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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故事·奇幻

  • 哦,九月

    凌晨两点多的时候,电话终于响起来了。心烦意乱的比特睁大双眼,仿佛看见那响声在黑暗中舞动。他翻了一个侧身,只要他愿意,随手就能抓到话筒。不过他准是疯掉了,明明知道那是情妇的电话,但他偏偏不马上起来三言两语把她打发。甚至,他衷心地渴望妻子被吵醒,管它奸情败露不败露吧!比特默默数着,当电话铃响到第13遍的时候,妻子有了点反应,她不耐烦地翻动了一下,然后用手肘捅了捅比特,那含混不清而慵懒的声音饱含不满:“喂,喂,接电话呀……”卧室固然很黑,可比特能隐隐约约看到妻子的脸。几撮乱发散在上面,却没有遮住紧闭的眼睛。她的嘴唇自顾地咂了咂,既像个刚喝饱奶的婴儿,又像一个茶饭饱足、满身酒气、打着饱嗝的酒徒。这种突如其来的陌生感铺天盖地,差点让比特热泪盈眶。他绝望地拿起电话。情妇连确认接电话者的身份都不用,劈头就骂,十足的泼妇劲。可是比特只是默默地听着那些肮脏的字句,一言不发。他觉察到自己的厌倦像毒药一样,正在无声无息地扩散到他的每一个细胞。于是,二分钟之后,他没任何交待就果断的挂断了线。这时他的妻子把被子往他这边推,又用那梦呓般该死的声音说:“……谁呀……这么晚……”她的声音未落,电话又响起了。“你烦不烦?”比特冷淡地回了一句。情妇认为这是一个胜利:这家伙终于张嘴了!于是她用那解恨的语气开始滔滔不绝嘲讽比特。因为没有经过排练,有那么一两秒她一时忘了接着该说些什么。比特逮住了见缝插针的机会:“说完了?——我困了。”然后比特把电话线拨了,解决得很彻底。妻子已经熟睡过去了,打起了轻微的鼾声。他身子轻轻靠过去,用颤抖的手,试图去触摸她模糊的轮廓。——这个陌生的女人,是他同枕两年的妻子?当他正无限感伤想这些无关痛痒的问题时,妻子下意识地摔开了他的手,她依然是那半梦半醒而又不耐烦的口吻:“别玩了,明天还得上班……”说完似乎又神奇地睡了过去。比特厌恶地掀开堆在自己身上的被子,发现自己一身臭汗。他重新陷入了无尽的悲伤。九月的夜晚,怎么还是那样闷热?真希望找个人好好谈一下。出现这么一个想法的时候,他以为已经窥破了自己的内心。他估计了一下,这种恶劣的情绪大概始于前两天妻子一个朋友的生日晚会。那时他真是鬼迷心窍了,不知怎么,居然答应了妻子陪她一起参加。往常他可是很少去接触她的交际圈,因为,当妻子忙她的份儿,那不失是一个偷情的绝好机会。而那天晚上,真是让人烦透了。——他不是在意自己像傻瓜一样被人们撇在一旁,恰恰相反,他总是喜欢这样的清静。起初,妻子牵着他的手,用那虚假的热情对朋友说一些友好的客套说话。他附和地看着她微笑,不时配合的点点头,标准一个温柔体贴地好丈夫。很快,他失去了耐性。他看着妻子讨厌的嘴巴张张合合,突然间无法走进她的话语里聆听、理解。他只看到她的嘴巴不时牵动着她的脸,看她像个小丑一样做着各种生动而细微的表情。他的怒火不打一处来,差一点,他就会失去控制,狠狠地掴一掌过去,虽然似乎她什么都没做。这种烦躁折磨着他。他找个借口,暂时摆脱了被妻子像牛一样牵着的命运,独自找个角落坐了下来。他点了一根烟,用食指和中指夹住,骄傲地仰起头端详着这些像苍蝇一样惹人恼火的娘儿们。她们叽叽喳喳地吵闹着,把整个房子都快掀起了。肥胖的女主人穿着不合身的晚装,接受着千篇一律的生日祝福。她恨不得每一块脂肪都挤出一个笑容,来表达收到各种礼物的愉快。有陌生的女人的男人过来搭讪,比特真想大声地叫那些混蛋闭嘴,叫他们滚开。到底怎么了,他说不上来,他觉得整个世界都变得面目可憎了,任何人任何事都变成他厌恶的对象。上洗手间的时候,他的外套被门的把手扣了一下,他忍不住大声骂了个肮脏的字眼,然后狠狠踢了一脚那门。男主人闻声跑过来问怎么了,他只得告诉他,喝高了,有点站不稳。想到这里,比特赤着脚走下了床。他走窗旁,扫了一眼整个疲惫的夜晚。接着,黑暗中,他的打火机照亮了他紧锁着眉头的脸。然后是那烟头的火光,随着那吸吮一闪一闪。这没能让比特好受一点,哪怕仅仅是一点。他把另一只手插进了头发之间,叹了一口气。就昨天,在情妇那里失望而归的时候,他不再存有什么希望。没人能给他慰藉!这是很显然的事,可他还是奢望这种烦躁得到缓解。一进门,他就粗野地把情妇推倒在床上,然后像个野兽一样有力把她按住,疯狂地撕开她的衣衫,在她身上乱啃乱吻。她兴奋地尖叫,五指紧陷在他的肌肉里,不住地赞美着他终于有点男子气概了。这让比特更加愤怒,他发疯地抓着她的头发,在她身后狠狠地抽插。发泄完这情欲后,情妇开始唠叨,她一边心不在焉地轻抚着比特的脸,一边无比向往地对他谈论法国的名牌香水和珠宝店里热销的钻戒。比特看着她因说话激动而抖动的乳房,绝望地意识到那不是母亲的怀抱,那不是他无助时可以埋头痛哭的地方。——那只是婊子唯一可以与男人交换欲望的资本!这样,比特一把推开还没反应过来的女人,麻利地套上衣服,蹭上皮鞋。他背着她,点燃了一根烟,然后扔下一句“我们就到此为止吧”,摔门而出。九月下午的大街还是像火烘那样燥热。怒气冲冲的比特顾不上下午灼热的阳光,像头公牛一样在拥护不堪的人群中横冲直撞,幸好给撞痛的路人没和他计较。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情妇在电话里头责骂:“哎,你发什么神经!……”比特一听这腔调就差点疯掉了,他大骂一声“我操你妈”,然后把手机狠狠摔在地上。想到这里,比特用力地把烟蒂扔出窗外。一条暗红色的火光在空中划出一条寂寞的弧线。都夜半了,天气还是这么闷,也许快要下雨了。他觉得委屈,又很愤懑。他恨不得这个时候像个疯子一样乱喊乱叫,可他没能做到。这时妻子可能梦到什么了,“唔”地呻吟了一声,接下来除了她单调的呼吸就没什么声响了。走进浴室,把浴洒开到最大。冰凉的水从头顶淋下,让他有种释放的感觉。于是他颓败地倚着墙坐了下来,任水一直往身上浇。终于,他忍不住了,抱着头嘤嘤地哭了起来。他是多么的难受,他是多么的无助,多么的绝望。谁说得上来,这个九月怎么了——也许不仅仅是九月才这样子。后来,不知怎么就在浴室里陷入了梦乡。梦里,他又穿过拥挤嘈杂的人群,去敲情妇的门。情妇打开门,看到他后不无讥讽地冷笑一声,说:“我就知道你会回来!……哼哼……你知道,你是个——孬——种!”比特不由得哭了。“nothingcouldcomfortme!”他用哭腔自顾念叨。【编者按】比特是一个有着双重性格的人。我不知道比特与妻子是否家族联姻,或许是妻子只想找一个人来成家,又或许是两年的婚姻磨平了爱情的棱角。但很明显地,比特还很爱妻子,渴望得到妻子的注意,但妻子的冷漠让他厌恶,于是他又想,得不到妻子的爱,那就让妻子恨自己吧,却也不能。九月,依然闷热,比特烦躁的心什么时候才能平静下来呢?(如果·爱)

    2008-09-11 03:02:15 作者:beat 9579 0

  • 无言乱语(碧草)

