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家祭日回家的第二天,林家屯热闹非常,林家的家祭,已经成为了这个小镇用以宣扬自己旅游文化的一个年度性盛世,小镇的政府是一个很精明的政府,他们懂得用什么去带动经济,这样子,正号召了中央关于“以经济为中心”的号召了。到了现在,不单单林家屯的家祭从什么封建迷信活动转变成为旅游名片了,更多的,像是以前土葬的坟墓,也被打造成什么文化遗产,特别是那个古墓里面那句只剩下骨骼支架的尸体,居然神奇的从一个已经死了几百年的死人变成了这个地方的文化名人,依我看,干脆就把他打造成为小镇的标志吧。在我的手里面,还是拿着可欣的日志,我呢,还是在不倦的翻看着。即便在现在这种祭祀的时候,我也要从可欣的日记里面找出可欣生命里面关于家族盛事的感受,然后,好好闭上眼睛,感受可欣所能感受到的。还真的给他找到了日记里面关于这一段历史的记载。那个时候,可欣已经十一岁了。然而,可欣对于家族的感觉不像我,可欣的心中充满着对家族事情的渴望,然而,与我相反,可欣渴望,但是,她的家族却没有像林家那样子的悠久的历史,更没有像林家这么大个屯子的家人。更没有这么古色古香,充满着死亡色彩的这些大宗祠。只有那些城市里面走到墓园祭祀爷爷奶奶的那些单个的坟墓。我害怕啊,我害怕,可欣跟我的生活,是如此的不同,我害怕在自己身上,连可欣的一点儿影子都找不到。然而,树脚下却传来了一声吆喝声,我一害怕,差一点从树上掉了下去,但是,定睛一看,居然就是那个六叔,那个叫做林浩雨的家伙。我只是乖乖的叫了一声六叔,然后就从树上跳了下去。落在了林浩雨面前。林浩雨的手上,却拿着一只酒瓶子。这是只跟那个宗祠一样,充满古色古香的酒瓶子。我皱着眉,莫非这个六叔把宗祠里面用来祭祀的祖先的那些神台烧酒偷来了喝?林浩雨似乎知道我所惊讶的,于是举高酒瓶子解除了我的疑惑,道:“祠堂里面偷的。”我跟林浩雨一同坐在树脚下,这棵大榕树原来也是林浩雨年少的时候所喜欢的一棵树,年少的林浩雨曾经在这儿跟着自己的小玩伴一同在这儿玩弄着,在这棵大榕树下,有着林浩雨开心的少年时光,然而,那样子的过去,也只不过是十几年前的事情罢了。我从我这个六叔的口中,得知原来为什么林浩雨会忽然放弃了读硕士,然后逃回家的原因,又为什么会这样子离开林家屯,一个人踏上流浪的路,然后就是这样子过了八年。我之所以一直见不到他这个六叔的原因,是因为林浩雨就是在八年前我来到这儿的前一个月离开的,也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吧。上天赐给林前线一个难以驯服的儿子,又赐给了他一个身上没有林家血统的更加狂傲的孙子。这就是林家的悲剧。其实,我开始明了为什么林前线这么恨我的原因了,也许,他是这样子认为的,因为我的到来,他的儿子才会离开。所以,他恨我,其实还是很有道理的。这一天,市里面的电视台,甚至省里面的电视台也派了记者过来采访。毕竟,像这样子封建大家族的家祭,其实,在这个地方已经很少了。毕竟,自从文革以前的批林批孔,还有历史上残留的一些问题之后,这样子充满封建色彩的祭祀活动一直不会受到国家政府的支持。然而,好像自从二千年开始,不知道从哪儿,是谁发起了什么“国学复兴运动”然后,这样子充满着封建色彩的家祭活动也就被搬上了政府的舞台上面,但是,几十年的压制,使本地很多的这样子的传统活动已经衰落了。而林家几十年迎难而上的持续的家祭活动最终也得到了本地政府的支持。然后就被打造成什么文化名片了。这是这几个月决定的事情,我这个林家的宗孙,却是昨天才知道的。很奇怪的,我被林前线允许参加这项家祭,却也是多亏了政府的提携,才有幸当一回林家人。这真的是讽刺!我的父亲林浩谈今天穿着跟我,林前线还有其他几个叔叔一样的衣服。但是,林浩雨例外,因为,忽略血缘关系,忽略法定关系,单单从林氏家族的家训上面看,林浩雨已经不是林家人,因为违反了这个家族的大忌:不孝!离家三年,毫无音讯。视为不孝之中的大忌。单单是开出林家的家族的身份已经是很仁慈了的,如果按照几十年前的祖训,这可是杀头的大罪,跟现在刑法里面犯了****一样。所以,林雨轩只能够这样子理解。林浩雨被开除出林家的原因,只是因为他“****”了祖训!林家屯里面的人,按照在族里面的辈分在宗祠外面的,面对池塘的那个广场上面,战成了几列。而宗家的人,除了最前一列站的是跟林前线一样子辈分的老叔公之外,站的就是宗家的人了。林浩谈,还有他几个弟弟,后面紧跟着就是那些堂叔。唯独没有的就是女人!不单单是那些出嫁了的或者还没有出嫁了的林姓女人,也包含了那些嫁入林家屯的那些女人,按照林家的祖训,女人是不能够出席这样子场合的。然而,讽刺的是,在广场的侧边,被林家屯邀请来的那些观众席上面,却坐着几个政府上面来的女长官。然而。却看不见我到底在哪儿。因为,我躲在门后,即便是默许成为林家人,我也是不能够见光的,我姑且这样子理解。红,就是一片红。贴在那些红木房门上的,还有那寸挂在祠堂门外的长长的炮仗。几头狮子,还有几头龙,几个身上光着身子的大汉露出健硕的肌肉,跪在那几头狮子旁边,等待着炮仗响起之后,然后舞龙舞狮。那些布狮子,布龙做的那是个精细啊,红色,黄色,象征着富贵吉祥,特别是那个用红木雕制成的狮头跟龙头,精细的雕刻,摸起来还觉得纹理依然。虽然一看起来就知道不是真的,然而,却比真的更富有威势,更生动。这就是中国人的能耐啊,从现实中抽象出比现实更真实的文化。这就是中国人的能耐。我穿着那件拥有着林家特色的汉服,静静坐在那朱红色的祠堂大门之后,等待着林前线的叫唤,我就像一个被玩弄的木偶。我好恨。我也不时的转过头,侧着脸看着外面热闹的场景。而脑子里面,也不时的想起了中国文化里面与林家家祭里面的一些相通之处。毕竟,林家人当然是中国人,林家人还是汉人,这不是废话,这是说明了林家的文化属于中国文化,属于汉族文化的一部分,是他们的一个缩影,我忽然想起了,自己的父母,自己原来的本应该属于的那个家族,是不是汉族呢?而自己,是不是一个汉人呢?或者是史书里面所说的鞑子?或者,自己跟可欣一样,同样来自那个美丽的青海湖畔。我还在天马行空的想象着到底自己是个什么人,我的那个挂名的爷爷,手上却拿着一炷香,身上穿着那件充满着林家气息的,轻轻的迈着步,走上林氏宗祠前面的那些青石台阶上面,一步步,缓缓慢慢。显示出冲来没有过的缓慢,怎么说呢?用我这个不孝子的话来说,林前线此时此刻的样子,就像是即将要死亡时候的样子。看着就要死,然而,却不是真的死。而那些电视台的记者,还有来自镇里面参观的那些观众,都不禁的拿起相机,朝着林前线这个举动拍起照来。而我也是在这个时候才明白,原来林前线走的这么慢的真正原因,是为了抢镜头。妈的,这老家伙!我不禁骂道。怎么能够一个镜头也不给我,还要让我烧炮仗,真他妈的比黄世仁还要黄世仁。林前线将手里面的香轻轻插在摆在宗祠门口,大牌匾下面,炮仗左边,众人面前的祭台上面,祭台上面还摆着一只猪头,这只猪头大概死不眼闭,就这样子看着眼前的那只公鸡,公鸡的最里面,还插着一块刚从树上摘下来,用烧酒浸过的扁柏叶子。然后,面前按照林家家祭的习惯,摆着一些生果,一些烧肉,还有其他什么的祭拜的东西。而祭台最前面,摆着的事那些涂了红釉的香鼎。林前线把自己手里面的那一柱香插在香鼎上面正在烧着的那些香中间,然后跪在冰冷的大青石上,虔诚的叩了几个响头。最里面还在呢喃着什么,而那些闪光灯,就是在这个时候闪得最为频繁。林前线,成为了万人瞩目的中心。须臾之后,我却没有理会,就在我即将在门后睡着的时候,林前线居然拿起麦克风,大声宣布道:“林氏不孝之七十六代宗前线字,率林氏一族三千户,六万余人,在闰戍年,黄历庚子之时,正式跪拜祖先,为祖先歌功颂德…..”等等,对于我来说,这全都是些废话,唯一不废的,就是这样子的话,喻示着我的任务即将到来。终于,在林前线的长编大论之后,林前线终于说了对于我最为重要的一句话:“林氏第七十六代不孝宗孙雨轩字,为家祭鸣炮礼响。”于是,我就用那踹在怀里面很久的火机点着了自己随意在墙角捡来的一炷香,很尊严的站起来,身上穿着那件林家汉服,然后脸容庄重,心里面却想着昨晚电影《一代宗师》里面黄飞鸿踢纳兰石坚的那一脚到底在叫什么名堂。然后,颤颤柔柔的点着了那寸几十万炮的炮仗。顿时,爆炸声充斥着整个林家屯。我站在炮仗下,却聋了。我什么都听不到,只是因为这个世界太过于喧嚣。之后,林前线就在那儿好像一个古老宗教的大祭司模样,朗诵着什么祭文。那些祭文大概都是些族谱里面的东西罢了。都是文言文,其实啊,在学校里面,语文老师老是让我们提高自己的文言文水平,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啊,今天一看,才知道原来是为了看族谱啊。之后的几个小时,我都是一个人默默的闭着眼睛,坐在宗祠的门后,装作睡着,但是,耳朵老是传来那些打锣舞狮的声音,听着,就让我辗转反侧。老是睡不着。这个世界,老是要把人来遗忘,我想,很多人都已经忘记了刚才是谁点着那长长的炮仗了吧,大概,他们还会以为那炮仗不知道怎么了就燃了起来吧。这个世界的人,真他妈的没良心。 寻求出版,联系电话13060985563
五 林家的家祭我坐在镇里回家的直班车里面,一个人的头颅挨着公交车的冰冷的玻璃窗,看着窗外的景色,我忽然觉得很冷,原来,已经是秋天了,秋天总是带给人以悲哀的感觉。而我,就是这样子悲哀的绝品。这些天,我依然还在看着可欣的日记,一遍一遍的看,我看着这些可欣写出来的日记,就觉得,好像可欣并没有死去似的,一直陪在我的身边,我知道我有点儿思念成狂了。那些清秀的字迹,就像可欣那单薄的身躯,看着,就像是可欣静坐在纸上。我想要纸面上的可欣醒来,但是我却无能为力。因为那本来就是死的。那汽车,绕过通向林家屯弯弯曲曲的山道,在上里面汽车的行走,如果没有一个很熟悉山路的司机,其实是很危险的,这几天,在这些山道上掉落下悬崖的汽车可真的不少。就拿上一个月的城里面包车回乡下的小吧来说吧,那小吧其实是违规的野鸡车,但是,为了生活,什么的都也顾不了了。听那些在那场不幸的灾难下幸存下来的乘客说,其实,原来那车本来是不会出什么事情的,那个司机也是本地人,对这样子的山路熟悉得不得了,用屯子里面的人的话说:就是让我闭着眼睛走夜路也能够走得出个所以然来。至于为什么出事呢?当我说出这样的话来的时候,那个幸存下来的年轻人迅速捂住了我的嘴巴,然后看了看四周,没人。才把头凑到我的耳朵旁边,细细道:“你这小子,不要命了,这个时候还敢问这样子的话?这可是杀头的罪。”那人指着头顶,接着神秘的说:“这样子的消息早就已经被封杀了。我我跟你说,你可不许跟别人说是我说的啊。”我终究还是没有详细的记住那个家伙所说的话,只是稍微明白了什么是生活中的“不能说的秘密”,其实啊,有些事情,不必说,大家都明白,反倒是,说了出来,大家都不会认同,毕竟,打破常规,打破人们胆量范畴的事情,敢说的,一是疯子,二是即将要死的人。而我林雨轩,这两种人都是。爬行在蜿蜒山路上的公交忽然的颠簸了起来,我想象着,那汽车大概是失控了,它会忽然失控坠落高达数十米的山谷里面,然后,那山谷里面蜿蜒流过的山溪石头上,将会铺满了散落的尸体,跟那些尸体的行李,然后,那些不幸摔在山溪溪流上的大青石上的脑袋,一个个脑袋爆裂,然后脑浆全部散碎了出来,血液,流了一整条溪水。什么叫做,血流成河,大概这样子就知道了。我忽然发现自己竟然是那么的渴望血腥,渴望喝血。可是,汽车的颠簸似乎只是因为山路的狭窄难行,并不是汽车失控了。在我还在继续着他的疯狂想象的时候,终点站到了,不是地狱,而是清清楚楚的用打印出来的字眼写着“林家屯站”四个大字。这几个字,我曾经深深的那个中年司机按了身前的一个按钮,大喊了一声:“到站了。”其实,早在汽车停稳的之前,那些回家心切的姓林的人,早已经堆满了整个车门空间,生怕下迟一点就会永远留在这个狭隘的空间,然后永远出不了去似的。我总喜欢以“姓林的”来称呼这条村子里面跟自己有缘同姓的人。但事实上,眼前这些姓林的,有一些很可能就是自己的那些自己的堂叔叔或者堂哥的,更或者,那些四十多岁的,也可能是自己的堂侄,说不定,是堂孙也不一定呢?总之嘛,家族大了,辈分这些事情很难搞清楚的。我喜欢用一句话形容这些关系: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终于,那些姓林的一个个挤着涌下了去。到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坐在位子上,呆呆的看着林家屯的村口,还有周围好像诗一般美的景色。那个中年司机并没有像以前的那些粗暴的司机吆喝我下车,而是好像拉家常似的对我说:“生活在这个屯子里面可真好啊。这么美丽的景色。”我没有答话,而是慢慢的站起来,向车门处走去。那个中年司机却不知道怎么的,居然向这个陌生的乘客问道:“你应该也是这个屯子里面的人吧。听说这个屯子明天就会举行家族大祭了。看你的样子,应该还是个学生吧,应该是赶回来参加这个家族盛世的吧。”我还是没有答话,走下了车,但是,那个中年司机还是在那儿自言自语着。倒是,当我离开了汽车几步,却忽然想起了什么事情,转身把头凑到车门,大声的朝着那个司机道:“多事,开你的车吧。”说完之后,转身就走,走进了这个自己住在这儿八年的村子。那个司机懵然,不知所措。 像刚才那些搭乘着公交回来的人,的确全都是在外工作然后回来参加家祭的林氏家族的人,他们之间有的人,像曾经的林浩谈一般风光,家财万贯,也有的人像此时此刻的林浩谈,家里穷得叮当响,更多的人,是在这儿混不下去了,然后出外打工的,总之,什么样子身份的人都有。但是,他们拥有着同一样的身份,林家人!这就是家族的凝聚力。中国式的家族,就好像一个封建皇朝一样,充满着这样子或者是那样子的禁忌。就像是遇到了比自己辈分大的,要行汉族最为标准的鞠躬礼,虽然没有日本那些九十度鞠躬,但是,却也是正正规规的。在这个家族里面,最重要的是辈分,有时候,在这个屯子里面,你可能会看见一个四五十岁的大人向一个几岁的小孩子毕恭毕敬行鞠躬礼,然后喊一声:“叔公。”这样子的话的。 而因为林浩谈在家族里面的身份是宗子这样子的原因,所以,其实我在这个家族里面的身份也比较崇高,在我的膝下,不知道有多少个堂侄子,堂侄女,还有什么堂孙这样子的东西。我看着一个有着花白胡子的老人叫自己为堂哥。然后,有种想要晕倒的感觉。 我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左右了。母亲陈芳站在门口张望着,等待着自己孩子的归来。这孩子,自从三个月前离开家到镇里上学了,还是第一次回家呢?如果不是他爷爷坚硬的肯定让林家的宗回家,陈芳想,这个倔强的孩子也许还是不会回来的呢。但是,虽然是这样子,她还是认为这个孩子真的是好可怜,毕竟,一个爸妈不要的孩子,怎么能够得到幸福呢。 林家现任的族长,其实就是林浩谈的父亲,我一直不肯提及的爷爷林前线。林前线,我老是觉得这个名字很怪。不过,其实中国人改名字一般都具有一定的时代性。像是解放前的出声的那些人的性命,大抵都逃不出什么“抗日”这样子的词语。而解放之后一段时间的呢,姓谢的叫做谢解放,姓唐的叫做唐中华。。等等,平常人一听林前线这个名字,大概都是会想到这个人大概生于抗日战争或者是解放战争的时候了。大概他的老爸,我的那个所谓的曾祖父大概是想要这个孩子的出生能够支援前线的吧。 我对于他这个不是亲爷爷的爷爷其实存在着很多的想法,不单单是因为他想要支援前线的原因,更多的是因为年少的时候,当父亲第一次把自己带回来这个家的时候,他爷爷的,这个爷爷一开始对自己那个亲密啊,就好像是亲爷爷对自己的亲孙子似的,但是,当自己不是林浩谈亲生儿子的身份一暴露的时候,林前线看着我,却觉得咋看咋不顺眼。硬是想要将我这个孩子一脚踹出家门。一直到现在,我更为记得的是,就是当那些姓林的几次来林浩谈的家想要捉走我的那些日子,这个做族长的,这个当父亲的,这个当爷爷的,居然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任由他们糟蹋我,倒是,那个非常慈祥但是却异常短命的大叔公,跟自己真的毫无血缘关系的大叔公走了出来,说了一句公道话。然后,我才避免了再次被抛弃的命运。所以,我一直不敢认为自己是林家人就是这个原因,年少时候的噩梦深深的困扰着我,为什么每个人都要将我抛弃,我真的是那么卑贱?我不相信,不相信。所以,在这个姓林的家族里,我除了自己的父母跟那个短命的大叔公之外,其他的所有人,我从来没有以亲人的眼光看待过。