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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连载·精品

  • 我的恋爱日记

     2008年  10月27日   天气:晴一起成长记(一)  雪终于回来了,感觉有点累,因为算算手指,她和逸已经出去六个多小时了。回想起刚才的情景,雪还觉得有点尴尬。因为在最后的一个多小时里,逸载着她几乎走遍了整个市区,却没想到一个想去的地方。  雪和逸是在父母安排的一次相亲中认识的,对于相亲,雪还是挺反对的。她的格言是:顺其自然。只是这次父母态度比较坚决,雪没办法,才勉强答应。雪想:算吧,就见见,反正他一定不会看上我的。雪对于自己,一直不抱太多希望,也许她觉得自己没什么值得自信的地方。  雪还记得,第一次看见逸,觉得他特斯文,也没多少话,害羞得像个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雪觉得,逸应该和她是同类型的人,有着一样的安静。她对这个男生,并不反感。  当得知逸对自己有点意思的时候,她开始怀疑了。因为当在场的,不仅仅有她,还有她的孪生妹妹。她一直觉得妹妹比她可爱多了,逸怎么就看上自己了呢?为此她反复向父母求证,当证实逸真的对她有意思的时候,她心里挺乱的,她有些希望自己不被看上,可女孩的虚荣心,也让她有些兴奋。  当逸问雪拿电话号码的时候,他本人没亲自上来,而是让她的姑姑过来问的。雪对逸的害羞皱起了眉头,总觉得逸不太够诚意。只是她很快就释然了,因为她明白,像他们这类内向的人,要他们面对一个陌生人,是一件挺痛苦的事。他们就这样交换了电话号码。也开始了他们的聊天生涯。很快,雪就发现逸发信息的时候,并不像现实那样害羞。他在信息里的话,有些还挺窝心的。哈,原来又是另一个自己。雪也是这样一个人,跟别人发信息的时候,很活跃,话也说得挺好听的。只是到了现实,就变了样。  雪就这样,沉浸在和逸发信息的快乐里。从此以后,雪更依恋自己的手机了,因为随时会收到逸的信息。雪变了,这个改变,是她的妹妹最先发现的。“姐姐,为什么你看着手机的时候,嘴角会有微笑。哈哈,该不会真的喜欢他了吧。” “哪有,别乱说。”雪追着妹妹。  当听到妹妹这样说的时候,雪也被吓了一跳,自己该不会真的喜欢他了吧。事实,很快被验证了。信息发了两天,逸正式发出了邀请,请她上街,雪,却很快地拒绝了。只是心里开始不平静了,雪明白逸对恋爱的迫切,只是她真的不想和逸出去。不是害怕逸是坏人,只是害怕面对那份难言的沉默。雪简单地说了理由,还说,逸,我是慢热型,如果你真的不愿意在我身上花时间,我也不怪你,因为我明白你的心情。希望我们还是朋友吧,祝福你。   信息发出去以后,雪有些失落,也许她不应该对这段感情抱有希望的。逸很快就回信息了,他说:不是我不愿意,我当然愿意,那我们先做朋友吧。看着信息,雪笑了。因为她明白,逸至少是个懂得坚持的人。于是慢慢地,雪接受了逸的邀请,跟逸上了第一次街,这次并不是他们俩的单独约会,中间多了一个人,那就是她的妹妹。她妹妹本来不想去的,是雪拼命地求她去,她被求得没有办法,于是答应了。本想让妹妹活跃一下气氛,可是雪最终还是发现,她最终还是不可避免地面对了一场难言的沉默,因为他们俩都没什么话。她妹妹逗逸说话的时候,逸总是一问一答,有时候,甚至不回答,弄得场面很是尴尬。  逸虽然挺害羞,但约雪的时候,还一点也不含糊。第一次约会还没结束,他又向雪提出第二次约会的邀请。雪当时的回答很含糊,看情况吧。最后她还是拒绝了,也许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和自己有着同样性格的男生吧。  这让逸挺郁闷的,表面上没什么,内心其实很难过,觉得雪不相信他,把他想成很有机心的人。只是雪不知道,逸的难过程度竟如此强烈。两天后的下午,雪,第一次主动向逸发信息,问他过得怎样,只是逸的回信有点怪怪的,雪知道他遇到不开心的事了,只是没想到,他的不开心竟和自己有关。当天晚上,逸给自己发信息,说,“雪,我想放弃了,会不会觉得我很过分。”雪不明白,问他,想放弃什么,他回信说:“你”。当看到这个字的时候,雪的刹那间有些心酸的感觉,眼泪也来得很促不及防。    只是雪很快就回信说,我尊重你的决定。放弃我,只是我的错,真心祝福你。她跟逸说,这是她给逸的最后一条信息了,却还在继续发,她不知道为什么越到最后,却发现有更多的话想跟逸说,然后停不下来了。突然间,雪觉得自己很不争气。一直说,“如果感情真的结束,她会勇敢地说再见”的豪言壮语,在这个时候不灵了。那时候,她终于明白,当一个人真正陷进爱的时候,所有对自己的承诺都成了废话。她一直在伪装坚强,她以为没人会知道她在悲伤地哭泣。却没想到,发信息的逸察觉出她悲伤的情绪。知道又怎么样,雪真的没打算再理他。她一直觉得逸是个懂得坚持的人,没想到他那么快就决定放弃,雪有些失望了,真的。  第二天早上逸的一通电话,击退了雪的所有决心,她又理他了,好像没事一样。妹妹气得骂她没骨气,“人家不是说放弃你了吗?为什么还要跟他聊?”  “你看过我的信息吗?”雪望着妹妹。   “看到了,那句,‘我决定放弃你’还记得特别清楚。”听着妹妹的话,雪不禁脸红了。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很没骨气,只是自己忍不住。  其实雪想对妹妹说,是自己做得不好。她的摇摆不定,让逸严重缺乏安全感。雪明白,像他们这种性格的人,安全感对于他们来说很重要的,对不确定的事情,他们总是很担心。这不能怪逸的,因为几天前,雪也跟逸说了一模一样的话,这当然大大加深了逸的恐惧感。    逸很守信,自从那次以后,逸再没轻言放弃了。  逸,那句“我想要放弃,你”的信息,现在还被中保留在雪的手机里。留着他,并不是想要记着逸的坏,只是想让自己记着,逸为自己所作出的改变。雪,明白自己也要改变了,她应该多站在逸的角度想问题,多考虑逸的感受。  

    2009-03-22 12:10:50 作者:qianyu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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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官》第6章 村姑相亲(二)