    我跟你说,有这样的一个故事——是人的记忆很奇妙,还是说是我自己的联想太丰富呢?无意之中看了电视剧《尖子攻略》,想起教练来。彭锦秋:“如果你真的没有无法再踢球了,就更加应该要努力读书,否则将来就没有选择的路了”阿冬:“我知道!”彭锦秋:“你知道就好啊……”阿冬:“但是我现在才知道,原来我最想选择的是踢球,一直以来我都在为爸爸踢球,到现在我想为我自己踢了,上天就耍我!”“给我几百个选择,偏偏不能选踢球,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人生的路那么漫长,应该会有许多许多让人深刻的回忆吧,不过心理学家讲过,只有痛苦的回忆才是最难忘记的。是我自己太贪心霸道吗,总是想着不能实现的事情,没有什么想什么。我只是觉得上天会教人懂得一件事,那就是“珍惜眼前”。这个不知道算不算教训,不过事隔七八年了,依然是我长这么大以来最大的遗憾。记得当初进入队里,我是年龄最小的,跟不上师兄师姐的训练速度,一停下来,教练就会凶巴巴地骂人,就会拿着口哨的绳子跟在后面打。基本功完全不懂,也练不来,没一样是跟师兄师姐们练得熟练得好,教练每次都盯在我身后,看着我做足了才满意地放我休息。煤渣跑道天天被我们跑得扬尘飞土的,被我们的钉鞋刮起了一层又一层的黄土。我都不知道为什么教练会那么凶,训练会那么辛苦,我也不明白教练为什么那么不满意我的训练又非要硬留我在队里面?天天回家我就会跟妈妈大哭大闹,央求妈妈去跟教练求情让我退队,谁知道教练那么顽固,居然叫师姐天天到时间了,就去教室门口等我下课然后拉我去训练。要不然教练自己就守在校门口那里。那段时间,流的眼泪跟在训练场上流下的汗水一样多。寒暑假天天清晨,教练的口哨声就会在安静的校园里响起。每天放学,都会带着一身的煤灰回家,尤其是每次练习起跑,膝盖和双手都会汗水粘着煤灰,更加脏兮兮的了。真是的,我自己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爱上了这个魔鬼训练营的田径队,或者至少是不排斥它吧,可能是自己也练出了成绩来的缘故?一起训练,一起比赛,教练亦师亦父,队友之间更是没得说的好~日久生情么?人不可大意不可骄傲是千真万确的,做什么事情“保本”都是最关键。最好的机会又怎么样,那么多年的准备又怎么样,状态最佳又怎么样,任凭再有天分又怎么样,就好像是做生意一样,本钱全都丢了,什么都免谈。我从来都没有试过这么后悔的时候,觉得一切都无法挽回了。第一次躺下来看着无影灯,第一次透过X光片看到自己的骨头。第一次教练很大声骂完我,然后又跟着我一起哭。我拼命央求教练让我去,却从来没有试过被教练那么凶地骂了一顿又一顿。那时候的我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以为有些疼痛忍一忍就会过去的。教练虽然答应我打封闭了,但到了最后还是没舍得。第一次我坐在场边,看着空了我的跑到响起发令枪声。第一次我觉得对不起人,那就是教练,教练为了我出成绩,开小灶特别陪练了大半年,我自己辛苦教练也辛苦,那么多年来,我始终都对这件事情耿耿于怀,有愧在心,只好努力在别的方面干得更出色,多点向他们报喜,无以为报的师恩。我不知道原来这些事有了个开头就很难有终止的那天,原来不是闻一个月跌打药味就够了,不是打一个月石膏就会好,原来还会有许多次躺在x光机床上的时候,原来我还会知道什么是推拿、红外线灯、针灸、拔火罐、频谱仪、短波仪……可能真的是应了那句老话“久病成医”。我不知道我原来会跟医生护士做那么好的朋友。我也不知道治疗吃药这些东西会让我发胖起来,可能是一正一负的缘故吧,没有去训练了,又要吃药服药治疗如此这般。后来虽然我还是归队了。升学以后也还是偶有参赛。但是一年不如一年。直到最后的“宣判”,我都还是不肯相信,不肯放手,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对跑道那么痴迷,八成是吃错药了吧。高三的金牌就它本身而言,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但就是最冒险得来也将是最后一块牌了。医生早就三令五申不可以再进行剧烈运动,但我总觉得高二的弃赛搞到班级倒数第一好大责任在我,虽然只有班主任知道,同学们都蒙在鼓里,但是自己的心里总是不好受。第二次觉得对不起的人,就是高二(2)班的同学。高三为了高考,身体健康肯定是最重要的,但我总想为这个集体争一口气,而且又是最后一年在这个班集体了。当然如果不是体委叫我报名,我可能就真的会在犹犹豫豫中错过了,我怕班主任知道了同样不会让我报名的,或者是去跟妈妈告状。居然后来报了名,班主任也没有什么反应,我有点窃喜。只是后来才知道班主任原来担心了好多天,想告诉妈妈却又不知道打不打这个电话好,到了比赛的当天依然是想拦着我,只不过还没有找到,我就已经跑完了。第三次觉得对不起的人,就是为我担待了好多的班主任,要她担心挂念了,实在是无以为报,也同样只好努力在其他方面更加用心,多有喜报报答她。第一次会拿着奖牌回家会给妈妈骂一顿,虽然医生和教练知道了以后都骂了我,但我知道他们都是心疼我而已。那次之后状况的确更加不如从前了,高三考试跟一日三餐一样平常,但我坐久了也犯毛病,有时候一场考试下来,那些老朋友就来找我,有时候考着考着都忍不住想交了卷子出去,经常晚上睡觉很难受,睁着眼睛数星星,辗转难眠很晚也睡不着。身体变得更加娇气,跑跑跳跳的不行,坐久了也不行,吃这个不行喝那个也不行,好多东西都要戒口,空调太大的地方说不准去,但是上街去逛也不会哪儿都摆着一张凳子。自己老是躲着生闷气,基本上后来认识我的人都会说我文静,可是我自己关上门就会跟自己发脾气,我好想……弄得我不敢随便答应同学之间的聚会,可能别人都会觉得我怎么那么孤僻呢,唉~总是觉得如果要别人迁就我,自己又会觉得不好意思,会扫了大家的兴致,如果大家不迁就我的话,很多时候自己身体又受不了。但是我从来都没有后悔过,起码我现在还是觉得,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想起来,还有这段自己可以有滋有味品尝的回忆。好久都没有跑过步了,田径场在我眼里,早就没有了竞争的硝烟和比赛的激烈了,现在充其量只是静心散步看星星的绝佳地点罢了。绛红弯弯的跑道,早已不起风。红色战衣终于变成了我的居家睡衣了。梦回那片煤渣地,还能听得见教练的哨声,大家的喘气声,互相的鼓励和加油。如果做梦可以点播的话,我要天天晚上都是这个频道。人生不可能整天往回看,人要向前走,如果一味留恋过去,就会错过更多的风景,我知道这个道理。人生或者会有好多可能,可是这条路就此打住。对于世界对于别人来说,是完全没有影响的,而自己就要学会怎么样去消化,去进入新的角色。不可能在一个地方跌倒了,就永远爬不起来,永远不朝另外一个方向走去。如果是这样,就更加愧对永不言败永不放弃的精神了,对不起关心爱护我的老师和同学,亲人和朋友,医生和教练……这所有所有人。我会向自己承诺,我会乐观开心地过日子,毕竟我比好多人都已经要好多了,我会努力不断地开拓新迹,我才对得起已经无法制止的过去,才对得起疼我关系我的那么多人,才对得起自己未来的人生。但是我究竟要不要努力忘记过去呢?打住,不说了……故事完了……【编者按】运动员最大的悲哀大概就是被告知不能做他最爱的运动吧。那种失去,像是割肉一般,却无可奈何。作者用第一人称自言自语的形式,将阿冬的经历交代出来,更有那种失去后痛的感觉,而且更真切。有些东西失去了不能挽回,但是至少还有记忆。生活还是要继续,不能一直沉睡在过去。一夜※天一

    2008-09-08 21:42:21 作者:瑶木兰 9596 0

  • 那一年的想头(碧草)

