍的时候,却意外地接到了王六一的电话。说意外,是因为他已经好久没给我打电话了,我一直猜想他是不是已经获得了林珊的芳心,把心思全部放到林珊身上,忘记我这个老朋友了。重色轻友,他能做得出来。但我从王六一的电话里收获的另外一个意外是,在林珊那里,他彻底失败了。在王六一手捧鲜花打医院看望病中的林珊时,瘦了一圈的林珊精神状况尚好,甚至和王六一开了一句玩笑。但王六一总感觉有那么一点不对劲,只是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头。王六一并不擅长言辞,找不出多么得体的话去安慰林珊。在离开医院前,他终于鼓起勇气问林珊以后的打算。林珊笑笑说,我会离开这里,然后找一个谁也找不到我的地方好好培养我的孩子。王六一一时愕然,他怀疑林珊是不是发烧烧糊涂了,哪来的孩子?林珊很肯定地说,是,是我的孩子,就在我肚子里。这时王六一才注意到了林珊略显不便的体型。林珊继续说,我不想再相信任何人,除了我肚子里的孩子;我不管孩子的父亲是谁,也不管他的父亲有多么恶劣……我已经看透了,从我爸爸自杀的那一天我就已经看透了,你永远无法体会我听到窗外的鞭炮声时有多么绝望……王六一终于明白了,林珊从爸爸自杀的那一刻开始,心就彻底冷了,没有了原谅和宽容,只剩下愤恨和冷笑。那一刻,他分明看到了林珊眼里冰冷彻骨的嘲讽。此时的林珊还是王六一朝思暮想的那个林珊吗?命运跟王六一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让他在“纯爱”的梦想中沉浮和挣扎,最终又无所顾忌地把他所谓的“纯爱”碾碎,撒到一片荒原上,他的心就在这种被嘲弄的绝望中慢慢枯竭。[NextPage]八对于陈娜拉我已经没有再继续下去的心情,但对于韩姐,在真要分别的时候却有几分难舍。作为一个体态已经不苗条的女人,她身上却散发着最最女人味的婀娜与妩媚。生命的吸引与碰撞是男人与女人之间永恒的主题。在床上的时候,我们已经完全忽略或者说忘记了年龄差距,我的身体就是一尊线条分明的稍显单薄的男体雕塑,她的水一样柔美的身体就是依附在健美的男人躯体上的丰满的维纳斯,男女的躯体寓意柔韧与刚强,二者的结合才是原始意蕴中最富生命力的内核。毕业的时间终于无可避免地来到了,拿到毕业证并且在毕业典礼上被宣布择日离校之后,我们在一片欢送的掌声中被冠冕堂皇地赶了出来。下学期开学之后,这里将是一片新面孔,而那时我们已经作鸟兽散,成为了“故人”。说实话,除了长高了个子和拿了一个毕业证,还有在心头和脸上留下了几分人世的沧桑之外,我并没有从大学生活中得到更多有用的东西。现在行囊已经打点好,最后装好那本透露着昔日颓废气息的同学录,我意识到,从此我就变成无业游民了。我曾经怀着希望来到这座著名的城市,最后却在他的冰冷的注视里无奈地离开,它没有给我预留任何一个位置,或者说,我在这里根本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我所学的东西一点也用不上,任何一家用人单位都没有表现出对一个二流财经学院毕业生的兴趣。换句话说,即使他们能留用我,我就愿意在这个冰冷的充满我的失望痕迹的地方留下来吗?任何雄心壮志都可能在时光日复一日的冲刷中失去光泽,并归于沉寂,更何况我从来就没有过什么所谓的雄心壮志。我记得自己曾经对我父亲和哥哥的家族企业充满鄙夷,但现在我却不得不面对它傻傻的敞开的怀抱了。 而让我想不到的是,王六一惊世骇俗的车祸为我的回乡之路渲染了一个阴沉沉的背景。像一个隐喻和暗示。我的某一部分也已经死掉了。常建说,其实,王六一点死早有征兆。在那之前的一段时间,他经常跑到常建那里一呆就是一两个小时,但又不愿意说话,情绪很糟,往往在常建要劝他两句的时候,他会选择离开。在出事前几天,他曾对常建说,做公司做企业,挣这么多钱,有意义吗?就为了一个枯燥的数字疲于奔命,拼命污染空气,污染水源……不如我先把我的公司关了吧,也为节能减排做点贡献。说完他就哈哈大笑,但随后又抱头蜷缩在老板台后面的沙发里低声抽泣。常建对他说,你该看看心理医生了。王六一说,我的心病没人能医治得了……两天后,王六一独自驾车北行。在离家八十公里之外的地方,他的车以一百八十码的速度超越一辆越野车的时候,迎面撞上一辆满载沙土的斯太尔,斯太尔巨大的前保险杠几乎把那辆价值一百二十万的奔驰车的上半部分完全削掉,王六一变成了一堆烂肉。常建说,警察把王六一的尸体一点点收集起来装进塑料袋,征得家属同意后,直接运去了火葬厂。我想象不出身高一米八零的王六一在变成一堆肉之后的样子。王六一走了,而我却要回到家乡,步他的后尘去过那样一种为了钱疲于奔命的生活,而我也会和他一样,不会为自己的困惑寻找到一个合理的答案。 在离开省城的前夕,我和韩姐见了最后一面。我们整个一个夜晚和一个白天都在床上度过,乐此不疲地让自己的躯体不断充血、颓败,然后再充血,再归于沉寂……我们像机器人一样重复着既定的动作,在对于时间的忽略里感受阳光和黑暗的更替,最后分别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晌午了。她说,你以后恋爱了,结婚了,就会忘了我了。我说,那是以后的事,我也不知道。她叹了口气,说,忘就忘吧,不忘又能怎么样呢?我比你大这么多,早已经不是小姑娘了,我还能从你那里奢求什么呢?说完,她的脸上现出疲惫和慵懒,我看到了她因为睡眠不足而凸显出的眼袋和眼角细小的皱纹。我想,也许这就是永别了。我们本来是两条互不相交的直线,却因为中途的弯曲而擦了一下边,然后又各自沿着各自的方向疾驰而去。一分开,我们也许就几乎变成没有什么交集的两代人。韩姐忽然说,你得去看看娜拉,她其实很在乎你,只是你没感觉到;你和其他的男孩子不一样,其他的男孩子是看中她有钱和愿意花钱,而你把她当真正的朋友;你疏远了她,她伤心了,也不愿意和我再联系;她从来没有因为他带来男孩子和我好而吃醋,但你却让他吃醋了……还有,我要对你说一件事,其实我和娜拉的妈妈是很要好的朋友,我们在生意上的往来其实不多,但我们同样面临婚姻的不幸,同病相怜,所以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姐妹;其实,那个派对缘起于我们俩的共同创意,聚集了七八个观点相同、经历类似的所谓的成功女人,既然我们离开了男人的情感世界,就当我们自己王国的主人吧,那些从酒店和夜总会叫来的男孩就成了我们的奴仆……你可以把这看成是堕落,但这也是一种姿态和解放,若把他们看成玩具,又有什么必要担心因为玩具而把自己丢失呢?更何况,有些人甘心情愿做玩具——但愿你不要误会,你和他们的根本不同是你没有为钱而出卖,你是一个因为娜拉的失误而意外闯进我们这个王国的刺客,刺伤了娜拉,也可能会刺伤我……我从来没想到自己会充任什么刺客的角色,我也无意去刺伤谁。我忽然想起一件事,问她,娜拉的妈妈呢?她不会和自己的女儿同一时间出现在派对上吧。韩姐笑了笑摇摇头说,她遇到了一个她认为可以托付终身的人,等于违背了我们的契约,所以我们就疏远了,自从和那个男人好了之后她就没再来我家,当然也就不会再参加那个派对……作为惩罚,我引导了或者说蛊惑了她的女儿陈娜拉,让她加入了我的派对,她的思想显然要比她妈妈更激进,也进入得更彻底;可笑的是,娜拉的妈妈和那个男人又分了,因为她最终发现那个男人其实还是为了她的钱,现在的男人为了钱可以把自己塑造得“坚贞”而“痴情”,卑劣地利用女人的弱点对她们进行愚弄和欺诈,他们守着骨子里的天生的优越感把所有的女人视为玩物;在虚荣和傲慢的男人世界里,女人怎么能够被容忍做上位呢?我盯着她说,既然这样,那你还有什么必要和我谈“忘”与“不忘”的问题呢?我也是男人世界里的一员。她仰脸无奈地笑了一声,说,所以说你是刺客啊;而且是一个我抓不住的刺客。她沉默了一会儿又说,也许是我和你共同害了娜拉,她现在可能迷上了吸毒,不是像进拘留所那次被动地吸,而是主动吸,不仅仅是冰毒,听说还沾了K粉……我心底什么东西被突然揪紧了。颓然倚靠在沙发上。我没有再见到陈娜拉,因为她从常去的酒吧里消失了,我给她打电话,她的手机号码已经停用了。离开省城踏上回家的火车的时候,望着车窗外渐行渐远的城市,我心里充满了凄凉的负罪感…… [NextPage] 九在火车站等火车的时候,我心头还闪过程思颖的影子,但仅仅一闪念而已,我知道,我不可能再和她联系了,连告别也变得多余。我们已经走在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上,即使能再见,也会形同路人。她已经是市电视二台“青春直播室”即兴互动节目的出色的主持人,她出色的现场交流与组织能力使其他略显呆板的主持人黯淡无光,她灵活机智的主持风格正在成为一种新的主持时尚并为其他众多新生代主持人所模仿,而且有媒体预测,她很可能有机会进中央电视台。果真到了那时,我也许只有在远处遥望她的身影的份儿了。如此想来,我们当初的恋情就开始变得模糊,电视上那个神采飞扬的时髦亮丽的程思颖,确定就是当初那个穿粉色衣服、扎马尾辫子的浑身透露着乡野气息的程思颖吗?我越来越怀疑它的真实性,于是有了往事如梦的感觉。我的目光转向车窗外的天空,看到了一只展翅高飞的鸟,与火车并行了几秒钟之后,它像箭一样消失在云端里……对王六一的死,我感觉不可思议,怆然许久,却又觉得这件事在情理之中。我甚至觉得,这起惨烈的车祸是他蓄谋已久的一次终极发泄。一年以后,我从报纸上读到这样一条消息:著名企业家韩金玲女士昨天上午被发现死于家中,死时神态安详,无痛苦情状,也没有被侵犯的痕迹。警方在死者床边发现了装有残留氰化物的玻璃瓶,初步鉴定为自杀……报纸上附有一张韩金玲的照片,照片上的韩金玲被一群记者簇拥在主席台边,笑容可掬。虽然她的面孔有点模糊,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她就是韩姐。(完)
林培源(暨南大学)【编者按】本文获由广东省作家协会主办,南方日报文体新闻中心、羊城晚报花地、网易读书频道、广东校园文学网共同协办的2011广东高校校园作家杯征文大赛中篇小说组一等奖清平街是条老街了。街呈南北走向,像根直直的扁担,一头挑起老厝区,另一头挑起郊外,跨过一道石桥,底下就是浑浊不堪的水利渠了。清平街铺着粗粝的花岗岩石板,石板很厚,凿成方形,一块又一块衔接着,铺排起来,远远看去,石板上被磨得光滑如镜的部分泛着光,看起来好似密密匝匝的鱼鳞片。清平街住的,都是老街坊,他们一代又一代在这街上生活,繁衍,养家糊口,谁也数不清这街上住了多少户人家。街北原本是个大池塘,池水常年发绿,一到热天,水质变化,花花绿绿的垃圾浮了上来,混着泛滥的水浮莲,把偌大一个池塘掩盖了大半。后来镇政府出钱,把池塘填了大半,盖了一间崭新的敬老院,余下的地卖给了镇上的人,只留下一道狭窄的水塘。于是街北成了新厝区,与老厝区一步之遥,却是天壤之别:老厝区那一排一排又低又旧的老屋,屋顶盖的是青瓦,因为年月久了,青瓦爬满了青苔,看起来乌黑一片;新厝区建起的这些房子,新的格局,新的外观,白天阳光一照,贴在外墙的马赛克和瓷砖也都闪闪发亮,惹人注目。余下延伸到水利渠的那些人家,掰着手指就能数过来:开凉茶铺的,修车的,开铺仔买烟酒兼日用品的,买农药的,开碾米坊的,还有后来居上卖煤气的,这些店铺一家和一家拉开距离,间隔其间的,都是普通的住户。一条臭水沟狭长狭长的,纵贯清平街,各家各户流出来的污水通过它,注入尽头的水利渠了。在这拥挤不堪却又错落有致的房子中,有一处房子特别显眼,之所以显眼,是因为它和别家不一样,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别家屋顶都是水泥覆盖,他们家盖的却是铁皮屋顶。远远看去,银色的铁皮屋顶就像覆了一层石灰,白得发亮,白得突兀。屋主是个四十几岁的中年男人,一张白皙的脸,眼眶凹进去,两颊的肉好似被削了,细长的手臂看不出一根汗毛,整个人望过去,高瘦高瘦的,好像田地里弱不禁风的一杆葱。清平街的人因相生名,都喊他高裁缝,但他本人并不姓高。高裁缝是从潮州城里迁来清平街住的,来时挑了一个担子,一头是上了红漆的方木箱,另一头是个大箩筐,箩筐里蹲着他那睁着一双大眼睛的儿子,高裁缝的儿子那年五岁,是个机灵鬼,剃了个小光头。他缩在箩筐里,像只猴子,双手攀着箩筐边沿,脑袋不时伸出来看看外面,即将到来的陌生环境,令他兴奋不已。高裁缝的老婆张翠霞手挽一只竹篮,亦步亦趋跟在高裁缝身。屋里家俬都蒙灰了。房子就要做好防风措施,有的年久失修的房子,天井还要用遮阳布密密实实盖好,用绳子勒住,镇上沉甸甸的大石块,以防大风吹走遮阳布,雨水灌进屋子里。高裁缝花钱买下的这栋老房子,住了不到三天,就遭台风肆虐了。台风撼倒了高裁缝家屋顶上加盖的楼梯间,石棉瓦被狂风掀起,不知吹到什么地方了,雨水如注,哗啦啦直灌进来。高裁缝一家人被杀了个措手不及,高裁缝的老婆把五岁的儿子抱在怀里,儿子对外面肆虐的疾风骤雨没有概念,不知道害怕,躲在怀里还不安分。高裁缝嘱咐老婆,别乱走,我出去看看。高裁缝于是穿了雨衣,淌着从楼梯间流下来的浑浊雨水出门搬救兵了。一时间,家里漫了大水。挨着高裁缝家的那根又圆又粗的电线杆被狂风吹得摇摇晃晃,一阵呼啸的风暴过去,电线扯断了,水泥筑成的电线杆呼啦一声,斜斜砸向高裁缝家,屋顶原本就年久失修,这一砸可不得了,水泥板被砸出一个大洞,砖块轰隆一声,掉入家里,把高裁缝一家人吓得不轻。这次台风使得清平街损失惨重,伤得最厉害的,要算高裁缝家了。清平街的人都说,高裁缝这回吃大亏了,买了间“漏风”的房子,太不值了。高裁缝听了,却不以为然,他觉得街坊在取笑他,就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哇。台风过境之后,下了一天的雨。雨停了,高裁缝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花钱雇人,把六十平米左右的屋顶都给掀了。清平街的人看这架势,料定高裁缝要亡羊补牢了。谁知高裁缝既没有重用水泥“浇板”盖屋顶,也没有做其他加固措施,而是请人用杉木做了一个结实的三角形的屋架,顶上覆盖一层厚厚的铁皮板,稳稳当当固定在房子上。如此一来,他们家就比毗邻的房子高了,铁皮屋顶看起来像是一顶高帽子,严严实实盖了上去,有点滑稽,又有点突兀。清平街的老街坊没见过这么盖屋顶的,都说高裁缝一定是被台风吓坏了脑子,铁皮屋顶还不如水泥屋顶坚固呢,下次台风来了,说不定又会被掀走,得不偿失哇。高裁缝信誓旦旦,他说,这个屋顶是讲究科学的,古人造房子大多尖顶飞檐,他是照着这个原理来盖的,保证安全。后来十几年过去了,高裁缝家的屋顶再也没被台风刮走,清平街的人都暗自感叹,高裁缝有远见。这时高裁缝的老婆张翠霞就会泼冷水了,她说,他哪里懂什么科学,脑子里都是浆糊。高裁缝的儿子就鹦鹉学舌,也学她妈妈的口气说,脑子里都是浆糊。张翠霞一瞪眼睛,儿子扮了鬼脸,一溜烟跑开了。[NextPage]高裁缝给儿子取名常润。高裁缝在家的时候,他服服帖帖,不敢乱跑,也不乱说话。高裁缝一出门,他就蠢蠢欲动了。因为刚来清平街,常润对这里的人事都非常好奇,他想快点找几个朋友,一个人太寂寞了。