这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以亲人的眼光看待我。倒是,这一次,为什么那个林前线非要叫这个身上不是流着林家人的血液的野孩子回来呢?难道,只是想要再次羞辱自己吗?我猜想着,我在林家里面,毫无安全感可言。倒是,我喜欢黑暗,只有黑暗能够给与我安全感。当我走进家门的那一刻,把自己的母亲搂在怀里,其实,我还是很爱这个家的,很想要回来,这几个月的校园生活。我感受良多,特别是当我知道了可欣的不幸的那一个星期,我简直就是要疯掉了。这一下子,当找到回到母亲的怀里的时候,我感觉到了从来没有过的温暖,但是,我却没有哭,只是感动着每一分,每一秒。但愿这样子的感动能够长久。但是,很快就结束了。我忽然听见了家里面有很多人说话,挺吵闹的。我渐渐松开了搂住母亲的手,看着陈芳道:“妈,家里来人了吗?”陈芳点点头,道:“你那个常年在外的六叔回来了。”我听着,六叔?还是一个对于他很陌生的名词。这个六叔,是一个怎样子人呢?我只知道,在这个家里面,有着视财如命的,长得黄世仁一个样的二叔,一个是开着小商店,就以为是天下第一的三叔,还有一个就是很早夭折了的,连自己母亲都没有见过的四叔,那个五叔嘛,脾气跟蛮牛一样,都三十岁人了,还是老是在外闯祸,闯祸了,然后回家,把事情交给大哥林浩谈或者是老爸解决。简直就是一个纨绔子弟的样子。林前线除了这几个孩子之外,还有三个女儿,一个是全家的老大,一个是排在林浩谈后面的,还有一个,比五叔要大,比四叔要小的。“六叔?六叔是咋样子啲?”我想象着我脑子里面勾勒的六叔的样子。对于这个六叔,我是一无所知的,倒是从母亲的言语中,对于这个六叔,我渐渐有了很好的了解。这个传说中的六叔,在林前线的眼中,是个自己最珍爱的,然而又是个老是让他担心的十足不孝的儿子。早在我八年前来到这儿的前一个月,我的这个所谓的不孝的六叔就刚好大学毕业,然而,就在林前线想要帮这个自己孩子拉关系找一份铁饭碗的时候,这个六叔居然不干了。只是跟老头说一声:“拜拜。”然后就背起行囊,离开了这个家,这一走,就是八年。六叔离开的那一年,他刚好十八岁。十八岁就大学毕业?对,当时我的这个生命中充满着神奇的六叔居然是十五岁被市里保送进北大的高材生,当年在北大的时候,我的这个六叔还真的不是一般人等。倒是,当时这个六叔大学的导师,十分希望他报读自己开考的那个研究生考试,但是,不知道因为什么,我的这个六叔,居然向那个导师挥挥手,只是说了一声“拜拜。”就回到了自己家乡,同样,跟自己老子说了一声“拜拜”然后就离开了这个城市,不知道在那儿流浪去了,这一去,居然就是八年。倒是,今年的家祭,不知道这个怪人怎么回来了。不回来还好,一回来就让老子生气,还差一点让老头进了医院。我听着,不知不觉笑了出来,这一笑,不是为了那个陌生的六叔,而实在是当我听到了老头子差一点进医院的这个消息,心里面残忍的笑着。就好像是有一只嗜血的精灵在我的血液里面翻涌着。倒是房子大厅里面,传来了我父亲林浩谈的一声吆喝,道:“咋磨蹭这么久呢?小轩回来了吗?”陈芳拉着我,进了屋子。我看着围在大厅里面坐着的那几个男人,除了自己的父亲之外,其他几个简直就是陌生人,本应该最熟悉的陌生人。围在一起的,除了我的父亲之外,都是我几个叔叔。右边那一个面对这电视的就是那个视财如命,长得跟黄世仁一个样子的二叔,往右跟着的就是一副老子天下第一模样的三叔,还有五叔,然后就是自己的父亲林浩谈,林浩谈跟着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这个,应该就是自己的六叔吧。几个叔叔之中,唯独不见了四叔。林雨轩正纳闷着,然而,忽然醒起了原来原来四叔早已经死了很久,也许,现在只剩下了一块骨架了吧。要想找他,看来要掘林氏的祖坟了。我想着,应该在我有生之年会有机会吧。我的嘴角不禁露出了一丝残忍的笑容。 我心中的林浩雨 我走了过去,很惯性的顺着辈分称呼着几个长辈,“二叔,三叔,五叔。” 二三五分别点点头,然后那个排在最后的那个桀骜不驯的六叔忽然装作很不满意的样子埋怨道:“还有我这个六叔呢?” 我此时此刻才注意到这个传说中的六叔到底是什么样子。我觉得,自己的六叔很帅,但是,很多人看来,这确实颓废。怎么说呢?因为我从根本上就想成为像我这个六叔那样子潇潇洒洒的人。米七标准的身高,头发留的很长。那些留海,老是盖住他的眼睛,让人不能够从他的瞳孔里面看到他的心,充满神秘。身上那件不分寒暑穿着的那一件大衣,看起来脏脏的样子,但是,在我的眼光里面,却总是那么的充满沧桑的味道。我始终没有跟我形容他六叔的脸,是长得像周杰伦还是像刘德华,因为,林雨轩告诉我,样貌这样子东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心。我判断一个人是否帅的依据,是从自己感觉出发。 我觉得,我自己说的这句话很有道理,所以,就把这句话收录了下来了。 我终于喊了声:“六叔。” 然后,这林家的一家子就聊开了。原来,他们在聊着关于这个六叔的事情。我才开始知道了这个六叔的名字,其实,说真的,如果你问我跟他们生活了这么多年,知不知道跟着一同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二三五叔的名字,我想,大概我是搔破头也不会想出来,因为,我根本没有留心去记忆。倒是,这个六叔,也许是他生平的事情充满了传奇色彩吧,所以,对于这个跟我们名字只差一个字的六叔,我听着,倒是感慨良多。然后,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我给曾经在我高考时候一个叫做“建设和谐社会”的话题作文里面帮我的六叔写了的一篇传记然你们看看吧。这篇传记名称叫做《林浩雨》直接以我的六叔的名称命名的,内容里面曾经这么写道:六叔的名字跟我的名字只差一个字。其实,想起了,这样子的缘分也蛮怪的。这小子,年纪不大,在我面前却老是以老子自居。虽然说他是我六叔,然而,这个男人,有时候又是那么充满着孩子气,让人以为他长不大,但是,有时候却又是一副经历了很多事情的样子。整一个就是糟老头子。。。。 这个叫做林浩雨的男人,在他的那个从来没有见过面,不是侄子然而又是侄子,却更是朋友的我心中。就是这个印象。直到某一些日子之后的某一天,当我从母亲的眼睛中再次看着病床上的这个六叔,奄奄一息的时候,才终于明白了这个男人背后的那些难言之隐。 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言之隐,林浩雨也一样。这就是人生的味道,关于人生的沉重故事。 在第二天的时候,林家的家祭正常举行。说真的,对于我这个所谓的宗孙来说,这个家祭对于他实在是太过于有意义了,每年举行的时候,我就不用去看电视了。也不用去打篮球了,这样子的家祭,对于我来说,意义不是那样子繁杂的家祭,毕竟,我从来部没有把自己当作是一个林家人,因为,在我的身体里面,流着的,根本就不是林家的血液。所以,以一个旁观者的眼光看,这林家的家祭真的是比好莱坞的大片还要好看,而且,还可以乱玩!“其实,有些事情是很奇怪的,当你是一个参与者的时候,你会觉得很累,但是,如果你一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去观察,却可以感受到从来没有过的轻松感,毕竟,那与自己无关,搞成什么样子与自己无关,但是,如果你是一个参与者,你就有那样子的责任了。”上面这句话是我在跟某个朋友谈话时候收录下来的,因为觉得很有哲理。但是,这一次,我就不能够再像以前那样子当一个旁观者了,不知道为什么的,就在我回来的那一晚,我居然就在四个叔叔跟一个老爸的簇拥下,连澡好没有洗完,就被送到了林家屯屯子里面的南方人最为有特色的林氏宗祠。以前,我看着看着这充满庄严,充满古老气息的宗祠的时候,我总是觉得有一种难以解释的恐惧感,古老的东西,总是让人觉得十分沉重,面对着朱红色的宗祠大门,那些大门的红木,我看着,就好像是看到了棺材。一口红色的棺材。不过,我还是进去了,用我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爽快的跳进了棺材里面。但是,这一次,那个六叔却没有进去。我看着一个人静静站在宗祠外面的那个池塘旁边,只是静静的看着,没有进去的六叔,忽然觉得其实他很想要回家,就好像我一样。其实,我一开始只是以为六叔不想要进去,但是,我不知道,六叔只是不能够进去。林氏家族有一个家训:不孝者不得进宗祠!条例,是那么的残酷,让一个想要回家的人,永远不能够回家,到死的那一天也不可以。这间宗祠,到底存在了多少年,好像是自林氏家族来到这个时候就开始兴建了吧。至于那是个什么时候,应该就是罗贵南迁那个时候再过一百年。对于家族,我向来没有什么关系,毕竟,对于我来说,正如我那个古怪的爷爷林前线当年说的那样子:你不是林家人,你身上流着的不是林家血,你是野种。嗯,我是野种,我自小都是这样子想的。但是,这一次,到底为什么林前线那个老家伙偏偏要自己当祭祀先祖的第一香呢?难道,他疯了吗?老糊涂了?我当然不知道,其实,有很多事情,时间是可以改变的。正如今天,我已经没有前两个星期那样子对于可欣的死耿耿于怀了。只是没有那么悲伤。我很喜欢的一句话,世界上最残酷的就是时间,无论悲喜哀乐,都会随同时间一同流失,时间不会因为你不开心或者是开心就从此停顿。这是句真正有智慧的话。林前线身上穿着的好像不是现代的服装,而是林家以前的那些很传统的服装。说白了,就是一件圆圈里面用隶书写着一个大大的“林”字的汉服。这老家伙,今天疯了吗?我虽然心里面是这样子想的,然而,当然不敢这样子叫,“爷爷?”我却是穿着学校的校服站在这间宗祠里面的。林前线像那些武侠小说里面高深莫测,不知道有多少岁的武者般咳嗽了几声,父亲跟几个叔叔连忙把一张凳子放到了林前线的跟钱,而林浩谈,作为大儿子,当然是上前扶着林前线,不断的为他拍着后辈,然后,那个三叔就拿上一杯茶,让林前线喝了喝,顺顺气。然后扶着林前线坐了下来,面对面,面对着我,就好像是古代的公堂一样,林前线是法官,林浩谈是师爷,而二叔三叔五叔就是那些举着板子的衙役。而我就是被大老爷审判的囚犯。我那是个差一点儿就跪了下来了。然而,社会主义告诉我,旧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开明的新时代。林前线拿着身边的一件衣服。居然就是黄色的,递给林浩谈,然后在林浩谈耳边呢喃了几句。林浩谈就像是一个手下般对着他的父亲点头哈腰。然后接过那件衣服,送到我的身边,我的跟钱,对着我道:“小轩,把它穿上。”我那是个猛然一怔,两脚一伸啊,这件衣服可是林家祖祭的衣服啊,自己从来没有穿过这件衣服,因为,在林家人的眼中,我这个野种,一直就不是林家人,所以,这八年来,每逢林家家祭,我总是用一个旁观者的眼光去看,就像是外乡来的参观者。而我呢,自小也真的被忽略惯了,所以,对于这种忽视,我总是笑着。然而,这一次,当林前线将这件衣服交到自己的手上的时候,我却疑惑了。不敢接,因为,我害怕,这是林前线故意设下的陷阱,好让我明天穿上这件衣服出现在家祭现场的时候,然后,身为族长的林前线用我当作是家训的活靶子,告诫族里面的人不要收留野种,收留了的后果就是这样子。我的那个的脑子在疯狂的转动着。想过了千万种可能,但是,千万种想法之中,却没有一个是有好结果的。毕竟,对于那么深奥的家族命题,我是不敢轻易的下决定的。林前线看着我这个孙子不敢接的样子,于是,生气的站了起来,然后背着双手,生气的转身向宗祠的后堂走去。然后只扔下了一句话,“他爱穿不穿,我林家也不缺这么一个人。”林浩谈看着,赶紧喝道自己的儿子道:“还不赶快穿上。”然后就跟着二三五几个叔叔一起到了后堂,劝他们的老子下气。只剩下我一个人站在空旷高大的林氏宗祠上面,对着眼前的的林氏祖宗的灵位,摆得满满的灵位牌子。从最上面的林氏家族太太公,到林前线的四儿子,林雨轩的四叔,还有摆在最前面那些林家屯刚死的人。一排一排的灵位,如果不细数,还真的数不清楚在这儿到底有多少个灵牌。我站在这儿,面对着那些林家的祖宗,自己这个将会报复林家的非林家人,将会穿上林家的衣服,做一个林家人,这会不会是一个笑话呢?林雨轩站在宗祠里面,手上拿着林家的家服,居然嘴角露出一丝冷冷的笑。按理说,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孩子,一个人站在这样子充满着死亡气息的祠堂里面,它应该是会充满着小孩子对于鬼怪的恐惧,然而,林雨轩不是这样子,他的心中,充满着笑意,充满着复仇的快意。我作为复仇的恶魔穿上了这件衣服。然后,正式走上了仇恨的道路。然而,我不知道,这些灵牌上面,林氏家族的一个个祖宗正在看着他,看着眼前这个男孩子,将会给林家带来厄运的男孩子。而我更想不到的是,这些灵位之上,不久之后,将会添上两个灵位,一个是老子,一个是老子的小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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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荏苒的时光晃晃悠悠,时间在晃悠悠的过去,然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晃着回来,但是,有人就这样子守候着。守候着那失去的时光,失去的最爱。我站在宿舍的床上,看着那些同学贴着的NBA的海报。我一脸愁容。到了现在,我看NBA已经看了两年了,但是,却一点都不知道NBA到底是什么?就像是某些人,看着是黑色的就认为是乔丹,看着是白色的就认为是劳力斯基,只有看见赛场上的中国人,才认得那是谁。不知道是谁跟我们的人开了这么一个大玩笑。秋天忽然的就来了。但是,我却似乎一点也觉察不了秋天的到来,对于时间,我向来没有什么觉察,我觉着,时间是很难过的,同样,生命是很难逝去的,这个世界,向来只有我自己这么一个人,我不是在以自己为中心,而是这个世界,根本就只有我一个人,我感知不到身边的事。所以,时光荏苒,但我仍停留在原地。我仍在想着那件可欣忽然离开的事情。那天,我经过了门卫室,那个满脸胡子的门卫忽然向我招手,我愕然,走了过去。那个门卫递给我一份邮包,我那是个疑惑啊,为什么自己会收到一个邮包?我好像并没有定制什么。也好像并不会有人给我寄些什么。难道?我想着,毕竟睁大了眼睛,想着:“莫非记错了地址?碰巧跟我同名同姓?我想着,于是立即的就这样子立刻看了看那邮寄单上的那个寄来的地址“青海省南宁市湖滨路45号”。其实,不用这么详细,就这么一个青海省,我既可以立即知道,地址并没有寄错,收件人上的那个名字,指的也是自己。只不过,我感觉到了一丝不祥之感。那个女孩。比自己大两年的女孩。她终于还是有了回音。原来,她一直没有忘记自己,但是,她为什么要忽然离开呢?难道,只是为了给我遗憾的命运一个终结的机会。我害怕那封邮包,但是却也好奇里面到底藏了些什么,于是,经过三思之后,我还是决定打开了那个我生命中的潘多拉魔盒,但是,这一下子,却永远让他陷入了永远没法醒来的梦魇当中。里面的东西,就好像是毒药,让我这么一辈子都在哭泣。我没有回宿舍,宿舍太多人,我只是一个人走到了足球场上,现在已经是中午了,大家都去吃饭,不会有什么人会到足球场上这儿吹风的,即便有,遇到熟人的机率也是会很少的。我解开邮包,那儿是个粉红色的纸盒,就像是很多女孩子喜欢的颜色一样,可欣也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看起来,那种盒子的样式已经很久了,看起来,应该有好多历史了,至少有十年历史了,但是,却依然保存的很好,看来,应该是那个主人挺在乎的东西。但是,我疑惑,可欣为什么要将这个东西寄给自己呢?我轻轻的打开那个粉红色的盒子,里面有很多东西,都是女孩子家喜欢的一些东西,像一些芭比娃娃,还有女孩子喜欢的发夹,出于我的意料之外的,居然连我第一次领略可欣玉体时候,可欣穿的那一套内衣裤也在这个盒子里面。我喃喃道:“什么事儿啊。”其实,在那些物品上面,还有一封信,但是,我却没有打开,我知道,那封信一定是给自己的,我想着,无非就是两个可能,一个是正式的分手宣言,一个是爱的宣言,我不忙着看,我只是在哪儿一个人边看着可欣从小到大的物品,一边想着可欣从小到大的生活。