    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还那样乐观地活着,我也不知道尘世间是否还有一个人在不远处等待着我(假如有另一般幸福存在的话),我想我已经等待很久了也渴望很久了,可是我知道一切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味了,不仅往事如此,连我本身也是如此,因为最近我总隐隐约约感觉到一丝丝的痛楚和麻木,从歇斯底里一直涌上心头。都说时间能冲淡一切,可是却冲不淡我杯中的那一股股浓浓的咖啡,很浓的蓝山咖啡,有点像是上瘾的鸦片,时刻侵蚀着我身体里的每一处细胞、刺激着我脑海里的每一根神经,又像是灵魂在不远处召唤着我,该安乐地去寻找另一片国土,至少,那是一片前所未有的心灵净土,一片属于过去的乐土。哦,对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她是我的表姐,一个我儿时的小伙伴,我们几乎天天都挤在一起,还有表哥,我最敬仰的一个大男孩,凡事总护着我。小时候我们家都住在乡下,我们三个人常一起背着大人跑到河里去游泳,到田里捉青蛙,一起偷邻居的木瓜,一起下河里摸虾米捡田螺,躲在外公的鱼塘边偷偷钓鱼,猫着腰提着网满地追田鼠……童年,真的有很多很多的想头,很多都是与愉快的事物相挂钩的。因为我们不知道成长的烦恼,也不知道情感的繁琐。如果知道有一天长大会是这么的痛苦,我真的很想再过一遍童年,哪怕来生的轮回仅有一次也行。可是,我知道,已经不可能了,因为时间会走得比我的思念还要快,不管是向遗忘倾斜还是向眷念依偎,不管是在最左手言和还是在右手分离,留给落寞的人的结局总是苦涩的。多多少少伴随着一些无奈和怅然若失的无助。我记得那一年,表姐家的人替表姐答应别人的求婚,这么亲事就这样被敲定了下来(听说男方家里很有钱势),直到表姐假期回家时才得知情况(其实表姐人挺好的,是个体校的运动员,人长得又漂亮,身材特别棒,是个大大咧咧很开朗的女孩),她第一个把这事通知我,我得知情况后马上就去看她。那一天晚上,我们都没有回家,我们去了古屋(我们小时候住的老房子,现在已经没人住了),我听着表姐的哭泣声,心里感到很痛苦,要知道从小时候开始,我从不让我的表姐哭的,无论要我做什么,我都不会让她受到伤害;可是现在,我却无能为力。我尝试着去安慰她,叫她想开点,我给他说姐夫肯定是个很好的人,不然舅舅也不急着把你嫁出去。我劝了很多,也没能使她的泪水停止下来。相反,她哭得越是厉害,眼睛红红的,只看着忐忑不安的我。最后,我也没话可劝了,愣着跟她哭,两姐弟抱在一起哭了很久。其实,表姐心里一直爱着一个人,那个人陪着她一起长大,那个人一直是个很安静的人,但是那个人很傻,直到最后,他还是傻乎乎的看着表姐穿着别人的嫁衣坐上了别人的五花大轿。他也没弄懂这究竟是不是一种爱,如果是爱,为什么只有自己不懂得承担爱的臂膀,却要让别人的臂膀来替代自己原来的位置来撑起幸福的缘分天空。突然,表姐停止了哭声,抚了抚眼前的头发,对我说:“弟弟,姐不能失去你,我只想跟着你,无论到哪里,我只要你。”我顿时也被吓得不知所措,也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些什么。我只知道我们之间有很深的感情(姐弟之间的关爱),这么多年来她照顾我很多很多,无论是在什么时候,她都在关注着我,我也越来越觉得她对我很重要,仿佛她曾是我的一部分,深深地占据着我内心里最重要的位置;但是具体排在什么位置,我也一时想不清了,我只知道,我当时很矛盾。我听得出,这不是平时她所说的那种爱,而是一种很神圣的爱,已经远远超出了血缘所建立起来的关系。正当我左右为难时,表姐从身后保住了我,我可以感受到她身上的温暖,还有,那种紧张的颤动和心跳声,以及她那特殊的呼吸声。她红着脸对我说:“弟弟,我要成为你的新粮,我要嫁给你,今晚过后,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好吗?听姐的。”(其实,在结婚前把自己的处子之身交给自己最信任的人,在中国古已有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中国某少数民族确实存在着一种现象。)我心里也是摇摆不定,也很害怕。但是很快理智战胜了欲望和恐惧,我摆脱了她的强有力的双手,挣脱而出。双手拉着她的手说:“姐,你永远都是我最好的姐姐,我要一直保护你,不会让自己欺负你也绝不允许任何人欺负你。你知道么,我们都是外公的好孩子,外公最疼得还是我们两个小的姐弟俩。”表姐很快清醒了过来,她意识到自己的幻想离现实的世界的距离,也在我的话语中隐隐约约听到了来自世俗的约束和警告声。她的脸通红,不是,那是一种痛苦和无助的血红,我知道,哪有可能是一种憎恨的血红,在我的潜意识里,我知道,每当表姐要抗拒每一件事时她都会有这样的反应。难道,她想独自一个人逃离家乡,从此不再见我,也不要我这个弟弟。不会的,我一直在心里暗暗告诉自己,表姐是个好姐姐,她不会这样做的(当时我害怕她曾我在半夜睡觉是一个人跑出去自杀)。为此,我一整晚都没睡好,一直陪她说话,试图缓解她的压力和脸上密布的凶气。说实在的,我也自打心里也喜欢我的表姐,但是我不能因为我个人的喜好而任随自己的自私而肆意毁坏她的幸福。尽管我们都心知肚明,尽管我们彼此也曾在心里暗暗喜欢着对方。那一年,我们十八岁,花季一样的年龄,我们,把花季保存得很好。或许,我们会看到鲜花开放的那一天的。只是鲜花开放的那一天,正是表姐出嫁的那一天,也是我的花季凋落的那一天,那一天似乎成了我生命中最黑暗的一天,也注定了我是要走半佛半道的宿命。第二天清早,我陪着表姐回去了,她终于从我的迟钝中知道了一厢情愿是不可能的,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后来,整个假期过去了,我始终都不敢去看她,而她也不来看我(其实她很想来看我的,但是始终没来,倒是给我写了许多信,然而,她一封也没有寄出去。她把信藏在匣子里,直到嫁出去那天才托付表哥把它交给我),尽管我们两家离得很近,只隔一条河和一座桥。很快,事情就这样从复杂中开始淡化,在不知不觉中走向了平淡的生活,一如既往的平淡,甚至是可以是用一笔抹去来形容也不足为过。我也感觉到一丝的无奈,因为的我拒绝意味着表姐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和她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我知道她是一个很争强好胜的女孩。在体校里,为了拿到第一名,她一个人半夜里跑到操场里训练,还“发明”了很多折磨自己是自己成为冠军的方法。面对她的那份来之不易的小成绩,我感到很安慰也很踏实,我知道我的表姐一直都会是我这一生的骄傲,她是我永远的榜样。而每当她拿到第一个奖,最先打电话第一个通知我,最先买糖果给我一起庆祝。我们一起沿着河道上跑,躺在软绵绵的河滩草地上仰望着天上的白云,彼此在脑海里勾勒着自己未来的幸福家园;只是,我不知道当我在用诗歌表达我对未来的伊人的爱慕时,表姐已经在自己的伊甸园里把自己的另一半的位置赐给了傻傻的一个小男孩。那个男孩,一直傻傻地望着天空,仿佛在告诉她自己很可能不是她的另一半。日子依旧没有多少变化,就像生活中的一潭死水,出奇的平静,有的只是漫长的等待和煎熬,而我则一直在恐慌之中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无眠的夜晚。在这一段时间里,我想了很多事,其中很多都是于童年有关的。而且,我在会议中仔细的搜索着每一个细节,以及长大后表姐对我的态度的每一个变化过程中的举动。我越来越发现,表姐不再是童年的那个表姐,很可能在她心里她已经把我当成她最信任最疼爱的生活伴侣了。然而,没有多少时间容我思考,一封请柬早已安安静静地放在了我书房的桌面上,一封火红色的请柬,虽然带来了残酷的摧残却也夹杂着几分喜悦的芬芳。它仿佛在告诉我,你已经没有思考的余地了,远远地打破了我固有的幻想和神游。请柬上刺眼的佳期终于如期而至,家人也都盼着这一天到来,赶着去外公家帮忙。然而,我却告诉家人,我头痛一时去不了,如果有头痛好一点的话我迟会儿再去看外公。好在家人没能看出我得破绽,也没人能读懂我的忧伤。我明白了一切,也知道了爱情的隐意,读懂了表姐的爱情,然而等我知晓爱情的本质时却迎来一场迟到的爱情,一场过早面对分离的懵懂的爱情。“弟弟,你能来见姐一面吗?就一次,最后一次,可以么?”电话那头,表姐穿着洁白的婚纱泣不成声地抽噎着。我良久无语,在电话机旁我听得到她那艰难的呼吸声,那是一种期望,一种将要面对人生最后旅途的诀别。很可能今后的我们将是注定要成为陌生的异路人,而见最后一面就是最好的开始。我还是狠下了心,流着泪镇定地说道:“我身体不好,怕冲煞了你的婚礼,就这样了”,我匆匆地挂上了电话筒,我依昔听得到电话那头的哭声断断续续的。我心里一直在暗暗对她说:“对不起,姐,我不能这么做。我要你坚强的面对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未来。姐,对不起,我不能见你,原谅我。”我不能接受这样的现实,我很累,我需要的是一个可以让我静静的地方,我很受伤,我很无助。泪一直在流,如果不是伤害,我想那天我的心里是在流血,一直流淌着,久久不能平静。我穿好了衣服,径直朝外公的家走去,那条河和那座桥,仿佛不再是往日的短,而是无限的长,成了我记忆中最难以忘怀的坎坷标志。现在,我一直很不习惯去看那条河,因为我的过去已经被河水洗涤了,成了虚无空白的一片,很难再辨认得出从前的你我了。在现实与梦想之间的那堵不可跨越的横沟,爱情也同样需要历经岁月的洗礼。汽车缓缓地开动了,载着人们对这对新婚夫妇的祝福和希翼踏上了远方的路,幸福的路。我站在一个朋友家的墙角里看到了经过的婚车,车前贴着的大红喜字似乎也在暗示我这个做了二十多年的梦已接近尾声了。我呆呆地看着,心里却隐隐作痛。我看得见,表姐的眼角在流泪,那不是为离别这个养了她二十年的家而流泪,那分明是为了一个喜欢而不能在一起的大男孩而哭泣的红颜之泪。是最后一次了,然而却不是在诀别的末路,而是在踏上了异乡的姻缘路。我感觉脚下软软的,浑身毫无站立的力气,好像从这以后我就失去了站立的勇气和力气,我再也没有可以依靠的地方了。我在原地站了很久很久,我的世界从此进入了黑暗的季节,失去了往昔的光彩。正当我百感交集而快要昏倒的时候,表哥跑到我的身旁,好像他已经知道了一切,知道了会有这么个人出现在这个不该来的地方,傻乎乎地看着别人走完自己的美好姻缘路。我已经没有力气挺住了,眼前黑乎乎的一片,从朦胧变得有些黑暗,一直把我引向一个解脱的世界。也许,我是时候逃避了,既然不能面对现实,只能昏倒解决一切,省得烦心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这个屡屡给制造伤痕的世界。我的心,往昔的那个熟悉的笑颜,也在一此刻已经变成了残缺的碎片,就连片朦胧的视线中一抹而去。过了很久,我在一片吵杂声中醒来,亲戚们都挤在床头看我,问东问西的,好像很害怕我出什么是来着,因为我是他们看着长大的孩子,一个很善良的孩子,也是长辈们最疼爱的辈分最小的孩子。我睁眼一看,外婆马上就递给我一杯茶,还未等我伸出手,舅妈已经把茶水递到我的嘴唇上,从她那布满血丝的红眼球里我仿佛读懂了一切,她苦笑着说:“好孩子,来,舅妈帮你,累坏了吧,好好休息。明天,一切会好起来的。明天,陪舅妈去散步去,好不好?”我微微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亲戚们一个个过来摸了摸我的头,说了一些安慰的话,叮嘱外婆要多照顾我看管我,不要随便让我出去外面感染了风寒,也都一个个走了。望着远去的人群,我心里特别难受。外婆把我紧紧地搂进怀里,我知道,在她眼里我永远是那个长不大的孩子,那个身体瘦削的孩子,我可以感受得到她身上的温暖,还有,那份失衡感(似乎表姐的出嫁都是我们每一个人心里共同的心病,共同的痛)。过了一会儿,表哥拿着一踏信件递给我,说是表姐留给我的信件,一直藏在匣子里,今天交给我算是物归原主了。我知道,这些信记录着表姐妹一刻的心情和泪水,那是一个受伤的女孩对一个不谙世事的男孩的最后倾诉。这些信,几乎每一封都是对我的灵魂的拷问,每一个字都深深的刺痛着我灵魂的最深处。从信里,我知道了她很喜欢我,而且很早就已经喜欢我了(可惜我一直呆呆地不知情,一直傻傻地躲在诗歌的世界里,逃避世界上任何对我感兴趣的爱我的人)。表姐在信里说,她发现自己很喜欢我是在十六岁那年,那是一个花季一样的年龄,也是一个向往爱但是又不轻易说爱的季节。当我读到表姐说她把自己的第一次献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时(尽管表姐说自己不喜欢那个人,但是可以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交给自己最信任的人;而我是她最喜欢最爱的人,可是我却不是那种可以放弃一切接受她的人,是那种可以信任但是却无缘在一起的人,所以她对我很绝望),我异常激动,悲痛欲绝,泪流不止。我想,以后,很少会有这么一个傻傻的爱着我的人了,不会再有了。不是我太傻,而是爱我的那个人太傻,太傻了。良久,我静静地望着窗外,神情呆滞、无语,我想好好想想一切,那是我一直无法释放的忧郁,是我陷入痛苦的征兆。现在,我很喜欢在每个暑假回家乡度假,因为我知道我的外孙女和外孙子一直在家乡等着我(我比较喜欢表姐的二宝,她的大女儿和二公子。外孙女长得很象小时候的表姐,而她的儿子则长得很象小时候的我,很腼腆和爱哭。我喜欢抱着二公子,因为他很像童年的我)。有时候我一直在想,或许当初我的选择是对的,虽然我要作出忍受痛苦的煎熬,但是,如果表姐能幸福地过完她的每一个快乐的日子,我觉得已经很满足了。“小舅舅,我要打球,我要要”,二公子跑到我的身边出神地望着发呆的我,终于耐不住寂寞,忍不住打断我的思绪,征询我的意见。我看着他那淘气的笑脸,一把抱住他,把他紧紧地搂入怀里,用短短的胡子扎着他的小脸,那小子忍不住哭饶搬救兵了:“大舅舅,快救我呀,小舅舅又欺负我了,呜呜呜……”