    第6章 村姑相亲(二)良辰美景,春暖秋凉。负杖蹑履,逍遥自乐。临池观鱼,披林听鸟;酌酒一杯,弹琴一曲;求数刻之乐,庶几居常以待终。筑室数楹,编槿为篱,结茅为亭。以三亩荫竹树栽花果,二亩种蔬菜,四壁清旷,空诸所有,蓄山童灌园剃草,置二三胡床着亭下,挟书剑以伴孤寂,携琴奕以迟良友,此亦可以娱老。#####古大婶呵呵告知张经理陆香松已经在路上了,之后又添油加醋把一轮轮谈判、求得陆半天同样相亲描述得何等艰难。再三告诫说,陆香松可是这管理区的一枝花,而她爹又是个倔脾气,你说话要耐住性子,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张经理却颠着一条瘸腿,大模大样地说:“咳,如今只要有钱,还愁找不到俊脸蛋?你说那闺女要不是一枝花,我还看不上咧!”其实他说这话的时候不知有多心虚!而古大婶自然没有拆穿张经理的话了,那可是自己的财神爷啊!当陆香松和她爹还没走到“家常小菜”饭店前,古大婶便飞脚快步跑上来,双手搀住陆香松的手,脸上便堆起媚笑来,寒暄道:“哟,香松呀!你可是仙女下凡,不紧不忙的!人家张经理守在这儿,足足候你两个时辰了!”张经理也咧开嘴巴殷勤地笑着,一对肉眼泡眯成一道线,盯着陆香松上下打量,好像馋猫看见了水中的鱼,眼珠都发绿了。嘴巴抽风般抖动着,粘稠的口水流了下来。古大婶见他发怔,赶忙推了他一把,周旋说:“来,来,都来相识相识,这就是张经理,这是陆香松她爹,村长,咱们整个青竹村的村长,可不只是这管理区!不过都是自己人,坐下好说话!”张经理这才赶忙答话,尴尬地让座,客套道:“哦,陆村长,您老请坐,请上坐!”他那双贼溜溜的馋猫眼的目光却舍不得从陆香松身上挪开,还贴过去,套着近乎:“香松,累了吧?天气怪热的,快擦擦汗!”陆香松推开他递过来的手绢,掏出自己的手绢扇着风,说:“我自己有!”张经理自讨没趣,便坐到桌前,拿起筷子,说:“来,吃吧!不用客气,不够再叫!”他嫌起一块鸡肉,放到陆香松面前。陆香松说:“出了一身汗,口渴。”便端起碗一直喝水。陆半天板着脸,冷眼观察着张经理,坐在板凳上,旱烟一袋接一袋,总觉得不过瘾。张经理想打破僵局,端起酒杯敬到他面前:“村长,来!感谢你成全我和香松的终身大事,小婿敬你这杯水酒!”陆半天没有伸手去接,却把脸扭到一边,冷冷地说:“我不会喝酒,也不到喝酒的时候。再说,屁股还没坐稳,我家闺女还没开口,你先不用把不该喊的字眼喊出来!咱们还没有熟络到这程度!”陆半天闻到一股扑面而来的骚味,胸口一阵恶心,便又装上一袋烟,猛抽一口。张经理生怕好事泡了汤,赶忙打开一盒“双喜”牌香烟,递上一支,说:“村长大人,抽这个,抽这个!有劲儿!”古大婶也感到气氛不对劲,赶忙上前打火,殷勤地说:“老陆,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你也得赶赶时髦,跟上潮流呐!”陆半天一挥烟袋,挡开去,说:“我就是个土人,抽旱烟抽惯了,享受不了那玩意儿!”张经理在退回去的当口,闪了一下腰,陆半天这才发现他原来是个瘸腿,忽地站起来,一把扯住香松,说:“香松,男婚女嫁,终身大事,你也不是嫁不出去的老闺女!咱们走,还有你,古婆子,你既然愿意撺掇这件事,就得把良心端平,可不能从中蒙人!要知道,买驴买马还得拉出来遛遛!” “当然,当然。陆村长,你坐下,大家都坐下。有话慢慢说,锣鼓对面敲嘛!”古大婶有点心虚,一把将陆半天按在板凳上。陆香松此时也发现了张经理是瘸腿了,便悄悄跟她爹使个眼色,努努嘴。之后陆香松眼珠闪了闪,漫不经心地笑了笑,拉了陆半天一把,说:“爹,你也坐下来,喘口气,歇歇脚!想吃,就吃两口。想喝,就喝两盅。闺女长着眼睛长着心,还能分不出个好坏香臭来?”陆香松似乎把相亲见面的事看得更淡,生在山沟里的女人,哪有什么好姻缘?与其像村里姐妹们那样嫁人生娃,窝窝囊囊一辈子,倒不如一个人轻松自在,活个舒坦。山里人的心再乱,她却心静如湖。如今谁也猜不透陆香松是咋想的。古大婶不断打着圆场:“是啊,是啊,香松这话在理儿!我们都是搭台的,你俩才是唱戏的!依我说,你俩先交谈交谈,要不我们先让让地方?”陆香松说:“不用。谁都知道今儿是说什么的,大家一起坐,我说话不避人。” “也好,也好,大家都坐下,边吃边谈。”古大婶又拉了陆半天一把,他拧着脸坐下来。陆香松朝张经理看了一眼,落落大方地说:“我叫陆香松,今年二十二岁,初中毕业,在山沟里长大成人,没见过多大世面。常言说,一家女,百家问,给我提亲说媒的走了一拨又一拨。不是我挑剔,是我不称心。买件衣裳穿一季儿,找个男人过一辈儿,不能不认真。今儿能和张经理坐在一起,我也得作个自我介绍。”张经理没想到陆香松会来这一手,倒使他又尴尬又难堪,吭哧半天,憋出几句话:“我的情况,恐怕你古大婶都说了吧?咳,再说说,再说说。我比你大十一岁。从来没结过婚,毕竟工作忙,生意也多,所以…所以…”陆香松像是没有在意地问:“张经理在开公司,不知是国营,是集体,还是个体?” “现在干国营吃的是大锅饭,搞集体就怕人心散,想发财还得自己干!咱是个体经营。”张经理一副商业高手的样子。两个人正说着,陆半天就不耐烦了,说:“弄了半天,你原来是个个体户?”张经理赶忙解释:“村长,我听古婶说了,您最反对搞单干,可如今这是潮流。现在21世纪了,上到中央下至地方都高个体,你老也该解放解放思想了!香松,你说哩?”他讨好地看着陆香松,想揣摩陆香松的心思。陆香松不卑不亢,说出自己的看法:“不管集体也好,个体也罢,只要光明正大,遵纪守法,都不为错。靠劳动所得,天经地义嘛!我爹也不是反对单干,只是想拉帮着穷乡亲们一起往前奔!爹,你说是不是?”【长篇编辑傲阳作品,未完待续、、、】

    2009-03-22 09:03:45 作者:傲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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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官》第5章 村姑相亲(一)

     峭今天下皆妇人矣。封疆缩其地,而中庭之歌舞犹喧;战血枯其人,而满座貂婵之自若。我辈书生,既无诛乱讨贼之柄,而一片报国之忱,惟于楮尺字间见之。使天下之须眉面妇人者,亦耸然有起色。##########看完了康熙大帝的石像,年官和年正月就入村了。常言道,天凉好个秋。在城里除了从满街落叶可以感到秋天的气息外,很难真正体会秋天的景致。然而在大山里,却能品尝秋天那生动鲜活、充实壮美的情趣。一道道接天连云的山峰挂在头顶,一座座刀劈斧剁的悬崖迎面陡立,只要有一面倾斜的坡头,就会生出一片枝醚遒劲的树丛。不论是老山榆、青桐木,还是楤树林,杂柴,都会映着日头燃起一把火,把满山遍野烧得彤红彤红,和铜铸铁打般的山岩和谐壮美地融成一体。山崖森严壁垒,山火静静燃烧,山谷里很寂静,静得连自己的喘息声都能响起回声,呼呼传得久远。又有言,人头有血,山头有水。再高的山顶上,岩缝里也能冒出股股幽泉。山泉聚成细流,细流汇成小溪,小溪又在沟壑间集成涧水,千万条涧水在南山的悬崖上聚成一股巨大的瀑布,飞流倒悬,跌落下来,在山脚下又聚成一汪碧蓝碧蓝的深潭。潭水有名,名曰:回龙潭。山下一片自然村,便是青竹管理区之一村。再穷的地方,也少不了店铺商场。再苦寒的地方,店铺商场的生意照样红火。村道上,陆半天耷拉着脑门,走在山道上,旁边跟着古大婶,身后跟着陆香松。陆半天一脸阴郁,好似雷雨前的云彩。陆香松闷闷不乐,眼眶里湿漉漉的,刚刚抹去泪珠子。古大婶一边脚步匆匆地走路,一边殷殷开导:“香松她爹,你也想开点。如今咱村的牛也不少,你那老水牛反正已经死了,想也没有用了,现在多想想香松这娃儿的终身大事吧!香松一转眼也是二十二三的人了,这些年,为了让她给你干农活,把闺女的婚事都耽误了!我为这娃儿提这亲,可花了很大力气呢!人家好歹也是城里的大经理,手里有的是钱,要是今个儿相中了,保不准人家还帮你买一百几十头牛呢!”陆半天脸上的皱纹比山岩石缝还要深,一头白发如北方的大雪。“古婆子,不能光说钱。再有钱的主儿,人要是靠不住,咱也不能把香松往外推!是吧?”陆半天看了身后的香松一眼,充满爱怜,又充满愧疚。陆香松一副赌气的神情,脸颊红红的。“古大婶,我爹说得在理儿!”“香松,如今世道变了,你可不能跟你爹那样认死理儿!外面的世道都认为不会赚钱的,就不是条汉子!咱也得赶潮流啊!”古大婶俨然一副护佛神的架势和口气。陆香松却说:“那也得看他的钱干净不干净!”山里人最讲诚信! “那当然,那当然。我只能提个醒儿,当个参谋,大主意还得你自己拿。”村东,一棵很大的老柿树下,有一家简单的房屋,扯起“家常小菜”的幌子,就着树阴,摆开一张小圆桌。