那里边有一个相册,那是一家人,很幸福的一家人。我看起来,至少觉得比自己的生活要幸福,这家人是一家四口,爸爸,妈妈,哥哥,妹妹,那个女孩子,被一家人亲爱的围绕在中间的那个女孩子,快乐的笑着。就像是我刚刚遇见她时候的那个笑容似的,但是,我现在还清楚的记得,女孩子在离开自己前的那个星期,再也没有露出那样子的脸容,而忽然有一天,我看见了一个男孩子拉着可欣,然后,第二天,可欣就消失了,林雨轩一直认为,那是可欣新交的男朋友,然而,现在看起来,看那张全家福,看起来,他们并不是什么情侣,而是兄妹的关系。但是,为什么当时可欣不解释呢?我真的很难想明白,不过,其实有些事情,还是不要太过清楚的好,毕竟,知道了真相,只能是痛苦。我继续翻开那些包裹,其实,我很想弄清楚为什么可欣忽然离开的原因,几个月来,这个疑问一直旋绕在我的脑子中,我必须弄清楚,要不然,这辈子,我绝对不会安心。我继续翻开可欣附带送过来的那封信,信是这样的:我心爱的雨轩: 你像你的名字一样,雨轩,雨中的竹轩。带有古色古香的竹轩。 你可知否,曾经我也曾经想象过我自己会在那样子古色古香的主楼里面生活,我幻想,我能够有那样子的机会,能够跟我自己深爱的男人生活在那儿,然后,好好的生活下去。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会在一起吗?我一直以为这是缘分,一直的,我认为这是缘分,命运安排我在十八岁这一年遇到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子,并且让我爱上他。 但是,我十分清楚的是,我为什么要逃走,我为什么要离开我的家乡,我最心爱的家人,是因为我不想让那些爱我的人为了我而伤心。所以,我离开了,带着有病随时可能会垮掉的身体,我来到了南方流浪。离开家乡一个月之后,我来到了和顺小镇这儿,冥冥中注定,要我遇上你。你的微笑,让我在面临死亡威胁的日子里感到开心,你让我走到了最后也是笑着的,但是,我却带给了你悲伤,如果你知道我即将面临的东西,我害怕你会害怕,你会惊慌。像我们这种年龄的人,是很难想象到死亡是什么滋味的。 你知道我为什么忽然离开吗?我知道你一直疑惑的是,那个紧握着我的手的男人是谁,其实,我很想告诉你,他只不过是我的哥哥,一个逼迫我回上海治疗癌症的哥哥。但是,你没有问我,而我最终也没机会跟你解释,等到回到上海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一切都迟了,半年的出逃,已经使我的癌细胞蔓延到骨子里面,也许,我支撑不了多久了,我想要回去,回去找你,但是,爸爸妈妈却制止了我,他们跟我说,找到你有能干什么呢?只不过是伤害了一个完全跟这件事情无关的事情的人,那一刻,我迟疑了你是那么一个单纯的人,你是那么充满欢笑的人,我为什么又要阻碍你的生活呢?我决定今生不再见你。不过,我的一生,只不过剩下这几个月了。几个月之后,即便我想要见你,我想,也是不可能的。 那几个月,我疯狂的思念你,你知道吗?你是我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我最后一个男人,那几个星期,我过得很开心,因为有你,那几个月我甚至忘记了自己竟然还是一个癌症晚期患者。 轩,你忘记了我吗?你忘记了我了吗?我快死了,你还能够给我一点点爱情吗?在我生命走到最后的这些日子。前几天,我在刷牙的时候忽然晕倒了在厠所里面,但是,我却没有告诉任何人,晕了,我也没有去医院,因为,我知道,我的日子不多了,过分强调自己快要死了,不是一件好事,我只是想要知道好好的把剩下的这些日子活下去。或许,有一天,我会死在惦记你的梦里。 在最后的这几个月,我回去了,回去我的家乡,是跟着我的父母,跟着我的大哥,我回去了自小长大的家乡,我曾经听过你说过,你说,其实你很想到我的家乡去看看,毕竟,你说,你梦想着有一天能够拉着我的手,奔跑在青海湖的湖边。你说,你要这样子一辈子抱着我。其实,所有爱情,我还记得那一天,我曾经对你说:小孩子,爱情是不需要承诺的,爱情是不需要谁对谁负责的。只要相爱了,就互相简单的爱着,只要不想爱下去了,那么,就彼此分离。我知道,我的无声无息的离开,定会让你想到,我不爱你了,其实不是的,我爱你,我爱你,正是因为爱你,我才离开你。我要告诉你。我们的命运,竟是那样子,面对生离死别。呵,像小说一样。轩,其实,这一封信,早在我回去西宁之前,就已经写好了,当我知道我的生命只剩下那么的几个月,我就已经准备着写好这一封信了。请原谅我的自私,我不像小说中的那么伟大的主角,我只是一个小女人,一个深爱着自己男人的小女人,我要你惦记着我,一辈子,不要忘记我。我知道你一定会疑惑我为什么把那么多无关的东西寄给你,你知道吗?这个盒子,是我从小到达最为珍贵的记忆,我十八年来从小到大的悲喜欢乐都在这儿了,你知道我把这个寄给你的原因吗?因为我想要你记住我,记住我生命中经过的一切。我要你熟悉我的一切,我的身体,我的过去,还有,我梦想中我们的将来。也许,这是我太过自私,只是因为我太过于爱你。当你看到这一封信的时候,其实我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了。哼,很老套,是不?很像那些烦人的爱情故事的情节,是不?我私下跟我的大哥说,在我离开了之后,让他把我的东西寄给你,呵呵,现在想起来,原来我一直都不知道你家住在哪儿呢?只是在你的录取通知书上看到这间学校的地址,所以,就碰运气似的寄了过来。不过,怎么的也都算了。我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虽然我的贞操是给你这个毛头小子夺走的,但是,我生命的最后时刻你却也没有陪伴在我的身边,哼,那我就罚你,罚你一辈子记住我。我真的很想就这样子写下去,一直写下去,但是,我知道,无论我再怎么写,其实都逃不出最后的结局,哎,有时候,生命就是这样子脆弱。嗯,我罚你,罚你好好活下去,一直惦记着我活下去。。。。。。。。。。。。。。。。。。信,还有很长,但是,我却没有再看下去,而是合上了那封信,她真的是好狠心啊,为什么要告诉自己这么残酷的事实,为什么要让自己这么难以明白。为什么要让自己接受这么残酷的事实。足球场上,我就这样子在哪儿放肆我的眼泪,一个男孩子,哭的这么深邃,哭的这么难以停止,眼泪,就是这样子静静的流着。我不知道啊,不知道该怎么子做啊。“额。”我心口忽然觉得好疼好疼,我捂着心口,痛苦得看着包裹里面可欣的照片,原来啊,自己竟然连可欣的全名都不知道啊,但是,彼此竟然如此深爱着。我想着,可欣到底姓什么呢?是跟自己一般,姓林,叫做林可欣,或者是姓陈,陈可欣?我不知道,只能够从那些可欣的物品里面找出答案。但是,那条路,是很艰难的,她,为什么要给自己出了这么一个难题,一个毕生无法解决的难题。 可欣的日记我一动不动看着可欣的日记已经三天了,三天过去,我不吃不喝,别人看我,就像是看一个疯子般的。我拿着可欣的日记,每分每刻都在看。晚上,当宿舍所有人关灯睡觉的时候,我就一个人走到足球场上那个舞台的长明灯那儿,坐在舞台下的台阶上,一个人迎着冷冷的灯光。硬是将可欣十多年来写下的二十多本日记看完。但是,我始终找不到他想要的答案。我想要的结果。可欣到底叫什么名字?十八岁的可欣,也许并不是叫做可欣的女孩子吧,十八岁的她,这一次跟自己的不算是恋爱的恋爱居然跟自己一样,是初恋,但是,想不到的是,彼此的初恋都如此悲剧,初恋,面对的竟然是死亡。死亡,多么沉重的字眼,但是,发生在我身上的,竟然充满那么的神奇,那么的浪漫,呵,连我自己也被感动了。这两天,静递给我一张纸条,纸条里面说,当朋友这么久了,还是不清楚到底我是怎么的一个人。其实呢?我也不清楚到底自己是一个怎样子的人,也许,人就是一个人,但是,我的灵魂却不是自己的。我没有理会静,我猜想着,也许,明白自己的,只有自己小时候流浪时认识的那两个人吧。还有,就是后来自己哀伤的,却不能够在一起的可欣。我想着,他们到底怎么样呢?是还是一直继续流浪还是已经找到归宿,或者,根本的已经死了,死在世间的冷漠当中,被世间淡忘了。我想着,他们是否知道,现在的我还在思念着他们。自己其实还需要记住的是自己的父母。包括现在收养自己的父母,也包括那对从小抛弃自己的父母,一则感恩,一则仇恨,我一定要找出他们,然后报复!我的思想,随着那写日记的人的心情变动而变动。 冥冥之中,我觉得,我疯了,那些可欣的日记好像有着一股魔力。将我的灵魂,将我的思想完全禁锢于其中,出不了来。我觉着,我三天以来,一个字一个字的认真的捉摸着问题的答案,自己想要的答案,但是,从那几十万字的日记当中,我却什么都找不到,只能好好的感受。我看着,那最后的一篇日记,是在一个星期前写的,日子写的是2005年十月十二日,也就是今天是二十四日,我想着,这应该是可欣离开前写的了,我只剩下这么最后一篇日记没有看,但是,我也不敢看,因为这是可欣最接近死亡时候的一篇日记,林雨轩害怕看到那样子的心情,死亡,能够令他窒息,这样子恐怖的生生命命题,我害怕做出决断。但是,好奇啊,我对之存在着莫大的好奇,到底可欣在死前想到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呢?星期五的一天,我拖着重重的疲惫的身子,站在夕阳之下,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一直向金溪河边蔓延着,就好像是我的影子想要跳河似的。又是一个无聊的假期。我看着自己手上的手表,喃喃道:“只不过还是五点而已,时间还早得很。先看一下吧。”我这一个星期必须要回家,因为家族里面有集会,而我的父亲林浩谈的是宗家的长子,必须出席,而我虽然不是亲生的,但是,名以上也算是宗家的长孙。也就是宗孙,回去是逃不了的了,我自从上高中以来,已经有整整两个月没有回家了,当然,其实我的家离镇里也不是很远的,两个小时的车程就可以回去了,况且,从镇里到村里还有直达车。所以,其是我想要回家去的话,简直就像是吃饭的时候夹菜那么简单。但是,我就是一次也没有回去,其实啊,我很后悔,为什么初中的时候不认真的读书呢?要不然,就可以离开这儿更远了,不仅可以离开这个村,这个镇,更可以离开这个市,对于我说,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会选择离开这个世界。活着,实在是太痛苦了。我不想回家,但是,又必须回家,所以我宁愿珍惜在外的每一份每一秒。我留在了学校里面。一个人坐在学校对着金溪河的那边围墙上。我根本就不需要担心,因为这个时候,大家都忙着回家,而那些校警呢?忙着维持治安,所以自然也不会来到学校这么偏僻的地方,管他爬不爬围墙呢。夕阳余光照着我的脸,瘦弱的身躯弯的更低。好像整个人会进入我手上拿着的那本日记本里面。我看着可欣日记本里面的关于生日的那几页,那一年,可欣十二岁,而林雨轩十岁。1999.3.7 星期一 晴 呵,今天是我生日哦。欣欣我走过了十二个年头,妈妈说欣欣又大了一岁,应该懂得更多事情了。所以,她送了一条围巾给我。说欣欣应该学会做女孩子会做的事情。像是学会织毛巾,还有棉手套这些。爸爸呢?那个讨厌的爸爸竟然送给我一本书,我问,这是什么意思?爸爸说,他希望他的女儿可以成为一个以后文学家。哼,这老头,他当然想我成为一个书香世家的料子,他是一个老师嘛,老是希望自己的儿女按照他划定的路线行走,要不是,大哥也就不会离家出走了。哼,我就不按他的意思去做,气死这个糟老头。大哥是最最疼我的,虽然大哥跟老爸向来不和,连我生日也不愿回家,但是,他还是很疼我的,为了我的生日,还专门从东川那儿跑回来,就是为了带我最最喜欢吃的东川炸饺子。呵呵。。这个小子,不过不知道他一个人在东川过得怎样呢?恨死老爸了,要不是他在大哥十六岁那年逼迫大哥跟自己喜欢的女朋友分手的话,我想,大哥是不会离开这个家的。老爸老是喜欢搞那一套什么家庭的专制主义,硬是从小给我们兄妹灌输些什么道德伦常的东西,都把我们教坏了。呵,我欣赏大哥,大哥终于还是离开了这个家,虽然我很不舍得,但是,我支持他翻抗老头。可是,苦了可是妈妈。妈妈夹在这前是斗气的父子中间…哎,看我,自己生日这样子的大好日子,怎么尽说这些不开心的事情呢?额,首先还是先住欣欣自己生日快乐。然后再祝贺妈妈越来越漂亮,再然后,就是祝贺大哥尽快回家,哼,再然后,就是顺便祝贺老头身体健康,脾气不要那么暴躁了。呵,要去切蛋糕了,我欣欣就此停笔了。。。。 我是笑着看完这一片日记的,其实,我向来是个急性子,我看书的,一本小说,上百万字,就像是五本《******与恩格斯》加在一起那么厚的网络小说,我这个小子往往能够最长的两个星期看完,最短的三天看完。我看东西,总是不能一眼一个字的细细的看,总是一眼二三十个字。但是,这一次,我看这篇短短的日记居然用了整整半个小时,真的是难以置信。其实,这些记载了可欣十多年生活的日记,我早已经看完,只不过,这样子的日记,比那些小说更加吸引罢了。能够让我不断的看,不断的开心,不断的伤心,我感觉,我的灵魂完全融入了可欣的生活中。我合上那本日记,然后看了看手表,从围墙上面跳落下来。却忽然瞅见了一个女孩子,竟然站在围墙下面,看着他。我看着那个女孩子,道:“静静,你不回家吗?站在这儿干什么?快回去吧,天快黑了,一个女孩子回家危险。”那个叫做静静的女孩子却没有理会我,只是看着我,就这样子看着我。“有什么事吗?”我疑惑。静静还是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回家吧,天快黑了。”静静还是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我看看自己的手表,然后又看看了即将变黑的天空。于是冲了过去,拉着静静的手,道:“别磨蹭了,我送你回家。”静静身体一振,但是,还是跟着我的脚步,跟着我,向家里赶去。那个时候,我可真的很想要就这么一辈子拉着她的手,但是,可惜的是,我这个男人不应该不她,我只是应该把她当作妹妹。我拉着静静的手,向静静的家跑去,但是,静静想到了这一层,忽然的就停了下来。“怎么了?”我看着静。“我,我,还是自己回去吧。”静静松开了我的手,自己向家里走去。“天已经黑了,还是我送你回去吧。”我看着静的背影。但是,静静却没有回头,只是背对着我说了那么的一句话:“你并不需要对我负责任,我们之间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还是让我一个人回去吧。”说完,静就一个人朝着家里面那儿跑了过去,我站在原地,看着静静远去的身影,忽然觉着这个女孩子很像某个人,很像自己。我觉着,如果自己不是遇见了可欣的话,也许自己会爱上她的。但是,我们彼此之间没有缘分。我立在原地,背上背包,然后手上拿着可欣的日记本,然后,去了车站。我要回家。。。。。 其实,高中的时候,我跟静静能够记忆的东西很少很少,但是,每一件事,我却记得那么清楚,因为,我说过,我的脑子会给我所在乎的点点滴滴留下。我一直觉得,爱情这样子东西很害人。就拿前面所说的,三角形之间的爱情,是很危险的,在我高中的生活之中,我看到的因为女人而伤害同学,兄弟之间的感情的,实在是多不胜数。历史上早已经有了红颜祸水一说,但是,说归说,当每一个人陷入了爱情之中,都是不能够很轻松的脱离,毕竟,爱情对于人生来说,是很重要的。 寻求出版,联系电话13060985563