街坊邻里的孩子不认识他,人家在巷口扔弹珠玩,他就静静地站在那里看,时不时点评几句。常润身上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背心,脚上的人字拖脏兮兮的。那几个孩子玩得入神,被常润一打扰,显得不耐烦了。一个矮胖矮胖的小子打起常润的主意,他吸着鼻涕,挑衅说,借你五颗珠仔,打得赢我们就和你玩,打不赢的话就脱裤子!其他几个都附和说,对对,输了脱裤子!常润只有五岁,脾气倒很倔,他拍拍胸脯说,赌就赌,谁怕谁!于是矮胖子用粉笔在地上划了条线,以此为界,又在一米开外划了一个小圆圈,把八颗玻璃珠子放在里面,两个人轮流站在线上,看谁先用手里的珠子把圆圈里的砸出来,谁先砸出来五颗,谁就赢。常润先来,他个子很小,手伸直了还差圆圈一大截,不过只见他闭上右眼,皱着眉头瞄准,左手持珠子,“啪”的一声,砸中了,那颗半透明的玻璃弹珠一下子就滚出来了。矮胖子一瞧,不屑一顾,走上来,瞄准,也砸中了一颗。伙伴们都给他鼓掌欢呼,好像他势在必得。常润额头下那两撇短促漆黑的眉毛拧紧了,轮到他,又砸中了一颗,两个人四个来回,不分伯仲,就剩最后一颗了,常润占了先机,志得意满的,笑嘻嘻看着矮胖子,以为这次自己赢定了。谁知道他刚瞄准,准备扔出珠子时,矮胖子就使了诈,从背后狠狠推了他一把。常润失手了,珠子非但没有砸到圆圈里,反而滚啊滚,滚进臭水沟了。常润气急败坏,对着矮胖子喝道,你欺负人!矮胖子用手背擦了擦鼻涕,哈哈笑起来,欺负你怎么啦?有本事打我啊!矮胖子仗着人多,一副跋扈的模样。常润心里害怕,嘴上却控制不住,又骂了句,X你姨!这下可不好了,这句骂娘的话捅了马蜂窝。矮胖子一声令下,其他三个家伙就围了上来,四个人按住常润,常润力气小,被他们推到在地上,动弹不得,矮胖子抽出手来,使出吃奶的气力,硬是把常润的短裤衩扯了下来。常润的小弟弟,皱巴巴的,好像垂头丧气挂在那里似的。矮胖子一看,哈哈笑起来,其他几个人就都盯着常润看,一边看还一边大笑,矮胖子说,阿弟没鸟仔哇!其他三个人就跟着瞎起哄,阿弟没鸟仔!阿弟没鸟仔!光天化日的,这群孩童的笑声在清平街上回荡,像突兀的音节。常润挣扎着从他们手中逃脱,一把拉上裤子,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哭丧着脸,狠狠骂道,欺负人,死全家!对方一众四人,谁也不是好惹的角色,常润话音刚落,矮胖子就从地上捡起一块油麻石,使着扔弹珠的技巧和力气,狠狠砸了过去。常润来不及躲闪,尖尖的油麻石擦着头皮飞了过去,把耳朵上方的皮削了一块,常润叫了一声,手一抹,上面沾了血,吓得他哇哇大哭起来。其他几个孩子见状,心里害怕,伺机拔腿跑了。剩下矮胖子站在那里不知所措,看着常润流血,他的脸也吓青了。这下可好了,闯大祸了。常润又气又疼,他拼了小命,也不顾痛了,跑过来,使尽力气把矮胖子推到,朝他肚子上狠狠踹了一脚,两人很快扭打在成一团,满头大汗,衣服都给地上的沙土弄脏了。如果不是路过巷口的修车工阿雄把他们分开,两个不知要打到何时。常润头皮破了,血和头发混在一起,又沾了沙土,灰头土脸的。矮胖子衣服被常润扯烂了,一只袖子裂开,脸被石子刮了几道疤,被修车工阿雄拉开后,两个人还像愤怒的小狗一样,恨不得咬在一起。阿雄厉声喝道,谁家的孩子啊,打得这么架势!阿雄上前去,一只手拉住一个,问常润,常润一脸凶相,气喘吁吁的,话都不说,又问矮胖子,矮胖子说,都怪他,我们不和他玩,他来打乱,还骂人。常润没想到矮胖子恶人先告状,气得抬起脚,又踢过去,无奈人小,腿也短,踢不到。这次巷口风波以双方家长的到来而告终。常润的妈妈张翠霞听闻风声,地拖到一半,放下湿淋淋的拖把就跑了出来,矮胖子她妈也来了,这个高大的女人满身赘肉,看到儿子鼻青脸肿的,一上来就气势压人,张翠霞一手护住常润,努力压住愤怒劝告对方,先听孩子说。两个人各执一词,谁也争执不下,修车工阿雄摇着一双长满老茧的手说,你们吵下去也没用,把各自孩子领回家,狠狠打一顿,以后他们就不敢了。围观的街坊中就有人指责阿雄,说,阿雄这话说得不对,孩子打架,哪能这样教他们?阿雄撇撇嘴,嘿嘿一笑,没有作答。两家人最后不欢而散。张翠霞拉着常润,气急败坏往家里走,一边走一边厉声数落儿子,丢死人了,丢死人了!矮胖子他妈妈朝地上“呸”的一声,吐了口痰,指桑骂槐道,外来人,不知死活。这话实实在在是传到了张翠霞耳朵里的,她气得脸色发白。如果不是因为他们初来乍到,要给街坊留个好印象保住名声,不然她早就和那个胖女人掐起来了。她头也不回,揪着常润的耳朵,气冲冲地回家了。张翠霞个子不高,瘦瘦的背影在清平街白昼的日光下,摇摇晃晃的。常润到了家门口,还不忘回过头来盯着巷子看,矮胖子的身影已经不见了,只有白晃晃的阳光照着清平街。常润这时才感到头皮被汗水浸湿,刺肉般疼起来了。张翠霞给儿子上了红药水消毒,疼得他尖叫起来,张翠霞心疼,又气不过,就骂他,看你以后还敢不敢跟人打架!常润嘴硬,顶了一句,是他先欺负我的!常润回到家,高裁缝二话不说,拎起藤条,命令常润脱下裤子趴在长登上。接着,手起,藤落,把常润狠狠抽了一顿。高裁缝打起孩子来又狠又凶,愣是把常润的屁股抽出一道道赤黑的疤痕来。张翠霞劝他,他也不听,一边打一边说,我们家的脸给他丢光了,不打他打谁?这孩子这么野,下次不还造反了?常润哭得嗓子都哑了,却一句求饶的话也不说,只是一直重复着,是他先欺负我的!常润的哭声尖尖的,像剪刀撕裂了布匹,清平街上上下下,都听得见他那凄厉的哭声在回荡。那时临近黄昏,好几户人家已经摆上饭桌,在吃饭了,有的孩子捧着碗筷,专门跑到高裁缝家门口,听他抽打儿子,常润喊一声,他们就扒一口饭,好像常润的哭声可以当菜送饭似的。如果不是张翠霞及时拉住高裁缝,常润不知还要挨多少藤条,他哭得岔气了,胸口起起伏伏,眼睛红红的,整个人趴在长凳上,软成一滩泥。到了晚上,常润疼得只能趴在床上睡,张翠霞坐在床边,给他屁股上抹膏药,屁股上的肉破了皮,一抹膏药,疼得常润额头冒汗,一股刺鼻的膏药味弥漫在房间里,常润晚饭没吃多少,这回正撇着嘴巴,闷头不说话。张翠霞轻轻拍着常润的肩膀,轻声说,你爸也是为你好,以后别和那帮“歹仔”耍了,知道吗?常润哭得眼睛红红的,听他妈这么说,心里委屈,眼泪又掉下来了。漆黑的屋子里,只亮了一颗昏暗的灯泡。飞虫蚊蝇冲着黯淡的灯光飞来飞去。高裁缝拉着一把竹藤椅子坐在门口,借着巷口的路灯,一边抽烟,一边听广播,新立的电线杆上,架着一只高音喇叭,村里播音员那把清凉高亢的声音在清平街上回响着:下面播送一项通知……高裁缝闭目养神,瘦削的脸映着昏黄的灯光,脸上的表情看不出是悲是喜。之后好几天,高裁缝不让常润出门,把他软禁在屋子里,活动范围也仅限于大门口。他吓唬常润说,别乱跑,小心被人拐走,捉住了打断手脚,要当一辈子乞丐的!常润头上的伤口还没好,贴着白色胶布,头发被胶布贴住,看起来好像缺了一角。常润将信将疑,又迫于爸爸的威严,凝蹙着眉头,不敢说话。张翠霞就嫌恶地瞪了高裁缝一眼,说道,别胡说了,就知道编些有的没的!高裁缝笑笑,不理会老婆的话。之前和他闹翻了的那几个孩子,时不时地还故意来他家门口,趁常润不注意的时候,就往他身上扔沙子。好几次张翠霞都是举着扫把冲出家门来的,那几个孩子腿脚伶俐,见势,老早就不知所踪了。张翠霞气得头上冒烟,站在清平街上,这回也不顾什么形象了,扯开嗓子就骂,下次抓到不阉了你们才怪![NextPage]张翠霞骂起人来,底气十足,高高的嗓子像一阵风,吹开了盘桓在清平街上闷热的空气。高裁缝其实心里疼常润,只是不表现出来,俗话说“慈母多败儿”,他一天到晚看着老婆那么疼溺孩子,就知道,如果他不扮演“严父”的角色,以后对孩子一点好处也没有。孩子被他打重了,他心疼,但拉不下脸来,哪怕只是说几句安慰儿子的话。再说,刚从潮州城里迁来清平街,一来人生地不熟,二来裁缝生意没着落,心里愁得很。搬迁对他来说,是无奈之举。如果不是因为政府要扩建他们那个片区,说什么他也不肯搬走,住了几代人的那间祖屋虽老旧,好歹也是祖上留下来的宅业。片区里一些不肯搬走的老街坊,铁了心要当钉子户,周边的邻居大多签了拆迁协议,领了钱,老早就搬到其他地方去住了。施工队在片区周边搭建起工地,一块巨大的楼盘广告牌高高竖起,和满地的建筑残渣和石料显得格格不入。翠霞也曾劝他,要不签了搬走吧?高裁缝不听,他说,阿爹生前和我说,我们祖上三代都住这里,房子没了,我们去哪里落脚?高裁缝那身祖传的裁缝手艺也是他爹手把手教会的,文革后恢复高考那年,他没去参加考试,倒是铁了心要从祖辈的业。靠这门手艺,高裁缝在老城里很吃得开。他们家紧邻的几条街,过年裁西装的、婚嫁做嫁衣的,大多都会上门找高裁缝量身定做。高裁缝手巧,做工讲究,一针一线都不马虎,因此深受街坊邻里的称赞,加上张翠霞在抽纱厂上班,一家人日子过得还凑合。近些年,裁缝店渐渐衰落,尤其是新城区一代建起了商业街,新式服装店开了一间又一间,更大大冲击了高裁缝的生意。除了老顾客还偶尔来帮衬外,几乎再无新顾客上门了。那时老区还未拆迁,生意稀落的时候,高裁缝就戴着用得发黄的袖套,倚在门口,一副老花镜吊在领口,眯着眼睛看街上人来人往。因为常年待在面朝老街开的裁缝店,很少晒到太阳,他的皮肤要比常人白一些,头发逐年稀疏,比实际年龄看起来老了好几岁。他保持这个固定的姿势,成了老区一个古旧而恒定的形象,街坊邻居都晓得这位高高瘦瘦的裁缝,都说他人好,不贪财。他就这么守着一方小小的店面,也一直以为,整个人生就应该在这里终老了,没想到这一带被房地产商盯上了。一纸拆迁通知下来,就苦了高裁缝这些老街坊了。好多不肯搬走的街坊写了联名信抗议,又到镇政府门口静坐示威,但最后都不了了之。搬家对高裁缝来说,最大的打击就是一家人的生计问题。张翠霞在抽纱厂继续上班,一旦搬走了,生活也就断了去路。到了城里其他地方,想重起炉灶也不是易事。儿子常润那段时间,表现得有些异常,他从幼儿园放学回来,看到邻居们都在忙着摆东西,小朋友都不和他一起玩了,他就问爸爸,他们要去哪里?高裁缝摸着儿子的头说,他们要去住新房子。常润又问:我们也能住新房子吗?高裁缝犹豫了一下,说,能,我们明天就住新房子了。常润一听,高兴得手舞足蹈,背着书包在巷子里跑得飞快,恨不得告诉所有邻居的孩子,他要搬家了。看着儿子蹦蹦跳跳的背影,高裁缝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黄昏的阳光打在他额头和眼睛上,他的表情,像罩了一层阴影。他们一家三口好不容易才住进了清平街的这间旧屋,还是靠了朋友的关系给介绍过来的。屋主一家人好几年前去了泰国“过番”,留下这间屋子。因为太久没人住,家俬都蒙灰了。高裁缝以极低的价钱将它买下。屋子里的家具勉强还能用,搬进来后,高裁缝又托人把临时寄在朋友家里的其他家具一并托运了过来。一搬家,高裁缝才知道原来家里有这么多琐屑的、必不可少的物什:大到竹床、衣柜,小到雨靴、铜锁。家当不少,但大部分杂乱而寒酸,最为惹人注目的,无疑是那台九十年代初买的缝纫机了。潮汕话叫“针车”,这是他维持生计的机器,金黄色的合板印有木纹,机头点了油,脚踏板一踩动,“针车”就呼啦啦运转起来,那根尖尖的针上下抽动,高裁缝很多时候就是靠它,缝制衣物,修补杂碎。高裁缝还曾用他缝了一个简单的书包给儿子常润用,书包是用穿旧了的牛仔裤剪裁之后缝制的,两个裤兜,被高裁缝神奇地用作了书包两侧的袋子,书包略显粗糙,不过每一处细节都很考究。作为一个裁缝的儿子,有这样心灵手巧的爸爸,常润理应感到自豪。但事与愿违,背着它去上学的第一天,常润就撇下不用了。原因是班上的同学背的是从文具店里买的书包,上面印有机器猫或奥特曼,只有他一人和大家不一样,为此,班上的同学笑他说,常润背的是垃圾袋。常润因此觉得矮人一截。为这事,高裁缝气得揪住常润的耳朵,厉声骂道,他们虚荣,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不是因为孩子不懂事,而是因为他的手艺受了贬低和嘲笑。 现在这台“针车”重又出现在家里,用的年月虽久,但看起来熠熠发光,好似在预示着新生活的开始。常润完全不懂这针车对于他们家的重要性,他恨这台轰隆隆的机器,恨它曾带给他的委屈。他甚至试图把它的零部件卸下来,他在脑海里模拟了无数遍把针车砸成稀巴烂的场景,不过事实上,他连动它一下都不敢,只得把那憎恨深深地藏在心底。那台针车搬家时是最后安置好的,高裁缝拿它当宝贝看,张翠霞就笑话他:“针车看得比你儿子还重要。”搬来的那天,一家三口忙得团团转:扫地,冲洗地板,擦门窗,一个新家,总算勉勉强强搭起来了。[NextPage]高裁缝张罗着怎么重新做起老本行,为了搞好邻里关系,方便以后招揽生意,他茶余饭后就四处溜达,背着手,身体微微弓着。他最常去的地方,是清平街阿雄的修车铺。阿雄是个壮黑的汉子,双目凸出,活像金鱼眼,修车的技术在清平街是一流的,人又豪爽,因此清平街上闲着没事的老老少少,都喜欢待在他那里。修车铺因此变成了乡里常见的“闲间”,他们在闲聊,喝茶,下象棋,很是热闹。修车铺加起来不过二十来平米,小是小了点,地理位置却极佳,挨着巷口,更重要的是,门口栽了一颗高大的榕树,枝叶繁茂,根须倒垂,阴凉得很,所以热天一到,自然就成了街头巷尾男女老少乘凉的最佳场所。修车铺墙面乌漆漆的,地上凌乱地摆满了自行车的零部件,铁钉、螺丝、橡皮圈以及扳手、钳子等工具散落一地。开了一个后窗,光线透进来,屋子里还算亮堂,大小不一的几个轮胎挂在后窗下面,颇有点像方向盘。常润也经常来修车铺,他的目的没有其他,就是收集一些螺丝钉和铅线,用来捣鼓他自行设计的机器人。他看那黑黢黢的几个轮胎,感觉它们是方向盘,而无疑,这间修车铺就是一辆可以变形的汽车,晚上它隐形遁迹,到了白天,它就纹丝不动了。常润因此认为,修车工阿雄的铺子,是变形金刚。修车铺阿雄还是顶喜欢常润的,常逗他玩儿,常润也不怕生,眼珠骨碌碌转着,好像满肚子心思,再说这孩子长得精灵精气的,很讨人喜欢。高裁缝在潮州的时候,平日除了做工,还对象棋情有独钟。他念过几年书,会看棋谱,下起象棋来,常把对手杀得措手不及。来清平街的第二天,他出来走动,一路背着手看着看那,逛到修车铺,看见阿雄和一位老者在下棋。人家下得激烈,他看得入迷,也不管什么“观棋不语真君子”的忌讳,眼见阿雄再有几步就要被将死,高裁缝大喊一声,走马走马!这一喊,把修车铺里其他看棋的人都吓着了,大家纷纷向他投来嫌恶的目光。高裁缝一脸窘相,自知多事,很知趣走开了,走了几步,不甘心,又踱回来,继续观战。高裁缝干站着,有的看,没得下,手痒,又不好意思开口。一直到天色已晚,高裁缝脚都站麻了,修车铺的人陆陆续续散开各自回家吃饭,高裁缝这才恋恋不舍走开了,脸上的表情怏怏的。隔天吃过午饭,小憩一番,高裁缝套上一双人字拖,就朝修车铺走去了。阿雄认得出,这是那天打架小孩其中一方的家长。高裁缝站在门口,打过照面,笑笑,自我介绍道:我叫老胡,刚搬来的,互相关照啊。一边说着,就给修车工阿雄递了支红塔山。阿雄当时正在补胎,满手油污,他在牛仔裤上拍拍手,接过烟,四处翻找,不见了打火机。这时高裁缝利索地掏出自带的打火机,给阿雄点了烟。阿雄很享受地吸了一大口,缓缓吐出来,赞道,好烟。阿雄这才发现,光顾着吸烟,竟忘记也自我介绍了,就咧咧嘴说,我叫阿雄,无事就来“滴茶”哩。高裁缝一看一支烟起到了预想中的作用,便也抽出一根,点着了,两个人吞云吐雾着。