这是青竹村唯一一家饭店,主要是方便其他自然村的来往,还有就是外来客。可别小看这小小的饭店,那可是青竹村的纽带,村民没事都会聚在这里聊天扯蛋的。看看周围的石凳子,石桌子就知道了,磨得光滑光滑的。目前,饭摊前站着个身材粗短、形容丑陋、塌鼻梁、小耳朵的中年汉子,一支接一支地抽着带把的香烟,眼珠不住朝村南山路上打量。而店主讨好地和他说话,让他点菜。中年汉子把西装朝腰后一甩,一脚踩到板凳上,推开菜谱,大模大样吆喝:“你这菜谱是胡弄人的,我不看!本经理今天有大事干;相媳妇儿,图的就是排场!尽你拿手的好菜,只管端上桌面就是了!” “老板够豪气!够汉子,不是我吹,小店虽然看着不咋样,但拿手好菜倒是不少。山沟里也没有什么好菜,但能摆上台的都是咱青竹村的好东西!”店主的诺诺连声,一边耍嘴卖乖。那经理啪地将一叠票子摔在桌沿上,不耐烦地说:“少说废话!照应不好我找你,该多少钱你自己点!”这时,一个中年妇女匆匆赶过来,神采飞扬地连声数落着:“经理,来了,来了,陆家闺女来了!我说陆山松啊,你也是死心眼,人家张经理是咱罗市出了名的老板,厂子里的水泥一顿顿向各县市运,指头缝流下的银子,你开十家这样的饭店也赚不来。今儿能在你这幌子下待客,也算福星高照了。快去弄菜吧,客人临场了!”店主陆山松应着诺,赶紧张罗去了。说话的自然是古大婶了,她撇下了陆香松和陆半天后就先来和张经理报喜了。这张经理是张村的人,张村离青竹村不远,大概只有5公里,张经理叫张广发,今年已经33岁了,十年前在张村里毅然地办起水泥厂,因为张村的石头资源丰富,水泥厂如今倒是被他发展了起来,成为当地的首富,本凭着他的财产,娶个老婆倒是容易的,但是因为他长得实在对不起群众,而且还是一个瘸子,所以至今还没有成家。古大婶是张村的人,在20年前嫁到了青竹村,所以她打小就认识了这个张经理,眼看自己的儿子20岁了,她一心想把自己的儿子放出外面发展,所以他就死活缠着这经理的,让他帮自己的儿子在城里找一份挣钱的差使,她本来就是个不安分的人,她不愿意自己的儿子也像其他的青年一样一直在这青竹村干农活。张经理本来不想做这样的麻烦事,但是耐不住古大婶的纠缠,说答应她可以,但有个条件,那就是帮他找一个山里的俊女子当老婆。于是,古大婶就瞄准了陆香松。因为陆香松就是青竹所有村庄中俊女子之一。陆香松鲜亮得像云彩眼里一颗亮星,俏丽得似岩缝里一蓬花,不仅是管理区的人尖子,这是在这片山野谷地里出了名的,只是陆香松可是陆半天的掌上明珠,而陆半天又是村里的第二把手,副村长,自从三天前,山狗死了之后,他就已经是村里的老大了,当然,在年官没有上任的情况下!陆香松在村里有事也帮他做工作,在家里也撑起半边天。如今二十二三的大闺女,还没挑上意中人,却又不急不慌的,好似大佛殿的执佛仙女,不管多少上香的汉子朝她磕头作揖,暗送秋波,甚至暗地里被欲火烧得猴跳,她都不肯轻易点一下头,吐一句话。往前,古大婶鼓足勇气往陆家跑了几趟,都在陆半天面前碰了钉子。每次陆半天都板着脸把她堵回去:“如今山下有钱人多了,心却黑了。咱山里的闺女为什么非得嫁到山下去不可,难道山里的好后生都死绝了?”按陆半天的话说,宁肯让陆香松当老姑娘,也不能错走一步。“山沟里光棍汉子排成队,挑出个顶天立地的好男人也不易,挑花了眼珠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如今有个有钱的主,或许还真可以让闺女幸福呢!”古大婶不断游说。所以此刻经游说,陆半天终于启开沉重的嘴唇,松开一道缝:“相相吧!先见见人再说……”这相亲就是这样来了,当然,这事年官他们还不知道,他们目前还在看着这管理区的田园风光呢!

    2009-03-21 08:41:48 作者:傲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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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活着,我是幸福的(十一)

    十一     考他妈的试!静静回来上学了,在考试前的那一个星期。我说过,她不是读书的料,她是当情妇的最佳选择。所以,我不觉得她应该回来。或许,她应该跟安大哥一起生活,安大哥会给她很好的照顾的。其实,对于这样子的考试,即便是热爱学习的人,也不应该去认真的对待,反而,只是那些为了拿文凭,为了毕业,然后考一间好大学,毕业之后找份好工作的人。才应该认真的对待。我最讨厌的一个在我高三时候的老师说的话,她是这样子说的:太过于有个性就相当于是没个性。我觉得,这句话是说我的。她嫌我太过于有个性,太过于批判这样子的教育制度。的确,一间中学里面,居然有学生能在那样子重要的模拟考里面,听着mp3,吃着方便面,然后边考试的学生,简直是已经绝种了。我不是个好学生,相对于那些只会对这样子的教育强权卑躬屈膝的学生,相对于那些什么都按照规矩行事的教育精英来说,我就是个不肯安分守己的人,这样子的人,要么是天才,要么是白痴。这样子的人,要么生存,要么毁灭。而我,选择了当一个自焚的白痴。这是高三之后的事情了。但是,我现在要说的是比之要早两年的事情。那个时候,我就是个表面上肯安分守己,但是心里面的那头巨兽已经开始萌生的阶段。我记得,从小到大,我向来不是读书的天才,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小学的时候,我曾经有一段很短很短的时间是班里面的学习精英。然后,从此之后,就从来没有拿过像什么优秀学生这样子的名号了。到了在和顺一种求学的那一个阶段,我更是在老师的眼中是颓废到了极点。毕竟,初中三年,我记得的只有是每天准时吃饭,然后在课室课堂上面睡觉,睡完觉之后就准时洗澡,准备晚自修上面再睡觉。即便是初三时候最为紧张的升中阶段,我也还是整天浑浑噩噩。至于现在最为我自己津津乐道的一件发生在初三的事情,就是中考前一天,我们居然几个男孩子约定一起跳荷花池。结果呢?那天下雨,然后我们没有去跳荷花池,只是在雨中的足球场上面的那些草坪上面铲草。然后就被德育处的那些所谓的仁义道德的学校行政人员狠狠“教导”了一下。至于他们讲了些什么,现在已经记得不那么清楚了。只记得,当时的德育处主人是一个胖胖的,矮矮的家伙,只是赏我们每个人一巴掌,然后就算了。还真的是他妈的手下留情。至于后来初中毕业了之后,我离开了了那间天杀的学校之后,我后来从一些师弟师妹的口中才得知,那个原来德育处的主人,后来因为被学生的家长投诉体罚学生,所以才被调到饭堂当饭堂主任。我想,这就对了,家长们一看他那个样子,那个身材,就能够放心的把学生在学校里面留宿吃饭了嘛。然而,至于后来的那些伙食状况,那就不敢恭维了。那个时候,许多人都对我的这些所谓的思想感到惊奇。怎么能够这样子想呢?世界还是很美好啲?你太过于悲观了。我只是站在原地,任由他们的指着,我知道,我年轻,我不是什么什么专家,什么什么教授,我说的话没有分量,我唯一能够说的话就是:咱走着瞧。其实,我知道,有我这种想法的,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但是,敢于说出来的,寥寥几许。  回归现实吧。考试的前一个星期,我们就停课了。首先是那些物理化学,历史生物等等,后来就是语数英了。当所有的课都停了,变成了自修课的时候,我们的烦恼就又来了。堆在书桌上的慢慢是那些不同科目的老师发下来的复习卷。完成了复习卷,还有练习册里面的,练习册里面的做完,当然,书本上的那些练习题在作业本上面解答,然后,明天他妈的老师检查。