    2008-09-07 15:20:39 作者:吴作星火 9587 0

  • 神秘之旅

    或许是第一次遇见冯小婉,所以印象特别深刻,对她的感觉也停留在初次美好的邂逅之中。令我感到惊奇的是她突然闯入我的世界,直到她告诉我她来我身边的使命之后,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吴天这臭小子居然瞒着我隐藏了这么一位武术高手在身边,而且,瞒了我整整十年。真搞不懂吴天干吗要这么神秘,连我都提防得那么的紧(我寻思,估计是我长得太帅气了,吴天怕冯小婉被我的魅力所震撼所迷倒,所以不早点介绍她给我认识。呵呵,开玩笑的)。我认识冯小婉不到两天功夫,但是我觉得我好像很了解她的一举一动似的。无论是打架还是对骂,我都知道她下一步的行动目标是什么,同理,她也知道我下一步的突破口是什么。无论我肚子里有多少坏水,都逃不过她的眼。所以我和她单打独斗的时候,特别是偷袭她时,经常被打得很惨,鼻青脸肿、体无完肤(后来我才知道她是卫戍,不是普通百姓,真不知天高地厚,随便挑战武士,不吃亏才怪呢)。但是,她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她没试过和我这样喜欢用古怪招数打架的人,所以常被我暗算,即使偷袭不成功,她也免不了要受一番皮肉之苦(经不住我的胡缠乱打,记住!本少爷也不是好惹的主儿,因为我是撒旦,邪恶的撒旦,哈哈哈)。冯小婉说,她自己不是一个正常的人,无论在哪个世界,她只是那种随意存在的一种物体罢了,没有什么太执意的追求,不像我什么都执着。我对她说:你只是一棵千年的树,不会有感觉的树,你的存在只是由于不得已存在而存在罢了,与常人并无二异,然而我可以肯定,你不是神仙也不是凡人。但是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一样的,很多人存在都是如此的,包括我,有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为了什么而存在,尽管我也有自己的追求目标。起初,我是不相信一个存在了百年的灵魂,只是为了等候一个宿命的奇迹的出现而独存整整百年,这种执念远非我能比,这种情深远非我能理解。只是我不知道她究竟是在等候谁,是她那个宿命中注定的会遇见的双胞胎姐妹么?是这样么?关于这类话题我已经苦苦追问她好几次了,但每一次都是失望而归。或许,冯小婉已经看透了,不想再和那个人有任何的联系。又或许,她已经放弃了任何尘世的累赘,也许她已经解脱了吧!如果换作是我,我或许会用百年的时间去做撒旦,去品尝人间的美食、天天和吴天在一起,一起打架,一起爬山看海,一起上学,一起看书;但是我不会为了一段感情而动一丝凡心,因为爱情不是我这种懒人能经营得起的高风险事业,我是双鱼,我爱自由自在的遨游在梦想的国度,驰骋于现实与梦幻之中。我只会在爱情的世界里保持创业的热情,但要我守业,那是断不可能的事(假如有傻瓜爱上我这样的撒旦,那么,她就要承受千百倍的痛苦,或许我会接受这样的呆呆的可爱的人。好像有人这么说过,爱情会有的,而且一直存在着,只要你真心去寻找便会找到的,但是你未必能得到真正的爱情。这个观点,我同意,也一直这么认为)。冯小婉总喜欢戴着神秘的面纱,穿着一身乌黑的战袍,泰然自若,一身仙风道骨,乌黑发亮的头扎满了细细的五颜六色的绳丝的发辫,显得有点古怪(不知道这是不是传说中的洁癖行为,看来这样的发型估计一年不洗头不用飘柔也是没问题的),很爱臭美的一个人(我估计她的爱臭美的程度比我还深,绝非凡人可比)。我询问她为何如此奇装打扮时,她莞尔一笑,扬起拳头,在我眼前晃了晃,道:关你鸟事,本小姐爱咋地就咋地,你管不着,打架你也未必能胜得过我。没有暴力和武力就没有发言权!我负手背对着她,暗骂道:就凭你小样的,我闭上眼睛一根指头就可以搞定你,打赢你是小事一桩。谁知道她好像听到了我的心声,发问道:喂!小子,你刚在在心里嘀咕什么来着,不服气的话来再打一架。于是,我们又继续陷入了疯狂的打斗之中,打到对方体力不支倒下为止。好爽快!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如此。我们躺在软绵绵的蓝色的草地上,呼吸着耳旁呼啸而过的空气,暗自佩服对方的武功之高。我常想一件事,就是能亲自揭开冯小婉的面纱,以满足我的好奇心理。于是,几次和她见面时,开始悄悄打她的面纱的主意。有一次,我趁她微闭上眼睑时,轻轻凑到她的面前,“张牙舞爪”地靠近她的耳旁,心里偷着乐,小心翼翼地,正要揭开她的面纱。突然她睁开眼睛,把我吓了一大跳,这该死的双腿居然经不住吓突然失去平衡,正快要压到她身上去,短短的几秒钟,我们之间只隔了不到五厘米的距离,我差点“被迫”献出初吻。可是未等我反应过来,冯小婉先是给我了几拳,打得我鼻青脸肿,接着又马不停蹄地踹我几脚,把我踢出好几米远。唉!谁叫自己倒霉了,惹了这么个女大魔头呢。她哈哈大笑,道:我呸!坏小子,想要占你姑奶奶的便宜,想得美!讨打!我捂着发疼的胸口,道:我唾!看起你我就恶心,莫非脸上长青春痘了,怕人看见了,所以才蒙着面纱,给人制造神秘感。你以为你是蒙娜丽莎,再怎么蒙也是那个熊样。我可给你说,我可不是要吻你,我是想揭开你老人家的破面纱,看看你这百年妖精的真面目。嘻嘻嘻。我呸!就你个小屁孩,还给你姑奶奶我较劲儿,讨打!冯小碗不怀好意地说,摩肩擦掌的,仿佛打得还不够过瘾,语犹未尽。我一跃而起,揉揉发疼的部位,走到她的跟前,道:要不是为了这破面纱,我还懒得理你,暴力狂人!疯子!冯小婉一脸得意,完全忘了我的本性(本少爷向来是有仇必报),我趁她沉浸在自我陶醉之时,迅速挥动拳头,近距离攻击狂扁了她几拳。不用说,她自然是来不及躲闪,招架不住我的狠招和偷袭,勉强挨了好几拳。于是怒气看着我,攥紧拳头继续准备回应我的拳头。我知道,打了就跑,跑为上计。就这样,我报了“仇”,她拿我没办法。臭小子,给我停下来,有本事打人就别跑。我边跑边回头,回道:我这不算跑,教我武术的师父说过的,“逃之夭夭,躲跑相辅为上计”,打不赢我还跑不赢么。臭小子!别得意,待会儿我抓住你非给你一顿好受的不可,你就慢慢等着瞧吧!冯小婉咬牙切齿的,恨不得把我撕成碎片,扔到垃圾桶。突然,我停了下来,往回转身,大口大口地喘了喘气,摆出一副准备战斗的姿势。冯小婉马上刹车,道:咦?你小子也有投降的时候,呵呵,乖乖过来受罚吧,坦白从宽,从轻发落。我摆摆手,道:我只是休息一下而已,喘口气,怕你累坏了。要是你累坏了,可就没人陪我疯狂赛跑了。哈哈!你!臭小子,别跑,最好别让我抓住你,否则我非扒了你的皮不可。冯小婉气急败坏,一点也不顾及保持淑女形象,边跑边捡石头砸我,我左躲右闪的,反正在轻功这方面,她拿我没折儿。这野蛮的女子,真不愧是我的对手,我心里暗笑。最后,冯小婉跑得累坏了,道:我投降了,臭小子!你过来吧,我们好好谈谈。我防备得紧,左脚前迈,右脚脚跟向后倾斜,做好了准备逃跑的姿势接近她(我的跆拳道老师说,跆拳道的“跆”可以这么理解的,除了用于进攻之外,还是撒腿就跑的实用绝招,百试百灵)。因此,还得握手言和,毕竟大家打翻了脸也不太好。这是我第二次进入那个世界,一路上到处都是黑暗的是云雾,模模糊糊的一片昏暗,静寂得很(一切如故,和十年前一样,单调的通道显得异常诡异)。当我进入到半路时,从远处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对我说:撒旦!你敢和我做一笔交易吗?我十分不满那黑暗中的声音,充满了不屑和蔑视,好像看不起我似的。我暗自发怒,恨不得扁那家伙一顿,居然敢直呼我的外号,没大没小的。不久,那声音幽幽的传来:你敢跟和我订立一个灵魂契约么?我看你不敢吧?我握紧拳头,怒喝道:我呸!就凭你一个不敢露面的家伙,还想跟我订立什么灵魂契约,你以为我是傻子啊!我还没白痴到那种程度。叫我几声撒旦爷爷,或许我还可以考虑一下你的什么“邻婚契约”(特注:这倒不是我刻意贬低那个什么灵魂契约,而且,我觉得那个灵魂契约特别像征婚契约,虽神秘然而却没有创意,估计也搞不出什么名堂来,心里一阵蔑视。说不定是冯小婉用诡计来吓唬我的,我若是这时候退缩了,那就显得我很没风度,我可不当胆小鬼)。那声音沉默了一会儿,又耐心道:难道你怕了,想退缩了。哈哈,我就知道你会害怕。撒旦!你只是徒有虚名罢了,你根本就不配做邪恶的撒旦!如果你真的有撒旦的一半,你就会和我做这样一笔交易。可惜,你不是撒旦!算了,我也没兴趣和这样无能的撒旦做交易。慢着!我和你订立灵魂契约。我怕什么,我可是什么都不怕的撒旦!不管什么契约,尽管来,老子不怕!怕你,我就不是撒旦!我拍着胸膀愤怒道,把手交叉放到前面,右拳紧压左掌,握紧蛮力,做出要和他搏击的战斗姿势。那好,我和你说,你仔细听着,我要你……未等那声音说完,冯小婉的呼喊声从远处传来,这是我恍然大悟,原来我只顾着说话,忘记了我已经穿过了黑暗的洞穴到达了那个世界。臭小子!你在哪里,赶快给我滚出来,我有急事找你!冯小婉紧张地催促我出现,虽然是第二次和她见面,但是我可以感觉到她心里的紧张程度,不是一般的担忧,一种时间紧迫感油然而生。来啦,来啦!就会催,催,催!就是想要赶快嫁出去,也不见你这么急。是不是太想念我了,然后忍不住急着要见我啊!嘻嘻……我咧嘴大笑,把双手兜在胸前,抖动着身子,来回走动,一幅百无聊赖的痞子样。少臭美了,就你这痞子样,我还爱理不理呢,恶心,我呸!冯小婉捂着鼻子,假装恶心不止的样子,气得我恨不得冲过去扁死这自以为是的家伙儿!我呸呸!我也不示弱,反击道。我揪住她的衣角,质问道:方才是不是你在搞鬼,装神弄鬼吓唬我,要和我订立什么征婚契约。是不是你,别以为我撒旦是好欺负的哦。赶快从实招来,免得我们刀剑相拼,生灵涂炭。“啪”的一声,冯小婉不废余力就把我的手甩开了,整理了衣服后,道:征婚契约?我呸!我可是卫戍,不干这等下三烂的勾当,你要是不信,我也没办法,因为吴天已经不在了。你知道,吴天向来只相信老实的人,这些年来,我和他交情这么深,也是因为这一点。所以,你完全可以相信我说的每一句话。我望着天空,沉思了很久,道:那你知道刚才那个和我订立灵魂契约的人是谁么?他的声音很沙哑,一直没露面,之前我也不认识的,那家伙怎么突然就对我感兴趣了呢?冯小婉一直紧张万分,当她再一次听到“灵魂契约”时,禁不住失声道:你说什么?灵魂契约。不好了,臭小子,你得赶快离开这里,以后你再也不能进入这里。为什么?我在这里过得好好的,怎么突然间要赶我离开这里。凭什么?我可是这里最受欢迎的旅行者之一。我不服气,回敬道。冯小婉颤抖了一会儿,很快就镇定了下来,好像又想起了什么来着,马上道:你和他订立了那个契约了没有?我才没那么傻呢,和一个陌生人订立契约,你以为我傻子啊。我得意道,扬起头颅,一幅骄态凛然的样子。哦,那就好了,太好了。没想到天天•撒旦是这么聪明的孩子。说完后,冯小婉大大叹了一口气,我看到她的额头上居然冒出了几滴冷汗,一时在心里暗自发笑(我猜想,她肯定是神经过敏)。切!这有什么呢,小事一桩,司空见惯的。再说了,我天天•撒旦在我们那个世界可是绝顶聪明的哦,向来只有我欺负人,没人敢动我。所以,任何人也别想让我离开你们这个世界,我想来就来,你也管不着。冯小婉舒了口气,道:臭小子!我这是为了你好,你知道么?你刚才差点被我们这个世界的邪恶魔王撒克斯阿给掳去,他是我们一直追捕的一个邪恶的通缉犯,他最拿手的把戏就是和别人订立灵魂契约,一旦被他盯上的人,只要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那个人,他一生就会被撒克斯阿所控制。到时候,不要说你想走出这个世界,就是我们也无法救活你,把你送回那个世界。除非,邪恶魔王撒克斯阿被我们击毙,可是以他目前的魔力,就是吴天这样拥有十年异界修为的人,也会被他消灭。还好,你没有和他订立契约。切!