高裁缝称赞了阿雄几句,说他为人豪爽,人缘又好,阿雄听了,哈哈笑起来。高裁缝又问阿雄,这清平街人事风俗如何啊,街上人家大多做什么营生啊。阿雄迟钝,没发现高裁缝是在牵线搭桥,准备以修车铺为他拓展营生的突破口。被他一称赞,阿雄就哗啦啦把所听所闻都给高裁缝说了起来,以此炫耀他人脉之广,品行之好,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人乐意吃饱了饭就往修车铺这里跑?高裁缝连连点头,顺水推舟就说起了自家的事。末了,高裁缝感叹道,日子难过啊!这时阿雄被他激起了同情心,关切地问,就没想要干点别的?高裁缝说,我这双手生来就摸惯了针线,其他的,怕一时做不来啊。阿雄表情困惑,为什么不继续开店?这一问,正中高裁缝下怀,高裁缝露出为难的表情,我刚来这里,人没认识几个,就怕开了店,没人帮衬。阿雄一听,弹掉烟头,目光耿直,说,这样吧,你开铺,我帮你免费宣传,一下子整条清平街就知道我们有一个裁缝啦!高裁缝喜出望外,又抽出一支红塔山,这次不等阿雄收下,他就直塞给他了。通过阿雄,高裁缝知道清平街上那些人阔绰,哪些人抠门,哪些人富有同情心,哪些人自私自利。只是短短一番对话,高裁缝就对清平街上的人事风俗了然于心。好像他自幼就在这条街上生活,这些经由阿雄口中出来的人物,他们的脸、他们的肢体,甚至包括他们说话的方式和眼神,就全都跃然眼前了。修车铺陆陆续续来了人,昨天那个老者把棋局摆开了。这下高裁缝抓住时机,打算过一过棋瘾,并借此机会,和街上其他邻居熟悉熟悉,下象棋,是一个好的开始。[NextPage]常润自从被他爸爸教训了一顿之后,似乎身上的野性都给藤条抽光了,整天垂头丧气的,也不爱搭理人。人家骂他,他不回应,人家扔他沙子,他只是躲开,也不报复。那几个孩子三番四次来挑衅,都不见常润有什么反应,他们于是到处说,高裁缝的儿子傻啦,是个憨仔。张翠霞担心儿子真的落下什么毛病,心里害怕,和儿子说话也小心翼翼,拿腔捏调的,生怕激起儿子反感。她赶一趟市集回来,买了几颗水润饱满的蜜桃,削了皮,洗干净,递给常润吃。常润最爱吃水蜜桃了,但这回看见水蜜桃,他并没有露出以往那馋嘴的表情,接过来,轻轻咬了一小口,就吐了出来,厌恶地说,不甜,不好吃。张翠霞听了,满脸疑惑,以为常润是故意的,就说,哪里不甜啦?我尝下。张翠霞拿过常润手里的水蜜桃,咬了一大口,果肉一入口是香甜的,嚼了几口之后,喉咙里竟然一阵发苦,呛得她皱起眉头,“呸”的一声,把嘴里含的都给吐了出来。张翠霞不信,又咬了水蜜桃的其他部分,这一次她确信了,那水蜜桃果真如常润所说,一点都不甜,不好吃。张翠霞一定是脑子气糊涂了,她吩咐儿子不要乱跑,气冲冲拎起装在塑料袋的水蜜桃,准备去菜市场找那卖水果的算账。路过阿雄的修车铺时,张翠霞听见那里吵吵闹闹的,张翠霞没在意,就迈开步子继续朝前走,就在这时,她听见有人修车铺里有人吵了起来,有人恶声恶气骂了句,不会就别捣乱,滚出去!张翠霞起初并不在意,这街上天天有人吵架,不稀奇,她现在脑子里只有那几颗发苦的水蜜桃。她想,今天真是衰死了,儿子不开心,买水果又给人骗了,生活就是一颗发苦的水蜜桃!直到她看见一个身影被人从修车铺一路推了出来,她这才恍悟,那人不是她老公还是谁? 高裁缝下棋有个坏毛病,他喜欢长时间思考,迟迟未落子,仿佛不拖延一下,就会增加输棋的风险。不过这一次不像在潮州城里的日子。那时,裁缝店生意稀落,他无所事事,于是,和别人下棋,就不志在输赢了,而在于消耗时间——他有大把大把可以用来挥霍。他曾痴痴地想,如果这时间可以拿来兑换金钱,他就不至于落魄至此了。很明显,这次他对时间的偏执犯了众怒,和他对弈的人是个火爆性子,碰上高裁缝这种软磨硬泡的性格,自然受不了,更何况高裁缝竟然还悔棋了。对方于是脱口而出,不会就别捣乱,滚出去!就是这句话传到了张翠霞那里,距离他看见老公从修车铺踉踉跄跄走出来,还不到十秒钟。高裁缝一抬眼就撞见张翠霞了,他掩饰不住脸上的尴尬和无奈,对她苦笑起来。就是这个在阳光下苍白无力的笑,让张翠霞瞥见了朝夕相对的男人身上那种落败和窝囊。这感觉,和吃到发苦的水蜜桃一样,胀得她喉咙刺痛。她愣愣的,站在原地,面露难色,仿佛站在面前的,是个陌生人。片刻之后,她清醒过来,装作视而不见,手里攥紧那袋水蜜桃,快步走开了,她离开的背影,决绝得像一片轻盈的落叶。修车铺的人撞见了这微妙而戏剧性的一幕,都以为有好戏看了,一个个扭过了脖子,朝着大街上看。然而大家并没看到期待中的对峙,没有谩骂,没有吼叫,什么都没有。高裁缝站在街上,像个迷了路的孩子,忘了刚才被人羞辱,也忘了处心积虑想要通过阿雄来拉拢生意的想法,甚至记不起,他为何来到清平街了。这个瞬间令他沮丧不已,他成了一个健忘症患者,记不起生来为何事了。修车铺继续遁入喧闹,一阵熙熙攘攘的声音回荡在清平街上。大榕树投下了铜钱大小的光斑,一晃一晃在跳动,刺得他睁不开双眼。他反复回味张翠霞刚才的表情,想要从中揣摩出一点意思来,却无济于事,张翠霞的表现,像一个解不开的沉默的谜,他也忽然间觉得,这个和他朝夕相对的女人,也变得陌生了。[NextPage]生活开始向高裁缝一家人显露出它腐坏的一面,是从张翠霞狼狈而归开始的。卖给她水蜜桃的摊主坚持认为,水蜜桃没坏,新鲜得很,更别提什么发苦了,是人都知道,水蜜桃是甜的,怎么会苦呢?张翠霞反驳,不信你来尝尝?明明是苦的嘛!水果摊主是个三十来岁的女人,下巴处有一颗硕大的肉痣,她不服气,拿过水蜜桃,解气似的,狠狠咬了一口,咀嚼一下,再大口地咽下去。吃完,她鄙夷地看了张翠霞一眼,炫耀中带着威胁,我就说过,水蜜桃怎么会苦嘛!你嘴巴没问题,难道脑子有问题了?张翠霞气不打一出来,明明是苦的!不信让别人来尝!水果摊主说,你脑子有问题吧?别在这里影响我生意!两人很快争执起来,张翠霞气急败坏,把手里那袋水蜜桃狠狠扔在水果摊上。这水果摊说白了,就是一个担子而已,盖在箩筐上的筛子被这么一砸,里面满满的龙眼、荔枝和芭乐就全都掉了下来。水果摊主也不是省油的灯,看到掉下的水果在菜市场腌臜污水里滚动,她的心都快滴血了,一个箭步冲出来,对着张翠霞破口大骂,鼻子都快碰到对方脸上了。这女人唾沫星子横飞,骂了一连串难听的话。张翠霞不懂审时度势,被人家一骂,满肚子的委屈都化成了愤怒,也不甘示弱,指着对方回骂了一句,本地人了不起啊?欺负外地人,没心肝!这下子可好了,张翠霞暴露了自己身份,围着水果摊的“本地人”隔岸观火,等着看热闹,有人劝架,不管用,水果摊女人得寸进尺,推了张翠霞一把,张翠霞没想到不堪一击,脚底一软,瘫坐在污水上了。没有人来拉她,就像这个小镇上频频发生的任何矛盾,这场闹剧引不起任何人的重视。水果摊主看到周围一片混乱,厌恶地瞪了张翠霞一眼,撇下这件事,挑起担子另寻一处,又做起生意来了,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张翠霞坐在地上,身上的力气都泻光了,起不来。这时,她多想老公能走过来,替她出口气,哪怕什么都不说,只是拉她一把,只要一秒钟,一秒钟就好了,可是,她什么都没有看到。想到这里,张翠霞一阵难受,眼泪止不住流下来了。她想起这些日子以来的奔波、窘迫,加上早上看见丈夫受人欺负,内心的委屈就更加重了。她似乎听见了生活穿透脊梁发出的哔剥声,一下,又一下,混着人们的杂乱脚步在污水上踏过的声音,撞击着她空洞洞的心。她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明白自己孤立无援的处境,意识到这一点,这才用力撑住地面,站了起来。她的裤子和衣服又脏又臭,散发着一股鱼腥和腐烂水果混合的味道,闻起来叫人恶心。张翠霞像个疯女人一样,加快了脚步走回家,一路上,她低着头不敢看路人,生怕被邻居认出来,被人笑话。高裁缝看到老婆回来了,原想开开心心和她说话,缓解之前的尴尬气氛。一见她阴沉着脸,身上还滴答着脏水,高擦缝一下子懵了。他慌慌张张问,发生什么事了?张翠霞懒得理他,看到他那副嘴脸,更来气了,和你无关,我死了都和你无关。常润被妈妈的样子吓到了,走过来,问,姨,你怎么了?儿子的关心让张翠霞略感欣慰,丈夫不关心她,起码还有儿子。她笑得很生硬,脸上搭着一副轻描淡写的样子,走路滑了,没事的,我去洗个澡。儿子皱了皱眉头,和爸爸面面相觑。张翠霞觉得,这是她人生中最难堪和窘迫的一天,在儿子面前还可以勉强保持尊严,但在丈夫面前又无法装得清高,她的脆弱暴露无遗,她以为生活可以很安稳的,但现在,一切破碎,又无法缝补。她多么希望丈夫能够重操旧业,即使不能缝补这破碎的生活,起码还能够安抚一下她受伤的心,但什么都没发生:发苦的水蜜桃换不回来,丈夫的懦弱和窝囊愈加碍眼。她烧了一壶开水,兑了满满一桶井水,把自己关在浴室里,狠狠搓洗身体,她注视身体的每一部分,从脚趾,到乳房,从手臂,到臀部,每一部分都变得松软,像日晒雨淋失去了弹性的海绵。为了去掉身上难闻的味道,也为了和行将腐烂的生活划清界限,她取了一块硫磺香皂,用力把身体涂满,再舀起一瓢水,从头顶淋下来,清水混合着香皂的味道,暂时缓解了她紧绷的神经。在这个孤独的时刻,她开始思考作为一个女人,究竟为了什么而活?好像不想清楚这个问题,她就无法作为一个人,哦,不,一个女人而活下去。可是,女人啊女人,你到底为什么而活?是为了这个家,为了每天起早贪黑做家务,挣钱供孩子上学、工作、娶妻、生子?还是忍受着日常的琐碎、庸俗,一天一天,直到老死?高裁缝的店,最后还是张罗着开起来了。当街那面墙,置了一扇可以上下推拉的店门,一米见方,白天开,晚上关。他用一块白色塑料板做了招牌,上书“清平裁缝”四个红漆字。招牌很惹眼,站在清平街上,人们远远就能看见红闪闪的招牌了。高裁缝带着胆怯,又带着破釜沉舟的勇气,重新干起了老本行。清平街也因此多了一种声音,那是“针车”转动发出的呼呼声。这声音悠长、亲切,又夹带了轻重缓急的韵律感,在清平街的空气中起伏徘徊。高裁缝坐在店里干活,面朝大街,日子好像回到了以前。一开始,店里门可罗雀,渐渐的,随着高裁缝的好手艺得到清平街女人们的肯定,他的名声传开了,有人甚至上门差他定做西装。那段时间,修车工阿雄变得殷勤起来,没事常走到高裁缝的店里,喝喝茶,抽抽烟,再聊上几句。高裁缝说:现在忙得没时间下棋咯。阿雄咧嘴一笑:那是那是,发达了可不能忘了我呀。高裁缝听了阿雄的话,谦虚地回他:小本生意啦,混口饭吃。忙碌一天,晚上好不容易歇下,高裁缝躺在那张硬板床上和妻子说话,他说,你看,我们熬过来了。张翠霞“嗯”了一句,又说道,说熬过来还早,现在孩子小,开销不大,等他上初中高中了,我们怎么办呢?高裁缝嘿嘿一笑,搂住妻子的肩膀,他的鼻息热热的喷在妻子耳边,他说,别想太多,有手有脚,死不了。说罢,他半只手伸到妻子的衣服里了。盛夏还未过去,空气仍然燥热,张翠霞的皮肤起了一层绵密的薄汗。高裁缝顾不得那么多了,一个翻身,就把妻子压在身下了。张翠霞被他弄得又笑又喘,捏着他的手臂,骂了一句,衰人……[NextPage]生意见好,手头有了点收入,高裁缝对儿子的态度就渐渐缓和了。他知道孩子现在小,玩心重,索性顺了他的意,多买点吃的玩的给他。他给孩子买了一顶公安帽,又配了一把塑料枪,儿子看到这稀罕玩意儿,眼睛亮得很,又觉得奇怪,平时也不见爸爸对他这么好,怎么突然就大发慈悲了?不过常润没法想那么复杂的问题,他只想着怎么把玩那把塑料枪,然后戴上帽子,威风一把。那阵子常润迷上了黑猫警长,黑猫警长也有一顶威风凛凛的公安帽,常润就想象自己是黑猫警长,腰里别着一把手枪,惩奸除恶,别提有多神气了。清平街上的孩子大多势利眼,他们见常润手里有了新玩具,而他们没有,几个脸皮厚的,就主动来向常润示好,常润是个好了伤疤忘了痛的人,人家一说好话,他就不计前嫌了,很快就和那几个孩子打成一片了。那阵子,临近镇上常有拐卖小孩的事情发生,清平街的治安算是好的,还没发生类似的惨剧。大人们担心小孩子外出不安全,就常给他们讲人贩子如何穷凶极恶如何惨无人道,孩子们听多了,不但不怕,反而模拟起人贩子来了。他们在清平街上扮演“警察捉坏人”的游戏,坏人由打一点的孩子当,他们“拐走”较小的孩子,而手持手枪的常润,理所当然就是破案神速的警察了。清平街才多大呢,横竖不过几条巷子,常润每次都能很快揪出“人贩子”,解救“被拐”的孩子。这样的游戏他们屡玩不爽,张翠霞见儿子恢复了以往的活泼,心情也就慢慢好起来。日子水一般流淌,很快,高裁缝一家人的生活就已经融到清平街那慵懒又克制的节奏中了。张翠霞每天柴米油盐,也都料理得井井有条,闲暇时就和邻里的三姑六婆聚到一起,钩花、喝茶、聊天,本本分分地过日子。高裁缝的店也成了清平街除了修车铺之外另一个“闲间”,高裁缝购置了套大茶具,供上门闲坐的人“滴茶”。张翠霞看他每个月花在茶叶上的钱太多,也没少说他,不过高裁缝有他的理由,他说,善结人缘,正好办事嘛。张翠霞见说不过他,也就任他去了,只不过,逢上有人挑着担子走街串巷卖茶,张翠霞就抢先一步,赶在老公之前买了茶,而且专门挑那些最便宜的买。来裁缝店的人都是茶鬼,嘴巴厉害得很,一来二去,他们就旁敲侧击向高裁缝抱怨,开玩笑说,今日的茶怎么有点涩?高裁缝听出他们话里的意思,就含糊搪塞一番,说,最近水质不好,冲的茶都不香了哇。说罢,面脸上的表情怪怪的,丝毫不敢提张翠霞买茶一事。一晃眼临近农历七月半,这天天还未亮,大街上就有了响动,“嘎嘎”的鸭叫声在寂静的清平街上回响着,一阵一阵,听起来像极了某种嘶哑的曲调,一点也不知死之将近,难怪潮汕有歇后语:“七月半鸭,毋知死活”。再一看,原来在街角和巷口,有人用砖搭了灶台,上头摆一口浑圆黑亮的“大鼎”(锅),干起卤鹅鸭的营生了。平常人家没有这么齐整的装备,逢年过节,㓥鹅㓥鸭的活,都有专门的人来揽。百来米长的清平街,这时已经被几个卤鹅工占据了,这些人大多不是本地人,哪里过节,他们就收拾起营生的家伙赶去哪里。靠近高裁缝屋子的地方,一个四十来岁的精瘦男人蹲在电线杆旁边抽烟,天色微亮,他的表情一半隐没在黑暗中,嘴里的烟,亮着红点。一辆老式的自行车靠在墙边,火炭、柴火,松香,以及卤鹅要用到的胡椒、“八角”等调料一应俱全。原来这些走街串巷的卤鹅工,碰上七月十五的“中元节”了,俗称“鬼节”,潮汕地区也有叫“普渡”或者“施孤”的。传说七月初地狱门大开,在阴间饱受水深火热的孤魂野鬼全都游上人间来寻求施舍。潮汕地区“普渡”的习俗大同小异,隆重的,则搭了“施孤棚”(祭坛),摆上三牲、酒饭、水果、纸钱等,还请来和尚、道士念经超度,好不热闹;而像清平街这样的小地方,则去繁就简,各家各户只在这天午后于巷口摆上桌子,列好祭品,点上香火蜡烛,一来施孤,二来也有祈求丰收的意思。所以,热热闹闹一个“普渡”,谈魂说鬼也不是什么忌讳了。据说还真的有些人在七月半这天看到满大街都是饿死鬼,男女老少,皆一哄而上抢食,其场景之可怖之壮观,堪比旧社会的穷苦民众,所以潮汕话里有“放掉面桃去抢饼”一说,形容的就是这种你争我夺的抢食场面,更甚者,是那些可怜的“无头鬼”,抢来的面桃、水果、饭酒等,不经嚼咽,全都从脖子塞进去了。天还没亮,张翠霞已经早早起来了。前天在市场买的那只肥鹅还蜷缩在门口的竹筐里,张翠霞掀掉盖在上头的筛子,动作利索,一把将鹅抱了出来。