在求学时期,有三种学生最为轻松,一种是根本不买老师的帐的,另外一种就是老师要买他的帐的。最后一种,当然是那些守规矩,学习成绩好的好学生。而我这些,三种之外,而且是属于坏三类的哪一种。当然不好过了。毕竟,像我这样子的,家里面没权没势,家里面父母辛辛苦苦供我读书的,不读书不行,真正的当老师的好学生也不符合我本身意愿的。夹在这两者之间的,就是个痛苦二字。考试的那三天,一天考三科。语数英,政史地,物化生。体育音乐这些,早已经在前两个星期考完了。其实,这些考不考都没有什么所谓。因为,即便这些不合格,学校也没有那个闲工夫逼你补考。然而,语数英这些就不同了。全都是要命的科目啊。所以,即便我不喜欢这些所谓的读书,然而,我却还是认真的复习了。补考没有什么关系,有关系的是我们补考要交钱。叫做补考费,听说是教育局批准学校收取的,每科八块钱。说是试卷费,还有油印费。全中国都是统一的。我呢?看着就觉得问题多多。油印费,试卷费加上来怎么也不需要八块钱啊。但是,我还没有把潜规则加上去。还有买烟卖酒,今晚宵夜,宵夜之后还有男的去桑拿房,女的去做面膜呢?八块钱其实是少收我们的了。所以,想罢,我又不知不觉的交多了两块钱。毕竟,这个年头,做老师不容易啊。其实,做老师的很容易,是做老师上头的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教育高官不容易。不过,牢骚发玩了,还是要考试的。为期三天的考试一下来,将我们都弄成不成样子。特别是考完最后一科的数学,我们差不多全疯了。考完之后,妈的,连书也不要了,从三楼硬是把几十本书潇洒的往下一仍,然后犹如仙女散花般,差一点把自己也扔了下去。因为旁边的同学告诉他,这些书,高三的时候复习还需要用的。人啊,还是脸灰灰的样子,从三楼顺着楼梯,一本一本书的捡回来。这就是有多潇洒,就有多折堕。书本扔不了,我们还是扔东西来发泄情绪。不扔书本,可以扔教室里面的课桌,课椅。还有粉笔,粉笔擦,我想,如果教室里面有转头的话,可能也被扔了。年轻人是疯狂的。年轻就是要够味。其实,我觉着,中国的考试,多得要命。是啊,我们之间的人,有多少人以后是科学家,是数学家,物理家呢?我们生活,我们洗碗,我们结婚,我们买菜,需要用那些微积分,概率问题。按照现在的教育思想,就是以后我们卖菜的时候,会产生这么样子一段对话:“诶,大婶,这些菜心多少钱一斤?”大婶看着那些菜,然后拿出一沓的计算纸,或者是一部计算机,按了老半天,才说:“根据欧几米德三角形原理,我丈量出这菜心长7.389厘米,周长2厘米,直径1.236…厘米,嗯,对不起,这个是无限循环小数。我这菜是根据国际定价原则,参考全世界菜心定价的,里面还有“氢氦锂铍硼,碳氮氧氟氖”等等元素,对你身体的大脑三叉神经,胸二头肌,尺挠骨的发育有很多的好处….”你说,如果是这样子的世界,不是疯狂了吗?的确,我们生活不需要太多的微积分。常识是需要的。孔子有言:术业专攻。当然,生活之中充满着科学,就拿我们刚刚抛下去的那些书本吧,他的初速度是零,在做自由落体运动。那一天,我却没有跟他们发太多的疯。出奇的,我只是一个人坐在位子上面,不想着要回去。今天早上家里面打电话给我,说祖父病危,速回。但是,我还是一个人坐在书桌上面,故意耽搁着时间。那个老家伙死了,与我何关呢?他跟我就像是陌生人,我为什么要为了他回去呢?那些同学,一个个人都收拾好了东西,然后一个个离开了学校,考完试了,就可以回去了。等到两天之后回来,拿成绩单,散学典礼一过,然后就放假了,这一次,放的是寒假,等着过年。然而,我放假,却等着的是一个老头的死去。我不要。我在昨晚已经早早的收拾好了行礼,准备一早考完试就回去的,但是,却收到了这么一个电话。我觉着,这就是命运对我的捉弄。我把头伏在书桌上面,那些收拾好的书本,挡在了我的面前,我只是呆呆的看着那些书,看着此时此刻就好像是高山一样挡在我面前的这些书本。我真想这些就是那些大山,然后猛地一触碰,这些大山就会倒下来,把我掩埋。“小轩。”一直很温暖的手轻轻的拍着我的肩膀,我抬起头看着她,是个女孩。“怎么还不回去呢?”“你呢?”“我没家可回。”我笑了笑,右手食指完成一个圈,在她的鼻子上面轻轻的刮了刮。笑着说:“你说什么傻话呢?”她就真的没有说话,只是很委屈的皱皱眉。就好像是一个小女孩受了委屈的样子,让人不觉的有种想要去拥抱她的感觉。但是,我没有去拥抱她,其实,这是个很好的机会。因为,那些同学,已经回家的回家,在宿舍的在宿舍。即便我现在狠狠地吻着静静,他们也不会发现。但是,尽管有这种冲动,我还是没有这样子做。因为,我知道,她是安大哥的女人。更何况,我不确定,自己喜不喜欢她。那天,她穿着一件白色跟绿色相间的,有帽子的棉质外套。因为天气很冷,她在脖子上还卷了一条白色的毛巾。如果我们这儿下雪,她走在雪中,我想,大家都会以为她是雪的天使。但是,我们南方是不下雪的。只有雨,漫长无期的雨。“我不想回家,你可以陪我出去走一走吗?”女孩点点头。我牵住了她的手,把她当作了是我的女朋友。然后,我把身后挂在椅子上面的挂包也背上了。里面装着的东西,是可欣的日记。把包撑得满满的。同时,也装着我的灵魂。我们没有去那繁华的商场,没有去那些华丽的购物街,只是在我平常很喜欢的金溪河畔的那个广场里面走了走。我们坐在那些围着河流的栏杆上,看着那些泛着夕阳金光的河水,反射在静静的脸蛋上,那些风呵,却好像很不希望我正视静静的脸蛋,老是吹拂着静静的留海,挡住我的视线,我呢?只能够把脸靠得更近,然后伸手拨开那些不断在风中拂动的留海,也同时按住了那条白色的围巾,我正视着静静的那双不算大,不算漂亮,但是,却是我这辈子也忘不了的眼睛。她看着我。这个时候本来我们都不应该说话的,但是,背包的沉重忽然提醒了我。我不应该这样的,她是安在的女人,而我是可欣的男人。于是,我松开了手里拿着的白色毛巾,然后从身边的石凳子上面拿了一些脏东西,放在她的头顶。轻轻的捏着她的鼻子说:“你看,你的头,都快成为垃圾桶了。”她也好像忽然意识到了我们这样子看着对方有些不好,于是,他干脆从身边拿过来那些路人吃完掉在地面的蔗渣,放在我的头顶,说:“你看你,你也不是一样。”我们指着对方,哈哈大笑。说真的,那个时候,我真的是好想好想搂着她,然后跟她约定一辈子的诺言,然后跟她约定,我们下辈子也要在一起。我需要那样子的约定,我需要那样子的诺言,因为,可欣走的时候,我们欠缺的,还只是诺言。但是,那一天,我却没有搂住我即将爱上的而且应该爱上的女孩子。这,将会是我一辈子的后悔。我们在那儿散步,直到太阳西下,我们还是不愿意离去,我的手,始终牢牢的抓住她的手。我不想要放手。但是,我需要赶回家的末班车,她也需要,我问她,我们回家,都需要转车,先从学校这个站搭车到总站,然后才转车,我搭的是二号车,她搭的是六号车,我往镇里面的东边赶而她往镇里面的西边去。相隔不是千山万水,但是,却是生死之隔。我先把她的行李放在了车上,然后再把我的行李放上车,然后,她坐在我的左边,我坐在靠窗的那一边,她的头挨着我的肩膀,而我的头,照常挨着冰冷的玻璃窗。我们走的时候,避开了下班的一族,而那些放假的同学,很多的早就回家去了,所以,我们这班车还算是清净。去总站的路上,我们一直没有说话,她借了我的mp3,头埃在我的肩膀山,有节奏的抖动着,大概,在替那个歌手在伴舞吧。而我呢?虽然眼睛在看着窗外不断向后面飞逝的景色,但是,脑子里面想的,却是家里面的那个病重的老人。还有很多很多的事情。到了总站之后,我帮着它把她的行李搬上了六号车,六号车开动的时候,二号车还没有来,于是,我站在车下,她站在车上,透过车窗,她挥着手,向我打招呼。不知道为什么,她老是指着地面。我以为她又在高古怪了,于是,只是笑了笑。六号车终于走了,我在车站等了大概三四分钟左右,二号车来了,而我就上车走了。