你讲故事啊,冯小婉姐姐,好好听哦,我喜欢这种冒险的故事,呵呵……给我出来,邪恶魔王撒克斯阿,我要和你订立灵魂契约,你给我滚出来!我狂妄的叫嚷,可是冯小婉一直站在对面笑话我,笑我太疯癫。反正我是不相信冯小婉的话,我觉得她是在故意刁难我,找借口不让我进入那个世界。接着,冯小安给我讲了吴天临走前的嘱托,他要我照顾我那个世界的新哥哥,说她或许是可以帮助我结束这一场梦境的世界的怪人之一(可是我觉我这个新哥哥这也没什么奇怪的,除了是个女的还会算一点卦什么的——就这点怪。都怪吴天那个混蛋,居然要我认一个女的当哥哥,没办法,家兄的话我不得不听,郁闷死我了)。她还告诉我,让我离开那个世界,也是吴天的嘱托,也是她自己的使命。我告诉冯小婉我会做到的,我已经当她是我哥哥了,无论在怎么说我们都是兄弟,照顾她是应该的。冯小婉开心地笑了笑,一幅满足的样子。我心里可不服了,都要逼我离开那个世界了,她干吗还是那么开心呢?太不近人情了吧,可恶的冯小婉。接着我们又谈了许多的事,要离别了,虽然有点舍不得,但还是忍住了泪水,我说过的,这一生只为一个人(吴天)流过泪,不会再有第二次。冯小婉说我傻,很傻很傻!我说她呆,很呆很呆!和上次一样,我们继续了对话,这一次对话是我们最后一次的交谈。尽管这个离别的气氛告诉我要正经严肃一些,但是我还是忍不住要调皮捣蛋起来。我的眼睛直盯冯小婉,发问道:老冯阿,你真的没尝试过去爱一个人?冯小婉嘿嘿直笑:没有,好啊,你个小屁孩!怎么提这么刁专的问题呢,真让人一时难以回答。我发觉她在这方面还挺乐意和我交流的,于是继续道:我给你讲一个本世纪最大的猜想:你觉得我这人如何?冯小婉假装正经的审视我了一遍,像是在观察我身上有没有携带蟑螂病毒什么的,然后作了一个很夸张的动作,惊讶道:实在太不可思议了。我怡然自乐,自我陶醉,道:那当然,本少爷一向自认为自己不是凡人,那肯定也是不可思议的。冯小婉继续道:纯洁的象征,高贵的光泽,外张内敛。我兴奋:你说得太对了,正合我意,真是知己啊,小小豌豆!冯小婉回答:我是说你身上的吊坠,不是说你!我一身冷汗,差点晕死!好家伙,从认识到现在,不肯夸我一句好话,损我的坏话和非议倒是不少。我唾!我夸张地做出吐血身亡的动作,趴在地上一直狂吐不止。冯小婉拍了我一下,道:别再吐了,再吐,你的心脏就跑出来和你一块吐了。少恶心!我郁闷了许久,道:老冯阿,你闭上眼,我给你看一样东西。要不?冯小婉见我这么爽快,以为我又使诈,迟疑了一会儿,若有所虑,道:好吧!事先声明,你要是再搞什么小动作的话,别怪我打扁你的头!我信誓旦旦,道:行!快点闭上眼睛吧。冯小婉闭上眼睛了,我仔细看了她很久,确定后,靠近她的眼前,用手指在她的脸上比比画画,量了她的脸型的宽度和高度。然后,把自己的中指指向自己的嘴唇,用嘴吻了自己的手指,在把手指放到她的嘴唇旁边,轻轻一点。冯小婉猛然一醒,睁开眼睛,发怒道:你刚才做了什么,为什么我的嘴唇处的面纱有一种湿湿的感觉?我坏坏笑道:很简单,这是初吻!可惜我的初吻已经被我家虎虎给盗走了,所以我得从你这里盗走一个,这样我心里才会平衡。哈哈!冯小婉直骂道:臭小子!你还真是顽劣不已,竟敢要了你姑奶奶的初吻,找死啊!接着,做出要杀人的动作。我急忙拍手称赞道:哈哈!你终于说出心里话了,这也是你的初吻,这证明一件事,这一百年来你没有喜欢过任何一个人。所以,你是个感情的失败者,和我一样,我们都是情感的白痴,一直被复杂的感情所困扰。现在要杀要刮随你便,反正我已经证实了我的猜想,你怎么打也没用。不知为什么,冯小婉停止了想要打我的念头,我看到了,她的眼角湿润了,很久,她都没有理我,终于——道:我的感受不是你能体会得到的,所以你不要再问我关于感情的事。要说得我早晚会说,不说的我会一直保持沉默到底。为什么?我想知道原因,反正我要离开了,不想带着遗憾而走。我正经了许多,我最怕女孩子流泪,尽管我一直想要找一个女孩子,一个可以为我每天都流泪的女孩子。但是我心里却怕得要死,最怕别人在我眼前流泪,因为我现在不会流泪,也失去了流泪的自由,我现在才知道,流泪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可是我却被排除在外。冯小婉沉思了良久,告诉我:其实,我早就听吴天说过,在另外一个世界有一个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兄弟,那个孩子叫天天•撒旦。一个很调皮很爱说话的孩子,这种性格和我当年所认识的一个人很像。吴天也曾想向你介绍我这个朋友,但是我一直不肯答应和你见面,也刻意叫他隐瞒我的存在。因为,我在无意中看过你和吴天在一起,发现你身上拥有那个人的气息。我也很矛盾,到底该不该去查明你的前世的身份,到底该不该接近你。我发笑道:你不会说我前世就是你的初恋情人吧,嘻嘻嘻!不过,我可事先声明,我不会喜欢你这种中性的女子。少插嘴,臭小子!冯小婉恶狠狠地蹬了我一眼,不理会我的“异见”,继续道:刚才我说过,你盗走了我的初吻。确实,我得承认,我没有尝试过什么叫做初恋,因为我的恋爱也是半路夭折的。那个人走了,和另外一个女孩走了,从此我们再也没见过一面。我的存在,等来了一场可有可无的爱情,等来了一个世纪的自我封印。我不知道你是不是也有过这种感受,但是我从吴天那里得知,你这个臭小子的爱情之路也是半路夭折的。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之前帮小柔很多很多,但是你自己也活在矛盾之中不能自拔。你怕自己会被小柔误会,你怕小柔会走进你的生活,更怕自己会喜欢上小柔,所以你背负了吴天没有追小柔,放她离开。你的爱情也好不到哪里去,至多也是半路夭折。我们算是同一类人,哈哈!我呸,呸,呸!鬼才和你是同一类人。我愤怒道。我的事用得着你管么?我可给你说,我从来就没有把小柔列入爱情的名单里,你想太多了,这个猜想不成立。哈哈……不知为什么,每每说出这话之后,我心里却隐隐作痛,为什么我会有这种奇妙的感觉。之前我是一直这么看待小柔的,我当她是最亲近的亲人,吴天的女友,我的好姐姐。可是,为什么冯小婉提出这件事后,我心里会有一丝丝不易察觉的痛楚呢。为什么?尽管表面我很平静,其实此时我心里早已是翻江倒海了。为什么过去的人事在这一刻却显得越发的沉重。我心里暗自颤抖,刮起一阵剧痛。冯小婉冷冷地笑道:如果小柔对你来说不是半路夭折的爱情,那么秦晓伊呢?都这么多年了,你不会连她也忘了吧?臭小子!你心里的事瞒不过我,我都知道,一清二楚呢。当年,她可是对你一片好心。而你呢,只会沉浸在自己的身世的悲愤之中,拒绝所有曾经爱护你保护你的人。难道,她所为你做的一切都不值得你动心么?不值得你感恩戴德么?这又是你的半路夭折的爱情,哈哈!你不要告诉我,你对秦晓伊也是抱着无所事事的态度,你的眼睛所隐藏的淡淡的忧伤已经出卖了你,其实你一直对半路夭折的爱情耿耿于怀,不能释怀。或许你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喜欢上了秦晓伊,可是,你又不承认。这就是你最大的悲哀。我可以这么说,你绝对是和我同一类的人,只是你不确信这一点罢了,因为你一直在逃避。你整天叫嚷,“战胜了孤独,你就放弃了思想的包袱和矛盾的辛苦。看上别人的幸福,那才是把自己赶上绝路,倒不如假装全不知!”难道,这不是你怀念秦晓伊的表现?醒醒吧,不要在欺骗自己了,臭小子!我头脑一片空白,无言以对,像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狠狠捅了一刀,难受得要死,比虚脱还难受。我仿佛看到了昔日,一个瘦弱的女孩撑着一把雨伞在雨中等候一个男孩,可是那个男孩躲在某个黑暗的角落一直没有出现,他手上的笔在不停的叙述着绝望的诗歌,而他的心情则左右他不能面对这一切。而那个女孩,任凭雨水打湿了她的发鬓和衣裳,也没有离开过一步。因为他对她说过,他会在这个角落里看她,等候她的背影。我仿佛看到了,烈日炎炎的下午,一个女孩为了满足一个男孩的刁难要求,偷偷跑出教室去买三色冰激凌,给老师逮住后,被罚写检讨书和绕着操场跑步,然而,她一滴眼泪也没流过。因为她说过,即使爱上一个人是种累赘,她也坚持到底。我仿佛看到了,一封告白书被男孩撕破后,女孩陷入了久久的沉默。此后,女孩走了,离开了这座学校,再也没回来过。那个孤独的背影,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时隐时现,让我夜夜不能入眠,痛苦万分。现在我知道,一切已经太迟了。我仿佛看到了,一张美丽的容颜瞬间凋零在不该消失的季节,即使那只是昙花一现,可是却要我用一生来忏悔来回忆。是谁说过,爱情本来就是一条完整的路,又是谁说过,爱情不该那么的凄美而不能一并拥有完美。伤害是不可避免,如果曾经的爱还存在。这一切,在瞬间蒸发,把我多年来的压郁全部消除殆尽。可是,解脱后我会寂寞会孤单,我会因为没有任何牵挂和目标而散失生活的动力,所以我不能让冯小婉知道我曾经的挣扎是多么的痛苦和现在的解脱是多么的轻松,我只能继续隐藏,把自己隐藏得越深越好。我大声嚷:你不要再说了,我和你不是同一类人,我没有什么半路夭折的爱情,别把你的个人观点强加在我身上,我自由得很,乐观豁达得很。我的事我自己心里清楚得很,用不着你假装大好人给我分析这一切。很久,我们再也没说话,陷入了久久的矛盾之中,相互僵持着。或许,我们都在思考自己的往昔吧。又或许我们是在渴望,渴望知道自己的存在到底是在等候什么,渴望知道我们自己是不是那个半路夭折的弱者。冯小婉没有再和我争论什么,或许她知道任何事都应该适可而止。她对她自己的存在的看法就是这样,从不勉强自己去想太多关于自己存在的必要性,她只会为别人着想,只顾虑别人的得失,完全没有了自己,没有了自我。而我,想透了很多的事,包括相同了曾经的是是非非。我不知道,也许是巧合吧,冯小婉居然能解开我多年的心结。而我却不能解开她心里的忧伤,那是一道不可触摸的伤痕,不是我能够理解的,要不然,治疗这道伤痕的时间也不会超过整整一百多年,太漫长了!这道伤痕,太深了!刻骨铭心显然已不足以形容。…………冯小婉姐姐!我要走了,你真的会封禁我进入这个世界的通道?我好像懂事了许多,也收敛了许多,再次试探的问道。嗯,一定要这么做。你以后会知道,姐姐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好,这是我和吴天的一个约定,也是我的使命之一。你知道么?下次你若是再进入着梦境的世界时,说不定你会被魔王撒克斯阿给掳去,我已经失去了吴天这个朋友了,不想再失去一个天天,你懂么?魔王撒克斯阿可以在那个通道里为非作歹,可是我进不去那个通道,也帮不了你。记得,你回去的时候一定要捂住耳朵,不要听魔王撒克斯阿任何的胡言乱语,尽管往回走就是了。我会关闭这个隧道的,就算魔王撒克斯阿迷惑了你,他的法术在没有通道的传送下也失去作用。就这样了,快点回去吧,孩子!我略懂了一些话中的意思,正要往回走。忽然,转过头去,张开双臂,对冯小婉说:冯小婉姐姐!可不可以让我拥抱一下,我小时候只拥抱过吴天的,反正也是要离别了,满足我最后一个愿望吧。我想有一个美丽的回忆,让我在那个世界可以一直怀念着,可以么?冯小婉笑了笑,道:好的,反正以前碰到吴天时,我也抱过他的,他那时候很小,很可爱,我抱过他的感觉。呵呵!再抱一个大一点的吴天,也没什么,过来,给姐姐抱抱!我走了过去,拥抱了她一下。那种感觉好舒服,好温暖!然而,我不敢看她的脸,我不敢看她的眼睛,怕看了就不会再想走。义无反顾地走进了黑暗的通道,不,是黑暗的洞穴,进入另外一个世界的通道,那是一个可以穿梭整个时空的虫洞。…………玲玲玲……眼前的一切骤然消失,黑暗过后,我醒了过来,身旁的闹钟响个不停。糟了,上课又迟到了,该死的!我咒骂道,该死的闹钟又强硬地把我拉回到这个世界来。…………【编者按】梦中的小说,只是梦吗?写法跟我的一篇文章相似,当时作者的情节胜于我的。一夜※天一