卤鹅工看着朦胧天色中向他走来的张翠霞,殷勤喊了声:阿姐啊,㓥鹅哩![NextPage]张翠霞占了近水楼台的便宜,很放心地把自家的鹅交给卤鹅工了,返身往回走,怕天一亮卤鹅的人太多,容易乱,就拿了一只红色薄膜袋,将鹅的一只脚牢牢打了结,以作记号。卤鹅工收了钱,开始了今日的第一桩生意,起大锅,烧开水,蒸汽腾腾往上冒。一把锋利的刀,手起,刀落,那鹅的脖颈就被割开了,卤鹅工将鹅脖对准事先备好的碗,一股粘稠赤红的血就汩汩流下来了,之后,鹅血放在一边凝固,届时和去了毛掏了内脏的鹅一起放入锅里煮。整个流程繁复细致,又行云流水,张翠霞站着看了一会儿,她晕血,看不下这血腥场面,很快就回家了。用不了多久,整条清平街隔一段就能闻到一股混合了松香和卤鹅的气味了。清平街的街坊邻居,持家的女人们起早赶集,街尾的菜市场很快就熙熙攘攘,热闹起来了。张翠霞有先见之明,料定逢上过节这天,一来市场人多,二来物价会略有攀升,所以她提前一天,把拜祭要用的干果、纸钱、香烛都先买了,过节这天,只要把莲子羹、甜芋头和其他熟食弄好就差不多了。七月半的天还很热,太阳高悬,照得整条清平街的石板泛着白光。张翠霞摇醒了高裁缝,让他起来帮忙收拾下屋子。儿子常润坐在门槛上,望着满大街来来往往的人发呆。张翠霞嫌他碍手碍脚,就盛了一碗刚煮好的莲子羹给他吃。莲子羹很甜,常润吃了一大口就不想吃了,搁在门槛上,立马有苍蝇嗡嗡嗡地飞过来,粘在碗的边沿上。远远看过去,那碗里好像沾了无数个小黑点。常润背着手,像个小老头一样,慢慢踱到门口,站定了,眼睛直愣愣地盯着满地的鸭血鹅血。卤鹅工已经把火升起来了,淋了火油的木柴烧得正旺,浓浓的烟把他黝黑的脸遮住了大半。常润还没见过这阵仗,地上奄奄一息的鹅呀鸭呀,让他觉得好玩,他于是又蹲下来,拿手去戳它们,那汉子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就故作恐吓状说,别动!常润嘟嘟嘴,不理他,站起来,后退了几步,又继续观察了。那中年男人看看常润,嘴角掠过笑意,又继续低头干活了。松香的味道有点刺鼻,常润捂着鼻子,看那一锅黑黑的松香沸腾着,大大小小的泡凸起了,又落下——这场景让常润看着害怕,他睁大眼睛,看得入神。整只放了血的鹅被浸到里面,很快就裹了一层黑色松香,等到松香冷却下来,再用力一掰,鹅毛就全被剔除干净了。这个过程,惊心动魄,又充满了无穷的趣味,对常润来说,实实在在就是一个引人入胜的奇景。午后的“普渡”,在灼灼的日光下进行。各家各户摆了桌子在门口,清平街从头至尾,都是摆满了祭品的桌子,高低方圆,各不相同,仿佛一次食物和水果的大比拼。香火燃起,烛泪低垂,插了百日红的卤鸭卤鹅,盛在铁盘里,远远望去,清平街热闹非凡,这极盛极盛的人气,和这节日原本的阴森气氛调和到了一起,成了一场和祈福以及施舍有关的盛会。张翠霞入乡随俗,在她老家潮州龙湖古镇,七月半是照例要放河灯的,河灯在暗夜里,一盏一盏漂在水面上,摇曳的烛光,微弱,但所有微弱的烛光聚到一起,就给幽暗的水面铺了一层温煦的阔大。不过清平街没有这个例俗,只是去繁就简约定俗成,各家摆上祭桌,沿街排开,也很有气势了。常润嘴馋,一直盯着桌子上的葡萄、苹果,拜祭过后,他就可以大饱口福了。路面的空气被呛鼻的香火味笼罩着,整个拜祭持续了几个钟头,一注又一注香火过后,纸钱烧起来了,浓烟扑鼻,纸钱烧透后的余烬被风扬起,好像黑色的蝴蝶,一只叠着一只,颤巍巍的,振翅而飞。常润盯着那些飘上半空的黑色蝴蝶出了神,风很大,把蝴蝶吹得簌簌乱舞,他的视线紧紧跟随它们。在他的想象里,这些蝴蝶要飞到一个很高很高的地方,那地方渺远、虚幻,连他也看不见触不到。就在这仰望里,他年少的想象力被拉扯到一个极限。“普渡”时有一个仪式,潮汕话叫“布田”,也就是“插秧”的意思。所以在这天,你常可以看到一家老小,拿着香枝插在路边,谁家插得多,来年神明就会保佑这家人丰收了。张翠霞让常润也去凑个热闹,常润于是屁颠屁颠地捧着一把燃着的香火,蹲在地上,照着青石板中间的裂缝,一支又一支插下去。远远望去,插满了香火的街上,还真像一片稻田。笔直笔直的香伫立着,迎着风,袅袅白烟混淆在空气里,而那些“插秧者”的身影,起起伏伏,把整条清平街变成了一片巨大的稻田,有些孩子为了“丰收”,竟然跑去别人家的地盘拔起别人的“秧苗”,为此双方吵了起来。对这些孩子来说,过节无非就是一次在家长允许下的狂欢,至于狂欢背后的意义何在,倒不在他们关注的范围内,所以像常润这种脾性好动的孩子,大凡可以调动他想象力和贪玩脾性的事物,都会显得生动无比。常润捧着一簇香,像只猴子一样到处钻,很快就跑到街尾的池塘边上了,原来那片填了的池塘,还留有一处水洼,对清平街很多孩子来说,这里自然成了“布田”的最佳场所,有水滋养,那“秧苗”一定会长得更快。张翠霞难得看到儿子那么活泼,见他爸爸没说他,也就由着他去了。拜祭结束后,张翠霞收拾东西,高裁缝把桌子抬进家里,离天黑还远着,街上依然热得难以忍受,高裁缝满额头都是汗珠。很多街坊邻居就已经开始张罗着准备吃晚饭了。张翠霞忙得晕头转向,等到要吃饭时,才想起儿子还没回来,她问高裁缝:常润呢?怎么还不回来?高裁缝说,出去找找看。这一天,除了大街上热闹非凡之外,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街坊邻居趁着拜祭的空隙,站在阴凉处闲聊,孩子们则到处乱窜,到处一派祥和,谁也没有注意到,常润在这个平凡的日子里,遭遇了怎样的噩运。张翠霞走遍了整条清平街,问了很多街坊,谁都没有见过常润,有一个孩子告诉张翠霞说,常润刚才就在池塘边和一群孩子“布田”,张翠霞赶忙拉住那孩子,问她,他去哪里了?你快说啊!大概是张翠霞那副神经兮兮的样子吓到那孩子了,她摇摇头说,我不知道。说完掉头就跑。张翠霞心急火燎,逮着人就问,看到我儿子没有?看到我儿子没有?[NextPage]天气很热,张翠霞走得口干舌燥。她一路小跑着回家,拉着丈夫一起去找,然而,常润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没了踪影。张翠霞急得快哭了,从清平街这一头走到另一头,找到最后,她像失了魂一样,坐在街边哭了起来,张翠霞的哭声嘤嘤的,非常哀怨,过路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有好心人过来问她,她哭哭啼啼的,话也说不清楚。街坊邻居也都帮忙找人了,高裁缝一开始还以为,儿子不会走丢的,他一定是贪玩,又和他们玩起“警察捉坏人”的游戏了。然而,高裁缝很快就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按照常润的性格,他平时都很听话的,不至于天黑了还不回家。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比老婆还慌张了。邻居组成的搜寻大队搜遍了整条清平街,包括临近的地方,全都找遍了,就这样从日落到天黑,连个影子也找不到。张翠霞哭得眼睛都快瞎了。她指着高裁缝,嗓子喊哑了,都怪你,不看好儿子!高裁缝努力压抑着心里的怒火,回了一句,你以为我不着急啊?!谁叫你一天到晚都不关心他!就知道打他骂他!儿子要是找不到了,我要你的命!张翠霞一边哭着,咬牙切齿地说。几个热心的邻居聚在高裁缝家里,为他们出谋划策,看到他们夫妻俩这么赌气说着话,就都来劝他们,说不定常润只是暂时被谁留下吃饭,说不定明天就会回来的。张翠霞听了邻居的话,将信将疑,脸上露出疑惑的表情,我儿子会回来的,对不对?邻居几个都连连点头,非常肯定地说,会的,会的。但就连他们心里也没底,那年头,人拐子手段高明,总是神出鬼没的,这远近镇上,也不是没有过孩子被拐走的例子。大家不敢打击张翠霞,只是唉声叹气。就在这时,一个过路的阿伯找到了高裁缝家,他告诉高裁缝,刚才从田里回来的路上,看到一个黑黑的中年男子骑车载着个小孩,从公路那边走了,高裁缝赶忙问阿伯,那孩子长什么样,阿伯说,天黑,看不太清楚。阿伯记得那孩子穿了件背心,还有双人字拖,他当时就觉得奇怪,因为那个孩子睡着了,是坐在自行车一侧的篮筐里的。从阿伯的描述中,高裁缝确认,那孩子无疑就是常润。高裁缝终于找到了线索,提心吊胆之余,一种恐惧感油然而生。因为担心着急,他吓得嘴唇发白,额头不停地渗出汗珠来。大家商量着应该怎么办,有的说,应该赶快报警,有的说,不如现在就骑摩托车出去追,说不定还能找到孩子。大家七嘴八舌,高裁缝一时乱了阵脚,也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办。突然,张翠霞好像被人拍了后脑勺一样,站起来,大喊道:是那个㓥鹅的!张翠霞回想起来了,阿伯口里的那个骑车的男人,和今早在她家门口的卤鹅工很像,她握着阿伯的手,语无伦次,阿伯,那个男的是不是很瘦,还戴一顶草帽?阿伯说他看得不是很清楚,但路过时,他看到那男人的车后座上撩着一口锅。张翠霞一听,差点晕了过去。她万万没有想到,早上还和那个㓥鹅的说了几句话,没想到是个人拐子!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一个外乡人的胆子这么大,光天化日的,竟然把她儿子给拐走了!明明还在的啊,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呢!想到这些,张翠霞愈发难受,一边喊着儿子的名字,一边嚎啕大哭。邻居家的女人就过来,递纸巾给她擦眼泪,又劝她,好话说了一箩筐,张翠霞还是没法平复下来,一度哭得晕了过去。高裁缝面如蜡色,脑袋嗡嗡嗡一直响个不停,他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坐在沙发上,火冒三丈,嚷着一定要宰了那个㓥鹅的,那表情,活生生就是一头发狂的狮子。大家从未见过高裁缝这般暴躁,屋子里的气氛变得压抑起来。邻居的好心人陪着他们夫妻俩,一起挨着这苦闷而悲凉的时光。[NextPage]这期间,高裁缝去了一趟派出所,办案民警做了登记,把高裁缝说的情况一一记录下来。民警告诉高裁缝,这个案件会尽快侦查,一有消息就马上通知他,高裁缝机械地点了点头,眼底红红的,因为就连他自己,也说不准是抱着希望,还是已经绝望。走出派出所的时候,高裁缝看着茫茫的夜色,忍不住掉了眼泪,七月半的夜晚,鬼魂们一定在四处飘荡吧,那一刻的高裁缝,也是一具行尸走肉的鬼魂。一轮明月高悬在漆黑的夜空。时间,变得异常缓慢而漫长。高裁缝回到家,强忍住心里的焦急和难过,张翠霞瘫坐在沙发上,嘴里絮絮叨叨的,一见高裁缝,又哭了起来。高裁缝见天色已晚,就把热心的邻居一一送走了。那晚,张翠霞像疯了一样,又哭又闹,整晚无眠,哭得累了,倒在高裁缝身上,嘴里不停地絮絮叨叨念着儿子的名字,她睡着了,怀里还抱着常润的衣服。常润的失踪,活生生从她心头剜掉了一块肉,她醒来,身处空荡荡的屋子,四下看,却没了儿子的身影,周遭愈发显得阴森吓人。夫妻两人守着这间空寂的屋子,倾听着清平街上寥落的犬吠声,沮丧到极点。这个夜晚对他们夫妻俩来说,是黯淡无光的,七月半的鬼一定是看他们的儿子生得太精神,故意将他捉了去的,一定是这样的。张翠霞说,儿子找不回来,我不如死了算了……她的声音已经沙哑了,听得高裁缝心酸不已,两人抱头痛哭起来。隔天一大早,高裁缝和老婆就跑到派出所了,派出所还没上班,夫妻俩就一直在那里等,好不容易有人开门了,两个人心急火燎地冲进去,刚上班的警察一见他们这架势,料定夫妻俩一定遇到了天大的委屈,一个个都变得机警起来。高裁缝认出了昨晚其中的一个警察,像见了救星,就差给他们跪下磕头了。警察也犯难了,因为按高裁缝提供的线索,他们完全找不到任何头绪,张翠霞又描述了那个人拐子的形象特征,办案人员问她,听得出什么口音吗?张翠霞想了想,说,应该是饶平一带的!办案人员又问,能具体一点吗?饶平这么大,我们也不可能一个地方一个地方排查,这得耗费多少人力物力啊。张翠霞实在想不起来了,眼睛红红的,对着一屋子的警察说,你们一定要帮我找到儿子啊,没了儿子我也不活了……说罢,眼泪就“啪嗒啪嗒”直掉下来。你这么哭也不是办法,我们会和饶平警方取得联系,你们也去报一下电视台,让新闻报道一下,这对我们办案也有帮助。夫妻俩心灰意冷地走出派出所,张翠霞饿了一整晚,早餐又没吃,这会儿四肢无力,要靠高裁缝扶着她,才不至于瘫软下去。 如此过了几天,依然没有任何消息,派出所那边,案情没有任何进展,高裁缝不相信当地派出所这么无能,就去派出所讨个说法,谁知道几句言语不合,就和其中一个警察打起来了,高裁缝一个普通老百姓,怎么惹得起派出所呢?那边人多势众,高裁缝给人打得鼻青脸肿,狼狈不堪地出了派出所。派出所索性扔下这件案子不管了。清平街的人,好像是在一夜之间,就目睹了一个家庭的疾速颓败,高裁缝生了病,张翠霞精神出了毛病,整日变得神经兮兮的,见了人,就问,我的儿子呢,你看到我儿子了吗?那絮絮叨叨的样子,像极了鲁迅笔下的“祥林嫂”。邻居一些热心人,看他们夫妻俩可怜,就轮流着来照顾他们,谁知道,张翠霞疯了一样,谁踏进她家门一步,她就赶谁走,她变得疯疯癫癫了,在她的假想里,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可疑的人贩子,谁都有可能拐走了她儿子。久而久之,大家就都唯恐避之不及了。高裁缝好不容易养好了身子,脚上脱臼还没好,他就拄着拐杖,举步艰难跟在张翠霞身后,她走一路,他就跟一路,遇到熟人,高裁缝求他们帮忙,把张翠霞连哄带骗地带回家。为了防止张翠霞再次跑出去寻儿子,高裁缝想尽了一切办法,最后,他不得不用一根绳子把老婆绑起来。张翠霞被绑得疼了,就又喊又叫的,张开嘴咬了高裁缝一口,折腾了好久,把街坊邻里都吵得不得安宁。张翠霞好几天没洗澡了,身上发出一股酸臭味,高裁缝解开绳子,费了好大力气才将她弄进浴室。张翠霞一会儿哭一会儿笑,高裁缝对她来说完全成了一个陌生人。她面无表情,嘴巴一张一合,还流着口水,头发散乱,刘海批下来,把半张脸遮住了。高裁缝用水桶盛了水,又一件一件脱下老婆身上的衣服裤子,拿起水瓢,一瓢又一瓢的水淋下来。说来奇怪,一碰到水,张翠霞忽然变得安分了,好像水对她来说,有一种镇定剂的功能。高裁缝知道,他这个老婆生来就很爱干净。天热的时候,她一天也要洗两次澡,现在,她连基本的自理都不会了,吃喝拉撒,都要高裁缝来服侍。高裁缝和她结婚这么多年来,相敬如宾,即使偶尔闹矛盾了,也是床头吵架床尾和。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夫妻俩原本应该很亲密的行为,现在竟然变得这样不堪入目了。他还是第一次这么细致地观察老婆的身体。她比嫁给他的时候衰老了不少,身上却没有多少赘肉,她的乳房有些下垂了,但丝毫不影响她在他心目中的美。他想起当年她嫁给他时,扎着两根麻花辫子,还是那个年代颇为流行的发式。这些年来,他们夫妻俩共同维持一个家,为了生活,起早贪晚,没想到按部就班的日子,现在活生生给掐断了,儿子没了,还谈什么狗屁未来?他后悔莫及,为什么不一开始就好好对待儿子,给他吃好的,穿好的,好好疼他,儿子没了,家也就散了。他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他忍住内心巨大的悲恸,开始用肥皂帮老婆搓洗身子,从头到脚,一遍又一遍,清凉的水让张翠霞燥热的神经暂时冷却了下来,她变得像一只温驯的动物,靠在高裁缝身上,没有抵抗,没有不满,任凭一瓢又一瓢的水从她头顶浇下来,又流下去。