三 酒与女人天很快的,就黑了。但是,在这座既不发达也不落后的小镇里,是不会有真正的黑暗的,总是在这些天渐渐变黑的时候,小镇里面的路灯就会亮起来,虽然并不能够真正的照亮这座小镇,但是,却依然让我们能够在朦胧的灯光之下,看到迎面走来的人的脸面。多了一点神秘。比全黑要好。既然天黑了,我就开始他的喝酒之旅了。原本,我是可以约上哪些学校里面,同村或者是认识的朋友一起出来喝酒的,但是,我并没有约,这是因为,他只想好好的一个人静一静。我确实很喜欢喝酒,当然,人头马,XO这些我喝不起。二锅头,茅台这些,我一喝酒醉,所以,作为没有经济收入的学生,我只能够喝啤酒了。至于啤酒呢?我当然是最怕珠江啤酒了,只要是珠江啤酒,无论是喝多少,我每喝一次就会吐一次,所以,如果我真的是很想折磨自己,那么,一般他是不会喝珠江啤酒的,啤酒之中,我曾经尝过法国的“男酷”,美国的“银子弹”德国慕尼黑那些进口啤酒。如果你考我关于啤酒的知识,我想,我大概能够跟你说三天三夜。如果你问我关于世界十大品牌的啤酒。我会给你列出这么一份清单:世界十大啤酒品牌包括美国的安海斯布希公司生产的百威啤酒,比利时的贝克英特布鲁时代公司生产的贝克啤酒,荷兰喜力公司生产的喜力啤酒,丹麦嘉士伯公司生产的嘉士伯啤酒,巴西安贝夫公司。南非的南非啤酒,美国的美乐公司生产的美乐系列啤酒,英国苏格兰纽卡斯尔公司,日本的朝日啤酒还有麒麟啤酒。我的那些同学是这样子形容我的:那小子爱上啤酒,简直就是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但是,尽管他喝过这么多品牌的啤酒,他还是很支持国货的,就像是虽然中国足球虽然在谢亚龙的带领下成了这个样子,然而,我还是一直的一如既往支持中国足球,始终相信中国足球会有站起来的一天。这正如为什么我每次买蓝带啤酒时候都要顺带买上一瓶能够令他呕吐的珠江啤酒。林雨轩说:因为爱国!躺在广场上,天越来越黑。但是,因为现在还是夏天,所以,尽管太阳下去了将近一个小时了,但是,气温还是那么的高。也许,因为这里是岭南的原因吧,所以,即便到了夜晚,也还是这么热。林雨轩想着这些问题,同时看着眼前渐渐离开的那些吃饱了撑的,然后下来散步的老家伙。同时在这些时刻,那些跟林雨轩同龄的那些年轻人驾着摩托车,英姿飒爽的停在了广场的停车场,而摩托车后座上面呢?都坐着一些个年轻的女孩子。我看这些场景,看得多了。那些女孩子,要么是初中或者是高中的学生,要么干脆连书也不读,就出来跟着这些年轻小流氓混了。而我今天那里都不去,偏偏要到这个广场的原因,就是为了这样子。为了等待这些小流氓跟小流氓的女孩子。我那个时候计划着要写一篇******说,是短篇的,关于公园偷情的,但是,我并没有那样子的经验,所以,我就想到了来这里,因为,我还记得,在初中那一年,就是在那么一个中秋的夜晚,我们村子的那些家伙居然发了疯似的,疯了整晚。从村里面的甘蔗田里面玩到河沙沙场。然后,又在晚上两点多从村里一直走路走到金溪市场。偷市场里面的水果,十个人拿了两三箱,然后两点多,十个人将那三箱水果搬到广场这里,开始大吃一通。最爽的是,我们那一晚还有业余节目,就是在公园里面打情骂俏然后热情如火的那些情侣们。所以,今天的夜晚,我才决定要这样子一个人今晚在这里好好的过,说不定,还会看到意外的事情呢。八点整。不知道是谁的屁股放了一个屁,在八点整这个时刻放了一个报时的屁。而我呢?虽然喝了两瓶啤酒,但是,我还是那样子的看着前方,丝毫不想醉的样子。毕竟,到现在,广场这里的夜生活才真正开始。夜黑了,我拿着酒瓶,慢慢的走到更加黑暗的树荫底下。因为这样子,我可以看到别人,而别人看不到他,这样子隐藏着,我觉得有安全感。在我的前面的那座水泥打造的乒乓台上,一个染了金头发的男孩跟一个打扮看起来很新潮,让人第一眼就认为她是街边的那些站街的女人,但是,她看起来,是那么的年轻,就像是我的表妹的年龄,现在的女孩子,都这样了吗,难道都这样子好像****一般,没有了任何以前的纯洁,就像是聊斋里面的阿宝那样子的女人,难道,已经消失了吗。我还在想着。但是,乒乓台上面的那对情侣已经迫不及待了,开始接起吻来,我看着,然后,男人的手,从女孩子的背慢慢的抚摸到臀部,然后在哪里狠狠的捏着。就像是在捏着一个馒头。我很卑鄙的拿出高清晰的狗仔队专用****照相机,在哪儿,使劲的照,我给他们照了一集艺术照,我呢?就像是摄影家似的,左来一张,右来一张,边拍照嘴里还边细细的说着:这个好,那个好,咦,这个镜头经典。我这样子的行为自然是疯狂,但是,我只是这样子静静的一个人****,用作家写作时的灵感源泉,当然不会像艳照门般那样子公诸于世。而这些照片,在写作完成之后,我也不会保留下来,会全部烧毁,就好像是从来没有来到过这个世界上。我喜欢文学,从莎士比亚的戏剧文学到中国古代先哲的哲学文学,再到现在所谓的青春疼痛文学,然后,再到现在开始慢慢涉足的色情文学,我基本是无所不爱。对于文学的疯狂程度,比之喝酒要疯狂千倍万倍。知道我这些作为的人,都认为我是彻头彻尾的疯子。因为,文学家是我们这些人类搞的吗?很多人劝我,不要妄想着什么了,还是好好的静下心来,死死的想着那些学习吧。我却说:我只是想好好的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而已。现在,我就是在当小人的行径。乒乓台上的那对偷情的小情侣,正吻得激烈。我真担心,他们会在这里展开肉搏大战,到那个时候,自己还看不看呢?或者是继续像照人体艺术照片一般,络绎不绝。我想着,心却在扑通扑通的跳着。毕竟,现在是他第一次将会有机会看到有人在公园里****。以前的那些,都只不过是在哪里热吻,在那里互相抚摸。没有像现在这么疯狂的,更何况,是这些十六七岁的小情侣。我不禁摇摇头,叹道:现在的年轻人,哎。。。。”我虽然这样子说,但是,其实我也是那样子年轻的小孩。只不过,我想的东西,往往比别人想的都要深奥。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为自己取别名叫做“千年孬头”的原因了。夜已黑,风也清。很遗憾的,那个女孩子并不是处女,那两个小情侣搞了一会儿就没有力气在搞下去了。然后走了。“突突突!”金发少年载着少女,开着摩托车,呼啸着般离开了这里,一对人虽然离开,但是,很多情侣还在。我虽然并不是那么在意那个少女并不是处女,但是,心里面,还是一直的感觉到失落,我忽然想着那个同伴的女孩子,那个叫做静静的女孩子:她,是不是处女呢?我点着一支烟,其实我不懂抽烟,也不喜欢抽,但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成熟点,所以今晚就破例装着抽了起来。以前的老师或者是同学都说我这个人很聪明,学什么都很容易上手。我一直不觉得,但是,现在看起来,还是满对的,对于抽烟,我还是无师自通呢。我一个人,又躺在树下,把那顶鸭舌帽拉的很低。我不想让那些相互搂抱着路过的那些年轻情侣看到自己,毕竟,在那些色欲男女之中,有不少的都是自己学校的那些同学。万一碰见熟人,也不知道怎么样才好。所以,我干脆当一名透明人。隐匿在黑暗中。其实,我是很喜欢黑暗的,因为,黑暗给了我一种安全感,我害怕在大白天穿着一件衬衣,那样子,我感觉很暴露,不是肉体上的,而是藏在心里面的。我喜欢躲在黑暗,当黑夜中的精灵。这就是为什么我在高中三年老是在晚修或者夜深人静的两三点起床,一个人走在学校寂静无人的足球场上,自己对自己说话,自己跟自己打架。我是害怕,害怕面对光明!真的是白天不要说人,夜晚不要说鬼,有时候,曹操是真的一说就到的。正当我害怕遇到熟人的时候,我就居然看见了一个高二的师兄跟师姐。一个是学生会的主席,一个是学生会的副主席。一男一女,白天在学校是同事,夜晚就是同睡一张床的奸夫淫妇。我好奇的仔细看着他们走在金溪河的围堤上,两个人在昏黄的灯下,迎着吹过金溪河的那几缕风。并没有做出什么出轨的事情。我不禁一个人想到:看来,似乎是自己误会了他们了,看来,这个世界上还是有纯洁的爱情的。大概是因为我躺在树荫下吧,所以,他们并没有瞧见我,如果看见了,那可就祸大了,毕竟,我跟那个学生会的两个主席并不算是陌生,因为,那个主席,就是第刚开学初我第一次认识的那个师兄,更何况,他居然就是我同班死党杨赐的大哥。我那个时候不禁叹了叹,心里面想着:“难怪,难怪杨赐那小子一下子就泡上了静静,原来,是遗传了他大哥的啊。”我没有做过多的纠缠,只是帮杨赐的大哥跟大嫂照了一张照片就休止了,我将目标,放在了广场东边的那个小树林里,那个发出“嗯嗯噢噢”这种声音的小树林。平时,我是不会到哪儿去的,因为那里,不仅有很多偷情的情侣,还有很多的变干了的,或者还是很新鲜的大便。平常人大概是不会去哪儿的,但是,在这些时候,还是会有很多被情欲冲昏了头脑的色欲男女在这样子的夜前往那里。至于做什么事情,当然是不会去吃饭了,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说“吃饭”也是很有道理的。毕竟,大的不吃,“小的”也是要吃的。我于是便埋伏到那里,拿着摄像枪,瞄准树林。准备随时录下那些激情的画面。毕竟,这样子的场面,是很少能够在大街上见得到的。在这里的人,大概都是写流莺跟召妓的人。因为没有钱租房子,又想要做,所以,这些的整晚公开不收钱的政府广场就是很好的去处了。特别是在这些连夜晚也很热的盛夏,更是消暑的好去处。这一晚,留在我脑子里的满是“依依噢噢”的声音。那一晚,我没有在哪里停留很长的时间,因为,我要在网吧度过,我很遗憾,因为按照以往的经验来看,十二点到两点这段时间才是那些流莺们干的最为热火朝天的,但是,我为了上网,只好舍弃这么美好的画面,毕竟,我觉得,上网看看日本女优比看这些东西要好。然而,我真的是上网看A片吗?我这辈子还没有看过,我也不愿意看,虽然口里吹得那么响亮,但是,我曾经看过吗?说实话,没有看过。但是,当宿舍的那些家伙每次提到看A片时,我都在扮大哥哥,当做什么都晓得。什么安源丽子,小优子等等,说的头头是道,其实,对于女孩子,我好像自从一个月前的那一个星期,就失去了兴趣。不是因为身体上的问题,而是事实上因为心里面有着害怕,有着伤心。对于上网,我一直很喜欢,为什么呢?因为,在网上,无论你说什么,即便你在网络上大喊###我爱你,你也不会担心什么,因为,网络上彼此陌生的环境不会让你现实的生活感到担心害怕,你可以尽自己的爱好,在网上,无论你想要干什么,想要网上****,想要网上结婚,想要网上被人****,只要你想得出的,网络都可以满足你的要求。我并不是沉迷在网络上面,而是只是这样子,的确可以让他疲累的心得到暂时的归宿。我走进在和顺市场里面的一家叫做零度冰点的网吧,在这个大夏天,看着这个名字还真的是全身都凉爽了。所以,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这座网吧现在很热闹,我真为他担忧,如果冬天来了,这里是否还会如此热闹,恐怕使对方的那间网吧吧。林雨轩向对面街的那间网吧看了过去,笑了。因为,那网吧的牌匾是这样子的:热浪逼人!妈的,我首先想到的就是这句话,然后才开始有些疑问,这两间网吧的老板到底是仇人还是朋友,或者,这两间网吧的老板跟本就是同一个人呢。这些疑问,我一直到现在还是没有能够明白。这里的网吧都是很正规的,正因为正规,所以,其实,平时上网的网费都很贵,为什么这么贵呢?说得好听的是:这些娱乐场所管理难度大,所以税收高,税收高,收费当然也高了,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的年轻人都不怎么喜欢正正规规的原因了。说得不好听的,林雨轩不敢说了,因为,那样子的话,触及体制。毕竟,“正规”是要钱的,我们学生没有钱,所以只能去那些无牌无证的娱乐场所。虽然是有安全保障的危险,但是,像林雨轩那些的学生,会对你说:别告诉我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生命宝贵啊。这年头,能省得一分就是一分。我每到这些地方,都会思考关于这些事的一些问题。毕竟,这个社会,能够贴上什么“正规”“名牌”“信得过产品”还有什么“XX认证”的,其核心都是一样东西,那就是资本。资本是什么?就是申请“XX认证”什么“XX年度国家权威的百姓信任产品”的资金。我一直不喜欢追求权威就是因为这个样子。我不买名牌,只卖自己最爱的。我上网。现在网上流行这么一句话:上网的,都在玩梦幻,上线的,都在看QQ。前两年,网上有一个游戏,叫做梦幻西游,听说很多人玩,但是,我却没有玩,至于为什么呢?因为大家都说我不是人。其实不是的,我是个喜欢文学的人,因为我喜欢《西游记》,所以,看到这些亵渎名著的东西,我虽然不是怎么的反感,但是,却是真的很不想“同流合污”。但是,其实事实上,我是曾经玩过“梦幻”的,只是我忘记了,还记得初三中考的前一天晚上,我忽然很无聊,又碰巧班上有一个叫做“细哥”的男孩,想要爬出去网吧通宵。而我呢?就跟着细哥开了自己爬墙的处。就是那一晚,我开了个“梦幻”里面“龙宫”的帐号。而且一晚上升了十级。原本我还可以升到十一级的,但是,我却没有升,为什么呢?因为十一级以后再玩是要点数的,点数怎样来,细哥告诉他,是要用钱充的。我一听,从此没再玩那个游戏。至于QQ,我一开始,只是知道那是一只企鹅。就是因为长的比较Q一点,所以叫做QQ。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企鹅,企鹅上面有很多的人头,有的是很多企鹅,也有的是一些熊猫。玩企鹅的人都可以在QQ上面沟通,至于为什么,我想:大概那些企鹅会说话吧。以上就是我对QQ的全部解释。但是当我真正开始用QQ来玩之后,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不是企鹅。在这里我要说一下现在我脑子里面还在记忆着的几件高中时候跟同学一起网吧通宵的经历。那个时候,好像是在读高一某个本来应该安静睡觉的晚上,忽然整个楼层的宿舍的男同学都觉得很无聊,首先是由于我们宿舍的提议我们整间宿舍一起去爬围墙网吧上通宵。起初我们只是两三个人有这打算,但是不知道,此言一出,竟然引起了宿舍里面其他的人的注意,然后宿舍里面的,那些要读书的,不想要读书的,读书很棒的,或者是打球泡妞很棒的,全都动员了起来,然后就整间宿舍,十多个人一起爬墙。经过隔壁宿舍的时候,碰上了那些发着呆,同样睡不着的同学,那些醒着的同学把那些睡着的同学同样吵醒了。于是,就好像是发散了的思维,到了最后,居然整一层楼的宿舍的男生全部动员了起来。至于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情。我记得就是浩浩荡荡的上百人一起爬围墙,一起拥进网吧里面。一起吃宵夜,然后所有人一起联网打CS。我记得那个时候,我对魔兽挺不熟悉,不会玩,然后身边的那个不是我们同学的外地人看着我玩,于是说了一句:“真笨!”然后就是这么一句话,居然让整间网吧沸腾了起来,因为,在哪儿上网的,我的同学占了大半数的席位。这样子浩浩荡荡,白人一起站起来看着那个外地人的场景,至今我还记得十分清楚。至于那个外地人的样子,我不怎么记得清楚了。这种上百人一起去网吧上网的经历很珍贵,也是我生命中留下的点点欢乐。 第一个星期的假期,我才终于在星期六早上八点,网吧关门的那些时间,才开始这样子回到家。我又可以看到那个令我深觉心痛的家了。对于这个,我并不想要提及,因为,我是要离开的。离开这个地方,回到远离家的那个地方,回到再也看不到自己熟悉的人的地方,也只有那样子,自己才能够真正的忘记过去。 关于亲戚,我曾经这样子想过,钱啊,钱啊,钱啊,钱钱钱。这就是我对亲人的所有的解释,我是好恨,好恨,好恨那些曾经以高高在上眼神鄙视看着我们的那些所谓的亲人,我很悲哀,为什么自己会出生在这个家里。我虽然很不情愿自己姓林,但是,我还是很爱自己的父母,正是因为这样子,所以我才这么的想要离开这个地方,我想要重新开始生活。但是,我往往最放不下的也是亲情。我生来就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在我的眼中,时光匆匆也不匆匆。如果将每一份每一秒的痛苦拆开,那么,时光就没有流逝不流逝的定义了。但是,如果当走到终点时候再回首,那么,你会觉得时光飞快荏苒,也许,这就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吧。我还记得高中那些打篮球的时光,现在想起来,还真的是过得挺快乐的,因为那样子的日子,实在是一般人难以享受的,只有年轻,只有当所有拥有年轻的人才可以享受这样子的事情。我当然还记得那些家伙,几十个人来围着一个篮球转,等上半个小时或者更长的时间只是为了打一场球赛,甚至有的人,像我这样子的家伙,在饭堂打饭之后,不乖乖待在饭堂吃饭,老是拿着饭盒,就地坐在篮球场上,边吃边看球赛,可能的话,上去射进了一个球,然后下场吃一口饭的,我现在看着当年在高中时候所照的那些照片,看着照片内那些各种各样奇怪的家伙,不禁傻笑了起来,那些家伙,还真的是这个世界绝无仅有的。时光似乎变得那么的快,就好像是转眼之间,秋的脚步已经慢慢的走了过来,而夏天的身影,却渐渐消失在我的眼中,我走在学校的校道上,看着校道两边的那些不会落叶的榕树,我忽然的很想要离去。像风一样的离去。我看着忽然一望无际的小道,眼前的同学忽然好像消失了。“静?”