那一天,我往东走,而她往西走。我不知道,这将会是我们为数不多的见面之一。我刚好搭上了末班车,那个时候,已经是七点多了。从车站回去我们那个尿不屙屎的林家屯,大概有一个小时的车程。我在哪一辆车上面,遇到了多年前小学的一个老同学。她不是姓林的,而是隔壁村子的。我问她现在在哪儿读书,她说现在已经不读书了。初中毕业之后,就在本地的工厂干了两个月。然后,就在我前几个月,大概是我收到可欣那个包裹的那个星期吧,她跟着她的大哥,离开了广东,然后坐火车上了东北那一带,她的大哥在那儿承包了一个山头种药材,而她就在哪儿帮忙搞搞营运,包装的事情,听说,她那个厂里面包装的人参,鲜菇等等,是出口到国外的。我惊叹:那你不是赚了很多钱。她说:可不是。于是就拿了那些她在东北照的相片给我看。我看着,指着他身边的那个比较成熟,但是,看起来并不比我们大多少的男孩子问:这个就是你大哥。她抿嘴笑着:说不是,那是她的男朋友,是典型的东北汉子,壮得跟头熊似的。他问了问我那些旧同学的消息。然后就有跟我说了说她在东北经历的事情。她说那一带很冷,但是那一带的人都很热情。这一次回来,是回来过年的。她现在已经意识到知识的重要性了,她说,现在她在东北的一间大学读夜校。希望能够拿个文凭,然后,才能够赚更多的钱。那个时候,我跟她开了一个玩笑,我说:你结婚的时候一定要请我这个老同学啊。她说:有一阵子呢。其实,我们都还是小孩子,这一年,我十六岁,她虽然比我大一点,也只不过是十七岁,但是,看着,她已经是个能赚钱的人了。比我成熟多了。这个世界,就是喜欢糊弄人。 【编辑】大凡在这世上活的人,我想这些人都应该考虑过,幸福是什么吧!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不是我们因外在的事物感到慰藉那般的幸福,发自内心、散发着花香般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幸福并非来自繁多与硕大之处,而是源于极其微小的所在。感受小小的温暖、喜悦与感激,便是幸福。以上条件,都是要活着才配备。作者加油!傲阳   3月21日     

    2009-03-20 20:49:54 作者:黄锦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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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活着,我是幸福的(十)

    十    天堂路他妈的时光过了又过。而我一天一天老了。我真不知道,林雨轩这个人,十八岁不到,为什么老是很有像那些老头才会有的觉得老的感觉。说林雨轩这人怪吧,也就真的是。这天,我在宿舍里面,拿着那一次安在丢下的锋利的小刀,仔细看着。旁边的那个同学有一个苹果,那几个舍友看罢,老是觉得什么都应该平分的共产主义者。就嚷嚷着要分开每个人一份。但是,那个苹果持有者说,没有刀子,刚好宿舍的其他人都没有,刚好看见在我的手上的那一把小刀,于是就这样子借来了把苹果切开。一个宿舍八个人,一个苹果被分成了八份。简直就是塞牙缝也不够,但是,我们每个人却好像都这么开心。这就是读书时候的好处,不在乎物质的多少,只在乎分享过程之中的欢乐,这就是为什么那些离开了校园之后的人都十分留恋校园生活的原因了。因为,分享,是快乐的。除了分享,一味的施与,一味的受取,都是不幸福的。宿舍里面一个被我称作是屁王的同学边吃苹果,边打趣道:“我觉着,这个苹果吃起来老是有一种血液的味道。你猜,是不是凉粉仔她把人分尸之后,弄成个苹果的样子,然后让我们吃了吧。”他是个怪人。然而,这宿舍,全部都是怪人。前面我已经说过了,每一个名字背后都有一定的意义。绰号也一样。屁王这个绰号,并不是说他拍马屁很厉害似的,而是只是因为他睡在上床,然后没次爬上床上的时候,老是喜欢放屁,这样子的行为,最后样成了习惯,于是,大家就送了一个屁王的称号给他,而凉粉仔呢?听说他的爷爷是卖凉粉的,爸爸是做凉粉的,而他呢?是吃凉粉长大的。自然,被人叫做凉粉仔就自然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了。其实,现在已经很多人不叫他凉粉仔,而是开始简略的称呼他为粉仔,这人啊,就是喜欢偷懒,真害怕有一天,一见到他就叫做仔呢?那个粉仔干脆打趣道:“是啊,这是用屁王的屁股肉做的苹果,吃了大家就都吃了屁王的屁呢。不信吧,那就干脆闻一闻苹果里面是不是有屁王的味道呢。”而屁王也真的是忒厉害,硬是给大家弄了一个屁出来。而我耳朵里面听着,差一点那些苹果呕吐了出来。不是因为屁王,而是因为他对那把刀子的推测。安在回来的时候,就是浑身都是血迹的。安在是不是刚刚杀完猪呢?    “嘿,听说了吗?你们班那个叫做静静的已经有半个月没有回来上学了。”说话的是陈小锋,大家都叫他小峰,他好像除了小峰这个绰号就没有其他名字了。但是,别看他带着一副眼睛,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样子,然而,一句话,却让我差一点儿整个弹了起来。其实,我当然知道静静已经半个月没有回来上学了。我每天都有留意静静的座位,但是,每天那个座位都是空的。我也不好向美仪她们打听,毕竟,我们是有过去的。我不好意思打听。问老师吗?更傻了。所以,那些时候,我只能够每天留意。然后每天等待。毕竟,我跟静静是没有关系的,所以,更加没有关心她的理由。然而,我忍不住了。所以,我装作打趣的声音打探道:“你说,她是不是跟男朋友出走了。然后去做了大少奶奶,不会来上课了。”“嘿,小子你也忒好的想象力。不过,听兄弟一句话,你的嘴巴,也别这么损了。说不定,人家真的有什么事情呢?”我没有说话,我只不过是想要将学校里面流传的我喜欢静静这样子的话完全熄灭。就像是粉笔字一阳子抹去。于是,我不出声了。只是听着他们谈论关于静静的过去。这儿有的人,跟静静是同一间小学的,在他们的口中,我知道了很多关于静静的小时候的故事。不过,全部都是她九岁之后插班之后的事情。我总算找出来我跟她的相同之处了,我们都是插班生。只不过,我插的是一年级,而她插的,是三年级罢了。她的出现,就像是个谜一样。忽然的,就出现在这个地方,然后就这样子糊糊涂涂的生活了九年。然后,今天,跟我就读同一间学校。生活总是相似的,这是我所想的。但是,我听到的,却不是我所需要的。 06年的一天,是我们期末考前最后的一个假期。下个星期就不放假了。直接考试,期末考之后放大假。所以,这个星期,我就要好好的玩玩了。我原本想要再次到那个广场捉奸的,但是,忽然没有了兴趣。上网吧,也觉得累了。也只好无聊的在购物广场一个人转着,从天亮转到天黑。然而,我却看见了一件说也不信的样子。我竟然看到了安在那个家伙右手拉着静静的左手,一同从万福城购物商场里面走出来。而静静的头,紧紧的埃在安在的肩膀上,显得是如何的亲密。我原本是想着过去打个招呼的,但是,不知道怎么的,心里面一空,就停在了原地,看着他们从我的面前走过。他们没有看到我。也许吧。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觉得心空。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孩童把玩着原来属于自己的玩具,然后,忽然有一天,只能够眼睁睁的看着别人的孩子玩自己的玩具,而自己却不能作出任何的反抗,因为,那玩具,已经是别人的了。