高裁缝洗着洗着,忽然丢下水瓢,用力搂着张翠霞的身子,哇哇大哭起来。[NextPage]日子越往后,高裁缝和张翠霞两人的日子就越艰难。他几乎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家当,只有那辆“针车”还不舍得卖,那是他最后的救命稻草。他把家里有关常润的一切收的收,烧的烧,就怕老婆触景伤情。高裁缝走遍了周围的几个镇,又托人四处探寻儿子的下落,但一年又过去了,依然没有任何孩子的下落。就这样,他守着犯病的张翠霞艰难度日,邻居见他俩可怜,时不时会接济一点吃的用的。高裁缝变得又瘦又老,整张脸好像被削了一大块肉。一边,儿子的下落一年了仍没消息,一边,又是病情日益加重的老婆,他几乎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给张翠霞请了医生,吃了几帖药,仍不奏效,张翠霞一发起疯来,谁也管不了她,她可以从白天到晚上,一刻不停地重复儿子的名字,高裁缝不敢擅自离开一步,守着她,难以自恃,也和她一起掉泪。 清平街的人看着这个家一步步颓败下去,又看着高裁缝不离不弃地守着老婆过日子,高裁缝每到一年的七月半这天,就会用家里那台“针车”,给儿子缝一件衣服,用的是拼凑起来的布料,一年一件,缝得仔细。今年的衣服,要比去年的尺寸大一些。衣服裁剪好了,高裁缝就自言自语说,常润又大一岁了。就这样,又到了农历七月半。“普渡”这一天,张翠霞像换了一个人,一夜之间清醒了过来。她趁丈夫不注意的时候,挣脱了绳子,偷偷溜出家门,大白天的,天气燥热,张翠霞没有穿鞋,她光着脚踏在发烫的花岗岩石板上,走一步,就喊一声“常润”,再走一步,再喊一声。她的声音凄厉吓人,大白天的,在清平街上回响着。路人看见她,都躲着,谁也不敢上来劝阻她。张翠霞不知从那里弄来一件大红的毛衣,大热天的,她身上就套着这件毛衣,底下连裤子都没有穿,她的头发没有梳理,整个人就好似失去了知觉一般,步伐迟滞,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像在履行一个神圣而庄严的仪式。石板烫得冒烟,但她丝毫感觉不到疼痛,就这么走着,喊着,哭着,活像一个女巫。那是清平街上人们记忆犹新的一个七月半,那次“普渡”,人们见证了张翠霞寻儿的凄冷与诡谲。清平街的男女老少,看着张翠霞走过一个又一个巷口,好像这条清平街会永无止境地延续下去。有人说,他看到一个穿着崭新衣服的小男孩走在张翠霞前面,男孩的衣服湿漉漉的,滴着水,但脸上的表情一点也不狰狞,怎么看也不像一个鬼。张翠霞亦步亦趋跟在那男孩身后,清平街日光灼灼,两个影子虚幻,又真实,一大一小两个人,在清平街上慢吞吞地走着,走着……清平街的人说,他们终于见到白天也活着的鬼了。 [完稿] 2011年10月1日晚 23:52
(16)如果这就是结束昨夜没顾得上拉的窗帘,让刺眼的阳光有了可趁的机会,透过玻璃,唤醒一双红肿的眼。揉着眼,侧身躺在。昨天,似乎是一个昨夜的梦。手机不适时地响起。心莫名地紧张——它会告诉我,昨天的真实存在。犹豫着,还是拿起了手机。是你。看着屏幕,不知道接还是不接。我不确定,你只是来安慰我。深呼吸,接吧!“……”鼓起勇气按下接听键,那边却是已经挂断的“滴滴”声……一阵难过再次来袭。是我太迟,还是你太早放弃?还是,你没有坚持的理由了?把头站进被子,却闻见,被子上那满满的伤感。手机屏幕亮起。没来得及看就按下接听键,没有声音。看看,才知道是一则短信。“叶子,一觉过后好多没?有些事,我不知该怎么开口;但我爱你的心从未改变。或许你无法接受现在的我,如果你想要冷静一段时间,我不会打扰。但请你,好好地对自己;别伤害自己。”才想起,昨晚临走前,你那未完的话。如果我想要冷静,你不会打扰?你怎么可以连一个解释都没有就放弃我们的爱情?你说过要陪我到世界的尽头的呀……我不想这么轻易就放走这么多年的感情。拨你的电话。“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关机,躲开我的追问。握着手机。该感谢你的该断则断,还是责怪你的不够坚持?记忆中的我们不断得闪过;甜蜜而美好。可是,现在的我们间,却隔着一个陌生的女孩。而你为了她,不加解释就要放弃我们。我该怎么评价你?相处过的四年,忽然变得模糊,不敌你拥抱另一个女孩的画面清晰……“囡囡,起来了没?”爸爸轻轻地敲门。隔着门,都可以看见他满脸的担忧。起床,开门,紧紧地抱住爸爸。“爸,别问怎么了。就让我抱一下……”哽咽着,却终究是再说不出一个字。“囡囡,无论发生什么事,爸爸永远是你的避风港……”爸爸轻轻地拍着我的后背。爸爸这样一说,更让我崩溃不已。顾及不了什么,放声大哭。“爸,怎么会这样?我以为我们会一辈子的,阿海说过我们会一辈子的!爸,为什么他可以这样?为什么为什么?”歇斯底里般,失控。尽管清楚的知道,我的为什么,只有你能解答;可是,你却拒绝回答……中午,没有吃饭的欲望。浪费了爸爸弄的满满一桌的菜。打开电视,看综艺节目中的他们笑得前俯后仰。电话响起,木然地接听。因为知道,已经不可能是你了。“我不管你自己的生活发生了什么事;你这样不交代一声就不来上班,你还想不想在干下去了?就算你有撑腰的也不用这痒显摆吧?……”是Mandy,火气甚大。按下结束通话键,没力气没心情纠结。手机气急败坏地再次响起,不用看,还是她。关机,扔一边。爸爸站在沙发旁,轻轻叹口气。“爸,我让你失望了是不是?”我转向爸爸,挤出笑,“为了一句还不算分手的话,就这样对待自己的工作……”我是很没用,早已沦陷在你的爱情陷阱中。我甘心做你的猎物,可是你捕获了我后,却要弃我而去……“叶子……你长大了,有权决定你的生活。”爸爸看着我,“可是,要好好爱自己。你这个样子,我看着难受;你妈妈要是能看见,会有多难受?”妈妈?想起你失去妈妈的那段时间。那时候的你,该有多伤心多绝望?“爸……”我张开双手,爸爸走过来,紧紧地抱着我。我可以这样安慰我自己么?没有了你没有了爱情,我还有最最珍贵、永不会变的父爱么?……夜幕降临,走在凉风习习的公园小道。第三天了。试着打你的电话,还是关机。你就打算一直关机么?不想听我的决定?不想给我解释?“这样的逃避,是告诉我你已经决定要放弃了么?你怎么可以这么自私?错的是你,你没有权利这样做。你欠我一个解释——我要知道为什么,”是的,你没有权利决定我们这段爱情的终结——如果你不给我一个答案!我不是你,我需要对我的真心我的爱情负责。“明晚七点,我在小憩咖啡馆等你。不 见 不 散!”坐在路旁亭子的石板凳上,一遍一遍看着手机,生怕漏掉你的电话、你的信息。才发现,未接电话那,有五个是沈浪的。惭愧漫上心头,其实Mandy说得没错,我这样什么都不说就消失,是有多不负责?而沈浪,才刚刚帮我解决我犯下的错误……“喂……”“叶子?”还没想好怎么开口,沈浪就已开口。“终于肯回电了!你没事吧?”一个普通的同事还懂得关心,你呢?“我,我没事。”不知该怎么解释这几天的消失,“沈浪,不好意思,我这几天……有点不舒服。没请假就不去上班,对不起!”“不舒服?……”像是察觉到了什么,沈浪没有再问,“没事,那你休养好再来上班。这里的事就别担心了。”接二连三地给他制造麻烦,原来我不仅输了爱情,连工作上,也不是个称职的员工……等待的时间总是特别的长。可再长,也有到来的那一刻。细细地化好妆;穿上那天新买的裙子——本来是要给你的惊喜;从鞋柜里拿了一双白色的平跟鞋——红色太耀眼,或许并不适合今晚的场合。看着镜子里的那个我,微笑。就算输,我也不要狼狈。坐在咖啡厅,时间刚刚过了六点。店里并不多人,窗外的人流却来去匆匆。点了ESPRESSO。看着上面漂浮着的那层厚厚的棕红色crema……放一块方糖,搅拌,入口。苦。眉头皱起。很少喝Espresso;虽然甚是香浓,但还是嫌它的苦味。加了牛奶的Cappuccino少了那份香浓,也少了很多的苦——所以我爱Cappuccino远远多于Espresso。可是今天,我只想喝Espresso。第三杯的时候,看看手机——19:03。你并不喜欢迟到的,还是,你不想来?不耐烦地搅拌着咖啡,不断地看看门那边。来了!我站起来,差点打翻咖啡。不到一秒,心却沉进谷底。你牵着她的手,站在我面前。看着我,你故作镇静地咳嗽一声。“你好,我是阿海的女朋友!”不知哪根筋不对,我居然伸出手,这样和你身边的她说到!我居然和牵着你手的女人说我是你的女朋友,疯了吧?你面部不自然地动了几下,显然不够旁边的她来得从容。“哦,女朋友?阿海,我们在一起都大半年了,你怎么还没和你的前任说清楚麽?”她不服气的瞥了我一眼,转头向你撒娇抗议。很快,她便带着胜利者的傲慢,朝我笑笑,仰着头说,“我是沈蔓,阿海的女朋友!”沈蔓的手还被你紧紧的握住,而我伸出去的手,在空气冻结……收回,坐下。搅拌着咖啡。“你不介意我们坐下吧,前女友?”她说道,不等我的回应,已经坐下。我看着你,不解你这是什么意思。“不好意思,叶小姐是吧?我们晚上还有事要忙,你找阿海什么事?还请长话短说!”沈蔓一副宣布主权的样子,看得我火冒三丈。而你,却一言不发!“哦,是吗?阿海,我怎么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开始这么听女人的话了?”我盯着你,你却把目光移向窗外。“叶子,我想我们还是分手吧……”终于,你游离的目光回归后,说话了。可是,这个,并不是我想听的——哪怕,从你们进门时我就已经知道会是这个结果。“分手?那晚你说如果我想冷静一段时间,你不会打扰的。你忘了?我说过,没有一个我满意的解释,我不接受这样的结束!”手开始颤抖,心也开始慌乱。我忘了,说要华丽面对这一切的。“怎么,听不懂?叶小姐,分手就是分手啰。哪有什么理由,爱上一个人难道需要理由吗?”沈蔓说着,把头靠在你肩上,目光却在我身上打量着。“你这算什么?打算一句‘分手’就了事么?四年的感情就换你一句没有任何解释没有任何理由的分手么?”穿过沈蔓的目光,直盯着你。这不是你是不是?那晚你明明不是这样子的!怎么过了三天就像换了一个人?“你知道的,你不给我一个解释,我不会就这样放弃的!”“你……”沈蔓还想说什么,我瞪了她一眼,把未出口的话塞回她肚子里。“为什么要分手?因为你爱上了她?那你说呀,如果你说不爱我了,说你现在爱的是她……我放手,我,不纠缠一个不爱我的人!”强忍着心痛,逼着你,要给我一个解释。“你去车里等我,我很快就出来。”你用手轻推开靠在你肩上的她,温柔地说着,却是不可拒绝的语气。在我面前母夜叉般的沈蔓,你一句话就乖乖地起身,向门外走去。临出门时,猛然一个回头,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转移视线,并不打算接受那恶毒的目光。“这种咖啡很苦的,”你从我手里拿过那杯咖啡,搅拌几下,却是享受般地喝了一口。“你不喝这苦咖啡的不是吗?”你招手,点了一杯Cappuccino,放在我面前。“干嘛勉强自己?”“说这些是什么意思?我喝什么还关你什么事?”我推开咖啡,“我只要你一个解释,就这么难吗?”“叶子,很多事不是你想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的……”“别拿这些敷衍我。我说过,我只要一个解释。你连分手都说了,还怕给不了我一个解释么?”我想知道,为什么你要弃我而去!“叶子,你知道我最喜欢的咖啡是什么么?不是你最爱的Cappuccino,而是我手里的这杯。”“是吗?现在是怪我要你迁就我吗?男人呀,怎么就不能坦荡地承担自己的过错?你有告诉我你喜欢它吗?你没有呀!如果这就是你给的解释,你只能让我鄙视和你在一起四年的我自己,也让我鄙视你对我的感情,连一杯咖啡都不能坦承!”“叶子,就和沈蔓说的,很多事是没有理由的。我不知该怎么说。”你说这话的时候,却是连我的眼睛都不敢看。“好,好!既然你这么说,那就分手了!祝你们爱情甜美!”我站起来,快步走过你身边,不让你看见,我的悲伤。“叶子!”你在背后急急喊到,“这是我的错,你没任何错!好好对待你自己!”“不用你提醒,我知道这是你的错!我更会好好地爱我自己,用不着您费心!”说完,头也不回地离开咖啡厅。……这就是我爱了四年的人?我都怀疑,是不是我爱错了你!结束了吗?就这样结束了?从此以后,我的生命中不再有你?“啪!”把桌上的拼苹果狠狠地坠落在地,看着它,就是莫大的心痛!我不要在生活中还留下任何你的痕迹!那散落一地的拼片,在灯光下,像是滴血的心——碎了一块又一块。看着它们,似乎还能看见你当初的笑脸,那样地温暖那样的亲切。陪我到世界的尽头,不过是众多谎话中的一句罢了。原来承诺,是因为早已知道,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突然冷静地出奇。我要好好地睡一觉,我要好好的,一直好好的!还要准备上班……还有爸爸,我不能再让他担心。睡吧,睡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失恋有什么大不了?不就结束一段不属于自己的感情么?不就放弃一个不爱自己的人么?没什么大不了的,没什么大不了的!……“爸,我去上班了!”早上7:00,准时出门。“嗯?不吃早餐了?”爸爸走出厨房,手里拿着一杯豆浆。“喝了它,不吃早餐对身体不好!”爸爸看着我没事的样子,显然已经放心了。“那么烫!不喝了!”回头看见餐桌上放着的叉烧包,拿起一个,“我吃这个!”咬了一口,还是以前的味道。才发现,已经好久没吃过这样的叉烧包了!小时候,可是天天一个,雷打不动!想着,把包子咬住,伸手再拿了一个!“我去上班了!不然等下挤都挤不上车!”“你小心点,别吃那么急……”爸爸喊到,倒是越来越婆妈了……“早,陆露!”经过十五分钟的等车,半个小时的挤车,终于到了报社!“早,早!叶子,今天怎么,这么早呀?好几天没见你了哦!沈浪说你请了事假,你家里没什么事吧?”陆露不改她热心的本质,一看到我就不停地问着问那,大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架势。一一和早来的同事打招呼。心情却是特别的愉悦。“叶子,来了?好点没?”沈浪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我没事了!你看,我现在不知有多好!”回头,和沈浪一起走着。走到座位旁,刚想和沈浪说什么来的,桌面上摆着的相框里,你牵着我的手,笑的像是冬日的太阳。心狠狠地刺痛,身不自住地颤抖。“叶子,怎么了?没事吧?”沈浪看我脸色突变,顺着我的目光,看看相框又看看我,像是明白了什么;想说什么却又什么都没说。“没,没事。”“没事就好。等下你进来我办公室,这些天你不在,有些事都搁下了,现在要交回给你了!”沈浪说道,便走向他的办公室。坐下,拿起相框,看着里面的你。却是,物是人非。隔着一块小小的玻璃,都能感受到你的温暖……我在干嘛?说好了要重新开始的,不是吗?摇摇脑袋,打开最底层的抽屉,把相框压在重重文件下。这是我能做的,我也只能这么做。既然结束了,就彻底点吧……