我好像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个比自己更为弱小的身影。孤单的身影。我忽然想着,这小妞,跟杨赐那小子恋爱了应该都有一个月了吧,他们会发展的怎样呢?这小子,好奇心又发作了,我都不知道,武侠小说里面已经早早的说过,有时候,知道太多未必是好事。所以,我走了过去,只是问了一句,第二句话还没来得及说,已经被静狠狠的打了一巴掌。我捂着火辣辣的脸蛋,正要疑惑,但是,一股温暖的娇躯却已经扑入了他的怀中,女孩,却是在抽泣着。我是那个迷惑啊,可是比自己在大街上看见周杰伦跟周星驰接吻还要迷惑。但是,有个女人扑到自己怀里总比没有强吧,经过我们身边的那些男同学都投来羡慕的眼光,而女同学呢?显然很妒忌。即便是老师,虽然看不惯学生们就这样子在大庭广众之下搂搂抱抱,但是,看见了却也没有阻止,毕竟,阻挡一对拥抱的情侣就好像是在一个人即将拉屎的时候叫他硬是要把屎收回去,是很缺德的。可是,我们并不是情侣,而我,却是比女孩还要惧怕爱情。我想要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还没有问,静就忽然松了手,连看也没看我,就这样子一个人跑了走掉。只剩下我站在原地,怔怔的看着走掉的静,然后,愣了,就差站在那里大半天了,然后让别人像在升国旗时候注视国旗一样注视着我。直到回到班上,我才从杨赐跟静的眼神才看得出来,原来,感情出现问题了。倒是,当我刚走进可是,全班人忽然的怪叫了起来。而杨赐呢?那种看着我的眼神,却是充满着憎恨。我懵了,本想要弄清楚的,然而,他妈的上课铃却在这个时候响起来了。那一堂课是数学课,说的不知道是积分还是积木的。而那堂课呢,对于我,杨赐,静静三个人来说,却是一堂在心里面弄面疙瘩的课程,我忽然瞅瞅杨赐,忽然的又瞅瞅静静,瞅见杨赐的那个时候,看见的是一副很憎恨的眼神,瞅着静的时候,静同样也瞅着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见那样子的眼神,感觉到了丝丝危险的感觉。人家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说,爱情是快乐的掘墓人。下课后,大家竟然都没有找到当事人说明白到地发生了什么事情。而我,当然从来都不会认为那样子的事情与自己有关。但是,我清楚的感受道,自那堂课以后,我总是觉得自己身边的那些人看自己的眼神都怪怪的,特别是跟他们寒碜道爱情这样子事儿的时候。但是,当我想要问他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时候,他奶奶的,却都在当武林高手,只字不言。我骂道,你们都他妈的疯了。Whatis happen?我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当事人之一的杨赐,谁知道却很无辜的挨了一顿骂。话语说得非常难听:好像是说什么没有义气什么的。我现在想起来,还真的觉得那句对白好像《大话西游》里面罗家英说的那句话:你要的话,跟我说,我可以给你,我可以防手,你不要的话,就不要阻碍住别人,你以为你这样子当傻子会真的让别人开心吗,不是的,只有痛苦,三个人的痛苦。我一头大汗,因为刚刚打完球,但是,说真的,我感觉道痛苦吗?我已经麻痹了很久。从那个暑假开始,我就已经麻痹了。我早已经失去了正常人对爱情的感知力,这一次,我连自己陷入了这两个人的圈子,我也不知道。甚至还茫茫然的。安在真的不相信还有这样的人,跟我混了这么久了,他到现在,其实还不清楚,这个人到底是什么人?是什么事情都不在乎的家伙还是却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傻子?安在跟他做了这么久的朋友,却也还是不能够明白他到底在想什么,知道的,只有一点,这一点只有一个字:怪!怪的不可理喻。他就一直是这么的一个人。安在是静静很久就认识的了朋友,虽然跟我这家伙玩得挺好,但是,这怎么能比得上跟静静的感情呢?所以,看见静静陷入到这两个男孩的手中如此痛苦,杨赐他是不熟悉的,那么,当然要把这一切怒气发泄到我的身上。因为,我们是朋友,朋友对不起朋友,当然要他这个中间朋友来解除了。不知道怎么的,这一次,安在的火发的特别大,就差一点的就要打他了。我那是个迷惑啊,这个家伙,为什要这么愤怒呢?要知道,以前,他是个连骂也不舍得骂自己的家伙啊。我看着比自己高大很多,久经风沙的家伙,不禁愣在了原地。他可是自己的大哥啊。安在是个在外面混的大哥,这样子说,就是说他本来就是一个有背景的人。虽然还只是一个十八岁的年轻人,但是,他身后的东西,可是连公安局都不敢忽视的。毕竟,像那样子所谓的年轻人,谁敢想到他竟然是当地最大的一个本地帮会“龙川帮”的头头,我也觉得奇怪了,这样子的家伙,自己是怎样子认识的呢?我忽然想起了两个星期的一天。大家都不相信我的过去,林雨轩说:那家伙,定是为了在学生群中发展他们的势力才这样的。 安在呢,曾经嘻嘻的笑着,作为一个大哥,我原本想着安在会狠狠的揍自己一顿,但是,想不到的是,安在一看见我,就一点没有怒气,而我,却忽然的感觉到了一丝很温暖的归宿感,就是好像大哥的感觉。就是这样子,一个十五岁的学生,一个十八岁的黑社会大哥,就这样子成为了朋友。但是,他们老是觉得,他们其实早已经相识。说起静静跟安在的认识,其实也是很戏剧性的,命运就好像是这样子安排的他们相识,安在跟朋友在和顺小镇的那条旧旧的小街上行走时,碰巧看见一个女学生被一个成年男人绑进了街角,就是这样子,很顺理成章的,安在救了静,他们一见如故,就好像是认识了很久的兄妹一般。当我们三个走到一起的时候,我们都认为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小了,但是,同时,我们也有一种想要哭泣的感觉。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但是,有的东西,缘分早已经在前世注定。但是,这一次,安在因为静儿的事情,狠狠的责骂了这个他当作亲生弟弟一样疼爱的我。同样的原因,是为了那个他当作亲生妹妹疼爱的静儿。为了什么,只是为了一种年轻人所不应该拥有的早恋。我对于安在的责骂无动于衷,不知道为什么,我非常惧怕爱情,同样是这一年,就是在那么的前两个月,在他还没有认识静静,还没有认识安在之前,年少的我,遇上了一个比我还大两岁的女孩子,她叫做欣,可欣的欣,对于这个女孩子,我一无所知,只是知道,她来自青海,那个遥远的不能在遥远的美丽的地方。雪山之下,青海湖畔。我忽然觉得,自己身边的这个不知道是谁的姐姐,竟然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总是带着淡淡的哀伤。就是那么的两个暑假的星期,我们相爱了,也许不是什么爱情,只是喜欢而已。但是,我们之间的喜欢,却是那么的超出同龄人所应该拥有的纯洁,在那两个星期,我做了连自己也不敢想象的事情。可欣将她自己的第一次交给了只不过十五岁的我,而我,却也毫不吝惜的接受。我们爱的如火如荼,那一个星期,我们疯狂的****,疯狂的,好像生命就只剩下这么一个星期般,可欣对林雨轩索取无度。但是,很戏剧性的,忽然消失了,可欣就好像空气中忽然消失似的,我看着我们曾经租住的那间房间。,空荡荡的一片。可欣的行李全都给拿走了,只剩下我一个孤单的身影。我还以为自己做了一场春梦,但是,不时疼痛跳跃的心脏,却告诉他,也许,不是梦。一个男人心里面如果装进了一个女人,那么,其他的,什么女人,都不会,或是不能够在容纳进去了。前一些日子,数学课上讲了一个关于三角形稳定性的问题,老师说,三角形是最稳定的,大家也认为这是个公理,但是,我却不这样子认为,我认为,不一定。老师叫我举一个例子。我看看杨赐,然后看看静静,再而看看自己。迟疑道:“三角恋。”老师懵然,全班也懵然了。大家笑了。静静却哭了跑了出去。晓仪,作为好朋友,却追了出去。老师看着静儿捂着脸,着急问道:“她怎么回事了。”我挥挥手,看了看手表,对着老师镇定道:“月经了吧。还是赶快下课吧,时间到了。”杨赐,还有所有知道这些破事儿的那些同学,看着我那个不在乎的样子,心里面都不禁冷冷的想到:这个狠心的家伙。其实,我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这样子的人,是一定会将自己推上绝路的。但是,那儿,就是我梦中想要到的天堂。 对于早恋,我没有什么实践经验,但是,我觉着,我的一两次经验足够让我终生疼痛了。毕竟,我爱上了可欣,可欣死了。我爱上了静静,最后静静也死了。所以,我不敢爱别人,一个只会给别人带来厄运的人,有什么资格去爱别人呢?只有离开,才是最好的选择。然而,那个时候呵,我却还在思考着,爱情到底是什么?为了这个名义,那个时候的我,还真的是研读了中外的爱情巨著。然后用了理性的眼光去分析生活中,用道理来总结,然后,总结了自己也看不懂的原理。直到几年后,我长大了。爱情的失去与得到,生命的悲剧或者是喜剧,才让我终于明白了那么的一个困扰了我十几年的命题。 寻求出版,联系电话13060985563
二 静女孩那个时候,和顺高中的教学楼或者宿舍什么的,都很简陋。人们一听见和顺高中这个名字,就可以联想到什么是失败,什么是贫穷。在我们那个地方,学校的等级制度分的很清楚,至少在我们心目总是这样子的。读石门的就是天之骄子,读和顺高中的呢?将来或者都是些混混罢。但是,这一点,在我没有上大学后,我就知道,其实,这个世界并没有高低等之分,只有肯上进和不肯上进之分,还有的就是另外一个分别,就是有钱和没钱之分,世界本是如此残酷。而和顺高中的人呢,其实都有很多肯上进的。就拿陈毅,李丹来说吧,都是些热爱学习的人。但是,他们只不过因为这种或那种原因而来到这间不出息的学校。但是,他们却一直不肯认命,一直努力着为了将来,为了大学。在我那个的班里,有很多人其实已经早早的认识了。像老妖,恒那些早就认识的同学。那个是后话,高中的晚上,需要晚自修。而我,早早的就一个人来到了教室里面,看着空荡荡的教室,我感觉到了一丝安全的感觉,在我的心目中,我一直想一个人独处,然后,我才会觉得那样子才可以思考,为什么呢?因为在众人面前,我必须要装出一副乐观的样子,只有这样子的人,才能够融入众人。才能够把快乐传递给别人。但是,有谁知道,我的心里面真的在想什么呢?我好孤独。坐在教室最后的一角里面,趴在台面上,呆呆的看着眼前的那个黑板。黑洞洞的。“嗯,同学,在干什么呢?”一把女孩子的声音忽然传入我的耳朵中。我一怔,猛地抬头看着那个女孩子,原来,是那个叫静静的女孩子。“嗯,在想美女呢。”我一语惊人。我是故意这样子的。因为,我不想让别人看清楚我的内心,看到我的寂寞。我只是想把自己的无厘头搞笑散播到任何一个人身上。的确,我成功了。静笑了。我同时问道:“你呢,为什么这么早来呢?上课还有好长一段时间呢?”静静说:“你呢?你有为什么这么早来。难道只是为了想美女吗?”“嗯,我想一个人独处,好好的想一下美女。”“额,那么,看来,是我打扰了。”女孩一副想要走的样子。我接着道:“呵,被美女打扰也不见得是一件坏事。” 就是这样子,我们认识了彼此,但是,对于我来说,不见的是一件好事,也不见得是一件坏事。毕竟,那样子疼痛的三年,是很难说是好是坏的。这一次已经是我来到和顺高中的第二晚晚修了,第一晚认识了一个狠毒的班主任,第二晚认识却是认识了一个可爱的女孩子。我继续打开自己的拿一个本子,开始写小说了。《神域》,已经开始了第十篇章了,这一章,可欣将会死去。而任飞他呢,一个人孤独,孤独的离开,沉沦。为什么爱情会这样子呢?我不明白,任飞也不明白。倒是我深深的知道,现实中的可欣的离开是那么的狠,那么的无声无名。想着想着,我不禁留下了一滴眼泪。“嗯,你怎么流眼泪呢?”静走到林雨轩的桌子前,眼睁睁的看着林雨轩,吃惊问道。“额,你误会了,我其实是累了,我每次累了,打哈欠都会流眼泪。这只不过是生理反应罢了。”林雨轩还是那一张虚伪的脸容,他抬头看着静那不可思议的脸容。的确,这样子的解释是很勉强了点。所以,林雨轩故意搞笑的装了出来:“嗯,你不相信吗?我试一试给你看。”林雨轩居然真的深深的打了一个哈欠,但是,却没有眼泪流出来。“怎么没有?”静静伸手在我的眼睛下面摸了一摸,道。“嗯,也许不是由心的吧。哎,看来,打哈欠也要用心啊。下一次,一定要用心打一个哈欠给你看看,来证明我的推论。”“呵呵。”静静不禁被我逗人的话语给惹笑了。不禁捂住嘴巴笑了起来。“静静,你笑什么?”一个高大的女孩子走了过来,站在弱小的静身边,就像是一棵大树。她是静的初中同学,叫何晓仪,其实,如果不是因为我一直思念静静,这个不突出的人,我老早就应该忘了。我认为,她是静静很好的朋友同学。静静拉着何晓仪的手,介绍我说:“他好搞笑哦。”其实,我不习惯被别人这样子介绍,毕竟,我希望女孩子说我很帅,而不是好搞笑,所以,我为了现实我自己的帅,还是老招牌动作,头发甩甩。何晓仪看着我说:“哦,原来是你。今天早上军训的时候跟教官顶嘴的就是你。我认得你。”“哦。”我笑了笑,道:“想不到,我是这么出名的。”其实,我想不到的有很多的事情,就好像是我想不到布什一上台就会打伊拉克的事情一样。我们三人有谈有笑,好不快乐。其实,年轻就应该在那样子快乐的时光笑着过去。 很简单的,那些人,那些事,三年的痛苦就是在那些所谓快乐的折磨中度过的。到后来,我才真正明白,自己认识静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此时此刻的我,却一点儿也感觉不到。很快的,三天军训很快的就过去了。我经过这三天的军训,更意识到所谓的教育,本来就是任务。为什么要军训呢?表面上说的好,是为了培养学生的什么的吃苦耐劳的品质,依我看,单单是学校饭堂的那些饭菜就让我们十分的吃苦了,不但是吃苦,而且是吃脏。更且,很贵!军训最后一天,有什么演练的。说是操步什么的,还不是正步走,齐步走那些废材。向左转,向右转。对于这段历史,我对之只有一个字“无”。无是中国禅境的最高境界,大道无形,大武无招,大富无钱。而我对之的解释是无聊!教官走的时候,众人都很热情的对着那些卡车挥手,其实,我知道,同学们是真的开心呀,毕竟,魔鬼走了,人类难道不应该开心吗?所以,作为一位人类,我同时开心的向教官们竖起了中指!然后狠狠的吐了一口痰。静静在他的身边,看着我那样子狂傲的样子。不禁捂着嘴巴“嗤嗤”的笑了起来。然而,周边的某些男同学看着,却嗤之以鼻:“这小子,干什么,惹女孩子的注意吗?”我既没有想到他这样子的行为会在同学们之中引起这么大的感受,我只是想按自己的方式去做任何事,按自己的方式去活着,不要再在乎别人的感受。但是,事实却不是这样子的,一个人,不可能脱离社会生存着,这就是我的痛苦之源。 开学三天,正式的教学渐渐开始。我开始真正的表演了,我觉着,自己真正的搞怪应该开始了。于是,不一样的林雨轩开始渐露头角。其实,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有计划的,像后来认识静,然后认识露琳,再然后认识敏桃,所有所有的就都有计划的。其实,这样子做人很难受,因为,林雨轩一直把自己当作命运的操纵者,自从初三结束后,他就一直不愿意被命运所阻碍。那样子的人生是悲哀的,然而,即便当命运的主宰,只要你是林雨轩,你的命运就是悲哀。哪一个晚上,我暗暗的对着自己说:游戏人间。但是,我却并不是游龙。第一堂音乐课,是一个叫做李梅的老师教的。李梅,我直到加入到学生会两年之后才明白,那样子的人,本身就是着腐朽教育制度的捍卫者,他们只是这沉甸甸下银锭子下被压死的灵魂。而我自己呢?就是那样子被死魂灵抛弃的那么可怜的一个。但是,在那一堂音乐课上面,我却表现得尤为出息。为什么呢?因为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真正明白,什么是拍马屁,当我真正认识到这样子的时候,我就不愿在这样上这样子虚伪的老师的课,我鄙视他。那一天,腐朽的教育制度受教者,居然第一堂就来了一次所谓的测验,说是要好好的了解学生的音乐水平。其实,我一直觉得不需要开这些音乐,什么的废课。学生,这些课程,从小学就一直开到现在,但是,又有什么效果呢?