我知道,我不应该把静静当作是玩具,但是,我确实感受到了后悔。所以,那个星期,我没有继续留在那个小镇里面,而是搭车回到了林家屯。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好黑了。老爸刚刚从地里面回来,身上沾满着泥泞。我没有理会他,而是一个人躲在放里面,继续写我的小说。《神域》已经写到第三十章了,任飞告别了深蓝星球,跟蓝枫一起通过传送阵来到了神域。这个地方是个古老的地方,任飞怎么也想不到,他将会在这个地方经历什么事情。而蓝枫,也不知道。“在吗?”不知道是谁,敲响了我的房门。我应了一声,“进来。”但是,我知道,这声“进来”应错了。进来的那个人,是那个叫做林浩雨的年轻的六叔。他跟我说,他明天就要离开了,也许,这一辈子都不会回来。他说那个一辈子的时候,咬字特别清晰。一辈子,对于我来说,还是个漫长的数字。我很疑惑,倒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六叔要忽然跟我说这样子的话。离开就离开吧,他要道别的人,不是我,而应该是他的老爸,那个叫做林前线的老头。或者是他的那几个兄弟。第二天的时候,林浩雨果真的是又走了。他回来,竟然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就这样子回来了,就又离开了。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再次回来。林浩雨走的那一天,林前线的老风湿又犯了。痛不欲生。我看着,就觉得,这个人嘛,老了就没有什么用了,只剩下令人可悲的躯壳,还不如早点死掉。但是,事实上,有谁能够真的那么坦然死掉呢?其实,我所说的话,确实是说出了林前线那个老头心里面所想的那些话。我往往回到村子里面都不喜欢乱跑,因为,在我的心底里面,我虽然在这儿生活了八个,差不多九个年头了,但是,我还是对这儿很陌生,我没有对这儿产生家乡的感觉。所以,即便我离开这儿多少年,我想,我也不会产生那些所谓的诗人的思乡之情。我还记得,在林家屯西边,有一条山溪。很小很小的时候,我曾经在那条山溪里面摸哈哈鱼,至于那些哈哈鱼长什么样子,到现在,我已经不记得什么样子了。大概都是一个头,两只鱼鳍,然后一条尾巴的样子吧。但是,我直到现在还清晰的记得,十岁那一年,我摸到的那条怪鱼,那是一种老是喜欢躲在河泥下面的鱼,老一辈的人称这些为“鬼泡鱼”。为什么叫做鬼泡鱼呢?事实上,这种鱼喜欢躲在那些河边很深很深的泥潭那儿,因为那些泥潭里面的泥比较湿润,而且充满着许许多多的小虾还有其他食物,所以这些鱼就躲在那儿觅食。它们呼吸的时候喜欢产生一连串的泡泡,而这些泡泡是从泥地里面冒出来的,很像那些水鬼的样子,所以,老一辈的那些迷信的人认为这种鱼是不祥之物。就好像是鬼冒泡似的。而事实上,以前的确也有很多人不小心失足到这些深深的泥潭里面,然后从来就没有冒过头的。所以,对这种鱼的忌讳就越来越大了。屯子里面,存在着很多古老的传说。最为神奇的是那个关于村口的那棵大榕树的。每次走到这儿,你都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是面对一只妖怪,一只看起来狰狞可怖,然而却又是那么慈祥的老者。每次放牛,你都会经过这棵大榕树。你很害怕看见这可大榕树,害怕在那黑黑树洞里忽然跳出一只九头狸猫,害怕的树脚下面摆满的观音雕像。还有的就是那盏长明灯。他感觉那,在风中摇逸不灭的烛火,仿佛是魔鬼的眼睛。每次经过这里,你都回不自觉的加快脚步,生怕那些观音雕像会忽然活过来,抢你的钱,吸你的血。你认为自己很怪,因为,这个世界,往往人都是只是害怕鬼和僵尸,哪会有人害怕神仙的,你就是这么一个很怪的人,不怕魔鬼却怕神。说真的,这可大榕树事实上到底有多少岁了,大家都不知道,好像自从有人在这里居住时候开始。这棵榕树就是那么高大了。其实,这棵老榕树老早应该被连根拔掉了,因为,它坐落的位置很奇怪,居然长在河堤中间。其实,如果你要问他到底是河堤先有还是榕树先有,我想,南洲里面一个人也不能够回答出来。只有那大榕树站在河堤上面,迎面看着金溪河的河水在他的眼前匆匆流过,仲然千百年来就这样子守望者,但是,却丝毫没有接近。但是,你却听村里面的老人说,原本那条河并没有离榕树那么远的。很久很久以前,这条河是很宽很宽的,连同鲁岗那里,都是东巴江跟金溪河的河域,这里并没有什么村子。有一年,金溪河河水暴涨,发生了大洪水,刚好有一只长者九个头的狸猫从天上偷带来了一颗种在遇仙缘的仙树种子。路过这儿时,被天神发现,于是就被大落进这洪水之中,而那颗仙树种子,也因为这样子落进了人间,忽然之间的就发芽生长,长成参天大树。经年累月,当河流带上河沙堆积在这里,一个大沙洲就这样子就这样子在这里形成了。而这个沙洲,就是后来的这个小村庄所在的地方。我走在这可大榕树下,只是装作匆匆忙忙的路过,好像一个陌生的异乡人,老一辈的人说过,榕树是死去的灵魂所居住的地方,不要让它们认为你熟悉它们,要不然,这样子会惹鬼上身。我害怕,但是,还是想要接近。因为,我挂念,死去的那些灵魂,那些陪伴着我长大的那些死去的老人。该死的人不死,不该死的人却死得很惨。我开始怀疑这个世界了。但是,看着这棵大榕树,我可以得到些许心灵的安定。我宁愿相信这个世界存在着鬼神,然后,有一天,自己死去的时候,自己的灵魂也能够在这棵大榕树里面着道灵魂的归宿。看着大榕树,我忽然想起了那只九头狸猫呢?它是不是居住在这棵大榕树里面呢?我的眼睛,瞳孔忽然放得很大很大,注视着树干上那个黑黑的树洞。风忽然吹过,榕树叶子就这样子沙沙的摇摆起来。我惊叫着,跑了。村子里面还有一个传说,我是在做梦的时候才知道这个传说。传说,很久以前,其实也不算久,就是在那个战争的年代,日军侵华的年代。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村子里面有一个姓林的,后面就这个样子一直称呼那个男的为姓林的吧,其实,那个女的也是姓林的,是同一个家族里面出来的,即便是有血缘关系,但是,我想,其实也是不大的吧。那个男的姓林的跟那个女的姓林的是青梅竹马的玩伴,如果不是发生了这么一场战争,男的就不会出外面参军保卫国家,那么,他们也许可以在一起,可以结婚,然后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儿子,然后也许,今天,他们的曾孙也许就跟我就读同一间学校,同一个班级了。然而,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人,是身不由己的。跟许多的电影一样,男的在外打仗战死了。然后那个姓林的女人呢?以为男的姓林的死了,于是,她可是伤心欲绝啊,几度寻死。然而,却最终活了下来,而且还嫁给了村子里面另外一个姓林的。那个姓林的,刚好是她喜欢的那个人的大哥。战争结束了。令所有姓林的惊奇的,令那个姓林的女人心碎的,是那个姓林的还没有死。于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原因,那个女的姓林的疯了。然后,那个娶了自己弟弟喜欢的姓林的自杀了。而那个参军的姓林的男人却神奇的活了下来。某一天,有人在那个我每次上学坐车都要经过的那个山沟里面发现一具从悬崖上跳了下来,脸蛋全都被摔烂的女人的尸体。大家都说,这个就是那个不贞的女人。这个传说就这样子在我的脑子中徘徊着,久久不能消散。于是,我给那些姓林的安上了名字,然后就写在了自己的本子上。但是,那个结尾,我加上了一些东西,就是那个女的姓林的,她的鬼魂整天在那幽谷上面游荡。叫喊着那个男的姓林的名字。