(一)我是一名普通的大学生,普通到被丢到人群中谁人都认不出来的程度。我留着一头披肩头发,虽然发质不是特别的好。我的姐妹——其实他是一男的,就曾多次建议我不要留长发,他总爱损我。但我还是固执地留了一头所谓的秀发,并始终认为这是女人的魅力所在,就与女生穿高跟鞋一样充满女人味。我爱把自己的头发染成各种颜色,某一天,我的姐妹——好吧,介绍下他,他叫蓝炫,跟我同一个胡同子里长大,算是所谓的青梅竹马?虽然我一直都不这样觉得。那天他突然看着我的头发说,雅婷,你真像一条鱼,七彩鱼……我故事里的那位女主人公。有七彩鱼么?我从未听说过,我只听说过有七叶草,每片叶子各是一种颜色,每种颜色都可以取一个愿望,并且每个愿望都会实现。我还听说过七彩池,似乎在什么仙山上,后来几个调皮的小仙女下凡就在那里沐浴过,充满仙气。但唯独没有听说过七彩鱼。我当然认为他是在胡说八道,这一点我很早以前就了解了。多久以前呢?从穿开裆裤咿咿学语开始吧,对,直到上了大学,这么多年里,他总是在我身边,如影随形,也总改变不了他的胡言乱语。理所当然,我每次都把他的话当耳边风,顶多碍着面子,皮笑肉不笑地敷衍着应几句。不过,他确实是一个有趣的豪爽而可靠的好朋友。 但他总是在每次见到我时,总爱说他最近写的小说,就比如现在,他看见我就说,雅婷,你知道七彩鱼的故事吗?很动人的,你不知道吧?我知道,我讲给你听好不好?一脸期待状。当然不好。每次听他这么说时,我也总是这样直截了当地回答道,然后看着失落的他,耸耸肩,假装无所谓的样子,再然后,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暗自偷笑。或者在我的直截了当的回答中,他还是不知趣知难而退的话,我就挖苦似的说,得了吧蓝炫,又是你骗小女孩的臭小说吧,怎样?发表了没?拿到稿费了没?没吧,那就算了,等拿到钱了在你请我吃饭的时候再慢慢讲给我听吧。我说完,他就黑着脸悻悻地走开了。我虽不想故意这样去刺激他,但我有什么办法呢,这是我唯一支开他的方法了。其实我是知道他喜欢写小说,整天不务正事般地在那胡思乱想,净写一些不着边际的乱七八糟的又很自以为是的小说,然后就煞有其事地要讲给我听,以为我也会像其他懵懂花痴的小女孩一样,感动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可是他想错了,门儿都没有,我一次都没被感动过,一次都没。我总爱拿他新出炉的得意的作品狠狠地开玩笑,坚决地打击这个图谋不轨的不法分子,争取为和谐社会多做贡献。不过令我吃惊的是,他总是屡挫屡勇,颇有不见棺材不落泪的架势。既然说到他了,那就给他一个特写镜头好了,免得以后他又说我不够意思,又来烦我许多天。我现在可没那么多时间,马上就要大三了,而我连个男朋友都没有,看着身边的姐妹陆续地出双成对,我可不想在校园生涯里,一次恋爱都没谈过,要是那样,那是多么不完整和失败的校园生活啊。就像你生命中永远失去某一块一样。所以,最近我都在和我宿舍的姐妹忙乎着我的轰轰烈烈的恋爱计划。蓝炫当然不知道我在忙乎着什么。从小我与他就同在一个巷子里长大,一起上学,一起回家,偶尔一起吃饭,还有一起睡过一张床,当然那是很小很小的时候。每当蓝炫回想起这些的时候,总会感慨万千,时光匆匆啊,真怀念那个一起睡觉的时光。然后呵呵地一脸欠揍相。不过他并不是一个容易被人揍的人,当然是除了我之外。相反,他很会揍人。记忆往过去追溯,嗯,多久以前的事了呢?我竟然还清楚地记得。那年我们读小学五年级,蓝炫坐在我后面,而我前面的是一位漂亮的女生,用现在的话讲就是班花吧。有一次由于我挪动桌子时,不小心夹到她的头发,我连忙道歉,她笑了笑,表示没关系。那天,我们像往常一样回家,走到巷子深处时,突然从旁边窜出那个女生和她正读高中的哥哥,他们堵住了我们的去路。过程很简单,蓝炫青肿着脸,还流着鼻血地弓着身体倚在被岁月轮奸过的墙角下,伤口的疼痛令他说不出话来。那位女生跟她的哥哥胜利地扬长而去,而我却躲在蓝炫弓起的怀抱里,看着流着血的蓝炫惊慌地哭得天昏地暗。其实我并不是害怕,而是担心他会死去。蓝炫看着哭的厉害的我,忍着痛,拼命地扯动下跟胖子似的脸,挤出一丝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说,嘿,小妞,哥还没死呢,你干嘛哭得这么厉害?我一气就推开他,看他躺在墙角跟下龇牙咧嘴。对,我干嘛哭那么厉害,谁叫你学人家英雄救美的?你是英雄吗?不过那天晚上,我嘴角含笑地摊开日记本,在上面写道,某年某月,隔壁的臭小子被人揍了,第一次看见他被揍得这么厉害,我哭了……回忆往回拉近了一点,我想起高二那年,他因为迁家而到了县城,因此也转校了,一别就是快两年。一别经年,物是人非?一直没有联系,直到高考报志愿的前天晚上,我突然接到他的电话。一阵寒暄过后,他有意无意地问我想报哪里,我说,我成绩一般,可能只能报一些二流学校咯,哪像你成绩那么好,应该报清华北大吧?他听完呵呵呵地在电话那头笑,然后又问,什么专业呢?我接着说,会计吧,做一个小会计员,安分守己,平稳度日,再找一个靠得住的的老公,直至美人迟暮。他听着哈哈哈地笑。没想到他还会记得我,而这么久没联系了,现在一联系起来,也还是那么亲切,这就是所谓的好朋友么?我礼尚往来地问他,那你打算报什么专业呢?文学!我喜欢文学,各种人生故事,各种悲欢离合……只有在文学里面才找得到,那里简直就是美丽的天堂。他兴奋地说。当然他不说我也知道他会选这个,因为他一直喜欢文学,并且我还从姐妹那边打听到,他将报到北方一所著名学校去。而我只能待在离家乡不远的南方。他听我说报在南方时,接说道,其实你在南方也挺好,离家近,不用那么跑来跑去,也不用那么辛苦了。是吗,我若有失落地回应道……然后我们接着聊一些有的没的话题就挂了电话。[NextPage](二)我一直在纳闷,像蓝炫那样的尖子生,为什么到最后紧要关头就失利了呢,这是以往从未有过的事,更令我无解的是,他还被打落到我那个三流学校里去,真是失利失到家了。我曾经问他,为什么会这样时,他一副咬牙切齿,痛苦万分似的模样,然后含泪说道,当年他如何在考场上过五关斩六将,春风得意,可是得意忘了形,涂答案时竟把答案涂反了。最后只能来到我学校。说完,摇头叹气,哀呼连连,还说道,往事不堪回首,不要再提他的噩梦了,否则跟我急。我切切地应着,将信将疑。最后我说,是的,那就算是你的噩梦,但也已是过去式了,可是现在呢,你是我的噩梦了。我说。没想到我一句玩笑竟让他当真起来,他一听就一愣,然后问,此话怎讲啊?我呵呵一笑。但我也把最近的心情告诉了他。我说,我暗恋你们班的一位帅哥,他叫赤炎,你知道的,这是我的初恋,很重要的。当然了,我也知道他是你们班的班草,在学校里也是风云人物,我也知道在他身边一定会有许多的莺莺雀雀,他可能会看不上我,但我不知为什么就喜欢上他了,无可救药。最近我就在为这个忙,为这个烦呢。该死的爱情。蓝炫嘀咕道。什么?我一时失神听不清楚。没什么。蓝炫说,我觉得嘛,坦白的说,你没戏了。他毫不留情地给我一锤击。哎呀呀,真是交友不慎啊,起码激励没有也不用打击我啊。但请允许我好意提醒你一下,你是可以稍微转移一下目标,改追我们班的第二班草的,这个成功的可能性是极大的。谁啊?我迷糊地问,有这个可能吗?当然了,所谓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纸啊。我保证你一定会马到成功。那是谁啊?我好奇地问。蓝炫嘿嘿地笑,谦虚似的说,敝人是也。滚!我直吼,敢占老娘便宜?蓝炫顿时就沉默了,但是并没有滚。他当然知道我是在开玩笑。我们真是知根知底。但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呢?你追你的人,我咋就变成你的噩梦了?蓝炫一脸比窦娥还冤的摸样。还记得最近么,每当我故意在赤炎跟前表现时,你总会时不时地揭我的短,每次都害我下不了台,颜面扫尽。哎现在我想想都还有揍你的冲动。我气狠狠地说。蓝炫一脸歉意,怪不得最近老觉得你那么反常,原来是这样。虽说几次由于你的破坏,我都折戟沉沙,但我是不会这么快放弃妥协的。我视死如归似的说。真是勇气可嘉。蓝炫在一旁阴阳怪气地冷嘲热讽。不相信是吧?我可是有周密计划的,这是跟我宿舍的姐妹思敏一起精心制作的,到时一定会手到擒来,让你开开眼界。什么?思敏?你是说那个系花么?蓝炫突然惊讶地问。是啊,她在我们班,跟我很好的,自从知道我心思后就主动来帮我,真是感动啊。哈哈哈,我的王子,看你往哪里跑。我情不自禁地欢呼起来,仿佛赤炎现在就是我的男朋友。而蓝炫在一旁一脸的鄙夷和一脸的冷淡。一边是班草,一边是系花,夹在中间真的有戏么?蓝炫歪着头想想,也许吧……[NextPage](三)大学是一个寂寞的大染缸,人在里面呆久了以后,也会不由自主地沾染上寂寞,像病毒一般,中毒传染,无可救药。在大学里,只有两种人不会寂寞孤单,因为他们身边总会围绕着各种各样的人,要么是追捧讨好之人,要么居心不良者。他们是学校里俊俏的男生和秀丽的女生。所谓美女没有烦恼,我想,我宿舍的思敏是不会被寂寞找上门来困扰的。她敏感而不多愁,甜美而不做作,微笑常常挂在嘴边,显得热情亲切。当她知道我要追求蓝炫班的帅哥赤炎时,她愣了愣,然后笑着走过来说,哇真的啊,我帮你啊怎么样?我当然欣喜若狂,有一个同志跟你志同道合,与你并肩作战,当然是一件好事,何况,这位同志还身经百战,身怀绝技呢?所以当时我一口就答应了,顿时也信心暴涨起来,像暴发户一样,盲目得有点找不着北。我激动地拉着思敏的手,说,思敏~~~你简直太好了,你知道的,这可是我的第一次恋爱啊,要是成功了我该怎么谢你呢?思敏笑了笑,我们是好姐妹嘛,还谢什么呢,呵呵……几天之后,走在路上时又突然见到了蓝炫。他说请我吃饭。我一口答应了。不吃白不吃,反正细细算起来,自上大学以来每当我没钱吃饭时我总会蹭他的饭,到现在都不知吃了他多少顿饭了,多这一顿少这一顿没关系啦。再说,我们这般熟,差点就到了掏心掏肺的程度了。不过我知道这是永远不可能的,只有初恋的情侣们才会这样,我可没那么傻也没必要向他掏心掏肺啊。不过话说回来,他也不会那么傻吧?他请我吃饭,一定又是想给我讲讲他新写的小说吧,我猜想道,这小子别人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我却清清楚楚。雅婷,《七彩鱼》我快写完了,你有兴趣听我讲讲么?故事我觉得还不错,更主要的是,里面的故事跟我们身边发生的事情很相似哦。果然不出我所料。实际上,他之前写过许多小说,也总是想拿给我看,但一看见他那龙飞凤舞的字迹,我就头大了,而后,他也良心发现,于是改为讲给我听,但一般不出意外的话,不超出五分钟我就打瞌睡了。如此一看,他就反省是自己写的不好,就重新改写或另起炉灶,写另外一篇了,并且发誓要写出一篇令我不想瞌睡的感动的小说来。其实,我并不是因为他写的不好而打瞌睡,当然不排除有的真的很烂,但大多时候,我只是不想听他讲而已。他还是不懂女人心。有时我很怀疑他这种莫名其妙的坚持,有时也瞬间闪过感动,但更多时候,我只是觉得蓝炫真的是一个好傻好傻而悲哀的不会长大的孩子。每次当他缠住我给我讲他的小说而我不得脱身时,我总会挖苦他,你写那么多小说,出版的话都可以出几本书了吧,可是为什么你都没发表过一篇呢?哈哈哈是不是发表不了啊?他听着撅撅嘴,说,我又不缺钱,写小说只是个人兴趣爱好,出不出版并不在乎啊。那你到底是为什么呢?只是写出来讲给我听听,然后听我夸下你满足下自己虚荣心?我有那么低俗么?蓝炫睁大眼睛惊讶地问道。也高尚不到哪里去啊。我反驳。……不过他最后总是不告诉我他写这些小说的原因,既然如此,我也就不问了。人各有志,他不想说,我何必又问,再说跟我也没多大关系吧?只是现在令我困惑的是,他似乎特别执着于他现在写的这篇小说,因为我发现在我多次故意的打击下,他依然不放弃对它的创作。我也没有去深究原因,也许是一篇他认为不错的小说吧,所以不想这样半途而废了。零星地听他讲过,这是一篇关于暗恋题材方面的小说,男女主人公各暗恋着自己喜欢的人,卑微而真挚,后来结局将会怎样发展,他半开玩笑地对我说,这将取决你对我这篇小说的态度了,要是你还是那种鄙视无所谓的表情,这故事将会发展得很曲折而沉闷,并且很悲惨吧。我不屑地说道,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啊?可别给我压力,想我看你写的小说就直说。蓝炫呵呵呵笑。不过你这种题材是否已过时啦?我说道,并不是故意这样说,只是现实却是如此。在大学里,放眼望去,谁人不在蠢蠢欲动地想找个心仪的对象谈恋爱呢?就算还没有实际行动,恐怕都有那样美好的愿望和憧憬吧。现在谁人还想玩暗恋玩暧昧啊?不过蓝炫却有自己的想法,他觉得爱情总是要经历一些挫折经历一些过程的,在这个过程,双方互相观察互相了解,然后才慢慢爱上对方,这样爱情才会长久。这是水到渠成的必要经过啦,暗恋就是这样重要的过程。蓝炫说,这样才会找到真正合适自己的另一半,否则就算交上男女朋友很快也会分开的。不过暗恋不是既折磨人又浪费时间么?再说现在社会生活步骤这么快,哪有时间像你那样磨磨蹭蹭的,万一对方并不知道你的心意,那你的所有付出不就都黄了吗?确实这样呢。蓝炫看着我微叹道。你看着我叹气干嘛啊,我不明白地说,反正啊,我觉得你整天抱着笔记本,有事没事地净瞎编一些小说故事就是在浪费时间浪费生命,我们是社会人,不能活在象牙塔内,还有啊,我觉得呢,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就应该敢爱敢恨,不要畏畏缩缩,欲擒故纵的,否则当对方明白你心意时,早已是人走楼空了,对吧?蓝炫啧啧发出几声阴阳怪气的声音,不可思议似的看着我,说,你真有那么勇?要是真有一个男生对你表白,你不会说人家是色狼或者被吓跑?说吓跑我还没那么胆小,说我不勇的话,那你可真小瞧本姑娘了?有动作?我好奇问。当然了,上次不是跟你说了么,我在追你班的赤炎。蓝炫一顿,神情复杂地哦一声,然后说,你真的确定你想成为他女朋友?你真的确定你喜欢他?我想了想,喜欢?不喜欢?摸不着感觉,但我还是说,是啊,怎么啦,跟你说时你以为我在开玩笑啊?我可说到做到。呵呵呵……蓝炫突然尴尬似的笑,也是,这本就是你的性格啊,我所认识的坦率直接的雅婷。那么,你追上了么?发展到什么程度了?呃,这个还没开始呢,正在布局当中。我说。你还真憋得住气。小心使得万年船,我想到时一击即中,手到擒来。蓝炫看着我,怀疑的表情一览无遗。司空见惯,到时给你看看本姑娘的功力,让你再也不敢小瞧我,我暗想道。别总聊我呀,我岔开话题说道,说说你吧,什么时候你带弟妹过来给我瞧瞧啊?什么弟妹,蓝炫反击道,我比你大一个月。呵呵呵,我笑道,那嫂子咯,怎样?嗯嗯嗯……蓝炫模糊地应道,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在听我说话。你真的在追赤炎?蓝炫又忽然换回话题,怀疑似的问我,这让我感到一阵心虚。你觉得有戏么?我有点底气不足地反问蓝炫。嗯……蓝炫似有似无地应道,又是那种神态。不是没有可能啦,他说道,只要你坚持说不定你真的能成功啊。哈哈……我开怀大笑,也不管他是否是在鼓励我还是在安慰我。