只不过是浪费时间,如果说是为了提高学生艺术情操的,那就是废话,这样子的美术,体育,音乐课的,其实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这样子开了,然而,一直到高中,这样子的课程都在继续着,算起来,我们学这些音乐课也都有整整十年了,即便不是每天在上,但是,一个星期至少有两节课吧。这样子算起来,一个月就有八节课,一年除了国庆假期,寒假暑假等等,大约有七个月在上课,那么,每一年就有五十六节音乐课,十年呢?五百六十节音乐课,再加上什么美术课,体育课什么的,哼,我想,要突破一千大关了吧。看着二千的大关前进。然而,我们学到了什么,学到上课睡觉,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呢?我想到。然而,我却不敢大声呼喊,因为,即便我呼喊了,人家也会当我是傻子。毕竟,那样子的权威,一般人,是不敢挑战的。挑战的,说真的,真的是傻子。其实,我还应该还记得,那一天的音乐课,好像是测试要求每个同学都上讲台上面来唱了一首歌,我当时那个班里面的人物,都是天才!怎么说呢?有的人居然唱了小叮当,这样子比小学生还要弱智的歌,而有的哥们则更有才了。他们唱的是什么呢?居然唱那些足足有一两个小时的劲金歌曲。要不是老师后来按铃了,恐怕,到现在,我还在上那堂音乐课呢。不过,我林雨轩到现在还记得,当时我唱的那一首歌是什么,自己改编的飞儿乐团的那首《千年之恋》,后来被我改编为《千年孬头》的那首歌,的确是让所有的同学开怀大笑,也的确让我自己在这儿三年打拼落了一点点的基础。其实,我所谓的的特别,所谓的性格,是在这么一首歌开始的。千年孬头!一年之后,老是会有一个学生会的女孩子叫我“孬头”。我呢?很无奈,既然逃不了了,还干脆这样说吧:错!我不是孬头,而是千年孬头。那个女孩子说:“嗯,孬头,还是千年的呢!那年,那节音乐课之后,静静走了过来,对我说:“嗯,我觉得你好特别。为什么要说自己是孬头呢?”我拧转头,看了看静静,我个子不高,看着静静这个女孩子,居然要有一些仰头的感觉。我看着静静,虽然不熟悉,但是,却可以感到一点点的关心感,我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我说:“错,我不是孬头,而是千年孬头。”“千年,你做了几天的人?”静静打趣道。“我有一千岁了。我总是想要死,但是,却始终死不了,你说,啊,我多么的无奈啊。”我虽然是以一种打趣的语气说这句话,但是,我哀伤的眼神却彻底出卖了自己。然而,彼此竟然不熟悉,所以,静静也只是呵呵的笑了。 那年的初秋,静静失恋了,这,也许是她的初恋吧。小女孩,我觉得,现在的女孩子可是真的越来越成熟了。不仅谈恋爱,而且还不止一次,而这就是为什么她一直这么惧怕爱情的原因了,因为他只知道,除了那一个叫做可欣的女孩子外,这个世界就没有单纯的女孩了。也许,我是要踏上一条遁入空门,孤独终老的路途吧。我班上有一个叫做杨赐的人,说来也奇怪,他的大哥居然就是那个学生会主席,杨智。而那天,我刚请了个假出去喝完酒回来,居然看见了杨赐与静静坐在了一起,而且有说有笑,我,林雨轩将右手弄成一把枪的样子,指着他们两个,默默的说:“他们,会谈恋爱的。”我从来没有说错过。上课铃响了。那些下课一条龙,上课一条虫的同学们,都很快的回到自己的位子上面。整个班的人,都静静的。没有说话,其实,不是因为他们真的不想说话而是因为,这一堂课是语文课,即使班主任何婉。大家都想要给班主任来一个很好的印象,所以,都没有做出什么事情。倒是我呢,拿出一部MP3,用耳塞塞住耳朵,听着歌,还不是的摇头。在班主任进来的时候,大家都站了起来,都高中了,还是小学的那一套:“老师好!”我记得,那一堂课却没有站起来,我向来把自己标榜为一个敢于挑战权威的学生,所以我听着歌,口里却在呢喃着:“好个屁!”然而,我却坐在班里面的最前面的第一位。听着MP3唱着歌的学生,的确是引起了班主任的注意。当班主任看着我的时候,我才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霎一声站了起来。装出一副惊讶的表情,道:“额,上课了吗?”全班哄堂大笑。而那个姓何的呢,也在这一刻看到了我的不同之处,因为,她做了这么多年的老师,十分清楚作为一个学生,即便怎么的不想要读书,然而,上课的时候也不会真的是不知道的。毕竟,虽然迟早是要睡觉,但是,也要看清楚到底是那个老师,上什么课才会睡觉。那么,什么样子的老师,什么样子的课是不能睡的呢?在男学生的眼里,恶毒的老师课堂是不能睡的,漂亮的女老师是不能够睡得。班主任的课也是不能睡的,因为,自己能不能够毕业的生杀大权可是掌握在他手里呢?所以,何婉芬并不相信,自己集恶毒,漂亮,班主任一身,还有学生敢在自己课堂上干什么?这,她打死也不会相信。所以,这只是他觉得我特别的原因。姓何的上的课是语文课,对于语文,我一直不同意现在的教材。因为,那样子的课文,用了好几辈子都是什么范仲淹,鲁迅,巴金的。一点也没有创新,学生几乎不用翻开课本,就大约猜到了里面的内容是什么了。总不能是《诛仙》第三章吧。但是,这一节课,姓何的却没有一开始就将语文课,她只是把这一节课当作了班会课,居然选起了班干。对于林雨轩来说,他向来不是什么当班干的份。所以,继续带上了耳塞,听着自己的音乐,然而,自己停止了思考,这并不代表所有人,整个世界都停止了。选举班干的行为正在进行着。而林雨轩,也开始欣赏眼前的那些人了。那些想着女人的男孩,那些想着男人女孩,还有那些什么都不想的人。姓何的站在讲台上,一副老师的口吻,道:“今天,语文课就想不上了,谈谈我们对高中的感受吧。”我旁边的一个男孩子,很不高兴的伏在桌子上,冷冷的说了一句:“和顺高中,有什么话可说。”我蔑视的笑了一笑,心里面想:又是一个有抱负却是没有实现自己目标的人。其实,这个世界又何止他没有实现自己的的目标而觉得伤心呢?我也算是一个。而我的目标呢?是什么?我还记得自己曾在小学的那个时候,曾经说过这么一个愿望,当老师问他,你长大后想要干什么?我说过,我要当银行行长。但是问到原因呢?稚嫩的他这样子说,不愁没钱用。但是,现在,我还是没有当上银行行长。所以,我还是很失落的。很难想象的,都十七八岁的人了,居然说得还是当年小学生时代的那种。也许是因为刚才我过于搞怪的行为让那个姓何的注意到我吧,所以,即便她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但是还是依然以那样子的口吻对我道:“那个同学,站起来谈一谈。”我从来也不会对陌生的人客气,于是就那样子站起来,看着姓何的,道:“高中生活吗?嗯,也不知道怎么的,忽然的就好像一睁开眼睛就在上高中了,然后,一闭上眼睛,就好像是已经高中毕业了。”“嗯?”何婉元显然不明白我说的话是什么意思,而大家呢?也觉得这个小子说得话,实在是太过于充满哲理了。其实,在所有人在猜测其中玄虚,我呢,却知道这只是我忽然想不出自己到底应该说什么?所以才瞎掰的。但是,姓何的却似乎不想让我休息,装着很懂的样子。接着问:“嗯,这位同学,你说的很有哲理,能够解释一下吗?”“嗯?”我似乎想不到自己瞎掰的东西在老师的脑子中居然会这么有哲理。所以,吃了一惊,但是,我一向有自己的做事的准则,就是将错就错,既然瞎掰了,就瞎掰到底。于是,我也好像老师一般装出一副很高深的样子,道:“既然我们都上了这间学校,自然酸甜苦辣,种种感觉都会存在,因为我们是人。但是,我们毕竟经历了,我们毕竟还是年轻人,不要“为赋新词强说愁”。所以,我们应该定下心来,好好的过这些日子,好好的吃我们和顺高中不太可口的饭菜,好好的爱着我们和顺高中不太漂亮,不太英俊的男女同学。因为,这就是生活,生活既然这样子,我们又何必要强求这些东西呢?也许,我们明天以后,只是眨眨眼,那么,我们的三年就会过去了。”“嗯?”何婉元闷哼了一声,却真的不明白其实到底我到底在说什么。也许,她是明白了我在瞎掰了吧。然而,我座位后的那些我现在已经忘记了到底是谁的当时的家伙加上死党,却俏皮的向着我眨眼睛。“嗯?”我不明白。小声问:“什么回事?”其中一个长的黑黑实实的叫做南词锋的家伙道:“怎么我怎样子眨眼睛,怎么还不可以毕业啊。”南词锋我已经不记得是谁了,因为那个时候我觉得他的名字很帅,所以就记了下来了。我无奈的向南词锋竖起了拇指,道:“兄弟,太有才了。我一眨眼,就已经过了千年了。所以,现在,我是千年孬头。”“哈哈哈!”大家不禁被我自我诋毁的话语给逗乐了,于是,课堂上又充满了笑声。其实,我对这样子能够带给大众欢笑的生活也真挺怀念。 在我的心中,年轻的林雨轩就是这个样子,喜欢笑声,喜欢自己能够带给别人笑声。但是,有时候,为了给别人带来笑声,即便是诋毁自己也丝毫不惧。因为,自己诋毁自己总比别人来诋毁自己要好吧。我有着这样子的哲学,因为,我害怕,害怕自己的弱点会被人家抓住,然后用那样子的的语言来诋毁自己,那样子,我是没有话说的,因为,我本来就是那么一个自卑的人,绝对自卑是什么呢?就是将自己的弱点完全暴露给对手,自己奚落自己,自己让自己没有面子。因为,只有那样子,他才可以找回做人的尊严。他才可以保护自己。 没有人的夜。没有人的太空。我跟那个从初中一起玩到高中的同学卫国坐在饭堂二楼的阳台上。看着漫天黑云。黑云其实没有什么好看,但是我们还是看着天空,因为,除了天空,我觉得,其他没有什么好看。那时候,因为我们高中的简陋,所以,我们这些一二班的某些新生都被安排到饭堂上面的那些原来让电工,让校警住的那些小宿舍上面居住着。所以,每到夏天的这些闷热的日子。大家都将草席拿出来扩大的大阳台,把草席摊在水泥天台上,看着天空的繁星,然后,再那些饼干,家庭装的大可乐或者是雪碧,失恋的日子,就是啤酒。就这样子,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睡在草席上,边吃边笑。有的比较夸张的呢?居然还在家里带来了一些灯具,还有的就是一副麻将以及麻将台。左边斗地主,右边打麻将。就这样子,睡到天亮。我还记得那一晚,我跟卫国两个人坐在草席上,那个时候,天空黑黑的,堆满了云,那一晚,我正在宿舍里面睡得正欢,还在做着一个美梦,我梦见了自己拉着美女的手,跟美女互相凝视着。正要狠狠的吻住美女的嘴唇时,卫国出现在我的眼前。只见卫国用小手电照着我的脸,着实把昏睡中的我吓了一大跳。毕竟,美人生须是很可怕的。那一晚,卫国告诉我,他失恋了,那一天,至于是他被人家甩了还是他甩了人家,至于这一层,我就不明白了。我只明白,他失恋了。卫国在那一晚,硬是拉着我睡在了天台上,那一天,卫国服务很周到,早就准备了一些花生。我如果是平时看到这些东西的话,我想,我大概是会发疯的,但是,这一晚,我却笑不起来,而且,还差一点哭了。因为,看卫国的气势,他是要跟我说通宵了。我看着眼前的这些东西,忽然装得很痛的样子,捂着头,道:“额,我不行了,我要晕了。”卫国嘻嘻笑道:“别装了,有这个你可能就不会睡了吧。”卫国伸手拉开了草席上面的一转床单。 我一看,就立即的坐下在草席上面,打开了其中的一瓶啤酒。狠狠的往口里灌了两口酒。道:“兄弟,有什么事情,尽管说。”我口上虽然还在说着,但是,眼睛却一直看着草席上的啤酒。 卫国摇摇头,叹了一口气道:“哎,真的是一物降一物啊。想不到,这个疯子,老师降不了,校长降不了,长辈降不了,却被几枝珠江啤酒给搞掂了。哎,真的是世事弄人啊。” 也许是喝了酒的关系吧,大家都很快的进入了正题,原来,卫国这么晚把我从美梦中拉起床的原因是因为卫国这个小子又失恋了。 当卫国这样子对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只是很疑惑的看着卫国老半天,毕竟,卫国失恋是经常的事情,基本上每个星期都会有一次,直到卫国问了一句:“怎么,我脸上有邋遢东西吗?”我才恍然大悟,道:“这个真的是你啊。” 卫国更疑惑了,问我说:“怎么不是我?” 我觉得,我是应该继续继续喝着自己手中的啤酒。而且还应该边喝边说:“你这小子,一年都不知道失恋多少次了啦。不是你甩人就是人家甩你,你小子用的下这么重得血本,买这些啤酒跟花生来跟我谈心吗?我还以为,你这小子搞大了别人家女孩子的肚子,不知道怎么办。找我想法子呢?”卫国一下子拿走了我手上的啤酒瓶,忽然很认真的道:“连你也觉得我是那样子的人?”我还以为卫国在开玩笑,所以,只是很随便的说:“别问我,明天去问问街口扫街的那个老婆婆吧。是他告诉我的,她说,你很花心,她说,你不是人,哈哈。”我从卫国的手里抢过啤酒,继续喝了一口。其实,在我的心中,这个卫国啊,向来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所以,对于他失恋的事情,我倒是不怎么在乎,因为,虽然我们是朋友,但是,我们对于感情的观念,却是很不相同的,我是个对爱情非常执着的人,而他是不在乎的人。所以,我只能够那样子说话。卫国整个人却忽然像三年没有浇水的鲜花般,谢了下来。自言自语道:“难怪,她这样子说我。”于是,卫国伸手就抢过了我手里的啤酒瓶,猛地喝了一口。而且,是一口气把剩下的半瓶啤酒全喝光。比素有“酒鬼”之称的我喝得还要凶。我一看呢,就知道了不对劲,根据我三年的喝酒经验来看,只有真正伤心的人才会这样子喝酒。品酒的人,自然不会品啤酒,因为无聊喝酒的人,也自然不会像他喝得那么的凶。而至于像我自己这样子的酒鬼呢?是没有了酒就不行的。所以,自然也不会让那些啤酒那么浪费的顺着嘴巴流到地面。所以,我可以做出判断,他是真的伤心。我再次将卫国手上的那瓶啤酒抢了过来,自己狠狠的把剩下的一点点啤酒喝进肚子里面,毕竟,我还是很不愿意让那些无辜的啤酒就这样子被糟蹋了的。所以,我喝了酒,接着说:“年轻人,喝这么多酒干什么。只不过是失恋罢了,没什么大不了。”卫国不怎么能喝,所以,尽管只是喝了一般瓶啤酒,却也已经有了丝毫的上脑,眼眶红红的。看着我。有些胡言乱语,“轩,你知道吗?她居然说我这个人丝毫都不懂爱情。她居然比我先一步,先甩了我。”我看着卫国那伤心的神情啊,忽然的,我也变得好正经,正儿八经说:“说真的,如果我是女孩子,还真的是不敢选择你。我不是在奚落你,而是,我觉得,有些事情,你做得太过于放荡了。”卫国看着我,是乎有点儿恼怒,但是,他却没有说话,因为,事实上是自己从初中到现在,这些年来,一直对感情不怎么认真。说真的,你现在让卫国说出他初二时初恋时候的那个女孩子叫什么名字,我想,他也只能是摇摇头。卫国初三到高一这段时间泡妞是泡得最为疯狂的。一般两个星期换一次,如果快一点的,一个星期两个一起上。一直以来,都是他甩女孩的,而现在,他居然被女孩子回甩,看来,真的是报应啊。这次,还被甩的那么惨,看来,真的应了一句老百姓的老话,飞得多高。跌得多痛!我接着说:“现在的人,看感情比垃圾要珍贵一点点,特别是爱情。”卫国看着我,说:“你懂什么是爱情!我都恋爱了几十次了,还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在爱什么,什么是爱,你懂?”我呢,同样以挑衅的眼神看着卫国,道:“小子,别看小我。我熟读中外爱情长篇名著,短篇不名著,我崇拜柏拉图式的爱情,我有自己的一套完整的爱情理论,我会不明白到底什么是爱情?”卫国张大了嘴巴,看着林雨轩,道:“那你跟我说说看,在柏拉图的爱情理论中,我是什么人?”我开了另一瓶酒,故弄玄虚的喝了几口,然后才说:“柏拉图说,你是贱人!”“小子,你找揍啊。”卫国一副凶神恶煞的死样,捏紧拳头,看着我。我呢?不慌不忙。拿开了卫国的拳头,缓缓说道:“年轻人,别那么冲动,连避孕套也还没记得戴,就想冲击呢?还是先好好的听我说吧。”“好,那你说!”我点点头,原本想要长篇大论的,但是,一眼看见自己的手表上面的时间,想到明天还要上课,所以,忽然转了口风。但是依然是一副高深莫测的神情,道:“柏拉图为什么说你是贱人呢?其实是他老是亚里士多德告诉他的。他说你上厠所不洗手,吃饭时候跑去拉屎,拉屎的时候却在吃饭。所以亚里士多德告诉柏拉图说,你很贱格,嗯不,应该是卫国很贱格。”我说得头头是道,而卫国呢,居然也跟着点起了头,等到了我说完后。卫国一双大手紧紧握住我的脖子道:“我捏死你。捏死你这个家伙。”虽然样子很凶狠,但是,却没有真正的用力,只是在那儿装模作样。我虽然被捏着脖颈,但是,还是在百忙之中拿起酒瓶,喝了几口酒。卫国一看,很无奈的软了下来,指着我说:“你这小子,喝少半口不会死啊。”我很认真的点点头,道:“会死的,会死的。”卫国说:“我很好奇,你是什么时候染上啤酒的。我记得,初三的时候你不是这个样子的呀,莫非受了什么刺激?”我说:“好好的管好你鸟事,我天生的酒鬼一个。