在这个村子里面,其实还有很多传说,但是,很多的都是没有什么根据。然而,我知道,在这个村子里面,每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或者是老婆婆,心里面都有这些或者是那些难以说清楚的秘密。这些是不能说的秘密。他们宁愿将这些秘密跟随着自己带入泥土,也不愿让别人知道。我想着,如果我能够将他们的秘密收集起来,然后写成一本书,这本书一定很畅销。这的确是一个发财的好想法。然而,想要他们告诉我是不可能的,那么,我只能够将自己的身份代入他的身份,然后,以他人的角度回忆他自己的前生。所以,我思考得多了。张爱玲说得好,思考是一种痛。所以,我迟早会脑袋爆裂而死的。然而,我不知道,自己将会因为心脏而死。痛死。林前线老头的风湿越来越重,我却在他痛得就快要死的那一天上学去了。老爸乞求我留下来。但是,我借口说学校今晚要进行复习考,所以,我必须要回学校去。其实,今晚上,没有什么考试,我回去,也不是为了复习,而是为了逃脱,逃脱这种令我窒息的氛围。其实,事实上,我留下来也没有什么用,风湿嘛,挺一挺就过去了。我又不是医生,留下来又有什么用呢?更何况,我想,林前线老头也不想我留下来吧。  

    2009-03-20 20:47:59 作者:黄锦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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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活着,我是幸福的(九)

     九   校园里面的那些屁事放寒假前的这个月,日子过得很平淡。就像是白纸一样,有人说,白纸很好,可以重新来过,可以任由你涂抹,你想生活是什么样子,生活就是什么样子。屁话!这是个屁话。当你并没有掌握这个涂抹命运的笔的时候呢?你面对的就是无聊。生活本身就是个无聊。这个月,虽然是无聊,但是,却也发生了几件听起来并不算是无聊的事情。第一件就是和顺高中在苟延残喘的一年里面居然升级成为了市里面的一级学校,而第二件呢?对于那些校领导来说,就是件可有可无的事情,就是高一某个班的某个男生,晚上跟某个班的某个女同学在足球场上独处,直到晚上凌晨四点才被巡夜的那些校警捉奸。第三件事情跟林雨轩有莫大的关系,就是林雨轩所住的那间饭堂二楼的所有宿舍,晚上一起喝酒之后差一点把连接教学楼跟饭堂之间的那个叫做风雨棚的铁皮棚子拆掉。至于其他,像美国打伊拉克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就不需要提起了。我在这个月里,看了一本叫做《死了也要爱》的爱情小说,里面有一个叫做扬帆的女孩子还有一个叫做小峰的男孩,男孩为了救那个杀了她男友还有她那个男友的情人,身上背着两条人命,但是,小峰这个众人都认为是傻子的男人,却为了保护那个杀了他从小玩到大的好友的那个曾经背叛自己的女人,从此踏上流亡的路。经历过生生死死,但是直到最后故事结束,扬帆被捉了之后,他才从扬帆写的那一本日记里面查找到扬帆不用被判死刑的政局。扬帆有两本日记,《女人日记》跟《女生日记》,小峰征求扬帆之后,可以看《女人日记》,而《女生日记》呢?那本书的作者用了一个很好的比喻。就像是公共厠所里面的女生厠所一般,男生免进。直到几个月被逮捕之后,小峰才从以前他大学的那个初恋女友口中得知,原来扬帆当初并没有背叛自己,而是自己所一直认为的好朋友一平背叛了自己,背叛了他们之间的诺言。一平强奸了当时他们都在追求的扬帆,所以,扬帆才会忽然说不能跟小峰在一起,而选择了一平,因为,她觉得,她已经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了,她配不上小峰。而那个一平的情人也只是因为一平一直得不到扬帆真正的爱情才故意找来气她的。至于后来,杀害那个情人,也不是扬帆,而是一平,最后一平要扬帆保守秘密的时候,跟扬帆发生了争执,才在推推嚷嚷之间才将一平推下了阳台,然后,才发生这件高金悬赏,千里缉凶的笑话。到了最后,扬帆只是因为误杀而被判了五年的有期徒刑,而小峰只是因为窝藏罪,被判了五个月。这真是个笑话,当小峰还在为一平的死而感到愧疚的时候,原来,这一切愧疚都不需要。因为从头到尾错的只是一平。一平无论哪一方面都远远胜于他的这个从小到大的玩伴,但是,从感情上说,他却失败了,而且,失败得很彻底。命运给他们开了一个玩笑。这所谓的逃亡,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事情,然而,就是在这样子的生死逃亡之中,他们的爱情,得到了印证,命运,或者只是一次考验他们爱情的试卷,他们成功了。最后走到了一起。这是个看起来悲剧,然而是个喜剧的爱情故事。然而,相对于这样子的小说,我的爱情没有太多的磨难,但是,却是的的确确的悲剧。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去了,就不再来。死了,就是永远的悲剧。生命,是真正的哲学命题。相对于扬帆,可欣的日记也有分类。但是,这却不是可欣分类的,而是我自己将可欣的日记分类的。我将可欣留下来给他的日记分成了三类,一类是“小女生日记”,里面记载的是可欣从开始写日记开始,到她高中之前的日记,这是按年份来分的,第二类是“幸福日记”,里面写的是可欣开心的事情,但是,我唯独没有分出“悲伤日记”这么一类,按理说,有幸福就一定有不幸福,有开心就一定有不开心,这是哲学上的矛盾论。世界上的事情本来就是相生相克,相辅相成的。然而,不喜欢遵守规则的我,却不喜欢看见悲伤,我宁愿,将所有的悲伤转化成为快乐,也不要将之写到纸面上,我希望,我看到的可欣,是一个快乐,幸福的可欣。第三类呢?第三类日记才有我这个人的出现,而且,占的篇幅也是少少的几十天,但是,这几十天,足够我回味一生了。这部被我叫做“生命手记”的日记本,写满的是可欣自从患病以后的事情,满满是什么“化疗”什么的字眼,还有的就是一些连一般医生也不懂得的那些专业的药名。直到后面的那些章节,才出现了我这个人。我一直以为,我想要找的秘密也许就在这几十篇日记里面吧。但是,我看了,却是没有。我还记得,就是半年前,我们是在酒吧那儿认识的。那个时候,我无聊没事就喜欢喝酒,更何况是那个我深深觉得失落的暑假,所以,我一个人去了酒吧,酒吧原本是不允许像我这样子的小屁孩进去的,看,门口还挂着一个“小于十八岁的禁止入内”的牌子呢?然而,社会教给了你一个道理,有钱能使鬼推磨,更何况,收钱的不是鬼呢?而且,不用他推磨。那个牌子,只不过是装饰罢了,装给那些自明公民卫士的人看。说真的,还真的是看看就算了。那个时候,我记得,在我的身边,站着的就是同样烦恼,同样喜欢一杯杯的把自己灌醉就是可欣,但是,却面对着生死抉择,死死的逃避着那些白大褂,那些白色的床单的可欣。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身边的这个女孩子的那些好像瀑布一样的长发,竟然是假发。我不会知道,从来都不知道。甚至,当我们在床上缠绵的时候,我也从来想不到我正在跟一个即将死去的人做爱,不久之后,这个此时此刻炽热的躯体,将会变得更加炽热,因为,当时候的躯体将会放进火葬场的那些已经被编号的焚尸炉里面,按着编号来慢慢被烈火烧掉。就像是烧烤的时候,把鸡翅膀放到火炭上面,那些洁白水润润的皮肤将会被烧得像北京烤鸭的鸭皮一样香脆。最后,化为几缕青烟,一碗白面。呵呵,真是个笑话。