蓝炫眯着眼睛,也呵呵呵地笑起来。[NextPage](四) 要是你是一个活泼好动的人,在大学里,你是不愁没事可干的,因为在大学里,总会有着形形色色的活动,比如多如牛毛的社团活动,还有时不时就有的各种晚会等等。而两天之后,我们系里就有一个晚会。我不禁期待万分,那应该是我认识赤炎和让赤炎认识我的好机会了。 在请思敏吃饭的时候,我就跟她说起这事来。 小敏,两天后的那个晚会你会参加吗?你说,如果在那晚,我有所行动的话会不会合适呢?赤炎会不会不搭理我呢?……我忧心重重地抛出一连串的问题来。虽说在此之前我已做了许多准备,并且有了要屡败屡战的觉悟,但我还是从心底涌出所谓第一次的紧张感来。 他不会的!思敏想了想回答说。 你怎么这么肯定?看着思敏似乎对赤炎了如指掌的神情,不由让我有点怀疑起来。 思敏笑,我是打心底里希望他不是这样的人啊,要是他如你所说,他岂不是徒有其表?这样你的初恋岂不是很悲催,一开始就搭上这样的一个人?所以我宁愿相信他不是那样没礼貌而傲慢的人。 那倒也是。我呵呵地笑,我怎么能不相信自己的眼光呢? 那你打算去怎么做呢?思敏问我。 我面显窘相,完全没有经验。我说,我不知道呀,所以才请你出来一起商量一下。你说,如果我直接跟他说我喜欢他,这样行不? 思敏瞪眼看着我摇头,那样会直接把他吓跑,起码让他觉得你太随便了,你们还没有真正认识过呢!再说,其实男生还是比较喜欢有点矜持的女生的,因为那样他觉得可靠安全。 男生也会有没安全感?我疑惑地问。 当然了,有时候,男生比女生更没安全感呢。只是在女朋友面前,他不得不隐藏起这种不安感,扮演着不惧一切的角色,因为他想成为自己女朋友的依赖。 哦……我若有所思地应道。。 那么,给他暗送秋波,怎么样?我故意色咪咪看着思敏说。 思敏知道我在捣鬼,给我翻一个白眼,说,那样的话,他会觉得你神经有问题。 我有点泄气,为什么喜欢一个人,并且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心意会这么难呢? 说难也不难了,思敏自信地说,只要我们让他知道你的心意,又让他不觉唐突就行了。那到底该怎么做?我看着思敏急切地问。送礼物呗,这是一般男女表白时采用的最普遍办法,就送一盒巧克力之类的,他就明白你心意了。可是送礼物不是男生送女生的么?我问。但法律也没有规定就只能男生送女生,而女生不能送男生啊,不是吗?再说爱情还分那么清楚干嘛?我点点头,那会不会太土了,送礼物总感觉很庸俗物质化的?我又有点担忧地说。怎么会土?不是说过吗,这是大家都在用的办法,就算土大家一起土怕什么。再说,那样你的心意传达到了,目的达到了,还管什么土不土的?也是哦。我呵呵一笑。你知道的挺多的嘛,我暂时撇开自己的事,看着思敏坏坏地笑,老实招来啊,你是不是瞒着我在搞地下工作啊,经验这么丰富的?去你的,思敏白我一眼,都大学生了,我至于还要像中学生那样,谈个恋爱也要偷鸡摸狗似的么?那你以前一定谈过恋爱,我肯定似的说,说,是大一吗?还是比这更前?你小妮子今天怎么这么多废话啊?思敏故意岔开话题说,你再这样没完没了的,我可就翻脸了哈。我不管思敏的威胁,继续花痴般地猜测,你那么漂亮,爱慕追求你的男生一定很多,难道你一个也没心动过?或者说,心动的太多,不知选哪个好?找抽,思敏扬手假装要打我,我哪是这么花心的人。哈哈……我看着被我急得花枝招展的思敏笑,我知道一般有这样表现的人,心里一般会有着一段故事和暗藏着某一个人,因此我说,那我是猜中了咯。我洋洋得意。唉算了,思敏突然静下来,垂下手,一脸沉默,不知道在想什么。我看着她的表情,突然觉得自己的玩笑开得有点大了,急忙收起刚刚的嬉皮相。然后想到,就算是关系很要好的朋友,也是不能随便拿对方的感情来开玩笑的,因为在每个人心目中,那段感情是一个说不清的心结,紧紧地绑在每个人的心上,偶尔甜蜜,偶尔伤感……我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想要道歉,可是思敏突然幽幽地叹了一口气,神情复杂地看着我说,其实,你说的没错了,我确实谈过一次恋爱,在高中时,只不过是一段失败的恋爱罢了,所以才不想被提起,更不想拿出来像聊天那样谈了。看着思敏奇怪的表情,我知道她现在可能陷于回忆中,为了不刺激她,我哦的一声应着,然后就不做声了。可是,那究竟是一段怎样的感情呢?时隔这么久了,还能让一个这么漂亮的女生在无意被提起时,这样的在意和敏感?[NextPage](五)两天后的晚上,月朗星稀。校道两旁偶尔飘来若有若无的花草香味,夜虫在夜幕掩护下,欢快地鸣唱无人所知的曲调。行人三三两两,天空偶尔有划破天际的流星,坠落在远方。我在宿舍里精心打扮着自己,庄重而欢喜,就像一个即将要出嫁的少女一般。我想到此,不禁羞涩一笑。七点一过,我就揣着装饰精致的礼物,拉着不急不缓的思敏直奔下楼去,然后跨过大半个校园,往晚会场所而去。来到会场后发现,除了几个工作人员之外,就没有其他人,原来提前那么早过来了。思敏直抱怨,而我却释然。凡事都得要有所提前准备,我要在赤炎到来之前就勘测好地形,审时度势,以求一击即中。思敏不屑一顾地鄙视我,表示自己的不满,切,还勘测地形,你以为伏击小鬼子啊?我表示自己确实有那么一点过火,但是但凡有过与我相同经历的女生都应该理解我此时此刻的紧张而欢喜的心情。会场并没有赤炎的身影,偌大的会场里,只有一些工作人员在忙忙碌碌。赤炎不在场,但我却看见了蓝炫。他坐在会场最前排的椅子上,指指点点,偶尔说几句,明显,他在负责布置会场。紧靠在他身边的,是一位扮着漂亮的女生。那位女生正入迷地看着工作着的蓝炫,嘴角不自觉地轻轻扬起,像一朵羞涩的花朵。我一看,心里竟毫不知觉地涌起一阵莫名其妙的醋意,发觉到自己的心理变化后,我不出声地笑了笑,真是无理取闹。我们在后面叫了几声蓝炫,蓝炫闻声转头,看见是我们笑了笑,然后招手让我们过来。怎么,你们这么有空,也来这里凑热闹?蓝炫说。我可是有特别节目的,怎能不来呢?我说着指了指怀里的东西。蓝炫看了一眼,马上领会,干笑几声说,看来你所谓的“恋爱计划”开始行动了。我有那么明显吗?我开玩笑地故作吃惊地说。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你是不是鄙视我这种行为?我盯着他问。没有啊,我脸上有出现这种神情吗?虽没有,但有言外之意。哪有啊,我要是这么聪明的话,早就在很久之前找到女朋友啦。现在不是找到了么?我笑着指指不远处的那位女生。哦,那是一位师妹,跟我同在一个部门里的。哦,还老牛吃嫩草,老实交代,什么时候的事情?我不依不饶。别闹了,蓝炫拿我没办法,不是你想象的那种了。我坏坏地看着表情不自在的蓝炫笑起来。说吧,今晚你打算怎么追赤炎啊?蓝炫岔开话题说。就是给他礼物,让他明白我心意咯。我说,也不知道行不行,要是出现紧急状况你可得帮我啊。这事怎么能帮?只会越帮越忙。你都那么自信了还怕什么。话虽是那样说,可是我还是有点担心的嘛。你知道的,这可是我第一次这么明目张胆地追一个男生。哈哈哈,明目张胆,你这是什么形容啊?哎呀,不管了,反正就是我也会害羞的啊,万一到时说不出话,你就得帮忙,不然冷场多尴尬。哈哈哈……蓝炫又大声笑起来,你还会害羞?什么意思?我狠狠给他一拳。看见他那般得意的样子,我干脆嗲起来,想恶心一下他。其实,人家本来就是一个害羞的女生嘛。我故意蹙眉低首地说。蓝炫果然给我作了一个呕吐状。对了,这位是?蓝炫看着思敏问道。思敏,陈思敏,我室友,跟你说过的。哦系花?蓝炫脱口说,果真名不虚传。谢谢。思敏优雅地笑了笑,仿佛司空见惯。那么,你们先随便找个地方坐坐,我还有点事要忙,等会再聊。蓝炫说完继续安排他的会场。他是谁?蓝炫走远后,思敏问我。我老乡,我们同一个巷子里长大,对我挺照顾的,我们一直都是非常好的朋友。是吗?思敏坏笑,我怎么看他像是很喜欢你的样子?啊?怎么会?只是朋友了,别乱说啊,在这关键时刻。我瞪思敏一眼。思敏却接着说,男生这种动物一般是不会对自己不感兴趣的异性付出过多精力的,本来世上就没有人会平白无故地对另外一个人好,除了父母。你说呢?他可能是因为我跟他在同一个巷子长大,所以才对我很照顾吧?你傻啊。跟你同一个巷子的女生就只有你一个吗?我看他看你的眼神,像水一样轻柔,虽然时不时刻意挖苦你,但也掩盖不了喜欢你的气息。你怎么都那么清楚啊?我为什么就看不出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嘛。或者说是过来人的经验?我补充说道。你不信?思敏盯着我说。哎……我沉默一下,不自觉地叹了一口气。往事如昏黄的旧底片般,闪电似的从脑海中闪过。为啥叹气啊?思敏奇怪地看着我。就像你一样啊,都是过往的一些事了,早该忘掉的,还提它干嘛呢?这么看得开?不然怎样?思敏呵呵呵笑,并没有回答我,却说,有时候人呢并不是缺少爱,而是往往不敢面对爱,接受爱,从而一错再错,就像流过的水,落过的花,错过了就成了不可挽回的过错。希望我们都要学会好好珍惜眼前人眼前事。你说呢?我怔怔地看着感慨万千的思敏,若有所思地点点头。[NextPage](六) 难道今晚的晚会赤炎不来参加了么?我在晚会进行了一半的时候终于按耐不住心里的焦躁,不安地问坐在我右边的蓝炫。 我也不大清楚,蓝炫耸耸肩说,早些时候他说他会来的,可是现在还没见他人影,也不见他说有什么事。只能再等等咯。可是晚会都快要结束了。我着急地说。哟那么急?蓝炫似笑非笑,要不先打开礼物让大家看看,反正人都还没来。想都别想,我瞪着蓝炫说,又不是给你的。我也只是说说而已,那么小气干嘛?蓝炫不屑似的说。晚会将要结束的时候,赤炎终于出现了。不好意思,来晚了,突然有点事……赤炎看着蓝炫抱歉地说,然后目光自然而然地瞟向蓝炫旁边的思敏和我,一瞬间,他愣了愣。怎么啦?……蓝炫问,出什么事了这么晚才来?哦没什么,……赤炎回过神,在旁边坐下。我的心像揣着一个小兔子,不断地剧烈地跳动着,我能感觉自己的脸红得像苹果,要不是在晚上,我一定会很尴尬,于是当迎着赤炎的目光时,我迅速而不自在地低首。介绍一下,蓝炫见状说,这位是雅婷,我的青梅竹马……哎哟————蓝炫突然尖叫一声。我一边一脸堆笑地看着赤炎,然后一边暗中一脚向蓝炫踢过去,让他在那里猴子似的龇牙咧嘴地尖叫,谁叫他说我是他的青梅竹马的?你怎么了,怎么了……坐在紧靠着蓝炫身边的那位女生突然紧张而关切地问起来。蓝炫呵呵地强颜欢笑,没事没事,不小心磕碰到,不碍事。你真的没事?那女生眼里温柔尽显。蓝炫突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呵呵地向我们笑了笑。这是————蓝炫准备接着介绍。陈思敏!赤炎盯着思敏脱口而出,惊讶、怀疑、迷惑各种神情像彩笔似的,全部在他那张俊美的脸蛋上写了出来。我疑惑地看着蓝炫,又看了看思敏。呵呵呵,我们……我们曾在学校开展的活动上见过一面。思敏还没等赤炎说完就说道,真是巧了呵呵……呃哦……赤炎也跟着干笑几声,真的很巧,呵呵呵……哦,那现在我们算是真正认识咯,我说。请多多关照呀帅哥。思敏语调古怪地看着赤炎说。赤炎表情僵硬地说,好的。蓝炫觉得赤炎有点不对劲个,说,哥们,你今晚怎么啦,不太对劲啊?蓝炫拍拍赤炎的肩膀问道。没事,真的没事,只是突然……一些事,出乎意料呵呵呵……哎呀能有什么事那么意外嘛,蓝炫大大咧咧地说,反正不管那么多了,振作点,你今晚可是主人公,有特别的节目的。特别的节目?赤炎一头雾水地重复道。该死的蓝炫,总爱那么多管闲事,真想一巴掌拍死他,我狠狠地想。思敏看见我在那无动于衷,于是说,有一个可爱善良的女生偷偷喜欢你很久了,一直都想跟你表白,可是又担心你不搭理。现在她终于豁出去了,勇于面对自己的爱,希望你能够接受,怎样小帅哥?思敏说完用手戳了戳走神的我我这才反应过来,木木地双手捧着礼物递到赤炎面前,突然心跳加速,脑袋一片空白,呼吸也有点困难起来。赤炎可能没料到有这种事发生,一时反应不过来,呆立在那里一动不动。最后在蓝炫推他一把下才回过神来,莫名其妙似的接过礼物,一句话也不说,突然场面显得尴尬。他神情复杂地看着我和思敏,仿佛在看着怪兽似的。不过他还是接过了我的礼物,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却发觉自己像虚脱了一样,早已没了力气,就像经过长途跋涉一样,疲惫不堪。原来向一个你喜欢的人表白是这么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我突然想起男生向女士表白的情景。那是需要多大决心和勇气才做出的举动啊,就像自己一样。想着不禁感慨和佩服起来。我想不管结果如何,这将都是我永远不会忘记的疯狂经历,也是多年以后无意谈起时还会自豪的一件事。交完礼物后,我紧张地低着头,不知说什么好,尽量平复着自己的心跳。在我不知所措时,思敏拉着我走出了会场。出来后,我才完全平复过来,恍如打了一恶战那般艰苦啊,我心有余悸似的想。[NextPage](七) 哥们,老实说,你是不是早就认识了思敏?会场这边,蓝炫搭着赤炎说。赤炎看着蓝炫说,为什么这么问啊?不是很明显吗?你看她的眼神早就出卖了你。赤炎最后说,确实是这样的,我们在高中时就已认识,不瞒你说,那时我们是恋人关系,不过跟许许多多的高中情侣一样,我们最后分手了,是我提出的,我伤害了她,内心一直都很愧疚,想弥补,可是一直都没有机会。现在我才知道她也在我们学校,一时惊愕,这才漏了破绽给你。 别说笑了,你不都是一看见美女就眼直的吗?还漏什么破绽啊?赤炎呵呵笑。那我问你,现在该怎么办?蓝炫指指他手中的礼物。我也不知道,赤炎看了一眼手中的礼物说,看封面应该是巧克力之类的,不过那个女生可能不了解,我从不吃巧克力的,会过敏。赤炎说着把礼物递给了蓝炫。不会吧?蓝炫疑惑,是你前女友跟雅婷一起给你挑的礼物哦,难道连你前女友都不知道这个?她知道啊。赤炎也奇怪地说。那她为什么还这样做?蓝炫想着,难道是她故意的?可能吧。赤炎说,她可能是想报复一下我,或者想恶心下我。不过无所谓了,我欠她的很多。照你那么说,好像你还挺在乎她的?……喂,你到底想怎样,都接受别人的表白礼物了,你现在这种态度到底是接受人家的爱还是拒绝?可不能模棱两可,脚踏两只船啊,我最看不起这种人了,可别给我鄙视你的借口。她是不是跟思敏很熟?赤炎答所非问。是啊,她们是室友来的。你问这个干嘛?你先回答刚才我问你的那个问题呀。什么?就是说你到底接受还是不接受刚才那女生的表白?你要是不喜欢她就直说,可别伤害人家,人家可是第一次恋爱。蓝炫气道。我当然,接受了。赤炎笑说,那么勇敢的女生,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呢。放心吧我不会伤害她的。你当真?当真!那好吧。蓝炫说。那我先走了,赤炎说。不一起吃个夜宵?蓝炫问。不了,有点烦呢,想回去早点休息。再说我可不想当你的电灯泡。什么意思?我都知道啦,喏,小师妹。赤炎指了指不远处一直在等蓝炫的那个女生。叫什么名字的?墨鱼。蓝炫无可奈何似的说,为什么你们都这样?算了,不想跟你说那么多,你赶快滚吧。赤炎笑呵呵地离开了。墨鱼笑眯眯地走过来,二话不说就拉着蓝炫,说,蓝炫,我们吃夜宵去吧……[NextPage](八) 一个星期之后,我得知蓝炫有了女朋友,是那个上次晚会时如影随形跟在他左右的安静而清秀的女生。