喝酒,本来就是人类的天性,不喝酒的才是压抑天性呢。”“好!说的好。既然这样子,我们压抑自己的天性干什么,今晚我就冲上去女生宿舍。大干一番。”我一听,不禁楞楞的看着卫国摩拳擦掌的认真劲,喃喃的说了一句,道:“果然够贱。”其实,如果问我,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喝酒,其实,我也是不记得的,也许是初三的时候被同桌的那个女孩子灌了一大瓶九江双精,然后就爱上了喝酒吧,也许是因为某个傍晚,忽然觉得很空虚,就买了酒,然后就染上了酒瘾吧,我已经不记得了。 半夜两点的时候,两个人你一杯,我一杯,已经醉得不成样子。两个人从天空上面到底有没有不穿衣服的女神,一直谈到美国大选,奥巴马是否能够战胜对手,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黑人总统。还有的就是班上的一些美女同学。但是,到最后,还是转回到主题上面。到底我们的爱情应该怎样发展。我记得我说:我不需要爱情,唯独需要女人。当完成了自己搞完一百个女人的目标后,我就会出家。当和尚。而卫国呢?他说:他需要爱情,需要女人,特别是美女。两个傻瓜,脸红红的忽然像一匹深夜里吼叫的狼一样。对月长号:我要女人!一只拖鞋就在这个时候从宿舍里面飞了出来,伴随着这样子的声音:浦你阿母!还让不让人睡了。两个人那一晚整晚躺在天台上,看了整晚的乌云,然后,也许是睡了,也许没有睡,但是,我清楚的记得,第二天一早起来,床单是湿的。林雨轩以舌头舔了一舔,发现那并不是尿,也不是酒,而自己跟卫国的裤裆也没有湿。咸咸的味道,看来,是眼泪。我看着熟睡的卫国,脸上还有着眼泪还没有干的泪痕。脸上露出一抹很无奈的笑容。然后。狠狠的伸了卫国一脚,骂道:“还不快起床。他妈的月亮都照你屁股啦。” 其实,我一直没敢向任何人透露出我的心事,我的那些难忘而又令我痛心的往事。即便在喝醉酒的时候,我的戒心一直都存在着,我多么羡慕自己能够像卫国一样,只是喝一次酒就解决了所有的事情啊,可是,我不行,如果说我可以靠喝酒就能够忘记很多事情的话,那么,我想,我现在所喝下的酒已经足可以让我忘记了自己到底是谁了。我想起了自己在刚过去的那个暑假里面所遇到的那个女孩子了。那个女孩子,就像是梦一样,忽然出现在我生活中,又忽然的消失在我的视野里。难道,真的没有永恒的东西。 那年的在和顺高中度过的夏天。在那个星期五。放假了。我拿着书包。走在学校通往集市的那条一直沿着金溪河的河堤蔓延的公路上。看着街上来来去去的摩托车。在我住着的那个小镇里,虽然会有汽车,虽然会有商场,但是,却没有麦当劳,没有肯德基,没有其他什么象征着城市的东西。我最讨厌这种感觉了。讨厌这种发达了一半,另一半却又不怎么发达的小城镇。我讨厌,街上很拥挤,密密麻麻的汽车,却没有一部是宝马,保时捷。林雨轩觉得无聊啊,人生怎么能够这样子无聊!于是,星期五晚,我决定今晚不回家。干脆一个人无聊透顶!那一晚,我这个家伙打算前半晚喝酒度过,后半晚在网吧度过,原本我是想试一下当一下午夜牛郎的感觉,但是,可惜的是,他没自身的资本,同样也没有钱,而刚好网吧通宵一晚只不过是十块钱,便宜又能够消磨时间,所以,我就这样子去过一个人的生活哦。在我的脑子中,还记得那一天,那一天,我在万福城商场一个人用九块钱卖了三瓶铝罐装的蓝带啤酒,然后走过和顺大桥,在对面金溪市场上找了一家小吃店,点了一个蛋炒饭。然后,从五点一直坐到七点。直到太阳下山,天开始渐渐的暗了下来。才终于离开了那间小吃店。左手提着三瓶铝罐蓝带啤酒,右手拿着书包。用眼睛,看着渐渐西下的太阳。我向临江的那个镇政府广场上走去,西斜的夕阳把我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忽然之间,矮矮的我看起来非常高大。我说,我很喜欢夕阳,因为,夕阳让我忽然的没有了自卑感。虽然夕阳落下,那种感觉还是会照样回来,但是,毕竟曾经拥有过了。天还很亮,广场上的人,忽然聚满了很多的人。他们都是附近小区的居民,吃完晚饭了,无聊的就下来散散步。而林雨轩呢?一个人迎着夕阳睡在广场上靠近江面的那段堤坝边。夕阳,忽然被把他的脸映照得很红很红。我虽然好像是睡了,但是,我的心,还在看,看着身边慵懒的走过散步者。我多么希望这是将来我流浪某个城市时所经历的事情啊。我真的很希望将来的某一天,自己可以这样子睡在陌生的城市街道上。心却在看,看着身边的那些匆匆过客,那些为了钱,为了生活而忙忙碌碌的世俗的家伙。我说过,我是要去流浪的,我是要死在异乡的路上。 寻求出版,联系电话13060985563
一 烧伤的记忆“为什么要抛弃我?为什么,我不是垃圾,我不是你们想要找回来就找回来,想抛弃就抛弃的垃圾。我是你们的儿子。”我忽然的惊醒了过来。我做了一个噩梦,做了一个从小就一直选绕着他的噩梦,我在床上挣扎的醒了过来,擦擦额头的汗,我无奈的笑了笑,想起梦中的那一切,我心有余悸,不是因为恐怖而是因为自己实在不能接受梦中的自己的父母竟然那么狠心的抛弃自己。在我的故事开始之前,请容我将我自己的身世介绍一下:我叫做林雨轩,但是,这并不是我真正的名字,以前流浪的时候,我有过很多的名字,像是脏狗,鬼头这样子的名字,多得是,但是,我却不知道我到底姓甚名谁。因为,我是个孤儿。在孤儿院生活过一段时间,然后又跟一个比我大的男孩子还有个跟我年纪相仿的女孩子流浪过一段时间,然后某一天,又被送回孤儿院,最后就让我现在的父母给收养了。其实,像我这样子本来没有家的孩子,现在有了家了,应该学会感恩,但是,我却怎么也感不起恩来。不是因为我不想,而是因为我认为,在我的身体深处,有着一只野兽。这只野兽,跟我一样,是个野种。被捡回来的野种。我呵,我的生命之中充满了厄运。在我身边的人,对我好的不会有很好的下场。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我的亲生父母将我抛弃的原因了。在我有感觉开始,我的心,就一直痛。不间断的痛。我老是觉着,我会痛死的,但是,我却活了这么长,我老是觉得,我赚了上帝了的,我应该满足。我生活的地方,是一个叫做和顺的小镇。我想,我提起和顺小镇,大家大概都是会想到是山西的那个美丽的和顺古镇吧,其实,不是。我从小长大的那个和顺小镇,虽然也有细水流长的小河绕城而过,也有那样子的美丽的山。但是,相对于那个美丽的山西和顺,是没得比的。我在这儿读了我的小学,我的初中,还有高中。在我很多的同学眼中,其实我就是个本地人,然而,没有人知道我是个野种。没有人知道我连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都不知道,所以,在他们的眼中,我连悲伤的理由都没有。其实呵,从我记事起,就只记得自己就是从来这么一个人在大街上流浪着,直到五岁的时候遇到一个比自己大概大三四年的大哥哥,那个大哥哥那个时候带着一个年龄跟自己差不多大小的小女孩,自己跟她们就这样子生活了三年,三年间的事情,我们就像是家人一样。但是,好景不长,我八岁那年,因为偷东西,被警察局捉了,但是后来,又因为自己年少的原因,而被送到孤儿院或者什么的,然后就是遇到了自己现在的父母。被他们收养了,他们,这对诚恳的夫妇,原本是很有钱的人家,但是,在林雨轩被收养的那一年,亚洲金融风暴把那对夫妇的家庭给完全摧毁了。那个男人把自己的钱完全放到了股市里面,自然而然,完全亏了。那对夫妇卖掉了房子还有一切一切,到最后,确实是养不了这个孩子了,于是打算着再次把我抛弃,我以为自己又再一次面临被抛弃的命运,可是,这一次,他们并没有抛弃我,而是尽管面临贫困的样子,他们还是没有抛弃这个与自己一点血缘关系的儿子。于是,他们带年纪只有九岁的我回到了那个男人的故乡,在离武汉几千公里的和顺小镇。男人再次做起了几十年没有做过事情,当农民,从新回到农田上面。其实,我一直都不知道自己原来到底叫什么名字,只知道自己是一个曾经被抛弃的儿子,而自己现在的父母,只是一对被自己悲剧命运所连累的可怜人而已。我真的很想很想离去,很想离开这对因为自己悲剧命运所连累的夫妇,但是,他们连破产都不怕,却依然不愿因抛弃自己,自己怎么能够如此伤害他们,所以,我这么多年都没有逃掉,我只是不敢而已。其实,在我的心底深处,我深深惦记的是那三年,那个哥哥,还有那个女孩子一起的三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的,现在,所有的都失去联系了。我从床上挣扎着起来。看看阳台,天已经黎明了,伸伸懒腰,“呵,又是一个美好的日子。”今天,是我上高中的日子,想起来,我今年已经十五岁了,往事也过去了整整七年多了。该好好的收好心里面的疼痛了吧。我看着天空,不知不觉流出了眼泪。“小轩,起床了,不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了吗?”我打开了门,没有理会母亲,只是径直走了进厠所,拿起了自己的漱口杯,就这样子刷了起来。边刷还边问道:“老妈,老爸呢?怎么不见他?”“嗯?你老爸下田了。你吃过早餐然后,等你老爸回来,他就送你去上学。”妈妈正在厨房里面忙活着,大概是还是在准备早餐。七年过去了,当初那种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富贵日子,早已经走了,但是,到了现在,当初的那个富太太模样的女人,早已经变成了今天这个虽然只有四十多岁,但是看起来,已经苍老的家庭主妇。变了许多。这就是时间的力量,能够将很多事情变得面目全非。林雨轩想着,这跟她的名字刚好形成一个背景。林雨轩忽然想起了他的母亲的名字—陈芳,七年芳华便荒凉。“妈,不如不读了吧。”刷完牙,洗完脸,我的手上还拿着毛巾,边从厠所走出来走边说。其实我很久就不想要再读书了但是,不读书,我能够做什么呢。爸妈也不知道,我能够做什么妈一听,原本慈祥的脸容忽然的挤成无比的黑暗。生气了,简直比家里的那个锅底上那些灰还要黑。妈走到我面前,语重心长的,比我的老爸还要语重心长,道:“小轩,你知道吗?我们这么努力,只是为了要让你生活的更美好。只有努力读书,你才能够出人头地。我们老了,已经没有机会再成功了,我们将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了你的身上。”我没有说话,我又能够怎样呢?活在这个家里,活在这个世界上,想要逃脱,就必须要抛弃点东西,但是,我真的没有那个胆量,所以,我一直祈求上帝把他抛弃。其实,最近我故意让自己变得越来越面目可憎。只是为了让爸妈讨厌我,毕竟,我不是亲生的啊。我也不想再让自己充满悲剧色彩的命运污蔑爱我的人。所以,我宁愿爱我的人不再爱我,也不要爱我的人因为爱我而受到伤害。我摸摸心口。这里有点痛。不知道是为了什么。父亲从田里回来,身上沾满了泥泞,但是,我从来不已正眼看看这个深爱着我的父亲,不是因为不想看,而是不敢看。我还记得,九岁时候的那个林浩谈是多么的充满王者的气势,但是,就是因为一场金融风暴,我的这个父亲从此一蹶不振。到这几年的磨练,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了,没有了当初商场上叱诧风云的那个父亲,我一想起,心就开始痛,毕竟,我始终相信,那是我的到来给他带来厄运,同样,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被人抛弃的原因。但是,为什么即便是连自己亲生父母都抛弃这个不祥的自己,然而,就这么一个与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男人,却始终没有抛弃自己,难道,他因为自己遭遇的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犯贱?林浩谈到厨房洗了洗脸上跟手上的泥巴,然后坐了下来,就像是一个从来没有吃过饭一般的乞丐般,贪婪的吃着桌面上的那些早餐,我看着那个不是我自己亲生老爸的父亲,心中有这一点愧疚,看着他慌慌忙忙捡起掉在桌子上的那些饭粒,我觉得伤心啊。林浩谈除了这个收养来的孩子,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也没有生第二个。很多亲戚看着我的面相,都说这个孩子一脸反骨,长大之后必定是一个无情残酷的人,况且他不是亲生的,怎么说,都是自己生一个好,但是,林浩谈却是因为这样子,发了平生第一次怒火,我还记得,父亲他就是那样子指着他们在挑是非。说我不会是这么一个人,但是,不知道怎么的,我越长越大,越感觉到自己身体内有一只隐藏的巨兽,随时都回爆发出来,我害怕,某一天,当我长大的那一天,我会像一只怪物一般逃离这里。我相信,自己的命运已经被人咀咒了。生命之中注定厄运。明知道是这样子,那么,我又为什么要继续生存下去呢?我打算着,总有一天,我会逃离的。“小轩?”父亲叫到。“嗯?什么事。”我应道“嗯。”林浩谈点着一支烟,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那些白烟在鼻孔里面窜了出来,在空气中打着圈圈。“你也大了,有很多事情你也应该会想了。”“嗯?”我懵然,其实,我知道父亲想要说的是什么,他又想要念叨那些烦人的家族事情了。毕竟,林浩谈虽然败落了,但是,他在家族里面的辈分却并不会因此丧失。林家在当地,是一个极有名望的大家族,以前那些封建家族的规章制度在他们家族里面实在也是顽固至深。但是,我虽然姓林,但是,在我的心里面我一直就是个外人,林家这些规章制度跟我压根就没有什么关系。我看这些,实在是太透彻了。我对这个家族的仇恨,一直停留在我的九岁时候的那些记忆里面,那时候,林浩谈是一个身家过百万的大富翁。但是,金融风暴过后,林浩谈的生意日渐催下。到最后还破产了,林浩谈只好带着一家大小从武汉回来了南方这个自己根生长的地方,但是,一回来的时候,大家都以为大财主又要回来捐献什么了,所以,都非常热情的过来巴结,但是,当知道林浩谈是因为破产了才回来这儿,他们的嘴脸就完全变了。什么样子难听的话都来了。倒是我所认为的那一个唯一和蔼却非常短命的的那个大叔公,站出来说了一句公平话,林浩谈一家才能够留在这儿,但是问题又来了。当那些喜欢是非的那些所谓的亲戚知道我身上流着的并不是林家的血液时候,血统成见十分严重的林氏家族实在是难以接受这样子的事情,更何况,林浩谈在族里的辈分并不低,所以不能让一个不是林家人的来毁坏林氏家族的纯洁,所以,他们鼓动着林浩谈抛弃我。甚至有的人,喊着要闯进林浩谈的家里,将年幼的我抱走,我的母亲陈芳害怕啊,搂着年幼的我卧在床底,躲着不敢出来,我在那一场冲突里面显得一个不属于小孩子所应该拥有的镇定,我只是呆呆的看着床底的那块很古老,很古老的床板,仇恨的种子同时在那一刻种下。这就是为什么七年后的这一天,我都还不想着要跟那些一个个所谓亲人的人说话,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的父母,除了自己年少时候偶遇,然后一起生活三年的那两个小孩,这辈子,他不会再有亲人,我九岁那一年曾经发过一个异常狠毒的誓言:我要报仇,那个抛弃自己亲生儿子的父母,那些林氏家族企图让我死去的那些可恶的人。我要报仇!一个人,必须要为自己所做的事付出应有的代价!林浩谈还在不厌其烦的说着什么家族,什么亲情这样子的东西,他哪知道,自己的儿子,脑子里对这些事情一件也塞不下。我的心中充满着仇恨。忽然,我有感觉到心痛的感觉。那种想要哭泣,灵魂脆弱的感觉。所有人都不知道,只有我自己,一个人深深饱尝着这种感觉。但是,如果他做了这一切,谁要为此负责呢? “如果没有爱情的话,这个世界会怎样,如果没有了自己,爱情又怎样。也罢,伤心也罢,开心也罢,人生匆匆数十年,生不来,死不去。没有了爱情,又有什么好恐惧呢?”我坐在课室的桌子上,慢慢的向身边的同学们谈起了我近些年得来的爱情理论。说罢,我这个人可是怪怪的,在同学的眼睛里,我总是那么的充满奥秘,充满忧郁。认识我的人觉得这已经习以为常了,也不觉得我怪,不认识我的人会觉得我在扮酷。因为,现在这个社会中,可以带有些诗人的忧郁的,差不多已经绝种了。能带有这种性格的人,通常是什么充满沧桑味道的艺术家,而我呢,既不像艺术家,也不像是充满沧桑的人。甚至,在旁人的眼睛看起来,这个连胡子都没长齐小家伙,所拥有的应该是快乐,而不是忧郁。可是,我不能不忧郁。