    2008-09-07 15:13:12 作者:吴作星火 9599 0

  • 一坛老菜脯(外一篇)

    一坛老菜脯文/曾心(泰国)元旦前夕,老伴在清扫菜橱中,“清”出一个旧坛子,递给我说:“你看看,里面是什么东西,如果没用,就把它丢了!”我打开一看:“哟!是一坛老菜脯。”“我家怎么有这东西?”老伴皱起眉头。记忆像打火机,一下子在我脑壁擦亮:“哦,那是七年前一个老病人送给我的。”看着这坛老菜脯,令人想起一九八九年的一天夜里。在睡梦中,我被电话铃声唤醒。这是医生常遇到的事。在电话筒中,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说她是从北榄坡打来的长途电话。“你是谁?”“记得吗?半年前,我常陪我妈到曼谷找慕曾(曾医生)治脚膝酸痛呀!”“噢,是冯大妈的女儿!”刹那间,从我脑子的“库存”里“跳”出母女的影子来。“是,慕曾。不知怎么的,我妈今晚半夜起床上厕所,突然昏倒,半身不能动。”我想到她妈有高血压病,又是八十几岁了,忽然中风,有可能导致死亡,便建议:“马上进医院!”谁知对方的声音,即刻变为哽咽:“妈……妈!不愿进医院。”当然,按一般老华侨的旧传统观念,都怕死在医院里。但她刚中风,还可抢救呀!我便急问:“那怎么办?”“妈说……”她啜泣了几声继续说,“妈说,要请慕曾来看!”我张大嘴巴,一时怔住了。脑子突然冒起“去还是不去”的问号。去吗?路途那么远,乘冷巴也得四个多钟头。不去吗?内心似觉有点“见死不救”的隐痛与负疚感。在踌躇间,无意地我往壁上的挂历一瞥:喔!明日是一张红的——万佛节。也许由于作为一个医生固有恻隐之心的驱使,或许由于明天是假日.我便在电话中答应了:“明天乘最早一班冷巴。”“谢谢!我在车站等!”啜泣声顿时变成感激声。到达目的地,她已在车站等我了。由于她很胖,臀部又大,我俩差点坐不下一辆三轮车。路上,我向她了解到她妈的一些病情与她一家的身世。她出生不久,父亲便去世.母亲靠搓“尖米九”过日子。小时,母亲养她,后来母亲老了.她养母亲.两人几十年相依为命。现在她已属于超越婚龄而嫁不出去的大姑娘了。到了她家里.又叫我吃了一惊,原来她母女住的是这样简陋的木屋,在曼谷似乎只有在孔堤贫民窟那里才能见到。不知怎么的,未进屋里,心里头便有种酸溜溜的滋味。真的,如没亲眼见到,似乎还不相信至今在泰国的华侨与华裔中,还有住得这样差的房子。病在床上的冯大妈,见到我来了,激动得“挣扎”着要坐起来,无奈半身不遂,只见好的半身的手脚“动”了一下,歪斜的嘴唇也颤抖地“动”着.“激”了老半天,才说出两个单字且又失准的潮州音来:“先……生(医生)!”随之口角流涎,眼里噙出泪水。经过“望、闻、问、切”的诊断,认为她的病情还不是那么严重,近乎属于“小中风”之类。我以中经络给予施治。处方:大秦艽汤加减。体针:曲池、外关、合谷、足三里等穴,并给予头部穴位放血。当晚,我便乘最后一班冷巴赶回曼谷来。她女儿送我到车站。临走时,她把早捏在手心的一个红信封塞给我说:“这是一点先生金(酬谢费)!”照常,我都会说声“谢谢!”便收下了。但这次,我想起其家境,却“心慈手软”了,觉得应当特殊处理,给予却酬。我塞还她:“留着给你妈治病!”她硬不肯,又塞过来。由于她个子肥大,手臂又有力,塞来塞去,我是“拗”不过她。于是,我急中生智,只收下信封,把酬金还她:“好,我收下了!”“这怎么行呢?”“行!我已收下你们的心意了!”一时,她怪不好意思,接过钱的手,不知要放在哪里,也许她自生以来就没有遇到此种“优待”吧!等到车开动了,她仿佛才从“梦境”中醒过来.挥动着那双粗且大的手,向我送别。医者常道:“医,仁术也。”此次,我虽“白”走一趟,连车费还自己掏,但却有一种“一方济之,德逾于此”的满足感!精神快乐感!事隔一年多,有一天,我又接到她从北榄坡打来的长途电话,说她妈妈的病好了,明天有事到曼谷.顺便到慕曾家里坐坐(拜访)。当然,我表示欢迎!也许是医生惯用视觉诊察病人的神、色、形、态之故,她妈一踏进门槛,我就发觉她的右脚还有一点“踱”,但想到她年龄如此之大,中风后还能恢复到如此好的程度,已是不简单的事。这不仅有赖药物治疗的作用,而且还有赖于本身的精神力量以及顽强锻炼的精神。见面时,双方都很高兴。她妈叫着自己的女儿,把家里带来的东西送给医生。可她女儿又怪不好意思,把东西推给她妈妈,自己掏出手帕擦汗。“先生,你看我这个女儿,刚才在家,就不愿把这坛东西带来。说这样的东西,不像礼物,太小气,很难看。”她母亲喃喃地说着。她女儿有点忸怩起来,脸上泛起几分羞意,而低下头:“妈,别说啦!”可她妈说得倒来劲,把一个肚大口小的陶具捧到我的面前说:“先生,请别见笑!这是我几十年前,自己腌的老菜脯!”“哦,是大妈亲手腌的,难得,我得尝尝!”我边说,边伸手去接过坛子。“哟!这坛子已像个古董了。”我打开盖子,见满坛的菜脯压得严严实实。平时我们见到的菜脯是深黄色的,可这坛老菜脯,由于藏得久了,却变成黑油油,似木炭。我抽出一条来,哈!既长而软,表层附满细盐。我用手撕断一小块放进嘴里,嚼之,软中带韧;啖之,咸中带甘,香中带凉。“好吃!”我点头赞赏道。这句平平常常的赞语,在她母女听来倒很不平常。原来她女儿嫌不像“礼物”,不好拿来赠送;而她妈妈虽一片心意,却不知道我是否喜欢,故她们一听到“好吃”的赞声.母子感情拉平了,相视而笑,笑得似自己在啖老菜脯那样香甜!然后,我笑着对她俩说:“菜脯,是潮州人的叫法,而普通话叫萝卜干。”她俩听得眉开眼笑,好像是第一次听到似的。“萝卜,在本草学上叫莱菔。它的种子,叫莱菔子,是中医学用的消导药。”我顺嘴说之。谁知她妈妈,似全听懂似的,插嘴说:“老菜脯也可治肚胀呀!”“是吗?”“先生,能治病的菜脯,要越老越好。邻居常向我讨吃,一吃肚胀就好了!”她女儿用手扯着妈妈的衣角,好像暗示说:“人家是医生,怎能说这些!”可是,她妈全不理会,继续向我谈了老菜脯治腹胀肚痛的几个病例。我半开玩笑说:“看来,大妈是半个医生了!”只见大妈笑得多开心,多自然;而她女儿却笑得多尴尬!看她妈对菜脯治病说得那样来劲,我也讲了莱菔子在“消食导滞”方面的功效与应用:“莱菔子长于行气除胀。用于食积所致的胃胀满,嗳气吞酸,或腹痛泄泻等症,多与六曲、山楂同用,如保和丸。”这一讲,她女儿倒睁大一双黑眼睛,听得很入神。可她妈也许听不懂,说要上厕所去。告辞时,我收下他们的“礼物”——一坛老菜脯,也收下她们一片真情。至于老菜脯能不能治肚胀的问题,我翻阅了几部本草学,却没直接记载,只有说到莱菔(萝卜)的功用主治。如《唐本草》:“散服及炮煮服食,大下气,消谷,去痰癖”。《纲目》:“主吞酸,化积滞,解酒毒,散瘀血,甚效。”于是,我只好当作“存档”,原封不动地把这坛老菜脯置于菜橱里。岂知,一置就七年多了。今年春节,由于食得过量,加上大鱼大肉肚子里总觉不大爽,似胀似满,似痛非痛,似泻非泻,服了些便药,也时好时坏。于是早餐倒想吃潮州粥。拿起一碗似半流质的白粥,又想起小时在农村常吃稀饭配菜脯,便从菜橱里取出那坛老菜脯,截了半条,洗净,配“白粥”吃了。也许是久没吃菜脯,或许这老菜脯腌得到家,富有一种其它佐餐小菜无法比拟的独特滋味,由舌尖到口腔,由食道到胃肠,那种咸中带甘、甜中带香的味道,清爽可口,胃液大大分泌,比什么山珍海味还好吃。我连续吃了二碗热稀饭,汗水涔涔,感到特别舒服。从此,腹部一切症状消失,恢复正常。当然,从医学角度看来,单有一两个“病例”不足以验证老菜脯的功效;但想到民间饮食疗法,是不可轻视的,它也是一个“宝库”呀。如“赤小豆焖鲤鱼”单方,治水肿,就颇有效。故此,我有点后悔,当时没问清楚冯大妈的老菜脯是如何由萝卜腌制而成的,又须封藏多久才有药效。我想写封信问她,可屈指一算,她巳将近九十岁了,不知还健在否?由浅入深,淡中见浓——评《一坛老莱脯》菜脯,是潮州人的叫法,普通话称之为“萝卜干”。“一坛老菜脯”,就题目而论,是再平常再普通不过的了。我不禁有些嗔怪,文采斐然的作家曾心怎么会“江郎才尽”了呢?但当我仔细读完全文,不觉拍案叫绝:原来作者用的是平中出奇的手法!故事是这样的:1989年的一个晚上,作者被一个求医的长途电话惊醒,老华侨冯大妈中风了,但却不愿去医院:只好由他乘四个多小时的“冷巴”前往抢救。当他得悉冯大妈一家凄苦的身世与贫寒的境况,便毅然谢绝了酬金。一年后冯大妈与女儿赶来曼谷答谢,送给他一坛据说可以治肚胀的老菜脯。精通医术的他并未将此放在心上,不意事过七年,这坛东西真的起到了止泻治胀的功效。故事虽然平常,作为第一人称“我”的医德却不平常,在商品经济大潮席卷、一切向钱看的今天,更显得高尚与可贵。情节虽然普通,人与人的关系与情感却不普通。扶危济困,知恩必报,这些中华乃至于东亚的传统美德,闪耀于字里行间,谱写了一曲人道主义之歌。“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这是唐代论诗的一句锦言,说明古人早已觉察到此法的重要与不易。曾心何以能用得如此熟练、老到?究其原因有二——一是由浅人深。这又分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两个层面。前者写那个求医的长途电话,带来了作者“我”的一场思想斗争:我张大嘴巴,一时怔住了。脑子突然冒起“去还是不去”的问号。去吗?路途那么远,乘冷巴也得四个多钟头。不去吗?内心似觉有点“见死不救”的隐痛与负疚感。踌躇间,无意地我往壁上的挂历一瞥:喔!明日是一张红的——万佛节。也许由于作为一个医生固有恻隐之心的驱使,或许由于明天是假日,我便在电话中答应了:“明天乘最早一班冷巴!”在这里,为什么踌躇,为什么恻隐,都写得清请楚楚,既没有勉强拔高,也没有矫情炫耀,合情合理,故使人心服口服。也正因为如此,下文才有婉谢酬金的举动:……于是,我急中生智,只收下信封,把酬金还她:“好,我收下了。”“这怎麽行呢?”“行!我已收下你们的心意了。”这就超过了一般的看病行医,赋予事件以深意。后者写婉谢酬金的原因,先是物质的贫困:“原来她母女住的是这样简陋的木屋。在曼谷似乎只有在孔堤贫民窟那里才能见到。”转而涉入感情的领域:“我想起其家境,却‘心慈手软’了,觉得应当特殊处理,给予却酬。”终于升至精神的高度:“医者常道:‘医,仁术也。’此次,我虽‘白’走一趟,连车费还自己掏,但却有一种‘一方济之,德逾于此’的满足感,一种精神上的快乐感。”此举给读者的震撼力就可想而知,非同一般了。二是淡中见浓。文中多用白描,写人物神态,三两笔尽出。如一年后母女来曼谷答谢,女儿不愿把这坛老菜脯带来,“说这样的东西,不像礼物,太小气!很难看”。作者这样写道:她女儿有点忸怩起来,脸上泛起几分羞意,而低下头:“妈,别说啦!”把一个纯情、真诚的少女的形象,勾画得活灵活现。对比起来,大妈的形象也愈加生动。她先是为女儿作解释,继而是为菜脯作说词:“先生,能治病的菜脯,要越老越好。邻居常向我讨吃,一吃肚胀就好了!”完全是大白话、口头语,根本没用什么形容词,却比一打甚至几打形容词还要鲜活。她女儿用手扯着妈妈的衣角,好像暗示说“人家是医生,怎能说这些!”可是,她妈全不理会,继续向我谈了老菜脯治腹胀肚痛的几个病例。到这里,已不是淡写,而是浓墨,已不是勾画,而是渲染了。一个鲜明的性格,一腔浓浓的情意,就这样一泻无余。我半开玩笑说:“看来,大妈是半个医生了!”只见大妈笑得多开心,多自然;而她女儿却笑得多尴尬!三种不同的神态,表明了同一的情思;角色的差别,更突出了散文的主题。作者是医生,文中自然地用了许多医学术语,甚至药方。这一方面加强了文章的知识性,另一方面也增添了事件的说服力,但从整篇文章来说,似可再精炼一些,结尾也略嫌拖沓。