我不知道她叫什么,也没有去问过蓝炫,因为觉得没必要,可事实上,自从知道那女生整天围绕在蓝炫身边的那一天起,我心里就会不自觉地空落落的,仿佛一块很重要的东西从心里面突然弄丢掉了。如今,我表面上为他感到高兴,感到释然,却更似沉重。 我不应该有这种感觉的。也许,我是一个贪心的女生。我已跟赤炎在交往了,不管怎样,名义上我们已是男女朋友。我不应该还有什么奢望的,也许是这么多年来习惯了他的宠溺和关怀的缘故吧,现在知道突然消失了,心里难免感到失落和不适应。跟赤炎谈恋爱并没有我最初想象的那种喜悦和感觉,相处久点之后更是觉得尴尬,于是只有大段大段的沉默,压抑和刻意让自己觉得有点累和烦。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想起蓝炫来,想起我们在一起时的自然和融洽,想起我们的无话不说,甚至疯疯癫癫的毫无厘头,那时我想,这就是好朋友的感觉吧。那么,情人的感觉到底是怎样的呢?是现在我与赤炎在一起这样的感觉么?我忽然很怀念与蓝炫在一起的那种所谓的好朋友的感觉。我现在渐渐陷入两难之境。我突然羡慕起那个得到蓝炫心的那位女生来。[NextPage](九)生活一直在平铺直叙着,平静得像一潭湖水。可是如果再仔细观察,却又发现原来在那平和的表面下,有着那么多的暗流涌动。赤炎并没有真正喜欢我。在某个早晨起来之后我终于说服自己接受了这个事实。他名为我男朋友,实为把我当做接近思敏的工具,从他看思敏的温柔眼神和思敏故意对他的冷嘲热讽中,我敏感地捕捉到了情侣之间的那种默契,那种原本在我们之间的叫做爱情的默契。现在看起来,我反而觉得自己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或者说是一个可耻的第三者。我早应该就听取蓝炫的提醒,可是我并没有。一种被出卖、背叛,被利用和玩弄的感觉不可遏制地从我脑海中喷发出来,像恶毒的暗色的泉水,源源不断地往外涌着。委屈、无助、屈辱和愤怒很快就攻溃我理智的防线,占据了所有心灵的制高点。在一个路灯昏黄的夜晚里,我气愤地把赤炎约了出来,然后二话不说地走上去,狠狠地给他甩了一巴掌,然后转身离开。我不想说什么,因为说多了也只会增加愤怒和烦恼。一巴掌沉默的对白,来得比一次哭天喊地的争吵更有力量,也更能让我平复心中的不快。看着呆呆地站在路灯下不知发生什么事的赤炎,我竟然觉得这个人是多么得陌生和恶心起来。我没有留给他解释的机会,而事实上,在我转身,直至离去,他都没有想追上来解释的念头。我想着当时想当他女朋友时所做的种种,以及这些时间来所受的委屈,心里就不自觉地难过起来。在情敌和友谊之间,我该怎么选择?是心平气和地说清楚一切还是毫不犹豫地一刀两断呢?在见了赤炎之后,我回到了宿舍,渐渐冷静下来的情绪提醒我,气愤和粗鲁真的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就算我狠狠揍了当事人一顿后,可能当时会觉得报仇了,很爽,但是问题还是存在,而问题的病症在哪里,我依然不得而知,而我的心结还会一直存在着,我什么也得不到。所以,我像往常一样,约思敏出来了。思敏一脸沉默和愧疚。而我并不是想让她觉得自己多无耻,觉得多内疚,我只是想搞清楚这整件事到底是什么。如果有着我未曾知道的故事,我当然也会理解。何况,思敏是我姐妹,我们在一起两年多,相处得那么好,我打心眼里不想因为这件事而让我们的友谊断裂,成了陌生人。思敏觉得再也没有必要对我隐瞒一切,她娓娓道来她与赤炎的一切,语气平淡有如在讲述别人的故事。她与赤炎早已相识,并不只是她所说的在学生会活动中的第一次见面的那种关系。他们的经历可以追溯到高中时代,是的,那时,他们是一对情侣,像所有那个时期的情侣们一样,小心翼翼地相爱着,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上课。他们是让人羡慕的一对,赤炎高大帅气,家势不凡,思敏高挑漂亮,学习优秀。像所有单纯的少女一样,思敏沉在那种青涩而甜蜜的幸福中,她爱得疯狂,爱得真切,一刻也觉得离不开他。他就是她的一切,所以,她奉献出了自己的一切,包括身体。她觉得应该是这样,她觉得自己就是幸福的,她甚至看到了美好的未来。赤炎也是真心爱她的,他跟她说,他不会离开她,永远。她心里充满幸福,那时所有认识他们的人都说,他们是天生地设的一对。她听了心里乐开花,从来,她都没有怀疑过这句话。可是,他们最后还是分手了……是他先提出分手的……思敏幽幽地说,平静的表情下,让我更清晰地感到当时她的痛苦和无助。当我哭着问他为什么时,他沉默了……思敏继续回忆着,他并不是一个沉默的人,可是当时就是一句话也不说,沉默得像一具尸体。他静静地看着我,眼神波澜不惊。他转身要走,可是我拉住他了,我不想让他走,因为我爱他。我觉得是自己做错事了,所以我不断地批评检讨着自己,请求他再给我一次机会……你知道吗?思敏突然抬头看着我。我当时有多卑微,有多么可怜?我甚至都要跪下来了。可是他说,他不喜欢我了,不爱我了,因为他已喜欢上别人了……思敏说着突然落下泪了。为什么曾经那么相爱的人,突然说不爱了就不爱了呢?一切理由都是无关紧要的,因为只要这一条就足以把我击溃得体无完肤,狼狈不堪了。我当时的哀求觉得是那么的无奈和乏力,一个你那么爱的人,一个爱你的人,说没就没了,那种感觉就像天突然塌下来似的你知道吗?……思敏早已泪流满面。那后来呢?我轻声问。后来?后来我上去狠狠掴了他一巴掌,转头离开了,再后来再也没说过一句话。上大学后,也没了联系。可是,为什么你们又在同一所大学里呢?是缘分是有意还是无意?我困惑地问。我真的不知道他怎么会在这里。当我看到他时,我就想起那时发生一切,像噩梦般。我突然想到报复他,也想让他尝尝被人戏耍背叛的感觉。可是我没想到,你却被伤害了。真的对不起你。思敏看着我一脸歉意。我苦笑一下。还好我并没有跟她一样那么深入。他现在似乎想跟你和好,你怎么想呢?你还会跟他复合么?他给我的伤害那么深,时隔几年了,想起还会隐隐作痛,你说我会跟他复合?天下又不是只有他一个男人,现在就算他跪在我面前,我都不想多看他一眼的。思敏怨恨地说。你怎么想呢?思敏问,听我讲完这一切,你难道不生气么?并且,你又知道了他没喜欢你,只是在利用你,你还想跟他拍拖么?其实一开始知道你在欺瞒我后,我真的很生气,我淡淡地说,不过现在事情都弄清楚了,我又有什么好生气了呢。我还谢谢你跟我讲这些,让我明白这一切,现在既然知道他并不喜欢我了,趁我还没深入,了断了这段感情,我想我还能很快就会恢复过来的,不会像你那样。你真的那么看得开么?要不能怎么样?回去再叫他出来给他一巴掌?我笑了笑。爱情这东西真是勉强不得的,要是当时听蓝炫的话,现在就不会有这么多烦恼了。你这么想我就稍微放心了,我还一直担心你不会原谅我呢,思敏感激地看着我。 怎么会。我说。那么我先回宿舍了。思敏知道此时的我最需要一个人静静。我点头。确实我需要一个人静一静。思敏走了几步后,突然停住了,转过头说,雅婷,有句话想对你说,但不知道你想不想听?你说。赤炎真不适合你,而真正喜欢你的人一直在你身边,请不要让他等太久,要不你就会失去他了,珍惜他吧。你说的是——?你知道我说的是谁。他?我突然想到,然后笑了笑。[NextPage](十) 也许思敏说的没错。只是我们往往总会犯着这样的错,当幸福默默地伴在身边时,总会轻易地忽略掉了,而对着那些自己也觉得渺茫的事或人穷追不舍。当被现实的残酷撞得遍体鳞伤之后才会稍微的清醒,突然恍悟,哦,原来是这样。想回头,往后望时,发现原来自己走过的是一路没有回头的路,想后悔,都来不及了。思敏怎么想我是知道,但她可能没想过我现在所面临的这种尴尬吧,她总是那么的敢爱敢恨。而我总是那么的犹豫不决,在爱的人面前退缩,在不爱的人面前痛苦。其实我不想这么累,我也只是想简简单单而已,可是事情总是无法按照自己所预想那般发展,因为从一开始,事情就是复杂的。一些事一些人错过了就真的错过了,就像时间一样,上一秒钟滴答过后,就不会再有相同的那一秒。蓝炫应该也是这样想的吧。在我最受伤最难过时还是想到了他,我苦笑了几声,在手机里翻开通讯录,给他发了一条短信,学校后山餐厅见。不出一分钟他回短信,这么晚了还出去?发生什么事了么?只有你才知道每当我不开心时就会溜到后山去买醉。你能不能不要这么聪明,能不能不要这么了解我呢?我眼眶里突然感到一片模糊。再不出来,以后你就再也见不到我了。我写完这条短信想都没想就发过去。可是一按发送键我就后悔了。我凭什么这样对他,让我伤心难过的人又不是他,他又干嘛要理会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也伤害过他了不是吗?可是,五分钟后他还是出现在了我面前。我知道从S区宿舍楼到我宿舍楼附近的后山要下了高高的天梯,要走过一片人工花园,要穿过中央图书馆,要越过人工小山,最后还要走过女生宿舍楼,越过围墙才到。我知道他满脸汗水的原因,我应该感动,应该骂他傻,干嘛那么容易就被我骗了呢?可是我看着一脸急切的他却哭了。这是我在他面前第二次哭吧,第一次是在他用身体替我挡住拳打脚踢之后,看到他满脸鲜血,我以为他会死去时哭的。时隔这么多年我还清晰地记得。你怎么啦,谁欺负你了,告诉我我去揍死他。蓝炫看见我哭愤怒地问。我拉他坐下,说,没人欺负我啦,是我自己欺负我自己。谁信啊,都哭成这样子了,是哪个王……蓝炫还是想到了。不会是赤炎吧?蓝炫问。我又猛灌一口酒,脑袋迷迷糊糊地说,是他,怎么样,你会为我去揍你哥们吗?蓝炫沉默了。我哈哈大笑,说笑的啦,看你那表情。蓝炫默默地从我手中夺去酒瓶。蓝炫,你给我讲讲你最近写的《七彩鱼》吧,我一定不会再打瞌睡了。这是我第一次主动要求蓝炫给我讲他写的小说。蓝炫静静地看着我,没有说话。怎么啦,是不是感到很高兴很意外啊,本小姐竟然会听你讲述你的小说?蓝炫笑了笑,却说,你不知道,我已不写小说了……在上次晚会之后就决定的,蓝炫接着说,你说的没错,我是写不出好小说的,我以前是不相信的,但是最后我还是相信了。我们应该相信命运,学会妥协,这样才不会到处受伤。你说对吧?我一阵惊愕和难过,可是还是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像他那么执着的人,最后还是放弃了最初的理想。对不起。我说。不,这不是你的错,蓝炫说,我应该还要谢谢你呢,我发现真的不适合写什么小说,以前也只是跟你赌赌气而已。并没有什么可惜的,现在反而空出许多时间来做一些自己以前没做过的事了,真的,退一步海阔天空,你也应该这样想才行。蓝炫一脸轻松地说。不过虽然不写了,但故事还是在脑海中的,你如果想听,我还是可以讲给你听的。蓝炫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想听。我说。那好,蓝炫笑了笑。简单地说故事是这样的:一个男孩从小就喜欢着一个女孩,但是他并不敢告诉她,因为她是那么的文静那么的努力,他怕跟她说了后会影响到她的生活,最主要怕影响到她的学习,他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刻苦,比身边的人更加的勤奋刻苦。他虽弄不明白为什么,但是学习总是好事,所以他强忍住自己的情感,把那份爱恋深埋心底,他想等以后有机会时再告诉她。可是在离高考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的爸妈突然由于工作的原因,让他不得不转校了,从此两人音信两隔,一别经年。那后来他有碰见过她吗?有,在大学里碰到了。这么有缘分?是的,在高考的前天晚上,他给已许久没联系过的她拨了电话。他心里忐忑不安,他怕她已忘记他了,可是令他高兴的是那个晚上他们聊了很久,也聊得很开心,当然他不忘时机的问了她选择报考的学校和专业,在他们挂掉电话后,他就马上重新坐在电脑前,打开网页,静静地修改了报考学校和专业。蓝炫说到这里,笑了笑,你看,缘分也是可以控制的,也是可以把握住的。只是,那个男孩却不知道并不是什么事情都如那份刻意的缘分一样可以把握控制,就比如那份深埋许久的感情,他并没有遵循当年自己的内心,在一个合适时机说出来,让它从黑暗的角落里走出,然后开花结果,不能,因为她已有了自己所追求和喜欢的人……蓝炫说到这里,神情哀伤地停顿下来。而此时,我早已泪流满面,我再问,那他还能等到机会跟那女孩说出那份感情吗?不能了,虽然他们在同一个巷子里长大,从幼儿园到大学起,也都在一起,但是他等不到了,他等了太久,不想再等了。并且现在已有另外一个女孩在等着他,他明白那种等待的煎熬,所以他不想让那个等他的女孩等太久……并且现在,他也知道就算再怎么等也等不到了。为什么?因为她也已有了喜欢的人了。如果她分手了呢?蓝炫突然沉默下来,直直地盯着雅婷。也不可能了。他说。你知道吗蓝炫,我也有一个藏在心里很久很久的故事,现在讲给你听好不好?你说。那故事是这样的,那个小女孩的家庭破裂,爸妈很早以前就分开了,她变得极为自卑和内向,她不敢也不想跟其他人说话,除了他。可是她怎么能喜欢上他呢,他爸妈那么得疼爱他,会答应让他们在一起么?他学习成绩那么优异,会看上长相也并不是非常漂亮的她么?她心里没一点底,但是默默的,她在内心里作了一个决定,那就是要比他更刻苦,然后能跟他考进同一所大学,这样就算不能在一起,也可以天天可以看到他,也能完成从幼儿园到大学他们都在一起不分离的奇迹了。可是她无论怎么努力都赶不上他,她心里矛盾和痛苦极了,好多次,她都想对他说,自己喜欢他,可是每每话到嘴边就被硬生生地吞了下去。她还清晰地记得,许多年前高高瘦瘦的他,为了保护她被人家打得满脸是血的情景,他明明是很痛的,可是他觉得一点也没关系,当时她害怕得大哭了,他还忍着痛安慰她,她心里感动极了,于是回到家后就暗暗做一个决定,此生就喜欢他一个人。可是命运作弄人,他突然就转校了。她为此心情低落了好长一段时间,成绩也一落千丈。在临近高考时,她知道她再也不能跟他读同一所大学了,还为此哭了一个晚上。可是事实是事实,哭也没用。在他最后给他打来电话后,她就知道,原来,他们只适合做朋友,只有朋友相隔这么久后,再次相遇再次相聊时才那样亲切,不会觉得陌生和尴尬。于是她小心翼翼地埋藏了那份感情,尽心尽力地做好他的朋友。当她知道他竟也喜欢着她时,他已有了女朋友,而她也刚刚失恋了,早已心灰意冷,没了希盼。只是现在,她只想真心真意地希望他能够幸福,一切就好。蓝炫听后也默默地流下泪来,傻孩子,他们都是傻孩子。他说,然后一口喝完从雅婷手中夺过来的酒。 完结,多谢阅读 【编者按】:一条叫做“爱情”的七彩鱼,曾游走在两颗年轻的相爱的心上,却在时光面前,慢慢褪却了本来的面貌,仍然记着是相识的羞涩,相恋的美好,相爱的甜蜜,远去的悲伤……人生路上,一定要经历过爱与伤害,才更容易成长起来。一直爱着却一直回避着,最终才发现身边的那个人才是自己的幸福。爱情能够相守到老,不是青春的激情,也不是柔情眷眷的深情爱恋,而是一路相守的美丽和恩慈。文字真挚感人,欣赏,问好作者! ——责任编辑:洋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