我手里面捧着可欣的几本日记,脑子里面疯狂想着的东西,竟然使我真正的笑了起来,残忍的笑着。“雨轩,老婉昨晚布置的那些作业完成了吗?完成了拿过来抄一下。”一个叫做陈国栋的小子走了过来,手上拿着用卷成一卷的单行本打了打我的背,就算是打了招呼。我身边的人就是这么的怪。      我硬是被吓了一大跳,从回忆之中被国栋这小子拉了回来,林雨轩呢?只是用眼角看了看这个叫做国栋的小屁孩,然后就到头装睡了,其实,我不知道这个叫做国栋的老爸老妈是怎样子给他取这么一个正气的名字的。中国人对取名字的事宜看得很重,一个名字,背后也象征着一种文化。有一首诗是这样子说的“      ”由此可见,岳飞,孔融,这样子的名字可能会有重复,但是,秦桧,汪精卫这样子的名字却一定不会有第二个,简直就是绝版了。而陈国栋这样子的名字,看起来很普通,但是,却寄托着一个父母对孩子将来怎样子的期望。陈,是姓,不能改变,总不能爷爷姓陈,然后爸爸姓张,然后儿子姓陈吧。国字,这个字不好解,还是国栋一起讲吧很简单,国栋国栋,国之栋梁,这就是上一辈强加给孩子的责任啊。但是,取了一个好名字,却不一定是个好儿子,这个叫做国栋的家伙,不单单不喜欢读书,而且还早恋,还顶撞老师,老是逃课。依我看,还陈国栋呢?干脆叫做拆国栋呢?我还在为自己的想法而感觉自己是个天才的时候。拆国栋就喊了一声,“嗨,小子,有没有听我说话,莫非又在想美女了。”“你脑子中就老是美女,俺的心中,充满的是党和政府。”我说得兴起了,干脆站在书桌上,趁着下课,大家都去了饭堂赶集的挡子,又发表了一番豪言壮语:“还有人民。”“行了行了,知道你伟大了,拯救世界的众人就落在您老人家身上了,但是,拜托,大哥,请在拯救世人之前,拯救一下我,要不然,老婉她又拿我开刀了。”“你这小子,还有害怕的人呢?”我从桌子上面跳了下来,空旷的课室响起了一声彭的声音。“你以为我是你吗?”“你这是什么意思嘛?我向来很低调啲。”陈国栋随意弯腰,将林雨轩跳下来震下来的那一本书捡起来,放回原处,然后喃喃道:“你,还低调呢?”陈国栋说这么一句话是从鼻子里面哼出来的,充满着不屑的味道,其实,他不屑的是什么呢?其实是我不知道,我觉着,自己在这个学校,这个班级,本来就是一个透明的人,我有什么在这儿值得他们不屑的呢?这一层,我最为想不明白。在晚自修之前,我想要好好的在教学楼右侧的那个弯绕着足球场上的那个校道上走了几圈。我想要好好明白,到底自己做了什么事情。我觉得,自己是应该好好的留意身边的事情了,这几个月,嗯,干脆说这个学期吧,我已经把太多的事情荒废到那几本日记里面了,荒废到那些深深埋藏在心里面的仇恨里面了,我忽略了现实,忽略了现实之中还有很多应该去留意的事情。就拿吃饭来说吧,他今晚,还没有吃饭。走在校道上,吹过校外金溪河,吹过文头岭的风,卷过我已经留的很长很长,班主任,老爸老妈坚持要我剪的,却依然没有剪的头发。我忽然觉得,这风,不应该是从北方吹来的,而应该是从地下,或者是从天上。也许,从天堂吹过来的可能性比较大点,毕竟,像可欣那样子的人,死了之后,上天堂的机率比下地狱的机率大很多。这不是个概率问题,而是个哲学问题。   同样是生活给我们设下的哲学问题还有,究竟为什么和顺高中在苟延残喘的这两年,却还要申请什么市一级学校呢?究竟那个男同学为什么要拉上那个女孩子坐在足球场上整晚不归宿呢?究竟为什么像林雨轩那样子在饭堂二楼住宿的那些同学会喝醉了,喝醉了为什么会差一点把那个风雨棚砸掉呢?而更是个哲学问题的是,为什么不直接把那个风雨棚彻底砸掉?这些问题,是没有答案的,即便是有,也只能是我为了写这篇小说而瞎编的。答案并不是唯一的。首先是为什么和顺高中在苟延残喘这两年还要申请什么市一级学校,这个答案摆在教育局年度工作报告文件里面。众所周知,普通的街道学校跟市一级学校跟省一级学校的收费水平是有不同的,市一级学校自然是有与之相匹配的市一级学校收费标准。自然,一级一级往上加,收款器上面的计数器也会猛地往上窜。所以,这个世界多几间市一级学校又有什么不好呢?更何况,和顺高中已经不会存在的多久了。就算是让它发挥它的最后余光吧。第二条命题,答案有二,一则是男生的睾丸分泌的雄性激素,或者女生的卵巢分泌的雌性激素的增幅。这个答案太具有科学性了,因此不可信。二则呢?这是个猜测,那个男孩子的家里面,老爸老妈刚刚吵架,然后,忽然来了一个电话,那个电话是姐姐打给他的,说是老爸老妈离婚了,而原因就是老爸在外面有一个女人,于是,老妈不服这口气,拿着菜刀就把她老公给砍了。这一下子,虽然没有砍死他老爸,但是,却间接的把他老妈送进了拘留室,然后,当这个男生想要请假的时候,刚好遇上了他的那个女班主任每个月一次的那个来了,所以,脾气很不好,什么也不听,就砍断了这个男生请假的路子,这个男生很无奈啊,刚好在饭堂吃方便面的时候,遇上一个同样烦恼的吃方便面的女孩子,于是就聊起来了。这一聊,就聊到了凌晨四点。聊了这么久,却只知道对方吃的是“康师傅牛肉面”,其他的就全都忘记了,几个小时什么都没有做,但是,被捉了,只能被冠以偷情的名头,然后为了整肃校风,勒令退学罢了。对于林雨轩来说,过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后果,他们被勒令退学了。林雨轩疑惑,为什么那些学校领导就不捉那个女孩子去医院验一下,她究竟是不是处女呢?这样子就能够证明他们的学生们到底有没有不纯洁的关系了。这样子的想法是疯狂的。第三条命题。他妈的跟我这个林雨轩是有着贴身有关系的。但是,我很幸运,没有被校领导勒令退学,也没有捉去医院去验证一下到底是不是处男。我还记得,那一晚上,在老范跟卫国的簇拥下,那些空虚得差一点把宿舍里面的床板当作面包啃掉的舍友,终于狠下心来,爬墙出去买宵夜,买啤酒,啤酒一支支不够大伙儿喝,那就一箱箱的买,一箱箱也不够醉,那就他妈的买白酒。六十五度精装的二锅头。年轻人,喝酒,不需要太多理由,一个空虚就可以,空虚了,干什么事情都可以,即便是抢劫了银行,也没有什么大碍,只不过是枪毙吧了,在我们这些同学之中,流传着一句神圣的话:“你他妈的最多不过杀我一次,有本事杀我两次。”这的确是一个真正的哲学问题。所以,不为了什么,那一晚,只为了这么一句话,大家喝了个烂醉如泥,嗯,应该不是如泥,是如烂泥。至于醉了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情,在和高里面,流传了两个版本,一个版本是说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借着醉酒,冲上了教学楼六楼的那些个女生宿舍,正想做出什么举动的时候,却看见了晚上巡宿舍的值日老师,被吓了个半死,被吓个半死的原因不是因为她是老师,而是因为那个女老师长的还真的他妈的行,大家还以为撞鬼了。然后在惊慌之中,他们撞上了风雨棚,几十个男生的冲力差一点将风雨棚拆掉了。第二个传说是不知道是谁打了这么一个赌,说如果谁有胆量的话,就爬上风雨棚那儿,在哪儿跳街舞,很显然,这么赌博差一点将风雨棚给拆掉了。第三个最为经典,事情是这样的,大家醉了以后,在我的提议之下,就一起走到了饭堂二楼与教学楼对望的那个风雨棚棚顶上面,我突发奇想分,说是要一起在风雨棚上面一起拉一泡屎,看看那些屎能不能将这个风雨棚压坏。以上就是流传在那一届高中学生中三个最为神奇的传说,至于它的真实性,那就要好好的考究一下了。   

    2009-03-20 20:47:02 作者:黄锦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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