    2008-09-07 00:00:00 作者:曾心 9599 0

  • 妖言的困惑(碧草)

    第一次看到妖夜的照片是在两年前,那是一个百花凋谢的季节,冬日的阳光仿佛也刻意的吝啬它的赌注,早早地把那份她独有的温暖悄悄收起,藏在一个不见天首的角落里,好像也极力在刻意地尘封这一段已被遗忘的往事。发黄的照片中,依昔可以清晰地看到妖夜的笑靥,那种少有的微笑中隐隐略含着一丝特有的矜持和不羁(或许是不屑吧,对现实的残酷的不屑)。我知道,那是她不轻易表现的快乐的一面。我喜欢看到她那双炯炯有神的眼角旁偶现的双眼皮,充满了清邪和妩媚;那种妖艳的美足以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足以勾住黑夜的魂,甚至会把你推入黑暗的漩涡,让你在迷惘中不能自己,而我则一直在接近她(我相信我是她唯一的朋友,最好的朋友。我想我们是同一类人,我一直这么做),尽管很多人都这样告诫我。说实在的,从第一眼看到她的那一刻,我从她的眼睛里读懂了她心里的那一阵阵捉摸不透的哀伤。那是一个正在受伤滴血的孩子,以一种不屈的怒光在默默承受着非人的伤痛和悲戚,或许,她此刻也在心里怨恨这个世界,诅咒这个不平的世界,在不经意间把她从一个空间带到这里。既不给她机会好好了解这个世界,也不给世界上的人好好了解她爱护她,甚至,连她最信任的人也把她当作是玩弄于股掌之间的玩偶,所以妖夜很讨厌这个世界(或许,这其中也包括我,因为我也是这个世界上的人,也属于这个世界)。她见我的第一面时就试图用冷漠的余光告诉我,“你走你的阳光路,我走我的独木桥,不要试图改变我,我不是你这种人用博爱之心就可以改变的,尽管至今你仍是一个不合格的朋友”(而事实上她也这么跟我说过,但那是在手机短信中对我说的,我还保存着)。我也告诉她,你的世界是那么的美好,我羡慕都还来不及,不会轻易打破你的梦的,更不会徒劳去阻止你做任何你想做的事,哪怕是出格的事,你此刻的心情我懂的。很快,妖夜朝我哈哈大笑,想一笑付之,我知道她在试探究竟要不要接近我,该不该给我讲这个已经陪着她过了二十多年的陈年旧事。妖夜告诉我,人一旦变的一无所有时,才能看到什么是现实,才能了解什么是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可惜,这一切来得太唐突,让她感到特别困惑;可惜,当她知晓一切时已经为时已晚了。现在她和妈妈(后妈)已经变得一无所有了,可笑的是这个隐藏了二十多年的旧事却成了她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二十多年前发生的那件事,对她来说那简直是一个童话般的梦,一个可以用撒一百个谎言来形容也不足为过的梦(剔除掉现实中的谎言,剩下的故事情节的真实性也就不多了,除了男女主角是真的之外)。所以,妖夜可以算是一个彻彻底底的一无所有的人(写到这里,我愤怒无语)。妖夜曾慎重地告诉我,“我是一棵树,我没有翅膀,我也不会飞翔,但是我知道我的幸福是我1000年的期待,即便没有我还是等到了,我不后悔。他来了,坟墓没有了,我们没有去天堂我们去了地狱,因为努力才是死人的家,我们在那里亲吻和拥抱,我给他我的全部。”我知道,妖夜很可能也在重复地走着她母亲的那条老路,那条本来就坎坎坷坷的路。然而,我是她的朋友,却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走向黑色的夜,用那一滴滴妖艳的泪光,来照亮自己的容颜,来延诠释自己对母亲的思念和理解(现在居住在某某疯人院的亲生母亲暗夜,姑且叫她暗夜吧,一个很美丽的女人,一个被残酷的现实所欺骗,然后又用谎言欺骗自己永远远离现实生活的人)。正如妖夜告诉我的那样,她们的命运永远看不到黎明的一缕曙光,即使再过几个世纪也是如此,仿佛它们只是时间刻意表现的静止的一面,躲在暗夜的背后,只能把记忆和感受停留在过去。过去,一个吞噬了妖夜母亲一生的日子,也将会把妖夜卷进这场没有善果善终的轮回里。那应该是很久很久的故事了,故事一开始就伴随着几分神秘,只不过这个神秘的光环只是源于一场意外的舞池相遇,也决定了这场没有结局的相遇只会产生没有完美的结局。在某某城市的一舞蹈之后暗夜在摇摆的舞池里不停地舞动着妖艳的舞姿,酒红灯绿的舞池里,几个游荡的舞影像是死缠不放的幽灵不时从她身旁轻飘而过;彼此的眼神里充满了浓烈的轻蔑,在这里,活力是最好的魅力,除了优美的舞姿,剩下的便是产生吸引力的醉生梦死(确切来说应该说是躲避现实的虚拟)。暗夜端起红色的酒杯一饮而尽,对于美酒她或多或少不会产生抗拒的心理,就像对于寄生在身体里面的良性细菌(她需要这种免疫力),一直以来他们已经养成了相互依存的关系。酒醉的探戈,穿梭的舞姿,洒脱的踏步,熟悉的动作如同脑海里忽隐忽现的熟悉场面,这对她来说再熟悉不过了,这对她来说已经没有多少新鲜感了。五颜十色的灯光照耀着暗夜的脸,那张清秀的脸沉浸在幽暗的夜色中。或许此刻,她也害怕在一次次的重复中失去美好的动感。她也不知为什么而舞动自己的年轻的步伐,但是她知道舞池曾是她唯一的动力,她不能停止生命存在的动力,就像妖夜对我说的那样“我妈妈是一个很好的女人,而舞蹈就是她的生命”。只是她不清楚自己在迷茫的舞蹈中忙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她不惧怕舞池内外那一股股晦暗的气息,因为她舞动的不是一个人的舞台,她展示的是一代人的活力,她舞动的是一颗年轻的心,尽管不全是为了向世界炫耀自己。如果只是为了向世界证明自己,暗夜是不会在舞池的虚拟中掉眼泪的。她舞动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实力,而是爱,一种无以言表的暧昧,一种不值得她用一生流泪的爱。“小姐,可否能赏脸和我跳支舞”,未等她放下手中的琉璃杯,一直手早已径直地横放在她的面前,在凝固的空气中她嗅到了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古龙香水的味道,那种嗅觉的刺激,深深地占据了她身上仅有的四处乱窜的冲动。她还是没有搭理眼前这个陌生男子,继续往酒杯里倒酒,似乎要把自己满肚的愁肠灌满火辣的烈酒,来平息现实的怒火,连头也不回。难道她心里犹豫,不,她是不屑,她知道眼前这个男子只是在乎自己出众的美貌和出色的舞姿,只是虚伪的一个和蔼的绅士罢了,她太看不惯这副嘴脸了。心里暗暗在骂道:你小子就等着瞧吧,看你还能装到什么时候,你们男人心里在想什么,我还不清楚,别以为本小姐是吃素的。就这样,那个男子保持那个姿势站立了很久,一步也没移动,而暗夜继续喝她的酒,和调酒师边唠嗑边痛饮,不搭理他的存在。过了好一阵子,才回头看这个男子。很奇怪的是这个男子依然保持先前这个姿势,满头大汗,继续恳求道:“现在可以同我跳支舞么,暗夜小姐。我可是寸步未动噢。”暗夜心里忽然产生了想要看一眼这个男子的念头,这个带有几分幽默的男子,在一闪一闪飘过的灯光下露出了英俊的脸蛋,还有那种充满大度而神秘的微笑。暗夜心里不禁萌动了一个奇怪的念头(答应和他跳舞),还有,一种特殊的归宿感(很迷惘的感觉),她想这很有可能是她一直在寻找的答案。“那行,就跳一支舞,跳完了你就得离开”,暗夜爽快地地答应道,但是马上她又后悔了,干嘛要无端端地把人家赶走,既然自己对她有些好感,怎么又会不自觉地说出违心的话来呢。或许,在酒精的作用下,她已经变成另外一个自己了,很多事情已经不是她自己本身能够控制的。男子擦了擦额上的汗珠,很用力的点头算是答应了。很快,音乐开始了,男子很有礼貌的向前倾了倾上身,伸出一只手邀请暗夜走进舞池。就这样,两人和跳了一支难忘的舞蹈,在曲末,两人不自觉地互相把对方抱得紧紧的……两个人的优美舞姿显得特别出色,很快,舞池的人们不约而同的停下了舞步伫立观看,我敢说,这绝对一对非常艳丽的舞伴,当时激动人心的场面一定很好看,闭上眼,仿佛到处都是欢呼声和鼓掌声、欢笑声;被鲜花和掌声包围的感觉真好,这种感觉,或许暗夜也曾有过。听妖夜说,那个男子的舞技也是一流的,所以暗夜一直很怀念那一晚的初次相遇。