因为生活。我有一段自认为惨不忍睹的童年,但是,在旁人看来,我竟然连伤心的理由都没有的人。在别人面前,他不喜欢谈起他的家,那个空空如也,肮脏的家。我不敢触痛的最后一根心弦。因为,我的童年是如此的肮脏,如此得令人鄙视。别人施舍的饭菜,自以为高高在上的那些亲人,当他们以为他们以高高在上的人的充满优越感的眼光看着你,然后向你那双充满着污垢的小手伸出他那双白白的,刚洗净的还带有洗手液香味的手伸给你,赐予你援助。他会说,我们是亲戚。你的心中顿时呜咽无比,想哭,觉得委屈。但是,事实就是事实,谁叫你有一个贫寒的家。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抱有希望。抱有着可以出人头地的希望。但是,在来到了这间学校同时,我觉得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我失败了。开头是这样的。我一直不敢追寻自己所喜欢的,我觉得自己没有希望。一定不会成功。因为,我的背后有一段惨不忍睹的童年,因为,我又一个贫寒的能令人打冷颤的家。但是,我的精神与我的贫寒却如此的不同,我总喜欢以大学者的角度批判教育,我总喜欢以超越一个高中生的知识范畴来解释问题,从而掩饰自己心中的丑陋和害怕。我害怕自己考不上大学,我还怕自己还会像我的父亲一样,让人家看不起。但是,我是真的不适应这个社会的体制,我没有能力在这个社会中牟的正道上的成功,所以,这就是我被学校里的师生视为异类的原因。但是,我原来是有过希望的。有过希望。开学的那一天,我让父亲把他的那一台老式的摩托车停得远远的,好远离将会成为同学的视线,我不想这么快就让将来的同学找到将来奚落他的筹码,我更不想把自己的贫寒暴露在同学面前。搬行李回宿舍的那一刻,父亲张了张嘴唇,好像有什么话要说的,又好像是要求把我的行李搬进宿舍。但是我很快就拒绝了父亲没有说出最卑微的请求,我说:“你先回去吧,这些东西,我一个人就能搞掂。”父亲顿了顿,好像还没有想走的意思,我还没等父亲作出什么动作,就已经朝父亲瞪大了眼睛。于是,在我的威逼下,父亲终于很不情愿的发动了那台带有杂声的旧式摩托车,向工作的地方赶回去。自此至终,父亲始终一句话都没有说。我站在路上,看着父亲远去的身影,心里头有些内疚,有些伤心,更有些逃脱的感觉。父亲真的是很害怕他这个儿子的,这个一直都看不起他的父亲的儿子,父亲很害怕,就像是上辈子欠了儿子一样的,而事实上,父亲没有欠儿子的,只是儿子欠着父亲。我的弱小的身影慢慢得抬着自己的行李,走过原来叫父亲早早就停下车来,距离校门那么远的一段路程。我心头却是很轻松。因为,我以为,新的日子就会到来,可以远离自己所害怕的一切了。站早校门口的师兄师姐们,手上带着红袖章,写着学生会三个字,只见一个高大的师兄走了过来,帮我拿着一部分行李说:“你是新生吧,让我帮你拿吧。”我不是一个羞涩的男孩,只是嗯了一声。然后,那个师兄把我带进了位于饭堂二楼的宿舍,把我安排到了二楼四室的那间宿舍,在把行李搬到宿舍的途中,我渐渐了解到了那个师兄原来是这一届的学生会主席,叫做杨智,是刚刚踏上高三的师兄,从他的口中,我渐渐了解到这间学校的大概,原来,这间学校是镇内唯一的高中,是很简陋的一间高中,即便是我现在在住的这一间位于饭堂二楼的宿舍,也是临时改建的。而位于教学楼的那些有大教室改建的宿舍,这更是简陋。但是,他说,即便是这样,我们学校也是很好的,这几年,在校领导的改变下,校风已经开始慢慢得改变了。这,我是相信的,虽然在初中的时候,老是听说这间学校老是打架怎么的,但是,我来到时,才知道这是以讹传讹,空穴来风罢了。每一间学校都有自己好的学生,同样,每一间学校也都有自己的坏的学生。即便是厉害到连本地区的学校老大“石虫中学”也是会有吸烟,喝酒,爬围墙的学生的。所以,我相信,这间学校也会有自己的好的地方。就像今年的高考,这件“和顺高中”也有了自己的丰功伟绩。就算和顺大桥上面,都贴满了贺祝“和顺高中”的大红幅。所以,我相信,自己会成为这间学校最出息的学生的,就像眼前这位学生会主席一样。然而,我不知道,眼前的这个衣冠楚楚的学生会主席,却是个曾经带着一大伙子人去打群架的校园大佬。这是后话了。接近傍晚,新生渐渐都报道了,而宿舍里的人,也渐渐的开始多了起来。因为饭堂二楼的宿舍是临时改建的,所以并没有冲凉房,住宿的学生要想洗澡,要不是下去一楼的厠所洗,要不就是在二楼露天的水龙头下自我了事。对于大多数男孩来说,懒是共同的天性,所以大家,除了一些以后让人称为怪物的家伙,都爽快地脱了衣服,只穿了一条三角裤,就在水龙头下胡天胡地起来。男孩子是很快就变熟落了的人,所以在露天大澡堂的洗澡的时候,林雨轩就认识了几个好家伙。当然,有一些是在初中读书时候就认识的,就像是卫国,这个他在初三时的同班同学,想当年,林雨轩和他,还有一个后来去了罗中的叫做周成的家伙,被称为三十二班打狗队三人组合呢?还有的就是一个叫做孔彬的家伙,当然,还有很多很多,像恒,杨青这些同村的家伙,还有的就是一些素未谋面的家伙,像是孙明,陈章,等等,真的是和顺高中的最强阵型呢。其实,现在的我想起来,还真的是怀念那个时候,一大伙人一起生活的那些时光,毕竟,人啊,始终怪生物,往往对现金的事物百般挑剔,但是,当失去了之后才觉得后悔莫及,这,好像在一部电影里面有着相同意义的话,可是他说的是爱情,而我说的是人生而已。这间学校需要晚修,我被学校安排到一2班,跟上面提到的那些家伙是同一班的,在我们班晚修的除了我们本班的同学,就是一些来自四班的住宿的同学。因为他们办住宿的同学人数比较少,所以学校就把他们安排到二班晚修。这个晚上,因为没有作业,所以所有的同学都很有空,大家都在班上畅谈怎么打败伊拉克般的结识朋友。而我,则一个人坐到科室的最后一个单人座位上,放开了自己初三写开的一部叫做《神域》的小说,慢慢的就写开了。忽然,有一个身影停在了我的桌子面前,是一个女老师,我见过他,在报名的时候,那么就是说,她,这个女人,就是我在高中的第一个的班主任。我知道,其实班主任没个好人。我从小学到如今,向来不是个老师喜欢的学生。因为在我的身上,老是充满着那么多的麻烦。我呵,也向来不买老师的帐。就好像一个歌手所说的:我的地盘我做主。你管我!“嗬,这么勤快的,在写什么呢?”那个看起来慈祥,但是绝非善类的女老师走了过来,我想不到,她第一个就留意到了我。我一听,赶快的就把本子合上,抬起头,看着她,叫道:“老师,没什么,在写一些东西。”虽然我还是不怎么买老师的账,但是,也犯不着跟她对着干,夫子教落: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河水不犯井水。“是日记吗?”看来,老师是误会了,不过,这一下,我倒是给他的班主任留下了一个很深的印象,毕竟,会写日记的男孩是很少的。其实,在我们男生的严重,写日记的要么是女生,要么就是那些性格细腻得好像是女生的男生,这是说的好的,说得不好的就是人妖了。那个女老师慢慢的走上讲台,就好像是毛主席站在天安门说话的那个声调说道:“大家好,我在这一学期的担任一2班的班主任。我的名字叫做何婉元,是将担任你们今年德育教学工作的班主任,以后你们有什么事不能解决的可以找我,相信你们都知道了,在高中阶段的每一个开头都要进行军训了,相信你们都准备好了吧。”“老师,”我前面的一个留着长头发的,看起来像是女孩子,其实内有乾坤的男孩子说,“老师,可不可以不参加这次军训。”他不是个好侍候的主,那个叫做姓何的自然也不是好惹的货色,只见她微笑着,就好像是武侠小说里面修为高深的武林高手般说:“可以,那你赶快回到宿舍把你的东西拿回家去吧。”言语中虽然没有任何的威逼,确实字字有力。那个试敢挑战师威的学生,也最终识趣的收起了骄横跋扈的姿态,低下了头没有在出声。其实,我向来不怎么佩服老师的,因为,他们除了向这教育强权教导我们学生学会卑躬屈膝之外,就没有其他什么技能了。但是,看着这个姓何的,我却还想起了来,毕竟,那些老师咬文嚼字的功夫还是很到火候的。倒是姓何的,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火就烧到了我们的头上,她一幅老师的口腔,道:“我不离你们是谁的儿子,和谁有什么什么的关系,我这个班里,只需要好的学生,而不是那些长头发的男生,电头发的女生,染头发的男女生,明后三天的军训更是这样,我可能可以跟你讲道理,可教官不会。你们其中的有一些自小娇生惯养的,吃不了苦的,不准守纪律的。还有的就是喜欢和老师作对的学生,在那三天可要给我打足精神。”何婉元顿了顿,接着说道:“还有呢,我看你们之中的一些同学的衣着,头发很不合规范的,现在赶快到科学楼的大教室去给我赶快剪了。然后就赶快回来教室晚修。我还有话要交待。”我心中不禁暗暗笑道:看来,这个姓何的,也是个不好侍的主。新官上任三把火,这还只是第一把火呢。后面还有得你受。班上有不少的同学被捉去了剪头发,有男的有女的,当然,当中还有些不男不女的怪物。其实,我真得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的学校,都喜欢去要求学生剪短头发。女的剪到成了一幅男人的样子,男的差一点儿就变成了和尚。难道,头发的长短真的和成绩,素质成正比吗?那么,如果是这样,我想按******的那个头和胡子来评价,******定是个没有素质,没家教,没有知识的街头混混了。可事实上,毛泽东也是跟他学的,所以,我们的学校的决定何尝不是一个谬误。直到后来,我才明白,这就是教育的体制。而我本人的这些思想,到后来也就成为了老师口中的偏激的想法。而我本人,自然别誉为骨子里带着反动血液的学生。其实,十年文革曾经告诉我们,不是我们偏左了,而是他们偏右了。当所有的人都偏右了,林雨轩的这个所谓的偏左,也就成立了。上过高中的朋友都知道,军训是必要的课程。不过,中学的军训,总不会要我们开飞机,玩大炮的。多数是踏踏步,操操队形的。至于还有的,就是要你站在大太阳底下晒个几个小时,变成黑炭罢了。刚开始,你可能会觉得挺有趣,但是,越往后,你就觉得越辛苦。特别是那些爱美的女同学,军训过后,纷纷都变成了从非洲来的美女了。几个男孩子每人手上拿着一瓶第五季,坐在了操场上的树荫底下,打开汽水盖子,慢慢品尝着。其中一个便是林雨轩,而其他三个,一个是林雨轩口中的老妖,一个是总喜欢把帽子倒着来戴的怪人阿三,另一个就是人称英俊潇洒,杀死万千少女的奸人坚。说真的,在林雨轩的眼里,这个世界没有谁是正常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难以解释的那一面疯狂。而他的疯狂,就是每尝一次汽水,都会狠狠的骂一句:真浪费钱。其实,对于高中的那些同学,我已经没有什么记忆了,毕竟,我的脑子要空着,才能够装下我跟可欣,静静的每一件小事。所以,这些名字,都是我在开始写这部小说的时候看着以前的班级的集体照然后才回忆起一些来。很多人都说我很善忘,其实,我的记忆力向来不怎么好,所以,想要用自己脑子怀念以前的高中生活,然后在转以文字记载与小说中,对我是个大工夫。我记得我刚刚认识静静,是这么一个令人无奈的场面。那个时候,一个叫做老妖的同学忽然用手指捅了捅我的后背,指着对面坐着的一个女孩说:“耶,看见了吗?美女耶。”我现在记得的老妖,可能也只剩下这么一种好色的场景了,所以我觉着,我听对不起他的。在我的小说中,唯一能够纪念他的,就只有这么一个不雅的场面。“美女?哪里,哪里?”后面的那个绰号叫做阿三的同学,然后,另外一个叫做坚一听,就猛地一站起来,焦急地向四周看看。这小子,看见美女就连口水都流了。果真不是人那样的品。其实,说真的,每个正常的青春期男孩都是这样子的,看见稍微可以看得上眼睛的女孩子,哪有不动心的道理,除非是个太监。不过,我这个人呢,可就是这样子的人,别说美女了,就算是余穆莲那样的家伙出现面前,我也是两眼也不会看一下的。毕竟,我就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不会对女性来电的怪物。当然,如果我没有那段可怕的经历,我也许心里还会容得下另一个女孩。但是,没有。不能。那个女孩子在我人生里留下的了一段好深,好甜美,却又好难回忆的一段烧伤灵魂的记忆。我还记得,那个时候我也有回头看着,但是,我看到的却是一个能够影响我必胜命运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我不认识,但是,她的眼神,我却觉得很熟悉,好像从什么地方见过似的。“哔!”集中的哨子吹向了。大家都赶紧回到了自己的位置。又该是面对黑面神教官的时候了。不过,都过了两天了,三天的时间很快就会过去,如果没有什么很糟糕的事情,明天就应该是检阅的日子,不过说真的,军训,军训,过程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结果。只要你所在的集体拿到了好成绩。那么,你就是好学生,这个集体的好成员。刚好,这跟咱们学校评价学生的好坏的标准是一样的。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成绩。只要你成绩好了,可以为这间学校争取到更多的荣誉,那么,你就是三好学生,优秀班干,精神文明学生。就是这个样子,换句话说,就是就算你的表现怎么好,但你的成绩单上面总是拿不到高分,那么即便你付老奶奶过马路,帮迷路的小弟弟找到回家的路。你也甭想使好学生一个。哎,生活就是这样。那我就说,我见死不救,推老奶奶出马路,对着老师骂他个祖宗十八代。但是,试卷上却是个红色的一百分,那我也算是个好学生吗?很显然,是!我还记得,当年在他左手边的是一个女孩子,后来,我才知道,女孩叫做静静,就是刚才老妖说美女的那个。我看吧,倒不觉得是什么美女,但是,可爱是算得上的,因为那头披肩的长发和单眼皮的率真。其实,林雨轩真正留意他的原因,是因为她的身上,隐隐约约可以看得到过去的一个女孩留在他脑子中的印象。不经意间,我已经慢慢的深深的留意上了这个叫做静静的女孩子。但是,却始终没有踏出一步。因为,我认为,我看到的只不过是个影子。一天的军训终于完成了。我拖着疲惫的身躯,跑回那个仿佛暴露在天际的饭堂二楼上面露天的洗澡堂,看着漫天白云,慢慢得脱了衣服,就地就洗了起来。还不忘边洗边唱道:“洗刷刷。洗刷刷。”我是确实很怀念那个时候,比起现在可以算是无忧无虑的生活。那个可以站在大太阳之下洗澡的年少的日子。倒是身边跟我一间宿舍的斌看不过眼,道:“别再那么唱了,三楼的美女全都被你泡了拉。”斌这个同学,我已经不记得他到底长了个什么样子,但是,在我的心中,对于他,存在的是一个黑黑实实,就好像是泰山一样健硕的影子。我随口答道:“嗯,你给我放心,我对你的那些所谓的美女没有兴趣。”斌道:“真的吗?对美女没有兴趣,你说,现在如果有一个不穿衣服的美女站在你面前,你裤裆那里会不会有反应呢?”我道:“嗯,我想,多少会有点的,但是,我并不会做出什么越位的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林雨轩每回答一句话都是发自心底的。因为他本来做人,特别是对于感情这样子的事情,他本身就是那么的认真。斌自打没趣,便不再说话了,倒是我,看着饭堂二楼对面教学楼四楼二班的那个阳台,看了看。那里站着一个女孩子,一个叫静的女孩子,正是今天早上老妖所说的那一个好漂亮的女孩子。洗完澡,我一个人到下了楼,往足球场那一边走去,我想一个人好好的静一静。其实,虽然中考过去了已经有三个月多了,但是,我始终忘不了那样子的失败。更忘不掉的是,在暑假的那一个时候,在广州所遇到的那一个女孩子。那一个相爱,却突然离开了的女孩子,为什么会这样子呢?我一直想不明白其中的道理,的确,我还年轻,我不可能想到那样子残酷的事实。就像是拍电影一样。我走着走着,把MP3打开,还是那一首歌,哪一受撕心裂肺的歌。想不到,是什么人才能够唱出那样子撕心裂肺的情感。《死了都要爱》就是这么一个题目,陪伴着我走过了高中三年。在那三年里,有很多人问过我,死了还怎样子爱呢?其实,我连活着怎样爱都不知道,哪知道死了怎样爱呢。所以,我一直在思考着这个问题。足球场的跑道上没有人,或者说是没有像我那样子心事重重的人。 寻求出版,联系电话:13060985563 【编辑】读一篇轩快之书,宛如山青水白。这书的感觉就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