人们常说的一见钟情或许就是这样吧。我敢说,自从那晚过后,暗夜就会失去自己的魂,包括她一直引以为荣的自信和魅力。要知道,对于一个舞者来说,一旦失去了魅力就如同失去自己的魂,那是一种比自杀还要残忍的痛。男子跳完这支舞后就走了,头也不会地走了,只落下暗夜一个人在舞池里静静地回味着刚才那激动人心的一刻,她的脸上露出了少有的笑容。也许,此刻的暗夜是幸福的,她终于遇到了自己心仪的舞池王子,只是,她不知道就是这场意外的相遇注定了他的出现将会在无意中葬送掉她自己的一生。这是二十年前的世界,和大多数故事一样,暗夜身上挥发的香水也同样少不了改革开放的气息(感情脱离不了历经变异的宿命)。就像现在知情的人一样,在物欲和权欲的面前变得有些暧昧,暧昧的暧昧,借着思想开放的幌子四处招摇撞骗,制造神秘诡异的妖言,企图泯灭良心生存的空间。就这样,暗夜不由自主地爱上了陌生男子。日子依旧在一天天流逝,白天,耐不住的是寂寞的等待和煎熬;夜里,熬不住的是短暂的相聚。他们相爱了,而且爱得火热,如水交融、谁也离不开对方。一切,变得很仓促;快餐似的恋爱,来的有些唐突,然而没人会注意其中的缘由,爱就是爱了,不用太多的解释。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为了对方的爱而存在,而盘活。可是浪漫总是伴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略显越发短暂,来的时候特别快特别出奇,走的时候也变得特别快,谁也不能保证未来的日子里爱情会遇到什么障碍,谁也不能保证爱情会在哪个矛盾的十字路口出现复合与分手,无论你有多么的舍不得。也不知道是第几个月后,暗夜怀孕了,她不敢把这个消息告诉他,她不想她的王子为了她担心而睡不着觉,他有他的事业和烦恼。她总觉得自己是一个不平凡的女人,所以,理所当然,她应有不平凡的举措来应付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她已经准备好了当一个合格的妻子,所以她要勇于承担一切的责任。她很努力的去尽一个妻子的本分,做任何能分担他的烦恼的事,她相信有一天他知道后会更加爱她的,只要一想起这一切她心里就有了底儿。然而,谁也不知道,这个傻傻的女人,就是在这样一种傻傻的付出中,不计后果的挥洒自己的蛮力,等到她累倒后却没有一个可以拉她一把的人。随着肚子一天天变大,这事儿就就瞒不住家人了,要知道纸始终是包不住火的,在家人的苦苦追问下她才含着泪说明了一切。她以为很快自己就能穿上别人的嫁衣,当上幸福的新娘,做一个合格的母亲。然而,她太糊涂了,太糊涂了。事情很快弄明白了,那个男子已经有了家室,而且还有两个可爱的男孩,妻子是个守本分的城里人,家境十分富有。当听到这个消息时,暗夜忍着泪躺在手术台上分娩,她没有哭,坚强地忍受着前所未有的痛,连喊痛的声音也听不见,直到手术后被抬出来也不吭一声或是说一句话。医生抱着呱呱而泣的女婴递给她时,她神情呆滞,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也忘了深处母爱的伸出手接受自己的爱情的结晶。或许,她心里也很矛盾,她不知道这是自己应该独自咽下的苦果,还是谎言的禁果。然而,可悲的是从那时起,她再也没有清醒过,一直没有清醒过。很多年后,很多人都说暗夜疯了,是啊,暗夜疯了。她被一个妖言的传播者带进了一个永远也回不来的世界,而且心甘情愿地被困在那里沉醉不醒,为无知的爱赎罪。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妖言的传播者(舞池王子)依然在积极地寻找下一个被困者,而且屡试不爽。我不止一次听妖夜说过:“我就是一棵树了,我站在坟墓的最高处仰望天空,我的手被时光抽打得鲜血粼粼,它们都在哭泣,可是没有人会怜惜。因为我只是一棵树,一棵在地狱存在了千年的树,我已经麻木了。”我知道我的任何开导之术对她已经失去作用了,她已经不是之前那个天真的小女孩了。她告诉我,她已经无可避免地成为了母亲年轻时的复制品,也注定会成为这样一个人。妖夜说,她现在最希望和母亲夜月在一起(夜月是妖夜的后妈,也是妖言的第二个受困者,可惜现在已经是瞎子了,是自残的,由于被那个舞池王子抛弃而自残双眼的),到日出的地方生活,接受日出的洗礼,远离人世,远离烦恼,远离错位的爱情。夜月常拥抱着妖夜,给她少有的温暖。寒冬的夜里,总是出奇的漫长,温暖在他们母子心中早已经是冰凉的奢望,她们只能感受到情感的冷潮的寒意,却不能得到一声爱意的呵护。我不知道夜月是怎样自残双眼的,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忍受自残双眼的痛苦。我只知道是恨和背叛让她狠下心来,自残自己那双没有眼光的黑眼睛,她把一切的过错归结于自己没有好好的利用这双眼睛。不管她是怎么看待这场情感的牢笼之困,我只知道,夜月以后再也看不到月亮了,她的后半生只剩下黑暗的折磨和怨气的蛊惑。“我在也风里面,看着星星,不哭,我知道有星星的天空下是不可以哭泣的,那样你爱的人就看不到了你。”这是妖夜说的,而且她也那样做了。她爱上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舞池王子的后代,也就是自己父亲的儿子),而且,她把自己最宝贵的贞操也交给了他,那一年是十七岁。那一晚过后,妖夜的生活就失去了光明,没有了白天了,有的只是痴心的等待和久久的渴望。他们曾许下诺言永远在一起,不分离不放弃。可是,没过多久,哥哥就带着他的女友远离老家了,永永远远地远离妖夜的世界。在妖言面前,曾经的山盟海誓总是经不起现实的考验的,暗夜的过去也是,夜月的现在也是,妖夜的未来也是如此。她们,过分地相信甜言蜜语的蛊惑,过分地渴望完美的爱情,过分的执著和等待,换来的却是过早凋落的幸福之花,还有,那种永无尽头的无眠之夜。有一天,妖夜突然对我说,她想接受另外一个男孩的追求,来摆脱自己的厄运,她只想找回一段比较平凡的爱情。我听后也很激动,感触颇深,鼓励她好好活着,尝试着去接受不同的人,但是要慎重追求爱。妖夜笑了,这一次,她没有木讷的表情了,我看到了一个属于天真的笑靥。后来,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她会转变得那么快,直到最后她才慢吞吞地告诉我:“星火,是妈妈让我看到了爱,那份微不足道的爱,一直温暖着我。还有,别人的爱,也会存在的。”接着,她又告诉了我,她和妈妈一起洗衣服,一起去散步,一起……“星火,我知道我妈妈现在很需要我,我要坚强起来,你说是吧,嘿嘿”,这是我最后一次听到妖夜的声音,那是一种快乐的声音,她属于这个平凡的世界。这也是我第一次改变对妖夜的看法,她不仅在改变自己的命运,也在悄悄地改变着我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后来,妖夜走了,她和母亲去了一座很边远的小城市,那里是离日出最近的地方,却是离我的世界最美的地方。我想,那里一定是最温暖的地方,那里有着他们追求的幸福的曙光。我一直在心里默默地祈祷着:妖夜、夜月,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好好地活着……妖夜在临走之前送给了我一张合影的照片,那里面保存着他和母亲的笑脸,虽然已经看不到夜月的眼神,但是她的笑一直深深地感染着我。照片背后有一行小字,里面记录着妖夜和夜月的秘密:“还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吗?妈妈,那时候我常常问你一个问题,如果有一天我进了监狱你会不会带好吃的东西来看我?我想你不会去看我的。然而,你却说,如果我进了监狱你会去看我,但是你说看了我之后就再也不理睬我了,所以从那时起我就对自己说好好爱自己,因为我也同你爱我一样,深深地爱着你、爱着你。”

    2008-09-07 00:00:00 作者:吴作星火 9602 0